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起,他的微信转账就没断过。
每次都是小额:五百、一千、两千。
留言永远是:
“沈律师辛苦了,买点好茶叶。“
“沈律师今天又加班了吧,打车钱。“
“沈律师明天要去省厅跑材料,路上吃点好的。“
我每次都回复:“收到,放心。“
但我一分钱都没花在自己身上。
每一笔转账,我在四十八小时内全部转了出去。
——不是退给他。退他不要。
我做了一件他绝对想不到的事。
我用这些钱,以钱福贵本人的名义,帮他支付了他自己的各种费用。
他住的那个地下室,已经欠了五个月的房租。
我去找了房东王建国,以钱福贵的名义把八千块钱的租金全补上了。拿了收据。
他去年老伴过世在医院欠的尾款,三万二。
我分三次以钱福贵的名义结清。拿了医院的缴费回执单。
他孙子钱远下学期的大学学费一万六。
我直接去学校财务处以家属代缴的名义交了。拿了学校的缴费凭证。
甚至他老伴在南山公墓的管理费,一年两千八,也是我帮他交的。
每一笔,时间精确到日,金额精确到分,收款方名称清清楚楚,盖着对方单位的鲜红公章。
十五张单据,整整齐齐收在我办公桌最底层抽屉的牛皮纸信封里。
总金额:二十万八千三百元。
和他转给我的数目,分毫不差。
为什么我要这么做?
因为我办了十年的法律援助案子,见过的白眼狼比他捡过的矿泉水瓶还多。
三年前,我义务帮一个低保户打医疗纠纷官司,赢了。
对方转头去司法局告我“隐瞒案件费用、收取灰色回扣“。
那次虽然查清是诬告,但我被停职调查了整整三个月。
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
所有案件相关的资金往来,不管金额大小,全部留存书面凭证。
我不是圣母,我只是被咬怕了的好人。
钱福贵每转来一笔钱,我就把它变成他自己的开支发票。
你的钱,花在你自己身上,花得明明白白。
我的手,干干净净。
那时候我以为,这只是例行的自我保护。
万万没想到,这个习惯,最终会救我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