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离开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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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十天过去了。
在这十天里,除了抓鱼,朗炎还带着大黄二黄到处抓兔子。不深入了解不知道,一了解吓一跳,山坳里的野兔很多,靠近河流,植被茂盛,繁殖能力强,这块领地的boss是大棕熊,那个家伙显然对蹦蹦跳跳的小东西无能为力,无形中却充当了保护伞的角色。
虽然没有狼狐狸之类的天敌,野兔们还是会面临死亡威胁,主要是剧毒蛇,朗炎已经在草丛里看到多条金丝银线蛇,好在他的视力超强,否则不死也会跟夏六斤一样吃大亏。
胳膊粗细的金丝银线蛇足够吞下一只成年野兔,或许是这个原因,山坳里的野兔很多,却远未到像澳大利亚当年泛滥成灾的地步,如果蛇的饭量再大些,不是吃一顿管几天,恐怕也不会给朗炎留几只。
吃喝不愁,人生一大幸事。
这些天里,除了照顾夏六斤,抓鱼逮兔子之外,朗炎干得最专心的事情就是跟大棕熊交朋友。
他一直都非常羡慕那些把狮子老虎当猫养的中东土豪和将狗熊当家畜的老毛子,有这样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正常情况下,野兽的领地被占领,自觉得实力差距过大,一般都会选择逃亡,跑到更远的地方重新建立栖息地。
大棕熊一直没有离开,很可能是因为那几块腊肉让它觉得强占自己家的家伙不会赶尽杀绝,也可能是舍不得这么好的栖息地,有山有水有鱼,这样的生存环境在林子里并不多。而且这段时间,朗炎都在尽量的让它感受到善意,把吃不完的鱼和野兔跟它分享,甚至在请教夏六斤之后,冒着被野蜂蜇死的危险用蒿叶熏树上的蜂窝偷蜂蜜,自己都舍不得吃,全给了大棕熊。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在许多时候,野生动物比人类要单纯。
在关系稍有亲近,朗炎才发现大棕熊经常在大树上蹭痒痒的原因。原来大棕熊的后颈窝和后背处长了许多寄生虫,指甲盖大小,不像虱子和跳蚤,看得人头皮发麻。由于瘙痒无比,当朗炎第一次像摸大金毛那样顺毛捋的时候,大棕熊在稍有疑虑之后,很快打开了享受模式,像做马杀鸡一样,四脚摊开趴在地上任由朗炎把弄。
反正打不过这只两脚兽,还有免费的按摩,何乐不为。
朗炎咨询夏六斤,知道这种寄生虫叫草爬子,非常顽固,一旦叮咬到动物身上就不会下来,如果用手捉的话,它们的嘴巴可能会断在身体里面,时间久了依然会让整块皮肉烂掉,对于野生动物来说,一点小伤小病都可能致命。
夏六斤给了个土法子,用温热的草木灰去捂,可以让草爬子自行脱落。
朗炎觉得可行,急救包里的驱虫止痒药水只是一小瓶喷剂,也就对付几个蚊子包,像大棕熊这种后背上密密麻麻一大片的根本应付不了。
草木灰是碱性物质,有一定灭菌杀虫的效果,温热的草木灰肯定能够止痒。
而且天天烧篝火,草木灰多得是。
试验几次,效果明显,草爬子基本绝迹。
但是大棕熊却上了瘾,温热的草木灰捂在瘙痒难忍的患处比在树干上蹭痒痒更加的舒爽,以前都是朗炎在山坳里到处找,现在它主动往面前凑,看得夏六斤连连声称惊奇。
作为护林员,长期在这片丛林里活动,见过的野兽不少,也摸清了大部分野兽的脾气,发情期饥饿或者哺育期的野兽要远离,其他时候,野兽不会主动攻击人。
但是安全距离很重要,能够把一头大棕熊按在地上随意摆弄,夏六斤一辈子都没见过。
身体上的征服远远没有心灵上的征服有爽点,能够在短短十天之内跟一头野生大棕熊变成可以玩闹嬉戏的小伙伴,朗炎充满了成就感。
但是必须离开了。
夏六斤的蛇毒基本清除干净,身体恢复得很好,但是他腿上的伤口一直在腐烂,像烂桃子一样,又红又肿,流着脓血,散发着腐烂的臭味。原来为了保命,不惜用刀割开很深的口子放血,导致感染。
丛林里缺医少药,急救包里消炎杀菌的药物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作用。
原本计划十天下地走路,现在的情况是根本走不了,疼痛难忍,再拖延下去,就算不得败血症,也会因为肌肉大量坏死让整条腿废掉。
夏六斤一直婉拒朗炎背着他出去,还是出于老实人不太想麻烦别人的心态,受人恩惠却无以为报,心里总是惴惴不安。
就算夏六斤不是爸爸在平行时空的分身,朗炎也不会把一个无法行走的人扔在原始丛林里面活活等死。
而且朗炎觉得两个时空之间应该有某种微妙的关联,比如这个世界的自己很小就死了,病因是脑部肿瘤,在原来的世界里自己也是死于脑部病变。
这样的思考更是让他责无旁贷。
但是朗炎并没有贸然行动,夏六斤说这里距离村子有一天路程,实际上是八九个小时左右,也就是差不多一个白天,山高林密,道路崎岖,直线距离并没有多少,就算路况再差,背着一个人最迟三天肯定能够走到。
真正令朗炎担心的不是山势陡峭,也不是野兽和毒蛇,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作的头痛病,几分钟失去自主意识,无法规避可以规避的危险。
所以他一直在等,就像大姑娘等大姨妈那样,来了觉得烦恼,不来又心焦。
从目前的情况看,只要不饥饿不疲倦,每次头痛病发作之后都有一个空窗期,等于安全期,在安全期之内背着夏六斤行走在茂密丛林中不用担心意外。
这天傍晚,正在帮大棕熊做马杀鸡的朗炎等来了既害怕又期待的头痛病——害怕是他真的不能承受那种痛苦,期待是既然躲不过干脆早点来——他一头倒在大棕熊的身上,抽搐痉挛,醒过来时,看到大棕熊正用热烘烘的舌头给自己洗脸。
这个晚上,朗炎做完离开前最重要的事情,帮大棕熊重新垒了个窝,他有个新的打算,假如在外面混不下去,就回来做个隐士,每天逗逗熊抓抓鱼,倒也是一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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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十天里,除了抓鱼,朗炎还带着大黄二黄到处抓兔子。不深入了解不知道,一了解吓一跳,山坳里的野兔很多,靠近河流,植被茂盛,繁殖能力强,这块领地的boss是大棕熊,那个家伙显然对蹦蹦跳跳的小东西无能为力,无形中却充当了保护伞的角色。
虽然没有狼狐狸之类的天敌,野兔们还是会面临死亡威胁,主要是剧毒蛇,朗炎已经在草丛里看到多条金丝银线蛇,好在他的视力超强,否则不死也会跟夏六斤一样吃大亏。
胳膊粗细的金丝银线蛇足够吞下一只成年野兔,或许是这个原因,山坳里的野兔很多,却远未到像澳大利亚当年泛滥成灾的地步,如果蛇的饭量再大些,不是吃一顿管几天,恐怕也不会给朗炎留几只。
吃喝不愁,人生一大幸事。
这些天里,除了照顾夏六斤,抓鱼逮兔子之外,朗炎干得最专心的事情就是跟大棕熊交朋友。
他一直都非常羡慕那些把狮子老虎当猫养的中东土豪和将狗熊当家畜的老毛子,有这样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正常情况下,野兽的领地被占领,自觉得实力差距过大,一般都会选择逃亡,跑到更远的地方重新建立栖息地。
大棕熊一直没有离开,很可能是因为那几块腊肉让它觉得强占自己家的家伙不会赶尽杀绝,也可能是舍不得这么好的栖息地,有山有水有鱼,这样的生存环境在林子里并不多。而且这段时间,朗炎都在尽量的让它感受到善意,把吃不完的鱼和野兔跟它分享,甚至在请教夏六斤之后,冒着被野蜂蜇死的危险用蒿叶熏树上的蜂窝偷蜂蜜,自己都舍不得吃,全给了大棕熊。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在许多时候,野生动物比人类要单纯。
在关系稍有亲近,朗炎才发现大棕熊经常在大树上蹭痒痒的原因。原来大棕熊的后颈窝和后背处长了许多寄生虫,指甲盖大小,不像虱子和跳蚤,看得人头皮发麻。由于瘙痒无比,当朗炎第一次像摸大金毛那样顺毛捋的时候,大棕熊在稍有疑虑之后,很快打开了享受模式,像做马杀鸡一样,四脚摊开趴在地上任由朗炎把弄。
反正打不过这只两脚兽,还有免费的按摩,何乐不为。
朗炎咨询夏六斤,知道这种寄生虫叫草爬子,非常顽固,一旦叮咬到动物身上就不会下来,如果用手捉的话,它们的嘴巴可能会断在身体里面,时间久了依然会让整块皮肉烂掉,对于野生动物来说,一点小伤小病都可能致命。
夏六斤给了个土法子,用温热的草木灰去捂,可以让草爬子自行脱落。
朗炎觉得可行,急救包里的驱虫止痒药水只是一小瓶喷剂,也就对付几个蚊子包,像大棕熊这种后背上密密麻麻一大片的根本应付不了。
草木灰是碱性物质,有一定灭菌杀虫的效果,温热的草木灰肯定能够止痒。
而且天天烧篝火,草木灰多得是。
试验几次,效果明显,草爬子基本绝迹。
但是大棕熊却上了瘾,温热的草木灰捂在瘙痒难忍的患处比在树干上蹭痒痒更加的舒爽,以前都是朗炎在山坳里到处找,现在它主动往面前凑,看得夏六斤连连声称惊奇。
作为护林员,长期在这片丛林里活动,见过的野兽不少,也摸清了大部分野兽的脾气,发情期饥饿或者哺育期的野兽要远离,其他时候,野兽不会主动攻击人。
但是安全距离很重要,能够把一头大棕熊按在地上随意摆弄,夏六斤一辈子都没见过。
身体上的征服远远没有心灵上的征服有爽点,能够在短短十天之内跟一头野生大棕熊变成可以玩闹嬉戏的小伙伴,朗炎充满了成就感。
但是必须离开了。
夏六斤的蛇毒基本清除干净,身体恢复得很好,但是他腿上的伤口一直在腐烂,像烂桃子一样,又红又肿,流着脓血,散发着腐烂的臭味。原来为了保命,不惜用刀割开很深的口子放血,导致感染。
丛林里缺医少药,急救包里消炎杀菌的药物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作用。
原本计划十天下地走路,现在的情况是根本走不了,疼痛难忍,再拖延下去,就算不得败血症,也会因为肌肉大量坏死让整条腿废掉。
夏六斤一直婉拒朗炎背着他出去,还是出于老实人不太想麻烦别人的心态,受人恩惠却无以为报,心里总是惴惴不安。
就算夏六斤不是爸爸在平行时空的分身,朗炎也不会把一个无法行走的人扔在原始丛林里面活活等死。
而且朗炎觉得两个时空之间应该有某种微妙的关联,比如这个世界的自己很小就死了,病因是脑部肿瘤,在原来的世界里自己也是死于脑部病变。
这样的思考更是让他责无旁贷。
但是朗炎并没有贸然行动,夏六斤说这里距离村子有一天路程,实际上是八九个小时左右,也就是差不多一个白天,山高林密,道路崎岖,直线距离并没有多少,就算路况再差,背着一个人最迟三天肯定能够走到。
真正令朗炎担心的不是山势陡峭,也不是野兽和毒蛇,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作的头痛病,几分钟失去自主意识,无法规避可以规避的危险。
所以他一直在等,就像大姑娘等大姨妈那样,来了觉得烦恼,不来又心焦。
从目前的情况看,只要不饥饿不疲倦,每次头痛病发作之后都有一个空窗期,等于安全期,在安全期之内背着夏六斤行走在茂密丛林中不用担心意外。
这天傍晚,正在帮大棕熊做马杀鸡的朗炎等来了既害怕又期待的头痛病——害怕是他真的不能承受那种痛苦,期待是既然躲不过干脆早点来——他一头倒在大棕熊的身上,抽搐痉挛,醒过来时,看到大棕熊正用热烘烘的舌头给自己洗脸。
这个晚上,朗炎做完离开前最重要的事情,帮大棕熊重新垒了个窝,他有个新的打算,假如在外面混不下去,就回来做个隐士,每天逗逗熊抓抓鱼,倒也是一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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