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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0.第 100 章 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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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节24小时,防盗比例30, 谢谢支持  两位老人看着这个孩子能回来就好, 他们的要求也不太多, 就是想要自己孙女一家能够和和美美的生活就可以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爷,奶, 给你坐!”杜大哥搬了两个椅子给两位老人坐。

    “好!好!”坐到孩子搬的椅子上和孩子们唠唠家常。

    杜大娘和媳妇们想要到厨房帮忙,被杜母拒绝的,“大嫂, 你看,这厨房就这么大点空子, 哪能待下这么多人啊!”

    这厨房真的容不下这么多少, “妈,你和大娘他们到堂屋说话,这里交给我们吧!”大媳妇说道。

    “好, 咱们走吧!今天我们就让儿媳妇做饭,咱们到外边和他们说说话。”杜母拉着杜大娘出了厨房。

    杜母从厨房里出来,杜大娘和媳妇才看到杜母耳朵上的耳环, “弟妹今天可真不一样了,这耳环真漂亮。”

    把手上的水擦了干净, “这是我女婿买的, 这孩子, 就知道乱花钱。”杜母现在心里别提多美了。

    杜大娘和媳妇们说了一堆好话, 谁也没想到原本看着不行的人,还能惦记着老丈人家,大学生就是不一样,他们之前还担心侄女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该如何是好呢!。

    “娘!你看二弟妹的耳环好看吗?”杜大娘把弟妹拉到杜奶奶身边,大声说道,人老了,耳朵有点背。“这是你孙女婿给买的。”

    “好看!好看!”杜老太太说道,其实她眼神不好,看不清楚,但是还是说好看,就图个乐呵。

    “娘,你孙女婿可是给你买了一个大银镯子。”杜母把提前准备好的手镯拿了出来,给杜奶奶看。

    “这可不得了了!你孙女婿还记得您呢!”杜大娘很吃惊,后边的媳妇们也挺惊讶的,可知道原来老太太可是最喜欢叨念陆浩毅的。

    杜母给杜奶奶戴上,“娘!怪沉的,你可别不舍得戴,这个手镯就你能戴。”她这个女婿可真实在,沉甸甸的,看着满意。她娘苦了一辈子,人老了,自从去年生了一次病,大家才突然意识到还没好好孝敬他们的娘呢!该好好孝敬的,尽他们最大的努力。

    手镯一戴在手腕上,杜老太太感觉挺有份量的,“你这孩子,尽瞎买东西。”说着就要把它拿下来,这东西可不便宜,现在又要养三个孩子,又在外读书,这不瞎闹着玩吗?勤俭惯了的老人最看不惯浪费,这玩意又不能吃,买这干啥!

    “奶,这个你不戴,谁敢戴啊!”陆浩毅到杜奶奶身边,“你要不戴可是嫌弃了。”不等杜奶奶说话,“下次再给你买一个纯金的,这个你就先凑合着吧!”陆浩毅知道老人在为自己着想,但是这个是他心甘情愿买的,为了敬重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人。

    被陆浩毅说的,杜奶奶也不反驳,她心理挺开心的,她就说嘛!这孩子从大城市来的,还没开窍,这不,现在勉勉强强算长大了,“行,我先替你收着。小陆啊!你这样可不是过日子的样子,手里有几个钱,存着,花钱的地方多着呢!”杜老太太又开始叨念了,不过没有人觉得烦,认认真真的听着,也不打断。

    看着孩子一趟一趟的往堂屋跑,手里拿着好吃的,疯疯闹闹的,今天的大人都不管他们,让他们开心的玩。

    到吃饭的时候男人一桌,女人和小孩一桌,杜爷爷和杜奶奶坐上位,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吃一顿饭。

    杜大伯一家回去后对陆浩毅又是一阵讨论。有一点杜家做的很好,小时候杜奶奶刘教导他们,在家无论怎么闹,但是千万不在外人面前丢脸,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自己掂量好。所以他们当着外人的面可是什么也不会说的,只会一个劲的夸奖陆浩毅,最重要的是陆浩毅有的夸啊。

    昨天陆浩毅他们几个太累了,洗漱好倒头就睡,今天起来的有点晚,看着日头,估计有9点了。

    “姑姑,姑父,奶给你们留了饭,你们去吃吧!”来找陆艾笙和箫箫玩的杜四哥家的小易说道。

    陆艾笙和小易边走边聊,箫箫像小尾巴跟着哥哥姐姐。

    到院子里面看到杜四哥也刚刚起来,三人不由一笑。

    天气热,锅里的饭还热乎着呢!吃好饭就和杜四哥一起到田里看看,留着杜若在家洗洗昨天换下来的衣服,看着孩子,顺便把中午饭做了。

    走到田头,看着剩下来的水稻也没有多少要插了,凭着记忆,脱了鞋,把裤脚卷到膝盖的位子。

    旁边的人看到这斯斯文文的动作,还有白嫩的小腿,大声说道:“村长,你这女婿比村里的女孩可白嫩多了。”看着长的可真水嫩,一看就不是干活的,穿的这么好看的衣服。

    像他们如果下地干活都会穿破旧颜色暗沉的衣服,哪里跟陆浩毅一样,他们可败不起家。

    村长直起腰,回头看了看,“可不是嘛!我们家女婿可是大学生,哪会像我们这些大老粗,守着这一亩二分田过日子,我家女婿细皮人肉能和我们这群皮糙肉厚的大老爷们比吗?。”

    没管他们的调侃,把脚放到水田里,黏糊糊滑溜溜的,还有泥从自己脚趾逢里滑过,小心的向前走,怕自己一不小心摔倒,看着杜四哥已经拿起稻苗插了,自己还在慢悠悠的走。

    他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一阵笑声,陆浩毅这趟大学念的,估计把怎么插秧也忘了吧。

    “大家都别笑了,我女婿是读书人,不习惯也是应该的。”杜母说道,这群人真是没事干了,她女婿又不指望种庄稼过日子。

    大家笑过后又赶紧插秧,还是完成手头的活比较重要。

    陆浩毅突然觉得自己的小腿有点疼,似乎有软体动物趴在腿上,僵硬的低下头看,如果记忆没有错的话,这是蚂蝗。大脑停止运转了一下,后知后觉的想到,有蚂蝗爬到自己腿上,涵养告诉他不能尖叫,表面淡定的扯住旁边的杜四哥,示意他把蚂蝗拿掉。

    杜四哥秒懂了,看都没看,把蚂蝗拽了起来,用准备好的细树枝穿过蚂蝗,放到田埂上暴晒。

    插水稻的时候被蚂蝗咬到很正常,这时候的蚂蝗会很多,他们会提前准备树枝,遇到蚂蝗,就把它钉到田埂上暴晒,这样它就没办法逃脱了。

    陆浩毅现在都淡定了,看到有蚂蝗就让杜四哥拿掉,杜四哥真是憋屈,但是又不能反抗。

    这样的画面在上午不断的重复,杜家人心里在想,下午可不能再让女婿来了。像他这样插水稻,今天别想把2亩地插完。

    插水稻要用手腕的巧劲,不要太深,要不然根部不好发育,但是也不能太浅,要不然稻苗会浮上来,或者下次放水的时候会被冲起来。

    陆浩毅在大家的嫌弃中终于掌握了技巧,但是这速度也太慢了,像这种的速度要何年何月的才能种完。

    除了陆浩毅觉的不错,其他人都无力吐槽。

    经过一上午的时间,大家都知道陆浩毅的孝顺。杜奶奶就戴着那个大手镯,和村里的老姐妹唠了一上午的嗑,说着陆浩毅怎么怎么好,怎么孝顺,别看平常不会干活,人家压根不是干粗活的料。

    以前看不出他的好,这不一回城市才能就显现了,又不花心,又聪明,又会挣钱,还孝顺,这么好的女婿哪里找。还是她孙女眼光好,之前吃的苦,都是为以后享福准备的。要不是快到中午了,现在是农忙,她们这群老人下不了地了,只能帮忙做饭,喂喂鸡鸭。现在该回家做饭,估计还得继续说。杜奶奶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反正来日方长嘛!

    杜奶奶的宣传可是见到效果了。到中午吃饭的时候,那些家里有老人在家做饭的人家都在讨论上午打探到的事情,都认为杜家这个女婿以后不得了,对他的印象彻底改变了。尽管有些人说着风凉话,心里暗暗后悔当初女儿喜欢陆浩毅时干嘛要拦着,当杜家人因为电子产品小挣一笔的时候,他们那些人家肠子都青了。

    经过一上午的暴晒,陆浩毅感觉头有点晕,白净的脸被晒的红彤彤的,当杜家人都坐在台阶上休息时,就看到陆浩毅不停的在洗那腿和胳膊,不知被晒的,还是搓的,颜色格外的红。

    最后还没完,回家用凉水冲了一下澡,换了一身衣服。

    杜家人都不想吐槽了,纷纷的给陆浩毅找各种借口,人家是读书人,干净一点是正常的!

    这个时代,大学旁边的居民才刚刚开始经营饭店,饭店里的菜品都是一些家常菜,他们还没有太多通过创新菜的种类来吸引客户的意思,现在基本上还停留在饭菜要多的思想中,只要能吃饱就行。不管对于哪个时代的学生,偶尔改改口味也是好的,最近也有陆陆续续的几家开起了饭店。

    “毅哥,这家饭店不错吧!我可是向好多人打听后,才选择这家饭店的。”李俊向陆浩毅邀功。

    “是不错,肉多,价格也公道,正对了你们的意。” 陆浩毅觉得这群家伙真是用心良苦啊!“真是难为你们了。”

    “小意思,这不是给你省钱吗?”赵磊把李俊拉倒身后,他才不承认他们是纯粹的想吃肉了。

    “小陆,不给介绍介绍吗?”刘志新转移话题,他就知道,那两个货的小伎俩,一准被陆浩毅看破。

    其实大家在第一眼看到杜若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浮现出陆浩毅真渣,看看自己打扮人模狗样的,再看看妻儿,这就是明显的差距啊!一个像大户人家的少爷,一个却像贫苦户,站在一起没有人会把两人联系到一起。

    想想陆浩毅在刚来学校的时候穿着方面也是不太好的,可是就在最近两三个月,到外边接了点私活,生活才好了起来。平常也没见他谈起任何关于家人的话题,大家也都不知道他的情况。

    但是他们相信陆浩毅不是见利忘义的人,之前陆浩毅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泡图书馆,简直对书本的知识渴望到极致,导致对家人的忽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他们对于陆浩毅的了解,还真有这个可能,在他们的印象中陆浩毅是不懂俗事,经常因为一句话而得罪人,太过耿直而不懂如何变通。

    这不得不说室友为他找的理由太好了,他刚来的时候,当惯来大领导,说一不二,底下还真没有人和他叫板,所以语气和行为上让大家产生了误解,当后来意识到时也没刻意的改变。

    其实陆浩毅一开始掌控这个身体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帮助杜若母女,到后来事情多了,走不开,刚想暑假回去一趟,这不,人家自己找来了。

    在一一介绍后,陆浩毅也没管大家差异的目光,看来要尽快把杜若母女养胖点,不然看到他们在一起都以为虐待她们似的,虽然是前身的错,但是谁让现在是他在掌控者陆浩毅的身体呢!

    杜四哥毫无压力的和李俊他们一伙打成一团,这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和大家玩的来,气场很低,就是能很快的被大家接受。

    看着杜若有些忐忑,安抚的握住她的手,让她坐在自己的旁边,“这个是李俊,我们中年龄最小的;那个是刘志新,我们寝室的老大,他和我一样,也是下过乡当知青的,孩子都在老家待着;那个长的像个姑娘似的叫做赵磊。”

    赵磊挤眉弄眼的看着陆浩毅,很是自来熟的打招呼,刚想摸摸陆艾笙,陆艾笙抓住爸爸的说躲在陆浩毅身后,把脸埋在爸爸的腿上。

    “艾艾,我是你刘叔叔,来,刘叔叔这有好玩的,想不想要。”刘志新拿出一个万花筒,“看,这里可以看到好多的花呢!”

    小姑娘有点好奇,但是见到陌生人还是有点害怕,想去有不敢去,最后看了看爸爸,这几天,在小姑娘眼中爸爸是最厉害的,可以给自己买好多好多漂亮的衣服,好多好吃的,尽管有许多槽点,但是总体上小姑娘还是满意的。

    李俊在后面出其不意的抢了过来,拿到陆艾笙的身边炫耀,忽略身后咆哮的某人,结果最后两个玩到了一起,连分开时都是难舍难分的。

    兕兕好奇的看着姐姐和奇怪的人一起玩,努力的想从妈妈的怀里站起来,但是身体太软了,用现在用语就是缺钙!急的啊啊叫,看着自己的妈妈,指着姐姐,想要和姐姐一起玩,孩子太小怕闪着腰!

    就抱着兕兕到陆艾笙旁边看着他们玩,兕兕高兴的在一边蹦跳。对于农家的孩子,力气到是有的,但是陆浩毅看不下去,从杜若手中接过这个过于顽皮的孩子,第一眼看到觉得这是一个安静乖巧的孩子,但是当熟悉周围的环境时,就知道这个孩子其实就是一个大魔王。

    “一只手要扶着她的腰。”杜若怕闪着孩子的腰。“三个孩子就这老幺最淘。”说着还轻轻地打了孩子的屁屁

    “这样挺好的,我看着就很机灵。”在陆浩毅的记忆里,前两个孩子的确挺安静乖巧的,最后一个孩子吃的苦最多,然而却是最好动的。

    他没有经验,不知道别人家的孩子在八个月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就是觉得这孩子还是太弱了,腰板太软了。每次当孩子换尿布或者拉便便时,恨不得躲得远远的,但是还是要搭把手的!在孩子的妈去洗尿布的时候,看孩子的任务就交给他了。看着眼前的小脏孩,心里阴影只有他能体会,嫌弃的看着兕兕,这小家伙可不管他爹的想法,在床上玩的很开心。在吃饭的时候总感觉还有那个味道,咽不下去好想吐怎么办。

    觉得不管怎样,自己占着孩子爸爸的身份,把孩子养的太差,自己很没有面子。这几天他也经常抱孩子,觉得很新奇,孩子的世界是最单纯的,可以在孩子的身上得到自己渴望的东西,忽略有时候嫌弃的不得了。

    看着陆浩毅夫妻在一起打情骂俏的样子,一个个都不忍直视,真是够了,他们也有孩子,但是也没有像他俩这样,说好的不羡慕的呢!心里一顿吐槽,可是他们没耐心带孩子啊,带孩子不都是女人的事吗?这些人辛亏没有生活在现代,要不然这样的思想可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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