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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吏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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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吏部侍郎

    这个世界上,普通人是多数。有趣的是,多数普通人的梦想是成为在他们群体之外的少数人。这些少数人,是普通人在这个世界上崇敬的人,嫉妒的人,怨恨的人,羡慕的人。有能力超群的,有美貌出众的,有才华横溢的,有罪大恶极的,有家财万贯的。

    还有一种是罕见的,这类人像光一样,像水一样,能照亮黑暗,清澈超凡。这类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恶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弗居。他们安徐正静,知千里之外,隐微之中,可令天下邪暗变更。他们载魄抱一而无离,专气致柔如婴儿,涤除玄鉴而无疵,心怀天下而无私。他们治国,国明盛,民少怨;治家,家安泰,多和爱;为师,徒正直,行正道;为友,如标尺,如春风;修身,心光明,为正义。但,这类人是极为罕见的。因为人,难能坚忍,难守冰心。

    少数人比普通人多的不正是近乎疯狂的勤奋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狠劲儿吗?当普通人的渴求到了极点,当他为了欲望和志向而不眠不休,呕心沥血,他离成为少数人的路就不远了。而迎接他的,是短暂的喜悦和优越,和被迷雾笼罩的未来。

    赵轩就是那个普通人。他生在一个佣人家里,身材瘦小,羸弱多病,屡遭人欺凌,却不得还手。有些孩子,身高体壮,他打不过;而有些孩子,他虽打得过,却不能动手。他对这个世界有极深的怨恨,因为他有一个家境殷实,长袖善舞的“朋友”。

    他俩是如何相识的呢?说来有趣,有一次,一位富少爷跑出去玩,被人打劫了,当时还没有劫匪一半高的赵轩看见了,他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紧紧地咬着匪人的手,劫匪哭笑不得,扇了他两个耳光就离开了。他们的友谊也就开始了。当时的富少,不知道为他出头的是他家佣人的孩子;而当时的赵轩,也全然不知眼前被欺负的小孩儿是他的小主人。

    当时的他,确是正直善良的。当时的他俩,确是真挚快乐的。一个出于天性拔口相助,一个自然而然地感谢。

    “疼不疼?你叫啥名字?”富少摸着赵轩的脸说道。

    “小意思,我爹打我比这狠得多呢!我叫赵轩,你叫啥?”赵轩看着眼前比他要矮一些的小胖子,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逞强地说道。

    “我叫刘慕。”

    “你看你,这么胖,还让人欺负了。”赵轩笑道。

    “哼!你要不来,我就打趴他了!我正要动手呢!要你多管闲事?”富少撅着嘴道。

    赵轩听了,心想,我听见你哭得不行,好心来帮你,挨了两饼子不说,连个谢谢都没有,还埋怨起我来,不由觉得委屈。气道:“好!我这就走!”

    说罢转身就要走,富少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角。

    赵轩因委屈而生气道:“干啥?”

    富少道:“你要去哪?我跟你一起去。”

    赵轩吓唬富少道:“我要去老虎洞里抓大老虎,让它来咬你!”

    富少道:“哥呀,那大老虎怕是只吃我吃不饱啊。”

    两人咯咯地笑了起来,从那以后,他俩每天都要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吹牛,一起下害,友情岁月每天都充满阳光。

    直到富少志学之礼那一天,他两人的爹领着他俩见面的一天。一切都变了。那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是自那以后,他俩谁都不去找谁了。

    富少自小生长在爱里。家人的爱,下人的爱,朋友的爱,女人的爱,也许,只有家人的爱,能称之为爱吧。而赵轩的生活在相比之下,显得是那么黯淡无光,甚至有些凄惨。简衣陋食,无人问津,最亲的母亲早早离世,剩下了一群相互讨厌,相互欺负的兄弟姐妹,和碌碌无为,以酒度日的父亲。

    一天,赵轩的父亲不小心摔断了腿,赵轩替了他父亲,进了刘府做几天下人。而刘慕见了他,只是轻蔑的笑一笑。也是因为这微笑,赵轩在下人中颇受尊重,可赵轩明白这笑。

    刘慕一切的生活他都看在眼里,他嫉妒!嫉妒那颐指气使,嫉妒那锦衣玉食,嫉妒那不劳而获,嫉妒那美女香车。嫉妒久了,就恨了。日积月累的恨。

    刘慕今天没事干,在家里闲转,看见赵轩正在擦地,他看着赵轩,轻蔑地叹气道:“小子,你要一辈子在这儿擦地吗?”赵轩抬起头,看着刘慕,摇了摇头。“去读书吧,读书才能当官,只有当官才能有钱有势,过上人上人的日子,你懂吗?”因为他的父亲是知府,他明白,而他不明白的是赵轩的心里到底有多恨,有多渴望。

    赵轩开始疯了一样地读书,秉烛夜读,凿壁偷光,悬梁刺股,为了读书,无所不用其极。他甚至给刘慕父亲磕了头一千个头,只为了能做刘慕的书童来看更多的书。

    他做到了!他通读了近万本书,其中相当一部分还能背下来。读书无非是两种目的,为了自己或为了别人。他决然的选了第一种。他以前只想过上像刘慕一样吃香喝辣,穿金戴银,香车美女的生活,读了那么多书后,他想的更多了。

    他请求富少的知府父亲提携一下自己,可是,知府大人鄙夷地瞟了赵轩一眼,道:“龙生龙,凤生凤,你是个什么东西?”他咬着牙继续磕头,知府大人一脚踹翻他,扬长而去。赵轩咬着牙出了门,他只能靠自己!他问富少去借钱,富少扔给他几两碎银子,嬉笑道:“小子,考上了做了官,要还给我三百两金子。”赵轩默默地点点头。

    拿了钱,他报名参加了当年的院试。然后,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因为他没有一丁点儿名气,却又在情理之中,因为,他付出了一切。赵轩,这个穷百姓家的孩子,一路通过院试,乡试,会试,即将赶往京城,参加殿试!刘慕和他的知府父亲听说了,呆若木鸡。

    多年后,那个富少爷不知如何接替了他父亲的职位,变成了富老爷。有一天,一队人马到他家门口,押着个大箱子,里面有整整三百两金子!还有个信封,上面写道:谢昔日赠银之恩。吏部右侍郎赵轩赠。信上盖着赵轩的大印。

    富少张大了嘴巴,惊讶不已。转而,他转身对周围的人骄傲地说道,他都语无伦次了。“赵侍郎!我的好朋友!一起玩大的!”那神色,仿佛他就是吏部侍郎。周围的人一片恭维之声,他也不想想,为什么信上要盖那个印。

    三天后,他被抄家,原因是贪污受贿。朱元璋对贪腐的态度,朱棣也有。他和他父亲处斩,家里其他人充军,判得相比算轻的了。这无疑是灭顶之灾。他怒吼道:“金子是吏部侍郎送来的,我有他亲笔信作证,要抓连他一起抓!”

    钦差扇了他一耳光,拿出了那封信,折了一下,露出了“谢昔日赠银之恩”这几个字,问道:“是这封信吗?”他仔仔细细地认了认这个笔迹,他确认无误,狠狠地点了点头。钦差展开了整张纸,他发现落款变了,那个名字不是赵轩,而是他提拔过的一个县令。盖章也变成了县令的章。“该县令已伏法,你还有何话说?”他苦笑了两声,低下了头。在暗处的赵轩,看到以前的众人簇拥的富少惊慌失措,痛哭流涕。他嘴角微微一笑。牢房里,赵轩命人把老知府带出来,笑道:“你给我磕一千个头,我放了你儿子。”老知府磕头如捣蒜,磕了一百个的时候,他已头破血流。赵轩一脚踹翻他,大笑而去。

    行刑前,只有刘慕养的狗一直朝着他汪汪地叫;行刑后,也只有那条狗,在他尸体旁呜呜地叫。

    赵轩回到家,扶起他跪倒在地的父兄姊妹,留下了十两银子。看了看他母亲的牌位,一句话没说,转身离开。

    内阁呈上奏折如下:某地前任知府刘洋及后人刘慕贪污行贿,卖官买官,在所属地方胡作非为,鱼肉百姓。所提携某地知县公然行贿金三百两,礼函甚至盖县印,数额惊人,胆大包天,为所欲为。置皇上于何地?视朝廷法度为何物?盖系某公属,所致也。

    这份奏折,出现在皇帝眼前,刘慕已死了半年了。

    赵轩没回京城,去了西安府。深夜,他在已成荒宅的一座房宅门前,磕了个头。他站起来,拍了拍膝上的土,笑着离开了。

    他是官场的名人,这么年轻的侍郎!他韬光养晦,左右逢源。恨他的人不多。他前途无量!可是,夜深人静时,当他梦到,或者想到某些事,他的心会疼得让他满地打滚。

    官场的博弈是不见硝烟的战争,党派之争,自古便有。一个成功的官,要有实力,才华,还要学会和其他人打交道,要左右逢源,八面玲珑,使上不疑,臣不恨。可谓是一步错,便凶多吉少。不过,能成功的,自然是幸运的,敏睿的,心狠手辣的。赵轩当然是胜利者,他是最年轻的侍郎!

    白天的他,过得很快乐,可他很害怕夜晚,无论是他一个人睡,还是找人陪他睡,他都睡不着。因为有一种东西,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拜访他,让他死去活来,这个东西是他曾有的善心和良知,是他年青时听过的那句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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