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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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是一座山城,一座山中小城。小其实是与城外连绵不绝的巍峨群山相比较而言,若是抛开在外郭务农的一些青壮劳力,这城中也有足足十万多人,俨然一幅山中小国的模样。
这江宁城历史悠久,没人知道它在什么时候建立,又是为什么而存在。所有人自一出生,便身在这一圈高高的围墙之中,走到的最远之处是外郭最靠近群山的边缘,看到过最远的地方是天边重重叠叠如波纹一般的山影。
也不是没人想去寻一寻别处的人烟,看一看不同的世界。于是,他们走了,一去不返,没有一丝讯息传回来。或许他们是真的进入了山外的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也可能,他们早就葬身在了群山内嗜血的野兽腹中。到底结果是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只是后者的可能性大概要更高一些吧。
江宁的城墙修的极其高大,足有七八十丈高,不为其他,只图能抵御五十年一次的兽潮。
每过五十年,这山中的妖兽就像是在集体逃命一样,浩浩荡荡的奔袭出来,怀着失去领土的恼怒,或戏耍,或泄愤,抑或填饱肚子,它们开始捕食孱弱的人类,在察觉出山里那个东西沉睡后,才会再次回到山林。
十年前,又是一场兽潮。
在兽潮汹涌来之前,城中来了一个怀抱婴儿的瘸腿老乞丐。或许是之前妄想走出这十万大山的人?守城的侍卫这般想着,相比之下,他们更关心如何应付之后要到来的劫难。于是这老少二人便被选择性的遗忘,彻底融入了这江宁。
于是,这江宁的街巷间多出了一个满街乞讨米浆的老乞丐。
十年时间,可以使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成长为一个男孩。同样的,十年时光也可以使一个本就苍老的人更加苍老,苍老到几乎连路都走不动。
男孩生的极好看,好看的不似个男孩,不似个凡人。什么星目剑眉,唇红齿白一类形容人相貌英俊的词好像都跟他沾边,就好像老天爷创造他的时候,就是照着最完美的模样做的。当然,得他把脸上黑乎乎的油污擦去了才看的出来。
爷爷总是说,他像极了城东包子铺里老板娘供的仙童,据说是招财的。
他不大喜欢爷爷这么说,也不喜欢仙童,因为他总是觉得那仙童像是个女孩。
不过他却挺喜欢老板娘的,老板娘每次包子面用不完,都会蒸成馒头,等什么时候遇到他们爷俩,再都送给他们。于是在他心目中,老板娘就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
这般胡思乱想着,小余枫一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饭馆边转悠,等着店里的伙计施舍些残羹冷炙。
一见这个不过十岁的花脸男孩,一街的乞丐都苦起了脸。只要他一出现,就意味着在他手中的石碗装满之前,自己根本摸不到一口剩饭。
他们中曾有人仗着体型比他高大,想要打压打压他,结果一拳过去,这孩子没怎么样,那人却抱着拳头哀嚎起来,就此小怪物的称号就在江宁的乞丐间传开了。
一家客栈门口,腰间别着桌布的伙计尖着嗓子嚎了句:“今儿个有菜底剩下。”于是,一群乞丐蜂拥而上,老弱妇孺的都被挤到最外围。
独独一个才到成人腰部的孩子夹在众人间,左敲一竹棍,右抡一石碗,砸吧眼的功夫就撂倒了一群
挤在最前面的乞丐,如愿抢到了伙计手里的剩菜。
余枫嘚瑟的晃着手里的半碗剩菜“却之不恭,却之不恭。”“真他娘晦气,竟然碰见了这个小怪物。”一干乞丐或捂着肚子,或护着屁股,骂骂咧咧的埋怨着回到了街巷里的阴暗处。
小余枫转身,招呼起那些老弱,与他们分享起战利品来。
这群人中有一个驼背老妇,拄着拐杖仍忽忽悠悠的,风一吹就能吹倒一样。她身后还有个散着头发的小姑娘,穿着短一大截的衣裤,露出和老妇一样的秸秆般的四肢。她正拉着老妇的衣角,怯生生地盯。着余枫,或者说余枫手中盛着剩菜的青石碗。
余枫蹙起眉,他在心疼。至于到底是在心疼小女孩,还是在心疼即将全部倒在老妇碗里的食物,没人知道。
他紧紧地抿着嘴,使得嘴唇有些发白。
扭头,他冲着暗中窥伺的那群乞丐吼了一句“别想跟他们抢,小心我揍你们哦。”说完,举起手,晃了晃双手里的家伙事情儿。
小孩子的身形配合手里的一根青竹一个石碗,说这句话颇有些装可爱的嫌疑。只是刚刚挨了这“可爱”的小怪物一顿揍了的这群乞丐丝毫没有勇气怀疑这句话所阐述的事实。
好在街上饭馆不少,又忙活了半天,余枫总算再次讨得了一碗剩饭。
小余枫将石碗搂在怀里,朝城东一溜烟地奔去。
城东有个土地庙,不知荒废了多久,院墙都塌了半边。院里供奉土地公公的两间小屋也是低矮的,但好在能遮风避雨。于是这便成了余枫爷俩的家。
所以这庙里理所应当的有个老乞丐。
小乞丐从院墙的缺口钻进小院,放下石碗。小屋的木质门轴早就已经朽烂了,放下碗是为了抬起门板进到屋里。
将门板摆好之后,余枫轻轻的道了句“爷爷我回来了。”有老人嘶哑着嗓子应了句,随后拄着拐杖从里屋晃了出来。
老人自十年前腿便瘸了,如今他更是已苍老到走不动路了。
他想着,如果不是十年前捡回了这个孩子,自己只怕已经饿死了吧。
于是老人微笑,深深的皱纹像是要把他的面容割裂开一般。
他抬起手,轻轻在余枫头上抚着,道了一句“老天爷保佑。”
余枫不知道什么是老天爷,尽管爷爷经常把这个词挂在嘴边,可他也解释不清。
他大概知道,老天爷,能够随意的让人活,让人死,更能让死人活。
他看不见,又摸不着,却可以所有人都敬畏他。
“大概是个极有趣的玩意儿”小乞丐这般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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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江宁城历史悠久,没人知道它在什么时候建立,又是为什么而存在。所有人自一出生,便身在这一圈高高的围墙之中,走到的最远之处是外郭最靠近群山的边缘,看到过最远的地方是天边重重叠叠如波纹一般的山影。
也不是没人想去寻一寻别处的人烟,看一看不同的世界。于是,他们走了,一去不返,没有一丝讯息传回来。或许他们是真的进入了山外的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也可能,他们早就葬身在了群山内嗜血的野兽腹中。到底结果是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只是后者的可能性大概要更高一些吧。
江宁的城墙修的极其高大,足有七八十丈高,不为其他,只图能抵御五十年一次的兽潮。
每过五十年,这山中的妖兽就像是在集体逃命一样,浩浩荡荡的奔袭出来,怀着失去领土的恼怒,或戏耍,或泄愤,抑或填饱肚子,它们开始捕食孱弱的人类,在察觉出山里那个东西沉睡后,才会再次回到山林。
十年前,又是一场兽潮。
在兽潮汹涌来之前,城中来了一个怀抱婴儿的瘸腿老乞丐。或许是之前妄想走出这十万大山的人?守城的侍卫这般想着,相比之下,他们更关心如何应付之后要到来的劫难。于是这老少二人便被选择性的遗忘,彻底融入了这江宁。
于是,这江宁的街巷间多出了一个满街乞讨米浆的老乞丐。
十年时间,可以使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成长为一个男孩。同样的,十年时光也可以使一个本就苍老的人更加苍老,苍老到几乎连路都走不动。
男孩生的极好看,好看的不似个男孩,不似个凡人。什么星目剑眉,唇红齿白一类形容人相貌英俊的词好像都跟他沾边,就好像老天爷创造他的时候,就是照着最完美的模样做的。当然,得他把脸上黑乎乎的油污擦去了才看的出来。
爷爷总是说,他像极了城东包子铺里老板娘供的仙童,据说是招财的。
他不大喜欢爷爷这么说,也不喜欢仙童,因为他总是觉得那仙童像是个女孩。
不过他却挺喜欢老板娘的,老板娘每次包子面用不完,都会蒸成馒头,等什么时候遇到他们爷俩,再都送给他们。于是在他心目中,老板娘就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
这般胡思乱想着,小余枫一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饭馆边转悠,等着店里的伙计施舍些残羹冷炙。
一见这个不过十岁的花脸男孩,一街的乞丐都苦起了脸。只要他一出现,就意味着在他手中的石碗装满之前,自己根本摸不到一口剩饭。
他们中曾有人仗着体型比他高大,想要打压打压他,结果一拳过去,这孩子没怎么样,那人却抱着拳头哀嚎起来,就此小怪物的称号就在江宁的乞丐间传开了。
一家客栈门口,腰间别着桌布的伙计尖着嗓子嚎了句:“今儿个有菜底剩下。”于是,一群乞丐蜂拥而上,老弱妇孺的都被挤到最外围。
独独一个才到成人腰部的孩子夹在众人间,左敲一竹棍,右抡一石碗,砸吧眼的功夫就撂倒了一群
挤在最前面的乞丐,如愿抢到了伙计手里的剩菜。
余枫嘚瑟的晃着手里的半碗剩菜“却之不恭,却之不恭。”“真他娘晦气,竟然碰见了这个小怪物。”一干乞丐或捂着肚子,或护着屁股,骂骂咧咧的埋怨着回到了街巷里的阴暗处。
小余枫转身,招呼起那些老弱,与他们分享起战利品来。
这群人中有一个驼背老妇,拄着拐杖仍忽忽悠悠的,风一吹就能吹倒一样。她身后还有个散着头发的小姑娘,穿着短一大截的衣裤,露出和老妇一样的秸秆般的四肢。她正拉着老妇的衣角,怯生生地盯。着余枫,或者说余枫手中盛着剩菜的青石碗。
余枫蹙起眉,他在心疼。至于到底是在心疼小女孩,还是在心疼即将全部倒在老妇碗里的食物,没人知道。
他紧紧地抿着嘴,使得嘴唇有些发白。
扭头,他冲着暗中窥伺的那群乞丐吼了一句“别想跟他们抢,小心我揍你们哦。”说完,举起手,晃了晃双手里的家伙事情儿。
小孩子的身形配合手里的一根青竹一个石碗,说这句话颇有些装可爱的嫌疑。只是刚刚挨了这“可爱”的小怪物一顿揍了的这群乞丐丝毫没有勇气怀疑这句话所阐述的事实。
好在街上饭馆不少,又忙活了半天,余枫总算再次讨得了一碗剩饭。
小余枫将石碗搂在怀里,朝城东一溜烟地奔去。
城东有个土地庙,不知荒废了多久,院墙都塌了半边。院里供奉土地公公的两间小屋也是低矮的,但好在能遮风避雨。于是这便成了余枫爷俩的家。
所以这庙里理所应当的有个老乞丐。
小乞丐从院墙的缺口钻进小院,放下石碗。小屋的木质门轴早就已经朽烂了,放下碗是为了抬起门板进到屋里。
将门板摆好之后,余枫轻轻的道了句“爷爷我回来了。”有老人嘶哑着嗓子应了句,随后拄着拐杖从里屋晃了出来。
老人自十年前腿便瘸了,如今他更是已苍老到走不动路了。
他想着,如果不是十年前捡回了这个孩子,自己只怕已经饿死了吧。
于是老人微笑,深深的皱纹像是要把他的面容割裂开一般。
他抬起手,轻轻在余枫头上抚着,道了一句“老天爷保佑。”
余枫不知道什么是老天爷,尽管爷爷经常把这个词挂在嘴边,可他也解释不清。
他大概知道,老天爷,能够随意的让人活,让人死,更能让死人活。
他看不见,又摸不着,却可以所有人都敬畏他。
“大概是个极有趣的玩意儿”小乞丐这般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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