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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怪谭七则(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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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微的失重感打散了赵疏的些许慌乱。

    他看着电梯不断跳动的楼层数字,一时间放空了思绪。

    电梯稳速下行,

    “6,5,4”

    “呲喇一一一一!”

    刺耳的摩擦声中,赵疏瞬间回神。

    电梯的带来的失重感在此刻消失。

    显示屏上的数字停在了4上,然后,门开了。

    “挤一挤,再挤一挤。”

    似乎有什么东西从门中涌入,一时间挤满了电梯。

    “兄弟,辛苦你和我们一起挤电梯了!”

    赵疏的背上多了一股冰凉的触感,好像有什么搭上了背。

    然而电梯中除了他,看不到任何人影。

    电梯门就要关上。

    头顶的显示屏又闪动了几下,然后一个鲜红的数字跳了出来。

    “一18”

    赵疏伸手就要按开门键,伸手却按到了一个冰凉滑腻的东西。

    那是一只断手,就这么凭空出现在电梯按键上。

    他背上的触感渐渐收紧。

    “诶?兄弟,别急着走,留下来陪陪我们吧。”

    赵疏一发狠,用力甩掉了背上的东西,就要扒拉开那只断手。

    “你们这些鬼东西,要死自己去死!”

    他的手指刚搭上断手,却见听身后的那个东西叹了口气,缓缓道:

    “你不是,早就已经,死了吗?”

    一股记忆瞬间涌出。

    灿烂的阳光下,学校的某个角落。

    “你愿意和我永远在一起吗?”

    “我愿意。”

    赵疏的脸上似有无限温情。

    电梯的两扇铁门紧紧咬合。

    李三立今天收到了一条垃圾短信。

    说是垃圾短信,其实应该算是恶作剧。

    “可惜下面没加上不转发今晚必死。”

    李三立笑了笑,然后删除了短信,步入了夜班的地铁。

    他所在的城市不大,晚上坐地铁的人不多。

    但今天的地铁格外的空。

    地铁到站后,又陆陆续续下了一些人。

    地铁车厢里只剩下了李三立一人。

    尽管车厢里还算亮堂,但空荡荡还是有几分瘆人。

    “再忍忍,还有几站就到了。”

    李三立自语道,抬头看看了地铁路线图。

    “对了,我是要到哪站下来着?那个站点叫什么名字来着?”

    他顺着路线图往后看了看。

    “诶?哪站来着”

    李三立搜寻无果,又仔细回忆了一下。

    没多久,他忽然想起来了。

    “我们这座小城,什么时候通的地铁?”

    路线图的站名渐渐模糊。

    城隍庙附近的小吃街是有名的。

    即使是在晚上,客人也是非常之多。

    我是个喜欢吃的人,再加上家离得近。

    所以隔三差五就跑过来吃上一顿。

    “老板,来三十个肉串,两只腿,一个茄子,一份扇贝,四条秋刀鱼,在这里吃。”

    拉出一条椅子,我熟路地对烧烤摊老板说道。

    “好嘞,稍等,马上就好。”

    老板十分热情。

    这时候一条短信发到了我手机上。

    短信的提示音非常响亮,引得路人都多看了我两眼。

    “明明静音了的。”

    我嘟囔着掏出手机。

    如果我能预见未来的话,大概在这时候把手机丢出去吧。

    毕竟作为一个普通人无知无觉的去死,也是一种幸福。

    当然,这些假设都不存在。

    我看了短信,是一段古怪的文字。

    意义不明,有点像吓人的恶作剧。

    但其实我是看过这段东西的。

    在我叔父的短篇小说里。

    那篇小说的名字叫《怪谭七则》,就是收到短信的人遭遇各种鬼怪的故事。

    小说发表在一本小众杂志上,杂志名称叫《午夜怪谭》。

    故事本身并不出众,如果不是因为叔父的原因,我是不会看这种街边杂志的。

    我父母早亡,是叔父一家把我养大的。

    大学之后我搬了出去,但还是把叔父母当成亲父母看待。

    叔父是我充满阴影的童年的英雄,对于他,我是带着崇拜的。

    他本职是小学老师,同时是那家小众杂志固定板块的签约作者。

    他一写就是十几年,写出来的东西良莠不齐,但我一直都看下来了。

    但是那本杂志最近几期我没有看。

    因为叔父没再写了。

    他们一家都死了。

    死在三年前。

    三口之家,死因是煤气中毒。

    警方调查之后,认定为一场意外。

    没有任何认为痕迹,一场纯粹的意外,只是一时疏忽。

    现场我也去看过,三人死状很安详,脸色略带桃红,煤气中毒的死者或多或少都会这样。

    这事对我影响很大,以至于到现在家里还没有炉灶,管道煤气那里也被我封住了。

    大部分时间我宁可吃泡面。

    我不知道该恨谁,只好把罪责加在了煤气灶上。

    叔父的房子和遗物都留给了我。

    还有他的日记。

    日记的最后,只有这么一行字:

    那些东西活了。

    我一直没有弄懂这是什么意思。

    可能是他新的短篇小说思路吧。

    毕竟之前的日记里也有莫名其妙的内容,后来他自己补上了解释。

    这次只是他没来得及补上而已。

    我当时是这么想的,然后把日记收入了储物柜。

    现在的我收到了这样一则短信。

    一股刺骨的诡异感涌上心头。

    “你是谁?这是恶作剧吗?”

    我回了一封回信,脸色有些发白。

    《怪谭七则》的剧情我还记得,里面出现的活人都死得很惨。

    现在里面的桥段出现在了现实中,出现在了我身上。

    回完回信,我抬起头,发现烧烤店老板在看着我。

    “怎么了?”

    老板似乎对我有些关心。

    如果是平时,我可能会觉得他热心。

    但是今天,这种关心却带了一种违和感。

    我对他笑了笑,然后问道:

    “没事,我的东西什么时候好?”

    老板闻言转过了头,对着后厨嚷嚷了几句。

    然后转过头:

    “稍等,马上就好!”

    其实我不想笑的,一点也笑不出来。

    我平时比较随性,不太会掩盖自己感情。

    但是今天,我不敢不笑。

    因为我看到了周围食客盘里的东西。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用人的断臂残肢来形容这些东西。

    之所以觉得不合适是因为那些东西里面,内脏居多。

    当然,是人的内脏。

    为什么我看得出来呢?

    因为那些东西是生的,整个的。

    《怪谭七则》里面描写过这样的场面。

    食人长街。

    那个故事的主角因为被这些东西吓到了,呕吐了。

    所以他也变成了食物。

    其实他不能算主角,主角应该是那条美食街才对。

    我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

    不管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是碰上了猎奇杀人狂还是什么鬼东西,跳起来大吼大叫肯定是没活路的。

    就算我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这家店,也跑不出这条街。

    毕竟这是光天化日之下吃人。

    还没等我想出对策,老板已经走过来上菜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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