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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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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眼的光亮淡淡敛去,那精绝一剑所带来的惊艳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然后所有人便看到了,看到了一幕令人心头微寒的场景。

    南宫枫原本左手握着酒杯,此刻却不在手中。

    酒杯在哪里?

    在邪皇剑上。

    邪皇剑的剑尖正好刺在酒杯之中,并且酒杯完好无损。

    可是邪皇剑呢?

    原本在温自在手中的邪皇剑,此时却也不在温自在的手中了,不仅不在他的手中,反而剑刃却冰凉的反扣在他的脖子上,剑柄却握在南宫枫的右手之中。

    南宫枫的右手之中本来握着筷子,筷子却不见了。

    筷子去了哪里?

    筷子在手里,在温自在的手中。

    温自在的右手在抖,用竹木削成的筷子,此时就插在他的手上,一支插在虎口,一支穿透了掌心。

    鲜艳的血,无情的滴下,落在地上,如同绽放的玫瑰般绚丽。

    而若是仔细去观察,便能发觉,那筷子就像一个钳子,死死的钳着温自在的手掌。

    掌心为发力点,只有通过掌心,才能发出力道。而虎口,却是固力点,只有通过虎口,才能稳固发出的力道。

    可是此刻,温自在的发力点和固力点都已被刺穿,他的手上无疑已无丝毫的力道,致使他整条手臂都感觉麻木不堪。

    但是他的注意力这个时候却全都未曾放在麻木而疼痛的手掌上,而是用一双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南宫枫。

    那种眼神,就像是看着一个怪物一般的感觉。

    他有些不敢相信,不敢相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速度。

    或者说,世上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过光线的速度的话,那么温自在会毫不犹豫的说是那种速度。

    那种比剑光还要快的速度!

    要知道,原本邪皇剑归鞘后是在君莫醉的手中的,而君莫醉距离温自在可是有着数米的距离,但这丝毫却未曾影响到他闪电般拔出这把剑,并且在刹那间刺出那精绝天下的一剑!

    曾经,有四十三名江湖赫赫有名的剑客,以速度著称的剑客,在还没有拔出剑的情况下,死在了他这一剑下。

    但可惜,即便是这样的一剑,在刺出的时候,却被一个小酒杯挡住,不仅如此,却还在这挡剑的空隙,被一双筷子封住了整条手掌,乃至整把剑的发力点,从而还夺走了自己掌中剑,翻过来倒扣在自己的脖子上。

    这虽是一剑刺出的时间,却仿佛发生了很多,未曾注意到的不说,就单单说注意到的。

    就在这闪电一击的空隙,南宫枫以超越闪电的速度,至少做了四件事,防卫c主攻c夺剑c反击!

    一刹那间,做出这四件事中的一件,都可谓是件极为不容易的事,但是世上居然会有一下子做出四件,真是有些不可思议。

    最主要的是,眼前这个人做完这四件事情后,居然还是那么的淡定从容,还留有时间等待下去。

    温自在丝毫不会怀疑,南宫枫想要自己的命,从刚才到现在,随时随地,几乎比踩死只蚂蚁还简单。

    温自在即便是亲眼所见,也有些无法相信,自己那一剑,噬血江湖的一剑,却在面前这个人的眼中如此的不值一提,不堪一击!

    但是无论如何,他却相信了一件事情,南宫枫真的身怀赑屃功。

    这件事是他用生命印证出来的,他不得不相信,也不能不相信。

    而且,不止心中相信,口中也相信了,简直信的心服口服。

    南宫枫笑道:“你现在还有疑问吗?”

    温自在神色黯然,叹息摇头道:“相信,用生命印证来的消息,必然相信。”

    南宫枫依旧笑着,平淡的道:“既然用生命印证,答案已然出来,是不是要付出生命了?”

    南宫枫话一出,所有人都是一怔,随后都是心头一惊。

    温自在刚反应过来,正要撤身,却发觉脖颈陡然一凉,紧跟着一丝细微的痛感传来,然后他能清晰的感受到,一丝丝温热的鲜血汩汩的从自己的脖颈划出,带着无比妖艳的红色,映衬着朝霞,绚烂非凡。

    当然,温自在同时感受得到的还有自己逐渐消失模糊的生机。

    他的身躯笔直的倒下,噗的一声,鲜血抛洒而出,那妖艳绚丽的颜色,映入他逐渐无神的瞳孔中,定格成永久的画面。

    或者,到他喝孟婆汤的时候,也许看到的孟婆汤都是鲜艳的红色。

    一代无情剑侠,就这样倒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紫竹孙向后退了两步,不止他,所有人都不由得退了两步。

    惧怕,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东西,惧怕,也是人类最本能的表现。

    有些人说他天不怕地不怕,那只是因为天没塌,地没陷。

    甚至有些人说他不怕死,其实这种人最可笑,因为他最怕死,所以他要用不怕来掩饰自己的惧怕。

    一旦正到了死亡的时候,他们就怕得要命,甚至于看到死亡的时候,都要命的要死。

    紫竹孙是这种人,所以他要比谁都跑得快,不然死的就是他了;鬼见愁是这种人,所以他叫鬼见愁,因为世人都怕鬼,他便让鬼做自己的护身符;君莫醉是这种人,所以他叫君莫醉,因为他怕醉了就醒不来了。

    等等等等,许多人都这样。

    紫竹孙的嘴角抽了抽,他看着南宫枫道:“没想到你真的会这种功夫。”

    南宫枫看着滴血的邪皇剑,笑道:“你没想到的还很多,你给我了很多没想到,所以我也要给你些想不到的事情。”

    紫竹孙面色变了,但是他忽然冷笑起来:“但是据我所知,赑屃功这种功夫,好像泻出真力,就算是破了功法,起不到丝毫作用了。”

    南宫枫笑道:“看来你懂得还很多。”

    听到南宫枫的话,紫竹孙神情这才缓缓放松下来,在他看来,既然南宫枫杀了温自在,那就代表着用了真力,这样的话,那就说明很快梦熏城的作用就会发作了。

    南宫枫看着紫竹孙的眼睛,温声道:“看来你挺放松的。”

    紫竹孙哈哈笑道:“那是那是,既然赑屃功已失去作用,你现在又杀不死我,我又何必着急?”

    南宫枫道:“你不急,我却急了,你说我要怎么办?”

    他顿了一下,继续接着道:“还有,谁说我杀不死你了?”

    他的话音一落,手中染血的剑已经举起,刺向空中某处。

    而与此同时,紫竹孙纵身一跳,也已经跃了起来,他自信自己的轻功,在这个世上还无人能及。

    但是,他却错了,因为往往自信的人,都会在关键的时候,做出最糊涂的事情。

    比如紫竹孙,他自信他的轻功,所以他的身影已如风跃到空中。

    然而,在下一刻,他却发出一声惨呼,身子如同失去力量一般,从空中直直跌落,跌在地上,一动不动,面色发白,唇齿颤抖发青。

    而他赖以自信的双腿却在发抖,紧跟着一阵抽搐,两道血箭直接从膝盖骨处迸射而出!

    他盯着南宫枫,颤抖着声音怒道:“你怎么知道我要如何逃走?”

    南宫枫笑道:“从地面跃起半丈,再向前三寸,再向上一丈,这是你最骄傲的功夫,谁都知道,所以我只要将剑刺向你向前移动的三寸处,即便是闭着眼睛都能够刺中你。”

    紫竹孙面色发紫,沉声道:“那我若是以别的方向逃呢?”

    南宫枫哈哈大笑起来,道:“别人都说你赛过诸葛仙,我看你简直比猪还笨,这是你成名的功夫,你已用了几十年,这种习惯,说改就能改吗?这就和狗改不了吃屎一样,屎那么臭,你说狗想吃吗?那只不过是它的习惯而已。”

    南宫枫叹口气,接着道:“其实你适才若只是站着不动的话,也许我的剑就刺空了。”

    紫竹孙瞪直了眼,一双眼似乎都要瞪出眼眶。眼中更是充斥着愤怒和悔恨的光芒,对南宫枫的愤怒,对自己的悔恨。

    他愤怒,是因为他现在真的想要将南宫枫碎尸万段,因为他的双腿膝盖骨已经在那一瞬间,那一剑之下粉碎,经脉更是被震成寸断。

    他悔恨,恨自己为何学不会变通,为何会那么自信,总认为拥有着天下无双的轻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够借此逃脱。

    可是,悔恨有什么用?愤怒又能如何?

    他纵然身怀天下绝学又如何?纵然是江湖中轻功最了得又如何?

    一双腿废了,注定他以后无法使用轻功,注定他以后会是一个废人。

    一个废人,在江湖上,纵然你以往名誉天下,但如今你什么也不是,甚至屁都不是。

    一个腰缠万贯的人,骄傲的就是自己所拥有的财富,他不必说什么做什么,就会受人尊重,受人推崇。

    但若有一天他没了钱,纵然别人都知道他曾经腰缠万贯,别人只会恨不得在他曾经揣钱的腰上踹两脚。

    想到这里,紫竹孙的眼中都已经出现了死灰,他抬起头,盯着南宫枫,反而平静道:“杀了我,你再出一剑杀了我。”

    是的,现在他只想死,他不想活着受尽白眼,受尽侮辱。

    苟且偷生固然好,但是也针对不同的人。

    他若是个普通人,别说双腿残疾,即便是全身瘫痪,他也会充满对未来的希望,因为活着总比死得好。

    人活一世,草木一春,这个世界总归是美好的,多看一眼是一眼。

    可是他却是个江湖赫赫有名的人,以轻功著称的人,现在他却已经是个废人,这无疑是他最痛苦的折磨。

    有时候,死,不可怕。怕的是,生不如死!

    一个人一旦生不如死的时候,就会觉得死原来可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死。

    但是,他虽然想死,可别人却不想杀他。

    南宫枫就轻轻地坐在椅子上,缓缓摇头道:“我不杀你。”

    紫竹孙目眦欲裂,几乎咬牙切齿的道:“你为什么不杀我!难道连你也瞧不起我么?”

    南宫枫摇头,淡笑道:“不是我不想杀你,而是因为我身上已经没有了力气,连提起剑的力气都没有了,怎么杀你?”

    听完南宫枫的话,紫竹孙先是一怔,随即双眼便垂立下去,没有丝毫神色。

    即便是连死的神色都没了,纵然他想死,居然在这时候,连这种事情都做不到了。

    但是其他的人,钟莫凉c君莫醉c风归来c萧破魂c鬼见愁五个人听到这句话,简直像是听到了天籁之音,眼中的神情都放松了下来,转而化作了喜色。

    然后,他们都已经开始有了动作。

    他们都不是傻子,南宫枫的话他们都听得很清楚,他们也知道,这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梦熏城的药效已经发作,更意味着他们现在都可以轻易的杀死南宫枫了。

    可是,有一个问题,这种时候,这种话为何会出自南宫枫的口中呢?

    他难道不知道这话一出,他就要面临死亡的威胁吗?

    难道他傻了不成?

    但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傻子。

    这时,那五个人面对这此刻手无缚鸡之力的南宫枫已经出了手。

    钟莫凉的手掌扬起,一根不易察觉的丝线已经飞出,是一根鱼线,线头上绑着一个鱼钩,这鱼钩不要鱼的命,而是专门要人命的鱼钩。

    君莫醉似是突然醉意上涌,眼睛盯着手中的空空的剑鞘,像是想要取回这把剑一般,踉踉跄跄的走向南宫枫,可就在他距离南宫枫只有两米距离的时候,突然手腕不经意间扣上了腰间的紫色宝玉,“咔”的一声,紫玉脱落,他手腕用力一抽,一柄细而修长的紫色宝剑弹射而出。

    紫光中夹着金光咻的刺向南宫枫。

    仔细看那闪烁的金光,便能看到剑身上镶嵌的金字,醒目的金字——三尺莹玉薄如翼,一解风云邪皇至!

    原来这把剑才是邪皇剑!

    怪不得,他会随意的将赫赫声名的宝剑交予别人之手,原来交出去的剑虽然堂皇,但是却不是真正的邪皇剑。

    正如君莫醉的名字一般,君莫醉,只为糜醉他人!

    有谁能够想到,真正的邪皇剑藏在君莫醉的腰际上,恐怕连看到真正邪皇剑的人都没有。

    或许有,曾经有,当谁看见的时候,这把剑已经穿透了谁的心脏。

    安逸公子,怪不得他能够安逸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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