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章 交界处之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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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林修承受众人之目光,但他不以为意。北境内,贼寇颇多,林修从军三年,所杀贼寇不在少数,乃致敌方以知林修大名。
这北境内贼寇之首,本是北境内土生土长的部落,乃曾经的北境之主。天子登基,为博得美名,最好之法,便是阔封疆土,便命聂破敌领军,挥师北上,征战北境。
这一战,自然天子大获全胜,聂破敌之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致使部落求和,每年朝贡,原本北境之疆土,连三余一不到。
部落之主,怀恨在心,却也无可奈何,帝国实力强盛,为以保命,不得不从。不过这一战导致部落内部分崩,一分为二。
北境内存三股势力,一为聂破敌镇守之处国土,二为庇佑生存之原部落,三为原部落势力,现如今贼寇。
贼寇不时给聂破敌与原部落,找麻烦。聂破敌不似其他将领,惯用杀一警百之招。往往会联合原部落一起征讨,一来为杀贼寇,二来防备原部落反叛。
此时,林修紧跟之人马之末,而北境三年从军经验告知他,交汇处,往往凶险异常。
但好在,偶遇张华车队,倒是可以庇护一二。但林修转念一想,如若部民联合袭击,那么即使强大如韩羽,也估计难以招架。
林修跟随这队人马,刚过交界,周围部民四起,部民皆穿戴整齐,手握兵器,目露凶光,乌泱泱的一群人,这敌数比起林修三年从军所见,还要多上几倍。
部民之军之首领,便是林修一直所见的原部落之首一那塞姆。
那塞姆身材魁梧,面容和蔼可亲,即便年近六旬,可能由于在草原生长的缘故,依旧身强体壮。
部落之军之首领后方乃部落为贼寇之首一阿姆达。
阿姆达面目龙马精神,一身精壮肌肉,一手把握银勾铁剑,腰见佩戴一把血莲弯刀,你看便是常年作战之人,战斗检验娴熟。
两军交杂合击,所领之数,不少于五万。
可以说,这次情况,那怕林修也始料未及,这人数,倒是让林修一惊,这数量,恐怕是遗留部民全部力量,而这对人马不过大周两千精兵,哪怕帝国再强大如斯,如若与这抗衡,也难以招架。
于是他卸下御车一匹马,骑于马匹奔驰,跑至最前。笑对那塞达姆道:“想不到啊,部落之长,这么大张旗鼓的给我送行,是不舍我吗,就连阿姆达亲自赶来,我林某受宠若惊。”
阿姆达看着林修,咬牙切齿道:“林修,你三年杀我将士不在少数,这北境,除了聂破敌,我最恨的便是你。”
“这倒也是,毕竟你弟弟死在我的剑下,我看你是看我落单,所以欲杀我,泄恨,还叫上部落之长一起,当真是一家人。”
言毕,林修朝那塞姆挑眉,道:“看来你早有异心,但你想过没有,杀我,聂破敌便会磨刀霍霍杀向你的族人。”
“而且,你想劫持之马车,想必是得知马车之上,贵人身份。”
那塞姆那和蔼可亲的胖脸透露凝重,他反复握拳,眉头紧皱。他知,林修所言非虚,但他们早已没有任何退步,而聂破敌的北大营离交界之地足有百里。就算到此,也早已晚了。
林修之言,并没有让部落之民,心生退意,如今的部落之军,便如饿急的猎犬,看着这两千精兵犹如自己的美餐。阿姆达为振奋人心便道:“阿爸,我们的将士被帝国蹂躏,那些死去的将士,还等着我们的复仇啊!”
那塞姆看着自己所遗留的唯一儿子,想起那些血流成河,死去的将士。
和蔼面容透露狰狞,脸色狠厉道:“帝国杀我将士,夺我儿女,剥夺领土,是可忍孰不可忍!勇士们,杀!”
“今日用张华与林修的血慰籍我将士之魂。”
部落男儿驰骋疆场,热烈作战,活在自由草原之下,一直是部落男子之向往。
这一切,都被帝国的抗战军毁了,抗战军所到之处,无不血流成河,烧伤抢略,杀死男人,凌辱妇女,导致惨喘之地,只剩这小小一方土地。
如今所剩领土本就小,仍要养活剩余之族人,还要朝贡,看着那些部落中嗷嗷待哺的幼孩,看着那些失去父母的孩童,那塞姆内心愤怒悲苦。
他身为族长,他想给这些孩子留下一片天,一片驰骋疆场的天,可现在遗留之有痛苦交加的部民。
往事仿若昨日,一切时光回流倒转。
烈日当头,阳光普照北境之草原大地,草原被阳光折射出耀眼光辉,天苍苍,野茫茫,飞吹草地现牛羊,草原一片祥和之景。
虽是北境难得之佳景,这幅一往如前的美丽画卷,倒是没有让那塞姆心情愉悦,反而更加抑郁
几量威风凛凛的大周帝国运输马车,君临于草原之上,那运输马车上的帝官面露骄傲与不屑之神情。而所御驾之马,一个个结实,精壮,一看便知乃帝国培育之良种。
在那些运输马车所载,乃部落最佳之牛羊,粮食,以及供帝国将士泄愤用之女。虽寥寥数人,不过大多都是年轻姑娘。
而在运输物资车马一旁,几个部落孩童,皆面色蜡黄难看,一看便知吃食不好,一点也没有部落孩童的强健,反而如贫苦孩子一般的孱弱。
为交纳贡品,整个部落生吃简用,好不易满足帝国所画数量。这是由周天子统一定制标准,不得违抗。
孩子们无意间看着运输马车,以往部长是不让孩子们看的,怕他们闹。只见马车上都是待宰的肥牛羊,和粮食。眼茂精光,兴奋的手舞足蹈,呼呼大叫,那脸上充满希望与快乐。
在年幼孩童眼中,看到的是努力节省吃食的奶奶爷爷们,还有一些阿爸阿妈们总是把他们衣服缝缝补补,部长爷爷分给大家一些不多的物资,阿姆达哥哥总是悄悄来看大家
而残酷的是,这些马车的东西是他们的,他们不能拥有,他们看到的只是美好的假象。
当一个孩童快快乐乐跑去找那塞姆,说道:“爷爷,我们大家可以不用饿肚子了,我们有吃的了。”幼童无心话语却成为扎在那塞姆心头最狠一刀我们,我们都这么艰苦,孩子们都这么饥饿,却只能把吃食给大周那塞姆表情痛苦万分。而孩童却不懂,安慰道:“爷爷,别伤心了,不是有吃的了吗?”那塞姆紧紧抱住那名孩童,独自流泪。
帝官检查物资时,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部落孩童,手在碰向进贡物资,那小手又瘦又黄,都在颤抖。军官上去一脚踢飞,骂道那塞姆:“管管这些小孩,都把物资弄脏了,去换新的。”
这些已经是拼尽全力凑齐,哪里还有新的?那塞姆抹掉眼泪道:“军爷,您通融一下吧,我们已经尽力了。”而那位帝官表情不屑,耻笑道:“战败有什么资格提要求,我说换就换。”言毕,又踢一脚孩童,那孩童连踢两次,孩童身体本就孱弱,就亡。
军官见,表情及其不屑,仿佛就如杀死小猫小狗一般。
看着那孩童被军官两脚踢死,那塞姆及周围部民接受不了,哪怕冒着风险也要奋起反抗,而阿姆达为商讨反抗帝国时,赶至,正好见部民反抗帝官。
注意到孩童尸体的阿姆达愤怒叫到:“这天子忒过分,我们本就物资紧张,还叫我们进贡,还让我们给帝国将士吃食,我们都快被压榨干净了!”他把刀,踢倒孩童的帝官奔去。
其余的部民发泄一般,全都不要命般,冲过去。足足见他们的愤恨之情。
发泄完毕那塞姆明白,不得不与帝国一战,那怕死,也要反抗,大周天子欺人太甚!那赛姆一想起那些可伶的孩童腊黄鸡瘦的,而帝国将士一个个酒足饭饱。
阿姆达看着帝官之尸,越想越气道:“阿爸,尽然我们横竖都要死,不如我们杀掉张华,鱼死网破得了,让帝国损失一笔。我们有五万,他们只有两千。谁让他这时候跑到我们的地盘,不杀他,杀谁”阿姆达道
而且帝国欺人太甚,这样子下去我们早晚也要饿死,压迫死!还不如反抗
北境战场中,林修看着前进疯狂逼来的部民大军,他拔起黑剑,开战。
片刻之间,那塞姆就人头落地,就在这短短一瞬。那位领军之银枪,挥起,落下,留一地残血。
转瞬之间,五万部民之首,就头断,血独流一地。
临死之际,那塞姆表情惊愕,但在他眼中,都是部民孩童的笑脸
然而及时这般,部民,没有因为首领之死,而停下,反而刚加激动。韩羽的震慑豪无作用。
见此情景,林修对韩羽道:“没用的,部民不会因为将领之死而停下,他们现在是不要命,也要杀掉我们所有人。”韩羽看着杀过来的部民,冷笑一下,鄙视看待部民之军,心道:哪怕人数众多,不过尔尔。挥枪杀去,但凡银枪所至,皆一地血红。
这两千精兵虽乃帝国重铁奇兵,身经百战,不过与五万抗敌,估计不全灭,但也留于不多。
交战,总是充满鲜血与死亡,少顷,双方皆有死伤,两千精兵损耗之大,超过了韩羽的想象,他发现这些部民如同疯狗一般,全都不要命的战斗。
这北境交界处,流满着鲜血,充斥着尸体,但哪怕血流的再多,死的人再多,交战还在继续。
阿姆达看着帝国将士的尸身,表情开怀无比,仰天大笑,嘲笑韩羽,道:“怎么了,大将军,刚刚的微风那?”韩羽虽无大伤,可是仅凭他一人,怎么可能回天?阿姆达疯狂大笑般冲过去,向着军队围圈保卫之马车。
阿姆达从侧面冲过去,正好处在韩羽看不见死角之处。哪怕韩羽转过杀他,他面前四周都是敌人,分身乏术,难以招架。
就在阿姆达的刀锋冲向马车之时,一把黑剑挡住了,挡住这次攻击。
“林修!”阿姆达愤怒大喊。
林修反脚,一脚把阿姆达踢开,挥剑,刺向刚刚被踢开的阿姆达。
阿姆达立即挥刀挡住,刀与黑剑交锋。火光四射,两人交手多次,林修都不曾占过便宜,不过,现在的他,早已不同。
现在的他,一拳就可以结果阿姆达,但是林修不得不用黑剑斩向。林修怕被哪位领军作战之人发现,他以入魔,一旦发现,估计自己就不用去报道,直接被结果在这北境交界。
在于阿姆达火光四贱的交锋中,黑剑与长刀过招不下数十次,兵器间鹏鹏做响,夹杂着周围混战之音,林修一边与阿姆达交战,一边护这马车空隙,这车上之人,绝不能死。
现如今,战斗格外惨烈,精兵死伤不少,哪怕韩羽虽伤之不大,耗费杀敌,颇废心力。
而帝国太过于骄傲,以至于忘记兔子逼急还咬人的道理。
林修碍于入魔,没法耗费心神,将阿姆达断送,就在林修与阿姆达作战中,不知从何处,冲入一女子,女子手持铁剑,砍倒包围马车外圈之人,纵身一跃,脚踩士兵头颅,对准马车,铁剑而至。
这一剑,又快又恨,诉有共灭绝之意,林修大惊,手中加力,黑剑一斩,长刀飞奔,立马跳跃,握着黑剑,挡下铁剑攻势,却未至。
只见铁剑,一挥而就,马车破裂,无论是林修,是韩羽,是车队围圈之将士,都没有料到。
车裂,里面场景,众部民以为张华必死无疑,但张华手握流光剑,与那铁剑抗衡。不过,张华表情惊讶不以。
女子也始料未及,不过她下手速度之快,哪怕张华习武在身,也难以防备,不久,张华握着流光剑之手便有血流。
两军交战,帝国惨烈异常,就在这万分紧急之时,聂破敌率领一队抗战军,追杀而来。
眼见如此危机,聂破敌一跃下马,飞奔而至,部民一见聂破敌,调转攻势,纷纷转攻向她,只见聂破敌,手拳一砸,一拳一死人,被武道巅峰者之铁拳砸过之人,无一脑袋破碎,血流当场。
阿姆达见聂破敌至,他恨咬嘴唇,拔起腹间弯刀,如勇士一般冲向那个不可战胜之武道巅峰者。
他边冲边叫,鼓足勇气,死命握住弯刀,眼神充满恨意,然后他就发不出声了。
他看见自己被掐住脖子,被聂破敌提起来,那手劲之大,他感到自己脖子要碎。
聂破敌提着阿姆达,对着剩余冲杀而来部民战士道:“顺者昌,逆者亡”
“天子慈悲,留下你们的命,尔等却要杀帝国宰相,杀帝国子民,今日叫你们血流当场!”抗战军与部民交战,聂破敌所带将士,比之部民几倍以上。
聂破敌对敌人向来毫不留情,那怕敌人之幼童,她也毫不犹豫杀。
这场战斗,随着聂破敌加入,没有悬念,帝国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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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北境内贼寇之首,本是北境内土生土长的部落,乃曾经的北境之主。天子登基,为博得美名,最好之法,便是阔封疆土,便命聂破敌领军,挥师北上,征战北境。
这一战,自然天子大获全胜,聂破敌之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致使部落求和,每年朝贡,原本北境之疆土,连三余一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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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寇不时给聂破敌与原部落,找麻烦。聂破敌不似其他将领,惯用杀一警百之招。往往会联合原部落一起征讨,一来为杀贼寇,二来防备原部落反叛。
此时,林修紧跟之人马之末,而北境三年从军经验告知他,交汇处,往往凶险异常。
但好在,偶遇张华车队,倒是可以庇护一二。但林修转念一想,如若部民联合袭击,那么即使强大如韩羽,也估计难以招架。
林修跟随这队人马,刚过交界,周围部民四起,部民皆穿戴整齐,手握兵器,目露凶光,乌泱泱的一群人,这敌数比起林修三年从军所见,还要多上几倍。
部民之军之首领,便是林修一直所见的原部落之首一那塞姆。
那塞姆身材魁梧,面容和蔼可亲,即便年近六旬,可能由于在草原生长的缘故,依旧身强体壮。
部落之军之首领后方乃部落为贼寇之首一阿姆达。
阿姆达面目龙马精神,一身精壮肌肉,一手把握银勾铁剑,腰见佩戴一把血莲弯刀,你看便是常年作战之人,战斗检验娴熟。
两军交杂合击,所领之数,不少于五万。
可以说,这次情况,那怕林修也始料未及,这人数,倒是让林修一惊,这数量,恐怕是遗留部民全部力量,而这对人马不过大周两千精兵,哪怕帝国再强大如斯,如若与这抗衡,也难以招架。
于是他卸下御车一匹马,骑于马匹奔驰,跑至最前。笑对那塞达姆道:“想不到啊,部落之长,这么大张旗鼓的给我送行,是不舍我吗,就连阿姆达亲自赶来,我林某受宠若惊。”
阿姆达看着林修,咬牙切齿道:“林修,你三年杀我将士不在少数,这北境,除了聂破敌,我最恨的便是你。”
“这倒也是,毕竟你弟弟死在我的剑下,我看你是看我落单,所以欲杀我,泄恨,还叫上部落之长一起,当真是一家人。”
言毕,林修朝那塞姆挑眉,道:“看来你早有异心,但你想过没有,杀我,聂破敌便会磨刀霍霍杀向你的族人。”
“而且,你想劫持之马车,想必是得知马车之上,贵人身份。”
那塞姆那和蔼可亲的胖脸透露凝重,他反复握拳,眉头紧皱。他知,林修所言非虚,但他们早已没有任何退步,而聂破敌的北大营离交界之地足有百里。就算到此,也早已晚了。
林修之言,并没有让部落之民,心生退意,如今的部落之军,便如饿急的猎犬,看着这两千精兵犹如自己的美餐。阿姆达为振奋人心便道:“阿爸,我们的将士被帝国蹂躏,那些死去的将士,还等着我们的复仇啊!”
那塞姆看着自己所遗留的唯一儿子,想起那些血流成河,死去的将士。
和蔼面容透露狰狞,脸色狠厉道:“帝国杀我将士,夺我儿女,剥夺领土,是可忍孰不可忍!勇士们,杀!”
“今日用张华与林修的血慰籍我将士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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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被帝国的抗战军毁了,抗战军所到之处,无不血流成河,烧伤抢略,杀死男人,凌辱妇女,导致惨喘之地,只剩这小小一方土地。
如今所剩领土本就小,仍要养活剩余之族人,还要朝贡,看着那些部落中嗷嗷待哺的幼孩,看着那些失去父母的孩童,那塞姆内心愤怒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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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北境难得之佳景,这幅一往如前的美丽画卷,倒是没有让那塞姆心情愉悦,反而更加抑郁
几量威风凛凛的大周帝国运输马车,君临于草原之上,那运输马车上的帝官面露骄傲与不屑之神情。而所御驾之马,一个个结实,精壮,一看便知乃帝国培育之良种。
在那些运输马车所载,乃部落最佳之牛羊,粮食,以及供帝国将士泄愤用之女。虽寥寥数人,不过大多都是年轻姑娘。
而在运输物资车马一旁,几个部落孩童,皆面色蜡黄难看,一看便知吃食不好,一点也没有部落孩童的强健,反而如贫苦孩子一般的孱弱。
为交纳贡品,整个部落生吃简用,好不易满足帝国所画数量。这是由周天子统一定制标准,不得违抗。
孩子们无意间看着运输马车,以往部长是不让孩子们看的,怕他们闹。只见马车上都是待宰的肥牛羊,和粮食。眼茂精光,兴奋的手舞足蹈,呼呼大叫,那脸上充满希望与快乐。
在年幼孩童眼中,看到的是努力节省吃食的奶奶爷爷们,还有一些阿爸阿妈们总是把他们衣服缝缝补补,部长爷爷分给大家一些不多的物资,阿姆达哥哥总是悄悄来看大家
而残酷的是,这些马车的东西是他们的,他们不能拥有,他们看到的只是美好的假象。
当一个孩童快快乐乐跑去找那塞姆,说道:“爷爷,我们大家可以不用饿肚子了,我们有吃的了。”幼童无心话语却成为扎在那塞姆心头最狠一刀我们,我们都这么艰苦,孩子们都这么饥饿,却只能把吃食给大周那塞姆表情痛苦万分。而孩童却不懂,安慰道:“爷爷,别伤心了,不是有吃的了吗?”那塞姆紧紧抱住那名孩童,独自流泪。
帝官检查物资时,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部落孩童,手在碰向进贡物资,那小手又瘦又黄,都在颤抖。军官上去一脚踢飞,骂道那塞姆:“管管这些小孩,都把物资弄脏了,去换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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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见,表情及其不屑,仿佛就如杀死小猫小狗一般。
看着那孩童被军官两脚踢死,那塞姆及周围部民接受不了,哪怕冒着风险也要奋起反抗,而阿姆达为商讨反抗帝国时,赶至,正好见部民反抗帝官。
注意到孩童尸体的阿姆达愤怒叫到:“这天子忒过分,我们本就物资紧张,还叫我们进贡,还让我们给帝国将士吃食,我们都快被压榨干净了!”他把刀,踢倒孩童的帝官奔去。
其余的部民发泄一般,全都不要命般,冲过去。足足见他们的愤恨之情。
发泄完毕那塞姆明白,不得不与帝国一战,那怕死,也要反抗,大周天子欺人太甚!那赛姆一想起那些可伶的孩童腊黄鸡瘦的,而帝国将士一个个酒足饭饱。
阿姆达看着帝官之尸,越想越气道:“阿爸,尽然我们横竖都要死,不如我们杀掉张华,鱼死网破得了,让帝国损失一笔。我们有五万,他们只有两千。谁让他这时候跑到我们的地盘,不杀他,杀谁”阿姆达道
而且帝国欺人太甚,这样子下去我们早晚也要饿死,压迫死!还不如反抗
北境战场中,林修看着前进疯狂逼来的部民大军,他拔起黑剑,开战。
片刻之间,那塞姆就人头落地,就在这短短一瞬。那位领军之银枪,挥起,落下,留一地残血。
转瞬之间,五万部民之首,就头断,血独流一地。
临死之际,那塞姆表情惊愕,但在他眼中,都是部民孩童的笑脸
然而及时这般,部民,没有因为首领之死,而停下,反而刚加激动。韩羽的震慑豪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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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千精兵虽乃帝国重铁奇兵,身经百战,不过与五万抗敌,估计不全灭,但也留于不多。
交战,总是充满鲜血与死亡,少顷,双方皆有死伤,两千精兵损耗之大,超过了韩羽的想象,他发现这些部民如同疯狗一般,全都不要命的战斗。
这北境交界处,流满着鲜血,充斥着尸体,但哪怕血流的再多,死的人再多,交战还在继续。
阿姆达看着帝国将士的尸身,表情开怀无比,仰天大笑,嘲笑韩羽,道:“怎么了,大将军,刚刚的微风那?”韩羽虽无大伤,可是仅凭他一人,怎么可能回天?阿姆达疯狂大笑般冲过去,向着军队围圈保卫之马车。
阿姆达从侧面冲过去,正好处在韩羽看不见死角之处。哪怕韩羽转过杀他,他面前四周都是敌人,分身乏术,难以招架。
就在阿姆达的刀锋冲向马车之时,一把黑剑挡住了,挡住这次攻击。
“林修!”阿姆达愤怒大喊。
林修反脚,一脚把阿姆达踢开,挥剑,刺向刚刚被踢开的阿姆达。
阿姆达立即挥刀挡住,刀与黑剑交锋。火光四射,两人交手多次,林修都不曾占过便宜,不过,现在的他,早已不同。
现在的他,一拳就可以结果阿姆达,但是林修不得不用黑剑斩向。林修怕被哪位领军作战之人发现,他以入魔,一旦发现,估计自己就不用去报道,直接被结果在这北境交界。
在于阿姆达火光四贱的交锋中,黑剑与长刀过招不下数十次,兵器间鹏鹏做响,夹杂着周围混战之音,林修一边与阿姆达交战,一边护这马车空隙,这车上之人,绝不能死。
现如今,战斗格外惨烈,精兵死伤不少,哪怕韩羽虽伤之不大,耗费杀敌,颇废心力。
而帝国太过于骄傲,以至于忘记兔子逼急还咬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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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剑,又快又恨,诉有共灭绝之意,林修大惊,手中加力,黑剑一斩,长刀飞奔,立马跳跃,握着黑剑,挡下铁剑攻势,却未至。
只见铁剑,一挥而就,马车破裂,无论是林修,是韩羽,是车队围圈之将士,都没有料到。
车裂,里面场景,众部民以为张华必死无疑,但张华手握流光剑,与那铁剑抗衡。不过,张华表情惊讶不以。
女子也始料未及,不过她下手速度之快,哪怕张华习武在身,也难以防备,不久,张华握着流光剑之手便有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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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边冲边叫,鼓足勇气,死命握住弯刀,眼神充满恨意,然后他就发不出声了。
他看见自己被掐住脖子,被聂破敌提起来,那手劲之大,他感到自己脖子要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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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斗,随着聂破敌加入,没有悬念,帝国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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