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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雷霆 第三章 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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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克斯扛着巨剑走出家门,沿着街道不紧不慢地向西走去。街道上的牛头人见到雷克斯都习以为常,和雷克斯亲切地打招呼。

    雷克斯出了城门,直到一个没有人的路口停了下来。凝神仔细听了听周围的动静,确定没有特别的声响才放开脚步快速向西跑去。

    雷霆部落向西二十多里就是罗拉峰。罗拉峰是雷霆山脉外围的一座山峰,海拔不高,在高峰林立的雷霆山脉中处于中下游,但它却是雷霆山脉流水的出口所在,罗拉河中的河水大多都是雷霆山脉上的积雪溶化后的雪水,经由罗拉峰流向大陆。因此罗拉峰在兽人帝国也是遐尔闻名。罗拉峰占地极广,虽然不高,但山势异常险峻,有的部分甚至如刀削般垂直而上,山上有大量的奇林怪石,大大小小的山涧峡谷也不知道有多少,一个人钻进山中,想找到的话虽不至于大海捞针,但也相差不远。

    此时,罗拉峰脚下雷霆部落方向从远处飘来一道人影,如果是在夜间被人看到,一定会被吓一大跳。人影在森林中极速穿梭,犹如鬼魅,转眼间就到山脚下。

    人影冲出森林,猛地停在一块两米多高的巨石上,极动与极静之间的反差,让人感觉到胸口一阵烦闷。

    雷克斯站在巨石上稍稍停顿,认清方向,马上又继续往山上登去。雷克斯的速度非常快,如果让卡帕斯特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雷克斯每跨出一步就飘出几米,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浅浅的脚印,要知道他现在肩上还扛着一把重量惊人的巨剑。

    这样的巨剑在雷霆部落中只有少数几个实力强悍的战士可以使用,但绝对会严重影响速度,牛头人的速度原本就慢,再被武器拖累,在高手眼里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高手之间决出胜负往往只在一瞬之间,一点点速度上的差距就是致命的。

    片刻间,雷克斯就来到罗拉峰半山腰,再往上就是整座山峰最陡峭的部分,但雷克斯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双脚在石壁上连续轻点,快速提纵,不到半个小时,就来到山是一个中国人,童年在孤儿院渡过,大学毕业之后偶然得到一本内家功法,他从小就对内功十分感兴趣,见猎心喜之下,按书中所说练习,居然略有小成。

    之后,雷克斯就告别了枯燥无味的白领生涯,成为一名现代雇佣兵。雇佣兵危险刺激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他,凭借不错的身手,仅仅几年就成为同行中的佼佼者。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

    雷克斯在最后一次任务中,敌人临死前引爆了一个弹药库拉他垫背,在他还没有反映过来之前,瞬间失去意识。

    当雷克斯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飘荡在虚无之中,在那里面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也没有视觉和听觉,不知道过了多久,雷克斯感觉到一阵强大的吸引力把自己吸走。一阵挤压之后,在朦胧中雷克斯听到许多听不懂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再后来,雷克斯知道自己又复活了,但这个地方并不是地球,他甚至怀疑这不是原来的宇宙空间。因为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违背了地球上的常识认知。

    随着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深,雷克斯就越兴奋!这个世界有着许多闻所未闻的智慧种族,还有类似内功的斗气,更有神秘强大的魔法,各种强大的魔兽,这一切都让雷克斯热血沸腾,这个世界简直就是自己的天堂。

    雷克斯从小就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梦想,但是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根本没有一展拳脚的机会,当雇佣兵也只是聊以慰藉。

    现在老天再给他一次机会,如何不让他欣喜若狂。

    当然,雷克斯也知道,这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世界,没有实力你什么都不是,实力才是王道啊!

    于是雷克斯又重操旧业,练起了那套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内家功法,前世开始练习的时候已经成年,效果甚微。这一世从出生开始练起,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吧!

    幸运的是,牛头人的经脉与人类相差不大,只有几处经脉略有不同,但都无关紧要,否则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由于有了前世的经验,雷克斯很快就培养出气感,进入第一重境界:练气。

    由于这门内功异常地刚猛霸道,身体素质越强悍,就进步越快。因此,雷克斯从三岁开始从外功练起,打熬气力,负重长跑,扎马步,站桩,每天都是累到筋疲力尽之后呼吸吐呐,调养内息,以极大的毅力,从不懈怠,坚持了八年,终于在十岁的时候内劲贯通所有主要经脉,进入第二重阶段:养气。

    意料之外的是,呼吸吐呐之法对原力修炼也有益助,雷克斯在打通地同时还修炼出原力,两者结合之下,威力更上一层楼。

    原本雷克斯还怕内劲与原力会产生冲突,后来才发现,原力的储存点是胸口,主要是在肌肉中运行,而内劲的储存点是在小腹,主要在经脉中运行,两者各行其道,相安无事,在同时运转的时候,反而有相辅相承的作用。

    想到这里,雷克斯又感叹起牛头人得天独厚的身体素质,才八年就进入第二重阶段。他今年才十一岁,身高就超过一米八,臂力更是惊人,远远超过成年牛头人,如果加上内功和原力的加成效果,几乎可以番一翻。今天跟安德鲁角力的时候,雷克斯根本就没有使用内劲和原力,只是凭借肉体力量就赢了安德鲁。也许是外功修炼到极致的原因,他全身的肌肉极为凝练,体重更是严重超标,只是表面上看不出来罢了。

    对于武器,雷克斯最喜欢地就是剑,前世对剑法也稍有涉猎,对巨斧却是一窍不通,用起来极不顺手。雷克斯现在使用的巨剑是卡帕斯特让部落的铁匠特别打造的,将近300磅重,因为所用的材料只是普通钢铁,所以看起来特别夸张,虽然很不方便,但总比巨斧要好地多,他需要的只是剑的重量,其它地并不在意。

    胡思乱想了一阵之后,雷克斯扛起巨剑,走出山谷向家中赶去。

    雷克斯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父母和大哥已经休息,没有惊动家人,他悄悄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到床上,很快就沉沉睡去。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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