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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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手臂贴着桌面倒着,从开始到结束,真的就是一眨眼的时间,甚至有的人在闭眼睁眼之间,这场比试就决出了胜负。
结果出乎意料,因为倒下的那条手臂皮肤有些黝黑,与压在它上面的那条白嫩手臂相比,在颜值上就输了九街十八巷,结果力量还被爆了,怎么看都很有外强中干的味道。
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刻,沈飞已经站起身,展臂张口准备鼓掌庆祝。
当掌声响起,大笑两声之后他闭了嘴,发现闹了乌龙。
那笑声只能被迫变为咳嗽,为了表现的像是那么回事,沈飞还加大了表演的力度,咳得叫一个肝胆俱裂,拍案顿足。
以至于不少人投来鄙夷的目光,你特么都肺癌晚期了,居然还有心思出来嫖娼!
尴尬的又岂止沈飞,被一瞬放倒的肖南才是那个有苦说不出的人。
叫开始的那一刻,他还没使出力气,就被一股磅礴到不可逆转的巨力给制服了,手臂在被扳倒之前,他曾想要全力一搏,挽回局面。
可速度太快,他吃奶的劲还没使出来就输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输给谁不好,偏偏输给了沈云,难不成从明日起他出去露个面还得再多戴个头套?
这种丢人的事要是让他爹知道了
“兄台,有话好好说,你耍赖是几个意思?”
就算是肖家少爷,家主之子,这时候也必须厚颜无耻当一回无赖了。
沈云收回手,把衣袖整理好,冷问道:“什么耍赖?”
“都还没准备好,你借机偷袭,赢得光彩?”
“呵,我偷袭?那声开始难道不是你喊的?”
已经有人趁机起哄,开始破口大骂,言语之犀利就连沈云都自叹不如,果然骂人之道没有最强只有更强。
古阳根本不理那边的口角,完全沉寂于数钱的快感里,那两颗浑圆的眼珠子都是一股铜臭味。
连带着紫荆紫藤都一脸痴迷样,好像这钱是她们的一样。
唐天林则陷入了无尽的懊恼中,刚刚他正想着沈云如何才能取胜,就在这分神之际,沈云已经赢了,他现在则绞尽脑汁,努力脑补着沈云刚刚究竟是如何胜的。
肖南这时已经没了世家少爷的气度,完全陷入了撒泼打诨的泥潭不可自拔。
最终沈云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要重比一次?当然没问题!刚刚那把已经结束,如果不服,表示可以再开一次盘。
如果有人下注,他便与肖南再比试一次。
结果,真有许多人下注,长安楼何时见过此等景色,一天夜里,连下两次钱雨,连护卫都看得眼红,推着一边的兄弟打趣道:“要不然我们还是改行干他一笔大的?”
继续押注的人都相信肖南是马失前蹄,毕竟实力摆在这,谁能没个失误?
他们也是上一轮压的太猛,心有不甘,想要把本捞回去。
古阳的嘴已经笑的开了岔,完全不顾自己的英俊形象,风流潇洒之类的通通抛诸脑后。
这一次,喊开始的依然是肖南,经过刚才的教训,他收起了大意之心,想着一开始就用出全力将沈云制服,夺回失去的颜面。
他想的很好,单臂九百斤之力,那是何等的巨力啊,猛袭之下,连胳膊都能给你掰断。
可他忽视了沈云眼中闪过的一道精光,沈云同样用了全力,而且用上了聚力之术。
九百斤对上两千斤。
结果很惨烈,肖南又输了,还是一眨眼,还是那不可逆转的巨力,他使出了吃奶的劲还是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自己的手臂极速倒下去。
二楼好些个有钱的宾客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肖南堂堂地境九层的强者,为何会被沈云给碾压?这根本不可能啊!”
还有些人捶胸顿足哭天喊地,第二轮押注连棺材本都赔进去了,结果血本无归。
“为什么沈云能赢?他难道比肖南更强吗?难道他才是荒城年轻一辈中的最强者?”
“我不信,我不信,这肯定是假的,沈云不是武道废物吗,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强大到这种程度?”
长安楼内,哀嚎一片。
那些服侍的姑娘们劝都劝不住,看向沈云的眼里又多了一层意思。
古阳现在已经彻底发狂了,玩了命的数钱,只恨自己不能生出个三头六臂来。
唐天林很激动,上前握着沈云的右手看了好久,道:“大哥啊,我还是没看清啊。”
肖南很绝望,这个故事跟他所想天差地别,明明出了全力,为何偏偏赢不了呢?
两人元力碰撞过程中,他已经感觉到沈云只有地境第二层的修为,那巨力究竟是怎么来的?
现在他没有心思再去深入想这些问题,输钱的那些人就快要暴走了,此地不宜久留。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沈飞兄弟,为兄今日身体不适,咱们改日再约!”
后半句,是从大街上传进来的。
肖南退走,沈飞也没脸继续留在这,冷哼一声,出了长安楼,他的脸色比木炭还要黑。
罂粟的房间很大,却很满。
入门右手边的脚架上放置着一个精致小巧的香炉,丝丝檀香味飘出,让女儿家的胭脂味并不是那么刺鼻。
再往右去,镂空隔断区分了卧室与小厅,那镂空的图案比较有趣,并非普通万字格,也非植物图案,而是一些小兔小猫之类。
屏风之后的圆床尺寸超过了沈云的想象,若能在上面翻来覆去地打滚,想来应该极为美妙。
女儿家的梳妆台他向来都不怎么懂,除了基本的首饰头饰胭脂水粉外,还有许多有意思的小玩意儿。
左手边靠幕纱的位置有一把琴,从木色上看,年代久远,价值甚高。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房内居然还摆置着一张书桌,铺着的白纸上隐约还能看见一些字迹。
隔出来的书房还有一个大书架,放置的书籍满满当当,一旁的案几上有两件有趣的奇石,依靠着的墙壁上高挂着一副秀丽的山水泼墨画。
难怪罂粟给人的感觉,笑容里总带着孤傲与不可一世。
他正对面的窗户摆着一张喝茶用的红木雕花沙发,就这一张沙发就能值数十万两银钱。
罂粟换了身薄纱半透明长衫,玲珑身段若隐若现,毫不避讳来者是个男子。
窗户半开,迎着软弱无力的烛火,湛蓝的月光洒在了窗台上,印在了罂粟冰雪一般的脸上。
沈云来到罂粟身前,微微行礼,坐到了沙发的另一边。
茶具被撤下,换上了酒水。
罂粟一言不发,为沈云斟酒,接着给自己满上了一杯,举杯而不碰杯,饮下。
沈云也举杯,饮下。
许久,两人都没有人开口打破这不正常的宁静。
琢磨女人的心思是男人一生的难题,沈云猜不到她现在所想,只好沉默着。
若不是两人不停地重复着倒酒喝酒的动作,时间就像是被定格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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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出乎意料,因为倒下的那条手臂皮肤有些黝黑,与压在它上面的那条白嫩手臂相比,在颜值上就输了九街十八巷,结果力量还被爆了,怎么看都很有外强中干的味道。
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刻,沈飞已经站起身,展臂张口准备鼓掌庆祝。
当掌声响起,大笑两声之后他闭了嘴,发现闹了乌龙。
那笑声只能被迫变为咳嗽,为了表现的像是那么回事,沈飞还加大了表演的力度,咳得叫一个肝胆俱裂,拍案顿足。
以至于不少人投来鄙夷的目光,你特么都肺癌晚期了,居然还有心思出来嫖娼!
尴尬的又岂止沈飞,被一瞬放倒的肖南才是那个有苦说不出的人。
叫开始的那一刻,他还没使出力气,就被一股磅礴到不可逆转的巨力给制服了,手臂在被扳倒之前,他曾想要全力一搏,挽回局面。
可速度太快,他吃奶的劲还没使出来就输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输给谁不好,偏偏输给了沈云,难不成从明日起他出去露个面还得再多戴个头套?
这种丢人的事要是让他爹知道了
“兄台,有话好好说,你耍赖是几个意思?”
就算是肖家少爷,家主之子,这时候也必须厚颜无耻当一回无赖了。
沈云收回手,把衣袖整理好,冷问道:“什么耍赖?”
“都还没准备好,你借机偷袭,赢得光彩?”
“呵,我偷袭?那声开始难道不是你喊的?”
已经有人趁机起哄,开始破口大骂,言语之犀利就连沈云都自叹不如,果然骂人之道没有最强只有更强。
古阳根本不理那边的口角,完全沉寂于数钱的快感里,那两颗浑圆的眼珠子都是一股铜臭味。
连带着紫荆紫藤都一脸痴迷样,好像这钱是她们的一样。
唐天林则陷入了无尽的懊恼中,刚刚他正想着沈云如何才能取胜,就在这分神之际,沈云已经赢了,他现在则绞尽脑汁,努力脑补着沈云刚刚究竟是如何胜的。
肖南这时已经没了世家少爷的气度,完全陷入了撒泼打诨的泥潭不可自拔。
最终沈云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要重比一次?当然没问题!刚刚那把已经结束,如果不服,表示可以再开一次盘。
如果有人下注,他便与肖南再比试一次。
结果,真有许多人下注,长安楼何时见过此等景色,一天夜里,连下两次钱雨,连护卫都看得眼红,推着一边的兄弟打趣道:“要不然我们还是改行干他一笔大的?”
继续押注的人都相信肖南是马失前蹄,毕竟实力摆在这,谁能没个失误?
他们也是上一轮压的太猛,心有不甘,想要把本捞回去。
古阳的嘴已经笑的开了岔,完全不顾自己的英俊形象,风流潇洒之类的通通抛诸脑后。
这一次,喊开始的依然是肖南,经过刚才的教训,他收起了大意之心,想着一开始就用出全力将沈云制服,夺回失去的颜面。
他想的很好,单臂九百斤之力,那是何等的巨力啊,猛袭之下,连胳膊都能给你掰断。
可他忽视了沈云眼中闪过的一道精光,沈云同样用了全力,而且用上了聚力之术。
九百斤对上两千斤。
结果很惨烈,肖南又输了,还是一眨眼,还是那不可逆转的巨力,他使出了吃奶的劲还是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自己的手臂极速倒下去。
二楼好些个有钱的宾客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肖南堂堂地境九层的强者,为何会被沈云给碾压?这根本不可能啊!”
还有些人捶胸顿足哭天喊地,第二轮押注连棺材本都赔进去了,结果血本无归。
“为什么沈云能赢?他难道比肖南更强吗?难道他才是荒城年轻一辈中的最强者?”
“我不信,我不信,这肯定是假的,沈云不是武道废物吗,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强大到这种程度?”
长安楼内,哀嚎一片。
那些服侍的姑娘们劝都劝不住,看向沈云的眼里又多了一层意思。
古阳现在已经彻底发狂了,玩了命的数钱,只恨自己不能生出个三头六臂来。
唐天林很激动,上前握着沈云的右手看了好久,道:“大哥啊,我还是没看清啊。”
肖南很绝望,这个故事跟他所想天差地别,明明出了全力,为何偏偏赢不了呢?
两人元力碰撞过程中,他已经感觉到沈云只有地境第二层的修为,那巨力究竟是怎么来的?
现在他没有心思再去深入想这些问题,输钱的那些人就快要暴走了,此地不宜久留。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沈飞兄弟,为兄今日身体不适,咱们改日再约!”
后半句,是从大街上传进来的。
肖南退走,沈飞也没脸继续留在这,冷哼一声,出了长安楼,他的脸色比木炭还要黑。
罂粟的房间很大,却很满。
入门右手边的脚架上放置着一个精致小巧的香炉,丝丝檀香味飘出,让女儿家的胭脂味并不是那么刺鼻。
再往右去,镂空隔断区分了卧室与小厅,那镂空的图案比较有趣,并非普通万字格,也非植物图案,而是一些小兔小猫之类。
屏风之后的圆床尺寸超过了沈云的想象,若能在上面翻来覆去地打滚,想来应该极为美妙。
女儿家的梳妆台他向来都不怎么懂,除了基本的首饰头饰胭脂水粉外,还有许多有意思的小玩意儿。
左手边靠幕纱的位置有一把琴,从木色上看,年代久远,价值甚高。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房内居然还摆置着一张书桌,铺着的白纸上隐约还能看见一些字迹。
隔出来的书房还有一个大书架,放置的书籍满满当当,一旁的案几上有两件有趣的奇石,依靠着的墙壁上高挂着一副秀丽的山水泼墨画。
难怪罂粟给人的感觉,笑容里总带着孤傲与不可一世。
他正对面的窗户摆着一张喝茶用的红木雕花沙发,就这一张沙发就能值数十万两银钱。
罂粟换了身薄纱半透明长衫,玲珑身段若隐若现,毫不避讳来者是个男子。
窗户半开,迎着软弱无力的烛火,湛蓝的月光洒在了窗台上,印在了罂粟冰雪一般的脸上。
沈云来到罂粟身前,微微行礼,坐到了沙发的另一边。
茶具被撤下,换上了酒水。
罂粟一言不发,为沈云斟酒,接着给自己满上了一杯,举杯而不碰杯,饮下。
沈云也举杯,饮下。
许久,两人都没有人开口打破这不正常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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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两人不停地重复着倒酒喝酒的动作,时间就像是被定格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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