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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煜一气之下离开了万芳谷,他前脚才出谷,若戢后脚就跟了上来。

    赶都赶不走,反正就是死乞白赖的非要跟着他,吃粥吃肉全然不挑,一副同舟共济到底的模样。

    后来的几十年里,沈煜有过落魄,也有过风光,却自始至终都记着孙三娘的话,做个善良的人,不得随意动用法力。

    若戢也一直如好兄弟一般跟在他左右,只是若戢从没告诉沈煜,姑姑在他怒气冲冲踏出门的那一刻,伏地吐血,还吩咐他务必一定跟着沈煜,并照顾好他。

    万芳谷谷内的夜空,似乎比外面的更加宁静祥和,月光也更明亮皎洁。

    沈煜没想到,这个他极不看好的姑娘,竟然是做得一手好菜。

    被洛春分打断思绪给叫出来时,他本是有些不耐的,当看到凉亭内摆着的一桌子饭菜时,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今日采药又练习功课,所以晩膳就做得晚了些,明日我一定赶早,粗茶淡饭,还请煜王不要嫌弃。”洛春分忽略掉对方的尴尬,给沈煜递上碗筷解释道。

    小姑娘毕恭毕敬的模样,让沈煜很是受用,对她的态度不禁也好了几分。

    “有酒吗”沈煜问道。

    “酒抱歉,没有。”洛春分歉意的说道。

    这万芳谷统共也就她们三个女的,她还未习得辟谷之术,目前一日至少是要食两顿的,孙三娘和若狸基本不怎么吃东西,所以酒这东西还真没有。

    “哈哈哈,没关系,我有。”沈煜是胃口大开,笑得一脸得意。

    他当着洛春分的面,衣袖只在桌角轻轻扫过,两个极漂亮的蓝玉瓷酒壶,就凭空出现在了桌上。

    洛春分立时瞪大了眼,这是无中生有,还是隔空取物

    她拿起一个酒壶轻轻晃了晃,还真有水声,才拔下壶塞就见酒香四溢,这绝对是上等好酒无疑。

    洛春分忙不迭的放下酒壶,又拉过沈煜的衣袖左翻右看,只顾满足好奇心的她,完全没留意到此时他二人的行为举止极为亲昵,当看到沈煜略微尴尬的脸时,她才意识到,连忙放下了手,还跟着闹了个大红脸。

    沈煜倒没多在意这些细节,他平时甚少与人亲近,除若戢和若狸两兄妹外,洛春分是第一个他觉得不怎么讨厌,也愿意亲近的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沈煜的话也慢慢多了起来。

    洛春分只浅饮了一小杯,她静静的听着他高谈阔论,有些深奥的她几乎都不怎么听得懂,面上依旧洗耳恭听,内心却暗道,这位高高在上的煜王,兴许也是有许多烦忧的吧。

    两人吃罢,坐在凉亭外的草地上,看着夜空里的明月。

    “洛姑娘可有喜欢的人”沈煜突然问道。

    洛春分闻言,侧眸看过去,沈煜双手撑在身侧,正仰头看着万里星空,他英挺的五官被皎月镀上了一层银光,眸眼亦如漫天星河般璀璨。

    洛春分怯懦的收回了目光,她想她应该是对眼前人有几分好感的。

    只是这样美好的少年,却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

    “煜王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是吗”她托着已有几分绯色的脸颊,问得看似漫不经心,内心却犹如鼓擂。

    “爱而不得,最难将息,呵。”沈煜轻叹道。

    “煜王喜欢的人是姑姑吗”洛春分脱口而出道。

    “何,何以见得”沈煜吃了一惊,转头看向双手杵在膝上,也正看着自己的姑娘。

    “只是不巧,这句话,我也听姑姑感叹过。”洛春分垂眸道。

    沈煜原本闪亮的眸子,在听到她这句话后,又暗了下去。

    “我今日的话,是不是有些多了”沈煜略显落寞道。

    “不会,煜王若是心里不好受,可以跟春分说说,便是帮不到你什么,倾听一二也是好的。”洛春分说道。

    沈煜定定的看了她片刻,可能是内心积压了太多的愁绪,也可能是面前的姑娘纯善真挚吧,他给她讲起了从未与外人道的旧事。

    千年来的过往里,沈煜印象最深刻的,除了迁徙还是迁徙。

    姑姑从前逢人问及时,都称自己姓沈,兄嫂不幸蒙难,唯留下遗孤幼子,取名沈煜,托付于她照顾。

    于是他们这对姑侄,就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

    他们从没在同一个地方,待过五年以上的,起初沈煜并不懂,直到后来被其他同龄孩子嘲笑过,他才知道自己天生就是个异类,他长得极慢,还是超级慢的那种。

    他自己都忘了自己是用了几百年时间,才长成普通孩子七八岁

    模样的。

    记忆最深刻的是某年,他们流落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在那里临时安家落户了。

    那里是沈煜在经历过许多地方以来,住得最开心,也最喜欢的地方。

    山水环绕,花香果美。在那里有许多同龄的小伙伴找他玩,还有软萌可爱的小女孩给他送过小手绢,以至于他很快就忘了在上一个地方,还有不少小朋友骂他是异类的话。

    他以为一直会这般美好下去,然而好景不长。

    村里的一个泼皮无赖,看上了素来深居简出的姑姑,上门欲行欺辱之事,被沈煜跑出去找来了邻里。

    在邻里的阻止和指责下,那无赖虽悻悻的走了,却也记恨上了他们姑侄俩。

    没过几天,村里传出了流言,说沈煜根本就不是什么兄嫂的遗孤,压根就是这沈姑娘不知检点,在外勾搭人生下的野种等等

    沈煜长得虽是孩童模样,可智力和力气却比看似与他同龄的孩子要厉害许多,凭着自己的聪明劲,找出了散布谣言的孩子,还把那孩子给打了。

    好巧不巧,那孩子就是那无赖的侄子,如此这梁子算是结大了。

    无赖招呼上全家人,护着那受伤的孩子找上了门,摆出了若不给个说法便誓不罢休的架势,邻里欲再上前劝阻,无赖巧言厉色说是姑姑勾引他在先,若有人敢出面,那他就敢跟谁玩命。

    常言道光脚不怕穿鞋的,任谁也不想跟这种人沾上事儿,于是,原本前来劝阻的人,便都变成了看热闹的。

    在无赖无耻恶语的攻击之下,沈煜第一次显现出了他不寻常的一面,他周身冒着黑气,双眸同仁似血一般艳红,带着浓烈的嗜血之气。

    莫说是周围的村民,就连姑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她一把将沈煜抱在怀里,把他的脸压在胸口,不住的安慰他要冷静不能生气,她是好不容易安抚住了沈煜,可村民却炸了。

    他们一再表示这孩子是妖,不能留等等,姑姑死死将他护在怀里,在村民的追打中逃出了村子。

    沈煜看着她一身青紫的淤斑,哭得稀里哗啦,“姑姑,是不是,是不是阿弦不乖,眼睛变色了,才害姑姑被人打骂了”

    她一把将小沈煜抱在怀里哄道:“阿弦是天上地下最乖最可爱,也最善良的孩子,别人说什么不用听,姑姑身上的伤明早就会好的,阿弦难道忘记了。”

    “姑姑,你是最爱阿弦的吗”沈煜问道。

    “当然了,阿弦可是姑姑的心头宝,天上地下姑姑永远只疼爱阿弦一人,好不好”她娇宠着轻点他的鼻尖,又温柔替他拭着泪。

    沈煜听她如此说,立马破涕为笑了。

    是的,他的姑姑是天底下最最厉害的人,也是最最疼爱他的人,她不老不死不灭,都几百年了,从沈煜记事起,她便一直都是这么美好。

    她总是把他护得太好,任他天性烂漫无忧无虑,而自己却总是满身伤痕。

    后来他们辗转流落到了茶花镇,然后她去应征医女,被当时药王谷的家主孙菖蒲看上,连带着沈煜也被他一并带回了药王谷,从此才算是有几分安定。

    说到这里,沈煜已经说不下去了,只抬头静静地看着夜空。

    他要怎么讲,他不敢告诉任何人,就是那么好的女子,却为了他血洗了整个药王谷

    洛春分起身转进凉亭给他端了杯茶水过来,轻声问道:“后来姑姑同意做孙家家主的妾室,被敬称为三夫人,孙家不幸遭了家难,姑姑至今都孑然一身是吗”

    沈煜接过洛春分递过来的茶水,仰头一口灌下,酒已醒了大半,他又恢复了一脸冷漠不苟言笑的模样。

    茶水喝尽,沈煜将杯子在手中旋转出了极漂亮的一个花样,再轻轻一用力,那杯子已在他手中变成了粉尘,随风便可扬起。

    洛春分定定的看着双眸已变得血红,浑身溢着黑气的少年,未觉害怕,反而是多了一丝丝心疼。

    “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很像妖你难道不害怕吗”沈煜留意着洛春分的举动,对她的表现甚感意外。

    “人中多有恶鬼,鬼中亦有豪杰,煜王就算有着一身邪气,若是为正道,焉知不是大道呢”洛春分极其坦然地说道。

    沈煜愣怔住,惊异于她一个小女子竟能有这般见解,倒是像了姑姑几分。

    “春分私下觉得,煜王真不必在意世俗的眼光,姑姑养育你有义,你与她朝夕相对情愫暗生,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不好的,没有血缘便不能称之为乱伦。世间万物皆有灵,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凡是用心对待的情感,都值得被尊重,煜王觉得呢”洛春分真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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