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白游》正文 五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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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间的窗口很宽敞,啊宅整个人坐在窗台上,背倚着窗框,仍有空余的空间。
这间奢华套房的隔音效果极佳,关上那堵雕花的木门以后,楼下大厅内的喧哗便被完全断绝开了,房门一关,仿佛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就跟他以前放假的时候,呆在出租屋里当死宅那样。
也跟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方式那样,走过一扇一扇未知的门,通往某个不可测的未来。
他说不好自己喜不喜欢现在这个世界,也不知道到底讨不讨厌以前那个世界,反正都很烦。
各种各样的思绪混混沌沌地搅在一起,就像是在脑子里开一场闹会那样,他索性懒得想那么多了,反正都是活着,在哪里都一样。
窗外夜雨潇潇,屋檐上滴落的雨水,如丝如帘,寒风裹着清新的水雾,轻悠悠地穿过了他的鼻尖。
彷徨间,啊宅仿佛又回到了校外小区里的那场夜雨。
那一夜的天空,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雨水和风混在一起,很快就打湿了他的衣衫,那时候的他,落魄得像条流浪的狗。
陈程说的不对,啊宅不是一只叼拖鞋的狗,他其实是一只丧家的狗,叼拖鞋什么的,那是家犬的事儿,跟他这种流浪狗没什么关系的。
从几年前开始,他就丧失了那个能回到去的家,也丧失了那位愿意听任他撒娇打滚的人,这些年,他孤独又无助,这些年,他坚强又懦弱。
如果活着需要一个理由,啊宅唯一能够想到的,大概就只剩下怕死了。
可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的话,他还是会把拳头挥向陈程,哪怕他会因此而被人打死,或者因此而入狱,他也不会罢休。
这是他的气节,一种想死又怕死的、拼命地想要活下去的气节。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能忍一忍,不能退一步,自认卑微一下下呢,俗话说得好啊,退一步海阔天空。
为什么不呢?
啊宅也不知道,就跟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在那场钢铁战役里,舍身救下旁边那位女孩那样,或许是,他的人生总是写满了“否”字,他想偶尔也写一下“是”字,不去计较这个那个,不去问那么多为什么。
或许是,如果那种时候他选择后退的话,他就会失去活下去的动力了吧?
他人生本就灰暗,能让他眷恋的东西,本就不多了。
冷冽的酒液顺着他的咽喉没入食道,柔和的醇香缱绻地在他口腔散开,酒精的热度逐渐上升到他的脸上,烫红了他的脸颊和两耳。
他并不是什么嗜酒的人,也不会像那些衣冠楚楚的品酒师那般,轻抿啜饮,细细地品出酒质的好坏,酒味的香醇。
再好的酒,放在他的嘴里,也不过是一些会灼烧神经的液体而已,就跟牛嚼牡丹似的。
所以,他一开口就要了最烈的酒,试图用最猛烈的酒精麻痹自己绷紧的神经,他实在是太累了,从角斗场到文华楼,他经历数不清的战斗了,大到数人高的机甲,小到诸如杨彪之类的小混混,他都收拾过。
为了活下去,他被迫参与一场又一场的战斗,痛下一次又一次的杀手。
他从未试过这样的疲惫,感觉身处在刀山火海的炼狱里,仿佛每一步都走在淬火的刃尖上,稍有失措,便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这种感觉很不好,好像站在布满迷雾的圆心中央,置身于盲点之中,他迷失在迷雾里,放眼望不到尽头。
“怎么还不睡?”
烈酒不知不觉就见底了,啊宅忽然回头,才发现女孩正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
原来她一直都在啊。
女孩的两只白皙的小手相叉在一起,百无聊赖地拨弄着白玉般的纤细手指,两只眼睛正小心翼翼地望着窗框上这个陌生的男人。
其实也还好吧,情况也还没差到不能启齿的地步嘛,好歹身边还有个小美少女嘛,虽说有点儿。
但,俗话又说得好啊,萝莉有三好,声娇体柔易推倒啊!
带着貌美的小萝莉来开房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诶,这他妈简直是无数宅男的梦想好不好!?这要是放在地球,让对方父母知道了,可是要命的事儿,分分钟往他身上投掷煤气罐的说!
只要按住那颗不安的良心,稍微地往前走一步,伸出罪恶的双手,把她推倒在床上,那个无数宅男梦寐以求的梦想,他触手可及。
破开了二十几年处男之身的机会就在眼前,那种春风般的美好荡漾在暖色的灯光里,有什么东西仿佛在蠢蠢欲动,可却被阿宅硬生生地止住了。
他真的太累了,累得仿佛连呼吸都感到疲惫。
其实这样子已经够好的了,没必要想那么多这些那些的。
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他们无声地对坐着,奢华的包厢为他们抵挡住了漫天的飞雨,厚实的木板为他们隔绝开了彻夜的笙歌,他们就这样静静地坐在这个小小的宇宙里,这个只有他们两人的小宇宙里,亘古久远。
阿宅想起了读过的一本书,名叫《瓦尔登湖》,作者是个喜欢臭牛逼的哲学家,他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世界最好的交流,就是没有交流,两个心意相通的人,无声地静坐在宁静的湖岸边,他们不需要发出一点一丝的声音,漫天的白云倒映在水上,写满了他们之间无声的对话。
“肚子不舒服。”
女孩蹙眉,揉揉肚子。
“哦,多喝热水,肚子会好受点。”
阿宅说。
“那里就有热水,要不要我去给你倒一杯?”
他热心地补充道。
“不不用,我坐坐坐坐就好了啦。”
女孩急忙摆手,结结巴巴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啊宅没有来由地问。
说来荒谬,尽管他们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数场战斗,没有一次不是赌上他们双方性命而战的,然而,到了现在,他们却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我。”
女孩小声地嗫嚅。
“我没有名字。”
她轻声说。
“怎么会没有名字?”
啊宅死心眼地问。
“我忘了,我不知道”
女孩的声音细细,如蚊子嗡嗡。
“那你以前的家在哪?”
啊宅漫不经心地问。
他确实不怎么会跟女孩交流,过往的二十多年的人生里,跟同龄女性的交流方式,仅限于找她们借作业抄,每次借完,他都会一一地跟那些女孩道谢,道谢过后,转身就走了,就像是特地地进行一个固定的仪式似的,仅此而已,再无多余,完全是凭借实力单的身。
至于跟年纪较轻的女性接触的,最多也就是,他带着他的小表妹,瞒着她妈,跑去便利店买可乐而已。
“不知道。”
女孩轻轻地摇了摇头。
“哥哥”
她忽然瞪大了眼睛,柔软的身体紧跟着颤了颤,似乎是联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
“是不是”
她轻颤着开口,连成一串的颤音,带着一股欲言又止的踌躇。
“觉得我是个没用的累赘,不想要我了?”
她用力地瞪大眼睛,那双粼粼的眸子里,仿佛有水光荡漾。
“请不要抛弃我”
她莫名地害怕起来。
“我会”她忽然咬了咬牙,猛闭着眼发誓,“我会努力变强的!”
她的表情一直急剧地变化,仿佛仅仅耗费了短短数秒的时间,她便已完成编剧,分镜,导演等等步骤,在心里上演完一出年度狗血大剧。
“傻。”
啊宅愣愣地看着这个满脸紧张、心里飚戏的女孩,由衷地笑了,他很久没这样地笑过了,笑得那么的入神,沁入心田,他忽然有点怀念自己的小表妹了,也就不知道那个小混蛋现在过得怎样了,他很久没有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给跟他爸那样的混球泡了,如果是的话,他能够回到地球,他一定要去揍那个混球。
分明才离开没多久,他却仿佛走开了那个世界很久很久了,久到再也回不去了,不过,他在那里的家,也早没了,回不回去的,都一样。
“我虽然不是什么君子,但如果说,抛弃同伴这样的事啊,”他从思绪里回过神来,认真地说,“也就我爸做得来,我是做不来的。”
“那哥哥是从哪里被捉来的?”
女孩小声地问。
“非要说是哪里的话。”
阿宅想了想。
“那就是一个见鬼的地方。”
他微笑。
“见鬼?”
微笑总是带有淡淡的亲和力,面对着男人的微笑,女孩歪着头,疑惑地问。
“对啊,那里有很多鬼,有穷鬼、懒鬼、势利鬼、滑头鬼,也有开心鬼和油炸鬼。”
“鬼不是地狱才有的么?”
女孩托着腮,好奇地问。
“人间也不少呐。”
阿宅跳下了窗台,伸手摸摸了女孩的头,就像他带小表妹去买可乐那时那样。
“记不住过去就算了。”
他望向窗外深邃的夜幕,目露茫然。
“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是一个叫王家卫的男人说的。”
“流光容易把人抛呐,到头来,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他伸了个懒腰,轻轻的哼道。
“去睡觉吧。”
他略显严厉地望向女孩,下达逐客令。
“不要害怕,哥哥不会走的,哥哥会留在你身边。”
似乎觉得自己的视线太过严厉了,他又额外补充了一句。
“可哥哥还没告诉我,哥哥叫什么名字呢?”
女孩恋恋不舍地小声说。
“我叫啊宅,你也可以叫我阿宅。”
啊宅笑笑。
“那我叫小八,哥哥你也可以叫我小八!”
小八眯眯眼笑。
“那小八快去睡觉吧。”
啊宅再次下达逐客令。
“不要,小八不困。”
女孩鼓着腮帮,气哼哼地说。
“为什么?”
啊宅愣了愣。
他确实没搞懂什么原理,分明前一秒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好像一副要生气的样子,这女孩的脸,说变就变的,是什么原理,怎么做到的?
啊宅很好奇。
“我要哥哥给我唱歌,小八要听着歌才能睡觉!”
女孩鼓着腮帮得寸进尺。
“为什么?”
啊宅依旧木然。
“哥哥唱歌哄妹妹入睡,这种要求,不过分吧?”
女孩松开了鼓起的腮帮,略显沧桑地叹了口。
“不过分。”
阿宅认真地想了想,点了点头。
“对嘛对嘛。”
女孩嘻嘻地笑,露出一种奸计得逞的表情,活脱脱像一个狡猾的小骗子似的。
“如果你错过了我的火车,你会知道我已离开。”
没有多余的周转,阿宅径直地开了口,他唱的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歌词很单调,来来复复就那么几句,可却透着一股疲惫的沧桑。
他喜欢这首歌,喜欢这种漂泊在逆旅里的感觉。
“你可以听见汽笛在一百里以外响,”
“一百里,一百里,一百里,一百里,”
他唱的很慢,每个音节都在缓缓地流转,仿佛每一个百里他都亲自走过,那是一场很久很久以前的旅行了,久远而悠长。
“你可以听见汽笛在一百里外响,”
“主啊,我已离家一百里,两百里,”
啊宅重新跳回了窗台,依着窗框,眺望夜空中的云与水。
“主啊,我已离家三百里,四百里,”
他轻哼着歌,轻嗅着漫天的雨,仿佛要把所有的雨流统统纳入肺腑。
“主啊,我已离家五百里。”
时间在歌声里悠悠地流走,夜雨淅沥淅沥,耳边传来女孩恬静的鼻息,像是在为男人的歌声伴奏,也许是歌太慢了,也许是夜太深了,也许是心松开了,她不知不觉间就趴倒在桌子上,沉沉地睡去。
“离开了家。”
他轻声唱道,对着整座黑夜下的世界。
窗外暴雨如流水,冰冷的鳞片滑过水流,于黑暗之中,无声地游动。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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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跟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方式那样,走过一扇一扇未知的门,通往某个不可测的未来。
他说不好自己喜不喜欢现在这个世界,也不知道到底讨不讨厌以前那个世界,反正都很烦。
各种各样的思绪混混沌沌地搅在一起,就像是在脑子里开一场闹会那样,他索性懒得想那么多了,反正都是活着,在哪里都一样。
窗外夜雨潇潇,屋檐上滴落的雨水,如丝如帘,寒风裹着清新的水雾,轻悠悠地穿过了他的鼻尖。
彷徨间,啊宅仿佛又回到了校外小区里的那场夜雨。
那一夜的天空,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雨水和风混在一起,很快就打湿了他的衣衫,那时候的他,落魄得像条流浪的狗。
陈程说的不对,啊宅不是一只叼拖鞋的狗,他其实是一只丧家的狗,叼拖鞋什么的,那是家犬的事儿,跟他这种流浪狗没什么关系的。
从几年前开始,他就丧失了那个能回到去的家,也丧失了那位愿意听任他撒娇打滚的人,这些年,他孤独又无助,这些年,他坚强又懦弱。
如果活着需要一个理由,啊宅唯一能够想到的,大概就只剩下怕死了。
可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的话,他还是会把拳头挥向陈程,哪怕他会因此而被人打死,或者因此而入狱,他也不会罢休。
这是他的气节,一种想死又怕死的、拼命地想要活下去的气节。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能忍一忍,不能退一步,自认卑微一下下呢,俗话说得好啊,退一步海阔天空。
为什么不呢?
啊宅也不知道,就跟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在那场钢铁战役里,舍身救下旁边那位女孩那样,或许是,他的人生总是写满了“否”字,他想偶尔也写一下“是”字,不去计较这个那个,不去问那么多为什么。
或许是,如果那种时候他选择后退的话,他就会失去活下去的动力了吧?
他人生本就灰暗,能让他眷恋的东西,本就不多了。
冷冽的酒液顺着他的咽喉没入食道,柔和的醇香缱绻地在他口腔散开,酒精的热度逐渐上升到他的脸上,烫红了他的脸颊和两耳。
他并不是什么嗜酒的人,也不会像那些衣冠楚楚的品酒师那般,轻抿啜饮,细细地品出酒质的好坏,酒味的香醇。
再好的酒,放在他的嘴里,也不过是一些会灼烧神经的液体而已,就跟牛嚼牡丹似的。
所以,他一开口就要了最烈的酒,试图用最猛烈的酒精麻痹自己绷紧的神经,他实在是太累了,从角斗场到文华楼,他经历数不清的战斗了,大到数人高的机甲,小到诸如杨彪之类的小混混,他都收拾过。
为了活下去,他被迫参与一场又一场的战斗,痛下一次又一次的杀手。
他从未试过这样的疲惫,感觉身处在刀山火海的炼狱里,仿佛每一步都走在淬火的刃尖上,稍有失措,便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这种感觉很不好,好像站在布满迷雾的圆心中央,置身于盲点之中,他迷失在迷雾里,放眼望不到尽头。
“怎么还不睡?”
烈酒不知不觉就见底了,啊宅忽然回头,才发现女孩正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
原来她一直都在啊。
女孩的两只白皙的小手相叉在一起,百无聊赖地拨弄着白玉般的纤细手指,两只眼睛正小心翼翼地望着窗框上这个陌生的男人。
其实也还好吧,情况也还没差到不能启齿的地步嘛,好歹身边还有个小美少女嘛,虽说有点儿。
但,俗话又说得好啊,萝莉有三好,声娇体柔易推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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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按住那颗不安的良心,稍微地往前走一步,伸出罪恶的双手,把她推倒在床上,那个无数宅男梦寐以求的梦想,他触手可及。
破开了二十几年处男之身的机会就在眼前,那种春风般的美好荡漾在暖色的灯光里,有什么东西仿佛在蠢蠢欲动,可却被阿宅硬生生地止住了。
他真的太累了,累得仿佛连呼吸都感到疲惫。
其实这样子已经够好的了,没必要想那么多这些那些的。
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他们无声地对坐着,奢华的包厢为他们抵挡住了漫天的飞雨,厚实的木板为他们隔绝开了彻夜的笙歌,他们就这样静静地坐在这个小小的宇宙里,这个只有他们两人的小宇宙里,亘古久远。
阿宅想起了读过的一本书,名叫《瓦尔登湖》,作者是个喜欢臭牛逼的哲学家,他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世界最好的交流,就是没有交流,两个心意相通的人,无声地静坐在宁静的湖岸边,他们不需要发出一点一丝的声音,漫天的白云倒映在水上,写满了他们之间无声的对话。
“肚子不舒服。”
女孩蹙眉,揉揉肚子。
“哦,多喝热水,肚子会好受点。”
阿宅说。
“那里就有热水,要不要我去给你倒一杯?”
他热心地补充道。
“不不用,我坐坐坐坐就好了啦。”
女孩急忙摆手,结结巴巴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啊宅没有来由地问。
说来荒谬,尽管他们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数场战斗,没有一次不是赌上他们双方性命而战的,然而,到了现在,他们却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我。”
女孩小声地嗫嚅。
“我没有名字。”
她轻声说。
“怎么会没有名字?”
啊宅死心眼地问。
“我忘了,我不知道”
女孩的声音细细,如蚊子嗡嗡。
“那你以前的家在哪?”
啊宅漫不经心地问。
他确实不怎么会跟女孩交流,过往的二十多年的人生里,跟同龄女性的交流方式,仅限于找她们借作业抄,每次借完,他都会一一地跟那些女孩道谢,道谢过后,转身就走了,就像是特地地进行一个固定的仪式似的,仅此而已,再无多余,完全是凭借实力单的身。
至于跟年纪较轻的女性接触的,最多也就是,他带着他的小表妹,瞒着她妈,跑去便利店买可乐而已。
“不知道。”
女孩轻轻地摇了摇头。
“哥哥”
她忽然瞪大了眼睛,柔软的身体紧跟着颤了颤,似乎是联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
“是不是”
她轻颤着开口,连成一串的颤音,带着一股欲言又止的踌躇。
“觉得我是个没用的累赘,不想要我了?”
她用力地瞪大眼睛,那双粼粼的眸子里,仿佛有水光荡漾。
“请不要抛弃我”
她莫名地害怕起来。
“我会”她忽然咬了咬牙,猛闭着眼发誓,“我会努力变强的!”
她的表情一直急剧地变化,仿佛仅仅耗费了短短数秒的时间,她便已完成编剧,分镜,导演等等步骤,在心里上演完一出年度狗血大剧。
“傻。”
啊宅愣愣地看着这个满脸紧张、心里飚戏的女孩,由衷地笑了,他很久没这样地笑过了,笑得那么的入神,沁入心田,他忽然有点怀念自己的小表妹了,也就不知道那个小混蛋现在过得怎样了,他很久没有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给跟他爸那样的混球泡了,如果是的话,他能够回到地球,他一定要去揍那个混球。
分明才离开没多久,他却仿佛走开了那个世界很久很久了,久到再也回不去了,不过,他在那里的家,也早没了,回不回去的,都一样。
“我虽然不是什么君子,但如果说,抛弃同伴这样的事啊,”他从思绪里回过神来,认真地说,“也就我爸做得来,我是做不来的。”
“那哥哥是从哪里被捉来的?”
女孩小声地问。
“非要说是哪里的话。”
阿宅想了想。
“那就是一个见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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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
微笑总是带有淡淡的亲和力,面对着男人的微笑,女孩歪着头,疑惑地问。
“对啊,那里有很多鬼,有穷鬼、懒鬼、势利鬼、滑头鬼,也有开心鬼和油炸鬼。”
“鬼不是地狱才有的么?”
女孩托着腮,好奇地问。
“人间也不少呐。”
阿宅跳下了窗台,伸手摸摸了女孩的头,就像他带小表妹去买可乐那时那样。
“记不住过去就算了。”
他望向窗外深邃的夜幕,目露茫然。
“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是一个叫王家卫的男人说的。”
“流光容易把人抛呐,到头来,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他伸了个懒腰,轻轻的哼道。
“去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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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哥哥不会走的,哥哥会留在你身边。”
似乎觉得自己的视线太过严厉了,他又额外补充了一句。
“可哥哥还没告诉我,哥哥叫什么名字呢?”
女孩恋恋不舍地小声说。
“我叫啊宅,你也可以叫我阿宅。”
啊宅笑笑。
“那我叫小八,哥哥你也可以叫我小八!”
小八眯眯眼笑。
“那小八快去睡觉吧。”
啊宅再次下达逐客令。
“不要,小八不困。”
女孩鼓着腮帮,气哼哼地说。
“为什么?”
啊宅愣了愣。
他确实没搞懂什么原理,分明前一秒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好像一副要生气的样子,这女孩的脸,说变就变的,是什么原理,怎么做到的?
啊宅很好奇。
“我要哥哥给我唱歌,小八要听着歌才能睡觉!”
女孩鼓着腮帮得寸进尺。
“为什么?”
啊宅依旧木然。
“哥哥唱歌哄妹妹入睡,这种要求,不过分吧?”
女孩松开了鼓起的腮帮,略显沧桑地叹了口。
“不过分。”
阿宅认真地想了想,点了点头。
“对嘛对嘛。”
女孩嘻嘻地笑,露出一种奸计得逞的表情,活脱脱像一个狡猾的小骗子似的。
“如果你错过了我的火车,你会知道我已离开。”
没有多余的周转,阿宅径直地开了口,他唱的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歌词很单调,来来复复就那么几句,可却透着一股疲惫的沧桑。
他喜欢这首歌,喜欢这种漂泊在逆旅里的感觉。
“你可以听见汽笛在一百里以外响,”
“一百里,一百里,一百里,一百里,”
他唱的很慢,每个音节都在缓缓地流转,仿佛每一个百里他都亲自走过,那是一场很久很久以前的旅行了,久远而悠长。
“你可以听见汽笛在一百里外响,”
“主啊,我已离家一百里,两百里,”
啊宅重新跳回了窗台,依着窗框,眺望夜空中的云与水。
“主啊,我已离家三百里,四百里,”
他轻哼着歌,轻嗅着漫天的雨,仿佛要把所有的雨流统统纳入肺腑。
“主啊,我已离家五百里。”
时间在歌声里悠悠地流走,夜雨淅沥淅沥,耳边传来女孩恬静的鼻息,像是在为男人的歌声伴奏,也许是歌太慢了,也许是夜太深了,也许是心松开了,她不知不觉间就趴倒在桌子上,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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