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骊皇帝》 第一章 弑君 二月初二,龙抬头,事春耕。 大骊皇宫燃起了一场大火,火势蔓延,似乎能照亮大骊城的天。 仓促之中,十八个骑士护送一辆马车,出了乾阳门,离了大骊城,一直往西边而去。 夜幕落下。 天空繁星点点,那是孤独人的眼睛。 随着马蹄的节奏,两侧大山的轮廓,正一点一点的往后移。 李铮揭开帘子,探着头向后望,皇都消失在了天际之中。 好吓人的一场大火! 在这里已经看不到火光了,他们走的足够远了。 “停车,我要如厕!” 听到话音,车驾停住,李铮跳下车,望着远方。 二月二,龙抬头。 这一日,龙角星会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他要去的,却是西方。 “此去魏国,需要多少时日?” 李铮向一个将军打扮的骑士问道。 “回太子,慢则两月,快则一月半。” 骑士名为李信,不仅是东宫太子的亲信,也是大骊龙骧骑的统领。 李,为国姓,皇族之姓,李信本是一介孤儿,无名无姓,李信二字,是太子所赐。 “那我们这样赶路,一日能行多少?” 李铮又问。 “回太子,快则两百里,慢则一百五。” “六十乘一百五和四十五乘两百,都等于九千,九千里路啊,足够远了!” 他喃喃地说道。 “太子,正是九千里路,可至大梁!” 大梁,乃魏国国都,魏国,乃大骊皇朝四海方国之一,受大骊皇帝的册封和号令。 “一个出逃的太子,莫过于烫手的山芋,以前舅舅喜爱我,是因为我将来能继承大统,让魏氏入主中央,现在嘛,我是落难出逃,身上还背负着皇帝的怨恨,你说,魏王能接纳我吗?” 说完后,李铮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的心,如同黑夜里的驽马,在黎明到达前,辨别不了明日的方向。 “皇后的话,还请太子谨记,魏王虽工于心计,善于谋划,趋于利弊,可皇后毕竟是魏王至亲之人,危难之时,当去往魏国,太子此番出走,魏王该是接纳。” 该是! 这不是个肯定的回答。 说起皇后,李铮的脑海中,出现那个眉目婉约,又具英气的妇人,他离开王宫的时候,皇后就已经不行,这一辈子,是再难见到她了。 李铮不由自主的伤感起来。 “不好说啊,不好说,魏王是我亲舅舅,我最了解他,大骊皇帝共有十六子,其中十四子都出逃他国,受到四海方国的接纳,可你知道,我与他们不一样。 他们只是皇子,而我是太子,我是大骊皇朝的唯一继承人,我也是夫子和众臣推崇的人选,我更是受到皇族和方国的尊敬,只要我不死,妖妃就睡不着,皇帝也不会放过我,你不也说了,魏王趋于利弊,他难道不忌惮皇帝吗?”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自妖妃得宠后,皇帝就只听妖妃的话,妖妃只想让太子死。 大骊十四位皇子,已全部离开皇都,就连坚守到最后的太子,也要被逼走。 留在皇都的,就只有十六子李乾,妖妃之子。 三年前,李铮就入主东宫,出入尚书房,谈论军国大事,北方的燕国造反,是他无数个日夜,镇守后方,调兵遣将,运筹帷幄平定的。 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是天下有名的贤太子,就是为了有朝一日,顺利地让权力过渡,成为大骊皇帝。 可现在呢,他的表现有多优秀,他的麻烦就有多深。 李铮的神情,天然有一种温和,低头思索时,更是这样。 “太子,不管魏王如何,不管妖妃如何,甚至天下方国如何,天下之臣如何,我等愿意追随太子,大不了同死罢了!” 同死,好一个同死。 李信的语气,颇为豪迈。 真是人如其名,以信义立世。 “好,好,他年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李铮想到了上一世里,一句著名的反诗,正好应了他心中所念。 大骊容不下他,那他就开创新的纪元。 “太子真是才华斐然,只是不知这黄巢是何人?” 李铮望着天上的星星,有一颗正闪着蓝光。 “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落榜书生,敢于挥斥方遒,指点江山,这就是黄巢。” 他回身,看了一眼十八骑士,眼神坚毅起来,咬紧牙关,面色又有些阴沉。 整个人的气质,也为之一变。 “我细想了一阵,还是有转机的,天下方国,也只有魏王,拥有这样的野心和实力,出走皇都,我必去大梁,只有去大梁,我才能想着,以后再回来,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他的声音很大,让这十八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要给这些人希望,让他们心里明白,跟着太子,荣华富贵会有时。 “转机,太子说是何转机?” 魏王是否接纳,李信的心中其实也没底,他刚才的话,不过是安慰罢了。 就如太子所说,四海方国谁接纳了太子,谁就是和皇帝作对,正常情况下,魏王几乎不会冒这个险。 “太医王四惠,在两年前,就是我的人,他告诉我,皇帝的病,有痊愈的趋势!” 这话,让李信摸不着头脑了。 “你想一想,妖妃得宠,也不过是这五年内,根基不深,李乾年幼,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他们如何能让群臣信服,皇族信服,方国臣服呢?” 李铮接上又问了一句。 顺着他的思路,李信说了起来。 “我大骊自立国以来,所立储君,须让群臣、皇族和四方之国的共同效忠,此乃古法,不可废也,当今皇上虽行事霸道,凌驾于三方之上,可这立储之事,还是需得三方尊之。 他们所尊之人是太子,妖妃虽逼走了太子,可要让李乾立住脚,也没那么容易,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借用皇上之威,来打压四方,积蓄实力,助李乾成长。 但要是皇上大病痊愈,再活上个好些年,这不是在给李乾机会吗,如何会有太子的转机?” 李铮的脸,更加阴沉起来,语气也带上寒意。 他再次看过十八勇士。 “是这样的,魏王不忌惮妖妃,只忌惮皇帝,所以说,我买通太医,是为了什么?” 李信闻之,面色骇然。 他一点都不相信,这会是那个看起来永远如沐春风,永远风轻云淡的太子。 “难道……” 李信结巴了。 李铮点头。 “不错,就是为了弑君。” 他面上的狠辣,已经到了极致,一双长目,巡视众人。 不能做皇帝,他可以接受,忍受鞭笞,他也能接受,他唯一不能接受的,是他的母亲,那个可爱而又温柔的女人,并非是病死的,而是常年累月吃鹤顶红,慢性中毒死的。 弑君这种事情,他有什么不能做的。 何况,他杀的人,非他的亲生父亲,而是他的仇人。 “李信啊,我问你,皇帝是个好人吗?” 见李信半天没了声音,李铮又问。 这一次,李信回过神来。 “自古皇族无情,好人坏人,就能说得清吗?” “哈哈,那你说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李信转过头,郑重地望着李铮。 “这和我没关系,你是我的太子。” 李铮的神色又温柔起来,抓着李信肩膀。 “皇帝死后,妖妃和李乾,对大魏王形成不了威摄力,反而会让善谋的大魏王,闻到权力的味道,而我,就是魏王的引子,魏王他需要我,跟着我,将来皇都必有诸君一袭地!” 他向着所有人说道。 方国辅佐中央帝国皇子即位的事,自古有之,没有了皇帝的威势,雄霸的魏王,岂能不利用这次机会。 这就是太子的谋划。 “我等愿誓死追随太子!” 当下,十八人连同李铮,拿出酒来,共同向明月叩首。 “今日,随吾去者,乃吾之兄,十八勇士,吾之十八兄弟,永结同心,其利断金!” 李铮望着天空。 争霸天下,从十八勇士起! 稍作停歇,他们又继续赶路,因为追杀他们的人,马上就来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章 消息 李铮自驿馆中醒来,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又在出神。 双目细长,长眉婉约,鼻梁英挺,温柔的神情之上,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这种魅力,是气质所赋予的,也是人格的体现。 十年了,穿越来此,整整十年了。 十岁的少年,在即将成为一国之君的时候,面临了这样的变故。 皇帝在,权力就永远到不了太子手中,纵然他再努力,表现的再优异,也无法改变,皇帝的决定。 传言中,皇后怀胎七月,就生下了他,还是个足斤足两的大胖小子,当今皇帝李元,也并非是子承父业,而是其兄大骊哀帝早崩后,李元以绝对的实力,继承了王位。 李铮生母,是当今魏王的族姐,她本为哀帝的皇后,是李元在继承大统后,迎娶了其兄之妻,借用魏王的铁甲军,平定了五国之乱,坐稳皇帝的宝座。 怀胎七月就生了,而且还不像是早产儿,李元虽不承认,但谁都知道,太子实则是哀帝之子。 皇都中更有传言,哀帝之崩,就始于李元之手! 对于这些,李铮清楚,不是空穴来风。 李元善忍,一忍就忍了十五年,直到五年前,玉姝妃得宠后,他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对李铮频频发难,到现在,更是有了废太子之意,对于皇后,也以慢性毒药混于药中,慢慢的折磨。 弑君之举,只是李铮的第一步。 他要做皇帝,夺回这一切。 昨日一夜的奔波,行了两百里路,这个世界的马儿,的确是快。 此城,名为安远。 他要这里等上一两日,等皇帝崩的消息传来。 妖妃对他发难,让他措手不及,若非李信放了一把大火,或许他连皇宫都出不了。 这个女人,是他在宫中,最大的敌手。 她的所作所为,正好应了皇帝要对付、他这个哀帝之子的心。 皇帝崩后,李铮会面临两种结局。 一种是朝臣们达成协议,出来迎接他回宫,继承皇位,另外一种是妖妃手段高绝,仗着其兄是大将军,力压群臣,让十三岁的李乾登基,成为新的皇帝,继续对他发难。 第一种可能性,实则微乎其微。 他很清楚,那些个宣誓效忠他的人,在面临妖妃的诱惑时,会做出何样的选择? 奔魏,才是他唯一的出路。 李铮沉思了一阵,穿好衣服,又将火枪藏在腰间,独自出了门。 前世作为一个理工男,数理化正是他的擅长,这一把火枪,长约半尺之余,配上定制铁珠,在五十步内,有很强的杀伤力。 世间仅此一把,人人都以为,太子最厉害的是剑法,其实是这秘密武器。 只有活得越久,才能得到越多。 在安远,他要去见一个人。 一个云游天下的方士,一个以坑蒙拐骗为生的人,他叫做刘长青。 上下五百年,能知天下事,五行手中握,胸中藏禅机。 禅道神算,这是他的另一个名字。 李铮走在街上。 将近正午,人来人往,一间茶馆后的小巷里,开着一间算命、驱鬼、镇邪、顺带卖些纸花的小铺子。 门上牌匾写着三个大字,算不准! 门口冷冷清清,无一人往来。 两年前,皇都之中,李铮与刘长青有过一段缘分。 找他,当然不是来算命的,他只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进到铺子,四处干干净净,不染一丝尘埃,里面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黑胖先生,躺在摇椅上,睡的正香。 李铮认得,这就是那刘长青。 他没有做声,只是坐在一旁,等着刘长青醒来。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一个时辰过去了…… 李铮依旧静静的坐着,不为所动。 到了日落西斜之时,刘长青才止住了鼾声,睁开眼来。 “哎呀,稀客,真是稀客啊,今早一起来,我这铺子就有黄鸟报喜,果真来了太子!” 不管他是真睡,还是假睡,是真意,还是假意,李铮都不介意。 “你这黄鸟,我是一点都不感兴趣,倒是那铁鹰,我很有兴趣!” 铁鹰,传闻中是一只鸟儿,由金属打造,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动力装置,一日可飞行两千里,专为传递书信所用。 对于这个世界的神秘,李铮也不能说尽知。 “哎呀,太子可真是闲情逸致,就这样等了半天,难道太子不知,昨日夜里,皇帝老儿就驾鹤归西了!” 看来王太医的毒药奏效了! 李铮点点头,面上看不到任何意外之色。 刘长青倒是掠过惊讶。 “然后呢?” “后半夜,大将军调集御林、虎贲、龙骧三军入宫,将麒麟殿给团团围住,皇族宗亲们一直闹到了宗庙里,到了今日上午,似乎达成了协议,这三军又出宫了。” “再然后呢?” 刘长青胖脸嘿嘿一笑。 “再然后,可有意思了,大将军要率军出征齐国,丞相加封为镇国公,皇族之中,将会多出四五个公侯,几乎所有的朝臣,都官升半级,得了好处,就只有齐王倒霉了!” 李铮的面上,始终带着笑容。 因为这样的结局,在他的预料之中,群臣达成协议,看来是妖妃得逞了。 大骊立国一百多年,该迎来乱世了! “再然后呢,我要听到最后的结果?” “皇帝将会谥号尚武帝,皇后也跟着走了,谥号尚贞后,李乾将择日登基,成为新的皇帝,玉姝妃成为新的皇后!” 说这些时,刘长青的神色,不再嬉闹了。 李铮的脸,慢慢僵硬,拳头握紧,指甲嵌到了肉中。 母亲,母亲死了。 在冰冷的宫中待了整整十年,这是唯一一个,让他觉得温暖的女人。 尚贞皇后! 哼,贞,好一个贞。 这不就是在提醒所有的人,皇后不重视贞洁,太子是哀帝的子嗣,并非是尚武帝的太子。 更可笑的,是那自诩天下第一的尚武帝,自诩文治武功无人能敌的他,这尚贞二字,就是扣在他头上的绿帽子。 妖妃,欺人太甚! “还有然后呢?” 李铮的语气,变得冰冷,空气中似乎多了几分寒意。 “先皇崩时,太子夜宿勾栏,品行不端,是为不孝,不足以继承大统,但念在其有功于国,敕封尚德君,封地护邑,令即日去封地!” 好,好,真是好。 给他按上一个嫖娼的名声,再让他为尚德君,一个品行不端正的人,为尚德君,可真是会讽刺。 尚武,尚贞,尚德,都是好名字啊。 这一切,他都不会忘记。 “还有呢,只有这句话说了,你的话才是说完了。” 刘长青瘪了瘪嘴。 “今日上午,大将军的死士已经朝着这里来了,预计在今天晚上,就能到达安远,共有一百骑,来势汹汹,看来是没想让你活着去封地!” 到这里,话才算是都说完了。 李铮沉思了一阵。 “镇龙门欠我两个人情,刚才的问话,就算是第一个已经还了,现在我还有一个请求?” 骊,乃龙之一种,镇龙门,光听名字,就知道这个组织的目的是什么了。 “嘿,太子,哎,不对,尚德君,算了,你肯定也不喜欢,要不就公子吧,公子请说?” “第一,放出风声去,我要让满天下尽知,魏王思姐姐之亡,又想念外甥,派人邀请我去大梁走一遭,第二,给我一只铁鹰!” 听到这个条件,刘长青直接摇头。 “第一,公子这是两个条件,不是一个,第二,铁鹰是本门秘密,不能随意给人,我还有第三,公子不是太子了,对我们还有多大用处呢?” 刘长青的话,句句在理。 昨日,他是太子,不管是庙堂,还是江湖,人人都有求于他,可今日呢? 他并不因此妥协。 “第一,放风的事情,你立即去做,这是你们还恩,第二,铁鹰的事情,你做不了主,可以往上通报,你不愿意,不代表上面不愿意。 第三,这都一百多年了,要推翻大骊,你们大商的旗号,早就不顶用了,我比大商有用。 跟你一样,我还有第四,大魏、大齐等四海方国,我李铮之名,都有莫大的能量,你现在小看,将来一定后悔!” 他语气温和,可对方听来,有不容置否之意。 刘长青耷拉着脑袋,最终表示了答应。 “我很奇怪,条件只有一个,你为什么不是借助我们的力量,去阻挡那些死士呢,你们才只有十八人啊!” 李铮笑着摇摇头。 “我会成为天下的皇帝,你会信吗?” 或许被这份自信所感染,刘长青竟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好,那你又如何知道,我对付不了那一百死士呢?” “恩,有道理。” 离开铺子时,天已经黑了。 李铮走后,刘长青一把火烧了铺子,连同纸人,都是干干净净。 一切痕迹,消失于无形。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三章 脱壳 是夜,一阵阴风吹过。 要变天了。 李铮晃晃悠悠地入了驿馆。 他面上微醺,这是酒醉的征兆。 在皇宫时,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他要端正自己的品行,为天下之表率,今日,得知太子被废的消息,他似乎还有那么一些轻松。 他为自己,饮酒一壶。 大骊皇朝的马儿,比李铮前世里的,有力多了,就连驴子也长的高大,大骊皇畿之地,盛行吃驴肉之风,这里距皇都不远,驴肉的味道,非常正宗。 有酱香的,有卤过的,有凉拌的,当然,少不了最出名的驴肉火烧,就着肉,他来了一顿酒。 他吃了多久,那两人就跟了他多久。 就是要让死士看到,他吃酒醉了。 司徒越的死士,已经来了。 妖妃所依仗之人,乃大将军司徒越,这可不是个一般人。 当年,尚武帝即位,东方诸国不服,起兵造反,尚武帝能坐定这位置,有两个人功不可没,一个是魏王,一个是大将军司徒越。 民间有句谚语,说天下十分,魏王六分,司徒越四分。 正是因为这,尚武帝在即位之后,深知方国的危害,大兴刀兵,东征西讨,中央帝国是连年征战,没有一年停歇。 司徒越的能耐,就是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的。 魏王用兵,乃是强军压阵,以铁甲之坚,所向披靡,司徒越用兵,则善在奇,他麾下训练了一支斥候军,渗透敌营,刺杀敌将,无所不用,与之交战的将领,无不惧怕司徒越的威风。 两人位列天下十大武将之首位,至于谁是第一,则永远是个迷。 司徒越的死士,多半出自斥候军,刺杀,对他们而言,如家常便饭,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极少听到死士有失手的消息。 李铮麾下十八勇士,远非这百人之敌,若依着常理,他必死无疑。 所幸,他善于不按常理出牌。 看着他入驿馆后,两人留一个继续盯梢,一个出去报信。 李铮回到房间时,李信早就等在那里了。 “太子,是司徒越的死士来了吗?” 眼下,李信还不知道,大骊要改元换代了。 李铮接过了茶盏,坐到了李信对面。 “你可知镇龙门?” 他没有着急回答,而是反问。 镇龙门,天下有名的神秘组织,从商会到帮派,从妓院到茶馆,从庶民到官吏,他们无所不通,无所不能,在他们麾下,还有一支最为厉害的杀手队伍,名为刺龙。 “镇龙门,前朝大商余孽,一直妄图覆灭大骊,大骊,乃龙也,镇龙二字,不正是对皇朝而来吗,这些乱贼,长存灭大骊之心,谎言道是大骊窃取了他们的国祚,哼,若非那大商帝辛好战,岂会亡国!” 身为龙骧统领,李信自然清楚,有这样一支反贼的存在。 “哈哈,此一时,彼一时也,须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镇龙门的敌人,是大骊皇都的那些人,而我们的敌人,也是那些人,双方目的是一致的,有个伟人曾说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民,会有汪洋大海的力量。” 李信想了想。 “那太子刚才是去见镇龙门的人?” 李铮点头。 “不错,权谋之事,无分立场,你要看透表象,直达本质,我们也可以利用镇龙门,不是吗?” 李信是一个受到大骊教化的将军,他心中所存的忠义,有一部分是对大骊的,太子这一番话,他需要时间去消化。 “太子英明,夫子有言,君无所不用也。” “哈哈,就是这个道理,从镇龙门口中,我知道了三件事,第一,皇帝没了,谥号尚武帝,第二,司徒越准备征伐齐国,妖妃为皇后,李乾为皇帝,皇都各方,达成了协议,第三,我昨天预测的司徒越死士,已经来了,他们一直跟到了驿馆外,今夜,他们必定杀来。” 李信一阵惊异。 “你不用吃惊,权力来的很快,去的也会很快,我问你,让你准备的,都办妥了吗?” 李铮清楚,让李信吃惊的,是皇都的臣子们,这么快就忘记了那个他们山呼仁义的太子,那个要宣誓效忠的太子。 “那这么说来,太子……” “不错,大骊皇朝没有了太子,就只有一个尚德君,还有一个尚贞皇后。” 听到这里,李信全都明白了,他气得咬牙。 虽不知尚德君的意思,但尚贞二字,其心可诛! “妖妃真是险恶,他们这样做……” “将以前的都扫掉,开创一个新的纪元,以后还会有更过分的,在他们口中,以前的都是黑暗,他们才是光明。”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李铮上一世,熟读五千年历史,熟读伟人思想,一切牛鬼蛇神,会如何粉饰自己,会如何粉饰太平,他都清清楚楚。 “实在是无耻至极!” 李信还在愤愤不平,李铮早就释然了,因为他知道,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 “以后,你就叫我公子吧,从我进来算起,刚好过了一刻钟,你我再乔装收拾一番,刚好过两刻钟,那时距离宵禁还有半个时辰,驿馆中的馆吏们,会离开驿馆,你我就趁机出走,衣服你都准备好了吧?” 所有的谋划,李铮在之前都算计好了。 他做不了的,无能为力,他能做的,一点都不会马虎。 话落,李信从柜子里掏出一个包袱,正是奴仆的服饰,除了衣服,还有粘贴的胡须、皱纹、枕头、长发等物。 时间算计的刚刚好,当驿馆中的人开始散去的时候,李铮和李信两人混入其中,一起出了驿馆。 在他们所居住的那间屋子中,灯火还亮着,正有两个人影,对向而坐。 这其实是两个草包。 两人离开了驿馆,一前一后,向着西门而去,其后又折返往东,一直走到了一座小院门口才集合。 李信走上前去,轻轻敲了三下,不多时,大门打开,两人闪身进入。 小院黑漆漆的,没有半点儿光,就只有一间屋子里,点着幽暗的灯火。 李铮进了屋子后,里面有十七人等着他,这些人正是护送他出皇都的勇士。 昨日,他就开始盘算了,慢慢悠悠的在城中晃悠喝酒,就是为了吸引死士,让这十七人,先行藏身此处,之后他再和李信汇合,乔装而出,等死士去时,必会扑空。 “公子,宵禁只剩两刻钟,城门也即将关闭,这时间足够我们出城了,而且我们出去之后,正好城门关闭,想必这个时候,死士都进了城中,他们将会被困一夜,一夜,足够我们再走两百里了。” 两百里,两百里,加起来才四百里,这九千里路,要怎么走呢。 李信忽然明白,公子昨日算着路程的缘故了。 李铮却是在这个时候,摇了摇头。 “利用金蝉脱壳,让他们困在城中一夜,我们又能快多少呢,他们的马儿,不见得会比我们的慢,这九千里路呢,我们能逃到哪里去,与其被他们追着赶,不如我们自己做猎人?” 自己做猎人!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纳闷了。 十八对一百,怎么能做得了猎人呢。 “难道公子是说,我们不走了,就待在这城中?” 还是李信先领悟了诀窍。 “不错,正是如此,我们不走,让他们在前面走,司徒越军令严苛,若是走掉了我,死士们肯定无一活命,因此,他们必定会拼命的往前追赶,以他们的速度,最起码一日三百里,我估摸着,等他们反应过来,也该在十日之后了,这十日,可就是三千里路,走了三分之一。” 死士们并非蠢人,他们是久经沙场的精英,要和他们对垒,就得反其道而行,让他们摸不准你的路数,只有这样,才能逃得性命。 “那太子,我等如何做猎人呢,那一百人又不会分开,我等也没办法各个击破,纵然他们分成两队,我等也难胜之,到底是何法子?” 又有一人问道。 “机会,要创造,也要等,留在安远,就是为了创造和等。” 李铮的心中,不缺少谋划。 果然,第二日,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亲眼看到,城门一开,死士们就出城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四章 爆竹 过了两日,皇帝崩,太子废的消息,传遍了安远城。 如李铮预料的那样。 庶民眼中,太子失德,大家都在庆幸,大骊即将迎来一位明君,还有一位母仪天下的皇后。 城中还有传言,前太子李铮,两日前曾居于安远驿馆,还亲自下榻了寻欢楼。 寻欢楼的生意暴涨,很有可能,这消息就是寻欢楼的老鸨传出来的。 人啊,总是这样。 或许明天太子即位了,他们又会念叨着太子的好,因为这些事情,离他们太远了。 在这些劲爆的消息中,一群客商几乎买光了全城所有火消的消息,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也做不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十五比三比二,李铮严格遵循着比例,忙碌了整整两日。 所有人都不知这是何物,像是看稀奇一样,看了两日。 没过多久,最后两人也进来了。 他们一个带着研磨好的木炭,一个带着硫磺。 材料备齐后,李铮将所有人喊到屋中。 “公子,这是何物?” 李信出声问道。 李铮拿起一个小铜勺,将眼前三种粉末,一点点地往小秤里添加。 众人看得奇怪。 公子让他们买来的东西,一种是药材,另外两种是烧火用的,将这些东西配伍起来,能做什么呢? 很快地,一小撮黑不黑,灰不灰的粉末放到了铜盆中。 “来,将它点着!” 当下一人,自怀中掏出一个火折子,放在上面。 呼啦! 一阵剧烈的光芒闪烁,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 众人皆是差异,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剧烈的燃烧。 “此物,名为黑火药,燃烧之剧烈,可以产生巨大的威力,若是将其大量装载于竹筒之中,再灌入铁珠,一旦爆发出来,就能起到伤人的效果。” 李铮在做完之后,又解释了一遍。 众人到现在,方才是明白了,这两天他们都在做什么。 “猎人,那这就是猎人的工具?” 李信想到,两日前公子说的那一番话。 十八勇士,对上一百死士,毫无胜算,就只能做猎物,哪还能做猎人呢。 “正是如此,我将此物,称之为爆竹,我等有十八人,此间的材料,可以做出九十根左右,到时候一人五根,定让他们人仰马翻,等灭了这一百人,我们的路,才能太平一阵。” 这个世界,还没有黑火药,李铮发明出来,也不知道是对,还是对的。 人世间,就不可能有秘密,只要你做过一件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何况黑火药的配比,并不复杂,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第二个掌握黑火药的人。 可他必须要这样做,这是抵达大梁的唯一途径。 当天,所有人聚在一起,忙碌了整整一日,制作出了九十五根爆竹。 第三日上午,李铮方才启程,继续往西。 在安远城耽误了整整三日,三日,可以让那些死士们走出七八百里,李铮预计,他们至少可以放心大胆地行上两千里。 十九人日行百里,夜宿荒野,马不停蹄。 终于在进入三川郡后,在发觉到死士经过的踪迹。 这里距皇都,至少两千五百里路。 大骊皇朝,为中央帝国和四海方国两部。 中央帝国,行郡县制,划分天下七十九郡,七百一十一县,三万万庶民,五座都城,除了中都大骊城之外,还有东南西北四都,以镇帝国四方。 四海方国,于中央帝国四面,大大小小,合计三百九十六国,小的一城可为一国,大的十郡也为一国,这其中,西方以魏国最盛,东方以齐国最盛,北方有燕赵,南方有韩楚。 追杀李铮的死士,是一百位黑衣黑甲的骑士,这样的队伍,沿途一定会留下踪迹,只要在各处驿馆细心询问,总能得到他们的消息。 一路上,死士不知李铮所踪,李铮却能掌握他们的距离。 二月中旬,天气渐渐暖和起来。 乔装成客商的十九人,正在路边的大树下乘凉。 “大兄,我们是去西边的客商,走到此处,见路进了山中,不知这山路有多长,距离下一处驿馆,有多远?” 李铮端着手中的茶水,向着砍柴人问道。 砍柴人接过了茶,顺着大路遥指。 “客人不知啊,这山叫做马力坡,是说这山中有路,可道路难走,恐马力都不够,山路不平,约有四十里,四十里外,有一座小城,小城就有一座驿站,怎么的,客人是要今天进山吗?” “难道进不了吗?” 砍柴人摆手。 “进不了,山中有猛兽伤人不说,今日已到了正午,只有半日的光景,如何走得完这四十里山路,若要赶路,等明日一早吧。” 砍柴人也是好心,夜里走山路,掉下去的人还少吗? “往回走两里,就有一处驿馆,看来今晚只能住在那里呢。” 李铮附和道。 “那是的,那是的。” 砍柴人还过了茶杯,道谢后又继续上路。 “死士的速度,是越来越慢了,昨日上午,他们才离开这里,只比我们提前了一日,恐怕他们已经觉察出了我们的踪迹。” 李铮向着身旁的李信说道。 怎么辨别死士走得越来越慢,很简单。 李铮刚离开安远城时,沿途所有的驿馆都说,死士在三日前经过,到前日的时候,已经是两日前经过,现在更是一日前经过,可不就越来越近了。 一个骑士,要长途奔袭,身上携带的干粮,顶多够三日,要保持最快的速度,那就只能带一两日。 沿途的补给,是必须的,只要是驿馆,死士们几乎都要落脚。 “公子是说,那死士就在山中,等着我们了。” 前方山势巍峨,高耸入云。 一条小路,好似一条丝带,入了深山之中。 “这难道不是一处好地方吗,从这里往西,马力坡是必经之路,我们要去往魏国,就必须走这一条路,山林之中伏击,可不就是斥候的强项。 更何况,我还让镇龙门放出消息,说魏王想念外甥了,让我先去魏国,不去封地,所以我不往西边,还能去东边封地吗,那他们必然会等。” 所有的计谋,都是一环扣一环,相辅相成的。 计谋之中,最重要的是信息的准确性,准确快速的获得信息,是提前做出决断,做出应对的前提。 镇龙门最大的作用,就是提供准确信息。 “公子可真是好谋划,魏王当年有辅国之功,麾下铁甲军,就连先皇也颇为忌惮,妖后废了魏王的外甥,祸乱宗庙,天下人都以为,魏王不会善罢甘休。 公子散布的消息,不管是谁听了,都会认为,这就是事实,魏王就算不想接纳公子,也没有办法,因为妖后会认定,这就是魏王的谋划。” 李铮所做的,正是这般。 他素知他那个舅舅,还没有彻底地下定决心,他不过是轻轻一推,给魏王下决心罢了。 “哈哈,知我知,李信也,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魏王既然决定要接纳我,那就必会倾力相助,我们的征程,前六千里,要靠我们自己,而这后三千里,接近魏国的土地,魏王会派人前来接应的。” 李信深吸了一口气,公子为了此次出走,真是谋划颇深。 那一夜,变故来的突然,这也是迫不得已之举。 “公子,以这爆竹的威力,纵然是一百死士,也可将其击退,公子是说,那司徒越还会再派遣死士来?” 李铮担心的,也正是这。 追杀他们的,不是别人,而是十大名将之一的司徒越。 “不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司徒越肯定知晓这个道理,纵观他用兵之道,不难发现他的用兵之法,前面一百死士,出发已过十日,尚未有得手的消息,那他后面,将还会有死士扑来,而且还一波比一波厉害,我们不到大梁,他是不会停下来的!” 前面三千里路,他可以用火药挡过去,最后三千里路,可以希冀于魏王,而这中间三千里,该用什么呢? 想到这里,李铮也有些惆怅。 面对大骊最精锐的死士,火药用上一次就够了,等第二次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有防备。 他对手中爆竹的威力,信心不是很足。 闻之,李信深吸了一口气。 “那公子是打算今夜前行,还是休息一日再进山?” 确认好了踪迹,就该谋划着,何时与死士硬碰硬了。 “明日吧,死士善于伏击,夜里是他们的主场,明日一早上路,给他们来个出其不意。”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五章 诱敌 山路难行,是在石壁上开凿出来。 李铮背着剑,骑在马上,一步一步地往上走。 十岁那年,也就是在穿越两月后,他的一封书信,从大骊皇宫传到大梁宫。 他的舅舅,魏王魏乐,请来了西陲最厉害的剑客东方太阿,来做他的老师。 庙堂之上,有十大名将,庙堂之外,有一尊三剑七子,东方太阿善酒,善诗,更善于剑。 李铮跟着他,修剑,学诗书,知江湖。 在他的教导下,才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广阔,可以说,他是李铮的二次启蒙人。 东方太阿善出奇剑,自创太阿剑诀,以雄奇著称。 一剑太阿诀,美篇万古传,今宵酒醉人,明日天下客。 李铮所学剑诀,便是这太阿剑诀,十二岁开始,已至弱冠,八个寒暑,八个春秋,孜孜不倦,不曾有废。 梅花香自苦寒来,他上一世就懂得这个道理,只有日复一日的积累,才会在需要的时候,绽放最美丽的光芒。 两世为人,所见所闻,就是他的强项,是他独特的天赋。 八年的时间,或许对于一个真正的剑客来说,还未能达到剑成的地步,但对于李铮来说,却是小有成就。 江湖豪侠,只有一流高手,方能伤你。 这话,是东方太阿亲口说的。 李铮作为一个上位者,天下之事,何须亲自出手,但现在被逼到了绝境,他身后的剑,不饮血是不成了。 这一柄剑,他取名赤羽,乃魏国火金锻造,长约四尺,宽约一掌,上面布满了宛如羽毛的纹路,又在灯火的映照下,会闪烁出一阵红芒,故名赤羽。 剑,同东方太阿一样,也是魏王所赠。 魏王是个枭雄,枭雄最大的本事,就是审时度势,他们不会拘泥于任何的形式,也很难有感情可以束缚他们,他们只会随着天下之变而变。 这也是李铮之前担忧所在。 魏王此人,还有一个特质,那就是自傲。 他利用镇龙门散布谣言,将魏王设计了一道,这势必会让魏王恼火,他要镇龙门的铁鹰,就是为了传信,提前给魏王去一封书信,表达一个外甥,对舅舅的无奈,让魏王知道,他是尊重他的。 这一点,对魏王来说,非常重要。 还有,那铁鹰是镇龙门的不传之秘,索要铁鹰,可以试探出镇龙门对他的态度,和他对镇龙门有多大的利用价值。 试探,也是获取信息的一种。 砍柴人的话,一点都没错,山路难走,越是往里,道路就越窄,山路也越陡峭。 四周树林茂盛,路无踪迹。 一边悬崖,一边绝壁,是个险要之处,往往这样的地方,才最容易受埋伏。 “行了多久呢?” 闻言,李信低头算了一阵。 “公子,道路崎岖,虽走了两个时辰,可也不过二十里路,前面会有一处山口,名为天爷梁,过了那里,就距出山只剩十五里了。” 李信一边走,一边算着距离。 他的步伐,经过训练,每走七百步,就是一里,每过一里,他就记一下。 没有这些本事,是做不了龙骧骑的统领。 天爷梁,好名字。 “过了一半了,那停下来休息吧,这天爷梁,就是死士伏击我等之处!” 李铮很自信,让李信有些疑惑。 这一路上来,他也是非常小心。 他尽心地看路上的车辕和马蹄印,观察四处的情况,每走上一会儿,就要将耳朵贴在地上听,就连两侧的山坡,也派人去探查过了,并未发觉一丝的异常。 公子为什么就这样笃定,死士一定会在天爷梁呢? “我们昨日在驿馆过夜,可有几家商队?” 坐在路边大石上的李铮问道。 “有五家,其中两家不走,其余三家,会在今日出发,我们出发得最早,他们应该在我们后头。” “那我再问你,那驿馆小二所言,前日有几家商队?” “前日还多一些,足有七八家商队,都是第二日早上出发的。” 这一问一答,就给李信解了疑惑。 “这就对了,这条路虽然不是驰道,但也是沟通三川郡和寅山郡的要道,东西来往的商人,哪一个不从此路过,来往的行人,又哪一个不从此路走。 两个时辰过去了,路也走了一半,对面没有行人,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有人拦住了他们。 这些个死士,身上没有调令,可你不能否认,他们是官家的人,他们是大骊上将军的人,有他们阻拦,商人们还敢过来吗,由此可以断定,死士就在这山中,至于为何是天爷梁,那就是凭感觉了!” 李铮自以为,只要他足够的细心,足够的认真,那这天下间,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他觉察不了的。 李信点头,深以为意。 “公子英明,那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呢?” 李铮起身,召集所有人。 “硬拼,就算有爆竹,我等也难胜百人,此情此景,唯有诱敌之策也,我亲自领五人,前去诱敌,剩下的埋伏在山的一侧,准备好爆竹,等他们过来,就往人群中扔。” 说话间,李铮又指着一侧深不见底的峡谷。 “爆竹一响,马儿受惊,这里将是他们的葬生之地!”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害我命者,其命也不可留也。 “不行,岂能让公子冒险,我等十八人,难道是木偶泥捏不成?” 说话这人,满面虬髯,身姿壮硕魁梧,骑在马上,腰间负剑。 此人名为钟铭,十八勇士之一,曾为太子亲卫。 为人勇武,天生神力,善用一柄偃月刀,可惜偃月刀为军中制式,他们现在是商人,就只能佩剑了。 “哈哈,老钟着急了不是,那死士是何人,是司徒越亲自派遣,若是我不现身,他们会出击吗? 肯定不会,五里,才五里的路途,难道你认为,我手中的剑,还走不了这五里路吗?” 李铮接连两问,让众人没了反驳的余地。 “既然公子这般说,我从便是,此处,须得李将军亲自坐镇,他人不可,我老钟愿随公子前去诱敌,还有四个,谁跟着我来!” 一时间,五个人很快凑齐,李铮继续上路。 此间的山,一片接着一片,不见首尾。 天爷梁,位于大山的最高处。 山峰在这里,变成了一块硕大的石山,耸立在天际。 因其山高,得名天爷梁。 一路上,李铮积蓄马力,故意走的很慢,足足在半个多时辰后,才看到了那雄伟壮丽的山峰。 四处静悄悄的,连鸟儿的鸣叫都很少。 鸟儿少,是因为林中提前藏了人,将此处的鸟儿,都赶到别处去了。 李铮六人,到了山峰脚下。 “下马,休息一阵,我敢断言,他们就在林中,让马儿吃饱了,一会儿好跑路!” 有两件事情,他是可以确定的。 为了他的性命,死士一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劲弩乃大骊军制,民间不得私藏,这些人现在是死士,并非军人,何况一百人追杀十八人,他们也没必要带上劲弩,李铮才敢这样大胆地,出现在死士的眼皮子底下。 悉悉索索! 声音自山坡上的林中传来。 “公子,不好,有埋伏,快逃!” 钟铭故意大声叫喊,六个人翻身上马,朝回路上走。 分布在一个山坡上的一百人,将是一个长队,冲下山坡,正好包围六个人。 顷刻间,李铮的面前,已经有七八个死士,列成了阵形,挡在前头。 死士们上身皮甲,下身长裤,全身黑衣,手中提刀。 这刀,名为斩马刀,刀长五尺有余,可以双手握住,只在一边开刃,这样的刀,是军中专门针对马军所用,挥击之下,能够砍断马腿。 刚好,他们六人都骑着马。 果然来者不善! “挡我者死!” 钟铭暴喝,手持双剑,左右翻飞,犹如两朵银闪闪的铁花,死士与他碰触的一刹那,就去了两个。 真猛士也! 钟铭开了一个好头,剩下四个勇士,两个拦在公子前面,冲杀上去,两个留在后面,继续护卫。 此时,死士中的骑兵也出现了。 “全力冲出去!” 李铮一声长啸。 手中的赤羽,在日光的照耀下,宛如一道惊鸿,剑落之处,一颗头颅高高飞起! 好利落的剑法。 六人冲出了包围圈,以最快的速度,在山路上狂奔。 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峭壁,脚下是崎岖,身后是追兵,他们的路,就只有前方。 死士中有快者,已经赶了上来,时不时与六人接上一招。 “谁敢拦我!” 钟铭凶威大涨,越战越勇,独自一人断后,连杀四五人,真一员悍将! 五里的路,说远是一点都不远。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六章 歼敌 可说近,也绝对称不上近。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个时候,可不能犯浑! 马贴着悬崖,人紧贴着马。 前面险路,后有追兵。 李铮时不时还要抽出剑去,与后面的人接上两招。 马儿的嘶鸣不断,人的惨叫连连,时不时坠入深渊。 迄今为止,李铮这六人,暂且没有伤到分毫。 这么多年的太子,这么多年的谋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付诸东流。 不幸中的万幸,还有这样一群人,愿意跟随在他的左右,还有这样一群大骊的锐士,誓死相伴。 死士的手段是高,依旧不能将他们击败,他们也无法让死士退去。 能被称之为死士,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视死如归的人,他们生来就只有一个信念,忠于主人,不惜性命,去完成任务。 哇呀呀呀! 杀啊! 又是钟铭的大喊,这一次,他中招了。 死士一剑刺穿了他的臂膀。 钟铭以肉掌接利刃,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剑刃,不顾疼痛,猛地一掀,刺伤他的死士连人带马,跌落深渊。 钟铭拍马上前,这次李铮亲自断后。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些死士,俱是好手。 赤羽一经出鞘,就大展神威,连斩四人,至第五人时,死士们四柄斩马刀蜂拥而至。 一寸长,一寸强,李铮一边御马,一边使剑,抵挡不住,手臂受伤,立即又换作另外一人断后。 疼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相比死亡,疼痛一点都不可怕。 战况,就这样一直持续着。 六人轮流断后,六人尽皆受伤。 五里之路,快了。 李铮瞧见路上堆积的石块,这是死士要进入伏击圈了。 “沉着气,借助山路,他们追不上我们!” 赤羽再度出鞘,剑姿又准又奇,转身弯腰,从身后死士肋下进入,再借势挑剑。 要杀他的人,又少了一个。 这句话,他不是给自己听的,他是说给李信听的,沉住气,他目的是歼敌。 又一阵边战,边跑。 差不多了。 轰隆! 这一声巨响,好似平地里起了一个炸雷,整个山谷都在作响。 战场上的军鼓,已是人类能弄出的最大声音了,这一声炸雷,远超过军鼓。 所有人都在惊讶。 李铮转头过去,身后一片狼藉。 紧接着,又是一道又一道的黑烟飘荡,到处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有连人带马跌落下去的,有马儿掉落悬崖,人跳下来的,还有马儿在狂奔,唯独不见上面的骑士。 再强的高手,他也是血肉之躯,是血肉之躯,就抵挡不住爆炸的威力,上身的皮甲也不行。 用黑火药做成的简易爆竹,开山拆墙,威力还差了许多,可面对血肉之躯,是无往而不利。 九十多个爆竹,在身后噼里啪啦地作响,一会儿的功夫,一百死士,能继续追赶的,就只余下了一半不到。 “散开,散开!” 死士首领没有选择撤退,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冲杀上来。 他手中握着长剑,一双眼睛只盯李铮。 死士们反应过来,爆竹的威力,是分不清敌我的,只要贴近前太子,埋伏在山坡上的那些人,就会有所忌惮。 遗憾的是迟到了 踏踏踏! 山谷之中,又有马蹄声响动。 四个人,挥舞着长剑,从前面迎来。 当中一人,正是李信。 一百死士,他们一定不是对手,现在只余下三四十人,则一定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李铮拉住马儿,五人尽皆转身过去,开始厮杀。 死士身后,另有八位勇士,一起杀出。 也不多,只需要两个冲锋,十八勇士,就肃清了所有的敌人。 死士善于马战,十八勇士,尽皆出自龙骧骑,也善于马战。 马战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的结束战斗,马儿就只会往前冲,而你也只能来一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斗。 一番厮杀后,留下一个活口,他腿上重伤,正躺在李铮身前,接受盘问。 十八勇士,开始清扫道路,所有躺在地上的,不管有没有气,都要被推下去。 “司徒越还派了多少人来?” 李铮问,那死士闭口不言。 “死士,赴死之士,死亡,何足道哉,你不说,我也清楚,在我们身后至多五百里,还会有另外一支死士,要他停止,除非我死。” 死士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没关系,李铮从他的神情上,已经得到了答案。 “也好,我成全你!” 赤羽从死士心口而入。 处理好了尸体,放走了死士的马儿,李铮一行人收拾行装,继续上路。 昨日与他们同住驿馆的商队,是一支也看不到。 也对,听到这样的巨响,正常人总要犹豫一下。 道路上,尽是厮杀的痕迹,这不要紧,司徒越会处理的。 “公子,就老钟的伤势最终,其余人都是轻伤!” 李信汇报着战况。 “这一战,老钟功不可没,当记一功,来日,定要兑现。” 李信骑在马上,将这话记在一本册子中。 十八勇士,各有其长,他无疑是最好的统领。 说话间,李铮将剑细细的擦拭干净,后又小心翼翼的插入剑鞘,神情之温柔,就像是对着情人一样。 今日,是他第一次杀人,一连七八个好手,剑剑中其要害之处,动作流畅,无丝毫的阻滞,就像是这样的事,他做过无数次一样。 是了,身为监国太子,他是不曾亲手杀一人,可他每年都会下令诛杀不少死囚,不少敌国士兵。 杀人这种事,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在做了。 “等到了山下驿馆,就找一辆马车,你们也尽皆甲胄上身,我大骊律令,封君者,当有百人护卫,既然我是封君,那你们依旧是大骊的军人。” 前面三千里,即将走完,他要想着,去解决剩下六千里的麻烦了。 “公子这么做,是何意呢?” 李信疑惑道。 自从过了安远,他们乔装打扮,作客商,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现在明知后有追兵,不思逃跑,反而大张旗鼓,暴露踪迹,对于太子这又一招反其道而行,李信不能理解。 “在安远,我向镇龙门索要铁鹰,镇龙门没有明确答复,若是我们一直东躲西藏,就是镇龙门想给,也怕找不到我们。” “公子是想借助镇龙门的力量,走完这中间三千里路?” 李信反应的很快。 公子此举,是想让镇龙门找上门来。 “正是,你若是司徒越第二波派遣来的死士首领,你会如何做呢?” 如何做? 李信微微想了一阵。 “公子,我们虽做了毁尸之举,但依旧不能灭迹,作为司徒越的死士,这知己知彼的道理,他们定是知晓。 只要他们下到悬崖,就能看到那些尸体,也能知道,尸体上的铁珠子,光凭这些,是不能断定爆竹所为,可一定能知道,珠子是隔空伤的人。 我方才看了一下地图,往西五百里,乃是上阳军镇,镇守在这里的将军,正是司徒越的旧部下,要对付隔空伤人的珠子,唯有劲弩,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墨氏劲弩,射程可达百步之多,若行刺杀,唯有劲弩最好。” 李铮笑了笑。 这才出走十几日,李信就有了长足的进步。 墨氏,出自墨门巨子一脉,在二十年前,发明出了一种射程可达百步的劲弩,名为墨氏劲弩。 射程远,并非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劲弩小巧方便,全重三十四斤,一个弓弩手,双手即可操作,精确度又高,比他怀中的那把火枪,都要厉害。 “是啊,我之前所担心的,就是这劲弩,爆竹用第一次,可以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第二次,就很难说了,这些死士,久在军中作战,他们岂能想不到劲弩的威力,换做今日这场战斗,不需要多了,只需要五架,就足够杀我等了。 镇龙门,大商余孽,一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剿灭,门中善用奇技,更有一支举世闻名的杀手队伍,我们这中间三千里路,就需要利用镇龙门走完。” “可我们如此招摇,要是没有引来镇龙门,该当如何,莫非公子对此,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李铮哂然。 “妖妃先行一招,我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走眼的人。 在这个时候出宫,并非我计划之内,要说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我这有,镇龙门那里,只有六七分。” 镇龙门如何选,李铮暂时还吃不准,他心中的信念,是百分之一百。 这一波刚平,另一波就要来了。 过了天爷梁,再行上四五里,路开始好走起来。 在山的这一头,他们看到了许多的商队,停留在了半路上。 “几位小哥,是这路通了吗?” 有人凑上来问道。 “通了,已经通了!” “唉,说是来了一伙绿林,霸占了天爷梁,今早还去了许多官爷剿匪,没想到战事这么快就了结呢?” 李铮摇摇头。 “不清楚,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剿匪。 嘿,这可真是找了个好理由。 妖妃一边要杀他,一边要堵天下人的嘴,她就只能偷偷摸摸的。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七章 暗杀 大骊以武开国,以礼定国。 天下七十九郡,共有十一军镇,每一军镇,驻守大军一万五,共计十六万余常备军。 除此,皇畿之地有四卫,每一卫大军两万,再加上拱卫都城的龙骧、虎贲、御林三军,合计十一万之多。 二十七万常备军,五十万军户,可以让大骊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拉起一支五十万的大军,弹压诸国。 上阳军镇,列于十一军镇之一。 此处,有两座城池,一座大,一座小。 小的是军镇,只驻守大军,常人难进,大的是城池,庶民商贾,王侯贵族,不绝于缕! 李铮揭开车帘,向着远处去看。 天际下立着的那座小城,就是上阳军镇。 被人追着的滋味,很不好受,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赶上你,所以你就只能快,越来越快。 可以断定,第二波死士,就在后面,距离越来越近。 死士的马,都是大骊良驹,比他们只快不慢。 上阳城就在眼前,他们的速度,终于能慢下来了。 好一个威风的高祖皇帝! 七十九郡,十一军镇,这意味着每七郡之地,就有一座军镇。 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而军镇的最高长官是镇府将军,这二者权力分割,互相之间,也没有交集,只有顶头的皇帝,才是他们效忠的对象。 这套体系很聪明,不仅维持了这样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更是始终让地方的权力,大不过中央,形成完美的统治。 可这一切,因为尚武帝不同了。 常年对四海方国征战,国内财政,必定吃紧。 为了维持帝国的强盛,持续向外作战,尚武帝出了两个昏招。 第一是卖官,第二是纵容私兵。 卖官,可以获得钱财,纵容私兵,可以花费极少的钱,让将军们获得最大的动力。 这就导致这么多年下来,出身士族门阀们的将军,因为有家族的支持,大肆圈养私兵,混入军镇,势力越发庞大,而能够买官的人,也多是出自士族门阀。 表面上看起来,尚武帝夷灭三十六国,新增十二郡之地,实际上已经为庞大的帝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朝堂之外,门阀隐有割据之势,朝堂之上,皇族、群臣、夫子,形成了三股势力。 尚武帝在时,能威震天下,尚武帝不在,就看何时爆发。 无论是司徒越、李乾、赵武、妖后,他们都没有前瞻的眼光来看这一切。 天下,即将要乱了。 魏王拥有冠绝天下的铁甲军,他在这个时候,不去魏国,还能去哪呢? 入了城,李铮所行之处,尽皆张灯结彩,就连道路上的行人,也大多都穿着新衣。 车驾一直到驿馆门口,方才停住。 驿馆,是官家的,只有客栈,才是庶民的。 李铮一行人,一辆马车,十七个骑士。 骑士尽皆甲胄,手执长戈,一看便知,这是官家的人。 这里驿丞也是机灵,老远看了,迎了出来。 “上阳驿丞,见过大人,不知大人从何处来?” 李铮没有着急回答,他下了马车,在靠着窗户的一张长案后坐下。 驿丞奉上上好的茶水,他在抿了一口后,方才说起。 “从东边来的,一路所行,尽皆山野,不知世事,此处张灯结彩,是到了什么节日吗?” 二月初二离京,到今日,已是二月二十,整整十八天了。 “大人不知啊,这也是昨日才传开的消息,新皇即位,改元大乾,皇后监国,母仪天下!” 说这话时,驿丞的面上,还洋溢着欢乐。 每当新皇即位,都要天下大赦,行商的少税,领俸禄的发钱,谁又不高兴呢。 李信刚要站出来说话,却被李铮一抬手,给拦住了。 “乾,为天,大乾,这是不是要开天辟地,重换新天呢?” 重换新天。 这…… 驿丞心里能想,但是不敢说,尚武帝的余威尚且在。 “敢问大人,来自何处,小的都要细细录下,好禀明此间县府?” 李铮起身,摸着腰间的赤羽。 “我就是大骊的尚德君李铮。” 尚……德君! 驿丞哑然,惊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事,我不怪你,但我要你替我做一件事,将我到此处的消息,说给所有人听,还有,准备好房间,要临街的!” 驿丞听后,连连点头。 将一行人车马安顿好后,又赶忙退了出去。 “先皇刚崩,不足一月,新皇就即位,而且还这般大肆庆祝,宗庙的那帮老夫子们,岂能容忍,难道大骊的皇族们,没有人出来反对吗?” 大骊以礼治世,处处重视礼法。 先皇才走二十日不到,新皇就即位,严重违背祖制,不说李信,就是天下的读书人,也要忍不住跳出来骂。 “这就是妖后的高明之处,她能权衡各方利弊,达到目的,你怎么不想想,东方的齐国,最开始先惹到了谁?” 惹了谁? 李信回想了一阵。 “四年前,齐王僭越祭祀,不尊法度,是夫子第一个站出来,跳脚大骂,那齐王也是年少血性,将一篇数夫子十罪文,传遍天下,尽道夫子误国,难道司徒越举兵伐齐,就是为了堵夫子的嘴?”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 “聪明,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什么都放得下,因为他们就是追逐利益,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 那一年,宫中生出夫子之乱,三千士子,静坐麒麟宫三日,请求先皇发兵,攻伐齐国,可那齐国强大,不亚于魏,岂能轻易功之,夫子最后悻悻而归。 你说,他这样一个,天下师表,圣人式的人物,被如此拂了脸面,该当如何,自然是记恨在心,他不仅是恨齐王,他连尚武帝,都恨上了,这有趣吗?” 李信的启蒙之物,正是夫子的礼法,在他心中,执掌礼法祭祀的夫子,宛如圣人,可他在接触到太子后才明白,每个人都有私心,都为私心而活着。 无论是庙堂上的皇帝,还是田间的庶民,都不能例外。 “司徒越的大军,快要出征了吧,话说这妖后一介妇人,就能将朝堂玩弄掌中,是有几分能耐。” 李信很是感慨。 李铮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单论对人心智的了解,他无所畏惧,唯独怕了这个妇人。 他突兀的离开皇都,就是拜她所赐。 “对我而言,失败一次就够了,不可能有下一次。” 这也是李铮对自己的话。 临近宵禁。 窗外的街道上,渐渐地没了人影。 白日里,李铮的车驾,在十八个骑士的护卫下,从上阳城的街道上走过,又经过驿丞的发酵,至少有心人会知道,是前太子来上阳了。 李铮提着笔,在纸张上工工整整的写下六千里这三个字。 过了这里后,再横穿十郡之地,就能抵达魏国了。 就在这时,他后背传来一阵寒意。 不好,是刺客。 紧接着,连汗毛都倒竖起来。 不管是学识,还是剑术,到了他这种地步,自然能感知到危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便是这个道理。 嗖! 他刚反应过来。 对方已经出手了。 他脑海中已然想到,他应该往前一扑,躲过去,可他的身体,却远远要比他的思维要慢! 李铮动了,屁股刚刚离开软塌。 中箭是一定的,但至少不会命中要害。 叮当! 这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哐当! 这是李铮往前一扑,撞倒书籍的声音。 噗! 很轻微,就像是剑刺入了肉体的声音。 李铮摸着怀中的火枪,急忙转身向后望去。 只见一个蒙面人立在眼前,手中还提着一柄剑,地上还掉落了一根箭矢,窗户上还有个破洞。 他随即反应过来。 刚才是有人偷袭他,在箭矢射出后,被蒙面人的剑给挡下了,至于偷袭他的那人,应该已经死了,尸体从二楼落了下去。 一切就在电石火光间发生,李铮来不及多想,就已经发生了。 他将怀中的手掏了出来,然后起身。 “你怀中是什么?” 蒙面问道。 他声音嘶哑,辨不清男女,只看得出身体修长。 “我的秘密武器,镇龙门是不会想知道的?” “是天爷梁杀人的那种吗?” 蒙面人又紧接着问。 天爷梁。 镇龙门好快的速度,连这都知道了。 “这很重要吗,你是如何贴近我的,不对,你们两人如何贴近的?” 李铮是个一流高手,就算不敌对方,但也不至于连发现都发现不了,他可以确信,对方是两人,一个救他,一个杀了偷袭他的人。 这两人,很早就躲在他屋外了。 “是你疏忽了,你根本就没想到,司徒越的死士会来这么快,所以放松了警惕,你也没想到,我们镇龙门跟着你,已经很久了,你不往此处想,自然就没有防备之心,何况我们对你没有杀意,你感觉不到!” 不错。 李铮是感觉不到任何的杀机。 “刺龙!” 他笑着拍手道。 普天之下,也只有刺龙,才拥有这样的本事。 蒙面人略微迟滞,似乎有疑惑。 “你猜得很对,就是刺龙。” “哈哈,多谢姑娘救我,看来这天下之事,也并非尽如我想的那般,以后要更加小心了才是,姑娘也不要忘了,我只身犯险,是为了引出姑娘。” 蒙面人动了动,没有言语。 “姑娘救我一命,我也告知姑娘一件事,我怀中的,就是那天爷梁所用。” 蒙面人又说话了。 “天爷梁的尸体,先是我们发现的,其后司徒越的死士,也发现了,他们比你想象的要更快,在你到上阳城时,他们就到上阳军镇了,拿了墨氏劲弩,就来杀你,我也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再回答我一个,如何知晓,我就是姑娘?” 好快的速度! 死士是一波比一波厉害,李铮心中,还是心有余悸。 “哈哈,我猜的,你若不承认,我也不知道!” 一阵风过,人已经不见了。 李信从外面推门进来。 当书架翻到时,他们已经提着剑,蹲在门外了,见是友非敌,才没有进来。 “箭矢虽然磨平了刻字,可这就是墨氏连弩所用。” 曾为龙骧骑的他,是再熟悉不过。 “不要紧,反正我又没死,怕什么,有个好消息,镇龙门来了,他们来了,我就有十成胜算。” 可能吸引镇龙门来的是黑火药,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结果是一样的。 后半夜,李铮再睡觉时,用书架将床榻团团围住,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剑,才觉得安心。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八章 书生 风波之后,李铮一直睡不踏实。 第二日,天亮没多久,驿丞来报,下面有位先生求见。 镇龙门的人来了。 李铮收拾妥当,独自下楼。 此时尚早,两个小二才将驿馆的大门打开,空荡荡的大堂中,就只坐着一个中年书生。 书生一袭白袍在身,手执一柄铁扇子,神情温和,眼神略微有些凌厉,花白的长发,随意垂落,添了几分岁月的味道。 他正笔直地坐着,眼神随着李铮的步伐一步一步地挪动。 直至落座。 “我这个人喜欢清静,所以就来得早了些,这茶出自武陵,虽是去年的旧茶,可我保存的很好,依旧如新!” 面前的茶杯中,正冒着淡淡的茶香。 李铮端起放在鼻尖闻了一下,清香入鼻,之后抿入口中,略微苦涩,可一回味,香甜悠长,连绵不绝。 “的确是好茶,莫非先生就是白衣书生?” 男子微微一笑。 “公子居于庙堂之中,却知天下之事,真是好见识,在下佩服。” 李铮曾听东方太阿有言,一尊三剑七子,这所谓的七子,是七个有着特殊能力的大才,眼前的白衣书生,就是七子之一。 “庙堂有庙堂的好,江湖有江湖的用处,先生找上门来,不知那铁鹰,带了没?” 尚武帝穷兵黩武二十年,国库亏空,但也积攒下了莫大的威势,皇都之中,尚武帝一言九鼎,无人敢违背。 在李铮发觉皇帝对他的不满后,就暗中关注起江湖的消息,因为庙堂之上,他不是活着的尚武帝对手。 “带了,在那箱子里!” 李铮看去,门口立着一个约一尺半高的木箱子,箱子里面,该是那铁鹰了。 有铁鹰,则说明镇龙门与他合作的意向很高。 在镇龙门身上,李铮不只是寻求相助这么简单。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多谢先生了。” 他拱手而谢。 白衣书生略微想了一想。 “两年前,皇都之中,太子下令,饶恕了我镇龙门闻风使,我镇龙门便欠下了公子两个恩情,第一个,安远向太子通信,算是还了,第二个,这铁鹰虽是不传之秘,但我闻风使的性命无疑更重要,所以我们也答应公子了,镇龙门做事,向来公道,一报还一报,这样一来,可就与公子扯平了,不是吗?” 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李铮闻出了别的味道。 白衣书生很聪明,这是想让自己求他。 所有的事情,看似已经扯平了,可实际上,他这个前太子,还有事要求着镇龙门。 昨夜,蒙面人已经告诉他,追杀他的死士,就在上阳城。 不管怎么看,十八个人,没有镇龙门的帮助,是决计逃不了的。 一报还一报,镇龙门的帮助,该用什么还呢? 李铮无需多想,就知道他们是对黑火药有了兴趣。 “哈哈,好,闻风使,闻风二字,的确是巧妙,也难怪那刘长青有个神算之名,那不知先生,又在镇龙门掌何事由呢?” 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 “白衣书生,书生之名,不过是多读书,知死理罢了,在下不才,镇龙门翻龙使,一不知打探,二不知刺杀,三不知经商,能做的,就只有一些琐事罢了。” 琐事。 李铮听出了不同寻常。 在这群大商余孽的眼中,龙就是骊,翻龙使,这不是在说,推翻大骊吗? “先生不明说,我也明白,不知打探,想来这些刺探消息的琐事,也的确用不到先生,不知刺杀,先生之才,只做个刺客,不是可惜了吗,不知经商,说明先生也不事敛财,镇龙门中,有这三不事,那剩下的会是什么呢? 我以为,翻龙使所做的琐事,都是为翻龙之举,先生的身份,当在闻风使之上,对吧?” 白衣书生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记得他可是什么都没说。 “哈哈,公子猜得不错,在下翻龙使贺世宗,公子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这一报还一报,公平吗?” 李铮摆手。 要如说说服对方,他心中,已有了计议。 “自然是公平,先生来的这么早,不能只说这两句就回去吧,既然先生为翻龙使,那我就为先生,说一说翻龙之事?” 贺世宗的茶,又推过来了。 “那就请公子指教?” 李铮向着一旁的李信,摆了摆手。 李信会意,当即屏退了大厅中的所有人。 “今日之尚武帝,昔年之商帝辛,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这先生可想过吗?” 贺世宗抿了一口茶,未开口,示意李铮继续往下说。 “帝辛即位二十八年,期间倒是有二十三年作战,四海方国,无不苦帝辛矣,天下庶民,恨不得啖其血肉,我大骊高祖,不过一草原上放马的汉子,拉弓之士不及齐,更不及赵燕,正是帝辛征战四海方国,才给我了大骊高祖崛起的机会。 当今尚武帝,即位二十二年,征战二十二年,一开始借用魏王铁甲,攻打齐国,后来借用楚王之力,攻打赵国,后来又让赵氏入主中央,让赵国攻打燕国,时至今日,四海方国苦尚武帝久矣。 我若是继承皇位,则这天下断然没有大乱之可能,但现在皇帝不是我,你们镇龙门应该庆幸,翻龙的机会,已经来了!” 贺世宗幽幽地叹了一口长气。 “是啊,大骊开国一百三十九年,大商开国一百四十二年,是该到气数尽了,我也常常思索,只是不知道,天下之乱,从何而起?” 知道天下之乱,从何而起,就可以早作谋划,借助这一股大势,借助这一股东风,揭竿而起,直上九天。 这样的共识,白衣书生一定是有的。 “哈哈,这也简单,天下从何而稳固,就从何而塌陷。” 李铮神情上的自信,让人无法生疑。 “好精妙的比喻,就如同一幢房子,因房梁而坚固,房梁塌陷,房子也就不稳了,公子再请说说。” 到这时,白衣书生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 “大骊这座宫殿,共有四柱,最强的一根,乃天下十一座军镇,可尚武帝连年征战,令私兵泛滥,士族门阀崛起,地方强皇权弱,这根柱子,即将倾倒。 其次,丞相赵武,率领天下百官,可为一柱,我大骊立国之根基,乃在礼法,乃在这官制体系,但尚武帝买卖官爵,伤及天下读书人之心,宠幸妖后,逼皇子出走,礼法早已不在,丞相赵武,虽暂能统摄四方,可时日一久,也必乱也。 其三,大将军司徒越,位列十大名将,军中威望不浅,震慑四方,可算一柱石,大将军出征齐国,若是齐王能胜,必挫其锐气,可去一柱石也。 其四,这根柱石本为最坚固,最可靠的,可尚武帝驱逐太子,自废武功,令大魏王的铁甲军,不为大骊之柱石,反为其掘墓人也。 庙堂有庙堂之策,江湖有江湖之思,镇龙门久在江湖之中,岂能思朝堂之事,天下若有乱,当从这四处起!” 李铮的声音不大,可一字一顿间,听得白衣书生一脸震惊。 也只有常年身处庙堂的前太子,才有这样的见地。 “哈哈,原来是这般,公子说的好,久在江湖,我镇龙门不思庙堂了啊,十一军镇,有士族门阀把持,天下读书人,我镇龙门也号令不了,那魏国则是公子所归,照此一算,我镇龙门唯有去齐国也!” 引诱镇龙门去相助齐王,这就是李铮的目的。 尚武帝逼迫皇子,朝堂就已经人心涣散,后李乾即位,更是离心离德,现在只要司徒越一败,帝国将分崩离析。 唯一能救朝大骊的,就有魏王。 可他一去魏国,那魏王和妖后,就绝无谈拢的可能,天下大乱,已成定局。 只有乱了,他才可以崛起,成为光复大骊之人。 看起来,镇龙门已经上道了。 “乱从何处起,乱从东西起也,此去齐国,是否为先生指明了道路?” 白衣书生无奈,点了点头。 “好,一报还一报,该到镇龙门为我解惑?” 话到这里,李铮对白衣书生反将了一军。 “公子乃是人杰,我镇龙门当与公子和,不与公子敌,一百死士,五十入城,五十在城外,至于他们持有多少墨氏劲弩,就不好说了,我暂且就只知道这些,此次率领这群死士之人,乃虎贲王寺。” 王寺! 刺王者寺。 居然是他? 此人的名号,李铮很早之前就听说过。 一开始,王寺是大将军斥候军的一员。 燕王造反的那一次,伙同方国十九,向大骊发兵。 这十九国中,有一国名为季,那一次,司徒越北上平叛,李铮坐镇后方监国。 季王亲自率领大军,从左侧袭来,还未等两军交锋,季军就撤退了,原来是司徒越的斥候,潜入季军大营,刺杀了季王。 刺王者寺之名,就是在这个时候,传下来的。 “我说呢,是谁会有这么快的速度,昨日的刺杀,全然出乎我所料,原来是他来了。” 李铮的面上,依旧风轻云淡,内心里,实则一阵翻腾。 “公子为镇龙门解惑,镇龙门也当为公子挡难,可此番来者王诗,纵然我等,也需得性命相博,一报还一报,已然不够,公子还需得付出些什么吧?” 王诗,对李铮来说,是个劲敌。 他必须做出十二分的应对,黑火药的配方,看开镇龙门是势在必得了。 “没想到,还能这么算,本该是一报还一报,先生还觉得不妥,需得一报还两报,那先生可曾思虑过,这对我公平吗?” “肯定公平,因为公子剩下的路,还有有六千里,死士也不会止于这一波,大骊又有一波已经出发了,这样公平了吗?” 李铮只需要镇龙门帮助三千里,因为后三千里,会有魏王援救。 “好啊,只要镇龙门阻止两次死士,护送我到大梁,自然奉上。” 黑火药之名,李铮并未说出。 因为尸体掉下山谷后,经过雨水的冲刷,很难留下火药粉末,留下的就只有爆竹和铁珠。 他若是说出黑火药之名,无疑是给镇龙门提供了一个研究方向,所以什么都不说。 “好,一言为定!” 贺世宗告辞了,铁鹰留了下来。 李铮不需要镇龙门帮他阻挡两次死士,这黑火药配方,也无需奉上。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九章 小叶 木箱子提回房中,李铮开始摆弄铁鹰。 这个世界,比起前世蓝星,有着诸多的不同和神秘。 首先,星球的面积,就要比蓝星大上许多,气候整体偏热,利于农耕,其次,地势多平原,少山地,降水充沛,气候相对温和,也少自然灾害,最后,就是李铮手中的这颗珠子了。 “这难道就是铁鹰的动力装置!” 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他终于将铁鹰拼接好了。 长约一尺,双翅展开,两尺有余,精铁铸造,形似一只雄鹰,尖喙,利爪,就连双目,也是刻画的栩栩如生。 铁鹰的身上,还有许多精美的纹路,在李铮看来,这些纹路都是装饰,和铁鹰能不能飞,应该没有多大的关系。 “动力装置?” 李铮的身旁,坐着一个身姿修长,眉清目秀的姑娘。 她长得足够好看的,模样也足够秀美,唯一的不足,就是一身漆黑的衣服,遮挡了一些本该有的美。 肌肤称不上白,但足够光滑,眼神称不上温柔,但足够凌烈,似有那么一些,锋芒在身上。 李铮只知她叫做小叶,是前天夜里的蒙面人。 还有一个叫做小花,一直藏在暗处,平日里不现身,只在暗中配合小叶。 小花小叶,一对双子刺客,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两人的配合,那天夜里,李铮已经领教过了。 “动力装置,就是让这铁鹰飞起来的力道?” 李铮指着手中淡蓝色的珠子。 “这珠子叫海珠,自大海中来,蕴含大力,可以推动铁鹰飞行,这有什么奇怪吗?” 小叶露出困惑。 这难道不奇怪吗? 简直就是想不通。 “那海珠中的大力,是怎么转化为机械能的?” 小叶摇头,表示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李铮这个理工男,来了极大的兴趣。 假设,这珠子等同于石油,可这铁鹰的动力装置,看着也不像是内燃机什么的,难道它能产生热量? 不对,出自大海,又或是氢能源? 更可怕的是,李铮根本就想不明白,铁鹰是如何导航的,又如何输入指令的,它怎么就知道,从这里到那里? 疑问太多了。 “我是说,铁鹰会如何知道,它要去的,是大梁魏王处呢?” 其他的可以弄不懂,这个必须要了解。 小叶的眼神,越显疑惑。 “鹰腹自有放信之处,这只铁鹰飞走后,只会往大梁,不会去别处,到了大梁,自有我镇龙门人取了信件,再送往魏王宫。” 这么一听…… 还真是个简单的道理。 这不就是快递吗? 传闻中,铁鹰一日可达两千里,这么说来,也并非是铁鹰不停歇地在一直飞,而是镇龙门这么多年的经营,在天下各处要地,形成了联络网。 铁鹰相当于是运输机,只做连接的媒介。 这要是魏王住在乡下,信还就送不到了。 “如此,我就明白了,不知镇龙门,要如何对付那一百死士呢?” 这两日,在镇龙门陆陆续续的消息中,死士的动向,一直在李铮的掌握中。 昨天,又有一波死士出城。 到如今,城中就只留下三十人左右,该有七十人出了城。 镇龙门势力遍布酒肆商铺,死士在城中的行踪,尽在掌握之中,可出了城的那一支,就再也摸不着他们的动向了。 敌人在暗,我在明,事情变得棘手起来。 想来是那王寺,发觉了镇龙门的存在,出城隐匿身形,就是为了始终待在暗处。 一个刺客,待在暗处,才有绝佳的机会。 “翻龙使说了,公子如何,我等就如何,镇龙门一百刺客,谨遵公子吩咐。” 这就是贺世宗所言,助他去大梁吗? 与李铮所想,相去甚远,看来就算有了镇龙门,他还是要靠自己啊。 “好啊,这样正合我意,让你们去做,我还不放心呢?” 李铮的话,小叶似有不服,嘟了嘟嘴。 “敌我不明,我在明处,敌在暗处,公子可有曾想过,该如何应对呢?” “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现在是一不知敌,二不知己,怎么能做出应对之策呢,一百刺客,实力如何,比之你二人,又是如何?” 知道这些,对李铮来讲,非常重要。 杀手,很少动嘴。 所以小叶在遇到不想回答的问题时,直接选择闭嘴。 李铮见她又张口,又继续问。 “我听说,刺龙的刺客,有天地人三品之分,天为最高,人为最低,依着此法,该如何划分,这你总该知道吧?” “人者,并非是说实力低微,其中也不乏有高手,只是他们非我刺龙人罢了,地者,可为一流高手,刺杀不了公子侍卫那样的人,但刺杀公子,还是绰绰有余,天者,少之又少,上到达官,下至豪侠,无一失手,才称得上是天品,我与小花,合为天品,其余尽皆人品。” 天品。 李铮又多看了两眼小叶。 “这么说来,镇龙门对于我的性命,还是很上心的,不知这人品刺客,一对一是否为死士之敌?” 对于王寺,李铮只是担心,并不惧怕。 因为不是他要杀王寺,而是王寺要杀他,这就导致,占据主动的永远是他。 诱敌之策,他就可以一直用。 “刺客,重在潜行隐匿,一招毙命,斥候军死士,历经战阵厮杀,勇武难挡,二者侧重不同,故此刺客难胜死士,公子不是还有十八勇士吗,他们再加上我们,对付王寺百人,至少不会落败!” 知道这些,对李铮来说,已经足够了。 “好了,应敌之法,我已有了,有两件事,须得姑娘替我去做?” 小叶点头。 “请公子吩咐。” “第一,去打造一辆车驾来,,四面以及上面,都要嵌入铁板,用两马拉动,我身为大骊尚德君,乘坐两驷车驾,也不算违背法令。 其二,再打造十八面军中大盾来,大盾不管轻重,尽皆要蒙上铁皮,这样才能挡得住墨氏劲弩的威力。 其三,将所有人都调动起来,先对城中的死士,展开刺杀,今晚就开始,我要试探一下,王寺的虚实。” 李铮吩咐完,小叶沉着头,想了一阵。 “马车和盾牌,都是为了在野外,抵挡劲弩所用,城内死士三十,城外死士七十,不知去了何处。 公子是想先将城中死士杀掉,然后出城引诱城外来袭,让刺客暗中得手,将其全部诛杀,之后一路向西,奔赴魏国?” 看不出,这小姑娘还是挺机灵的。 李铮的算计,被她说得清清楚楚。 “我真是很怀疑,你只是一个刺客吗?” 小叶认真的点了点头。 “是的,真正的刺客。” “记住,可以出全力,但不能留活口,更不能留下痕迹,不远处就是上阳军镇,你可不希望城中出现刺龙的消息,将他们引来吧。” 军镇中,有一万五千大军。 镇府将军,乃司徒越部下,他怕是巴不得找个机会,能调兵入城,趁乱杀了尚德君。 李铮说完,小叶还是站在原地。 “刺杀,今夜就要开始了,你还不去召集人马?” 李铮疑惑。 这丫头怎么不动。 “去了,小花已经去了。” 似乎忘记了,小花小叶,是双子杀手。 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李铮的屋子里,门窗紧闭。 小叶提着剑,时不时立在窗边。 防范再有刺客,刺杀李铮。 李铮坐在长案后,铺开一张纸,开始对魏王写信。 魏王魏乐,也被称之为大魏王。 大骊,以大为尊,天下方国之中,魏王匡扶社稷,威震四海,功不可没,尚武帝冠以魏王之大,以大魏称之,昭示其突出四海方国。 李铮记得,他上次见到魏王,还是在十四岁时。 那一年,魏王率铁甲军,平叛有功,尚武帝邀请魏王入宫,在后宫中,他第一次见到了这个舅舅,这个勇冠天下的男子。 一转眼,六年过去了。 男子给他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李铮想着以前的点点滴滴,思索着魏王的性子,写出了这一封信。 之后,他用蜜蜡封好,装入铁鹰中。 夜色笼罩,铁鹰融入其中,消失不见。 一场猎杀,就要开始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章 王寺 宵禁,远不能禁止那些法外之徒。 黑衣蒙面人,就像是夜的精灵,在黑夜中跳动。 死士是成群结队的行动,从他们入城起,就在刺客的监视中。 刺客,隐匿于人群,单独行踪,很少有人会识破刺客的身份。 一开始,这就是一场不对等的决斗。 刺杀,是刺客们的主场。 黑夜,成了他们的帮凶。 潜行,隐匿,接近,暴起,抽剑,收尸。 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不会有多余的动作,因为每慢上一分,就给敌人一分的机会,只有当确定断了气,才能放松。 死士们有的在休息,有的在执勤,不管提起多少精神,都无一例外地,一朵朵血花,在他们身上绽放。 一百刺客,将三十人围困在中间,等死士回味过来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 干练,果断。 镇龙门百年来的积淀,由此可见一斑。 夜色正浓。 李铮坐于窗边,在他身后,跟着李信和小叶。 外面一声清脆的鸟儿啼叫,打破了夜色的沉寂。 “公子,三十个死士,无一落下,尽皆身死。” 小叶向李铮说道。 “这么顺利,现在几更天呢?” 李信略微一思。 “公子,马上就要到三更天了。” 话音刚落,打更人的声音传了进来。 “那就奇怪了,三十死士,只用了两刻钟就了结了,不对,算上来去的路程,应该是连半刻钟都不到才对?” 李信听到李铮的话,在思索着什么,而小叶面上,微微有些得意。 “天下刺客,唯有我刺龙当属第一,出动一百刺客,去刺杀三十死士,本来就是杀鸡用牛刀之举,行动如此利落,不是在说明,我镇龙门不惧王寺,公子还有何担心呢?” 李铮回头。 “不,你一点都不了解司徒越,也一点都不了解王寺。” 说过之后,李铮又继续向着李信。 “你觉得我联手镇龙门的事,那司徒越能猜到吗?” “公子,司徒越是否猜到,不好说,但我可以确定,白衣书生见公子之事,还有那夜刺杀公子失败之事,都可以让王寺猜到,公子联手了镇龙门。” 李铮继续摇头。 “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在安远城,我们所做的种种,都是提前掌握消息才有的表现,那时候司徒越,就已经开始怀疑了,既然司徒越知道我会联合镇龙门,那他会如何做呢?” 还没有等到李信的回答,李铮又继续转身。 “若是让你和小花去刺杀王寺,你可有把握吗?” 小叶在迟疑之后,最终选择了摇头。 “王寺手段不低,又精通刺客之道,我们的办法,在他身上,不起作用了。” 李铮流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哈哈,这就对了,司徒越早就清楚,我会和镇龙门联手,司徒越征伐齐国的大军,在这几日之后,应该就要开拔,那齐国国力强盛,对司徒越来说,齐国才是最棘手的。 王寺身为司徒越最得力的干将,不带他去征伐齐国,反而只让他做一个刺客,追杀一个前太子,这不是有点儿小材大用了吗,所以王寺,不只是为了追杀,而是为了对付我和镇龙门的联手!” 李铮的话,绕来绕去,有点儿将李信和小叶说糊涂了。 “那依公子之言,王寺会如何做呢?” 小叶沉不住气问道。 “每个人做事,都会暴露自己的想法,通过种种的蛛丝马迹,就能知道其真实意图,司徒越为了对付镇龙门,派遣来了王寺,这是因为他清楚,只有精通于刺杀的王寺,才能对付得了镇龙门的刺龙。 同理,王寺的麾下,也不会带一群草包了,刺客,胜在出其不意,小叶,我问你,那三十死士,此时此刻,该是有防备,还是无防备呢?” “如公子推断,定然有防备才对。” 小叶这次回答的很快。 死士明知会有刺龙的情况下,夜里必然加倍小心。 “不错,你前两日刚说过,没有防备,刺客最容易得手,现在这些人有防备,还是这么容易被刺客得手,就只能说明这些人的实力,一定不高,毕竟不到一刻钟,就将三十人杀光,说明他们没多少的反抗之力。” 分析到这里,小叶开始明悟了。 “我懂了,公子是说,死士主力不在此间,随王寺出城的那七十人,才是真正的高手。”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情。 “还好,不算太笨。” “那公子以为,城外王寺所带的死士,会是多少人呢?” 这话,是李信问的。 他全然明白。 既然是来对付镇龙门,王寺就不可能只有他们眼前看到的这点儿人,这点儿能耐。 死了的那三十人,或许只是诱饵,让他们轻敌。 “先以一百示于我,其后出城七十,留下三十,让我认为,城外的死士,仅有七十,那我有十八勇士,一百刺客,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出城了,出城之后,他必会劫杀。 只不过等刺客们出手时,将会有不少上阳军镇士卒的出现,他们手持墨氏劲弩,然后将我等挨个射杀,我等诱敌,反被他引诱,好一个将计就计! 等我死了后,再将我的尸体和镇龙门刺客放在一起,尚德君勾结镇龙门,扰乱朝纲,罪当伏诛,你说这样的手段,高还是不高?” 想到这里,连李铮自己,也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幸亏他万事小心,凡事多谋,一旦中计,则后果不堪设想。 王寺的这一系列计划,分明就是吃准了他早晚要去魏国,又善于诱敌,定下的计中计。 刺王者寺。 原来他的能耐,并非全在剑上。 “不说多了,七十个死士,再加上三十个弓弩手,足以让我等陷入死地,此间是上阳军镇,所以弓弩手只会更多!” 双拳还难敌四手,三十张墨氏劲弩,来一轮齐射,肉体凡胎,恐怕没有人能挡得住,再厉害的高手,也敌不过军队的配合。 李信多年来的剿匪经验告诉他,这次要比安远危险的多。 “王寺计中计,那我等就来个计中计再计,如此一来,我们就需得更多的刺客,至少要两百!”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李铮想了一阵。 只有一鼓作气,杀了王寺这个刺客,以后的路才能太平。 小叶不仅是贴身保护他的人,更是他与镇龙门的联络之人。 话落之后,他又望着小叶。 “翻龙使之令,是全力辅佐公子入魏,公子但有吩咐,我必竭力完成。” 小叶会意。 “有两件事,亟需要做,第一,召集更多的刺客来,至少两百,第二,迅速去了解,上阳军镇是否有调动之事,第三,弄清楚下一波死士,何时可到,我们必须要赶在他们之前,解决了王寺,不然这大梁,我根本到不了。” “好,这就去做。” 小叶点头。 只要她答应下来,那个从未现身的小花,就已经去做了。 “好,等这些准备妥当,我等还继续出城,继续吸引王寺来杀,然后以刺客去阻击,等到墨氏劲弩出现时,再去一批刺客,破了他的劲弩阵。 是王寺要杀我,不是我要杀王寺,所以主动,会一直掌握在我们手中,只需要暗中等候,他就一定会找上来。” 和天爷梁一样,李铮是要亲自诱敌。 李信面上,浮现出担忧。 “事到如今,这的确是唯一的办法,只是这次比上次凶险万分,公子不可亲自前往,马车之中,坐的是谁,外面也瞧不出,就让我代替公子吧!” 上一次,李铮拒绝了,这一次,他依旧拒绝。 “得人心者,才能得天下,十八勇士,十八兄弟,我岂能有独自贪生怕死,让兄弟犯险之举,况且,你也知道,王寺和司徒越,没有能杀我的剑!” 李铮眼神中的决绝,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三月三,春暖乾坤。 所过之处,鲜红翠绿,莺莺燕燕。 两辆马车,十六个全副甲胄的骑士。 行走在山间的大道上。 上阳城,隶属于寅山郡。 李铮一行人,离开了寅山郡,进入了朗州郡内。 接下来再横穿八郡之地,方能到魏国边境。 一辆马车中,坐着李铮和小叶,另一辆马车中,放着十八面盾牌。 作为诱饵,防范墨氏劲弩,才是最重要的。 镇龙门毕竟是江湖门派,要说硬碰硬,非司徒越的敌手,但打探消息的本事,还是天下一流。 有一支六十人的队伍,离开上阳军镇,进入朗州剿匪。 李铮可以断定,六十加上七十,就是王寺所有的人了。 在他两里范围内,有两百刺客,分成了两队,随时待命着,和他们的联络的,就是小花和小叶。 “公子,怎的那些死士离开了上阳城,就如同消失了一样,闻风使也探听不到一点儿消息?” 百无聊奈的小叶,向李铮问道。 “这不简单,换身衣服,不走在一起,谁能知道是他们呢,你可知当年王寺,是怎么刺杀季王的?” 小叶眼神中闪着好奇,摇了摇头。 “当时,季王率军三万,自立中军,四周又有斥候巡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王寺提前判断出了季军安营扎寨的地方,然后将自己埋在土中,整整两日,他没有动,却轻而易举的入了季军大营,对于这样一个人物,隐匿身形,有何难呢?” 刺杀的过程,是大骊绝密,李铮要不是当时监国,怕是也难看到。 “公子,那你说,王寺会将伏击地点选在哪里呢?” 声音是从车驾外传来。 问话的是李信。 “从寅山至朗州,唯有这一段路,山路崎岖,人烟稀少,利于伏击,到下一段路,靠近朗州郡城,地势平坦,不利于伏击,要暗杀我,这里就是最好的选择。” “这般说来,我等该要提起十分精神,小心防备。” 自从入了这山,李信就一直处于警惕之中。 散出去的刺客,就在方圆两里巡游,谨防有变。 “不,非常之人,当作非常之事,我原以为,王寺会在这里出手,可他还没现身,所以他会将伏击地点,放在出山之后。 在山中,我们的心神绷紧一路,一出了山,自然就放松,王寺是个刺杀高手,他明白这个道理,也会选择出其不意的攻击,所以现在,我等该养精蓄锐。” 王寺。 李铮一边走,一边在揣摩他的心境,谁知道,王寺会不会也在揣摩他呢? 这些,都说不好。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一章 惊起 二月初二,龙抬头,事春耕。 大骊皇宫燃起了一场大火,火势蔓延,似乎能照亮大骊城的天。 仓促之中,十八个骑士护送一辆马车,出了乾阳门,离了大骊城,一直往西边而去。 夜幕落下。 天空繁星点点,那是孤独人的眼睛。 随着马蹄的节奏,两侧大山的轮廓,正一点一点的往后移。 李铮揭开帘子,探着头向后望,皇都消失在了天际之中。 好吓人的一场大火! 在这里已经看不到火光了,他们走的足够远了。 “停车,我要如厕!” 听到话音,车驾停住,李铮跳下车,望着远方。 二月二,龙抬头。 这一日,龙角星会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他要去的,却是西方。 “此去魏国,需要多少时日?” 李铮向一个将军打扮的骑士问道。 “回太子,慢则两月,快则一月半。” 骑士名为李信,不仅是东宫太子的亲信,也是大骊龙骧骑的统领。 李,为国姓,皇族之姓,李信本是一介孤儿,无名无姓,李信二字,是太子所赐。 “那我们这样赶路,一日能行多少?” 李铮又问。 “回太子,快则两百里,慢则一百五。” “六十乘一百五和四十五乘两百,都等于九千,九千里路啊,足够远了!” 他喃喃地说道。 “太子,正是九千里路,可至大梁!” 大梁,乃魏国国都,魏国,乃大骊皇朝四海方国之一,受大骊皇帝的册封和号令。 “一个出逃的太子,莫过于烫手的山芋,以前舅舅喜爱我,是因为我将来能继承大统,让魏氏入主中央,现在嘛,我是落难出逃,身上还背负着皇帝的怨恨,你说,魏王能接纳我吗?” 说完后,李铮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的心,如同黑夜里的驽马,在黎明到达前,辨别不了明日的方向。 “皇后的话,还请太子谨记,魏王虽工于心计,善于谋划,趋于利弊,可皇后毕竟是魏王至亲之人,危难之时,当去往魏国,太子此番出走,魏王该是接纳。” 该是! 这不是个肯定的回答。 说起皇后,李铮的脑海中,出现那个眉目婉约,又具英气的妇人,他离开王宫的时候,皇后就已经不行,这一辈子,是再难见到她了。 李铮不由自主的伤感起来。 “不好说啊,不好说,魏王是我亲舅舅,我最了解他,大骊皇帝共有十六子,其中十四子都出逃他国,受到四海方国的接纳,可你知道,我与他们不一样。 他们只是皇子,而我是太子,我是大骊皇朝的唯一继承人,我也是夫子和众臣推崇的人选,我更是受到皇族和方国的尊敬,只要我不死,妖妃就睡不着,皇帝也不会放过我,你不也说了,魏王趋于利弊,他难道不忌惮皇帝吗?”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自妖妃得宠后,皇帝就只听妖妃的话,妖妃只想让太子死。 大骊十四位皇子,已全部离开皇都,就连坚守到最后的太子,也要被逼走。 留在皇都的,就只有十六子李乾,妖妃之子。 三年前,李铮就入主东宫,出入尚书房,谈论军国大事,北方的燕国造反,是他无数个日夜,镇守后方,调兵遣将,运筹帷幄平定的。 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是天下有名的贤太子,就是为了有朝一日,顺利地让权力过渡,成为大骊皇帝。 可现在呢,他的表现有多优秀,他的麻烦就有多深。 李铮的神情,天然有一种温和,低头思索时,更是这样。 “太子,不管魏王如何,不管妖妃如何,甚至天下方国如何,天下之臣如何,我等愿意追随太子,大不了同死罢了!” 同死,好一个同死。 李信的语气,颇为豪迈。 真是人如其名,以信义立世。 “好,好,他年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李铮想到了上一世里,一句著名的反诗,正好应了他心中所念。 大骊容不下他,那他就开创新的纪元。 “太子真是才华斐然,只是不知这黄巢是何人?” 李铮望着天上的星星,有一颗正闪着蓝光。 “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落榜书生,敢于挥斥方遒,指点江山,这就是黄巢。” 他回身,看了一眼十八骑士,眼神坚毅起来,咬紧牙关,面色又有些阴沉。 整个人的气质,也为之一变。 “我细想了一阵,还是有转机的,天下方国,也只有魏王,拥有这样的野心和实力,出走皇都,我必去大梁,只有去大梁,我才能想着,以后再回来,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他的声音很大,让这十八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要给这些人希望,让他们心里明白,跟着太子,荣华富贵会有时。 “转机,太子说是何转机?” 魏王是否接纳,李信的心中其实也没底,他刚才的话,不过是安慰罢了。 就如太子所说,四海方国谁接纳了太子,谁就是和皇帝作对,正常情况下,魏王几乎不会冒这个险。 “太医王四惠,在两年前,就是我的人,他告诉我,皇帝的病,有痊愈的趋势!” 这话,让李信摸不着头脑了。 “你想一想,妖妃得宠,也不过是这五年内,根基不深,李乾年幼,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他们如何能让群臣信服,皇族信服,方国臣服呢?” 李铮接上又问了一句。 顺着他的思路,李信说了起来。 “我大骊自立国以来,所立储君,须让群臣、皇族和四方之国的共同效忠,此乃古法,不可废也,当今皇上虽行事霸道,凌驾于三方之上,可这立储之事,还是需得三方尊之。 他们所尊之人是太子,妖妃虽逼走了太子,可要让李乾立住脚,也没那么容易,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借用皇上之威,来打压四方,积蓄实力,助李乾成长。 但要是皇上大病痊愈,再活上个好些年,这不是在给李乾机会吗,如何会有太子的转机?” 李铮的脸,更加阴沉起来,语气也带上寒意。 他再次看过十八勇士。 “是这样的,魏王不忌惮妖妃,只忌惮皇帝,所以说,我买通太医,是为了什么?” 李信闻之,面色骇然。 他一点都不相信,这会是那个看起来永远如沐春风,永远风轻云淡的太子。 “难道……” 李信结巴了。 李铮点头。 “不错,就是为了弑君。” 他面上的狠辣,已经到了极致,一双长目,巡视众人。 不能做皇帝,他可以接受,忍受鞭笞,他也能接受,他唯一不能接受的,是他的母亲,那个可爱而又温柔的女人,并非是病死的,而是常年累月吃鹤顶红,慢性中毒死的。 弑君这种事情,他有什么不能做的。 何况,他杀的人,非他的亲生父亲,而是他的仇人。 “李信啊,我问你,皇帝是个好人吗?” 见李信半天没了声音,李铮又问。 这一次,李信回过神来。 “自古皇族无情,好人坏人,就能说得清吗?” “哈哈,那你说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李信转过头,郑重地望着李铮。 “这和我没关系,你是我的太子。” 李铮的神色又温柔起来,抓着李信肩膀。 “皇帝死后,妖妃和李乾,对大魏王形成不了威摄力,反而会让善谋的大魏王,闻到权力的味道,而我,就是魏王的引子,魏王他需要我,跟着我,将来皇都必有诸君一袭地!” 他向着所有人说道。 方国辅佐中央帝国皇子即位的事,自古有之,没有了皇帝的威势,雄霸的魏王,岂能不利用这次机会。 这就是太子的谋划。 “我等愿誓死追随太子!” 当下,十八人连同李铮,拿出酒来,共同向明月叩首。 “今日,随吾去者,乃吾之兄,十八勇士,吾之十八兄弟,永结同心,其利断金!” 李铮望着天空。 争霸天下,从十八勇士起! 稍作停歇,他们又继续赶路,因为追杀他们的人,马上就来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二章 郡守 下一波死士,还在五百里外。 王寺面临这次大败,相信若无绝对的把握,他是不会再轻易出手了。 可以消停几日。 今日,李铮住进了朗州驿馆。 他本来应该快速行进才对,停留这一日,是因为他要见一个人,一个不得不见的人。 去魏国,并非他的最终目的,成为大骊的皇帝,才是最终目的。 在这天下即将纷乱之际,他要提前为自己积攒资本。 朗州郡守诸葛青,就是他的资本之一。 李铮的马车,正在城内行走。 驾车的是钟铭,引路的是李信,陪同的则有小叶和暗中的小花。 “你姓什么?” 小叶摇头。 神情之上,有些落寞。 “无父无母,哪还有姓氏。” 李铮沉吟了一阵。 “一个人没有姓氏,就没有家族,也就没有根,那你最亲近的人姓什么?” “亲近的人……” 这个问题似乎又将小叶给问住了。 “一个杀手,不需要亲近的人。” 小叶酷酷的模样,让李铮有些想笑。 “杀手,也需要亲近的人,这并不会让你的剑变得仁慈,你的剑变得顿挫,你不知,为亲近的人拔剑,会让你的剑更快!” 人啊,是不能脱胎于感情的。 李铮能理解她们的身世。 镇龙门这些江湖豪侠的手段,实际上会比庙堂更加不堪,因为在庙堂之上,你还有礼法,还有仁义约束。 江湖则信奉完完全全的实力,彻彻底底的实力,这和人性其实是相悖的。 “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 小叶说得很认真。 天品刺客,足够的优秀了,能有这样的部下,将会是莫大的帮助。 李铮十年的皇权生涯,利用过很多人,但他不会利用两个实则单纯的小姑娘。 他说这番话,纯粹是出自心中的某些柔软处吧。 “哈哈,那我今日不是跟你说了吗,你不如就姓李吧,和李信一样。” 他面上有些戏谑的味道。 “好啊,我就叫做李小叶,姐姐叫做李小花。” 这么容易,小叶就答应。 李铮也笑得更灿烂了。 “你和小花的关系怎么样?” “小花,那是我姐姐,她说过,她的命,就是我的命,我就是她的妹妹!” 李铮对那个只看过一面的姑娘,最大的印象,就是和小叶很像。 “你们俩一阴一阳,她在暗处,为阴,你在明处,为阳,你可以欢笑,你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而她,却只能躲在背阴里,这你是否想过,她愿意吗?” 双子杀手。 一个是面子,一个是里子,一个永远不能活在阳光下,这一定是痛苦的,这也违背了人性。 “她说……她很愿意。” 看得出,小叶犹豫了。 李铮向着马车外望了一眼,他觉得,小花就在这附近。 “公子,到了!” 车外传来李信的声音。 李铮下了车驾,进入眼帘的,是一座茶楼。 早有一个老者,迎在门口,将李铮带入二楼。 雅间当中,李铮再度见到了诸葛青。 “诸葛青,拜见主公!” 诸葛青见到李铮就要行礼,被他一把扶住。 眼前的人,年约四十上下,穿一袭皂衣,头戴一顶方巾,面容清瘦,额头上的皱纹,让他充满了严肃。 足有一尺的胡须,垂落胸间,看得出,是精心修剪过的。 凡是尚武帝厌恶的,李铮都要联络,凡是尚武帝打压的,李铮都要帮扶。 诸葛青,出身名门。 诸葛世家,代代为官,诸葛青原为大骊廷尉,列于九卿之一,因开罪了妖后,被贬为庶人,后来通过李铮据理力争,保住了官爵,从大骊中枢大臣,成了一地郡守。 自此之后,诸葛青连同诸葛一门,都倒向了太子。 这几年,看似与太子走的不近,实际上早就暗中书信往来。 齐国,是李铮在方国的势力,诸葛青,是士族门阀的势力,前太子之贤,在天下读书人心中,也颇有名望。 现在又拉拢镇龙门这个江湖势力,还有即将要见到的魏王。 有了这些,他才有争霸天下的资本。 “数年不见,郡守还是依旧如故啊!” 两人落座,小二奉上茶水后,退了出去。 雅间中,只留下两人,诸葛青的神色,颇有唏嘘之意。 “当年皇都,主公那一番话,不曾想今日应验了,先皇无道,妖后无道,天下难安,我诸葛氏一门,今后为主公差遣,万死不辞!” 主公。 在刚刚,李铮就察觉到了称呼上的变化。 诸葛青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太子不去封地,去魏国,就有成皇之心,这般称呼,也是在表明他的志向。 “哈哈,我来朗州,正是为此,天下大乱,迫在眉睫,我大骊皇权的平衡,即将打破,诸葛一门,也要开始做准备了。” 诸葛青双手奉茶。 “主公,还请细说一番,该从何而起?” “那我大骊立国,因何而起?” 李铮反问诸葛青。 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回答也肯定不一样。 他就是想听听,这个既是士族门阀出身,又是大骊读书人的诸葛青,会是怎么认为。 “主公,我大骊高祖皇帝,从方国崛起,安远一战,势如破竹,直入殷都,占据中央四十二州,威震四海方国。 后有大岳山会盟,四海方国,八成以上,都尊高祖为天下共主,为大骊皇帝,后又经过了成帝、文帝之治,绝大商之余孽,灭叛乱之方国,天下共有六十一郡,及至尚武帝,皇威最盛,乃纳七十九郡之地。 高祖破殷都,天下士族,尽皆归心,高祖立国号,立宗庙,定礼法,行郡县,天下大治,大岳山会盟,方国臣服。 要说我大骊因何为起,便是因这三者而起,士族归心,天下大治,夫子主宗庙,方国臣服,天下可安,到了如今,是士族心散,方国不臣,祭祀礼法不在,平衡早破了。” 这诸葛青在少年时候,就有神童之称,天下大势,了如指掌。 听到这样的回答,李铮还是颇为满意。 “正是如此,还有一点,妖后专权,皇族离心离德,大骊,早就不是以前的那个大骊了,在这天下即将大乱之际,我的确有重整朝纲、重整大骊之意,而且就是从这魏国开始。” 听到这里,诸葛青立即起身,又向着李铮行礼。 “主公,齐王乃主公挚友,魏王乃主公亲舅,齐魏两国,天下方国最盛,此为方国之利,庙堂之上,皇族之中,多有信主公者,此为二利也,今我朗州诸葛一门,愿暗中连结天下氏族,做主公的第三利。” 一个庞大国家的建立,是统治阶层和各个势力的姌和,李铮所准备的,就是在各个势力中,立下威望。 “知我者,诸葛青也,那你可知,将来天下大乱,氏族们该何去何从?” 诸葛青面带疑惑,摇了摇头。 “还请主公明示?” “天下十一军镇,倒是有七个,彻底沦为了氏族们的私兵,我听说,你弟弟诸葛玄,乃瓜州军镇都统将军,只差一步,就可升任镇府将军,身逢乱世,仁义礼智信就不顶用了,唯有手握军权,才是立世之本,氏族的前途,就在这军镇。” 天下即将大乱,最重要的,是占据足够多的好处,瓜分这个存在了一百多年的皇朝,积攒出属于自己的势力。 镇龙门投资了方国,士族门阀的路,就只有军镇。 “主公,瓜州镇府将军为李艺,我大骊旌阳侯,此人素来忠心大骊,有他在,诸葛玄绝无上位可能,难道……” 在诸葛青一脸的震惊中,李铮自怀中摸出了一封亲笔信。 “旌阳侯是我大骊的皇族,忠心大骊之人,此人知忠义,明大势,你说在他的心目中,我和李乾,谁才是能重整朝纲之人?” “自然是算无遗策的主公。” 诸葛青对李铮的钦佩,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份书信,是李铮很早前就准备下的,旌阳侯这个人,是李铮很早之前就笼络的。 从十岁开始,到二十岁出走皇都,他辛辛苦苦准备了近乎十年,纵然遭到尚武帝和妖后的破坏,还是有一些可以留下来。 “你将这封信交给诸葛玄,让他给旌阳侯看了,自会明白,还有一点,你现在就要暗中举家迁徙了,让他们去瓜州,去诸葛玄那里,天下一旦有变,你也要火速去往瓜州军镇,瓜州之地,紧靠魏国,我们的谋划,当在西北。” 诸葛青重重点头。 “主公之令,不敢违背。” 聪明人是永远不会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李铮一路所行,连镇龙门,相助齐国,书信魏国,见诸葛青,就是将他所拥有的实力,都一一连接起来。 “好了,此处不宜久留,你也回去吧,小心行事,若有事,可找镇龙门传信!” 镇龙门? 诸葛青错愕,还是点了点头。 他离开了,李铮又独自坐了一会儿,方才出了茶楼。 “公子,都谈妥了?” 李信问道。 李铮点头。 “那我们何时出发?” “下一波死士,到了何处?” “一百骑,在三百里外停住。” 回答他的是小叶。 “好啊,看来王寺真和他们去会面了,走,我们现在出城,以最快的速度,一直往西。”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三章 风波 是夜,一阵阴风吹过。 要变天了。 李铮晃晃悠悠地入了驿馆。 他面上微醺,这是酒醉的征兆。 在皇宫时,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他要端正自己的品行,为天下之表率,今日,得知太子被废的消息,他似乎还有那么一些轻松。 他为自己,饮酒一壶。 大骊皇朝的马儿,比李铮前世里的,有力多了,就连驴子也长的高大,大骊皇畿之地,盛行吃驴肉之风,这里距皇都不远,驴肉的味道,非常正宗。 有酱香的,有卤过的,有凉拌的,当然,少不了最出名的驴肉火烧,就着肉,他来了一顿酒。 他吃了多久,那两人就跟了他多久。 就是要让死士看到,他吃酒醉了。 司徒越的死士,已经来了。 妖妃所依仗之人,乃大将军司徒越,这可不是个一般人。 当年,尚武帝即位,东方诸国不服,起兵造反,尚武帝能坐定这位置,有两个人功不可没,一个是魏王,一个是大将军司徒越。 民间有句谚语,说天下十分,魏王六分,司徒越四分。 正是因为这,尚武帝在即位之后,深知方国的危害,大兴刀兵,东征西讨,中央帝国是连年征战,没有一年停歇。 司徒越的能耐,就是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的。 魏王用兵,乃是强军压阵,以铁甲之坚,所向披靡,司徒越用兵,则善在奇,他麾下训练了一支斥候军,渗透敌营,刺杀敌将,无所不用,与之交战的将领,无不惧怕司徒越的威风。 两人位列天下十大武将之首位,至于谁是第一,则永远是个迷。 司徒越的死士,多半出自斥候军,刺杀,对他们而言,如家常便饭,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极少听到死士有失手的消息。 李铮麾下十八勇士,远非这百人之敌,若依着常理,他必死无疑。 所幸,他善于不按常理出牌。 看着他入驿馆后,两人留一个继续盯梢,一个出去报信。 李铮回到房间时,李信早就等在那里了。 “太子,是司徒越的死士来了吗?” 眼下,李信还不知道,大骊要改元换代了。 李铮接过了茶盏,坐到了李信对面。 “你可知镇龙门?” 他没有着急回答,而是反问。 镇龙门,天下有名的神秘组织,从商会到帮派,从妓院到茶馆,从庶民到官吏,他们无所不通,无所不能,在他们麾下,还有一支最为厉害的杀手队伍,名为刺龙。 “镇龙门,前朝大商余孽,一直妄图覆灭大骊,大骊,乃龙也,镇龙二字,不正是对皇朝而来吗,这些乱贼,长存灭大骊之心,谎言道是大骊窃取了他们的国祚,哼,若非那大商帝辛好战,岂会亡国!” 身为龙骧统领,李信自然清楚,有这样一支反贼的存在。 “哈哈,此一时,彼一时也,须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镇龙门的敌人,是大骊皇都的那些人,而我们的敌人,也是那些人,双方目的是一致的,有个伟人曾说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民,会有汪洋大海的力量。” 李信想了想。 “那太子刚才是去见镇龙门的人?” 李铮点头。 “不错,权谋之事,无分立场,你要看透表象,直达本质,我们也可以利用镇龙门,不是吗?” 李信是一个受到大骊教化的将军,他心中所存的忠义,有一部分是对大骊的,太子这一番话,他需要时间去消化。 “太子英明,夫子有言,君无所不用也。” “哈哈,就是这个道理,从镇龙门口中,我知道了三件事,第一,皇帝没了,谥号尚武帝,第二,司徒越准备征伐齐国,妖妃为皇后,李乾为皇帝,皇都各方,达成了协议,第三,我昨天预测的司徒越死士,已经来了,他们一直跟到了驿馆外,今夜,他们必定杀来。” 李信一阵惊异。 “你不用吃惊,权力来的很快,去的也会很快,我问你,让你准备的,都办妥了吗?” 李铮清楚,让李信吃惊的,是皇都的臣子们,这么快就忘记了那个他们山呼仁义的太子,那个要宣誓效忠的太子。 “那这么说来,太子……” “不错,大骊皇朝没有了太子,就只有一个尚德君,还有一个尚贞皇后。” 听到这里,李信全都明白了,他气得咬牙。 虽不知尚德君的意思,但尚贞二字,其心可诛! “妖妃真是险恶,他们这样做……” “将以前的都扫掉,开创一个新的纪元,以后还会有更过分的,在他们口中,以前的都是黑暗,他们才是光明。”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李铮上一世,熟读五千年历史,熟读伟人思想,一切牛鬼蛇神,会如何粉饰自己,会如何粉饰太平,他都清清楚楚。 “实在是无耻至极!” 李信还在愤愤不平,李铮早就释然了,因为他知道,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 “以后,你就叫我公子吧,从我进来算起,刚好过了一刻钟,你我再乔装收拾一番,刚好过两刻钟,那时距离宵禁还有半个时辰,驿馆中的馆吏们,会离开驿馆,你我就趁机出走,衣服你都准备好了吧?” 所有的谋划,李铮在之前都算计好了。 他做不了的,无能为力,他能做的,一点都不会马虎。 话落,李信从柜子里掏出一个包袱,正是奴仆的服饰,除了衣服,还有粘贴的胡须、皱纹、枕头、长发等物。 时间算计的刚刚好,当驿馆中的人开始散去的时候,李铮和李信两人混入其中,一起出了驿馆。 在他们所居住的那间屋子中,灯火还亮着,正有两个人影,对向而坐。 这其实是两个草包。 两人离开了驿馆,一前一后,向着西门而去,其后又折返往东,一直走到了一座小院门口才集合。 李信走上前去,轻轻敲了三下,不多时,大门打开,两人闪身进入。 小院黑漆漆的,没有半点儿光,就只有一间屋子里,点着幽暗的灯火。 李铮进了屋子后,里面有十七人等着他,这些人正是护送他出皇都的勇士。 昨日,他就开始盘算了,慢慢悠悠的在城中晃悠喝酒,就是为了吸引死士,让这十七人,先行藏身此处,之后他再和李信汇合,乔装而出,等死士去时,必会扑空。 “公子,宵禁只剩两刻钟,城门也即将关闭,这时间足够我们出城了,而且我们出去之后,正好城门关闭,想必这个时候,死士都进了城中,他们将会被困一夜,一夜,足够我们再走两百里了。” 两百里,两百里,加起来才四百里,这九千里路,要怎么走呢。 李信忽然明白,公子昨日算着路程的缘故了。 李铮却是在这个时候,摇了摇头。 “利用金蝉脱壳,让他们困在城中一夜,我们又能快多少呢,他们的马儿,不见得会比我们的慢,这九千里路呢,我们能逃到哪里去,与其被他们追着赶,不如我们自己做猎人?” 自己做猎人!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纳闷了。 十八对一百,怎么能做得了猎人呢。 “难道公子是说,我们不走了,就待在这城中?” 还是李信先领悟了诀窍。 “不错,正是如此,我们不走,让他们在前面走,司徒越军令严苛,若是走掉了我,死士们肯定无一活命,因此,他们必定会拼命的往前追赶,以他们的速度,最起码一日三百里,我估摸着,等他们反应过来,也该在十日之后了,这十日,可就是三千里路,走了三分之一。” 死士们并非蠢人,他们是久经沙场的精英,要和他们对垒,就得反其道而行,让他们摸不准你的路数,只有这样,才能逃得性命。 “那太子,我等如何做猎人呢,那一百人又不会分开,我等也没办法各个击破,纵然他们分成两队,我等也难胜之,到底是何法子?” 又有一人问道。 “机会,要创造,也要等,留在安远,就是为了创造和等。” 李铮的心中,不缺少谋划。 果然,第二日,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亲眼看到,城门一开,死士们就出城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四章 生死 木箱子提回房中,李铮开始摆弄铁鹰。 这个世界,比起前世蓝星,有着诸多的不同和神秘。 首先,星球的面积,就要比蓝星大上许多,气候整体偏热,利于农耕,其次,地势多平原,少山地,降水充沛,气候相对温和,也少自然灾害,最后,就是李铮手中的这颗珠子了。 “这难道就是铁鹰的动力装置!” 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他终于将铁鹰拼接好了。 长约一尺,双翅展开,两尺有余,精铁铸造,形似一只雄鹰,尖喙,利爪,就连双目,也是刻画的栩栩如生。 铁鹰的身上,还有许多精美的纹路,在李铮看来,这些纹路都是装饰,和铁鹰能不能飞,应该没有多大的关系。 “动力装置?” 李铮的身旁,坐着一个身姿修长,眉清目秀的姑娘。 她长得足够好看的,模样也足够秀美,唯一的不足,就是一身漆黑的衣服,遮挡了一些本该有的美。 肌肤称不上白,但足够光滑,眼神称不上温柔,但足够凌烈,似有那么一些,锋芒在身上。 李铮只知她叫做小叶,是前天夜里的蒙面人。 还有一个叫做小花,一直藏在暗处,平日里不现身,只在暗中配合小叶。 小花小叶,一对双子刺客,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两人的配合,那天夜里,李铮已经领教过了。 “动力装置,就是让这铁鹰飞起来的力道?” 李铮指着手中淡蓝色的珠子。 “这珠子叫海珠,自大海中来,蕴含大力,可以推动铁鹰飞行,这有什么奇怪吗?” 小叶露出困惑。 这难道不奇怪吗? 简直就是想不通。 “那海珠中的大力,是怎么转化为机械能的?” 小叶摇头,表示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李铮这个理工男,来了极大的兴趣。 假设,这珠子等同于石油,可这铁鹰的动力装置,看着也不像是内燃机什么的,难道它能产生热量? 不对,出自大海,又或是氢能源? 更可怕的是,李铮根本就想不明白,铁鹰是如何导航的,又如何输入指令的,它怎么就知道,从这里到那里? 疑问太多了。 “我是说,铁鹰会如何知道,它要去的,是大梁魏王处呢?” 其他的可以弄不懂,这个必须要了解。 小叶的眼神,越显疑惑。 “鹰腹自有放信之处,这只铁鹰飞走后,只会往大梁,不会去别处,到了大梁,自有我镇龙门人取了信件,再送往魏王宫。” 这么一听…… 还真是个简单的道理。 这不就是快递吗? 传闻中,铁鹰一日可达两千里,这么说来,也并非是铁鹰不停歇地在一直飞,而是镇龙门这么多年的经营,在天下各处要地,形成了联络网。 铁鹰相当于是运输机,只做连接的媒介。 这要是魏王住在乡下,信还就送不到了。 “如此,我就明白了,不知镇龙门,要如何对付那一百死士呢?” 这两日,在镇龙门陆陆续续的消息中,死士的动向,一直在李铮的掌握中。 昨天,又有一波死士出城。 到如今,城中就只留下三十人左右,该有七十人出了城。 镇龙门势力遍布酒肆商铺,死士在城中的行踪,尽在掌握之中,可出了城的那一支,就再也摸不着他们的动向了。 敌人在暗,我在明,事情变得棘手起来。 想来是那王寺,发觉了镇龙门的存在,出城隐匿身形,就是为了始终待在暗处。 一个刺客,待在暗处,才有绝佳的机会。 “翻龙使说了,公子如何,我等就如何,镇龙门一百刺客,谨遵公子吩咐。” 这就是贺世宗所言,助他去大梁吗? 与李铮所想,相去甚远,看来就算有了镇龙门,他还是要靠自己啊。 “好啊,这样正合我意,让你们去做,我还不放心呢?” 李铮的话,小叶似有不服,嘟了嘟嘴。 “敌我不明,我在明处,敌在暗处,公子可有曾想过,该如何应对呢?” “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现在是一不知敌,二不知己,怎么能做出应对之策呢,一百刺客,实力如何,比之你二人,又是如何?” 知道这些,对李铮来讲,非常重要。 杀手,很少动嘴。 所以小叶在遇到不想回答的问题时,直接选择闭嘴。 李铮见她又张口,又继续问。 “我听说,刺龙的刺客,有天地人三品之分,天为最高,人为最低,依着此法,该如何划分,这你总该知道吧?” “人者,并非是说实力低微,其中也不乏有高手,只是他们非我刺龙人罢了,地者,可为一流高手,刺杀不了公子侍卫那样的人,但刺杀公子,还是绰绰有余,天者,少之又少,上到达官,下至豪侠,无一失手,才称得上是天品,我与小花,合为天品,其余尽皆人品。” 天品。 李铮又多看了两眼小叶。 “这么说来,镇龙门对于我的性命,还是很上心的,不知这人品刺客,一对一是否为死士之敌?” 对于王寺,李铮只是担心,并不惧怕。 因为不是他要杀王寺,而是王寺要杀他,这就导致,占据主动的永远是他。 诱敌之策,他就可以一直用。 “刺客,重在潜行隐匿,一招毙命,斥候军死士,历经战阵厮杀,勇武难挡,二者侧重不同,故此刺客难胜死士,公子不是还有十八勇士吗,他们再加上我们,对付王寺百人,至少不会落败!” 知道这些,对李铮来说,已经足够了。 “好了,应敌之法,我已有了,有两件事,须得姑娘替我去做?” 小叶点头。 “请公子吩咐。” “第一,去打造一辆车驾来,,四面以及上面,都要嵌入铁板,用两马拉动,我身为大骊尚德君,乘坐两驷车驾,也不算违背法令。 其二,再打造十八面军中大盾来,大盾不管轻重,尽皆要蒙上铁皮,这样才能挡得住墨氏劲弩的威力。 其三,将所有人都调动起来,先对城中的死士,展开刺杀,今晚就开始,我要试探一下,王寺的虚实。” 李铮吩咐完,小叶沉着头,想了一阵。 “马车和盾牌,都是为了在野外,抵挡劲弩所用,城内死士三十,城外死士七十,不知去了何处。 公子是想先将城中死士杀掉,然后出城引诱城外来袭,让刺客暗中得手,将其全部诛杀,之后一路向西,奔赴魏国?” 看不出,这小姑娘还是挺机灵的。 李铮的算计,被她说得清清楚楚。 “我真是很怀疑,你只是一个刺客吗?” 小叶认真的点了点头。 “是的,真正的刺客。” “记住,可以出全力,但不能留活口,更不能留下痕迹,不远处就是上阳军镇,你可不希望城中出现刺龙的消息,将他们引来吧。” 军镇中,有一万五千大军。 镇府将军,乃司徒越部下,他怕是巴不得找个机会,能调兵入城,趁乱杀了尚德君。 李铮说完,小叶还是站在原地。 “刺杀,今夜就要开始了,你还不去召集人马?” 李铮疑惑。 这丫头怎么不动。 “去了,小花已经去了。” 似乎忘记了,小花小叶,是双子杀手。 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李铮的屋子里,门窗紧闭。 小叶提着剑,时不时立在窗边。 防范再有刺客,刺杀李铮。 李铮坐在长案后,铺开一张纸,开始对魏王写信。 魏王魏乐,也被称之为大魏王。 大骊,以大为尊,天下方国之中,魏王匡扶社稷,威震四海,功不可没,尚武帝冠以魏王之大,以大魏称之,昭示其突出四海方国。 李铮记得,他上次见到魏王,还是在十四岁时。 那一年,魏王率铁甲军,平叛有功,尚武帝邀请魏王入宫,在后宫中,他第一次见到了这个舅舅,这个勇冠天下的男子。 一转眼,六年过去了。 男子给他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李铮想着以前的点点滴滴,思索着魏王的性子,写出了这一封信。 之后,他用蜜蜡封好,装入铁鹰中。 夜色笼罩,铁鹰融入其中,消失不见。 一场猎杀,就要开始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五章 疗伤 宵禁,远不能禁止那些法外之徒。 黑衣蒙面人,就像是夜的精灵,在黑夜中跳动。 死士是成群结队的行动,从他们入城起,就在刺客的监视中。 刺客,隐匿于人群,单独行踪,很少有人会识破刺客的身份。 一开始,这就是一场不对等的决斗。 刺杀,是刺客们的主场。 黑夜,成了他们的帮凶。 潜行,隐匿,接近,暴起,抽剑,收尸。 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不会有多余的动作,因为每慢上一分,就给敌人一分的机会,只有当确定断了气,才能放松。 死士们有的在休息,有的在执勤,不管提起多少精神,都无一例外地,一朵朵血花,在他们身上绽放。 一百刺客,将三十人围困在中间,等死士回味过来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 干练,果断。 镇龙门百年来的积淀,由此可见一斑。 夜色正浓。 李铮坐于窗边,在他身后,跟着李信和小叶。 外面一声清脆的鸟儿啼叫,打破了夜色的沉寂。 “公子,三十个死士,无一落下,尽皆身死。” 小叶向李铮说道。 “这么顺利,现在几更天呢?” 李信略微一思。 “公子,马上就要到三更天了。” 话音刚落,打更人的声音传了进来。 “那就奇怪了,三十死士,只用了两刻钟就了结了,不对,算上来去的路程,应该是连半刻钟都不到才对?” 李信听到李铮的话,在思索着什么,而小叶面上,微微有些得意。 “天下刺客,唯有我刺龙当属第一,出动一百刺客,去刺杀三十死士,本来就是杀鸡用牛刀之举,行动如此利落,不是在说明,我镇龙门不惧王寺,公子还有何担心呢?” 李铮回头。 “不,你一点都不了解司徒越,也一点都不了解王寺。” 说过之后,李铮又继续向着李信。 “你觉得我联手镇龙门的事,那司徒越能猜到吗?” “公子,司徒越是否猜到,不好说,但我可以确定,白衣书生见公子之事,还有那夜刺杀公子失败之事,都可以让王寺猜到,公子联手了镇龙门。” 李铮继续摇头。 “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在安远城,我们所做的种种,都是提前掌握消息才有的表现,那时候司徒越,就已经开始怀疑了,既然司徒越知道我会联合镇龙门,那他会如何做呢?” 还没有等到李信的回答,李铮又继续转身。 “若是让你和小花去刺杀王寺,你可有把握吗?” 小叶在迟疑之后,最终选择了摇头。 “王寺手段不低,又精通刺客之道,我们的办法,在他身上,不起作用了。” 李铮流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哈哈,这就对了,司徒越早就清楚,我会和镇龙门联手,司徒越征伐齐国的大军,在这几日之后,应该就要开拔,那齐国国力强盛,对司徒越来说,齐国才是最棘手的。 王寺身为司徒越最得力的干将,不带他去征伐齐国,反而只让他做一个刺客,追杀一个前太子,这不是有点儿小材大用了吗,所以王寺,不只是为了追杀,而是为了对付我和镇龙门的联手!” 李铮的话,绕来绕去,有点儿将李信和小叶说糊涂了。 “那依公子之言,王寺会如何做呢?” 小叶沉不住气问道。 “每个人做事,都会暴露自己的想法,通过种种的蛛丝马迹,就能知道其真实意图,司徒越为了对付镇龙门,派遣来了王寺,这是因为他清楚,只有精通于刺杀的王寺,才能对付得了镇龙门的刺龙。 同理,王寺的麾下,也不会带一群草包了,刺客,胜在出其不意,小叶,我问你,那三十死士,此时此刻,该是有防备,还是无防备呢?” “如公子推断,定然有防备才对。” 小叶这次回答的很快。 死士明知会有刺龙的情况下,夜里必然加倍小心。 “不错,你前两日刚说过,没有防备,刺客最容易得手,现在这些人有防备,还是这么容易被刺客得手,就只能说明这些人的实力,一定不高,毕竟不到一刻钟,就将三十人杀光,说明他们没多少的反抗之力。” 分析到这里,小叶开始明悟了。 “我懂了,公子是说,死士主力不在此间,随王寺出城的那七十人,才是真正的高手。”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情。 “还好,不算太笨。” “那公子以为,城外王寺所带的死士,会是多少人呢?” 这话,是李信问的。 他全然明白。 既然是来对付镇龙门,王寺就不可能只有他们眼前看到的这点儿人,这点儿能耐。 死了的那三十人,或许只是诱饵,让他们轻敌。 “先以一百示于我,其后出城七十,留下三十,让我认为,城外的死士,仅有七十,那我有十八勇士,一百刺客,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出城了,出城之后,他必会劫杀。 只不过等刺客们出手时,将会有不少上阳军镇士卒的出现,他们手持墨氏劲弩,然后将我等挨个射杀,我等诱敌,反被他引诱,好一个将计就计! 等我死了后,再将我的尸体和镇龙门刺客放在一起,尚德君勾结镇龙门,扰乱朝纲,罪当伏诛,你说这样的手段,高还是不高?” 想到这里,连李铮自己,也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幸亏他万事小心,凡事多谋,一旦中计,则后果不堪设想。 王寺的这一系列计划,分明就是吃准了他早晚要去魏国,又善于诱敌,定下的计中计。 刺王者寺。 原来他的能耐,并非全在剑上。 “不说多了,七十个死士,再加上三十个弓弩手,足以让我等陷入死地,此间是上阳军镇,所以弓弩手只会更多!” 双拳还难敌四手,三十张墨氏劲弩,来一轮齐射,肉体凡胎,恐怕没有人能挡得住,再厉害的高手,也敌不过军队的配合。 李信多年来的剿匪经验告诉他,这次要比安远危险的多。 “王寺计中计,那我等就来个计中计再计,如此一来,我们就需得更多的刺客,至少要两百!”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李铮想了一阵。 只有一鼓作气,杀了王寺这个刺客,以后的路才能太平。 小叶不仅是贴身保护他的人,更是他与镇龙门的联络之人。 话落之后,他又望着小叶。 “翻龙使之令,是全力辅佐公子入魏,公子但有吩咐,我必竭力完成。” 小叶会意。 “有两件事,亟需要做,第一,召集更多的刺客来,至少两百,第二,迅速去了解,上阳军镇是否有调动之事,第三,弄清楚下一波死士,何时可到,我们必须要赶在他们之前,解决了王寺,不然这大梁,我根本到不了。” “好,这就去做。” 小叶点头。 只要她答应下来,那个从未现身的小花,就已经去做了。 “好,等这些准备妥当,我等还继续出城,继续吸引王寺来杀,然后以刺客去阻击,等到墨氏劲弩出现时,再去一批刺客,破了他的劲弩阵。 是王寺要杀我,不是我要杀王寺,所以主动,会一直掌握在我们手中,只需要暗中等候,他就一定会找上来。” 和天爷梁一样,李铮是要亲自诱敌。 李信面上,浮现出担忧。 “事到如今,这的确是唯一的办法,只是这次比上次凶险万分,公子不可亲自前往,马车之中,坐的是谁,外面也瞧不出,就让我代替公子吧!” 上一次,李铮拒绝了,这一次,他依旧拒绝。 “得人心者,才能得天下,十八勇士,十八兄弟,我岂能有独自贪生怕死,让兄弟犯险之举,况且,你也知道,王寺和司徒越,没有能杀我的剑!” 李铮眼神中的决绝,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三月三,春暖乾坤。 所过之处,鲜红翠绿,莺莺燕燕。 两辆马车,十六个全副甲胄的骑士。 行走在山间的大道上。 上阳城,隶属于寅山郡。 李铮一行人,离开了寅山郡,进入了朗州郡内。 接下来再横穿八郡之地,方能到魏国边境。 一辆马车中,坐着李铮和小叶,另一辆马车中,放着十八面盾牌。 作为诱饵,防范墨氏劲弩,才是最重要的。 镇龙门毕竟是江湖门派,要说硬碰硬,非司徒越的敌手,但打探消息的本事,还是天下一流。 有一支六十人的队伍,离开上阳军镇,进入朗州剿匪。 李铮可以断定,六十加上七十,就是王寺所有的人了。 在他两里范围内,有两百刺客,分成了两队,随时待命着,和他们的联络的,就是小花和小叶。 “公子,怎的那些死士离开了上阳城,就如同消失了一样,闻风使也探听不到一点儿消息?” 百无聊奈的小叶,向李铮问道。 “这不简单,换身衣服,不走在一起,谁能知道是他们呢,你可知当年王寺,是怎么刺杀季王的?” 小叶眼神中闪着好奇,摇了摇头。 “当时,季王率军三万,自立中军,四周又有斥候巡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王寺提前判断出了季军安营扎寨的地方,然后将自己埋在土中,整整两日,他没有动,却轻而易举的入了季军大营,对于这样一个人物,隐匿身形,有何难呢?” 刺杀的过程,是大骊绝密,李铮要不是当时监国,怕是也难看到。 “公子,那你说,王寺会将伏击地点选在哪里呢?” 声音是从车驾外传来。 问话的是李信。 “从寅山至朗州,唯有这一段路,山路崎岖,人烟稀少,利于伏击,到下一段路,靠近朗州郡城,地势平坦,不利于伏击,要暗杀我,这里就是最好的选择。” “这般说来,我等该要提起十分精神,小心防备。” 自从入了这山,李信就一直处于警惕之中。 散出去的刺客,就在方圆两里巡游,谨防有变。 “不,非常之人,当作非常之事,我原以为,王寺会在这里出手,可他还没现身,所以他会将伏击地点,放在出山之后。 在山中,我们的心神绷紧一路,一出了山,自然就放松,王寺是个刺杀高手,他明白这个道理,也会选择出其不意的攻击,所以现在,我等该养精蓄锐。” 王寺。 李铮一边走,一边在揣摩他的心境,谁知道,王寺会不会也在揣摩他呢? 这些,都说不好。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六章 分道 风波之后,李铮一直睡不踏实。 第二日,天亮没多久,驿丞来报,下面有位先生求见。 镇龙门的人来了。 李铮收拾妥当,独自下楼。 此时尚早,两个小二才将驿馆的大门打开,空荡荡的大堂中,就只坐着一个中年书生。 书生一袭白袍在身,手执一柄铁扇子,神情温和,眼神略微有些凌厉,花白的长发,随意垂落,添了几分岁月的味道。 他正笔直地坐着,眼神随着李铮的步伐一步一步地挪动。 直至落座。 “我这个人喜欢清静,所以就来得早了些,这茶出自武陵,虽是去年的旧茶,可我保存的很好,依旧如新!” 面前的茶杯中,正冒着淡淡的茶香。 李铮端起放在鼻尖闻了一下,清香入鼻,之后抿入口中,略微苦涩,可一回味,香甜悠长,连绵不绝。 “的确是好茶,莫非先生就是白衣书生?” 男子微微一笑。 “公子居于庙堂之中,却知天下之事,真是好见识,在下佩服。” 李铮曾听东方太阿有言,一尊三剑七子,这所谓的七子,是七个有着特殊能力的大才,眼前的白衣书生,就是七子之一。 “庙堂有庙堂的好,江湖有江湖的用处,先生找上门来,不知那铁鹰,带了没?” 尚武帝穷兵黩武二十年,国库亏空,但也积攒下了莫大的威势,皇都之中,尚武帝一言九鼎,无人敢违背。 在李铮发觉皇帝对他的不满后,就暗中关注起江湖的消息,因为庙堂之上,他不是活着的尚武帝对手。 “带了,在那箱子里!” 李铮看去,门口立着一个约一尺半高的木箱子,箱子里面,该是那铁鹰了。 有铁鹰,则说明镇龙门与他合作的意向很高。 在镇龙门身上,李铮不只是寻求相助这么简单。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多谢先生了。” 他拱手而谢。 白衣书生略微想了一想。 “两年前,皇都之中,太子下令,饶恕了我镇龙门闻风使,我镇龙门便欠下了公子两个恩情,第一个,安远向太子通信,算是还了,第二个,这铁鹰虽是不传之秘,但我闻风使的性命无疑更重要,所以我们也答应公子了,镇龙门做事,向来公道,一报还一报,这样一来,可就与公子扯平了,不是吗?” 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李铮闻出了别的味道。 白衣书生很聪明,这是想让自己求他。 所有的事情,看似已经扯平了,可实际上,他这个前太子,还有事要求着镇龙门。 昨夜,蒙面人已经告诉他,追杀他的死士,就在上阳城。 不管怎么看,十八个人,没有镇龙门的帮助,是决计逃不了的。 一报还一报,镇龙门的帮助,该用什么还呢? 李铮无需多想,就知道他们是对黑火药有了兴趣。 “哈哈,好,闻风使,闻风二字,的确是巧妙,也难怪那刘长青有个神算之名,那不知先生,又在镇龙门掌何事由呢?” 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 “白衣书生,书生之名,不过是多读书,知死理罢了,在下不才,镇龙门翻龙使,一不知打探,二不知刺杀,三不知经商,能做的,就只有一些琐事罢了。” 琐事。 李铮听出了不同寻常。 在这群大商余孽的眼中,龙就是骊,翻龙使,这不是在说,推翻大骊吗? “先生不明说,我也明白,不知打探,想来这些刺探消息的琐事,也的确用不到先生,不知刺杀,先生之才,只做个刺客,不是可惜了吗,不知经商,说明先生也不事敛财,镇龙门中,有这三不事,那剩下的会是什么呢? 我以为,翻龙使所做的琐事,都是为翻龙之举,先生的身份,当在闻风使之上,对吧?” 白衣书生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记得他可是什么都没说。 “哈哈,公子猜得不错,在下翻龙使贺世宗,公子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这一报还一报,公平吗?” 李铮摆手。 要如说说服对方,他心中,已有了计议。 “自然是公平,先生来的这么早,不能只说这两句就回去吧,既然先生为翻龙使,那我就为先生,说一说翻龙之事?” 贺世宗的茶,又推过来了。 “那就请公子指教?” 李铮向着一旁的李信,摆了摆手。 李信会意,当即屏退了大厅中的所有人。 “今日之尚武帝,昔年之商帝辛,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这先生可想过吗?” 贺世宗抿了一口茶,未开口,示意李铮继续往下说。 “帝辛即位二十八年,期间倒是有二十三年作战,四海方国,无不苦帝辛矣,天下庶民,恨不得啖其血肉,我大骊高祖,不过一草原上放马的汉子,拉弓之士不及齐,更不及赵燕,正是帝辛征战四海方国,才给我了大骊高祖崛起的机会。 当今尚武帝,即位二十二年,征战二十二年,一开始借用魏王铁甲,攻打齐国,后来借用楚王之力,攻打赵国,后来又让赵氏入主中央,让赵国攻打燕国,时至今日,四海方国苦尚武帝久矣。 我若是继承皇位,则这天下断然没有大乱之可能,但现在皇帝不是我,你们镇龙门应该庆幸,翻龙的机会,已经来了!” 贺世宗幽幽地叹了一口长气。 “是啊,大骊开国一百三十九年,大商开国一百四十二年,是该到气数尽了,我也常常思索,只是不知道,天下之乱,从何而起?” 知道天下之乱,从何而起,就可以早作谋划,借助这一股大势,借助这一股东风,揭竿而起,直上九天。 这样的共识,白衣书生一定是有的。 “哈哈,这也简单,天下从何而稳固,就从何而塌陷。” 李铮神情上的自信,让人无法生疑。 “好精妙的比喻,就如同一幢房子,因房梁而坚固,房梁塌陷,房子也就不稳了,公子再请说说。” 到这时,白衣书生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 “大骊这座宫殿,共有四柱,最强的一根,乃天下十一座军镇,可尚武帝连年征战,令私兵泛滥,士族门阀崛起,地方强皇权弱,这根柱子,即将倾倒。 其次,丞相赵武,率领天下百官,可为一柱,我大骊立国之根基,乃在礼法,乃在这官制体系,但尚武帝买卖官爵,伤及天下读书人之心,宠幸妖后,逼皇子出走,礼法早已不在,丞相赵武,虽暂能统摄四方,可时日一久,也必乱也。 其三,大将军司徒越,位列十大名将,军中威望不浅,震慑四方,可算一柱石,大将军出征齐国,若是齐王能胜,必挫其锐气,可去一柱石也。 其四,这根柱石本为最坚固,最可靠的,可尚武帝驱逐太子,自废武功,令大魏王的铁甲军,不为大骊之柱石,反为其掘墓人也。 庙堂有庙堂之策,江湖有江湖之思,镇龙门久在江湖之中,岂能思朝堂之事,天下若有乱,当从这四处起!” 李铮的声音不大,可一字一顿间,听得白衣书生一脸震惊。 也只有常年身处庙堂的前太子,才有这样的见地。 “哈哈,原来是这般,公子说的好,久在江湖,我镇龙门不思庙堂了啊,十一军镇,有士族门阀把持,天下读书人,我镇龙门也号令不了,那魏国则是公子所归,照此一算,我镇龙门唯有去齐国也!” 引诱镇龙门去相助齐王,这就是李铮的目的。 尚武帝逼迫皇子,朝堂就已经人心涣散,后李乾即位,更是离心离德,现在只要司徒越一败,帝国将分崩离析。 唯一能救朝大骊的,就有魏王。 可他一去魏国,那魏王和妖后,就绝无谈拢的可能,天下大乱,已成定局。 只有乱了,他才可以崛起,成为光复大骊之人。 看起来,镇龙门已经上道了。 “乱从何处起,乱从东西起也,此去齐国,是否为先生指明了道路?” 白衣书生无奈,点了点头。 “好,一报还一报,该到镇龙门为我解惑?” 话到这里,李铮对白衣书生反将了一军。 “公子乃是人杰,我镇龙门当与公子和,不与公子敌,一百死士,五十入城,五十在城外,至于他们持有多少墨氏劲弩,就不好说了,我暂且就只知道这些,此次率领这群死士之人,乃虎贲王寺。” 王寺! 刺王者寺。 居然是他? 此人的名号,李铮很早之前就听说过。 一开始,王寺是大将军斥候军的一员。 燕王造反的那一次,伙同方国十九,向大骊发兵。 这十九国中,有一国名为季,那一次,司徒越北上平叛,李铮坐镇后方监国。 季王亲自率领大军,从左侧袭来,还未等两军交锋,季军就撤退了,原来是司徒越的斥候,潜入季军大营,刺杀了季王。 刺王者寺之名,就是在这个时候,传下来的。 “我说呢,是谁会有这么快的速度,昨日的刺杀,全然出乎我所料,原来是他来了。” 李铮的面上,依旧风轻云淡,内心里,实则一阵翻腾。 “公子为镇龙门解惑,镇龙门也当为公子挡难,可此番来者王诗,纵然我等,也需得性命相博,一报还一报,已然不够,公子还需得付出些什么吧?” 王诗,对李铮来说,是个劲敌。 他必须做出十二分的应对,黑火药的配方,看开镇龙门是势在必得了。 “没想到,还能这么算,本该是一报还一报,先生还觉得不妥,需得一报还两报,那先生可曾思虑过,这对我公平吗?” “肯定公平,因为公子剩下的路,还有有六千里,死士也不会止于这一波,大骊又有一波已经出发了,这样公平了吗?” 李铮只需要镇龙门帮助三千里,因为后三千里,会有魏王援救。 “好啊,只要镇龙门阻止两次死士,护送我到大梁,自然奉上。” 黑火药之名,李铮并未说出。 因为尸体掉下山谷后,经过雨水的冲刷,很难留下火药粉末,留下的就只有爆竹和铁珠。 他若是说出黑火药之名,无疑是给镇龙门提供了一个研究方向,所以什么都不说。 “好,一言为定!” 贺世宗告辞了,铁鹰留了下来。 李铮不需要镇龙门帮他阻挡两次死士,这黑火药配方,也无需奉上。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七章 孤雁 如建业所言。 李铮十九人出了城,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再也没有半点儿的阻拦。 李铮想着,留在霸州城中追杀他的死士,不可能没有动静。 这只能是魏王的手段高明,无声无息之中,就将他们给解决了。 魏国,可为天下方国最盛,魏王的手段,当然是要胜过镇龙门许多的。 大骊高祖皇帝李寅,从西北草原崛起,其后一鼓作气,席卷天下。 坐拥天下之西的魏氏,也正是借着这一股西风,成为大骊最重要的方国之一。 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大骊巩固皇族统治,没少与四海方国作战,魏国也没有闲着,跟着大骊皇族,一步一步加强实力。 大骊尚武帝,将大骊的疆域,扩展到了极致,而魏王魏乐,也将魏国的疆域,扩展到了极致。 瓜州郡以南,是西州郡,而西州郡一过,便入魏国绵阳郡。 绵丽郡之后,乃魏国王畿,大梁城所在。 即将抵达终点之际,又只剩下他们十九人了。 李铮这一生,不惧怕孤独,因为身为上位者,不可能不孤独,就算是惧怕了,又有何用呢。 对没有意义的事情,他从来不做。 这一世,他生于帝王之家,命运的推手就已经决定了,他只能一直向前,纵然双手沾满了鲜血。 “李信啊,我听魏王说,大梁城外,有一座山,叫做孤雁山,是一座孤山,不会就是眼前的这一座吧?” 李铮站在车辕上眺望。 李信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座险要的山峰,立于天际。 山峰挺拔,宛如天柱。 四周皆是平地,唯有它,骄傲的立在那里。 山脚下郁郁葱葱,越是往上,则草木越稀,到了孤雁山的最顶上,就只能看到黄土了。 这是一片平川,难见大山,数条河流,正在这里汇集,带来了肥美的土地。 饶是水源丰富,可空气里的干燥,要比皇都盛多了。 这里,似乎是大陆的中部。 “公子,眼前的这就是那孤雁山,雁,乃天下西极特有,臂展可达数尺,腾空能上万里,雁都是独来独往,这孤雁二字,正好说明了此山孤立,与孤雁一般,独击长空!” 独击长空! 这是个好比喻。 “那翻过这座山,就能看到大梁城了。” 李铮似有些感慨。 “公子,大梁城就在此山之后,乃魏氏之祖地,等咱们绕过去,就到了!” 走到这里,李信似乎也松了一口气,心情舒畅。 未来如何,不可知,但至少在大梁,他们的性命,会有保障。 “大梁,将成为我等走向天下之所,看魏王的态度,他对我这个前太子,必将是束之高阁,这会制约我的手脚,所以我们要积攒自己的势力,你可以利用镇龙门,但那终究,不会是你的!” 李铮想到,他有很多事情要做。 到大梁,不过是全了性命,要想让魏王彻底倒向他这边,还需得令天下大乱。 要做天下大乱的推手,最起码,他得有一支帮他刺探情报的队伍,就如同那镇龙门的闻风使一样,可以让他联络齐王,联络镇龙门,联络诸葛青、旌阳侯这些人。 打造一支情报队伍,这是他的第一步。 “公子,一百万两银子,一半存在了大通钱庄,还有一半,留在诸葛青处,等公子在大梁定了,就将银子取来。 龙骧、虎贲、御林、廷尉、黑虎台中,有三百好手,尽皆效命公子,我这里尽有名单,可秘密书信他们,让他们赶来,还有其家眷,也让诸葛青帮忙,尽皆送去瓜州。 江湖豪侠,商贾巨富,这些人中受过公子恩惠的,老钟那里,留存了一份名单,到时候也可尽皆召集,天下必定归于公子!” 李信话落。 十八人勇士,尽皆高唱。 他们要是不相信,又岂会千辛万苦,跑到大梁来。 对李铮来说,李信不仅是挚友,更是得力的亲信,直接掌握他所有势力的人。 “是的,只有他们来了,我们才可以更快地积攒起自己的势力,我见到魏王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离开魏王。” 离开魏王? 李信不解。 “公子这样做,是何意?” “你想一下,那魏王在我来大梁前,就先让我与镇龙门断绝关系,同理,我若是在魏王的眼皮子底下,他又岂能容得下,我这样发展自己的势力,所以让魏王离开我,就是我们离开魏王,但又不离开魏国。” 魏国有十郡之地,不必非得在大梁。 李信想了想。 “是该如此,公子可有了办法?” 李铮摇摇头。 “还在想,不过,会有的!” 马鞭一扬。 十七个骑士,一辆马车,在官道上飞驰。 尘土飞溅,旌旗高悬。 那是大骊前太子、今尚德君的车驾。 李铮心里,还有一个疑惑。 尚武帝是中毒身亡,太医院岂能不知。 时隔两月,这消息恐怕早就传到魏往耳中。 倘若魏王怀疑尚武帝暴毙之事,与他有关系,他又该如何? 这些,都要做好应对。 夕阳西下。 李铮车马,已在大梁城外。 眼前宏伟而又坚实的城墙,那就是大梁。 途径这么多处,这是唯一一个,对他这个大乾皇帝敕封的尚德君、有所礼遇的地方。 悬于城门之上,是个斗大的魏字。 魏字下方,有一队红衣黑甲的士卒,立在官道上。 士卒约有百人,列成了两队,手执长戈,把守森严。 每个人从头到脚,披挂黑甲,头戴黑盔,展露森森之意。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魏王铁甲军,一支从西战到东的无畏士卒。 在队伍的前面,还停着四辆马车。 每一辆车上面,摆放着一面大鼓,每一面大鼓,配着两个力士。 大骊皇朝,最高的自然是皇帝,下来就是各地的王,在王之后,是列公,在公之后,是侯,也称之为君,在侯之后,还有伯、子、男三等。 以礼定国,礼法昭示于方方面面。 皇帝以九鼓,诸王以七鼓,列公以五鼓,君为四鼓。 李铮是敕封的尚德君,当以四鼓迎之。 “奉大魏王令,邀尚德君入城!” 为首的官员大喝,钟鼓奏响。 李铮车驾停留原地,等着魏人上前迎接。 “魏王可真是好谋划,知道我这入城之举,会有不少双眼睛盯着,他故意做出这一套,是在告诫皇都中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大骊礼法而来!” 李铮向着旁边的李信说道。 一个人,你不能听他说什么,要看他做什么。 李铮一路所见魏王表现,就对魏王的心思,已经清清楚楚了。 “还是公子有先见之明,魏王的态度,的确模棱两可。” 这时候,魏王派来相迎的官吏,已经走上前来。 “大魏司寇水泽,受我王之令,特来迎尚德君入宫!” 来人是做足了礼仪,也不管车内的李称铮能否看到,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李铮揭开帘子,站在车辕上。 腰间负剑,颇有一番英雄气概。 “我曾闻之,魏王麾下有四贤,水泽通法,张回善兵,韩父知运筹,周疆巳理政事,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魏国四贤之一,能被你相迎,看来舅舅也没忘了有我这个人!” 水泽生了一张白面皮,颇有丰神韵骨之貌,看着年少,实则已是而立年华。 对于他的名气,李铮早就有所耳闻。 “尚德君说笑了,我王最重情谊,也知礼仪,尚德君乃先王之嫡,走到哪里,当受到礼遇,因西方有戎人作乱,魏王率军出征,特意令我好生接待尚德君!” 李铮露出一丝笑意。 是那种很平静的笑意,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悲伤。 “魏王镇守天下西垂,屡屡与戎人作战,劳苦功高,有司寇大人相迎,已然荣幸,何须劳烦魏王亲至!” 区区戎人,何劳魏王亲征。 李铮很清楚,魏乐是故意走的。 对这个大骊前太子了,大梁用大骊的礼法迎接,处处礼遇,而身为大梁主人的魏乐,却在这个时候抽身。 他这是在给自己留下余地。 趁在没有接触前太子的时候,好好观察一下,皇都会有什么反应。 反应大了,前太子就不要了,反应小了,那就收下来。 进可攻,退可守,不致于有乱。 这才对,这才像是魏王的作风。 “尚德君高义,请随我入城?” “那魏王何时会归?” 李铮未动。 “战阵之事,不好说也,短则一两月,长了就没有时日。” “哈哈,可我听说,皇帝派出的联姻天使,已经朝大梁来了,一月就可抵达,难道魏王连天使都不见吗,又或者是魏王要看看天使的态度,再来确定,他要不要现身?” 李铮说破,水泽的神情,略微有些惊异。 “哈哈,尚德君说笑了,请尚德君随我入城!” 他并未回答。 李铮清楚,这是确定了。 从镇龙门口中得知,此番来联姻的天使,不是别人,而是司礼监司徒牧。 司徒牧何人,司徒氏一族,妖后兄长。 其人不仅能代表皇帝,更能代表司徒氏。 这岂不是再说,他们是带着诚意来的 “也好,那就入城吧!” 李铮知道,他今日所言,会被魏王得知。 他要帮魏王,做选择了。 两个月前,他是一无所有的太子,失去威望的太子。 要重拾天下人对他的信心,他必须要做点什么。 第二日,十八勇士之一关代,从大梁出,复往皇都。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八章 存在 大骊以武开国,以礼定国。 天下七十九郡,共有十一军镇,每一军镇,驻守大军一万五,共计十六万余常备军。 除此,皇畿之地有四卫,每一卫大军两万,再加上拱卫都城的龙骧、虎贲、御林三军,合计十一万之多。 二十七万常备军,五十万军户,可以让大骊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拉起一支五十万的大军,弹压诸国。 上阳军镇,列于十一军镇之一。 此处,有两座城池,一座大,一座小。 小的是军镇,只驻守大军,常人难进,大的是城池,庶民商贾,王侯贵族,不绝于缕! 李铮揭开车帘,向着远处去看。 天际下立着的那座小城,就是上阳军镇。 被人追着的滋味,很不好受,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赶上你,所以你就只能快,越来越快。 可以断定,第二波死士,就在后面,距离越来越近。 死士的马,都是大骊良驹,比他们只快不慢。 上阳城就在眼前,他们的速度,终于能慢下来了。 好一个威风的高祖皇帝! 七十九郡,十一军镇,这意味着每七郡之地,就有一座军镇。 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而军镇的最高长官是镇府将军,这二者权力分割,互相之间,也没有交集,只有顶头的皇帝,才是他们效忠的对象。 这套体系很聪明,不仅维持了这样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更是始终让地方的权力,大不过中央,形成完美的统治。 可这一切,因为尚武帝不同了。 常年对四海方国征战,国内财政,必定吃紧。 为了维持帝国的强盛,持续向外作战,尚武帝出了两个昏招。 第一是卖官,第二是纵容私兵。 卖官,可以获得钱财,纵容私兵,可以花费极少的钱,让将军们获得最大的动力。 这就导致这么多年下来,出身士族门阀们的将军,因为有家族的支持,大肆圈养私兵,混入军镇,势力越发庞大,而能够买官的人,也多是出自士族门阀。 表面上看起来,尚武帝夷灭三十六国,新增十二郡之地,实际上已经为庞大的帝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朝堂之外,门阀隐有割据之势,朝堂之上,皇族、群臣、夫子,形成了三股势力。 尚武帝在时,能威震天下,尚武帝不在,就看何时爆发。 无论是司徒越、李乾、赵武、妖后,他们都没有前瞻的眼光来看这一切。 天下,即将要乱了。 魏王拥有冠绝天下的铁甲军,他在这个时候,不去魏国,还能去哪呢? 入了城,李铮所行之处,尽皆张灯结彩,就连道路上的行人,也大多都穿着新衣。 车驾一直到驿馆门口,方才停住。 驿馆,是官家的,只有客栈,才是庶民的。 李铮一行人,一辆马车,十七个骑士。 骑士尽皆甲胄,手执长戈,一看便知,这是官家的人。 这里驿丞也是机灵,老远看了,迎了出来。 “上阳驿丞,见过大人,不知大人从何处来?” 李铮没有着急回答,他下了马车,在靠着窗户的一张长案后坐下。 驿丞奉上上好的茶水,他在抿了一口后,方才说起。 “从东边来的,一路所行,尽皆山野,不知世事,此处张灯结彩,是到了什么节日吗?” 二月初二离京,到今日,已是二月二十,整整十八天了。 “大人不知啊,这也是昨日才传开的消息,新皇即位,改元大乾,皇后监国,母仪天下!” 说这话时,驿丞的面上,还洋溢着欢乐。 每当新皇即位,都要天下大赦,行商的少税,领俸禄的发钱,谁又不高兴呢。 李信刚要站出来说话,却被李铮一抬手,给拦住了。 “乾,为天,大乾,这是不是要开天辟地,重换新天呢?” 重换新天。 这…… 驿丞心里能想,但是不敢说,尚武帝的余威尚且在。 “敢问大人,来自何处,小的都要细细录下,好禀明此间县府?” 李铮起身,摸着腰间的赤羽。 “我就是大骊的尚德君李铮。” 尚……德君! 驿丞哑然,惊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事,我不怪你,但我要你替我做一件事,将我到此处的消息,说给所有人听,还有,准备好房间,要临街的!” 驿丞听后,连连点头。 将一行人车马安顿好后,又赶忙退了出去。 “先皇刚崩,不足一月,新皇就即位,而且还这般大肆庆祝,宗庙的那帮老夫子们,岂能容忍,难道大骊的皇族们,没有人出来反对吗?” 大骊以礼治世,处处重视礼法。 先皇才走二十日不到,新皇就即位,严重违背祖制,不说李信,就是天下的读书人,也要忍不住跳出来骂。 “这就是妖后的高明之处,她能权衡各方利弊,达到目的,你怎么不想想,东方的齐国,最开始先惹到了谁?” 惹了谁? 李信回想了一阵。 “四年前,齐王僭越祭祀,不尊法度,是夫子第一个站出来,跳脚大骂,那齐王也是年少血性,将一篇数夫子十罪文,传遍天下,尽道夫子误国,难道司徒越举兵伐齐,就是为了堵夫子的嘴?”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 “聪明,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什么都放得下,因为他们就是追逐利益,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 那一年,宫中生出夫子之乱,三千士子,静坐麒麟宫三日,请求先皇发兵,攻伐齐国,可那齐国强大,不亚于魏,岂能轻易功之,夫子最后悻悻而归。 你说,他这样一个,天下师表,圣人式的人物,被如此拂了脸面,该当如何,自然是记恨在心,他不仅是恨齐王,他连尚武帝,都恨上了,这有趣吗?” 李信的启蒙之物,正是夫子的礼法,在他心中,执掌礼法祭祀的夫子,宛如圣人,可他在接触到太子后才明白,每个人都有私心,都为私心而活着。 无论是庙堂上的皇帝,还是田间的庶民,都不能例外。 “司徒越的大军,快要出征了吧,话说这妖后一介妇人,就能将朝堂玩弄掌中,是有几分能耐。” 李信很是感慨。 李铮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单论对人心智的了解,他无所畏惧,唯独怕了这个妇人。 他突兀的离开皇都,就是拜她所赐。 “对我而言,失败一次就够了,不可能有下一次。” 这也是李铮对自己的话。 临近宵禁。 窗外的街道上,渐渐地没了人影。 白日里,李铮的车驾,在十八个骑士的护卫下,从上阳城的街道上走过,又经过驿丞的发酵,至少有心人会知道,是前太子来上阳了。 李铮提着笔,在纸张上工工整整的写下六千里这三个字。 过了这里后,再横穿十郡之地,就能抵达魏国了。 就在这时,他后背传来一阵寒意。 不好,是刺客。 紧接着,连汗毛都倒竖起来。 不管是学识,还是剑术,到了他这种地步,自然能感知到危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便是这个道理。 嗖! 他刚反应过来。 对方已经出手了。 他脑海中已然想到,他应该往前一扑,躲过去,可他的身体,却远远要比他的思维要慢! 李铮动了,屁股刚刚离开软塌。 中箭是一定的,但至少不会命中要害。 叮当! 这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哐当! 这是李铮往前一扑,撞倒书籍的声音。 噗! 很轻微,就像是剑刺入了肉体的声音。 李铮摸着怀中的火枪,急忙转身向后望去。 只见一个蒙面人立在眼前,手中还提着一柄剑,地上还掉落了一根箭矢,窗户上还有个破洞。 他随即反应过来。 刚才是有人偷袭他,在箭矢射出后,被蒙面人的剑给挡下了,至于偷袭他的那人,应该已经死了,尸体从二楼落了下去。 一切就在电石火光间发生,李铮来不及多想,就已经发生了。 他将怀中的手掏了出来,然后起身。 “你怀中是什么?” 蒙面问道。 他声音嘶哑,辨不清男女,只看得出身体修长。 “我的秘密武器,镇龙门是不会想知道的?” “是天爷梁杀人的那种吗?” 蒙面人又紧接着问。 天爷梁。 镇龙门好快的速度,连这都知道了。 “这很重要吗,你是如何贴近我的,不对,你们两人如何贴近的?” 李铮是个一流高手,就算不敌对方,但也不至于连发现都发现不了,他可以确信,对方是两人,一个救他,一个杀了偷袭他的人。 这两人,很早就躲在他屋外了。 “是你疏忽了,你根本就没想到,司徒越的死士会来这么快,所以放松了警惕,你也没想到,我们镇龙门跟着你,已经很久了,你不往此处想,自然就没有防备之心,何况我们对你没有杀意,你感觉不到!” 不错。 李铮是感觉不到任何的杀机。 “刺龙!” 他笑着拍手道。 普天之下,也只有刺龙,才拥有这样的本事。 蒙面人略微迟滞,似乎有疑惑。 “你猜得很对,就是刺龙。” “哈哈,多谢姑娘救我,看来这天下之事,也并非尽如我想的那般,以后要更加小心了才是,姑娘也不要忘了,我只身犯险,是为了引出姑娘。” 蒙面人动了动,没有言语。 “姑娘救我一命,我也告知姑娘一件事,我怀中的,就是那天爷梁所用。” 蒙面人又说话了。 “天爷梁的尸体,先是我们发现的,其后司徒越的死士,也发现了,他们比你想象的要更快,在你到上阳城时,他们就到上阳军镇了,拿了墨氏劲弩,就来杀你,我也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再回答我一个,如何知晓,我就是姑娘?” 好快的速度! 死士是一波比一波厉害,李铮心中,还是心有余悸。 “哈哈,我猜的,你若不承认,我也不知道!” 一阵风过,人已经不见了。 李信从外面推门进来。 当书架翻到时,他们已经提着剑,蹲在门外了,见是友非敌,才没有进来。 “箭矢虽然磨平了刻字,可这就是墨氏连弩所用。” 曾为龙骧骑的他,是再熟悉不过。 “不要紧,反正我又没死,怕什么,有个好消息,镇龙门来了,他们来了,我就有十成胜算。” 可能吸引镇龙门来的是黑火药,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结果是一样的。 后半夜,李铮再睡觉时,用书架将床榻团团围住,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剑,才觉得安心。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十九章 钱庄 大骊以武开国,以礼定国。 天下七十九郡,共有十一军镇,每一军镇,驻守大军一万五,共计十六万余常备军。 除此,皇畿之地有四卫,每一卫大军两万,再加上拱卫都城的龙骧、虎贲、御林三军,合计十一万之多。 二十七万常备军,五十万军户,可以让大骊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拉起一支五十万的大军,弹压诸国。 上阳军镇,列于十一军镇之一。 此处,有两座城池,一座大,一座小。 小的是军镇,只驻守大军,常人难进,大的是城池,庶民商贾,王侯贵族,不绝于缕! 李铮揭开车帘,向着远处去看。 天际下立着的那座小城,就是上阳军镇。 被人追着的滋味,很不好受,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赶上你,所以你就只能快,越来越快。 可以断定,第二波死士,就在后面,距离越来越近。 死士的马,都是大骊良驹,比他们只快不慢。 上阳城就在眼前,他们的速度,终于能慢下来了。 好一个威风的高祖皇帝! 七十九郡,十一军镇,这意味着每七郡之地,就有一座军镇。 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而军镇的最高长官是镇府将军,这二者权力分割,互相之间,也没有交集,只有顶头的皇帝,才是他们效忠的对象。 这套体系很聪明,不仅维持了这样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更是始终让地方的权力,大不过中央,形成完美的统治。 可这一切,因为尚武帝不同了。 常年对四海方国征战,国内财政,必定吃紧。 为了维持帝国的强盛,持续向外作战,尚武帝出了两个昏招。 第一是卖官,第二是纵容私兵。 卖官,可以获得钱财,纵容私兵,可以花费极少的钱,让将军们获得最大的动力。 这就导致这么多年下来,出身士族门阀们的将军,因为有家族的支持,大肆圈养私兵,混入军镇,势力越发庞大,而能够买官的人,也多是出自士族门阀。 表面上看起来,尚武帝夷灭三十六国,新增十二郡之地,实际上已经为庞大的帝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朝堂之外,门阀隐有割据之势,朝堂之上,皇族、群臣、夫子,形成了三股势力。 尚武帝在时,能威震天下,尚武帝不在,就看何时爆发。 无论是司徒越、李乾、赵武、妖后,他们都没有前瞻的眼光来看这一切。 天下,即将要乱了。 魏王拥有冠绝天下的铁甲军,他在这个时候,不去魏国,还能去哪呢? 入了城,李铮所行之处,尽皆张灯结彩,就连道路上的行人,也大多都穿着新衣。 车驾一直到驿馆门口,方才停住。 驿馆,是官家的,只有客栈,才是庶民的。 李铮一行人,一辆马车,十七个骑士。 骑士尽皆甲胄,手执长戈,一看便知,这是官家的人。 这里驿丞也是机灵,老远看了,迎了出来。 “上阳驿丞,见过大人,不知大人从何处来?” 李铮没有着急回答,他下了马车,在靠着窗户的一张长案后坐下。 驿丞奉上上好的茶水,他在抿了一口后,方才说起。 “从东边来的,一路所行,尽皆山野,不知世事,此处张灯结彩,是到了什么节日吗?” 二月初二离京,到今日,已是二月二十,整整十八天了。 “大人不知啊,这也是昨日才传开的消息,新皇即位,改元大乾,皇后监国,母仪天下!” 说这话时,驿丞的面上,还洋溢着欢乐。 每当新皇即位,都要天下大赦,行商的少税,领俸禄的发钱,谁又不高兴呢。 李信刚要站出来说话,却被李铮一抬手,给拦住了。 “乾,为天,大乾,这是不是要开天辟地,重换新天呢?” 重换新天。 这…… 驿丞心里能想,但是不敢说,尚武帝的余威尚且在。 “敢问大人,来自何处,小的都要细细录下,好禀明此间县府?” 李铮起身,摸着腰间的赤羽。 “我就是大骊的尚德君李铮。” 尚……德君! 驿丞哑然,惊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事,我不怪你,但我要你替我做一件事,将我到此处的消息,说给所有人听,还有,准备好房间,要临街的!” 驿丞听后,连连点头。 将一行人车马安顿好后,又赶忙退了出去。 “先皇刚崩,不足一月,新皇就即位,而且还这般大肆庆祝,宗庙的那帮老夫子们,岂能容忍,难道大骊的皇族们,没有人出来反对吗?” 大骊以礼治世,处处重视礼法。 先皇才走二十日不到,新皇就即位,严重违背祖制,不说李信,就是天下的读书人,也要忍不住跳出来骂。 “这就是妖后的高明之处,她能权衡各方利弊,达到目的,你怎么不想想,东方的齐国,最开始先惹到了谁?” 惹了谁? 李信回想了一阵。 “四年前,齐王僭越祭祀,不尊法度,是夫子第一个站出来,跳脚大骂,那齐王也是年少血性,将一篇数夫子十罪文,传遍天下,尽道夫子误国,难道司徒越举兵伐齐,就是为了堵夫子的嘴?”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 “聪明,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什么都放得下,因为他们就是追逐利益,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 那一年,宫中生出夫子之乱,三千士子,静坐麒麟宫三日,请求先皇发兵,攻伐齐国,可那齐国强大,不亚于魏,岂能轻易功之,夫子最后悻悻而归。 你说,他这样一个,天下师表,圣人式的人物,被如此拂了脸面,该当如何,自然是记恨在心,他不仅是恨齐王,他连尚武帝,都恨上了,这有趣吗?” 李信的启蒙之物,正是夫子的礼法,在他心中,执掌礼法祭祀的夫子,宛如圣人,可他在接触到太子后才明白,每个人都有私心,都为私心而活着。 无论是庙堂上的皇帝,还是田间的庶民,都不能例外。 “司徒越的大军,快要出征了吧,话说这妖后一介妇人,就能将朝堂玩弄掌中,是有几分能耐。” 李信很是感慨。 李铮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单论对人心智的了解,他无所畏惧,唯独怕了这个妇人。 他突兀的离开皇都,就是拜她所赐。 “对我而言,失败一次就够了,不可能有下一次。” 这也是李铮对自己的话。 临近宵禁。 窗外的街道上,渐渐地没了人影。 白日里,李铮的车驾,在十八个骑士的护卫下,从上阳城的街道上走过,又经过驿丞的发酵,至少有心人会知道,是前太子来上阳了。 李铮提着笔,在纸张上工工整整的写下六千里这三个字。 过了这里后,再横穿十郡之地,就能抵达魏国了。 就在这时,他后背传来一阵寒意。 不好,是刺客。 紧接着,连汗毛都倒竖起来。 不管是学识,还是剑术,到了他这种地步,自然能感知到危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便是这个道理。 嗖! 他刚反应过来。 对方已经出手了。 他脑海中已然想到,他应该往前一扑,躲过去,可他的身体,却远远要比他的思维要慢! 李铮动了,屁股刚刚离开软塌。 中箭是一定的,但至少不会命中要害。 叮当! 这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哐当! 这是李铮往前一扑,撞倒书籍的声音。 噗! 很轻微,就像是剑刺入了肉体的声音。 李铮摸着怀中的火枪,急忙转身向后望去。 只见一个蒙面人立在眼前,手中还提着一柄剑,地上还掉落了一根箭矢,窗户上还有个破洞。 他随即反应过来。 刚才是有人偷袭他,在箭矢射出后,被蒙面人的剑给挡下了,至于偷袭他的那人,应该已经死了,尸体从二楼落了下去。 一切就在电石火光间发生,李铮来不及多想,就已经发生了。 他将怀中的手掏了出来,然后起身。 “你怀中是什么?” 蒙面问道。 他声音嘶哑,辨不清男女,只看得出身体修长。 “我的秘密武器,镇龙门是不会想知道的?” “是天爷梁杀人的那种吗?” 蒙面人又紧接着问。 天爷梁。 镇龙门好快的速度,连这都知道了。 “这很重要吗,你是如何贴近我的,不对,你们两人如何贴近的?” 李铮是个一流高手,就算不敌对方,但也不至于连发现都发现不了,他可以确信,对方是两人,一个救他,一个杀了偷袭他的人。 这两人,很早就躲在他屋外了。 “是你疏忽了,你根本就没想到,司徒越的死士会来这么快,所以放松了警惕,你也没想到,我们镇龙门跟着你,已经很久了,你不往此处想,自然就没有防备之心,何况我们对你没有杀意,你感觉不到!” 不错。 李铮是感觉不到任何的杀机。 “刺龙!” 他笑着拍手道。 普天之下,也只有刺龙,才拥有这样的本事。 蒙面人略微迟滞,似乎有疑惑。 “你猜得很对,就是刺龙。” “哈哈,多谢姑娘救我,看来这天下之事,也并非尽如我想的那般,以后要更加小心了才是,姑娘也不要忘了,我只身犯险,是为了引出姑娘。” 蒙面人动了动,没有言语。 “姑娘救我一命,我也告知姑娘一件事,我怀中的,就是那天爷梁所用。” 蒙面人又说话了。 “天爷梁的尸体,先是我们发现的,其后司徒越的死士,也发现了,他们比你想象的要更快,在你到上阳城时,他们就到上阳军镇了,拿了墨氏劲弩,就来杀你,我也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再回答我一个,如何知晓,我就是姑娘?” 好快的速度! 死士是一波比一波厉害,李铮心中,还是心有余悸。 “哈哈,我猜的,你若不承认,我也不知道!” 一阵风过,人已经不见了。 李信从外面推门进来。 当书架翻到时,他们已经提着剑,蹲在门外了,见是友非敌,才没有进来。 “箭矢虽然磨平了刻字,可这就是墨氏连弩所用。” 曾为龙骧骑的他,是再熟悉不过。 “不要紧,反正我又没死,怕什么,有个好消息,镇龙门来了,他们来了,我就有十成胜算。” 可能吸引镇龙门来的是黑火药,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结果是一样的。 后半夜,李铮再睡觉时,用书架将床榻团团围住,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剑,才觉得安心。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章 韩正 下一波死士,还在五百里外。 王寺面临这次大败,相信若无绝对的把握,他是不会再轻易出手了。 可以消停几日。 今日,李铮住进了朗州驿馆。 他本来应该快速行进才对,停留这一日,是因为他要见一个人,一个不得不见的人。 去魏国,并非他的最终目的,成为大骊的皇帝,才是最终目的。 在这天下即将纷乱之际,他要提前为自己积攒资本。 朗州郡守诸葛青,就是他的资本之一。 李铮的马车,正在城内行走。 驾车的是钟铭,引路的是李信,陪同的则有小叶和暗中的小花。 “你姓什么?” 小叶摇头。 神情之上,有些落寞。 “无父无母,哪还有姓氏。” 李铮沉吟了一阵。 “一个人没有姓氏,就没有家族,也就没有根,那你最亲近的人姓什么?” “亲近的人……” 这个问题似乎又将小叶给问住了。 “一个杀手,不需要亲近的人。” 小叶酷酷的模样,让李铮有些想笑。 “杀手,也需要亲近的人,这并不会让你的剑变得仁慈,你的剑变得顿挫,你不知,为亲近的人拔剑,会让你的剑更快!” 人啊,是不能脱胎于感情的。 李铮能理解她们的身世。 镇龙门这些江湖豪侠的手段,实际上会比庙堂更加不堪,因为在庙堂之上,你还有礼法,还有仁义约束。 江湖则信奉完完全全的实力,彻彻底底的实力,这和人性其实是相悖的。 “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 小叶说得很认真。 天品刺客,足够的优秀了,能有这样的部下,将会是莫大的帮助。 李铮十年的皇权生涯,利用过很多人,但他不会利用两个实则单纯的小姑娘。 他说这番话,纯粹是出自心中的某些柔软处吧。 “哈哈,那我今日不是跟你说了吗,你不如就姓李吧,和李信一样。” 他面上有些戏谑的味道。 “好啊,我就叫做李小叶,姐姐叫做李小花。” 这么容易,小叶就答应。 李铮也笑得更灿烂了。 “你和小花的关系怎么样?” “小花,那是我姐姐,她说过,她的命,就是我的命,我就是她的妹妹!” 李铮对那个只看过一面的姑娘,最大的印象,就是和小叶很像。 “你们俩一阴一阳,她在暗处,为阴,你在明处,为阳,你可以欢笑,你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而她,却只能躲在背阴里,这你是否想过,她愿意吗?” 双子杀手。 一个是面子,一个是里子,一个永远不能活在阳光下,这一定是痛苦的,这也违背了人性。 “她说……她很愿意。” 看得出,小叶犹豫了。 李铮向着马车外望了一眼,他觉得,小花就在这附近。 “公子,到了!” 车外传来李信的声音。 李铮下了车驾,进入眼帘的,是一座茶楼。 早有一个老者,迎在门口,将李铮带入二楼。 雅间当中,李铮再度见到了诸葛青。 “诸葛青,拜见主公!” 诸葛青见到李铮就要行礼,被他一把扶住。 眼前的人,年约四十上下,穿一袭皂衣,头戴一顶方巾,面容清瘦,额头上的皱纹,让他充满了严肃。 足有一尺的胡须,垂落胸间,看得出,是精心修剪过的。 凡是尚武帝厌恶的,李铮都要联络,凡是尚武帝打压的,李铮都要帮扶。 诸葛青,出身名门。 诸葛世家,代代为官,诸葛青原为大骊廷尉,列于九卿之一,因开罪了妖后,被贬为庶人,后来通过李铮据理力争,保住了官爵,从大骊中枢大臣,成了一地郡守。 自此之后,诸葛青连同诸葛一门,都倒向了太子。 这几年,看似与太子走的不近,实际上早就暗中书信往来。 齐国,是李铮在方国的势力,诸葛青,是士族门阀的势力,前太子之贤,在天下读书人心中,也颇有名望。 现在又拉拢镇龙门这个江湖势力,还有即将要见到的魏王。 有了这些,他才有争霸天下的资本。 “数年不见,郡守还是依旧如故啊!” 两人落座,小二奉上茶水后,退了出去。 雅间中,只留下两人,诸葛青的神色,颇有唏嘘之意。 “当年皇都,主公那一番话,不曾想今日应验了,先皇无道,妖后无道,天下难安,我诸葛氏一门,今后为主公差遣,万死不辞!” 主公。 在刚刚,李铮就察觉到了称呼上的变化。 诸葛青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太子不去封地,去魏国,就有成皇之心,这般称呼,也是在表明他的志向。 “哈哈,我来朗州,正是为此,天下大乱,迫在眉睫,我大骊皇权的平衡,即将打破,诸葛一门,也要开始做准备了。” 诸葛青双手奉茶。 “主公,还请细说一番,该从何而起?” “那我大骊立国,因何而起?” 李铮反问诸葛青。 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回答也肯定不一样。 他就是想听听,这个既是士族门阀出身,又是大骊读书人的诸葛青,会是怎么认为。 “主公,我大骊高祖皇帝,从方国崛起,安远一战,势如破竹,直入殷都,占据中央四十二州,威震四海方国。 后有大岳山会盟,四海方国,八成以上,都尊高祖为天下共主,为大骊皇帝,后又经过了成帝、文帝之治,绝大商之余孽,灭叛乱之方国,天下共有六十一郡,及至尚武帝,皇威最盛,乃纳七十九郡之地。 高祖破殷都,天下士族,尽皆归心,高祖立国号,立宗庙,定礼法,行郡县,天下大治,大岳山会盟,方国臣服。 要说我大骊因何为起,便是因这三者而起,士族归心,天下大治,夫子主宗庙,方国臣服,天下可安,到了如今,是士族心散,方国不臣,祭祀礼法不在,平衡早破了。” 这诸葛青在少年时候,就有神童之称,天下大势,了如指掌。 听到这样的回答,李铮还是颇为满意。 “正是如此,还有一点,妖后专权,皇族离心离德,大骊,早就不是以前的那个大骊了,在这天下即将大乱之际,我的确有重整朝纲、重整大骊之意,而且就是从这魏国开始。” 听到这里,诸葛青立即起身,又向着李铮行礼。 “主公,齐王乃主公挚友,魏王乃主公亲舅,齐魏两国,天下方国最盛,此为方国之利,庙堂之上,皇族之中,多有信主公者,此为二利也,今我朗州诸葛一门,愿暗中连结天下氏族,做主公的第三利。” 一个庞大国家的建立,是统治阶层和各个势力的姌和,李铮所准备的,就是在各个势力中,立下威望。 “知我者,诸葛青也,那你可知,将来天下大乱,氏族们该何去何从?” 诸葛青面带疑惑,摇了摇头。 “还请主公明示?” “天下十一军镇,倒是有七个,彻底沦为了氏族们的私兵,我听说,你弟弟诸葛玄,乃瓜州军镇都统将军,只差一步,就可升任镇府将军,身逢乱世,仁义礼智信就不顶用了,唯有手握军权,才是立世之本,氏族的前途,就在这军镇。” 天下即将大乱,最重要的,是占据足够多的好处,瓜分这个存在了一百多年的皇朝,积攒出属于自己的势力。 镇龙门投资了方国,士族门阀的路,就只有军镇。 “主公,瓜州镇府将军为李艺,我大骊旌阳侯,此人素来忠心大骊,有他在,诸葛玄绝无上位可能,难道……” 在诸葛青一脸的震惊中,李铮自怀中摸出了一封亲笔信。 “旌阳侯是我大骊的皇族,忠心大骊之人,此人知忠义,明大势,你说在他的心目中,我和李乾,谁才是能重整朝纲之人?” “自然是算无遗策的主公。” 诸葛青对李铮的钦佩,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份书信,是李铮很早前就准备下的,旌阳侯这个人,是李铮很早之前就笼络的。 从十岁开始,到二十岁出走皇都,他辛辛苦苦准备了近乎十年,纵然遭到尚武帝和妖后的破坏,还是有一些可以留下来。 “你将这封信交给诸葛玄,让他给旌阳侯看了,自会明白,还有一点,你现在就要暗中举家迁徙了,让他们去瓜州,去诸葛玄那里,天下一旦有变,你也要火速去往瓜州军镇,瓜州之地,紧靠魏国,我们的谋划,当在西北。” 诸葛青重重点头。 “主公之令,不敢违背。” 聪明人是永远不会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李铮一路所行,连镇龙门,相助齐国,书信魏国,见诸葛青,就是将他所拥有的实力,都一一连接起来。 “好了,此处不宜久留,你也回去吧,小心行事,若有事,可找镇龙门传信!” 镇龙门? 诸葛青错愕,还是点了点头。 他离开了,李铮又独自坐了一会儿,方才出了茶楼。 “公子,都谈妥了?” 李信问道。 李铮点头。 “那我们何时出发?” “下一波死士,到了何处?” “一百骑,在三百里外停住。” 回答他的是小叶。 “好啊,看来王寺真和他们去会面了,走,我们现在出城,以最快的速度,一直往西。”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一章 韩氏 李铮刚刚收起火枪。 李信带着几人,追了上来。 “公子,没事吧?” 李信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露出一脸惊讶。 他从来没有想过,王寺会死在公子手中,就像从来没有想过,王寺居然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不要紧,小叶如何呢?” 李铮关心的,还是救下他的那个姑娘。 “小叶姑娘受了伤,我让老钟盯着,并无生命危险,听到动静后,我急忙赶来了。” 李铮瞧了一眼地上的尸体。 “将王寺的尸体处理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我先回驿馆。” 刚才一声枪响,必定会惊动不少人。 用不着多时,就会有士卒赶来。 李铮在交代之后,又火速前往驿馆。 此时,小叶面色发白,躺在床榻上,有四五个人围着她。 “公子,小叶姑娘重伤,已经差人去请大夫了,公子没事吧?” 看到李铮,几人立即上前问道。 “无事,城内宵禁,就算去请大夫,那大夫怕是要犹豫一会,算了,你们先出去,我来为小叶姑娘疗伤,对了,找人送烈酒来,越烈越好!” 处理伤口,简单包扎,李铮上一世学过,还是做得来的。 交代完后,几人出去。 他走到小叶身旁。 “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就是我的恩人,接下来我要为你疗伤,你不用担心!” 话落,他顾不得其他,一双手伸过去,将小叶胸口的衣物撕扯下来。 “你……” 小叶是又羞又气。 可还未张口,就被李铮给打断了。 “你不要说话,伤口看着没什么大碍,也不像是中毒,那柄软剑,是王寺贴身携带,我看过了,并没有浸毒,我只要给你做个消炎和缝合就行了!” 这一剑,又狠又快,本是向着小叶心口而去。 全因小叶反应够快,才让剑偏了几寸,刺入了肩旁。 “消炎?” 小叶疼归疼,可就这样让胸前的白嫩的大片肉露在外面,她更是害羞。 消不消炎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李铮这样温柔的望着她,她不说点什么,难道也这样温柔地望着李铮? 那可就有些奇怪了。 “消炎的目的是杀死细菌。” “细菌。” “防止再度感染。” 小叶越听越疑惑了,她还不如不问。 这时候,门被敲响,烈酒送来。 李铮饮了一口,蒸馏技术,果然够烈。 房门关上,他又走到小叶身前。 “接下来,会很疼,要是忍不住,可以喊出来,这个给你!” 递过去的,是一片方巾,他要让小叶咬在口中。 小叶倔强的摇了摇头。 “好,得罪了!” 李铮先是用酒水洗过了自己的手,然后伸手过去,再将小叶的衣服往下拉了拉。 大半个胸口,已经裸露在外,高耸起伏。 “你……” “不要动。” 又一次被李铮喝止。 小叶无奈,撇过头去,不再看他。 李铮手沾着烈酒,轻轻的将小叶胸口上的血污洗去,开始消毒工作。 嗯……嘤…… 一阵剧烈的疼痛,小叶忍不住呻吟。 李铮的手很轻,可也挡不住烈酒的蚀痛。 小叶的声音越来越大,一会儿的工夫,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李铮保持着应有的频率,不为所动,依旧轻轻地。 消毒工作做完,他又从一个箱子里,拿出轻纱制的白布,和一个小瓶子。 在逃亡的路上,一旦受伤,最要命当然是失血和感染。 快速的止血和包扎伤口,就是最要紧的事。 白布都是干净的,小瓶子里是止血粉,老钟上次受伤,就是李铮这样医治的。 “好了,我现在要给你包扎伤口,你准备好了吗?” 这一次,李铮停住了手。 “包扎伤口,那是不是还会很痛?” “不痛。” “好!” 小叶点头。 说罢,李铮双手一拉。 “你……你这个……” 小叶想骂,可她想到李铮的身份,终究没有骂出来。 李铮的这一双手,已经将小叶上半身的衣服,给全部拉下了。 一个害羞的少女,赤裸着上半身,展露着酥胸,停滞在李铮眼前。 李铮不顾这些。 他只想严谨的、仔细的,将伤口包扎好。 止血粉涂上后,绕着小叶的肩膀,将绷带缠了三圈。 小叶一动不动,任凭李铮的手,在她身上来来回回,这期间被碰到某些敏感部位,都是难免的。 做完了这些,李铮又将小叶上衣脱去,给她换上了一件新衣,让她躺在床榻上,盖好了被子,拉上了帘子。 小叶已经麻木了,任由李铮施为。 她自己也满心奇怪,她受伤的是肩膀,又不是腿,她为什么就躺着不动,静静等着。 想到这里,更害羞了。 “小花不在,就只能我来了,伤口处理好了,你好好休息吧!” 李铮说过这句,坐到了长案之后。 看这架势,他是要守着小叶了。 “进来吧!” 门被推开,李信进来。 他往床榻看了一眼,就知道伤势已经处理好了。 “公子,尸体处理掉了,王寺一死,死士们就没了主心骨,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一支刺客,预计明日就可入城,其余一支,镇龙门的刺客已经去了,该在这几日,就能见分晓了。” 虽有波折,事情还是进展的顺利。 这两拨死士一解决,他们就安全了。 李铮看了床榻一眼,略微作了思索。 “我断定,这两百死士,就是司徒越能派遣出的所有力量了,司徒氏族鼎盛,大将军威武,可也犯不着将所有的死士,都用在我身上,就算再有死士从皇都出来,也赶不上我们,只有区区这两百,我们到反击的时候了。” 他这一路走来,都是被死士撵着跑,在即将到大梁前,李铮想着,他也应该给司徒越留点什么吧。 “小花是今日上午去的,三日之内,必有消息,等灭了身后那一支,再合兵一处,纵然城内这一百死士,也不足为虑,剩下的路,尽是坦途。” 李信想着,终于能松一口气,平平安安抵达大梁。 “所以说,我们应该等,就等在这城中,我们不动,死士也不敢动,正好让小叶养伤!” 说过之后,李信退了出去。 明日再开上两副养气血的方子,休息几日,小叶就没问题了。 原以为,到大梁前,会麻烦不断。 现在有了镇龙门的帮助,比预想的顺利不少。 路途上的麻烦是解决了,不知道魏王的回信,会在什么时候。 信是在上阳城送走的,到现在,有半月多了吧。 第二日,李铮找来一个妇人,专门照顾小叶。 等了三日,还没有等到小花的消息,却意外地、收到了一份邀请。 “公子,在这霸州,会是谁发的邀请?” 尚德君的车驾,行在路上。 一旁骑马的李信,向车中的李铮问道。 倒是不用担心,这会是死士的伎俩。 因为这一封请柬,是直接差人送到驿馆的。 众所周知,死士要杀公子,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发一封请柬,邀请公子去赴宴吧。 “好了,我已经知道是谁了,是魏王的人。” 魏王的人? 李信错愕。 缘何一直没有动静的魏王,会在这突然间有了动静。 “公子如何断定?” “我是不是以前跟你说过,后面的三千里路,魏王会帮助我们,因为我了解魏王,现在刚好只剩下三千里了。 至于魏王来得有些突然,这是因为妖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你说魏王为大骊做了这么多,要的是什么? 还不是可以入驻中枢,成就丞相之业,名留青史,有时候名利这个东西,这是这么奇怪,你可以说它是虚的,但魏王就是想要。” 李信若有所思。 “我明白了,赵国出兵齐国,肯定是因为妖后和赵国达成了协议,既然妖后都站到赵国这边了,给魏王的承诺,就只能是一个承诺了,因为中枢只需要一个方国。” 经过了提醒,李信想的明白。 “哈哈,恭喜公子,恭喜公子了,我等历经生死,不正是为了让魏王接纳吗,现在魏王有所作为,可见魏王所想。” 想到这里,李信悬着的心,也落地了。 李铮却痴痴的望着车外,神情有些迷离。 “唉,近乡情怯,或许就是这个意思吧,离得近了,反而还有些担心,担心事态的发展,会超出我的控制,江湖、方国、氏族、皇族都有布局,不知道这一切,能不能顺了我心中所思!” 非是李铮矫情,世事变化,岂能因人心而定。 一个人谋划的越多,知道的越多,烦恼也就越多。 “公子,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公子算无遗策,天意尽可掌握,又何须担心!” 李信对李铮的信心,倒是强多了。 这是一间小院。 车驾停住,李铮先是观望了一阵。 “李信,看到没,一路过来,确有死士跟着我们,好几次还差点跟丢了,这说明死士并不熟悉这里。” 李信点头。 等到再次确定安全无虞,才将小院的门敲响。 没多久,门从里面打开,将李铮迎了进去。 小院很小,院子中就只有一个老者和三个少年人。 这四人尽皆佩剑,目露精光,一看就知,非寻常之人。 “老奴建业,拜见尚德君!” 老者行的是大礼,自称的是老奴。 白发苍苍,下巴无须,声音尖细,像是一个宦者。 这不是出自魏王宫,又是来自哪里呢?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一章 韩氏 沧海之畔,杨柳依依。 百花正盛之际,踏青狩猎之时。 清风吹拂,天气不冷不热,这个时候出行,最为舒适。 李铮的眼前,是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大湖,名曰沧海。 沧海之上,蓝波翻涌,水鸟戚戚,依稀还能看到,大梁城头的箭塔,在远处冒着尖。 他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以五十万两白银,震撼了大梁庶民,惊动了大通钱庄,亲自上门拜访。 那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尝试接触大梁权贵了。 总之,尽一切之可能,在大梁弄出动静,让天下人都知道,他在大梁过得舒心,他在大梁联络四方。 游于沧海,就是让别人看到他。 李铮于一座凉亭之中。 凉亭紧挨沧海,美景可尽收眼底,凉亭之外,十六个勇士,尽皆带甲,立于凉亭四周。 亭子里面是管家沈胜,伺候着李铮和李信品茗。 “今日几何?” 李铮问道。 “公子,今日是五月初一。” 五月初一。 时间过得真快,他离开大梁时,二月初二,整整三个月了。 路上耗费了两月半,到大梁也快有半月了。 “难怪会有这么多人出行,原来是初一。” 大骊虽无除夕风俗,但有岁首,月首说法。 一年十二月,每一年的头一月,为岁首,每一月的头一日,为月首,当月首与岁首重叠,也就是一月初一,会有一场盛大的节日。 也能称之为过年。 今日是月首,按照习惯,宜狩猎出游。 “正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此处距离皇都,已有九千里路,与皇都的不同,是可以看得到的。 五月之五端阳节,端阳之意,乃天地进入盛阳的开端,在皇都,五月初五,不行宵禁,到了夜晚,会有许多人走上街头,赏花赏灯,不知在大梁,会有什么习俗?” 李铮问向沈胜。 “公子,大梁平日里就不行宵禁,到了端阳节这一日,更是连城门都不关闭,那时候公子小姐们,都会来到沧海之畔,或是泛舟,或是会友,或是赛诗,或是放灯。” 李铮一笑。 “好啊,这么说来,就只有几日了,那你替我去准备一艘船只,端阳那日我要用。” “是,公子。” 这么一说,李信已经明白,公子要做什么了。 端阳之日,会有这样闲情逸致的,不是王侯之孙,就是士族之女,要掀起风浪,就要融入到这些人中,要融入他们,端阳不就是机会吗? “公子真是妙计,算着路程,再有半月多,天使就能到了。” “不错,在天使出现以前,该要做的,都要做好。” 踏踏! 远处,尘土飞扬。 一阵马蹄声传来。 六七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正骑着高头大马,疾速奔来。 这些人尽皆佩剑,手中扬鞭,策马在官道上,颇有肆无忌惮的意味。 “沈管事,这些人你可识得?” 沈胜眯着眼,瞧了一阵。 “公子,这应该是大司空韩父嫡子韩正。” 魏国官制,自魏王之下,有司空、司徒、司寇、司马辅佐王事。 司空理农田,司徒理庶民,司寇掌刑法,司马掌军马。 四人不仅是魏国权臣,更有魏国四贤之名,搭上其中任何一门,都对李铮非常重要。 他点了点头,然后一直望着那几个少年。 那一行人,也朝着这边过来了。 当先一人,落了马,走到凉亭之外,高声喊道:“敢问亭中是否为大骊尚德君?” 李铮笑了笑。 起身,迎上去。 “我便是李铮,敢问阁下是?” “我乃韩氏韩正,大魏司空韩父,正是家父。” 李铮瞧去,见那韩正身量不高,却颇为壮实。 浓眉大眼,方脸阔口,肤色黝黑,气宇轩昂,颇有气势。 他见是李铮,先是行了一礼。 原以为,遇到韩正是偶遇,现在一看,对方就是冲着他来的。 “司徒嫡长子之名,我早有耳闻,只是不得一见,今日相逢,不如品茗一叙?” 韩正点头。 “我正有此意!” 韩父是魏王的臣子,他的嫡子在这个时候找上他,真不知道这是韩父的意思,还是韩正的意思。 两人落座,沈胜又泡上了茶水。 这个管家的最大的用处,就是识人和泡茶了。 “尚德君万里之遥,来我大梁,我本该早就拜会了,不想一拖,就拖到了今日,与尚德君在此间相会,并非是偶遇,而是我闻声寻来罢了。” 韩正倒是实诚,他不需要李铮猜测,就直接明说了。 “那不知公子前来,所为何事?” “一者,是因尚德君贤明所吸引,二者,我听说几日前,大通钱庄有一位很有身份之人,去拜访了尚德君,似乎那大通钱庄,与尚德君关系不浅,正好我手头有几万两银子,想放在大通钱庄,做点儿营生,因此想借用一下,尚德君之名。 还请尚德君不要介意,毕竟那五十万两白银之事,大梁是人人尽知,并非我有意打探尚德君之事,若是有得罪之处,尚德君尽请直言!” 韩正的话,说得客客气气。 李铮是一点都不相信,他是为了几万两银子的营生,专程来让他这个前太子帮忙。 来大梁将近半月,他算是明白了。 大梁的氏族,都躲着他,韩正是第一个主动上门的人。 “好说,好说,此事简单尔。” 李铮不动声色。 韩正抿了一口茶,又想了想。 “那就多谢尚德君了,我听说那大通钱庄,遍布天下,想来皇都之中,也有其分号,尚德君自皇都中来,那和大通钱庄的关系,很早就结下了吧?” 话中透出的试探,已很明显了。 他这么问,无非就是想知道,大通钱庄是不是李铮的势力。 一个前太子,满天下的积蓄势力,还能做什么呢? “咳咳,尚德君初来大梁,有所不知,我们这些人有几个闲钱,都是通过大通钱庄来打点的,若是关系好一些,则赚得多,若是关系一般,则赚的少。 父亲虽为大魏司空,可大魏毕竟是大骊方国,像是大通钱庄这种势力,平日里对我们的高看,还是有限的,尚德君身为我大骊君侯,自不可同日而语!” 李铮哂然。 到底是年少啊。 韩正这是明知自己在撒谎,不免心虚,在问过之后,还怕露了破绽,又接上了一句。 不问还好,一问,更是让李铮笃定。 韩正此来,就是韩父的意思。 魏国四贤,都是大魏王的忠臣,一个这样的人,想了解他的心思,而且还不是亲自来,只是派遣儿子,先做个试探。 这可就有意思了。 “大通钱庄,我在皇都之时,与其交集甚少,是到了大梁之后,方才有了交集。” 李铮实话实说。 “原来是这样,大通钱庄上门,必定是因公子贤明所致,魏王在外督兵,该在这一月之内,返回大梁,到时候尚德君也可见到至亲之人。 家父曾说过,大通钱庄的主人,有一家姓金,那日求见尚德君的人,也是姓金,他能亲自拜访,说明公子在大通钱庄眼中,是个重要的人吧?” 又是在试探。 这样问的目的,可以知道金无昌与李铮的关系,到了何种程度。 问题都是好问题,就是韩正的表现,太嫩了点。 “我倒是听说,司空大人父子同心,齐力为国,韩父善谋,嫡子韩正善佐,是也不是?” 李铮没有回答,来了一个反问。 韩正微微愣神。 “尚德君说笑了,善佐之名,只因家父有方,我有何德何能呢,还不是家父如何吩咐,我如何做罢了。” 这么说来,韩正问的这些,是韩父的意思。 难怪他说起来有些别扭,想必是提前背过的吧。 李铮在这个时候,沉默了。 “尚德君来了沧海,那可去过孤雁山吗?” 韩正又问。 “来时路上看过,未曾游历。” “可去过西梁观吗?” “也没有去过。” “我大梁美景,数不胜数,尚德君要想游遍,须得耗费不少时日呢,不知道此番可待多少时日,若是待得久一些,就能看得更多?” 又是一个好问题。 能待多久? 这可以知道尚德君,有无去封地的心思。 愿意去封地,就是顺臣,不愿意去,就有逆反之心。 “不知道,须得见过了魏王,才能有定论。” 韩正沉默了,或许他感觉,他问不出什么了。 “韩兄这么对我有兴趣,不如四日后的端阳节,我与韩兄同行,带我领略一下这沧海之上的风光吧。” “如此,甚好。” 正愁不知怎么开腔的韩正,听到李铮的话,立即应允。 “那就由我为尚德君做个引路之人。” 韩正又补充了一句。 待他走后,李信方才向着李铮问起。 “公子,我看这韩正,心机不深,刺探消息,似乎并非他的本意,或许是那司空韩父指使吧。” “只能是他了。” “那公子你说,韩父打探这些,是不是受了魏王的指使?” 李铮仰着头,连想都不用想。 “我的心思,魏王何须刺探,他清清楚楚。” “那我就不明白了,韩父知道这些,是为了什么?” 每当有疑问,李信在李铮的身上,都能得到答案。 “还能是什么,大魏是一个国家,一个组织,并非是一个人,那内部就不可能铁板一块,韩父以运筹出名,魏王还不能下定决心,辅佐我即位,可韩父不一定会这么想,至于他这样做的目的,很快就会有的!” 李铮望着西山的日落。 又一天,要过去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二章 四绝 李铮估摸着,送给魏王的信,他应该收到了。 或许几日之内,魏王就该有所反馈。 皇都之中,妖后对他是明里暗里,都发招了。 不得不说,司徒明月很聪明,知道他的心思,也知道他的机会在哪里。 朝纲不稳,天下一乱,流落外界的前太子,才有成为皇帝的可能,这就是李铮的机会。 妖后六招,招招对准此要害,大有重整朝纲之意。 李铮所要做的,其一,让镇龙门辅佐齐国;其二,很早之前就布局,让名将陈长生出山,成为司徒越的对手;其三,还要联络二皇子,以二皇子的野心,可以做个合作伙伴;其四,破坏妖后与魏国的联姻。 四步,也可称之为两招,一招主内,一招主外。 于外,司徒越不能胜齐国,李乾联姻魏王不成,则外界压力增大,于内,李铮与二皇子的合作,可破坏妖后与赵氏的联盟,搅乱朝政。 这两招一出,就足够妖后喝一壶了,何况,她还没算到燕国。 赵国出兵,燕国焉能不援助齐国! 至于她的再兴科举、削弱军镇、朝堂洗牌,则完全不用理会,因为这就不是容易完成的事。 李铮虽不在朝堂,朝堂上的变化,妖后的谋划,他都能推演出来。 他不认为,妖后能成功,司徒明月没有能耐,给大骊续命。 那的确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或许将一切提前上五年,她就可以做到。 现在嘛,太晚了。 “公子是在思索,那妖后的出招?” 一个上午,李铮都是陷入沉思。 李信出声问道。 “正是,她的招式,拳拳都到了重点,可拳拳又不是重点。” “那公子以为,朝堂之事,该当如何?” 李铮摇摇头。 “晚了,天下人人崇敬的是皇帝,妖后再厉害,她也不是皇帝,她可以替皇帝做事,但她代替不了皇帝。 大骊的根基,已经破坏了,只有皇帝自己,才可以改变这一切,李乾年少,梳拢不了各方势力的。” 权力的平衡点,就是皇帝。 只有皇帝自己,才能团结朝堂,联络方国,力行变法。 如今,皇帝年少,任谁都知道,大骊所有的政令,必定是出自妖后。 妇人当政,如此之国,朝堂威严已失,天下人对皇帝的那份崇敬,也就失去了。 在这个时候,要想进行改革,是很难推行下去的,因为缺少了一只强有力的手。 从草原上过来的大骊人,骨子里也容不下这样的皇帝。 李铮的回答,让李信有些似懂非懂。 “公子,死士的速度,比我们要快,已经在我们三百里外了,这附近没有军镇,也没有司徒越的势力,我们有一百多刺客,仅凭他们百人,暂时应该不会发动袭击。” “还有一波死士,到哪里呢?” 李铮问道。 “在我们后面八百里,快马三日路程。” 镇龙门的帮助,不仅是刺客,更是信息。 “那此间距离大梁,还有多少里路?” “至此,三千三百里。” 李信的回答,给李铮提了一个神。 他们离开皇都,将近两月。 这大梁,快到了吧。 “这样算来,时间就对得上了,我们有马车,速度慢些,死士们要快些,不管怎么走,他们终究会赶上我们的。 所以王寺也情愿耽误一段时间,等那两百人聚齐,他已经失手过一次了,再失手,那就不是刺王者寺。” 按照死士的速度,前日就已经能赶上他们,现在又无故慢了两日,只能是等人了。 “合兵一处,可有两百死士,然我等并无两百刺客,怕是难挡王寺。” 想到这,李信微微有些担忧。 就算有了镇龙门的帮助,可他们的人,依旧是劣势。 “我刺龙中人,多在东方,此间不易召集,要凑齐两百人,就需得多等上几日。” 不等李铮问,小叶就先接话了。 “是不错,但劣势和优势,并不是绝对的,一直是他们追杀我们,为什么不是我们追杀他们?” 李铮的话,让两人眼前一亮。 “公子是说,派遣刺客去,绕行到王寺后方,先将八百里的死士,尽皆诛杀?” 李铮点头。 “正是,小叶,你不是说刺客的擅长,是行刺吗,那八百死士会途径何处,这是已知的,只需要派一百三十个刺客过去,埋伏在必经之路上,一场劫杀,一百人不就可以解决了吗?” “对啊,公子英明,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小花率领一百三十人,亲自前去,对付一百死士,绰绰有余,我就不信那司徒越,还有死士能派出来。” 据镇龙门的消息,这是司徒越最后一支死士。 毕竟这都四百人了,地主家也会没有余粮的。 “只是小花和这么多刺客一走,公子身边,就不足五十人,若是王寺追上来,该如何,除非公子是想进城?” 一路所行,路途如何,所经何处,都在李信的掌握之中。 可以说,他既是这支队伍的统领,也是向导。 再往一百里,就是霸州郡城。 公子有尚德君这一层身份在,死士肯定不敢大规模行刺。 “进城有什么不好,还可以洗个热水澡,现在时间还在,我们全力赶路,天黑之前,就能抵达。” “好,那就进城。” 小叶离了车驾,出去传信,之后再回。 夕阳西下。 一座古老的城池,沐浴着夕阳。 天下兴起于西,而后往东。 霸州,千多年前,此处就已然建城。 李铮一行人,借着最后的余晖,住进了霸州驿馆。 以他的身份,大骊官吏对他是避之不及,纵然是出自皇都的尚德君,在这个时候,也不会有人来拜谒。 接连十日的奔波,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 李铮和小叶在屋中,门外是送来酒水饭菜的小二。 小二端着一个硕大的托盘,正将里面十几个菜肴,往长案上摆放。 一道。 两道。 三道…… 李铮在一旁静静的看着。 他的神色,在忽然间凝固,轻轻推了下旁边的小叶。 “大人,您的菜都在这里了!” 小二身姿身弱,头戴一顶小帽,神情似有些木讷。 “这十几盘菜和酒水,有几十斤吧,你常年劳作,双手托着,这我能理解,可刚刚在摆放时,你居然单手托着,莫非你天生神力不成?” 李铮的提醒,小叶已经发觉了不对,她的手,摸到了剑上面。 小二不动,就站在李铮面前。 “回大人,这一盘菜算上酒水,有三四十斤,小的尚且端的。” 小二的声音很平淡。 “是嘛,真是想不到,你小小的身形,会有这么大的力道,更是想不到,传闻中的王寺,并非是个英武伟岸的奇男子,而是如同瘦猴一样,怎的,那日刺杀我的,难道不是你?” 小二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 一双眸子,杀机毕现。 “大人难道不知,这世上有缩骨功一门吗?” 承认了。 这就是王寺。 云飞注意到,他的手,一直放在袖子中。 “三番五次故布迷阵,让我以为,你还在三百里外,好高明的手段,我现在离你十步之内,你有多少把握!” “十成!” 王寺一声暴喝。 紧接着,他左手掏出,带起一条银灿灿的匹练,向着李铮杀来。 速度快若闪电,势若惊鸿! 不好,这是一柄软剑。 谁也没想到,真正的王寺,居然隐匿到了这里。 早有准备的小叶,不作迟疑,提剑迎了上去。 那王寺的软剑,看似是对李铮而去,可实际上,就是对这小叶。 因为他很清楚,没有了小叶,李铮必死无疑。 呲啦! 一招落败。 小叶衣衫划破,肩膀上被挑了一剑。 好快的速度! 好刁钻的出剑手段! 简直匪夷所思,刺龙天品,仅仅一招就败了。 李铮自问,仅凭自己,就只有一条死路。 一剑伤了小叶,王寺折射,再次杀来。 哐当一声。 李铮连剑都没拿,一个翻身,直接跳出窗外,逃到街上去了。 王寺的目标是他,他离开了,小叶反而会安全。 一个逃,一个追,两人在大街上狂奔。 剑也快,速度也快。 饶是李铮练过八年剑诀,依旧难逃王寺的追击。 身后软剑作响,耳边风声呼呼! 十步一杀! 王寺宛如一只雄鹰,再度腾空而起。 这一剑,看上去李铮在劫难逃。 砰! 一声巨响。 黑夜之中,一道火光闪现。 就在王寺的剑,即将刺到李铮时,整个人居然倒飞了出去。 李铮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手中的火枪,冒着黑烟。 王寺胸口处,血肉模糊。 原来李铮一边跑,一边在准备火枪发射。 这把枪的引信,需要他点燃,一路狂奔,是为了争取时间。 所幸赶得及,关键时刻,火枪救了他的命。 “你……你这是什么?” 王寺的软剑,跌落在地,他就躺在一旁。 “这叫做火枪,你肯定很惊讶,为何做了那么多的努力,还是会死在我的手中,这就和你惊讶,我手中会有火枪一样,人啊,总是有无知之处。” 王寺大笑。 那一种自知必死的癫狂。 “哈哈,能杀我王寺者,非时间与此物也,否则,天下莫如,该,该,命也! 我早就听闻,太子算无遗策,为了刺杀太子,我是小心小心又小心,知道镇龙门为太子谋划,我就用了将计就计,可还是被太子识破,一招不成,我就声东击西,布下迷阵。 让太子以为,我肯定会联合剩下的死士,给太子一击,我亲自走在太子前面,就是等太子上钩,千算万算,莫如太子!” 王寺,是个大才。 手段高,谋略也好,这样的人,天下难觅。 “你的确让我中计了,不过你犯了所有蠢人都会犯的错,那就是自以为是,自以为你的十步一杀,就必能杀我。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算无遗策的事,我自称算无遗策,不也被妖后逼出了宫,落入这般境地!” 好,好,好! 王寺连道三个好,再没了生息。 李铮也是被吓出了一声冷汗。 刚才事情来得突然,他连担心都来不及,现在王寺死了,反而是心有余悸。 当他察觉,小二就是王寺的时,一度以为,在劫难逃。 周全性命,全赖小叶!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三章 对弈 高台之上,已落四人。 司马之子张灵,西州门阀邓氏邓燕之,大梁氏族蓝九黎。 当然,还有大骊尚德君李铮。 此四人,无一例外,皆是名声在外,尤其是李铮,更是天下有名的仁太子。 台下的人,充满了期待。 这场比试,将会很有意思。 “不知台下,还有谁愿上来?” 罗肃同最后问了一遍,下方无一人应答。 “好,四绝之试,刚好四位,却也应景!” “敢问先生,我等四人,必是各有其长,混为一谈比试,如何能分出高低呢?” 李铮问道。 诗书剑弈,若是四人各执一冠,是不是就要并列第一了。 那彩头,又该如何论呢? “哈哈,尚德君有所不知,苏幕孺姑娘所托老夫,须得诗书剑弈四样,尽皆第一之人,方才能与之泛舟沧海,赏花月下!” 罗肃同的话,李铮意外。 四绝,都要做到第一? 可能性很小。 其余三人,皆是露出诧异,他们似乎也不清楚,会是这样的一个比试法。 听起来那苏幕孺,像是在和他们玩闹。 “人心有不同,所通有不同,所通不同,又如何能样样为一呢,我只是有些想不通罢了!” “尚德君恕罪,三位公子恕罪,老夫传达,也是苏幕孺姑娘之意,若无样样第一,则这泛舟赏花之举,就要作罢,不过,四位之中,但有姑娘中意之人,将会有姑娘金钗一送,且表心意。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才子者,当得佳人,能得佳人一金钗,如得佳人一垂青,于端阳盛会,也是一桩美事,不是吗?” 大道无形,大象无形。 每个名士,都能摸索出自己的道,有些庄严,有些平易。 眼前的罗肃同,不拘泥俗礼,平易近人。 “好,先生学究天人,通彻万物,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就应了苏幕孺姑娘的意吧!” 想来那苏幕孺此番不在这里,又或是躲了起来。 李铮没见到她的踪迹。 罗肃同略微思索。 “好,好一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尚德君文采出众,老夫钦佩!” 李铮随口道来,不曾想引得罗肃同惊讶。 也是,这个世界虽与前世有颇多相似之处,可也有其不同。 最起码《诗经》,在这里就没有了。 “多谢先生,那就请主持吧!” 自始至终,都是李铮与罗肃同对话,这也是因大骊尚德君这一层身份。 “四位请落座,今朝比试,乃诗书剑弈,老夫不才,愿与台下诸位公子,共同赏之,今夕一朝,可值千金,为了不浪费诸位雅兴,这诗书弈三者,可同时较之。 老夫先与其中一位对弈,其余三位做作诗作书,依次轮流,只是这样一来,诸位棋术如此,就只能老夫来断了,不知几位意下如何?” 罗肃同还是先问向李铮。 “当由先生做主,就看其余三位公子了!” 三人之中,有人站出,向李铮和罗肃同行礼。 “先生有棋圣之称,大梁属先生第一,当由先生来断!” 说话这人。 年纪与李铮相仿,也是生的相貌堂堂,仪表铮铮。 正是那蓝九黎。 “棋圣之名,晚辈钦佩,当由前辈做主。” 这次是邓燕之说话。 自称晚辈,似乎他也是棋道中人。 “我也一样,遵先生之意,我曾听闻,尚德君剑术,传自太阿,我早就想请教一二了。” 最后是张灵。 李铮能感觉到,他语气中的不善。 之前和张氏,并无交集,那这不善,是从何而来呢? 算了,李铮也不在乎。 “也好,不如从我开始,先生如何?” 君侯之尊,罗肃同也不违背。 另外三人诗书,李铮与罗肃同对弈。 眼下,五人尽皆落座。 李铮执黑子先行。 这也是长辈对晚辈的礼遇。 罗肃同棋圣之名,就如同他的智慧一样,可为一绝。 上一世里,对弈之事,李铮有所涉猎,但一点都不精通。 这一世里,没少与人对弈,更是没少学棋,因为有用武之地。 一个人的棋势如何,就可得出此人心性如何。 对弈,讲求后发制人,运筹帷幄,走一步,能思十步之遥,知自己,也知对手。 赢棋,也就是要赢人。 棋还未开始。 李铮心中,已经在思索罗肃同这个人了,对方将会如何攻守,以对方的性子,又会如何落子。 提前做好规划,对弈诀窍之动须相应,便是此理。 啪! 黑子落! 白子跟上。 两人速度快,思索少,顷刻间,就有黑白十几子落下。 “哈哈,尚德君真懂棋之人!” 罗肃同的话,让观棋之人,一阵错愕。 从棋盘上看,黑白两势,似乎交集少,防守多。 这样平平无奇,有何奇特? 对弈之诀窍,不得贪胜,入界宜缓。 心切则必有失,不贪胜,方才有胜,所为仁者无敌,便是此理。 入界宜缓,每一步要稳中带进,步步为营,只有不失,才谓之胜。 很明显,李铮的高明,罗肃同是感觉到的。 “先生不也如此。” 说话间,又落下几子。 场中众人,俱是看得一头雾水。 黑白两势,虽有交集,可到现在,竟然还是未曾吃对方一子。 “尚德君不发招,那老夫就要开始了。” 此时,双方已落二十几子。 “请了!” 忽然间,罗肃同神色一变,白子的攻势,也跟着变得凌厉起来。 一会儿的功夫,就连走九子下去。 而且这九子,尽皆连成了一条线,大有白虎吞黑龙之势! 这一下子,场中众人,都是惊呼起来。 他们认为,黑子岌岌可危。 李铮不慌不慢,面对倾覆而来的狂风骤雨,他唯有以柔应对。 以不变而应万变,就是他此刻的诀窍。 吃子了! 人群中一声大喝。 黑子四枚,尽皆被摘去。 “唉,尚德君好一招舍小取大,老夫苦心造诣的攻势,居然在只用了四个子,就化解掉了。” 观棋之人,都说棋圣厉害,可棋生自己却连连摇头,说对手厉害。 “先生莫要忘记了,攻彼顾我!” 李铮接了一句。 手中的黑子,又稳稳落下。 “好,好一个攻彼顾我,尚德君真吾之敌手也!” 罗肃同的这一句话,更是让人大惊。 这是直接将李铮当作了一个对手。 怎么可能! 渐渐地,黑白两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李铮这个对手,是称职的。 黑子的防守,一直都是坚固和牢靠,虽有子被吃,但都是无伤大雅,反观白子,攻势越来越猛烈,似乎棋局彻底变成了一个攻,一个防。 任凭狂风巨浪,李铮依旧如我。 到这个时候,所有人居然对这位大骊前太子,心中有了些许期盼。 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听说过,棋圣落败的消息了。 两人又是十几手下。 “尚德君好手段,竟然让老夫占不到便宜,隐约还有将自己陷入险地之势,真这样下去,难道老夫会输给你?” 罗肃同的话,一句比一句让人惊讶。 “对弈者,当遵循我弱取和、彼强自保之道,棋圣之名,天下遐迩,是我弱了棋圣,所以当得只求不败,不求胜。” 李铮的语气中,依旧充斥着自信。 似乎黑子的节奏,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未曾有过半点儿的变化。 “对弈者,知其人,老夫从此可知,尚德君之才,天下难觅,其余三位公子,怕是难胜尚德君了。” 一局未完,结论已出。 下方之人,尽叫精彩。 罗肃同可以为他说的话负责。 他敢来做裁判,就有这样的把握,况且那三人中,其中两人都曾与他有过对弈。 经过了中期的激烈对抗,黑白双方,至始至终,都没有落下太多。 现在,还未曾看出哪方有明显的落败之势。 罗肃同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别人不知道,其实他的后背,早就湿透了。 “先生,对不住了。” 只见李铮一子落下,犹如直捣黄龙,有鼎定之势。 黑白双势,似来个乾坤倒转,阴阳变幻。 “唉!” 罗肃同一声长叹,手中白子,始终落不下去。 他已然清楚,是他败了。 败的意外,败得出奇。 犹豫再三,他还是落子。 落子,非是挣扎,而是要让其他人看明白,黑子的精妙之处。 李铮再走五手,黑白局势已成。 白子一下子被取走十二。 一次性都扳回来了。 更可怕的是,要害之处,尽皆黑子,白子,是再也落不下了。 罗肃同起身,向李铮行礼。 “是老夫败了!” 堂下众人,鸦雀无声,他们似乎还没回过神来。 “先生不需多礼,我侥幸尔。” “老夫请求,尚德君向所有人指出,我败在哪里?” 输给小辈,罗肃同并不会觉得丢人,他反而让李铮向所有人说明,胜负之道。 尽显宗师风范! “棋圣,乃名也,棋中圣人也,先生为棋圣,因名利有成,也因名利之害,对弈诀窍之慎勿欲速,先生就是犯了这大忌!” 慎勿欲速。 罗肃同开怀大笑。 “不错,不错,这些年来,老夫未曾有败,所以为棋圣,与尚德君对弈,老夫只想到胜,不曾想到败,以至于中期,着了尚德君的道,犯了这大忌,老夫佩服!” 对方棋艺如何,李铮自问不如。 能胜,就是利用了罗肃同的心里,以慢让其急,急则生乱。 “我侥幸罢了,若有下次,绝非先生之敌。” 罗肃同再次谢过。 “老夫败了,三位公子之中,唯有张灵未曾与老夫对弈,老夫不好说,但至于蓝九黎和燕之,非尚德君之敌手,若是张灵无异议,那对弈胜出者,就是尚德君了。” 其余三人,连试都不想试了。 罗肃同直接就这样决定。 场中安静,无一人吭声,无一人反对。 “尚德君棋高一着,我自愧不如。” 张灵也跟着答话了。 因为他所依仗的,是他那一柄剑,并非是棋。 “世子,那这弈绝之人,是尚德君了?” 罗肃同向下方魏璧说道。 主位魏璧起身。 “恭喜尚德君。”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三十四章 诗书剑 可说近,也绝对称不上近。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个时候,可不能犯浑! 马贴着悬崖,人紧贴着马。 前面险路,后有追兵。 李铮时不时还要抽出剑去,与后面的人接上两招。 马儿的嘶鸣不断,人的惨叫连连,时不时坠入深渊。 迄今为止,李铮这六人,暂且没有伤到分毫。 这么多年的太子,这么多年的谋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付诸东流。 不幸中的万幸,还有这样一群人,愿意跟随在他的左右,还有这样一群大骊的锐士,誓死相伴。 死士的手段是高,依旧不能将他们击败,他们也无法让死士退去。 能被称之为死士,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视死如归的人,他们生来就只有一个信念,忠于主人,不惜性命,去完成任务。 哇呀呀呀! 杀啊! 又是钟铭的大喊,这一次,他中招了。 死士一剑刺穿了他的臂膀。 钟铭以肉掌接利刃,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剑刃,不顾疼痛,猛地一掀,刺伤他的死士连人带马,跌落深渊。 钟铭拍马上前,这次李铮亲自断后。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些死士,俱是好手。 赤羽一经出鞘,就大展神威,连斩四人,至第五人时,死士们四柄斩马刀蜂拥而至。 一寸长,一寸强,李铮一边御马,一边使剑,抵挡不住,手臂受伤,立即又换作另外一人断后。 疼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相比死亡,疼痛一点都不可怕。 战况,就这样一直持续着。 六人轮流断后,六人尽皆受伤。 五里之路,快了。 李铮瞧见路上堆积的石块,这是死士要进入伏击圈了。 “沉着气,借助山路,他们追不上我们!” 赤羽再度出鞘,剑姿又准又奇,转身弯腰,从身后死士肋下进入,再借势挑剑。 要杀他的人,又少了一个。 这句话,他不是给自己听的,他是说给李信听的,沉住气,他目的是歼敌。 又一阵边战,边跑。 差不多了。 轰隆! 这一声巨响,好似平地里起了一个炸雷,整个山谷都在作响。 战场上的军鼓,已是人类能弄出的最大声音了,这一声炸雷,远超过军鼓。 所有人都在惊讶。 李铮转头过去,身后一片狼藉。 紧接着,又是一道又一道的黑烟飘荡,到处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有连人带马跌落下去的,有马儿掉落悬崖,人跳下来的,还有马儿在狂奔,唯独不见上面的骑士。 再强的高手,他也是血肉之躯,是血肉之躯,就抵挡不住爆炸的威力,上身的皮甲也不行。 用黑火药做成的简易爆竹,开山拆墙,威力还差了许多,可面对血肉之躯,是无往而不利。 九十多个爆竹,在身后噼里啪啦地作响,一会儿的功夫,一百死士,能继续追赶的,就只余下了一半不到。 “散开,散开!” 死士首领没有选择撤退,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冲杀上来。 他手中握着长剑,一双眼睛只盯李铮。 死士们反应过来,爆竹的威力,是分不清敌我的,只要贴近前太子,埋伏在山坡上的那些人,就会有所忌惮。 遗憾的是迟到了 踏踏踏! 山谷之中,又有马蹄声响动。 四个人,挥舞着长剑,从前面迎来。 当中一人,正是李信。 一百死士,他们一定不是对手,现在只余下三四十人,则一定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李铮拉住马儿,五人尽皆转身过去,开始厮杀。 死士身后,另有八位勇士,一起杀出。 也不多,只需要两个冲锋,十八勇士,就肃清了所有的敌人。 死士善于马战,十八勇士,尽皆出自龙骧骑,也善于马战。 马战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的结束战斗,马儿就只会往前冲,而你也只能来一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斗。 一番厮杀后,留下一个活口,他腿上重伤,正躺在李铮身前,接受盘问。 十八勇士,开始清扫道路,所有躺在地上的,不管有没有气,都要被推下去。 “司徒越还派了多少人来?” 李铮问,那死士闭口不言。 “死士,赴死之士,死亡,何足道哉,你不说,我也清楚,在我们身后至多五百里,还会有另外一支死士,要他停止,除非我死。” 死士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没关系,李铮从他的神情上,已经得到了答案。 “也好,我成全你!” 赤羽从死士心口而入。 处理好了尸体,放走了死士的马儿,李铮一行人收拾行装,继续上路。 昨日与他们同住驿馆的商队,是一支也看不到。 也对,听到这样的巨响,正常人总要犹豫一下。 道路上,尽是厮杀的痕迹,这不要紧,司徒越会处理的。 “公子,就老钟的伤势最终,其余人都是轻伤!” 李信汇报着战况。 “这一战,老钟功不可没,当记一功,来日,定要兑现。” 李信骑在马上,将这话记在一本册子中。 十八勇士,各有其长,他无疑是最好的统领。 说话间,李铮将剑细细的擦拭干净,后又小心翼翼的插入剑鞘,神情之温柔,就像是对着情人一样。 今日,是他第一次杀人,一连七八个好手,剑剑中其要害之处,动作流畅,无丝毫的阻滞,就像是这样的事,他做过无数次一样。 是了,身为监国太子,他是不曾亲手杀一人,可他每年都会下令诛杀不少死囚,不少敌国士兵。 杀人这种事,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在做了。 “等到了山下驿馆,就找一辆马车,你们也尽皆甲胄上身,我大骊律令,封君者,当有百人护卫,既然我是封君,那你们依旧是大骊的军人。” 前面三千里,即将走完,他要想着,去解决剩下六千里的麻烦了。 “公子这么做,是何意呢?” 李信疑惑道。 自从过了安远,他们乔装打扮,作客商,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现在明知后有追兵,不思逃跑,反而大张旗鼓,暴露踪迹,对于太子这又一招反其道而行,李信不能理解。 “在安远,我向镇龙门索要铁鹰,镇龙门没有明确答复,若是我们一直东躲西藏,就是镇龙门想给,也怕找不到我们。” “公子是想借助镇龙门的力量,走完这中间三千里路?” 李信反应的很快。 公子此举,是想让镇龙门找上门来。 “正是,你若是司徒越第二波派遣来的死士首领,你会如何做呢?” 如何做? 李信微微想了一阵。 “公子,我们虽做了毁尸之举,但依旧不能灭迹,作为司徒越的死士,这知己知彼的道理,他们定是知晓。 只要他们下到悬崖,就能看到那些尸体,也能知道,尸体上的铁珠子,光凭这些,是不能断定爆竹所为,可一定能知道,珠子是隔空伤的人。 我方才看了一下地图,往西五百里,乃是上阳军镇,镇守在这里的将军,正是司徒越的旧部下,要对付隔空伤人的珠子,唯有劲弩,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墨氏劲弩,射程可达百步之多,若行刺杀,唯有劲弩最好。” 李铮笑了笑。 这才出走十几日,李信就有了长足的进步。 墨氏,出自墨门巨子一脉,在二十年前,发明出了一种射程可达百步的劲弩,名为墨氏劲弩。 射程远,并非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劲弩小巧方便,全重三十四斤,一个弓弩手,双手即可操作,精确度又高,比他怀中的那把火枪,都要厉害。 “是啊,我之前所担心的,就是这劲弩,爆竹用第一次,可以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第二次,就很难说了,这些死士,久在军中作战,他们岂能想不到劲弩的威力,换做今日这场战斗,不需要多了,只需要五架,就足够杀我等了。 镇龙门,大商余孽,一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剿灭,门中善用奇技,更有一支举世闻名的杀手队伍,我们这中间三千里路,就需要利用镇龙门走完。” “可我们如此招摇,要是没有引来镇龙门,该当如何,莫非公子对此,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李铮哂然。 “妖妃先行一招,我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走眼的人。 在这个时候出宫,并非我计划之内,要说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我这有,镇龙门那里,只有六七分。” 镇龙门如何选,李铮暂时还吃不准,他心中的信念,是百分之一百。 这一波刚平,另一波就要来了。 过了天爷梁,再行上四五里,路开始好走起来。 在山的这一头,他们看到了许多的商队,停留在了半路上。 “几位小哥,是这路通了吗?” 有人凑上来问道。 “通了,已经通了!” “唉,说是来了一伙绿林,霸占了天爷梁,今早还去了许多官爷剿匪,没想到战事这么快就了结呢?” 李铮摇摇头。 “不清楚,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剿匪。 嘿,这可真是找了个好理由。 妖妃一边要杀他,一边要堵天下人的嘴,她就只能偷偷摸摸的。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五章 收获 大骊以武开国,以礼定国。 天下七十九郡,共有十一军镇,每一军镇,驻守大军一万五,共计十六万余常备军。 除此,皇畿之地有四卫,每一卫大军两万,再加上拱卫都城的龙骧、虎贲、御林三军,合计十一万之多。 二十七万常备军,五十万军户,可以让大骊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拉起一支五十万的大军,弹压诸国。 上阳军镇,列于十一军镇之一。 此处,有两座城池,一座大,一座小。 小的是军镇,只驻守大军,常人难进,大的是城池,庶民商贾,王侯贵族,不绝于缕! 李铮揭开车帘,向着远处去看。 天际下立着的那座小城,就是上阳军镇。 被人追着的滋味,很不好受,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赶上你,所以你就只能快,越来越快。 可以断定,第二波死士,就在后面,距离越来越近。 死士的马,都是大骊良驹,比他们只快不慢。 上阳城就在眼前,他们的速度,终于能慢下来了。 好一个威风的高祖皇帝! 七十九郡,十一军镇,这意味着每七郡之地,就有一座军镇。 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而军镇的最高长官是镇府将军,这二者权力分割,互相之间,也没有交集,只有顶头的皇帝,才是他们效忠的对象。 这套体系很聪明,不仅维持了这样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更是始终让地方的权力,大不过中央,形成完美的统治。 可这一切,因为尚武帝不同了。 常年对四海方国征战,国内财政,必定吃紧。 为了维持帝国的强盛,持续向外作战,尚武帝出了两个昏招。 第一是卖官,第二是纵容私兵。 卖官,可以获得钱财,纵容私兵,可以花费极少的钱,让将军们获得最大的动力。 这就导致这么多年下来,出身士族门阀们的将军,因为有家族的支持,大肆圈养私兵,混入军镇,势力越发庞大,而能够买官的人,也多是出自士族门阀。 表面上看起来,尚武帝夷灭三十六国,新增十二郡之地,实际上已经为庞大的帝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朝堂之外,门阀隐有割据之势,朝堂之上,皇族、群臣、夫子,形成了三股势力。 尚武帝在时,能威震天下,尚武帝不在,就看何时爆发。 无论是司徒越、李乾、赵武、妖后,他们都没有前瞻的眼光来看这一切。 天下,即将要乱了。 魏王拥有冠绝天下的铁甲军,他在这个时候,不去魏国,还能去哪呢? 入了城,李铮所行之处,尽皆张灯结彩,就连道路上的行人,也大多都穿着新衣。 车驾一直到驿馆门口,方才停住。 驿馆,是官家的,只有客栈,才是庶民的。 李铮一行人,一辆马车,十七个骑士。 骑士尽皆甲胄,手执长戈,一看便知,这是官家的人。 这里驿丞也是机灵,老远看了,迎了出来。 “上阳驿丞,见过大人,不知大人从何处来?” 李铮没有着急回答,他下了马车,在靠着窗户的一张长案后坐下。 驿丞奉上上好的茶水,他在抿了一口后,方才说起。 “从东边来的,一路所行,尽皆山野,不知世事,此处张灯结彩,是到了什么节日吗?” 二月初二离京,到今日,已是二月二十,整整十八天了。 “大人不知啊,这也是昨日才传开的消息,新皇即位,改元大乾,皇后监国,母仪天下!” 说这话时,驿丞的面上,还洋溢着欢乐。 每当新皇即位,都要天下大赦,行商的少税,领俸禄的发钱,谁又不高兴呢。 李信刚要站出来说话,却被李铮一抬手,给拦住了。 “乾,为天,大乾,这是不是要开天辟地,重换新天呢?” 重换新天。 这…… 驿丞心里能想,但是不敢说,尚武帝的余威尚且在。 “敢问大人,来自何处,小的都要细细录下,好禀明此间县府?” 李铮起身,摸着腰间的赤羽。 “我就是大骊的尚德君李铮。” 尚……德君! 驿丞哑然,惊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事,我不怪你,但我要你替我做一件事,将我到此处的消息,说给所有人听,还有,准备好房间,要临街的!” 驿丞听后,连连点头。 将一行人车马安顿好后,又赶忙退了出去。 “先皇刚崩,不足一月,新皇就即位,而且还这般大肆庆祝,宗庙的那帮老夫子们,岂能容忍,难道大骊的皇族们,没有人出来反对吗?” 大骊以礼治世,处处重视礼法。 先皇才走二十日不到,新皇就即位,严重违背祖制,不说李信,就是天下的读书人,也要忍不住跳出来骂。 “这就是妖后的高明之处,她能权衡各方利弊,达到目的,你怎么不想想,东方的齐国,最开始先惹到了谁?” 惹了谁? 李信回想了一阵。 “四年前,齐王僭越祭祀,不尊法度,是夫子第一个站出来,跳脚大骂,那齐王也是年少血性,将一篇数夫子十罪文,传遍天下,尽道夫子误国,难道司徒越举兵伐齐,就是为了堵夫子的嘴?”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 “聪明,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什么都放得下,因为他们就是追逐利益,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 那一年,宫中生出夫子之乱,三千士子,静坐麒麟宫三日,请求先皇发兵,攻伐齐国,可那齐国强大,不亚于魏,岂能轻易功之,夫子最后悻悻而归。 你说,他这样一个,天下师表,圣人式的人物,被如此拂了脸面,该当如何,自然是记恨在心,他不仅是恨齐王,他连尚武帝,都恨上了,这有趣吗?” 李信的启蒙之物,正是夫子的礼法,在他心中,执掌礼法祭祀的夫子,宛如圣人,可他在接触到太子后才明白,每个人都有私心,都为私心而活着。 无论是庙堂上的皇帝,还是田间的庶民,都不能例外。 “司徒越的大军,快要出征了吧,话说这妖后一介妇人,就能将朝堂玩弄掌中,是有几分能耐。” 李信很是感慨。 李铮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单论对人心智的了解,他无所畏惧,唯独怕了这个妇人。 他突兀的离开皇都,就是拜她所赐。 “对我而言,失败一次就够了,不可能有下一次。” 这也是李铮对自己的话。 临近宵禁。 窗外的街道上,渐渐地没了人影。 白日里,李铮的车驾,在十八个骑士的护卫下,从上阳城的街道上走过,又经过驿丞的发酵,至少有心人会知道,是前太子来上阳了。 李铮提着笔,在纸张上工工整整的写下六千里这三个字。 过了这里后,再横穿十郡之地,就能抵达魏国了。 就在这时,他后背传来一阵寒意。 不好,是刺客。 紧接着,连汗毛都倒竖起来。 不管是学识,还是剑术,到了他这种地步,自然能感知到危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便是这个道理。 嗖! 他刚反应过来。 对方已经出手了。 他脑海中已然想到,他应该往前一扑,躲过去,可他的身体,却远远要比他的思维要慢! 李铮动了,屁股刚刚离开软塌。 中箭是一定的,但至少不会命中要害。 叮当! 这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哐当! 这是李铮往前一扑,撞倒书籍的声音。 噗! 很轻微,就像是剑刺入了肉体的声音。 李铮摸着怀中的火枪,急忙转身向后望去。 只见一个蒙面人立在眼前,手中还提着一柄剑,地上还掉落了一根箭矢,窗户上还有个破洞。 他随即反应过来。 刚才是有人偷袭他,在箭矢射出后,被蒙面人的剑给挡下了,至于偷袭他的那人,应该已经死了,尸体从二楼落了下去。 一切就在电石火光间发生,李铮来不及多想,就已经发生了。 他将怀中的手掏了出来,然后起身。 “你怀中是什么?” 蒙面问道。 他声音嘶哑,辨不清男女,只看得出身体修长。 “我的秘密武器,镇龙门是不会想知道的?” “是天爷梁杀人的那种吗?” 蒙面人又紧接着问。 天爷梁。 镇龙门好快的速度,连这都知道了。 “这很重要吗,你是如何贴近我的,不对,你们两人如何贴近的?” 李铮是个一流高手,就算不敌对方,但也不至于连发现都发现不了,他可以确信,对方是两人,一个救他,一个杀了偷袭他的人。 这两人,很早就躲在他屋外了。 “是你疏忽了,你根本就没想到,司徒越的死士会来这么快,所以放松了警惕,你也没想到,我们镇龙门跟着你,已经很久了,你不往此处想,自然就没有防备之心,何况我们对你没有杀意,你感觉不到!” 不错。 李铮是感觉不到任何的杀机。 “刺龙!” 他笑着拍手道。 普天之下,也只有刺龙,才拥有这样的本事。 蒙面人略微迟滞,似乎有疑惑。 “你猜得很对,就是刺龙。” “哈哈,多谢姑娘救我,看来这天下之事,也并非尽如我想的那般,以后要更加小心了才是,姑娘也不要忘了,我只身犯险,是为了引出姑娘。” 蒙面人动了动,没有言语。 “姑娘救我一命,我也告知姑娘一件事,我怀中的,就是那天爷梁所用。” 蒙面人又说话了。 “天爷梁的尸体,先是我们发现的,其后司徒越的死士,也发现了,他们比你想象的要更快,在你到上阳城时,他们就到上阳军镇了,拿了墨氏劲弩,就来杀你,我也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再回答我一个,如何知晓,我就是姑娘?” 好快的速度! 死士是一波比一波厉害,李铮心中,还是心有余悸。 “哈哈,我猜的,你若不承认,我也不知道!” 一阵风过,人已经不见了。 李信从外面推门进来。 当书架翻到时,他们已经提着剑,蹲在门外了,见是友非敌,才没有进来。 “箭矢虽然磨平了刻字,可这就是墨氏连弩所用。” 曾为龙骧骑的他,是再熟悉不过。 “不要紧,反正我又没死,怕什么,有个好消息,镇龙门来了,他们来了,我就有十成胜算。” 可能吸引镇龙门来的是黑火药,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结果是一样的。 后半夜,李铮再睡觉时,用书架将床榻团团围住,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剑,才觉得安心。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五章 重臣 日上正午,相约佳人。 对李铮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佳人,而是眼前的男子。 男子约莫四十上下,一身灰布衣,脚踩一双麻鞋,身量不高,身形清瘦,眸子当中,闪烁着摄人的光芒。 细看之下,面容与韩正有些相似,可神态举止,却又完全不同。 这位正是大魏司空韩父。 至于韩正,则荡着小舟,已经往湖中去了。 “尚德君见我,何不正式登门拜访,为何一番乔装,悄悄而来?” 这话,韩正问过了。 “你不也是一样,我若是上门了,你岂能见我?” 韩父露出了笑容。 有一种胸藏沟壑的味道。 韩父善运筹,为人多谋,是和韩正不一样。 “哈哈,明人不说暗话,端阳之夜,尚德君赢了彩头,整个大梁为之瞩目,今日将彩头赠与我儿,我专程前来感谢。” 李铮冷笑。 “这难道还不是暗话吗,请坐吧!” 李铮席地而坐,身旁未跟一人。 韩父也落于他一旁。 两个人就像是两个农夫。 “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但司空大人不知,真正要想人不知,那自己最好连想都不想要,因你一旦想了,就很容易露出蛛丝马迹,我只问一句,韩大人是想做魏国司空呢,还是想做韩国的王?” 天上,万里碧空,湖面,没有吹起一丝的涟漪。 湖畔的柳树枝儿,就像是李铮的面色一样平静。 他静静的看着韩父。 韩父的面上,则是一阵阴晴。 “哈哈,算无遗策的大骊前太子,岂有你不知道的事,我韩氏一门,本就是方国,何来成了氏族,氏族也就罢了,居然只有个男爵,连封地都没有。 古往今来,王朝更迭,都遵循上古圣王礼法,善待前朝之族,可大骊高祖皇帝、成皇帝又做的是什么了,不错,我是心有不甘。” 韩父承认了。 “哈哈,韩大人是个聪明人,我就喜欢和韩大人打交道,要想光复韩国,无异于登天,在魏国这片土地上,韩大人是逃不出魏王的手掌心,除非……?” 李铮的话到这里,就停住了。 他望着湖面上的鱼鹰,似乎有些出神。 “尚德君是想说什么?” “也很简单,除非我做了皇帝,而你,正好有恩于我,将来赵国的土地,会有韩国的一部分。” 一个落难的前太子,千辛万苦到了大梁,还不受大梁的主人接见。 想起李铮的境遇,他的承诺,是何其苍白。 但是,他就是有信心。 “哈哈,先不说我有没有此心,就算是有,又如何敢将赌注放在尚德君的身上,一门老小,我都要考虑。” 还真是小心。 都说到现在了,韩父依旧是遮遮掩掩。 “真若没有这份心思,岂会有韩正寻我,我一看到他,就猜到是你了,我带着诚意,将你约出来,你却猜来猜去,真是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韩大人的愿望,在天下太平时,不过是痴人说梦,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我来了大梁,我不再是太子,大骊朝堂将会不固,天下大乱的时日,就在眼前,你说,要是天下乱了,还有谁比我更合适做皇帝吗?” “连魏王都犹豫的事情,尚德君如何肯定呢?” 韩父这样问,说明他认真考虑过的。 “哈哈,韩大人真是有心了,知道魏王的态度,是至关重要,那韩大人可知,我若是不死,妖后能安心吗?” 韩父身在魏国,对于中央帝国的事,也一样用心不少。 他知道,李铮口中的妖后,就是皇后。 加上太子,大骊共有十五位皇子出走,在这些人中,太子无疑是皇后最大的对手。 “尚德君不死,皇后不安。” “这就对了,魏王明知如此,依旧接纳了我,这是因何,因为魏王知道,天下会乱,我是他争霸的依仗之一。 自古以来,中央帝国就不同于方国,它庞大,它复杂,它各种各样的势力交错,它有主持天下的能力,但也有被天下倾覆的可能。 韩大人再想想,那个时候,我成为皇帝的几率,会有多大呢,你派遣韩正左问右问,就是想知道我的身后,有多少势力,有多少底牌,不是吗?” 韩父沉默了。 眼前的这个男子,一口一个他会成为皇帝,这样自信,不对,是这样自傲的人,真是生平未见。 “明白了,所以尚德君需要我?” “与我亲近的人,都称呼我为公子。” 李铮反问。 平淡中透出的气势,连韩父这个魏国司空,都给压住了。 “公子需要我?” 李铮一笑。 “我需要你,就如同你需要我一样。” “那我想知道,公子的底牌是什么?” “我大骊稳固之根基,在于士族门阀,在于四海之方国,在于庙堂之夫子,在于皇族之统治,他们之中,都有我的人,对了,马上还会有一个魏王。” 太子算无遗策之名,天下无人不晓。 这是个很大诱惑。 韩父又一次沉默了。 李铮知道,这样的决定,关系着他整个韩氏的性命,他是需要时间的。 “我还说呢,公子连苏幕孺这样的势力都看不上,原来公子是早有准备,那公子需要我韩氏一族做什么呢?” 韩父的心,终于定了。 五代人的心血,要在他身上,实现了。 “魏王是真的打仗,还是假的?” “的确是戎人造反,而且规模不小,魏王出征,倒也不是托词,该是恰巧有这样的机会。” “那魏国四贤之中,是不是以周疆巳为主,魏王不在,他辅佐魏璧,主持政事?” “公子所言不错。” “还有,大骊天使有半月可达,魏王可曾出发?” “魏王怕是赶不上迎接天使了,就算此刻从戎部出发,也需得半月之久。” 李铮点了点头。 “那我的猜测,可以定了,昨日,我看到周疆巳去了驿馆,该是为迎接天使早做准备,魏王不归,那他就是迎接天使之人。” “难道公子是说,魏王不打算来见天使?” 来晚了,和根本不想来,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李铮摇头。 “不打算了,魏王本不会接纳我,是尚武帝的崩,触动了他,因为皇都之中,除了尚武帝,没人能让魏王忌惮,这是其一。 其二,魏王接纳了我,却又不是完全接纳了我,因为他也吃不准,天下是否会有争端,争端起,我就有了用处,争端不起,我反而是个累赘。 其三,聪明的魏王,就打算躲在暗处,不参与其中,看一下各方的态度,他想知道,妖后的态度,他也想知道,我的能耐,所以就让我和天使,在这大梁城中,来一场交锋,他躲在外面,只需静观其变。” 到了今日,李铮将大梁的情势,摸得清清楚楚。 “我明白了,公子现在要做的,就是逼魏王一把,让其选择公子?” “对的,魏王倾斜与我的可能性,一定很大,我需要你,为我暗中造势。” 造势? 韩父又是疑惑。 天心难测,太子不是天子,可毕竟也监国有方。 他自诩谋略不弱,可和前太子一比,就有种相形见绌之感。 很多事情,远远没有他分析的透彻。 “请公子再说详细些?” “这些年来,魏王与大骊紧密,是因为先皇后,现在先皇后走了,太子也离开了,魏王与大骊的关系,到了破裂的边缘,魏王想试探妖后,妖后何尝不是在试探魏王,要让魏王彻底站到我们这边,就要做到三件事。 让魏王相信,天下即将倾覆,他必须牢牢抓住机会;二,让魏王相信,我拥有足够的能力和实力;三,就是你要做的,暗中拉拢魏国氏族,悄悄向我靠拢,利用能利用的一切,营造声势,在内部给魏王施加压力。” 这三步计划,就是李铮给魏王的强心剂。 权谋就是如此,拉拢的队友越多,敌人就越少。 韩父,将会是李铮在大梁联络的第一个魏国重臣,这非常重要。 三点之中,他只需要韩父做一点就够了,剩下的,则由他来。 “我很奇怪,公子才二十年岁,就如此通晓人心,更何况到我大梁,也才短短半月,如何能知道魏王这么多?” 李铮的智慧,一向都令人惊讶。 韩父这才是第一回,等以后习惯就好了。 “无他,唯有用心尔,你帮我多关注一下周疆巳,四贤之中,他名气最大,在魏王面前的分量也最大,我希望能有机会,亲自会一会他。” “此事虽难,我会尽力去做,我还有一事不明,就是马上要来的天使,可是出自司徒家,很明显,他就是针对公子所来,不知公子对付这样的人,可用何策?” “皇都之中,自然会有人帮我,我的信,他快要收到了!” 李铮所说之人,正是二皇子李湛。 不管是李湛,还是赵武,可不想看到,魏国会站在司徒明月的身后。 这样中枢会形成平衡,李湛就没机会了。 皇都之中! 韩父又一次惊讶。 “好,公子交代之事,我会一一做好,小儿韩正,今后会多在公子府中走动,一切就有劳公子了!” 李铮点了点头。 韩父行了礼,独自离开了。 湖畔就只留下了他一人。 这时候,起风了。 杨柳飘动,湖面之上,波光涌动。 李铮独自坐了一会儿,也离开了。 他才不管,韩正到底会如何。 这说来也是奇怪,追杀他的刺客,到了大梁城后,似乎消失匿迹了。 更可怕的,是李铮从未发现过可疑的人,这也意味着,在上次魏王出手后,司徒越连跟踪他都不想做了。 或许他清楚,魏王的手段不低,要暗杀大梁城的尚德君,是一件很难的事。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六章 师徒 这几日,大梁城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事情不大,是因为好像和自己,扯不上什么关系,事情不小,那是因为动静确实很大。 尚德君开府那日,许多人都看到了。 先是出了告示,重金招纳仆从。 别处的不要,只要祖辈都是大梁本地人。 再就是一千两的门匾,两百两的石狮子,每一件,都震惊着大梁人。 府宅门前来来往往走过的行人,也都看得到,府门是一天比一天气派。 提前有了一系列的预热,开府那日,许多人专程来看。 他们都知道,前太子在大梁落了脚,购置了良田,做出一副久居之势。 要不是久居,谁会买田产。 几日的工夫,这座空闲了许久的府邸,生出不少生机。 前庭后院,丫鬟仆从,往来不绝。 当然,五万两交子,很快就花的差不多了。 李铮正在书房,外面一个看着约莫五十上下的男子,走了进来。 男子头戴布帽,身着玄色长衣,身形微胖,模样白净。 这人叫做沈胜,祖辈都是大梁人氏,尚德君府新招纳的管事。 为何都要祖辈都在大梁的人,因为他们的底细干净,不容易让敌人渗透进来。 李铮找沈胜,并非是他有什么特殊的本事,纯粹是因为本地人和可靠。 对于他这个前太子来说,可靠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有了宅院,有了产业,就需得有人打理,总是让李信来,无疑是大材小用,府邸上下,需要这样一个人。 “公子,大通钱庄马三进求见,说是运来了银子!” 五十万两,这么快! 李铮算着,才过了十日,那马三进不是说,要一月才能准备妥当吗。 “马三进的身旁,还有其他人吧?” “公子,马三进跟着一个老先生,似乎那老先生的地位,要在马三进之上。” 这样说,李铮就想得通了。 大通钱庄的后台,颇为神秘,就连李铮也不知道。 他这个前太子,放眼天下,总归是有些能量和名望的,一定是他取钱的消息,惊动了大通钱庄的上层,所以才只用了十日的时间,就将五十万两,给凑齐了。 “将人请到大堂,茶水伺候,我一会儿过去。” 得了令,沈胜去做。 李铮换过了一身衣服,又稍微做了收拾,才向大堂行去。 进去时,马三进陪同一个老者,已经在等他了。 老者身形微胖,浑身上下,自有一股贵气,面色白净,神情从容,在这一张脸上,能瞧出养尊处优来。 如果说马三进是高级打工仔的话,老者就是身后的总裁。 “鄙人大通钱庄金无昌,见过公子!” 公子。 这是他对李铮的称呼,光凭这一点,他是做过功课的。 “金先生有礼了,按说这五十万两,需得一月方能凑齐,没想到大通钱庄如此神速,金先生请坐!” 说话间,三人落座。 沈胜又让两个丫鬟上了茶水,看着是有些皇子豪门的气象了。 “五十万两白银,需一月准备,那是对他人而言,可若是对公子,只需十日就足够了,公子请看?” 金无昌接话,马三进拿着一封册子,递了过来。 李铮翻开,瞧了几眼。 这是五十万两银子的总账,总共用十两马车拉来,浩浩荡荡,就停在大门口,李信正在往来搬运。 “整整五十万两,似乎这账,有些不对吧?” 五十万两银票,扣除大通钱庄的火耗,是兑不出五十万两银子的,何况还有那五万两的交子。 这些都没有算进去。 “今日之后,但凡公子在我大通钱庄存钱,一律不算火耗,不管何时何地,存进去多少,取回来依旧是多少,那五万两交子,则是因公子初到大梁,所用钱财之处必定不少,就当是大通钱庄所赠。” 送钱,这么好的事情。 李铮很清楚。 世界上没有白吃的晚餐,五万两对谁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要说大通钱庄没有目的,他是不相信的。 “无功不受禄,金先生若是不说清楚,我怕是不能收的。” 金无昌也不着急,似是知道李铮会有这样一出。 “在下不才,敢问公子一句,谋财者,何以为重?” 李铮一笑。 “这还用说,利为重。” “那再问公子,对一个人来说,什么样的利,才是最重要的。” 李铮莞尔。 “性命吧,若无此利,一切皆空。” “哈哈,公子真神人也,那大通钱庄之心意,在下不言明,公子已知。” 李铮的确是已经知道了。 “好,这个善缘,就算是结下了,做商人的,需稳中求财,谁也不会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好,真是个好比喻,不会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原本以为,要说成此事,需得费一些功夫,没想到公子通达,胸襟能纳四海,做事这般畅快!” 金无昌的面上,露出喜色。 四海方国作乱的频率,越来越高,朝堂皇族离散,妇人当道,大骊士族门阀崛起,只有灵敏的青蛙,才能察觉到,水温的变化。 假如天下分崩离析,那最有可能一统四海之人,就只能是坐拥贤名的前太子李铮了。 对大通钱庄来说,花费一点儿微薄的钱财,为自己的将来,多买一份保险,是非常划算的。 李铮很清楚这些。 不管做什么事,最重要的就是钱。 将来的他,也需要背后有一个这样的财阀来支持。 “天下之事,总归就是互帮互助,我倒是有件事,须得大通钱庄相助!” 金无昌略微作了沉吟。 “公子请说?” “我所说之事,乃是护邑。” 这地方,是妖后给他的封地,李铮没有亲自去过,可也知道,那是一片什么地方。 “护邑,公子封地,燕国以北,纪国以东,北接黑林,东至大海,地有千里,多是沃野,不过……” 金无昌的话说到这时,开始迟疑了。 “哈哈,沃野是沃野,可无一良田,地是有千里,可尽数野人,不服教化,如此之地,就是一片蛮荒之所,纵然我去了,也只能是与野人为伍,对也不对?” 金无昌面色为难,点了点头。 这就是妖后给他的封地。 护邑。 北之极致。 上古传闻,黑森林中,有异族出,白面獠牙,屠灭生灵。 时,圣王筑城,以防异族,故得名护邑。 到了如今,那是一片没有庶民的封地,有的就只是发配过去的囚徒,和山林中的野人。 李铮去往封地,就只有一个结局,在西边赵国的监视下,终生与野人为伴,这样的前太子,再有贤才,也无用武之地。 有时候,不需要动刀子,也能杀死一个人。 妖后司徒明月,这个妖字,可不是白叫的。 “正是,公子如此封地,虽有食邑之名,却无食邑之实也。” “难道无庶民,就生不出钱财吗?” “有倒是有,护邑盛产皮革,不管是马靴,还是弓弩,亦或是皮甲,都需得皮革制作,若说这些皮革,也值些钱财的!” 李铮要说的,就是这些皮革。 那是一片治外之所,他统治不了野人,也做不了真正的封地之主,可山林多,意味着野兽多,护邑产出的皮毛,自然也多。 “若是大通钱庄有心,封地可暂代我打理一二,所得皮毛,尽皆归于大通钱庄,这也叫做互通有无,对也不对!” 金无昌再一次沉吟了。 区区皮毛,能值几个钱,大通钱庄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李铮这样做,不是为了给他们皮毛,而是为了和他们形成紧密的联系。 有了合作,就有了交集,就有了关系。 送钱给尚德君的事情,可大可小,但替尚德君去打理封地,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虽不清楚大通钱庄的来历,但我知道,大通钱庄的背后,可不止一两家商会这么简单,打理封地,我可没说非要大通钱庄去做!” 金无昌还未出声,李铮又接上了一句。 现在让大通钱庄做出选择,无疑是件难事。 很多事情难,是难在没有分解,要是一步一步地来,一个目标一个目标的递进,也就不难了。 第一步,他只需要建立联系就够了。 李铮的话,无疑是给金无昌提了一个醒,给了一个台阶下。 “大通钱庄所做,为公子谋,所得利润,不取分毫。” “那就谢过了。” 这点小钱,他们自然是看不上了。 他们也是想,通过这样一件事,和这位前太子,能保持一两分的联系。 大骊七十九郡,尽皆皇土。 不管是方国王,还是皇子公侯,封地都在七十九郡之外。 在这片土地上,文明是从中间崛起,其后向四方延伸。 四海方国的存在,既为中央帝国阻挡蛮夷,也是文明向外拓展的奠基石。 大骊高祖定下的这套礼法,为了就是保障中央帝国,永远不被分裂。 封地之主,是自己封地上唯一的主人。 他们在大骊的四海作战,强大的,被封为大骊的王,弱小的,被大骊取缔封号,他们争来夺去,唯有大骊,可以一直立于中央,不动如山。 护邑封地的主人是李铮,那片土地,是他的。 手持大骊尚德君的书令,就具有大骊的法律效力。 这是个意外之喜。 李铮也没想到,大通钱庄这么快就上门。 只有引领潮流的人,才能发觉潮流的变化。 大通钱庄这般警觉,说明背后的势力,就在潮流之上。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七章 拦路 如建业所言。 李铮十九人出了城,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再也没有半点儿的阻拦。 李铮想着,留在霸州城中追杀他的死士,不可能没有动静。 这只能是魏王的手段高明,无声无息之中,就将他们给解决了。 魏国,可为天下方国最盛,魏王的手段,当然是要胜过镇龙门许多的。 大骊高祖皇帝李寅,从西北草原崛起,其后一鼓作气,席卷天下。 坐拥天下之西的魏氏,也正是借着这一股西风,成为大骊最重要的方国之一。 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大骊巩固皇族统治,没少与四海方国作战,魏国也没有闲着,跟着大骊皇族,一步一步加强实力。 大骊尚武帝,将大骊的疆域,扩展到了极致,而魏王魏乐,也将魏国的疆域,扩展到了极致。 瓜州郡以南,是西州郡,而西州郡一过,便入魏国绵阳郡。 绵丽郡之后,乃魏国王畿,大梁城所在。 即将抵达终点之际,又只剩下他们十九人了。 李铮这一生,不惧怕孤独,因为身为上位者,不可能不孤独,就算是惧怕了,又有何用呢。 对没有意义的事情,他从来不做。 这一世,他生于帝王之家,命运的推手就已经决定了,他只能一直向前,纵然双手沾满了鲜血。 “李信啊,我听魏王说,大梁城外,有一座山,叫做孤雁山,是一座孤山,不会就是眼前的这一座吧?” 李铮站在车辕上眺望。 李信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座险要的山峰,立于天际。 山峰挺拔,宛如天柱。 四周皆是平地,唯有它,骄傲的立在那里。 山脚下郁郁葱葱,越是往上,则草木越稀,到了孤雁山的最顶上,就只能看到黄土了。 这是一片平川,难见大山,数条河流,正在这里汇集,带来了肥美的土地。 饶是水源丰富,可空气里的干燥,要比皇都盛多了。 这里,似乎是大陆的中部。 “公子,眼前的这就是那孤雁山,雁,乃天下西极特有,臂展可达数尺,腾空能上万里,雁都是独来独往,这孤雁二字,正好说明了此山孤立,与孤雁一般,独击长空!” 独击长空! 这是个好比喻。 “那翻过这座山,就能看到大梁城了。” 李铮似有些感慨。 “公子,大梁城就在此山之后,乃魏氏之祖地,等咱们绕过去,就到了!” 走到这里,李信似乎也松了一口气,心情舒畅。 未来如何,不可知,但至少在大梁,他们的性命,会有保障。 “大梁,将成为我等走向天下之所,看魏王的态度,他对我这个前太子,必将是束之高阁,这会制约我的手脚,所以我们要积攒自己的势力,你可以利用镇龙门,但那终究,不会是你的!” 李铮想到,他有很多事情要做。 到大梁,不过是全了性命,要想让魏王彻底倒向他这边,还需得令天下大乱。 要做天下大乱的推手,最起码,他得有一支帮他刺探情报的队伍,就如同那镇龙门的闻风使一样,可以让他联络齐王,联络镇龙门,联络诸葛青、旌阳侯这些人。 打造一支情报队伍,这是他的第一步。 “公子,一百万两银子,一半存在了大通钱庄,还有一半,留在诸葛青处,等公子在大梁定了,就将银子取来。 龙骧、虎贲、御林、廷尉、黑虎台中,有三百好手,尽皆效命公子,我这里尽有名单,可秘密书信他们,让他们赶来,还有其家眷,也让诸葛青帮忙,尽皆送去瓜州。 江湖豪侠,商贾巨富,这些人中受过公子恩惠的,老钟那里,留存了一份名单,到时候也可尽皆召集,天下必定归于公子!” 李信话落。 十八人勇士,尽皆高唱。 他们要是不相信,又岂会千辛万苦,跑到大梁来。 对李铮来说,李信不仅是挚友,更是得力的亲信,直接掌握他所有势力的人。 “是的,只有他们来了,我们才可以更快地积攒起自己的势力,我见到魏王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离开魏王。” 离开魏王? 李信不解。 “公子这样做,是何意?” “你想一下,那魏王在我来大梁前,就先让我与镇龙门断绝关系,同理,我若是在魏王的眼皮子底下,他又岂能容得下,我这样发展自己的势力,所以让魏王离开我,就是我们离开魏王,但又不离开魏国。” 魏国有十郡之地,不必非得在大梁。 李信想了想。 “是该如此,公子可有了办法?” 李铮摇摇头。 “还在想,不过,会有的!” 马鞭一扬。 十七个骑士,一辆马车,在官道上飞驰。 尘土飞溅,旌旗高悬。 那是大骊前太子、今尚德君的车驾。 李铮心里,还有一个疑惑。 尚武帝是中毒身亡,太医院岂能不知。 时隔两月,这消息恐怕早就传到魏往耳中。 倘若魏王怀疑尚武帝暴毙之事,与他有关系,他又该如何? 这些,都要做好应对。 夕阳西下。 李铮车马,已在大梁城外。 眼前宏伟而又坚实的城墙,那就是大梁。 途径这么多处,这是唯一一个,对他这个大乾皇帝敕封的尚德君、有所礼遇的地方。 悬于城门之上,是个斗大的魏字。 魏字下方,有一队红衣黑甲的士卒,立在官道上。 士卒约有百人,列成了两队,手执长戈,把守森严。 每个人从头到脚,披挂黑甲,头戴黑盔,展露森森之意。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魏王铁甲军,一支从西战到东的无畏士卒。 在队伍的前面,还停着四辆马车。 每一辆车上面,摆放着一面大鼓,每一面大鼓,配着两个力士。 大骊皇朝,最高的自然是皇帝,下来就是各地的王,在王之后,是列公,在公之后,是侯,也称之为君,在侯之后,还有伯、子、男三等。 以礼定国,礼法昭示于方方面面。 皇帝以九鼓,诸王以七鼓,列公以五鼓,君为四鼓。 李铮是敕封的尚德君,当以四鼓迎之。 “奉大魏王令,邀尚德君入城!” 为首的官员大喝,钟鼓奏响。 李铮车驾停留原地,等着魏人上前迎接。 “魏王可真是好谋划,知道我这入城之举,会有不少双眼睛盯着,他故意做出这一套,是在告诫皇都中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大骊礼法而来!” 李铮向着旁边的李信说道。 一个人,你不能听他说什么,要看他做什么。 李铮一路所见魏王表现,就对魏王的心思,已经清清楚楚了。 “还是公子有先见之明,魏王的态度,的确模棱两可。” 这时候,魏王派来相迎的官吏,已经走上前来。 “大魏司寇水泽,受我王之令,特来迎尚德君入宫!” 来人是做足了礼仪,也不管车内的李称铮能否看到,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李铮揭开帘子,站在车辕上。 腰间负剑,颇有一番英雄气概。 “我曾闻之,魏王麾下有四贤,水泽通法,张回善兵,韩父知运筹,周疆巳理政事,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魏国四贤之一,能被你相迎,看来舅舅也没忘了有我这个人!” 水泽生了一张白面皮,颇有丰神韵骨之貌,看着年少,实则已是而立年华。 对于他的名气,李铮早就有所耳闻。 “尚德君说笑了,我王最重情谊,也知礼仪,尚德君乃先王之嫡,走到哪里,当受到礼遇,因西方有戎人作乱,魏王率军出征,特意令我好生接待尚德君!” 李铮露出一丝笑意。 是那种很平静的笑意,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悲伤。 “魏王镇守天下西垂,屡屡与戎人作战,劳苦功高,有司寇大人相迎,已然荣幸,何须劳烦魏王亲至!” 区区戎人,何劳魏王亲征。 李铮很清楚,魏乐是故意走的。 对这个大骊前太子了,大梁用大骊的礼法迎接,处处礼遇,而身为大梁主人的魏乐,却在这个时候抽身。 他这是在给自己留下余地。 趁在没有接触前太子的时候,好好观察一下,皇都会有什么反应。 反应大了,前太子就不要了,反应小了,那就收下来。 进可攻,退可守,不致于有乱。 这才对,这才像是魏王的作风。 “尚德君高义,请随我入城?” “那魏王何时会归?” 李铮未动。 “战阵之事,不好说也,短则一两月,长了就没有时日。” “哈哈,可我听说,皇帝派出的联姻天使,已经朝大梁来了,一月就可抵达,难道魏王连天使都不见吗,又或者是魏王要看看天使的态度,再来确定,他要不要现身?” 李铮说破,水泽的神情,略微有些惊异。 “哈哈,尚德君说笑了,请尚德君随我入城!” 他并未回答。 李铮清楚,这是确定了。 从镇龙门口中得知,此番来联姻的天使,不是别人,而是司礼监司徒牧。 司徒牧何人,司徒氏一族,妖后兄长。 其人不仅能代表皇帝,更能代表司徒氏。 这岂不是再说,他们是带着诚意来的 “也好,那就入城吧!” 李铮知道,他今日所言,会被魏王得知。 他要帮魏王,做选择了。 两个月前,他是一无所有的太子,失去威望的太子。 要重拾天下人对他的信心,他必须要做点什么。 第二日,十八勇士之一关代,从大梁出,复往皇都。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二十九章 来客 一日行一百五十里,两日就到了朗州郡境。 距离大梁,还有五千余里路,任重而道远。 出了大山,视野开阔。 放眼望去,四周阡陌纵横,农舍炊烟,夹杂其中。 路上东西来往之人,也一下子多了不少。 李铮在这个时候,格外的警觉起来。 他虽坐于车中,两耳却一只听着外面的动静。 刺杀前太子,本该是一件隐秘的事。 在这里,熙熙攘攘,到处都是眼睛,按照常理推测,最不应该的,就是选择这里。 但若不选择这里,那就不是刺王者寺。 李铮可以感觉到,王寺就要来了。 “公子,情况似乎有些不对?” 李信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这辆马车,五面都有铁皮包裹,墨氏劲弩的威力,也难将其穿透。 王寺的猎物是李铮,只要他不现身,劲弩的暗箭,就不会轻易射出。 “外面是何状况?” “一路上所过,商队不少,可渐渐走着走着,一支商队停在了我们前面,还有一支商队,跟在我们后面,似乎我们被夹在路中间了。” “不用想,是王寺来了,暂且不要轻举妄动,手持盾佩,小心戒备就是了。” 李铮说过后,十八勇士,行动起来。 叮当! 很轻微。 声音自车厢后传来。 就像是铁针撞击到铁板的声音。 “你听到了吗?” 小叶警觉的像一只猫咪,瞬间就成了半蹲的姿态。 “我听到了,这只是一次试探,或者是一次威慑!” 这时候,马车彻底停住。 前面的商队,翻车在地,挤作一团,路被堵得死死的。 十八勇士,人手一盾,形成一个圆环,围在马车的四周。 他们所骑的马,早就被脱开了缰绳。 一会儿打斗起来,人能活着就已经不错了,哪还顾得了马儿。 接着,后面的商队也不动了,将后面的路,也围的死死的。 李铮坐在车中,看不到外面,但他能感觉到,外面的脚步声在靠近。 叮当! 又是一声,声音比刚才更大。 “公子,这是墨氏劲弩射出的箭。” 借着窗缝,李铮看到李信手中拿的,是一根长约一尺,通体漆黑的箭矢,和那夜刺杀他的,一模一样。 李信没有直接用手碰,而是用一张布包着。 很有可能,这箭矢也会浸毒。 “这是一招敲山震虎,两处的路被堵住了,他故意放出冷箭,是想让我向田间逃去!” 李信观望,两处田野,一望无际,更是看不见一人的踪影。 “你是说,那王寺又藏身于土中?” 对于王寺刺杀季王的伟绩,李信显然是知道的。 “很有可能,现在是何情况?” “前后商队,将我们堵在中间,动不了了,这一片空地上的行人,也陆陆续续走光了,现在就只剩下我们。” 十八个人,严阵以待,李信不敢有一丝的疏忽。 “好,若是敲山震虎,虎不出,接下来就该用强攻了,此处生变,刺客们必然知晓,我等只需要坚守即可,计划不变。” 李铮铁了心,是不会挪动半步。 多的不说,就两侧田野中,随便一个陷马坑,就足以让他栽了。 不动,就是最好的办法。 叮当! 这次接连两声。 “公子,又有两支!” 这时候,李铮坐在车中,也听得明白。 他相信,这种情况下,会有不少的劲弩对着马车,只要他敢探头,就有性命危险。 忽然间,外面起了一阵喧哗。 仔细聆听,好像是有人在叫喊。 片刻间,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大,李铮再想细听,却是什么都听不出了,他耳中就只有吵闹。 “不好,要来了!” 话音刚落,就听的外面马蹄阵阵。 紧接着,兵刃撞击的声音在耳边乍响。 来的好快! 原来这嘈杂的声音,就是为了掩盖住马蹄从远处冲过来的声音,当李信他们发觉有骑士时,就已经冲到他们的眼前了。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只听得外面噼里啪啦,不绝于耳,还有人的喊叫,惨叫,马儿的嘶鸣,尽相混杂于其中。 十八勇士利用盾牌阵,已经向骑士反击了。 李铮双眼微闭,细心聆听。 小叶却是有些着急起来。 “公子,王寺动手了,刺客们何时反击?” “不急,王寺这个人的谋划不少,他这样做,第一,是想让我往田间逃,第二,就是引出我们埋伏的人,不管是哪一条,都会将我们陷入不利之地,不到暴露之时,万不可暴露,对付他,不变应万变,才是最好的办法。” 十八勇士,尽皆出身大骊行伍,他们全部手持长兵器,又有盾牌在手,短时间内,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败下阵来,这一会儿的功夫,还远远探不到他们的底。 外面的厮杀还在继续! 在这期间,李信没顾得上和李铮说一句话。 李铮只能通过自己来判断。 “公子,难道我们就要一直等下去?” 小叶又问。 “对于王寺来说,刺杀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必须在短时间内,结束战斗,等第一波冲锋不顶用了,他就会出动全力,这时候,刺客们就可以反击了。” “那还要多久?” 李铮作出噤声的手势。 他听到,外面的厮杀,越演越烈,马蹄冲锋的步伐,似乎也越来越密集。 “对,就是现在,死士们出全力了,刺客们该现身了!” 听到这句话,小叶右手为掌,猛然拍在车厢后方。 咚! 恰似金钟作响。 这是刺客们相约而定的号令。 从死士发难,到现在,才不过半刻钟的功夫。 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官道,成了厮杀的炼狱。 十八勇士四周,躺着十多具尸体,道路上的行人,不知在何时,已经走光了。 在这一声金钟后,可以远远地看到,有许多的身影,正朝这里晃动。 他们尽是镇龙门的刺客。 死士尽皆黑衣,刺客们有些作商人,有些作书生,有些作贩夫走卒,是各行各业,应有尽有。 他们持着各式兵刃,踏过田野,一路朝这里支援而来。 刺客们,显然要比死士的数量更多,一个个身手矫健,行动利落。 还没交手,死士就已经落了下风。 这个时候,两边田野之中,又忽然出现了不少人影,他们个个手执一柄黑色劲弩,朝着刺客们一阵射击。 猝不及防,顷刻间,刺客们死伤惨重。 好在他们反应的速度极快,又早有准备,借助同伴们的尸体,继续和死士周旋。 “不对,袭击马车的是死士,怎么藏身土中的,也是死士?” 小叶朝外探了一眼道。 “那是因为一开始袭击我们的六十人,并非死士,而是上阳镇的士卒,扮作死士,现在击杀刺客的,才是真正的死士!” “我方出了两拨人,王寺也出了两拨人,剩下那一支刺客,该何时出呢?” 战斗到了现在,和李铮预想的,没多少出入。 唯一不足的,就是王寺清楚他在哪里,他不清楚王寺在哪里。 “可以都出了!” 小叶再次以掌击鼓,又有刺客,从四处赶来。 王寺麾下,足有一百三十号人,而镇龙门的刺客,来了近乎两百,只要破了墨氏劲弩阵,王寺绝无赢的可能。 双方全出。 又过了一会儿。 “小花去刺杀死士,我又该做什么呢?” 小叶又问。 “等就是最好的做法,王寺是冲着我来的,他在等我现身,我不现身,他一定不会出现!” 刺客的加入,李信十八人的压力,骤然减轻。 给了死士一个措手不及。 镇龙门的刺客,不管是在调度上,还是在人数上,都占据了优势。 又过了一会儿。 外面的厮杀,似乎有平息的态势。 “公子,死士败退,刺客正在追杀,一切都如公子所料!” 就连李信都可以腾出时间来,向李铮说这样的话。 外面的战局,是到结束的时刻了。 “有没有察觉到王寺的踪迹?” “所有死士尽皆黑衣,暂且还分不出谁是谁,不过,我感觉,他并未出现。” 李铮露出一丝笑意。 “好啊,那王寺是个好猎手,他有足够的耐心,也很清楚的知道,目标是什么,我未现身,他又何须现身。” “公子是说,战了这么久,王寺根本就没有出现。” “不错,他没有出现,留着此人,令我寝食难安,对于他的性命,我也势在必得!” 就算是将来到了魏国,也不能够阻止司徒越对他的追杀,这一点李铮很清楚。 让对方的得力干将少一个,他就多一分安全。 冒险,是值得的。 “公子是说,要继续诱敌?” 李信已经猜到了。 “不错,他的目标是我,那我就出去,给他杀,小叶姑娘,我这性命,可就全看你了!” 不待李信说话,李铮就将车门打开,折身跳了下去。 小叶灵巧的身姿,紧贴在李铮左右,细心防范。 四处狼藉,遍地都是鲜血和尸首。 这样大的事故,足够地方的官吏,头疼一阵了。 李铮走出十八勇士的保护圈,沿着道路,继续向前走。 他很确定,这是个杀他的绝好机会,王寺一定就在这里。 他边走边看,追杀死士的刺客,已经到天边去了。 这些死士不让他活,他也一样不让他们活。 呼! 似乎,是起风了! 来了! 李铮的反应很快,可是那小叶,比他还要快。 只见眼前一道惊鸿而过,紧接着叮铃一声,一根箭跌落在地。 出剑挡箭者,正是小叶。 但这还不算完。 一道身影,正在李铮眼前放大,身影闪烁着一道夺目的光芒。 不好,这是剑尖! 李铮看得清楚,是王寺的剑来了。 好一个声东击西,用劲弩骗走了小叶,其后人带着剑,剑带着人,一齐杀来。 仓! 是两剑交锋。 就在这时,斜岔里又有一柄剑杀来,将王寺的剑弹开。 “不好,他要逃了!” 李铮大喊。 刚才刺他的那道身影,已奔到一匹马上,沿着大路,往后逃窜。 再看时,眼前就只有另外一个小叶。 不对,这是小花。 “不用追了,追不上了!” 李铮堵上了性命,到头来,还是让王寺逃了。 “公子神算,那有没有算到,会差点没有性命,有没有算到,王寺会逃走呢?” 一晃,小花的身影再度不见,就只余下了小叶。 李铮笑着摇摇头。 “你不觉得这样才有意思吗,要是这么容易死,那还是王寺吗?” “公子,那接下来应该如何做?” 刚才,若非小花及时出现,那一剑都要刺了上去。 惊出了一声冷汗的李信问道。 “我猜测,王寺不敢单枪匹马来杀我,他一定会联络下一批死士,只需盯住他们,就足够了,下一次,我可不会再让王寺逃了!” 李铮望着西边。 朗州城,不远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三十章 水泽 大骊以武开国,以礼定国。 天下七十九郡,共有十一军镇,每一军镇,驻守大军一万五,共计十六万余常备军。 除此,皇畿之地有四卫,每一卫大军两万,再加上拱卫都城的龙骧、虎贲、御林三军,合计十一万之多。 二十七万常备军,五十万军户,可以让大骊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拉起一支五十万的大军,弹压诸国。 上阳军镇,列于十一军镇之一。 此处,有两座城池,一座大,一座小。 小的是军镇,只驻守大军,常人难进,大的是城池,庶民商贾,王侯贵族,不绝于缕! 李铮揭开车帘,向着远处去看。 天际下立着的那座小城,就是上阳军镇。 被人追着的滋味,很不好受,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赶上你,所以你就只能快,越来越快。 可以断定,第二波死士,就在后面,距离越来越近。 死士的马,都是大骊良驹,比他们只快不慢。 上阳城就在眼前,他们的速度,终于能慢下来了。 好一个威风的高祖皇帝! 七十九郡,十一军镇,这意味着每七郡之地,就有一座军镇。 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而军镇的最高长官是镇府将军,这二者权力分割,互相之间,也没有交集,只有顶头的皇帝,才是他们效忠的对象。 这套体系很聪明,不仅维持了这样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更是始终让地方的权力,大不过中央,形成完美的统治。 可这一切,因为尚武帝不同了。 常年对四海方国征战,国内财政,必定吃紧。 为了维持帝国的强盛,持续向外作战,尚武帝出了两个昏招。 第一是卖官,第二是纵容私兵。 卖官,可以获得钱财,纵容私兵,可以花费极少的钱,让将军们获得最大的动力。 这就导致这么多年下来,出身士族门阀们的将军,因为有家族的支持,大肆圈养私兵,混入军镇,势力越发庞大,而能够买官的人,也多是出自士族门阀。 表面上看起来,尚武帝夷灭三十六国,新增十二郡之地,实际上已经为庞大的帝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朝堂之外,门阀隐有割据之势,朝堂之上,皇族、群臣、夫子,形成了三股势力。 尚武帝在时,能威震天下,尚武帝不在,就看何时爆发。 无论是司徒越、李乾、赵武、妖后,他们都没有前瞻的眼光来看这一切。 天下,即将要乱了。 魏王拥有冠绝天下的铁甲军,他在这个时候,不去魏国,还能去哪呢? 入了城,李铮所行之处,尽皆张灯结彩,就连道路上的行人,也大多都穿着新衣。 车驾一直到驿馆门口,方才停住。 驿馆,是官家的,只有客栈,才是庶民的。 李铮一行人,一辆马车,十七个骑士。 骑士尽皆甲胄,手执长戈,一看便知,这是官家的人。 这里驿丞也是机灵,老远看了,迎了出来。 “上阳驿丞,见过大人,不知大人从何处来?” 李铮没有着急回答,他下了马车,在靠着窗户的一张长案后坐下。 驿丞奉上上好的茶水,他在抿了一口后,方才说起。 “从东边来的,一路所行,尽皆山野,不知世事,此处张灯结彩,是到了什么节日吗?” 二月初二离京,到今日,已是二月二十,整整十八天了。 “大人不知啊,这也是昨日才传开的消息,新皇即位,改元大乾,皇后监国,母仪天下!” 说这话时,驿丞的面上,还洋溢着欢乐。 每当新皇即位,都要天下大赦,行商的少税,领俸禄的发钱,谁又不高兴呢。 李信刚要站出来说话,却被李铮一抬手,给拦住了。 “乾,为天,大乾,这是不是要开天辟地,重换新天呢?” 重换新天。 这…… 驿丞心里能想,但是不敢说,尚武帝的余威尚且在。 “敢问大人,来自何处,小的都要细细录下,好禀明此间县府?” 李铮起身,摸着腰间的赤羽。 “我就是大骊的尚德君李铮。” 尚……德君! 驿丞哑然,惊的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事,我不怪你,但我要你替我做一件事,将我到此处的消息,说给所有人听,还有,准备好房间,要临街的!” 驿丞听后,连连点头。 将一行人车马安顿好后,又赶忙退了出去。 “先皇刚崩,不足一月,新皇就即位,而且还这般大肆庆祝,宗庙的那帮老夫子们,岂能容忍,难道大骊的皇族们,没有人出来反对吗?” 大骊以礼治世,处处重视礼法。 先皇才走二十日不到,新皇就即位,严重违背祖制,不说李信,就是天下的读书人,也要忍不住跳出来骂。 “这就是妖后的高明之处,她能权衡各方利弊,达到目的,你怎么不想想,东方的齐国,最开始先惹到了谁?” 惹了谁? 李信回想了一阵。 “四年前,齐王僭越祭祀,不尊法度,是夫子第一个站出来,跳脚大骂,那齐王也是年少血性,将一篇数夫子十罪文,传遍天下,尽道夫子误国,难道司徒越举兵伐齐,就是为了堵夫子的嘴?” 李铮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 “聪明,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什么都放得下,因为他们就是追逐利益,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 那一年,宫中生出夫子之乱,三千士子,静坐麒麟宫三日,请求先皇发兵,攻伐齐国,可那齐国强大,不亚于魏,岂能轻易功之,夫子最后悻悻而归。 你说,他这样一个,天下师表,圣人式的人物,被如此拂了脸面,该当如何,自然是记恨在心,他不仅是恨齐王,他连尚武帝,都恨上了,这有趣吗?” 李信的启蒙之物,正是夫子的礼法,在他心中,执掌礼法祭祀的夫子,宛如圣人,可他在接触到太子后才明白,每个人都有私心,都为私心而活着。 无论是庙堂上的皇帝,还是田间的庶民,都不能例外。 “司徒越的大军,快要出征了吧,话说这妖后一介妇人,就能将朝堂玩弄掌中,是有几分能耐。” 李信很是感慨。 李铮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单论对人心智的了解,他无所畏惧,唯独怕了这个妇人。 他突兀的离开皇都,就是拜她所赐。 “对我而言,失败一次就够了,不可能有下一次。” 这也是李铮对自己的话。 临近宵禁。 窗外的街道上,渐渐地没了人影。 白日里,李铮的车驾,在十八个骑士的护卫下,从上阳城的街道上走过,又经过驿丞的发酵,至少有心人会知道,是前太子来上阳了。 李铮提着笔,在纸张上工工整整的写下六千里这三个字。 过了这里后,再横穿十郡之地,就能抵达魏国了。 就在这时,他后背传来一阵寒意。 不好,是刺客。 紧接着,连汗毛都倒竖起来。 不管是学识,还是剑术,到了他这种地步,自然能感知到危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便是这个道理。 嗖! 他刚反应过来。 对方已经出手了。 他脑海中已然想到,他应该往前一扑,躲过去,可他的身体,却远远要比他的思维要慢! 李铮动了,屁股刚刚离开软塌。 中箭是一定的,但至少不会命中要害。 叮当! 这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哐当! 这是李铮往前一扑,撞倒书籍的声音。 噗! 很轻微,就像是剑刺入了肉体的声音。 李铮摸着怀中的火枪,急忙转身向后望去。 只见一个蒙面人立在眼前,手中还提着一柄剑,地上还掉落了一根箭矢,窗户上还有个破洞。 他随即反应过来。 刚才是有人偷袭他,在箭矢射出后,被蒙面人的剑给挡下了,至于偷袭他的那人,应该已经死了,尸体从二楼落了下去。 一切就在电石火光间发生,李铮来不及多想,就已经发生了。 他将怀中的手掏了出来,然后起身。 “你怀中是什么?” 蒙面问道。 他声音嘶哑,辨不清男女,只看得出身体修长。 “我的秘密武器,镇龙门是不会想知道的?” “是天爷梁杀人的那种吗?” 蒙面人又紧接着问。 天爷梁。 镇龙门好快的速度,连这都知道了。 “这很重要吗,你是如何贴近我的,不对,你们两人如何贴近的?” 李铮是个一流高手,就算不敌对方,但也不至于连发现都发现不了,他可以确信,对方是两人,一个救他,一个杀了偷袭他的人。 这两人,很早就躲在他屋外了。 “是你疏忽了,你根本就没想到,司徒越的死士会来这么快,所以放松了警惕,你也没想到,我们镇龙门跟着你,已经很久了,你不往此处想,自然就没有防备之心,何况我们对你没有杀意,你感觉不到!” 不错。 李铮是感觉不到任何的杀机。 “刺龙!” 他笑着拍手道。 普天之下,也只有刺龙,才拥有这样的本事。 蒙面人略微迟滞,似乎有疑惑。 “你猜得很对,就是刺龙。” “哈哈,多谢姑娘救我,看来这天下之事,也并非尽如我想的那般,以后要更加小心了才是,姑娘也不要忘了,我只身犯险,是为了引出姑娘。” 蒙面人动了动,没有言语。 “姑娘救我一命,我也告知姑娘一件事,我怀中的,就是那天爷梁所用。” 蒙面人又说话了。 “天爷梁的尸体,先是我们发现的,其后司徒越的死士,也发现了,他们比你想象的要更快,在你到上阳城时,他们就到上阳军镇了,拿了墨氏劲弩,就来杀你,我也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再回答我一个,如何知晓,我就是姑娘?” 好快的速度! 死士是一波比一波厉害,李铮心中,还是心有余悸。 “哈哈,我猜的,你若不承认,我也不知道!” 一阵风过,人已经不见了。 李信从外面推门进来。 当书架翻到时,他们已经提着剑,蹲在门外了,见是友非敌,才没有进来。 “箭矢虽然磨平了刻字,可这就是墨氏连弩所用。” 曾为龙骧骑的他,是再熟悉不过。 “不要紧,反正我又没死,怕什么,有个好消息,镇龙门来了,他们来了,我就有十成胜算。” 可能吸引镇龙门来的是黑火药,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结果是一样的。 后半夜,李铮再睡觉时,用书架将床榻团团围住,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剑,才觉得安心。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三十十一章 大典 山路难行,是在石壁上开凿出来。 李铮背着剑,骑在马上,一步一步地往上走。 十岁那年,也就是在穿越两月后,他的一封书信,从大骊皇宫传到大梁宫。 他的舅舅,魏王魏乐,请来了西陲最厉害的剑客东方太阿,来做他的老师。 庙堂之上,有十大名将,庙堂之外,有一尊三剑七子,东方太阿善酒,善诗,更善于剑。 李铮跟着他,修剑,学诗书,知江湖。 在他的教导下,才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广阔,可以说,他是李铮的二次启蒙人。 东方太阿善出奇剑,自创太阿剑诀,以雄奇著称。 一剑太阿诀,美篇万古传,今宵酒醉人,明日天下客。 李铮所学剑诀,便是这太阿剑诀,十二岁开始,已至弱冠,八个寒暑,八个春秋,孜孜不倦,不曾有废。 梅花香自苦寒来,他上一世就懂得这个道理,只有日复一日的积累,才会在需要的时候,绽放最美丽的光芒。 两世为人,所见所闻,就是他的强项,是他独特的天赋。 八年的时间,或许对于一个真正的剑客来说,还未能达到剑成的地步,但对于李铮来说,却是小有成就。 江湖豪侠,只有一流高手,方能伤你。 这话,是东方太阿亲口说的。 李铮作为一个上位者,天下之事,何须亲自出手,但现在被逼到了绝境,他身后的剑,不饮血是不成了。 这一柄剑,他取名赤羽,乃魏国火金锻造,长约四尺,宽约一掌,上面布满了宛如羽毛的纹路,又在灯火的映照下,会闪烁出一阵红芒,故名赤羽。 剑,同东方太阿一样,也是魏王所赠。 魏王是个枭雄,枭雄最大的本事,就是审时度势,他们不会拘泥于任何的形式,也很难有感情可以束缚他们,他们只会随着天下之变而变。 这也是李铮之前担忧所在。 魏王此人,还有一个特质,那就是自傲。 他利用镇龙门散布谣言,将魏王设计了一道,这势必会让魏王恼火,他要镇龙门的铁鹰,就是为了传信,提前给魏王去一封书信,表达一个外甥,对舅舅的无奈,让魏王知道,他是尊重他的。 这一点,对魏王来说,非常重要。 还有,那铁鹰是镇龙门的不传之秘,索要铁鹰,可以试探出镇龙门对他的态度,和他对镇龙门有多大的利用价值。 试探,也是获取信息的一种。 砍柴人的话,一点都没错,山路难走,越是往里,道路就越窄,山路也越陡峭。 四周树林茂盛,路无踪迹。 一边悬崖,一边绝壁,是个险要之处,往往这样的地方,才最容易受埋伏。 “行了多久呢?” 闻言,李信低头算了一阵。 “公子,道路崎岖,虽走了两个时辰,可也不过二十里路,前面会有一处山口,名为天爷梁,过了那里,就距出山只剩十五里了。” 李信一边走,一边算着距离。 他的步伐,经过训练,每走七百步,就是一里,每过一里,他就记一下。 没有这些本事,是做不了龙骧骑的统领。 天爷梁,好名字。 “过了一半了,那停下来休息吧,这天爷梁,就是死士伏击我等之处!” 李铮很自信,让李信有些疑惑。 这一路上来,他也是非常小心。 他尽心地看路上的车辕和马蹄印,观察四处的情况,每走上一会儿,就要将耳朵贴在地上听,就连两侧的山坡,也派人去探查过了,并未发觉一丝的异常。 公子为什么就这样笃定,死士一定会在天爷梁呢? “我们昨日在驿馆过夜,可有几家商队?” 坐在路边大石上的李铮问道。 “有五家,其中两家不走,其余三家,会在今日出发,我们出发得最早,他们应该在我们后头。” “那我再问你,那驿馆小二所言,前日有几家商队?” “前日还多一些,足有七八家商队,都是第二日早上出发的。” 这一问一答,就给李信解了疑惑。 “这就对了,这条路虽然不是驰道,但也是沟通三川郡和寅山郡的要道,东西来往的商人,哪一个不从此路过,来往的行人,又哪一个不从此路走。 两个时辰过去了,路也走了一半,对面没有行人,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有人拦住了他们。 这些个死士,身上没有调令,可你不能否认,他们是官家的人,他们是大骊上将军的人,有他们阻拦,商人们还敢过来吗,由此可以断定,死士就在这山中,至于为何是天爷梁,那就是凭感觉了!” 李铮自以为,只要他足够的细心,足够的认真,那这天下间,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他觉察不了的。 李信点头,深以为意。 “公子英明,那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呢?” 李铮起身,召集所有人。 “硬拼,就算有爆竹,我等也难胜百人,此情此景,唯有诱敌之策也,我亲自领五人,前去诱敌,剩下的埋伏在山的一侧,准备好爆竹,等他们过来,就往人群中扔。” 说话间,李铮又指着一侧深不见底的峡谷。 “爆竹一响,马儿受惊,这里将是他们的葬生之地!”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害我命者,其命也不可留也。 “不行,岂能让公子冒险,我等十八人,难道是木偶泥捏不成?” 说话这人,满面虬髯,身姿壮硕魁梧,骑在马上,腰间负剑。 此人名为钟铭,十八勇士之一,曾为太子亲卫。 为人勇武,天生神力,善用一柄偃月刀,可惜偃月刀为军中制式,他们现在是商人,就只能佩剑了。 “哈哈,老钟着急了不是,那死士是何人,是司徒越亲自派遣,若是我不现身,他们会出击吗? 肯定不会,五里,才五里的路途,难道你认为,我手中的剑,还走不了这五里路吗?” 李铮接连两问,让众人没了反驳的余地。 “既然公子这般说,我从便是,此处,须得李将军亲自坐镇,他人不可,我老钟愿随公子前去诱敌,还有四个,谁跟着我来!” 一时间,五个人很快凑齐,李铮继续上路。 此间的山,一片接着一片,不见首尾。 天爷梁,位于大山的最高处。 山峰在这里,变成了一块硕大的石山,耸立在天际。 因其山高,得名天爷梁。 一路上,李铮积蓄马力,故意走的很慢,足足在半个多时辰后,才看到了那雄伟壮丽的山峰。 四处静悄悄的,连鸟儿的鸣叫都很少。 鸟儿少,是因为林中提前藏了人,将此处的鸟儿,都赶到别处去了。 李铮六人,到了山峰脚下。 “下马,休息一阵,我敢断言,他们就在林中,让马儿吃饱了,一会儿好跑路!” 有两件事情,他是可以确定的。 为了他的性命,死士一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劲弩乃大骊军制,民间不得私藏,这些人现在是死士,并非军人,何况一百人追杀十八人,他们也没必要带上劲弩,李铮才敢这样大胆地,出现在死士的眼皮子底下。 悉悉索索! 声音自山坡上的林中传来。 “公子,不好,有埋伏,快逃!” 钟铭故意大声叫喊,六个人翻身上马,朝回路上走。 分布在一个山坡上的一百人,将是一个长队,冲下山坡,正好包围六个人。 顷刻间,李铮的面前,已经有七八个死士,列成了阵形,挡在前头。 死士们上身皮甲,下身长裤,全身黑衣,手中提刀。 这刀,名为斩马刀,刀长五尺有余,可以双手握住,只在一边开刃,这样的刀,是军中专门针对马军所用,挥击之下,能够砍断马腿。 刚好,他们六人都骑着马。 果然来者不善! “挡我者死!” 钟铭暴喝,手持双剑,左右翻飞,犹如两朵银闪闪的铁花,死士与他碰触的一刹那,就去了两个。 真猛士也! 钟铭开了一个好头,剩下四个勇士,两个拦在公子前面,冲杀上去,两个留在后面,继续护卫。 此时,死士中的骑兵也出现了。 “全力冲出去!” 李铮一声长啸。 手中的赤羽,在日光的照耀下,宛如一道惊鸿,剑落之处,一颗头颅高高飞起! 好利落的剑法。 六人冲出了包围圈,以最快的速度,在山路上狂奔。 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峭壁,脚下是崎岖,身后是追兵,他们的路,就只有前方。 死士中有快者,已经赶了上来,时不时与六人接上一招。 “谁敢拦我!” 钟铭凶威大涨,越战越勇,独自一人断后,连杀四五人,真一员悍将! 五里的路,说远是一点都不远。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三十十二章 魏璧 沧海书院,高朋满座。 罗肃同本就是个传奇,他要收的弟子,更是引人注目。 不管是因为沧海书院的威望,还是对大骊尚德君的好奇,几乎半个的大梁的权贵们,聚集在这里。 师者如父。 人伦之情,除过父母,就是师徒。 这是一场盛大的典礼。 千百号人,围在高台之外。 李铮站在中央。 他的面前,是罗肃同。 拜师之礼,能大能小,但无一例外,不能缺了祭祀。 帝王之师,当行封赏大典,行隆重祭祀,庶民之师,也需二斤生肉,一斤新茶,一场师徒之礼,行祖宗祭祀。 冗长的祭祀,从清早开始,一直到了午间。 沧海书院,传承久远,规矩也就繁多。 大骊治国,以礼法为先,而礼法的由来,则是祭祀。 祭祀之礼,又分祭天,祭地,祭山,祭灵,祭祖先。 皇都夫子,执掌夫子庙,传闻中,能知天象,能明天道,能定天下礼法,唯有夫子,才拥有祭祀苍天的权力。 人间也只有夫子,才是苍天的化身。 这也是历任大骊太子,都需要夫子认同的缘故。 沧海书院,执掌不了天下礼法,所以这一场祭祀,是对着书院的先圣们。 “弟子李铮,愿以罗肃同先生为师,遵先生教导!” 这一句话说完,这一场盛典,才算是结束了。 罗肃同在李铮身前,手执一块圆环美玉,郑重交于李铮手中。 祭祀之礼,不能缺了礼器,而美玉,则是最好的礼器。 这也是师父对于弟子的馈赠。 玉,坚硬如铁,做人做事,都需要坚毅的品质。 圆环,圆形,又中间为空,空则虚心,圆则处世需知变通,可以说,这是罗肃同对李铮最好的祝福。 “弟子谢过老师。” 大典毕,该是用膳。 依大骊礼法,氏族官吏,尽以分餐之礼。 一眼难见尽头的长案,铺设开来,上面摆放着简单的素食。 李铮跟在罗肃同身后落座。 这一排,尽皆沧海书院出身的士子,有些为官,有些为商,至少在魏国,他们的能量不低。 “你说,一个人的好奇心,会不会害死自己?” 好巧不巧,在李铮的一侧,就是苏幕孺。 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混到这里来的。 “会,非常会,一个人要是连好奇心都没有了,那将不会是人,姑娘不也是因为好奇心,才一直缠着我吗?” “缠着你?就,就是缠着你,我有一个好消息,你想不想听一下?” 李铮没接话。 “你骗人,我怎么觉得,你就没有好奇心呢?” “不,我有好奇心,只是我更清楚,姑娘愿意说时,就会说的,不愿意说时,我问了也没用。” 一身玄色长裳的苏幕孺,还是那样的明艳。 “好,那我告诉你,是关于魏璧的,或许你的事情,有着落了,这你想知道吗?” 李铮想了想,转过身来。 “姑娘有什么条件?” “嘿,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情,你不是算无遗策吗,要想知道的,你就一定会知道,也无须问我,对吧?” 苏幕孺就是想看看,李铮会在什么时候着急。 没想到,他又不说话了。 “真是无趣,我的条件很简单,沧海泛舟,你失信于我,让我令人耻笑,我只需要你在众多人面前,给我陪个不是,并且大声再邀请我一次,待我答应下来,你陪我去一次,我就告诉你?” 李铮在想,到底是关于魏璧的什么消息。 值不值得他这样做。 “如若不然,你将很难见到魏璧,因为我会从中作梗,你也知道的,你见过了韩父,见过了罗肃同,见过了很多人,可要是连魏王这个世子,大梁最重要的权贵都不见,又如何能左右魏王的想法呢?” 看苏幕孺的神情,就像是吃定李铮了。 “那好,我答应你。” 魏璧很重要,比面子重要。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好吧,那我告诉你,那就是好奇心。” “你是说,魏璧有透露出想见我的意思?” “正是,他不可能没有好奇心,魏王曾下令,不允许魏氏见你,但这样的暗示,不正是在增强他的好奇心吗,你为什么不能见? 后来你又联络大通钱庄,联手韩父,做了沧海书院的弟子,见过了大梁许多氏族,魏王不在,魏璧身为大梁的掌舵人,他对你的好奇心,应该越来越盛才对。” 苏幕孺很聪明。 以她的才智,要是有心的话,知道这些应该不难。 “你分析得非常对,我有一件事,想要请苏姑娘帮助?” 听到李铮的请求,苏幕孺一阵得意。 “你也会求到我,那行,你说吧?” “姑娘这么懂得好奇心,那也应该知道,光有好奇心是不行的,还需得付出行动,既然姑娘也时常接触魏璧,那就请姑娘替我完成这件事?” 魏知鱼不食烟火,苏幕孺通晓人心。 这样的事情,李铮用脚指头也能想到,不该让仙子帮忙,该和魔女作交易。 “你到底是聪明人啊,但我凭什么要再帮助你一次呢?” “姑娘是撼山侯的独女,说不定将来会成为霸州苏家的家主,连大通钱庄都知道,多结一点善缘,没有坏处,难道姑娘不知道吗?” 苏幕孺盯着李铮,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可我就是不在乎,我是女子,最不喜欢的就是争权夺势,。你说的偏偏是我最讨厌的!” 李铮一笑。 “那姑娘想要什么,只要是我能办到的,尽可能去办?” “常言道,无欲则刚,我真无所求。” 她一句话,堵得李铮不说话了。 对于女人的思维,他一向弄不明白。 和魔女的交易,的确可以让你达成所愿,但也要魔女愿意才行。 眼下,所有人都在享用沧海书院的招待宴,就只有李铮和苏幕孺两人,交头接耳,说个不停。 李铮心中算计着,重要的事情,都差不多了,就只有一个魏璧了。 既然苏幕孺的路走不通,那就不能强求了。 天下无难事,难的就是思维方式,换个方式,问题会有解决的办法。 “我不答应,你当真就不再求我了吗?” 李铮正在安心用膳,苏幕孺又问了一句。 “怎么了,难道你又有了条件?” 苏幕孺点头。 “那我还得考虑一下,姑娘的条件我能不能接受?” “很简单,我只想要一件你身上最重要的东西?” 最重要的东西! 李铮想来想去,他离开皇都的时候,最重要的东西,就已经留在那里了,此生都拿不回了。 除了身边的十八勇士,哪有什么最重要的东西。 “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是重要的。” “我要你的剑。” 赤羽。 苏幕孺要赤羽! 李铮真不想给。 赤羽,是他的所有念想了,是他最重要的东西。 “姑娘要不换一样吧,剑随我八年,这世上,能随我半年的事物,都不在我身边了,就只有它在。” “所以才显得重要,难道你忘了我刚才的话?” 李铮摸着怀中的剑,陷入了沉思。 “怎么,舍不得?” 没有回答。 “剑是魏王送的,你留着它,是想让魏王看到,你对他的敬重吗?” “不,魏王不会这么肤浅的,他是个人杰。” “那为何还舍不得,魏王的剑,换魏王的世子,你也知道,除了我,没人能替你办成这件事。” 剑,再好,也不过身外之外。 是了,留不住,强留有何用。 “如此,还请姑娘善待之。” 李铮不舍,依旧将剑递出。 苏幕孺将其接过,放在一边,似乎她连一点儿把玩的心思都没有。 或许她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剑上面。 “姑娘不要忘记了,答应我的事。” “三五日内,必有消息,那公子答应我的事情呢?” “自然记得。” 苏幕孺要走了剑,还要找回面子。 宴席毕,众人散去。 书院之中,只余百人聚于一处。 这些人要么是大梁权贵,要么是书院弟子,他们都是重要的人。 罗肃同还要着重、向这些人介绍一番李铮。 拜入沧海书院,就相当于半只脚踏入大梁氏族,这一句话,没有半点儿的偏差。 李铮的造势之举,在这里将会达到高峰。 大梁城中,有意愿辅佐前太子,成就霸业的人,都会脱颖而出,与李铮联络上。 事情往往都是这样容易,难的就是你等不来一个契机。 在这里,李铮见过了周疆巳,见过了魏氏宗伯,见过了太宰大人…… 又见到了魏璧、韩父之人。 这一趟,收获不小。 此时的苏幕孺,正规规矩矩地跟在一个老者身后。 老者满头苍白,鹤发童颜,虽一身常服在身,却也气度非人。 撼山侯苏秀,李铮是知道的,那是个年约四十的伟男子,根本不是这等老者,能让苏幕孺这般乖巧,想来是苏家的长辈了。 此时,罗肃同引着李铮,走到两人身前。 “老夫属下,拜见尚德君!” 老者行礼,身后苏幕孺也是跟上。 苏夏,上一代的撼山侯。 于五年前,大骊第二次征伐燕国失利后,辞官回封地,后苏秀继任,第三次征伐燕国开始,苏秀随司徒越一战而大胜。 这么说来,苏幕孺是她的孙女,难怪这么乖巧。 “苏大人之名,我早有耳闻,无须多礼!” 又是一阵寒暄。 重复而又无聊的事,就是大骊贵族们,每天的日常。 苏幕孺在身后,对李铮挤眉弄眼。 这么多人,当真是众目睽睽之下了。 “苏姑娘,四绝之试,是我胜了,我没去赴约,今日给姑娘赔罪,若是姑娘愿意,我明日再请姑娘赴会,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李铮气定神闲的说道。 人群之中,传来一阵哗然。 很显然,这是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你说去,我就去啊,本姑娘才没空。” 苏幕孺直接拒绝。 不对,这不是刚才的剧本。 对方又在调皮了。 还是苏夏站了出来。 “孺儿,君侯跟前,不得无礼。” 噌! 苏幕孺居然当众将赤羽拔出。 “也行吧,看在你送我这剑,又当众求我的份上,我就答应你,明日不行,就后日吧,后日正午,你若不来,你一定会后悔!” 声音清亮,浑然不给李铮一点儿脸面。 没想到,他被一个丫头给算计了。 “如此,就依了姑娘。” 李铮依旧淡定,神情之上,没有半点儿的变化。 苏幕孺这才满意,不再说话。 后日…… 这样提醒,难道后日就能见到魏璧。 这事情,要抓紧,因为司徒牧马上要来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第三十十三章 猜测 沧海之畔,杨柳依依。 百花正盛之际,踏青狩猎之时。 清风吹拂,天气不冷不热,这个时候出行,最为舒适。 李铮的眼前,是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大湖,名曰沧海。 沧海之上,蓝波翻涌,水鸟戚戚,依稀还能看到,大梁城头的箭塔,在远处冒着尖。 他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以五十万两白银,震撼了大梁庶民,惊动了大通钱庄,亲自上门拜访。 那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尝试接触大梁权贵了。 总之,尽一切之可能,在大梁弄出动静,让天下人都知道,他在大梁过得舒心,他在大梁联络四方。 游于沧海,就是让别人看到他。 李铮于一座凉亭之中。 凉亭紧挨沧海,美景可尽收眼底,凉亭之外,十六个勇士,尽皆带甲,立于凉亭四周。 亭子里面是管家沈胜,伺候着李铮和李信品茗。 “今日几何?” 李铮问道。 “公子,今日是五月初一。” 五月初一。 时间过得真快,他离开大梁时,二月初二,整整三个月了。 路上耗费了两月半,到大梁也快有半月了。 “难怪会有这么多人出行,原来是初一。” 大骊虽无除夕风俗,但有岁首,月首说法。 一年十二月,每一年的头一月,为岁首,每一月的头一日,为月首,当月首与岁首重叠,也就是一月初一,会有一场盛大的节日。 也能称之为过年。 今日是月首,按照习惯,宜狩猎出游。 “正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此处距离皇都,已有九千里路,与皇都的不同,是可以看得到的。 五月之五端阳节,端阳之意,乃天地进入盛阳的开端,在皇都,五月初五,不行宵禁,到了夜晚,会有许多人走上街头,赏花赏灯,不知在大梁,会有什么习俗?” 李铮问向沈胜。 “公子,大梁平日里就不行宵禁,到了端阳节这一日,更是连城门都不关闭,那时候公子小姐们,都会来到沧海之畔,或是泛舟,或是会友,或是赛诗,或是放灯。” 李铮一笑。 “好啊,这么说来,就只有几日了,那你替我去准备一艘船只,端阳那日我要用。” “是,公子。” 这么一说,李信已经明白,公子要做什么了。 端阳之日,会有这样闲情逸致的,不是王侯之孙,就是士族之女,要掀起风浪,就要融入到这些人中,要融入他们,端阳不就是机会吗? “公子真是妙计,算着路程,再有半月多,天使就能到了。” “不错,在天使出现以前,该要做的,都要做好。” 踏踏! 远处,尘土飞扬。 一阵马蹄声传来。 六七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正骑着高头大马,疾速奔来。 这些人尽皆佩剑,手中扬鞭,策马在官道上,颇有肆无忌惮的意味。 “沈管事,这些人你可识得?” 沈胜眯着眼,瞧了一阵。 “公子,这应该是大司空韩父嫡子韩正。” 魏国官制,自魏王之下,有司空、司徒、司寇、司马辅佐王事。 司空理农田,司徒理庶民,司寇掌刑法,司马掌军马。 四人不仅是魏国权臣,更有魏国四贤之名,搭上其中任何一门,都对李铮非常重要。 他点了点头,然后一直望着那几个少年。 那一行人,也朝着这边过来了。 当先一人,落了马,走到凉亭之外,高声喊道:“敢问亭中是否为大骊尚德君?” 李铮笑了笑。 起身,迎上去。 “我便是李铮,敢问阁下是?” “我乃韩氏韩正,大魏司空韩父,正是家父。” 李铮瞧去,见那韩正身量不高,却颇为壮实。 浓眉大眼,方脸阔口,肤色黝黑,气宇轩昂,颇有气势。 他见是李铮,先是行了一礼。 原以为,遇到韩正是偶遇,现在一看,对方就是冲着他来的。 “司徒嫡长子之名,我早有耳闻,只是不得一见,今日相逢,不如品茗一叙?” 韩正点头。 “我正有此意!” 韩父是魏王的臣子,他的嫡子在这个时候找上他,真不知道这是韩父的意思,还是韩正的意思。 两人落座,沈胜又泡上了茶水。 这个管家的最大的用处,就是识人和泡茶了。 “尚德君万里之遥,来我大梁,我本该早就拜会了,不想一拖,就拖到了今日,与尚德君在此间相会,并非是偶遇,而是我闻声寻来罢了。” 韩正倒是实诚,他不需要李铮猜测,就直接明说了。 “那不知公子前来,所为何事?” “一者,是因尚德君贤明所吸引,二者,我听说几日前,大通钱庄有一位很有身份之人,去拜访了尚德君,似乎那大通钱庄,与尚德君关系不浅,正好我手头有几万两银子,想放在大通钱庄,做点儿营生,因此想借用一下,尚德君之名。 还请尚德君不要介意,毕竟那五十万两白银之事,大梁是人人尽知,并非我有意打探尚德君之事,若是有得罪之处,尚德君尽请直言!” 韩正的话,说得客客气气。 李铮是一点都不相信,他是为了几万两银子的营生,专程来让他这个前太子帮忙。 来大梁将近半月,他算是明白了。 大梁的氏族,都躲着他,韩正是第一个主动上门的人。 “好说,好说,此事简单尔。” 李铮不动声色。 韩正抿了一口茶,又想了想。 “那就多谢尚德君了,我听说那大通钱庄,遍布天下,想来皇都之中,也有其分号,尚德君自皇都中来,那和大通钱庄的关系,很早就结下了吧?” 话中透出的试探,已很明显了。 他这么问,无非就是想知道,大通钱庄是不是李铮的势力。 一个前太子,满天下的积蓄势力,还能做什么呢? “咳咳,尚德君初来大梁,有所不知,我们这些人有几个闲钱,都是通过大通钱庄来打点的,若是关系好一些,则赚得多,若是关系一般,则赚的少。 父亲虽为大魏司空,可大魏毕竟是大骊方国,像是大通钱庄这种势力,平日里对我们的高看,还是有限的,尚德君身为我大骊君侯,自不可同日而语!” 李铮哂然。 到底是年少啊。 韩正这是明知自己在撒谎,不免心虚,在问过之后,还怕露了破绽,又接上了一句。 不问还好,一问,更是让李铮笃定。 韩正此来,就是韩父的意思。 魏国四贤,都是大魏王的忠臣,一个这样的人,想了解他的心思,而且还不是亲自来,只是派遣儿子,先做个试探。 这可就有意思了。 “大通钱庄,我在皇都之时,与其交集甚少,是到了大梁之后,方才有了交集。” 李铮实话实说。 “原来是这样,大通钱庄上门,必定是因公子贤明所致,魏王在外督兵,该在这一月之内,返回大梁,到时候尚德君也可见到至亲之人。 家父曾说过,大通钱庄的主人,有一家姓金,那日求见尚德君的人,也是姓金,他能亲自拜访,说明公子在大通钱庄眼中,是个重要的人吧?” 又是在试探。 这样问的目的,可以知道金无昌与李铮的关系,到了何种程度。 问题都是好问题,就是韩正的表现,太嫩了点。 “我倒是听说,司空大人父子同心,齐力为国,韩父善谋,嫡子韩正善佐,是也不是?” 李铮没有回答,来了一个反问。 韩正微微愣神。 “尚德君说笑了,善佐之名,只因家父有方,我有何德何能呢,还不是家父如何吩咐,我如何做罢了。” 这么说来,韩正问的这些,是韩父的意思。 难怪他说起来有些别扭,想必是提前背过的吧。 李铮在这个时候,沉默了。 “尚德君来了沧海,那可去过孤雁山吗?” 韩正又问。 “来时路上看过,未曾游历。” “可去过西梁观吗?” “也没有去过。” “我大梁美景,数不胜数,尚德君要想游遍,须得耗费不少时日呢,不知道此番可待多少时日,若是待得久一些,就能看得更多?” 又是一个好问题。 能待多久? 这可以知道尚德君,有无去封地的心思。 愿意去封地,就是顺臣,不愿意去,就有逆反之心。 “不知道,须得见过了魏王,才能有定论。” 韩正沉默了,或许他感觉,他问不出什么了。 “韩兄这么对我有兴趣,不如四日后的端阳节,我与韩兄同行,带我领略一下这沧海之上的风光吧。” “如此,甚好。” 正愁不知怎么开腔的韩正,听到李铮的话,立即应允。 “那就由我为尚德君做个引路之人。” 韩正又补充了一句。 待他走后,李信方才向着李铮问起。 “公子,我看这韩正,心机不深,刺探消息,似乎并非他的本意,或许是那司空韩父指使吧。” “只能是他了。” “那公子你说,韩父打探这些,是不是受了魏王的指使?” 李铮仰着头,连想都不用想。 “我的心思,魏王何须刺探,他清清楚楚。” “那我就不明白了,韩父知道这些,是为了什么?” 每当有疑问,李信在李铮的身上,都能得到答案。 “还能是什么,大魏是一个国家,一个组织,并非是一个人,那内部就不可能铁板一块,韩父以运筹出名,魏王还不能下定决心,辅佐我即位,可韩父不一定会这么想,至于他这样做的目的,很快就会有的!” 李铮望着西山的日落。 又一天,要过去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