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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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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m,。    “是真的,是真的……”宋词的脑门上开始不断的出汗,随手抹了一把,“行行行,阿彩,你的要求我答应,但是你帮我告诉俏俏,我真的很喜欢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她这么年轻,居然会有哮喘,她不应该不告诉我的……”说到这里,宋词的眼睛在屋子里乱转,后来真的哭了起来,“俏俏,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啊。”

    这个戴俏俏的年纪已经可以当宋词的女儿了,她飘到我的面前,“你帮我告诉他,我死了,让他给我家送一百万过去,不然的话,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戴俏俏早就已经接受她死了的事实,而她当初跟这个年纪大,身材也肥胖的半百男人在一起,不也是为了他的钱?现在结果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她没有福气享用了而已。看来在这段感情上,宋词倒是用了心的。我将戴俏俏的话转告给了宋词之后,也没有给他什么反应,从腰间掏出沈君恪早早替我备下的灵符,嘴里念到:“归命,大愤怒者,不动明王,收!”

    我缓缓的睁开刚才一直紧闭着的眼睛,因为我不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尽管沈君恪让我放心,可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做这种事,居然成功了,我当时的惊喜看在宋词的眼里,只差没哭出声来,“阿彩,你自己都不相信你能请得走她啊?”

    “那怎么可能?我是怕她不相信你的承诺,不肯走。我只会收听话的鬼,万一她不听话,你就等着我送你最后一程吧。”恐吓完了不安分守己的宋词,我这才哼着小曲走出了警局,这么多年的窝囊气,今天终于有机会小出一口,怎么会不爽?

    沈君恪还在外面等着我,一看我得瑟的样子,嘴角不由自主的扬了扬,“成功了?”

    “那是,有你这个师父亲自教我,那宋胖子哪里还说半个不字?”我笑着扬了扬手里的灵符,“君恪,戴俏俏后面的事情,就要麻烦你了。”

    “嗯。”沈君恪接过那道灵符,嘴里念了几句,戴俏俏就在车里显形了,在看清楚沈君恪时,整个人跪在车上,低着头,身子颤抖得厉害,沈君恪冷冷的看着她,“我念在你无辜枉死,而且也没有害过人,才会放你一条生路,现在我就将你送去地府,然后再替你超度。”

    “谢谢大人。”戴俏俏说完这句之后,就从车上消失了。

    我张大嘴巴看着沈君恪,一脸崇拜的看着他,“君恪,你快告诉我,为什么阴差看到你也不抓你?为什么你明明是鬼,却可以操控灵符?为什么她会叫你大人?”

    沈君恪看到我这个样子,似乎心情也很好,一边开车,一边仔细的回答我的问题,一个不漏,“在我生前,就是天下第一的阴阳师,阴阳师,也叫驭鬼者,我们可以穿梭阴阳,百鬼不侵。我和阴差打过很多次的交道,混了个脸熟,所以他们也不会让我为难。而灵符,只受主人控制,所以,我让你自己画。至于,她为什么会叫我大人……你觉得身为一个鬼,却懂阴阳术,不是阴阳师又是什么?”

    原来如此!

    “等为夫找回身体,让娘子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阴阳术。”

    “你是所有的鬼都能打得过吗?那沈君昱呢?”

    一提到沈君昱,沈君恪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这个人,就像是他的逆麟,他疼溺的看了我一眼,“天底下没有真正的强者,谁都会遇到对手的,而我的沈君昱,从生下来或许就注定这辈子都要成为死敌,不死不休。”

    好一个不死不休!我不知道沈君恪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带着什么样的情感,明明是一母同胞,可是却偏偏成为世敌,因为一个女人,值得吗?

    ……

    这天半夜,我突然从梦里惊醒,我的身边没有了沈君恪,我光着脚往外面跑去,连我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楚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我的心里有了这么重要的位置,是因为他一次一次的救我?还是因为在宋云英的小院那里?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无助,害怕的他,是因为我……

    “你把阿彩身上的诅咒解除,我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

    “沈君恪,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会不知道么?”

    声音很熟悉,我轻轻的朝着那边走了几步,果然,看到在阳台上站着两个一模一样的人,除了沈君昱,还有谁?沈君昱冷冷的笑看着沈君恪,“你欺骗阿彩,得到她的信任,接近她的目的是什么,不要说你不记得了。她变成今时今日的地步,不也是拜你所赐?”

    “废话少说,你到底答不答应?”沈君恪冷冷的打断沈君昱的话。

    “不答应又如何?你觉得凭你现在的能力,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么?你放心,你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做到之前,我不会让阿彩有事的。”

    我什么都没有多想,没有想过他们的话题之间,跟我有关的事多么的敏感,我只知道,我不能让沈君恪在他的仇人面前卑躬屈膝,我冲到沈君恪的面前,背对着沈君昱,对着他轻轻一笑:“君恪,生死有命,你何必把这些看得这么重?如果我的生命真的只有二十天,我只想你能够陪着我,过一段普通人应该过的生活。没有其它,也不想再要其它,于我而言,已经是我这短短的一生最快乐的事情。”

    沈君恪的眼神一闪,“阿彩,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我笑得很无害,“但是对我而言,无论我是人是鬼,你都没有办法离开我了,当初是你耍赖跟我冥婚,这辈子,你都是我的人,在我没有同意你离开之前,你就必须跟我在一起。”说完,我转头看着沈君昱,“我很感谢你这段时间来对我的帮助,但是,我最不想欠的,就是你的人情,我想,这个代价应该是我给不起的。”说完,我拉着沈君恪的手走进了卧室。

    沈君恪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将我轻轻的拥在怀里,我靠着他,躺在**头,开了一盏夜灯,灯光很昏暗,也很柔和,与我们两个现在的沉默异样的吻合,“阿彩,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死了,你的灵魂会因为诅咒的原因不断的在轮回,而且,我根要就不知道下一次你出现,会是在多少年以后。我承受不了这种分离之苦……”

    “我更加不想你为了我,和他做任何违心的交易。平时你连提一下他的名字,都觉得多余,这次居然会这么有耐心的向他示好,而你能给他的,是什么呢?”我没有看沈君恪,只是贪恋他怀里的青草香气,深深的吸了口气,唇角扬起一丝满足,“君恪,在你承受不了分离之苦的同时,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种代价的后果,又是不是我能承受得了的呢?如果每一个选择于我们而言都是死路,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的珍惜现在仅有的时间,好好的在一起?”

    沈君恪正要说话,我已经伸手捂着他的嘴,“我并不是那种不在乎天长地久的人,可是如果我们两个可以用生命去爱对方,哪怕只有一天,就是永远。你是鬼,我是人,我们的结局本来就不会完美,就算我们一直在一起,死都不分开,但是,你会亲眼看着我变老,最后,一个人孤独的死去,那么,和现在有什么不同?至少,我在离开你的时候,你记得的,永远都是我现在的样子,虽然称不上天姿国色,最起码也算得上小家碧玉,对吧?”

    我笑得没心没肺,眼泪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沈君恪,你知不知道,当我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我也很想做一个自私的人,可以用一切来换我们欧阳家的诅咒可以消失。

    但是如果这个代价是失去你,或者更多,我情愿这样跟你在一起,哪怕时间很短。

    ……

    沈君恪终于没有再和我争下去,我们就这样抱着对方,直到天亮。

    天刚刚亮,我和沈君恪就开车出了门,朝着平西镇的方向开了去,从a市到平西镇,如果连续开的话,大概需要两天半的路程,我突然玩心大起,天还没黑,我就让沈君恪将车停下,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或许是我心里隐隐有种担忧,找到沈君恪的身体,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一定会有所不同了。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担忧,我也说不上来,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恋爱中的女人经常会出现的,患得患失?

    第一站,是一个叫做苜蓿村的地方,刚刚离a市有一天的路程,其实这些年我自从来a市上学,再到工作,都没有机会可以离开a市,而我,当时也没想过有这个必要,我只想要在我二十五岁之前,可以赚到足够多的钱,让爷爷奶奶可以安稳的过余生。出来玩一趟,对我来说都是可耻的奢侈。所以,我也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在a市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整个村几乎看不到超过三层的建筑,听当地的人说,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座蝶溪山,而这座蝶溪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苜蓿村主要的经济来源,这里的村民都靠着这座山积攒着财富,养活一家几口人。

    所以,我们来到这里,总算不用寄宿,在当地找了一间客栈住了进去。

    我想,我选择这间客栈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因为它的名字:五味思存!

    这间客栈的收费应该是这里最贵的,因为它最近那两条溪流的交汇处。我在门口看着整个苜蓿村的风景,沈君恪进去登记房间。om,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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