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柔然城 (二)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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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个电话之前,邦妮刚刚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那个中年女人差点被生活逼上绝路,还好,她来到了邦妮这,而不是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去见她过世多年的母亲。
但邦妮因为这场一个小时的相聚身心俱疲,不过,看到那个女人整个人活了起来的样子,她也很开心。
简单整理了店里的器具,她把门上的牌子换成了休息,然后点亮了店里所有的灯,萦绕在这间略有些杂乱的小店里的神秘氛围一扫而空,从吉普赛人的祭坛变成了话剧团的后台。
她拿出一些薰衣草放在香炉里点上,靠坐在她那个大得有些过分的椅子上,这椅子平时会让她看上去神秘而威严,现在却只能让这屋子显得更加空旷。
她在薰衣草的氛围中昏昏欲睡,突然觉得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以前也会有生意这样好的一天,虽然不多,但不至于让她如此疲倦。
当然,那个时候的何邦妮还用着自己何欢的本名,穿着超短裤和假阿迪的运动鞋,唯一让她像个灵媒的装束是那件浅灰色的卫衣,但搭配起来她似乎更适合去跳街舞。
那是她灵力鼎盛的时期,也是她无人问津的时期。
何邦妮是南城最好的灵媒,何欢是嘉怡广告公司最差的文员。
何欢拼进全身的力气也没能看穿那年的高考题,还差点被雷劈,好不容易上了个一本还不是985和211。报志愿的时候她身边就只剩一个不靠谱的盛爻,俩人合计着似乎计算机比较赚钱,于是奔着这个带了科技的大学学了计算机。
然而,建筑科技大学,是建筑的科技,不是建筑和科技。
正如医者难自医,灵媒何欢,从没预料到她不靠谱的人生还能经历这样的一段波折。她的大学搞不成低不就,除了在毕业之后让她的工作处处碰壁之外,没给她带来半分好处。
努力地想摆脱着一些东西,却发现束缚有时候是安逸滋长的最好温床。
到最后,她不得已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勉强算是和专业对口吧,拿到第一个月和着血泪的工资,她就把她的过往,统统埋葬起来,只剩下一个名字,还和过去有些关联。
盛爻呢?盛爻为了成全邦妮的命格,成功的填岔了一整张答题卡,背着小包,重谋出路去了。
反正她那不靠谱的老爹从来不指望盛爻有啥成就,盛爻小朋友不仅没有饿死,还成功的长成了一个美女这件事情,一直让老爹啧啧称奇。毕竟这么多年,盛爻拉扯着两个人,获得很不容易。
然而老头子能把自己弄丢,这件事充满了玄学和阴谋论的色彩了。
虽然他为了证明自己一切安好,一直坚持给盛爻和何欢寄“生活费”,但是盛爻觉得,这些东西,还是不寄为好。
每次收到快递的短信说,“您好,取货码为xxxx,请在某时某刻去某快递点取件”,她都觉得肝颤。
什么唐朝的陶俑啊,北宋的瓷器啦,这都是小意思,虽然陶俑不能整个出手,拍成片也能在黑市上晃一圈了,不至于被抓起来。
然而你把兵马俑手里的兵器寄过来,那就是想让你家闺女折在局子里啊。
为了制止老头子这种坑闺女的行为,兼之老头子半失踪已经很久,盛爻干脆在那张三本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之前,背着小包,消失在了林海雪原。
盛爻一去不复返,何欢四载空悠悠。
到真应了外祖给她批的命格。
何欢出生时,父亲在去医院的路上出了车祸,母亲只来得及喂她一口奶水,就撒手人寰了。两位太爷爷本来身体康健,突然便走了,爷爷奶奶也大病不起。
只有外祖,仗着当年从万人坑利爬出来带着的戾气,逃过一劫。
这样惊天动地的架势自然让两边的族老震惊,何欢父家母家具是术算世家,虽然本就因泄露天机有些因果,可也不至于这般报应。
两厢合计下来,最后决定让她命硬的外祖替她批了命格。
为了这个,还出动族老,把她外祖开除了陈家宗籍。
老人家为了陈家奔忙半生,在战争年代,陈家避世的,流亡的,散落在世界各地,人丁凋敝的不成样子,到最后是他把各地的宗亲聚集在一处,又一起撑着,熬过了众所周知的那十年。
老爷子为了避开亲缘淡薄的命,一生不曾开过一卦,结果还是克死了四个老婆。好歹老来得女,给他留下何欢她娘。
然而老爷子命太硬,从万人坑里爬出来,又能带着一大家子人,在那十年的折磨下挺过来,何欢娘身子骨就差的出奇,这才一口奶水,就回归九霄了。
忙活了一辈子,落得个开除宗籍的下场。
老人家年轻是的冲劲和闯劲还在,但看见何欢那张和她娘小时候一模一样的脸,竟然也全都忍了下来。
饶是命硬如此,老爷子批完卦也短了十年寿数。
当真是一个“大凶之人,六亲孤绝”的命格。
还不足月的何欢就被她外祖带离了何家,也并未回陈家。
他已不是宗族中人,稍微骗骗命运,倒是可以勉强把何欢拉扯大的。
倒是可怜何欢她爹,刚没了妻子,连女儿一面都没见到。
当年这也是个家里的叛逆,扛着枪上过前线,也不顾族老,娶了何欢她娘
卦师一脉不通亲,结姻必有祸害。
等他从医院出来,发现自己落了个妻离女散的下场,自然是不肯罢休的。
然而何欢身上带了避天机的东西,又不在族谱上,任他如何去找,却也是找不到的。
这个叛逆折腾了一辈子,到最后居然安下心来抄起了佛经,旁人都说,这是打击太大。准备避世了。
于是,在祸患何欢三周岁之前,除了外公“陈先生”,哪个亲人都未曾见过,身上也只有一般卦师的灵力,好像资质平平。
直到她满三周岁前几天,被陈先生带回何家。
归宗,入族谱。
她大概就不应该出现在家里,那些所谓夫人小姐,先生少爷,即使到现在她都能记起他们的脸。
倒不是因为深厚的亲情,是她看到的,他们眼中对她的感情。
何欢第一次知道,人心能复杂如斯。
极少数人看向她的时候,目光中染上的是欢喜,大多是恐惧和憎恶,嫌弃已经是很轻微的程度了。
然而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血脉相连的人,原来她也有两大家族,开枝散叶,还同气连枝,连带着无数外门弟子。
可是,这些人,平日散落各处,这次却天南海北的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她的生日,为了她得到一个名字,何欢多少还是欢愉的。
家里人人都在谈论族长们的决定,关于“天地卦师”的诞生。
那个称号,小何欢不懂,只是那是唯一一个,大家用纯粹的羡慕和喜悦说出的词,她便牢牢的记住了,当然,后来的她,宁愿永远不要和这四个字沾上关系。
何欢只在那时候见过父亲一面,那个明明身在壮年却老的不成样子的男人,他看着她的时候,眼中只有愧疚和爱惜,再无其他。
甚至全世界都不敢和她有所接触的时候,他“大不违”地,偷偷抱着她,带她在老宅里乱晃,带她去集市,去划船,甚至,他允许她叫他爸爸。
她至今还记得,爸爸给她买的那笼包子,热烈而鲜香,连灵魂都被烫的熨帖无比。
她那个时候是真的开心,只是一个“何先生”让她叫爸爸而已,她都觉得这个带着冷意的温情世界开始解冻了,而且,他脸上的笑意做不得假的,她叫一声,他就会笑上好久。
何欢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才一天的功夫,爸爸的背已然佝偻的不成样子,而且到后来不住的咳嗽,但她本能的觉得,爸爸非常高兴。
那天一整天,一股清淡的檀香一直温温热热的萦绕在何欢鼻尖,直绕到她心里去。
她从此爱上了这股寡淡的气味,连带着那种温热的感觉,都钻到心里去。
早上五十岁晚上九十岁,爸爸带着小合欢回了老宅。
他抱着她的时候手都在颤抖,却还是紧紧的抱着她,生怕摔着她。
晚上他给何欢讲故事,他说自己当了半辈子兵,上过战场,戾气也重,就是命格太轻,这辈子的运气都用在遇到何欢她娘上了,居然没想着分给何欢一点。
他说他这三年一直在想何欢,想的都要发疯了也找不到。
想,就是抱着何欢的时候特别开心,但是他怎么都抱不到何欢。
“何欢,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吗?是一种花,一种特别好的花,可以免除怨愤呢。”
“我的小欢欢啊,这辈子都不要怨愤,要记得,你是来帮别人免除怨愤的,千万,不要积怨。”
“明天想去哪呢?游乐园好不好?摩天轮和旋转木马都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呢。”
“说到你妈妈啊,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就像江南的山水一样温柔呢。”
“爱你啊,她当然爱你,比爸爸还爱你呢。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就见过她发一次火,他们让她不要生这个孩子,她当时就拿了把刀横在脖子上,说谁敢动她的孩子,她就……”
“你知道吗,爸爸在庙里抄了三年的经,一时一刻不敢耽误的抄经。他们都笑我,说我避世,说我怕死,怕被自己女儿克死。”
“真是笑话,那是我自己的女儿啊,我有啥好怕的?就算真为你死了,我也乐意。”
“我拎起枪就想打他们,可是打他们还浪费时间,就算了。”
“为什么抄经呢?爸爸抄经是为了你啊,以后要是我真的不能陪你走下去,你一个人,要好好的啊。”
“我抄了八万一千本金刚经,就是想着,佛祖能不能开开眼,好歹让我多陪何欢一会,再不济,给我的小何欢一个搭伴的人,就算不是我,也别让你一个人走完啊。”
“可是爸爸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欢儿不怕,爸爸到时候,在天上陪着你呢。”
此后经年,邦妮疯狂收集檀木,就是此后所有檀木,都没有那种温热的香气。
何欢不信佛,因为佛祖都不能开开眼,成全一个半辈子拿枪不拿笔的人。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们用了很久才把热的何欢和冷的紫檀分开。
盛装打扮的木偶粉墨登场,说是回家,其实,家早就不在了。
何欢还没做好准备接受一场死亡,就被迫接受了一场殉葬。
全家人都以为天地卦师只需要一场典礼而已,愉快地接受了大长老的禁制。
自此,天下第一大派,何家堡,似乎又能更进一层了吧。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还能往哪里精进。
何欢的名字呗写进了族谱,对着宗祠三叩首。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天雷,毫无预警地砸了下来,道行高深的尚能抵挡,弱一点的,当场便化作了飞灰。
然而大长老的禁制让他们哪也去不了,只能一同帮何欢过的最后四个字。
盛爻和她一样一无所措。
她这辈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是老头子硬逼着她背的《周易》,从她能不称之为一个累赘开始,就基本上跟着老头子干的事倒斗的营生,在去北城天街之前和之后,她这辈子接触最多的活人都只有三个,老头子,陈先生,何欢。
现在三个人里,一个不知所踪,一个驾鹤西归,唯一一个在眼前能捏住还热乎的,却只管喘气再不管其他的了。
苦思冥想一阵之后,盛爻决定先给何欢弄点吃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问题是食物不能解决的,如果有,就吃一堆好吃的食物。
墓葬和丧仪老头子也没少跟她叨咕,连带着赶尸一脉的许多手艺都是她平日的经济来源,于是,基本上没什么行李的两个姑娘,请了两个月的假,扶灵回乡。
邦妮十一岁,盛爻十四岁,本来她们应该和其他小姑娘一样,穿漂亮衣服,喝奶茶,追爱豆,写写作业,刷刷题的,但是,足够明智送她们上学的长辈们,大概也没有料到,自己赶不上她们的及笄之礼。
当然,盛爻她们家不靠谱的老头子除外。
她们就此做下了一个改变一生的决定。
不知道如果何欢的外祖是不是真的在弥留之际看到了什么,不过,就是这样一趟旅程,让这两个姑娘,离别的女孩所厌弃的生活越来越远。
你把一滴水滴入快满的盆里,可能不会有任何效果,但如果日积月累,这盆水迟早会倾覆开来。人生的轨迹,大概也就是这样慢慢分叉的。
都说风起于青萍之末,似乎确有些道理。虽然盛爻并不确然知道,她们这趟旅行发生了什么,然而,接下来的三年里,她没听过何欢开一次口。
而她胸口和盛爻一样的那朵彼岸花,则一日日疯狂的生长起来。
盛爻的也一样,何欢无数次封印压制,全然无果。
在何欢还能张嘴说话的时候,盛爻都没能问出这个纹身的来历,现在,更是别想知道了。
想起何欢看着那个烧伤的小姑娘时的表情,盛爻知道,她不会害自己的。
三年里,何欢成绩平平,高难成低不就,人际交往只有盛爻,乃至于多年后同学聚会的时候,根本没人想起何欢这样一个人物。
大概不是所有人的高中都要活的血色横流,狗血和鸡血一盆接一盆。
至于盛爻,虽然她不是什么细腻的姑娘,却也知道该想个办法解了何欢的症状,然而几次无果,她也就采用了老头子的办法,顺其自然了。
直到高考前三个月的时候,她们的日子都平淡而自然的过着。
托何欢那笔大到无法估量的遗产的福,盛爻彻底摆脱了自己靠先人救济过活的日子,顺顺当当去上了两天学。
不过她对历史和周易详熟却离经叛道的解释让老师很是头疼。
日子在慢慢习惯中趋于平静,只是盛爻粗大的内心也近乎迟钝的发现何欢的不对劲——
她几乎整宿不睡觉,但是盛爻来的时候会敏锐的闭上眼睛,开始还有几次被盛爻发现,到最后,就难以察觉了。
她从不进厨房,但是盛爻做菜到一半发现盐没了,走到客厅,一定会在茶几上看见盐袋子。
下雨忘收衣服是不可能发生的,赶不上公交也是不可能的,甚至何欢出现过的区域有人丢东西都是不可能的。
她的的灵力似乎得到了控制,但却以一种极其恐怖的速度增长起来。
直到某一天,盛爻发现何欢丢了。
她们回来之后就没在何欢外祖的老房子里住过,于是盛爻的脑子好不容易敏锐了一回,指点她跑回了老房子。
房门没有锁,或者说,在盛爻到来的时候,锁自动开了。
久不住人的房子里积了很厚一层灰,地上有一串极轻的脚印,在这个阴暗逼仄的空间里延伸到外祖临走时待过的屋子。
屋里的家具还保持着主人临走时的姿态,只是,现在破败的场面让他们看上去有些阴森。
盛爻轻巧的走到外祖的卧室,门扉紧锁。
她轻轻敲门,“小欢子,你在里面不,别吓你姐姐我。”
没有反应。
她又轻轻敲门,门反锁上了。
她怒了,砸门,“小欢子,闹归闹,你别得寸进尺啊!”
良久无声。
然后,在盛爻要暴力破门之前,门自己打开了。
何欢跪坐在外祖待过得床边,乌黑的长发铺了一地,和她的长裙一起,像一朵盛开的黑色花朵,从她跪坐的位置,一直狠狠扎进不知名的深处。
她的眼睛空洞的望着前方,小小的窗户里斜射出两道光线,灰尘欢快的起舞。
她就像一幅文艺复兴之前的壁画,光影分明,遥不可及。
高光聚集在她的眼和鼻子,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一点点暗下去,直至虚无。
她身上的白色曼陀罗华从胸口蔓延开来,层层叠叠,枝缠蔓绕。
有一种力量牵引着盛爻,她走过去,跪在何欢对面。
她们伸出食指,在空中相触,然后盛爻的身上炸开一朵朵血色的曼珠沙华,像盘结的血管,在她的全身蔓延。
光影交叠,她们的头了多少次,不!要!把东西带到我的店里来吃?!”
那个人温润的目光下,多少女生曾在面前像绵羊一样安静,只有神婆邦妮会一秒钟变泼妇。
“你个白日做梦的大尾巴狼,我说过多少次没有预约不许踏进我的店?!”
一盒薰衣草飞了过来。
“半个月前我预约了每天两个小时的。”
薰衣草被接下了。
“那是我给你安排的预约吗?!你不光诈赌还诓骗我助理你好意思吗?!”
三彩马,有点贵啊,不管了,飞出去再说,反正盛爻还能挖。
“愿赌服输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这个可以拿回去不,唐三彩现在市价还不错啊。
“我去你的愿赌服输!我说了多少次咱俩姻缘线是断的断的好吗?!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样啊!”
这是啥?看上去分量还不错,方方正正的,砸人应该挺爽的啊,扔了!
“希尔顿三星,1605。”
这个没地方接啊,不管了,躲过去再说。
邦妮的攻势乱了,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绯红。
打虎要趁势猛攻,林语低头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青草编的鸟,极为大尾巴狼的在邦妮面前显摆着。
然而在他能说出邦妮会疯掉的那几个字之前,却闻到了空气中一些不同寻常的气味。
刚刚摔下来的盒子,在地面上缓缓的裂开了,里面一个瓶子滚了出来,殷红的血液,还带着人的体温,潺潺流淌,在那块天鹅绒地垫上,分外刺目。
“哟,你这送人东西现在都流行这么别致的吗?”邦妮飞速的平静了心情,趁势抢过那只带着陈皮味道的小鸟,立刻恢复了冷嘲热讽的本质。
不是我拿进来的,本来就在你桌子上,我还以为你最近转去研究黑巫术了。”林语一如既往的关怀着。
事情有些不对劲了,邦妮想问问助理,今天为什么没有访客记录,却突然想起,助理请了一个月的假回老家了。
她抬手,想算清因果线,却只看到一片迷雾。
她努力的探清那片迷雾,却发现全身火烧一样的疼,什么都找不到。
然而这东西究竟什么时候进来的,总要有个印象吧?
没有,一点也没有,她突然慌了。
抬手想把手机拿过来,却发现手机在远处的桌子上纹丝不动。
她身上的曼陀罗华慢慢隐去,深深地藏在皮肤下面。
在花朵完全褪去之前,她突然感知到了那些血的来源,然后,开始不住地颤抖。
她用尽全力捏紧手腕上的檀木手钏,恐惧和无力一同袭来,几乎让她不能承受。
林语把电话拿给她,给盛爻留了个言,她就缓缓地瘫在了林语的怀里。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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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邦妮因为这场一个小时的相聚身心俱疲,不过,看到那个女人整个人活了起来的样子,她也很开心。
简单整理了店里的器具,她把门上的牌子换成了休息,然后点亮了店里所有的灯,萦绕在这间略有些杂乱的小店里的神秘氛围一扫而空,从吉普赛人的祭坛变成了话剧团的后台。
她拿出一些薰衣草放在香炉里点上,靠坐在她那个大得有些过分的椅子上,这椅子平时会让她看上去神秘而威严,现在却只能让这屋子显得更加空旷。
她在薰衣草的氛围中昏昏欲睡,突然觉得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以前也会有生意这样好的一天,虽然不多,但不至于让她如此疲倦。
当然,那个时候的何邦妮还用着自己何欢的本名,穿着超短裤和假阿迪的运动鞋,唯一让她像个灵媒的装束是那件浅灰色的卫衣,但搭配起来她似乎更适合去跳街舞。
那是她灵力鼎盛的时期,也是她无人问津的时期。
何邦妮是南城最好的灵媒,何欢是嘉怡广告公司最差的文员。
何欢拼进全身的力气也没能看穿那年的高考题,还差点被雷劈,好不容易上了个一本还不是985和211。报志愿的时候她身边就只剩一个不靠谱的盛爻,俩人合计着似乎计算机比较赚钱,于是奔着这个带了科技的大学学了计算机。
然而,建筑科技大学,是建筑的科技,不是建筑和科技。
正如医者难自医,灵媒何欢,从没预料到她不靠谱的人生还能经历这样的一段波折。她的大学搞不成低不就,除了在毕业之后让她的工作处处碰壁之外,没给她带来半分好处。
努力地想摆脱着一些东西,却发现束缚有时候是安逸滋长的最好温床。
到最后,她不得已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勉强算是和专业对口吧,拿到第一个月和着血泪的工资,她就把她的过往,统统埋葬起来,只剩下一个名字,还和过去有些关联。
盛爻呢?盛爻为了成全邦妮的命格,成功的填岔了一整张答题卡,背着小包,重谋出路去了。
反正她那不靠谱的老爹从来不指望盛爻有啥成就,盛爻小朋友不仅没有饿死,还成功的长成了一个美女这件事情,一直让老爹啧啧称奇。毕竟这么多年,盛爻拉扯着两个人,获得很不容易。
然而老头子能把自己弄丢,这件事充满了玄学和阴谋论的色彩了。
虽然他为了证明自己一切安好,一直坚持给盛爻和何欢寄“生活费”,但是盛爻觉得,这些东西,还是不寄为好。
每次收到快递的短信说,“您好,取货码为xxxx,请在某时某刻去某快递点取件”,她都觉得肝颤。
什么唐朝的陶俑啊,北宋的瓷器啦,这都是小意思,虽然陶俑不能整个出手,拍成片也能在黑市上晃一圈了,不至于被抓起来。
然而你把兵马俑手里的兵器寄过来,那就是想让你家闺女折在局子里啊。
为了制止老头子这种坑闺女的行为,兼之老头子半失踪已经很久,盛爻干脆在那张三本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之前,背着小包,消失在了林海雪原。
盛爻一去不复返,何欢四载空悠悠。
到真应了外祖给她批的命格。
何欢出生时,父亲在去医院的路上出了车祸,母亲只来得及喂她一口奶水,就撒手人寰了。两位太爷爷本来身体康健,突然便走了,爷爷奶奶也大病不起。
只有外祖,仗着当年从万人坑利爬出来带着的戾气,逃过一劫。
这样惊天动地的架势自然让两边的族老震惊,何欢父家母家具是术算世家,虽然本就因泄露天机有些因果,可也不至于这般报应。
两厢合计下来,最后决定让她命硬的外祖替她批了命格。
为了这个,还出动族老,把她外祖开除了陈家宗籍。
老人家为了陈家奔忙半生,在战争年代,陈家避世的,流亡的,散落在世界各地,人丁凋敝的不成样子,到最后是他把各地的宗亲聚集在一处,又一起撑着,熬过了众所周知的那十年。
老爷子为了避开亲缘淡薄的命,一生不曾开过一卦,结果还是克死了四个老婆。好歹老来得女,给他留下何欢她娘。
然而老爷子命太硬,从万人坑里爬出来,又能带着一大家子人,在那十年的折磨下挺过来,何欢娘身子骨就差的出奇,这才一口奶水,就回归九霄了。
忙活了一辈子,落得个开除宗籍的下场。
老人家年轻是的冲劲和闯劲还在,但看见何欢那张和她娘小时候一模一样的脸,竟然也全都忍了下来。
饶是命硬如此,老爷子批完卦也短了十年寿数。
当真是一个“大凶之人,六亲孤绝”的命格。
还不足月的何欢就被她外祖带离了何家,也并未回陈家。
他已不是宗族中人,稍微骗骗命运,倒是可以勉强把何欢拉扯大的。
倒是可怜何欢她爹,刚没了妻子,连女儿一面都没见到。
当年这也是个家里的叛逆,扛着枪上过前线,也不顾族老,娶了何欢她娘
卦师一脉不通亲,结姻必有祸害。
等他从医院出来,发现自己落了个妻离女散的下场,自然是不肯罢休的。
然而何欢身上带了避天机的东西,又不在族谱上,任他如何去找,却也是找不到的。
这个叛逆折腾了一辈子,到最后居然安下心来抄起了佛经,旁人都说,这是打击太大。准备避世了。
于是,在祸患何欢三周岁之前,除了外公“陈先生”,哪个亲人都未曾见过,身上也只有一般卦师的灵力,好像资质平平。
直到她满三周岁前几天,被陈先生带回何家。
归宗,入族谱。
她大概就不应该出现在家里,那些所谓夫人小姐,先生少爷,即使到现在她都能记起他们的脸。
倒不是因为深厚的亲情,是她看到的,他们眼中对她的感情。
何欢第一次知道,人心能复杂如斯。
极少数人看向她的时候,目光中染上的是欢喜,大多是恐惧和憎恶,嫌弃已经是很轻微的程度了。
然而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血脉相连的人,原来她也有两大家族,开枝散叶,还同气连枝,连带着无数外门弟子。
可是,这些人,平日散落各处,这次却天南海北的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她的生日,为了她得到一个名字,何欢多少还是欢愉的。
家里人人都在谈论族长们的决定,关于“天地卦师”的诞生。
那个称号,小何欢不懂,只是那是唯一一个,大家用纯粹的羡慕和喜悦说出的词,她便牢牢的记住了,当然,后来的她,宁愿永远不要和这四个字沾上关系。
何欢只在那时候见过父亲一面,那个明明身在壮年却老的不成样子的男人,他看着她的时候,眼中只有愧疚和爱惜,再无其他。
甚至全世界都不敢和她有所接触的时候,他“大不违”地,偷偷抱着她,带她在老宅里乱晃,带她去集市,去划船,甚至,他允许她叫他爸爸。
她至今还记得,爸爸给她买的那笼包子,热烈而鲜香,连灵魂都被烫的熨帖无比。
她那个时候是真的开心,只是一个“何先生”让她叫爸爸而已,她都觉得这个带着冷意的温情世界开始解冻了,而且,他脸上的笑意做不得假的,她叫一声,他就会笑上好久。
何欢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才一天的功夫,爸爸的背已然佝偻的不成样子,而且到后来不住的咳嗽,但她本能的觉得,爸爸非常高兴。
那天一整天,一股清淡的檀香一直温温热热的萦绕在何欢鼻尖,直绕到她心里去。
她从此爱上了这股寡淡的气味,连带着那种温热的感觉,都钻到心里去。
早上五十岁晚上九十岁,爸爸带着小合欢回了老宅。
他抱着她的时候手都在颤抖,却还是紧紧的抱着她,生怕摔着她。
晚上他给何欢讲故事,他说自己当了半辈子兵,上过战场,戾气也重,就是命格太轻,这辈子的运气都用在遇到何欢她娘上了,居然没想着分给何欢一点。
他说他这三年一直在想何欢,想的都要发疯了也找不到。
想,就是抱着何欢的时候特别开心,但是他怎么都抱不到何欢。
“何欢,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吗?是一种花,一种特别好的花,可以免除怨愤呢。”
“我的小欢欢啊,这辈子都不要怨愤,要记得,你是来帮别人免除怨愤的,千万,不要积怨。”
“明天想去哪呢?游乐园好不好?摩天轮和旋转木马都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呢。”
“说到你妈妈啊,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就像江南的山水一样温柔呢。”
“爱你啊,她当然爱你,比爸爸还爱你呢。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就见过她发一次火,他们让她不要生这个孩子,她当时就拿了把刀横在脖子上,说谁敢动她的孩子,她就……”
“你知道吗,爸爸在庙里抄了三年的经,一时一刻不敢耽误的抄经。他们都笑我,说我避世,说我怕死,怕被自己女儿克死。”
“真是笑话,那是我自己的女儿啊,我有啥好怕的?就算真为你死了,我也乐意。”
“我拎起枪就想打他们,可是打他们还浪费时间,就算了。”
“为什么抄经呢?爸爸抄经是为了你啊,以后要是我真的不能陪你走下去,你一个人,要好好的啊。”
“我抄了八万一千本金刚经,就是想着,佛祖能不能开开眼,好歹让我多陪何欢一会,再不济,给我的小何欢一个搭伴的人,就算不是我,也别让你一个人走完啊。”
“可是爸爸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欢儿不怕,爸爸到时候,在天上陪着你呢。”
此后经年,邦妮疯狂收集檀木,就是此后所有檀木,都没有那种温热的香气。
何欢不信佛,因为佛祖都不能开开眼,成全一个半辈子拿枪不拿笔的人。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们用了很久才把热的何欢和冷的紫檀分开。
盛装打扮的木偶粉墨登场,说是回家,其实,家早就不在了。
何欢还没做好准备接受一场死亡,就被迫接受了一场殉葬。
全家人都以为天地卦师只需要一场典礼而已,愉快地接受了大长老的禁制。
自此,天下第一大派,何家堡,似乎又能更进一层了吧。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还能往哪里精进。
何欢的名字呗写进了族谱,对着宗祠三叩首。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天雷,毫无预警地砸了下来,道行高深的尚能抵挡,弱一点的,当场便化作了飞灰。
然而大长老的禁制让他们哪也去不了,只能一同帮何欢过的最后四个字。
盛爻和她一样一无所措。
她这辈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是老头子硬逼着她背的《周易》,从她能不称之为一个累赘开始,就基本上跟着老头子干的事倒斗的营生,在去北城天街之前和之后,她这辈子接触最多的活人都只有三个,老头子,陈先生,何欢。
现在三个人里,一个不知所踪,一个驾鹤西归,唯一一个在眼前能捏住还热乎的,却只管喘气再不管其他的了。
苦思冥想一阵之后,盛爻决定先给何欢弄点吃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问题是食物不能解决的,如果有,就吃一堆好吃的食物。
墓葬和丧仪老头子也没少跟她叨咕,连带着赶尸一脉的许多手艺都是她平日的经济来源,于是,基本上没什么行李的两个姑娘,请了两个月的假,扶灵回乡。
邦妮十一岁,盛爻十四岁,本来她们应该和其他小姑娘一样,穿漂亮衣服,喝奶茶,追爱豆,写写作业,刷刷题的,但是,足够明智送她们上学的长辈们,大概也没有料到,自己赶不上她们的及笄之礼。
当然,盛爻她们家不靠谱的老头子除外。
她们就此做下了一个改变一生的决定。
不知道如果何欢的外祖是不是真的在弥留之际看到了什么,不过,就是这样一趟旅程,让这两个姑娘,离别的女孩所厌弃的生活越来越远。
你把一滴水滴入快满的盆里,可能不会有任何效果,但如果日积月累,这盆水迟早会倾覆开来。人生的轨迹,大概也就是这样慢慢分叉的。
都说风起于青萍之末,似乎确有些道理。虽然盛爻并不确然知道,她们这趟旅行发生了什么,然而,接下来的三年里,她没听过何欢开一次口。
而她胸口和盛爻一样的那朵彼岸花,则一日日疯狂的生长起来。
盛爻的也一样,何欢无数次封印压制,全然无果。
在何欢还能张嘴说话的时候,盛爻都没能问出这个纹身的来历,现在,更是别想知道了。
想起何欢看着那个烧伤的小姑娘时的表情,盛爻知道,她不会害自己的。
三年里,何欢成绩平平,高难成低不就,人际交往只有盛爻,乃至于多年后同学聚会的时候,根本没人想起何欢这样一个人物。
大概不是所有人的高中都要活的血色横流,狗血和鸡血一盆接一盆。
至于盛爻,虽然她不是什么细腻的姑娘,却也知道该想个办法解了何欢的症状,然而几次无果,她也就采用了老头子的办法,顺其自然了。
直到高考前三个月的时候,她们的日子都平淡而自然的过着。
托何欢那笔大到无法估量的遗产的福,盛爻彻底摆脱了自己靠先人救济过活的日子,顺顺当当去上了两天学。
不过她对历史和周易详熟却离经叛道的解释让老师很是头疼。
日子在慢慢习惯中趋于平静,只是盛爻粗大的内心也近乎迟钝的发现何欢的不对劲——
她几乎整宿不睡觉,但是盛爻来的时候会敏锐的闭上眼睛,开始还有几次被盛爻发现,到最后,就难以察觉了。
她从不进厨房,但是盛爻做菜到一半发现盐没了,走到客厅,一定会在茶几上看见盐袋子。
下雨忘收衣服是不可能发生的,赶不上公交也是不可能的,甚至何欢出现过的区域有人丢东西都是不可能的。
她的的灵力似乎得到了控制,但却以一种极其恐怖的速度增长起来。
直到某一天,盛爻发现何欢丢了。
她们回来之后就没在何欢外祖的老房子里住过,于是盛爻的脑子好不容易敏锐了一回,指点她跑回了老房子。
房门没有锁,或者说,在盛爻到来的时候,锁自动开了。
久不住人的房子里积了很厚一层灰,地上有一串极轻的脚印,在这个阴暗逼仄的空间里延伸到外祖临走时待过的屋子。
屋里的家具还保持着主人临走时的姿态,只是,现在破败的场面让他们看上去有些阴森。
盛爻轻巧的走到外祖的卧室,门扉紧锁。
她轻轻敲门,“小欢子,你在里面不,别吓你姐姐我。”
没有反应。
她又轻轻敲门,门反锁上了。
她怒了,砸门,“小欢子,闹归闹,你别得寸进尺啊!”
良久无声。
然后,在盛爻要暴力破门之前,门自己打开了。
何欢跪坐在外祖待过得床边,乌黑的长发铺了一地,和她的长裙一起,像一朵盛开的黑色花朵,从她跪坐的位置,一直狠狠扎进不知名的深处。
她的眼睛空洞的望着前方,小小的窗户里斜射出两道光线,灰尘欢快的起舞。
她就像一幅文艺复兴之前的壁画,光影分明,遥不可及。
高光聚集在她的眼和鼻子,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一点点暗下去,直至虚无。
她身上的白色曼陀罗华从胸口蔓延开来,层层叠叠,枝缠蔓绕。
有一种力量牵引着盛爻,她走过去,跪在何欢对面。
她们伸出食指,在空中相触,然后盛爻的身上炸开一朵朵血色的曼珠沙华,像盘结的血管,在她的全身蔓延。
光影交叠,她们的头了多少次,不!要!把东西带到我的店里来吃?!”
那个人温润的目光下,多少女生曾在面前像绵羊一样安静,只有神婆邦妮会一秒钟变泼妇。
“你个白日做梦的大尾巴狼,我说过多少次没有预约不许踏进我的店?!”
一盒薰衣草飞了过来。
“半个月前我预约了每天两个小时的。”
薰衣草被接下了。
“那是我给你安排的预约吗?!你不光诈赌还诓骗我助理你好意思吗?!”
三彩马,有点贵啊,不管了,飞出去再说,反正盛爻还能挖。
“愿赌服输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这个可以拿回去不,唐三彩现在市价还不错啊。
“我去你的愿赌服输!我说了多少次咱俩姻缘线是断的断的好吗?!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样啊!”
这是啥?看上去分量还不错,方方正正的,砸人应该挺爽的啊,扔了!
“希尔顿三星,1605。”
这个没地方接啊,不管了,躲过去再说。
邦妮的攻势乱了,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绯红。
打虎要趁势猛攻,林语低头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青草编的鸟,极为大尾巴狼的在邦妮面前显摆着。
然而在他能说出邦妮会疯掉的那几个字之前,却闻到了空气中一些不同寻常的气味。
刚刚摔下来的盒子,在地面上缓缓的裂开了,里面一个瓶子滚了出来,殷红的血液,还带着人的体温,潺潺流淌,在那块天鹅绒地垫上,分外刺目。
“哟,你这送人东西现在都流行这么别致的吗?”邦妮飞速的平静了心情,趁势抢过那只带着陈皮味道的小鸟,立刻恢复了冷嘲热讽的本质。
不是我拿进来的,本来就在你桌子上,我还以为你最近转去研究黑巫术了。”林语一如既往的关怀着。
事情有些不对劲了,邦妮想问问助理,今天为什么没有访客记录,却突然想起,助理请了一个月的假回老家了。
她抬手,想算清因果线,却只看到一片迷雾。
她努力的探清那片迷雾,却发现全身火烧一样的疼,什么都找不到。
然而这东西究竟什么时候进来的,总要有个印象吧?
没有,一点也没有,她突然慌了。
抬手想把手机拿过来,却发现手机在远处的桌子上纹丝不动。
她身上的曼陀罗华慢慢隐去,深深地藏在皮肤下面。
在花朵完全褪去之前,她突然感知到了那些血的来源,然后,开始不住地颤抖。
她用尽全力捏紧手腕上的檀木手钏,恐惧和无力一同袭来,几乎让她不能承受。
林语把电话拿给她,给盛爻留了个言,她就缓缓地瘫在了林语的怀里。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