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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雁城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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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上古。

    天界之下,人间之上,乃一片虚无飘渺之境。本无神,无人,无魔,无相,却有一双神鸟翱翔此际,通体火红,声音尖利,翎羽璀璨,傲然生辉。时而飞往天界,时而流离人间,或为觅食饮水,或为休憩入眠。后为凡人所见,以为神明,惊鸣不已,由其火红颜色,冠以“朱鸟”称谓,遥相转告世人,久之,火鸟之名,遍及苍茫大地。从此不论闻者见者,一律将其视为上苍所造之灵物,前赴后继,顶礼膜拜。

    且说这对神鸟,向来成双入对。穿天遁地,翻江过海,不曾相离。尘世间之情爱莫不如此,后,有人遂将其视作恩爱化身,撰成诗歌,万载唱咏,世代流传。

    又过些光景,世间出现了一位散人,粗衣粗裤,赤脚踏地,常流连于山川泉水之间,尤爱花鸟树木,亦作得一手绝妙好诗。一日,此散人游至一处陌生地方:非东,非西,非南,非北,只有一山,山涧旁边一道清泉,走至泉边,恰遇一对神鸟依傍而憩,从近处闻其鸣叫,倍感悦耳,遂有感而发,于一块滑溜大石上,刻下诗一首,以表纪念。

    百余年后,散人已修炼成仙,临往天上之前,欲求得再与神鸟一见,而后游历数年,重游于当年那处仙泽之地,席地入坐,一坐数年,不入米粒,不食烟火,终于一场春雨过后,见那神鸟从天而降。散人遂颜色大悦,大功告成,凝视片刻,将心愿了却,便飞往天上。

    又逾百年,有一众猎人,误入此地。感叹山水秀美之时,只见泉边有一大石,上面刻有潦草字迹,却因风雨飘摇,模糊不清,只见得上面有两大字,一为“凤”,一为“凰”。

    众人猜疑其意之时,只听天灵之上,有大风吹来,仰望去,皆惊骇不已。只见两只火红大鸟,从天而降,落于大石之上,目中神色,犹如焚世的火焰一般。

    猎人不敢妄动,只在一旁静静瞧着,少顷,一只大鸟忽然振翅飞起,另一只亦紧紧相随,高高飞于天上,许久便飞得不见。人们再瞧那块大石,上面的字迹,被那对大鸟抓得万般凌乱,更不得看清,只有那“凤”、“凰”二字,赫然醒目。

    众猎人不知此二字应如何念诵,想将大石抬走,怎知用劲浑身解数,却无法移动半寸。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将“凤凰”二字抄于兽皮之上。后经历重重千辛,众人方才找到出路,返乡归家,将此事告之亲朋,亲朋亦告之邻里,以此遥相转告,“凤”、“凰”二字,由此流传于世间。

    由于此鸟成双,人们便以阴阳相奉:凤为雄,凰为雌,以此相冠,合曰“凤凰”。

    至于篇目所题“剑”字,缘何以凤凰二字命名,还请观看后面的正文。

    第一章雁城大侠

    江湖之中,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不计其数,唯有一条极为令人醒目:若要得到大侠之名,须取下百只妖怪首级,悬于自家门梁之上,若七七四十九日,期间仍安然无恙,方能称为大侠。

    何为大侠?侠之大者,侠之最。

    没有人知道,这是何人于何时、何地发令的规矩,首位摘得“大侠”名号之人,姓什名谁,已无从考证。

    数十年以前,妖魔横行于世,“大侠”二字便已引得无数江湖人士垂涎欲滴。朝廷亦参与其中,不仅为成为大侠的人颁发金银财富作为奖赏,另发一块金牌,以兹表彰。

    金牌虽小,不及那享用不尽的金银财富,但对于一名真正武林人士而言,拥有金牌,乃是拥有了终极的名望、地位,享不尽的钱财,不过身外之物罢了。

    于是,世间掀起了一股除魔狂热,凡自恃武功高强者,纷纷将砍掉的魔物首级,高高悬挂在门前的横梁上面,夜晚看去,如同火光阴森的灯笼。寻常百姓见到此景,并不惶恐,只是死掉的头颅而已,何谈畏惧?常有胆大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攥紧双拳,纵身跃起,敲打这些腐烂的头颅,此举往往能够博得旁观者掌声雷动。

    人们痛恨魔物,因为魔物杀戮人类,因为魔物样貌憎恶,上天为神界,入地为冥府,神鬼瓜分了天上地下,那天地之间,自然是人类的地界,岂能为魔道容身之处?

    话说,魔物虽与神、鬼、人皆不同,可见到了自己同胞惨遭杀头,亦愤怒不已,定会上门寻仇。于是,这些人家,不出数日,必逢血腥光临:次日,要么其门上徒添数只滴血的魔物尸首,要么就是大清早,官府派人到主人家清理惨遭灭门的遍地横尸。

    得失分明,皆如此。

    除魔的人,自然少不了与魔物斗法,往往心智脆弱之人,易受到魔物蛊惑,重者精神崩溃、自我毁灭,轻者虽能留住性命,却难免遁入魔道,堕落成魔,从此游离于半人半魔之间,此等人众,被世人称为“行尸”,若长久沦为行尸,外观体态甚至会发生扭曲变化,直到彻底地沦为魔物。

    我们的第一段故事,便要先从一户人家说起。

    此乃北方一座千年古城,唤名“雁城”。

    雁城之盛,北方之首,于城南附近,有一湖泊,碧波粼粼,形如雁群之状,遂名“雁湖”。湖旁有一大宅,朱门铜锁,庭院宽阔,与邻近的旺族大户相比,亦别有一番气派。宅门上方挂着金字宽匾,“秦府”二字赫然醒目,秦府的主人,来头不浅,江湖人称:雁城大侠。

    秦阅清。

    既然说起秦阅清,不得不提及其父,乃江湖鼎鼎大名的“无影剑侠”秦不往,被誉为北方武林之首,以其剑法凌厉、除魔有道而威震江湖,胸中之豪迈仗义,大气磅礴,更为世人所万般景仰。

    秦不往所用剑法,乃秦家祖传剑法,名不响亮,只叫作“秦家剑法”。这套剑法,无论劲力、杀意,皆不算剑法之首,但论及出剑之快,若此剑法列于次席,则江湖上的万千剑法,无一能攀于其上。秦家剑法,出招迅速,但并不凶狠,秦氏祖先,将宽容之大情怀贯于其中,一招一式,看似飘逸不惊,实如细雨缠绵;深究下去,却是复杂精深,变幻莫测,招招相连,式式相通,无一废招,无一滥式,实为上乘。

    秦不往,将此套祖传剑法,发挥至极至,在江湖上罕逢对手。秦家在秦不往的掌管之下,已至百年以来的顶盛,世人在赞叹之余,皆以为从自往后,秦家不会有一位后人能够超越“无影剑侠”的成就、地位、名誉,秦家终将在他后人的手上,愈加平庸,直至萧条。

    时处乱世,如此声名远洋的武林名门,自然引得魔道中人记恨不已,且说秦阅清虽非大侠,在他的剑下,亦记着无数魔物的淋淋鲜血。

    魔道,早已将其视为大敌。

    终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秦不往在一次除魔以后的返家途中,遭到一众魔物偷袭,由于已是疲惫过度,且前来的众多魔物当中,有几只魔性极凶极强,相当难以应付。双方拼尽全力,一番激战,两败惧伤:魔物死伤惨烈,未能杀死秦不往,为首的魔物率领残余人马撤离,秦不往艰难走回家中。由此,不败的传说破灭,而此时的江湖,成为大侠的人层出不穷,人们已无心关注与魔物平手的秦无往,拜师秦家的人遂屡屡锐减,有些刚来不久的徒弟,更是卷起行李便走,另觅名师去了。

    还未等到后人接管家业,秦家已这般迅速地衰落了。

    再说这秦不往,本已重伤难愈,加上门庭败落,心神俱陨,日渐憔悴。久之,伤入脾肺,气血不调,终含恨而死,临终前,满腹愤恨之言,竟连日后家业都未来得及交代,便草草上路了。

    秦不往有三个儿子,此时老大19岁,老二17岁,老三15岁。三个儿子从小便与父亲学剑,虽不及父亲那般威力,也算小有所成。哭着送别了秦不往,个个面如凝铁,心生仇恨,誓要为其父亲报仇,讨回秦家已损毁殆尽的名声。

    三位少年费尽周折,多方打探消息,不久便查出当日设下埋伏、对秦不往痛下杀手的魔物。三位少年在一处地方将其找到,欲为父报仇,无奈技艺不精,节节溃败。为首的魔物,甚为强大,未出全力,已分胜负:一行三个兄弟,当场死了两个,只踉跄地逃回了一个,跌入家门,已是遍体鳞伤,神志不清,休养数月才算调息完好。

    这个活下来的,便是秦不往的小儿子,当年只有15岁的秦阅清。

    秦家长子、次子已死,秦家未有能够担当之人,以致家道彻底落魄,声名颓败,秦家与魔道遂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从此,复兴家门的重任,交予秦阅清的肩上。

    这个15岁的少年,有何本事?

    三子之中,数他资质最差,天赋最弱。两位兄长,大哥秦阅隆,5岁习武,临终时已习得全套剑法;二哥秦阅松,7岁练剑,临终时亦悉掌大半剑法;秦阅清幼时愚钝,毫无灵光,匮乏劲力,9岁那年,才勉强拿得起剑,11岁时,方才费力学会秦家剑法第一式“初露锋芒”。这一招式的名字令人无限向往,秦阅清虽然学得此“开门”招式,却只显露了一丝微弱锋芒,其后,便止步于第二式,第三式,过了整整三年,他才磕磕绊绊地学到第七式。

    这样的孩子,即使捡回一条命,又如何能改变家道中落这个不争的事实?

    伤愈后,秦阅清便整日刻苦修炼剑法,翻阅其父所传下的剑法心得,废寝忘食,勤奋不怠,十年如一,从未间断。

    毫无资质的秦阅清,经过这番艰苦卓绝的历练,竟也由一块顽石,磨练成为剔透的璞玉。

    25岁,不轻不重的年纪,秦阅清已浑然练就了一身上乘的武功,亦将自悟的心得与秦家祖传剑法相融合,创立了一套更为精妙高玄的剑法,唤为“飞清诀”。修成之日,恰逢秦不往10年忌日,秦阅清拜过父亲与几位兄长的灵位,遂拔剑而起,踏遍天涯,终于在一年以后,中原的一处群魔栖息的荒凉之地,找到了当年为首的那只魔物。

    此时,魔物已不再认得,自己面前的这个年轻男子到底何人。即便认出了,亦不会再开杀戒。这个魔物的眼中,已然全无杀意,原因就在他的身后:几个年幼的小魔物,正在他的身后玩耍嬉戏。

    他的身上,仍然散发着魔性,却这般温和、慈爱。

    秦阅清未与他多言,当场挥剑斩杀过去,对手只招架数个回合,便败下阵来,秦阅清接着狠命一击,魔物闷绝一声,躺在地上,停止了挣扎。

    众魔物眼见他们的爹倒在这男人的剑下,统统冲了上去,拿起地上的木棍,用劲敲击在秦阅清身上。无奈,他们过于年幼,怎有力气伤得了这位面露凶光的仇恨之人?

    其他的魔物吓得惊惧不已,怯怯地望着这个可怕的人类。

    秦阅清一声暴喝,轰然一通狂杀,在他周围那的几个渺小生灵,刹那间便化成了一堆模糊的血肉。这个内心愤怒的已经失去控制的男人,将十年的狠,化为了一把锋利而无情的剑刃,将此地所有的魔物杀个精光,不论大小老幼,公母雌雄,通通将首级斩下,装于几只大袋里面,离开此地,遂快马加鞭,连夜赶往雁城。

    经过彻日颠簸,尽显疲惫的秦阅清回到家,方才从愤怒的心境中脱离出来,这才看到,自己浑身的血迹,已然风干。当晚,家丁们将几个袋子打开,大大小小的魔物头颅从中滚出:有的沉若足金,有的细如米粒,有的狰狞血口,有的俏丽媚艳,他们都是被极快的剑所斩,这便是秦阅清的剑。

    那是已超越了秦家祖传剑法,更快,更狠的剑——飞清之剑。

    众家丁一番查点,总共百余个头颅,秦阅清吩咐道:“从中挑出整一百,系于大门外的横梁上,其余的,给我统统烧掉。”言毕,走到其父与诸兄长的灵位前,跪下,道:“爹,孩儿已为您及二位哥哥报仇了,从今往后,家中事务,便由孩儿做主,绝不辱没家门。”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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