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0.这是一个粗长的防盗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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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 男人, 要先成家, 后立业。
不过由于时代在发展,文化在进步, 先立业后成家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 忙事业忙到三十几还不成家也是有的, 男人嘛, 毕竟是这个社会上最被宽容的存在, 只要有出息, 男人四十一枝花, 钻石王老五不愁家。
如今张佳乐就遇到了这么个问题。
他亲妈, 亲娘,问他——你啊,也拿了个世界冠军了,也该给我找个儿媳妇了吧?
当时难得回趟家的张佳乐就一口饭呛在喉咙里了。
就这样他老娘还在唠叨,说隔壁的那谁谁儿子都会骂人了
“妈,会骂人是夸人的话吗?”张佳乐喝口水后吐槽道。
“你闭嘴!”他妈瞪他一眼,“你这个月内就给我带个女朋友回来!不然就给我好好相亲去!”
噗。
刚喝进去的水就这样被张佳乐喷出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张佳乐有女朋友吗?
这个问题, 你就算随便抓个人,谁都能告诉你,他没有。
而如果你抓的是叶悠, 她会告诉你, 张佳乐有男朋友。
如果你抓的是叶修, 那么他会告诉你, 张佳乐是别人的女朋友。
——那么问题真的来了。
1
噗————
叶悠一口水喷了出来。
张佳乐早有预感地躲了过去,他旁边陪坐的宋奇英就这样遭了秧,正在努力拿餐巾纸擦水中。
“不找女朋友就相亲?一个月?!”
叶悠站了起来,这一年她长高了不少,穿着内增高靴子还算高挑,对着张佳乐上下看着,“你妈这是逼着你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啊?这是准备趁你世界冠军的热度还没过去给你找个好女人?”
“你还用上古诗了,”张佳乐郁闷地搅动着面前玻璃杯里的草莓巴菲,“还不给我想个办法!我请你出来吃甜品不是让你喷我一身水的!”
“遭殃的是小宋又不是你,”叶悠坐下来晃荡双脚,提议,“你可以把老孙带好好好,别瞪我,我不说,问题是,你是怎么想的?”
“你平时不是鬼点子挺多的?”张佳乐道,“想个办法先,我才不想相亲,从小到大,我妈喜欢的类型统统都是我不喜欢的,我才不去。”
“我把我姐借你?”叶悠笑眯眯地提议。
“别,千万别,你哥——就是大的那个,”张佳乐连忙举起双手,“你哥队里那个小忍者忒不好惹,看的人阴森森的,黄少天的前车之鉴摆在前面,他就不是个善茬,你当我傻啊!”
叶悠颇为惊讶的看他:“哟,你怎么知道莫凡和我姐有一腿啊?”
张佳乐抽抽嘴角:“她空间里都是双人逛街照,我长眼睛了。”
“没看出来啊,你情商还蛮高啊!”叶悠啧啧道。
你说你有这情商当初怎么就和老孙be了呢
“那是,我告诉你,苏沐橙这种女人我妈最喜欢了,我一带过去保管是去民政局登记的命。”张佳乐笃定地道。
叶悠翻了个白眼:“你想娶我家还不给呢!”
她拿勺子挖了一勺提拉米苏吃:“那我把小戴借你?好歹她是个萌妹子,青春靓丽有活力,嘴又甜”
张佳乐很干脆的说:“那我还不如去相亲呢。”
宋奇英在旁边沉默地点点头,戴妍琦不是你想借就能用的,雷霆的混世魔王,肖时钦都快制不住她了,更何况是他们霸图不善装严肃装前辈的张佳乐前辈?
他真怕张佳乐前辈被调戏的渣都不剩啊。
“那楚女王?”叶悠说。
“所以这不就让你帮忙说说嘛。”张佳乐说,“虽说是一个国家队的,但是”
“我懂我懂,”叶悠小脑袋一点一点,“这事儿是不好说。行,这忙我帮了,但是你做好心理准备。”
张佳乐哈了一声,问:“为什么?”
“最近有个同人展。”宋奇英突然插嘴。
叶悠点头,接口:
“所以就算天塌下来,你也不一定能在这个月把她拉出来。”
2
张佳乐在桌子上装死了大概有十几秒,叶悠一戳他就又复活了。
“你哥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他虚心向叶悠请假,“总不能把苏妹子带回去吧?”
他还记得当年叶悠嚷嚷过相亲怎么破的问题,当时真是激起一番腥风血雨,然而正当他想看看叶修的乐子时,这个事情被无声无息地解决了。
叶悠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说:“这个方法你用不了。”
张佳乐一拍桌子:“你倒是说啊!”
叶悠也一拍桌子:“你不能比啊!”
“到底是什么!”
叶悠给了张佳乐一个鄙视的眼神。
“当年我妈刚准备给我哥安排相亲,我还没反应过来呢,我二哥扑通一下跪下去向家里出柜了。”
张佳乐:
叶悠一摊手:“总之罗里吧嗦说了半天,我还帮忙挨了顿打,最后呢,这件事不了了之,因为我二哥的意思明显是’如果亲爸妈往我的恋情上撒盐我就不活了’这你能比吗?”
张佳乐:
宋奇英在旁边淡定地捂耳朵。
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听到,会比较安全。
3
最后张佳乐还是没能在一个月内带回一个女朋友。
于是理所当然的,名为相亲的噩梦降临在了他的头上。
“这姑娘你们从小也一起玩过,”张佳乐的老妈在他出门前叮嘱,“人长得好看,现在在当老师,贼好了这姑娘!好好把握机会!”
她一脸兴奋地拍着儿子的肩膀,而后者只想立马溜回俱乐部。
就和当初班长在轮回可以横行霸道一样,学渣怕学霸,网瘾青年怕老师,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张佳乐觉得他要是跟这姑娘谈了恋爱,大概他的职业生涯就得再次stop了。
想到这里他又不禁想起第一次stop,愤愤地拽着包关上了家里的大门。
混账孙哲平。
4
很幸运而又很不幸的是,和张佳乐相亲的是个很腼腆的姑娘,张佳乐看着她的五官,确实觉得眼熟,应该是小时候玩过好一阵的,然而再细想就想不起来了。
这姑娘不会因为他的职业对他说教,但是因为个性,大概也不会再多说什么了。
张佳乐看着对面默默低头喝咖啡的姑娘,心想他还是习惯叶悠那种女性,打一架就能熟,嘴巴像开了阀门一样,噼里啪啦什么都敢说,那样才能聊的痛快。
这姑娘姓林,叫林茉,人如其名,清秀的像刚刚盛开的茉莉花,一身白裙子飘逸靓丽,声音也婉转悠扬。
是个好姑娘,但是委实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更何况他心底那个位置早就狭窄地住不下第二个人了。
张佳乐点了几份甜点,一杯咖啡,咳嗽几声:“还有什么想吃的吗?别客气,咱们就当闲聊。”
林茉摇摇头,抿嘴笑笑,“不用。好久没见了,乐哥还好吗?”
“挺好的,”张佳乐小时候被一群小伙伴这么叫过,现在却尴尬的不得了,人家记得你你不记得人家,真是挺尴尬的,“那什么,你呢?听说你做了老师?”
“小学老师,小孩子挺可爱的。”林茉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
张佳乐点点头,抓心挠肺地想要再找点话说:“林小姐”
“乐哥可以向以前那样叫我茉茉的。”林茉低头玩着自己手上的银链子,苦笑“这么久没见,果然就是容易生疏啊。”
张佳乐看她这样子心叫一声不好,这难道是小时候犯下的桃花债?!不能够啊,他真没印象!
这时叮铃一声,咖啡店的门再次被打开了,随即张佳乐就听到了救星的声音。
“哟,乐乐,在这儿干嘛呢?”
张佳乐感激地向走进来的叶悠望过去。
然后差点把自己吓得一层三尺高。
“大孙?!”
5
今天的叶悠是久违的裙装,那是张佳乐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层层叠叠的白裙子,胸前一个音符项链,红色的发带系起一边的头发,看上去温文尔雅,很像个淑女。
只不过张佳乐看着她这样心想,这一年来她就没长个子啊
为了生命安全,他把这句话咽进了肚子里。
最让他吃惊的是叶悠挽着胳膊的人不,与其说是挽着,那个力度和姿势,不如说是掐
“哟。”
孙哲平抬起手,表情十分淡然。
哟你妹啊。
张佳乐在那一刻差点爆了粗口。
“哟乐乐。”叶悠也抬起手招了招,“好巧啊~你对面这位是你妹?”
“咦?不,我”林茉摆摆手,“我是乐哥的朋友”
她声音越说越小,不太有底气,叶悠挑眉,没有多说什么。
“大孙你们怎么在这儿?”张佳乐觉得自己右眼直跳,“你们不是隔的挺远?”
“哦,来找你玩啊。”叶悠一摊手,眨眨眼。
“来看你,”孙哲平言简意赅地道,顺便举起手中一堆袋子,“再来看看阿姨。”
这个阿姨,指的是张佳乐的妈,张佳乐懂。
但是张佳乐还是一道杀人光线刷的就看向了叶悠——你干的?!
叶悠转过身举起手,表示投降——这事儿还真是她不小心泄露的,她定票时不小心被她哥看见了,她哥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立马在孙哲平那儿把她给卖了。
这年头,兄妹之间不互相坑坑,都不好意思说是亲兄妹。
简直世风日下。
张佳乐琢磨半天,对着这不平凡的组合,也只好说:
“要不你俩跟我回家吃饭?”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叶悠蹭的一下就扑过去了,“乐乐最好了!”
“去去去,热死了!”
6
叶悠年纪小,因为爱吃甜,长得圆润,嘴巴被她哥过一番,对长辈也嘴甜,只要不板出那副叶家家传面瘫脸,还是蛮讨人喜欢的,张佳乐他们家算上伯伯叔叔家,都只有四个秃小子,叶悠这水水嫩嫩的小女孩在张家自然是惹人爱的。
孙哲平更好,来张佳乐家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长得高高大大,是个威武汉子模样,看的张佳乐他妈羡慕极了,她老觉得自己儿子像个小白脸,对儿子的朋友也是喜爱的。
因此这俩人结伴而来,把张佳乐膈应的不轻,张佳乐他妈却是高兴的,张罗着做了好多菜,还拿出零食给叶悠,又打发张佳乐去买酒回来喝。
林茉也在她的热情下跟着一起被留下吃完饭,张佳乐看着左边俩损友,右边一妹子,就觉得头疼——这都什么事儿啊?!
叶悠还在那儿添乱,胳膊肘不老实,一拐他:“感情你还有个青梅?长得挺漂亮啊,软妹子,有福气。”
福气你个头。
张佳乐逮着他妈和林茉去厨房一个不注意,就双手用上了,不停地挠叶悠的痒痒肉:“你是来帮我还是来害我的啊!还是不是好战友了!你是来添乱的吧?!”
叶悠被他闹得不住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直接跑到孙哲平身后躲着了,孙哲平闭着眼睛当没看到,张佳乐心虚,不敢过去,叶悠缓过气就张牙舞爪地回击过去,“张佳乐,乐乐,花花,你长胆儿了啊!”
张佳乐的战斗力不是5就是6,哪里抵得过她,力气差就是巨大的,只好绕着屋子跑,闹到最后孙哲平看不过眼,一手拎了一个,语气是鄙夷的:“你们俩是猫?一个追一个地挠。”
叶悠吐舌头做鬼脸,拿起茶杯和一盘子鸭油酥饼和玫瑰饼慢慢啃,张佳乐手欠地想去上一块,被孙哲平一句话说住了。
“不过她说的也没错”孙哲平看着张佳乐,眼神充满了打量的意味,“你哪儿来的青梅竹马?还相亲上了?”
张佳乐心里咯噔一下,心想亲妈安排的,嘴上又不是这个说法:“我怎么就不能有青梅竹马了,我怎么就不能有相亲了。”
说完就哼哼唧唧不理人了。
旁边的叶悠恨不得呵呵哒一声,嚯,感情国外比赛时,天天接着孙哲平送饭就抱着他说还是大孙你最了解我的不是你张佳乐!
耍花腔,你们俩就是在耍花腔!
7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从吃饭就能看出个一二来。
叶悠是家里战队两头严抓的用饭礼仪,在这方面上,叶夫人,叶秋,江波涛都是她头上压着的三座大山。
偏偏她又有一个叫做叶修的哥,轮回也没第二个女队员了,一帮男的抢吃的从不手软,她却下手快准狠,可谓是家学渊源。
因此叶悠吃饭,就跟黄少天出剑似的,行云流水,优雅顺畅,又快又狠,哪儿像传统版本的千金大小姐,慢条斯理的。
反观孙哲平,家里条件不差,吃饭却是经典的汉子,自己吃的欢还能照顾照顾张佳乐,当初在一个战队里,还嘲笑过张佳乐,说他吃的像猫食,就那么一碗饭就够了,把张佳乐气的晚上打地铺睡时真拿他挠了几爪子。
林茉吃的少,动作也秀气,慢条斯理的,沉默寡言,看着这样的软妹子吃饭,能把桌上三个人给急死。
这顿饭吃的不够得劲儿,叶悠看张佳乐,张佳乐看孙哲平,孙哲平皱眉看林茉,林茉偷偷看张佳乐,就张佳乐他妈乐的不行,吃完饭还拉着他谈天谈地,谈到最后还问孙哲平谈了女朋友没。
他谈个p。
叶悠一边腹诽,一边低头啃张佳乐左挑右挑挑给她的橘子。
谁知道孙哲平后头第一句话就开始惊天地泣鬼神。
“谈了。”孙哲平说着,平静地对张佳乐的妈说,“今天就是来提亲的。”
“孙哲平卧槽你大爷!你不嘴里跑火车能死啊!”
张佳乐立马就跳起来了。
叶悠一脸惨不忍睹地捂着脸。
本以为这年纪了,孙哲平总该圆滑了谁知道,他还是我土豪我任性啊!!!
8
张佳乐光速把人拉了出去,很没有队友爱的留下叶悠一个人面对还没搞懂怎么了的张妈妈,和捂住嘴没叫出来的林茉。
她咬着指甲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咬完才想起来,这指甲短了半截,回去又要被训了。
“这个总而言之就是,他们已经两情相悦了好几年了。”
张妈妈看上去一片茫然,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林姐姐,”叶悠拍拍林茉的肩膀,后者露出一个苦笑,却没想到叶悠下一句却是:“我看你面容清丽,身娇体软易推倒,要不就从了我——”
“叶悠——”张佳乐在楼道口拖长了声音警告她。
“咳咳,好吧,那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死在乐乐这一朵花上?”叶悠耸耸肩,
“我认识很多高富帅,可以帮你介绍。”
她意有所指,林茉一愣,叶悠指了指她胸口花型的项链,微笑不说话。
那个项链,是百花俱乐部三周年的纪念品,限量发售,叶悠只在邹远那里见到过,她威胁利用都用上了才得了一条,最后还被班长锁柜子里去了,说设计的太难看,叶悠要是裸地戴在身上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个叛徒。
就算今天是林茉和张佳乐第一次见面,从这条项链看,叶悠就觉得这位清新系美女对张佳乐的感情不简单,她和孙哲平说的时候孙哲平还不信,但她用她哥的名号发誓,这美女不是暗恋乐乐多年她就把项链吃下去给他看!
事实证明,叶悠确实是联盟里一等一的好运气,好直觉。
她发誓证明的事情,是再也没有错的。
9
和孙哲平谈恋爱,永远都像在被fff团处刑——没有过多的言语给你辩解,没有过多的时间给你拒绝,火焰沉默却又嚣张地跳动着,从唇齿间烧到心脏,直到五脏六腑全部被这张狂的火焰所侵蚀。
每次被孙哲平所注视,张佳乐就觉得自己像叶悠嘴里的娇花,一点儿抵抗力也没有的就被烧掉了,又好像邹远每期必看的动物世界,妈的,还没意识到自己被打上了猎物的标签,血肉已经被这头猛兽给吃掉了。
已经是近七点多了,夏天日头长,楼道里半亮不亮,还没有亮起灯,孙哲平也不在意,张佳乐一质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他直接一把把这个战五渣压倒在墙上,扯开衬衫就一口咬了上去,满嘴的铁锈味,满嘴的温热,他的手还不轻不重地压着张佳乐的手腕,慢慢地又从手腕滑到脊背,不过是顺着那条骨骼一抹,张佳乐自己先软了,像是被吸血鬼捕捉的猎物,无力又哆嗦着承受着孙哲平唇齿的袭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孙哲平,既不算谈了恋爱,也不算分了手。
当年他还在暗搓搓地暗恋时,孙哲平给了他张纸条,拍拍屁股就走,几年后他和孙哲平喝酒,他骗了孙哲平,说自己已经不在乎了,都过去了,但是第二天早上起床被窝里却有一个热乎的孙哲平,被丢出去的叶悠悄悄和他说,孙哲平就是在装醉。
之后的展开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悠悠地飞没了影,有时候张佳乐觉得自己脑袋里是有‘理性’‘自尊’‘坚忍’这几根筋的,可是被孙哲平一撩,他就会发现这大概只是他的错觉。
抵挡不住啊,完全抵挡不住,就算张佳乐不愿意承认,他也得承认,第一次和孙哲平滚上床,完全是干柴遇上烈火,邀请赛得到冠军的兴奋和难过就像一杯鸡尾酒,一杯就把他灌醉了,庆功宴上的酒也流水一样把他喝的腿软,叶修坑了他妹一把,挡下了一大半的酒,就算如此都倒下了了,更何况他?
孙哲平把他扛回去的时候正是午夜,热水早就放了一浴缸,灯光,酒醉,热气,三者之下,张佳乐半睁着眼看着孙哲平笑,脸上漾着晕红,人比花娇。
他连眼神都是醉人的,孙哲平捏着他的下巴,看他的眼神就觉得自己被勾引了,三下两下就干脆地脱了他的衣服,把他扔进了浴缸里,把他洗的热腾腾了后,孙哲平自己的第三只手也举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切好似勇士打倒了魔王就迎娶白富美那样顺理成章,张佳乐就那样裸地和孙哲平滚作了一团,酒醉是醉着,人没晕,脑袋里想着这大概是不行的,身体却比脑袋还快地做出了反应,要不怎么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决定上半身的生物?
张佳乐却不是贪恋下半身舒爽的人,他当时满头热,觉得高兴又委屈,终于得到冠军的喜悦和孙哲平这丫当年丢下自己的委屈一起冲刷着他的思维,他愤愤地咬着孙哲平的唇,纠缠着孙哲平的舌尖,泄愤一样地把指甲抓进孙哲平的肉里,却又真实地渴求着孙哲平的拥抱,接触,和亲吻。
因为他实在是太想念孙哲平了,孙哲平又实在是离开太久了。
亲吻也好,啃咬也好,被掰开大腿也好,只要那双眼睛还在看着自己,只要空落落的掌心里有着孙哲平手掌的温度,只要他们紧密地贴在一起,似乎什么都没有问题。
酒醉的张佳乐是疯狂的,孙哲平却是清醒的,正因为清醒,他才没有放过这个机会。
君子不应趁人不备而不轨,但是孙哲平觉得这个时候如果还要装君子,他就不是个男人,他懂张佳乐的脾气,也懂他的小性子,酒醉的再厉害,如果不是心里早就松了口,自己的举动绝不会顺利。
如果两个人是相爱的,为什么不可以亲吻,拥抱,和在一起?
他不会放过这个绝无仅有的好机会。
管他张佳乐醒来会多气恼,多羞耻,多用力地抓着自己骂呢,只要这个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叫他孙哲平吃掉,都属于他,张佳乐再没路可逃。
一夜被浪翻滚,从此世界上就少了个幸运e的魔法师。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10
林茉努力地控制着自己不去看张佳乐的脖子。
血淋淋的,乱七八糟的牙印,就算被衬衫领子死死地遮着也非常醒目,点点红色好像出墙的红杏,暧昧分明,似乎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甜腻的气息。
张佳乐尴尬地继续把领子揪紧一点。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林茉。
“乐哥,送到这里就可以了。”
“啊?啊?没关系,现在已经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
林茉笑了。
“乐哥大概是忘了,我从小就学跆拳道,现在已经是黑带了。”
战五渣张佳乐:
“比起那个”出了张家,林茉反而舒展了开来,她伸了个懒腰,看着张佳乐,“乐哥,现在幸福吗?”
“额”张佳乐一时无法回答她。
“也许乐哥不记得,”林茉伸手挑起自己胸前的项链,“小时候我长得难看,脾气也不好,周围的邻居的孩子都不愿意和我一起玩,后来我不小心打破了乐哥种的一盆花,还是乐哥安慰的我。”
她这么一说,张佳乐倒是记起来了,小时后似乎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打破过他的花盆。
那盆花怏怏的,本来要被丢了,是他后来千辛万苦才养好的,因此印象特别深刻。
“你”张佳乐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个女孩子啊!”
他记忆里是末末,而不是茉茉,现在想来,应该是林茉为了学习跆拳道,小时候不穿裙子的缘故。
“是的,”林茉一点尴尬都没有,反而很高兴张佳乐想了起来,“当时我说要陪乐哥一盆好花,乐哥还说,既然认定了这盆花能活的是你,那么你一定要负起责任来把它养好,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她低头看着胸前的项链:“所以知道乐哥当了职业选手后,我一直在关注着乐哥,因为在那个时候,乐哥是给了我鼓励,给了我意志的人。”
“咳咳,小时候的话,你”张佳乐听见自己小时候说的话,脸上有点羞耻的意味,听到后面,看着林茉胸前的那枚项链,又有点惆怅,“这个款式很难抢吧。”
“因为我一直喜欢着乐哥啊。”林茉一点矜持都没有,反而点点头。
张佳乐猛烈地咳嗽起来。
“不过乐哥放心,我什么其他的问题也没有,”林茉伸出双手表示自己的无辜,“来相亲也只是想看看乐哥过的怎么样乐哥现在,应该已经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吧。”
林茉看着面前已经长得高大的儿时伙伴,想起了当年的很多东西。
“乐哥,爱他吗?”
最开始那盆花,百花的崛起,繁花血景,还有转到霸图之后,被万人苛责的张佳乐。
“乐哥现在,已经能肆无忌惮地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吧。”
不是荣耀意义上的粉丝,而是作为朋友,林茉关心的从来都是张佳乐个人的感想。
不回百花又有什么错呢。
想要冠军又有什么错呢。
她抱着这种不解的心态一直通过媒体注视着张佳乐,直到终于看到了后者站在领奖台上,作为冠军,意气风发,笑容灿烂。
她这才微微放下心来。
张佳乐想了想,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什么别的想对林茉说的。
“已经都好起来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我也确实爱他。”最终他这样回答林茉,不带一丝犹豫,最后还真诚地说,“谢谢。”
林茉再次微笑了起来,点头。
“那就太好了。”
她的视力很好,一下子就从张佳乐的肩头看过去,看到了马路对面站着的男人。
一如既往张狂,不收敛的男人。
“那么我就回家啦。”林茉鞠了个躬,“谢谢伯母的招待,不过也请乐哥好好对伯母解释你的脖子”
张佳乐尴尬地抬头望天,点头。
这个问题,确实有点严重。
他和林茉告了个别,刚刚走过马路就被孙哲平一把拉住。
“很开心?”孙哲平明知故问。
“有点。”张佳乐点点头,下一秒又被捏住下巴,赶紧一把推过去,“滚滚滚,又发疯!我还没追究你我这一脖子的牙印呢!你怎么在这儿,叶悠呢,我妈呢?”
“前者在开导后者,”孙哲平说道,“熟练工了她。”
张佳乐明白所谓的熟练是所指的是什么,抽了抽嘴角。
突然从马路对面又传来了林茉遥遥的呼声。
“对了——乐哥,有一句话——我还没说!”
两个人顿时齐齐看着马路对面。
只见美丽的女性举起手,放在嘴前,深吸一口气,然后大喊了出来,声音响亮。
“张佳乐!孙哲平!繁花血景一万年!一!万!年!”
end
01
叶秋和叶修出生在一个暴风雨之夜。
根据管家的回忆,天空中刚刚打起雷时叶修急匆匆地降生,一声嚎哭干脆利落都不用护士伸手拍他屁股,叶秋却很磨人,等闷热的空气中终于降下大雨,叶秋才成功降生,因为在产道呆的时间太长,他被憋得哭不出声,直到护士打了他三巴掌,他才哇哇大哭。
然后下一秒天空便大雨倾盆。
哭声一直持续不止,护士哄也哄不住,直到把他放到他哥哥旁边,哭声才戛然而止,奇怪的很。
当时还在世的叶老太爷很有点眼力和人生经验,大胖孙子降生他笑了半边脸,另外半边因为看到了产房里的情景而哭丧着耷拉下来。
“这不行,”他反复地说着,一双老眼快看不清东西了还在四处转,“这不行啊,不行,不行”
叶先生刚刚松了一口气,又被他念得纳闷,忍不住问他:“爸,怎么了?”
“做哥哥的太干脆利落,做弟弟的却不干不脆,弟弟又黏哥哥,还是双胞胎,这样不行,不行”
叶老爷子用拐杖重重地敲着儿子,“你以后给我把做哥哥的那个给我看好了!干脆利落是好事,不过那也要走对路才行!”
叶先生平时对着下属一副板砖脸,此刻刚刚得了儿子,高兴得脸皮微微松动,听了这话哭笑不得:“爸,他们这才几岁啊。”
“小儿看老懂不懂!”
不懂。
叶先生在心里吐槽。
后来等叶老爷子逝去,叶先生越来越严肃古板,叶秋也越来越大,听到了这段故事时,不由得不感叹一番。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古人诚不欺我。
那个时候,离叶修离家出走这件事情发生,已经过了一年了。
02
最开始知道叶修离家出走的是叶秋。
这是理所当然的,叶修拿的行李是他所准备的,叶修拿的私房钱也是他们一起攒的,甚至连日期都是叶秋千挑万选选好的,一切都是叶秋为自己离家出走做的准备,然而叶修就是有这个能耐,先一步拿走了所有他准备的东西,然后干脆利落地比他早起一个小时,招呼也不打一个就走掉了。
发现这个事实只需要一秒,接受这个事实却花了叶秋很长的时间。
第一天,他从床上自己醒过来,视线逐渐清晰以后茫然地环顾四周,看到黑色的电脑屏幕以后才恍然大悟。
再也没有奇怪的游戏声音把他吵醒了。
第二天,他跑去上课,左边的位子空空荡荡,老师在点名时再也没有一不小心念错叶修和叶秋,最后他是一个人坐上家里的车子回家的,自己打开门,回到了房间就安安静静地开始做作业。
再也没有人抢着跑回家只为能够在爸妈回家之前多玩一会儿游戏,也再也没有人死缠烂打地扒着他的衣服求抄作业了。
他一个字一个字,稳稳当当地写完了作业,以往叶修老是把桌子上堆一堆零食,一边啃一边打扰他做作业,啃一口嘲讽叶秋一句,叶秋又回句滚,接的浑然天成熟悉万方。
而如今这样的事情也再也不会发生了,桌子上的零食也再也不会堆成山了。
第三天,他终于敢正视属于叶修的桌子,那里面所有的游戏光盘都不见了,书桌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叶家对孩子的教育相当严格,房间一向都不允许佣人插手,兄弟俩只有自己动手才能把房间弄得整洁干净。
叶秋面无表情地用手指拂过桌面,再看了看手上的灰尘,终于在心底接受了那个他一直不愿意接受的事实。
叶修已经不在这个家中了,他的哥哥,把他一个人抛在了家中,为了所谓的游戏和荣耀先他一步离家出走了——
——这样的事实,直到第三天,叶秋才完全接受完毕。
那时他的心才渐渐地活起来,很多东西从心底酸涩地翻滚起来,发酵,加热,沸腾,再成为更酸的东西,更烫的东西,浇在心口痛得叶秋受不了,痛得十几岁的少年蜷缩在哥哥的床上使劲儿地抓着床单咬牙切齿。
事实的锣鼓打得哐当响,捂上耳朵也无济于事,再怎么气得跳脚打坏铜锣,总有人会再一次地拿起棒槌,敲打着他自以为是修补地平常的世界。
然后噼里啪啦一声,玻璃一样易碎的世界表象便碎了一个偌大的口子,碎片直直地掉下来,戳得叶秋心里直冒血。
其实这件事情也说不上对错,叶秋想离家出走,叶修也想,只不过叶修先一步离开而已,叶秋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结果,就算他自己也要离家出走,叶修离家出走也只会是时间问题。
叶修一直是叶家父母心中的痛和骄傲,他懒散又果断,心正却不受束缚,他就像人们嘴里的天才,却也是家里人眼里的疯子。
一个放弃千万家业去打游戏的疯子。
到最后,叶秋心里那些酸涩的东西统统只化为了一句话。
——混账哥哥,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
03
叶秋还记得叶修离家出走第九天,自己非常平静地去找了父亲要求交涉。
“不要找我哥回来了。”叶秋记得当时自己这样说,“他爱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家业我给他守着。”
然后他成功看到自己父亲第一次在脸上露出了名为惊愕的表情,问自己为什么想这样做。
“你从小就很黏你哥哥,我以为你会让我快点找他回来。”
“可是爸,”叶秋笑得很无力,软软地,还是个少年模样,不像叶修,有时候能笑得又臭又硬,惹人手痒,“人自己想走,再怎么样都是追不回来的。”
叶先生的表情瞬间又肃穆了起来。
他一直就是个不言苟笑的人,面对儿子也是如此,面对下属也是如此,刚刚却被小儿子逼得破了多年来的功力,直到现在才真正反应过来。
“你做事不够果断。”
“我知道。”
“你很容易心软。”
“我知道。”
“你哥哥有比你更强的能力。”
“我知道。”
叶先生每数一样,叶秋就点点头说我知道,可是当最后叶先生问他,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时,他却说了不。
叶秋说:“我一直都知道我哥比我好,他只是懒,只是不想得第一,不想写作业,如果他认真起来,他会是个比我强一百倍一千倍的人。”
他把手里用来暖手的茶杯放下,看着窗外傍晚的天空落满了红洒满了橙,浅灰蓝一点一点地泛下去,眼珠子没有目标地注视在那上面:“爸,我知道现在才知道我犯了个多大的错误。”
“什么?”
“我明明知道我没我哥聪明没我哥果断,我还是自己准备了离家出走的计划,兴致勃勃地想要去离家出走,”叶秋的嘴角慢慢上提,试图露出一个笑,但是叶先生看在眼里却知道,叶秋明明刚才喝的是橙汁,嘴里却溢满了苦,“但是我当时丝毫也没想过这样做就等于把我哥一个人留在了家里,而现在,他比我更加快速地走掉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这里。”
“爸,帮他守几年家业,这是我活该。”
“说的什么混账话!你哥我明天就能找他回来!”看不得儿子的样子,叶先生呵斥着,声音把一旁摆放的君子兰震得绿叶微颤,“就看你这个样子我就不放心把家业交给你!你好好上你的学别操心七的八的。”
“没用的。”叶秋声音嘶哑地说,语速越来越快,“抓了这一次还有第二次,抓了第三次还有第四次,心中的目标在家外的人,是不会回家的。”
叶修的天空不属于这里,所以叶秋明白这个混账哥哥的世界也不同于自己的世界,说起来真是个可笑的事情,明明是一起长大的双胞胎,两个人却拥有不同的世界。
不同的世界两个人,又怎么会在有相同的路呢?
04
有时候叶秋做梦会梦到以前的生活。
那时候叶修叶秋哥俩被困在了爷爷的军部大院里,老头子死活不放两个宝贝孙子回豪华别墅,天天抓着叶修又爱又恨地训话,有时候叶秋幸灾乐祸之余解救解救哥哥还会被骂,如果被哥哥骗得团团转还是会被骂。
总之,那个时候叶秋真是得意,他顶多就是不累但是被骂的命,叶修则是又累又被骂的命,这就是哥哥和弟弟的区别。
但是叶秋梦到的完全不是什么得意的片段。
秋天是叶子凋零的季节,春去秋来后,天气逐渐地变冷,老爷子的大院里没安暖气,当时年纪还小的俩兄弟瑟缩地把自己裹成团子还是非常冷,吃完饭就得去跑步,惨兮兮的。
但是叶秋至今还记得,每次叶修是如何神奇地在跑步时偷偷从烧完的叶子堆里拣出一个个红薯,再塞到自己手里的。那种突然地被人在手心和怀里塞了温暖的感觉,就好像太阳突然模仿星辰掉落,将北极的冰雪烫暖,自己却红嘭嘭地,舒适地窝在海里,温暖了整片海域,而海只觉得暖和从心口随着水波荡漾开来,从此再也没有一丁点冰冷可以侵入他怀,安全至极。
“喏,给你,别说哥不疼你,这仨儿都是你的。”叶修那么说着,把四个红薯中的三个都给了他。
叶秋也不知道叶修是从哪里学来的烤红薯的技巧,红薯紫红的皮儿撕开,黄橙橙的馅儿又软又甜,暖烘烘的感觉从嘴里扩散到全身,三口两口吃完,叶秋也不觉得冷了,然后往往他会非常老实地把三个红薯再分出一个递给哥哥。
“一人两个。”他坚持着,叶修也不推开,看着他笑笑,把红薯接过来就咬,口齿不清地说弟弟长大了真欣慰,嘴里呼出的热气白又软,一会儿就散开了。
明明是双胞胎,按理说谁是哥哥看运气,叶秋却始终觉得,叶修确实就该是那个做哥哥的人,生下来就该是他的兄长,罩着他一路前行。
如果叶修不离家出走,叶秋觉得也许自己会成为一个追求自己爱好或者追求风雅的贵公子吧,实干家这种东西,都留给混账哥哥去做好了。
只是每每半夜梦到过去,叶秋从床上惊醒,几秒过后就会回过神来。
——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奋斗了。
然后他总会不可抑制地想起叶修。
那叶修呢?自己这个哥哥现在在外面又是过着什么日子?
也不知道叶修会不会也半夜梦到过去然后忽然惊醒,醒来之后又不可抑制地想起自己。
以前叶秋老叫着混账哥哥混账哥哥,被叶修骗得恨不得哥哥去死一死,可是真当叶修不在家里的时候,他却又真的想发疯。
直到一个人后他才发现,他是多么地依赖他的哥哥,又是多么的喜欢他。
那种感觉已经深深地爬满了叶秋的心脏,绑得太紧,药石罔医。
05
知道有苏沐秋这么个人是在很久之后。
帮忙父亲清理房间的叶秋在书桌上发现了一份资料,上述名字苏沐秋,下面附了一张照片,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笑得干净灿烂,看起来比自己要大个一两岁的样子。
然后照片下面又是一溜串的履历,出生在哪里,在哪里的孤儿院生活,何时和妹妹搬出去,打了什么工做了什么游戏的代练,零零总总有细致的也有一概而过的,其中一行赫然写着某年某月某日和大少爷相遇,三个人同居。
普普通通的黑色宋体字成功地刺痛了叶秋的眼睛。
人往往就是这么窝囊的东西,每每自己认为把伤口和不甘盖了过去,世界一片平常,偏偏当有什么东西刺过来时,那个被掩盖的地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自己跳出来,发热发烫,痛楚没有减少一分。
时间并不能冲淡一切,它就好像风沙,一时之间盖住了某些东西,等它慢慢散落或者被新的风吹过,掩埋在沙层下的东西就会被一一显露出来,或是令人怀念的时光胶囊,或是狰狞无状的皑皑白骨,风沙从来都不会把某些东西变为没有,它只是遮羞布而已。
叶秋拿起那份资料仔细看时,他还以为自己已经在对待叶修的事情上足够冷静了,只是等汗水慢慢从他的手心浸湿纸张时,他才惊觉自己已经在大冬天出了一身汗。
“你知道这份资料我是如何弄到的吗。”
还在叶秋看资料的时候叶先生就站到了他的身后,一个字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一目十行地看完资料,再伸手擦汗,这才沉声开口。
“爸?这是您”
“到处混的混混很容易打探消息,让手下的人去打听的。打代练,混网吧,窝在只有十几个平方的小房子里天天计较几个小钱,现在还要跟最近新组织的什么荣耀联盟掺和在一起,说是明年打算做个打游戏的运动员真是丢了叶家的脸。”叶先生在书桌后面坐了下来,伸手抽走资料,“不要学你哥哥。”
“爸,我想”
“不准去找他。既然他宁愿这样都不肯回家,那就让他这样下去吧,h市我们家的产业也不少,他也不是不知道该怎么联络,这个犟种。”
叶秋听见这些话,不发表意见,只是苦笑不说话。
叶修当然不会依赖家里的势力,那是他的哥哥,从不眼高于顶却一直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想让他低头求人服软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像很小的时候,他被亲戚家的小孩子欺负,叶修虽然是个战五渣,却三言两语诓得那孩子自投罗网,各种游戏败在叶修手下,上千的私房钱都输了出来,最后还气得一时失足掉进了人工湖,等最后家长上门互相吵架时,叶秋不敢说自己被欺负,叶修却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说哥就欺负他了,怎么,打输了不服气?也对也对,我不该欺负菜鸟啊。
一向正气凛然的叶先生哪里能允许自己儿子诓人?按着叶修的头就要他道歉。
叶修却呵呵一笑,任自己爸怎么用力都不愿意朝人低下自己的脑袋,最后也只是呵呵一笑,把钱扔到了对方的脸上。
“哥不计较这点小钱,但是欺负哥的弟弟是要付出代价的。”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拉着弟弟走回自己的家门,余音袅袅。
“下一次再欺负人,哥就让你输的连裤子都不剩哦,你就光着屁股上街哭吧。”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自己和叶修是同一张脸,偏偏后者就能话里藏刀,笑中带嘲,好像任何东西都不放在眼里,任你狂风大浪在他那里也只是和风细雨,明明当时才是个十一岁的小团儿,骨子里却是高人一等的领导范儿。
叶修决定了的事情,谁也改不了。
叶秋眼睛略一瞥,看着被自己爸捏在手里已经变得皱巴巴的资料,视线在苏沐秋三个字上打转,牙齿在口腔内不自觉地开始打磨了起来。
两年。
他和叶修没有一起度过的两年,这个人代替了他陪在了叶修身边,还带着个小姑娘,只有自己一个人留在家里,慢慢地从依赖哥哥的叶秋变成叶家唯一的继承人叶秋,说起来是成长了,但是叶秋很多时候都不想要这种成长。
他宁愿苏沐秋当年没有捡到叶修,然后叶修就能够回家,自己就能继续做叶家次子,受欺负了再倔强地不说话,叶修却能自发地帮自己欺负回来。
“爸”他低着头,闷闷地出声。
“怎么,想你哥了?”叶先生掀起眼皮看他。
“我讨厌他。”
叶秋遥遥一指那个资料上的人,上面的照片中少年笑容灿烂依旧,在叶秋眼里却是说不出的讨厌,他那张和叶修一直一模一样的脸上出现了毫不遮掩的冷淡与薄怒,在父亲面前嘴里第一次说出除了不太礼貌的话。
叶先生叹口气。
叶修和叶秋终究是不同的,前者笑容带嘲但是始终还算是个好脾气,时刻大局在握,而后者看似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却比前者更要记仇更要随性的多。
他这对儿子里,真正算得上脾气不好的,其实是叶秋,只是叶秋往往没有叶修那样的能力去报复,也比叶修更礼貌乖巧,所以所有人都总以为他是个翩翩好少年。
但是脾气好不好和涵养有时候是丝毫没关系的,不是吗?
06
一杯酒浇在了墓碑前。
那是上好的葡萄酒,放在市场上有钱也难买,现在在叶秋的杯子里却被毫不犹豫地泼洒在积满灰尘的墓碑前的空地上。
“这一杯,谢谢你当年捡到我哥,不然光靠他一个人,生活三级残废,不死在外面才是见鬼。”
叶秋穿着再正式不过的西装,眼里倒映出墓碑冰冷的青灰色色块,左手拿起水晶酒瓶又倒了一杯酒,再全数泼洒在墓碑前。
“这一杯,谢谢你能够带他翱翔在属于他自己广阔天地里。大概除了你,再也没有这么一个人,能这么痛快地陪他一起并肩打游戏了。”
叶秋轻轻说着,把自己带来的盘子和贡品一一取出,摆放在墓碑前。
东西是从家里拿来的,叶家没有坏东西,进口水果,青花瓷盘,高档蛋糕,还有叶家专供祖宗用的特制蜡烛,能长燃不灭。
他一点也不怕沾上晦气,叶修的人情就该他拿叶家的东西还,叶修不论在外面浪几年,在叶秋心里还是自己的哥哥。
“最后一杯,我敬你。”他脸上没有表情,把最后一杯酒浇下,“但是我还是要说我讨厌你。你这么一走,我哥大概十年之内都不会回来了。”
他站起身来,伸出手摸着墓碑上新刻的苏沐秋那三个字,闭上眼睛就想起了自己所偷看的丧礼之上,明明自己眼泪没干还是把哭泣的少女护在身边的叶修。
那和自己记忆里的哥哥已经差了太多太多,时间和现实在那个人的身上已经残忍地夺去了无忧无虑四个字,又用责任和未来这四个字压弯了他的脊背。
那是几年来叶秋第一次见叶修,可是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叶秋就知道自己白来了h市一趟。
从苏沐秋死去的那一刻起,叶修身上的责任再也不是一个人的份了,他的眼神叶秋明白,那是一个下定决心要勇往直前,没有后路,唯有登顶才能回头看过去的人的眼神。
而这种眼神出现在叶修身上真是太正常了。
叶秋这么想着,站起身来,拍拍西装上的灰,抬腿往出口走。
但是他却在出口被人拦住了。公墓看门的老大爷信誓旦旦,有个年轻人长着和叶秋一样的脸,要他把俩大白兔给叶秋,说是“葬礼上躲得那么严实,现在却跑过来,当哥眼睛瞎了吗,快吃点糖回家睡觉啊乖”,叫叶秋快点回家。
叶秋接过那两颗被廉价的糖纸包着的大白兔,对老大爷礼貌地笑笑,心想这个混账哥哥还是眼睛那么毒,也还是对自己那么无情,明明是在以前给了自己温暖红薯的混帐哥哥,却拒绝自己踏进他的世界哪怕一小步,直愣愣地把叶修和叶秋两个人的世界划分开来。
这么一来,准职业选手叶修还是叶修,叶家少爷叶秋也还是叶秋。
从此再也没有交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俗话说得好, 男人, 要先成家, 后立业。
不过由于时代在发展,文化在进步, 先立业后成家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 忙事业忙到三十几还不成家也是有的, 男人嘛, 毕竟是这个社会上最被宽容的存在, 只要有出息, 男人四十一枝花, 钻石王老五不愁家。
如今张佳乐就遇到了这么个问题。
他亲妈, 亲娘,问他——你啊,也拿了个世界冠军了,也该给我找个儿媳妇了吧?
当时难得回趟家的张佳乐就一口饭呛在喉咙里了。
就这样他老娘还在唠叨,说隔壁的那谁谁儿子都会骂人了
“妈,会骂人是夸人的话吗?”张佳乐喝口水后吐槽道。
“你闭嘴!”他妈瞪他一眼,“你这个月内就给我带个女朋友回来!不然就给我好好相亲去!”
噗。
刚喝进去的水就这样被张佳乐喷出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张佳乐有女朋友吗?
这个问题, 你就算随便抓个人,谁都能告诉你,他没有。
而如果你抓的是叶悠, 她会告诉你, 张佳乐有男朋友。
如果你抓的是叶修, 那么他会告诉你, 张佳乐是别人的女朋友。
——那么问题真的来了。
1
噗————
叶悠一口水喷了出来。
张佳乐早有预感地躲了过去,他旁边陪坐的宋奇英就这样遭了秧,正在努力拿餐巾纸擦水中。
“不找女朋友就相亲?一个月?!”
叶悠站了起来,这一年她长高了不少,穿着内增高靴子还算高挑,对着张佳乐上下看着,“你妈这是逼着你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啊?这是准备趁你世界冠军的热度还没过去给你找个好女人?”
“你还用上古诗了,”张佳乐郁闷地搅动着面前玻璃杯里的草莓巴菲,“还不给我想个办法!我请你出来吃甜品不是让你喷我一身水的!”
“遭殃的是小宋又不是你,”叶悠坐下来晃荡双脚,提议,“你可以把老孙带好好好,别瞪我,我不说,问题是,你是怎么想的?”
“你平时不是鬼点子挺多的?”张佳乐道,“想个办法先,我才不想相亲,从小到大,我妈喜欢的类型统统都是我不喜欢的,我才不去。”
“我把我姐借你?”叶悠笑眯眯地提议。
“别,千万别,你哥——就是大的那个,”张佳乐连忙举起双手,“你哥队里那个小忍者忒不好惹,看的人阴森森的,黄少天的前车之鉴摆在前面,他就不是个善茬,你当我傻啊!”
叶悠颇为惊讶的看他:“哟,你怎么知道莫凡和我姐有一腿啊?”
张佳乐抽抽嘴角:“她空间里都是双人逛街照,我长眼睛了。”
“没看出来啊,你情商还蛮高啊!”叶悠啧啧道。
你说你有这情商当初怎么就和老孙be了呢
“那是,我告诉你,苏沐橙这种女人我妈最喜欢了,我一带过去保管是去民政局登记的命。”张佳乐笃定地道。
叶悠翻了个白眼:“你想娶我家还不给呢!”
她拿勺子挖了一勺提拉米苏吃:“那我把小戴借你?好歹她是个萌妹子,青春靓丽有活力,嘴又甜”
张佳乐很干脆的说:“那我还不如去相亲呢。”
宋奇英在旁边沉默地点点头,戴妍琦不是你想借就能用的,雷霆的混世魔王,肖时钦都快制不住她了,更何况是他们霸图不善装严肃装前辈的张佳乐前辈?
他真怕张佳乐前辈被调戏的渣都不剩啊。
“那楚女王?”叶悠说。
“所以这不就让你帮忙说说嘛。”张佳乐说,“虽说是一个国家队的,但是”
“我懂我懂,”叶悠小脑袋一点一点,“这事儿是不好说。行,这忙我帮了,但是你做好心理准备。”
张佳乐哈了一声,问:“为什么?”
“最近有个同人展。”宋奇英突然插嘴。
叶悠点头,接口:
“所以就算天塌下来,你也不一定能在这个月把她拉出来。”
2
张佳乐在桌子上装死了大概有十几秒,叶悠一戳他就又复活了。
“你哥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他虚心向叶悠请假,“总不能把苏妹子带回去吧?”
他还记得当年叶悠嚷嚷过相亲怎么破的问题,当时真是激起一番腥风血雨,然而正当他想看看叶修的乐子时,这个事情被无声无息地解决了。
叶悠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说:“这个方法你用不了。”
张佳乐一拍桌子:“你倒是说啊!”
叶悠也一拍桌子:“你不能比啊!”
“到底是什么!”
叶悠给了张佳乐一个鄙视的眼神。
“当年我妈刚准备给我哥安排相亲,我还没反应过来呢,我二哥扑通一下跪下去向家里出柜了。”
张佳乐:
叶悠一摊手:“总之罗里吧嗦说了半天,我还帮忙挨了顿打,最后呢,这件事不了了之,因为我二哥的意思明显是’如果亲爸妈往我的恋情上撒盐我就不活了’这你能比吗?”
张佳乐:
宋奇英在旁边淡定地捂耳朵。
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听到,会比较安全。
3
最后张佳乐还是没能在一个月内带回一个女朋友。
于是理所当然的,名为相亲的噩梦降临在了他的头上。
“这姑娘你们从小也一起玩过,”张佳乐的老妈在他出门前叮嘱,“人长得好看,现在在当老师,贼好了这姑娘!好好把握机会!”
她一脸兴奋地拍着儿子的肩膀,而后者只想立马溜回俱乐部。
就和当初班长在轮回可以横行霸道一样,学渣怕学霸,网瘾青年怕老师,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张佳乐觉得他要是跟这姑娘谈了恋爱,大概他的职业生涯就得再次stop了。
想到这里他又不禁想起第一次stop,愤愤地拽着包关上了家里的大门。
混账孙哲平。
4
很幸运而又很不幸的是,和张佳乐相亲的是个很腼腆的姑娘,张佳乐看着她的五官,确实觉得眼熟,应该是小时候玩过好一阵的,然而再细想就想不起来了。
这姑娘不会因为他的职业对他说教,但是因为个性,大概也不会再多说什么了。
张佳乐看着对面默默低头喝咖啡的姑娘,心想他还是习惯叶悠那种女性,打一架就能熟,嘴巴像开了阀门一样,噼里啪啦什么都敢说,那样才能聊的痛快。
这姑娘姓林,叫林茉,人如其名,清秀的像刚刚盛开的茉莉花,一身白裙子飘逸靓丽,声音也婉转悠扬。
是个好姑娘,但是委实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更何况他心底那个位置早就狭窄地住不下第二个人了。
张佳乐点了几份甜点,一杯咖啡,咳嗽几声:“还有什么想吃的吗?别客气,咱们就当闲聊。”
林茉摇摇头,抿嘴笑笑,“不用。好久没见了,乐哥还好吗?”
“挺好的,”张佳乐小时候被一群小伙伴这么叫过,现在却尴尬的不得了,人家记得你你不记得人家,真是挺尴尬的,“那什么,你呢?听说你做了老师?”
“小学老师,小孩子挺可爱的。”林茉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
张佳乐点点头,抓心挠肺地想要再找点话说:“林小姐”
“乐哥可以向以前那样叫我茉茉的。”林茉低头玩着自己手上的银链子,苦笑“这么久没见,果然就是容易生疏啊。”
张佳乐看她这样子心叫一声不好,这难道是小时候犯下的桃花债?!不能够啊,他真没印象!
这时叮铃一声,咖啡店的门再次被打开了,随即张佳乐就听到了救星的声音。
“哟,乐乐,在这儿干嘛呢?”
张佳乐感激地向走进来的叶悠望过去。
然后差点把自己吓得一层三尺高。
“大孙?!”
5
今天的叶悠是久违的裙装,那是张佳乐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层层叠叠的白裙子,胸前一个音符项链,红色的发带系起一边的头发,看上去温文尔雅,很像个淑女。
只不过张佳乐看着她这样心想,这一年来她就没长个子啊
为了生命安全,他把这句话咽进了肚子里。
最让他吃惊的是叶悠挽着胳膊的人不,与其说是挽着,那个力度和姿势,不如说是掐
“哟。”
孙哲平抬起手,表情十分淡然。
哟你妹啊。
张佳乐在那一刻差点爆了粗口。
“哟乐乐。”叶悠也抬起手招了招,“好巧啊~你对面这位是你妹?”
“咦?不,我”林茉摆摆手,“我是乐哥的朋友”
她声音越说越小,不太有底气,叶悠挑眉,没有多说什么。
“大孙你们怎么在这儿?”张佳乐觉得自己右眼直跳,“你们不是隔的挺远?”
“哦,来找你玩啊。”叶悠一摊手,眨眨眼。
“来看你,”孙哲平言简意赅地道,顺便举起手中一堆袋子,“再来看看阿姨。”
这个阿姨,指的是张佳乐的妈,张佳乐懂。
但是张佳乐还是一道杀人光线刷的就看向了叶悠——你干的?!
叶悠转过身举起手,表示投降——这事儿还真是她不小心泄露的,她定票时不小心被她哥看见了,她哥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立马在孙哲平那儿把她给卖了。
这年头,兄妹之间不互相坑坑,都不好意思说是亲兄妹。
简直世风日下。
张佳乐琢磨半天,对着这不平凡的组合,也只好说:
“要不你俩跟我回家吃饭?”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叶悠蹭的一下就扑过去了,“乐乐最好了!”
“去去去,热死了!”
6
叶悠年纪小,因为爱吃甜,长得圆润,嘴巴被她哥过一番,对长辈也嘴甜,只要不板出那副叶家家传面瘫脸,还是蛮讨人喜欢的,张佳乐他们家算上伯伯叔叔家,都只有四个秃小子,叶悠这水水嫩嫩的小女孩在张家自然是惹人爱的。
孙哲平更好,来张佳乐家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长得高高大大,是个威武汉子模样,看的张佳乐他妈羡慕极了,她老觉得自己儿子像个小白脸,对儿子的朋友也是喜爱的。
因此这俩人结伴而来,把张佳乐膈应的不轻,张佳乐他妈却是高兴的,张罗着做了好多菜,还拿出零食给叶悠,又打发张佳乐去买酒回来喝。
林茉也在她的热情下跟着一起被留下吃完饭,张佳乐看着左边俩损友,右边一妹子,就觉得头疼——这都什么事儿啊?!
叶悠还在那儿添乱,胳膊肘不老实,一拐他:“感情你还有个青梅?长得挺漂亮啊,软妹子,有福气。”
福气你个头。
张佳乐逮着他妈和林茉去厨房一个不注意,就双手用上了,不停地挠叶悠的痒痒肉:“你是来帮我还是来害我的啊!还是不是好战友了!你是来添乱的吧?!”
叶悠被他闹得不住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直接跑到孙哲平身后躲着了,孙哲平闭着眼睛当没看到,张佳乐心虚,不敢过去,叶悠缓过气就张牙舞爪地回击过去,“张佳乐,乐乐,花花,你长胆儿了啊!”
张佳乐的战斗力不是5就是6,哪里抵得过她,力气差就是巨大的,只好绕着屋子跑,闹到最后孙哲平看不过眼,一手拎了一个,语气是鄙夷的:“你们俩是猫?一个追一个地挠。”
叶悠吐舌头做鬼脸,拿起茶杯和一盘子鸭油酥饼和玫瑰饼慢慢啃,张佳乐手欠地想去上一块,被孙哲平一句话说住了。
“不过她说的也没错”孙哲平看着张佳乐,眼神充满了打量的意味,“你哪儿来的青梅竹马?还相亲上了?”
张佳乐心里咯噔一下,心想亲妈安排的,嘴上又不是这个说法:“我怎么就不能有青梅竹马了,我怎么就不能有相亲了。”
说完就哼哼唧唧不理人了。
旁边的叶悠恨不得呵呵哒一声,嚯,感情国外比赛时,天天接着孙哲平送饭就抱着他说还是大孙你最了解我的不是你张佳乐!
耍花腔,你们俩就是在耍花腔!
7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从吃饭就能看出个一二来。
叶悠是家里战队两头严抓的用饭礼仪,在这方面上,叶夫人,叶秋,江波涛都是她头上压着的三座大山。
偏偏她又有一个叫做叶修的哥,轮回也没第二个女队员了,一帮男的抢吃的从不手软,她却下手快准狠,可谓是家学渊源。
因此叶悠吃饭,就跟黄少天出剑似的,行云流水,优雅顺畅,又快又狠,哪儿像传统版本的千金大小姐,慢条斯理的。
反观孙哲平,家里条件不差,吃饭却是经典的汉子,自己吃的欢还能照顾照顾张佳乐,当初在一个战队里,还嘲笑过张佳乐,说他吃的像猫食,就那么一碗饭就够了,把张佳乐气的晚上打地铺睡时真拿他挠了几爪子。
林茉吃的少,动作也秀气,慢条斯理的,沉默寡言,看着这样的软妹子吃饭,能把桌上三个人给急死。
这顿饭吃的不够得劲儿,叶悠看张佳乐,张佳乐看孙哲平,孙哲平皱眉看林茉,林茉偷偷看张佳乐,就张佳乐他妈乐的不行,吃完饭还拉着他谈天谈地,谈到最后还问孙哲平谈了女朋友没。
他谈个p。
叶悠一边腹诽,一边低头啃张佳乐左挑右挑挑给她的橘子。
谁知道孙哲平后头第一句话就开始惊天地泣鬼神。
“谈了。”孙哲平说着,平静地对张佳乐的妈说,“今天就是来提亲的。”
“孙哲平卧槽你大爷!你不嘴里跑火车能死啊!”
张佳乐立马就跳起来了。
叶悠一脸惨不忍睹地捂着脸。
本以为这年纪了,孙哲平总该圆滑了谁知道,他还是我土豪我任性啊!!!
8
张佳乐光速把人拉了出去,很没有队友爱的留下叶悠一个人面对还没搞懂怎么了的张妈妈,和捂住嘴没叫出来的林茉。
她咬着指甲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咬完才想起来,这指甲短了半截,回去又要被训了。
“这个总而言之就是,他们已经两情相悦了好几年了。”
张妈妈看上去一片茫然,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林姐姐,”叶悠拍拍林茉的肩膀,后者露出一个苦笑,却没想到叶悠下一句却是:“我看你面容清丽,身娇体软易推倒,要不就从了我——”
“叶悠——”张佳乐在楼道口拖长了声音警告她。
“咳咳,好吧,那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死在乐乐这一朵花上?”叶悠耸耸肩,
“我认识很多高富帅,可以帮你介绍。”
她意有所指,林茉一愣,叶悠指了指她胸口花型的项链,微笑不说话。
那个项链,是百花俱乐部三周年的纪念品,限量发售,叶悠只在邹远那里见到过,她威胁利用都用上了才得了一条,最后还被班长锁柜子里去了,说设计的太难看,叶悠要是裸地戴在身上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个叛徒。
就算今天是林茉和张佳乐第一次见面,从这条项链看,叶悠就觉得这位清新系美女对张佳乐的感情不简单,她和孙哲平说的时候孙哲平还不信,但她用她哥的名号发誓,这美女不是暗恋乐乐多年她就把项链吃下去给他看!
事实证明,叶悠确实是联盟里一等一的好运气,好直觉。
她发誓证明的事情,是再也没有错的。
9
和孙哲平谈恋爱,永远都像在被fff团处刑——没有过多的言语给你辩解,没有过多的时间给你拒绝,火焰沉默却又嚣张地跳动着,从唇齿间烧到心脏,直到五脏六腑全部被这张狂的火焰所侵蚀。
每次被孙哲平所注视,张佳乐就觉得自己像叶悠嘴里的娇花,一点儿抵抗力也没有的就被烧掉了,又好像邹远每期必看的动物世界,妈的,还没意识到自己被打上了猎物的标签,血肉已经被这头猛兽给吃掉了。
已经是近七点多了,夏天日头长,楼道里半亮不亮,还没有亮起灯,孙哲平也不在意,张佳乐一质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他直接一把把这个战五渣压倒在墙上,扯开衬衫就一口咬了上去,满嘴的铁锈味,满嘴的温热,他的手还不轻不重地压着张佳乐的手腕,慢慢地又从手腕滑到脊背,不过是顺着那条骨骼一抹,张佳乐自己先软了,像是被吸血鬼捕捉的猎物,无力又哆嗦着承受着孙哲平唇齿的袭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孙哲平,既不算谈了恋爱,也不算分了手。
当年他还在暗搓搓地暗恋时,孙哲平给了他张纸条,拍拍屁股就走,几年后他和孙哲平喝酒,他骗了孙哲平,说自己已经不在乎了,都过去了,但是第二天早上起床被窝里却有一个热乎的孙哲平,被丢出去的叶悠悄悄和他说,孙哲平就是在装醉。
之后的展开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悠悠地飞没了影,有时候张佳乐觉得自己脑袋里是有‘理性’‘自尊’‘坚忍’这几根筋的,可是被孙哲平一撩,他就会发现这大概只是他的错觉。
抵挡不住啊,完全抵挡不住,就算张佳乐不愿意承认,他也得承认,第一次和孙哲平滚上床,完全是干柴遇上烈火,邀请赛得到冠军的兴奋和难过就像一杯鸡尾酒,一杯就把他灌醉了,庆功宴上的酒也流水一样把他喝的腿软,叶修坑了他妹一把,挡下了一大半的酒,就算如此都倒下了了,更何况他?
孙哲平把他扛回去的时候正是午夜,热水早就放了一浴缸,灯光,酒醉,热气,三者之下,张佳乐半睁着眼看着孙哲平笑,脸上漾着晕红,人比花娇。
他连眼神都是醉人的,孙哲平捏着他的下巴,看他的眼神就觉得自己被勾引了,三下两下就干脆地脱了他的衣服,把他扔进了浴缸里,把他洗的热腾腾了后,孙哲平自己的第三只手也举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切好似勇士打倒了魔王就迎娶白富美那样顺理成章,张佳乐就那样裸地和孙哲平滚作了一团,酒醉是醉着,人没晕,脑袋里想着这大概是不行的,身体却比脑袋还快地做出了反应,要不怎么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决定上半身的生物?
张佳乐却不是贪恋下半身舒爽的人,他当时满头热,觉得高兴又委屈,终于得到冠军的喜悦和孙哲平这丫当年丢下自己的委屈一起冲刷着他的思维,他愤愤地咬着孙哲平的唇,纠缠着孙哲平的舌尖,泄愤一样地把指甲抓进孙哲平的肉里,却又真实地渴求着孙哲平的拥抱,接触,和亲吻。
因为他实在是太想念孙哲平了,孙哲平又实在是离开太久了。
亲吻也好,啃咬也好,被掰开大腿也好,只要那双眼睛还在看着自己,只要空落落的掌心里有着孙哲平手掌的温度,只要他们紧密地贴在一起,似乎什么都没有问题。
酒醉的张佳乐是疯狂的,孙哲平却是清醒的,正因为清醒,他才没有放过这个机会。
君子不应趁人不备而不轨,但是孙哲平觉得这个时候如果还要装君子,他就不是个男人,他懂张佳乐的脾气,也懂他的小性子,酒醉的再厉害,如果不是心里早就松了口,自己的举动绝不会顺利。
如果两个人是相爱的,为什么不可以亲吻,拥抱,和在一起?
他不会放过这个绝无仅有的好机会。
管他张佳乐醒来会多气恼,多羞耻,多用力地抓着自己骂呢,只要这个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叫他孙哲平吃掉,都属于他,张佳乐再没路可逃。
一夜被浪翻滚,从此世界上就少了个幸运e的魔法师。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10
林茉努力地控制着自己不去看张佳乐的脖子。
血淋淋的,乱七八糟的牙印,就算被衬衫领子死死地遮着也非常醒目,点点红色好像出墙的红杏,暧昧分明,似乎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甜腻的气息。
张佳乐尴尬地继续把领子揪紧一点。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林茉。
“乐哥,送到这里就可以了。”
“啊?啊?没关系,现在已经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
林茉笑了。
“乐哥大概是忘了,我从小就学跆拳道,现在已经是黑带了。”
战五渣张佳乐:
“比起那个”出了张家,林茉反而舒展了开来,她伸了个懒腰,看着张佳乐,“乐哥,现在幸福吗?”
“额”张佳乐一时无法回答她。
“也许乐哥不记得,”林茉伸手挑起自己胸前的项链,“小时候我长得难看,脾气也不好,周围的邻居的孩子都不愿意和我一起玩,后来我不小心打破了乐哥种的一盆花,还是乐哥安慰的我。”
她这么一说,张佳乐倒是记起来了,小时后似乎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打破过他的花盆。
那盆花怏怏的,本来要被丢了,是他后来千辛万苦才养好的,因此印象特别深刻。
“你”张佳乐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个女孩子啊!”
他记忆里是末末,而不是茉茉,现在想来,应该是林茉为了学习跆拳道,小时候不穿裙子的缘故。
“是的,”林茉一点尴尬都没有,反而很高兴张佳乐想了起来,“当时我说要陪乐哥一盆好花,乐哥还说,既然认定了这盆花能活的是你,那么你一定要负起责任来把它养好,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她低头看着胸前的项链:“所以知道乐哥当了职业选手后,我一直在关注着乐哥,因为在那个时候,乐哥是给了我鼓励,给了我意志的人。”
“咳咳,小时候的话,你”张佳乐听见自己小时候说的话,脸上有点羞耻的意味,听到后面,看着林茉胸前的那枚项链,又有点惆怅,“这个款式很难抢吧。”
“因为我一直喜欢着乐哥啊。”林茉一点矜持都没有,反而点点头。
张佳乐猛烈地咳嗽起来。
“不过乐哥放心,我什么其他的问题也没有,”林茉伸出双手表示自己的无辜,“来相亲也只是想看看乐哥过的怎么样乐哥现在,应该已经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吧。”
林茉看着面前已经长得高大的儿时伙伴,想起了当年的很多东西。
“乐哥,爱他吗?”
最开始那盆花,百花的崛起,繁花血景,还有转到霸图之后,被万人苛责的张佳乐。
“乐哥现在,已经能肆无忌惮地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吧。”
不是荣耀意义上的粉丝,而是作为朋友,林茉关心的从来都是张佳乐个人的感想。
不回百花又有什么错呢。
想要冠军又有什么错呢。
她抱着这种不解的心态一直通过媒体注视着张佳乐,直到终于看到了后者站在领奖台上,作为冠军,意气风发,笑容灿烂。
她这才微微放下心来。
张佳乐想了想,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什么别的想对林茉说的。
“已经都好起来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我也确实爱他。”最终他这样回答林茉,不带一丝犹豫,最后还真诚地说,“谢谢。”
林茉再次微笑了起来,点头。
“那就太好了。”
她的视力很好,一下子就从张佳乐的肩头看过去,看到了马路对面站着的男人。
一如既往张狂,不收敛的男人。
“那么我就回家啦。”林茉鞠了个躬,“谢谢伯母的招待,不过也请乐哥好好对伯母解释你的脖子”
张佳乐尴尬地抬头望天,点头。
这个问题,确实有点严重。
他和林茉告了个别,刚刚走过马路就被孙哲平一把拉住。
“很开心?”孙哲平明知故问。
“有点。”张佳乐点点头,下一秒又被捏住下巴,赶紧一把推过去,“滚滚滚,又发疯!我还没追究你我这一脖子的牙印呢!你怎么在这儿,叶悠呢,我妈呢?”
“前者在开导后者,”孙哲平说道,“熟练工了她。”
张佳乐明白所谓的熟练是所指的是什么,抽了抽嘴角。
突然从马路对面又传来了林茉遥遥的呼声。
“对了——乐哥,有一句话——我还没说!”
两个人顿时齐齐看着马路对面。
只见美丽的女性举起手,放在嘴前,深吸一口气,然后大喊了出来,声音响亮。
“张佳乐!孙哲平!繁花血景一万年!一!万!年!”
end
01
叶秋和叶修出生在一个暴风雨之夜。
根据管家的回忆,天空中刚刚打起雷时叶修急匆匆地降生,一声嚎哭干脆利落都不用护士伸手拍他屁股,叶秋却很磨人,等闷热的空气中终于降下大雨,叶秋才成功降生,因为在产道呆的时间太长,他被憋得哭不出声,直到护士打了他三巴掌,他才哇哇大哭。
然后下一秒天空便大雨倾盆。
哭声一直持续不止,护士哄也哄不住,直到把他放到他哥哥旁边,哭声才戛然而止,奇怪的很。
当时还在世的叶老太爷很有点眼力和人生经验,大胖孙子降生他笑了半边脸,另外半边因为看到了产房里的情景而哭丧着耷拉下来。
“这不行,”他反复地说着,一双老眼快看不清东西了还在四处转,“这不行啊,不行,不行”
叶先生刚刚松了一口气,又被他念得纳闷,忍不住问他:“爸,怎么了?”
“做哥哥的太干脆利落,做弟弟的却不干不脆,弟弟又黏哥哥,还是双胞胎,这样不行,不行”
叶老爷子用拐杖重重地敲着儿子,“你以后给我把做哥哥的那个给我看好了!干脆利落是好事,不过那也要走对路才行!”
叶先生平时对着下属一副板砖脸,此刻刚刚得了儿子,高兴得脸皮微微松动,听了这话哭笑不得:“爸,他们这才几岁啊。”
“小儿看老懂不懂!”
不懂。
叶先生在心里吐槽。
后来等叶老爷子逝去,叶先生越来越严肃古板,叶秋也越来越大,听到了这段故事时,不由得不感叹一番。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古人诚不欺我。
那个时候,离叶修离家出走这件事情发生,已经过了一年了。
02
最开始知道叶修离家出走的是叶秋。
这是理所当然的,叶修拿的行李是他所准备的,叶修拿的私房钱也是他们一起攒的,甚至连日期都是叶秋千挑万选选好的,一切都是叶秋为自己离家出走做的准备,然而叶修就是有这个能耐,先一步拿走了所有他准备的东西,然后干脆利落地比他早起一个小时,招呼也不打一个就走掉了。
发现这个事实只需要一秒,接受这个事实却花了叶秋很长的时间。
第一天,他从床上自己醒过来,视线逐渐清晰以后茫然地环顾四周,看到黑色的电脑屏幕以后才恍然大悟。
再也没有奇怪的游戏声音把他吵醒了。
第二天,他跑去上课,左边的位子空空荡荡,老师在点名时再也没有一不小心念错叶修和叶秋,最后他是一个人坐上家里的车子回家的,自己打开门,回到了房间就安安静静地开始做作业。
再也没有人抢着跑回家只为能够在爸妈回家之前多玩一会儿游戏,也再也没有人死缠烂打地扒着他的衣服求抄作业了。
他一个字一个字,稳稳当当地写完了作业,以往叶修老是把桌子上堆一堆零食,一边啃一边打扰他做作业,啃一口嘲讽叶秋一句,叶秋又回句滚,接的浑然天成熟悉万方。
而如今这样的事情也再也不会发生了,桌子上的零食也再也不会堆成山了。
第三天,他终于敢正视属于叶修的桌子,那里面所有的游戏光盘都不见了,书桌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叶家对孩子的教育相当严格,房间一向都不允许佣人插手,兄弟俩只有自己动手才能把房间弄得整洁干净。
叶秋面无表情地用手指拂过桌面,再看了看手上的灰尘,终于在心底接受了那个他一直不愿意接受的事实。
叶修已经不在这个家中了,他的哥哥,把他一个人抛在了家中,为了所谓的游戏和荣耀先他一步离家出走了——
——这样的事实,直到第三天,叶秋才完全接受完毕。
那时他的心才渐渐地活起来,很多东西从心底酸涩地翻滚起来,发酵,加热,沸腾,再成为更酸的东西,更烫的东西,浇在心口痛得叶秋受不了,痛得十几岁的少年蜷缩在哥哥的床上使劲儿地抓着床单咬牙切齿。
事实的锣鼓打得哐当响,捂上耳朵也无济于事,再怎么气得跳脚打坏铜锣,总有人会再一次地拿起棒槌,敲打着他自以为是修补地平常的世界。
然后噼里啪啦一声,玻璃一样易碎的世界表象便碎了一个偌大的口子,碎片直直地掉下来,戳得叶秋心里直冒血。
其实这件事情也说不上对错,叶秋想离家出走,叶修也想,只不过叶修先一步离开而已,叶秋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结果,就算他自己也要离家出走,叶修离家出走也只会是时间问题。
叶修一直是叶家父母心中的痛和骄傲,他懒散又果断,心正却不受束缚,他就像人们嘴里的天才,却也是家里人眼里的疯子。
一个放弃千万家业去打游戏的疯子。
到最后,叶秋心里那些酸涩的东西统统只化为了一句话。
——混账哥哥,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
03
叶秋还记得叶修离家出走第九天,自己非常平静地去找了父亲要求交涉。
“不要找我哥回来了。”叶秋记得当时自己这样说,“他爱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家业我给他守着。”
然后他成功看到自己父亲第一次在脸上露出了名为惊愕的表情,问自己为什么想这样做。
“你从小就很黏你哥哥,我以为你会让我快点找他回来。”
“可是爸,”叶秋笑得很无力,软软地,还是个少年模样,不像叶修,有时候能笑得又臭又硬,惹人手痒,“人自己想走,再怎么样都是追不回来的。”
叶先生的表情瞬间又肃穆了起来。
他一直就是个不言苟笑的人,面对儿子也是如此,面对下属也是如此,刚刚却被小儿子逼得破了多年来的功力,直到现在才真正反应过来。
“你做事不够果断。”
“我知道。”
“你很容易心软。”
“我知道。”
“你哥哥有比你更强的能力。”
“我知道。”
叶先生每数一样,叶秋就点点头说我知道,可是当最后叶先生问他,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时,他却说了不。
叶秋说:“我一直都知道我哥比我好,他只是懒,只是不想得第一,不想写作业,如果他认真起来,他会是个比我强一百倍一千倍的人。”
他把手里用来暖手的茶杯放下,看着窗外傍晚的天空落满了红洒满了橙,浅灰蓝一点一点地泛下去,眼珠子没有目标地注视在那上面:“爸,我知道现在才知道我犯了个多大的错误。”
“什么?”
“我明明知道我没我哥聪明没我哥果断,我还是自己准备了离家出走的计划,兴致勃勃地想要去离家出走,”叶秋的嘴角慢慢上提,试图露出一个笑,但是叶先生看在眼里却知道,叶秋明明刚才喝的是橙汁,嘴里却溢满了苦,“但是我当时丝毫也没想过这样做就等于把我哥一个人留在了家里,而现在,他比我更加快速地走掉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这里。”
“爸,帮他守几年家业,这是我活该。”
“说的什么混账话!你哥我明天就能找他回来!”看不得儿子的样子,叶先生呵斥着,声音把一旁摆放的君子兰震得绿叶微颤,“就看你这个样子我就不放心把家业交给你!你好好上你的学别操心七的八的。”
“没用的。”叶秋声音嘶哑地说,语速越来越快,“抓了这一次还有第二次,抓了第三次还有第四次,心中的目标在家外的人,是不会回家的。”
叶修的天空不属于这里,所以叶秋明白这个混账哥哥的世界也不同于自己的世界,说起来真是个可笑的事情,明明是一起长大的双胞胎,两个人却拥有不同的世界。
不同的世界两个人,又怎么会在有相同的路呢?
04
有时候叶秋做梦会梦到以前的生活。
那时候叶修叶秋哥俩被困在了爷爷的军部大院里,老头子死活不放两个宝贝孙子回豪华别墅,天天抓着叶修又爱又恨地训话,有时候叶秋幸灾乐祸之余解救解救哥哥还会被骂,如果被哥哥骗得团团转还是会被骂。
总之,那个时候叶秋真是得意,他顶多就是不累但是被骂的命,叶修则是又累又被骂的命,这就是哥哥和弟弟的区别。
但是叶秋梦到的完全不是什么得意的片段。
秋天是叶子凋零的季节,春去秋来后,天气逐渐地变冷,老爷子的大院里没安暖气,当时年纪还小的俩兄弟瑟缩地把自己裹成团子还是非常冷,吃完饭就得去跑步,惨兮兮的。
但是叶秋至今还记得,每次叶修是如何神奇地在跑步时偷偷从烧完的叶子堆里拣出一个个红薯,再塞到自己手里的。那种突然地被人在手心和怀里塞了温暖的感觉,就好像太阳突然模仿星辰掉落,将北极的冰雪烫暖,自己却红嘭嘭地,舒适地窝在海里,温暖了整片海域,而海只觉得暖和从心口随着水波荡漾开来,从此再也没有一丁点冰冷可以侵入他怀,安全至极。
“喏,给你,别说哥不疼你,这仨儿都是你的。”叶修那么说着,把四个红薯中的三个都给了他。
叶秋也不知道叶修是从哪里学来的烤红薯的技巧,红薯紫红的皮儿撕开,黄橙橙的馅儿又软又甜,暖烘烘的感觉从嘴里扩散到全身,三口两口吃完,叶秋也不觉得冷了,然后往往他会非常老实地把三个红薯再分出一个递给哥哥。
“一人两个。”他坚持着,叶修也不推开,看着他笑笑,把红薯接过来就咬,口齿不清地说弟弟长大了真欣慰,嘴里呼出的热气白又软,一会儿就散开了。
明明是双胞胎,按理说谁是哥哥看运气,叶秋却始终觉得,叶修确实就该是那个做哥哥的人,生下来就该是他的兄长,罩着他一路前行。
如果叶修不离家出走,叶秋觉得也许自己会成为一个追求自己爱好或者追求风雅的贵公子吧,实干家这种东西,都留给混账哥哥去做好了。
只是每每半夜梦到过去,叶秋从床上惊醒,几秒过后就会回过神来。
——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奋斗了。
然后他总会不可抑制地想起叶修。
那叶修呢?自己这个哥哥现在在外面又是过着什么日子?
也不知道叶修会不会也半夜梦到过去然后忽然惊醒,醒来之后又不可抑制地想起自己。
以前叶秋老叫着混账哥哥混账哥哥,被叶修骗得恨不得哥哥去死一死,可是真当叶修不在家里的时候,他却又真的想发疯。
直到一个人后他才发现,他是多么地依赖他的哥哥,又是多么的喜欢他。
那种感觉已经深深地爬满了叶秋的心脏,绑得太紧,药石罔医。
05
知道有苏沐秋这么个人是在很久之后。
帮忙父亲清理房间的叶秋在书桌上发现了一份资料,上述名字苏沐秋,下面附了一张照片,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笑得干净灿烂,看起来比自己要大个一两岁的样子。
然后照片下面又是一溜串的履历,出生在哪里,在哪里的孤儿院生活,何时和妹妹搬出去,打了什么工做了什么游戏的代练,零零总总有细致的也有一概而过的,其中一行赫然写着某年某月某日和大少爷相遇,三个人同居。
普普通通的黑色宋体字成功地刺痛了叶秋的眼睛。
人往往就是这么窝囊的东西,每每自己认为把伤口和不甘盖了过去,世界一片平常,偏偏当有什么东西刺过来时,那个被掩盖的地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自己跳出来,发热发烫,痛楚没有减少一分。
时间并不能冲淡一切,它就好像风沙,一时之间盖住了某些东西,等它慢慢散落或者被新的风吹过,掩埋在沙层下的东西就会被一一显露出来,或是令人怀念的时光胶囊,或是狰狞无状的皑皑白骨,风沙从来都不会把某些东西变为没有,它只是遮羞布而已。
叶秋拿起那份资料仔细看时,他还以为自己已经在对待叶修的事情上足够冷静了,只是等汗水慢慢从他的手心浸湿纸张时,他才惊觉自己已经在大冬天出了一身汗。
“你知道这份资料我是如何弄到的吗。”
还在叶秋看资料的时候叶先生就站到了他的身后,一个字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一目十行地看完资料,再伸手擦汗,这才沉声开口。
“爸?这是您”
“到处混的混混很容易打探消息,让手下的人去打听的。打代练,混网吧,窝在只有十几个平方的小房子里天天计较几个小钱,现在还要跟最近新组织的什么荣耀联盟掺和在一起,说是明年打算做个打游戏的运动员真是丢了叶家的脸。”叶先生在书桌后面坐了下来,伸手抽走资料,“不要学你哥哥。”
“爸,我想”
“不准去找他。既然他宁愿这样都不肯回家,那就让他这样下去吧,h市我们家的产业也不少,他也不是不知道该怎么联络,这个犟种。”
叶秋听见这些话,不发表意见,只是苦笑不说话。
叶修当然不会依赖家里的势力,那是他的哥哥,从不眼高于顶却一直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想让他低头求人服软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像很小的时候,他被亲戚家的小孩子欺负,叶修虽然是个战五渣,却三言两语诓得那孩子自投罗网,各种游戏败在叶修手下,上千的私房钱都输了出来,最后还气得一时失足掉进了人工湖,等最后家长上门互相吵架时,叶秋不敢说自己被欺负,叶修却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说哥就欺负他了,怎么,打输了不服气?也对也对,我不该欺负菜鸟啊。
一向正气凛然的叶先生哪里能允许自己儿子诓人?按着叶修的头就要他道歉。
叶修却呵呵一笑,任自己爸怎么用力都不愿意朝人低下自己的脑袋,最后也只是呵呵一笑,把钱扔到了对方的脸上。
“哥不计较这点小钱,但是欺负哥的弟弟是要付出代价的。”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拉着弟弟走回自己的家门,余音袅袅。
“下一次再欺负人,哥就让你输的连裤子都不剩哦,你就光着屁股上街哭吧。”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自己和叶修是同一张脸,偏偏后者就能话里藏刀,笑中带嘲,好像任何东西都不放在眼里,任你狂风大浪在他那里也只是和风细雨,明明当时才是个十一岁的小团儿,骨子里却是高人一等的领导范儿。
叶修决定了的事情,谁也改不了。
叶秋眼睛略一瞥,看着被自己爸捏在手里已经变得皱巴巴的资料,视线在苏沐秋三个字上打转,牙齿在口腔内不自觉地开始打磨了起来。
两年。
他和叶修没有一起度过的两年,这个人代替了他陪在了叶修身边,还带着个小姑娘,只有自己一个人留在家里,慢慢地从依赖哥哥的叶秋变成叶家唯一的继承人叶秋,说起来是成长了,但是叶秋很多时候都不想要这种成长。
他宁愿苏沐秋当年没有捡到叶修,然后叶修就能够回家,自己就能继续做叶家次子,受欺负了再倔强地不说话,叶修却能自发地帮自己欺负回来。
“爸”他低着头,闷闷地出声。
“怎么,想你哥了?”叶先生掀起眼皮看他。
“我讨厌他。”
叶秋遥遥一指那个资料上的人,上面的照片中少年笑容灿烂依旧,在叶秋眼里却是说不出的讨厌,他那张和叶修一直一模一样的脸上出现了毫不遮掩的冷淡与薄怒,在父亲面前嘴里第一次说出除了不太礼貌的话。
叶先生叹口气。
叶修和叶秋终究是不同的,前者笑容带嘲但是始终还算是个好脾气,时刻大局在握,而后者看似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却比前者更要记仇更要随性的多。
他这对儿子里,真正算得上脾气不好的,其实是叶秋,只是叶秋往往没有叶修那样的能力去报复,也比叶修更礼貌乖巧,所以所有人都总以为他是个翩翩好少年。
但是脾气好不好和涵养有时候是丝毫没关系的,不是吗?
06
一杯酒浇在了墓碑前。
那是上好的葡萄酒,放在市场上有钱也难买,现在在叶秋的杯子里却被毫不犹豫地泼洒在积满灰尘的墓碑前的空地上。
“这一杯,谢谢你当年捡到我哥,不然光靠他一个人,生活三级残废,不死在外面才是见鬼。”
叶秋穿着再正式不过的西装,眼里倒映出墓碑冰冷的青灰色色块,左手拿起水晶酒瓶又倒了一杯酒,再全数泼洒在墓碑前。
“这一杯,谢谢你能够带他翱翔在属于他自己广阔天地里。大概除了你,再也没有这么一个人,能这么痛快地陪他一起并肩打游戏了。”
叶秋轻轻说着,把自己带来的盘子和贡品一一取出,摆放在墓碑前。
东西是从家里拿来的,叶家没有坏东西,进口水果,青花瓷盘,高档蛋糕,还有叶家专供祖宗用的特制蜡烛,能长燃不灭。
他一点也不怕沾上晦气,叶修的人情就该他拿叶家的东西还,叶修不论在外面浪几年,在叶秋心里还是自己的哥哥。
“最后一杯,我敬你。”他脸上没有表情,把最后一杯酒浇下,“但是我还是要说我讨厌你。你这么一走,我哥大概十年之内都不会回来了。”
他站起身来,伸出手摸着墓碑上新刻的苏沐秋那三个字,闭上眼睛就想起了自己所偷看的丧礼之上,明明自己眼泪没干还是把哭泣的少女护在身边的叶修。
那和自己记忆里的哥哥已经差了太多太多,时间和现实在那个人的身上已经残忍地夺去了无忧无虑四个字,又用责任和未来这四个字压弯了他的脊背。
那是几年来叶秋第一次见叶修,可是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叶秋就知道自己白来了h市一趟。
从苏沐秋死去的那一刻起,叶修身上的责任再也不是一个人的份了,他的眼神叶秋明白,那是一个下定决心要勇往直前,没有后路,唯有登顶才能回头看过去的人的眼神。
而这种眼神出现在叶修身上真是太正常了。
叶秋这么想着,站起身来,拍拍西装上的灰,抬腿往出口走。
但是他却在出口被人拦住了。公墓看门的老大爷信誓旦旦,有个年轻人长着和叶秋一样的脸,要他把俩大白兔给叶秋,说是“葬礼上躲得那么严实,现在却跑过来,当哥眼睛瞎了吗,快吃点糖回家睡觉啊乖”,叫叶秋快点回家。
叶秋接过那两颗被廉价的糖纸包着的大白兔,对老大爷礼貌地笑笑,心想这个混账哥哥还是眼睛那么毒,也还是对自己那么无情,明明是在以前给了自己温暖红薯的混帐哥哥,却拒绝自己踏进他的世界哪怕一小步,直愣愣地把叶修和叶秋两个人的世界划分开来。
这么一来,准职业选手叶修还是叶修,叶家少爷叶秋也还是叶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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