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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在太阳上的彩虹》正文 第十三章 心门打开,彩虹披在了太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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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个混蛋,干嘛突然要寻死。你这么做对得起你爹你娘吗?他们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为的是让你开心地活在这世上。”小魔女的声音充满了愤怒,可那和自己平常接触的人的愤怒不一样。是哪里不一样呢?宁旭张开了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愉快地接受着来自小魔女的愤怒。

    看着自己不怒反喜,小魔女更生气了,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以至于脸都呛红了。她如同炸了毛的小兽一样大吼道:“你个王八蛋,为什么不珍惜只有一次的生命,却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来世。我告诉你,人活着虽然很累很辛苦。可毕竟活着可以吃到美味的烧鸡,喝到清冽的泉水。穿上一身漂亮的衣服,再跟人说几个好听的笑话。你要是现在死了的话,去哪儿找这些世上最让人感到愉快的东西。去阴间吗?

    大家都说好人死了可以去极乐之境,像你这种糟蹋生命的人只配下十八层地狱,拔舌头下油锅你下次要是再敢寻死,我一定不救你。我还会不告诉你的家人,你死在哪儿。让你当个孤魂野鬼,没办法好好投胎。”

    家人,家人。宁旭反复念着这两个轻飘飘的字眼,心里却像坠上了万斤重的岩石,许久都难以换过一口气来。他的思绪一下子就飞到了六岁那年,刚刚从冷宫里出来的时候。

    因为从小就没有吃饱过饭,所以他被接进皇祖母的慈宁宫时,第一件事就是吃了整整三大碗饭。晚上,他躺在床上正做着美梦。梦里的自己正在皇祖母面前背书,而皇祖母慈爱得给自己擦了擦汗水,还喂了自己一块点心。

    可是刚一睁眼,就见到皇祖母手下最得力的汪嬷嬷。她就像幽灵一样飘了进来,把自己关进了似乎有幽灵一样出没的小黑屋里。任凭自己哭哑了嗓子,也没任何人来搭理他。窗外还有人在窃窃私语。

    “小赵,这么对旭皇子好吗?毕竟他是皇上的儿子。”

    “小钱,你害怕什么。你没看到这是汪嬷嬷亲自把他滚进去的,这可不就是太后娘娘的旨意。”

    “那为什么呀,他不是太后的亲孙儿吗?”

    “还能为什么,你这个榆木脑袋。张皇后势大,几乎整个六宫都对她俯首帖耳。那张相国在朝里也说得上是呼风唤雨的人物。你仔细想想,这下子太后的母家该往哪儿摆。听说前两天,张相国家的下人还打了太后母家的大管事。这事闹得满城风雨,你怎么一点也不关心。”

    “哦,所以太后娘娘就想到收养旭皇子。因为再也有比皇帝的原配生下的儿子,这样更好的工具。”

    “看你还不是太笨嘛。”

    世人都觉得,出身皇族是世上最幸运的事。可是,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件事。代表权势富贵的牡丹往往需要开在下贱任人踩踏的牛粪上,才能永远高贵美丽,长盛不衰。宫里面的人一向最擅长拜高踩低。他这个身份尴尬的皇子,地位远远不如韦贵妃养的那只波斯猫。那一刻开始,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皇祖母只会用冰冷的语言和眼光看着他。一件工具却妄想着主人的真心爱惜,这简直是世间最大的笑话。别人的童年是在大约十二三岁那年结束,而宁旭的童年就在那一天正式结束。接着就开始了艰难的成年历程

    至于他曾经的心上人——大宋第一美人“韦如音”,他心口曾经的朱砂痣,照在他窗边的白月光,她是可以被称作模范的大家闺秀,言行从来都不肯失了世俗赋予她的规矩。

    而典雅温淑的如音郡主,大宋最高贵的女人之一,她对一心恋慕自己的宁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殿下,您要坚持。如果您不够优秀,圣上和我们家都不会同意我们的婚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宁旭有被虐狂,还是跟这小魔女相处的日子久了。这一刻,他耳朵里刮进来的小魔女骂自己的话,竟然没有丝毫让自己感到难过。而且正好相反,这些话就像一碗碗热汤。灌进耳朵里以后,宁旭整颗心都暖了起来。

    “怕了吧,怕了以后就好好对待你的小命。我为了你这小命可是付出了好大的代价。”说着小魔女扬了扬那只受伤的手,嘟起了嘴,中气十足地对他说道:“好疼呀,所以你现在的命便是我的了。我命令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还要拉着你去向我爹证明我没有害过你,所以我绝对不允许你死在这儿。”

    这一刻,宁旭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真心温暖,冰封而且紧闭了十多年的心门,赫然被这太阳一样的小魔女冲开。他仿佛见到了春风的颜色。原来春风不是没有颜色的,它是彩色的。就如同现在,自己的心也不再是黑白一片,而变成了彩虹那样的绚烂多姿。

    不由得上前两步,撕下了自己的内衣,给小魔女的手裹伤。刚才还气势十足,活脱是只老虎的小魔女顿时变成了一只乖巧的猫咪。小脸时不时地红上一红,另一只没受伤的手更是不停地捻着衣角。一时间,素来以活地狱为外号,实则俊秀飘逸,像极了一位遗世佳公子的不群山,此刻真正有了它该有的风姿。

    山美人更美,可是落在季秀兰的眼中。这简直就是世上最难以忍受的画面。她生平最恨的就是两情相悦的男女。左脚轻轻一点,她就像一只玉燕一样飞了下来。只是她的那对眸子,眼波流转,自成妖媚。再配着她此刻脸上太过妖娆的表情,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她笑着对宁旭说:“小伙子,看你生得真不错。我生平见过的男子里你算得上第一美男子。本来嘛,你擅闯不群山,我应该把你的人头割下来,再把你的身躯拿去喂野狼。不过真巧,我这个人素来喜欢美男子。所以,我决定了,只要你杀了你身边这个小姑娘。我就封你为我的头号压寨夫君,我们从此过着神仙眷侣一样的生活,你觉得可好。”

    说完,她向宁旭抛了个媚眼。哪怕是见惯了美人的大宋皇帝这时候见了,恐怕也会立刻放下自己的武器,然后匍匐在季秀兰的脚下,一边亲吻着她如美玉雕成的脚跟,一边诚惶诚恐地发誓,此生只要能陪伴在季秀兰身边,就是不当皇帝,就是立刻死了也值得。

    果然,那个翩然如玉,举止间充满贵气,而又潇洒十足的美少年举起了匕首,旁边那个清雅如兰,脱俗胜莲的小姑娘脸上露出了恐惧的表情。季秀兰嘴角轻轻沁出了一缕微笑,心里得意道:果然她季秀兰的魔力是举世无双的,只要她愿意,世上任何男子都休想逃离她的手掌心。

    然后那闪着寒光的匕首,就这样毫无预兆地插进了季秀兰怀中。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身上的血洞。好长时间后,那刺骨的疼痛才把她拉回了现实。她季秀兰输了,输给了一个年纪轻轻,见识浅薄的毛头小子。而在那个小子身边,站着一个同样不大的小姑娘。两人站在一起,相互微笑。显然是心中对各自的情意很深。而且样貌同样出色的两人,恰似雨后天晴,太阳旁边飘着一条彩虹腰带。两者相得益彰,互相配合。彼此都增加了对方的美丽,减少了对方的单调。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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