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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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大约十六岁的少年, 蓬头垢面, 吊梢眼, 高鼻梁, 薄嘴唇, 他身上没有任何衣物, 可能之前给他过衣袍然而被少年当作垫子压在身下,做成了窝。

    少年头发很长,中间夹杂着不少灰白的银丝, 一张嘴是森白的尖牙。

    “高卢人从北边把他带回来,本意是想看看他能不能恢复正常生活, 但是他恐怕已经算不上是人了,只吃生肉,热爱厮杀, 领地意识极强。”校尉干涩的说起狼孩的过去, “听北边附近的人说,他们那边经常打仗,一旦打起来,就要到处逃难,有时候来不及带走小孩,小孩就会被山上下来的野狼吃掉, 或许有些小孩能够混入狼群, 被丧子的母狼收养, 但也活不到成年。”

    “这是个奇迹, 就像传说。”校尉说着, 眼睛却是不离开这燕二爷,他是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大约是自己的幻觉,不然他怎么可能看见这只凶残的野兽舔舐一个人的手掌?!

    就算这狼孩再没有经历过,不懂得人和狼的不同,眼神差到了一定境界,也不至于搞混吧?

    校尉已经将狼孩当作一只凶猛的野兽看待,因此认为狼孩的审美也应当是和其他狼一样,可谁知道他竟是看上了燕相家的二公子。

    诚然,燕二爷生的好,细皮嫩肉面若桃花,放在人间都是顶绝色的,可身为狼,这算是跨物种吗?

    校尉心里头复杂的胡思乱想,一面忧心这狼孩突然发疯咬住燕二爷的手,一面觉得狼孩此刻温顺的不像话,实在是诡异至极。

    燕千绪不知道别人是如何想的,他也不屑知晓,但他摸了摸狼孩的脑袋,柔软的手从狼孩的头挪到下巴,抓了抓狼孩的脖颈,狼孩喉咙里都发出呼噜一般的声音,顺便高高扬起了脑袋,看上去:“好像一条狗。”燕二爷笑着说,他不害怕了。

    校尉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他方才将这狼孩说的多么凶残,结果众人一见却是只温顺的‘狗’,自然觉得没面,可这他可无法控制,只能讨好的说:“那是因为二爷和狼孩有缘。”

    “他就没有名字吗?”燕千绪随意的问,他略带悲悯的眼神垂在狼孩的身上。

    狼孩仰望他,下边儿的东西翘的老高,甚至在颤动着。

    “没有,高卢人把他当野兽养了,放归丛林显然也不好,就养在马戏团里头,是他们的头牌,算来这还是狼孩的第一回登场,之前他太过野性,无法驯服,又打又饿也不能让他听话,最近才用药控着,他找不到发泄的途径,就总是撞铁栏,每天都撞,撞累了就没力气和高卢人对着干。”校尉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说出来了。

    燕千绪睫毛很长,垂着时像是累了的黑色蝴蝶的翅膀,看上去是微末的忧郁着,让人远观犹如圣洁的神子在对苦难的人们落泪,燕二爷也的确觉得可悲,这里的一切都让人难过,而大家却对这些笼子里的人的不幸感到新奇愉快。

    燕千绪想起自己上辈子的事情来,他遭遇大难,众叛亲离之际,满城风雨皆是笑谈他的不幸,他大约也一直是笼子里的怪物,只不过他自己心知肚明,而这个狼孩不知道,他就像个真正的动物,喜爱便是喜爱,痛恨便是痛恨,一双眼里明明白白写着他的喜恶,不会骗人。

    燕二爷自己学会了欺骗,却喜欢狼孩这样孩子似的眼神——当然只是在他看来是孩子一样的眼神,别人看来都是凶神恶煞的——他是直觉知道这个狼孩好像没什么可怕的,甚至渴望自己摸摸他,燕千绪就走上前去触碰了,结果也当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想了想,对校尉说:“没有名字多可怜啊,总是狼孩狼孩的叫也不成体统。”

    “那不如二爷为他取一个?”校尉机灵的很,“狼孩如此的喜爱二爷,对其他人都敌视着哩,若是二爷给他取的,他定喜欢!”

    校尉这话算是胡说了,一个野兽怎么可能知道什么名字代表自己呢?

    狗尚且还算聪明,可狼都是养不熟的,不然为什么会有个词叫做‘白眼狼’呢?

    以上校尉没说出口,他可不想打搅燕二爷的兴致,燕二爷多矜贵的人物啊,能在这里高兴一场,旁边两位款爷的打赏都能哗啦啦的流进他口袋里。

    整个今都的人都知道,燕二爷的大哥是个疼弟弟的,弟弟在外头不高兴了,那惹了二爷不高兴的人就得倒霉,高兴了,钱便来了。

    燕家大公子外出后,燕二爷身边的位置就换成赵世子了,做的,也是一样的事,手段,是一样的残忍痛快。

    “若是要取名字,我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的。”燕千绪说,“一般狗的名字,不是来福就是旺财”

    校尉嘴角又是一抽。

    “可他是人啊”燕二爷把手抽回,跑去大哥身边把被舔的湿哒哒的口水擦在大哥衣服上,擦的很仔细。

    燕千明见状丝毫不生气,对弟弟这般不客气的可爱举动感到心情愉悦,于是干脆拉着燕千绪的手亲自擦,一面擦一面,说:“别再去碰了,脏。”

    燕千绪没听进去,转着眼珠子,思索名字,想了半天,忽然说:“大哥,我想要他,买下他我慢慢想名字吧。”燕二爷突发奇想着,撒娇,捏着大哥的手指头,是一副娇儿状。

    燕千明也认真思考这个请求,一旁的校尉却慌张起来,道:“这个可使不得,使不得。”

    “有何使不得的?”燕千绪冷声,看向校尉的眼神也是冷淡的。

    “这陛下寿诞之日,狼孩可是要表演的,等表演结束,再商讨买卖不迟啊。”校尉也只是提议,他可做不了主,他只是一个小小管事,哪里有权利拍板?!

    “那就等吧。”燕千绪无所谓的说,“等买回来再给他取名字好了。”

    “也好。”燕千明并不把狼孩当人,所以他由着弟弟任性。

    这燕家两兄弟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没有赵世子插话的余地,及至众人参观完毕狼孩,出去,赵世子才慢悠悠的落在后面,打量那被关在笼子里的人。

    他们年岁差不多,却一个站着,一个四肢着地。

    赵虔冰冷的视线刮过狼孩身上,狼孩却不如之前安份,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吼声,有警告也有挑衅的意味。

    赵虔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真的是一个畜牲吗?”

    狼孩涎水掉的满地都是,后腿扭曲着在地上点了点,随后充满爆发力的冲上来,张嘴便冲着赵虔的喉管咬上去!

    赵虔没有后退,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因为狼孩被笼子关着,所以这点儿威胁在他看来很可笑。

    “嗯果真是畜牲。”赵虔淡淡的总结着,像是个老饕留意一切靠近自己宝藏的不明物,“那么既然阿绪喜欢,就留下吧,当个宠物也不错。”

    赵世子一边说,一边离开,他撩开帐子出去,外头的阳光斜了一角劈在狼孩的脸上,像是将狼孩分成两半,一半在光明里肮脏着,一半在黑暗中深藏。

    狼孩的眼睛迎着阳光,没有半分要眯起来的趋势,所以瞳孔便收缩着,恍惚间竟是仿佛真正的狼一般,是一双诡异的竖瞳!

    待帐子被放下,狼孩又完全被困在黑暗里,他弯下身子,用手腕内侧碰了碰自己下头的玩意儿,似乎也想去舔一舔,但那姿势很别扭,狼孩也就放弃了,他继续趴在衣袍上面睡觉,蜷缩成一团,头上痒的话还能用脚抓一抓。

    高卢人是燕家兄弟和赵世子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来了的。

    这高卢人身着异族服装,光鲜亮丽的很,披着红色的卷发,高大且穿着紧身裤,勒出下边儿代表雄性的形状,用大沅国人的眼光看来,简直就是伤风败俗!

    然而高卢人天生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他的,还非常引以为豪,以看见别人羞耻脸红为乐。

    他到了这边后,先是让人给狼孩的笼子里塞进去一个半死的小羊羔,羊羔的伤口洒满了催情的药粉,然后又提出隔壁帐篷的母狼,想看看狼孩的疯狂野性是不是还非常棒,足不足以在四日后的举国之欢上让所有人大开眼界!

    高卢人笑起来脸上皱纹便挤在一起,但他其实很年轻,只不过有些老相。

    他每日都会来检查狼孩的状态,企图将狼孩惹的发疯,到时候放狼孩与老虎决斗,那将是无与伦比的美妙场面!

    可今日,高卢人发觉狼孩状态不对劲,虽然药效依然很好,狼孩下头已经肿的快要炸掉了,却并不像以前那样对母狼充满激动的情绪,反而吃完羊羔便继续趴在角落

    高卢人叫来校尉,用夹生的中原话趾高气昂的询问:“这是怎么回事?!他是我们团的支柱,马上就要表演了,你想要他第一次表演就失败吗?!”

    “不,詹姆士大人,您是魏国舅带来的贵客,我怎么敢做任何伤害这些‘小家伙’的事情。”校尉很怕詹姆士,他也是头一回认识模样这么奇怪的人,白的吓人,眼睛也是奇怪的颜色,像鬼,“只不过狼孩对母狼兴趣不高了。”

    校尉害怕得罪魏国舅,所以把刚才自己带燕二爷等人过来观看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最后还加了一句:“狼孩可能更喜欢燕二爷身上的味道”

    詹姆士是知道这大沅国的燕相,和燕相家里美名远扬的二公子的——魏国舅和他可是好友。

    于是詹姆士摸了摸下巴,笑出一脸皱纹,感慨道:“那燕二公子一定是比母狼还骚了哈哈哈”

    校尉一愣,犹犹豫豫的不敢作声,假装没有听到。

    燕千明不能总看着他的小绪,因此出了猎场便主张回府,让燕千绪回府用餐,不要乱跑,他需要去城外巡视,最近梁国兵丁和他们的兵丁关系势同水火,每日他若不看着点,军中定有异心。

    但燕千明清楚,就算他每日去看,军心也早已溃散的不成样子,下头的千夫长死了兄弟,有人死了战友,有人死了同乡,偏生不能报仇,还要好吃好喝的哄着梁国之军,这股子气一日不散,便是隐患。

    值此盛典,不能出事,燕千明看得长远,下头的人却看不到。

    燕千绪答应的好好的,被燕千明送回府里,然而等燕千明一走,燕二爷就在小厮东土的掩护下又翻墙溜了。

    翻墙的时候,他是踩着东土的背上去的,虽然旁边正好有颗老树,老树枝杈繁多,密密麻麻,然而燕二爷怕虫子,不愿意爬,只动作轻巧的跨上去,弄掉了自己的鞋子。

    “二爷!你的鞋!”东土真是怕了二爷了,本来东土是站在大爷那边,非常没出息的成日打小报告,可当燕千绪小恶魔一般半真半假的威胁他,说要骗大爷他是个断袖,还非礼了自己时,东土就跪了,只好与二爷又站在同一边儿。

    这是东土帮二爷爬墙的第十天,二爷脚生的秀气,胡乱蹬在墙上便落下来,他举着鞋子给二爷,二爷瞥了他一眼,说:“别给我,我腾不出手。”

    “那我给二爷您扔过去?”东土能看见二爷双手都扶着墙头,一身藕荷的红,连颦眉都好看的要人老命,“虽说二爷您就是在外头和世子爷说说话,可也不能不穿鞋啊。”

    燕千绪点点头,跨坐在墙头,等东土把两只鞋丢过墙,他才转而看向在另一边等他的赵虔,他抿着唇,脸上微红,言语之间是醉人的亲密:“赵兄,你接着我啊。”

    赵虔双手送上,让燕千绪把两只脚都放在自己手心:“嗯,我接着阿绪呢。”

    燕千绪这才缓缓松开,从墙头跳下,一路滑到赵虔怀里头去,被托着屁股,搂着腰,半浮于地面。

    赵虔总也觉得阿绪这会儿像一句诗:一枝红杏出墙来。

    ‘红杏’脚慢慢落在赵虔的脚面上,双手搂着赵虔的肩,仿佛很是害羞,说:“赵兄,我一会儿还要回去同爹爹一块儿吃午饭呢,你光看我,又不给我鞋子,真是浪费时间。”

    赵虔浅笑着,道:“这怎么能算是浪费时间呢?叫我看阿绪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使得。”

    “不吃不喝岂不是要成仙?”燕千绪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此刻夹杂委婉的情意,恨不能将人迷的死去活来,“你又乱讲。”

    赵虔并不追究阿绪是从什么时候有和自己一样的心思的,也不管什么伦理道德了,他更不在乎世俗,完完全全的沉浸在‘阿绪与自己相爱’的世界里,沉醉不醒。

    “我哪里胡说了?”赵虔还是不放开燕千绪,看着燕千绪那大约很软的唇瓣,一点点的低头。

    可在快要碰到的时候,却被燕千绪用手指抵住,眼神埋怨又害怕:“别这样我不喜欢。”

    赵虔是情不自禁,一时便忘记了阿绪害怕做这种事情,他的阿绪被燕千明那个变态折磨着,已然对任何接触都产生恐惧。

    他既心疼又妒火丛生。

    “我知晓赵兄你今日不开心,可大哥的确不喜欢我与你亲近,我好不容易才说服他让我叫上你一块儿去猎场的我也不是故意不理你,是迫不得已。”燕千绪手指头从赵虔的唇瓣上撤开,余温尚存,使得赵虔舔了舔被碰过的地方。

    “我知道,我都知道,阿绪你不必说了。”赵虔在笑,把燕千绪抱到一旁的台阶上坐着,捡回燕千绪的鞋子便蹲在燕千绪身前,握着那穿了白袜的脚跟,一面给燕千绪套上鞋子,一面说,“阿绪你再等等,我会让燕千明无法挟制你,他将不会成为你的噩梦,不会阻挡我们在一起。”

    燕二爷看着蹲在面前的世子爷,心里不知道想着什么,轻轻问:“是么?”

    “是啊,我会永远保护你的。”世子亲吻了一下燕千绪的小腿,哪怕隔着裤子,世子也仿佛很满足。

    燕千绪缓缓眨了眨眼,眼里很干净,干净的没有任何感动与情意,不过当世子抬头与他对望时,燕千绪眼里就蓄满波动,他对世子说:“永远太久了,就现在吧”

    ——不会永远的,一个人的价值,总会有用完的时候。

    世子不会知道燕千绪心里真正的想法:“好,阿绪说什么,就是什么。”

    “赵虔,你真好。”燕千绪伸手捏了捏赵虔的手指头,犹如奖赏赵虔的忠诚一般,暧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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