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青梅泪 第十章:堂邑翁主娇?陟彼高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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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元元年二月初八,太子以堂邑侯子桥,盖侯子贽为从者,亲迎妃萧氏于武陵侯府。
阿娇策马在长安街头奔跑,跑了一会儿,才发现今日夜里长安城的人实在太多。太子亲迎墨车走过的长街,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像她这样身单力薄的女子,不要说骑着马,就连步行也挤不进去。
她咬了咬唇,想了一会儿,调转马头,从另一条街绕行。
这一日,是太子刘彻迎娶元妃萧氏的日子。这一日,是堂邑翁主阿娇离开长安之前的第三天。
当提着灯笼的宫人从远方缓缓走来,后面跟着的太子乘坐墨车亦缓缓在侯府前停下,阿娇正气喘吁吁,赶到侯府门外。北军刀戟鲜明守护之外,武陵侯府附近人群汹涌,阿娇骑着马,只能留在最外围。太阳落山,月亮未起,天地之间将昏未昏,将暗最暗,光色最是模糊。站在极近的距离上,彼此看不清对方的脸。
阿娇微微微笑,这样多好,没有人认得我,我也认不得他们。我只想静静的站在一边,看着,看着你迎娶你的新娘子,你却看不见我,不知道我站在远远的地方,为你守候。
永不会有人知道,太子亲迎新妇的那天,我阿娇曾经独自一人骑着马,来到这儿,看你亲迎新妇,痛楚而又温柔。
翘首等待已久的百姓沸腾起来,她座下的马微微受惊,一连退了几退,周围便有人连忙闪躲,不满斥道,“看太子亲迎需要骑马来么?有病啊。”她却似毫无听闻,远远的望着墨车之上端坐着的玄衣裳的少年。
头戴爵弁,脚踏赤舄的少年太子步下车,颔首微微一笑,侧脸俊朗而孤傲,侯府大门敞檐之下挂起的无数盏灯烛与宫人灯盏一起,将他弧度完美的唇角照的清晰飘渺,极为真切。阿娇从极暗之处望向极亮,所见所得,犹如咫尺白昼,蓦然心惊,只觉刘彻那笑却似戴了一层面具似的,完美冷肃却没有生气,玄衣广袖,细节褶皱,清晰可见。
阿娇忽然心凉下去。
她想,这是我认识的彻儿么?
她其实,不曾见过这样庄严肃穆的刘彻。和她相伴十年,刘彻但凡在她面前,总是笑的真心,黑瞳深不见底,藏着淡淡的温柔。她当然知道真正的刘彻不是这样子的,可是习惯了这样的彻儿之后,她忘记了,她其实从不曾见过,真正的彻儿。
那个和她在一起的彻儿,一直是个孩子,一个有心机的男孩子。然后,他回过头去,时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悄改变,某年某月某日,她不经意的经过,蓦然发现,男孩已经长大到陌生。
呵,这伟大的时光。
武陵侯府门廷洞开,摈者从中出。
刘彻上前行拜礼。
那一年,刘彻刚刚满了十四岁。十四岁的少年,行止之间已大有乃父之风,气度涵养远逾其年龄,稳重妥帖。玄色沉稳,色庄重,更使人觉大气安详。微微低下头去,面容有些模糊,眸光却极清晰,仿佛一把半藏在鞘中的剑,清冷而蓄势待发。
摈者问事曰,“为何来?”
答曰,“吾子命某,以兹初昏,使某将,请承命。”
于是拜答,“某固敬具以须。”
于是武陵侯萧系出正门迎接新婿,着玄端礼服,面朝西两拜。太子朝东答拜。萧系揖拜太子,延请入门。
一刹那,阿娇觉得胸口一堵,慢慢的向上延伸到喉,咳不出又咽不下,烦闷异常,在马背上弯下腰去,无法排解。
这是我的彻儿。
那在我面前被掩藏起来,却也是本性里真正的那个刘彻。
每一个人,都有着他的多面,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面前展现。那个略带无奈,潜藏温柔的彻儿是真的,这个不辨喜怒,仪容完美的彻儿也是真的。
我知道,一直都知道。
我只是不习惯。
不习惯毫无防备的撞见了他的另一面。
不习惯面对一个事实:
你将不再是我一个人的彻儿。你,即将成为另一个女子的夫。
一刹那,刘彻举足,欲随之踏入侯府,却不知为何,心中莫名微微一顿。
他回过头去,见侯府之外,北门军士披甲持戟,拱卫太子车驾,衣胄鲜明。将观太子娶妇礼的长安百姓拦在外面。暮色昏暗,不辨容颜,只依稀可见轮廓,裳服粗糙,以及黑压压的头,女孩子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便是为心上人披上嫁衣的时刻。阿娇将心比心,懂得萧采的心意。阿采未必真的爱刘彻,但自知晓这段姻缘,她便爱这段昏事,以及自己为这段昏事赋予的所有绮丽想象。当刘彻在亲迎礼上出现在她的面前,身世,容貌,才情,风仪,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更是让她心折。
萧采的欢喜,是真的。她爱上的是她想象中的刘彻。但刘彻,又有几分愿意成为她想象中的刘彻?
正在进行的昏礼庄严肃穆,阿娇却从这庄严肃穆的昏礼之中,预感到几丝不祥的意味。
冬至礼上,阿娇第一次见到萧采。笼着暖炉步入长乐珠帘的萧采,眸光轻轻洒洒望过来,眸形如丹凤,容止风度,静谧如秋月。
第一眼的时候,阿娇便喜欢上这个女孩。
但也是第一眼的时候,阿娇就知道,她和她,一生不能相安。
长乐宫里,萧采眸光羞涩,笑靥如花,问,“阿娇姐姐可知道,太子殿下平素喜欢什么?”她对着萧采纯粹的眸光,不自主心生歉疚,自己情知未央是抖擞深渊,不肯轻易折腰,于是劳她一行。这时候她芳心可可向往无限,等在未央中跌跌撞撞伤了心,会不会恨自己当年的私心?
可是阿采,阿娇在马上举手合十,这时候,我对你的祝福是真心的。
盼你能和彻儿执手偕老,盼你一生平安喜乐,盼它日和你再相逢,你依旧能道一声阿娇姐姐,眸光纯粹一如当初。
昏礼之中,刘彻扬鞭,口中轻轻斥了一声“咄”,鞭子击打在驱车的驷匹玄马身上,驷马齐鸣,扬蹄带动彩车前行,车轮转过三圈之后,太子将车绳交给御者,复又登上墨车,驱车先行赶回汉宫。
刹那间,马声嘶鸣,不再如来时的缓慢庄重,拉着墨车,向未央的方向疾行而去。
人潮汹涌,阿娇策马沿着墨车路途前行,举步维艰。这才知道,在人多的地方,骑马反而不如步行来的快,幸好越往前行,人群越少。看来人心同古今,对新娘子的热情远远多于新郎,而就算对今日娶妻的太子有兴趣,也不是人人都如阿娇这样骑着马,跟不上墨车前行的速度。
彻儿的墨车已经走的很远了,阿娇焦急张望,勒紧马缰,贴着马耳道,“好马儿,你跑快一点,回家我给你糖吃。”
灰马动了动耳朵,似乎听懂了女主人的话,扬起蹄子一路小跑,所经之处,人人趋避。阿娇将脸埋在马项鬃毛之处,今夜似乎是个伤感之夜,而她的伤感因为伤感而愈发伤感,连自己都无法了解,这伤感如何而来,这样之深。
两个五六岁的总角男童在街边嬉戏穿梭,笑声清脆,互相比试着弹弓。其中一个准头不准,竟打到了大街之上,石弹子擦着马腹而过,牝马受惊,嘶的一声跳起来,阿娇心神不定,猝不及防,马技又粗浅,控制不住马缰,在马背之上歪歪倒倒,惊叫一声,看着就要落下来。迎面走来的三五人惊见变故,呀了一声,想要上前援手,却有着七八步距离,眼看来不及了。
马儿又嘶鸣一声,阿娇从马上落下来,半空之中闭了眼,微微苦笑,心念电转,若是伤的厉害了,怎么向娘亲外祖母交代。左脚脚踝一痛,收不住跌势,斜刺里冲过来一个灰衣少年,伸手扶住她的腰,情急之下,抱了一个满怀,待确信她站稳,这才收了回去,道,“这位姑娘你没事吧?”
声音清脆而爽利。
咳,咳……
那个,好久不见……众人上前围殴,至死。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勇敢的说:我错了。
之所以这么久不更新,一方面是因为奥运综合症发作,冲淡了写作热情。俺写文,算是需要一股气势,气势断了,好像每次重新捡起来都需要费大力气。
嗯,这不是辩解。俺已经明确承认错了。
另外,这几千字也的确花了我几天的时间,写的是刘彻结婚,事情是很简单啦。但揣摩其中三个人的感情,花了我大力气,又想比较完美的将它表现出来,就成了写一段撕一段了。上一小章也修改了一部分,但是还是比较不满意,所以,我自己纠结吧。
大家猜猜,最后出场的那个小子是谁?另做预告,下一章,众人呼声甚高的另一个男1.5号就要出场了。虽然,只是露上一个背影?侧面?正面?还没有考虑好。事实上,由于寄的希望高,就更加不好描写这个人,所以,默,我又要抓头发了。
再然后,努力的写了新一节,道歉的说,可能,暂时,还是恢复不了日更。我要去学校了。而且,似乎,可能,新生是要军训的。
军训,懂吧。就是把人拉到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军营,然后天天叠军被,站军姿,吃菜用盆装,衣裳只一件的痛苦生涯,一个星期两次热水澡,晚上十点就熄灯,连电话都见不到,别说电脑的地方。别了,我亲爱的电脑。哭。
表打表打,我还是很尊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这是中《士兵突击》的余毒,去年寒假火车站有军人服务,我还特意去瞄他们肩上几条杠。
亲亲,一个暑假懒散了的人们,要振作起来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阿娇策马在长安街头奔跑,跑了一会儿,才发现今日夜里长安城的人实在太多。太子亲迎墨车走过的长街,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像她这样身单力薄的女子,不要说骑着马,就连步行也挤不进去。
她咬了咬唇,想了一会儿,调转马头,从另一条街绕行。
这一日,是太子刘彻迎娶元妃萧氏的日子。这一日,是堂邑翁主阿娇离开长安之前的第三天。
当提着灯笼的宫人从远方缓缓走来,后面跟着的太子乘坐墨车亦缓缓在侯府前停下,阿娇正气喘吁吁,赶到侯府门外。北军刀戟鲜明守护之外,武陵侯府附近人群汹涌,阿娇骑着马,只能留在最外围。太阳落山,月亮未起,天地之间将昏未昏,将暗最暗,光色最是模糊。站在极近的距离上,彼此看不清对方的脸。
阿娇微微微笑,这样多好,没有人认得我,我也认不得他们。我只想静静的站在一边,看着,看着你迎娶你的新娘子,你却看不见我,不知道我站在远远的地方,为你守候。
永不会有人知道,太子亲迎新妇的那天,我阿娇曾经独自一人骑着马,来到这儿,看你亲迎新妇,痛楚而又温柔。
翘首等待已久的百姓沸腾起来,她座下的马微微受惊,一连退了几退,周围便有人连忙闪躲,不满斥道,“看太子亲迎需要骑马来么?有病啊。”她却似毫无听闻,远远的望着墨车之上端坐着的玄衣裳的少年。
头戴爵弁,脚踏赤舄的少年太子步下车,颔首微微一笑,侧脸俊朗而孤傲,侯府大门敞檐之下挂起的无数盏灯烛与宫人灯盏一起,将他弧度完美的唇角照的清晰飘渺,极为真切。阿娇从极暗之处望向极亮,所见所得,犹如咫尺白昼,蓦然心惊,只觉刘彻那笑却似戴了一层面具似的,完美冷肃却没有生气,玄衣广袖,细节褶皱,清晰可见。
阿娇忽然心凉下去。
她想,这是我认识的彻儿么?
她其实,不曾见过这样庄严肃穆的刘彻。和她相伴十年,刘彻但凡在她面前,总是笑的真心,黑瞳深不见底,藏着淡淡的温柔。她当然知道真正的刘彻不是这样子的,可是习惯了这样的彻儿之后,她忘记了,她其实从不曾见过,真正的彻儿。
那个和她在一起的彻儿,一直是个孩子,一个有心机的男孩子。然后,他回过头去,时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悄改变,某年某月某日,她不经意的经过,蓦然发现,男孩已经长大到陌生。
呵,这伟大的时光。
武陵侯府门廷洞开,摈者从中出。
刘彻上前行拜礼。
那一年,刘彻刚刚满了十四岁。十四岁的少年,行止之间已大有乃父之风,气度涵养远逾其年龄,稳重妥帖。玄色沉稳,色庄重,更使人觉大气安详。微微低下头去,面容有些模糊,眸光却极清晰,仿佛一把半藏在鞘中的剑,清冷而蓄势待发。
摈者问事曰,“为何来?”
答曰,“吾子命某,以兹初昏,使某将,请承命。”
于是拜答,“某固敬具以须。”
于是武陵侯萧系出正门迎接新婿,着玄端礼服,面朝西两拜。太子朝东答拜。萧系揖拜太子,延请入门。
一刹那,阿娇觉得胸口一堵,慢慢的向上延伸到喉,咳不出又咽不下,烦闷异常,在马背上弯下腰去,无法排解。
这是我的彻儿。
那在我面前被掩藏起来,却也是本性里真正的那个刘彻。
每一个人,都有着他的多面,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面前展现。那个略带无奈,潜藏温柔的彻儿是真的,这个不辨喜怒,仪容完美的彻儿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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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不习惯。
不习惯毫无防备的撞见了他的另一面。
不习惯面对一个事实:
你将不再是我一个人的彻儿。你,即将成为另一个女子的夫。
一刹那,刘彻举足,欲随之踏入侯府,却不知为何,心中莫名微微一顿。
他回过头去,见侯府之外,北门军士披甲持戟,拱卫太子车驾,衣胄鲜明。将观太子娶妇礼的长安百姓拦在外面。暮色昏暗,不辨容颜,只依稀可见轮廓,裳服粗糙,以及黑压压的头,女孩子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便是为心上人披上嫁衣的时刻。阿娇将心比心,懂得萧采的心意。阿采未必真的爱刘彻,但自知晓这段姻缘,她便爱这段昏事,以及自己为这段昏事赋予的所有绮丽想象。当刘彻在亲迎礼上出现在她的面前,身世,容貌,才情,风仪,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更是让她心折。
萧采的欢喜,是真的。她爱上的是她想象中的刘彻。但刘彻,又有几分愿意成为她想象中的刘彻?
正在进行的昏礼庄严肃穆,阿娇却从这庄严肃穆的昏礼之中,预感到几丝不祥的意味。
冬至礼上,阿娇第一次见到萧采。笼着暖炉步入长乐珠帘的萧采,眸光轻轻洒洒望过来,眸形如丹凤,容止风度,静谧如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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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是第一眼的时候,阿娇就知道,她和她,一生不能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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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礼之中,刘彻扬鞭,口中轻轻斥了一声“咄”,鞭子击打在驱车的驷匹玄马身上,驷马齐鸣,扬蹄带动彩车前行,车轮转过三圈之后,太子将车绳交给御者,复又登上墨车,驱车先行赶回汉宫。
刹那间,马声嘶鸣,不再如来时的缓慢庄重,拉着墨车,向未央的方向疾行而去。
人潮汹涌,阿娇策马沿着墨车路途前行,举步维艰。这才知道,在人多的地方,骑马反而不如步行来的快,幸好越往前行,人群越少。看来人心同古今,对新娘子的热情远远多于新郎,而就算对今日娶妻的太子有兴趣,也不是人人都如阿娇这样骑着马,跟不上墨车前行的速度。
彻儿的墨车已经走的很远了,阿娇焦急张望,勒紧马缰,贴着马耳道,“好马儿,你跑快一点,回家我给你糖吃。”
灰马动了动耳朵,似乎听懂了女主人的话,扬起蹄子一路小跑,所经之处,人人趋避。阿娇将脸埋在马项鬃毛之处,今夜似乎是个伤感之夜,而她的伤感因为伤感而愈发伤感,连自己都无法了解,这伤感如何而来,这样之深。
两个五六岁的总角男童在街边嬉戏穿梭,笑声清脆,互相比试着弹弓。其中一个准头不准,竟打到了大街之上,石弹子擦着马腹而过,牝马受惊,嘶的一声跳起来,阿娇心神不定,猝不及防,马技又粗浅,控制不住马缰,在马背之上歪歪倒倒,惊叫一声,看着就要落下来。迎面走来的三五人惊见变故,呀了一声,想要上前援手,却有着七八步距离,眼看来不及了。
马儿又嘶鸣一声,阿娇从马上落下来,半空之中闭了眼,微微苦笑,心念电转,若是伤的厉害了,怎么向娘亲外祖母交代。左脚脚踝一痛,收不住跌势,斜刺里冲过来一个灰衣少年,伸手扶住她的腰,情急之下,抱了一个满怀,待确信她站稳,这才收了回去,道,“这位姑娘你没事吧?”
声音清脆而爽利。
咳,咳……
那个,好久不见……众人上前围殴,至死。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勇敢的说:我错了。
之所以这么久不更新,一方面是因为奥运综合症发作,冲淡了写作热情。俺写文,算是需要一股气势,气势断了,好像每次重新捡起来都需要费大力气。
嗯,这不是辩解。俺已经明确承认错了。
另外,这几千字也的确花了我几天的时间,写的是刘彻结婚,事情是很简单啦。但揣摩其中三个人的感情,花了我大力气,又想比较完美的将它表现出来,就成了写一段撕一段了。上一小章也修改了一部分,但是还是比较不满意,所以,我自己纠结吧。
大家猜猜,最后出场的那个小子是谁?另做预告,下一章,众人呼声甚高的另一个男1.5号就要出场了。虽然,只是露上一个背影?侧面?正面?还没有考虑好。事实上,由于寄的希望高,就更加不好描写这个人,所以,默,我又要抓头发了。
再然后,努力的写了新一节,道歉的说,可能,暂时,还是恢复不了日更。我要去学校了。而且,似乎,可能,新生是要军训的。
军训,懂吧。就是把人拉到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军营,然后天天叠军被,站军姿,吃菜用盆装,衣裳只一件的痛苦生涯,一个星期两次热水澡,晚上十点就熄灯,连电话都见不到,别说电脑的地方。别了,我亲爱的电脑。哭。
表打表打,我还是很尊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这是中《士兵突击》的余毒,去年寒假火车站有军人服务,我还特意去瞄他们肩上几条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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