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迷雾镇之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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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对森林地带的破坏远比城镇。这或许要归功于树木发达的根系,它们早就在千百年间结成了一张盘根纠错的大,这张大加强了它们的抓地力,使它们中的大部分没有因大地的晃动而东倒西歪。
艾莎的屋也因此保存的很好,只损失了一些摆在架子上的瓶瓶罐罐,还有几口陶制的药锅。
或许上天也爱玩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的把戏,今天的天格外的蓝,云也格外的白,清风一吹,云朵便像平静无波的大海上的帆船般徐徐划过天际,让人望之就能产生一股发自心底的安详感,然后情不自禁的想躺下,懒上一整天不动弹。
只可惜林岚不能这么做,他得强打起精神,带队前往那座转生者们最不希望被随机到的镇子——迷雾镇!
其实迷雾镇并不像他们想的那般糟糕,只要熟悉了那里的环境,便会发现那里商机无限,发财的机会多多,比如去迷雾森林里采集当地特产的雾空花。这种珍贵的草药一株就能卖十几枚金币,堪比做了一个中级任务,而且危险性不大。运气如果够好,一天采株都有可能。(注:雾空花,风属性草药,开花前状若野草,不易辨认,开花后花成喇叭状,色青,并会把周围的风元素吸引过来,形成一团气旋,进而把周围的雾气排开,故得名雾空花。)
再就是给外地人当向导,领他们进出迷雾森林,一趟少说能赚五六枚金币,比其它城镇的跑腿任务赚的多多了。
另外迷雾森林里有一条被当地人称之为“金沙河”的河,这条河发源自神之结界外面的一个著名金矿区,河沙中含金量非常高,熟练的淘金工一天就能筛出二三十克金沙,换枚金币绰绰有余。(注:亚兰德世界的金币比较,一枚重约9克,含金量也比较低,在70到八0之间。)
不过淘金的危险比较高,常有魔物和野兽到河边饮水,而且还有喜欢不劳而获的人潜伏在河两岸,专等淘金者收工时出手。
但说一千道一万,前提都是熟悉迷雾森林,能在迷雾中辨清楚来路去路。不然雾空花没采成,人先困死在了森林里。
那为何林岚一行敢在没有向导的情况下进入迷雾森林?原因在于进出迷雾森林还有个笨法子,那就是只在没有雾的时候赶路!只要一上雾,立马停止前进,然后原地安营扎寨,静等明天云开雾散。
这样的走法慢是慢了点,但胜在稳妥,非常适合林岚这种头一次进入迷雾森林的新手。
三日后,准确的说是第四天傍晚,他们紧赶慢赶的总算来到了位于森林中央的迷雾镇。
或许是脸生的缘故,也或许是林岚一行的颜值都在线的缘故,他们一进入迷雾镇就遭到了当地人的视奸。
面对这些或好奇,或羡慕,或警备,或淫邪的目光,林岚、希雅、碧苔丝和丽贝卡都还好,仅仅是有些不自然,但独居多年的艾莎就不行了,她的脸刷的一下子就红透了,然后受惊般的躲到了林岚背后,以此躲避注视。
“不要怕,他们又不是吃人的怪兽,而且有我在呢,没人能对你不利。”林岚见状,赶紧安抚道。
不曾想,竟有人接他的话茬,阴阳怪气的嘲讽道:“级别不高,口气倒是不!”
林岚初来乍到,本不想惹麻烦,意图装作没听见,可谁知对方竟蹬鼻子上脸,真把他当成好欺负的了!
只见对方一脸轻蔑的走到他面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然后色迷迷的盯着希雅她们说道:“是不是你不在了,本大爷就能对她们不利了呀?”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呢,更何况是林岚?
不过林岚怒归怒,却没有立马表现出来,他淡定如常的回道:“你若非要这么想,我也拦不住,那是你的自由。”
说话的同时,他已经用鉴定术把面前这个做战士打扮的瘦高男子从头到脚探查了一遍,发现对方不过是个lv5的盾战士,而且不甚富裕,浑身上下只有一件稀有级物品,其余尽是精良级和优质级的装备。
为了以防万一,防止对方是个扮猪吃老虎的隐藏高手,林岚又对他施展了一次高等鉴定术进行确认。
待确认完毕后,林岚的口风和态度立刻变了,皱眉冷笑道:“你脑子里就算装满了狗屎也与我无关,但你若把你的龌龊想法表达了出来,那便关系大了!”
随后他不给对方还言的机会,向四周拱拱手道:“还请诸位给在下做个见证,我杀此人是因他出言不逊,挑衅于我,我是被逼无奈才动手的!”
对方也不是傻子,从林岚施展高等鉴定术,再到林岚态度发生逆转,便猜到林岚有信心胜过自己。另外他也不是瞎子,林岚一看便是那种实力远超自身级别的多宝男。他之所以敢拦路挑衅,仰仗的不过是自己的本地人身份,认为对方绝不敢把事情闹大。
结果他失算了,而且是大大的失算了!林岚根本不怕事情闹大!
跑?他倒是想跑,可问题是林岚不让他跑,已经在准备控制法术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硬着头皮持剑冲了上来,希望能赶在林岚施法结束前将之打断。只可惜林岚早有防范,已激活了法袍上面附带的护盾术。
当他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赶在林岚施法结束前击碎这面无形的护盾,准备弃剑投降时,却发现为时已晚——他已经动弹不得了!
毕格比擒拿掌可是连lv7的食人魔巫师都能制住的控制手段,如今用在一个5级战士身上,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甚至能说是杀鸡用牛刀!
紧接着,林岚使用飞行术飞到了他的上方,然后示意希雅她们,以及围观者们都站远点,然后在许多人不解的目光中取出一口精致巧的铜钟。
这口铜钟自然便是那件得自克罗索的高等奇物加萨尼的圣钟,林岚在把它变大到极限后,冷笑着把它砸了下去!
要知道那可是重达七八千斤的东西啊,而且是在高处砸下来的!其冲击力莫说是一个的中级战士了,就算是lv9的顶级战士,也未必能接下!
所以,结果几乎是可以预见的,这个出门没看黄历的倒霉鬼不出意外的被砸成了肉泥,连带着他站立的地方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
围观者们见状,无不倒吸一口凉气。就连其中的高级职业者,再看林岚时都不敢轻视他了。
立威和出气的目的都已达成的林岚微微一笑,施施然的落回地面,收起了被自己当成大号板砖的圣钟,然后满脸歉意的对四周抱拳道:“如有惊扰到诸位之处,还请见谅。”
言毕,他快步走到满眼都是星星,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艾莎面前,拉起对方的手笑问:“我没骗你吧?有我在,就没人能对你不利。”
“嗯嗯!”已经激动到不能言语的艾莎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啦,我们走吧,先去找个旅店住下,明天再开始闲逛。”林岚看了看天色说道。
由于这会儿已经开始起雾了,原本就已经昏黄的天色,可见度正以肉眼可察的速度在降低,使得迷雾镇提前进入了黑夜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艾莎的屋也因此保存的很好,只损失了一些摆在架子上的瓶瓶罐罐,还有几口陶制的药锅。
或许上天也爱玩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的把戏,今天的天格外的蓝,云也格外的白,清风一吹,云朵便像平静无波的大海上的帆船般徐徐划过天际,让人望之就能产生一股发自心底的安详感,然后情不自禁的想躺下,懒上一整天不动弹。
只可惜林岚不能这么做,他得强打起精神,带队前往那座转生者们最不希望被随机到的镇子——迷雾镇!
其实迷雾镇并不像他们想的那般糟糕,只要熟悉了那里的环境,便会发现那里商机无限,发财的机会多多,比如去迷雾森林里采集当地特产的雾空花。这种珍贵的草药一株就能卖十几枚金币,堪比做了一个中级任务,而且危险性不大。运气如果够好,一天采株都有可能。(注:雾空花,风属性草药,开花前状若野草,不易辨认,开花后花成喇叭状,色青,并会把周围的风元素吸引过来,形成一团气旋,进而把周围的雾气排开,故得名雾空花。)
再就是给外地人当向导,领他们进出迷雾森林,一趟少说能赚五六枚金币,比其它城镇的跑腿任务赚的多多了。
另外迷雾森林里有一条被当地人称之为“金沙河”的河,这条河发源自神之结界外面的一个著名金矿区,河沙中含金量非常高,熟练的淘金工一天就能筛出二三十克金沙,换枚金币绰绰有余。(注:亚兰德世界的金币比较,一枚重约9克,含金量也比较低,在70到八0之间。)
不过淘金的危险比较高,常有魔物和野兽到河边饮水,而且还有喜欢不劳而获的人潜伏在河两岸,专等淘金者收工时出手。
但说一千道一万,前提都是熟悉迷雾森林,能在迷雾中辨清楚来路去路。不然雾空花没采成,人先困死在了森林里。
那为何林岚一行敢在没有向导的情况下进入迷雾森林?原因在于进出迷雾森林还有个笨法子,那就是只在没有雾的时候赶路!只要一上雾,立马停止前进,然后原地安营扎寨,静等明天云开雾散。
这样的走法慢是慢了点,但胜在稳妥,非常适合林岚这种头一次进入迷雾森林的新手。
三日后,准确的说是第四天傍晚,他们紧赶慢赶的总算来到了位于森林中央的迷雾镇。
或许是脸生的缘故,也或许是林岚一行的颜值都在线的缘故,他们一进入迷雾镇就遭到了当地人的视奸。
面对这些或好奇,或羡慕,或警备,或淫邪的目光,林岚、希雅、碧苔丝和丽贝卡都还好,仅仅是有些不自然,但独居多年的艾莎就不行了,她的脸刷的一下子就红透了,然后受惊般的躲到了林岚背后,以此躲避注视。
“不要怕,他们又不是吃人的怪兽,而且有我在呢,没人能对你不利。”林岚见状,赶紧安抚道。
不曾想,竟有人接他的话茬,阴阳怪气的嘲讽道:“级别不高,口气倒是不!”
林岚初来乍到,本不想惹麻烦,意图装作没听见,可谁知对方竟蹬鼻子上脸,真把他当成好欺负的了!
只见对方一脸轻蔑的走到他面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然后色迷迷的盯着希雅她们说道:“是不是你不在了,本大爷就能对她们不利了呀?”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呢,更何况是林岚?
不过林岚怒归怒,却没有立马表现出来,他淡定如常的回道:“你若非要这么想,我也拦不住,那是你的自由。”
说话的同时,他已经用鉴定术把面前这个做战士打扮的瘦高男子从头到脚探查了一遍,发现对方不过是个lv5的盾战士,而且不甚富裕,浑身上下只有一件稀有级物品,其余尽是精良级和优质级的装备。
为了以防万一,防止对方是个扮猪吃老虎的隐藏高手,林岚又对他施展了一次高等鉴定术进行确认。
待确认完毕后,林岚的口风和态度立刻变了,皱眉冷笑道:“你脑子里就算装满了狗屎也与我无关,但你若把你的龌龊想法表达了出来,那便关系大了!”
随后他不给对方还言的机会,向四周拱拱手道:“还请诸位给在下做个见证,我杀此人是因他出言不逊,挑衅于我,我是被逼无奈才动手的!”
对方也不是傻子,从林岚施展高等鉴定术,再到林岚态度发生逆转,便猜到林岚有信心胜过自己。另外他也不是瞎子,林岚一看便是那种实力远超自身级别的多宝男。他之所以敢拦路挑衅,仰仗的不过是自己的本地人身份,认为对方绝不敢把事情闹大。
结果他失算了,而且是大大的失算了!林岚根本不怕事情闹大!
跑?他倒是想跑,可问题是林岚不让他跑,已经在准备控制法术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硬着头皮持剑冲了上来,希望能赶在林岚施法结束前将之打断。只可惜林岚早有防范,已激活了法袍上面附带的护盾术。
当他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赶在林岚施法结束前击碎这面无形的护盾,准备弃剑投降时,却发现为时已晚——他已经动弹不得了!
毕格比擒拿掌可是连lv7的食人魔巫师都能制住的控制手段,如今用在一个5级战士身上,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甚至能说是杀鸡用牛刀!
紧接着,林岚使用飞行术飞到了他的上方,然后示意希雅她们,以及围观者们都站远点,然后在许多人不解的目光中取出一口精致巧的铜钟。
这口铜钟自然便是那件得自克罗索的高等奇物加萨尼的圣钟,林岚在把它变大到极限后,冷笑着把它砸了下去!
要知道那可是重达七八千斤的东西啊,而且是在高处砸下来的!其冲击力莫说是一个的中级战士了,就算是lv9的顶级战士,也未必能接下!
所以,结果几乎是可以预见的,这个出门没看黄历的倒霉鬼不出意外的被砸成了肉泥,连带着他站立的地方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
围观者们见状,无不倒吸一口凉气。就连其中的高级职业者,再看林岚时都不敢轻视他了。
立威和出气的目的都已达成的林岚微微一笑,施施然的落回地面,收起了被自己当成大号板砖的圣钟,然后满脸歉意的对四周抱拳道:“如有惊扰到诸位之处,还请见谅。”
言毕,他快步走到满眼都是星星,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艾莎面前,拉起对方的手笑问:“我没骗你吧?有我在,就没人能对你不利。”
“嗯嗯!”已经激动到不能言语的艾莎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啦,我们走吧,先去找个旅店住下,明天再开始闲逛。”林岚看了看天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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