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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人有虑,虫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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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鬼胡杨,极其罕见的植物系异化体,生长于大明帝国安西州塔克大沙漠,一处有地下河通过的小湖周边,于夜间觅食,具有制造幻境、麻痹神经、吸食生物血液的能力,具体坐标为”

    林渊不耐烦的转过头去,使劲夹了夹胯下骆驼,想要离那位拿着冒险日志写写画画,嘴里还不停自言自语的李洛澜大小姐远一些。

    自从昨天那场大火之后,他就成了队伍里最特殊的存在,死里逃生的猎兵们对他的态度再次发生转变,从一开始的蔑视,到之后的友善,现在已变成又敬又畏,连走路都不敢靠近他。尤其是阿尔达班,看着他带着满身烟尘,从那地狱般的火场中走出来时,几乎要把他当成神灵膜拜。

    骆驼是李洛澜进沙漠前买的,大部分已葬身火海,现在只剩下不多的几头,还要驮着剩余的物资,能够用来骑乘的,只剩下两头了,林渊几乎是被众人求着骑了一头,另一头,理所当然是金主李大小姐的。

    她写完最后一句记录,合上日志,饶有兴趣的追上林渊。

    “昨天,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一个敌人。”

    “敌人?”

    “是啊,一个被我囚禁了很久,却总是杀不死的敌人。”

    李洛澜看着他,看了半天,才莞尔一笑:“现在呢,杀死了吗?”

    “不用杀了。”林渊抬起头,望向头顶蓝天。

    太阳还是那么毒辣辣的,一丝云彩都看不见,他的眼神却似穿越了碧蓝天空,穿越了无尽星海,最后看了一眼那颗美丽的蔚蓝色星球。

    “我已经战胜他了,从今以后,再也没人能打败我。”

    “说得好!”

    走在前面的萧远山扭过头,向林渊报以微笑,他是猎兵团唯一一个在面对林渊时依然能保持平常心的人。

    一张染着血的支票递了过来,林渊低头一看,四百万。

    “这是本次任务的赏金,本来有五百万的,我留下一百万给兄弟们抚恤。”萧远山笑的很欢畅,语气却很严肃:“你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但猎兵的规矩,不说感谢,收下它,以后就是兄弟。”

    林渊注视着那一长串零,久久没有说话。

    五百万,区区五百万,就买了十四条汉子的命,不,有可能是三十四个汉子的命。

    他接过支票,胡乱往胸口一塞,然后从李洛澜手中抢过日志,撕下一页纸,写了一串电话号码,又在号码下面,写上端端正正的“中州林氏.林渊”六个字。

    “哈哈哈哈!”

    萧远山笑的更开心了,竖起手掌和他握了握:“林渊兄弟,我早知你不叫萧峰,只是没想到,你竟然是大明第一世家的公子,承蒙你喊我一声大哥,老萧我三生有幸啊。”

    林渊跳下骆驼,和他并肩而行,叹道:“远山大哥,你把钱都给了我,活着的兄弟怎么办,不能白卖命吧。”

    “呵呵,我还有些积蓄。”

    萧远山的语气有些萧索:“完成这次任务,我打算退休了,我老了,杀不动了,这刀头舔血的日子也真过够了。只是这些小子,也不知道最后能剩下几个,兄弟你既然是林家的公子,老哥就不跟你客气了,要是有活路,就赏他们口饭吃。”

    林渊扭过头,看着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默默点了点头,说道。

    “如果能活着回去的话。”

    在沙漠里徒步而行,是一件极为考验人意志的事情。

    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沙漠上有的是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平地冒起的大烟,打着转在沙漠上飞跑。

    白日的沙漠,处处热浪袭人,火球一样的太阳悬挂在半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人会感到酷热,大汗淋漓是正常状态,有经验的旅行者,会选择夜行晓宿,为的便是保持自身有足够水分。

    但林渊他们没这么做,因为李大小姐很赶时间,队伍往往要走到筋疲力尽,实在无法支撑才会觅地扎营休息。还好阿尔达班的确是个合格的向导,总是能找到一些水源,实在找不到时,还会用挖洞覆盖塑料膜的方法收集大气中的水。

    队伍继续前行,在荒芜的大沙漠里走了十天。

    没有人叫苦,也没有人掉队,也许是得到了林渊的承诺,那些苦哈哈的猎兵们,眼睛里全是希望。中州林氏威名远播,天下谁人不识,想到以后能跟着林家少爷混饭吃,无不感叹自己祖上积了八辈子德。

    而林渊对他们也很满意,这些又粗野又直率的家伙其实非常可爱。

    副团长艾尔肯,是个很能干的少数民族汉子,一路上的事务,绝大部分都是他打理的。令人惊讶的是,这条粗旷而豪放的西北大汉,居然还是个好厨子,不管什么东西到了他手里,总能做的有滋有味。

    有一次阿尔达班走狗运,在外面找到了一些沙漠芦荟,这是一种瓶状的仙人掌类植物,含有水份特别多,经过艾尔肯的手上一过,就变成了一锅香喷喷的芦荟蘑菇汤。

    众人吃的大快朵颐,纷纷夸他外粗内秀,厨神再世。

    只有那个少了一根手指的老猎兵不服气,嚷嚷着说老子年轻时比他手艺强,要不是因为贪吃误事,自断一指,并发誓以后再也不碰厨具,哪有这小子蹦跶的份。

    老家伙一边吃的口沫横流,一边嘟嘟囔囔,完了还不忘伸出少了一根食指的左手,在众人面前晃晃悠悠。

    林渊哑然失笑,问他大叔贵姓。

    老家伙得意洋洋的答道:“我姓洪,排行七”

    多日相处下来,众人混得熟了,对林渊便也不再像初时那样畏惧。阿尔达班总是找机会往他身边凑,鞍前马后的伺候不停。这厮还多次表示,自己忠勇坚毅,聪明伶俐,是个很好的侍从人才,希望林大少可怜他父母双亡孤苦无依,一起打包带走。

    每当这种时候,用不着林渊踹他,哲别就会过来将他拎走。

    哲别不是安西州人,而是从相邻的兀州大草原来西北混饭吃的,此人瘦瘦高高,少言寡语,却是一位难得的好狙击手。在来时的路上,他曾经用团里唯一一把重型狙击枪,狙杀了一只异化体秃鹰,据林渊目测,那东西离自己至少两公里远。

    林渊私下里不止一次问过萧远山,认不认识一位名叫“金庸”的老先生,得到的自然是否认以及众人疑惑不解的目光。

    李洛澜大小姐则一如既往的不合群。在猎兵们看来,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在目前这种运力匮乏,物资短缺的艰苦情况下,她居然宁可丢下食物和水,也得带着那个华丽却累赘的私人帐篷。若不是这妞是雇主,真想把她自己丢沙漠里。

    幸好她那两个护卫,却是意外可靠的同伴,不但将自己的主人保护的很好,还主动承担了部分战斗任务。

    比如从魔鬼绿洲出发的第三天,队伍遇到一群饥饿的变异沙鼠,在两名装备强悍的护卫参战下,猎兵团无伤取得了完胜。

    林渊自然不会点出,其实那一仗他也是出了力的,暗中释放的泥沼术将柔软的沙子变成了黏性极强的沙沼,沙鼠群丧失了在地下神出鬼没的天赋优势,才这么轻易的被消灭了。

    这种感觉很爽,他甚至期盼着能多来几场,成为灵能者这么久了,他还没有真正战斗过呢。

    林渊原本就是个精神力极其强悍的怪物,在得到灵根以及被大蛇重塑肉体之后,他的修行资质已可称世间顶级。

    别的灵能者刚觉醒时都是f级,需要数年艰苦磨练,才有望晋升正式灵能者。而他一成为灵能者,立即就有d级的水平,本来起点就高,再加上这几个月心无旁骛的修行,实力更是突飞猛进,仅以灵能强度而言,已堪堪越过了c级的边。

    而灵能模拟器更是一件潜力无穷的强大装备。

    林渊百般研究之后,惊喜的发现,能够进行符文链接的不仅仅是两个节点,如果灵能强度和操控能力足够,甚至可以使出三重、甚至四重链接的组合法术。若不是他得到灵能模拟器时日尚短,很难做到三重以上的链接,他的真实战斗力几乎能跟初入b级的中阶灵能者对抗。这也是他有底气接受李洛澜的请求,甚至敢于狮子开大口的最大依仗。

    可惜天不从人愿,尽管林大少一心想要找点怪杀,顺便练练级,却发现除了刚开始几天遇到过几场零星战斗,一路行来都安静无比。

    这种情况就很怪异了。

    这里已经是沙漠内圈了啊,异化体的数量应该远超外围才对,他们这支队伍走到这里,就像一块大大的肥肉扔进了难民营,为什么没人来吃?

    到了最后两天,队伍甚至在路边零星发现了不少死去的异化体尸骨。莫非,这附近有一个很厉害的怪物,杀光了附近所有活物?这些种种异常和猜测,让众人的心情变得愈发沉重起来。

    这种情绪在今天下午时,达到了最顶点。

    萧远山脸色凝重的站在一只巨大的沙漠蠕虫尸体前,仔细观察着那黑洞洞的,直径比他个头还高的狰狞口器。

    那张本该犬牙交错的恐怖巨口,现在已成了一堆混杂着绿色黏液的烂肉,仿佛这只倒霉的沙漠蠕虫吞掉了一台没有外壳的搅拌机,被锋锐的扇叶切的七零八落的。

    “死了多久了?”

    “不超过三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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