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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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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魄凌刃绝对是不出世的神剑,它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在灯光下反射着黯淡的光芒。血魄凌刃的奇特之处在于,这把剑遇到了有资格使用它的人的时候,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将血魄凌刃拿在手中,剑身立刻爆发出一阵血色的刺目光芒。

    这把剑有许多奇特之处,关于血魄凌刃的传说有很多,其中比较可信的是,它由古代铸件大师欧冶子倾力打造,材料用的全是南魂之金,所以,尽管它的长不足七尺(一米五左右),剑柄的宽也只有两寸半(二十公分),而且从剑柄到剑尖宽度递减,尺寸上也就比一般的单手宽剑大一点,但是它的重量却十分惊人,非膂力极大者不能使用。

    这把剑的锻造过程充满传奇色彩,每日都浸泡在百兽之血中,置于南疆不周山之巅,清晨日出和月亮正中的时候,吸取日精月华,久而久之,灵性渐生。

    然而,就当此剑浴血七七四十九年,就要功成之日,却因种种原因,失落于不周山的深渊。那时机缘巧合之下,不周山呈“火风鼎”之象,也就是说充当了一个巨大鼎炉的作用,而鼎炉中锤炼的,正是这把剑。不周山是支撑着南方天空的大山,灵气充沛,更有衔烛之龙在守护。虽然无法再血浴,但是吸收神兽烛龙的五灵之气,也使得此剑呈现仙灵之体。而诸侯之间相互征伐,尤其是楚国与其他的诸侯国之间的血战,鲜血流遍南疆。当时火风鼎之象极盛,全部南疆都是此剑的鼎炉,而诸侯国的战争,正好让活人的灵魂与鲜血祭炼了这把未成之剑。以活人祭剑,极为凶厉,此剑功成之时,日月都蒙上血色,煞是厉害。

    先是成为仙体,后又堕入魔道,此剑亦正亦邪。后来这把剑在机缘巧合下,为一隐士所得,因其色泽金黄,明亮耀眼,但是剑身反射的光却是血色的,并且见血后发出“嗡嗡”之声,状似欢快;又因每日清晨阳光升起之时,此剑便会发出阵阵蜂鸣,除非饮主人的鲜血,否则不会平静下来,故取名为“血魄凌刃”。

    ……

    这个只是传说,因为千百年来,见到血魄凌刃的武者极少,这把剑一直被当作玩物,收藏于各个王公贵族手中。即便是有缘得见,也不一定能让血魄凌刃认主。血魄凌刃是不是真的要吸主人的鲜血,等明天早晨我就知道了。

    记得这句话,我在之前曾经说过一遍――传说之所以被称之为传说,是因为那多半是前辈人所遇到的奇遇,后辈人听了之后,半信半疑,自己又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代一代传下来,到后来也不知道真假。但是传说多半是确有其事的,比如说――血魄凌刃需要饮主人鲜血的事情,就是真的。这把剑不但要喝我的血,而且还不少喝,第一次用它切开我的皮肤的时候,只看见那本来小小的伤口立刻裂成一条大口子,然后鲜血就像中心广场上的喷泉一样,喷涌而出,围着那把诡异的剑绕了三圈,然后尽数吸入剑身。

    直到我有点眩晕的时候,这剑才停止吸血,发出一阵阵颤动,似乎对我颇为依恋。好像它是发现我似乎有点抗不住的迹象,才停止吸血的。

    我和洛神已经来到了兴安岭,并且已经在这里玩了三天。我们这些天都是在野外露营,没有进入城中旅馆睡觉。因为那是非常不合适的事情,首先,以洛神之美,无论坐到哪里都是麻烦无穷,为了免得引起轰动,还是少见生人为妙;更重要的是,我的样子有点……怎么说呢,我本来就高高壮壮的,身形很剽悍,这几乎半年来,忙着玩游戏,个人卫生也不是很注意,身上味道浓重,满脸胡子拉碴,连成一片灌木丛,而且头发散乱,如同鬼怪一般披在背上,兼之现实中没有背包这一说,我也没有冰魔剑匣,只能随时拎着一把四百斤重的血魄凌刃。

    如果一个野人,手里拿着一把明明是金色,却发着血光的诡异武器,走进城中,你觉得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呢?

    光是想一想,我都觉得后果很麻烦。我是那么怕麻烦的一个人,自然不可能进城找不愉快。

    于是,这两天就在野外度过。

    如今我的实力大增,以前那些对付起来十分费力的熊瞎子之类的猛兽,如今非我一合之敌,血魄凌刃一挥,手起剑落,立刻就是一条亡魂。不过血魄凌刃有些诡异,被它打死的猛兽,尸体全都在一瞬间就变成了干尸,仿佛全身的精血都被抽干,着实让人头皮发麻。

    既然这里的野兽不能够对我们造成威胁,那么兴安岭有趣的一面,就完全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其实对于人类来说,大兴安岭这里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种种野兽,因为野兽也是很害怕人类的,人类是任何动物的天敌,虽然他们没有皮毛可抵御伤害,没有利爪进行攻击,但是只要有一把枪,一切的问题都解决了。

    对于人类来说,大兴安岭这里最讨厌的是各种各样的蚊虫。大兴安岭的蚊子一个个都成精,用我爷爷的话说,就是这儿的蚊子能从人身上叼下去一块肉,然后飞到树上慢慢吃。

    蚊子是一年四季都有的,有些虫子不是一年四季都有的,但是比蚊子更厉害。

    比如说――小咬。这东西的学名是什么不得而知,但是它比蚊子更讨厌,咬人不但痒,而且痛,虽然只在夏天有,但是数量比蚊子更多。小咬不太会飞,不能像蚊子一样在空中飞很长时间,但是也能停留一会儿,如果夏天在林子里面待着,只要顺手一摸身体上任意一处裸露,都可以看见一手掌密密麻麻的尸体,有的是蚊子的尸体,但是更多的是小咬。

    再比如说――虻子。这东西在四月份出现,主要叮牛,偶尔也会咬人。虻子和齐威王一个德行,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平时绝不轻易咬人,只要咬了人,立刻肿起一个大包。有一种虻子尤其可恶,专门挑嘴唇咬,刚才我说的一个大包,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大”字。那个包有多大,并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得到的。反正,只要是被这种虻子叮了嘴唇,嘴就要歪上一个星期,吃饭睡觉都直流哈喇子,什么中药调养西药消肿,外加土偏方水蛭吸毒血毒脓,都不管用,就只能让嘴唇肿着,糟上一个星期的罪。好在这种厉害的东西轻易不咬人,只是找牛咬。四月份是所有牛的噩梦,会被虻子叮得欲仙欲死,身体都会浮肿一大圈,只要农历五月份一到,虻子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牛们每年一次的劫就过去了,虽然人们加强了防范措施,但每一年都有牛被活活咬死。

    当然,还有些更厉害的虫子,也就不多说了,免得读者以后不再敢去大兴安岭。不过去大兴安岭完的人大可放心,有蛇出没的地方,通常有治蛇咬伤的灵药,这个也一样。当地人通过摘采草药,涂抹在身上,可以避免被虫子叮咬,只不过味道不太好罢了。

    我和洛神踏足森林的时候,正是白雪纷飞之际,偶尔能看见一只蚊子在雪地里挣扎着。这里的蚊子寿命比较长,不像都市里面,中秋之后蚊子就绝迹了。但是这里的蚊子抗药性也差,涂些花露水风油精什么的,效果很明显,不像城市里的蚊子不怕药,非得点上对人体健康伤害极大的蚊香才行。

    我们一路上欣赏着花花草草,虽然是冬天了,但是兴安岭里面也有冬天不谢的小野花,以及常绿的野草,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面,看上去很是赏心悦目。我和洛神一边挽着手前行,也顺手采着蘑菇,这些天除了烤肉之外,我们还会做些蘑菇汤喝,至于锅吗,随便找一块石头,几剑下去就成了。有我这个野外生存大师在,不会出现采到毒蘑菇之类的乌龙事件。

    我在背风处烤着熊掌,这种东西烤着吃其实是最美味的,熊掌中的油脂肥而不腻,通过火烤,使得里面的脂肪在外层渗析凝结,配合熊掌原本就非常有嚼头的肉,霎是美味。

    我看着就快要烤好的熊掌,不仅食指大动。

    这个时候,那边的灌木丛一阵异动,虽然声音轻微,但是却被我注意到了。我心中暗自警惕,大兴安岭里面在冬天活动的怪物不多,但是都很强悍,我倒是无所谓,但不要伤到了洛神。可是让我吃惊的是,从草丛中露出了一个隐约的影子,我虽然看不太真切,却肯定那是一个人类的影子!

    怎么会有人……在这森林里的深处……难道说是偷猎者吗?

    那影子突然蹿出来,目标赫然就是我的烤肉,我握住血魄凌刃,一个旋身劈,将来人斩于剑下。不过因为是人类,所以并没有下杀手,劈砍的时候变剑刃为剑背,我的力量外加四百多斤的剑,把它压得动弹不得。

    “你是谁?”我喝问道。

    那人的口中发出一阵阵吃吃的声音,依旧挣扎着,伸向不远处的烤肉。

    我打量了一下被我压在剑下的人,顿时吃惊不小。此人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极健壮,依我的经验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没学过任何功夫,但是……但是他刚才扑过来的时候,身手之敏捷,令我汗颜。虽然比不上强大的武者,但是却比普通人强得太多了,况且我的力量何其之大,再加上400多斤的血魄凌刃,绝非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

    不过这个人穿得倒是奇怪,是一张破破烂烂的熊皮,就那么套在身上,用筋绑紧,保证不会掉落。而且他的身上满是伤痕,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和野兽搏斗留下的痕迹。

    我心里暗暗纳闷,本以为只有神农架这种地方,才有野人的踪迹,不想这里也有。

    看着他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道:“洛神,我们晚些再吃吧,先让他吃饱了。”我虽然淡漠,但是让我看一个人在我面前活活饿死,这种事情还是做不到。而且在这种地方相遇,我总觉得我和这个野人之间,还是非常有缘份的。

    “给你。”我放开它,拿过一个熊掌,递了过去。

    野人一把抢过,大嚼起来,让我吃惊的是,居然不到10秒钟,就吃完了。

    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我手里的第二个熊掌。

    这个野人也相当聪明,知道我会给他东西吃,而且也知道不能和我抢,知道他自己是打不过我的。我笑了笑,把剩下的那块熊掌也递了过去。其实我和洛神中午喝了蘑菇肉汤,都喝得很饱,即便是晚些吃饭,也是一点都没有关系的。

    野人这一回似乎显得不是特别着急了,也没有那么狼吞虎咽了,不过吃饭速度还是让我大汗了一把。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他留下了一只熊的尸体,然后就想和洛神离开。谁知道野人突然抱住了我的腿,不让我走,我纳闷的看着他,他对我一通比划,而且似乎是很着急的样子。我看着他比划的动作,疑惑地问:“你是说……你想让我们尽快离开?是不是有什么危险?”然后突然想起他听不懂,也只好指手画脚一番。

    野人上蹦下跳,借以表达否定的含义,显得很着急。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明白了我的“哑语”。

    我一连猜了好几回,都不得其义。洛神开口道:“是不是想跟我一起走?”然后很生动形象的演绎了一番。

    野人居然点了点头。

    我感觉一阵眩晕,难道说……要带着这个野人回家族?那也……况且御剑术只能带一个人啊。我很想把这个包袱推开,但是那个野人聪明得过分,居然感觉到不想带他走,“扑通”一声跪下来,抱着我的腿。

    我的心还是软了下来,不得不带上了这个累赘。不过之后的事情可就麻烦了,我恐怕得费好大一番功夫,才能把洛神与野人一起折腾到家族里。

    最后,无奈之下,做出了决定,给家族通个电话,让他们派私人直升机来接我吧。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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