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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话 送君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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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风吹长路,

    剑客徒自行!

    荒沙埋野骨,

    无人问尔名!’

    蕴之走在漫漫荒无人烟的长路之上,体验着一个凡人剑客应该有的心境。天气变化莫测,刚刚还是艳阳高照,此刻就已经细雨菲菲。

    蕴之没有让自身散发灵气来阻挡着落在身上的雨滴,如果那样的话,就超脱在这一片自然之外了,没有了这种心境。

    一辆急驰而来的马车,由远处飞奔而来,转眼就到了蕴之的跟前,然后只听到里边一个莺莺的女声响起:“先生,可愿意搭车这一场雨的时间!”

    蕴之,没有犹豫的就上了马车,在这个‘丘’星之上,没有什么陷井可以困得住他,而且他感觉到驾车的马车夫,不过是筑基期的修为,而那个女声,更像是一个凡人。

    马车外看不出什么,平凡的就和一般的马车一样,可是马车的内部,却是布置的十分讲究。一颗龙眼大小的夜明珠镶到了那马车内部的中间蓬顶,让车外的乌云与车内的明亮形成了不一样的对比。

    车箱内只端坐了一个二十七c八岁的女人,那女人虽然不施脂粉,却依然可以感受到她身上的贵气,那是一种长时间生活在权贵之家,所养成的气息。

    蕴之也不客气的坐在那妇人的对面,说道:“夫人,如此华贵,不知道怎么敢让一个山野之人上车!?”

    那贵妇眉眼低垂,给蕴之倒了一杯热茶,说道:“小女子,已经是将死之人,还有什么可怕的,既然是同路,就下雨,载君一程又有何妨!”

    蕴之笑道:“夫人,有难处,竟然还有如此胸怀,倒也难得。不知道能不能和我这陌生的同路人说一说呢?”

    那贵妇眼中透露出一股没有看错的希望之光。

    这条路,凡人很少有人走,因为这条路是通往黑狼谷的,贵妇家中也有一些修仙之人,比如驾着这辆马车的车夫,曾提到黑狼谷是一个高级修仙者的聚集地,那里有真正的仙人。

    能在这种天气独自走在这条路上的一个年轻剑客,这贵妇心中有所期待,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修仙者,所以才有此邀请。

    她在蕴之上车后,就借着倒茶偷偷的打量着蕴之,那手掌之间,可没有自己家中凡人剑客所看到的老茧,而且从谈吐上来说,这个年纪不过二十岁的青年,从容稳定,没有任何的不安。

    这就说明这个青年,心中有这个自信,出现任何问题他都能解决。

    那贵妇说道:“小女子,娇氏的女儿附宝。”

    看到蕴之没有任何反应,那贵妇倒也是心中多了一份释然,这个青年竟然没有听过自己的部族。自己还以为他听了自己报上名号后,会向自己行大礼呢?自己还真是有些自作多情了!既然对方不知道,自己倒还真的可以把心里话和他说说了!

    那自称附宝的贵妇说道:“我夫君是有熊氏少典!”

    说完之后,看着蕴之。蕴之也看着附宝,说道:“哦!少典!看样子是家务事了?”

    附宝,惊异的看着蕴之,因为有熊氏,那是一个大的部族,大到了很多的其他小的部族都要向其称臣。她娇氏,就是其中归顺的一个小部族,她觉得无论是什么人,不知道娇氏,有可能,但是不知道有熊氏,就有些难以至信了。

    附宝问蕴之道:“你,不知道有熊氏?”

    蕴之呵呵一笑道:“我长年在荒无之地苦修,确实没有听过有熊氏?难道很有名吗?”

    附宝说道:“那倒也不是特别有名,不过方圆百万公里,有熊氏,是最大的部族。所有的部落都归有熊氏掌管,除非你不是这一域的人!”

    蕴之说道:“我的确不是这一区域的人,只是路过!你是我在这里见过的第一个和我说话的人!”

    附宝说:“原来是这样,那你是从哪里来?去哪里去呢?”

    蕴之说道:“从该来的地方来,去该去的地方去!”

    附宝说道:“我看样子,我虚长你几岁,我就以姐姐自称了!”

    蕴之点头,他可没有兴趣去和一个凡人女子解释自己修仙也有几十年了,这是解释不通的。

    蕴之说道:“那就请姐姐,说一下你为什么快成为将死之人了吧!”

    附宝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娇氏是归附于有熊氏的其中一个小部落。我们部落盛产美女。”说着还瞧了蕴之一眼,蕴之点头表示赞同,这附宝长得的确是风姿绰约,容貌娇好。可以称得上是他遇到的不多的美女。

    附宝接着说:“少典,作为有熊氏的这一代帝王,自然不可避免的对女人有所要求。我们部落就成为他选择妻妾的首选。我姐姐女登,那可以说是我们部落最美的女子,十七年前被少典取为了正妻,并于‘姜水’之边生有一子,这是注定要继续有熊氏部落的继承人!

    我虽然也被少典选中当了一个侧妃,但终究不是正室,我也没有想过去争什么,只想着可以平安的活完这一辈子就好了。

    可是一年前夏天我与少典某夜在郊外田间散步,抬头仰望星空,突然天空发出一道万丈光芒,如闪电,似银蛇。围绕北斗七星旋转不停。最后这道光芒从天而降,竟然落在我的身上,我感到腹中有动,自此就有了身孕。

    少典说我怀孕时,天有异象,如果我将来生下的是个男孩子,想让我的孩子将来继承有熊氏部落。

    我有孕后,整日恹恹无力,一直持续了七c八个月,时至夏令初期,天气渐渐转热。一个家臣对少典说:“现在已是夏季,有熊部落太热。说我是有身孕的人,恐受不惯这种炎热。有一座山,叫寿丘山,在一个叫做轩辕的地方,那山上原先有许多虎豹猛兽,伤了不少人,后来有娇国君派人把那些虎豹尽数驱杀了。那山边的民众感激不尽,期盼有娇国君长寿,就改此山名为寿丘。他们在山上建了许多庙宇以纪念有娇国君的功德。那些庙宇建得十分典雅,四面多有树木c流水,夏天十分凉爽,不比这儿除水之外,一无遮挡,烈日当空,让人难以忍受。“

    少典听了,十分高兴。于是先派人将我送往寿丘山上。等他处理完一些杂事,就赶往寿丘山陪我待产。

    可是途中不断出现劫杀我们之人,我知道那是我姐姐女登,怕我诞下男孩子,抢他子帝位,所以才下的手。我一行五百人,如今只剩下我与车夫宇封子。其余人都死了,我们也是尽往些荒山野岭之地而逃,遇到了先生,看到下雨,就请先生上来避一程雨!

    蕴之喝了一口茶,已经听出了始末,这上演的不过就是普通帝王之家,后宫之中的正常一幕,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没有人会轻易的的主动权交给别人,那怕那是自己的亲妹妹,那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需要叫自己母后的人。

    蕴之说了一句:“夫人,好心。邀我避雨一程,我就帮你一次!不过此事有风险,你信得过我吗?”

    附宝嘴角露出苦笑,说道:“不信又如何?我还能逃过我那姐姐的魔手不成?”

    蕴之说道:“好!那我们这就开始!”

    蕴之挥手弹出一道法力,封住了那马车夫的听觉。然后又封住了眼前女子附宝的五感。左臂一闪,一个淡金色的鬼头出现在了蕴之的面前,正是鬼仆天行云。

    天行云出现后,先给蕴之施了一个大礼,说道:“请主人成全!”

    蕴之看着天行云说道:“小天,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我虽然现在元婴即将崩溃,可是你跟着我,还是有机会为你找一个元婴期的肉身夺舍的。你现在要入轮回投到此女腹中,那就是真正的重生,一切都要重修,而且我也没有办法在旁边一直照顾你长大!领你重入修仙一途!”

    天行云很少露出这样的坚定,说道:“主人,我相信我的眼光,我虽然是元婴成鬼,可是我要是夺舍肉身,最多也就是原来的境界,没有办法,再云提升。可是我刚刚就发现,这女子腹中之灵气,非常的浓郁,那是要孕育出天地大能的沃土。我不想放弃这次机会!现在主人你正是需要帮助的时候,我这么走了,有一点不够意思,但是我相信主你一定会化险为夷,将来有一天,我们也许还能相见!”

    蕴之说道:“既然你决定了,那就这么办吧!说明我们的缘份到此为止了。主仆一场,我送你一场造化。”

    蕴之一抖手,把当年和天行云签的血契扯了出来,了断主仆之约,然后从眉心之中化出一滴鲜血,按在了鬼仆天行云的额头上,说道:“此乃天鼋之力,他有我金丹期之力,就作为你的图腾吧!”

    然后蕴之不再留念,聚天地之灵气,方圆百里的灵气,全部打着旋涡的汇聚于此,蕴之说道:“去吧!”把鬼仆天行云的鬼魂,借着天地灵气,凝聚在那附宝的腹内!

    这一方天地,灵气散尽,雨过天晴。

    蕴之早已不见踪影,附宝清醒之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寿丘山轩辕之地,产下了一个男婴。

    没过多久那个马车夫宇封子领着少典帝,赶到附宝产子的地方。看到那男孩生得皮肤淡黄,额骨隆起,形似太阳,而且面部有龙的相貌,手足也似龙的瓜趾。更奇怪的是,那男婴头可以前后左右扭动,可以随时随地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心里特别喜欢,取名‘轩辕氏黄帝’!

    2016一10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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