生死戏 2、人生如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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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失血,还因为伤口感染,师傅在得弟的背上不停地发着高烧,意识时而清晰时而混沌……
师傅今年不到六十岁,说起来,人生的好光景都已经过去,中国人自古就有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一说,在他,知天命之年也已成了过去,现在已到了花甲之年,在过去那样的年月,只有养老的份了,可他仍是个不甘心的。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这样匆匆流逝,不甘心亲手创建的这个戏班半途夭折,还有这几个他一手挑选、栽培的好苗子蔫蔫待毙……眼前的这条路,他这辈子不知走过多少来回,一回一回,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叠印在一起的自己往昔的脚印与身影……
他清晰地记得那是个夏天的后晌,他与家人一起走进一片高梁地去找吃的。家人是他的父母兄长,他们嘱他守在地边,然后走进玉米地却再没有出来,末了他自己也走进玉米地了。他在那地里找到了玉米,他一天没吃上一口东西了,饥饿让他忘记了一切……天很热,吃饱后他便开始犯困,他便在那块玉米地中间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暗下来,玉米地很深,像一片原始森林,他找不到回来的路了……那天到了天将黑时,他才在那片玉米地里钻出来,他顺着那片玉米地往前跑,终于跑到一片旷野上,风很大,四周的黑越来越浓,他连哭的力气都没了……后来一个过路人,把他到了一个地方,这地方就是青云镇。
从此他小小年纪开始了寻找。他记得他家在砀山的一个乡下,他一路讨荒要饭,几百里地,他走出河南境,走入安徽境,走到砀山,终于摸到了离家不远的地方,才知道他原来记忆中的那片家园早已经不复存在,地处黄河故道的村庄成了一片荒漠,盐碱风沙像当年的黄河水一样吞没了一切,他记忆中的那片乡土只剩下了一片瓦砾与沙坑……他只好再次离乡背井……
常年江湖流浪,他学会了一些手艺,除了唱花鼓,他还会木匠,会弹棉花,当过泥工、瓦工、铁匠、炉匠……所有能混饭吃的活计他多少都会一点,他不是个笨人,无论再难做的活,他看一眼就会了,这个天赋让他无论走到哪里总能招人喜欢。可他的心一直是浮躁的,因为无家可归,也因为心无所系。浮躁的日子他学会了唱戏。起初他唱苏北小调,有一点闷骚,有一点轻佻,也有一点酸凉,总之是那种让他感觉日子变得轻松,人似乎立马飘起来的感觉。
他喜欢有戏的日子,感觉这世上但只要有了戏,再难过的日子也好过了。除了听戏,他还喜欢上了听书。生计之外,他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听戏听书上了。过去说书唱戏不同现在,大都是连场,就如同现在的连续剧,一起了头说起来唱下去就是十天半月,甚至一月两月。一个人的日子,他反正也没家没舍,听起书看起戏来,可以一连几天不吃不睡,如痴如醉地一场一场听下去,不知不觉,他就同那书里戏里的人活在了一处,分不清彼此了。然而再怎么长的路总有到头的时候,再怎么大的戏也有散场的时候,说书的说完了,唱戏的唱了了,日子还是日子,他还是他,生活仍是孤寂与落寞的,他不知道自己漫长的人生该如何打发了。于是他开始跟班学唱戏。可是那年景,戏班子也是一碴一碴,一拨一拨,唱戏就像做生意,唱得好了,角儿红了,这戏班火起来,那班子便就做得大了,成了景了,就进了戏园子,上了大舞台,角儿成了名角,班主呢,也成了腰缠万贯的大掌班。却也有那小戏班,几个人凑一起,沿街卖唱,风餐露宿,一唱多年,那光景是越挨越凄惶,戏是越唱越凉。师傅年轻时跟过的几个戏班,大都属于后者,末了不是戏班养不了人,大家解散,便就是班主容不了人,辞班独行。总之到他站在玉春家门前的那个秋季,他仍是孑然一身,无家无业无亲无故。
后来就来了玉春。见到玉春之后他的人生才正式开始了。从某个方面来讲,是玉春救了他。因为玉春使他第一次认识了人生中的两个最重要的字,叫做责任。没有责任的人生是轻飘的,而轻飘的人生最是让人无法承受。遇到玉春那一年,他四十多岁了,人生的太阳已经偏西。那年月,一般人活到这把年纪,该立业的早已立起,已成家的也早是儿孙满堂,可他却不光一事无成,却还是光棍一条。那年月,在一般人看来,一个无家无业人,人生就是一片空白,是白来人世走一遭,什么也没落下。在他的一生走到今天,也已是人到中年日过午了,人生的好时光已过,忽然心里空落落的,才知道,这世上还有不甘二字。他是不甘的。
自从见到玉春,见到玉春那双对花鼓痴迷的一双眼,才让他忽然感到,他的这一生,还可以做一件事情。教玉春唱花鼓,便让他的不甘心落到了实处,而玉春的聪明从伶俐也让他的不甘心有了希望。再后来就遇了得弟,得弟是神送给他的另一个宝贝,从得弟走进他的生活,他知道他现在可以放手做一件事了,那就是成立一个戏班!从此这个戏班就成了他后半生的心血生命。他为这个戏班活着。他不管时局如何变化,不论班子能不能挣钱,他只要一天天看着玉春得弟练功唱戏,他们像他栽下的两棵小苗,绣下的两朵花,他一天天那着那苗抽条长大,看着那花含苞欲放,他得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他的这辈子终于没有白活。
花鼓戏班让他前半生所有的磨难都有了着落,他庆幸自己在那些浪荡岁月里听过那多书,看过那多戏,使他得以把与戏有关的知识像万宝囊一样源源不断地输送给他的这两个爱徒,眼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戏班一天天前景可观,他的野心也一天天膨胀,他一定要把他们培养成名角儿,把他的花鼓戏做成大戏。
这天晚上,得弟的出场给他的戏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辉煌,那得弟的戏不光把看戏的震了,把他自己震了,连他这个当师傅的也给他震了!场子中间这个英气勃勃的浩然武生,还是那个差点冻死在雪地上的得弟吗?这孩子让师傅喜欢死了,心疼死了,到了今天他才发现,他其实打心里最喜欢的还是这个得弟,因为比较起来,得弟身上更多的拥有他年轻时的影子:他的过目不忘,他的英雄气、男儿情,他的阳刚,他的执著……总之,他爱这得弟跟爱那玉春是不同的,他对玉春的爱,多少有一点儿女情长的,而对得弟,那就是爱他自己。
当日本人突然闯进在祠堂,搅了他们的戏局,把枪口对准得弟的时候,他想也没想就扑过去了!他救的不是得弟,而是他自己!他扑向得弟,扑向他人生的最高潮,那是他这辈子上演得最好的一场戏……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师傅今年不到六十岁,说起来,人生的好光景都已经过去,中国人自古就有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一说,在他,知天命之年也已成了过去,现在已到了花甲之年,在过去那样的年月,只有养老的份了,可他仍是个不甘心的。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这样匆匆流逝,不甘心亲手创建的这个戏班半途夭折,还有这几个他一手挑选、栽培的好苗子蔫蔫待毙……眼前的这条路,他这辈子不知走过多少来回,一回一回,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叠印在一起的自己往昔的脚印与身影……
他清晰地记得那是个夏天的后晌,他与家人一起走进一片高梁地去找吃的。家人是他的父母兄长,他们嘱他守在地边,然后走进玉米地却再没有出来,末了他自己也走进玉米地了。他在那地里找到了玉米,他一天没吃上一口东西了,饥饿让他忘记了一切……天很热,吃饱后他便开始犯困,他便在那块玉米地中间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暗下来,玉米地很深,像一片原始森林,他找不到回来的路了……那天到了天将黑时,他才在那片玉米地里钻出来,他顺着那片玉米地往前跑,终于跑到一片旷野上,风很大,四周的黑越来越浓,他连哭的力气都没了……后来一个过路人,把他到了一个地方,这地方就是青云镇。
从此他小小年纪开始了寻找。他记得他家在砀山的一个乡下,他一路讨荒要饭,几百里地,他走出河南境,走入安徽境,走到砀山,终于摸到了离家不远的地方,才知道他原来记忆中的那片家园早已经不复存在,地处黄河故道的村庄成了一片荒漠,盐碱风沙像当年的黄河水一样吞没了一切,他记忆中的那片乡土只剩下了一片瓦砾与沙坑……他只好再次离乡背井……
常年江湖流浪,他学会了一些手艺,除了唱花鼓,他还会木匠,会弹棉花,当过泥工、瓦工、铁匠、炉匠……所有能混饭吃的活计他多少都会一点,他不是个笨人,无论再难做的活,他看一眼就会了,这个天赋让他无论走到哪里总能招人喜欢。可他的心一直是浮躁的,因为无家可归,也因为心无所系。浮躁的日子他学会了唱戏。起初他唱苏北小调,有一点闷骚,有一点轻佻,也有一点酸凉,总之是那种让他感觉日子变得轻松,人似乎立马飘起来的感觉。
他喜欢有戏的日子,感觉这世上但只要有了戏,再难过的日子也好过了。除了听戏,他还喜欢上了听书。生计之外,他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听戏听书上了。过去说书唱戏不同现在,大都是连场,就如同现在的连续剧,一起了头说起来唱下去就是十天半月,甚至一月两月。一个人的日子,他反正也没家没舍,听起书看起戏来,可以一连几天不吃不睡,如痴如醉地一场一场听下去,不知不觉,他就同那书里戏里的人活在了一处,分不清彼此了。然而再怎么长的路总有到头的时候,再怎么大的戏也有散场的时候,说书的说完了,唱戏的唱了了,日子还是日子,他还是他,生活仍是孤寂与落寞的,他不知道自己漫长的人生该如何打发了。于是他开始跟班学唱戏。可是那年景,戏班子也是一碴一碴,一拨一拨,唱戏就像做生意,唱得好了,角儿红了,这戏班火起来,那班子便就做得大了,成了景了,就进了戏园子,上了大舞台,角儿成了名角,班主呢,也成了腰缠万贯的大掌班。却也有那小戏班,几个人凑一起,沿街卖唱,风餐露宿,一唱多年,那光景是越挨越凄惶,戏是越唱越凉。师傅年轻时跟过的几个戏班,大都属于后者,末了不是戏班养不了人,大家解散,便就是班主容不了人,辞班独行。总之到他站在玉春家门前的那个秋季,他仍是孑然一身,无家无业无亲无故。
后来就来了玉春。见到玉春之后他的人生才正式开始了。从某个方面来讲,是玉春救了他。因为玉春使他第一次认识了人生中的两个最重要的字,叫做责任。没有责任的人生是轻飘的,而轻飘的人生最是让人无法承受。遇到玉春那一年,他四十多岁了,人生的太阳已经偏西。那年月,一般人活到这把年纪,该立业的早已立起,已成家的也早是儿孙满堂,可他却不光一事无成,却还是光棍一条。那年月,在一般人看来,一个无家无业人,人生就是一片空白,是白来人世走一遭,什么也没落下。在他的一生走到今天,也已是人到中年日过午了,人生的好时光已过,忽然心里空落落的,才知道,这世上还有不甘二字。他是不甘的。
自从见到玉春,见到玉春那双对花鼓痴迷的一双眼,才让他忽然感到,他的这一生,还可以做一件事情。教玉春唱花鼓,便让他的不甘心落到了实处,而玉春的聪明从伶俐也让他的不甘心有了希望。再后来就遇了得弟,得弟是神送给他的另一个宝贝,从得弟走进他的生活,他知道他现在可以放手做一件事了,那就是成立一个戏班!从此这个戏班就成了他后半生的心血生命。他为这个戏班活着。他不管时局如何变化,不论班子能不能挣钱,他只要一天天看着玉春得弟练功唱戏,他们像他栽下的两棵小苗,绣下的两朵花,他一天天那着那苗抽条长大,看着那花含苞欲放,他得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他的这辈子终于没有白活。
花鼓戏班让他前半生所有的磨难都有了着落,他庆幸自己在那些浪荡岁月里听过那多书,看过那多戏,使他得以把与戏有关的知识像万宝囊一样源源不断地输送给他的这两个爱徒,眼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戏班一天天前景可观,他的野心也一天天膨胀,他一定要把他们培养成名角儿,把他的花鼓戏做成大戏。
这天晚上,得弟的出场给他的戏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辉煌,那得弟的戏不光把看戏的震了,把他自己震了,连他这个当师傅的也给他震了!场子中间这个英气勃勃的浩然武生,还是那个差点冻死在雪地上的得弟吗?这孩子让师傅喜欢死了,心疼死了,到了今天他才发现,他其实打心里最喜欢的还是这个得弟,因为比较起来,得弟身上更多的拥有他年轻时的影子:他的过目不忘,他的英雄气、男儿情,他的阳刚,他的执著……总之,他爱这得弟跟爱那玉春是不同的,他对玉春的爱,多少有一点儿女情长的,而对得弟,那就是爱他自己。
当日本人突然闯进在祠堂,搅了他们的戏局,把枪口对准得弟的时候,他想也没想就扑过去了!他救的不是得弟,而是他自己!他扑向得弟,扑向他人生的最高潮,那是他这辈子上演得最好的一场戏……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