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百七十章 以笔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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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晴雪一愣,微微浅笑,说道:“荣幸之至。”
她身穿一身紫色礼物,款款向前,如同那画中仙子,款款而来,优雅不凡。
佳人研墨,素手添香。
叶辰握住笔,沾了沾墨汁。
望了夏晴雪一眼,深情款款,信笔而书。
这一刻,他卸下了所有武装,如同一个与爱人归隐的隐士。
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温柔似水。
再高傲的女人,见了叶辰如此模样,也不禁怦然心动。
台下的众名媛们,也纷纷绽放了心中的花朵。
而陆云绯则是看得痴了,她不是第一次看叶辰写字。
但是,上一次和这一次完全不同。
那次,如同战神临世,她看到的,是一个一言为天下,欲与天公试比高,可望而不可及的杀神。
虽说伟岸无比,但毕竟不是一个女人心中所求。
而此刻的叶辰,却是完美地契合了她心中情人的模样。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何等的完美,何等的醉人。
如果叶辰是一壶酒,那么她陆云绯,甘愿醉生梦死。
那刘杰的小叔看着这一幕,一双美眸如水,荡起丝丝涟漪。
……
于是,叶辰落笔了。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字体不似《不第后赋菊》那般笔走龙蛇,气势煊赫。
这一次,写的是行楷。
“这是……《击鼓》?”
“没错,《国风·邶风·击鼓》,这次是诗经,虽说是战争诗,但说它是爱情诗也无妨。”
“不愧是书道至圣,果然不凡。”
“可惜,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还是有些许差距。”
“再看吧,我相信叶圣。”
一众书法家,纷纷开始议论。
叶辰丝毫不受干扰,一段写完,笔也不停,继续写着。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一口气连书两段,然后叶辰便停笔了。
一众书法家开始慌了。
叶辰这三段话,虽说放在平日,已经是当时名作了,但是,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是异常平庸。
难道……
叶圣他不擅长行书?
“怎么办?行文已至中期了,也不见出彩之地。”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沉闷,缄口不言。
而刘杰则是嗤笑出声:“哼,这就是所谓的书法至圣?”
“这小子果然不行了。”周凌风和百里长东相视一笑,说道。
“小子,别丢人献眼了,快滚下来吧。”百里长东直接嘲讽道。
此话一出,洛晓朝直接便不能忍了。
“王八蛋,有种你上试试?你要是能有十分之一的水平,我洛晓朝直接给你跪下。”
“我不行,但我偏不上,有种你打我啊。”百里长东讥讽道。
“废物。”洛晓朝骂道。
一众嘲讽,叶辰充耳不闻,他现在眼里,只有夏晴雪。
“老婆。”叶辰说道。
“我在。”夏晴雪柔声道。
“且看。”
说完,叶辰便提笔再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一段写完之后。
众人窒息了,安静了。
仿佛空气变作了固态,使得他们呼吸不畅。
之前那看似普通的文字,加上这一段时候,瞬间升华。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一股强烈的爱意跃然纸上,在其笔迹上,他们好像看到了一对男女,相拥起誓。
在场不少有故事的名媛佳丽,不自觉,已是泪流满面。
我心中一直忘不掉的那个人呐,你过得还好吗?
当初的誓言,还记得吗?
沉醉其中,久久无法自拔。
于是,叶辰再书最后一段。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终于,一首诗成,原本的爱意骤然转化为悲。
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如同一根刺,刺在了心里,流血不止,痛不欲生。
人生如梦,以笔书之。
诗成,梦醒。
一众人纷纷从幻梦中醒来,个个满目忧伤,更有甚者,便是直接哭泣出声。
“这……是怎么回事?”
裴国安擦了擦眼角的泪,眼中满是震惊。
“这……竟已经超出了意形的境界了!”
众书法家,纷纷从震慑中回过神来,纷纷大惊。
如果说《不第后赋菊》是一柄冲天宵的杀人剑,引得千万人颤抖。
那这《国风·邶风·击鼓》便是一壶温柔的酒,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无分高低。
至少……
他们分不出来。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她身穿一身紫色礼物,款款向前,如同那画中仙子,款款而来,优雅不凡。
佳人研墨,素手添香。
叶辰握住笔,沾了沾墨汁。
望了夏晴雪一眼,深情款款,信笔而书。
这一刻,他卸下了所有武装,如同一个与爱人归隐的隐士。
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温柔似水。
再高傲的女人,见了叶辰如此模样,也不禁怦然心动。
台下的众名媛们,也纷纷绽放了心中的花朵。
而陆云绯则是看得痴了,她不是第一次看叶辰写字。
但是,上一次和这一次完全不同。
那次,如同战神临世,她看到的,是一个一言为天下,欲与天公试比高,可望而不可及的杀神。
虽说伟岸无比,但毕竟不是一个女人心中所求。
而此刻的叶辰,却是完美地契合了她心中情人的模样。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何等的完美,何等的醉人。
如果叶辰是一壶酒,那么她陆云绯,甘愿醉生梦死。
那刘杰的小叔看着这一幕,一双美眸如水,荡起丝丝涟漪。
……
于是,叶辰落笔了。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字体不似《不第后赋菊》那般笔走龙蛇,气势煊赫。
这一次,写的是行楷。
“这是……《击鼓》?”
“没错,《国风·邶风·击鼓》,这次是诗经,虽说是战争诗,但说它是爱情诗也无妨。”
“不愧是书道至圣,果然不凡。”
“可惜,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还是有些许差距。”
“再看吧,我相信叶圣。”
一众书法家,纷纷开始议论。
叶辰丝毫不受干扰,一段写完,笔也不停,继续写着。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一口气连书两段,然后叶辰便停笔了。
一众书法家开始慌了。
叶辰这三段话,虽说放在平日,已经是当时名作了,但是,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是异常平庸。
难道……
叶圣他不擅长行书?
“怎么办?行文已至中期了,也不见出彩之地。”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沉闷,缄口不言。
而刘杰则是嗤笑出声:“哼,这就是所谓的书法至圣?”
“这小子果然不行了。”周凌风和百里长东相视一笑,说道。
“小子,别丢人献眼了,快滚下来吧。”百里长东直接嘲讽道。
此话一出,洛晓朝直接便不能忍了。
“王八蛋,有种你上试试?你要是能有十分之一的水平,我洛晓朝直接给你跪下。”
“我不行,但我偏不上,有种你打我啊。”百里长东讥讽道。
“废物。”洛晓朝骂道。
一众嘲讽,叶辰充耳不闻,他现在眼里,只有夏晴雪。
“老婆。”叶辰说道。
“我在。”夏晴雪柔声道。
“且看。”
说完,叶辰便提笔再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一段写完之后。
众人窒息了,安静了。
仿佛空气变作了固态,使得他们呼吸不畅。
之前那看似普通的文字,加上这一段时候,瞬间升华。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一股强烈的爱意跃然纸上,在其笔迹上,他们好像看到了一对男女,相拥起誓。
在场不少有故事的名媛佳丽,不自觉,已是泪流满面。
我心中一直忘不掉的那个人呐,你过得还好吗?
当初的誓言,还记得吗?
沉醉其中,久久无法自拔。
于是,叶辰再书最后一段。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终于,一首诗成,原本的爱意骤然转化为悲。
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如同一根刺,刺在了心里,流血不止,痛不欲生。
人生如梦,以笔书之。
诗成,梦醒。
一众人纷纷从幻梦中醒来,个个满目忧伤,更有甚者,便是直接哭泣出声。
“这……是怎么回事?”
裴国安擦了擦眼角的泪,眼中满是震惊。
“这……竟已经超出了意形的境界了!”
众书法家,纷纷从震慑中回过神来,纷纷大惊。
如果说《不第后赋菊》是一柄冲天宵的杀人剑,引得千万人颤抖。
那这《国风·邶风·击鼓》便是一壶温柔的酒,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无分高低。
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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