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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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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飙、腾格斯、赵铁丁与伙伴们,把第十骟马群从虎口夺回来的事件,给笼罩在不祥阴影里的左翼牧群,突然间增加了欢乐与亮色!人们又从老掉牙的故事中重新认识了甄老爹的光荣过去,从甄飙身上看到了左翼牧群得救的曙光。那些从浑善达克腹地回来的马倌们,一边吹嘘着他们的奇异经历,一边把甄飙捧成了具有非凡神通的人。几天之内,在左翼牧群的角角落落,都盛传着甄飙靠了草原守护神的帮助,在浑善达克腹地战胜了“鬼打墙”,镇住了凶恶的双枪蔡,让土匪们乖乖把马群送出来的故事,虽说这个故事在你传我、我传他中掺入了各种想象成分,可在当时的环境气氛下,想象的东西似乎更有神奇作用,它给骚动、愤怒、压抑的左翼牧群带来了希望,带来了勇气与信心!

    最高兴的有两个人。

    当最先得知第十骟马群被夺回来的消息,阿木嘎总管高兴得厉害,立即带上衙门里一应管事人等,骑马飞奔到赵家围子以北一带,去抚慰深入浑善达克夺回马群的勇士们。阿木嘎听了赵铁丁的汇报,听了马倌们七嘴八舌的赞扬和抱怨,他才真正信服了老甄马倌的影响力,信服了甄飙的领袖才能。

    阿木嘎惊讶地从甄飙手里接过沉甸甸的德国造,在甄飙的指点下,装上一粒子弹,对着一棵老杨树上的旧鸟巢,“砰”地放了一枪,枪声过后,惊起了几十只呱呱乱鸣的黑老鸦。

    对着甄飙年轻、英武、漂亮的笑脸,阿木嘎第一次真正感到:女儿爱上眼前这个小伙子是有道理的,尽管甄飙的父母是普通百姓,甄飙是个说不上贫苦但也说不上富足的普通家庭的儿子,离当总管的女婿有不小距离,可是,不得不承认,甄飙最近的举动征服了他这个衙门总管。阿木嘎在心里不住地想:“……拉牧金那小子,根本不算蒙古男子汉,得不到莎日娜的爱,就小肚鸡肠,去搞魇魅害人,真玷污了他的家庭,给那王脸上抹了黑……拉牧金这一阵子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但愿他不再登门才好。莎日娜既然不爱他,当父母的也无可奈何……”

    这些日子,左翼牧群遇上了二百年来最大的难题,袁世凯的兵勇很快就会来挑选马匹,左翼牧群很可能一蹶不振,连他的总管职位也成了问题。这几天,阿木嘎恍惚听说年轻马倌们忽聚忽散,行迹很可疑。他疑惑地想过:“这伙年轻人,不是在暗中酝酿着什么事吧?要说甄飙这小子倒算个人物,他越来越有号召力了。可是,左翼牧群前途凶险,不知道有什么结局等在前面……我祖上也是靠养牛养羊吃饭的,我要是丢了乌纱帽,也养牛养羊去,有什么大了不的……左翼牧群如果把马群踢腾光了,可怜的是那些祖祖辈辈靠放马吃饭的马倌们,不是去垦荒种地,就是流离失所了,唉……”

    为了表彰甄飙、赵铁丁、腾格斯十五人进虎穴夺马群的功劳,阿木嘎一回到牧群衙门,就拿出了奖励决定:奖给甄飙五十两银子(这是三匹好马的价钱),赵铁丁与腾格斯各奖三十两,其余的十一个青年马倌各奖十五两,瞎扑棱死了,给二十两银子抚恤费。

    另一个高兴的是何猛。甄飙他们奉命去浑善达克腹地寻找丢失的马群,因为时间急迫,何猛当时一点儿也不知道,当晚丹巴把消息透露给何猛,让何猛心急如焚,他一时不知如何应对突然袭来的局面。倒是丹巴更了解甄飙一些,说“不必过急,甄飙这小子贼着呢,他肯定有办法,一定会化险为夷,三五天就会顺利返回,你等着瞧吧。”何猛不放心,叹着气说“甄飙此去凶多吉少,一旦被打伤或遇到大麻烦,兴中会的目标,左翼牧群的前景,可就彻底报销了。”

    此后的日子,何猛都是在乱打听、胡揣摩的煎熬中度过的。

    还是丹巴的耳朵灵,他在第十骟马群返回左翼牧群边界两个时辰后,就得到了喜讯,急速报告给何猛。何猛一听,那个高兴劲儿呀,真是马尾穿豆腐――甭提了。

    何猛对兴奋不已的丹巴说:

    “你这个喇嘛哥哥呀,可算是物色准了一个绝好的领路人!他这次虎口夺食,真是一场实战演习!不但胜利回师,而且得到一支手枪,天佑我也,喜杀我也!”何猛以手加额,感慨万端,“咱们要利用好这个机会,把所有的倾向革命的马倌团结起来,迅速形成一只铁拳,狠狠击向反动势力……兴中会扩大问题,机会已经成熟,可以找一个合适时间,按照计划,举行歃血盟誓!”

    丹巴在兴奋之余,当晚就以这次虎口夺马群为题,写了一首《争夺》,他把歌词拿给何猛提意见,何猛极力称赞这首歌写得及时,写得好,他让丹巴有目标地专门唱给马倌们听,让歌声成为动力,成为武器,成为号角。

    从第二天开始,丹巴的新歌《争夺》,就在左翼牧群唱开了:

    土匪有什么可怕,他们是泥捏的老虎,

    黑暗势力有什么可怕,他们即将入土。

    放马的健儿们,用你们的弓箭和利刃,

    把罪恶的旧制度,消灭在新时代的路口!

    太阳出来了,冰峰融化,百鸟起舞,

    号角吹响了,谁能阻挡住觉醒的牧奴?

    歌唱吧,没有比烈火中的凤凰更加精彩,

    一块崭新的草原,将跃上国人的心头!

    最初得知儿子带人追击抢劫马群的杆子去了,甄老爹与老伴儿心里十分煎熬,寝食具废,每过半天就打发人去衙门口哨探动静,生恐闹出大闪失。后来好不容易打听到儿子真从土匪窝里夺回了马群,莫大娘掉着泪,转身给神龛里的菩萨烧香去了。甄老爹心中猛喜,一拍大腿,低吼了一句:

    “好!阿飙这小子干的活儿,真让人提气!”

    莎日娜一听说甄飙带人夺到了马群,已经回来了,立即高兴得手舞足蹈!她不顾妈妈的阻拦,脱身跑出后宅,到衙门前去看热闹。只见衙门前的空地上,围着甄飙一伙说话的人太多,让莎日娜挨不到跟前去,她只好站在一旁看,听大家发狂地笑嚷着。

    后来,人散得差不多了,莎日娜才走上前去,靠近了甄飙,佯怒着狠很剜了甄飙一眼。甄飙见莎日娜走近了,赶紧跟她说话。腾格斯、邓甲、傲腾、赵铁丁见状,都坏笑着,向甄飙与莎日娜扮鬼脸儿。甄飙顾不得伙伴起哄,就拉着莎日娜,冲出了包围。

    莎日娜把使女金花支使开,骑上心爱的枣骝马,与甄飙的汗血马并着辔头,朝着宝昌沟方向急驰而去。

    莫大娘见儿子与莎日娜牵马进了院子,那股高兴劲儿呀,都挂到脸上了,她比老伴儿动作麻利,三步两步就下了台阶,左一声“小莎”,右一声“阿飙”,眼角儿挂着泪花儿,把两个年轻人迎进了正房。甄老爹站在堂屋中间,笑着请莎日娜进东屋炕上坐。甄老爹虽然想对儿子仔细问一问这几天的遭遇,转念一想,反正儿子已经安全返回了,有什么事儿,等莎日娜走了再问不迟,所以只简单招呼了一声,就有意躲到西屋去了。

    莫大娘先给儿子与莎日娜斟了一碗香喷喷的奶茶,端上一盘子奶食,让两个人坐在炕上说话,自己笑着张罗饭菜去了。

    莎日娜按捺不住,趁屋内暂时无人在旁,就急着歪过身子,在甄飙的脸上吻了几吻,甄飙也热吻了莎日娜。随后,在莎日娜的逼问下,把这些日子是怎样熬过来的,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堂屋里,甄老爹一边帮着剥葱烧火,一边与老伴儿侧耳听着儿子讲这几天遇到的稀奇古怪的事儿。听到筋节处,甄老爹还隔着门帘儿插问几句,当听到双枪蔡讲义气不忘旧恩的时候,甄老爹叹着气说:

    “唉,没想到呀,这个土匪头子没把良心昧完,还有人性,都二十年了,还记得旧恩。其实,他受伤的那年,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我明知他是土匪,看在他躺在左翼牧群地盘上,我救了他。本来嘛,我也没指望日后有什么报答。后来,他抢了你姐姐家,还把你姐夫打伤,也不知道那股筋抽的,他忽然良心发现,居然赔了一大堆银子。我本来想找他问个明白,可他一溜烟儿跑得无影无踪,一点儿音信也没了。你们年轻人嘴上没毛,我也没怎么提起,怕引起地方上怀疑。得,二十年的旧帐,双枪蔡呼啦叭(22)给还上了!看来呀,人多一条路,比少一条路好……”

    一会儿的工夫,饭菜已准备停当。甄老爹心里高兴,让老伴儿拿出一壶陈年蒙倒驴,非要跟儿子喝几盅不可。平时,甄老爹与儿子说话不多,除非逢年过节,难得跟儿子坐下来喝酒,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甄老爹一改常规,居然提出给儿子洗尘,一下把莫大娘弄糊涂了。于是,一家三口人加上莎日娜,盘腿坐在炕上,吃着家常菜,喝着浓烈的白酒,一起享受着胜利的欢乐和家庭的温馨,这顿饭,吃得时间可不短。

    后来,莎日娜要回家去了,莫大娘见没有金花跟随,怕莎日娜在路上不方便,就让儿子送一程。

    甄飙先把莎日娜的枣骝马弄齐整,又牵过自己的汗血马,就与莎日娜双双骑上马,并着辔头,在一片柔和的晚霞中,然后向西上了大路,向南直奔。大约跑了七八里地,在路东一片季节性小淖旁的白桦林前,两个人依依难舍。

    十九岁的甄飙正当青春年龄,身体中充满了原始冲动,他望见旷野无人,隐藏在心底的激情渐萌,一时间脸与脖子生出潮红,两手也不安分起来,他让汗血马贴近枣骝马,在马背上伸出双臂,就去搂抱莎日娜。莎日娜早已习惯了与甄飙隔马亲吻,看见甄飙伸出两臂,就很情愿地顺势依偎到甄飙怀中,脸生红晕,任他抚摩亲吻。谁也没料到,两匹坐骑因为靠得太紧,胡踢乱咬了几下以后,就互相躲闪起来,这一躲闪不要紧,猛然将两个痴情恋人一一闪下马背,“扑通、扑通”落在了柔和的草地上。

    汗血马与枣骝马很懂人性,虽然挣脱了主人控制,可小跑了几步,都停住腿,低头吃起草来。

    两个恋人也不爬起,顺势躺在清香的草地上,紧紧拥抱着,憨笑着,打着滚,享受着青春的欢乐。后来二人情欲冲动,就在草地上行起儿女情态来。

    骏马,芳草,晚霞,白桦林,湖泊,再加上两个赤裸冲动的恋人,形成草原上一道古老美丽的风景。

    庄严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地点在查干淖南面的草地上,就是甄飙梦见牧群守护神的地方。甄飙与腾格斯、傲腾、邓甲、巴特尔、格日勒图一共二十八个青年,神情严肃地聚集在一起,在何猛主持下,举行加入兴中会的歃血仪式(为了不暴露身份,没让当捕役的赵铁丁参加)。

    仪式举行之前,已经把准备工作做好了。何猛简短地做了一个开场白,解释誓词的含义,着重说明“鞑虏”一词专指满清,不指其它民族。然后,就带领所有加入兴中会的青年马倌举手盟誓。何猛手中拿了一张鲜红的纸,一句一句念着誓词,站在他对面的二十八个青年举起右拳,跟着一句一句地朗声宣誓:

    “我等左翼牧群青年,赤心加入兴中会,誓在孙文先生率领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倘有二心,神明鉴察!”

    宣誓完毕,邓甲把一只红公鸡当众宰掉,让鸡血滴进一只盛有白酒的粗瓷碗中。何猛带头饮了第一口血酒,从甄飙、腾格斯开始,依次把酒碗传下去,让每个宣誓人都饮了一口血酒。

    饮完血酒,由丹巴带头,唱起了马倌们刚刚学会的那支《天遣歌》:

    天遣魔军杀不平,

    不平本是人造成,

    造成不平应杀尽,

    杀尽不平享太平!

    这首歌经过丹巴反复锤炼,最后形成了三叠,唱起来令人回肠荡气,热血沸腾。当然,马倌们都不是歌手,唱起歌来既沙哑又不齐整。

    每个马倌都很兴奋,都有一种加入秘密组织的神秘感。

    何猛登上一个芨芨草墩子,把他那双炽热的眼睛扫遍了全场,对大家说:

    “从今天开始,我们都是革命同志了!我以兴中会北方负责人的身份,向同志们讲几个现实问题。第一,我们面临的危机形势。大家都知道,用不了多少天,袁世凯的兵勇就会出现在左翼牧群,紧跟着,就是挑选六千匹好马,赶到天津去,是练兵,还是卖掉,那都不由我们了。如果那样,左翼牧群就要崩溃了,剩下的两千多匹骒马和马驹子,还不知道在哪一天,被卖国贼们一窝端掉。也就是说,一百二十个放马的,包括你们,可能要永远放下套马杆子,不是流离失所,就是变成撅着屁股开荒种地,一滴汗摔成八瓣儿的贫苦农民。那时呀,绿油油的草原,先变成耕地,后变成荒漠,最后就会变成浑善达克一样的沙地。你们想想看,那是多么悲惨的后果!”

    一个个马倌都激愤起来。

    何猛又一次扫视了所有马倌的面孔,继续说:

    “失掉了马群,就等于失掉了自由。当你们这些祖祖辈辈以牧马为生的人失掉了自由,就会永远变成居无定所的流浪者,或是土里刨食的贫苦人……要想保住自由,必须先保住马群,要保住马群,必须豁出命来,从袁世凯手里,也就是从京城中那一帮卖国贼手里,把马群夺回来!”

    除了甄飙、腾格斯还能稳住自己的感情,其他已经成为兴中会会员的青年马倌们,被鼓动得个个热血沸腾,怒气填胸。

    何猛发现马倌们的情绪被鼓动起来,就趁热打铁说:

    “一个人的力气再大,也对付不了袁世凯的武装兵勇,可我们一百二十个马倌握成一个大铁拳,就能把反动势力击倒!同志们,再过几天,我们将拿到一批洋枪,对付反动派就有了最新武器……不过,最锐利的武器不是洋枪,更不是弓与刀,而是人的新思想。什么是新思想呢?就是刚才在誓词里说的:在孙文先生率领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就拿站在这里的蒙古人来说,你们是地地道道的察哈儿蒙古人,在明末与清初,察哈尔蒙古人是最受压迫的,也是最富有反抗精神的。所以,你们要拿出祖宗的志气,与汉人青年并起肩来,举起反清的旗帜,一起从反动朝廷手中夺取草原的灵魂――所有的马群!”

    马倌们听了,“嗷嗷”乱叫,恨不得立即拿起武器,找敌人拼杀一顿才解恨:

    “我们跟坏蛋们拼了,绝不让左翼牧群失掉马群!”

    “就是掉了脑袋,也不让六千匹马落入袁世凯手里!”

    “我们反了吧,推翻卖国政权!”

    “拿着套马杆能反?洋枪在哪里?”

    “一不做,二不休,先把二十群马轰走,再跟卖国贼算帐去!”

    “没有了马群,什么都完了,我们上梁山算啦!”

    “何医生,你就大胆领我们干吧,我们听你的!”

    “孙文的话有道理!”

    ……

    何猛听了大家的话,就大声说:

    “弟兄们请注意,你们真正的领头人不是我,而是甄飙,还有腾格斯!从今天开始,你们的一切行动,都要听他俩的指挥!我负责出主意想办法,只当他俩的参谋,这一点不会动摇!兴中会左翼牧群支部的负责人是甄飙,副手是腾格斯。下面,请甄飙讲话!”

    何猛跳下芨芨草墩子,让甄飙登上去讲话。甄飙先愣了愣,腼腆地一笑,很不自然地走到芨芨草墩子跟前,一跃跨上去,站稳了,把大家扫视了一遍,才开口:

    “我和大家,一共二十八个人,从今天开始,就是兴中会的同志了。我还没有经验,全靠何医生的教导,靠大家的帮助。这么说吧,为了马群,为了左翼牧群的蒙汉百姓,咱们一定要像何医生说的那样,握成一只铁拳,狠狠砸向卖国贼!我与腾格斯,一定不辜负弟兄们的希望,抻起这个头儿来!今后,我有决心,与大家在一起,并带领所有的放马弟兄,用生命保卫马群,保卫左翼牧群的蒙汉百姓!”

    甄飙的话还未落地,掌声立即响了起来。

    甄飙继续讲话:

    “弟兄们,当下,普通民众还没有醒悟,除了我们二十八个人,还有八九十个马倌,事到临头了,除了发怒,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在所有的马倌弟兄觉醒以前,我们搞任何行动,都会遇到阻力。必须清楚,光凭弓刀,光凭力气,是不能取胜的,取胜的必备条件是新式武器――套马杆子套不住卖国贼呀!”

    人们都放声大笑。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发动其他马倌弟兄,让他们立即觉醒过来,站到我们一边,跟着我们走。另一方面,一旦枪支到了,就要秘密训练,让我们今天宣誓过的第一批弟兄,都能学会用洋枪射击……”

    一阵爽朗的笑声,伴以热烈的掌声,把查干淖芦苇丛中的水鸟惊起了不少。在一旁吃草的所有坐骑,也支棱起耳朵,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它们的主人为啥这么高兴。

    最后,腾格斯向大家宣布了保密纪律,还有近几天应该注意的事项。整个歃血之盟只用了半个时辰,就结束了。

    二十八个马倌说笑着,飞马向四面八方散去,草地与湖水又恢复了平静,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甄飙、腾格斯与何猛的来往更加机密了,接头的地点一次一变,避免暴露出有组织的活动。

    有一天,甄飙与莎日娜坐在一片碧绿的草甸上,任和煦的阳光洒遍全身,说笑得正开心的时候,莎日娜忽然眉头一皱,撅起小嘴唧哝:

    “阿飙,你有一件事……瞒着我吧?”

    “瞒着?什么事儿瞒着你?”

    “小舅临走时,说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宣化府,过七八天再回来,爸爸和妈妈好像没有怀疑什么。小舅跟我说话时,眼神儿挺神秘,我猜他肯定有事儿不愿意告诉别人。这几天,你从浑善达克回来,行踪很怪,不像平常那样,找你很难,说是去东边了,偏偏在西边;说是去北边了,偏偏在南边。你的那些哥们,也怪怪的,好像一夜间就长出许多心眼儿似的,嘴里还哼哼唧唧,有板有眼唱着歌儿――此前,他们都是老实巴交放马的,怎么一下子都附上魔啦?这也罢了。你呢,一天价心不在焉,虽然瞅着我说话,那眼神儿,早就溜到北山后了。你老实告诉我,有什么事儿瞒着我?不说真话,看我拧死你!”说过就要动手。

    甄飙听了,“扑哧”一声笑了。想了想,才叹了一口气,面色也严肃起来:

    “莎日娜,我本来想晚些时候告诉你的,既然你观察得很仔细,那我就直说了罢。左翼牧群的情况,已经危如累卵,像坐在火药桶上,这你知道。为了挽救它,我们成立了一个组织,叫兴中会,是北京兴中会的一个支部,兴中会的目标是:在近期,从卖国贼手里夺走马群;从远期,推翻满清朝廷,建立民主共和国。”

    莎日娜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不瞒你说,莎日娜,小舅没有去宣化府,而是去了归绥,购买枪支弹药去了。他很快就会回来的,他已经是我们的人,是一个坚定的兴中会分子。只要枪弹到手,我们很快就实弹练习,为夺取马群做准备……你不要害怕,这条路是朝廷逼出来的,我们正站在悬崖上――要么掉下去,要么返回身,把逼迫我们的人杀死!”

    “哎呀,阿飙!你就没想想,要是闹出大事来,会白白送命的呀!再说,连累了你的爹娘,那可怎么办?”

    “想到了,该想的都想了。比如,连你爸妈的安全,也想到了。你不要多疑,我既会在行动时保护一切该保护的人,也不会伤及你和我的双亲。你爸爸是个开明的人,他虽是朝廷命官,可他的内心是站在老百姓这边的,我的观察不会错。他心里很痛苦,却想不出好办法挽救左翼牧群。当下,我们的行动还不能告诉外部任何人,我也希望你保守秘密,不要把刚才的话泄露出去。你,莎日娜,能答应我吗?”

    “阿飙哥,咱俩虽然还没有正式定婚,可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这还用问吗?我只是觉得,这件事太危险了,你的人一旦与朝廷派来的人冲突起来,他们的势力毕竟大,你们这一方怕是要吃亏的。你还是好好想想,如果有其它的路可走,就不要动刀动枪,多可怕呀……诶,阿飙,你想过没有,要是遇到危险,咱俩骑上马,远走高飞,也是一条路呢。”

    “不要这么说,那是逃避。”甄飙把莎日娜搂在怀里,忧郁地说,“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连瓦岗寨、梁山泊里的人都懂……”

    莎日娜依偎在甄飙的胳膊弯里,听着他的诉说,心里渐渐明白了。他爱甄飙,爱到了盲从程度,她相信她的阿飙哥会娶自己,也相信阿飙的一切行为都不会错。就这样,她心中的疑团渐渐消融了,心境也变得十分甜蜜。

    亲热够了,两个人才站起身,整整衣裳,骑上马,并着辔头,走到一块菅草滩上,忽然发现远处有一个男人,走一步磕一个等身长头(23),正在从北向南,艰难地前进着。在草原的夏季,碰到磕着长头去五台山朝圣的蒙古人,并不算新鲜。莎日娜见了这个朝圣者,心中老大不忍,就下了马,上前去跟那人搭话。甄飙见莎日娜这样,也跃下汗血马,跟在莎日娜身后。

    莎日娜走到那个一步一跪拜的蒙古人旁边,弯下腰,声音轻轻地问:

    “大叔,您好!休息一下吧。”

    那人听了,从地上站起来,把莎日娜与甄飙打量了一遍,脸上带着苦笑,弯了弯腰,哑着嗓子,说了声“好心人,谢谢啦。”

    眼前的朝圣者约有五十岁,是一个典型的高原蒙古人,黑红色的脸膛堆满了皱纹,背上有一个包袱,衣服蓝缕不堪,他的面色虽然虔诚,却掩饰不住内心的焦虑与痛苦。

    甄飙回身从马背上摘下桦皮水壶,双手递给那个可怜的人。那人接过去,又弯腰道了一声“谢谢好心人,”才大口大口喝起来,把水喝了多一半,又弯着腰,双手把水壶还给了甄飙。

    “大叔,您是从哪里来的?是去五台山朝圣吗?”莎日娜问。

    “噢,好心的姑娘,我是从阿巴嘎草原来的,到五台山朝拜佛祖去,已经在草原上走了两个月了。”

    “大叔,这么辛苦去五台山朝圣,家里一定有什么大事吧,能告诉我吗?”莎日娜试探着问。

    “唉,好孩子,你不应该知道这些,这是天降的灾难啊。”

    “您说出来,我也可以……替您分分忧呀。”

    “唉,罪孽呀,”那人沉重地叹着气,眼睛无神地望着天边说。“几年了,阿巴嘎草原上就没好好下透雨,牲畜很难养噢。我家四处游牧,大小牲畜还是减得厉害,连过去的一半都不到了。今年春天开始,我家的牛羊害了不知道是什么病,每天都有死亡的。可是,王爷家的总管还是饶不过我,让我把几年欠下的摊派银子都交上去。唉,真把人往死路上逼呀……我的额吉八十多岁了,一直病着,寻不到好医生给他治病,难哪……好姑娘,你说说,不去求佛祖,该去求谁呀?”

    莎日娜听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愣了半晌,才说:

    “去五台山,路还远着呢,再说,求佛祖,能行吗?……”

    那人显然不愿意再听下去,突然转过身去,用坚定的口吻说:

    “佛祖大慈大悲,普度众生,只有去求佛祖啦,佛祖会保佑的呀。”

    “大叔,您在路上已经磕了两个月长头,再往前走,身体能顶住吗?”甄飙第一次开口问话,心中存满了悲悯。

    “顶得住,孩子。佛祖的光芒一直照耀着我,再远的路,我也要一步一磕,一直磕到佛祖的莲座前!”朝圣者说完,又准备跪下去。

    “大叔,您想过没有,牲畜害病,可以找兽医去治。王爷家的总管逼迫摊派,那是封建压迫,您为什么不反抗?”甄飙忍不住问道。

    朝圣者听了,回过头,瞪了甄飙一眼,然后痛苦地摇摇头,眼睛望着天边,自言自语:

    “命啊,天上注定的,改变不了呀……谁敢反抗王爷?他是朝廷封的呀……只有佛祖,可以把灾难除去,把病魔赶走!佛祖保佑,弟子愿意一步一头,磕到五台山,把家产和诚心献给您呀……”后面的话越说越模糊了。

    甄飙还想跟他说一些话,可朝圣者再也不愿意听了。朝圣者把背上的包袱重新系了系,双手合十,闭目念了一阵儿经文,啥也不说,又朝南跪了下去,扑在草地上,把四肢伸长,仍然用等身长头,一次一次朝南走。这种只有高原蒙古人才有的虔诚,这种一步一磕的千里跋涉,连旁观的人见了,都会生出无尽的惆怅与忧伤。

    望着远去的朝圣着,莎日娜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忙从怀中掏出三块银币。甄飙见状,也从怀兜里掏出一块光洋,递给了莎日娜。

    莎日娜向前跑了几步,一直跑到朝圣者的面前,把银币放到他的手边,也不等一声“谢谢”,就掉着泪,跑了回来。

    甄飙愣在原地望着,隐隐听见朝圣者呜咽了几声。

    莎日娜跑回甄飙的身边,腮上挂着泪珠儿,默默无语。

    两个人又上了马鞍,再回过头来看,望见朝圣者一步一长头,向远方磕去。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朝圣者长长的身影一会儿扑在地上,一会儿直立起来,用那种宗教的虔诚,向着佛教圣地五台山,艰难地跋涉而去……

    回到家里,莎日娜闷闷不乐,她的脑子里满是朝圣者一步一长头的身影,怎么也撵不掉。她老是想起小舅临走时的神秘微笑,想到左翼牧群突然面临的巨大危机。最令她不安的是,既然知道了小舅与阿飙之间进行的危险事业,却不能由自己亲口告诉慈爱的父母。莎日娜坐卧不安,她躺在自己的闺房里很憋闷,去跟妈妈坐了一会儿,仍不能排解。

    家里的晚饭吃得很沉闷。阿木嘎放下碗筷,就到书房读书去了。莎日娜的妈妈似乎看出了女儿心事重重,就轻轻叹口气,一面忙里忙外,一面与女儿啦嗒着:

    “你心里想的事儿呀,妈是看出来喽。拉牧金那个坏小子,可惜了他老子娘的名声,也可惜了那王的一片心意,做下了坏事,就躲得无影无踪了。可是,妈还是时不时的念他的好儿,他在妈面前,从来都很腼腆,又懂得孝敬,一开口就讨人喜欢……”

    “妈,瞧你!”莎日娜嗔着,她不想听妈妈唠叨。

    “怎么,不让妈说?妈不说谁来说呢?甄飙是个好小伙子,这不用问,可他家里穷,你进了他家的门,能过惯苦日子?再说啦,甄飙说他是半个察哈尔人,咱们家呀,可是地道的察哈尔人蒙古人!你是总管小姐,干吗要嫁个父子两代放马的?”

    “妈,烦死人了,不能少唠叨几句吗?”

    妈妈停下手中的活儿,干脆坐在闺女身旁。

    “唉,闺女大了,到底不听调教了,妈是为你好,这也不明白?你一个女孩儿家,老是粘在马背上,跟着一个愣头青小子,昏天黑地疯跑,虽然咱们没有汉人封建,可总也不能跟一个傻小子掰不开哟,一年小二年大的……”

    莎日娜不想听,就干脆去炕上躺倒,扯过被子捂到头上,一声也不响。妈妈见了,笑一笑,叹了口气,唠叨着干活去了。

    后来,莎日娜心里空落落的,又撩开被子坐起来,愣着神儿思忖了半晌。后来皱着眉头,走出堂屋,绕过月亮门,进了西跨院爸爸的书房。

    阿木嘎坐在木头椅子上,看了一卷家藏的《蒙古秘史》,正对着墙壁出神儿,听见有人进来了,才回过神儿来。莎日娜叫了一声“爸爸”,三步并两步,走到爸爸身边,坐在挨爸爸最近的杌子上。

    阿木嘎慈爱地瞅瞅女儿,笑着问:

    “怎么,疯跑得累了,想起爸爸啦?哦,有什么事儿,要爸爸帮忙吗?”

    莎日娜本来想把听到的兴中会情况,从爸爸嘴里探探口风,刚要张口,突然想起答应过保密的话,就磕巴了一下,把话题挪开了:

    “哦……爸,这些日子,你头上皱纹多起来了,是不是……”

    “傻丫头,你怎么也学会相面了?爸爸在一天天变老嘛。有很多天了,经常睡不好,吃不香,有时候还心悸,恍恍惚惚的,怕是,唉……”

    “哎呀,不就是替左翼牧群担心吗?爸呀,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呢,愁有啥用?小舅不是批评过你,北洋水师都完了,朝廷都快垮了,光你一个人愁,能行吗?还不如上街去听丹巴唱歌,那倒能解闷呢。”

    “说着说着,你就来歪的了。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替朝廷担心,替牧群百姓发愁,也是正当的呀。你刚才说到丹巴,他这些天很怪,不像以前那样邋里拉遢,唱一些艳歌小调什么的。听说他近些时唱的歌儿很有煽动性,好像是叫人反对朝廷的。下午,我听说他在黑沙吐一带唱这种歌儿,就骑马去了,老远还望见人们扎着堆听他唱呢,我一到那里,正好就散摊儿了,这就怪了。明天呀,你在外面见他唱歌,就仔细听听,记下他的唱词,回来告诉爸爸,好不好?”

    “哎呀,老爸,操那些闲心有啥用?丹巴,邋遢喇嘛一个,庙里都不管他,他一会儿来,一会儿去,游方混饭吃,煽动谁呀?他的歌儿也不过随编随唱,给自己解个闷儿,给人们逗个趣儿,唱完就完了,谁还当回事呀?”

    “但愿这样,千万不要弄出麻烦来。”

    说到这里,阿木嘎不再吭气了。他放下书,抿了一口茶,忽然笑着问:

    “傻丫头,爸想问问你,甄飙那个小伙子,你是真跟他好呢,还是逗着玩儿呢?女孩儿家,不小不大的,也该有些回避了,成天疯跑,也要……”

    “哎呀,问这些干啥?我早想好啦,永远不出阁,留在家里,陪着老爸老妈一辈子,以后我要是老死了,就给我在敖包山下扎个女儿坟――”

    “快闭嘴,没个忌讳!”阿木嘎佯怒着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父母的,难道不希望女儿有个好婆家,有个好女婿?甄飙这小子,我看是挺好的,只是……”

    “哎呀呀,爸你就不要提了,羞死人了,我可要走了。”

    莎日娜假装撅着嘴,跑出了书房。

    阿木嘎看着女儿的背影,疼爱地嘟囔:

    “这孩子,越大越没样儿。”

    第二天早上,莎日娜洗漱完毕,跟着妈妈跪在小佛堂的观音菩萨像前做完早祷,喝了茶,就带着金花出了门。她自己牵着马,走在大街上,正准备跨上马背,到表姐萨仁高娃家里去,忽然看见那个卖卦的牵着毛驴,迎面走过来。莎日娜心里一动,就没有上马,站在原地,等卖卦的过来。

    祝一卜见远处有个人站在原地等着,就手搭凉棚儿,一瞅,发现是总管的女儿,等走近了,就含笑问道:

    “噢,莎小姐,早上好!这么早,去哪儿?”

    莎日娜笑了笑,心里想问的话,忽然噎住了。

    祝一卜见莎日娜欲言又止,早已明白了端底,就顺口夸赞:

    “莎小姐好气色,像你这样的气色不多呀!想相个面吗?我是不收你礼金的。”

    莎日娜见祝一卜这么客气,反倒不好意思了:

    “您太客气了,哪有相完面不付酬金的理儿?这样吧,您……看看我的手相好了。”

    “看财运,还是看婚姻?”祝一卜眯起眼睛,眼角儿透出一丝神秘。

    “看……婚姻。”说罢,就伸出了右手。

    祝一卜微微一笑,一手牵驴,向前走了半步,先对着阳光,看了莎日娜的右手掌纹,又拿眼角儿瞟了瞟莎日娜的耳部、鼻部。祝一卜的眉头忽而皱起,忽而舒展,沉吟了片刻,才缓缓说道:

    “小姐好手相,也是好面相。你问婚姻之事嘛……有一句当行的话叫‘求菩萨莫若求己’,也就是俗常说的‘问人不如问己’,这话的意思是――”

    莎日娜听了,先是一愣,接着“扑哧”一声笑了:

    “你这个人,好失笑呢,我又不是算卦的,我拿啥问自己呢?”

    “小姐呀,我的意思是,人的婚姻,主宰者是自己,今后的幸福,全在自己手里操持着,再好的手相面相,也决定不了一辈子的幸福。实话实说吧,我在左翼牧群卖卦,也有些日子了,小姐的身份与爱憎,也风闻了一二。还是那句话,‘问人不如问己’,小姐你就琢磨去吧。噢,我还有小事要赶路,再见吧,莎小姐。”

    祝一卜说完,牵着毛驴就走,莎日娜把一枚银币送给他,他说什么也不收。

    “真是个怪人。”莎日娜转过身来,嘀咕着。

    牵着毛驴走了一会儿,祝一卜正要找个土坎儿骑上驴背去,听见有人在远处叫他,顺着声音,手搭凉棚一望,原来是何医生在招手呢。

    这几天祝一卜也想找何医生聊聊,只是何医生不怎么住在玛拉盖庙里,找了两次都扑空了。所以,两个人一走近,略叙寒温,祝一卜就单刀直入:

    “老弟呀老弟,你不好好瞧病,跟着一伙青年人跑个啥?我进庙找了你两次,都撞到锁疙瘩上。今天一早儿听见喜鹊叫,我想肯定有喜事,这不,碰见你了!”

    “祝老兄,你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哪里肯管世上风险浪急?你打卦,不是‘吉’,就是‘凶’,挣一餐饭钱一壶酒钱,就游哉悠哉了。我是医生,接触的是病与死,全是痛苦。这年头,一个人痛苦,一个家庭痛苦,还算小事。现在呀,痛苦的是全中国。老兄不是不知道,左翼牧群的青年牧工都快炸群了,血腥味儿已经出现,我呢作为医者,不过疏通疏通思想罢了,几个青年人找我说说胸中的激愤,听听我的见解,如此而已。”何医生很动情地说。

    祝一卜愣神儿一听,“嘿嘿”笑了,故意挤挤眼儿,压低了嗓门儿:

    “何老弟呀何老弟,你可是越来越‘下海’了。”祝一卜故意把“下海”两个字说得很重,因为在行话里,“下海”的意思是指以票友身份登台唱戏。“不要看我得到一壶酒钱就倒头睡觉,我可是……嗅出了你呼风唤雨的本事呢。”

    何猛听见祝一卜话中有话,就笑一笑,把祝一卜的袖子拉住,避开路上的行人,走到一片草滩上说话。

    何猛知道,祝一卜是闲云野鹤,绝不会干涉份外的事儿。在祝一卜的目光追问下,何猛也就没有隐瞒,把最近成立兴中会的过程,与组织青年牧工,准备在近期武装夺马群的打算,都说了。

    祝一卜听了,倒抽一口凉气,愣着神儿想了半晌,才说:

    “何老弟的胸襟,一向令人敬佩,只是,非我这个闲人所能领略的。不过我作为老友,还是奉劝老弟,遇事要三思而后行。虽说朝廷腐烂,已经到了不堪一击的地步,可也不要忘了,当权者向来是嗜血的,一向有‘攘外必先安内’的做法。我游走四方,已经感到中国有一股政治旋风,怕是要从平地掀起。谙熟中国历史和西方文明的有识之士,绝不会看着国将亡而不顾……而底层民众,早已恨透了官府的腐败无能,恨透了列强在中国作威作福,如今国内不闹出一场大乱子来,是不会消停的。”

    “看不出,老兄也对时局了如指掌,佩服呀佩服!”何猛伸出右手拇指,惊奇地说。

    祝一卜摆摆手,眼睛直视着何猛,把嗓音放低:

    “北京的朝廷,已经摇摇欲坠了。老弟既然搞起了政治,应是识时务者。俗话说‘大厦将倾,独木难支’,你能指望用一个小小的左翼牧群,去影响政局怎么的?”

    “不瞒老兄说,左翼牧群虽小,却也是一方百姓,这里一旦举事,势必震撼京城,摇动全社会!不把腐败朝廷震垮,也给这座腐朽大厦添个裂缝。老兄刚才提到西方文明,一定知道当年攻占巴士底狱的故事,现在,已经到了攻占中国巴士底狱的时候了!”

    祝一卜仔细地听着,忽然仰面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抹着笑出来的泪珠儿:

    “看来,是要改朝换代啦……京城里四处流传着‘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的话儿,现在呀,我也可以编个‘国之将兴,必有猛士’的话儿说了。将来事成之后,我把你的壮举编个传奇,流布开来,让国人都知道,岂不美哉,岂不快哉!”

    何猛听了,也大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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