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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初入大宋 第一百四十三章左右逢源(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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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武松竟然会因为误伤了我的孩子,而发誓效忠于我。00ks.00ks.

    信的内容很简单,先是介绍了他与武林盟的人认识的经过,再就是听信了武林盟里的人的谗言,并前往我家质问潘金莲。随后在争执中误将前来劝说的李瓶儿推倒,结果,使得李瓶儿腹中三个多月大的孩子流产。

    接下来,便是说了一大堆道歉的话,并说自己也是一时糊涂,听信武林盟里面的人乱说。从而造成了现在这种局面。

    最后说,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想再在清河县呆下去了,从与潘金莲的争执中知道我与武林盟有过节,所以,便打算成为我的卧底,前往南方。希望在那里能够为我做些事。

    而且还说,如果我要是原谅他的话,可以派人前往泉州燕子巷找他。

    从信的前部分的内容看,武松并没有说谎。可是,他说他愿意效忠我,打算在武林盟潜伏下来,这一点,我有些怀疑。

    我并不怀疑武松的禀性,但是,我却怀疑,任天龙会不会利用武松,打击我呢?

    任天龙与我都知道,我们两个人,只有一个能够活下来,他在我的势力范围内建立情报机构,而我也要在他的势力范围内设立情报机构。

    所以,我要防范任天龙的情报机构,而任天龙也同样要防范我的情报机构。

    什么样的手段才是最佳的呢?

    无疑是,对方的情报机构的高层中,有自己的人的存在。武松留在清河县,虽然可以为武林盟提供情报,但是,因为武松与武林盟有过交往,我不一定会相信武松,所了,武松得到的情报,就非常的有限。

    所以,将武松弄到南方,然后借武松错手伤害到我的孩子一事,让武松做一个双面间谍,这能够最大的发挥武松的作用。所以,我不能就这么相信武松。

    可是,这也是我将手里的势力钉到武林盟的势力范围内的最好的方法,如果武松能够真正的效忠于我,就是最好不过的事了。所以,就算有这是一个‘陷阱’的危险,我也要派人联系一下武松。

    不过,这个人不是陆清,而且,这个人也不能知道陆清的存在,这样的话,万一武松是任天龙的人,那么,对我造成的破坏,也不是太严重,万一武松真的有心要帮助我的话,那对我的帮助,可就很大了。

    “哥哥,武松既与武林盟称兄道弟,这会不会是武林盟的人故意耍的什么手段?”梦蝶看完信之后,想了想说道:“哥哥,咱们还是小心为上。”

    我点了点头道,“这个我明白,只不过,万一武松真的有意要投靠于我,我不理会他,岂不是错过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那哥哥的意思是?”

    梦蝶将信交给我,而我却将信放到蜡烛之上烧掉了。

    我将我心里的想法对梦蝶说了一遍,然后道:“妹妹,过年之后,你回到清河县,要注意那里的一切暗地里的动态,免得被武林盟钻了空子。”

    “这事我会留意的,对了哥哥,你派去的那个李荣,我让他做了沙河县的主薄,清河县的主薄我让馨云的表哥展轻尘做的。

    这两个人在管理上面,都很有一套,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哥哥应该上奏朝廷,让他们直接做沙河县与清河县的县令,这样一来,名正言顺了。”

    “嗯,这事,我会找个时间上奏朝廷的,对了,妹妹,趁她们还没有将饭菜热好,你与我说说清河县,沙河县的情况吧。”

    “自你走后,按你的想法,开始建造一座能够将沙河县与清河县两座县城围起来的城墙,光是请师傅丈量计算所需要的土石方以及时间,就用去了半个月的时间,最后,三十多名师傅计算的结果是,要建这座长东西长二百六十里,宽五十里的城市的外围城墙,最高处高十米的城墙,最少需要投入金钱四千万贯。

    开始,我是不想建这座城的,可是,哥哥你执意要建,妹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便让师傅们找来工匠,开始施工。

    这几个月来,光是建城的青壮,就达三万人,这还不算那些专门运送土石青砖瓦的商铺的工人。进度很快,估计明年夏初,就可以建成。

    还好,咱们这里需要的石头,沙土,木材,可以从附近获得,而劳力,却可以从难民中获得得。要不然,这个工程所需要的时间与消耗的钱材,将会上千两三倍。

    开始,妹妹怎么也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花那么多的钱,用在这种不能赚钱的事上面,这不是空为朝廷做事吗?

    后来,妹妹才明白,清河县,沙河县,本来很繁华,但是,经过刘一刀还有沙河县县令两事之后,两地的繁华已经渐渐的消褪。

    哥哥一下子投入那么多的钱财,一下子便带动了整个清河县与沙河县的商业,很多大的商家都在这两地开设了商铺,光是这几个月来的税收,都达到了三百万贯钱的地步,随着工程的进行,我想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加。

    再加上,朝廷下旨免了清河县与沙河县两县两年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两年,咱们光是在税收上面,就差不多,可以弄回来一千到两千万贯钱。

    这再加上,咱们卖地产,房产所得来的钱,咱们能够在两年的时间内,得到七千万至一亿贯钱的纯利润。这可是,咱们大宋一年多的官府收放啊!

    开始的时候,我认为哥哥买这些土地,虽然不会赔钱,但是,因为几乎是无偿的给百姓耕种,那所得的利益将会很低,可是,现在因为各大商家都在这两处设了商铺,使得这里的地价上升的速度非常快,以前一亩地一百贯左右,有时候甚至于只有六十贯就可以买到一亩薄田。但是,现在,一亩田,位于咱们规化好的商业区的位置,价值超过了十万贯钱,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不过,哥哥,妹妹也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哥哥你投入大量的金钱,刺激需求而获得得的,一旦哥哥的投入降低,清河县与沙河县不再有新的刺激的话,那么,这所有的繁华,就会像泡沫一样消失。留给这两个地方的,只可能是衰败。

    原来,我认为,哥哥是想趁这个机会,好好的赚上一笔,然后抽身,可是刚刚知道哥哥的想法,我否定了自己的观点,所以,我想问问哥哥,咱们这两个县,两年之后,将何去何从?”

    “妹妹,哥哥大规模的开采矿产,炼制武器,一来是为了扩大钱的来路,二来嘛,就是想将这里建成一个工业基地。”

    “工业基地?”梦蝶对这个词很陌生。

    “对,说白了,就是,这里将大规模的生产一些东西,并将这些东西向整个大宋,甚至于辽,西夏,或者是更远的地方销售。”

    “哥哥,要生产什么东西?武器吗?武器可不是寻常百姓能用到的东西啊。”

    “武器只是一方面,比方说,衣服,火柴,水泥之类的东西。”

    “哥哥,你说的火柴,与水泥都被欧阳冶老先生与刘青山老先生制造出来了。只不过,要大规模的生产,还需要过一段时间。只不过,这些东西,真的能够卖出大价钱吗?”

    “这就对了,一旦这些大规模的生产与销售,那么清河县与沙河县的经济就会持续发展,咱们手中的房产地契就会涨的更多。

    而之所以建那么一座大城,一来,是为了让水泥的工效被世人认同。二来,这里是咱们的家,是咱们的根基所在,如果不善加保护,只怕谁看了都会眼红,想要捞上一把的。

    更何况辽国铁骑,若是南下,咱们的家业如果没有城墙的保护,只怕瞬间就会被铁骑摧毁。

    至于你所说的,担心销路,呵呵,你别怕,只要我们好好的宣传一下,一定会有很远大的前景的。”

    火柴与水泥的制造方法很简单,我只是将配方以及找到原材料的方法写信告诉了欧阳冶与刘青山,这两个老头,尤其是刘青山,一见到我的信,很快,便将这些东西给弄了出来。

    毕竟,这老头,在化学,物理学等方面研究了几十年,对各类物质的了解,可是达到了精通的地步。

    “嗯,这是在商业方面,在武器方面,神臂驽已经造了三百架了,哥哥,这种武器很容易引来朝廷的怀疑,我建议,咱们还是停止制造这种东西吧。现在咱们的力量,无法与朝廷正面抗衡的。”

    “我也知道这一点,可是,这种东西,要等咱们有力量时再造,可能就晚了,没关系的,你要派可靠的人盯好了,不要让消息传出去。还有,要加快水泥与火柴的生产速度。不行的话,就扩大生产基地。”

    “哥哥,现在清河县与沙河县,以及附近县城的青壮,基本上都被咱们的作坊,以及建造城墙的工程占用了,就算有从各地赶来的青壮,也很快被各大商铺雇走,咱们缺少人力怎么扩大生产啊!

    再者说了,我来的时候听说,朝廷要求解释为何会扩建城墙。还好,东平府知府拿了咱们的钱,说是难民太多,让难民建城,一来让他们自食其力,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二来,一旦建好,朝廷便可以派大军驻扎,可以增强东京开封的防御。

    这样,朝廷才没有再追问此事,毕竟,此事,朝廷又不出一分钱,还空得一个繁华的大城。

    半年之后,一旦城市建成,只怕朝廷就会派大军驻守了,那个时候,只怕咱们的家业,就会受朝廷的控制了。”

    “这点,我也考虑过了,朝廷要驻大军便让他们驻好了,不过,你要记住,一回到家,就要尽快建立咱们自己的军队。人数不一定要多,一千人左右就好,平时他们就在咱们的各个作坊里工作。

    等朝廷派大军驻守的时候,我再看看,是不是能够从中做些手脚。总之,城一定要建,咱们自己的队伍也要建。当然了,那些地产,咱们用不着的,可以高价出售,毕竟,咱们现在各方面都需要钱。”

    “嗯,妹妹记下了。对了哥哥,刚刚,你说大规模的制造衣服,这事妹妹也没有一个头绪,你说应该怎么办才好?”

    “呵呵,傻丫头,这点哥哥早就准备好了,洪山集那里,我已经建了一个大的手工作坊,你难道不知道吗?”

    “前段时间听到这个传闻了,可是,哥哥在信中没有说这事,所以妹妹便认为是外界的谣传。没有在意此事。

    只不过,妹妹有些不明白,为何不将洪山集的手工作坊建在咱们那里呢?”

    “这事需要以后慢慢的迁移,哥哥在手工作坊里面建了一个兵营,那里正在训练哥哥的人马,手工作坊只是为了掩护而已,一旦兵营不需要掩护之后,洪山集的作坊,就要向咱们那里转移了。

    现在,可以先让张远山在洪山集建一个商铺,专门用来销售咱们作坊里出产的衣服。而且,哥哥还想到了一个好的宣传办法,等春节一过,就可以开始进行了。”

    “哦,那回头妹妹去洪山集一下,看看是些什么衣服,咱们那里有好几个布庄,绣庄,正好可以从这里进货。”

    “这是一方面,哥哥要在清河县建一个大的专门销售,订做,男女衣物的商铺。最起码要三层楼那么高,最下面一层出售各类布匹,二楼出售普通男女衣物,三楼出售高级男女衣服。”

    “高级男女衣物?”

    “嗯,等下让若梦穿着你看看就知道是什么样的衣服了,那是哥哥我自己设计的。”说到自己设计的时候,我脑海里掠过欧阳若梦穿着粉红色的三角内裤的媚态,嘿嘿淫荡地笑了起来。

    见我的笑容,梦蝶皱了皱眉头,轻啐一声道:“看哥哥的样子,便是一些奇淫之物。哥哥,此种东西虽然是暴利,但是,一样东西,动不动就是几百上千贯钱,不是寻常百姓能够买的起的啊!”

    “嗯?哪种东西动不动就几百上千贯啊!”见梦蝶一脸的红晕,我也有些奇怪,三角内裤,胸罩之类的东西,好的,也不过十贯八贯钱而已,一般的地主或者是商人之家,都可以买得起啊!差的也不过一贯甚至于几十文便可以买到,哪里说是不是一般人家能够买的起的呢?

    以现在建城的那些苦力的工钱,一个月是五贯钱,管三餐,如果家里的妻子非要买个好的,也不过三个月的汗水便可以买来了。

    如果说,买个中等的,也不过一两贯钱,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一两贯钱,对一个有活可做的男人来说,并不是太大的问题。

    当然了,出苦力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五贯钱,而且一家三顿饭,管饱,中午还有肉,对现在大宋的普通百姓来说,可拥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开始很多人不相信,不过,因为我的名声问题,他们选择了试试看,一试之下,果然按月发钱,每天吃的也如招工时所说的,这一传十,十传百的,附近的青壮纷纷前来做工,要不然,清河县,沙河县如此大的劳动力缺口,根本就无法弥补。

    “就……就是……就是那种……你以前让瓶儿姐姐带在胸前的那种……你说是什么乳环,瓶儿姐姐说痛,后来,我介入,你才同意不在瓶儿姐姐乳上穿孔的。”说到这里,梦蝶低下小脑袋嗔怪道:“那时的哥哥真是太坏了,整日里便是想着一些奇淫之事,羞也羞死人了。还对人家说,有戴在下身处的那种环……还说要买回来让人家看……若不是人家拿棍子打你,只怕你便要花一千五百贯钱,将那些东西买回来了。”

    听梦蝶这么说,我才明白梦蝶说的是那种东西应该说是淫具,用我以前那个时空的话来说,是性用品。她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

    说实话,****古代的淫具的确非常的精巧,多为金银玉器,当然也有珍珠玛瑙之类的东西。做工非常精巧,非大师级的师傅,根本就做不出来那种东西。所以卖价嘛,自然高的离谱了。

    卖价高,自然其中的利润就更高。一件好的东西,动辄便是几千上万贯钱,这在普通的百姓人家,根本都不敢想像,但是,对那些富商巨贾以及官宦子弟来说,则是小钱。

    一般难免经营这种生意的,那都是有着很深厚根基的世家,外行想要插手这种生意,只有赔钱的份。

    “妹妹,你理解错了,哥哥我又不是说的那种东西,这可是正经东西,等回让若梦告诉你。”

    我的话声刚落,外面众女叽叽喳喳地端着各式各样的菜走了进来,而欧阳若梦也拉着李瓶儿与柳飘絮走到我的面前,将她们两个交到了我的手中。

    李瓶儿虽然神色之中依然带着一种挥不去的哀伤,但是,却也不再哭泣。而柳飘絮则红着脸,任有我拉着她那晶莹剔透的小手。

    我也不知道这个柳飘絮到底是由什么做成的,她的身体好像是玉一样,散发着淡淡的莹光,如果将她身上的衣服脱光了,那就是一尊散发着神圣光芒的女神像。

    一般人看到了,只有仰视的份,不过嘛,我看到了,就只有上床的份了。就算她不愿意也不成,谁让她是我的女人呢!

    只不过,柳飘絮以前的向佛之心,怎么可能会因为我一首歌而消失了呢?这一直是我心里挥不去的谜团。我很想问清楚这事,但是,我知道,她是不会告诉我的。

    “瓶儿,来,吃点鱼,好好的养身子,相公还等着你为相公生个孩子呢!”我为李瓶儿夹了一块鱼,放在了她的碗中。虽然,我不想提孩子的事,以免她伤心,但是,我也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只有孩子能够让她有平复哀伤的理由。

    李瓶儿抬眸,看到我一脸的真诚,轻轻地点了点头道:“贱妾一定好好的养身子,不会再让相公担心了。”

    李瓶儿的话声刚落,欧阳馨云开口道:“坏蛋,你便是偏心,怎么不让我……嗯……不让梦蝶姐姐为你生孩子!”

    听到欧阳馨云的话,我不由地好笑起来,这小丫头明显是想说,为什么我不对她温存,但是,想想,又觉得说不出口,便将梦蝶推到了前台。

    没办法,从我们两个见面的第一天起,我们两个就在对抗中渡过,好不容易她有点小女儿的温柔之态,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消失。

    这个野蛮的小丫头,实在是有点小了,比梦蝶还少两岁,只有十三岁,你说,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我如果真的将她给吃了,还不被别人认为,我有爱好幼女的嗜好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在古代,女孩子十三四岁出嫁实在是非常普便的情况,过了十八岁还嫁不出去的女孩子,那可就是老女人了。

    就像是欧阳若梦,今年三十七岁,而王玉二十三岁,按欧阳若梦所说,她嫁给她的丈夫时,只有十三岁。

    十三岁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龄,可是,却要成为别人的妻子,继而成为孩子的母亲。

    典型的是大孩子带小孩子。不过,古时候就是这么一个风俗,也是没办法的事。

    所以,在欧阳馨云的眼中,她即然与我订了婚,我就应该与她发生关系,与她生孩子才对。

    这种逻辑虽然有些幼稚,不过,却很直接,就像是她的性格一样。

    “馨云娘子,为夫不只是要让梦蝶为我生孩子,你们中的每一个,都要为我生孩子。到时候,一张桌子是不够用的了,最起码要有四五张大桌子,到那个时候,吃饭的时候那才叫热闹,你说对不对?”

    “人多当然热闹啦!你这个坏蛋……啊!不对……不对……谁要与你生孩子……没羞!”小丫头顺着我的话说,却忘记了,我在里面下了套子,当她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我的圈套,所以连忙摇着小手否认。

    那即羞涩又嗔怒的表情引来在座的众女的一阵大笑。今天的这个晚饭,终于有些喜庆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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