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争执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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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天的休息,再加上活力苹果的神奇作用,之前还重伤在床的刘志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原本因饥饿、毒打而虚弱的身体,在大量食物的滋养下,开始变得强壮起来,只是那一张脸,似乎失去了所有的面部神经,不会笑,不会哭,冰冷沉默,宛如一张死人脸一般。
“这些枪,你们自己取用。”
苏豫对着杨泽、唐志新、刘志三人道。
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的动物就在于人类可以使用工具,有了枪支弹药的普通人甚至可以击杀一名初阶的进化者。
这样,三人总算是有点用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给苏豫提供一定的火力支援。
当然,即时战力只可能是刘志一个人,至于杨泽和唐志新还需要刻苦练习才行。
不过好在,派出所每年都需要进行打靶训练,积攒的子弹足够两人挥霍。
刘志拿起枪,不紧不慢的装上弹夹。
“你不怕我开枪吗?”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刘志拿起手枪,而指着的对象赫然是苏豫,黑漆漆的枪口仿佛下一刻就要喷射出夺命的子弹来,房间中的气氛陡然间紧张起来。
“你是认真的?”苏豫眯起眼。
跟了苏豫也有好几天了,杨泽和唐志新自然清楚,每当自家老大眯眼的时候都是他要发怒,大开杀戒的时候。
阴寒冰冷的杀气开始弥漫整个房间。
他救刘志虽说有恻隐之心发作的缘故,但说实话,更多的却是投资罢了。
末世中,撇去那些自然进化的天之骄子,撇去那些获得传承的神之宠儿,就属一种人最可能成为强者。
那就是刘志这种人,被末世摧残折磨的可怜人。
因为遭受过苦痛,所以他们比普通人更渴望实力。
而且苏豫救过他,甚至将张彪送给他折磨泄愤,无论从哪方面讲,刘志的举动都不合情理。
“刘哥,放下枪,苏哥可是救了你的命啊。”唐志新连忙走过去将刘志手中的枪夺了下来,刘志也没有反抗,只是仍然直勾勾的看着苏豫,似乎在期待他的答案。
“我不喜欢有人用枪指着我,即便是没有任何用,所以这是你的第一次,也是你的最后一次。”哪怕知道刘志没有开枪的意思,可这并不代表苏豫就会放过他。
苏豫冷眼扫过刘志,宛如瞬移般来到了他的面前,一脚将其踹飞。
如今的苏豫力量值已经达到了16点,是普通人的三倍以上,而他这一脚,虽然留了五分力,却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更何况刘志刚刚重伤恢复。
“噗!”刘志猛地吐出一大口鲜血。
“小惩大诫,今天你和我们一起出去。”
“好。”刘志擦了擦嘴边的鲜血,点头道。
一间小超市中,杨泽、唐志新以及刘志三人不断往车上搬着食物、水以及日用品。
这间小超市规模不小,后面停着一辆小货车,正好适合装货。
“刘哥,你受了伤,就好好待着休息呗。”唐志新一边将一箱方便面搬到小货车上,一边看着刘志道:“还有,你刚才吓死我了,万一苏哥不高兴,一刀劈了你怎么办。”
刘志只是摇摇头,没有回话,费力地将箱子搬走。
他刚才这样做自然是有自己的原因。
他想要试探苏豫,试探出苏豫的性格。
末世刚爆发时,尽管周围的一切令人心生绝望,但刘志一直坚信着只要人类精诚合作,哪怕是再残酷的末世也不足为惧,而他也是这么做的。
其实在他遇到张彪之时,张彪差点被一只丧尸偷袭,是刘志提醒了他,救了张彪一命。
作为张彪的救命恩人,一般来说,哪怕两人之前有再大的间隙也足以弥补,可刘志发现自己将一切都想的太简单,末世中人心的黑暗简直难以想象。
他为自己的善良和正义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个他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代价。
而这种错误他不希望自己再犯。
如果当时苏豫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原谅了他,哪怕是刘志再感激他,也一定会离开。因为这样的选择,就是他之前会做的选择。
此时的苏豫自然不会了解刘志心中的弯弯绕绕。
他的心神全部转移到了前方的一家小饭店中。
随着他身体属性的提升,苏豫的听觉也远远超出了普通人。
这个他原本应该什么都听不到的距离,此时却有隐隐约约的争吵声传来。
争吵,意味着人类。
苏豫有些好奇,他吩咐了一下杨泽等人,便开始向着争吵之处前进,大约走了六七百米,争吵声越发清楚,苏豫找了一个隐蔽处,开启写轮眼望去。
引入眼帘的是两个青年男子和一女子,三人大概都是二十左右出头。
“魔都理工的学生。”
那个戴眼镜的男生衣服上有着魔都理工大学的校徽。
“张诚,你疯了吗?莫教授可六十多了,还有其他的同学,你要他们去寻找食物,那不是逼死他们吗?”说话的正是那个衣服上印有魔都理工校徽的男生,原本斯斯文文的他此时却是一脸的怒不可遏。
“我没疯。”张诚一把推开眼镜男生拉扯他的手,脸色冷漠道:“夏尊,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可这样的活我不愿干了,我每天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他们寻找食物,结果呢?我每天都吃不饱,我自己寻找到的食物,自己却吃不饱,你说可不可笑?还有那些人人,每天都冷嘲热讽,他玛的自己没种去寻找食物,我在外面拼死拼活,还要被他们嘲笑,之前我都忍了,夏尊,那是给你面子,可这次我受不了了。”
“你怎么能这么想?他们可都是我们的同学,力量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他们啊。”夏尊义愤填膺道。
“狗屁,夏尊你他玛的超级英雄看多了?你想死,就去死,你他玛的还想拉着我们一块去死?”张诚也怒了。
同学?
不过是在一所大学里上课罢了,还不是同一个学院,同一个年级的,同一个班级的,顶多算得上萍水相逢的关系,还想让他豁出命去保护?
别开玩笑了。
“王岚兰,张诚他疯了,你快来劝劝他。”眼看着张诚发疯,夏尊也只得求助另一个人,他知道,单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保护那些同学的。
王岚兰推了推黑框眼镜,轻轻一迈步,站到了张诚那边。
而目睹这一切,夏尊几乎睚眦欲裂,他怎么能不清楚,自己的这两个同伴都背叛了自己。
换而言之,眼前这两人在逼自己做决定。
要么是他们俩人走,要么是受他们保护的所有人都需要外出寻找食物。
很简单的选择题。
二选一。
比大学里的数学分析、编程、线性代数要简单的太多。
可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选择题却让此时的夏尊如坐针毡。
“不是我们绝情,夏尊,你要清楚,我们也是人,也会饥饿,也会劳累,我们也怕死,就因为我们获得了别人没有的能力,所以我们就要不惜一切的付出?”王岚兰质问道:“我们不是圣人,做不到那么无私,至少我和张诚不是。”
夏尊浑身发颤,他知道王岚兰和张诚是有理的,事实上对于那群同学他也在心中抱怨过,看如果真要自己抛弃他们,他做不到。
那可是鲜活的人命啊。
如果自己放弃了他们,自己不就成了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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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枪,你们自己取用。”
苏豫对着杨泽、唐志新、刘志三人道。
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的动物就在于人类可以使用工具,有了枪支弹药的普通人甚至可以击杀一名初阶的进化者。
这样,三人总算是有点用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给苏豫提供一定的火力支援。
当然,即时战力只可能是刘志一个人,至于杨泽和唐志新还需要刻苦练习才行。
不过好在,派出所每年都需要进行打靶训练,积攒的子弹足够两人挥霍。
刘志拿起枪,不紧不慢的装上弹夹。
“你不怕我开枪吗?”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刘志拿起手枪,而指着的对象赫然是苏豫,黑漆漆的枪口仿佛下一刻就要喷射出夺命的子弹来,房间中的气氛陡然间紧张起来。
“你是认真的?”苏豫眯起眼。
跟了苏豫也有好几天了,杨泽和唐志新自然清楚,每当自家老大眯眼的时候都是他要发怒,大开杀戒的时候。
阴寒冰冷的杀气开始弥漫整个房间。
他救刘志虽说有恻隐之心发作的缘故,但说实话,更多的却是投资罢了。
末世中,撇去那些自然进化的天之骄子,撇去那些获得传承的神之宠儿,就属一种人最可能成为强者。
那就是刘志这种人,被末世摧残折磨的可怜人。
因为遭受过苦痛,所以他们比普通人更渴望实力。
而且苏豫救过他,甚至将张彪送给他折磨泄愤,无论从哪方面讲,刘志的举动都不合情理。
“刘哥,放下枪,苏哥可是救了你的命啊。”唐志新连忙走过去将刘志手中的枪夺了下来,刘志也没有反抗,只是仍然直勾勾的看着苏豫,似乎在期待他的答案。
“我不喜欢有人用枪指着我,即便是没有任何用,所以这是你的第一次,也是你的最后一次。”哪怕知道刘志没有开枪的意思,可这并不代表苏豫就会放过他。
苏豫冷眼扫过刘志,宛如瞬移般来到了他的面前,一脚将其踹飞。
如今的苏豫力量值已经达到了16点,是普通人的三倍以上,而他这一脚,虽然留了五分力,却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更何况刘志刚刚重伤恢复。
“噗!”刘志猛地吐出一大口鲜血。
“小惩大诫,今天你和我们一起出去。”
“好。”刘志擦了擦嘴边的鲜血,点头道。
一间小超市中,杨泽、唐志新以及刘志三人不断往车上搬着食物、水以及日用品。
这间小超市规模不小,后面停着一辆小货车,正好适合装货。
“刘哥,你受了伤,就好好待着休息呗。”唐志新一边将一箱方便面搬到小货车上,一边看着刘志道:“还有,你刚才吓死我了,万一苏哥不高兴,一刀劈了你怎么办。”
刘志只是摇摇头,没有回话,费力地将箱子搬走。
他刚才这样做自然是有自己的原因。
他想要试探苏豫,试探出苏豫的性格。
末世刚爆发时,尽管周围的一切令人心生绝望,但刘志一直坚信着只要人类精诚合作,哪怕是再残酷的末世也不足为惧,而他也是这么做的。
其实在他遇到张彪之时,张彪差点被一只丧尸偷袭,是刘志提醒了他,救了张彪一命。
作为张彪的救命恩人,一般来说,哪怕两人之前有再大的间隙也足以弥补,可刘志发现自己将一切都想的太简单,末世中人心的黑暗简直难以想象。
他为自己的善良和正义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个他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代价。
而这种错误他不希望自己再犯。
如果当时苏豫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原谅了他,哪怕是刘志再感激他,也一定会离开。因为这样的选择,就是他之前会做的选择。
此时的苏豫自然不会了解刘志心中的弯弯绕绕。
他的心神全部转移到了前方的一家小饭店中。
随着他身体属性的提升,苏豫的听觉也远远超出了普通人。
这个他原本应该什么都听不到的距离,此时却有隐隐约约的争吵声传来。
争吵,意味着人类。
苏豫有些好奇,他吩咐了一下杨泽等人,便开始向着争吵之处前进,大约走了六七百米,争吵声越发清楚,苏豫找了一个隐蔽处,开启写轮眼望去。
引入眼帘的是两个青年男子和一女子,三人大概都是二十左右出头。
“魔都理工的学生。”
那个戴眼镜的男生衣服上有着魔都理工大学的校徽。
“张诚,你疯了吗?莫教授可六十多了,还有其他的同学,你要他们去寻找食物,那不是逼死他们吗?”说话的正是那个衣服上印有魔都理工校徽的男生,原本斯斯文文的他此时却是一脸的怒不可遏。
“我没疯。”张诚一把推开眼镜男生拉扯他的手,脸色冷漠道:“夏尊,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可这样的活我不愿干了,我每天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他们寻找食物,结果呢?我每天都吃不饱,我自己寻找到的食物,自己却吃不饱,你说可不可笑?还有那些人人,每天都冷嘲热讽,他玛的自己没种去寻找食物,我在外面拼死拼活,还要被他们嘲笑,之前我都忍了,夏尊,那是给你面子,可这次我受不了了。”
“你怎么能这么想?他们可都是我们的同学,力量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他们啊。”夏尊义愤填膺道。
“狗屁,夏尊你他玛的超级英雄看多了?你想死,就去死,你他玛的还想拉着我们一块去死?”张诚也怒了。
同学?
不过是在一所大学里上课罢了,还不是同一个学院,同一个年级的,同一个班级的,顶多算得上萍水相逢的关系,还想让他豁出命去保护?
别开玩笑了。
“王岚兰,张诚他疯了,你快来劝劝他。”眼看着张诚发疯,夏尊也只得求助另一个人,他知道,单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保护那些同学的。
王岚兰推了推黑框眼镜,轻轻一迈步,站到了张诚那边。
而目睹这一切,夏尊几乎睚眦欲裂,他怎么能不清楚,自己的这两个同伴都背叛了自己。
换而言之,眼前这两人在逼自己做决定。
要么是他们俩人走,要么是受他们保护的所有人都需要外出寻找食物。
很简单的选择题。
二选一。
比大学里的数学分析、编程、线性代数要简单的太多。
可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选择题却让此时的夏尊如坐针毡。
“不是我们绝情,夏尊,你要清楚,我们也是人,也会饥饿,也会劳累,我们也怕死,就因为我们获得了别人没有的能力,所以我们就要不惜一切的付出?”王岚兰质问道:“我们不是圣人,做不到那么无私,至少我和张诚不是。”
夏尊浑身发颤,他知道王岚兰和张诚是有理的,事实上对于那群同学他也在心中抱怨过,看如果真要自己抛弃他们,他做不到。
那可是鲜活的人命啊。
如果自己放弃了他们,自己不就成了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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