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粉刺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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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 整个盆子就这么扣在粉刺的脑袋上,我在边儿上都看懵逼了。
按理说,粉刺这种人可是出了名的狠辣,才能搏得道上的一袭之位。如今被人这样凌辱了,总不能再忍气吞声吧?
这里不同于外面,并不存在什么眼线,我坚信他不会继续坐以待毙。
然而。我震惊了。
粉刺摘下盆子,满脸赔笑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地滑,我不是故意的。你们原谅我吧……”
我……
这一刻我真的又怀疑了,他到底是不是粉刺啊?
随后,几名工人聚拢了过来,嘴里全是脏话,劈头盖脸的对粉刺一通怒骂,骂着骂着,自然而然的就上手了。
“艹尼玛的,一天天的跟我装疯卖傻,使唤你一下怎么了?跟老子玩阴的!”
随着一声骂,粉刺被甩了好几个耳刮子,也挨了不少拳脚,但始终没有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只是隐隐有些害怕。
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懦弱!
我想冲上去帮他,也好趁机博得好感,如果能够趁机建立不错的友谊,那就再好不过了。
但我没有马上出手,我在观察,也在等待,看他什么时候才会露出锋利的獠牙!
只是,我又一次的失望了,粉刺从头到尾都是这副德行,甚至,眼泛泪花!
尼玛,要不要装的这么逼真?我差点都信了。
不行了,再这么看着他被打,恐怕以后想跟他搭话都没那个脸面了。
我猛地冲上去,一把抓住那人的脖领,使劲的往后拖去,由于对方没有提防,直接摔了个四脚朝天,发出一声哀嚎,我接着又往上踩了两脚。
所有人都看呆了,他们可能根本想不到,一直安安静静的我,居然会这么突然的出手。
在此之际,我把粉刺往后带了几步,色厉内荏的对他说:“阿阳,你到底在想什么啊,天天这样被人欺负,有意思吗!!”
粉刺整个人手足无措的,而后小声跟我说:“王俊,咱能忍的都忍忍吧,出门在外的少惹点麻烦不是,我这体格,被打几下不碍事儿的,你赶紧跟他们道歉呗。”
听到这话我简直无语到爆,真想怒吼一声,你特么别再装傻了!
但是,七八个工人已经反应过来了,二话不说就扑了上来,我刚刚转身,就被踹到了地上。
“你麻痹,就你这小屁孩还敢动手了?行啊,兄弟们,今天就拿他解解气,省的哪天被老板给气死。”
我倒在地上,眼看着七八个人围了过来,恶狠狠的踹我,踩我,倒是不痛,关键是屈辱!
我奋力的想要爬起来,但身子被死死的踩住,根本动弹不得。
忽然之间,我灵光一闪,现在可不是只顾着屈辱的时候,而是个好机会啊!
心念一转,我陡然喊道:“阿阳,你他妈还愣着,老子这么胆小的人都帮你出头了,你就眼睁睁的看着我被打啊!”
这一嗓子,我吼得歇斯底里。
男人之间的情谊,除了同窗扛枪喝酒吃肉,还有共患难,我要看看,粉刺到底能不能放下伪装,为我出手。
如果他坚持不动手的话,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认栽了。
我一边被打,一边死死盯住粉刺,恍惚之际,我似乎从他眼里看到了一缕光芒,但是一闪而逝。
这时候,其中一名工人还不屑的说:“就那傻大个,他敢动手?你特么乖乖躺好吧,擦尼玛的。”
嘶——
我的左肋被人狠狠踹了一脚,疼得龇牙咧嘴,脸上也冒出了很多汗。
特么的,还站在那儿吗!
足足过了半分钟有余,我才听到一声低吼,只见粉刺终于冲上来了,一手拎着一个人,狠辣的往旁边丢去。
简直就像是抓小鸡似的,那两个人工人在他手里,仿佛没有半点重量,说提起就提起,说扔掉就扔掉。
不愧是叱咤一时的大.佬!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过去,我也趁机爬起来,到了粉刺的身边。
只听其中一个工人紧张的说道:“你……你想干什么?”
粉刺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憨厚,就刚刚英勇了一下,现在又怂了,唯唯诺诺的说:“你们别再打了,他刚刚是为了我出头,我不能不厚道啊……”
兴许是怕了粉刺,但又放不下面子,那人说道:“行了,这次就放过你们俩,以后老实点!”
众人散去,各自回到床位上,而粉刺迅速过来扶住我,说:“王俊,你没事吧?”
我说没事,死不了。
粉刺有点懊恼的说:“你其实不用这么冲动的,俺也不是第一次被打了,皮糙肉厚的,根本不会疼,倒是你,唉……总之谢谢你了。”
这会儿我真疼,光是呼吸都觉得肋骨之间在漏风,没心思说话了。
往后一连过了好几天,这个破宿舍里都风平浪静,再也没有人敢对粉刺大呼小叫了,而我也能明显感觉出,他和我亲近了不少,经常有事没事就拉拉家常。
他跟我说,从小到大都是被欺负,也没半个朋友,只有我,年纪不大却那么勇敢的挺身而出,心里怪感动的。
我有些哭笑不得,身为以前的大.佬,手下愿意为他冲锋陷阵,不顾一切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
面对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就好比你永远无法叫醒装睡的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于沈书阳这个人有了一定的了解,他憨厚朴实为人大方,不拘小节,但也仅仅只是局限在“沈书阳”而已。
对于粉刺,我依旧是一无所知。
他伪装的太好了,哪怕我跟他生活在一起,平日里的点点滴滴当中,都无法看出半点端倪,仿佛他只是沈书阳,不是别人。
半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总算习惯了打工生活,每天绞尽脑汁的在想,怎么才能顺利的把粉刺纳入麾下,过的倒也不无聊。
这天晚上,在准备回宿舍之前,我搭着粉刺的肩膀,对他说:“每天这么两点一线的,怪无聊啊,我带你去酒吧或者红灯区玩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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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粉刺这种人可是出了名的狠辣,才能搏得道上的一袭之位。如今被人这样凌辱了,总不能再忍气吞声吧?
这里不同于外面,并不存在什么眼线,我坚信他不会继续坐以待毙。
然而。我震惊了。
粉刺摘下盆子,满脸赔笑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地滑,我不是故意的。你们原谅我吧……”
我……
这一刻我真的又怀疑了,他到底是不是粉刺啊?
随后,几名工人聚拢了过来,嘴里全是脏话,劈头盖脸的对粉刺一通怒骂,骂着骂着,自然而然的就上手了。
“艹尼玛的,一天天的跟我装疯卖傻,使唤你一下怎么了?跟老子玩阴的!”
随着一声骂,粉刺被甩了好几个耳刮子,也挨了不少拳脚,但始终没有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只是隐隐有些害怕。
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懦弱!
我想冲上去帮他,也好趁机博得好感,如果能够趁机建立不错的友谊,那就再好不过了。
但我没有马上出手,我在观察,也在等待,看他什么时候才会露出锋利的獠牙!
只是,我又一次的失望了,粉刺从头到尾都是这副德行,甚至,眼泛泪花!
尼玛,要不要装的这么逼真?我差点都信了。
不行了,再这么看着他被打,恐怕以后想跟他搭话都没那个脸面了。
我猛地冲上去,一把抓住那人的脖领,使劲的往后拖去,由于对方没有提防,直接摔了个四脚朝天,发出一声哀嚎,我接着又往上踩了两脚。
所有人都看呆了,他们可能根本想不到,一直安安静静的我,居然会这么突然的出手。
在此之际,我把粉刺往后带了几步,色厉内荏的对他说:“阿阳,你到底在想什么啊,天天这样被人欺负,有意思吗!!”
粉刺整个人手足无措的,而后小声跟我说:“王俊,咱能忍的都忍忍吧,出门在外的少惹点麻烦不是,我这体格,被打几下不碍事儿的,你赶紧跟他们道歉呗。”
听到这话我简直无语到爆,真想怒吼一声,你特么别再装傻了!
但是,七八个工人已经反应过来了,二话不说就扑了上来,我刚刚转身,就被踹到了地上。
“你麻痹,就你这小屁孩还敢动手了?行啊,兄弟们,今天就拿他解解气,省的哪天被老板给气死。”
我倒在地上,眼看着七八个人围了过来,恶狠狠的踹我,踩我,倒是不痛,关键是屈辱!
我奋力的想要爬起来,但身子被死死的踩住,根本动弹不得。
忽然之间,我灵光一闪,现在可不是只顾着屈辱的时候,而是个好机会啊!
心念一转,我陡然喊道:“阿阳,你他妈还愣着,老子这么胆小的人都帮你出头了,你就眼睁睁的看着我被打啊!”
这一嗓子,我吼得歇斯底里。
男人之间的情谊,除了同窗扛枪喝酒吃肉,还有共患难,我要看看,粉刺到底能不能放下伪装,为我出手。
如果他坚持不动手的话,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认栽了。
我一边被打,一边死死盯住粉刺,恍惚之际,我似乎从他眼里看到了一缕光芒,但是一闪而逝。
这时候,其中一名工人还不屑的说:“就那傻大个,他敢动手?你特么乖乖躺好吧,擦尼玛的。”
嘶——
我的左肋被人狠狠踹了一脚,疼得龇牙咧嘴,脸上也冒出了很多汗。
特么的,还站在那儿吗!
足足过了半分钟有余,我才听到一声低吼,只见粉刺终于冲上来了,一手拎着一个人,狠辣的往旁边丢去。
简直就像是抓小鸡似的,那两个人工人在他手里,仿佛没有半点重量,说提起就提起,说扔掉就扔掉。
不愧是叱咤一时的大.佬!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过去,我也趁机爬起来,到了粉刺的身边。
只听其中一个工人紧张的说道:“你……你想干什么?”
粉刺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憨厚,就刚刚英勇了一下,现在又怂了,唯唯诺诺的说:“你们别再打了,他刚刚是为了我出头,我不能不厚道啊……”
兴许是怕了粉刺,但又放不下面子,那人说道:“行了,这次就放过你们俩,以后老实点!”
众人散去,各自回到床位上,而粉刺迅速过来扶住我,说:“王俊,你没事吧?”
我说没事,死不了。
粉刺有点懊恼的说:“你其实不用这么冲动的,俺也不是第一次被打了,皮糙肉厚的,根本不会疼,倒是你,唉……总之谢谢你了。”
这会儿我真疼,光是呼吸都觉得肋骨之间在漏风,没心思说话了。
往后一连过了好几天,这个破宿舍里都风平浪静,再也没有人敢对粉刺大呼小叫了,而我也能明显感觉出,他和我亲近了不少,经常有事没事就拉拉家常。
他跟我说,从小到大都是被欺负,也没半个朋友,只有我,年纪不大却那么勇敢的挺身而出,心里怪感动的。
我有些哭笑不得,身为以前的大.佬,手下愿意为他冲锋陷阵,不顾一切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
面对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就好比你永远无法叫醒装睡的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于沈书阳这个人有了一定的了解,他憨厚朴实为人大方,不拘小节,但也仅仅只是局限在“沈书阳”而已。
对于粉刺,我依旧是一无所知。
他伪装的太好了,哪怕我跟他生活在一起,平日里的点点滴滴当中,都无法看出半点端倪,仿佛他只是沈书阳,不是别人。
半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总算习惯了打工生活,每天绞尽脑汁的在想,怎么才能顺利的把粉刺纳入麾下,过的倒也不无聊。
这天晚上,在准备回宿舍之前,我搭着粉刺的肩膀,对他说:“每天这么两点一线的,怪无聊啊,我带你去酒吧或者红灯区玩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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