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军神传》 作品相关 【序】 当一个历史学家一旦有幸经历一下自己沉浸数十年的历史的时候,他会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题记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楼台烟雨中。 公元三百一十七年,东晋衣冠南渡。 公元五百八十一年,大隋天下一统。 在这其间,中国的历史,一个字便可以概括。 乱。 乱,赤地千里,血雨腥风。宫廷惊变,率兽食人。 乱,北方十六国自从冉闵那颗高贵的头颅跌落泥尘,自此只有汉奸奴仆,甚至是食物。 乱,东晋风骨龟缩于江南,被群胡直斥为猪狗,敢怒而不敢言,只有夜夜艳舞笙歌。 那个年代,华夏虽大,竟再没有一个汉人。 那个年代,被儒学家尊为五德终始。 那个年代,被史学家说成民族融合。 那个年代,远比任何人想象的来的残酷和厚重。 那个年代,群豪并起,百家齐鸣,只为争这乱世中一席之地;他们并没有想着如何名留竹帛,只是想着怎么样能够苟延残喘! 但历史,却不会忘记他们。 这其中,有如凤凰般华丽而短暂的大燕慕容世家; 有以一人之力独抗北方诸胡的男子汉冉闵; 有以一介赌徒小儿起家纵横半生的痞子皇帝刘裕; 有“一出安天下”的风流宰相,乌衣巷的主人谢安; 有竟陵八友的潇逸,谢灵运的山水,陶渊明的田园,苏小小的凄婉; 有太平道豪雄孙恩,密宗高僧菩提流支,净土宗宗师昙鸾,禅宗初祖达摩。 你也许听过这些人。 这些人你都可以忘记。 但是有一个人你不能。 古往今来,中华兵道盛行。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不记其数。 项羽彭城破诸侯:三万对五十六万。 韩信破赵之战:一万二千对二十万。 刘秀昆阳之战:三千对四十二万。 张辽合淝大战:八百对十万。 谢玄淝水之战:八万对一百一十二万。 你可能惊于这些天文数字,直呼那些战场主宰是天才神人。 这个时候,有一个人不禁哑然失笑了。 这么大悬殊的以少胜多的战役,有可能主将一辈子也不会再去打,主将也是人,主将也要有机会才能施展抱负,主将也会后怕。 然而他,四十二岁领兵上阵,一生上百场战役。 每一场都是以一破百。 他打的北方小儿闻其名而止夜啼,打的诸胡名将见其蹄烟望风而逃,终其一生没有人敢犯其锋缨。 他一袭白衣,一匹白马,伫立在当时世界战场的最高峰。 他的名字。陈庆之。 当年毛爷爷读了梁史之后拍案而起,大呼痛快。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类人。 同样的身无绝艺,但是眼横三界,胸中有百万奇兵。 可笑的是,网络上有多少留言评论,说古代第一将叫李元霸。 可笑的是,世人只知道刘关张。 不从桓公猎, 何能伏虎威? 一朝沟陇出, 看取拂云飞。 陈公,且为你放浪一回。不求别的,只求我们这一辈都能铭记你的传奇,永志不忘。 鼠年又至。权敬你一杯淡酒吧。 伏唯 尚飨。 08年2月2日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一章 魂归大梁 第一回 【房星降世】 现在虽然还只是八月的末尾,但是秋风已经起了,如果你置身街巷中,就会感受到一丝萧瑟的意味。 这几个年头,日子过得有些乱了。 去年年中,皇帝病死之后,即位的竟然是个更加无能的小孩子皇帝,每天只知道花天酒地,完全不管老百姓死活。还是萧鸢沉不住气,顺手就把他给废了。而他到了年底,又居然自己坐上了帝位。这一翻动荡,少不得要波及宫里宫外;国山虽然是个小地方,多少也受了些影响,来往的行脚商人少了五成,乞丐却倒是多了不少。放眼望去,一纵石板铺就的路边,竟然显出三分颓败来。 陈氏王筝斜坐在榻前,一双比寻常妇道人家要白出三分的玉手正提针扯线在缝补一些家用。的确,天凉得这般快,不但今年的收成会大出问题,衣物也不得不尽快置办起来了。想到这里,王筝不禁低声轻叹,仔细一看,她的年纪不过二十五六岁,一双柳叶眉之下的俏目竟比寻常女子要长上个两分,虽然是单眼皮,却是别有一翻韵味。 王筝在十五岁上嫁到了陈家,第二年就生了个胖小子。那孩子降生的时候,有一翻奇景,随着孩子的第一声哭喊,漫天稠云开始不断翻滚起来,在阳光下竟显出五彩之色,就像是古书上描绘的庆云一般。家中长辈甚奇之,以为这小子少时有此异象,长大之后必然能有一番作为,便根据这翻景象给他取名为庆之,小字子云。 说起这陈家还颇有家底,相传祖上是曹魏的治国重臣陈群,当时真的是家大业大,可是终究因为留恋故土,在大晋衣冠南渡的时候迟了一步,到得江左的时候已经失势,不得已蜗居在义兴的小城中。又因为渡江时走的匆忙,在北方旧居落下诸多事物,居然连族谱都趁乱遗失,搞的现在连一众寻常寒门的地位都没有了。但陈煜的家学渊源,不可小觑,文才笔法一般人是拍马莫及,又写得一手好书法,因此才能轻松在地方上谋得一文吏当当。一家人虽早以不复当年盛况,但难得安贫乐道,日子也倒过得安生。 这时,陈煜正在府衙公干,十岁的云儿也是个坐不住的主,见老爹不在没有指导自己功课,忙不迭就跑去找邻家沐家的小姐姐踢蹴鞠去了。王筝自小就疼爱孩子,见他的心性如此,平时丈夫又管待甚严,也就乐得放他去玩耍。 王筝双手灵巧,极擅女红,引针攒线的时候煞是好看,时间仿佛也过得快了。 估计了一下时辰,丈夫该是中午要归家了,正当她想要收工去生火造饭的时候,忽然听见半空里一声没来由的霹雳,隐隐地还带着无穷的回声,只觉得昏天暗地震耳欲聋,右手一个收势不住,却将铁针刺进了左边食指中。 就在她秀眉紧蹙欲把手指纳入口中的时候,外面一阵吵闹,还没见着小姑娘的身影,就听见一口稚嫩的童音喊道:“王姨不好了!云儿被那半天里的巨雷给震得晕了!不但弄不醒他,这会儿好象还流了好多口水!” 王筝一听大急,心下思付道我这儿子平日里好端端的,莫非还患有癫痫隐疾不成?也顾不得手上伤口,唤了家中唯一的老奴沈忠,便飞身往他们平日里玩耍的去处奔去。 陈觉得头痛欲裂,但是自己的身子底下却十分舒服,恍惚中居然怀念起了自己六岁前在家好吃好喝的日子。 他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样,多年的锻炼早把心志磨砺得如同铁石一般,只要有一点点的神志,便出于职业习惯,下意识地感受起周围的状况来。他心中一紧,自己的手腕居然被握在别人手里,正想一提一扣反制对方的时候,谁知道全身上下一丝力道也没有,甚至反应也变得异常迟钝,完全跟不上自己铁丝般的神经。 这时候,他听到旁边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好了好了,贵公子总算醒了,老朽这一番救治总算还小有成效了!” 在一旁早已焦躁得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的王筝听到这句话,立刻上床头探去,却看到自己儿子一双凤目大张,惊恐的望着自己。王筝大急,飞扑到陈身上颤声说道:“我儿,你可不要吓娘啊!”原来母亲以为自己的儿子被雷震散了心神成了呆子,不知不觉间,两行清泪就流了下来。 陈哪里经历过这等阵仗,他自从六岁进了军校以后,三十年来几乎没近过什么女色。一起身便看到一个面容娇媚的女人伏在自己身上双目含泪望着自己,陈傻的连话都不会说了,心里想我这一昏迷,难道还被什么剧组拣来当群众演员了!不至于吧! 他是特种部队出身,思维运转速度极快,一见到事有蹊跷,马上开始检查起自己来。当他低眼申视自己伤势的时候,不觉呆立在当场。 明明被近距离的炸伤了,可自己的身上现在哪有什么半分伤痕?而且,自己的身体,早已经不是那个百炼成钢的铁血之躯,竟然变成了五尺孩童。 “我在哪里?你们又是谁?”再强悍的神经也经不住这种荒唐诡异的打击,陈歇斯底里的大叫一声,一狠手摔脱自己身上的王筝,跳下床夺门而出。王筝见孩子好象不认识自己了,越发肯定他是被吓失了魂,立时就在床上放声大哭。 在陈昏迷的这一段时间里,陈煜也早就赶回了家中,他自幼便教子甚严,看到自己的孩子一醒转就如此浮浪吓到了母亲,心里一阵懊恼,对陈大喝道:“站住!” 陈毕竟他是人类中的精英,吃了陈煜这一声断喝,立刻就开始把自己脑中前因后果的碎片整合起来。令他惊惧不已的是,自己现在脑子里居然还有另一个人断断续续的记忆,或者应该说,自己和另一个人融合在了一起。他知道,这个人就是自己现在身体的主人,这个十岁大的孩子,而站在自己身后怒喝的,便是这孩子的父亲。想到这里,不禁回望了一眼。 这一眼,真的让陈煜如坠冰窟!他早清楚孩子因为自己教习经典甚早而显得比同龄人略显老成,但他此时回望自己的一眼,竟然气质大变,完全不像平日那种童心未泯,而是如同旷野中野兽的眼神,极度的沉静中带着一丝残忍。他手中的书卷不觉脱手落地,惊得竟然挪不动半分步子,任由孩子往天井里走去。 而此刻的陈,在步入天井的一刹那,总算回忆起了自己昏迷前最后一刻的情景。他从小便进入了最严酷的军校学习锻炼,可以说除了有关杀人打仗的工作完全是宗师级别以外,其他就连生活方面都是捉襟见肘,更不用提什么历史文化,以至于根本不知道自己所处何方。 这一年,是公元四百九十四年。 陈并不知道,就在这一年,北魏拓拔宏亲帅三十万铁骑南下,意欲扫清自己的障碍准备迁都洛阳。他也不知道就在此时此刻,与自己纠葛一生,半师半友的大梁武帝萧衍还是一介武将,正率军前往义阳同魏兵周旋。 但是,他永远记住了这一天。 这一天,四十二年来从未流过的泪水,在不知不觉间爆发而出,划刻着自己的面庞。 这一天,阳光,刺眼。\');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