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林峰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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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业和金日磾的队伍给我们提供了一百六十分”朱顺将另外两支队伍的令牌吞噬之后,将分数告之众人。
“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击败一支队伍,并且保证队伍没有战斗减员。否则,无法保证接下来五天不被人窥视”杨浩戳了戳火堆,给出了一个大致目标。
“外围的队伍估计要动身往中心赶了,否则没有积分也要被淘汰,看来我们得提前赶往中央地方,熟悉地形,只有占据天时地利,胜率才能最大化”赵天赐将烤好的肉递给两人。
杨浩接过烤肉轻嗯一声,点点头,赵天赐的方法有点笨,类似守株待兔,但确实是保存实力的最佳办法,一时半会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朱顺则完全不管这些,接过烤肉大肆其口,连道好吃。反正他想的很简单,既然他们都比自己聪明,自己还省得动脑,只要跟着做就行,自家兄弟总不会害自家人。
赵天赐看着没心没肺朱顺有点无奈。听说他家还是做生意的,就这没脑子的模样还做生意?恐怕裤裆赔上都不够,想到这里,他暗自摇头。
见时间差不多,赵天赐起身去换林峰的岗哨,将手放在口中,轻轻打了个呼哨,这是他们约定的口号。但许久,竟然不见回应。
不对劲!赵天赐暗道一声,将插在腰间的弯刀拔出。这么久没有林峰的回应,只能说明他出事了,否则不可能一点动静没有。
一时间他有些忧虑,忧虑林峰的安危。而能悄无声息的解决林峰,说明这支队伍实力强大无比。
“得想办法通知队友”赵天赐内心有了决断,一个人在敌情不明的时候去搜索,绝对是不明智的。更何况,现在是他担任着这支小队的警戒。
正当他要慢慢后撤的时候,感觉头皮一紧,这种感觉每当他遇到危险时就有,这让他不敢轻易妄动。
啾!箭支破空声传来,赵天赐举刀隔挡,刀箭相撞,擦出一遛火星。赵天赐暗道一声“好强悍的力量”随即紧了紧险些脱手的弯刀。
“什么人”赵天赐冲着箭支射来一声爆喝,既是为了提醒队友,同时也是一种求援,让他们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他不敢一个人冲进去,怕陷入圈套。
但丛林中并没有任何回应,四周寂静无声。夜色如墨,如恐怖巨兽张开大口等着你上钩,让人心悸。
沙沙!黑暗中快速冲出一人。
赵天赐眼中精光爆闪,暗道一声来的好。若是他们隐伏在黑暗中继续偷袭,他反而心惊胆颤,但若正面进行交战,他反而没那么多顾虑。
嘭!两拳头相交。传来两声闷哼,双方各自退后一步。
嘶!赵天赐倒吸一口凉气,他感觉右拳酸痛无比,整只手掌都在无意识的轻轻颤动。
怪不得,怪不得林峰没有发出一声动静,若他们都是眼前之人的实力。那么他们整支小队恐怕都要全军覆没,他现在只希望朱顺他们不要赶来,快点逃走。
赵天赐环顾四周。视线不明,逃,只怕逃不掉,如此箭术,若把后背让给敌人无异于自寻死路。更怕的是周围还有埋伏。那么,只有死战!想到这里,赵天赐神色坚定,露出一丝狰狞。
“不打了,诗诗说的不错,你果然是个怪胎”林源揉了揉快要失去知觉的右臂,闷哼两声。有些纳闷眼前这小子的是拳头还是大铁锤。
“大木头,想不到又见到你了,我哥非要和你比试比试,嘻嘻”林诗此时蹦蹦跳跳的从树林里出来,依然还是那么活泼。
赵天赐目光一闪,但却没有妄动。他虽和林诗相处了一段时间,但人心难测。如果林峰不出现,他是不会相信的。
“天赐”林峰走出丛林,后面跟着林一林二两个护卫。他神色有些尴尬,不管怎么说,这种玩笑都不太让人接受,何况他还担任整支小队的警戒。
赵天赐点点头,总算松了一口气。既然没事,那就是最好的。随即向林峰走过去,照着他的脸就是一拳。“记住,下次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林峰毕竟理亏,捂着流血的鼻子,忙称是。
或许是意识到玩笑有些开大了,林源挠着头走过来,伸出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你好,我叫林源,是林峰和林诗的哥哥,因为舍妹和舍弟经常提起你,所以一时手痒,就忍不住出手试探,对不起”
赵天赐点点头,虽然打过一架,但对方态度大方,语气诚恳,算是一个豪爽的汉子。
赵天赐这才仔细打量他,不得不说,林源长得十分雄壮,和赵铁男有的一拼。
浑身充满爆炸性的肌肉,虎背熊腰,一头长发肆意的披散在脑后,浓眉大眼,高鼻梁,厚厚的嘴唇,配合有些桀骜的眼神,整个人充斥着一股狂野豪放之气。
赵天赐握住他的手“你好,我叫赵天赐,既然误会解除了,我们就去营地好了,免得队友担心”
说曹操曹操到,他刚说完,另外两人就到了,看着另一队陌生人有些狐疑。不过看两人和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倒像是故人。
“林峰,原来你也是一名皇子啊,那不是说,我们五人之间,就有两个是皇子”半晌,林峰讲述完,朱顺围着林峰转几圈。仿佛第一次认识他,口中嗞嗞称奇。
林峰苦笑着点点头。
和中土不皇室不同,他母亲是中土人,在大月氏算是异族人,大月氏是不会让他掌权的。因此没有什么好争的,一家人和和气气。而林源待他也一向不错。
“能饮否”林源将皮囊递给赵天赐,他一向敬重有本事的人,而赵天赐在他看来,是非常有本事的人。不仅武功好,而且头脑聪明。
赵天赐接过皮囊,饮了一大口,这酒甚烈,入喉柔,到腹中如火焰一般炸开,整个毛孔仿佛都张开了,口鼻间充斥着一股酒香。
“好酒”赵天赐大喝一声,再次饮了一口。
“好汉子”林源赞叹一声,草原男儿最是豪爽,相互间的那一点芥蒂消失无形,快速熟络起来。
“哪呢”一听有好酒,朱顺这死胖子也顾不得纠缠林诗了,另外两人同样不落于后。朱顺赶紧抢过酒囊灌了一口,差点呛着。他一向喜欢喝酒,特别对于这种烈酒更是情有独钟。
林诗总算松了一口气,以她这种刁蛮性格,怎么可能受得了朱顺百般纠缠,若不是碍于林峰脸面早就发作了,只能在内心深处将这个胖子杀了千百遍,如今走了倒好。
而林一林二两人很有分寸,只是浅尝辄止就去职守,他们知道自己身份,能喝上几口就已经很不错了。
都说酒是拉近男人之间距离的最替代物,这话说的一点没错。喝到后面,一群人胡天胡地,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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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击败一支队伍,并且保证队伍没有战斗减员。否则,无法保证接下来五天不被人窥视”杨浩戳了戳火堆,给出了一个大致目标。
“外围的队伍估计要动身往中心赶了,否则没有积分也要被淘汰,看来我们得提前赶往中央地方,熟悉地形,只有占据天时地利,胜率才能最大化”赵天赐将烤好的肉递给两人。
杨浩接过烤肉轻嗯一声,点点头,赵天赐的方法有点笨,类似守株待兔,但确实是保存实力的最佳办法,一时半会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朱顺则完全不管这些,接过烤肉大肆其口,连道好吃。反正他想的很简单,既然他们都比自己聪明,自己还省得动脑,只要跟着做就行,自家兄弟总不会害自家人。
赵天赐看着没心没肺朱顺有点无奈。听说他家还是做生意的,就这没脑子的模样还做生意?恐怕裤裆赔上都不够,想到这里,他暗自摇头。
见时间差不多,赵天赐起身去换林峰的岗哨,将手放在口中,轻轻打了个呼哨,这是他们约定的口号。但许久,竟然不见回应。
不对劲!赵天赐暗道一声,将插在腰间的弯刀拔出。这么久没有林峰的回应,只能说明他出事了,否则不可能一点动静没有。
一时间他有些忧虑,忧虑林峰的安危。而能悄无声息的解决林峰,说明这支队伍实力强大无比。
“得想办法通知队友”赵天赐内心有了决断,一个人在敌情不明的时候去搜索,绝对是不明智的。更何况,现在是他担任着这支小队的警戒。
正当他要慢慢后撤的时候,感觉头皮一紧,这种感觉每当他遇到危险时就有,这让他不敢轻易妄动。
啾!箭支破空声传来,赵天赐举刀隔挡,刀箭相撞,擦出一遛火星。赵天赐暗道一声“好强悍的力量”随即紧了紧险些脱手的弯刀。
“什么人”赵天赐冲着箭支射来一声爆喝,既是为了提醒队友,同时也是一种求援,让他们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他不敢一个人冲进去,怕陷入圈套。
但丛林中并没有任何回应,四周寂静无声。夜色如墨,如恐怖巨兽张开大口等着你上钩,让人心悸。
沙沙!黑暗中快速冲出一人。
赵天赐眼中精光爆闪,暗道一声来的好。若是他们隐伏在黑暗中继续偷袭,他反而心惊胆颤,但若正面进行交战,他反而没那么多顾虑。
嘭!两拳头相交。传来两声闷哼,双方各自退后一步。
嘶!赵天赐倒吸一口凉气,他感觉右拳酸痛无比,整只手掌都在无意识的轻轻颤动。
怪不得,怪不得林峰没有发出一声动静,若他们都是眼前之人的实力。那么他们整支小队恐怕都要全军覆没,他现在只希望朱顺他们不要赶来,快点逃走。
赵天赐环顾四周。视线不明,逃,只怕逃不掉,如此箭术,若把后背让给敌人无异于自寻死路。更怕的是周围还有埋伏。那么,只有死战!想到这里,赵天赐神色坚定,露出一丝狰狞。
“不打了,诗诗说的不错,你果然是个怪胎”林源揉了揉快要失去知觉的右臂,闷哼两声。有些纳闷眼前这小子的是拳头还是大铁锤。
“大木头,想不到又见到你了,我哥非要和你比试比试,嘻嘻”林诗此时蹦蹦跳跳的从树林里出来,依然还是那么活泼。
赵天赐目光一闪,但却没有妄动。他虽和林诗相处了一段时间,但人心难测。如果林峰不出现,他是不会相信的。
“天赐”林峰走出丛林,后面跟着林一林二两个护卫。他神色有些尴尬,不管怎么说,这种玩笑都不太让人接受,何况他还担任整支小队的警戒。
赵天赐点点头,总算松了一口气。既然没事,那就是最好的。随即向林峰走过去,照着他的脸就是一拳。“记住,下次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林峰毕竟理亏,捂着流血的鼻子,忙称是。
或许是意识到玩笑有些开大了,林源挠着头走过来,伸出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你好,我叫林源,是林峰和林诗的哥哥,因为舍妹和舍弟经常提起你,所以一时手痒,就忍不住出手试探,对不起”
赵天赐点点头,虽然打过一架,但对方态度大方,语气诚恳,算是一个豪爽的汉子。
赵天赐这才仔细打量他,不得不说,林源长得十分雄壮,和赵铁男有的一拼。
浑身充满爆炸性的肌肉,虎背熊腰,一头长发肆意的披散在脑后,浓眉大眼,高鼻梁,厚厚的嘴唇,配合有些桀骜的眼神,整个人充斥着一股狂野豪放之气。
赵天赐握住他的手“你好,我叫赵天赐,既然误会解除了,我们就去营地好了,免得队友担心”
说曹操曹操到,他刚说完,另外两人就到了,看着另一队陌生人有些狐疑。不过看两人和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倒像是故人。
“林峰,原来你也是一名皇子啊,那不是说,我们五人之间,就有两个是皇子”半晌,林峰讲述完,朱顺围着林峰转几圈。仿佛第一次认识他,口中嗞嗞称奇。
林峰苦笑着点点头。
和中土不皇室不同,他母亲是中土人,在大月氏算是异族人,大月氏是不会让他掌权的。因此没有什么好争的,一家人和和气气。而林源待他也一向不错。
“能饮否”林源将皮囊递给赵天赐,他一向敬重有本事的人,而赵天赐在他看来,是非常有本事的人。不仅武功好,而且头脑聪明。
赵天赐接过皮囊,饮了一大口,这酒甚烈,入喉柔,到腹中如火焰一般炸开,整个毛孔仿佛都张开了,口鼻间充斥着一股酒香。
“好酒”赵天赐大喝一声,再次饮了一口。
“好汉子”林源赞叹一声,草原男儿最是豪爽,相互间的那一点芥蒂消失无形,快速熟络起来。
“哪呢”一听有好酒,朱顺这死胖子也顾不得纠缠林诗了,另外两人同样不落于后。朱顺赶紧抢过酒囊灌了一口,差点呛着。他一向喜欢喝酒,特别对于这种烈酒更是情有独钟。
林诗总算松了一口气,以她这种刁蛮性格,怎么可能受得了朱顺百般纠缠,若不是碍于林峰脸面早就发作了,只能在内心深处将这个胖子杀了千百遍,如今走了倒好。
而林一林二两人很有分寸,只是浅尝辄止就去职守,他们知道自己身份,能喝上几口就已经很不错了。
都说酒是拉近男人之间距离的最替代物,这话说的一点没错。喝到后面,一群人胡天胡地,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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