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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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罹患某病症,筹集社会捐款多少万,获得了生的希望。
忍不住想,这些钱要是用在别处,比如改善贫困山区的医疗,教育,生活啥的,是不是可以拯救更多的人,改变更多人的生活?又或者,不仅局限在中国,用在世界上其他的的极度贫困的地区,是不是可以产生更大的作用?
当然,要是我自己躺在病床上,我也希望获得生命希望的是自己,生命只有一次,我是自私的,为他人放弃生命我绝对做不到。
这么说吧,我自己从来没有在自主的情况下去给贫困地区捐款,一毛也没有。我也没有说有钱人就非要去捐款,那是道德绑架。就比如说马云,即使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捐给贫困地区,也许有很大作用,但是一定无法根本改变所有这种地区的困境。但是,汇聚起来的金钱,确实能切实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尤其是生活质量处于最底层的人民。好比你给某个富翁一个面包,人家还嫌不好吃,但是你给一个乞丐一个面包,人家会心怀感激。
但是,你捐了钱,钱用到了贫困山区,也许自己根本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任何变化,只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也许,因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觉得很开心。更多时候,人们拒绝去帮助别人,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过得不好,比自己过得好得多的多了去了,叫他们去做。
没错,我就是这样子的。也许你太尽力去帮助别人,尽管自己很开心,落在别人眼里就是傻瓜,这个社会的风气就是这样。如果鲁迅活在现代,他看到的不会是“吃人”,而是“赚钱”。
我就去过一次肯德基,是高中毕业,去某个城市玩的时候。店里出现了拿着聋哑证明的女子,挨桌要钱,每人15的样子。桌上两个人,我给了一个人份的,她面无表情,还要去找另一个比我小的孩子要钱,我拒绝了。
火车站里,遇到过几次挨个讨钱的老人,手里都是些一块,五块的。我身上自然是有钱的,但是我不想给,因为我觉得我不是有钱人,我自己也没赚过钱。我把路上准备吃的面包分了一个给他,这样我心里不会难受,双重意义上。老人拿到面包,还给我道谢。
蛮久之前还有这样的新闻,长江边上,大学生看到两个儿童落水,合力救援,然后淹死了三个大学生。为了救两个,搭上三个,值不值得?而且,据说大学生们并没有救到孩子,但是孩子也没有溺水。这样子以来,大学生是不是白死了?报道说一起的大学生求渔民开船去救人,他们说只捞死人,不救活人,白天捞人多少钱,晚上捞人多少钱。也许,我是说也许,真的有可能是个局。所说究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呢?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看到别人落水了,我会呼救。即使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不会下水救人,虽然我会游泳,但是我担不起那个风险。所以说,敢于下水救人的都是真英雄。
回到那个问题,即使牺牲了三个大学生,救上来两个孩子,值不值?
我觉得,不值!
什么生命无价?不值就是不值。大学生是在江畔游览,土生土长的小孩子去江边做什么?耍?大人呢?
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的视频,弹幕常见”谁不守规矩谁该死“。不是说怀着恶意希望人出事故,但是扪心自问,当我看到那些车辆不少的十字路口,头也不转,速度快到飞起那种闯红灯的人,心中是满满的恶意。他们想的是,谁他妈的敢撞我?家里的摇钱树开花了?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生命,这种人,我觉得被撞死是大快人心。大快人心也许过了,但是就是这样子。
还有这种的,老人骑个摩托车载着老伴,拐过十字路口,自己摔了,爬起来,不管摔在老伴,直接冲离得最近的,身后隔了三四米停下来的汽车冲过去,一副行事问罪的样子。汽车上的人下了车,也许还有帮一波的意思,看到老人的样子,说道:”又不是我撞到你,你自己摔倒的!“老人讲:”你个小崽子,劳资今天就赖上你了!“
幸好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这个老东西的丑态一览无余。
我在想,对于驾车碰瓷这种,还有这种老人摔倒讹人的,应该出一个刑法,这是诈骗啊!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到现在都没出这种刑罚呢?因为这些人穷,老,疯!这些人是不怕死的,你出个刑罚,抓到了,判刑了,这些个疯子直接不服判决,提个刀到社会上砍人,这个社会不是就乱了吗?
法不责众,法不责老,不是真的不责,而是不敢!
但是,也许有一天,这条刑法会出来的。他们要死要活,随他们去,爱死不死!谁不守规矩谁该死!
但是社会上也有好人的,昨晚雨中,我过马路,路上车很多,我打个伞,站在斑马线上,等一个没车的间隙。隔得很远一辆小白车亮起融融的黄光,速度越来越慢,车主还摇下窗户跟我喊:“快过去吧,小孩儿!”我左看右看,快步走了过去,心里暖暖的。
这个社会上不是没有好人,只是你没有等到哪一个;这个社会上不是全是坏人,只是你遇到了哪一个。
所以说,生命的意义究竟在哪里?生命的价值如何衡量?生命是否有高低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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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想,这些钱要是用在别处,比如改善贫困山区的医疗,教育,生活啥的,是不是可以拯救更多的人,改变更多人的生活?又或者,不仅局限在中国,用在世界上其他的的极度贫困的地区,是不是可以产生更大的作用?
当然,要是我自己躺在病床上,我也希望获得生命希望的是自己,生命只有一次,我是自私的,为他人放弃生命我绝对做不到。
这么说吧,我自己从来没有在自主的情况下去给贫困地区捐款,一毛也没有。我也没有说有钱人就非要去捐款,那是道德绑架。就比如说马云,即使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捐给贫困地区,也许有很大作用,但是一定无法根本改变所有这种地区的困境。但是,汇聚起来的金钱,确实能切实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尤其是生活质量处于最底层的人民。好比你给某个富翁一个面包,人家还嫌不好吃,但是你给一个乞丐一个面包,人家会心怀感激。
但是,你捐了钱,钱用到了贫困山区,也许自己根本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任何变化,只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也许,因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觉得很开心。更多时候,人们拒绝去帮助别人,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过得不好,比自己过得好得多的多了去了,叫他们去做。
没错,我就是这样子的。也许你太尽力去帮助别人,尽管自己很开心,落在别人眼里就是傻瓜,这个社会的风气就是这样。如果鲁迅活在现代,他看到的不会是“吃人”,而是“赚钱”。
我就去过一次肯德基,是高中毕业,去某个城市玩的时候。店里出现了拿着聋哑证明的女子,挨桌要钱,每人15的样子。桌上两个人,我给了一个人份的,她面无表情,还要去找另一个比我小的孩子要钱,我拒绝了。
火车站里,遇到过几次挨个讨钱的老人,手里都是些一块,五块的。我身上自然是有钱的,但是我不想给,因为我觉得我不是有钱人,我自己也没赚过钱。我把路上准备吃的面包分了一个给他,这样我心里不会难受,双重意义上。老人拿到面包,还给我道谢。
蛮久之前还有这样的新闻,长江边上,大学生看到两个儿童落水,合力救援,然后淹死了三个大学生。为了救两个,搭上三个,值不值得?而且,据说大学生们并没有救到孩子,但是孩子也没有溺水。这样子以来,大学生是不是白死了?报道说一起的大学生求渔民开船去救人,他们说只捞死人,不救活人,白天捞人多少钱,晚上捞人多少钱。也许,我是说也许,真的有可能是个局。所说究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呢?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看到别人落水了,我会呼救。即使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不会下水救人,虽然我会游泳,但是我担不起那个风险。所以说,敢于下水救人的都是真英雄。
回到那个问题,即使牺牲了三个大学生,救上来两个孩子,值不值?
我觉得,不值!
什么生命无价?不值就是不值。大学生是在江畔游览,土生土长的小孩子去江边做什么?耍?大人呢?
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的视频,弹幕常见”谁不守规矩谁该死“。不是说怀着恶意希望人出事故,但是扪心自问,当我看到那些车辆不少的十字路口,头也不转,速度快到飞起那种闯红灯的人,心中是满满的恶意。他们想的是,谁他妈的敢撞我?家里的摇钱树开花了?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生命,这种人,我觉得被撞死是大快人心。大快人心也许过了,但是就是这样子。
还有这种的,老人骑个摩托车载着老伴,拐过十字路口,自己摔了,爬起来,不管摔在老伴,直接冲离得最近的,身后隔了三四米停下来的汽车冲过去,一副行事问罪的样子。汽车上的人下了车,也许还有帮一波的意思,看到老人的样子,说道:”又不是我撞到你,你自己摔倒的!“老人讲:”你个小崽子,劳资今天就赖上你了!“
幸好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这个老东西的丑态一览无余。
我在想,对于驾车碰瓷这种,还有这种老人摔倒讹人的,应该出一个刑法,这是诈骗啊!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到现在都没出这种刑罚呢?因为这些人穷,老,疯!这些人是不怕死的,你出个刑罚,抓到了,判刑了,这些个疯子直接不服判决,提个刀到社会上砍人,这个社会不是就乱了吗?
法不责众,法不责老,不是真的不责,而是不敢!
但是,也许有一天,这条刑法会出来的。他们要死要活,随他们去,爱死不死!谁不守规矩谁该死!
但是社会上也有好人的,昨晚雨中,我过马路,路上车很多,我打个伞,站在斑马线上,等一个没车的间隙。隔得很远一辆小白车亮起融融的黄光,速度越来越慢,车主还摇下窗户跟我喊:“快过去吧,小孩儿!”我左看右看,快步走了过去,心里暖暖的。
这个社会上不是没有好人,只是你没有等到哪一个;这个社会上不是全是坏人,只是你遇到了哪一个。
所以说,生命的意义究竟在哪里?生命的价值如何衡量?生命是否有高低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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