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小子》 正文 第1章 旧地重游 “生在新中国,长在新时代,更何况建国之后畜牲都不能成仙了,建国前的死鬼狐仙们还能抓我去当上门女婿不成!” 四个人已经被海涛的话逗乐了。 这个地方三年前我们以前来过,中考结束后第一天早上,我去剃了个光头,骑着现在还在阁楼里陈列着的那辆凤凰二八加重自行车,后座托着同村的王建民。李海涛家就在终南山脚下,后院墙就是平地竖起的终南山。一路上坡,后座还有一头猪,竟然不会骑自行车,骑一路骂一路,建民只是紧紧抱着我的腰,这个画面要是放在当下,不免会被人侧目,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男人抱着男人那还是哥们情深。 刘友良比我们先到,约好了在李海涛家集合进山摘羊奶奶(一种灌木,果实酷似羊奶的形状,成熟后红黑色,酸甜味。),顺带找点野樱桃。我们到时已近中午。 现在四个人见面了,说是去采野果,其实就是散散心,初三猪狗不如的生活终于结束了,顺带通过爬山发泄一下那个年纪无法发泄的荷尔蒙。 吃完中午饭,海涛他妈给我们准备了一大布兜锅盔,锅盔是关中特色食品,和新疆的馕类似,耐储存,不易变质,便于携带。说是爬山累,下午饿了可以垫垫。 回力鞋平时还挺带劲,爬起山来只是打滑,海涛的千层底布鞋倒是很给力,已经远远的把我们三个甩到了后边,他自小爬山习惯了。爬山不在快,一定要稳,一步一步,快了反而不行。 等我们爬到第一个山顶,海涛已经坐在一块石头上等了老半天。 “咱们不会迷路吧!”建民总是神经兮兮的样子。 海涛登了建民一眼,“我从会走路就跟着我大(关中人把爸爸称为大dá)进山挖药材,闭着眼睛都能走个来回。少废话,腿脚麻利点。” 刘友良只是在一旁傻笑,骑了半天自行车,还是上坡,现在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 “离我的秘密基地不远了,就在前面的山沟里,去年发现的。谁都没给说,那里的羊奶奶大的就跟咱们班张丽丽的奶一样,想不想吃。”海涛又露出他特有的猥亵的笑容。 我敢肯定,此时鼓舞我们前进的动力不是羊奶奶,是张丽丽。山里的路就像那首民歌里唱的“羊肚子手巾三道道蓝,咱们见个面面容易拉话话儿难”。已经能看见前面一片片红色的灌木,走了半天一看还是那么远。一个个累的跟狗似的,肚子也已经咕咕叫了,只有海涛像刚爬完母鸡的公鸡,昂首挺胸。 “再坚持一下,前面有条小溪,到了吃点锅盔就着溪水,美咋了。”海涛指着被酸枣枝覆盖着的山路。 “你狗日的咋这么精神,是不是想丽丽想的。”我头都懒得抬起来。有位著名的作家说过少年心里对女人的想象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原话记不清了。很多时候不用见到,只要提起女人,少年的裤裆就能鼓起来。 友良笑呵呵的望着前面“都惦记着呢,谁也别说谁。”只有建民在小心翼翼的拨弄着裤腿上的酸枣刺。 自古华山一条路,已经走了半天,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往前走。连爬带滚的到了山间小溪旁,除了海涛,剩下三个径直踏进溪水,胡乱往脸上潦水。刺骨的山间溪水从脚底一股寒气直刺脑门,不由得一个寒颤,赶紧逃上岸。 “这水也太凉了。”我回头问海涛。 海涛顺势坐在溪水边的石头上,拿出锅盔,拿出水壶。悠悠的说“这水是山顶上雪水到了夏天融化后流下来的,经常进山的人都不敢像你们这么弄,轻则感冒,重则烙下病。” “那你不早说。”建民脸色发白,可能刚才被凉水一激,吓的。 时间已是下午三四点钟,太阳被大山挡住了,山涧里倒有些阴冷。吃过东西,重新上路,这次倒是不远,几个弯后就到了海涛的秘密基地。大家嘴里嚼着酸甜的羊奶奶,心里想着身体已经过度发育的丽丽,有说有笑。 吃的过瘾了,天色竟然已经有些暗下来了。海涛看看天,赶紧召集我们“快点,口袋装点赶紧得往回走了,再晚天黑前就回不去了。” 几个农村孩子,没有现代的登山设备,手电都没带,光凭想象就知道天黑之后的山里有多可怕。不由得脚步都变轻快了,腿也不痛了,也不说话,只是跟着海涛急步往前走。我殿后,因为一直以强悍著称于三中,此刻更是英雄感爆棚。 酸枣刺划过脚脖的刺痛已经没有多少感觉,鞋绑挨着脚脖有点粘糊,想是已经流血了,也看不清,也不想去看。前面的山梁越来越模糊,海涛竟然有几次停下来犹豫不敢往前走,看来是迷路了。 远处咕咕的鸟叫声低沉沧桑,路边的灌木里总是有悉悉索索的声响。我不由得握着棍子的手攥的更紧了。 这棍子是刚才在溪边捡的,人手里如果有能把攻击范围延伸到拳头之外的任何东西,心里总会安稳一些。 “海涛,你还能找到下山的路吗?”我喊叫了一声,回音在几秒之后再重新传进我耳朵的时候,感觉怪怪的。 “别急,肯定能。”海涛的声音已经不够坚定了,我心里清楚他迷路了。 山里的天黑的特别快,很快,我已经看不清前面的友良了。隐约可以听到建民紧张的喘息声,一片漆黑。 “我有打火机,弄个火把吧,实在看不见了。”我对着前面喊。 “好”海涛的声音听着好像很远,又好像就在身旁。我打着火机,努力在脚下寻找能过点燃的东西。这种五毛钱一个的气体打火机不能持续燃烧很长时间,不然塑料的卡子会融化,弹簧一旦弹出来,窜出一尺的火焰,几秒钟甲烷就会耗尽。 终于找到一撮干草,点着后收集了些干树枝,用手攥在一起就当火把用。 等我举起来顺着火光往前看的时候,山路中间因为被踩的瓷实有点反光,然后那道微弱的光慢慢伸进一片漆黑。路边的灌木在山风的作用下影影卓卓,只感到后脊背发凉,头发根都竖起来了。 这是第一次感受到深入骨髓的恐惧“海涛!”声音竟然已经有些嘶哑。 连续喊了三声之后,竟然不敢喊了,像是怕惊动什么。手里的树枝已经烧的指头有些灼痛。蹲下来顺势将树枝隆在一起。本能的在周围寻找一切可以点燃的东西,看着火苗渐渐大起来,前面的灌木被照的发红,手里的木棍被攥的咯吱吱响。感觉背后黑暗里隐藏着什么东西,但就是不敢往后回头看。 都知道雾气是怎么回事,但你见过雾气渐渐形成的过程吗?先是地面有薄薄的一层,慢慢腾起一道一道,升腾起来,由淡变浓。雾气流过脚面时能够感觉到它的温度和湿度,阴凉但很温柔,像是一只冰冷的手在轻抚你,叫人浑身打颤。 此时,甚至都不敢大声呼吸,胡乱抓起一些已经燃烧起来的树枝,战战兢兢的伸向前方,借着微弱的光挪动脚步。火焰迎面而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些温度,划过面颊,后脑感到的只是阴冷。 边走边检着枯枝,往火把上添柴。不知挪动了多久,除了心跳和呼吸,手脚似乎已经不存在了。后来连呼吸都感觉不到了,心脏似乎已经不在身体里了,似乎又在。 前面忽然一片漆黑,不是火把灭了,而是前面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反光的东西,再亮的光也是看不到的。前面是悬崖绝壁。 光从火焰中间慢慢向四周淡漠,周围除了来时的路还有一条淡淡的光带,剩下的就只有黑暗。人可能并不是真的害怕黑暗,只是害怕黑暗中不能感受到的东西,对,人只是害怕没有感觉。 手中的火慢慢熄灭,周围的声响越来越大,有些能听出来的,有写听不出来的,意识慢慢飘忽,感觉已经从身体里抽离了。黎明的晨雾在脚边升起,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是无限的朝远方延伸。再远一点还是什么都没有,等雾气慢慢散去,这唯一可以看见摸到的东西散去时,整个人身体已经感觉不到重力,温度和声响。只是平静和空旷,不管多么广阔的地方,哪怕是沙漠,只要你还能看到地平线,心里也总是安稳的。此时,没有距离,没有方位,当所有感知神经都失去作用的时候,感觉反而是这样的美妙。似乎时间也不存在了。 身体也不想动一下,只是想继续感受这什么也感受不到的境地。慢慢的,远处有光亮了起来,刚才美妙的感觉一下子就没有了。感官发挥作用的时候,感觉反而迟钝了。那光说不出来是一团?一道?还是什么,只是有光,直到那光慢慢移动起来,朝我这边慢慢移动,似乎又很快,瞬间已经能够摸到了。 光慢慢开始变化,就在眼前,也像很遥远。似乎有个声音开始在耳边想起,不,应该是在心里想起“你终于来了。”有了视觉,有了听觉反而感觉不到害怕,只是想弄清楚这么回事。那光似乎有一个面容,很清晰,似乎又什么都没有。“你还是来了!”一个空洞的声音从那面容的嘴里发出。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儿?” “你往下看。”随着那声音的指引看去,山路上,四个少年艰难的在山路上摸索,最后一个手里攥根木棍的不就是我吗?这种感觉很奇妙,从身体之外审视自己,和镜子里的感觉是不同的。 “我是已经死了吗?不对,我不是还在路上走着吗?也不对,我感觉那个走的我不是我。”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不想用灵魂出窍这样的字句来形容现在的情形,现在更是像在看电影荧幕,只不过观众和主角都是我自己。 那个声音响起的同时,光也在微微变化,几乎察觉不到,但确实在变化。“你没有死,你只是在你身体之外和我见了个面而已。”那声音听到了我的心声。 “”不知道什么状况“你是谁?”我已经想不出再好的问题了。 “我不是谁,也可以谁都是。”那声音似乎有点得意,“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应该见面的时候见面了,以后还会再见。” 光开始散开,周围恢复了黑暗。 “妈的,拐过前面这个弯就好走了”。海涛找到了来时的路,手里的棍子还紧紧的攥在手里,火把却在海涛手里。 “见到鬼再回到人世难道都不许过度一下吗?”脊背后面因为汗水被山风一吹,激灵打个冷颤。“肯定是刚才低血糖,癔症了。” “海涛,火把是我给你的吗?”我朝海涛大喊“我刚才有没有跟着你们走。” “你是吓尿了吧,说胡话。不过刚才那阵雾的确有点蹊跷。”海涛头也不回。 建民从后面拉着友良的后衣襟,一步一步往前挪,友良紧跟着海涛。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什么雾。” 海涛回过头,把火把向我这边伸了伸,说:“你魔怔了,还是真中邪了。刚才突然平地起雾,建民吓的哇哇叫,,友良说他看见雾气里有东西在动,你一声都没吭。不过山里的雾来的快散的也快,我以前见到过。” “那你们刚才有没有看到一道光?”雾我是知道的,可是光呢。 “光个鬼,有光还用举着这个破玩意儿。” “哦”我没什么好说的了,刚才是低血糖的症状吧。不然怎么解释呢。 前面远处闪动了几下手电光,随着几声喊叫,是海涛的爸妈在出山的路口等着我们呢。 后来的有几次我向他们说过这件事,结果你也猜到了,以为我在开玩笑或者编故事,越正经说越达不到正经的效果。精神恍惚时常人人都会有,比如你刚一个地方,却感觉你曾经来过,有时候还很肯定。慢慢也就不说了,也慢慢淡了。 高中生活就是高中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这次相约来到海涛家爬山,是在高考结束之后。这可能是我们最好一次去疯了,都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并且想再刺激一点,在山里过夜。 我在路上说起三年前的事情,被海涛笑话了一路。青山绿水悠长在,只是少年长大了一些。四人这次赶在八点前就出发,是想在天黑之前弄好宿营地。 一路无话,中午就到了海涛的秘密基地,丽丽已经转学去了城里,遥不可及了,但是羊奶奶年年开花,年年结果是不会辜负我们的。 就在他们搭建草棚的时候,我独自一人找点干柴晚上好生火。这个地方三面环山,水从石头缝里渗出来,汇聚成小溪流,不大但足以孕育周边的灌木和花草。营地就搭在水边,背靠大山,避风而且相对安全,万一有野兽也只能从前面进来,点上火也就无事了。 中午的山里气温舒适,再来点山风,神清气爽,路边开着各种不知名的野花。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创造了这个奇妙的世界,却不全部展现给我们,让我们去猜,去发现,去领悟。 爬上一个土坡,因为上面有一颗枯树,想着可以找几段粗一点的树枝,晚上可以烧的久一点。崖壁几乎九十度向上,这个土坡已经是能爬到的最高点了。找了几根粗壮的树枝顺着土坡扔了下去,一会儿下去好捡。感觉柴火已经够用了,就在刚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发现土坡连着崖壁的地方有一小块平整的石头,这种平整只有人工才能开凿出来,显然不是大自然的手笔。 好奇害死猫,走进仔细看看。刚才在土坡上面这么久,竟然没有发现这里有一个旋转的石梯通往高处。从土坡上看去,石梯正好被一块突出的大石遮住,色调刚好能将石梯隐匿在崖壁之中。 往上看,看不出能通往那里。试着往上走了几阶,由于长时间没有人走动,上面的青苔有些滑,但还可以控制住身体的平衡。再多爬几步,拐个弯已经看不见下面的土坡了,眼前只是石阶和崖壁。 石阶越来越宽,踏着石阶的脚步也特别轻盈,根本不像是在向上爬。终于可以看见崖壁和天空的分割线了,说明已经快到顶了。再紧爬几步,眼前的景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崖顶上是一个小平台,平台上有一件小茅屋,屋前有一小块菜地。茅屋门口的石板上刻着棋盘,两边分别两个小石凳。 云雾从峭壁四周慢慢上升,看不到外边,似乎到了另一个世界。 “来了!”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似曾相识,脊背有点发凉。 回头一看,一个矮个子老头,背着一个竹篓,里面有刚采的药材。头发花白,在脑袋顶上拢成一个发髻,发簪暗黑发亮,一头尖,一头是一朵祥云,青衣长衫,布鞋长裤,白色的绑腿缠到膝盖下方二寸处,一个老道。 “我,我看有台阶就上来看看,打扰了,我这就走”没想到还能碰见活人,擅闯人家领地总是不妥。 “来都来了,坐坐喝口茶再走也不迟啊。”老道似乎从身边飘过没有半点声响。老道将竹篓放到石板前便进屋了,我站在原地没有动,想走腿不听使唤。转眼老道出来了,手里托着一个茶盘放到石板上,朝我拱拱手“请坐吧!” 就是,来都来了,光天化日之下怕什么。为什么说年轻人头上三盏灯,鬼神不敢碰,更何况现在正是火最旺的年纪。在老道对面坐下,老道一摆手,先喝一杯粗茶。 端起茶杯,瞄了一眼,不知道什么木头制成的,沉甸甸,凉簌簌。再看木杯里,热气腾腾,茶汤金黄,一股香气扑鼻而来。被这香气一冲,脑袋像是放空了。喝一口,茶汤划过舌尖丝滑而下,顿刻感到血脉通畅,手脚也变得轻盈。 放下茶杯,老道正在注视着我,这一看,倒是心里一阵发紧。这张脸我见过,尽管说不上来那里见过,但是肯定见过。脸稍长,一缕长髯丝丝清亮,瘦没有一丝皱纹,脸颊红透,眼睛大,黑白分明,眼神深邃透明,这位绝非世上凡人,要是按照书上写的这位肯定是个活神仙。 难道我今天遇到了活神仙,“请问师傅是神仙吗?”被自己说出口的话尴尬到了,哪有这么问的。 “茶水还好喝吗?”老道像是没有听到,“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我们以前见过。” “你是那一道光?”此时竟然没有一丝害怕的意思。“你在这里做什么?” 老道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有些事情你日后会明白,今天我们相见是缘分,也是注定。” “我就是一个不好好念书的学生,天生骨骼也不清奇,出生的时候也没有紫雾绕梁,我是在做梦吧!”虽然淡定了些许,还是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听说人会有几重人格,我不是分裂了吧!” “哈哈你看到的只是它想让你看到的,你听到的也是它想让你听到的,你所能感知到的一切,也只是它想让你感知到的。”老道的笑声在山谷回荡,“你该回去了,以后你见到的,听到的,不管有多奇怪,都不要害怕,你有你的使命,我也有我的,我们还会相见的。” 又是雾气从地面升起,慢慢模糊了周围的一切。“我说任清扬,叫你捡点柴火你竟然跑到这里睡大觉!”海涛的声音总是粗鲁响亮,爬起来看到自己就在刚才那个土坡上。友良和建民在下面抬着头望着,也顾不上他们,转过身两步就到了崖壁边上,仔细翻过每一个地方,也没有石阶的影子。抬头望着崖顶,“海涛,这个悬崖能爬上去吗?” “你狗日疯了还是没睡醒,这四面都是峭壁,猴子都爬不上去。”海涛检着地下的树枝,抬头看着我:“赶紧下去,别把你摔死在这儿。” 随着他们来到营地,树枝和藤条搭建的草棚遮风避雨已经够用了。青春在一起总是任性奔放的,人对世界的反馈不是因为年老而迟钝,只是有些事情无法超越这个世界最基本的规则,于是你在这个游戏里入戏太深,以至于戏外的任何事情你都已经没了兴趣。 你所看到的,闻到的,听到的,感触到的,感受到的,你敢肯定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吗?难道没有一种可能,你所能感知的一切只不过是这个世界想让你感知到的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2章 另一个世界 视觉c听觉c触觉c嗅觉c味觉c感觉,这六个感觉一个人可以玩一辈子,一辈子不一定都能搞清楚,很多人也就只能体会到前五种。 你的世界就是你能感受到的全部,但不能说这就是世界的全部。电磁波手机能接收到,你接收不到,不能说电磁波不存在,未知的世界里有什么,可能不是人的感知能力可以感受到的。我们知道的可能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而已。 漫长而又煎熬的暑假开始了,高考结果就像洞房花烛夜揭开盖头之前的新娘和新娘,你不知道盖头底下是如花还是秋香,盖头揭开之前,你也不知道新郎是李奎还是李鬼。 现在有点后悔,当时在梦里,也许不是梦里,忘了问老道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只有道教的神仙吗?还是其他宗教的神仙都有。”哈哈,我也感觉自己有点魔怔。 这天吃完晚饭没事瞎溜达,农村人夏天晚饭后的主要活动就是聚在村口或者桥头家长里短。家里也是实在热的睡不下,在外边乘凉还能省电。 “听说村长家今天请了个道士在做法事,自从老五死了村长就一病不起。到省城的医院看了都检查不出来什么病,家里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李嫂一直是小道消息的主要传播者,“他们都去看来,你们不去吗?” “去!”,“走,看看热闹去!”大伙附和着便起身朝村长任树里家走去。看热闹不嫌事大,自古如此。实在闲的慌,也就跟着人群一道去了。 村长任树里,五十岁出头,已经当了十几年村长,前两年工作组下乡那会儿被撸下去半年,说是因为贪污和耍流氓。工作组走后半年乡里又认命他为村长,之后行事就更霸道了。老五是个外来户,原名李土生,原籍安徽,听说兄弟五个,金银铜铁土,他是老五,老家遭灾一家人四散讨饭,他一路讨饭来到关中,开始住在村南的破庙里,后来普查人口,村长便给他立了户。一直被村里人欺负,村长被撸下去那半年,只有老五鞍前马后的最听使唤,村长重新上任后,他也就扬眉吐气了。 老五是在王寡妇淹死后三天掉到护城河里淹死的,王寡妇两年前死了丈夫,三十出头,人生的白皙干净,身长苗条,脸蛋也漂亮。我见过几次,的确是男人做梦都想得到的那种女人,但也是几个照面,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王寡妇是半年前掉到井里淹死的,身后留下来一双儿女和年近七十的公公婆婆,家里日子过的凄惨。 奇怪的是王寡妇是淹死的,老五也是淹死的,更蹊跷的是老五淹死的护城河水深不到一米,一个成人想淹死自己都难。 村里一直流传着王寡妇和老五的风流韵事,说是王寡妇是被老五推到井里的,死后来报仇。派出所的结论是王寡妇自杀,老五酒后失足淹死了。 村子不大,很快来到村长家门口,看热闹的人真不少。村长家的房子是全村唯一座全部用砖砌墙盖起来的房子,农村人叫“一转砸”,就是这个意思。三间大房子宽敞漂亮,屋里安的全是日光灯,白光很刺眼,不像其他家里都是十几瓦的白织灯泡,昏暗发黄。 果然有个道士模样的人带着村长媳妇将一盆狗血房前屋后的这里洒点,那里洒点。门前的桌案上烛台香炉黄纸一应俱全,洒完狗血,道士开始做法。右手执剑,左手点燃黄表纸在空中舞动,嘴里念念有词。 因为个高,所以站在人群的最外边,村里人纷纷议论,说什么的都有,什么村长也和王寡妇有一腿,老五和村长争王寡妇窝里斗 站在最外边也就是想看个热闹,不好看了随时可以走,法事做了一个多钟头,还没有停的意思。 渐渐觉得有点冷,也是觉得无趣,便转身准备回家。转过头背后站着一个女子,长发披肩,脸看不太清,只看身材就知道难看不到哪儿去,眼睛从脖子一直到脚搜索了一遍,也不认识,就往家走。 村里没有路灯,也没有带手电,摸黑走着。突然后背有点发凉,感觉有人跟着我走,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 也不敢往后看,紧走几步来到村里的小卖部,这里亮着灯。站定转身看去,什么也没有,李婶借着灯光在捡黄豆。 “李婶这么没去看热闹。”找个人说句话缓和一下紧张情绪。 “走不开啊,儿子媳妇娃都去了,店没人看。”李婶头也不抬。 “能借我个手电么,太黑看不着路。”心里想着有个手电筒壮壮胆也可以,自从遇到那个老道之后心里总感觉会看到什么不该看的。 李婶犹豫了一下,从柜台下取出手电筒递给我。“那好吧,回家就赶紧关上,明天早上还回来,快没电了。” 小气鬼,心里嘀咕着还是笑呵呵的接过手电,径直朝家一路小跑。自从见过老道之后,哪怕是幻觉,心里也有了一些准备,但是心里准备是准备,当真正碰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父母已经休息了,留了门,进屋锁好门,躲进自己的小房间。有些闷热,脱了外衣,打开收音机,f916晚间播放的音乐还是不错的,就当是分分神,不要老想着神神鬼鬼的。 在将近午夜的时候,收音机突然信号不太好,刺啦刺啦的响个不停。晃动几下天线没有效果,关了收音机准备睡觉,电灯闪了几下,又是电压不稳了,心里想着盖上床单关灯躺下。 迷迷糊糊中感到有点冷,不是夏夜该有的寒冷,睁开眼睛看到窗外皎洁的月光正隐约透过窗户洒进屋里。感觉有点不对劲,身边有东西,伸手摸过去,“妈呀!”差点蹦起来。 肯定是摸到了一只胳膊,一只冰凉的胳膊。双手胡乱在黑暗中找灯绳,一使劲灯绳被拽断了,但是灯亮了。分明躺着一个女人,就在我的床上。她直直的躺着,头发顺着肩膀一直盖过前胸,在胸前突起了一段之后又顺滑的向下,上身半湿的碎花白衬衫下露出白白的皮肤。宽大的裤子掩盖了该有的曲线。脚上没有穿鞋,一眼就认出就是看热闹站在我身后的女人。我已经被吓的叫不出声,躲进墙角不敢大声呼吸,但有禁不住朝床上看去。 “你害怕我吗?”女人睁开眼睛,缓缓的坐起身来,柔声细语的说道:“我不知道这样会吓着你,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晚上的时候我知道你看见我了,已经好多天了,我朝人们大喊大叫,可他们就是不理我,好像我不存在一样。” “你你是谁?找我干什么?”为了给自己壮胆,用手指着她责问道:“我我是看到你了,不该不该看到吗?” 女人呜呜的哭了,“我是王月娥,我直到那天看到我被装进棺材才知道我已经死了,可是我又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就整天在村子里转悠,想找个说话的人。” “死了!王寡妇!”胸口一阵发紧,“冤有头债有主,你该找谁去找谁,我” “我找了,可是没有人能看见我,听我说话。”王月娥双眼含着泪水看着我说:“我知道你能看到我,能听到我说话,你能帮帮我吗?” 虽然害怕,一个女人也罢女鬼也罢,双眼梨花带雨可怜兮兮的看着,祈求者,怜悯之心战胜了害怕和恐惧,“怎么帮?你说实话,老五是你害死的吗?” “我句句实话,他都看不见我,我怎么害死他?我也动不了任何东西,不信我摸摸你。”王月娥说话间已经挪到面前,一股寒气袭面儿来。 她抬起手慢慢摸到我的脸上,但是手直接从面部穿过,除了一丝凉气其他什么感觉也没有。不科学啊,她刚才躺过的地方明明已经湿漉漉的,水都能带到我床上,这么身体会是虚无的呢? “老五不是你害死的,那是谁呢?”面对面坐着,感觉不到她有呼吸,但隐约可见的双峰还是另我有些紧张。 “我也不知道,我分不清是什么时候死的,大概就是老五把我推下机井,刚开始很难受,整个胸口像要爆炸一样难受,后来炸开了反而没有感觉了,我爬上机井,老五已经不在那里了。”王月娥说道。 “你真是老五害死的!”虽然早有流言但确认之后还是有点惊讶,“他为什么要杀了你?” “我也不知道。”王月娥此时已经不在哭泣,只是发丝还在断断续续的往下滴着水。 “那就奇怪了,老五是想和你干那个,你不同意?”眼睛盯着王月娥那双清澈的眼睛,想着她死了男人,肯定会有很多苍蝇围着她转。 “没有,他不敢。”王月娥低下头,“因为和我好的人是郝乡长。” “郝乡长?”怎么有扯出个郝乡长,我希望她说下去。 “是郝副乡长,他是主管计划生育的。”王月娥仍旧低着头,“因为我生了二胎,我家男人还在的时候任村长带着乡里的人来过几次,但也就是罚款,然后带我去乡里做了结扎。后来我男人死了,有一天任村长带着郝副乡长来的,叫我去了大队部。到了大队部郝乡长跟我说要是我和他干那事儿,就保证不在追究我生二胎的事情。他把我堵在大队部里,在开会的桌子上扒了我的衣服,就对我干了那种事。当时任村长就在门外守着。” “人渣”我气愤的骂了一句。王月娥眼角又流下了泪水。 “后来郝乡长还来过几次,每次都是在大队部,任村长守门。”王月娥眼神空洞起来,想是在回忆里煎熬。“但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因为二胎的事情罚过我们家。只是任村长有几次对我动手动脚,但我提起郝乡长他也就罢了手。” 王月娥顿了顿:“前一阵计划生育抓的严,任村长来过我们家几次,有一次把我堵在灶房里,说郝乡长已经不管计划生育了,现在他说了算。就把我按在地下扒我衣服,刚好我孩子进来了,他就气急败坏的走了。我就去乡里找过郝乡长几次,去了几次只见着一次,他让我别去找他,说他已经不管计划生育了,但是问题他会处理。第二天晚上老五叫我去机井边说是郝乡长要见我,替我处理问题。我去了没见着郝乡长,他就把我推下了机井。” “人渣!都是人渣!”我气愤的站起来,想着这样美丽的身体被那样的人糟蹋,气便不打一处来。 “你一定要帮帮我,只有你能看到我听我说,连我的孩子们都不能。”王月娥提起孩子抽搐的更厉害了。 “你放心吧!我一定想办法惩治这两个恶人。”本想安慰她,去搭她肩膀的手竟然搭空了。想着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能看见能听到已是奇迹。可能我们的世界去她现在的世界是单车道。 “我给你磕头了。”王月娥就跪在床上给我磕了三个头,想着拦也是白搭,也就没拦。 “我去看看孩子们,这些天大多数时候我都在他们身边,虽然他们看不见我,但是我能看见他们,已经知足了。”王月娥说完身体慢慢变淡,直到消失。 床上留下的水渍证明她来过,这个终南山臭道士,没给我带来什么好事,竟然是冤魂野鬼。不过不管是帮人还是帮鬼,都是帮忙,惩恶扬善,终究是好事。看看窗外,天色渐明,也无睡意,索性不睡了。 虽然凶手搞清楚了,可是已经死了。郝副乡长那里肯定会死不承认,何况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我连乡政府大门都进不了,更见不到郝副乡长了。 就算见不着,我也要弄个苍蝇恶心一下这个衣冠禽兽。于是拿出纸币,按照着王月娥的口吻写了一封信,最后说,要是他不来大队部找我,我就去乡政府找他。 天一亮我就去乡里直接把信塞进了邮筒,回来的路上,想着这件事还得从任村长入手,不管中间有什么牵扯,他才是重点。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天黑以后。好不容易挨到半夜十二点,这时乘凉的人早就散了,村里除了几声稀稀拉拉的狗叫声,再也没有任何动静。 轻手轻脚的打开后面,翻墙出了院子,径直朝任村长家走去。鬼都见过了,反而夜里更加镇静。农村的房子除了大小不同结构都差不多少,还是翻后院墙。 翻过院墙,立刻吓出一声冷汗。竟然拴着两条大狼狗,四只灯笼大的眼睛闪着蓝光。不知道如何是好,对着狗嘘声说:“不许叫唤!不然饶不了你们。” “你来干什么?”一个嘶哑的声音。吓得扶着墙站好,此时已经顾不了许多了,伸手拿出一把一尺长的杀猪刀,心里想,今天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四下看看,并没有人。“问你呢,你来干什么?”寻声望去一条大狼狗朝前凑了凑,难道是这畜牲在说话。 “是你在说话?”尽量压低声音问道。 “现在除了我们三个还有谁?”说话的大狼狗看看同伴回头对我说:“我知道你来干什么,王月娥来过。我们也想替她出一口气,可是自从任树里生病卧床之后,他那肥娘们就把我们锁起来,一顿就扔一个馒头,我都饿瘦了。” 敢情除了我动物也能看见鬼魂。养猫养狗的人都会有一个体会,有时候屋里明明什么都没有,但是猫狗会朝着空气注视好一阵,嗓子里还会发出咕咕的叫声,像是跟谁在说话。 既然你们都知道,那就别坏了事儿。两只大狼狗摇摇尾巴轻声回窝去了。 来到后门口,一推门开了,任村长老婆想着有两条大狼狗看门,晚上后门都不锁,这到省事了。农村的房子一般三间,左右两边是卧房,中间一间是过道,连接着前后门。 听东屋有咳嗽声,西窝如雷的鼾声,任村长肯定在东屋。任村长一家三口,儿子初中一毕业去就去乡政府实习了,现在已经是个干事了,一般不回家住。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夫妻,谁愿意一天和个病人躺在一起。任村长沾花惹草出了名的,夫妻也早都因为这个不和,可以肯定任村长一个人在东屋。 蹑手蹑脚进到东屋,关好房门。 “谁?”长期卧床的病人晚上睡觉都轻。房间的灯亮了。 “我”,来都来了,事情先办了,多亏刚才朝脸上遮了一块手帕,不然还被认出来了呢,压低声音说:“王月娥托我来问你几句话。” “月娥”臭不要脸的还叫的这么亲热,“她不是已经死死了吗?” “别废话,死了就不能来吗?”我的语调严肃起来,把刀架在任树里的脖子上,由于力度没掌握好,出了点血。 “我我就知道,冤有头债有主,她迟早会来的。”任村长似乎早有心里准备,“但她不是我害的,我就是想借计划生育沾点便宜。我我不要脸” 任村长狠狠的朝自己脸上抽了几巴掌,说道:“不用你费事,已经准备好了。” 他朝床边的柜子指了指道:“都在哪儿。当初郝副乡长糟蹋月娥的时候我录了音,几次我都录了,这是为我以后有个保险,谁知道月娥竟然死了”任村长竟然还流了几滴眼泪,我知道这眼泪是因为我手里的杀猪刀流的。 “老五怎么死的?是不是你。”我翻出磁带装进包里,回头问任村长。 “我向天发誓,不是我,月娥也不是我害死的”,任村长赌咒发誓:“我要是撒谎,月娥今天晚上来就把我带走” 看着他床脚淌下的尿液,都被吓尿了,想必不会撒谎。 “算你老实,今天晚上的事要是说出去半个字,我杀了你全家!”一米八五魁梧的身材加上手里的杀猪刀,我想已经起到效果了。此地不宜久留,便原路返回。 第二天,我就把磁带寄给了县纪检委。过了几天听说郝乡长被抓了,贪污受贿,妇女,买凶杀人,估计这几条罪状已经够他吃花生米了。 老五的确是自己淹死的,就在月娥被杀后不久,郝乡长请老五去喝酒,喝多了回来失足掉到护城河里淹死了,这就是报应,有时来的快,有时来到慢些罢了。 郝乡长本来就要快被提到县里工作了,月娥因为任村长欲图不轨去找过他几次,他怕出什么岔子,自己的事情再败露了影响仕途。就叫老五去教训教训月娥,叫她以后别去找他。男人就是这样,提起裤子基本都不认帐。 老五是任村长的人,一看替乡长办事,办好了村长脸上也光彩,就一不做二不休,做了个干净,也没告诉任树里。这件事任村长还真不知情。 郝乡长被抓,任树里被免职,抓进去关了几天就放出来了。该死的人都死了,任树里浑身轻松,也没病了,整天牵着两只大狼狗到处撵兔子。终于有一天说是两只狼狗狂犬病发了,咬着任树里的命根子死死不放,后来活生生的给扯下来叼走了,任树里也因为失血过多死了。 就在任树里成敛的那天,我的录取通知书来了,一所三流院校,专业是计算机网络,虽然只是去网吧玩过几个通宵,农村人家里怎么能买得起啊,那时候还是三八六,但是我喜欢这玩意儿。 就在要走的前一天,我想去找找王月娥,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又不知道去哪儿找。溜达着来到他家门口,看到她公公婆婆正和孙子孙女玩,天伦之乐,只是这两个孩子命苦,没了爹娘。 正在惆怅,身后有人轻轻拍我,转过身一看正是王月娥。 “你拍我我怎么会有感觉?”我诧异了,和第一次见面完全不一样,她周围也没有了那股寒气。 “我升级了!”她笑笑,“不知道怎么的,我现在慢慢感觉有了一股力量,前天一辆自行车差点撞到我孩子,我已经忘记了我不是人,我尽力去挡自行车,结果竟然挡住了,那个骑车的人呆了好久才走。” 看着她天真烂漫的笑,绝不像是一个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的女人,倒像是一个少女,我问她:“以后打算这么办?还是守着你的孩子们?” 她回头看看孩子说:“不知道,最近开始总会有一团光在我头顶,想让我跟它走,我也很想去,可还是放心不下,不知道怎么办呢。” “经过这次的事情,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有它的规则,时候到了,该走就走吧!”我望着她说。 “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让我没有不明不白的去死。”王月娥望着我,眼泪在眼眶里闪烁,突然她紧紧的抱着我,在我脸色狠狠的亲了一口。我感觉到的只有温暖。 树上有只麻雀叫着:“羞!羞!” “去!”我朝麻雀白了一眼,王月娥也羞的低下头。 “不好!”小男孩摔倒了,她转身跑了过去,那团光也跟了过去。在她到之前爷爷已经扶起了孙子,爷孙俩咯咯的笑起来,她站在旁边看着。此时夕阳洒满整个村庄,袅袅升起的炊烟在夕阳下五光十色。 我转身离开了,不愿意破坏这美好的图画。我不知道她何时去往她的天堂,我明天是要走了,离开这座靠山的村庄,去往大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你的世界就是你能感受到的全部,但不能说这就是世界的全部。电磁波手机能接收到,你接收不到,不能说电磁波不存在,未知的世界里有什么,可能不是人的感知能力可以感受到的。我们知道的可能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而已。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3章 开始新生活 从终南山脚下的小山村来到这座几百万人口的省会城市,从下长途汽车那刻起,就有点不适应了。从追着狗满街跑切换到过马路还要看红绿灯,必须有一个过程。 其实是我想多了,为什么叫三流大学,因为一切都是不入流的。新生入学报完到,便被集中起来,几十辆大巴车长龙一般的驶出城市,向郊区开去。 原来这一批学生并不是在城市里的母校上学,而是在郊区一座工厂改建的分校上学。那年头流行扩招,就是学校想法搂钱而已,一张纸换几万元学费。比养猪合适,养猪你还得投入饲料成本,养学生吃住还都是学生自己花钱。 大巴从城里开出近二个多小时,总于到达了那曾经梦想中的校园。一座国有倒闭工厂,门口的牌子是换了的。 宿舍被分配到了原来工厂的行政楼,通过稍微改建后的宿舍不是每个房间大小都一样。所以每个放假分配的人数也不同,多则十几个,少则两三个。我的宿舍在顶楼五楼,有一个四川人,一个山东人,另外一个和我老乡,陕西人。 洗漱和厕所是在一起的,刚住进去的第一天,大家新鲜感十足,闹腾到熄灯还不罢休。夜深了,楼道渐渐恢复了寂静,拿起脸盘来到厕所。 这里空无一人,白织灯的光惨白,墙上的大镜子把光反射到每一个角落。用手拘起一捧水准备往脸上抹时,看见有个老道站在镜子里正朝我微笑。猛地被他吓到了,后退几步靠墙站定。 镇定之后想起来有好多问题要问他,便也没有恐惧,只有好奇,他站在镜子里,也想是准备为我答疑解惑,只是静静的站着。 “嘿!老道,你到底是谁?自从第二次见到你之后我竟然见鬼了。” “有些事情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我只是按照上天的安排把你的感知能力扩大了一点而已,你只是见到了本来就存在而凡人无法看到的东西。”老道飘然站里在镜子里娓娓道来。 我觉得不满意,“那你属于哪门哪派,世界上有没有上帝?有没有如来佛祖?” “哈哈”老道笑了,显得高深莫测,说道:“你信就有,不信就没有,有没有你以后自会知道。” 你个死老道跟我打哈哈,“你为什么要找我?” “一切自有上天注定!”老道很坚定的回答,“只能说你很重要,你有你的使命,你会去完成它。在你们所谓的将来。” “我们所谓的将来?你们没有将来吗?”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们的世界里没有你们能感知到的时间,我们只有事物变化的过程,仅此而已!”老道盘腿坐下,看来要跟我摆龙门阵。 “既然如此,你们肯定长生不死了!”对于不死一直是人类最大的愿望,我也不例外。 “没有什么长生,因为没有时间,但不是没有毁灭,因为事物到了它该毁灭的阶段自会消逝。谁都逃不掉的,包括我们。” “你们也会死,那做神仙有什么意思。”已经可以肯定他是个神仙,没想到神仙也会死,不屑的说道:“神仙一天清规戒律,不近女色,多没意思。到头来还是个死。” “你太狭隘了。”老道有点轻蔑的眼神流露出来,“找你是否找对了我不敢肯定,但既然是上天安排的,我也只好照办。” “那好吧!找我做什么?” “你要是这么聊天就没意思了。”老道说:“说了你到了时候就会知道。” “既然你们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到什么时候才会知道?” “我们没有时间,你们有啊,因为你们的感知能力有限,所以只能用所谓的时间去衡量。既然这里是你们的世界,就按照你们的规则。” 我似乎明白点什么,又似乎不明白:“好吧!既然不说明我也不问这个了。这么说来,传说中的妖魔鬼怪都是存在的了?” “这么说吧!”老道直了身子继续说道:“按照你们当代的说法,宇宙分为多重宇宙,每一种生灵都有他存在的地方,但这个多重宇宙不是按照你们感知的空间划分存在的,它是重叠的,比如你们理解的天宫并不是在你们的头顶,而是在另外一个宇宙” 老道看我有点懵,放慢了语速:“如果修行到了一定境界,是可以穿越到达任何一重宇宙的。但是凡人,不但不可能到达,而且也不能感知到。” “那我们死了之后会怎么样?像王月娥一样?她最后回去那里?” “她自有她的造化,她会去你们所理解的极乐世界,或者叫天堂,那是个美妙的地方”老道两眼尽是安详,“通往极乐世界的通道已经为她打开,她随时可以穿越过去” “她会转世投胎吗?”凭着看电视剧的经验我好奇的问道。 “什么转世投胎。那是你们凡人凭空想象的东西。你们人在被创造的时候,上天就给予了你们自我创造的能力,最初,每一个人被创造的时候,上天都会注入一丝宇宙元灵给你们,但后来上天索性给予了你们自由意志,可以自己吸取元灵,成为一个意识独立的生物。但能够吸取多少,要靠造化。”老道不紧不慢的说:“上天只是给你们限定了一个范围,而我把你的范围扩大了一点点,也是上天的安排。” “好吧!你空谈了这么多理论,上天到底是什么?”他口中不停重复的上天让我疑惑。 “天机不可泄露,小子,现在你只要听从上天的安排就是了。”老道说道。 “上天安排我做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 “滚蛋!”我这暴脾气上来了,“问你又不说,安排我干事总得有个目标啊!” “”老道微微一笑,身形开始模糊,慢慢消失。 捧着水的姿势还保留着,水已经漏完了。神情呆滞的洗漱完回到宿舍,呼噜声此起彼伏,思绪万千,不能入眠。 天很快就亮了,起来洗漱吃早饭,早自习可以不去,我看宿舍几个哥们也都没人去。八点第一节课,毕竟新鲜,竟然教室坐的满满的。 新老师,新同学,主要是找找有没有美女。不知怎么的,一向穿衣保守的高中女生一进大学,穿衣径直跨越一个阶段,中间没有过度。花季的年龄根本不需要打扮,就凭青春朝气就可以征服一切世间男人的心,青春就是无敌,没有办法。 还在为昨晚的事情伤脑筋,大概扫视了一下周围,连宿舍哥们的名字都叫不全,更没有什么特闹的话题,课上昏昏欲睡,艰难的挨到下课。中午两节课结束,下午竟然没有课,这就是大学,果然和高中的苦逼生活不一样。 吃罢午饭,宿舍四个人商量出去走走,熟悉一下环境。四人一行悠闲的走出学校大门,新建的小区,一切都刚刚开始,虽然简陋,该有的都有了。大学附近必须有点场所无非网吧,小餐馆,小旅馆加上各种卖生活用品的小店。而最有特色的要数小旅馆,几个重要条件,一地点要稍微隐秘,二要价格便宜,至于设施,无所谓的,一张结实的床就可以淋漓的挥洒青春了。 探得几个网吧和台球室的准确地点之后,一行人朝学校南边的土坡走去,这个土坡简直就是专门为学校量身定做的,不高但有层次,道路错综复杂,灌木密而不高,刚好容得下两个人沟通私密问题。不知有哪些好事者已经在各个角落放下了很多还算平整的石板,水泥板。月朗星稀之夜,这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 经过四人商讨一致同意,此坡去名为“坡”,此地也成为我短暂大学生活的欢乐去处,多少次我们在这里偷听别人谈情说爱,多少次我们在这里吓飞一对对苦命的鸳鸯 回到学校,天色已晚。 寝室是大学最为重要的交流场所,理想c青春c邪恶都在这里轮番上演。 突然,一个小胖子闯进我们宿舍。小四川罗平安吓了一条,“干啥子嘛?吓死人咯!” “特大新闻,开学第一天,昨晚女生宿舍楼一个女生失踪。”小胖子气喘吁吁的说:“早上起来同宿舍的就发现了,因为睡觉的时候还在,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也就是没人出去。知道为什么都没有开迎新大会吗?学校领导都急疯了,家长明天就到。警察都来过了,可是没有任何线索。” “什么情况?假消息吧!我们这么没听说?”山东大汉卢谷山问道。 “真的吗?”老乡马腾从床上爬起来,差点从上铺掉下来。 “当然真的,我爸是后勤主任,他晚上刚告诉我的。”小胖子很认真的说。 “我上午听说这个工厂以前是兵工厂,建厂的时候曾经挖出一个古墓,但是解放军哪管那些,直接填了土就在上面开工了。”马腾说道。 “对!”小胖子急忙说:“我也听说过。” 对于小道消息我不太感冒,也就胡乱打哈哈,后来大家也就在胡思乱想中睡觉了。 凌晨三四点钟吧,起床去厕所回来,准备继续睡。宿舍的窗子正对着操场,有几盏路灯发出微弱的黄光,单杠和双杠并排站着,显得有些孤零。 突然,发现操场中间有个人影。仔细一看是个女孩的影子,要不是她穿着白色的衬衫在这样的光线下很难发现。虽然很远,还是可以分辨出她正对着我这边张望 什么破使命,竟见鬼了,心里想着,反正她不找我我也不去招惹她,怕是不怕了,整天被鬼缠着也不是什么好事。 就在一分神之间,女孩不见了,空荡荡的操场更显得凄凉恐怖。 第二天刚起床,宿舍楼像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往楼下跑,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跑了出去。 随着人流来到女生宿舍楼前,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围着一个中间妇女,妇女两眼红肿,旁边一个男人搀扶着,男人也像是哭过。几个穿西装的男人正在对他们低声说着什么。 不一会儿,几辆警车停在不远的地方,下来几个警察将两人带走了。 大家议论纷纷的慢慢散开,吃完早饭就去上课了。高数可以说是大学里最最无聊的一门学科,高数老师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带着深度近视眼,眼睛也不看学生,只顾自己将自己的。我估计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课堂气氛,自己讲完拉倒。很是无聊,斜眼看见邻桌一个女生正在埋头画着什么,好奇的往哪边凑凑,斜眼看去,她在画画。 铅笔素描,我不懂,但是画的很认真,她似乎发现了我,抬头看看我。一张清秀的脸庞带着一丝忧郁,纯情的眼神纯洁深邃,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注视这样一张完美的脸庞,竟然害羞的望向窗外。耳朵根有些发烫,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女孩又重新埋下头画她的画。 时间一份一秒的过去,终于挨到了下课。老师讲的什么完全没有听懂,书甚至都没有打开。 “你好,我叫沈千亦,咱们一个班的。”就在我收拾书本的时候,隔壁的女孩走了过来打招呼。 “我,你好!”此时被这突如其来的搭讪弄的手足无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你好,我叫任清扬。” 这算是认识了,青春的碰撞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不用包装不用费劲心思。 千亦身材修长,渐渐我们同时出境的几率变多,很多男生看我眼神慢慢充满敌意。这些我都不在乎,鬼都见过,还在乎你们这些小毛孩子。加上魁梧的身材,不算难看似乎还有点英俊的脸,他们也只是背后议论议论我的农村出身。 像千万大学情侣一样,一起吃饭,一起跑步,一起上自习,两个月过去了,连手都没碰过。不是不敢,每当有点冲动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我所谓的使命,我那不知道是什么的使命总是阻止我和别人产生太多的联系,也包括千亦。第一次见面时她画的画,我问过好几次画的是什么,她都巧妙的岔开话题,我也总决定她有事瞒着我,两个中间有一道看不见的隔膜在阻碍我们更进一步的发展。 一个周六的晚上,学在大礼堂放电影,我们早早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坐下。放的是《泰坦尼克号》,当放到杰克和露丝在汽车里的那一段,底下发出一阵怪笑声,有人起哄。女生也在咯咯的笑。我们谁都没出声,心脏在胸腔里七上八下,眼睛呆呆的注视着前方,不经意间,一直带着体温的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我朝千亦看看,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目视前方。心了已经乐开了花,翻转过手心,我们就这样十指相扣一直到散场。 拉着手走在校园的小路上,一直把她送到宿舍门口,两个人依然不愿分开,直到宿舍阿姨那虎视眈眈的眼神直视我的时候,才一声不响的放开那双白皙而又温暖的手。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不知是后悔还是幸福,亦或两者都有,睁着眼睛在黑暗里想着我们以后会发生的事和种种结果,时不时有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 天已经蒙蒙亮了,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清扬,快醒醒!”我被小胖推搡着,“沈千亦出事了。” 一个激灵从床上蹦起立,鞋业不穿奔向女生宿舍楼。 楼下已经停了几辆警车,闪烁的警灯使原本纷乱的心绪没了方寸。站在原地,呆呆的站着,不知道该不该往前走 “你是任清扬吧!”一个女生已经站在面前,模糊的双眼只能看到个轮廓。 女生伸过来的手上有一张白纸,说道:“这是千亦前几天给我的,她说如果她出了意外就把这张纸交给你。我以为她是在说笑,可是” 女生呜呜的哭了起来,接过那张纸攥在手心里,那那女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只知道站了很久。 后来被小胖他们拉回宿舍,坐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看着前方。好半天,回过神来,手心里的那张纸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小心的展开,上面有几行娟秀的字:“清扬,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你!我知道你心里对我有一丝芥蒂,你问过好几次那天我画的是什么,都没有告诉你,我怕你当我是疯子。如果你拿到这副画,就说明我已经出事了。我们宿舍的那个女生是在半夜被一个怪物抓走的,我刚好看到了,但是我不敢说,怕别人说我脑子有问题,也不敢告诉你,怕你会离开我。不管我们能不能在一起,我都永远喜欢你!——千亦” 简短的几行字下画着一个怪物的形象,尽管已经被泪水打湿,但还是能看出来。她画的很仔细,一个人形长着两只长角的东西,穿着片装铠甲,手指和脚趾细长干瘦,指甲弯曲着,细细长长。脸上盖着金属面具,两只深邃无底的眼睛里没有眼白,黑洞洞的叫人头皮发麻。 这是什么?千亦是被它抓走的?心里万千疑团在翻滚。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看着手里的那张纸,时而发呆,时而流泪。少年的心一旦开启情感的大门,所有的爱恋就会像开了闸的洪水喷流而出,一旦真正喜欢上了谁,就会原意为她万劫不复。这也许是因为单纯,单纯又有什么不好呢? 时而昏睡,时而清醒,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听见敲门声才发觉宿舍已空无一人,他们都上课去了。是辅导员进来了看着我说道:“清扬有人找你,你没去上课的事以后再说。” “哦!”条件反射一样答应了一声。随着辅导员下了楼。 来到大门外,一个清瘦的男人站在那里。青灰色的西装有些旧,但是被穿的笔挺,黑色的裤子和黑色的皮鞋。清瘦的脸上胡茬有些凌乱,明显很疲惫的样子,厚厚的近视眼镜片后面一双清澈的眼睛。这眼睛好像很熟悉,很亲切我心里琢磨。 “您好,沈教授,这就是任清扬,你们聊我还有事先去忙了。”教导员很恭敬的说:“您有任何事情需要帮忙都可以打我的电话。” “谢谢你小张。”沈教授很有礼貌的回答。 教导员走后,沈教授上下大量着我说道:“清扬啊,我时常听到千亦说起你。我们到外面走走。” “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学校,九月的庄稼地玉米还没有收,一根根笔直的站在广阔的田野里,一排排像是士兵在守望着这片天地。 “我是沈千亦的父亲。”沈教授首先开口说话,“她母亲承受不了,所以没有一起来。” 沈教授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朝后看我。 “现在警方没有任何线索”他深沉的继续说道:“没有线索也许是好事,因为没有遇害,遇害的线索,有可能千亦还活着” 沈教授声音有些哽咽,还是继续往前走没有回头。 “沈教授,我一点会找到千亦。”我不知该如何称呼眼前这个肝肠寸断的男人。 沈教授停下脚步,停顿了一下,又迈开脚步。 两个人走了很久,也沉默了很久。走回到学校门口,沈教授对我说:“我会告诉她妈妈,千亦有一个很好的朋友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你有什么消息可以告诉我。” 说完,他转身迈开大步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对着背影大喊:“你放心” 可是剩下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晚上,一个人避开保安来到教室,我想只有我见不到千亦的鬼魂,就说明千亦还活着,尽管第一个失踪的女孩到现在还没有一丁点消息。 独自一个人坐在我们经常坐的课桌后,想着以往一起在高数课上打瞌睡,一起讨论物理老师裙子下面那两条还不协调的大腿,还有 一夜一夜,困了就趴在课桌上睡一会儿,这个学期转眼就要结束了,还是没能见到千亦。心里到觉得还有一丝希望在慢慢点燃 放寒假的那天,我约了小胖史冬。 我尽量和其他人产生过多的联系,但是觉得小胖很单纯,也很可爱,也就喜欢和他说说话。小胖按照事先约定好的给我带来了学校几乎所以门锁的钥匙,这都是他背着他爸爸偷偷一个一个另配的。小胖之所以能为我做这些事,那是因为一个月前的一件事情,此事以后再说。 心里很感激他,又不知道说什么。临别时,小胖使劲的抱了抱我,尽管他个子矮,看起来很别扭,但是我们彼此心里都明白。 “保重!”小胖挥了挥手上了他爸爸的小车,朝校门外开去。 一切准备就绪,等所以的教职人员离开以后,偌大的校园就剩几个保安看门了。 我提前告诉家里寒假要和同学出去玩,晚回去几天。当天夜里,在确定门口的两个保安熟睡之后,我翻过大门,朝女生宿舍楼走去 有人说每一座城市都有它自己的意志,也许不假,但不能直接从字面上理解。千万人汇集成一座城市,千万个独立意志叠加在一起的时候,会出现一个统一整体性的意志,这就是城市意志。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4章 见网友 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刚开始的几年,网吧从兴起到兴盛。那时候一般家庭能接通还是电话线24k猫拨号的网络。网吧一般会架设专线,网速自然快很多,网吧的顾客中学生自然是主流。 那是他qq刚刚兴起,网吧的主要功能,打游戏和聊天和看苍老师和她同仁的。人天生就急于与同类或者异类沟通,会整夜的和一个陌生人说一些无聊的话题,其实你根本不可能知道网络的哪头是怎样的应该灵魂,高尚或者邪恶,也许根本不是人。语音和摄像头是后来才有的事情,只能凭直觉去判断,这倒反而比现在的网络聊天增添了些许神秘色彩。 小胖史冬和所有人一样喜欢网聊,一有空就会去他爸爸的办公室上网聊天。一个周日,小胖的爸爸来到我们宿舍显得有些着急,他也知道小胖经常和我们厮混在一起。 老史说小胖周五晚上说出门和朋友玩,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他奶奶已经急得送去了icu,叫我们帮忙找找。 卢谷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胖可能去见网页了。我们先顺着这条线索找,老史带着我们来到他的办公室,办公室不大,桌子上堆着厚厚的文件,一天电脑放在窗边的桌子上。 电脑高手给人的形象一般是厚厚的眼睛和一张与当下极不相称的脸,卢谷山人高马大,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就是个高手。三下五除二,卢谷山登录了小胖的qq号,几个人围了过去,一个叫媚儿的好友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聊天记录很长,也可以见得他们认识很久了,除了一些少年成长之烦恼这些共同话题,还有一些比较暧昧的内容。我们一行一行的看着,每个人心里都会有阴暗的一面,偷窥就是其中一种。不管是谁,只要在已知没有任何后果的情况下可以大胆偷窥,都会带来一种快感。有时候明知道有严重的后果,也会有另外一种更为刺激的快感。 有一个他们经常聊天提到的地方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凉水泉! 史主任面带忧色,说凉水泉在里学校三十多公里的土垣上,那里是个古墓群。现在可以肯定小胖是去见媚儿了,虽然最后并没有留下他们见面的地点,这个被提到最多的凉水泉应该列为终点怀疑对象。 由于没有更多的证据,失踪也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报警也不会被受理。几个人商量,一起去找小胖,万一发现小胖被劫持再报警。几个人挤进史主任的那辆桑塔纳里便急急忙忙的朝凉水泉奔去。 走了几公里柏油路面,接下来就全是农民拉庄家走的那种土路,一路颠簸,小四川罗平安已经中途下去吐了好几次,终于到了,一片土垣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们到了。”史主任停好车,站在一个土坎前面张望。 好一片荒凉的所在,土坡一座挨着一座,有些灌木杂菜也都不太高,酸枣树站大多数,这是典型的黄河冲击平原的地貌。 “我们先到那边,然后再决定这么找。”我指着一个制高点说道。 顺着山羊踩出的小道向上攀爬,史主任肥胖的身体明显不能经受住这样强度的爬坡,但爱子心切,尽管额头的虚汗像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的滴在黄土里,也不远稍微休息。 几个年轻人自然不在话下,卢谷山第一个到达坡顶,几个人陆续到达,史主任连爬带滚的也上来了。 放眼望去,典型的阿宝唱陕北民歌的地方,土垣连绵不断的伸向东方。时不时会出现一道一道被水冲击出来的深沟,别说人,山羊也爬不过去,就算绕,从这个坡到另外一个起码也得一整天。 看着这绝望的地貌,史主任扑通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大家轮番劝慰,好不容易才止住哭声。最后商量回去报警,凭我们几个肯定没法找。 就在大家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黄光朝一片土沟的阴面窜去,我赶忙指着大叫道:“你们看见没,一个东西跑过去了。” “你眼花了吧!”卢谷山朝那边看看,斜着眼看着我。 他们几个象征性的朝沟那边看看,都表示什么也没有,就悻悻的准备返回。 我是真的看见了啊,不死心的朝那边张望,不由得一惊。那道沟足有三四丈宽窄,深不见底,此时正是中午,可是底下还是黑压压一片。风一吹,无数个黑影闪动,像是藏着千军万马。手搭凉棚仔细观瞧,一层薄薄的紫烟笼罩着沟底,越看越绝蹊跷。 他们几个已经走出去一百多米,回头喊我快走。也只好作罢。 回到学校总是觉得那里不对,史主任已经报警,警察拿走了史主任的电脑和小胖的一些衣物。 第二天,小胖还是没有音信,经常派出了十几名干警,加上当地组织起来的农户翻遍了那片土垣仍一无所获。有个奇怪的现象,几条警犬在接近那个深沟时,都像是突然傻掉了,不叫不动。几个胆大的干警和村民进去仔细的搜查了一遍,除了几块残缺的墓碑和以前被盗墓贼挖的七零八落的白骨,一无所有。 侦查的方向转向了城里,史主任已经急得满嘴的燎泡。 直到周一下午,小胖已经失踪三天了,奶奶已经抢救无效去世了,妈妈也住进来医院,只有史主任目光呆滞的在学校门口张望,希望可以看到儿子的身影。 上课也没心情,吃饭也觉得心不在焉,心里有股力量在驱使着我应该去看看。吃罢晚饭,摸出藏在褥子下的那把杀猪刀,藏在书包里,带着手电筒就独自一人出发了。 天黑之前已经走上了那条土路,今天正好阴历十五,月光把大地照的如同白昼。一路无话,大概九十点便来到这片土垣近前。小心的攀过坡顶,慢慢接近沟底,顿时觉得阴气逼人。 前面一个土坎遮住了视线,绕过土坎,眼前竟如此开阔。两边的土垣刚好形成一个“人”字,纵身达几千米,远远的望不到头,地面升腾的雾气遮住了一切。 打开手电筒,隐约可以看到地面,小心的往前挪动,四周断裂的石碑,零星散落的断骨或被野狗或被盗墓贼挖出来丢弃,这就是一片乱坟岗。 如此封闭而且阴郁的地方就在我这个不懂风水的人看来,也不会有人选择这样的地方埋葬祖先考妣。必定有它特殊的原因。 再往前走,有一些微弱的光透过来,透过雾气,朦胧的紫色更加增添了诡异的气氛。似乎有影子闪动,关掉手电,躲在一块石碑后仔细搜寻。 雾似乎淡了一些,可以看到一个人影在走动,再小心靠近一点,一股恶臭迎面扑来,差点吐出来,说尸臭不是尸臭,有一股骚味。 十五的月光将雾气驱散了不少,估计现在也将近午夜十二点了。月亮圆盘似的挂在当空,眼前的一切清晰可见了。 小胖!看见小胖了,有些激动,心里有些紧张,鬼我现在是不怕的,这个世界上鬼魂作恶的少,人作恶的多,我一直这样认为。不知道绑匪有多少人,我能不能干得过他们。 “出来吧!你都躲了这么久了,出来透透气。”一个妩媚而又温柔的女人声音,看来是被发现了。事已至此,硬着头皮上吧。 从石碑后面故作镇定的走出来,一个女人背对着我站着。一身职业装束,修长的大腿被红色的高跟鞋衬托的更加性感。那女人一挥手,四周立刻燃起了几堆火焰,把四周照的如同白昼。 女人转过身,纤细的腰上一个丰满的胸部撑得白色套裙上衣扣子勉强支撑着,呼之欲出!一张白净妩媚的瓜子脸,双眼放射出男人难以抵抗的眼神。 这是什么情况?心里暗自嘀咕,女人身后的石柱上绑着小胖。小胖的眼神有些迷离,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女人,满脸的幸福。 “小胖!你怎么样了?”我急切的询问。 “不用问,他听不见的。”小胖没有说话,那女人向前走了两步,婀娜的步子更显迷人,一般男人此时心里只会有一个想法:扑倒她。 “你想要多少钱才可以放入?”既然已经来了,劫持人质有没有杀掉,无非是钱财或者其他目的。 “我不要钱,我要人,要男人!”那女人嘻嘻一笑,瞬间移动到我面前,可以感觉彼此的呼吸和温度。 急忙把脸侧到一旁后退两步,真是有点难以招架,心里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肯定有蹊跷,可心里有一种欲望在升腾。 女人紧逼上来,起伏的胸脯就在我眼前晃动,一种窒息的紧张。女人用手划过我的脸庞,那赶紧像是一股电流,体内的血液迅速向大脑和腹部偏下流动,感觉大脑在充血,腰间的那话儿也不合时宜的在充血。 就在那么一瞬,我脱离了身体,漂浮在空中,可以看见那女人的手指停留在脸颊上,周围的一切都静止了 “醒醒,小子”一个声音传来,是那老道。 “你你一直都在看着吗?”顿时脸臊的通红。 老道悠然的飘动到面前,一捋胡须说道:“不用害臊,谁还没有个冲动的时候呢?” 我靠,都说花和尚淫道士,果然没错。心里尽管嘀咕,嘴上却说:“这是这么回事,好像不能控制我自己了?” “你算好的了,一般凡人被她看上一眼,就已经五迷三道,任她摆布了”老道恢复了一本正经。 “她是鬼吗?”还是不解的问道。 “不是。”老道看来那女人一眼,转过头来说道:“她原本是一只修炼千年的狐仙,再过五百年就可以位列仙班,可是近几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开始为祸人间。” “狐仙?狐狸精!”真是让我赶上了,先是碰到鬼,这次有是妖,下次呢?人妖? 老道一脸的神秘,“你只需向她提起五百年前,终南山下,渭河之滨,那一轮红月既可,她自然臣服与你,任你处置。”老道悠然飘走,声音渐渐遥远:“记住,上天有好生之德,切勿杀戮太” 那狐妖的手指刚划过脸颊,一瞬间清醒过来,看着那双勾人魂魄的双眼,说道:“你可记得五百年前,终南山下,渭河之滨那一轮红月。” “啊!”狐妖一脸惶恐,后退几步跪倒在地,“求上仙绕我不死。” 上仙?臭道士果然是神仙,官大一级压死妖啊。心里想着,但是还是很诚实的说道:“我不是什么上仙,我就是一个凡人,只不过刚好认识一个臭道士。” “那小女也不敢了,请求上仙绕我不死”狐妖连忙叩首,两眼泪痕的看着我。 什么是梨花带雨?这就是!这么漂亮的脸蛋加上几行清泪,在男人面前威力无穷。 “别,起来吧!”看这如此情景,相信她也不会对我下手。 狐妖看着我,有点疑惑,想起身又不敢。 “真的,不杀你起来说话!” 她胆怯的站起身来,膝盖的丝袜已经在刚才磨破了,头发有些凌乱。 “坐那儿。”我指着一块石板说道:“先跟我说说红月的事情。” 狐妖坐定,用手拉拉裙角,想要盖住露出来的大腿,可是实在裙子太短,便侧向一旁,转过脸来对我说道。 “上仙有所不知,五百年前的一个月圆之夜,我在渭河边修行,吸收月亮之精华。被途径此地的一个魔头看见,见我生的丽质,便像抓我回去。”狐妖哽咽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修行几百年,为的是位列仙班,不再行走于风雨草丛之中,乞食于蛇鼠之辈。可是怎奈那魔头法力深厚,我还没来得及逃,已被他捏于手掌之中红月是因为那魔头所修炼之法门,所到之处,红雾弥漫,遮天蔽日而已。” “你们妖界也有欺凌弱小的啊!后来呢?”果然是前年的狐妖,说话突然文邹邹了,我关切的看着她,想知道后来这么样了。 狐妖短暂的抽泣之后说道:“就在我绝望之际,一道白光飞来,将那魔头打翻在地。原来那魔头是殷周时期一个弄臣,但对殷纣忠心耿耿,后来被武王赦免,他浪迹于中原,修炼黑暗法门,想着要复国。使得他几千年肉身不灭,法力高强。那白光过后,上仙没有现身,只是告诫我潜心修炼,有朝一日位列仙班,不可危害人间。” 此时四周雾气慢慢散去,皎洁的月光照耀着大地,小胖还是一脸幸福的直勾勾的盯着那狐妖。 “狗日的,看似挺幸福,那就先幸福着,一会儿放你。”小胖没有理我。 “那你怎么又开始害人了!”我转眼死死盯着那狐妖的眼睛说,也奇怪,刚才看一眼就不能自持,现在却没了感觉。 狐妖又低下头抽泣起来,呜呜的说:“我是不得已,此地向东六十里的地方住着一个魔王,他叫我每个月圆之夜准备一个童子之身,供他吸取阳气,已保存他的肉身不灭。” “又是一个魔王?”世界上有这么多魔王吗? “他是个!”狐妖说完抱着双肩大哭起来。 最见不得女人哭,站起来原地转了几圈,手慢慢搭在狐妖肩上,算是安慰。狐妖转身钻进我怀里,被着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不知所措,也就没有推开。 “上仙快走!”狐妖突然想起了什么,温柔的看着我说:“那魔王快要来了,在不走就来不及了!” “来了灭了他!”我抽出书包里藏着的杀猪刀,晃了几下。 怀里这样一个美人,尽管她不是我类,仗义和侠义的少年特征有显露无遗。 狐妖看看杀猪刀,看看我,有些吃惊,以为她害怕了,没想到她说:“这把刀杀不死他的” “杀不死也不怕”在美女面前男人总是英勇无畏的。 “真的不行。”狐妖挣脱开我,急切的说:“你们快走,今晚没有童年供他,他最多责罚我几顿,你们不走就真的要死了” “你和小胖先走,我留下殿后!”我无畏的坚持。 草木皆有情,何况生灵。狐妖见一个初次谋面的少年为她无畏的出头,也显得有些感激和感动。 “逃命要紧,你们先走。”狐妖拉着我的胳膊,说道:“不杀之恩日后一定报答” “别废话,你们赶紧走”我大喊到。 “”狐妖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 她无可奈可的解开小胖,小胖依然满脸幸福的依偎着狐妖。 “我将他送到上有人烟的大路,我再回来救你。”狐妖有些不忍的说道。 此时西方一团黑雾朝这边飘来,狐妖架起小胖,瞬间消失了 那黑雾越来越近,转眼已到头顶。 随着黑雾沉落到地面,幻化出一个人形。身高绝对在二米以上,四只干枯,一身银色铠甲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一张黑色的金属面具发着寒光,两个深不见底的眼窝 这这不是千亦画的。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被紧紧的锁在石柱上,杀猪刀被他一角踢开,面具下发出轻蔑的笑声。 他过来上下闻闻我,一股腐臭味,又是一阵狂笑。这时我才想起来,我他妈的还是个处男 魔王在面前站定,一股黑烟从心窝喷出,上下缠绕着我的身体旋转,感觉无数个冤魂在身边咆哮,黑烟里是不是冒出几张变形恐怖的人脸,张着黑洞洞的大口想要吞掉我,身体感觉在慢慢被撕裂开来 天上几股黑烟聚集交织在一起,慢慢形成一个黑色的漩涡,越来越大月光被遮住了大地也在颤抖,阴风挂起地上的沙石打在脸上很痛。 虽然以前第一次见到鬼魂很恐惧,但和即将被吞噬比起来,那已经不算是恐惧 忽然之间,一切都归于平静。 魔王依旧站在面前,只是好像有些迟疑。呆呆的站着,猛地朝我大吼一生,一股腐臭扑面而来 “醒醒,快醒醒!”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呼唤。 睁开眼睛,朦胧的看到原来是狐妖已经回来救我了,我靠着她坐在地上,浑身无力。 好一阵,勉强支起身子,看着东方已经泛白,晨曦洒在狐妖白皙透亮的脸上,发梢挂着的露珠反射出五彩的光 “真美啊!”不由得赞叹起来。 狐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嘴唇几乎碰到了额头,温柔的呼吸从我脸颊上拂过 “不是说你,说着清晨”看她有点害羞,便打趣的说道。 她推了我一把,差点栽倒地上,她又连忙扶起我说:“没摔着吧!” 看她着急,更觉得有意思。便假装胳膊痛,她赶紧抬起胳膊问那里痛,“不是这边!”我笑着回答。 这次真的生气了,转身丢下我不管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是死了吗?”我见她不理我,便问道。 她转过身,扶我在石凳上坐下,说道: “我送小胖到一条大路上,看见有人发现他了就着急回来了,回来时发现你已经不省人事。昏睡了几个小时了。” “那魔王为什么没杀我,没有吸走我的阳气?我是处男,是童子之身!”说完有点不好意思的看看狐妖。 狐妖眼珠转向一旁,假装没看我,说:“我也不清楚,说是阳气,其实是你们凡人降生的时候上天赐予的元灵,魔王靠吸取元灵使自己变得更强大。” “你之前说过他是个”本不想提起此时,但千亦至今下落不明,万一和魔王有关,还是问清楚好。 狐妖强忍泪水,喃喃的说:“那魔王原本是大秦名将司马错之孙司马靳,白起部将。刘邦攻克咸阳时,被一只刘邦军队围困于此地,七天七夜水米未进,活活饿死军中。将士们将他和其他死难的兄弟草草埋了,后来听说他的后人找到他的尸骨另外埋葬。” “也算是忠烈之人,怎会变成?” “他到没有对我怎么样,只是威胁我如果不帮他抓童男来次,便将我送给他的兄弟们享用二千来附近经常会有年轻貌美的女子失踪,据说也是被他掠走的”狐妖说。 “哦!那就是说还没怎么样你啊!” “还想怎样?”狐妖有些生气。 “没有伤害到你就好,我是说没有必要为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伤心难过。”我想安慰安慰她。 “你倒是想的开,我活了一千多年还没有你看的开。”狐妖显得有些痴傻。 “这根活的长短没关系,在境界” “境界”狐妖嘻嘻的笑了,瞬间转而带有意思忧伤。 “这么了,我说的不对吗?” “你说的对,说的都对!”还是心事重重的说:“只是我得找个地方藏起来,不然他会抓到我的,那我就” “是得躲起来,不过是暂时的,我向你保证,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除掉那个魔王,你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可我能去那里呢?”她傻傻的盯着前方。 “终南山,你往南看” 生命有时,人之一生草木一秋。人对动物的感情大多出于征服和怜悯,对猛兽,出于征服心里,对可爱的小动物,则出于怜悯之心。相处久了,也会产生感情,可那种感情还是不对等的爱它,就给它自由,别伤害它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5章 前世今生(一) 狐妖名叫素素,她走了,虽非属同类,可是感情是相通的,竟然也有些不舍。可是事已至此,也只能各自保重,也许有缘还会相见。 小胖被路人救下之后,送到派出所,立马就被认出来了。这几天警察叔叔都忙着找他了,小胖告诉警察,他应邀去见网友,见到一个绝世美女,要求陪她走走,就来到了一片乱坟岗,刚到就被绑在石柱上几天几夜,后来就记不清了自己躺在大路边醒过来被带到了派出所 民警一致认为小胖是被吓坏了,留下后遗症,便通知史主任来办手续领人回家 其实小胖记得所有事情,他也不敢实话实说,怕别人当他神经病。 在素素走后我回到学校,一趟就是三天,身体也很快恢复了。小胖来找我偷偷的告诉我他记得所有事情,非常感激我单枪匹马去救他。两个人的感情不知不觉就更近了一步,两人约定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素素说过那司马靳经常会掠走附近年轻貌美的女子,也许千亦就在其中,我得找到她。素素还说过要杀死司马靳必须先找到他的墓穴,烧毁他的肉身之后才可以杀死他,杀死他的方法她也不知道。 既然二千年以来司马靳已经成魔,就在附近活动,他的墓地一定就在这附近,鉴于学校接连失踪包括千亦在内两个女生,那就先从学校找起,老乡也说过学校以前挖出过古墓。 顺着小路走向女生宿舍楼,高大的梧桐山只剩下树枝树杈在寒风中舞动,伸向一片黑暗。来到楼门口,找出小胖标记好的钥匙,开门进去关上门。伸手不见无知,用手捂着手电筒小心的开启,指缝露出的微光可以看清向前的路。 这栋楼建于刚刚解放时期,五层砖混结构,后期经过改造成为原厂的女职工宿舍,现在成为女生宿舍。楼道里一股淡淡的发霉的味道夹杂着洗发水的味道,水龙头并没有关严,滴滴答答的滴着水。正对着大门一个宽大的楼梯,在一楼和二楼之间左右分开一直重复着通往楼顶。 千亦的宿舍在301,蹑手蹑脚的上楼,来到宿舍门口,小胖并没有各个宿舍的钥匙,但这个难不倒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卡片,塞进门缝,找到锁卡的位置,用力一推,门吱呀一声开了。 房间里上下铺一共六张床,现在已经空了,只剩下高低不平的床板和三角铁焊制的架子,墙上贴着f4的海报一角一角脱落。自从千亦失踪后,其他人都搬了出去,没人再敢住在301。窗帘是拉着的,地上除了几张废纸和一只旧拖鞋,什么也没有。 站在空荡荡的房间,眼前浮现出那张青春可爱的面容怎么从欢笑陷入深深的恐惧,黑夜里看见那张可怕的面具时内心是怎样的无助 站了很久,然后仔细搜寻过每个角落,并没有任何线索。整个楼里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出来后,偌大个校园几盏路灯孤独的宣誓着各自的领地。独自漫步在昔日熙熙攘攘的路上有种别样的孤独。 一个白影在眼前一闪而过,肯定不是保安,保安的制服是深蓝色的。顺着白影闪过的方向走了过去,前面是图书馆,原来工厂的仓库,铁质的大门刷着绿色的油漆,一把大锁挂在上面。图书馆我来过,巨大的房子分割成两段,一边是藏书,占了一大部分,另外一边隔成阅览室,十几张大桌子整齐的排放着,抬起头可以看到钢梁结构,一排排日光灯就排列在上面。 爬在窗户的铁栏杆上朝里面看看,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你在找我吗?”一个柔弱的女人声音从身后传来。 一个激灵转过身靠墙站稳,看见一个白衣黑裤的女子,似乎被我一转身吓到了,朝后紧退两步。 “你要吓死人吗?”看她并无恶意。 “你?”她似乎有些疑惑,“你能看到我?听到我的声音?” “废话!被你吓一跳,大半夜不睡觉跑出来吓人玩” 女子有些紧张,也有些兴奋,两只手紧紧的拽着上衣的两个衣角扭捏的站在原地不动,才看清她的穿着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上身的衬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那种白色的确良衬衫,下身黑色宽大的裤子遮住了脚面,一双解放鞋,在这冬夜里看着都冷。这是要做啥,spy?女知青,可是军用挎包呢?头发并没有像那个时代一样扎两条辫子,而是松散的披在肩上,有些不协调。脸庞虽然看不太清,但也白净。 看我不说话,只是瞅着,她先开口打破了沉默:“我不是有意吓你,我只是不知道去哪儿?” “回家啊!大半夜的,一个女孩在外边不安全”但有一细想,不对,这个女孩我好像见过,刚来学校的第一天夜里,我朝穿外看时,操场中央,那个白衣女鬼? “你在这里多久了?”看着她,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你是那个在窗子里看见我的人?”她似乎也想起来了:“很久了,多久我也记不清了,就是不想离开这里。那晚我看到一个男孩在窗边看我,但是我不敢肯定,因为这么久从来没有人注意到我。” “你怎么来到这里的?”我问道。 “我接爸爸的班,在这里上班。” “你怎么死的?”既然已经确定她是鬼魂,就干脆直接了当问吧! “有一天晚上,一个可怕的东西抓走了和我同住的姑娘,我就这样了” “吓死的,难怪你做鬼也这么胆小”我看着她羞怯的脸,想着她死前内心是何等的煎熬。 “你不知道,拿东西有多可怕”她依旧紧张的站在原地。 “是不是他?”我取出那副画,用手电筒照着。 “啊!”惊讶过后她看看我,低下头说道:“是他你怎么会知道?” “这个你别管,你知道他在哪儿吗?”我紧逼两步,“我要杀了他” 她不见了 这是啥意思,太没意思了,刚到重点,怎么跑了呢? 原地等了一会儿,看也没有再出来的意思,便翻墙出来,来到事先租好的房子,是一栋民房,已经破烂不堪了,土坯累成的墙已经塌了一块,三间的房子也只有一间四面还有墙,好在便宜。 房间里只有一张木板床,铁架子已经摇摇欲坠,说不定那天往上一趟,就会直接睡地上了。虽然寒冷,但也算有挡风避雨的地方,裹上厚厚的棉被,也就不知不觉睡着了。 隐约有个东西在眼前站着,打开灯,那白衣女子就站在哪儿 “你们都是这套路吗?” “我我害怕”灯光下女子的脸庞有了些颜色,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嘴唇有些发白。 “害怕什么?你都已经是鬼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可以看见自己说话是嘴喷出的白雾。 “我害怕再也不会有人能看到我了。”她依旧站在那里,双手紧紧拉着衣角。 不知道说什么好,指着床边说:“坐下说吧!” 她坐下来,我已经将被子裹到脖子。 “你冷吗?”虽然明知道她感觉不到寒冷。 女子有些许的放松,两只手终于放开衣角,看看我,说道:“我感觉不到” 转头她看朝四周看看,转而对我说:“你那副画上的东西,我见过” 你就是被他吓死的,怎么会没见过,心里想着,嘴上却说:“你死后还见过?” “见过!”她肯定的说:“但是我不敢离的太近,我怕” “在哪里见过?”似乎她知道的不少。 “就在昨晚我们见面的那个仓库后面,还有一间仓库,那东西总是从那里出来,然后又回到那里。”女子放松了很多。 终于知道老巢在哪儿了,看我不把你挖出来碎尸万段。 “明天晚上你躲得远远的,我去会会他。”我知道她不敢和我一起去,便说道。 “嗯!”她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似乎有些不甘心。 接着她说:“我能在你这儿住下吗?很久了,终于碰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看着她可怜兮兮,不知道她怎么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寂的夜晚,便说:“你要是没地方去,就跟着我吧!” 天还未亮,我们说了很多,她就坐在床边,我裹着被子。她名叫苏可可,接替爸爸来这里上班,才来两天就碰到了魔王司马靳,后来她看到爸爸老泪纵横的抱着她的尸体哭了很久,直到被哥哥拉开。她那时就站在一旁,也跟着哭。后来她回国几次家,陪着爸爸看电视,一起到公园里遛弯 逐渐爸爸从伤痛里走出来,被哥哥接到家里和哥嫂一起住。爸爸再也没有回去过老房子,她也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一个人飘荡在这座老工厂里。有时候和夜猫野狗说说话,但总是感到孤单。 不知道这么善良的一个人怎么在死后上天也没有接纳她,给她一些指引,去往她该去的地方。 第二天是忙碌的一天,撬棍,铁锹,矿灯,一切准备齐全就等天黑。苏可可整天都跟着我,看着我忙碌着,有时说上两句。但是一般都很安静,默默的看着,但是心情明显好了很多。 终于夜幕降临了,我让苏可可在房间里等着,一个人翻墙来到了图书馆后面,这座仓库比图书馆要小很多,因为被巨大的图书馆遮挡着,平时很少有人注意这里。从图书馆的墙角转进去,再走过一个巷道就是仓库的大门,大门同样是铁门刷着绿漆。门口的杂草已经齐腰深了,草间不时可以见到空的啤酒瓶和白色的卫生纸,还有一些用过的果然是一个偷情的好地方 撬开大门,老鼠四下逃窜,待一切响动恢复平静,打开矿灯走进大门。空旷的仓库陈列着几台旧机器,地上的尘土厚厚均匀的分布着,表示最后一次锁门前打扫过。 四下看看,也无什异常,只是有些过于整齐和平常了,只是这里感觉异常寒冷。 “小子!我和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何必苦苦追着我不放”一个遥远而又无法抗拒的声音在四周响起。随着声音,周围泛起了幽蓝色的光晕,渐渐的,仓库不见了。随着光线渐渐充足,我已经站在了一片怪石林立的山脚下,而就在正前方,司马靳杀气腾腾的站着。 天空似乎没有云彩,也没有星星,也没有太阳,这光线那里来的,心里纳闷。四周林立的怪石像是人工雕琢,又像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一切都自然的那么没有道理。 幽蓝的光线下,整个世界悠远而寂静。突然,天边出现了一排排手执长戟的士兵,士兵们头发统一的挽成发髻用一根青铜长簪固定于头顶,发髻外一个青铜发箍。铠甲幽幽的反射着蓝光,身体粗壮孔武,正迈着整齐的步伐朝这边移动。这身装扮我在那里见过兵马俑,你妈这是秦兵啊 转眼间已到近前,黑压压一片望不到头,整个一只军队,司马靳一挥手,整个军队顿时静止不动,死一般的寂静。 仔细一看,可不死一般的,士兵们的身体残缺不全,有的已经腐烂到只剩下一身骨架,好一点的也是干尸模样。 害怕到没有,只是有一点心虚,好汉难敌四手,英雄架不住人多。手不由得在身上摸索,只有一把铁锹还攥在手里 “小子!”司马靳瞬间移动到面前,几乎脸对脸。“我那天没有杀你,你为何要送上门来?” “司马靳!”看我喊他的名字,他一惊,后退一步。 我继续说道:“你危害人间,掠走少女无数,今天我就是替她们的冤魂报仇雪恨” “哈哈哈哈”一个空旷恐怖的声音从那张面具下发出:“报仇?就凭你” “哐!”铁锹砸在空气里,像是有一道看不见的铜墙铁壁,震的手发麻。先下手为强,铁锹轮圆了砸向司马靳。 “哈哈哈哈”笑声再次响起,近前的士兵手中的长戟已经顶到我脑门上了。 这太不公平了,我打不着他,他能打着我,不玩了,扔下铁锹,挺挺身子,死有何怕。 此时,士兵的队形由远及近闪开一条空隙,一个纤细飘渺的身影从远处飘来。 “千亦!”到近前一看那明明是千亦,只是衣服换成了古装,青罗纱裙更显气质,粉色的套裙在幽蓝色的光线下曼妙如仙人一般。她看我一眼,好像从来没有见过我,不是掩饰,就是像个陌生人。可是她脖子上翠绿的玉石吊坠还是出卖了她,那就是我的千亦 千亦来到司马靳近前,先施一礼,莞尔一笑道:“将军今日为何如此大动肝火?” “青儿,你来此做甚?”司马靳虽然有些责备之态但语气却温柔了许多,“这个小子此前在黑风岭坏我好事,今日有找上门来我今日一定将他碎尸万段” “何必为了一个黄毛小儿大动干戈,我今日又挖出一罐好酒,将军与我同饮如何?” 司马靳看看我,又看看千亦,左手牵起千亦,右手一挥,过来两个士兵,用戟尖示意跟他走。别无他法,被关进了一个笼子,士兵慢慢退去,直到消失。 司马靳和千亦手牵手朝远方飞去,只留下了一片旷野,林立的石头,一个笼子 这尼玛是什么情况?留下两个看守也行啊,起码还有活物,这下可好,绝对的寂静加上绝对的空旷,什么感觉?就像心被掏空了,无着无落,死劲掐一把大腿,痛啊!还不是做梦,梦还有醒来的时候,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想象的地狱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吧! 紧张c愤怒c无助之后,倒也慢慢平静,千亦看来不是以前的那个千亦,司马靳和那个女子关系非同一般。这些将士肯定就是随着司马靳被葬黑风岭的秦兵将士,可是他为什么不杀我啊?那个土垣叫黑风岭,古人可真有情趣,一个小土坡起了个这么霸气的名字 正在胡思乱想,天边亮起一道白光,想必是那臭道士又来了,总是来的这么是时候,不仅让人觉得我们是电影演员,他是导演,在你入戏的时候提醒你一下这里他说了算。 白光越来越近,瞬间到了眼前。果不其然,还是一身道士装扮,近前来瞅瞅我,得意的笑了。 “笑个屁!你一次把话说清楚,弄得我跟个傻子似的。” “哈哈着急了,着急就对了,因为这次我也救不了你!”道士一捋胡须说道。 狠狠的瞪可他一眼,转过身说:“算了,我看你就是闲的,看我们给你表演而已。” “谁敢说他眼前的一切人和事都不是他想看到的表演而已?” “你这是要跟我讨论哲学问题啊?”我转头瞪着他。 “你们凡人虽然都会有一点元灵在体内,但还不足以参透这人世,你虽然可以看见听见,去往别人无法到达的地方,但是你的思想还是个凡人而已” “靠!你是玩我呢吧!” 道士微微一笑说道:“这里不是人间,而是地狱的一层而已,我现在和你一样能来到这里,但是这里的事情我是不能插手的。” “意思你是来打酱油看热闹的?” “也不全是,虽然不能直接带你走,但是有些说可能对你有用。” “快说!”我倚靠在栏杆上,斜眼看着他。 “如果事情发展到最后以至于无法解决了,你可以试着回到原点。” “” “慢慢想,反正你多的是时间。在这里关你一万年,尘世也不过一瞬而已” “可我还是被关了一万年啊,不管尘世是多久?” “有点悟性,所以你眼中的一切真的可能只是你自己想看到而已。” “哲学我不懂,你说怎么出去吧!” “也许那天魔王高兴了就会放了你的。”老道阴险的一笑。 “那这地狱也有管事的吧!”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是有,但是他你慢慢悟,有些磨难是需要自己经历过才能成长。”老道说完,一缕白光射向天际,慢慢变淡天空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幽蓝。 也许是几天吧,也许是几个小时,几个月?还是几年?在这万物都是静止状态的世界里,是感觉不到时间的。人们想要的寂静肯定不是这种,寂静中夏虫几声鸣叫才能显示出那种人们想要的寂静,而这里只是死了般的寂静,失去所有对外界的感知能力,温度c声音c光线如果什么是万劫不复,那就是永远关在这里 终于,天边出现了异样,一团黑雾飘来。这时候的喜悦不在乎来的是什么,哪怕是来杀死我,只要能离开这里,无所谓了。 司马靳和千亦站在了我面前,他上下大量了我一番,然后大手一挥,笼子开了一扇门。 我走了出来,看着他俩,千亦温柔而和善的眼神使我有点错觉,但心里明白,那不是千亦。 “你们想把我怎么样?” 魔王低下头,额头几乎挨着我的额头,漆黑深不见底的眼睛同样是像这里一样的死寂。像是一种威胁,像是一种无耐。千亦,不!应该是青儿,此时往前一步,正好雪白的脖子上翡翠吊坠一闪,不知道那里来的勇气,一个健步上前一把攥在手里。耳边一声低沉的怒吼,整个身体不由得失去重力,不知是向下还是向上开始坠落,越来越快 一股发霉的尘土吸进鼻子里,一个喷嚏,更多的尘土被吹起,跟紧爬起来,浑身沾满厚厚的尘土,四周的旧机器依旧在原来的位置放着,矿灯还没有熄灭,远处偶尔一声悠扬的汽笛声听起来多么的悦耳。看看手里攥着的吊坠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穿越千年瞬息之间,似乎恍如隔世,也不过是一场梦境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6章 前世今生(二) 回到出租屋天已渐亮,苏可可还在屋里徘徊,自己买了豆浆油条随便吃了几口。她感觉不到饿,感觉不到冷,感觉不到温暖,这也许就是死亡带给人最大的恐惧吧! 吃完早饭,垃圾堆找来一大堆旧家具,拆了木板生火,天气太冷了,死了也就没有这烦恼了。屋里总算暖和一点了,一张旧沙发还能用,除了脏,坐着也不错,挺舒服。可可随着我坐在沙发上,我跟她讲起我见过的第一个鬼魂,说我和她拥抱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她,可可不信,试着抱着我,而我却感觉抱着一团空气,她则可以轻易穿过我的身体,穿过墙壁,像是她不存在一样。也许因为她没有太多挂念,元灵的力量没有那么强烈吧! 后来,她跟我讲起了我们现在的学校。最初,那里是乱坟岗,除四旧的时候全部平掉了。建厂挖地基的时候,挖到一个石门,来了一支考古队,住了几天,便关上又埋了,就在我去过的那个小仓库底下。由于胆小,那道石门她从来没有进去过。 厂子建起来后,发生过一些怪异的事情,也没有死人,也就是忘魂野鬼弄出的小动静,消息被封锁了。直到后来,接两连三的有女工失踪,再也瞒不住了,直到惊动了公安部。公安部派过一个工作组来厂里侦查了几个月,女工依然失踪。后来接到上级指示,厂子就关了。 学校买这块地皮也就是因为便宜,但事隔多年,知道以前事情的人也不多了,这笔交易就算是达成了。 窗外北风肆无忌惮的吹着,有点茫然。 胸口有点冰凉,一摸原来是千亦的吊坠。忽然想起了沈教授,于是赶忙翻书包,沈教授留的那张纸条还在,决定明天去找沈教授归还千亦的吊坠。 这是这座城里著名的文科大学,尤其考古系更是享誉全国,是这个领域名副其实的老大。关中的黄土埋过数不清的帝王将相,随便那里建筑工地开挖都可能挖出文物古物,考古不拔尖才会是怪事。 学校已经放假,门卫接到沈教授的电话便放我进来,考古系的大楼不难找,在最显眼的位置。沈教授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比起上次见面,他老了许多,胡茬肆意生长,脸上没有血色,像刀削一样的脸颊比上次见到刚加消瘦。头发灰白,眼神空洞。见面也不觉生份,握手后他带我来到他位于三楼的办公室,办公室很大,四周的架子上陈列着残缺不全但看起来年份久远的古物,一张大桌子后面一整面墙的书架上慢慢的塞满了书籍。最边上有一扇小门,慢开着,里面是个小卧室,看来沈教授平时就是住在学校这间办公室兼宿舍里。 “没想到您是考古学的教授。”为了打破尴尬,我先说话了。 沈教授把倒好的茶水推到我面前,扶了扶眼镜:“千亦没告诉过你吗?” “没没有。”因为我是农村出来的,所以千亦很少在我面前提她的家人,也许是为了照顾我那可怜的自尊吧。 “我从这所学校毕业就留下来了,一直到现在。”沈教授说着,看看窗外,高大的梧桐树树顶刚好神到三楼,叶子已经被北风吹的铺满地面,只有干瘦的树枝还在。有几只黑色的鸟停在哪里,底下的树杈有他们刚刚完工的鸟巢。 “那您放假也留在学校啊!阿姨呢?”其实这句我不该问。 沈教授无声的哭了,没有声音的哭泣更加让人觉得苍凉。片刻,沈教授擦掉眼泪,重新戴好眼镜说:“不想回去,家里空荡荡的,在这里起码还有它们陪着我。”他指的是那些他研究的古物。 “这个是千亦的吧!”我从怀里的口袋掏出那串玉石吊坠,递了过去。 接过吊坠的手开始颤抖,泪水再次越过镜框映在脸上的黑色印记,顺着泪沟从下巴滴在桌子上。突然吊坠吧嗒一生掉在桌子上,沈教授从桌子对面伸过双手抓住我的衣领,双臂有力的摇晃着:“千亦在哪儿?你说,快说!”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住了,笔直的坐着,任由他摇晃。手松开了,沈教授顺着桌子滑下去,坐回到椅子上,双手抱着头,缩成一团。 “沈教授”我想说点什么,可是我能说什么? “沈教授!我见到千亦了!” 沈教授的头猛的抬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这样的眼神叫人害怕。 我继续说:“我说了你可能不相信,也可能把我当成疯子,但是我已经来了” “你说,快说!”沈教授站起来,身体前倾,厚重的桌子被他的突然起身推动了一截,桌腿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吊坠是千亦的,快说她现在在哪儿?” “地狱!”我直接了当。 “”沈教授似乎想说什么,话又咽了回去。 “是地狱!”我确认了一遍前面的话,既然吊坠是千亦的,面前这个男人更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在地狱里见到千亦了,可是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千亦了”我把去黑风岭找小胖到见到狐妖,一直到自己闯进地狱全部告诉了沈教授,他呆呆的站着,我说完很久也没有任何反应,叫人不知所措。 “沈教授?”我像是在叫醒一个睡着的人,“沈教授!事情就是这样,我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东西已经还给你了,我走了!” “你等等!”沈教授刚才迷茫痛苦的脸变得严肃起来,“你先等等,我有话要说” 沈教授重新坐回椅子上,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抬头看着我,虽然表情依然严肃,但是眼神比刚才似乎要温和了许多。 他把茶杯放回桌子上,对我说:“我相信你说的话。” 此时,我不知道是该站起来说话,还是继续坐着听他说。 “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从事考古工作和研究,对于你说的这些,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别人见到过。”沈教授说到:“但是,对于考古工作越是深入,就会发现越来越多令人不可思议的事物你们学校,我以前去过,只是那时候我还是个实习生,跟着我的老师去的。就在你们学校下面有一个千年古墓” “这个古墓你进去过?” “没有进去,是进不去。”沈教授看看我,起身走到窗前,看看外面一片寥落的景象,回头继续说道:“我们挖开墓道,规格不算大,看样子是急急忙忙修建的。只是有一道石门” “石门?石门后面是什么?”我也想了解一下司马靳坟墓里到底有什么。 “其实那道石门我们谁都没有进去过,或者说进去的都没有出来。”沈教授示意我坐下,他自己在巨大的书架上照着什么东西,不一会儿,在一沓厚厚的书籍后面,他找出一个文件袋,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的打开。拿出几张发黄的老照片。 “你看!” 他把照片平铺在桌子上,一共有五张。第一张是一个宽大的甬道尽头有两扇巨大的石门,石门显得非常厚重,已经打开。第二张照片是站在门口往里拍摄的,石门往里大概不到20米的样子,有一道强光,看不清是什么。第三张清楚的显示那是那是一团椭圆形的光,直立在地面上,像是一道门。第四张照片是那道光门的背面,和正面一模一样。第五张照片是在光门的前后躺着几个解放军战士,像是睡着了。 “这?” “这是石门里面的情景,当时我们考古队进入以后发现了这道光门,按道理说光线从光源开始会永远的扩散下去,哪怕再微弱,都不会自己折射形成这样的形状,更何况哪里的空气中也没有什么可以折射光线的物质,但是这道光却像镜子一样立在那里”沈教授收起照片,放进袋子。 他把袋子小心的放回原来的地方,接着对我说:“当时地区的军事首长也来看过了,明显这已经不是我们考古的范围了。有几名解放军战士自愿穿过那道光门,结果都倒下了。” “是死了吗?” “没有,生命体征正常,只是再也没有醒过来。”沈教授看看我,“后来也来过一些科学家团队,也没有什么结果,石门被重新封上,消息就被封锁了。” “哦,原来是这样!”这一切似乎有点联系。 “这个世界你了解的越多,就会发现更多不了解和理解的东西。”沈教授喝了口水继续说:“我接受的是唯物主义的教育,但不狭隘。对于你说的,我相信那些东西也许只是生存在另外一个维度里,只不过你刚好有链接两个维度世界的能力吧。” “也许吧!” “但是,你说的司马靳,他不是战死的,是和白起一起被秦昭襄王赐死的。”沈教授看看我,“你没好好读读历史吗?” “这个”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是我在地狱里见到的是他,这总是没有错的。 “那你打算接下来怎么办?需要什么帮助只要我能办到的都可以来找我。” “我不知道。”其实是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该从哪里入手了,但可以肯定那个司马靳他杀不了我,在黑风岭,在地狱,他有的是机会,他没有杀掉我,说明他杀不了我。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再探地狱了 沈教授仔细端详着手里的吊坠,用另一只手深情的抚摸着,我不想打断他,沉默了一会儿,我说:“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我再去地狱。” 沈教授突然想到了什么,抬头说:“也许不用!”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头绪,那个臭老道肯定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 “你不是说你可以看到鬼魂吗?” 被他这么一问,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人世间的鬼魂并没有那么多,只是有一些暂时还没有去往他们该去的地方的,或者其他原因留在这里的,不是说想见就能见着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可以带你去一个有可能见到他们地方,虽然不一定,但是现在不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吗?你再去地狱,也很有可能再被关起来” 沈教授说的也有道理,他到底能带我去什么地方,跟这一切又有什么联系。我正想问,沈教授起身对我说:“你明天早点来,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看他想卖个关子,也就不问了,就算他提供的线索没有帮助,就当陪他散散心,总比他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强吧。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沈教授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他背后一辆丰田越野车说明了我们这是要出城。上车后,沈教授交给我一个胸牌让我挂上,谁问就说我是他的学生。 出城之后我们一路往东,很快到了骊山脚下,车开一段,前面都是小路了,勉强人可以走,于是我们下车步行。走了不多久前面突然开阔起来,显然是人工修建的场地。远处山脚下有几座军用帐篷,帐篷边上有一个山洞,两个持枪的战士走过来喊道:“站住!你们已经进入军事禁区,请马上离开。” 沈教授停下脚部,静静的等他们走到近前,两位战士竟然面带笑容:“沈教授!怎么学校都放假了,你也没有休息!”显然他们认识,而且很熟悉。 “两位小同志辛苦了!”沈教授面带笑容走了过去,“我哪有放假的时候啊!” “那是!沈教授一天多忙啊!”其中一个战士说,“您今天来这里是” “研究遇到点麻烦,今天带学生一起现场再仔细看看。” 虽然他们很熟,而且也没有为难我们,但是还是仔细的检查了胸牌,并认真的登记之后才带我们来到山洞口。 “那你们慢慢看,我就不进去了!”刚才那个战士说。 这个山洞是人工开凿出来的,洞口已经用水泥进行了加固。并且有几根电线也随着洞壁拉了进去,虽然灯光有些昏暗,脚下却很平坦。走了几分钟,山洞慢慢变窄,最后没有了人工开凿的痕迹,只是在洞顶装上了照明用的电灯,沈教授在前面带路,我小心的跟着他。 大约半个多小时,沈教授停下来,指着前方说:“到了,你看!” 绕到他身边,朝前方看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面三盏巨大的探照灯射向不同的方向,顺着灯光仍然看不到边际,头顶三十米开外平坦的洞顶向前延伸,洞顶虽然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有些植物根蔓挂在那里,但是还是可以清楚的看到天蓝色颜料中点缀着一颗颗璀璨的珍珠。脚下深不见底,看一眼都有些眩晕,目瞪口呆的傻傻的站着。慢慢的眼睛适应了光线,朦胧可以看到脚下有一些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山川河流虽然没有外面的那么巨大,但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也足以令人震撼,隐约还可以听到潺潺的流水声 “这是?”我惊讶的看看旁边的沈教授。 他似乎已经习以为常,指着下面说:“我们下去看看。” 他从身旁的铁架上哪来两只头灯,那一只戴在我头上,帮我把电瓶背在背上,自己也戴上一个。便顺着阶梯往下走了,人工开凿的阶梯虽然很陡,但是好在外手边有铁索的护栏,往下走也不是很艰难,只是心里还是有些激动和不安。随着脚下慢慢变得平缓,地面渐渐太高,我们到达了地面。厚厚的尘土在脚边飞舞,依然可以感觉到平坦坚硬的青石地板,也许历经千年,依然坚实。面前左右两侧两根巨大的石柱像是两个勇猛的武士,守卫着这里。 前方杂乱的脚印证明已经有人来过,沈教授回头看看我,“这个墓葬是去年发现的,我们学校一直和国家文物部门进行勘测,后来发现这座墓葬实在太过宏大,一时技术和人员跟不上,决定进行勘测后封存,待以后技术成熟在进行发掘。” “哦!”眼睛还是紧紧盯着前方雕梁画栋的建筑,觉得眼睛已经不够用了。“那这里葬的是谁?” “秦昭襄王!”沈教授继续往前走去。 “秦昭襄王?”感到有些惊讶,“就是秦始皇的曾祖了?” “你说得对,就是秦始皇的曾祖。”沈教授有些吃惊的回头看看我。 我明白,他一直以为我只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上大学只是因为扩招而已,“我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是我对历史还是挺感兴趣的!” “哦!”沈教授继续往前走。 “我还知道秦始皇他爸爸和爷爷只在位了4年,等于秦始皇直接继承了他曾祖秦昭襄王的衣钵。”我继续卖弄着。 由于光线实在昏暗,不能看到全貌实在可惜,但是仅凭两边的摆设和建筑足以说明这座陵寝历史多年修建,无数能工巧匠在这里不知道经过多少个日日夜夜才能创造出这些精美绝伦的东西。 “我们到了!”沈教授停了下来,“前面就是秦昭襄王的棺椁。” “到了?传说中古墓中都有杀人于无形的暗器机关呢?” “不管多么精密的暗器机关,历经二千多年你认为还有可能再杀人?”沈教授瞅了我一眼。 被自己的无知羞愧到了,就是啊,别看电视里瞎掰掰,古墓里哪有什么暗器机关,要说机关一般就是大门会从里面封死,用流沙堵住重要的通道,在现代机械面前,那都是些小儿科而已,当然除了超出人类认知的东西。 面前一个四四方方高近两米巨大的平台上停放着一具雕刻精美的棺椁,两条巨龙攀附其上,跃跃欲出,两只龙头在一头竖起,龙尾在另外一边拖出一米有余。龙的眼睛依旧闪闪放光。 棺椁一般是两层,棺是内层放死者遗体的,椁则是外层保护棺的,一般木质或者石质。可眼前这副棺椁外层确实青铜材质,在头灯的照射下反射出悠悠的绿光,再加上这两条龙,让人不寒而栗。 “这才叫奢华!”我看看沈教授,他已经从旁边拉过来一个带轮子的小梯子,看来他以前上去过。 “上来!”他率先爬上平台,跟紧也麻溜的上去。 平台从地下看去四四方方,符合中国人的口味,上去四方的底座上以棺椁为中心,一个巨大的圆形八卦底座高出平台近十几公分,看材质也全是青铜铸造。 “快过来!”沈教授已经到了棺椁旁边,“你来看!” 整个棺椁不算高,青铜材质的外棺给人的感觉却是庄严不可侵犯。外棺和内棺的盖子已经打开,虽然经过两千多年它依然没有任何腐朽的痕迹。探头看去,妈呀!差点叫出声,回头看看沈教授,他正略带笑容的看着我。 “吓一跳吧!” “原来传说是真的!古人真可以做到人身千年不腐!”内棺里分明躺着一个人,面色红润,双眼紧闭,消瘦的脸颊,一缕长髯整齐的顺着下巴的方向铺在胸前,嘴唇竟然还略带肉色。宽大的黑色锦袍袖口露出两只消瘦的手搭在腹前,黑色锦袍胸前左右金线绣着两条游龙,活灵活现。腰间的玉带足有二寸宽窄,翠绿的玉石点缀在黑色锦袍上尤显的庄重,玉带左边的玉扣上挂着一柄长约一米的青铜宝剑。脚蹬一双黑色锦靴,整个人笔直的躺在棺木里,犹如沉睡。 “这也太夸张了吧!”我吃惊的望着沈教授,“现在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技术吧!” 沈教授不紧不慢的说道:“任何东西都不要碰,碰坏了将无法修复。懂这些技术的人恐怕都给秦始皇陪葬了吧!因为在后期的墓葬里在也没有发现过防腐能达到这种程度的了,也许以后等秦始皇的陵寝发掘可以再次看到吧!” “我太羡慕您的工作了,太有意思了!” “好啦!你四处看看,看能发现点什么有用的东西不能!这个棺椁我们打算不久就要重新封上,现在如果离开这个地方恐怕也不能很好的保存。” 我们在这个宏大的陵寝里转悠了半天,除了一排排陶俑或者青铜俑之外,并没有发现任何形式生命的存在。 我们找了一个石阶坐下来休息,沈教授虽然精神很好,但毕竟年龄不小了,额头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水,他用纸巾擦完汗水,又将纸巾放回口袋。 “你说的那个世界,你在里面被关了很久可是在我们这里只是一瞬间,现在离千亦失踪已经好几个月了,在哪里就等于过了几百年c上千年c也许是几万年那么就算我们找回千亦她是不是已经把我们忘记了?” “不会的,就算过去几亿年她也不会忘记你的,如果那个真是她!”我试图安慰一下沈教授。 “你不用安慰我,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我们看起来这么简单,虽然这简单人类也不能认识其亿万分之一。”沈教授两眼盯着我,“我是相信你的,希望你明白!不然我早都报警了,就凭你拿着千亦的” 眼前这个男人心里已经被挖的千疮百孔,但理智却依然能够保持着,我很佩服他。后来知道他妻子因为实在不能接受,独自一人去了法国定居,希望可以用她钟爱的艺术来磨平心里的伤痛。我虽然没有他们那样的亲情而痛彻心扉,但我们相识相知,一同走过的美好时光仍旧历历在目,她的离开也使我肝肠寸断,我发誓一定要找回她 对人最大的惩罚也许不是死亡,而是永远被囚禁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里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7章 前世今生(三) 在等待了很久之后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我们决定离开,出来时已近黄昏,最后一抹残阳将这片山坡照耀的通红一片,如血一般。 沈教授一直把我送到住地,分别之后,独自一人站在门口,想起今天见到的一切,仍旧意犹未尽。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吓了一跳,回头看见苏可可站在门后痴痴的笑。 “行啊!都会开门了!” “我试着集中精力,竟然成功了!”她显得很开心,能够移动人世间的物体使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 “但是你不能出去吓人哦!” “当然不会!”她朝我一眨眼,“我知道你不会被吓着,所以才试一下身手。” 回到屋里火烧的旺旺的,感觉很暖和,这肯定也是她的杰作了。围坐在火堆旁,我给她讲了今天见到的一切,她也很好奇,埋怨没有带她一起去,答应如果下次有机会一定带着她这才作罢。看着被火苗映的红扑扑的脸,纯真的眼神好像对什么都很好奇,想着她的年纪已经能够做我奶奶了,大自然真是神奇 思绪回到现实中,目前的情况是无从下手,死老道又不知道上哪儿去找,该怎么办呢?他说事情无法解决的时候可以试着回到原点,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我独自嘀咕着,可可双手托着下巴,歪着头看着我,突然说,“司马靳最怕谁?” “他最怕谁?我怎么知道。”不过这个思路倒是对的,可以明天去请教一下沈教授。 “你真聪明!”我起身一拍可可的肩膀,手拍空了,差点爬到火堆上。可可嘻嘻一笑,我尴尬的走到床边,准备睡觉。 “看来你还是道行尚浅,还需好好修炼啊!”我躺下,“我要睡觉了,明天去找沈教授!” “哦!”她答应一声,坐在哪里没有动地方,她是不用睡觉的,随手翻起我带来的书 看着这样一个纯真的灵魂不能去到她该去的地方,而在人世间继续受苦,不免有些伤感,暗下决心,下次碰到死老道一定要问他怎么为可可超度,以便她能去和家人团聚。 第二天一早,来到学校找沈教授,坐在桌子后面认真的看着什么,手边七零八落的摆着几本书皮已经残缺不全的书。门没有关,虚掩着,我进来他也没有感到惊讶,抬头看看我算是打过招呼了。 “沈教授!司马靳最怕的人是谁?” “好小子!”沈教授有些惊讶,看着我说:“我们想到一起了,我正在试着理清楚他和其他人的关系,但是实在史料太少,古人也真是,太昔笔墨!” “有什么进展吗?” “可以肯定的是他曾经是将军白起的部下,据史料记载,他和白起一起被秦王赐死于咸阳的社邮,也就是今天的任家咀村。”沈教授若有所思,“但是因为史料实在太少,不敢肯定” “白起被称为人屠,就算他们两个没关系,我想那个时代的人都会怕他吧!” “这么说也对,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去哪里找他呢?白起的墓葬已经发掘了,上面盖起了一座工厂,就是解放军三一工厂,墓葬的陪葬品也都存于咸阳市历史博物馆。”沈教授不愧是专家,“你认为他的灵魂还能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吗?” 是啊,二千多年了,他不管是下地狱还是去了天堂,虽然他去天堂的可能性不大,都应该不会在这个世界里了吧!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便各自低下头,各自沉默。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沈教授首先说话。 “那我们去哪里找呢?”比起慢无头绪就算是一条没有希望的路也是值得试一下的。 “他的坟墓已经空了,应该去供奉他的地方看看。” “供奉他的地方?在那里呢?”关于白起之墓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更别说祠堂了。 “陕西省眉县常兴镇白家村,虽然从秦至唐宋的祠堂没有保留下来,但是那里的人一直供奉着他,我们可以去哪里。”沈教授说这话站起身,我跟随着他下楼,说走就走。 农村的道路本来就窄小颠簸,当我们到达白家村已经是傍晚时分,这里虽然世代供奉白起,但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祠堂已经荡然无存。围着村子转了一圈,很平常的一个关中农村模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没有任何发现,面对这个毫无收获但是唯一线索,谁也不愿离去。眼看天色慢慢黑了下去,村口坐着一个老人在那里抽着眼袋,决定去打听一下。 “你们找白起祠堂啊!”老人倒也毫不介意,可能在他心中能跟白起扯上点关系也算是一种荣耀吧,“拆了!就在村子南边的高地上。” 顺着老人指的方向找去,不难找,虽然拆了,还留有一段残缺的矮墙。墙头已经长满了茅草,在北风的肆虐下干枯的茅草左右摇摆。我们找了一些干柴点燃了篝火,靠墙坐下,天空渐渐飘起了雪花,沈教授从车上取下一件军大衣递给我,“披上吧!”他抬头看着满天飞雪,呆呆的坐着。 “你说古人为什么那么执着的追求长生不死呢?”虽然矮墙挡住了一些风雪,但是依旧很冷,我将大衣尽量裹紧一些。 “人生若是没有了牵挂,长生又能怎样?”沈教授低头注视着火苗,“人追求长生不死不是因为自己想,而是因为放不下那些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那些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对于一个整天和古物打交道的人来说这样说可以理解吧。一个人赤裸裸的来到人世间,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是无尽的索取,衣刚遮体就会去追求锦衣绸缎,食刚果脯就回去追求山珍海味,坐拥了江山就会去追求长生不死,只是不愿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而已。上天唯一公平的地方就在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终点,死亡!人对待死亡总是充满恐惧和期待,恐惧的是即将失去,期待的是未知。 “是啊!拥有的越多就越会舍不得吧!” “舍不得有怎样?还不是落得个灰飞烟灭”这不是沈教授的声音,沈教授坐在那里,眼睛盯着火苗,可这火苗像是凝固了一样,空中的雪花也静止不动了 “谁在说话!?难道是白起老将军!”心中不觉暗自高兴。 “老夫在此!”顺着声音看去,一个白影由远及近,待到了近前,才看清模样。此人身高近两米,一身白衣,镶着毛皮的披风从肩膀一直垂到脚面。刀削一样的面庞上一缕长须垂在胸前,发髻高高的拢在头顶。在离我两米开外的地方站定,左手按着剑柄眼漏凶光,一股杀气迎面扑来。不愧“人屠”,一身白衣也挡不住那渗入骨髓的阴冷,死在他手的人决不低于百万,就长平一站坑杀赵军四十五万 不由得后背贴紧断壁,缩了缩,此时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害怕。喜的是瞎猫碰到死白起,害怕的是这个恶鬼的战斗力不可小觑,司马靳杀不了我,他可就不一定了。一切都是静止不动的,空气冷的令人窒息。 “你你是白起将军?”故作镇定,我和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相比就算是个杀人魔王,杀我也总得给个理由,勉强一点也算啊。 “是老夫!”白起将军身子向前稍微探了探,从高空俯视着我,“你怎么认得我?” “我?”不知从何说起,废话太多万一他不高兴了呢?“司马靳你熟吗?” 一道寒光将几片漂浮在空中的雪花一分为二,透着幽幽绿光的长剑已经架在脖子上,根本没有看清他是什么时候拔出的长剑。 “冷静!白起将军冷静!”举起手想把长剑拨开,没敢!此时白起向前一步,横眉冷对。 “司马小儿如今何处?”那白起双眼杀气升腾起来。 “要说离您这儿也不算太远,此处往东一百多里地黑风岭其实就是一片土垣”除了说出我知道的,还能怎么办。但现在有一点可以肯定,白起痛恨司马靳,虽然我们还不是朋友,但是已经有了共同的敌人,起码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吧。 就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有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拽着我的胳膊,耳边响起簌簌的风声,寒风快速的从脸颊略过,很冷也很痛,眼前一片模糊,有点晕厥。大手松开了,地球的引力将我重重的拉回地面,好在还有一层厚厚的白雪垫着,屁股生痛。眼前灰蒙蒙一片,虽然有白雪覆盖,也能大概看得出,我们已经到了黑风岭 “司马小儿何处?”白起两眼凶光的环顾四周。 “你看还是个急性子!”怕怕身上的雪站起来,指着前面的沟底,“他就死在哪儿!” “还用你说!”被一只大手掐住脖子拎到半空,脸憋得通红,喘不上气来。白起充满杀气的双眼正死死盯着我的眼睛,“当年是老夫在此地砍了司马小儿的首级” “放先放我下去”双手抓住那只大手,用力向上拽,勉强说出几个字。 然后就是自由落体,又个重重的屁蹲儿。刚做起来,胸口已被剑尖抵住,只好保持着双手投降的姿势不动,“你杀死的司马靳?” 剑尖已经刺破外面裹着的军大衣,皮肤有些刺痛,身体僵硬的不听使唤。不怕死的一回事,但当死亡来临,身体会先于大脑做出反应。 “司马靳!我”此时已经有一点语无伦次,“我可以带你去找他!” “起来带路!”白起收起长剑,又将我拎了起来。 能不能换个姿势啊,力气大就可以随便拎起来啊!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你先放我下来,别着急!听我慢慢给你说啊!” 这次没有自由落体,双脚站稳,裹了裹大衣,将如何来到黑风岭,遇到司马靳,如何闯进地狱全部告诉了他。再看白起,木桩一样的杵在那里,两眼迷茫,显然有些不住所措。刚才的威风哪儿去了呢,围着他转了一圈,“嗨!还去不去找司马靳!” “哎!”一声长长的叹息,白起垂下头,按着剑柄的左手有些颤抖,“当初就应该将那小儿挫骨扬灰,免得留此后患” “这话怎么说的?”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说来话长”白起将脸侧向一边,微微挪动了一下身体,说道:“当年我被秦王赐死,那司马小儿却背叛了我,和秦王私下订立盟约,却给后世留下了一个忠义的名声。” “你杀的人可是不少啊!” “我不杀,别人也会杀!”白起依旧站着一动不动,“我为大秦征战三十余年,却也落得个身首异处,可悲!可叹!” “你为什么会被杀?只是因为功高盖主吗?”没敢抬头看他。 “想我伊阙一战成名,攻城七十余座,杀敌百万,从未战败过,落下个‘人屠’的称号!现在还飘零于人世,也许这就是上天对我惩罚吧!” “你别光顾着感慨,司马靳到底怎么回事?”我最关心的只是怎么杀死司马靳,救出千亦。 “司马小儿从一开始就是秦王的人,直到我发现了他们的秘密” 白起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我,气氛缓和了好多,“我只是被利用了而已!秦王他他不是人!” “啊!”经历了这么多,对于是人是鬼,感觉也迟钝了许多,但是说到秦王秦昭襄王不是人,还是有些出乎意料,他的尸体不是还老老实实的躺在棺材里吗? “赢稷只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多少次,战败敌军之后,明明不需要杀人,他却命我杀掉所有俘虏,我不杀,他会令其他人去做,身为人臣,我又能怎样?”他的声音有些许悲凉。 “可人还是你杀的!” “是我杀的!我我开始就不应该听他的”白起有些悔恨的言语让我胆子大了起来。 “你说秦王不是人,他是什么?” “他是魔鬼!”白起情绪平和了很多,“当初年轻气盛,出自平民之家想要出人头地唯有当兵一条出路,因为实行军功爵制度,杀的敌人越多,官升的就越快。我一路杀上来,终于成为了秦国的将军,封侯拜将。直到昭襄王三十四年,打破赵c魏联军于华阳,俘获败卒十三四万。随后便接到命令,秦王命我将败卒全部斩首,战场上,杀死敌人那是荣耀,可是杀降卒刚开始我没有执行秦王的命令,只是故意拖延,谁知到了接到命令的第三天的晚上” “那天晚上怎么了?” 白起抬起头,看着远方:“那天晚上秦王亲自来到我的大帐,按照路程从京师到华阳快马也得走上十多天,更何况君王出行车马大队就更慢了,可是他就站在那里刚开始我以为是做梦,狠狠的掐了自己一把才知道是真的” “也许他很多天前就出发了呢?” “没有随从,没有车队,只有他一个。而且他的眼睛里没有眼白,漆黑一片,深不见底!”白起闭上眼睛,像是陷入深深的恐惧 “没有眼白!真的是魔鬼!” “他威胁我,如果不执行他的命令就将我妻儿老小满门斩杀,灭九族!他也毫不避讳,说他不是人,是上天让他来灭了大周,一统天下,我白起只不过是幸运的称为他的帮手。直到他幻化成一股黑烟冲上星空,我才缓过神来,没有办法只好执行命令,迫于他的淫威,一次又次,杀人已不计其数前朝有狐女妲己助女娲灭殷商,上仙姜子牙助武王立周一事,我一直在用这些说服自己是在执行上天的旨意” “”不知道说什么好。 “直到长平之战,我诱骗赵国降卒四十万,将他们坑杀活埋,从此再没有睡的安稳过,一闭上眼睛,就有无数冤魂从地下钻出来向我索命”白起转过身去,可能是不想让我看到他痛苦的表情。 “说明你是有良知的,并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我想安慰他。 “人是我杀的,再多的理由也显得苍白,我实在受不了内心的煎熬,决定举家逃跑,可能想到,司马靳这个小人” 原来,白起实在受不了内心的煎熬和良心的谴责,准备全家潜逃,归隐山林,再也不问世事。在一个晚上,白起带着全家出城,守城的将军是白起的老部下,并没有为难他,帮忙将关卡的士兵支走。一家老小几十口人在家丁的保护下很顺利的出城来到杜邮,准备稍事休整在上路。 就在大家刚安顿下来,远处一阵马蹄声响起,周围的空气突然变的有些瘆人,等这队人马来到近前,人们可以看到对方呼出的哈气,虽是深秋,但也不至于这么冷。白起命家丁将家人围在中间,自己向前走了几十步,等敌人来到近前,这场面带兵打仗三十多年的白起将军竟然愣住了,一时不知怎么办。在火把的微弱光线里,十几匹战马全身披挂,大大的眼睛透着莹莹黑光,比平时见到的战马要瘦很多。再仔细一看,白起倒吸一口凉气,这战马浑身的肌肉都已经干枯,紧紧的贴在骨头上,鬃毛干涩的竖立着,没有血色再往上看,骑在马上的人也是一样,有的皮肤和肌肉都已经脱落,露出白骨以至于铠甲在他们身上有些松垮,漆黑的双眼透着杀气。 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稍稍稳住心神之后,白起大喊一声:“来着何人?报上名来!” 应着喊声,对方人马闪出一条通道,一批高大的黑马缓缓走来,马上坐着一位将军,身高有一丈挂零,一身鱼鳞战甲,手持一柄长剑,来到近前,下马走到白起面前,“将军不认得我了吗?” “你?司马靳!”白起马上明白自己以前的部下带着这样一支人不人鬼不鬼的人马深夜追赶自己,肯定来者不善。 “是我,将军深夜带着家眷急急出城,这是所谓何事?” 这司马靳跟随自己征战多年,一代名将之后,平日里待他也不薄,就在前一段自己托病不出时,司马靳失踪了,这中间必有蹊跷。白起一看既然来都来了,肯定知道怎么回事,干脆将自己想要隐退的想法告诉了司马靳。司马靳听后哈哈一笑,说道:“我王虽身在深宫,得知将军要走,肝肠寸断,舍不得将军,今天谴我前来就是要接将军回城!” “要是今天我不回去呢?!”白起知道回去就是死路一条,不如来个鱼死网破,能逃几个算几个。 “那莫怪属下无情!”司马靳左手一挥,那十几个鬼兵下马排成一排,向前紧走几部,已经能够闻到他们身上的腐臭味儿。 家丁已经能够看得清楚敌人模样,虽然各个都是久经沙场,可这十几个怪物还是令他们一阵胆寒。开始有人退却,一个拿着弓弩的家丁手一哆嗦,一只利箭射了出去,正中一个鬼兵的胸膛,那鬼兵看了看插在胸口的箭杆,愤怒的一声怒吼,这声音嘶哑震颤,犹如来自地狱一般。随后将箭杆折断,冲向人群。司马靳向后一闪,鬼兵门马上涌了上来,白起手气剑落,将一个鬼兵的胳膊砍落在地,那鬼兵没有丝毫痛苦,愤怒的扑向白起。此时,害怕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白起将剑插入了鬼兵的胸膛,飞起一脚,将它踢翻,那怪物只是在地上翻滚了几下,立刻又站起来,杀向白起 白起奋力抵抗,被几个鬼兵围在中间,应接不暇。家丁死的死伤的伤,家眷也已经倒下好几个,几个鬼兵也被砍的七零八落,虽然身体还在蠕动,明显已被杀死。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白起已经听不到身后的哀嚎声,回头望时,自己的妻儿老小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鲜血已经将地面染成红色,大吼一声,奋力一剑,前面一个鬼兵身首异处,栽倒在地。面对这样一群感觉不到任何痛苦,只有愤怒的活死人,纵然有万夫不当之勇又能如何让,渐渐的,白起已经体力不支,看着家眷已全部被杀死,心力交瘁,也无心再战,他将剑插在地上,支撑着身体,已是老泪纵横。鬼兵们也不上前,只是围着他。 “白起老将军,今天莫怪我司马靳心狠手辣!”一道白光闪过,白起人头落地,人头滚了几圈,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盯着司马靳 人们知道的只是因为奸臣所害,白起被秦王赐死于杜邮,死后被时代供奉。 元灵作为组成生灵的最基本单位,不管是上仙神佛还是妖魔鬼怪都急切的想要得到或者利用它,这就是上天创世时留下的基本规则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8章 前世今生(四) 白起死后因为被人间世代供奉,成为人神。 具他说,在被司马靳杀死之后,他看着司马靳将自己的人头挑在剑尖之上,战马托着尸体,往都城方向奔去。一家老小被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他愤怒的扑向司马靳,可是对方就当自己不存在一样,他试着拿起长剑,却怎么也拿不起来他本想去往都城找秦王报仇,找司马靳报仇,可又感觉没有方向感,具体要怎么做,他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徘徊在原地 直到有一天早晨,一棵茅草被露珠压弯,渐渐弯下去,露珠沿着青黄的长条形叶子的边缘慢慢滑下,在叶尖聚集,逐渐变大c变沉,不舍的离开,滴了下去。白起伸手想抓住接住下落的露珠,露珠从手心穿了过去,落到地上,茅草瞬间弹起白起正看的出神,一缕白光扫过晨雾,刺的睁不开眼睛,直到白光温和了许多,白起看清面前站着一个道士,道士背对着初升的太阳,红红的太阳在他身后形成一个大大的光晕,仙人一般。 白起不明所以,不由得往后退了几步,道士轻捋长须满脸和悦之色说道:“白将军莫怕,今日你我注定在此相见,只因为你还有一个使命尚未完成。你生前杀戮太多,本该堕入地狱受无尽虚空之苦,上天有怜悯之心,命你日后拯救苍生,赎罪解脱。” “生前,我死了吗?哦!我好像是已经死了。解脱!我妻儿老小全都死于非命,不知现在何方,你叫我怎么解脱。”白起紧咬牙关,“我只想杀了秦王和司马靳这对狗贼,替他们报仇!” “将军来看!”道士袍袖一挥,眼前出现一副幻境,在一片地势平坦的战场上,双方将士列阵准备开战,一面黑色龙旗下,战车之上坐着秦王,但不是嬴稷,身旁战马上一身铁甲的司马靳两眼露出杀气,身后黑压压一片望不到尽头,活死人一般的将士贪婪的注视着前方 “这” 秦王赢稷小时候在燕国为质子,被一个地狱邪灵选中,选中了他这副皮囊。在赢稷父王去世后,邪灵通过一些手段使得赢稷回国当上国君。自从大权在握以后,秦国对其他国家的战争就没有停止过,这不仅是秦国生存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这邪灵需要元灵壮大自己。剩下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组建一支死人军队,准备消灭世间一切生灵,让人间成为地狱。 这个宇宙有它自己的规则,地狱是有无数邪恶贪婪的灵魂,但是从人间道地狱就像是一张单行票,没有一定的机缘,休想从地狱来到人间,要想打开那道门,需要一些特殊的条件和时机。邪灵就是要吸取足够的元灵来打开那道大门。所以有时候枉死之人的灵魂因为仇恨却更加邪恶,充满仇恨c绝望,而杀死敌国降卒正好满足这样的条件,这样的灵魂力量会更加强大。白起的确已经成为恶灵的帮凶。 “那后来呢!”我站起来,眼前的白起明显已不是那个杀戮无数的人屠。 “后来,道士带我去了终南山,在那里暂避,等待时机的来临!” “时机来了吗?” “当然来了”白起将军的愤怒已经完全平息,如释重负一般说道:“就在这黑风岭,我手刃了那狗贼,可是复仇并没有让我觉得轻松许多,也没有得到多少安慰。因为我看到了更大危机,我的个人仇恨和这危机比起来,已经显得微不足道。我之所以还在人间,是因为我的使命还没有完成。南山道士说在二千年之后,会出现一个人,我会协助他将这人世间的邪恶铲除,赎我的罪!” “南山道士?我好像见过,这个臭道士到底是谁啊?” “我也不知他到底是谁,但是二千多年来只有你来找我!”白起看着我。 “不会吧!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吗?”看着白起认真的样子,想着从小生活在农村,一个乡巴佬感受到最多的就是被忽视,突然好像自己很重要的样子,还有点难以适应,尴尬的笑容在脸上凝固。 “我不敢确定,道士说天机不可泄露。” “这个臭道士,又玩这一套!”一个鄙夷的眼神之后,想起这个臭道士就一肚子火,要不是他,我现在还跟一个正常的大学生男生一样,谈谈恋爱,玩玩游戏,睡睡懒觉 “我现在要走了,每天黎明我都要去接受人间的供奉”说完,一股白烟冲上天空 这神仙都是这样的吗!太不负责任了,你给我一瞬间带到黑风岭,一瞬间你又撤了,我怎么回去。心里还在低估,想着怎么回去,突然感觉一股力量将我拽上空中 白起还是很负责任的,带我回了白家村,分别时给了我一纸黄符,说如果想要见他烧了这符他自然回来,这有点落后了吧!时代在发展,神仙也应该与时俱进,给个电话号!没有电话给个传呼号也行啊,还是这老一套‘烧黄符’!脑电波不行吗?。 沈教授在白起和我走后,周围一切也恢复了正常,他并没有担心,甚至感到高兴,只要这个世界不是他从课本上学来的那样纯唯物的,千亦也许真的还能回来,尽管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个人回车里睡觉了。看着我安然无恙的回来,连忙拉着我问是否见到白起将军,我便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教授,我们决定回去再商量对策。 沈教授还是第一次来我这里,冬天的早上特别的冷,进屋之后火已经熄灭很久了,显得比屋外还冷。沈教授环顾一下这房子,看看我,说:“清扬,这样吧!我城里的房子没人住,闲着也是闲着,自从千亦离开之后,她妈妈去了法国,我也已经很久没回去了”说完沈教授将脸转到一边去了。 我知道只要一提起千亦,他就会难受,都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虽然现在知道了人其实没有前世,但是父女之间的情感就是这样说不清道不明,也许在上天的规则里他们就是这样难以割舍。 “谢谢您沈教授,我住在这里挺好的。”虽然我觉得和他已经没有什么隔膜,但是毕竟在找到唯一牵系我们感情的纽带——千亦之前,我们还只是陌生人。 “那你照顾好自己,我回去了。”沈教授也不想让我为难,便告别离开了,约好了明天去他那里招白起来问个明白。 沈教授走后,自己生着火,坐着破沙发上,感觉屋里好像少点什么,对!苏可可去哪里了?正纳闷,屋里那昏暗的电灯闪了几下,可可正笑嘻嘻的站在我面前。 “怎么还要搞个出场仪式怎么的,以前你在也没见灯光闪烁啊!” “我也是刚发现!”可可挤着我坐到沙发上,沙发竟然被她压的凹陷下去,分明就像一个活人坐在那里。 “发现什么?”看着她这么短时间里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也感到好奇。 “自从我能集中精力,好像灵力有所增加,我不管到那里,只要有电器设备,好像都会受到我的影响。”她头转向我,虽然依然感觉不到温度,但是眼前这个灵魂却越来越更像是个人了。 “这么说来,你们鬼魂像是一种电波了?能力越强,等于储存的能量越强?”我不敢肯定,但是也许有些道理。 “也许吧!我也不懂。”大眼睛一副天真的模样。 “算了!你们女生本来对屋里一窍不通,不跟你聊这个了,我今天见到了白起!” “白起!”她像是本能的一哆嗦,好像是有些紧张。“秦国的白起?” “是啊!你怕什么?” “没没有!”她一瞬间又恢复了平静,“他是杀人不眨眼的‘人屠’,谁不怕啊!” 我们聊到大半夜,说了白起的遭遇,我们都为白起感到唏嘘。 第二天,我进城去找沈教授。当进屋看到日光灯闪烁了几下之后,明白小丫头片子肯定是跟来了,昨晚没答应她来,是怕她惹事,虽然她那么善良纯真,但是人有人事鬼有鬼道,这样混在人堆里肯定会出乱子。 “已经都来了,出来吧!”苏可可俏皮的笑脸出现在我的身边。 “你跟谁说话呢?”正在倒水的沈教授问。 “你拿镜子照照我身边试试!”只是听说过镜子会显出鬼魂,但是还是不太确定,因为我不需要,起码大部分时候,除非他们不想让我看到。 沈教授狐疑的拿出一个小镜子,当他在镜子里看到我身边的苏可可,吓得镜子掉在地上摔碎了。沈教授虽然明白这个世界肯定有许多不可解释的东西和规律存在,他也相信人死后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于这个宇宙,但是当他看到一个鬼魂就那样活生生的站在哪里,还是吓着了。但很快他恢复了平静,在知道我是怎么遇见苏可可这些事情后,他不在害怕,剩下的只有好奇。 沈教授翻出一台调频收音机,调到了一个经常收听的频道,递给我,“你把收音机放到她跟前,你们不是说对电器设备有影响吗?” 没有意外,原本清晰的节目,像是受到了强烈的干扰,只剩下滋滋的电流声。稍微拿远一点干扰就会少一点,反复试了几次,都是这个结果。我和沈教授对视而笑,原来我猜想的没有错,人的灵魂也就是元灵,在降生时从上天哪里吸取的元灵是已一种类似电波的形式存在,人死后,虽然肉体没有了活力,但是类似电波的东西依然存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个人,除非有一种力量可以将它消灭。没有了肉体的拖累,元灵更加容易吸取能量变的强大起来,对现实世界中电波的影响也就越大,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和沈教授讨论着我们的新发现,可可在一旁认真的听着,好像也很感兴趣。 “你说要是千亦真如果像她一样她会不会回来找我”沈教授突然若有所思的问。 “如果可能,她肯定会来看你!没有来,说明她还没有”这个‘死’字怎么也说不出口,内心深处我不想,沈教授肯定也不愿意听到。 “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白起将军,我们找他来问个明白吧!”沈教授像是在给自己打气,想变得坚强起来。 我们就在沈教授的办公室里,在桌上点燃那张黄符。黄符在点燃后瞬间一股火苗升起,慢慢化为灰烬,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你瞅瞅我,我瞅瞅你,正在纳闷,白炽灯突然发出一阵强光后熄灭了,感到惊喜的沈教授还是胆怯的后退了几步,倚在桌边,双手扶着桌子。可可躲的更远,已经跑到桌子后面藏了起来 灯光恢复了正常,一个老年人就坐在桌前的沙发里,皮鞋擦锃明瓦亮,一身休闲西装,外面披着一件呢子大衣这是什么鬼! “你你是谁?”沈教授也看到了,壮起胆子问了一句。 “小子!刮了胡子就不认识老夫了?”那老头诡秘的眼神扫视了一下四周。 再仔细一看,这不就是白起将军吗!一天不见,行头换了,胡子也没了,这变化有点大啊! “你这是唱的哪一出啊!”看着他既惊讶又好笑。 “你以为老夫这么多年在人间就不懂得一点变通吗!”白起微微一笑,昨晚的杀气和仇恨荡然无存。 “只是有点不适应!”尴尬的看了一眼沈教授,“为什么沈教授也能看到你?” “我想让谁看到谁就能看到啊!只要足够强大!”好像这是常识一样,白起轻蔑的看了我一眼。 “那好吧!我们今天找你来是想” “我知道,你们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别怕了,你们过来坐吧!还有桌子后面那个小鬼!” 这人死了都会这样吗,神神道道的,昨晚那形象是想给我一个下马威?还是想来个古今衔接,不显得突兀?出场正常一点会再死一次啊!心里尽管有些不爽,还是和沈教授做到了白起对面,可可还是有些害怕,颤颤巍巍的站在我身后。 “那秦王赢稷在指使司马靳杀死我全家老小之后觉得自己的皮囊渐渐衰败”白起娓娓道来,像是一个和蔼的老头在给我们讲故事 时间回到公元前257年,那恶灵想找一副新的皮囊,但是并不是它想找那个就是那个,必须经过那个人的同意,恶灵才可以附到那个人身体里,因为恶灵的强大,那个人的元灵会慢慢被吞噬。如果只是附到一个死人身体里,肉身逃不过自然规律会腐烂,会消亡,那样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会阻碍它的计划。 虽然恶灵拥有强大的邪恶灵力,但是赢稷的肉身还是在不断的衰老虚弱下去,而想要实行它的计划,下一个皮囊只能在有可能即位的公子里面选择,它派出几位忠实的跟班,接近有可能继位的几个人。儿子辈的几个人选里,要么太老。要么太小,太老的可能肉身支撑不了多久,太小的按照秦国的法律,继位的可能性太小。 秦国的邻国,有一个国家叫赵国,在赵国的都城住着这样一对母子,母亲夏姬卧病在床,儿子异人无可奈何,吩咐从秦国带来的老佣人照顾母亲,自己出门看能否想点办法请个郎中为母亲医治。异人独自走在赵国的皇城大街之上,身在异乡自己又作为质子被扣留在赵国。现在秦赵局势紧张,随时都可能开战,万一开战自己被拿去祭旗也是有可能的。每每想到这里,都觉得自己像一只待宰的小绵羊,命运没有掌握在自己手里。谁叫父王安国君不喜欢母亲和自己呢,安国君有二十多个儿子,多一个自己不多,少一个不少。 如果母亲能像华阳夫人那样被父王宠爱,自己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了一片荒凉的境地,这皇城里也会有这样的地方,有点奇怪。一打听,原来是富贾吕不韦刚刚买下的地盘,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处宅院。哎!更是悲从中来,自己一个堂堂秦国王子,竟然落得个不如下流之商贾。摇摇头正要转身离开,忽听身后有人在喊。 “公子请留步!” 异人想想和自己无关,这皇城里除了看管自己的赵国军官能认识自己,自己也不认识其他人啊!背后一阵急急的脚步声跟了上来,“公子留步!”确定是在喊自己,异人回头看见一个中等个头,面皮白净,一身有钱人打扮的年轻人,很是吃惊。我认识你吗?来人看出异人的疑虑,拱手道:“公子赎罪,在下吕不韦见过公子!” “吕不韦?你怎么认得我?”异人有些吃惊,眼下秦赵交恶,达官贵人见到自己躲都躲不及 “公子莫怪,不是有意惊扰公子,只是公子马上就要回秦国继位成为秦王,恐怕公子还不知道吧!”吕不韦狡猾的眼睛盯着异人。 异人下意识的观察了一下四周,虽然这里是赵国,但保不齐有秦国的探子混迹其中,这种话要是被父王知道,不用赵国人杀,安国君第一个会宰了我异人。 “公子莫怕!”这个吕不韦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请公子随我来,有要事相商。” 吕不韦友好和气的神态,加上这一身富贵装束,异人也觉得无所谓了,自己一个落魄人质,跟着去吧,就算没有什么紧要事情,能混上一顿好酒好饭也行啊。异人心里想着,双脚已经不听使唤的跟着吕不韦朝前走去。 一炷香的功夫,眼前出现了一个大宅院,围墙有丈五,灰浆粉饰的白白净净。门口左右执刀站里着四个彪形大汉,见两人到来,恭敬的施礼恭迎。吕不韦径直走进大院,异人也跟着进来。这院落里更是一番天地,假山异石错落有致,亭台楼阁点缀于一片湖面之上,湖水清澈荡漾,艳阳被湖水反射出斑斓一片。远处可闻丝竹仙乐之声,这里和外面的市井凋敝简直天壤之别,就算旧时的秦王宫也不过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往里看,深宅大院几进几出,大门层叠楼宇高耸,吕不韦前面走,异人后面跟随来到一个僻静的院落。吕不韦纳头便拜,“请公子原谅小人不能在大街上施以大礼!” 异人又惊又喜,惊的是一个富贾贵人对自己如此尊敬不知所谓何事,喜的是不光好酒好肉由着落,老娘的病看情形也有人医治了。也莫嫌一个堂堂秦国公子竟会有这样的想法,肚子c温饱面前人人平等。 吕不韦让异人上坐,自己带领仆人们有一次施礼,然后坐于异人一侧,亲自伺候异人酒食。异人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公子身份,就是个吃啊!喝啊!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听说一个人胃肠在极度饥饿下得到满足快感要远远高过性满足时的快感,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胖子想要减肥是多么的难了吧,那是因为你在和基因作斗争。就像电影《1942》里面的桥段,一个人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几块饼干你就原意和他做任何事情,甚至都在乎对方是不是人。 异人在极度缺乏蛋白质的情况下迟到了这么丰盛的一顿酒肉,倒也不至于和吕不韦做什么羞羞的事情,让他去杀人他肯定会的。酒过三巡之后,吕不韦双手击掌,啪啪两声过后侧门飘出十几个妙龄少女,随着鼓乐响起,翩翩起舞。 异人睁开似醉非醉的眼睛,像是被浇了一瓢凉水似的惊醒,两目圆睁,接着又沉醉了。沉醉的再也不是这美酒,而是眼前的以为美人。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见,古诗有云: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这个自从出了秦国宫殿就在也没有和年轻漂亮女子接触的异人,此时脑袋里已经不是脑仁而是一团浆糊。 吕不韦早就看出异人的色心已起,荷尔蒙可以抑制大脑细胞活跃,这不需要科学证明,根据自然科学的实验原则——结果必须可以重复。这个结果可以重复千万别都不会错,如果错了,只能是不够漂亮或者性别不对。吕不韦虽然感到心疼,因为此女子正是自己最喜欢的赵姬! 吕不韦强忍心疼,凑到异人耳边:“公子可喜欢!” 异人虽然缺心眼但也知道吕不韦在说什么,就像小孩子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会纯真无邪的说:“喜欢!”然后报以天真烂漫的微笑,此时异人的微笑只能用傻呵呵c脑残c傻缺来形容。 “公子今晚月上梢头来我们遇见地方,此女会在哪里等着公子”然后一个挑逗的眼神。 异人此时已经不敢顺着吕不韦的思路往下想,不然会兴奋过度,气血攻心。母亲的病早已忘的一干二净,匆匆告别吕不韦,一看日头已过晌午,干脆去等着吧!思念一个人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漫长,月亮一点一点的爬上树梢,异人已经疲倦朦胧的双眼模糊看到一个婀娜的身子,为了确定自己不是做梦,狠狠的一个巴掌打在脸上——痛啊! 由远及近,来着不是一个人,女子后面还跟着一个身材巨大的魁梧黑影 这世间一切皆有反正黑白,人鬼神魔,明争暗斗,上天带着美好的愿望创造了人类,却没有给人以纯真的心灵,除了索取就是索取,为了满足私欲人鬼的界限变得逐渐模糊起来。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9章 前世今生(五)统一六国 赵姬妖娆的慢步走到异人眼前,呀!这可人儿!在月光下赵姬朦胧中显现出另外一番诱人的姿态,已经让异人想入非非,完全忽略了赵姬背后的黑影。这黑影人形,上宽下窄,犹如一颗干枯的大树,虽然庞大,但枝干已经枯萎。月光下面部漆黑一片,只有两只黄色散发着微光的眼睛。俗语色胆包天,异人虽然觉得赵姬身后这个人很奇怪,但是眼前的这个美人给他带来的渴望和升腾的欲望已经使他感觉不到害怕了。 异人越看越喜欢,一把将赵姬揽入怀里,赵姬倒也不反抗,顺从的把头贴在异人的胸前听他那已经狂乱没有规律的心跳。温存片刻,赵姬推开异人,“公子,我家主人答应将小女子赠与公子,能陪伴公子也是小女赵姬的荣幸,但是我家主人需要公子答应一个条件。” 看着已经到手的赵姬推开自己,异人显然已经慌乱,不由自主的朝赵姬凑过去“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快说!” “你得答应我进入你的身体!”一个沧桑黑暗的声音是赵姬背后的那个人发出的。 “可以!”异人一把将赵姬重新抱住,紧紧的抱住生怕她会跑掉。 随着一声缥缈恐怖的狂笑,那人从口中吐出一股黄烟,直奔异人而去。此时异人除了惊愕的表情,已无法闪躲,黄烟顺着异人张开的嘴一贯而入,片刻之后,那人噗通一声倒地。此刻,在秦国都城,嬴稷死了。 异人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似乎觉得还满意,看了一眼赵姬,搂在怀里,朝家的方向走去。远处观望的吕不韦看着心爱的赵姬就这样走了,心里虽然不忿也无可奈何。 吕不韦年少清贫,出生布衣之家无权无势,想要某个一官半职简直是痴人说梦。身体又差,凭战功想要做官也是不可能的。只有选择了下九流的行业,做了一个小贩,往来穿梭于七国之间,贩卖一些紧俏商品,什么丝袜c胸罩c烂布头一类的货物。由于资本薄弱,一直没有找到发大财的机会。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秦国境内,由于赶路错过了客栈,秦国施行严格的宵禁制度,这样夜里在外面行走的人如果被秦兵抓住,砍手跺脚都算是烧了高香。 虽然身上没几个钱,自己的命也不值钱,但是吕不韦不想就这么废了。远处,可以隐约看到有一间旧房子,真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啊。吕不韦疾步奔去,差点踩到狗屎。到了近前一看,原来是一座城隍庙,只是破败不堪年久失修。看来这里的城隍不灵光啊!吕不韦心里想着,但好歹也是个遮风避雨的去处,也可以躲避一下也许会碰到的巡逻的秦兵。 虽然有月光,但是庙里依然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吕不韦摸索着像是城隍爷的供台,平面长有将近一丈,宽也有二尺,这庙里除了供台应该找不到这么平的地方了吧!也没多想,此刻也是困了,躺在上面便睡 午夜时分,月朗星稀,月光透过土窗洒进庙里。好像是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又很模糊,想起身又起不来,干脆闭上眼睛继续睡觉梦中,一个官服穿戴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口,问吕不韦:“吕不韦!你怎么睡在我家里啊!” 吕不韦一个激灵起身,面对面站着的正是他想象中的城隍爷的模样,一时语无伦次:“城隍爷在上,小人不少有意惊扰,请绕小人一命!” 周围的光线慢慢亮起来,城隍微微一笑,踱步走上神坛,居高临下说道:“吕不韦,今日你来到我这里,我老人家今天心情好,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真的吗?”吕不韦也想不出别的愿望,随口说道:“城隍大老爷!小人的愿望就是发财,发大大的财!” 城隍爷听后哈哈大笑,俯身对吕不韦说:“可以满足你这儿愿望,但是是有条件的。今天我满足你的愿望,十年之后你必须替我办一年事情否则” 城隍爷不见了,庙里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吕不韦鼾声如雷。 第二天一清早,吕不韦醒了,起身收拾东西,一看自己昨晚睡的神坛,惊出一身冷汗。那是什么神坛,是一副棺材,漆黑的棺材盖上还留下自己的身形,除了自己躺下的地方,其他地方满是厚厚的尘土。吕不韦赶忙走出破庙,真是晦气,自己怎么能在棺材板上躺了一个晚上,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从此以后,吕不韦顺风顺水,买什么什么涨价,卖什么什么跌价,这人啊,架不住你买空卖空都赚钱,那还能不赚个盆满钵满的。不出几年功夫,吕不韦已经成为赵国都城邯郸的首富。像所有有钱人一样,吕不韦也是买房买马车买女人。等到家里歌姬舞姬小媳妇都住不开的时候,在换一个大房子接着买。这样紫醉金迷的日子过久了也没意思,富二代喜欢炫富,其实可以理解,人生要是没有了切实的目标,除了做这些事还能做什么? 突然有一天,吕不韦推开成群的妻妾歌姬舞姬,奔向父亲的房间。父亲身边也有一大堆女人,自己都该喊一声娘,但是这排辈是个问题,老头子自己都搞不清楚谁先谁后。吕不韦还是恭敬的施礼,口中说道:“父亲大人,儿子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 “问吧问吧!”父亲推开趴在身上的漂亮女子,整一整衣冠,正襟危坐,旁边的美少女都在痴痴的笑,因为她们没有见过老爷这么正经过。 “请问父亲大人,种地能获利几倍?” “十倍!” “经商能获利几倍?” “百倍!” “那我要是能拥立一个国君呢?” “傻孩子,你要是能拥立一个国君,除了国君的女人,普天之下所有的女人都是你的”说完,一个猛虎扑食,扑进一群美少女之中 吕不韦知道下来要发生的事情自己在一旁观摩有失体统,便退了出来,关好门,门里已经娇喘声一片。吕不韦摇摇头,走向自己的书房。这书房是吕不韦唯一不和女人的地方,他有自己的一个独立空间,只有一个女人可以进来,那就是赵姬,芈姓,没有名字,自己花重金买下的。此女能歌善舞,美貌更是天下绝伦,而且哪方面的功夫也是了得。但吕不韦从不和赵姬在书房里做,他也有他自己的原则。 突然去问父亲那个问这不是吕不韦的想法,吕不韦这几年深度沉迷于声乐歌舞和演奏声乐跳舞的女子之中不能自拔,昨晚在纵欲过度之后沉沉地睡下。四更时分,门呼的一声被风吹开,一黑一白两个人走进屋里,来到吕不韦的床榻前,注视着他。吕不韦猛的警醒,七魂六魄飞出体外,猛的一下又回来了,脑门虚汗往下低落。其实黑白两人只是穿的黑衣白衣,还都是很英俊的。再英俊大半夜站在床边也吓人啊! “你们是?” “你们人间叫我们黑白无常,其实我们只是摆渡人而已!”黑衣人首先说话。 “难道我阳寿已尽?”想起成群的美少女吕不韦有些不甘心。 “你阳寿未尽,但是你还记得十年前的约定么?”白衣人声音有些女性化的成分,显得很尖酸。 “哦!” 此时门外走进一人,黑白两位闪开两旁。吕不韦抬头一看,诶呀!这不是城隍老爷吗!赶紧下床磕头。当你不知道状况的时候,笑着脸总是不会吃亏的,直接下跪磕头那就更不用说了,城隍老爷此时表情很亲切,看着吕不韦因为精力透支而惨白的脸。说道:“十年期限已到,你得到了你愿望里想要得到的一切,现在你该替我办一件事情。” “城隍老爷尽管吩咐!”吕不韦脑袋像捣蒜一样。 “你来看!” 吕不韦抬起头,一个黑影走了进来,无常两人赶忙低下头,站在墙角不敢动弹。城隍也向后退了几步,恭敬的弯着腰。吕不韦抬头一看,啊!此人身高足有丈二,上身宽大,下身窄小,浑身干焉,骨瘦如柴,脸若黑炭,唇薄似纸,只有两只眼睛炯炯的放着黄色的光。是人不是人今天是躲不掉了,低下头又是一阵猛磕。 城隍爷说,过几天会有一个秦国公子去你新买的土地云云 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就像一段程序,毫无差错的执行了。对于吕不韦来说失去了一个赵姬,拥有了几十年的荣华富贵以及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位极人臣的地位。对于异人,拥着赵姬回家的那一刻,他已经不是异人,而是行走在人间的恶灵。 “哪嬴政到底是不是吕不韦的儿子?”沈教授憋不住了,对于研究历史文物的他来说,相信科学是第一直觉,但是几十年前墓道里的那扇光线组成的门,以及后来女儿千亦的离奇失踪,今天活生生一个时尚老头白起就坐在哪里,沈教授已经不知道该相信什么好了。 “嬴政是赵姬和恶灵的儿子,半人魔!”白起从怀里摸出一只雪茄点上,这老头新事物学了不少啊!也难怪,二千多年了,不学这些还能干些什么? “难怪秦始皇陵发现之后,只是进行了探测,派过一只考察队伍,挖隧道进去的,但这支队伍里没有一个考古人员,都是当兵的还都带着枪。”沈教授自言自语,“后来封了隧道,说是待以后技术成熟再进行挖掘保护,难道?” 赵姬作了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吕不韦刚开始将赵姬带到恶灵面前的时候赵姬除了害怕就是哭。吕不韦是喜欢赵姬的,赵姬对吕不韦谈不上喜欢,如果命中注定一生为人奴仆,吕不韦显然要比别的主人好一些,起码长的帅气,也不算坏,并非脑满肥肠油腻的中年男人。 吕不韦无可奈何成为恶灵的走卒,一般城隍谈到的条件都是十年为界,用愿望交换灵魂,灵魂也就是一个人出生时带来的元灵,这对于阴界诸神鬼来说就像是充电宝。对于吕不韦的交换条件有所变通,城隍也只是为了讨好这个地狱里强大的恶灵而已,反正自己也不少吕不韦在一个枉死之鬼。 吕不韦按照既定的计划有条不紊的继续执行着,他已经没有了反抗的权利。先是拉华阳夫人下水,利用人间的致胜法宝——钱!打通了一切关系,异人终于可以顺利回国了! “但是异人继位三年就死了啊!”沈教授有些疑问。 白起微微欠一下身子,说道:“莫急嘛,慢慢听我给你们讲从前的故事” 恶灵附身后,异人其实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恶灵就是恶灵,吃喝嫖赌抽一样不少。身边有这样一个美娇娘,还不得天天行极乐之事,不分白天黑夜,兴起而为之。恶灵自己是没啥问题,也不需要虎鞭酒,可异人那副从小缺少优质蛋白质的小身板哪受得了这样折腾,秦宫里呆了几年,继位三年,加上之前在赵国的十年多,异人已经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这身体实在不能用了。 嬴政此时十三岁,已经一顿饭能吃掉一个成年男人了,恶灵也倍感欣慰。它现在要做的只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好好享受这人世间越来越多的枉死冤魂,这些冤魂大部分是不在册的,就是按照正常流程地狱是不接纳的。地狱里也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什么人什么时候死,除了应该上天堂的归天上人间办事处管理之外,每一对地狱摆渡人也就是黑白无常都有自己的管辖范围,在范围内接到信息,便奉命去接走灵魂,该到那一层地狱,规则自有说明。恶灵现在有享不尽的无户籍灵魂,不断在积蓄力量,只待那一刻,地狱之门完全开启,颠倒乾坤在这之前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儿子嬴政来完成吧! 嬴政从生下来那一刻就不需要睡觉,这个混血儿人身魔灵,显然自然规律对他已经起不了什么作用了。十三岁登基,由吕不韦扶持。按照秦国法律,赵姬应该掌握实权,但是赵姬已经浪荡惯了,陪伴了恶灵十几年,人世间的一般男人已经无法满足她了,除了享受生活她才不想管理政治事物,也是因为智商的原意也管不了。秦国政务从此落入吕不韦一人之手。 秦国军队日益强大,除了正规军队,死人部队的数量也在大规模扩充,到嬴政二十二岁时,时机已经成熟,嬴政开始了统一六国的战争。 吕不韦在恶灵离开后,实际统治秦国长达近二十年,他对赵姬念念不忘,时常也会潜入后宫和赵姬行鱼水之欢。和人世间不可能有的强壮男人生活了十几年的赵姬,对吕不韦的表现越来越不满意,吕不韦在趴在身上动作的时候竟感受不到一丝快乐。女人之色,虎狼之物难填其欲。这差距就像是吃惯了珍馐美味之后,天天一碗片汤谁受得了。吕不韦是聪明人,自己已经无法满足赵姬的欲望,他秘密谴人在六国范围内寻找能力强大的男人。 通过对各国都城娱乐场所的明查暗访,嫪毐这个名字频频出现在秦国细作的报告之中,在娱乐圈中,几乎所有的风尘女子对嫪毐都是五星好评。嫪毐此人智商是硬伤,身体是本钱,不管妙龄少女c熟女少妇c古稀老妇在他腰间之物的招呼下都欲仙欲死,妙不可言,都传说他的可以转动百十斤的车轮。吕不韦得到这条消息,狂喜之极。将嫪毐包装后送入后宫,从此赵姬日日销魂,夜夜狂欢。吕不韦自从把赵姬送给恶灵之后,总觉得亏欠她的,现在心里平衡了一点,一心侍奉幼主,早日完成统一六国的大业。完成这项任务,一方面是被迫的,一方面也是心甘情愿的。自从人类被创造以来,都对死亡充满敬意和期盼,吕不韦也不例外,做了这些事情之后,死后进入极乐世界的可能性肯定没有了,但就算是地狱,他也要成为鬼上之鬼,要为死后做好铺垫,帮恶灵做事起码可以保全死后在地狱的地位。 进献嫪毐之后,吕不韦的权利更是如日中天,吕不韦是个单纯的人,只想荣华富贵,对其他也无追求,而嫪毐注定要为他敲响丧钟。 嫪毐一边凭借这自己巨无霸的小兄弟取悦王太后,一边靠着王太后的影响召集门客,招兵买马。促使他这么干的不是贪欲,恰恰是因为害怕。政变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嫪毐这个智商政变连危险都谈不上,就是变着法的做死。 随着和王太后相处的时间久了,日久生情的赵姬就将嬴政的身世告诉了嫪毐。嫪毐内心深深的恐惧慢慢滋生,必须在这个小魔孩还未长成之前除掉他。 下毒行不通,嬴政只吃活人,那时并没有什么有效的慢性毒药,就算有,对他起不起作用还不一定。杀了他,吕不韦天天保护这嬴政寸步不离,只有先除掉吕不韦。 吕不韦看在眼里,纯真的小心灵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不等秦王嬴政作出反应,吕不韦便发动兵变,将嫪毐一党消灭在尚未壮大之时。 嬴政虽小,但他既非人类就有着人类不可企及的能力。从小就精力旺盛,永不疲倦。他虽然吃人,长大一点之后慢慢也克制了一些,除了吃食之外,其他方面嬴政却更像是个人,阴险狭隘,狡诈残暴,几乎人的所有恶的本性在他身上都有。 在这个世界上,知道他嬴政真是身份的无过四个人,恶灵c母亲赵姬c吕不韦还有他自己,至于嫪毐,他不敢确定,但为了防患于未然杀了最保险。现在唯一不靠谱的就是吕不韦,不管处于王道还是个人,吕不韦必死无疑。 所以,嫪毐逃了,嫪毐还没正法,吕不韦就被嬴政拿下,喝毒酒自尽身亡。吕不韦虽不得善终,但享受了人世间所有的奢华。死后灵魂成为无数被恶灵聚集吸纳的千万分之一,虽无善终,也是死而无憾吧! 嬴政不久就掌握了秦国的实权。重用李斯c尉撩,还有父亲留下的伟大遗产,司马靳领导的死人队伍,秦国国力迅速壮大。在统一六国的道路上,无数恶战都是靠司马靳打赢的,只要有司马靳部队参加的战争,一定是将敌军全歼一个不留,要么就是屠城c活埋。这样做即可以迅速补充死人军队的损耗,也可以更好的掩人耳目,还可以迅速增加恶灵的力量,一举三得。 沈教授沉默着,可可呆呆的听着老头讲故事一样的叙述以前的恩恩怨怨。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这些和现在的司马靳有什么关系,和营救千亦有什么关系? “你说了这么多,可我最想知道的就是怎么杀死司马靳,怎么救出沈教授的女儿沈千亦?” 白起坐直了身子,瞪着我说道:“杀他谈何容易!而且这所有的事情都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气氛有点沉重,白起将军叹了口气说道:“在终南山那段时间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每日与南山道士下棋谈论古今,好不逍遥,直到有一天,南山道士对我说:‘现在天下风云已变,拯救天下苍生的时候到了,你下山去,找一个叫张良的人。’因为每日受南山道士的教诲,拯救天下苍生的信念已经超过了复仇的想法,也慢慢懂得了一切皆有定数,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随着嬴政的亲自执政,加上司马靳死人部队的协助,秦国迅速吞并六国。虽然无数的爱国将士为自己的国家流血牺牲,慷慨赴义,大多忠义的灵魂只是成为邪恶力量的一份子。那些尸首比较完整的,被司马靳选中,恶灵通过邪恶灵力将他们变成死人士兵 历史的发展进程看似随机,深处却隐藏着一定的必然性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0章 前世今生(六)张良刺秦 既然着急也没有用,沈教授给我倒了一杯茶,自己也端了一杯,安静的坐下来。 时间回到公元前251年,在颍川城父相府里出生了一个男婴,他就是后来助刘邦打下天下的张良张子房。 人生七分靠运气,三份靠打拼,还有九十分全靠遗产拼。张良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可就在刚刚成年后不久,金钥匙就被人从口中夺走,连带着拔下了几颗牙。张良出生在韩国,祖父是韩国国相,父亲顺利接班,到了张良,当这一切美好按部就班的进行时,秦国的铁蹄踏上了韩国的土地。韩国迅速衰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张良从一个根红苗正的相国接班人变成一个没有政治势力的富n代。 大厦将倾,一木难支。不管张良受过多么好的教育,胸中有多少雄韬伟略,在国家衰亡面前还是显得那样的无力。而这一切,都是秦国的肆意扩张,无休止的扩张造成的。多少贫苦人民在这种毫无理由的战争面前,迅速被榨干,被撕碎,留下的只有残垣断壁,破碎山河。张良自小饱读诗书,通情达理,关心下层民众,看着自己的人民在战火中煎熬,自己何尝每日不在煎熬中度过。除了广开粥铺,救济黎民之外,张良没有一日不想杀嬴政报国恨家仇。 张良打造了一只一百二十斤的链锤,花重金请了一个大力士每日操练,直到力士能在百步之外击中木桶大小的目标为止。一切准备就绪,只等机会来临。 公元前218年,机会来临了。嬴政此时已经统一六国成为始皇帝,除了每日享乐之外,他最喜欢的就是带着儿孙,亲近大臣,美女歌姬,上百辆大车拉着到处闲游,巡查自己的美好山河。自从完成统一大业之后,他心里突然空虚了,恶灵父亲指示司马靳带领死人部队去往六国边缘修建高塔。为什了要修建高塔他也不知道,只是知道自己还会开创一个更加伟大的世界。 始皇帝现在除了巡游,喝酒,吃人,玩女人之外,基本上再也想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度过自己的漫漫人生路。这一日,车队行驶到阳武县的古博浪沙,张良和力士早就在一个高地上埋伏好,就等着始皇帝的车驾驶进射程范围。 还有五百步四百步三百步二百步一百步再等等,等再靠近一点,在距张良五十步的时候,张良一抬手,力士从坑道里一跃而起,抡起链锤在空中转了几圈,蓄积了所有的力量抛向始皇帝的座驾 张良双眼圆睁,看着那道美丽的抛物线心中狂喜啊!张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链锤眼看就要砸中车驾,就在离车顶不到一尺的时候。“咣!”一声巨响,像是砸到了一堵铁墙,围绕着车驾一层黑色的雾罩瞬间闪现,又瞬间消失 铁锤被轻易的弹开,击中旁边的另外一辆,马上被砸的稀巴烂,红色的鲜血顺着残破的车体往下躺着 张良愣住了,刚才看到了什么,做梦吗?护驾的秦兵此时反应过来,箭雨一般的飞过来,随即一片喊杀之声震耳欲聋。张良还在发呆,力士扛起张良,前脚掌向前,后脚掌用力蹬地,撒开双腿就跑。一口气跑出十里开外,看没有秦兵追上来才停下脚步,将张良放到一颗树下,自己大口的喘着粗气。张良此时脑子里重复播放着刚才的画面,直到被力士一巴掌拍醒 张良不愧人中豪杰,清醒之后,对着力士恭敬的施礼,答谢救命之恩。将身上所有的钱财赠予力士,自己转身佛袖而走。 张良清醒了,可刚才自己看到的一切难道没有发生过吗?难道真是天数,始皇帝命不该绝!想着走着,漫无目的,此时张良已家财散尽,孤单一人,不知道要走向那里。不知不觉天已近黄昏。 前面有个石桥,也是累了,紧走两步,想坐在石桥上休息一下,整理一下纷乱的思绪。走近时才发现石桥上坐着一个老头。老头起码得有个七八十岁了,童颜鹤发,好不精神,腰间系着一个葫芦,正在那里看着张良微笑。 伸手不打笑脸人,张良情绪再低落也是一个有涵养的人,冲老头一笑:“老人家在这里歇息啊!” 老头也不说话,一伸手将自己的布鞋脱下来,看都不看往身后一扔。张良想制止已经来不及了,走近附身一看,还好,河床已经干枯,要不鞋就被冲走了。 这老头是不是老年痴呆了,要不扔自己鞋干嘛?凭借自己良好的素养,张良什么都没说,顺着河岸下到河底,将老头的鞋捡了上来。刚拿到老头面前,还没等开口,老头的另外一只鞋已经脱手而出了,噗一声落到河底。张良摇摇头,将手中的鞋子递给老头,又下河去捡另外一只。 这次上来,老头还是面带微笑,手里拿着刚才那只鞋。张良心想,这老头肯定还会扔,长个心眼,手里这只先不给他 不出所料,张良假装把鞋子递过去,老头一手过来接鞋,另外一只同时飞了出去。张良年轻反应快,手又缩回来。心里窃喜,多亏留个心眼,不然还得跑一趟。这次他带着一双鞋子上来了,老头看到他哈哈大笑。 心里的小九九被看出来总是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张良憨厚的一笑,过来帮老头把鞋穿好,嘱咐道:“老者!天快黑了,赶紧回家吧!别在扔鞋了,一会儿我走了就没人捡了” 老头站起来,又是哈哈大笑,走出几步,回过头来,对张良说:“五日之后,你再来这里!” 说完,老头走了,张良还在纳闷,老头不见了。这老头身体真好,走那么快,但看面相就不是一般人,既然有缘,五日之后我倒要看看他那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张良坐下来休息一阵,想到自己一个故交离此地不远,便起身投奔去了。 书中暗表,这个老头可不简单,他就是传说中的黄石公。黄石公自幼家贫,父母死的早,留下他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但他聪明过人,无所不能,种地更不在话下。话说有一日,黄石公干了一天的农活,又热又累,将牲口放到一边吃草,自己准备找个地方休息。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大树下有两个道士在下棋,便走了过去。黄石公生怕惊扰了人家,便轻手轻脚的凑到一旁,看两个道士下棋,也不说话。 因为太过专注,没注意时间,他只是觉得大树上的叶子黄了,落了,又绿了,又黄了,落了不知过了多久,两个道士相视一笑,起身离开。黄石公这才想起牲口还在吃草,急忙去寻,可是这么也找不到,木犁还杵在那里,拿手一碰,木犁已经腐朽成了灰烬散落一地。 黄石公跑回村子,什么都变了,一打听,几百年前村里有个叫黄石公年轻人的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过。此时黄石公才明白自己碰到神仙了,从此后他云游四海,位列仙班。 “也许你们觉得黄石公成仙太过简单了吧!”白起似乎有些惆怅。 “就是啊!看了一盘棋就成仙了。”可可听的入迷,插了一句。 白起看看她,“这就是机缘!” 又转过来看看我说道:“你我能在这里,共同想法拯救苍生,也是机缘!” “哦!”我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 第五天一大早,张良穿戴整齐,来都桥头,见那天的老头果真来了。见张良走来,老头起身便走,张良赶紧跟上去,老头头也不回说:“你来的太晚”张良正在惊讶,老头不见了。根据这几天见到的异常现象,张良明白老头绝不是凡人。 第六天张良不待鸡打鸣就出发,到时,老头已拂袖而去。张良心想,这老头不是住桥洞里吧,还特意钻进去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住过人的痕迹,才悻悻的离开。 第七天,张良吃过晚饭,手提灯笼,拿着瓜子坚果,准备在桥头死等。午夜刚过,张良见远处一个黑影慢慢的走近,来到近前,果然是老头子。张良谦恭的施礼迎接,老头看张良满意的一笑,说道:“果然没有看错人,果然是个夜猫子,只有夜猫子的精神才能有资格读我这本天书。” “天书!”张良一惊,心想,只有两种可能,一种这个老头是神经病,另外一种可能性虽然小,老头是个神仙。张良越想越激动,但是素养使他还是恭敬的站着听老头说话。 “你来看!”老头从怀里拿出一卷皮质的卷轴,递给张良,张良小心翼翼的打开,借着灯笼微弱的光线看卷轴上曲里拐弯的画着什么,但又有点相是文字,又有三分不像,脑子里充满了问号。 ”你今天得此天书,日后再得一人相助,便可以拯救天下黎民苍生,功德无量啊!“ ”哦!“张良随口答应,心中不知所以?还在发呆,老头一个巴掌打过来,张良晕倒在桥头 等张良醒过来,已是日上三竿,老头早已不见踪迹,但是怀里好像多了东西,掏出一看,不就是昨晚那个卷轴么。张良不明白老头为什么要打他,一巴掌换来个这玩意儿,值吗?张良打开卷轴一看,脸上写满了惊讶c惊恐c如梦方醒的表情。这卷卷轴正是黄石公赐予张良的天书,一巴掌只是让张良开了一窍可以看懂天书上的文字,反正神仙做事既没有规律又不靠谱,你踩一脚狗屎有可能就是得道升天的法门,谁知道呢。 张良如果至宝,抱在怀里生怕丢了,找了个僻静的所在,潜心苦读三载,终于学成天书宝卷。 话说这到底是本什么书呢 在万亿年前,无限世界尚处于混沌状态,在无尽的岁月中,无限世界按照自己的意志演化出了无数创世元神。在这些创世元神中,盘古最得无限世界之真谛,在积蓄了足够的力量之后,盘古开辟了现在的这个宇宙。这个宇宙并不是单独存在的,无限世界中,无数宇宙交织纵横,相互隔离又相互联系,每一个宇宙又有无数个不同纬度的宇宙交织纵横就像是一个人由胳膊腿组成,胳膊腿由细胞组成,细胞由可以无限的分解下去。 在孕育出的这批元神中,女娲和盘古阴阳结合而生万物。有一日,女娲穿越无数宇宙来到盘古开创的这个宇宙,在地球上,她看到了自己的男神——盘古。人类为什么会有一见钟情,根子就在这儿。 就在盘古开创的这个宇宙里,在地球上,他们朝夕相处,如胶似漆,在他们结合的亿万年里,万物从大地孕育生长。花草鱼虫,飞禽走兽开始繁衍生息,也孕育出了人。等两位创世元神看到大地上的生灵,看到天空中的飞鸟,看到自己的孩子们,心中只是无限的怜爱。 无限世界的规则就是该发生的就这么发生了。而善恶c美丑c正邪这些感情是因为有了对比参照c联系之后才产生的。这就像是只有一个人存在的时候,不对其他人产生影响,你做什么都没有善恶c正邪之分,因为没有后果,不和任何人产生联系;而有两个人存在的时候,善恶c美丑c正邪就这么产生了,存在参照c联系是这些概念产生的基础。在众多的创世元神中,有阴有阳,有正有邪。阴阳是无限世界的根本,正邪是相互产生联系的产物。 时间在这个宇宙其实是不存在的,只是事物变化发生的过程,这个概念是人类创造的,只是为了更好的表达而已。但是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个概念,人类可能永远不能了解无限世界和这个宇宙的真谛和初衷。 女娲行走在地球上,看着自己创造的万物生灵,除了母亲一样的喜爱和保护欲已经没有其它感觉了。有很多创世元神把这个宇宙中地球上的的生灵当做玩具,当做奴仆,仅仅是取乐而已,有时候仅仅是因为看着不爽,就可以任意宰割。女娲在尽力保护地球上的万物,有时候她是善良的母亲,有时候她是无畏的战士。但就像所有母亲一样,一群孩子中肯定会有那么一个最喜欢的,女娲独爱人类。其实只是因为人类和盘古的样子一模一样而已,她深深的爱着盘古。 刚开始人类是没有寿命的,就像这个宇宙一样无限。女娲看到人类渐渐壮大,除了喜欢就是喜欢,心思全都花在给人类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上。天漏了,她补,洪水来了,她挡,其他行星要撞地球了,她也挡。刚开始盘古看着女娲细心照顾这个星球上的万物,心里也是很开心,毕竟这些也是自己的孩子们,甚至有时候还会帮忙搭把手。可能是因为女娲太过专心,或者太过用情,渐渐的有些忽略了会元。当盘古要求女娲跟随自己去重新开创一个新宇宙,在哪里厮守到永远。女娲犹豫了,女娲始终放心不下自己的孩子们,盘古渐渐感觉到了自己心爱的女神移情别恋了。 刚开始盘古只是耍耍小脾气,来个翻山倒海,将万物活埋淹没。尽管女娲生气,但是也只是尽力补救,她不想失去这个自己心爱的情人。后来盘古越玩越大,也越来越恨,他准备联合其他一些创世元神将这个自己亲手创造的地球彻底毁灭,那样女娲就可以没有牵挂的回到自己身边。 创世众神从诞生那一天起,他们也不知道存在的意义,因为无限世界只是孕育了他们,但为什么要孕育他们,他们不知道。盘古开辟了现在这个宇宙,女娲因为爱创造了万物生灵,然后深深的爱上他们。盘古因为嫉妒开始毁灭人类的计划,美丑c好坏c正邪c善恶也因为和人类的联系开始在众神的思想里孕育c开花c结果。那些邪恶的思想渐渐的传递到了人类的思想中,而且根深蒂固,永远也别想去除。原本像女娲一样善良的人类开始发生变化。 众神慢慢分立成为两个派别,一派认为无限世界中不该出现和他们不一样的低等生灵,尤其像人类这样邪恶狡诈的生灵,以盘古为首领;一派认为既然无限世界孕育了其他生灵,就应该尊重无限世界的意志,尽管不知道孕育他们的无限世界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尽管人类看起来是狡诈邪恶的,但是根子里是善良的,像女娲一样。 本来相爱的两个男神女神就这样反目为仇,就像他们的爱情一样,他们的战争经历了亿万年。都是无限世界孕育出的创世神灵,虽然能力又高有低,死伤也在所难免,但谁都没有决胜的把握把对方灭掉,更何况两个曾经相爱的人。遭殃的是盘古开创的这个宇宙,他们的分歧因为这个宇宙地球上的生灵,战场也就选在了这个宇宙。月亮是地球的一部分,因为盘古一个全垒打,它飞出了大气层,成为月亮,月亮一般代表思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现在用天文望远镜能够看到有些星系不都是像太阳系这样形态完整,有些甚至到了毁灭的边缘,还有已经毁灭了造成的黑洞,就是因为当年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造成的。 亿万年过去了,没有分出胜负,创造他们的无限宇宙也没有站出来说个是非曲直。众神累了,不想在打下去,于是和平谈判出现了。经过讨价还价,两派达成协议:第一,地球上的生灵不应该和宇宙一样长生,应该有个界限;第二,选出代表,代替创世元神管理地球上所有生灵;第三,生灵在这个宇宙中形态毁灭后元灵另外开辟宇宙纬度进行管理,根据具体生灵在这个宇宙中的所作所为元灵宇宙分为天堂和地狱,天堂和地狱也细分成无数个级别。地球万物生灵管理委员会就此成立了。 这样,万物生灵的生命有限了。按照不同创世元神管理的区域,万物生灵开始有了自己的区域, 各个区域的人类开始尊奉管理者为自己最高的神,从此,上帝c三清c真主阿拉等宗教神灵被树立起来,人类开始有了宗教划分,后来形成民族,形成国家。 女娲经过这场战争,就像所有失恋的少女一样,她不知道是该恨还是该释怀,自己躲到宇宙深处想利用时间来抚平心里的痛。按照管理委员会的安排,人类从生到死都有了一套妥善的管理办法。 任何管理都会有漏洞,不管是神还是人。这一套法则刚刚实行,一些本属其他领域的妖魔鬼怪就不太听话,总是想越界骚扰荼毒人间。元神们最初都是很负责任的亲自解决这些问题,时间久了,问题越来越多,人类受这些妖魔鬼怪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邪恶,元神们想要放弃,但是又背离初衷。于是,折中的办法出来了,在人类中选择合适的人选,收为弟子,或者干脆与人类发生关系产生后代,来代替自己管理这个世界,自己也落得个清闲。于是,耶稣c玉皇大帝等等神仙开始诞生了。 为了使各个领域种类的生灵达到一个平衡,元神们创造了一些规则和办法,帮助人类来对付这些妖魔鬼怪。而张良从黄石公哪里拿到的天书叫《素书》,是其中的一本,一本教人降妖除魔的天书。 张良最初得到《素书》后,虽然如获至宝,但是不知道有何作为。毕竟自己也没有见过鬼,算是见到了一个不太靠谱的神仙。直到后来他加入了刘邦的军队,在一个深夜遇到了白起,才知道这一切都有定数,对于一个凡人来说,定数就是命,不管如何不愿意,都得认。 宇宙初生时,本来就没有善恶美丑,没有正义邪恶,没有对错,很多事物都不能用简单的对错好坏来标签,这样也未免太简单了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1章 前世今生(七)地狱之门 上一章说到张良得了天书《素书》,通晓杀鬼灭神之道,只是不知道用在何处。直到他加入刘邦集团,开始了伐秦之路。 创世的元神们在划定了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后安分多了,这就像士兵,没有了使命会让他们迷茫,迷茫就会干出一些糊涂的事情。现在好了,迷茫的元神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喜欢继续迷茫下去的继续游荡在无限世界中,寻找自己的理想。 盘古看着自己的女神独自伤心离去,心灰意冷,既然已经无法挽回,干脆鱼死网破。就像一般失恋的小青年一样,失落c沮丧c懊恼,后悔自己开创了这天和地,后悔自己幻化了这山川河流,太多的后悔使得他几乎失去了理智。一般的小青年在喝醉酒之后会拿垃圾桶出气,就是因为垃圾桶好欺负而已。而我们这位创世大神,拿来出气的自然是人类,于是有了飓风,有了火山喷发,有了地震,盘古再次运用神力创造了这些自然灾害之后才稍感安慰,然后之后又是无尽的空虚c痛苦。 分管人间的众神们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节奏,毕竟要比漫无目的的游荡强很多。看到盘古这么任性,开始也是敢怒不敢言,毕竟他的力量太过强大。这就像是如果一个人面对敌人,在得知生还无望的情况下一般都会誓死反抗,如果是二个人,都希望对方做出反抗,减少自己的风险;如果是一群人,那么情况就更加复杂,羊群效应就是这么来的。 他们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这个地球上生灵的供奉和死后的元灵能使自己变的更加强大,这有点像汽车人的能量块,大力水手的菠菜,吃一口瞬间亢奋。有了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众神们反抗的声音慢慢大了起来。合力杀死盘古的风险太大,谁都不愿意去做炮灰,直到有一天,一个长着尖尖耳朵的精灵从无限世界的深处带来一件宝物,众神的狂欢开始了。 这件宝物在漫长的世界幻化中,吸收了无限神力,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将元神囚禁在一个独立的宇宙中,虽然不能杀死,但这也许是最好的办法了。于是这群大神们运用了诱骗c欺诈等等手段,将盘古骗到地狱的最深处,这是一个极度荒凉的时空,运用宝物将盘古封印在这里,直到亿万年。 然后命令精灵将宝物按照自己的意志藏起来,精灵回来后就被众神灭了口,精灵的元神被众神打散,彻底消逝。这件宝物从此肖声觅迹,埋藏的地点和精灵一起灰飞烟灭。精灵虽然也是无限世界孕育出来的创世元神,但面对这帮大神,有点像人和动物的关系,只能任人宰割。 盘古被永远的囚禁之后,众神们达成了一致意见,继续分管地球生灵,利益共享。盘古的弟子会元被委员会指派为地狱最高行政长官,分管没有达到天堂标准的人类灵魂。 会元参与了开创地狱宇宙的工作,按照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地狱对于普通人类灵魂来说,有诸多限制,大部分会被永远的囚禁于地狱之中。到了约定的时间,众神们会在地狱进行一次狂欢,享用这些罪恶的被抛弃的灵魂,用来增强自己的神力,达成某种平衡。开创地狱的时候,会元特意留下了一个后门,有点像是木马病毒。既然是管理员,都喜欢这么干,为了自己方便,也是一种刷存在感的方式吧!但对于会元来说,不仅仅是如此简单。 在盘古创造地球的百万年里,随着天地浊沉之气下降清气上升,孕育出一股灵气,变化万千,不能成型。盘古出于怜悯将其收为弟子,教其修炼法门,再经过一万多年,灵气修炼成盘古一般的模样。取名会元,意在汇集元神之气而生。 对于会元来说,自己的诞生是盘古开创宇宙的副产品,盘古无意,会元有情。盘古在开创宇宙的时候产生了多少副产品自己都不知道,但是对于会元来说,盘古就是他的唯一上帝。会元因为是造化灵气所生没有性别,也可以是任意性别,从她见到盘古的那一刻,她的心就已经属于这个法力无边的创世大神。 在众神争斗的岁月里,会元随波逐流,对于他这样一个小神来说,众神的战斗似乎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直到盘古被封印在地狱,她绝望过,通过贿赂管理委员会的几个创世元神,她得到了这份工作。她无时无刻不想解救在受苦的心上人,只是在等待时机。所以,在战争形式瞬息万变的时候,她参与了创建地狱的工作,并成功的留下了一个改变世界的机会,就是那道门,那道通往盘古囚禁地狱的门,只要封印打开,心上人就可以马上回到自己身边。 又过去了几百万年,地球上人c鬼c魔c怪c妖c神的格局基本稳定,秩序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秦始皇嬴政此时正在无尽的迷茫中,自己按照父亲的安排统一了天下,可现在不知道父亲和司马靳在策划这什么。其实他要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肯定会三观尽失,对人鬼两界都会失望透顶。嬴政作为一个地狱恶灵和人的后代,被称为“混世子”。像他这样的混血混迹在人间的有很多,可唯独他只是被当做一把钥匙 白起老将军虽然不知道这些事情,但是找到张良已经足够了。 张良在刘邦营中作为参谋,和萧何这个参谋长一起,对韩信感情上拉拢,利益上诱惑,指挥者韩信为刘家江山拼死卖命。就在战争进入高潮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白天战事节节胜利,晚上将士死伤惨重。而且经常性的遇到一股没有旗号的敌兵在晚上袭营,将士抵挡不住,营中也出现了好些个传言。都说晚上来袭营的不是人,是鬼。 萧何只当将士们心里害怕,胡编乱造,于是严令禁止造谣,重罚妖言惑众者。表面上没有人敢说了,但是逃兵却越来越多。张良心中明白,也许不是将士们胡说,这中间也许有蹊跷也不一定。张良夜夜巡营,他到想会一会传说中的鬼兵。 还是被他等到了。这天夜里,正值月初之夜,伸手不见五指。营外岗哨的火堆忽明忽暗,风带着哨音肆虐着。突然,前哨的视线里一队人马出现在眼前,黑乎乎一片,看不清番号旗帜。随即一阵冷风袭来,夹杂着一团团白色雾气滚滚而来,令人后脊背一阵发凉。雾气漫过前排士兵,士兵的脸上立即冻结了一层白霜,口中哈出一阵白气。 前哨的将士已经冲上去开始厮杀,一阵响天动地的喊杀声,兵器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片刻恢复了平静。冲上去的将士就像是跌进了无底的深渊,现场有些诡异的气氛。已经严阵以待的重甲士兵开始有退缩的迹象,敌人在慢慢靠近,黑暗中看不清具体状况,只觉得一阵寒气慢慢逼近,已经可以看到黑压压一片人影。张良看在眼里,待敌军近逼到强弓的射程,张良亲自指挥提前准备好的五百弓箭手应战。 弓箭手搭箭拉满弓,此时张良右臂一挥,离弦的箭划破夜空朝敌军飞去。张良此时心里没底,不知道这个在《素书》上看到的方法是否管用,原来这五百弓箭手所用的箭只全部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根据天书所载,东岳泰山之古石c南岳衡山之云气c西岳华山千年冰洞之寒冰c北岳恒山之鸟羽c中岳高山之犀角,加上筮草雄黄c龙骨,念一段咒语,化一纸黄符。将得到之物涂抹于任何兵器之上,可杀鬼降妖。前面的东西都好找,但是这龙骨,张良费了好一周折。 龙这种动物在上古记载中出现过,因为体大凶猛,皮如钢铁,腾空可飞天,两腮能入海,口能喷烈焰,角能破山川,基本上没有天敌。但数量稀少,因为龙为卵生动物,在交配之后,雌龙产下龙卵就会将它们带到极寒之地,自己则盘窝于龙卵之上,石化成山。龙卵在经过千年,吸收天地灵气,慢慢长成,只待时辰到时,一飞冲天。龙的寿命极长,百万年不见死者。后来大神们看到龙不适合在人间行走,便发出集结令,招龙族上天,以后便成为天堂专属宠物。 张良派人四处打探,寻找居奇货者。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他知道,在终南山玄星洞内,有一老道专门搜集仙骨神兽遗骸,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多少岁,无缘之人千百年不得一见。张良闻此消息,大喜过望,亲自跋山涉水,来到这一片幽静之地,事已至此,也没有别的办法。 眼前溪泉高山长流水,会阴河川拢仙云。好一个修仙悟道的绝佳之地。张良来到山门近处,退下左右,对着两个仙童失礼,仙童一笑,左右让开,迎张良进洞。作为张良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见神仙了,显得也从容,毫不客气,大踏步进得洞来。 只见的古洞四壁天然刀切斧剁一般平整,地面翠绿玉石铺成,走在上面,一股清凉之气从脚底沈腾上来,直沁心脾,脚步也显得轻快许多。往深处走,眼前豁然开阔,一个天成的大厅,四周被人工开凿出一排排方格。每格上下两尺,左右两尺,深两尺,一排排,布满四周。方格之内,天下稀有之物琳琅满目,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碗大打鳞片c扇大的羽毛c还有水晶一样的残骨,翡翠一般的头颅 “来着可是张良张子房?”洞内一个声音传来,张良寻声望去,刚才被这四周的景象所吸引,竟然忽略了大厅正中央,一个石桌,四四方方,四方各有两丈有余。四周边上,站着一人,此人人身鸟腿,蒲扇大的脚蹼稳稳的站在那里,双手纤细修长,手里正拿着一个黑色头颅大小的石头,闪着黑光。面相一个干瘦老叟,只是鼻子大鸟一般的尖细,明明是一节鸟喙,半尺长短。灰白色的胡须根根垂下,至胸前。在往上看,头顶三十三颗夜明珠镶嵌在石厅顶上,将这豁大的山洞照的如同白昼一般。在看地下,围着石桌周围整整齐齐十八颗褐黄色龙胆幽冥幽暗。 张良先是一愣,瞬间稳住心神,刚想超前迈步。“就站在那里,莫要向前走一步!”老者说话了,从眼神分析,这个半人半鸟的老人不像是个坏人,张良止住抬起的右腿,打拱失礼道:“老神仙莫怪,张良冒昧前来叨扰也是处于逼不得已!” 老神仙一摆手,“不必多言,不叫你进前是怕耽误了时日,反而害的你救不得天下苍生。你可知道洞中方一日,人间已千年,你若进的前来,待你出去,一切都将晚矣!”张良似乎醒悟,微微一笑,再次打拱失礼。“你可知道我手上拿的是何物?”老头神秘的看着张良,张良一摇头:“不知!”。“这乃九天凤睛,我老汉得天地之造化而生,生来就喜欢收集这些新奇的玩意儿,前日黄石公来访,说有一个张良张子房要来找我,取龙骨配药,拯救天下苍生,龙骨已经备好,请拿了速回。”此时,在一旁等待的仙童奉上一个楠木盒子,交于张良。张良接过打开木盒,一道霞光散射而出,光彩夺目。盒子里一段透明龙骨,似清水般透亮,比钢铁还要沉重,张良合上木盒,又施一礼,“请问老神仙尊姓大名?”,老神仙哈哈一笑,“无名小仙,炫星老人便是。”话说这炫星老人,乃是天地初生时一灵兽,修炼千年得此真身。上古时期,天地初定,盘古女娲孕育大地生灵,生羽嘉,羽嘉生飞龙,飞龙生凤凰c麒麟,凤凰生鸾鸟,鸾鸟生凡羽,才得天下飞禽千万种繁衍生息。这玄星老人便是羽嘉生下的第一只飞龙,凡间称黄龙,乃世上所有飞禽之祖,出身不凡。他洞顶挂三十三颗夜明珠,代表三十三重天,地下镶十八颗龙胆,代表十八层地狱。至于这个三十三和十八,只是一个代表,并不是说天堂只有三十三层宇宙,地狱只有十八层宇宙。三十三和十八只是当时委员会认定的官方所在,至于非官方的那更是多不胜数,不计其数。 张良得到龙骨后,抱在怀里,急急忙赶回大营。和几个亲信之人开始捣药施法,五百弓箭手射出的箭就是经过侵泡药膏之后的魔法箭。只见箭尖所碰之处,一团星光火石,迸裂开来,烟花一样的好看。在看对面敌军,发出一阵撕裂黑夜般的惨叫,强光闪过的地方,一张张狰狞歪曲的脸从皮肤里向外透出淡淡微光,像是从体内在向外燃烧,慢慢强烈,直到强光穿过皮肤,从内而外射向夜空,尸兵四下崩裂,化为灰烬。前排的近战的将士脸上被扑了黑黑的一层,油腻腻,黑乎乎,像是刚从煤窑里出来。 远处山坡之上,隐约一人骑马站立,无声的观察着山坡下的战斗。尸兵损失惨重,那人一提马缰,转身下了山坡背面,消失了,尸兵不在恋战,不一会儿,呐喊惨叫声没有了,战场恢复了死一般的平静。张良来到刚才战斗的地方仔细查看,除了地上厚厚的一层油腻腻的黑灰,还有己方将士的实体,什么也没有。张良心里有了底,命令近战厮杀的几个幸存将士保守秘密,忘掉今天晚上看到的一切,幸存下来的也没有几个人,威逼利诱之后暂时保守这个秘密也不是难事。 张良回到大帐之中,回想着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倒也不觉得奇怪,好奇心反而被激起。在帐中来回踱步,试着想把前前后后发生的这些怪事联系起来,始终不得要领。时间过得很快,过了四更天,张良倚在卧榻上半睁着眼睛,头往下一载,瞬间又清醒了。看脚下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白衣银甲,面庞消瘦的老将。虽然见过神杀过鬼,这么冷不丁的出场还是吓了张良一跳。 这位老将不是别人,就是咱们的白起老将军。白起还在为当年吓张良一跳感到有些得意,“张良这样的老司机见到鬼也会怕啊,哈哈” “后来呢?你到底找张良做什么?”沈教授终于肯端着杯子坐到白起对面,顺手将一个烟灰缸放到了桌上。 “我找张良是为了帮助他除掉司马靳,虽然这个任务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也害的自己在这人间游荡两千多年!”白起似乎对有些事情有那么一丝后悔,“我那天晚上见到张良,看此人果真是一个谦谦君子,南山道士早知天机,此时正是时候。” 昨天晚上站在山坡之上的就是司马靳。当白起告诉张良的时候,他还是不太相信。司马靳活到现在少说也有一百多岁了,可昨晚山坡上那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健硕强壮,怎么看也不像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头子。既然面前活生生的坐着一个白起老将军,不信也得信。 “我可以帮助你除掉他。”白起告诉张良,“现在反秦大军逼近咸阳,司马靳此时出现唯一的目的就是阻止你们逼近咸阳,而这咸阳郊外有一处所在,隐藏这一个秘密。” “秘密,就像昨晚的那些鬼兵一样的秘密?现在嬴政已经死了,胡亥根本就是个纨绔子弟” “嬴政死了!?”白起哈哈大笑,“你也信,反正我不信。你虽然得到天书,有了杀鬼灭神的本事,但是关于这个世界你不知道的事情可能还有很多,但是嬴政肯定是没有死。”白起得意的一个微笑,继续说:“现在不管嬴政死还是没死,司马靳目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其他一切皆有定数!” 张良表示赞同,“那是自然,已经死了近百年的白起将军如今活生生的坐在我面前,不由得不信。顺便说一句,您白起将军一直是心中的偶像!” 白起听到马屁的声音反应和一般人并无二样,脸上都乐开了花。“司马靳现在并非寻常之人,和我不同,我时候因为元灵不散,又有南山道长的点化,虽然现在不能成仙,但功德圆满自然要位列仙班,可那司马靳完全不同。司马靳是接受了恶灵的转化,成为一个人魔。” “人魔?”张良张开的大嘴好像心里充满了很多疑问。 “是的,人魔!”白起又是得意的一笑,虽然在成仙的队伍里,白起只是一个小学生,但在凡人面前,俨然可以装一装样子,“人魔是身在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一种妖怪。他司马靳在杀死我之后,得到恶灵点化,教之以吸收地狱黑暗元灵之法,现在变成了一个人不是人,魔不是魔的人魔。”白起眉头一沉,“他可以自由出入地狱人间,不受地狱人间规则辖制,这有点像你的亲兵勤务员,虽然职位低下,但是因为可以直达天听,所以位置和身份也就变得很微妙了。” “这么说的话我好像明白了。”张良似懂非懂。 “不明白也没关系,你只要知道,尸兵你可以想办法杀死,但是人魔,交给我处理。”白起看起来信心满满,“我明日里去打探一下,看看司马靳白天躲在何处,你按照天书上的方法多备兵器,咱们将他们一举歼灭。” “你刚才说的秘密!”张良试探性的一问。 这个秘密暂时不能告诉你,天机不可泄露。 “又是这一套!”张良一个鄙夷的眼神。 白起到也不在乎,只是微微一笑,“你在帐中等待我的好消息,有一点,执行这项任务的人选你得好好挑选,信任c胆大是必要条件。” 张良往往帐外微微亮起的天,说到:“那是自然,经过昨晚一站,也算不是未准备之战了。” 白起自去寻访司马靳藏身之处,张良加紧布置,准备器械,挑选人员。 一场人鬼之战即将开始。 张良是个官二代,秦帝国的南征北伐破灭了张子房的南柯一梦。不管出于私心也罢,还是为了推翻暴秦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制度。他本人是一个谦谦君子这是毋庸置疑的。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2章 前世今生(八)乱世情缘 司马靳统领尸兵人马,一般只是晚上出来行动。阳光对于这些死人尸兵来说有点像生化武器,虽然不至致命,但可以大幅度的削弱尸兵的力量,白天出去只能任人宰割。在完成了建造高塔的任务后,司马靳接到新的任务,阻止反秦军队进入咸阳境内。 白起悠闲的靠在沙发上,伸手将雪茄的烟灰轻轻的弹在沈教授递过来的烟灰缸里。“司马靳阻止反秦军队进入咸阳境内的原因背后竟然有一个天大的秘密。”,白起神秘的看了我们一眼,这次他到没有卖关子,继续说:“司马靳之前奉恶灵之命在六国建造的六座高塔加上咸阳郊外的一座,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结构。” “什么特殊结构,像是核武器一样的吗?”可可似乎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 白起白了她一眼,“比核武器可怕多了!”看着可可惊愕表情白起好像很得意,继续说道:“这七座高塔建成之后,恶灵会通过嬴政这个混世子打开地狱之门,后果可想而知。人间会重新回到那个神魔人鬼混沌不清的时代,一场神c鬼c人的混战就会开始。到那时,人只会沦为神魔的玩物,世代为奴,你说可怕不可怕。”白起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们,“最可怕的不是这些,最可怕的是哪个被关了亿万年的盘古,他要是一时想不开,把自己开创的这个生机勃勃的地球毁灭,一切化为乌有” “现在你还能在这里和我们吹牛,说明当时地狱之门并没有开启,否则就没有现在了。”我面无表情的问了一句。 “是没有开启,但是你可知道这都是谁的功劳!”白起严肃的看着我。 我白了他一眼,“还用说,自然是你的功劳了。” “这当然不是我这样一个小小的人神能够办到的,背后还有其他你们想象不到的力量在起作用。我的任务只是帮助张良杀死司马靳,要不是当初一时心软,现在我已经在仙界过着悠哉悠哉的神仙生活了。”白起表情复杂,自言自语道:“这都是命啊!谁知道这个地狱恶灵的走狗却还有那样一段令人同情的故事。” “故事?我说白老将军,你不会因为一个故事就放了司马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只能呵呵了。 “这个故事和你的女儿沈千亦有关” 没等白起说完,沈教授跳了起来,“和我女儿有关,快说!” 白起直了直身子,给我们讲起了这个故事。 白起发现司马靳的人马白天藏在一个叫做黑风岭的地方,这个地方其实一片土垣,连绵起伏,黄土上面只长些酸枣枝和一些耐旱的茅草,一年四季黄不拉几。黑风岭不知道是谁取的名字,两边高大的土垣中间有一个狭长的谷地,两边的土垣在一头和在一处,这绝对是兵家忌讳的屯兵之地,只要守住出口,连一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由于两侧土垣几乎九十度垂直向上,谷地常年见不到太阳,以至于谷地始终笼罩在一天薄雾之中,阴冷异常。自然变成了毒虫猛兽的栖息之所,当地人觉不敢靠近此地。偶尔有落单的山羊进入谷底,也都是有去无回。 司马靳现在将队伍白天藏匿在这里也是没有办法,在国家鼎盛时期,会有一支队伍在尸军白天休息的时候专门负责保卫工作。现在秦国分崩离析,大多将领都是各自为战,保存实力,为最后投降的时候留下更多筹码,也就没人再来管这个闲事。 司马靳出身名门望族,乃三朝老将司马错子孙,史学家司马迁之六世祖,与白起一起参加长平之战,坑杀四十万降卒,也是一个铁铮铮的汉子。跟随白起多年,情同父子,在上党之战后,因为白起被强烈的负罪感所折磨,不愿意在上战场,白起遭到此时身份是秦庄襄王的恶灵的猜忌。一将成名万骨枯,像白起这样的将军是踩着敌人的尸骨一步一步锻炼起来的,不像是身边的女人,说换就换,换了还有新鲜感。恶灵万般无奈,准备启用自己暗中准备了很长时间的尸军,这些活死人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脑子,要是没有一个靠得住的头领,他们在一起相互啃着玩都是常事。 恶灵开始暗中寻找合适的人选。司马靳本来是白起的死忠粉,可以为白起去死。但是作为人,面对问题做出的判断到底是出于理性还是本性,这个问题人类的伟大母亲女娲也无法回答,在她见到盘古的那一刻的反应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人对任何事物做出的反应和判断都是出于本性的非理性。神仙况且如此,何况人乎! 有一日,司马靳因为公事进宫觐见秦昭襄王,他那里知道他面前的这个伟大国君其实是个魔鬼。忠君爱国是一个带兵将领的基本素养,这一点司马靳还是能够做到的。而就偏偏是这一天,觐见国君的地方不是大殿而是后宫。对于战国时代的君臣来说,君臣见面并非后来中央集权那样的条条框框,在后宫寝室召见臣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司马靳进入秦王寝宫的时候,远远的就听见王宫里钟声鼓乐丝竹之声。原来恶灵正在欣赏歌舞,就算身为恶魔也不能免俗,那个正常的男人不愿意看见几十个衣服少少的少女在面前摇胳膊扭屁股,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有着非一般男人的能力。司马靳向来不喜声乐歌舞,皱一皱眉头还是招呼侍卫禀报一声。侍卫很快回来,说大王请司马将军入寝室一见。司马靳整理衣冠,抖擞精神,大踏步走进秦王寝宫。 此时,鼓乐已经停下,刚才表演舞蹈的女子们并没有走,而是站立两旁。久经沙场的司马靳在千军万马前不曾惊慌失措过,可今天,当他看到一个一个貌若天仙,衣着暴露的美女,司马靳脑门冒汗了。也不敢抬头,对着大王的方向施礼,“司马靳参见大王!” “抬起头来,让本王瞧瞧!”秦王有些微醉,示意司马靳站起来。 不知道是因为刚才头低的太低血液流动不畅还是紧张,司马靳脖子到脸一片深红,像是发情的公鸡。司马靳也感觉到了,站在哪里一动都不敢动,秦王在此要求司马靳抬起头来,勉强将头抬起,司马靳的心咯噔一下。此时站在秦王一侧的青衣女子手中的杯盏跌落在地上,噔噔蹬翻了一串跟头滚到司马靳脚下。司马靳弯腰捡起,拿在手里,却不知如何是好!吓到司马靳的不是秦王狰狞可怖的眼神,而是旁边站着的女子。 这位青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司马靳青梅竹马的情人,叫青儿。是父亲一位好友的女儿,从小知书达理c乖巧懂事,生的出尘脱俗。本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这些日子因为白起的事情无暇顾及,她怎么会在秦王身边? 皇帝最令人羡慕的是无上的权利,还是无尽的财富,都不是,这些不过是享乐的基础条件而已,皇帝最令人羡慕的是可以已一个正当而且看似无耻的理由想睡谁都睡谁,只要不损害前面的基础条件就行。作为秦王的恶灵比起一般的帝王身体条件要好的多,绝不会存在早泄或者不举的问题,只是后来这副皮囊被折腾的不行了,再换一个而已。秦王在境内布下密探,有一个专门为秦王挑选天下美女的机构。如果不是师父会元,这恶灵真想就这么一直在人间逍遥下去。 话说这恶灵原本是第一批出世的人类,就在盘古和女娲男欢女爱的那亿万年里,这一批人和其它生灵动物植物一起开始幻化诞生了。开始是一团元灵飘散在空中,慢慢汇聚,凝结成一个灵魂,天上地下的一些物质受到感应慢慢被这灵性吸引附着在灵魂上,经过十万八千六百年的幻化,终成人形,而且还有一对可以隐形的翅膀,也就是和盘古一模一样的身体形态。这一批人也成为一部分邪恶的创世元神相互争夺的抢手货,从他们身上吸取的力量远远大于后来被怀胎生出来的人。他们没有寿命的限制,能力超过后来的胎生人,什么上天入地c力大无穷,所有你能想到的超能力在他们身上都有,也自然有条件成为创世元神的得力助手。后来的胎生人的这些能力在一代代递减,一代比一代弱,寿命一代比一代短,一直到现在,就成为了我们现在平常所见到的这样,一个个脑满肥肠,跑又不能跑跳又不能跳,除了自大狂妄这个特性被毫无保留的继承了下来,其他都像密码一样被隐藏起来。 恶灵作为第一代人类,生活的重要内容就是躲避一部分邪恶创世元神的追捕和武力反抗。谁叫自己是小鲜肉呢,这么抢手。有一天还是被抓到了,不是别人正是会元。此时三界初分,除了个别创世元神偶尔下界捣乱之外,神c鬼c人三界基本上算是界限分明,各司其职。 地球上诞生的第一代人类被称为元人,寿命与天地同寿,能力强大,除一部分被邪恶的创世元神拿来消费之外,大部分都归附于某一个创世元神,或成为弟子,或成为马仔,或亦师亦友。在很多宗教传说中都有他们的身影,西方关于天使的传说,便是最为真实的描述了元人的形态和强大能力的,也最为接近真实的元人。上帝作为创世元神中的一员,在西方世界拥有众多元人拥护,为他开疆扩土,争取信徒,提供香火供养。但是像上帝这样的创世元神都是仁慈的,一方面为了达到一个基本的权利平衡而努力,一方面对地球上的生灵都心存怜悯。在盘古制造了洪水准备将地球生灵抹去的时候,上帝指示人间的亚伯拉罕制造了诺亚泛舟,各方众神也仿照行之,才使得地球生灵免遭涂炭。 恶灵开始也像其他元人一样,投靠于创世元神的阵营,恶灵曾经从师于三清天尊,这三清原本也是创世元神,这三位创世元神对于世间生灵都有着无限怜爱和怜悯之心,于是三位大神和其它几位志同道合的创世元神一起共同创立了东方道教。这三位就是玉清境清微天元始天尊c上清境禹馀天灵宝天尊c太清境大赤天道德天尊,简称玉清c上清c太清。三位大神看恶灵生的英俊潇洒,是他们所见到的元人中最像盘古的一个,也是特别喜爱,赐名陆压,以后人称陆压道长。虽然后来耐不住道教的清苦修行私自逃离三清天境,但这个名字还是留了下来,就像孙悟空一样,虽永世不能在提师父名号,但是师父赐予的名号就像烙在心底的烙印一样,永远不能去除。而陆压本人也喜欢被别人这么叫,一日为师永世为师,陆压不管在哪里都会默默的供奉着三清神位。 会元当时利用手中掌管地狱鬼界的权利,享用无穷无尽的人间灵魂和供养,来修炼加强自己的法力,和哪些创世元神比起来,自己出身不好,虽也是天地孕育之灵,但和这些无限世界孕育出的创世元神相比犹如富家子弟和皇亲贵族有着本质的差别,只能靠后天的努力来增强实力,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够释放自己的爱人——盘古。当她抓到陆压的时候,第一眼,她心理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几千年来,自己所见到的元人无数,只有这一个却如此特别。只是这一眼,她心软了,眼前这个人太像盘古了,恍惚之中,原本就是一个人一般。会元的心融化了,陆压此后一直留在会元身边,以师徒相称。 虽名义上是师徒,孤男寡女,会元又有一个灵动迷人的在世形态,陆压除了灵魂其他都和盘古一模一样。会元需要一个心灵的慰籍,陆压需要一个强大的保护伞,终于在一个朗月对饮微醺之时,他们相互都接纳了对方,成了一对真夫妻。会元一直没有忘记救出盘古的初衷,这样的境遇下在陆压身上找到一分安慰也不算是对爱情的背叛;陆压在和会元相处的漫长时光里,慢慢了解了身边这个地狱至尊,得天地灵气幻化而生的会元,内心深处竟然这样的至真至纯,陆压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人,至少她选择做女人。 会元慢慢转入幕后,专心运作营救盘古的计划,地狱的实际控制权就交给了陆压,陆压成为地狱真正的主人。 陆压并没有辜负会元的重托,把地狱管理的井井有条,在工作之余陆压千方百计打探c收集一切能够对营救盘古有帮助的消息。 有一天,一个精灵死了,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收到天堂有关部门的准入许可而落入黑白无常的手中。按照当初制定的规程,世间生灵死后的灵魂首先会经过天堂的筛选,如果通过了进入天堂的认定资格,灵魂会直接被召唤进入天堂。如果资格认定没有通过,直接交给黑白无常所在部门进行捉拿带到地狱,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地狱层级分配,需要惩罚的进行惩罚后进行分配。黑白无常其实是专门负责专门捉拿世间灵魂的侦缉机构,由于他们总是成双成对的出入,且总是黑白打扮,后来黑白无常倒是成了这个机构的代表名称。地狱之中,黑白无常有成千上万,直接接受天堂的指令,缉拿灵魂交给审判部门。虽然是一个独立组织,有独立的办事机构,但是因为鬼界地狱在世间各处设有城隍c土地等部门,在职权上有些交叉,部分地区的黑白无常甘愿听命于当地城隍或者土地,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人情往来,相互都用得上。 精灵的灵魂按照规定带到灵魂仲裁所进行审判,按照精灵在世的所作所为,判决如下:灵魂编号2215782389002291,本仲裁委员会通过对被审判人的世间行为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调查,认为该灵魂在世间多行偷盗欺诈之事,且屡教不改。该灵魂所犯之最并无大恶,判其入无相地狱面壁千年。刑满后到灵事部门报道,接受组织安排。——地狱灵魂管理委员会。 就在这一天,陆压刚好过来视察工作,碰到准备被送往传送地点的精灵。也没在意,走过之后,猛然回头,叫了一声:“站住!”押送人员哪敢怠慢,忙站住脚步,低头哈腰等待领导训话。“把头抬起来!”路亚命令道。精灵是什么样的生物啊,天生聪明伶俐,知道面前这个肯定是大咖。 如果你有一个价值连城的交换条件,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或者不识货的人,这个条件只当没有。现在眼前出现的这个鬼王魔头也许正是盼望的那个人,精灵眨巴眨巴眼睛,上下打量着陆压,陆压被这么看着倒觉得有些怪怪的,问押送的鬼差这么回事。鬼差不敢怠慢,将精灵的前世和地狱的判决简单明了的进行了汇报,陆压日理万机,还有无数人间美女要招呼,那能管得了这等闲事,便要走。精灵一看机会错过真的就错过了,急忙喊了一声,“我这儿有件东西也许你感兴趣!” 陆压一回头,藐视的看着精灵,精灵忙说:“你可听说过《律书》!”陆压低头不语,心中已波澜四起,激动不已。这《律书》原本是一位创世大神在无限世界初生众神懵懂探索发现之时,收集整理的众神发现的关于无限世界c宇宙一些基本规律的卷轴,但早已失传万亿年。这卷轴记录了至今为止所有已知的发现和规律,在那场大战中遗失了。会元虽然在盘古关押的那个地狱空间留了一道门,但是封印盘古的那件神器已经找不到了,会元也一直在寻找这卷轴,也许在其中可以找到其他办法。 “将这个灵魂带到我办公室,我自有安排。”陆压镇定自若冷泠的说道。鬼差即可将精灵带到了陆压的办公室。陆压的办公室设在地狱管理层和职能部门所在地狱空间的最深处,原来是会元的办公室,不大但很有格调。一架巨大的水晶吊灯,上镶一十八颗凤睛,一间宽敞的圆形大厅,中间一张龙骨椅,上铺龙皮坐垫;两扇门,一扇进来的大门,一扇在龙骨椅之后,通往卧室,他和会员缠绵的地方;四周墙上陈列着几十个在大战中被杀死的大神的头骨,形态各异,还有各种大战时留下来的天兵神器,更是光彩夺目,每一件都是法力无边,得着即可上界杀神,下界屠鬼。厅中无柱,顶无相,漆黑虚空,那吊灯只将地下幽冥黑铁地面照的黑幽幽,亮闪闪。 陆压在龙骨椅上坐定,鬼差将精灵带到自行退了出去。陆压上下打量这精灵,身长不足三尺,骨瘦嶙峋c皮糙褐黑,头顶上几根黄色的毛发凌乱,露出头皮;手脚瘦长,皮包骨头;五官更是难看,唇薄齿尖,齿色暗红;鼻塌孔大,鼻毛外露;小眼无睫毛,眼皮松褶,睛小无瞳,绿豆一般小黑点;只是那耳朵生的特别,薄而尖细,白里透红,贴着头颅向上竖起。陆压暗自皱眉,天地间同是女娲所生万物,像上追溯世间所有生灵都算是有点血缘关系,怎么眼前这货长的这么丑陋,难道是其祖先在孕育之时被雷劈了,都是天地造化,陆压心生感慨万千。精灵和人类一样,分为不同的种族,其他种族的精灵陆压是见过的,完全不是这般模样,各个生的修长高大,皮肤白皙,五官俊俏,惊为天人,除了这耳朵一般模样,真看不出他们来自同一个祖先。 在陆压暗自思索的时候,这丑陋至极的小家伙向前小心的挪动了一小步,陆压看见连忙止住,“你多久没洗澡了,身上这味儿,离我远点!”陆压摆手说道。精灵胆怯的退后一步,小声的说:“大王开玩笑了,今天第一眼看到大王伟岸的身姿,轩昂的气质,就知道大王不是一般小神,必定是这地狱之中主得了事,做的了主的大神!”陆压对这番马屁也没有表现出反感,毕竟都是实话,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陆压表情严肃的质问精灵:“你说的《律书》是真的吗?如果敢撒谎,那无边无际c无相无色c无黑无白c无冷无暖,只有无限寂寥空虚的无相地狱就是你永久的归宿!”陆压说的是真话,他有这个权利,也有这个能力,眼前这个精灵虽然能力超过一般人类,但是在他眼里还是草芥一般。精灵也真走心了,不管什么生灵,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悲惨的遭遇,不是身体的痛楚,是无限的空虚。不管好事坏事,只要有事,能感受到不管是喜悦还是痛楚,就有活下去的理由和动力。而无相地狱里,没有任何感知,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对于一个生灵的震慑作用可想而知,更别说永远呆在里面。精灵马上说出了实情。 原来精灵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只是生活在一个凡人无法企及的地方,也分三六九等。混的好的,也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夜夜销魂;混的不好的,勉强生存,三教九流样样都有,也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还有九十分全靠颜值拼!精灵的寿命远远高于人类,生存千万年是很正常的,但生育率极低。这样的天生条件使得精灵一族生活节奏很慢,而显得很优雅,因为不用着急,今天办不完还有明天,今年办不了还有明年,因为他们有很多个明年。陆压眼前这个精灵属于天生颜值低,混的不可能好的哪一类。整日以投机弥缝为生,温饱倒也不愁,富贵只能妄想。在他的业务中,倒卖c置换文物古物便是一个最赚钱的买卖。一天一个英俊的精灵找到他,一生混迹于街头的他一看来着打扮c谈吐着肯定出身不凡,必定是皇亲贵胄。来着因为昨夜豪赌,输了个底儿掉,回去没法交代,便偷偷拿了家中藏品前来变卖。而拿出手的这件东西,就是传说中的《律书》。这要是注定要发财,谁也等不住啊!他在一行里也算是大佬级的人物,听到过关于《律书》的传说,心里虽已经翻江倒海,表面上还是稳住心神,接过来人手里的东西,瞟了一眼又还了回去,不屑的说了句:“什么破东西,不收!”来人有些着急,“这个东西可是我从家父的密室中偷出来的,肯定是上古遗物,价值连城。”精灵看来人急于出手还钱,便已一个极低的价格据为己有。 人世间有一个道理,富贵有命!不该是你的东西,就算你偶尔得之,命里镇不住,迟早要还回去,可能还得加倍偿还!精灵得了卷轴,暗自高兴,可他不知,这个物件即将给他引来杀身之祸! 但是作为人,面对问题做出的判断到底是出于理性还是本性,这个问题人类的伟大母亲女娲也无法回答,在她见到盘古的那一刻的反应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人对任何事物做出的反应和判断都是出于本性的非理性。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3章 前世今生(九)精灵献宝 人们现在只知道上古时期有八大部族,即姬c姜c姒c赢c妘c姚c姞,岂不知最初有十大部族,还有两个是精灵族。在各路创世元神混战的年月,有一个大神,名叫虹,造化的面目清秀,皮肤白皙细腻,身体修长,手指纤细。智慧的头脑加上一双鹿耳成为天生的智者,经过常年的实践和探索,可以运用宇宙间各种元素组合成神兵利器。 偏偏他爱上了人类的一个女子奾,两个生灵一见钟情,他们摒弃了种族的偏见和隔阂生活在一起。他们厌倦了大神们之间的尔虞我诈,也不想参与任何帮派斗争而选择了隐居生活。后来生下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像是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后来世代繁衍生息,经过遗传和变异的选择,其实用现在的科学理论来说就是因为近亲结婚,后世的精灵一族逐渐分开成为两个主要部族,继承了他们祖先的姓氏,成为妅族和奾族。妅族全部继承了祖先的清秀面目和修长身材,奾族却是完全变异的面貌,除了天生智慧和长长的耳朵,他们几乎不能让人想到两个部族竟然来自于同一个祖先。他们缓慢的繁衍速度和超长的生命,使得他们在面对和人类一样天生神力和寿命逐代递减的自然规律下,族群的更替代数比人类却少了很多,最后的结果是同一时代的精灵一族能力和寿命远远高于人类。 那场大战使得谁也无法幸免,精灵两族无一幸免的被卷了进去。在大战中,精灵族损失惨重,人口数量急剧减少。妅和奾也在那场大战之中双双阵亡。后来妅族和奾族两个部落首领决定远走他乡,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于是他们选择了人迹无法企及的南极大陆,在冰盖下建设自己的家园,一直繁衍生活到现在。 那奾氏精灵得了宝卷暗自欢喜暂且不提,单说这个来卖宝卷的,正是妅氏精灵族的皇子,名叫妅葉。长寿对于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来说无关紧要,活着就是活着,简单的活着,但是对于一个皇族来说,老皇帝活的时间太长,难免会造成政治上的不稳定,人类历史上因为老皇帝的长寿造成的流血事件数不胜数。妅葉早在五百年前就被立为皇族继承人,可五百年过去了,就算是压在五指山下的石猴都有了出头之日,可我们这位皇子却好像还是等不到希望,老皇帝强壮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丝毫没有衰败的痕迹,再健健康康的活上几千年看来是不成问题。 跟所有官二代一样,妅葉除了吃喝嫖赌抽,真的不知道还能干点什么。会所c夜店c赌场成了皇子唯一流连忘返的地方。就在前不久,妅葉在赌场中了套路,输的只剩内裤,还欠下一大笔赌债,而对方是个自己现在还惹不起的黑社会头目。为了保住继承人的地位和名声,妅葉选择了自己来解决这件事。偷自己家的东西那算是偷吗,而且以后当上皇帝,再找回来那就更算不上是偷了,顶多算是借。妅葉努力的说服自己,走进了父亲的藏宝密室。精灵一族天生的能工巧匠,加上智慧,大神们趁手的神兵利器几乎都是出自精灵之手,在那场持续万亿年的大战中,精灵族搜集了散落在地球上无数的奇珍异宝。这藏宝密室中的私藏更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妅葉是个聪明人,选择了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在这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拿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卷轴。 往往最不起眼的东西才是可以见证奇迹的发生,因为他不起眼,突然的发起光来才会更加耀眼。而这卷轴就是精灵族的祖先妅收集整理的关于无限世界和这个宇宙已发现的自然规律,搁在毫无学识的人手里,就是一本了然无趣的教科书,放在一个合适的人手里,它却能改天换地,威力无穷。妅葉也不清楚这个卷轴到底能值多少钱,只是皇室的东西在黑市里总是能卖出个好价钱。前不久父王一个嫔妃的一条内裤不知道被那个该杀的贼偷了拿到黑市上竟然卖出了一个令人口目结舌的天价,他本来也想去偷一条母后的内裤或者别的,但自从上次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后宫的女人门现在把内衣都锁进了保险柜,实在无从下手。妅葉怀里揣着卷轴心想,就算这个东西没有那条内裤值钱,想必卖了也能解燃眉之急,于是他找到了这个奾氏精灵。 眼前这个丑陋的奾氏精灵怎敢欺骗这个地狱至尊,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交代清楚,有说出了那卷轴的藏匿之地。陆压令一个心腹去取,瞬间往返回来,果然在藏卷的地方那道了卷轴。陆压将这卷轴拿在手中,打开看时,但见这好一个天书宝卷:一尺长短,中间一块绿的没有一丝杂尘的翡翠为轴,龙皮做纸,仙豪写成,字字珠玑,句句天语。所用文字为上古大神们通用的文字,在陆压读来丝毫没有压力。陆压静心看了几行,已知这卷轴确真无疑,斜着眼看了奾氏精灵,奾氏正张着嘴面带微笑,等着至尊的赏赐和犒劳。陆压将卷轴揣在怀里,慢慢的走下龙骨椅,左手拍一拍精灵的肩膀,一把抓牢,右手朝天灵盖手起掌落,“啪”的一声,一道黑光从掌下射出,惊得地狱神鬼各个都颤了三颤,各司大厦晃了三晃,精灵即刻魂飞魄散,寂灭了元灵,化为虚烬。 陆压打发了亲信,径直来到卧室,关了门,闭了眼,将召唤之咒念了三遍,睁眼再看,眼前一个亭亭玉立的天仙。真是个玉肌裹仙骨,柳腰婀娜身高挑,面似桃花,唇红齿白,一件织锦的粉红色半衫酥胸若现,一条五彩的长裙玉腿露痕。陆压只看得两目发直,脸颊泛红。 “徒儿,召唤我什么事?”来着正是天地造化造就,盘古亲自点化收为徒弟的会元,“我正在海底搜寻精灵藏起来的宝物,怎么就这么急急的召我回来!” “哦!”陆压回过神来,看着久别的会元竟忘了说什么,只是两眼直勾勾的看着,会元温柔一笑,慢步走过来,在陆压嘴上轻轻的一吻,陆压趁势抱住会元,抱的紧紧的,生怕她会跑了。一股仙香袭来,多么熟悉的味道,陆压顿时血往上涌,呼吸急促。会元把头贴在陆压的肩上,清晰急促的喘息声连同会元带着体温的呼吸一起送到陆压耳边。会元后退几步,身体已经贴近床边,陆压粗暴的将眼前这个女神按在床上,嘴唇开始在会元耳根乱吻,会元娇喘连连的享受陆压的肆虐 突然,会元抬起陆压的脑袋,“你怀里是什么东西,搁着人家胸口痛!”陆压才想起来怀里的卷轴,赶紧拿出来递给会元,会元接过来看了一眼,整个人僵住了,任陆压双手在酥胸上游走,丝毫没有感觉。片刻,会元一把将陆压推开,坐了起来,系上半衫的扣子,将头发往后捋一捋,“你先出去,我要静一静!” 陆压后悔将卷轴拿出来,看着会元严肃的表情,陆压此时心头的那股火已经熄了一半,无可奈何的退了出去,带上门。陆压心里明白,会元心里那个人永远不是自己,他有时候真的希望盘古永远不要回来。但是他深爱着这个女人,哪怕她为了盘古随时可以抛弃自己,既然爱她,怎么能让她失望。陆压回到人间,此时他的身份是秦昭襄王,秦王的近侍立刻领命带十个女子入寝宫,第二天,十个面目狰狞的女尸被埋在了后花园中。 陆压发泄完了,回到地狱。会元依然在全神贯注的看着卷轴,脸上一会儿舒展一会儿忧愁,一会儿有会发出低声的狂笑。陆压端一杯茶水放在桌上,静静的坐在一旁。如果喜欢一个人,他的喜怒哀乐都能让你心弦撩动。陆压看着认真研读天书的会元,手已经不觉得在哪完美的身体上游走,会元越是没有反应,反而越激发了陆压占有的欲望。忽然,会元转过头看着陆压,“我需要你为我做一件事情!”陆压此时已经安奈不住内心的煎熬,将会元紧紧的按在床上。 “事情就是这样,他们得到了《律书》,并且在里面找到了解救盘古的方法!”白起似乎了解这一切。“他们亲热你是怎么知道的,而且描述的这么详细?”我白了白起一眼,可可脸颊有些红润,沈教授端着茶沉默不语。“这个”,白起似乎相转移话题。“他们找到的方法就是在七国之内建七座高百丈的高塔,每座高塔之上放一个在天地初开之时形成的地狱水晶。这些水晶从宇宙诞生之日起就吸收天地精华,有着强大的魔力。” “然后就可以打开盘古身上的封印?”白起对我的问题好像不感兴趣,继续说下去:“七座高塔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会元驱动它们吸收天地间的灵魂力量,最后将这些力量注入到‘混世子’的身体里,他就可以打开那道地狱之门,解救盘古。而这个混世子,就是嬴政!”。“嬴政不是陆压和赵姬的儿子吗?”沈教授有些不解。“陆压虽然法力无边,但毕竟他是个人啊!那一晚让赵姬怀上嬴政的是会元!”白起看着我们惊讶的表情,微微一笑。“早说过了,会元没有性别,只是因为她深爱着盘古,所以一直认为自己是女儿身,其实她可男可女!”我惊讶的嘴巴张的大大的,看着眼前这个糟老头,“这都可以啊!”。“天地变化之妙,怎是你们凡人可以理解的。”白起继续说道:“那一晚,就是他们实施最后计划的时刻,嬴政一直在咸阳附近的高塔之上,等待着最后的时刻。司马靳是他最后的屏障!” 这样说的话,一切就可以很容易理解了。百丈高塔在哪个时代非人力可以为之,司马靳果然是这个计划之中重要的一环。“可是司马靳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的帮助陆压呢!?”我不知道如果司马靳知道这一切,怎么还会帮助陆压颠覆人间。“还记得那个女子吗?——青儿,她是司马靳唯一割舍不下的东西” 司马靳和青儿见面后的反常举动,陆压这个人精看在眼里。夜里逼青儿说出实情,于是心生一计。就在那天晚上,司马靳回到家中,烦恼万千,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是至高无上的主公,怎么取舍,如何决断,犹如百爪挠心,坐卧不是。好容易熬到了后半夜,看着皎洁的月亮,司马靳双泪横流,无尽感叹!忽然一缕黄烟飘然而至,就在眼前下降,形成人形,久经沙场,视人命如草芥的司马靳害怕了,连连后退,实在无路可走,抽出宝剑,定眼观瞧,来着不是别人,正是秦王。司马靳丢剑便拜,“只知道大王真龙之身,今日一见,果然不是凡人!”司马靳哪里知道秦王是人是鬼,是神是怪,刚才的思绪万千已经被害怕的感觉驱散,张着嘴,却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司马靳在见到陆压神力之后就屈服了,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青儿,陆压以青儿作为筹码,这个筹码在司马靳心中大过一切,当然也大过我这个老头子!”白起眼神空洞,突然转向沈教授,说到:“司马靳成为陆压心腹之后,陆压通过慢慢将司马靳转化成一个半魔半人之身,在他身体里注入魔力,通过司马靳管辖死人部队。在我死后,司马靳肉身已经摆脱了人世间的自然规律,不生不灭,前提是隔一段时间就要吸取元灵来维系。只是半人半魔的灵魂让他的身躯发生了变化,而他心爱的那个女人却无法拜托自然规律。他便央求陆压也将青儿转化,做一对长久夫妻。” “这么说,司马靳吸取活人的元灵只是为了延续生命?”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是的!”得到了白起的肯定回答,我对着一切似乎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了。司马靳吸取活人元灵有点像充电,他不能像陆压那样天赋异禀,只能通过一些比较低级的手段延续自己的能力和生命,而对于千亦在内的其他女孩的失踪,似乎这样解释有点不对,因为在地狱我看到的千亦并不是像司马靳那样体貌形态完全异化了的半人半魔,而是完完整整,活生生的沈千亦。 白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说到:“司马靳不在乎自己的相貌丑陋,而青儿不同,她需要的不仅仅是长相厮守,还要一个美丽的容貌,像他以前一样。这个在操作上和司马靳有些稍微的不同,她需要将被吸取元灵女孩的肉身保存在一个地方,才可以既吸取了元灵,又能让自己变成那个女孩一样的模样。”沈教授此时默不作声的仔细听白起说话,“但那个被保存的肉身却不能逃过自认的衰老,似植物人一样,虽然记忆留在了过去的时刻,但身体依然会慢慢衰老,这一切都将映照在青儿的身上。” 沈教授的脸抽动了一下,“又没有办法逆转,我的意思是说,再将我女儿的灵魂拿回来”,沈教授说完,期盼的眼神看着白起,希望他说出肯定的答案。我也一样,盯着白起,此时,他毫无表情的脸上出现任何一丝变化都将牵动两个男人的心。 “当然可以!”在听到白起的回答之后,我和沈教授相互看了一眼,沈教授激动的难以自已,双手攥着茶杯轻微的抖动,喜悦的双眼饱含泪水。白起同情的看了他一眼,继续说:“但前提是必须找到你女儿的肉身,才有可能!元灵对于司马靳和青儿来说只能算是能量,任何一个元人,任何一个创世大神都有这样的能力逆转。” “你可以么?”听到我这么问,白起不好意思的一笑,说到:“我不行,也许那个南山道士可以!”当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听到这样的消息怎么会不令人振奋,沈教授完全不去掩饰自己的高兴心情,可可也似乎对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感到兴奋。 白起那天并没有杀死司马靳,如果他决绝的挥动了那把架在司马靳脖子上的宝剑,根本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发生,我并没有对白起说的话感到兴奋,起码表面上没有,我问他:“那天你为什么没有杀死司马靳?”我不想指责他什么,每一个做出他的选择是都有他的道理,任何一个旁观者都没有权利指责什么,因为总有你不知道的隐情。 白起并不想逃避这个话题,“我现在后悔当初没有杀死他,现在想来,的确很后悔。可当时,当我将宝剑架在他脖子上的时候,看着这个我一直像儿子一样关心,一样的照顾的人,旁边青儿绝望期盼的眼神,我手软了,没有砍下去。可我当时不知道他们会用这样的方式继续活下去,使用别人的生命和幸福延续自己的”白起说完,沉默的低下头去,半天没再说话。天色阴沉,如同这世界。 白起那天联合张良带兵来到黑风岭,两队人马被安排攀登到两侧崖壁,投下事先准备的油罐稻草,主力则直接沿着入口前进。在离山口一百步的距离,弓箭手射出火箭,山谷里一片火海,从深处传来一阵阵嘶哑恐怖又含混不清的惨叫声。火光夹杂着黑墨一样的烟尘从谷地升腾,这千百年来不见阳光的谷地,恶雾渐渐被大火烧散,已经可以隐约看到里面的情况。张良勒马站立,白起一旁手搭凉棚往里观瞧,大火所到之处,尸兵因为脱水,浑身只剩下腐烂的肌肉组织和油脂,一个个如同移动的燃烧弹,挨着就着,四下乱跑,碰着一个引燃一个,一队引燃另外一队,顷刻已是一片火海。突然,这些尸兵静了下来,白起知道司马靳来了,没有司马靳的指挥,它们只是本能的反应,这时,再看他们全然不顾身上燃烧的烈火托着残缺不全的身体,全部向谷口扑来。被守在谷口的士兵像割麦子一样,一茬一茬放到,尸兵的尸体堆的像小山一样叠在一起燃烧着。白起明白,只有司马靳可以指挥这只尸兵,也就说司马靳就在附近,要是示意张良带兵杀进去,很快,尸兵被清理干净。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谷地的浓雾在火光的驱散下,消逝大半,虽然依然瘆冷,但也不似从前那样暗无天日。 很快,部队杀到垣下,三面高齐的土垣近百丈高,只有一条出路已经被张良带兵堵死。眼前竟然也异常开阔,方圆百丈地势平摊,怪石嶙峋,雾霭漫漫,靠近垣崖下一座高大的楼宇慢慢展现在眼前。楼高六七丈,分两层,偌大的石门紧紧关闭,门前两座石雕的鬼王石像呲牙咧嘴c惟妙惟肖,也没有窗户,俨然一座地上石墓。 张良下令撞门,事先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座石楼,也没有准备撞城锤,十几名强壮的士兵抬着一块近一丈长短的条形石块,奋力朝石门撞去。石门被撞击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回声悠长,撞击几次之后,石门微丝不动,门板上甚至连一个擦痕都没有。突然门里一声嘶叫,恐怖空洞的叫声吓得战马连退几步,张良勒住缰绳,发现白起已经不知去向。张良暗想,这个死鬼,吓跑了不成,正在愣神,一声巨响,如同炸雷,石门四分五裂向外飞出,门前那十几个壮丁连同石块甩出去十几米远,石块落下,砸到一片,一阵鬼哭狼嚎般的惨叫。张良心想不好,但是身为将领,自己不能害怕,哪怕心里害怕也不能表现出来,强装镇定,看那石门外,站着一员大将。 这大将,胯下一批黑马,一丈多高,长有两张,骨瘦如柴,毛稀皮糙,一双深红色的眼睛正藐视着眼前的一切。再往下看,瘦长的脸上毛皮已经脱落大半,露出暗红色的肌肉随着嘴巴呼出黑烟的节奏痉挛似的一跳一跳。无缰无鞍,马上坐着一人,身高丈二,也是骨瘦如柴,修长的四肢穿一身透着黑光的银白色盔甲。手提一杆青铜长戟,腰里一柄宝剑。再看脸上,一副黑铁面具将头包的严严实实,两只犄角弯曲向上有两尺多长。眼睛也是黑红色,发出阵阵红光,一声咆哮,夹杂着一阵阴风,吹的人睁不开眼睛。张良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腿和战马的腿都在没有规律的抖动,旁边的士兵哪敢向前,只是颤颤巍巍的向后缩。 人们现在只知道上古时期有八大部族,即姬c姜c姒c赢c妘c姚c姞,岂不知最初有十大部族,还有两个是精灵族。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4章 前世今生(十)决战黑风岭 石墓前威风凛凛站立的正是司马靳,眼前横七竖八的尸兵尸体让他愤怒,虽然都是些无意识无感情的行尸走肉,但这样的情景也不免令司马靳怒火中烧,不能自已。司马靳一兜战马,长戟指着张良的鼻子,叫道:“来着何人,报上名来,我刀下没有无名之鬼!”。“张”张良向左右看看,万一白起还在呢,可是现实总是会令人失望,“我是张良。”既然白起已经跑路了,现在剩下的唯一选择就是拼死一战了,论武功,张良一介书生断然不是司马靳的对手,更何况现在的司马靳这般模样,张良会像一只蚂蚁一样被踩死,司马靳要做的只是抬一抬脚。张良心里想的是沾了参了龙骨符药的秘密武器,张良一抬手,身后弓箭手勉强的举起颤抖不止的手臂,奋力拉满弓。司马靳竟然连躲都懒的躲,似乎射出的这些箭本来就和他无关,箭准确的射向司马靳,只是结果不出所料,完全像是击打在石板上,折的折,飞的飞,丝毫没有昨晚射中尸兵时的效果。 张良这下有点慌了,他的全部自信都是建立在这些涂了符药的武器上,至于白起,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武器的失效也瞬间让他失去了支撑。额头沁出的汗水已经流进眼睛,火辣辣的痛,模糊中,一片白光从头顶飞过,落在身前,正是白起,不知道他从那儿搞来一匹白马,白马白将,一丝杂毛都没有,手中一杆丈八蛇矛,灿灿反射着火光。白锦的斗篷在阴风中呼展,呼啦啦作响;一身银盔银甲,护心镜白刷刷闪着寒光。刀刻一般的脸上暗藏杀气,这要是年轻一点,绝对是小鲜肉一枚啊!张良看到白起这个酷到爆的出场,刚才慌张害怕的心里总算有一点平复,指挥人马后撤,腾出一片空地,上演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厮杀。 白起勒马站定,枪指司马靳,“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小人,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为我那一家老小偿命,拿命来”话音刚落,司马靳扑通下马跪倒在白起面前,刚才浑身上下的黑气慢慢消散,头上的犄角慢慢变短,白起被着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住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枪尖依然指着司马靳,“你给我起来!”白起咆哮者,说话间,司马靳刚才的面目可憎完全不见,俨然一个英俊潇洒的白净小将跪在面前。白起勒马后退一步,不知道这司马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是保持一点安全距离为妙。白起心里琢磨着,司马靳抬起头,眼含热泪,一脸悔恨的望着白起,道:“白老将军,我司马靳对不起您!”说完脸冲地,三个响头。头再抬起来的时候,满脸是血。白起冷笑一声:“我把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流出的血竟然也是红色的。” “白起老将军,当日杀你全家老小实属迫不得已,也非我能控制,从哪一天起,我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悔恨,以为永远也不可能在见到你,当面像你谢罪!”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司马靳刚说完,白起抡起长矛朝司马靳前心便刺,司马靳也不闪躲,只听得哐当一声巨响,白起手腕发麻,手臂无力,丢开长矛大吃一惊。再看长矛,矛尖已经折为三节,矛杆倒像是一条死蛇弯曲的躺在尘土里。白起生前就是一员猛将,这一矛刺过去,一般的铠甲铜衣如同一张纸早被捅了个大窟窿,今天这司马靳就算不是凡人,但,白起心里有些吃惊的看了一眼司马靳,司马靳张张嘴,想要说话,哪容得开口,白起从腰力拔出青铜宝剑,披头就砍。剑锋和着呼啸扑面而来,司马靳不慌不忙,两只手指轻轻一夹,眼睛里闪过一丝红光,如同夹住一根羽毛。白起想要拔剑,使出浑身力气,这剑如同长在那里一般,纹丝不动,白起又羞又气,大喊一声,吃奶的劲都试出来了,向旁边一掰,想借巧劲把剑抽回来,只听见当啷一声,这口宝剑从中间断裂,一半在自己手里,一半在司马靳手指间夹着。 用力过猛,不知道他那儿找来的这匹白马,虽然也是强劲有力的一匹上等宝马,在沙场所向披靡,可今天的战斗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战斗,这场景,这力道,白马也没见过,三十六计走为上,白马一声嘶鸣,前脚一扬,后脚一瞪,晃一晃身子,愣是把白老将军摔了下来,扬长而去。白起连爬到滚的站起来,骂了一声畜牲,手执半截宝剑就朝司马靳砍来。司马靳还是跪在地上,手轻轻一扬,那半截宝剑刷一道青光划过白起眼眉,一道优美的弧线,转个弯,以万钧之力扎到白起脚下,一圈尘土被激起一尺多高,瞬间扩散。白起愣住了,这完全不是勇气和怒气的问题了,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问题,心里知道再打下去,只能是送死,这回死,可就是真的死了,那将是魂飞湮灭。 白起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司马靳,司马靳依然跪着,表情平静,眼睛闪动着泪光。白起现在已经不知道手中这半截宝剑是不是能杀死这个仇人,他对于司马靳现在到底是鬼是神是魔完全已经没有了概念,双手机械的慢慢举起宝剑。司马靳看白起没有停手的意思,两行热泪顺着腮边流了下来,滴在尘土里,瞬间被尘土淹没。司马靳慢慢的闭上眼睛,面朝白起,头轻轻向前伸了伸,完全是一个准备受死的姿势。白起此时举起的双手不知道怎么回事,久久不能落下,心里五味杂陈,翻江倒海。此时背后的张良大喊一声,“杀啊!”。再看张良身后的将士,早已经没有了踪影。张良长叹一声,这种情况谁都没有错,遇到根本没有任何胜算的事情逃避是人的第一反应,能够不畏生死,迎着刀刃向前都是英雄,可世间真英雄又有几人?张良不亏为真英雄,看着眼前这两个非人类战士的战斗,胜负已经很明显了,司马靳只要脑袋里闪现一丝要反抗的火花,白起还有自己瞬间可能灰飞烟灭。他大喊一声替自己壮壮胆,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不过这一声喊叫反倒使白起一团浆糊的脑袋一下子清醒,卯足劲一剑砍了下去 眼前火光迸裂,火星四射,一道白光瞬间将这个世界分为两半,四散开去。白起睁开眼一看,手中的半截宝剑已经破碎不堪,身前的司马靳依然跪着,只是旁边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白起当时并不知道这个女人就是青儿,白起打量眼前这个一身青衣的女子,清尘脱俗,到有几分仙气。女子一手挽着司马靳,一手掩面而哭。白起心里明白自己和司马靳不是一个等级的,杀死他不可能了,可是除了杀死他,还有什么更好的解脱办法吗?全家老小杀身之仇就如同一根拴在白起心窝里的线,时不时的有人拽一下子,便是钻心的痛,仇人就在眼前,相杀却杀不了。司马靳表现出的悔恨更让白起愤怒,也许此时司马靳一个念头便可以使得白起彻底解脱,只是为什么眼前这个仇人不杀了自己。白起扔掉手中的宝剑,仰天长叹:“老天啊!这是为什么?”。双腿渐渐酥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三个人就这么面对面的跪着。一旁的张良还在因为刚才的剑气眩晕,回过神,看到面前跪着的三个人,一时也不知所措。 许久,司马靳抬起头,望着白起那张因为痛苦变得有些狰狞的脸,慢悠悠的说到:“老将军,这些事情,我司马靳不去做,照样有别人去做”,司马靳一只手轻轻的放在一旁青儿的肩上,“当时他用青儿来胁迫我,你知道吗,他杀死我就像踩死一只蚂蚁,我不答应他,会有成千上万个司马靳愿意去”,说完看着青儿,四目相对泪两行。“谁都行,就你不行!”白起颤抖着,牙缝里发出深沉的声音,爱之切,恨之痛。看着这个生前心爱的部将,这个像儿子一样的年轻人,白起老泪纵横,爱恨交织。“你怎么就下得去手,面对那么多你熟悉的面孔,曾经关切的目光,你的剑怎么就落得下去”,白起不想说下去,但他想知道答案,想知道眼前这个魔鬼还有没有一点人性。 司马靳将青儿扶起来安置在傍边一块石头上坐下,过来搀扶白起,白起颤颤巍巍的被扶起来,几乎站立不住。司马靳看着白起的眼睛,“当天那个魔鬼不是我”,司马靳低下头,“尽管它是我的一部分”。司马靳扶白起坐下,白起已无力反抗,僵硬的坐在一块石头上,眼神游离的看着四周,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只是不愿意看司马靳一眼。司马靳站在那里,像从前一样,身材修长魁梧,一副儒将模样。司马靳看了一眼张良,回过头继续说:“我在内宫见到青儿的第二天,秦王就来找我,你知道他不是人吗?哦,你知道,他给我说了你的事情,那些年我们一直蒙在鼓里,还以为你是一位旷世英豪,原来你和我一样”看着白起羞愧的低下头,司马靳接着说: “我真的没有选择,除了顺从,我还有别的选择吗?”死一般的沉默之后,司马靳抬头望着天空,灰蒙蒙的,谷底的阴雾并没有散尽,薄薄的一层朦胧的漂浮着,“我知道我做了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我会得到报应。其实我已经得到了惩罚,你看看我!”白起抬头看了司马靳一眼,又低下头去,他知道司马靳说得对,自己也是罪人,在这个事情里没有谁是干净的。 “你现在看到的我,是我用了伤害别人的办法才有了这副模样,你在看看青儿,我们每隔几年就要找到一对年轻人,然后吸取他们的元灵,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命!每天,每时每刻那些人的灵魂都在我们体内嚎叫,哀鸣。放佛随时可以冲破皮肤,将我们撕的粉碎”司马靳走到青儿面前,拉起一只手,轻轻的握着,“你再看看她,我是哪恶魔直接转化,所以还可以保存自己的面目,可她就不行,她每吸取一个少女的灵魂就会变成那个少女的模样,如果尸首没有保存好,她的身体就会随着那具尸体腐烂发臭。”说完另一只手轻抚着青儿的脸庞。 “狡辩!”一旁一直沉默的张良开口了,“你们为什么不去死!” “去死!”司马靳眼睛死死盯着张良,战马噔噔噔后退几步,几乎站立不住,张良使劲勒住缰绳,倒也没有惧怕。“你们以为我不想去死,当我变成人形,自己的灵魂主宰了身体,我无数次想去死,就像刚才一样,可是这个身体里的恶魔却不愿意去死,它会用尽一切手段不让我去死。刚才的情景你也看到了吧!我多么希望现在就死在白老将军的剑下,可现在除了死,什么都可以去做!” 司马靳转身扶起青儿,朝石墓慢慢走去,回头对白起说:“老将军,你们赶紧走吧!趁我还没有变成那副模样。那副躯壳里不再是我自己。”说完,司马靳眼睛闪烁游离,两滴热泪顺着眼角流下。白起望着司马靳慢慢走远的身影,愤怒,惭愧,悔恨交织在一起,身体却不听使唤的不能动弹。突然,青儿挣脱司马靳,向白起跑来 张良一看情况不妙,拔剑就要向前,心想反正是个死,还不如死的悲壮一些。青儿来到白起面前,泪痕已将妆容洗刷的凌乱不堪,她伸出一只手,摊开,里面有一条丝绢,白起接过,打开一看,一行漂亮的字体映入眼帘:七星连珠,七塔映辉,咸阳城外,地狱之门,杀死嬴政,拯救苍生,切记切记!青儿不等白起看完便转身离去,白起看见石墓偌大的石门缓缓的关闭,一切陷入沉寂,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张良下马搀起白起,两个人什么都没说,朝谷口走去。刚才逃跑的将士在谷口不远处张望,谷中的阴雾慢慢加重,三道强光伴随着三声巨响过后,再无声响,谁也不敢进去。逃离这里,心里又不安,没有办法,只有在谷口外等候,商量等到太阳西沉,如果张良大人还没有出来,他们就回去报丧。薄雾中隐约看见两个人影走来,后面一匹战马,待走近一些,眼尖的士兵看出来是张良和白起,一起跑过去将两人接至谷口。张良环顾一下这帮残兵败将,一个个目光呆滞,恐惧已经深深的刺入了他们的骨髓,责怪和惩罚已经没有了意义,张良摆一摆手,将士跟着他们缓慢的朝军营的方向走去,夕阳下,血一样的晚霞将天空映的通红 白起说完低下头,好像还因为当年的事情感到惭愧,一旁的沈教授刚才有些不能自已的情绪恢复了平静:“这么说,在坐的没有谁可以杀死司马靳,救回我女儿!”他显得的有些失望。“是的。”白起看了沈教授一眼,缓缓的把自己藏进沙发,“当年杀不死,现在估计也不行。对不起,前面我说谎了,我根本不是司马靳的对手,我是鬼,他是魔,我们根本就不在一个等级上。虽然我比谁都想杀死他,但是让大家失望了请原谅我的虚荣。” 我好像有点明白现在的状况了,“老将军,这么说来,几千年来,你也是在寻找一个能杀死司马靳的方法,为什么之前没有告诉我们。” 白起起身朝窗边走去,透过巨大的玻璃窗,外面天气阴沉,隆冬特有的雾霾肆虐这整个天空。白起转过头说:“刚见到你,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相信你。”白起整个身体都转向了我,“请原谅我这么说,这几千年里,我碰到能够看见鬼魂的不止你一个,除了一些神汉巫婆之外,尽是些心术不正之人。”说完,他回到沙发旁,重新坐了回去。 “青儿给了我块丝绢,虽然仇恨和内疚深深的折磨着我,但是请你相信,我知道什么是应该马上去做的。” “我相信!”我虽然不明白白起心中那五味杂陈,但仅凭一个人本性的善良,当面对一个内心善良的灵魂时,你是那么可以真切的感觉到,邪恶也是。 “其实事情并非那么简单,你们没有忘记同时代的另外一个人吧!”白起停顿了一下,似乎是故意的,“项羽!” “项羽!”我似乎神经质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当然没有忘记,老将军啊,这事情又和项羽有什么关系啊!这有点扯的太远了吧!” 白起微微一笑,似乎从刚才的情绪中恢复了过来,“当然有关系,你们这么想,谁做了人主,就有了控制人民的能力,也就可以左右他们的宗教信仰,这来自人间的供奉和信仰可是大神们求之不得的东西啊!也是他们力量的源泉。” “那就是说,历朝历代,官方信仰都带表这一路大神了?”对于这个说法,我不知道怎么去接受或者去理解,“那现在说来,我们现在的政府才是人民的政府了,因为我们什么都不信!”对于这样说,我真的有些得意自己是怎么想到的。 白起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顺着他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赵公明本是通天教主的得意弟子,在被道教联合西方如来打败之后,通天教主就一直想要恢复本门的昔日辉煌,趁着那个乱世,派赵公明临凡人间,化作项羽,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只是后来出了一点小差错。” “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他这个人不高级,不是人,是他这个神不高级。”沈教授沉默了半晌终于开口了。 “是啊,凡事都有天数。”白起又拿天数来说事了,“截教注定不能兴旺发达,只是不管那个教,哪位大神,他们对待陆压这件事上,意见倒是统一的。你们想不到的是嬴政是项羽杀死的吧!” “那你呢,一直只是在打酱油吗?”可可笑嘻嘻的问,白起看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我的存在自有存在的道理,哪怕只是作为见证者,这也是一个理由啊!”白起清清嗓子,“作为一个还没有开化的混世子,和凡人几乎一般无二,我自然可以很轻易的杀死他,只是上天安排了项羽去杀而已。” 不管他是不是又在吹牛,反正事情还是慢慢搞明白了一些,各路大神都在为了自己共同的利益贡献力量,南山道士找到了张良,辅佐刘邦成就了天下,道教自然成为主要宗教,这算是副产品吧,主要是他们一起打破了会元的计划,拯救了这个宇宙,让这个宇宙不至于陷入愤怒的盘古手中撕成碎片。这些我似乎有点相信了,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的遭遇,还有眼前这两个鬼,一个死去二千多年了,一个虽然几十年,但都活生生的在眼前晃悠,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这些,我低下头,一丝丝的想将这些事情捋出一个脉络来,这时,白起又说话了。 “你们要相信天数,作为人尤其要相信,因为你们什么也改变不了,因为过度繁衍,你们看看这窗外的雾霾,难道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吗?你看看我们,肉身已经毁灭,但是灵魂依旧在这世上游荡,上天无门,入地无路,剩下的就是等待,等待上天的安排。”说完他看看可可,可可故作神秘的一笑。 “你怎么做个鬼都这么颓废呢,你没听过人定胜天吗?”说完这话我自己感觉有点冲动,现在想来,人怎么能够胜天呢。 “也许吧!”白起微微一笑,似乎他什么都懂得一样,“在某些时候,人是可以胜过天的。”白起表情严肃起来,“以前的事情,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我知道你们两个现在最关心的是沈千亦,也就是你女儿的死活。”说完他看看沈教授,沈教授正在认真的听他说话。“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司马靳,我不知道他是人性多一些还是魔性多一些,但是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他控制不了他的魔性,不然怎么还会不断的掠走年轻男女呢?” “我的将军啊,你终于说到正事了。”听着白起说起千亦,我也收起刚才有些不屑的表情,认真起来。 “司马靳是个半魔半人之体,也就是他完全跟我们不一样,他可以随意游走在地狱和人间,你们看到的那道门,只是他用来传送灵魂的门而已,人世间的灵魂归地狱管理,而他要拿走,就得有一个自己的地狱,所以,你曾经到过的那个地方不是真正的地狱,应该是司马靳现在的栖身之所。”白起似乎对自己的分析和判断相当有把握。 “你指的是另外一个时空吗?”沈教授问。 “你说的很对。”白起面带微笑和一丝同情,“在我们现在这个宇宙中,有无数个宇宙交叉并行,各路大神根据自己的需要,占领了一些宇宙作为自己的栖身之所,他们有随时穿梭各个宇宙的能力。可作为半魔半人的司马靳却不能,他需要一个门,按照你们现在的科学可以理解为虫洞,你们是这么叫的吧?”白起看大家没有任何异议,继续说到。 “我不知道是谁替司马靳安排的这个栖身之地,但是他自己肯定不能,既然你们已经找到了这个入口,那就只能以这个入口为突破口了,没有其它办法了。”看看大家没有反应,白起站起身,拍一拍沈教授的肩膀,表示安慰,“你放心,既然他见到了你女儿好端端活在青儿体内,那说明她的肉身至少完好无损的保存在地球上的某个角落里,还有希望。” 这可能是沈教授这段时间一来听到的最为值得欣慰的一句话了。他似乎激动的有点不能自已,又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回头看看我,默默的点着头。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白起坚持要回去享受供奉,第二天再陪我们一起去,瞬间消失了,屋里留下了二人一鬼。可可好奇的看着这满屋子的书,显得略微有些兴奋,爱读书的女孩子总是不会太差,这是我对女孩的基本判断。读书没有什么实际的功用,在一般人的一生中,读书多半只是自己很私人的事情,和别人产生不了关系。但是读书的人会慢慢被改变,有时候连自己也不能察觉 可可不用睡觉,这些书不会让她在这样的夜晚感到寂寞和无聊,只是沈教授和我是凡人,需要吃喝拉撒睡,在简单的吃过晚饭后,沈教授进到里屋自己的卧房休息了,我睡沙发,可可拿着书挨着我坐下,似乎对书里的内容很感兴趣。我指指里屋,示意她离我稍微远一点,因为我和沈教授女儿的关系。可可微微一笑,“他看不见我!” 看着她这么纯真调皮,我也无卡奈何,任她依靠在身旁,沉沉睡去,因为明天要再去地狱走一遭。 当你面对一个善良的人,哪怕他做过或者正在做着多么可怕的事情,你仍能感受到灵魂深处的那份善良,邪恶亦是如此。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5章 再探地狱 早上,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可可那张可爱的脸,笑盈盈的望着我,突然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一骨碌爬起来,窗外鹅毛大雪飘飘洒洒的尽情飞舞着。似乎这世间的一切和它们无关,也许真的无关,雷霆雨露具是天意,怎么会和人世间有关系呢。不知道千亦此时在哪里,是否也可以看到这满天飘飞的雪花,是否可以感受到一颗热烈的心在为她担忧期盼。 “吃早餐了。”沈教授一声呼唤将我从漫天思绪中拉回到现实世界。简单的吃过早餐,我们便出发了,越野车强劲的动力驱使着车轮奋力在雪地上飞驰,可可还是安静的坐在那里,白起还没有出现。 “你说那个白起是不是个骗子,还是只是喜欢吹牛?”沈教授眼睛依然望着前方的路面,天还早,又下着大雪,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偶尔会驶过一两台车。我看看他,精神好了很多,只要有希望,人就有盼头,哪怕这希望很渺茫。听完沈教授的问题可可笑的前仰后合,“太能吹牛了,第一次看见他吓的我都不敢说话,结果这个白大爷谁都打不过,就是个打酱油的,哈哈”。我瞪了他一眼,“似乎是有点不靠谱啊!” “说谁不靠谱呢!?”一个低沉的男中音从后座传来,可可表情严肃的端坐着,好像她从来没有说过刚才那段话。白起来了,还是昨日的那一身西方贵族行头,看起来比沈教授更像教授。“没说你,我们再说昨天那个送外卖的小伙子。”我朝他笑笑,白起狠劲的瞪了我一眼,“我都听到了,不过我老人家也不计较。”白起似乎今天心情不错,昨晚的供奉肯定很丰盛。 白起看着窗外,“今天我和你进去看看,沈教授和这个小鬼在外面等我们的消息。万一”白起看了一眼后视镜,正好沈教授也在盯着他看,“我是说万一,万一我们在一个小时里没有出来,他知道外面的一小时,在哪个时空可能是几千年,也可能是几万年,各个宇宙之中表现出来的时间概念是不一样的,希望你们能明白这一点。万一我们在一小时之内没有出来,你们就各安天命吧,也就是该干啥干啥,就当从来没有遇到过我。”白起说的很从容,似乎对于这样的结果正是他想要的,“哦,忘了,任清扬你只是个凡夫俗子,你要是出不来,你外边的肉身就拜托沈教授找个地儿给你埋了吧。”他又对沈教授说,“不管他是不是还能喘气,一个小时,我们没有出来,找个地儿给他埋了吧,留着也是徒劳。” “这话怎么说,如果还活着,我怎么能那么做呢?”沈教授小声的说到。 “他的灵魂如果被困在了另外一个宇宙空间,他的肉身还是会遵守这个宇宙的规则,随着时间老去死掉,永远不会醒来,连植物人都算不上,因为已经没有了灵魂。”白起说完望着窗外不在出声。可可也是默默的看着我,不再说话。过了许久,沈教授测过脸,看了一眼,说:“清扬,其实,其实你不用”话没说完,泪水已经顺着眼角流了下来,沈教授迅速的擦干眼泪,眼睛直视着前方。 “沈教授,千亦是您的女儿,但是她却在我心里”我也看着眼前不断向后疾驰的路面,“这都是我自己愿意去做的,哪怕”。沈教授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不再说什么。身后的白起和可可各自靠着车窗,看着窗外稍纵即逝的风景,也不在说话,车里出奇的安静,只能听到发动机呜呜的轰鸣和偶尔碾过石子的声音。 很快,车子已经行驶到了校园的一侧,这一侧比较偏僻,一旁是一片待开发的空地,因为已经征用,已经没有庄稼人来这里了,成为新时代的城市荒漠。卸下事先准备好的梯子,墙不算高,但是有铁丝网,没有通电,以前是工厂,通电好像没有多少必要。两个人很快翻过墙,把梯子顺着墙放到另一面,顺利潜入已经放假的学校。学校是有保安的,只不过连续的假期和太平无事的情形已经令他们懈怠了许多,谁会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天气潜入学校偷东西呢,学校除了一些无用的教学仪器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偷的了。已经是轻车熟路,很快来到了那座比较偏僻的仓库前。凛冽极寒的北风夹杂着大片的雪花斜着飞过,枯枝上有个别坚强的还在招展,就是不愿意离开干枯的树枝。沈教授看着四周的环境,看看我,:“你们以前来过这儿。”我不知道他说的是感叹句还是疑问句,身后的可可嘻嘻一笑。我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沈教授转过脸,“现在科技发达,安全第一!”。我涨红了脸显得有点尴尬。“我们那时候有这东西,只不过是配发了,生活委员会决定你一个月用几个”可可打趣的说,随后又是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我的脸被臊的更红了,有个别落在脸上的雪花瞬间变成一丝热气。我狠狠的掐了她一把,她好似能感觉到疼痛似的条件反射一样的往回缩了一下,心里还在纳闷,她对周围的事物有感觉了吗?但是看她那身不管春夏秋冬一成不变的装束又觉得不像,反正没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了,鬼的事情鬼才知道呢,什么时候建议她去找件适合这个季节的衣服穿上也就是是了,不关乎冷热,只是看着不舒服,大冬天一件衬衫加一双解放鞋,实在是有点影响现代化建设的风尚。 说话间已经来到了门口,绿色的油漆在极冷的气温下表皮已经被一层薄薄的白霜覆盖,锁子上次被我撬开就挂在哪里,这倒也省事。多年的铁锈依旧在尽力阻止着轴承顺滑的转动,但是门还是吱呀呀的开了,冬日本来昏暗的光线不足以照亮仓库,里面黑呼呼一片,看不清楚。所以说人是有灵性的生物,一个房子里有没有人住,一进屋基本上就能感觉得到,不光是人,动物也能。打开手电,往里面探探,上次留在尘土里的身体的痕迹还在,只是稍微变得模糊了一点。 白起此时已经站在了仓库中间,显得有些疑惑,望着我,“我怎么感觉不到任何地狱的气息呢?”。 “你是狗啊,地狱都能闻到。”我没怎么注意他,只是用手下意识的挡着沈教授,我怕他冲动一下冲进去,鬼才知道人间和地狱是怎么联通的,也许只需要你踏进某个地方,有时需要很多其他条件都达成才可以。沈教授是凡人,普普通通的人,以我上一次的经验,踏进去就会去到另外一个世界,尽管我不知道是谁在庇护我,但是我能出来,也许这一次不会向上一次那样幸运,但是总得来说还是比沈教授显得稳妥些。沈教授探着脑袋朝里面张望,阴冷厚厚的灰尘加上一些沉睡多年的机器设备都在告诉他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白起还在站在仓库中间东张西望,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任何异样的表现,也许一个活人和一个鬼魂穿越宇宙的方式不太一样吧,我这样想着,回过头对沈教授说:“你在外边等着,千万别进来,也许进来就再也出不去了。”沈教授毕竟是个理智的人,心里不管怎么急切,还是默默的点了头。“如果我进去了,倒下了,千万不要理会,你在外面等一段时间,也许一两个小时,如果我没有醒来,你就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永远不要回来”,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只是觉得应该这么说。 沈教授和可可这一人一鬼在外面等着,我看看可可,她一直都在以一种似乎异样的眼神关注着我,也许是关心,也许还有点别的。想对她说点什么,嘱咐点什么,张张嘴,似乎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虽然现在心里对人鬼的分界已经没有那么明确了,但是想想,还是不说了吧。这一去也许回不来说了也没什么用处,如果回来,也不用说什么。她似乎也想说什么,但是也是欲言又止,只是彼此看看,说不上来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转过身,像是下定了决心,向前迈出了一步,闭上眼睛,等待着发生点什么,几秒钟过后,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看看四周,什么变化也没有,这就像你闭上眼睛等待着头上悬着的那把剑,如果剑落下来,可能受伤,可能死去,但是不管哪种结果都是你所希望的,因为你不想这样等待下去,不想不知道它落下的时间,只是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但是四周的死寂却在提醒这我,这一切似乎并没有答案,并没有想要的结果。 雪花还是那样漫无目的的随风飘落,落到那里是那里,它也不会在乎,因为它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此时的我就想一片雪花一样,盼望地狱的阴风能将我带进地狱,寻司马靳把所有事情弄个明白,就算弄不明白也无所谓,只要能救出沈教授的女儿,就算就不出来也要知道到底她现在怎么样了,是死是活,是人是鬼,事情总要弄个明白。这样的不知死活,不明不白,实在叫人揪心。有时候这个世界是何等的心狠,就算得到的是死亡的噩耗,那么单纯的只剩下悲伤,而不知死活的牵挂,比世界上任何痛苦都可怕。 不敢在往下想,往前走了几部,站在曾经倒下的地方,今天是怎么了,上一次就在这里,周围的一切都变了,瞬间就进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宇宙,那个囚禁这千亦灵魂的地狱。白起在前面四下张望着,回头看看我,好似很无奈的表情,“也许他已经把地狱的入口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也能搬走吗?”对于白起的猜想不是很理解,因为上一次我进去过吗,可是对于他来说,我算不了什么,他要是不想放我出来,我永远也别想出来。 “当然可以搬走,这就像是你们计算机编程中的算法,想在哪里打开一个门,执行一套程序,想关上执行另外一套程序而已,对他们来说,执行程序连键盘鼠标都不用动,也许就是一段咒语,也许是某个神器一挥就可以。”白起想尽力解释这一切,当然他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只是我还是不愿意相信,呆呆的站在那里,似乎千亦就在眼前,当然是被相隔在两个宇宙之外,尽管如此,我感觉依然能够感受到她的气息。 沈教授没有听从劝告,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他看看白起,看看我,三个人,三张茫然的脸。死一般的沉默,谁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默。 “有人来了!”这是可可的声音。 “我们得离开这里了,显然地狱的入口已经不在这里了,或者我们没有打开它的办法。”白起认同我的建议,“是的,就算它在这里,没有打开它的手段也是枉然。我们先走吧!”瞬间白起不见了,这是他一贯的作风,我们俩慌忙掩上门出来,回头可可也不见了。他们倒是方便,说走就走,也许没走,只是让你看不见而已。我们从原来的路线返回,还算顺利,这些保安已经习惯了安静平和,观察也没有那么敏锐了,也许只是队长突然发神经叫他们来巡逻。车子发动了,我们朝城里的方向行驶,白起的声音在车厢里想起:“现在好像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只有等待,看看哪位好心的神仙能给点指引了。” 是啊,白起说的没错,这些事情岂能是人力可以为之的,“南山道士呢,你还有没有见过他,或者你有什么方法能够召唤他,见到他?”这也许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我回头看见白起依然坐在那里眼睛看着窗外。“还没看够吗,几千年了。”白起正过脸,微微一笑,“看一眼少一眼啊!”看到我一头雾水,他又说:“我总是有种预感,见到你之后有种预感,我的使命很快就会结束了。”沈教授一路上一言不发,我明白他心理的痛楚,一丝希望可以点燃一个人的信心,但现在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只是南山道士,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我也没有办法找到他,他想让你找到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找到。”白起等于什么都没说。 可可也现了人形坐在那里,“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她问了一个大家都在想的问题,但又没有谁能给出答案。对面一队迎亲的车队开了过来,头车在每一个十字路口扔出窗外的鞭炮劈哩叭啦的响声提醒这车上的二人二鬼,过年了! “马上过年了,我要回庙里去了,过年会有人祭奠我。”说完,白起消逝了,他这个人就是这样,除了具体事情,似乎不愿意和任何人或者鬼分享一下自己的感情,也许有时候不需要分享,只需要陪伴就可以了。但是他心里的苦又有几个人明白呢。可可呆坐在哪里,看着窗外飘飞的雪花,为什么鬼都这么喜欢看雪花呢?她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过年已经再也没有谁会想起她了。还有沈教授,他这个新年应该怎么过呢,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看着万家灯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都在有意无意的拨弄着他心里的伤痛。 “您打算怎么办?”不能在沉默下去,这沉默让人窒息,我特意用了“您”这个只有在生人见面时才会用的书面语,也许有些地方的人会整天这么说,但是在关中这片土地上,这个字就是个书面语。其实我害怕听到他的回答,但是又放心不下。有计划总是比没有计划要好吧,我是这么想的。半天沈教授一句话不说,看似在全神贯注的开车,但是我敢保证他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开车是是下意识的机械动作和反应。 “我不知道,也许我会飞去陪陪她的妈妈,尽管现在她不想看到我,我怎么忍心留下她一个人哀伤” 半天,沈教授终于开口了,不忍心继续问下去,我也转头看窗外的雪花,白茫茫一片,其实什么也看不清。“到了!”沈教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看眼前已经到了学校附近的出租屋。车子停下来,又是一阵沉默,不知道怎么道别,早上还存有意思希望到现在变成了绝望,不管这绝望又没有尽头,仍然令人感到窒息。 “沈叔叔,那就再见吧”尽管我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话到了嗓子眼还是被一阵酸楚给挡了回去,也许再说下去眼泪会流出来,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尽管被失望充斥着,这时候,更是需要坚强。下了车,站在路边,默默的站着,看着沈教授的车子排气管一股浓浓的白气喷出来,在空气中慢慢消散,车子缓缓的移动了,走远了,消逝在视野中。 转过头,可可已经打开了门,还好周围没有其它人,不然这在别人眼里自动开启的门似乎有点怪异。进了屋子,跟想像的一样冰冷,木板床上破烂的被褥好像在提醒我该回家看看了。 人活着的最大动力可能是来自于希望,不管这希望有多么的微弱,只要能够窥见一丁点,人就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6章 回家过年 大巴车行驶在乡间的公路上,两旁的庄稼地已经被白色厚厚的包裹起来,偶尔能够看到一棵银装素裹的树立在田野里,枝干粗野的伸向半空,似乎在抗议这漫天飘飞的雪花。经常跑城乡公路的司机都是神,不是人,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炫耀车技,路面厚厚的积雪被车轮快速的割开两道口子,雨刮也快速的剥开落在挡风玻璃上的雪花。很快,车子停在了村口,路上没有人,这么大的雪,农村人一般会选择围坐在火炕上拉家常,东家长李家短,谁家的媳妇不孝顺,谁家的公公和儿媳有一腿这些无聊而又吸引眼球的话题。自从有了电视机这个打发时间的工具,但是他们还是希望串门传闲话,有些人一天不串门就像生命已经失去了全部意义。 沿着熟悉的小路往家的方向走,新雪很厚,早已经掩盖了从前的脚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尽管坑洼不平,但心里很踏实。在生你养你的地方心里总是感觉有所依靠,尽管长大之后会觉得出身好像和别人比起来差很多,别人不需要努力就能得到的东西在农村孩子来说可能要付出很多的艰辛,但这都是比较千层次的理解吧,如果你总是去追求这些,我可以想你保证,也许你最后会得到你想要的,但是你绝对不会感觉到生命的快了。对于已经接触了几个死鬼的我来说,生命自有生命的意义,物质有了更好,没有了就要学会经营自己的生命。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把生活和精神世界过的细致一些,过的有意义一些,比那些苦苦追求的东西可能更能取悦自己的生命。 生命何其短暂,在人世间的时间真的就像古人说的如白驹过隙,稍瞬即逝。纵有广厦千万,睡觉不过六尺,纵有良田百顷,糊口不过三斤米面,但是世人就是想不明白,为了一丝蝇头小利也会挣得你死我活,等到灵魂出窍,离开这个人世间,回头也只能是摇头一笑。突然想起了王月娥,她尽管比我大几岁,但是那也是我第一次在心智成熟之后如此近距离观察一个女人的身体,尽管那时候她已经不在人世。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空旷的乡间小路上,除了我留下的一行脚印之外,偶尔路边会有雉鸡在冬日觅食留下的爪印,剩下就是白白的一片,远看像一张白纸,等我在回家的路上书写归乡的画作。有什么不对劲,在我前方三四米的地方雪慢慢下陷,留下一个清晰的脚印,接着又是一个,又是一个,直到一串清晰的脚印出现在我面前。脚不大,从分布的形状可以分析出走路的方式,肯定是一个女人的脚印。“快出来吧,可可。”对于这样的恶作剧,还能有谁呢?“你什么时候跟过来的?”。随着一阵爽朗的笑声,可可出现在我面前,纯白的过膝羽绒服陪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棕色磨皮的雪地靴都在放射着青春的气息。“搞什么鬼,这一身打扮差点都认不出来了,还是你吗?” “不好看吗?”她一小步跨到我面前,还真是的,人靠衣装,鬼也是。这么一打扮,原先那个木纳胆怯的女知青形象顿时荡然无存,好像还化了淡妆。清澈的双眼水汪汪的像山涧的一眼山泉,白皙标志的五官带着一丝青春的俏皮,淡淡的唇彩正到好处,不浓不淡,像是没有特意的成分。说实话,这样的可可突然站在面前,还真的有点不适应,一碰到漂亮的女孩子我都会不自觉的低下头不敢去看,不知道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心里,可能是和农村贫瘠匮乏的生活有关系,已经养成了懦弱缺乏自信的心里,这种情况在很多人身上都会出现。 抬头看见她正在对着我笑,自己倒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以后不许这么捣蛋了,多亏这会儿路上没有人,不然肯定得吓死几个。” “怎么会呢?”她似乎也对自己的打扮很满意。“这是你的家乡吗?” “是啊!”放眼望去,空旷c寂静c落后的关中农村,这就是我的家乡,在上学之前从来没有走出去过,以为全世界都会是这个样子。现在也算是去过大城市了,再看这个破败的农村还真是有点不习惯了,尽管骨子里对这些没有丝毫厌恶或者嫌弃的念头,只是还是感到有些失落。那些曾经从农村走出去的大人物,或者公众人物总是在媒体上说,他们热爱着自己家乡的山和水,爱着哪里的人,甚至爱着哪里的驴粪蛋子,只是他们出去了以后除了衣锦还乡显摆几次之后就再也不会回去,更别说回去生活,这种骗人的鬼话竟然也是观众们爱看爱听的,也许大家都是一样的虚伪吧! “到你家里去看看吧!”可可似乎对我的生活很有兴趣,这身打扮要是作为女朋友第一次见家长倒是挺合适的。说完她消失了,也好,不然别人总见到我对着空气有说有笑该以为我有神经病了呢。村东头王大爷家的大小子前些年去了广东,回来后就得了神经病,总是拉着自己的媳妇c弟妹还有母亲,让她们站成一排,然后自己端个凳子坐在前面端详半天,然后对王大爷说,‘大哥!你觉得二号怎么样?’,接下来就会被王大爷拿着笤帚追的满村子乱窜。 今天是腊月二十六,农村人已经开始蒸馒头了,往往会蒸很多,基本上不出正月是吃不完的,还不算走亲戚带的。这一天从早上到晚上每一家都是热气腾腾,也是预兆着来年的生活红红火火,馒头一年到头都吃不完,这也是这里的人能想到的完美生活了。 每一年的大年三十是过年的重头戏了,这一天人们恨不得拿出最好的休闲状态去过,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大把花银子。三十过完了,爽了吗,不见得,从初一开始走亲戚,七大姑八大姨还都算是直系亲属,特别有哪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见了面还要显得特别亲切,特别关心,因为平时真的也是亲切不到,关心不到的。 三十晚上总算过完了繁琐的既定程序,父母已经去睡了,独自一个人觉得特别无聊,可可这几天不知道跑到那里去了,从进了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一个人出来走走,十字路口新绑的秋千下还有不怕冷的后生在那里玩,大年三十晚上一般大人也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管他们。一个人独自往村外走去,这大年三十并没有像传说中的那样,会有年兽来骚扰破坏我们的美好生活,村里的鞭炮声倒是一直都在断断续续的。也没有各家各户的祖先神灵下凡,来享受贡品和祭祀,那些从腊月二十三开始的祭祀活动难道真是人们的一厢情愿吗。 不知不觉走出了村子,路上漆黑黑的一片,没有月亮,雪地在没有月光的时候泛着一层灰蒙蒙的灰白色,什么都看不见。自从能看见鬼神之后,其实还是挺期待过年的,从小每年大年三十祭祀祖先,各路神仙,人们都说郑重其事的摆弄这祭品香案,虔诚的播种着自己的心愿的期许。想想大年三十晚上可以看到每家每户的列祖列宗排着队进村,死人肯定比活人多,这是多么壮观的一个场景啊,明显,这个壮观的场景并没有看到,而是和往常一样,大家不是在自娱自乐而已。祖先们并没有回来看望子孙后代,也许他们真的不会太在乎后代的什么样的,而往往一般只是后代会在乎祖宗是干什么的。一说话都是“我爷爷当年可是正黄旗”,那个“我祖先中国状元”,这样的祖先后代说出来总是很有面儿的,可以对于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来说,后代是干什么的,他能去对谁说,也只能在活着的时候意淫一下而已。 身后的鞭炮声越来越小,离村子应该有一段距离了,想想该往回走了,到了该吃饺子的世间了。转过身,一个人影就站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看身形是一个老头,弓着身子,双手在后腰背着。“大爷!这么晚出来转啊!”在这个地界肯定是我们村的人,打个招呼总是好的。那老头并没有答应,似乎抬起头朝这边看着。“大爷!”我大声喊着,老年人一般都有耳背的毛病。老头这下听到了,竟然朝后退了几步,然后呆呆的站着,“你你能看见我!?” 凭现在和鬼打交道的经验,这么问一般都不是人,我心里想着,“能看见啊!”。我故意大声的说,鬼看见人不稀奇,被人看见对于他们来说肯定是很稀奇的事情,“这么晚了,您在这儿干嘛呢,怪冷的!”。其实现在我都能想象到这个老头的表情,肯定充满了诧异和很多的不明白。我向前走了几步,来到老头面前,果然不是人,还留着大清朝的辫子,一身黑色的大褂,虽然看不清什么材质,光凭这合身的程度,肯定不是一般人家能穿的起的。 “大爷啊!你多久没有被人看到过了!”想和老头开个玩笑,谁知道这老头开不起玩笑,一下不见了,肯定是被吓着了。想想挺好笑,继续往回走去,总算在这个重要的时刻见到鬼了,哪怕只有一个很快回到了村口,十字路口荡秋千的小孩还有一大堆,他们总是不知道疲倦。回家吃完了饺子,准备睡觉了,这是农村人的习俗,早早吃完饺子,预示着来年什么事情都能快人一步,有个好兆头。大年初一起来到处去野去玩去,其实无非也就是去庙里烧个香,然后聚在一起耍个小钱。 大年初一,新的一年开始了,睁开眼睛,感觉真冷啊!下雪了吗?没有啊,太阳已经晃眼睛了,太阳!啊!这才发现,屋顶呢?怎么能看到天空?一骨碌爬起来,没错,是自己的床,自己的被褥,可四下一片大火烧过的焦虚,还在冒着烟的房梁,半截已经烧尽的立柱 失火了!?除了我自己睡的地儿,其他地方几乎已经化为灰烬。看看父母卧房的地方,大火过后已经被废土渣掩埋。连扒带滚的跑过去,一边声嘶力竭,一边歇斯底里的徒手扒开渣土,想要推翻心里已经存在的事实。这时乡党邻里也都来帮忙,很快,卧房的轮廓被清理了出来,已经被大火的烧的面目全非,除了几件家具焦黑色的痕迹之外,再无它物。 新的一年开始了,对于我来说,开始的有些悲伤,有些无奈,尽管在葬礼的这些天,每一天我都觉得可以见到父亲母亲,可是没有,他们就像没有存在过一样,这样没有存在的消失了。棺材里只是装进了一些卧房床铺方位上的一些焦土,因为已经没有任何痕迹。就那样,像是没有存在过。 一直到正月十五以后才下葬,看着旷野里两座隆起的土堆,悲伤已经淡了许多,尽管心里仍旧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血缘关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不管平时关系怎么样,但是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血缘就会突然体现出来,那种悲伤不是你失去一件东西,你会惋惜,会可惜,而是连你会惋惜,会可惜的心也会失去,就像是失了心的人一样,其他事情好像都已经无关紧要了。两座土堆上插着招魂幡,白色的纸带随风摇摆,哗啦啦不停的响 乡党邻里都已经完成了他们的任务,入土为安,这在人们看来是顶要紧的一件事情,有些人甚至从三十四岁开始就会为自己预备棺木,自己要亲眼看过,最好的木材,一般也就是松木和柏木,过去的富商老爷们可能会用到楠木,没有虫眼,没有腐烂,用水泡过几年之后,阴干,然后用大锯劈成三寸厚的木板,在阴干,直到干透。然后再请手艺精湛的木匠为自己打造永久的居所。打造成型之后,放置一段时间没有走形变形,便可以做漆活。全是天然的大漆,浓稠光滑,先灌一遍缝子,保证所有的连接结合处都已经灌满,搁置几天之后,把大漆直接大盆的倒入棺木,左右摇晃,等大漆全部吃透木材,然后再刷外漆。此后每一年,如果当事人还没有死,就会刷一层漆,年年如此,一直到享用为止。所以农村有的老人下葬,棺木上的漆水比木板还厚。这么做的全部意义无非是为了保存一个完整的失身,因为对他们来说,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先保存好,也许有什么惊喜呢。 乡亲们都各回各家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这两个土堆旁边,心里不知道是悲伤还是平静,悲伤的理由很充分,但是平静的理由也很充分。经过这半年的经历,心里知道这个事情这么会如此简单。如果死亡是对一个人的终极打击,那么死亡的意义肯定也是事先这么被设计的,不然人还会惧怕什么呢? 正在发呆,一个身影闯入了我的视线,就是三十晚上那个老者。好像有点害怕,但是又很坚决,慢慢靠近我,“嗨!小伙子!还能看见我吗?”这个老者果然不是一般人,黑绸缎的坎肩白绸缎的袍子,一双刺绣的布鞋,手里一杆紫檀的龙头拐杖,脑袋上一顶黒绸白里的瓜皮帽,生前一定是个财主。 “坐吧!” “好,好!”老头好像意料之中,有有些紧张的颤颤巍巍的坐在我旁边。“小伙子!我今天来呢,是因为那天晚上”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看了一眼,他正眯缝着眼睛斜视着我,“想知道我为什么能看见你吧?” “当然,要是能知道最好,不知道也没关系,只是有件事我得告诉你!”老头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这件事,要说呢,跟我也没太大关系,但是我既然知道了,还是告诉你好了!” “那就快说吧!”看着老头讨好的眼神,我有点不耐烦。 “那好吧!”老头眼睛看着前方,“那天晚上我看见有几个妖怪放火烧了你家房子” “妖怪!”我惊讶道:“什么样的妖怪!?” “其实只是这么叫吧,不知道能这么称呼了。是的,几个长着翅膀,浑身乌黑的大个人脸蝙蝠” “蝙蝠?” “蝙蝠,看着像,我不知道它们叫什么,从哪里来的,只是看见它们在放火,从嘴里吐出火焰,围着房屋,顷刻间就烧没了。”老头好似有点同情我,“待它们走后,我近前看了一眼,发现你好好的躺在那里睡觉,就觉得应该告诉你我见到的。”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你知道吗?”对于老头的话,我不知道该不该信,但是又线索总比没有任何线索要好吧。 “那个,我不知道,但是似乎有人在指挥它们,因为在它们离开的时候都朝着一个方向飞去,我顺着那个方向看到一个女人,一挥手,它们就不见了!” “一个女人?” “晚上离的太远,真没看清长什么样,只是身段像女人。”老头很肯定的说。 “哦!”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能看见我呢?”老头看我不说话,问道。 我看看他,他就是一个小老头,有钱的小老头,在过去肯定是个土财主,因为说话都是奉承之语,所以肯定不是做官的,但是又有些涵养,肯定也是读过一些书的。看着他也没什么恶意,就告诉他:“其实这个事情我也不明白,是真的不明白,我也想弄明白。” “哦!”老头有些失望,但是很快又恢复了谦和,“因为我在这个地方游荡了几十年了,从来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确很孤单。” “怎么会呢?”我看看他,“其实你死了挺好的,要是没有死,后来会被批斗的很惨的!” 老头不解的看着我,我微微一笑,“打倒地主土财那会儿你没在吗?” “我回来已经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当然没有路上跑的汽车,我后来知道那个铁皮盒子叫汽车。我回来的时候大家都一心想着挣钱,就像我年轻那会儿一样!”老头说完叹了口气,“年轻那会儿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怎么就会中邪了呢?” “中邪?”看着老头眼角的泪水,想着这里面一定有故事,急忙问道:“怎么回事?能告诉我吗?” “其实现在已经过去了,告诉你也无妨!”老头开始回忆起了自己的年轻时代。 老头名叫范希文,清末社会动荡,时局不稳,出身贫贱的他饱读诗书,可是官场混乱,“十年寒窗,一朝为官,鸡犬升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年寒窗不如纹银百两,要是钱多,知府都可以当。范希文看着茫茫无望的前程,整日的郁闷蹉跎。直到有一天,他从别人那里借到了一本《异灵录》,一本闲书,打发时间而已,因为除了读书,其他什么都不会。 别人读这本书也就是图一刺激,范希文看进去了。对书里的内容深信不疑,书里提到有一个咒语,在施法时候会请到路神。如果请到,你提出什么条件他都会答应你。范希文心中一喜,已经我穷途末路了,何不赌上一把。在做好了所有的充分准备后,一天半夜,范希文带着准备好的铜盆,施法应用之物来到村子里最大的十字路口,面朝南下跪,将朱砂雄黄c乌鸦羽毛c蛇粪等物放在铜盘里,口念咒语,吹着火镰,铜盘里的物件见火即燃,瞬间化为灰烬。范希文被刚才铜盘里剧烈的燃烧吓的闭上了眼睛,现在慢慢睁开,四下无人,万籁寂静。在确定真的什么都没发生后范希文摇摇头,为自己的幼稚微微一笑,拿起铜盘,一会儿还得盛水洗脚,可不能扔了。转身就往家走。 “你找我吗?”身背后突然有人说话,范希文吓的一激灵,铜盆摔在了地上,咣当当一阵乱响。眼前站着以为白面书生,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一身素色儿的长衫斯文得体。范希文稳一稳心神,上前施礼,“不知这位仁兄这么晚了这么会行走在这个地面上?是要去哪里办事吗?” “不是你叫的我吗?”那书生还礼,面带微笑。 “我,我叫的你?!”范希文才回过神,啊!“你是路神?!”范希文连忙下跪磕头,“小人有眼无珠!不知道是路神驾到,有罪有罪!” 书生连忙将范希文扶起,“你我相见即是有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范希文看着眼前这个书生,并非什么凶神恶煞,胆子也就大了起来,“真神面前不敢妄言,学生范希文寒窗十年,苦读圣贤之书,不敢说雄韬伟略,能够治国安邦,想着考取个功名,能够有个生存之道。哪知现在世道不济,没有读书人可以容身立命之地啊!” 看着范希文感叹半天,书生微微一笑,“那你想要什么?可以告诉我,我会帮你实现。” 范希文看着书生一脸的认真和朴实,看着不像是开玩笑,就试探着说:“我想要荣华富贵可以吗?”虽然声音很小,但是在这样寂静的夜里,还是真真的从嘴巴里说了出去,书生听完后哈哈大笑,“这世间,唯有荣华富贵最容易!” 范希文毕竟饱读诗书,对于刚才自己赤裸裸的要求荣华富贵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读书人吗,就算想要荣华,想要左拥右抱也要婉转一点嘛!书生笑完,一脸正经的对范希文说:“这个愿望我可以帮你实现,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什么条件!只要不是去死,什么都可以!” “不是叫你去死,起码不是现在!”书生微微一笑,“我给你四十年荣华富贵,但是你得答应我四十年后,你死后灵魂得为奴四十年,为我服务,听我使唤!” 范希文此时脑袋里飞速运转,死后为奴,死了我就嗝屁了,为不为奴有什么关系,反正又没人知道死后是什么样子的。心里下定决心之后,范希文点点头,“我答应!” “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过后,书生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用小楷书写的一份契约,内容就是给范希文在世已荣华富贵,死后四十年为奴等条文,“你在这里签字画押!”书生将契约递给了范希文。 范希文想都没多想,手指伸进嘴里,两颗虎牙一垫,手指上咬出个血窟窿,就这献血,重重的按下手印,递给书生。书生接过看罢,满意的点点头,“你回去吧,从今以后,在这个世界上有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一切又恢复了寂静,除了手指头生痛,其他和刚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铜盘还躺在那里,范希文似醒非醒的回家睡觉。从第二天开始,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大早就有人砸门,原来是一个同窗引荐以为富商,富商也是慕名而来,说是昨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真神告诉自己将有杀身的灾祸,而消除灾祸的方式就是找到一个叫做范希文的人,花一百两让这个人写一幅字挂在中堂,即可消灾免祸。听明来意,三个人其实都很尴尬,同窗以为在做梦,富商只是求个花钱消灾,范希文做梦也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快! 这叫各取所需,多方受益,符合这个时代的大趋势。同窗作为引荐人,免不了好酒好肉的招待,富商只要图个心理安慰,家里挂幅字画也可以附庸风雅,范希文更是喜欢写字作画,几幅字画下来,范希文也算有了第一桶金,开始置房买地,从此以后,范希文如鱼得水,蒸馒头从来不蔫儿,酿酒从来不酸,要什么得什么。毕竟是读书人,为富不仁的事情范希文还是没有做过,反而是经常斋僧布道,但行好事,佘粥济世,救苦救难。 好日子总是过的太快,很快四十年过去了,范希文的阳寿已尽,灵魂出窍,没有地狱管理处的黑白无常来接,也没有天堂的天使来迎,范希文飘忽着离开肉体,看到了四十年前的那个书生,书生微微一笑,转身就走,范希文哪敢怠慢,跟着书生去了。 “那你这四十年为奴”我有些好奇了,一路神仙,为什么会叫一个凡人的灵魂去给自己做奴隶,有没有什么大用处。 “其实,其实也算不得什么了。比起他们,我算比较好的了。”范希文说:“那个路神过着皇帝一般的生活,骄奢淫逸,整个王国里除了他,其他都是奴隶。我读书识字,会写绘画,所以给我安排了个文书的工作,这四十年下来,也没有受多少苦!” “也许是你生前没有做过什么坏事的原因吧!”我算是安慰他。 “我开始也是这么以为的,后来发现不是的。”范希文看看我,“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人总归是要死的,死了以后就会有应该去的地方,然后再继续生活下去。路神只不过是独立的编外组织,他是影响了我的命运,但是死后遵守契约,为奴期满后,我又能去哪里!” “哦!那你想去哪里?” “去我该去的地方,天堂地狱,总得有个去处吧!”范希文看着远方,“有归宿最重要,归宿本身不重要!” 如果死亡是对一个人的终极打击,那么死亡的意义肯定也是事先这么被设计的,不然人还会惧怕什么呢? 有归宿最重要,归宿本身不重要!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7章 归宿 天地间有多少无依无靠的灵魂需要拯救,对于上帝来说,一个一个的去拯救显然忙不过来,于是他创建一套制度,用制度去管理,就像一个大企业一样,老板事事亲力亲为,那还不得忙死,有了制度就好多了。只要有制度存在,制度的缺陷就会存在,制度对事不对人,它默认人都是一样的,但事实人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管多好的制度,都会造成间接伤害。游离在制度边缘的那些灵魂其实才最应该被关心。 范希文就这样被这个庞大没有边界的制度给抛弃了,原因当然在他,因为他选择了超越制度,所以制度也就超越了他。 “那你以后怎么办?就这样被放逐在繁华的人世间,当然这繁华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我看着范希文,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个结果是他自己选择的,自己就得承担后果。“而且据我所知,你向往的那个世界可能不见得会比现在好多少!这个,你要有心理准备。”看着他可怜的眼神,我连忙解释:“我说的是地狱,但是天堂我没有去过,所以没有什么好的建议给你了。” “我觉得现在就是在地狱,被放逐在人间应该是对一个灵魂最大的惩罚了吧!”范希文很有哲理的说道。 “这句话我喜欢!”我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站起来。 “先别走!我还没有说完!”范希文连忙站起来,“你是叫任清扬吧!” “对啊!怎么啦!” “应该就是你,果然没错。你先坐下听我说完。”范希文一脸愁云烟消云散。 范希文说,自从路神放他走之后,他就又回到了他生活的地方,但是一切都变了,男人不再留辫子,女人也不再裹小脚,其实小脚他本来也不喜欢。现在虽然已经习惯了身边的事物,但是一个人或者说一个鬼就是在喜欢孤独,也都是因为有人知道他孤独所以他才喜欢孤独,而这种真正的孤独,才是最大的惩罚。为了结束这种孤独,范希文天天向着天空祈祷,希望有一个救他脱离的人出现,终于有一天,这个人出现了。 “没错,是个道士,不过他说他可以是任何样子的。”范希文眼睛里闪耀着希望的光芒,“他说让我等一个人,帮助他,就可以带我脱离现在。现在,我等到了,那个人就是你!” “我知道是谁了!”知道范希文为什么会碰到我,而偏偏就能碰到我,还能有谁呢,“那他没有告诉你怎么做吗?” “我生前积攒了很多银钱,这些可以帮助你去完成你的宿命!”范希文看着我,“今天晚上怎么在这里见!别忘了带上铁锹!” 说完,范希文走了,消失了。望着空空的田野,宿命!什么是宿命,一个微妙c庞大而且无法理解的东西,既然有宿命,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管他呢,既然已经是活着的了,那就这样走下去吧。晚上带着铁锹,和范希文见面了,他神秘的带着我来到了村南头,这里一片苇子地,时不时的发出野鸡高昂而又悲切的咕咕叫声。大半夜只有两种人会来这里,一种是偷情的男女,一种是埋尸灭迹的贼人。范希文带着我,从村口的大槐树开始,迈着步子,嘴里念叨着,“一步c二步”,当数到一百步的时候,突然转身望东,“一步c二步”,数了五十步。转身,“就这里,挖吧!” “挖!?挖什么?” “叫你挖你就挖吧!” 地面已经上冻了,挖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按照范希文画出的范围,挖了一个长方形的深坑。冬天出汗之后被风一吹,那感觉,简直了,爽快! “这已经挖成这样了,什么也没有啊!” “快了!”范希文在我挖坑的时候一直站在边上,一声不吭。 反正已经挖了二米多了,继续吧!往手上吐了一口唾沫,抡起铁锹,再往下五十公分,铁锹“嗵!”的一声,像是碰到了一块木板。抬头看看范希文,他点点头,“挖吧,这是我的坟!” “我去!还是你看得开,带人挖自己的坟!”挖坟一直是被忌讳的一件事情,是对人的一种侮辱,这个观念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样的。终于清理干净了,打开棺木盖,一个骷髅版的范希文躺在那里,因为生前有钱,棺木都是好的材料,所以这么多年过去还和新的一样,只是这副肉皮囊经不住世间的摧残。 “你把我的尸骨搬上来吧!”范希文倒是显得很镇定。 棺木里都清理干净了,范希文指着底板说:“撬开吧!都在里面了!” 原来这个棺木是两层,上层躺着范希文,下面还有一个夹层,想的挺周到,就算是盗墓的,扒开尸骨,没有东西也不会再往下挖了。也算是个挺实用的防盗措施,这老头挺精明的。心里嘀咕着,撬开底板,“哇!”以前总是在电视里见到金条,真金也就是偶尔看见那个女人带着的首饰,这么多金子,慢慢的铺了一层。都说见钱眼开,说不开的是没有见到这么多金子。 把金条全部搬上地面,又把范希文的尸骨放回去,正准备盖上棺木,范希文一摆手:“带着火没?” 有啊,虽然不抽烟,但是火总是带着的。 “烧!” “烧?” “对,烧!” “虽然我懂的不多,但是烧了尸骨,你的灵魂可能就散了!”我看着范希文,觉得他不能就这样没了。 范希文看看我,看看尸骨:“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这个世界!” 看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拿出打火机,旁边找了一堆杆苇子,点着扔进了棺木,说来也怪,这棺木尸骨见火就着,火苗冲出二丈多高,照的四下亮堂堂的,土坑边的那堆金条更是反射着摧残的光芒。随着火势越来越大,黑漆漆的天空突然出现一团微光,越飘越近,直到我们头顶,旋转着散发着光芒,和墓坑里的大火辉映着,范希文朝我笑笑,身体慢慢腾空,升向天空,朝那团光飘去,钻进去,瞬间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墓坑里烧的也只剩灰烬,填了坑,得想办法将眼前这堆意外之财搬回去,虽然房子没了,但是我知道后院有一个菜窖可以利用,亏的是夜黑风高,又是冬天,狗都懒得在这样的夜里出来活动。几趟下来,总算搬完了,也是累的不行了,躺在菜窖里就睡着了。 有钱总是好办事,也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吧,终于在山脚下找到一块地方,原先是一个破庙,村里划给道士使用,后来道士和一个漂亮女香客跑了,还俗过日子去了,庙也就破败了。给村长使了点银子,破庙也就归我了。原先的地方实在不想回去了,伤心了。 破庙倒是没有什么可惜的,这块地的确很大,原先的围墙都还在,只是因为离村子太远,又靠近山脚,村子把这块地方卖给一个外村人才没有人会找麻烦。中国人最大的缺点就是爱跟眼睛看得着的比,你离我近,就不能比我有钱,美国有个比尔盖茨就算他一分钟挣几万美金,太远,跟我没关系。但是邻居家比我家的彩电大,晚上睡觉都是睡不好的。这个是通病,也许不光中国人有,全世界都是这样吧!生我养我的村子是回不去了,就这里吧,反正已经无牵无挂了,我倒要看看这些大神要怎么玩我。 从拿下这块地,到设计施工,半年时间过去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堡垒总算是建成了。上下总共四层,地上一层,普普通通,地下三层,全是二米多厚的混凝土钢筋浇筑,外墙和里墙用铅块镶嵌,完全是按照核战争避难所的规格修建。施工的是一群四川人,本身就是外省人,只要不短他们工钱,最多他们回去之后给别人吹牛自己修过一个防空洞,省的招惹是非。房子总共三间大小,地上的一层还是按照道观的形式修建,从外面看就是一个道观,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水电系统齐全,有自己独立的发电和供水系统,只要外面有稍许风吹草动,就完全可以切断与外界的联系,自成一体。中间一间请了人塑了三清的像,香案c香炉一应俱全,另外两间一间书房,一间卧室,大门都是上好木料中间嵌了五公分厚的钢板,起码保证能抗住一般炮弹的轰击。对于这个新的家,里里外外看完心里一万个高兴。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半年以来可可再也没有出现过,曾经一段时间还怀疑自己能看见鬼魂的能力是不是没有了,特意半夜跑到公墓里蹲守了两个晚上,直到看见一个畏畏缩缩的鬼影在我眼前出现,假装看不见他,一会儿他觉得无趣自己遁去,这才放心的回来。 学是没法上了,大半年一去没有音讯,估计学校已经当成失踪人口对待了。 虽然不能去上学了,但是学习可不能放下,看书上网就成了唯一的学习渠道,也是想通过网络找到一些离奇的事情,也许有些事情并非人力所为,既然上天给了我这样的能力,也为自己找点事情做。 当一个人不能去控制事情的发展,就显得特别的无助。事情倒是无所谓好坏的,感到失落或者满足只是因为你能不能控制,其实话说到头,我们什么也控制不了。这就是作为人最悲哀的地方,你以为你在起着决定性作用,最少起一定作用吧,其实你什么作用也不起,也就是微不足道。 在这个安乐窝里生活,时间总是过的很快,转眼几个月过去了,直到一天晚上,可可找到我。那天晚上像往常一样,流星花园的旋律在整个屋子里回响,现在看起来这部剧挺傻的,但是它作为追剧时代的开始代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尽管不是现在的网络更新形势,但是还是有追的感觉。一般是去租碟,要么买,不像现在这么方便。 没有任何征兆,屋子里突然变冷了,尽管铜墙铁壁,但是对于妖魔鬼怪没有防御能力。以往的经验告诉我,进鬼了。 不错,是可可,就站在我身后,当我回头看她时,她就这么扑进我怀里。 稍微平静之后,眼前这个可可和我半年前见到判若两人,牛仔裤破了好几个洞,上身的短袖也是血迹斑斑,眼神飘忽不定。 “你这是?” 除了呜呜的哭泣声,她什么话也没说。 “说话啊!” 面对一个受伤的女孩,男人的保护欲顿时翻腾。 “我” 可可低下头,若有所思的沉默了几秒钟,似乎下了很大决心,终于抬起头对我说:“我,对不起你!” “什么意思?”被她说的一头雾水,她能有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这话怎么说的,你能有什么对不起我呢?” “你知道第二次去仓库,可是那道门并没有在哪儿!”她再次低下头,低声的说:“是因为我提前告诉了司马靳,所以,他逃走了” 一阵沉默,对于人间之外的世界了解不多,可是我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想办法找到千亦,对于司马靳来说,没有任何理由会躲着我,他甚至可以轻易的将我禁锢在他的世界里。一定是因为那个臭道士,他和司马靳之间还有其他事情,这些事情本身就和我无关,他想颠覆这个世界是他的事情,臭老道想要阻止他也是他们的事情,可这一切和我到底又有什么关系。顶多,千亦的事情在这整件事情里算是一个副产品吧!我只是就这么被牵扯进来而已。 也许这一切本身就太离奇,我内心也接受了现在这个现实的局面,但是眼前这个女孩,原本和我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是她说出的背叛还是深深的刺痛了我,要是那次可以去到司马靳的世界,再一次见到千亦,其实不管什么结果我都是能够接受的,可是,现在。这一切就像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就这么戛然而止了,毫无头绪,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继续走下去。 “可是,这都是为什么呢?”其实对于可可的背叛,起码是她认为的背叛,我心里没有概念。我不知道那是不是背叛,因为对于这一切,我就像一个喝醉酒的人,有时候清醒,有时候对什么都没有感觉。 “其实,从一开始,从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到后来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安排好的。”可可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内疚。 “安排好的,什么意思?” “司马靳安排好的,因为在我知道的整个计划里,他知道你会起到什么作用,所以” “什么作用?”我知道这一切是有原因的,但是我能起到什么作用?“可是,你这段时间去了哪里?” “你知道,在我们那里时间和你的世界是不一样的,我只是被抓去关了不到一天而已。”可可还是那样站着,显得特别可怜。“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欠你一个满意的解释,但是请你相信我,这一次我没有背叛你。” 其实内心里是希望相信她的,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你怎么会?” 她知道我的意思,“我是司马靳安排在你身边的,但是我是被迫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灵魂,他们杀死我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所以有时候我想,死了就是死了,那样多简单,为什么死了之后还会有灵魂,还要继续痛苦,为了这可悲的灵魂。” 说完可可又哭了,她说的对,一件事情从a到b,就这样多简单。 对于她,到目前为止,千亦失踪甚至已经死去这和她没有关系,我被牵扯到这些事情里来最初也是因为千亦。至于那个臭道士和司马靳和他的主子,他们想要做什么对我来说真的不重要。最重要还是司马靳,因为他现在身边的女人就是千亦,不管实际上是还是不是,但是我觉得是。 苏可可在这里面不过是个小卒子罢了,任人摆布,没有可以还手的余地。怎样的境遇才算是一个灵魂真正的归宿,我不知道。可可还在哭泣,女人最美的时候可能就是这个时候了吧。 “我这里没有女人的衣服,但是可以洗澡。你去洗洗吧,可能这样会好受一点。”我对可可说,虽然没有说出原谅她的话,但是明显我已经原谅她了。 这时的她已经和刚开始见到的时候有很大的不同,刚开始她就像一片云彩,能看到,但是感受不到,有时候就像一段电波,看不到也感受不到,但是知道她的确存在。现在她已经变的即可以看到,也可以感受到,这是她进化了吗。从内心里确实很希望能感受到她。 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停止了,朝那边撇了一眼,可可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穿了一件我的衬衫就这样走了过来,这个时候心跳竟然加快,脸庞有些发烧。也许这个桥段在电影里已经被应用了无数遍,以至于人们看到这里就知道下面要发生什么事情。 是的,发生的事情也和电影里演的一样,我被一个女鬼夺走了处男的身份。也像所有处男一样,第一次真的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可言,只有身体的原始机能在起着作用。直到后来有了别的女人,才知道那次是那样的不同。 司马靳并没有逃走,只是将来往这个世界的入口换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个地方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在这样一个地方,过了几天神仙一样的安稳生活后,范希文留下的财富已经可以使我这样舒服的过一辈子,心里知道这肯定不是我的命运,那个掌握我命运的人肯定不会就这样放过我。可可每天快乐的给我讲述她死后的种种遭遇和见闻,似乎在她的世界里没有痛苦,尽管她也遭受过。 沈教授后来联系过我几次,说好了等我拿到驾照就去和他见面,等我开着车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带着遗憾和绝望离开了,去了妻子那里,他说,已经失去了女儿,再不能就这样失去妻子,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事情。 后来我还去了黑风岭,司马靳显然已经不在那里了,白起也去了他应该去的地方。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除了我自己家破人亡。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个世界上,当然还有苏可可。她是逃出来的,司马靳在拷问她之后,她彻底对体系绝望了,可以说对这个世界和她那个世界的秩序绝望了,她想做回她自己,于是,她逃了出来,找到了我,她说她现在觉得很开心,不用去伤害别人,只是这样开心的生活。 南山道士这么久也没有任何消息,没有找过我,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启示,好像他从来没有在我的生活里出现过。 早上,像往常一样,可可已经做好了早餐,吃过早饭,站在院子里看着近处的山坡和远处的高峰,闲云在山间流浪,门前的山涧里水流潺潺。欣赏了一阵自然风光之后,回到屋里,打开电脑,一则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 只要有制度存在,制度的缺陷就会存在,制度对事不对人,它默认人都是一样的,但事实人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管多好的制度,都会造成间接伤害。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8章 车祸 “108国道69公里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小型轿车冲出路基,撞上路边一棵大树,并发生爆炸。一名男性驾驶员和一名女性乘客当场死亡,根据交警部门现场勘测,车辆在路面上并没有发生碰撞,也没有刹车痕迹,事故报告称团雾引起的事故可能性比较大。另根据统计,此路段本月已经连续发生三期类似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正着手在此路段安装监控和提醒标志” 这则新闻配有现场照片,宽阔的马路笔直平坦,视野良好,两边没有高低起伏的地势,团雾一般会发生在大河沿岸c山区等,更何况现在是夏天,而且这两天并没有下雨。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新闻也许有点奇怪,也许根本就是一则普通的交通事故。对于我这个经常见鬼的人来说,就有点奇怪了,于是决定去看看,没有什么更好,万一有点什么呢? 说走就走,刚开始可可不敢出门,怕司马靳再抓她回去,可可一个人也不敢独自呆在庙里,还是选择和我一起去。这样一人一鬼,就这样上路了。 事故地点其实离我们不太远,几个小时之后,我们就到了照片上的那个地方,和照片上一样,没有因为角度问题有太多的出入。除非疲劳驾驶,很难想象这个地方会发生车祸,车祸现场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除了路边的半截树桩已经几乎没有了痕迹。在树桩周围,我们还是找到几片车祸的碎片。 “你闻到了吗?”可可很警觉的看看我,“有臭鸡蛋的味道。” “有点,死老鼠的味道。这种地方有死老鼠也算正常吧,有什么奇怪的。” “你不知道吗?有鬼魂经常出没的地方就会有臭鸡蛋的味道。” “也许真是臭鸡蛋或者死老鼠呢?” “哪有这么巧合?”可可看我还是不信。 “可是你身上怎么没有臭鸡蛋的味道?”我斜眼看着她,脑子里出现一些羞羞的画面。 “你想什么呢?”可可假装生气的拳头打在背上,也没有感觉到痛。顺着臭鸡蛋的味道我们仔细搜索这个地方,很快,一条生锈的镀银项链半截被埋在土里,一半还是很显眼的露在外边,拿起来,上面一个铜质的上弦月,不大不小,虽然不是珠宝,还是被我擦拭干净送给可可,她自然很高兴。马上就带在脖子上,看起来还不错,只是这个东西不知道来路,我想让她摘下来,可是她不肯。 后来我们还是决定留下来等到晚上,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 晚上的国道稀稀拉拉的驶过几辆货车,一直等到后半夜,月亮将路面照的像一条银色的带子。月朗星稀,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也许是这段时间压抑太久了,只是想出来透透气吧,自己找了个理由。后半夜夏日的旷野还是有些寒气,在打了几个哆嗦之后,我们决定会去。 马上放暑假了,韩雪来到这个省会城市上学已经有两年了,这是第二个暑假,本打算和舍友一起去西藏的,后来因为家里人担心安全问题放弃了。她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天生长的白皙漂亮,况且这个年龄,是男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宿舍的同学基本上都陆陆续续的回家或者旅游去了,下午班级已经宣布放假了,本来打算第二天早上坐早班车回家的,反正也不远,三个小时的车程,一顿晚饭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宿舍已经空荡荡的了,傍晚实在无聊,下楼准备到校外的小吃摊上随便吃上点什么,反正明天到家之后就可以胡吃海塞几天妈妈做的饭菜。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也少了许多,这些靠着学生吃饭的摊主一到放寒暑假,赚了些钱的也像学生一样给自己放个假,没赚多少钱的就会在这个空档到别处或者就近的小区找个地方继续营生。还好,自己常来的那家冒菜还在,摊主是个慈祥的老太太,手脚麻利,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出摊,有时候老伴也会来帮帮忙,老伴是个退休干部,不愿意在人前干这种伺候人的事情。因为家里养了个不听话的儿子,除了啃老,隔山差五的再弄出点其他动静,老两口的退休工资就有点窘迫了,这才被迫出来摆摊。 “还没回家呢,闺女!”老太太热情的招呼着韩雪,经常在这里吃,所以两个人很熟。 “没呢,准备明天早上坐早班车回去,反正也不远。”韩雪回应着找个凳子坐下。 大街上也没几个人,这一片是大学城,常住的人口并没有多少,都是靠着学校的学生混点营生。学校一放假,就显得特别冷清。路边的路灯已经亮了,因为没几个人,这个夏日的傍晚并没有那么闷热,稀稀拉拉的人加上偶尔呼啸而过的大小车辆。 菜在锅里冒着热气,小蝶里放着盐c味精和其他一些调料混合而成的干碟,菜从锅里捞出来在干碟里一蘸,放在嘴里,酸辣可口,尤其在寒冷的冬天,不用干碟,直接盛在碗里或者砂锅里,咕嘟嘟的冒着热气,一口下去就能微微出汗,清爽至极。夏天少放些辣椒,吃完浑身出一场透汗,随后冲个澡,那个舒坦。韩雪自然不想吃的满头大汗,这样多少有点不雅,虽然她性格豪爽,但是女孩子多少会在意的自己的形象。一小口一小口的吃也是别有滋味。 吃的差不多了,天也完全暗了下来。这时,一辆箱式货车停在马路对面,从驾驶室里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条肥大的短裤,脚下一双人字拖,跨栏背心紧紧的包裹着硕大的肚皮。那人慢悠悠的来到摊位前,在韩雪对面的小凳子上坐下来。肥大的屁股显得凳子有点小,不禁让人担心小凳子的命运。 “老五,今天周末这么早?”老太太显然和老五认识。 “娃子放假了,昨天就到家了,今天想早点赶回去。”老五憨厚的笑笑。 “你不是住在南水镇吗?我没记错吧!”老太太突然像是想什么。 “您记性可真好。” “闺女,你家也在南水镇,对吧!” “啊!”韩雪对着突然的问话有点反应不过来,“哦,对啊!” 没想到老太太记性这个好,以前好像跟她提过一次吧。 “老五啊,你一会儿吃完等等,把这个闺女捎到南水镇,估计不到十一点也就到了。”老太太对老五说。她们那个年纪的人很多热心肠,不想现在的年轻人,遇事只想躲着,更别提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了。 老五朝韩雪这边瞄了一眼,快速的大量了一番。笑呵呵的说,“好啊,反正我也是一个人,路上有个人说话还能解乏。” 看老五同意了,老太太对准备结账的韩雪说:“怎么样?让老五捎你回去得了,省的明天还得起个大早。” 韩雪看着老太太热情的眼光,看样子老太太和老五很熟,想着晚上就能回到家,见到妈妈,有点犹豫了。夜里坐顺风车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特别对于这样的女孩子来说,但是如果是熟人的那就另当别论了。老五本来也是个热心肠,看着韩雪有点犹豫,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也就没再多说话。 “没事的,我知道你担心有危险。老五我放心。”老太太回头对老五说:“今晚一定把这个闺女给我安全的送到家,不然我饶不了你。” “一定,一定。”老五连忙点头。 “那好吧!我先给家里打个电话。”韩雪看着老太太和老五的确很熟悉,想着不会有什么危险吧!还是先给家里打个电话说一声,来到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拿起电话,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号码。没有人接听,也是,现在正是纳凉的时候,村里个人坐在路边,桥头说闲话是农村晚饭后几乎不可少的活动。韩雪站在小卖铺哪里看着老太太和老五有一句每一句的说这话,两个人有说有笑,韩雪心里的担心慢慢没有了。她走过去,不太好意思的说:“那奶奶,我搭车回去,不过得麻烦叔叔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宿舍收拾点东西。” “好,我在这里等你。”老五笑呵呵的看着韩雪,“家里电话打通了吗?” “打通了,我说搭你的车回去,把车牌号告诉爸爸了,他在村口接我。”韩雪决定撒个谎。 “那就好,那就好!”老五还是笑呵呵的,“那你快去收拾东西吧!” 韩雪回到宿舍,也是时间长没有回家了,想家了,很快就收拾完,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一个双肩包就已经装完了,无非就是换洗的几件衣服和几本书而已。当她再次来到学校门口,老五已经吃完饭,坐在那里和老太太聊天了。看韩雪走过来,连忙起来,给老太太大了个招呼,走过来想接过韩雪的书包。 韩雪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说:“叔叔,我自己拿吧!”老五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朝街对面的货车走去。 自从上了车韩雪就感到后悔,一股发霉的味道加上老五身上难闻的烟味,尽管车窗已经开到了最大,还是没有多大作用。老五也没有多说话,问了韩雪家在哪里,有什么人之后也就沉默了,只是时不时的转头看韩雪一眼,然后笑笑,继续注视着路面。 刚开始韩雪有些不适,毕竟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里,已经给人心里带来一些压力,更何况这个男人及其邋遢,头发已经显现出中年男人该有的样子,那就是前额的头发稀少,从前额到头顶,几乎已经寸草不生了。脸上油乎乎的,嘴唇有些发黑,粗糙的双手握在方向盘上。卡车随着路面的颠簸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驾驶室里已经很热了,没有空调,有一个电风扇挂在车顶上,但是朝着老五吹着风,韩雪不好意思把风扇转向自己。已经微微有些出汗了,特别是脚,白色的运动鞋捂的脚特别难受,牛仔裤还好,只是上衣白色短袖的材质可能不太好,汗水已经打湿了脖子周围的地方,后背和前胸衣服湿漉漉的粘在皮肤上,隐约已经能看到花格子的胸罩,这让韩雪有点不好意思,特别难受。韩雪好几次拽拽衣服,想让衣服和皮肤分开,但是很快就会重新粘回去。 “出了市区就不是很热了。”老五注意到韩雪的小动作,转过头对她说,但是老五的视线总是在韩雪的脸上,这样韩雪还能避免一些尴尬。韩雪小声的回应一声,觉得老五可能人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不堪。 车子很快开出了市区,这是个西部城市,其实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繁荣,出了市区之后路上的车辆骤然少了许多,在往前,拐进108国道以后,半个小时可能才会碰到一辆对面来的车,看起来有点荒凉。不过气温总算降了下来,货车大灯照的前方路面白茫茫一片,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野鸡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来,在灯光里呼啦啦飞到路对面,钻进树林里不见了。老五跟韩雪说,有时候在路上会撞到野鸡或者兔子,撞到了就算是走运,下车捡起来拿回家改善生活。韩雪把头靠在车窗上,外面吹进来的风凉飕飕的,很舒服,不一会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随着一声尖锐的刹车声,韩雪一个激灵坐起来。车已经停下了,老五双手紧握着方向盘注视着前方,脸上惊愕的表情似乎已经凝固。韩雪看向前方,不算宽阔的马路笔直的伸向前方,一直到车灯能照到的极限,直到模糊的从视野里消失。近处路中央停着两辆小车,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改装过的,已经大到不和谐的轮毂和宽而薄的轮胎,还有夸张的尾翼。韩雪耳边的车窗玻璃被低音炮的声浪振的发出滋滋的响声。 韩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朝老五那边看看,老五似乎已经缓过神了,也正看向这边。“小小事故”老五有点紧张,眼珠朝前方的小车方向瞥了两下,示意韩雪。韩雪这才注意到其中一辆小车的尾翼已经掉在了地上,车尾凹进去了一块,可能是撞的。韩雪看看老五,似乎明白了。 这时,从前面的两辆小车上下来四个人,三男一女,典型的县城杀马特风格,五颜六色的头发配上造型奇特的服装,先是两个人跑到被撞的小车后面看看,然后嘀咕了几句,才走到老五的货车旁边。 “你眼瞎啊!”其中一个指着老五骂道。“下来,下来!” “是你们你们突然变道,我,我刹不住了啊!”老五隔着车窗,向那人解释。 “我变道警察都管不着,要你管。”那人说着飞起一脚,正揣在车门上,驾驶室里天然的聚声和放大效果把踹门声扩大到夸张,韩雪被吓的双手抱着头,尽量挤向右边的车门。老五也被这一下镇住了,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可能真正遇到一两个坏人不会犯怵,怕就怕遇到这些愣头青,“未成年”。他捅你两刀可能就是交点罚款,杀了你也许判个缓刑,坐几年后出来正好年轻力壮,风华正茂。所以一般人碰到这些未成年也只能得过且过,碰不得,碰坏了等待你的将是严刑厉法。 “你在车里别下去,我下去看看。”反正躲也躲不过,老五毕竟是经常在外面跑的人。老五下车时顺手从杯架上拿了一包烟,下车后连忙上去敬烟鞠躬,满脸赔笑。“谁抽你这破烟。”一个巴掌正好打在老五的脸上,烟也掉在地上,散了一地。老五还是陪着笑和那两个人说着什么。 突然,右边的车门猛的被拽开,韩雪也顺势跌下车,原来另外那一男一女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或者右侧拉开了车门。韩雪被摔的不轻,双手扶着地面刚想爬起来,肚子上感到一阵剧痛,只能捂着肚子蜷缩在哪里,留着黄绿短发的女孩一脚正踢在韩雪的肚子上。旁边的男孩蹲下来,看着韩雪,“小妞长的不赖嘛!”,转头坏笑着对那女孩说:“你怎么能打女人呢?” “怎么?老娘就是打女人了,怎么了,你心痛了?” “怎么会呢!”说着,一只手伸过来想要摸韩雪的脸颊。韩雪用手拨开男孩的手,转头想躲开,那男孩另外一只手“啪!”一声,打在韩雪的脸上,韩雪被吓懵了,蜷缩在哪里不敢动。女孩在旁边发出几声怪笑。男孩的双手在韩雪的脸上,前胸肆意的胡乱摸着,捏着,脸上一阵得意的笑,然后双手抓着头发,将韩雪领起来坐在地上。此时韩雪大脑已经一片空白,不知道喊,不知道反抗,不知道自己在经历着什么。 老五听到了那女孩的几声怪笑,转过头刚好看见,急忙转身,左脚还没使上劲,就觉得眼前一黑,脑袋发蒙,瘫倒在马路上。虽然是夏天,后半夜的风还是有些寒气,老五感到浑身发冷,试着动了一下,还好,能动。缓了几分钟后,老五艰难的爬起来,后脑一阵钻心的疼痛,用手一摸,满手的鲜血。只好一只手捂着后脑勺,三两步来到或者前靠在保险杠上,呼呼的喘着粗气。周围一片寂静,远处在车灯的白光里,有一小团薄雾在飘荡,更觉得有些寒气。 “闺女!你没事吧!”老五似乎想到了什么,朝右边走去,驾驶室的门开着,韩雪已经不知去向。老五跑到路中间,大声喊着:“闺女!你在哪儿呢!”四下还是那么安静,并没有回音。老五感觉不对,急忙回到车里翻出手电筒,顺着路边青草折断和被践踏的焊机朝右边的树林里寻去。 突然,抱着可可的手被掀开,她坐在床边。“怎么了?”我急忙问,“没什么,你知道吗,这些年我唯一学到的本领就是会画一种符,这也是我能生存下来的原因。”被她这没头没尾的话弄的有点尴尬。突然,她抱住我,抱的太紧,感觉快要窒息。突然又松开,“这个还给你!”说着她递过来一个吊坠,就是白天在路边捡到的那个,她站起来,在屋里寻找着什么,最后找到一只记号笔,开始在墙上c门上c窗子上画着,写着。不知道她要干什么,静静的跟着她,每一层都画遍了,写遍了。可可额头有些细细的汗珠,刚才起来也没有穿外衣,感觉有点冷,忙去拿了件外衣给她披上。可可好像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回头朝我笑笑。猛的扑过来,被她压在身下,除了少女身上独特的体香外,还有皮肤接触时的一点点温暖。她到底是什么,其实这个时候已经不重要了,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起千亦,有时候会有一点点的愧疚,但是也只是一瞬间,一下就过去了。难道是真的已经爱上眼前这个女鬼了吗,我在问自己,但是找不到答案。 窗外,一声炸雷过后,瓢泼似的大雨顷刻间填满了整个天空。一个高大是身影站在院子里,闪电的白光映出他巨大的双翅,翅膀弯曲向上,遮住了半个院子,也遮住了雨。“那是什么?一个人吗?”我和可可都看到了,我问她,她什么也没说,眼角滴下几滴泪珠,瞬间消失了。窗外一声震耳欲聋的呐喊过后,那个人也消失了,雨随机停了。我跑到院子里,看着天空,月亮已经从东方升起来了,星星稀稀拉拉的还在闪烁,再过一会儿天就亮了。 回到屋里天已经蒙蒙亮了,可可就这么突然不见了,感觉整个房间都是空落落的。呆呆的看着墙上龙飞凤舞的图案,“咣当”一声,手里的东西掉在了地上。捡起来,是那串吊坠,铜质的玄月就像此时窗外的月亮。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19章 复仇 任清扬醒来已经是傍晚,身上可可的香味还未散尽,看着手里的吊坠,他想着还是去车祸现场再看看,总觉得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车是任清扬花三万块从一个车贩子手里买的,桑塔纳2000,没有手续,估计车牌都是假的。任清扬顺便托他做了几套车牌,应急的时候可能有用。车买回来后就找了一个改装厂,从发动机到机械结构都进行了改装,外表还是个普桑,实质就是一辆轻型坦克,除了没有炮筒。 堡垒离事故现场并不是很远,不到十二点的时候,任清扬已经离现场很近了。这样的国道,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半夜一般很少有车,空旷的马路在大灯的照射下宛如一条带子伸向黑暗的远方。夜间开车容易犯困是因为周边的环境总是单调重复,四周的黑暗加上被灯光照的发青的路面。正在恍惚之间,一股寒气逼来,感觉副驾驶不对劲,任清扬转眼一看,一个女孩坐在哪里,一把方向盘差点没翻车,车子横在了路中间。什么鬼! 女孩转脸淡定的对任清扬笑笑,任清扬虽然已经浪迹与神鬼之中多时,突然来这么一下还是吓了一跳。任清扬打开灯,才看清女孩深蓝色的牛仔裤搭配白色的短袖,很秀气,估计也就十八九的年纪吧,正是青春朱颜的美妙阶段。当然这不是人,他还没有傻到哪个程度。 “你是谁,想搭车去哪儿?” “就快到了!”女孩抿嘴一笑,更添几分姿色。 “就快到了?到哪儿?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任清扬看看她,先把车停好,再慢慢和她理论,这大半夜的吓人一跳是几个意思。 只见她撩一下耳边的秀发,眼神迷离,眨眨眼睛,说:“小哥哥晚上一个人开车不寂寞吗?到前面放松放松!” “”任清扬无奈的看看她,“难道鬼界这么难混吗,还要出来做这个!” “”她也是一脸无奈,按照常理,一个漂亮女孩的诱惑实在是让一个男人无法抵抗,有时甚至明明知道那是一个坑也愿意往里面跳。明显她有些紧张了。“算了,我说实话吧,一般我都是在路边等着的,上车之后根本不需要我主动,一个眼神那些臭男人就会往我身上扑,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本来是在路边的,但是一下子就坐在你车上了” “你叫什么名字?在路边等什么?” “等你们这些臭男人啊!”她好像还想做最后的尝试,故意朝任清扬这边靠了靠。 “拜托!你没发现我看见你都不害怕吗?你不应该害怕了吗?” “”她疑惑的看看任清扬,“是啊!我就这么突然做进你车里,你现在不应该感觉害怕吗!” “算了,不跟你玩了。”任清扬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你说实话吧!鬼我见多了,你到底怎么回事,叫什么名字?” “我叫韩雪”当说出自己名字的那一刻,她先是怔了一下,似乎才想起来自己的名字,然后漂亮的脸蛋阴沉下来,脖子上开始冒汗,眼泪夹杂着血丝从眼角慢慢流下来。t恤由于太紧,胸部起伏的动作被瞬间放大,湿漉漉的衣服粘在皮肤上,花点的胸罩托着圆滚滚的肉球上下有规律的跳动。衣服上沾满了黄泥杂草树叶,裤子像是被撕破了,露出白皙的大腿 任清扬被眼前这一瞬间的转变惊呆了,刚才还说一个活波漂亮的萌妹子,竟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你先别哭,到底怎么回事?” 雨后的月色分外清亮,如果你在夜里暴风雨过后看到过月亮,这应该是它最美的时刻。月光下微风习习,路边,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坐在车子的引擎盖上,望着月亮的方向。 一辆改装过的宝马车上,一男一女,女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脸上厚厚的粉底在月光下泛着微微的蓝光,包臀的短裙明显有些太短,不管怎么调整坐姿,内裤始终还是有一点露在外边,男的开着车。两人一副没有品位的时髦打扮,男的头发很短,略显疲惫。女人问男人:“在里面怎么样,爽吗?”男人转脸看了一眼女人,右手伸过来狠劲的捏了一把女人的大腿,女人一身爽快的呻吟,“里面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女人。”男人说话时候脸上没有表情,男人切了一声,转头看着窗外。 车子行驶在公里上,眼前一段路很直,车灯所至,几乎看不到头。女人似乎察觉到什么,脸上有些紧张,对男人说,“你有病啊!来这里干什么?” “怎么了,你怕了?”男人轻蔑的一笑。 “该怕的是你!好不好!”女人听见男人这么说,也轻蔑的一笑。“你信不信这个世界上有鬼?” “你小心那个小妞变成鬼来找你哦!”男人说完哈哈大笑。 女人没有笑,看着前方对男人说:“说真的,你们家是够缺德的,你们弄死一个小姑娘,才进去一年就出来了。” “怎么,不服气!”男人转头看着女人,“要不是我爸把我的年龄改成未成年,怎么这么能这么快出来呢!” “你爸可真有能耐,给我找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 “正在和组织部打招呼,很快就可以上班了。”男人说这话时显得很得意。 “上班,还要上班啊!”女人似乎不满意。 男人将右手塞进女人的大腿中间,“上什么班啊,去报个到,然后每个月领工资就行,你的工作就是伺候好本少爷!哈哈哈”男人一阵大笑。 女人将双腿加紧,伸过左手,在男人的裤裆里摸索,直到她抓到了想要抓到的东西。“想不想”女人满脸淫荡的看着男人,左手使劲的攥了一下,男人好像被弄痛了,右脚重重的踩在刹车上,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后,车子停在了路上,路面出现一条长长的刹车印。车子刚停好,男人一个巴掌打在女人的脸上,“你是想死吗?” 女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男人已经解开皮带,将女人的头按在了两腿之间。男人满足的将座椅向后放到,一边享受这下半身传递来的快感,一边伸手摸出香烟,点上一根,下半身的满足加上尼古丁对大脑的刺激,男人时不时的哆嗦一下。 香烟在大量空气穿过纸筒时,烟头发出一阵耀眼的红光,男人右手抓着女人上下起伏的头发,左手伸出窗外,温柔的凉风从小臂的皮肤上滑过。男人享受着,眯着眼,让这一年在监狱中积累的欲望慢慢膨胀,然后好好发泄一番。 男人可能没有注意到香烟已经燃尽,直到手指略微有些烫,他把手缩回车子,双手按在女人的头上,狠狠的按下去,女人发出快要窒息的呻吟声,男人爆发了,这感觉像电流一样瞬间传遍全身,男人哆嗦一下,脑袋有些晕,可能是刚才微微的出汗,现在被凉风一吹,似乎有点冷。但是有点不对,车窗已经起雾了,男人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转头看了一眼女人,女人刚用纸巾擦完嘴,正在伸手拿包,一边还嘟囔着:“真是的,还得重新补妆!” “你冷吗,感觉冷吗?”男人一边用纸巾擦着挡风玻璃,一边问女人。 “我热,刚才只有我在运动好吗!”女人没有明白男人的意思,正想靠过来继续撒娇,突然停住了,“你呼一口气我看看,刚才眼花了” 男人也没明白女人的意思,“别闹,一会儿到地方我做运动,你享受”。男人停下了,他也注意到了异样,刚擦完的玻璃又被一层薄霜覆盖着,刚才只是感到有点冷,现在是真的有点冷。 “你说话时候有哈气”女人说着也抱紧双臂,“是有点冷,赶紧走吧!” 男人发动车子,打开车灯 “啊!”女子尖叫一声,身体顺着座椅往下滑,她似乎想把自己躲进座椅下面,但是这种运动车型的空间的确算不上太大,就算女人再娇小,也无法将自己藏起来,她右手捂着眼睛,左手指向前方,“是她吗?” 男人一声不响,他也被眼前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到了。就在车子前方不到十米的地方,站着一个女孩。女孩蓝色的牛仔裤配着一件白色的短袖!男人有些怕,女人已经哆嗦成一团。女孩朝车子这边笑笑,笑的那么凄凉,嘴角上扬更添一丝妩媚和邪恶,男人心里发狠,那天也是晚上,那个女孩的相貌其实没看太清楚,大概很漂亮,自己在荷尔蒙的纵容下把人类最原始的野蛮全部发泄殆尽,原本只是想着玩玩,大不了最后拿出点钱来就行。那不是第一次了,有一次一个中学生落单走在路上,男人就在闹市把那个中学生拉上车,就在车里夺取了那个女中学生的一切。刚开始学生的家长不依不饶,声称要告到最高法院,声称要告到中纪委,结果呢,当钱数达到他们的心里预期之后,这件事就这么没有了下文,更何况自己当时还未成年。弄出人命这是第一次,自己还为此进了一年大狱,虽然里面有人关照,但毕竟那是监狱。 男人心里翻腾着,最终还是拿定注意,这个世界上哪儿有什么鬼,哪有什么报应,如果真的有,就应该先报应到老爸身上,在男人还小的时候从门缝里看见老爸在办公室隔间的卧室里把到县政府实习的女大学生衣服撕烂扒光,然后爬了上去。男人刚开始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爸爸对他说是在和那个小姐姐做游戏。那个学生后来分配到了县政府,成为老爸的秘书,再后来平步青云,现在应该已经是县委秘书长了吧。 其实在男人心里,这些不算是什么罪恶,和爸爸做游戏的那个女学生,如果没有老爸和她做“游戏”,她现在最多能在私企找一个办公室的工作,一个月刚够吃喝的工资加上老板的下眼看待。所以那不应该叫糟蹋、或者叫玷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那是镀金。但是自己上次给人“镀金”的时候还是出了人命,作为同案犯的那两个哥们,估计还得在牢里呆上个十年八年的,有个好爹真才是真的好啊! 男人胡思乱想着,还是拿定注意,从手套箱里取出一把一尺长的砍刀,这把刀为自己立下了汗马功劳,有一次因为自己在路边调戏一个女青年,被女青年的男朋友追的满街跑,那家伙是健身教练。多亏了这把刀,那个健身教练后来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后,还是坐着轮椅回的家,当然好爹也出了不少血。今天没有办法了,神挡杀神,男人右手握着砍刀,左右去拉车门,车窗“咔!”的一声锁上了,他又急忙去按开锁键,怎么按也没有反应,男人有点慌了,用尽力气去砸车窗,要说好车就是好车,车窗都这么结实。就在这时,车子发动了,男人愣了眼看着车子自己挂挡、打方向,这辆五秒破百的车还真没有掉链子,真的就在五六秒以后车速突破了一百,只是车子朝着路边那颗最大的树撞去,任凭男人这么想掰过方向盘,但是都没有用,车子还是不偏不斜的撞在了树上 “你的仇报了!但是这么还留在这里?”任清扬看着恢复常态的女孩问道。 “我不知道?” “这个月这里发生了好几起车祸,不会都是你干的吧!”看着身旁这个青春漂亮的女孩,任清扬真的没法将她和杀人联系在一起,也不敢去想象她曾经经历过的痛苦。 “我天天晚上在这条路上等着,终于等到了。”这是一种释然,也是一种解脱,女孩还在回忆着复仇的快感。其实任清扬对西方人讲的宽容不太赞同,有仇就要去报,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能达到一种平衡,如果好人都在宽容,结果只能是这个世界上坏人越来越多。 过了几分钟,女孩好像想起来回答任清扬的问题,“是我干的,但是他们该死!我一上车,他们就开始对我动手动脚”。 “这个是不是你的?”那个吊坠一直在任清扬手里攥着,它见证了那个罪恶痛苦的时刻,原本不想拿出来,免得触景生情,但毕竟这个事情必须要有个了结。它可能就是女孩为什么碰到任清扬无法控制自己,直接进到他车里的原因吧。“如果你不明白你为什么现在还在这里,我想它可能就是原因吧!” 女孩的目光停留在吊坠上,表情开始从僵硬到舒展,伸手接过,双手揽在怀里,生怕它会飞走。天空飘来一缕彩云,在月光下特别美丽,越来越近,越来越低,一直飘到他们头顶,女孩的身体开始发出微微的亮光,慢慢升起。女孩回头一笑,直到一道强光过后,女孩和那团彩云消失了,四周恢复了夏日黎明的寂静。吊坠还留在机舱盖上,任清扬伸手去拿,刚碰到,它便化为灰尘,一阵清风吹过,不见了。 任清扬自己在这个寂静的黎明发了一会呆,看着东方泛起的红霞,钻进车里,准备回“堡垒”,准备做下一步的打算。 任清扬快到“堡垒”已经将近中午,在路过村口的时候碰见了两只长长的送葬队伍,看样子下葬的时间应该是午时。农村一般死了人之后,会拆下前门的一个门板,然后将死者放到上面,头顶点上长明灯,晚上需要有人守尸,不能被野猫野狗破坏了尸首。入殓得看本家是否已经准备好了棺材,如果没有准备,尸首会在门板上多放几天,如有一切妥当,找个阴阳先生选个时辰,把尸体转入棺材就叫“入殓”。如果没有准备,就需要马上去联系购买,一般的棺材铺都会有做好的棺材销售,就是给这些没有提前准备的家庭预备。 入殓前需要给死者穿上准备好的寿衣,身体擦拭干净,好让死者上路的时候清清爽爽。棺材需要用松香烧熔之后进行浸泡,其实也就是起到防潮防腐的作用,虽然在一个时间跨度上来说,这种手段其实没有丝毫作用,只能理解为活人通过死人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留恋和不舍。 人对死亡的态度分为两种,一种不接受死亡,这一类通过宗教等手段来实现“永生”;另外一种接受死亡,但是还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会在这个世界或者另外一个世界获得“重生”。如果死亡不是终结的话,但是绝不会想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入殓之后就是等待黄道吉日下葬了,在这个期间,会守灵,时间有长有短,长的一两个月,短的几天。两支队伍一前一后,双方队伍并没有平日里下葬该有的吹吹打打,哭天喊地,队伍死一般沉默的往坟地前进,这个有点意思。 任清扬一夜没睡也是有点累了,先回去睡觉,管不了那么多了。 人对死亡的态度分为两种,一种不接受死亡,这一类通过宗教等手段来实现“永生”;另外一种接受死亡,但是还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会在这个世界或者另外一个世界获得“重生”。如果死亡不是终结的话,但是绝不会想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20章 孽缘 任清扬夜里醒来,出了大门透透气,四下一片寂静,只有夏虫偶尔的叫声。山里的夜晚格外冷,就算是在仲夏的天气,夜晚不加衣服根本就扛不住。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样,虽然在任清扬心里,这个世界本不该像人们看到的这样简单,但是到底这个世界的秘密在哪里,他说不清,起码不能用人类的认知去说清楚,是的,他一直这么认为。 一个懵懂的少年,在应该青春灿烂的年级遭到了命运的戏弄,不管是接受也罢,不接受也罢,他心里清楚,这些都不是自己去决定的。自从遇到了沈千亦,任清扬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幸福,起码在那个时刻。之后的一切变化,把这个少年人推向了一条单行道,没有选择,只有一路走下去。 在感叹别人命运多舛的同时,也在感叹自己的命运。此时的他异常清醒,韩雪的遭遇也在提醒他,这个世界的设计者并没有很好的负起责任,并没有管理好这个世界,坏人并不是都会得到应该有的惩罚,好人最终也不会幸福。 任清扬正在为人世间的不公感叹,突然发现在不远处的山脚下有两个黑影闪动。看不清楚是什么,看起来像是两个高大的人衣袖在随风飘动,诡异且灵动。在经历了这么多以后,他总是想把一切搞清楚,虽然“一切”就像一个自己无法认知的事物一样难以搞清楚。任清扬回屋取出强光手电。 在黑夜里,强光手电的光柱像一把利剑,刺破黑暗,所到之处,一片煞白。终于看清楚了,那不是什么衣袖,是两个插在地上的幡,就是埋死人的时候插在坟堆上的,当然旁边还会配上金童玉女。这个习俗其实是从活人陪葬遗留下来的,古代的权贵可以用活人陪葬,一般老百姓为了追求这种“虚荣”,只能是用泥捏两个小人,墓道里放一对,新坟上放一对。 金童玉女泥塑的头,纸糊的身子,高粱杆或者竹子的骨架,夸张的涂色,不用放在坟上,一般还没有卖出去的放在店里,看上去就很诡异了。如果碰上一个手艺好的匠人,看一眼,能让人几天不舒服。因为你知道他是假的,而且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又做的那么传神,你看它的时候,它也在看你,那感觉,真是的 任清扬高中的时候,曾经在外面闲逛的时候路过一座新坟,看到金童玉女正在朝着他微笑,他于是取了金童玉女的首级,拿回租住的民房,放到房梁上,这一对活灵活现的头陪伴他度过了激情的高中岁月。 不管怎么说,在这样的夜里,看到它们总是觉得那里不对劲,虽然现在坟边插的这两对做工不是很好,明显是因为赶工制作出来的。当任清扬走近的时候,终于看清楚了,是两队没错,两座新坟,紧挨着,就像是夫妻合葬之后地面上修的两座坟堆。 两根竹竿挂着两面招魂幡,正在夏夜的微风中轻轻摆动,坟头前,各插着一对金童玉女,不知道是谁故意的还是巧合,它们相互注视着,但眼角却好像都盯着任清扬。大场面也见过,任清扬还是被这两对弄的有些忐忑,心里想是有一只小猫,爪子顺着心房滑动,说不清是痛还是痒。 任清扬想起了昨天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两只送葬队伍,但没想到他们将人埋到了家门口,农村埋人一般都会请阴阳先生,选择一块风水宝地,可是这里,就算不懂阴阳的人看,也不会和风水宝地联系在一起。 在坟前站了一会儿,并没有什么异样,可能这里面的人已经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只给人世间留下了两具尸体,并且现在很可能已经开始腐烂发臭。 就在任清扬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坟后淅淅索索的声音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仔细一听,两个人正在小声的对话。 “那个人好奇怪啊!”一个女人的声音。 “是啊!”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说这个人是不是有病,这么晚了,还在坟地瞎逛!”女人好像有点觉得不可思议。 男人站起来,朝任清扬这边看看,任清扬将脸转向一旁,假装没看见他,男人重新坐下,看见不女人,因为坟头挡着。“管他呢,反正他又看不见。我活着的时候就没有他胆子大。”男人小声的继续说着。 “胡说,你胆大着呢!”可以听出女人在撒娇,“你忘了那天晚上你大半夜翻我家院墙” 一阵咯咯的笑声过后,沉默了。 任清扬故意漫不经心的转悠到坟头的侧面,这里可以看清坟头后面的情况,虽然月光不足以将一切照的通透,大概还是能看清的。果真有个女人,此时女人正躺在男人怀里,两人嘴对嘴 任清扬不好意思盯着看,来回瞟了几眼,隐约可以肯定女人身材很好。 “你后悔吗?”女人挣脱男人,坐起来。 “不后悔,你呢?”男人深情的看着女人,“其实从‘死了’之后我才第一次感觉到了自由。” “我也有这种感觉。” “你被卖到我们村,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你,只是我没有钱给人贩子”男人的目光停留在哪里,“我那时候就应该勇敢一点,带着你远走高飞。可是,我” 女人伸手将男人的嘴轻轻捂住,“不怪你!” “还记得你跳河那次吗?”男人注视着女人,“那次真的把我吓坏了,那时候我就想,要是你死了,我也会跟着去。” “怎么能忘了呢?”女人的声音带着欢愉,并不像是在回忆什么痛苦的事情,“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次那么近的看着你,我就知道我再也不会撇下你。甚至你后来娶了媳妇,有了儿子,我也没有那么想过,我知道,不管什么时候我们会在一起。”女人很坚决,“后来,你老婆当着全村人的骂我‘贱货’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要去死。你没有出面维护我,我也不怪你,谁叫我爱你呢!” “翠啊!我欠你的太多太多了。”男人低下头,“我将用我的永远去补偿你!”说完紧紧的将翠儿揽入怀里,生怕她会飞走。 “建军!你看!老天爷是公平的,我们是死了,着一点我们都很清楚,但是老天爷让我们的容貌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就是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翠儿以为在建军怀里,“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那天是我到你们村的第三天,人贩子走后,买我的男人把我关在屋子里饿了两天,第三天成婚的时候,我几乎除了眼睛能睁开,全身都动不了。但是有眼睛就足够了,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你。” 翠儿咯咯的笑了,那笑声真的很好听,“你穿着军装,笔直的一动不动的站在人群里,我眼前一亮,好像你浑身上下都发着光,从那以后的几年里,每到夜里那个臭男人爬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你,是你让我挨过了多少个痛苦难熬的夜晚。” “是我不好!”建军抽泣着,“如果我真的够勇敢,我就应该去报案,让你自由。可是你知道吗?如果我真的报案了,结果只能是你受更多的苦。半个村子的媳妇都是买的,派出所连村子都进不了”一小段的沉默之后,“其实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 “你跳河了,我听到消息放下手中的锄头就朝河边跑,刚下过雨的河水翻腾着,水势很大。”建军紧紧的搂着翠儿,“我站在河边,心里一片空白,如果你真的死了,我肯定会跳下去。” “我知道,你会的!”翠儿亲了建军一口,“那天就是因为你从我家门口路过,我多看了你一眼,他就往死的打我,我实在受不了了,拼命的奔到河口,什么都没想,就跳了。” “多亏那颗枯树,我站在河边远远的看见河中间有一团红花,那是你的衣裳,被树杈挂住了,要不是那棵树,等我到的时候你都不知道被河水冲到哪里了。”建军抬头看着月亮,“这都是天意,其实我水性不好,但是那天愣是游到了河中心,等拽到你的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生命中已经不能没有你了。” 这美好的夜晚,有这样两个死命鸳鸯,也算是不辜负这大好夜色。任清扬摇摇头,假装在欣赏月色。 “还好那个恶人半年后就出事故死了,从那以后,我就天天盼着你能来找我。”翠儿抬头看看月亮,“听村里人说你要结婚了,我每天晚上都会哭。” “俺爹用上吊逼着我取老王家的姑娘,说彩礼都给了,如果我不娶,他和俺娘就都上吊。”建军显得很无奈,“结婚那天我喝了很多酒,终于把自己灌醉了。后来,我真的醉了,昏睡了三天三夜,第四天,我撇下刚娶的媳妇,就去找你了,还记得吗?就像是我们约好了似的,你也在等着我来。” “和你在一起真好,只是心里觉得对不起你媳妇,虽然她骂过我,打过我,可是我不怪她。”翠儿拉着建军的手,“我也是女人,我知道她心里的苦。” 建军沉默了一阵,“所以我用生命向她道歉了!可能这一辈子亏欠她的永远也无法弥补,我就是要用死来证明这不是她的错,更不是你的错!我死之前把一切都告诉她了,她说可以接受你,只要我” “你想过吗?我能预感到这一天!”翠儿看着建军,“你死了,穿着这身军装,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穿着的,你用剪刀刺透了自己的心脏。你媳妇跑来告诉我,她是那么的镇静,让我感觉有点害怕。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我看见她流泪了,我也哭了。就在那天夜里,我穿着刚到村里穿着的那件红牡丹褂子,看!就是这件!我趁着守灵的人瞌睡了,在你的管材前用刀扎进了自己的心窝。我不知道死后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我要和你一样的死法,这样能离你更近!” 任清扬呆呆的站着,眼前的月亮有些朦胧。 “我们已经死了,解脱了,活着的人还在受苦,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建军拉着翠儿的手,端详着她,“如果早知道死后是这样的,我们能永远在一起,就不会让你受那么多苦了!” 说完建军紧紧的把翠儿抱在怀里,很久都不愿意松开。 任清扬觉得自己再这样呆着也是无趣,便转身朝大门走去。到现在才发现,两个坟头离大门不到五十米,虽然在左侧靠山的地方。这里可能是村里人能想到的最远的地方了,这种事情再农村已经是败坏门风的丑事了,能把他们埋在一起,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 院子里没有开灯,堡垒的屋顶有四个高功率的探照灯,是用来应付紧急情况的,一般不会打开。任清扬锁上院子的大门,顺着手电光朝“堡垒”走去。因为窗户大门都是经过处理,关上门,黑洞洞一片,这样起码不会引起别人注意,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村里人只知道这里住着一个道士,要么出门远游,要么闭门不出,也没人在意。人们都喜欢看热闹,但是谁都不想惹上麻烦。 任清扬还在回忆刚才那对男女的遭遇,深深的为他们感到惋惜,同时也感到庆幸。本来想再睡一会儿,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他总觉得好像有事情会发生。 窗外的天慢慢泛起微蓝,天快亮了。在似睡非睡中任清扬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了。隐隐约约有男人的呵斥声,有女人的哭声。争吵和哭声越来越大,任清扬本来想忍一忍就过去了,到了最后,那种垂死挣扎的哭喊声实在令人无法忍受,任清扬出了堡垒,打开探照灯。 来到大门口,朝两个坟头的方向看去,探照灯将四周照的一片煞白,建军被一个穿黑西装的人锁着脖子,还在做无谓的挣扎,翠儿正跪在地上,身前站着一个身着一身白色西服套装的人。任清扬走到近前,那几个人似乎对灯光没有什么反应,穿黑西服的那个人朝这边看看,尽管目光和任清扬有过一瞬间的接触,但是很快就转过头,就当他不存在。 任清扬和那个一黑一白穿着的人已经很接近了,可以看到黑衣人从上到下,一身丝质的西装很合体,明显只有定制的才能达到这种效果,黑色的衬衫也是丝质的,随着身体的曲线服帖的附着在皮肤上,这个人皮肤很白,从脖子可以看出来。白衣人也是一样的行头,只是身体显得纤瘦了许多,脸庞也更俊俏,甚至有点阴柔。 “哥,怎么办?”白衣人说话了,女人的声音,果然是,仔细一看,穿着白色正装的女人更显得妩媚动人。 “规矩就是规矩,我知道你又同情他们了。”黑衣人头也没回,他只是尽力的用手臂卡住建军的脖子。 “回去必须找头谈谈,以后不要再给咱们两个派这种活了”白衣人显得无可奈何。 翠儿还在地上跪着,白衣人看似也并没有想去伸手抓翠儿。 任清扬听说过在地狱有一个组织,专门负责在人世捉拿鬼魂野鬼,再看看他们的行头,难道他们就是黑白无常,怎么会是一男一女,民间传说应该是两个男的,一个叫范无救,一个叫谢必安,一阴一阳,专职捉拿魂魄。对于两个人的穿者打扮任清扬到觉得可以理解,他们是神,他们的形态和穿着是根据别人的心里映射变化的。 也许是因为刚才一瞬间的眼神接触,也许是因为任清扬的反常行为,黑衣人将目光停留在任清扬身上,任清扬也在注视着他,黑衣人好像一时不知所措,卡着建军脖子的手臂松了一下,建军赶忙挣脱开来,奔向翠儿,两个人又死死的抱在一起。 黑衣人并没有在意建军,他们永远也逃不过自己的手掌心,只要自己想去抓。黑衣人向前走了两步,和任清扬的脸几乎紧挨着,眼神上下打量着任清扬。任清扬没有动,还是死死的盯着黑衣人的眼睛,黑衣人身上有一种说不清的气息,陈腐!也许是黑暗的气息。 “看够了吗,哥们!”黑衣人明显被任清扬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吓着了,像是被瞬间弹射出去,后退十几米,白衣人的动作和黑衣人同步,一黑一白远远的站着。 本来哭闹的翠儿和建军此时也安静了,疑惑的看着任清扬。 场面一度有些尴尬,就像是高手过招,谁先动谁就已经输了。太阳已经露出了半个脑袋,金黄色的光辉洒在南面的山坡上,和五颜六色的职务中和出千变万化的色彩,五彩斑斓。近处的露珠反射着阳光,璀璨耀眼。 一黑一白两个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建军和翠儿也被弄得有点懵,不知所措。早上的微风带着一丝凉意吹拂着每一个人的脸和头发,在夏日里特别舒服。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21章 黑白有情(一) 1 “天亮了!你们是不是该消失了?” “我们为什么要消失?”黑衣人努力尝试想理解任清扬说这句话的意思。 “不是天亮了鬼魂就该消失吗”任清扬有点不置可否,“村里的老人都这么说。” “哈哈,哈哈哈!”白衣人尖锐怪异的笑声划破晨幕,远处的狗“汪汪!”的叫了几声。黑衣人放松了许多,看看任清扬。 “原来以为是高手,没想到也是个二把刀的货色!”黑衣人不屑的说道。 任清扬被这嘲笑弄的有点不好意思,两个苦命鸳鸯这时候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是第一次做鬼,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任清扬还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我就是刚好碰到了这一对苦命的鸳鸯,不想被你们拆散了,了解了!就这么简单!” “其实,要是你们不愿意接受我的建议,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任清扬还算是个诚实的孩子。 黑衣人皱皱眉头,看了看白衣人,白衣人耸耸肩。 “这个嘛!”黑衣人往前走了两步,“哥们!”黑衣人干咳了两声继续说:“说实话,其实干这活儿挺累的,那个人想死呢?都想活着,哪怕是受尽世间折磨,看似活着不如死了的人,在我们出现的时候,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基本上都要挣扎两下,作为我们来说,也没办法,既然规则在这儿,就得按照规定办事。”黑衣人回头看看白衣人继续说:“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尽量的摆事实讲道理,尽量把道理说透了,让老百姓明白这是劫数,在劫难逃。道理说透了呢,有些人理解,有些不理解,理解的路上少受点苦,不理解的呢,只有来硬的” 话音未落,黑衣人一个健步冲到任清扬面前,一个巴掌拍在任清扬的脑门上,任清扬瞬间觉得天旋地转,脑袋嗡嗡只响。差一点栽倒在地上,任清扬单膝着地,一只手撑着地面,一只手捂着脑门,眼前一阵黑一阵白,想站起来,只是浑身无力。在恍惚之中,他看到自己单膝跪地的狼狈样,旁边两尊雕塑一般的黑白二人还有不敢抬头的一男一女。 啊!任清扬的脑袋又嗡的一声,真的已经死了吗?不远处的大山已不再翠绿,就像是老电影里的黑白底片,远处的大河恶浪滔天,刚才还说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 就在任清扬在努力想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感觉自己被一股不能抗拒的力量往回拽着,瞬间又是天旋地转,眼前一黑。 似乎过了很久,任清扬睁开眼睛,一双黝黑的眼珠正盯着自己,从这个角度看,自己应该还是站着的。黑色的眼珠里,有疑惑,有不解,有好奇,也有稍许的温柔。任清扬眼神往下看,被一张湿润性感的嘴唇挡住了视线,如果不是离的太近,任清扬肯定可以看清这张性感的嘴唇上涂了粉红色的唇彩,真是个美男儿,除了脑门上的那片胎记。 黑衣人往后退了两步,任清扬想到刚才差点吻到那张性感的嘴唇,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白衣人站在黑衣人的身旁,也正在好奇的看着任清扬,像是在参观动物园新进的物种。 “有什么好看的?”任清扬被这两个家伙的眼神弄的特别不好意思。 2 “你看到没有?”翠儿的声音。 “看到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魂出窍?”建军怀里抱着翠儿,他们两个正好奇的朝这边张望着,“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翠儿紧紧的抱着建军的胳膊,“我在你灵堂把刀子捅向自己心脏的时候,可能也是这样吧,只不过再也没有回去,我看到了我自己,躺在那里,血流的满地都是,有些人在喊叫着,有些人呆呆的站在原地。只是我一回头,你就在身边,我也就安心了!” “你来的时候,我就站在你身边,我喊你的名字,就在耳边大声的喊,你好像听不见。当你掏出刀子,我扑了过去,可是我看着刀尖穿过我的胸膛,还是刺进了你的心窝,我大喊大叫,歇斯底里,等我再次睁开眼睛,你就站在哪里,冲我微笑。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整个世界都属于我们两个了。” “你们过一会儿再矫情。”黑衣人指一指他们俩儿,回过头对任清扬说:“你怎么回事?” “我怎么回事?”任清扬故作镇定,“我还想问你呢!你刚才是在干什么?” “干什么?勾魂啊!这都看不出来吗?”黑衣人似乎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多少底气。 “勾到了吗?” “”黑衣人看看白衣人,显得有些尴尬,“差一点,但是又回去了!你到底是谁,我还从来没有失过手!” “我是谁不重要,其实我现在也搞不清楚我是谁了。如果你知道的话可以告诉我。” “那你有病啊!”黑衣人有点不耐烦了,“不管你是谁,今天他们两个必须跟我走!” 说完,黑衣人一个眼色,黑白两人径直扑向建军和翠儿,任清扬上前一只手拉住黑衣人,一只手拉住白衣人,愣是死死的拉住了。缓过神,对他们大喊,“快进去!”建军和翠儿连爬带滚的冲进道观。 黑白两人可能是第一次在人间被一个人拉住,脑袋里有千万个问号飘过,一时反应不过来。任清扬趁机撒腿就跑。等到黑白两人回头来追,他们三个已经进了道观,正准备关门。 道观的大门和外面的院墙之间有一片空地,除了正中间摆着一个巨大的香炉之外,并无他物。黑白两人速度极快,已经到了空地的中央,两人错过香炉,一左一右就朝任清扬他们扑了过来。随着两声“哐哐!”沉闷的巨响,黑白两人被弹出去十米开外。 像是被什么东西挡住了,空气里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墙。任清扬会心一笑,可可走的那晚,拿着记号笔到处乱画,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 黑白两人尝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放弃了。原来一身笔挺的西装现在也已经不成样子了,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看着任清扬他们,就像关在动物园笼子里的猛兽,隔着钢化玻璃看着肥嘟嘟的游客。 “什么鬼东西!”白衣人有点无助的看着黑衣人。 “用来防神的符咒!” “用来防神?”白衣人有点纳闷了,“不防鬼!防神!神比鬼可怕吗?” “你说呢?”黑衣人瞟了一眼白衣人。 白衣人沉默了,按照他们两个的经验,大多数时候神是比鬼可怕。一个恶鬼也许可以祸害一个人,祸害一群人,可是一个恶神呢?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就像一个国家,犯罪分子再多,也只是小范围的祸祸,可是一个恶政出来,也许受害的就是一代人。他们不知道,十几年后,美国有一个叫的总统,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大幅提高关税,全世界很多小的经济体已经一夜之间从高尚的文明社会堕落成盗匪成灾的黑暗王朝,以前的人们穿着比基尼,闲坐在沙滩上讨论着怎么能让自己人生不这么平凡,现在走在大街上眼睛只会直勾勾的盯着别人手里的面包。这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代人那么简单。 建军和翠儿已经被眼前的情况搞晕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想对方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然后再看看任清扬,不知道是应该感激还是埋怨,目前的状况对他们来说是福是祸还分不清楚。任清扬更是不知道目前这个困境怎么能够完满的解决,可可留下的符咒挡住了黑白二人,可是能挡多久,然后呢? 经历了无奈和挣扎之后,黑白两人席地而坐,倒也不显得着急了。 任清扬回屋取了几瓶水,递给建军两口子,他们没接住,水瓶掉地上了,这也不意外,他们尴尬的笑笑。扔了两瓶给黑白二人,他们倒也不客气,拧开瓶盖就喝。 3 夕阳在天空肆意的挥洒着余辉,又一个夜晚即将降临,建军和翠儿扫完了院子的落叶,两人,是两鬼走出大门休闲的走在山脚下的小路上,远处就是翠儿曾经寻死跳入的大河,河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有山泉,有雪水,汇聚在一起,冰冷清澈,波涛汹涌。 建军和翠儿依偎着坐到了河边,傍晚河面升腾起的雾气将周围的一切染的朦胧,蟋蟀在草丛里拼命的叫着,再过几天就是深秋了,它们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有命运稍好一点的,会躲进那户人家里,在灶台或者火炕的缝隙里苟延残喘,这就是命,万物都是这样的。 “他已经走了好多天了吧!”翠儿看着远处袅袅升起的炊烟问建军。 “是好多天了。” “你说他还活着吗?” “活着!肯定活着!”建军语气显得非常肯定,但是眼神却显得飘忽。 那天,苏可可流下来的符咒将黑白二人挡在了门外,他们进不来,任清扬出不去,眼看天就要黑了,白衣人留下了眼泪。虽然稍稍转过了头,还是被任清扬看到了。 “哥!这就是命吧!” 黑衣人没有回答。突然站起来,后退几步,朝任清扬猛扑过来,白衣人一惊,伸手去拽,衣角滑过手心,白衣人大喊一声:“不!”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巨响,任清扬本能的用双手挡住面门,手指缝闪过一道白光,一瞬间向四下散去。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建军睁开了眼睛,愣住了。 黑衣人仰面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着,七窍都在流血,鲜红的鲜血滴在地上,尘土被激起,然后又跌回地面,血液渗入土里,不见了。白衣人已经跪倒在黑衣人的旁边,双手温柔的抚摸着黑衣人的面庞,眼泪轻轻地从修长的睫毛上滑过,滴落在黑衣人的脸上,混杂着血水,一起滑向地面。 在夕阳的余晖下,白衣人高挺的鼻梁因为伤心一抽一抽的颤动,白净的脸上映着粉红色的霞光,四下寂静无声,只有白衣人轻轻的抽泣声。女人什么时候最动人,古人的诗里已经写过“梨花一枝春带雨!”日本人为什么喜欢拍“未亡人”,虽然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就是这个道理。 也许是气氛到了,也许是因为长久以来的心里压抑和无可奈何,任清扬看着白衣人的眼泪一滴滴落下,眼角已经有些湿润。 七零后、八零后的农村孩子从小基本上都是放养的,和父母之间并不像城里人或者外国人那样亲密,有些小孩甚至从记事起就不再和父母有亲密接触,别说亲吻,就是拥抱都会被看成的软弱或者病态的。所以他们的亲情表面看来并不是很浓。长久以来,父母离世,农村的哭丧基本上都属于表演形式,儿女在司仪的带领下走完全部流程,晚上回家该干啥干啥,甚至在回来的路上都能说说笑笑。 可是,这一切都只是表面,他们和父母之间的亲情和世界上所有人一样难以割舍,因为生活艰难,不容的他们去体会痛失亲人的悲痛,生活还得继续,只是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候爆发,也许在多年以后,意外看见父母亲的遗物,也许是在扫墓的时候,也许只是因为看了孩子一眼 任清扬也和所有农村孩子一样,父母不明不白的走了,自己除了迷茫和孤独,其实这么长时间说不上伤心,心里反而挺平静。只是这个时候,他想哭。 最后一抹夕阳勉强的划破整个西天,任清扬大声的哭了,没有捶胸顿足,只是大声的喊叫着,任泪水打湿脸庞,一动不动。建军和翠儿呆呆望着他,已经忘了恐惧。也许伤心可以相互感染放大,白衣女人此时也大声的哭了出来,建军和翠儿也莫名的抱头痛哭 早上的太阳依旧缓慢的从东方升起,这一夜,流泪眼逢流泪眼,断肠人遇断肠人,哭了个昏天暗地。 白衣女人坐在地上,将黑衣人抱在怀里,轻声的说:“哥!我带你走。不管将来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身边。” 白衣人女人起身想试着扶起黑衣人,但是没有成功,黑衣人痛苦的哼唧了一声。 “等等!”任清扬经过这一夜的释放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他从小就看不得别人难受,搭救建军和翠儿是这样,现在看到白衣女人这样伤心,便不忍的问了一声:“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抓他们两个?” “你知道吗?只要昨夜子时之前带他们两个归位,我和他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去往我们自己的天堂。”白衣女人带着哭腔说着,“四百多年了,我们每一天都期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因为你” 在白衣女人含恨埋怨的眼神前,任清扬低下头,努力回想着自己昨天到今天的所作所为,低声的说道:“我只是不想他们两个有情人就这样被你们带走。” 4 吴员外有一独女千金,年方十八的时候听从父母大人的安排许配给了一个来城里参加考试的秀才。秀才姓张,名子秋,山西太原府河曲县人,来太原府参加乡试。张子秋出身贫贱,兄弟三人,排行老三,老家人都叫他张三秋。天下的事总是这么奇怪,老天爷总是会给负心汉一副好看的皮囊,给风流女一个婀娜的身段,绝代千华的面容,但反过来说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前面那些条件人才会变得负心和风流吧! 和所有故事一样,吴员外在一次机缘巧合中认识了张三秋,看着张公子仪表堂堂,身长八尺,又有学问,老家还没有什么牵挂,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上门女婿啊,吴员外像是捡到了宝贝一样,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张三秋也很配合,知道土豪一般都喜欢附庸风雅,时常带一些同学来参加宴席。 宴席上吟诗作对,饮酒赏画,吴员外在这样的气氛感染下很快就觉得自己上辈子应该是一个文豪,当然他心里也清楚,自己那些狗屁不通的诗词会被这些青年才俊赞赏全是因为自己的家境和款待。可古往今来诗词歌赋从来都是和权贵分不开的,庸俗到一定境界也会出现一些真正艺术的东西。吴员外这一点还是很看得开的。 吴老夫人也背地里看过这帮年轻才俊,为女儿的婚事把把关。看了几次,气质长相还属张三秋,才华学问这中间倒是真有一位如鹤立鸡群者。他叫柳瑾瑜,和张三秋老乡,身高体态和一般人无二,长相倒还好,令人遗憾的是脸上有一块胎记,不偏不正,正好生在额头正中,尽管柳才子时常会有意用几丝垂下来的头发去遮盖,可是这个胎记实在有点大,越是有意遮盖越是容易让人去注意,一旦注意,这个胎记会在旁观者的印象中被放大,以至于第一眼看到柳瑾瑜都会先看额头。 人们时常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其实这也是一种意淫的说法,从古至今人都是要看形象的,看看现在战斗在娱乐一线的这帮小鲜肉,狗屁学问没有,才艺也就是勾引中老年妇女惯用的那几招,眨眼睛扭屁股装傻卖萌,可体现在实际效果上,就是比那帮实力派中年老男人挣得多,粉丝也更年轻化,粉丝群体的颜值明显也高。 其实说起小鲜肉和娘炮现象,在我看来,这是女性地位提高最有利的证据。千百年来,女性一直被当做一种财产,男人的财产,既然是财产,是物件,当然穿衣打扮,举止气质都会按照男人喜欢的样子来衡量,什么叫妩媚动人,什么叫环肥燕瘦,还不都是男人的喜好决定的。现在兴起的小鲜肉倒是说明了女性现在有力量决定男人的形象气质了,这是好事。为什么女性地位提高后决定的男人气质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扯的有点远了,有机会专门讨论。 书归正传,吴大小姐名叫吴代荷,跟着老妈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看过几次,心里多少也有个谱,但是人性的弱点还是占了上风,吴大小姐欣赏柳瑾瑜的才华和气质,胸有诗书气自华,可张三秋看起来也不错,可能学问没有柳瑾瑜那么高,但是颜值很高啊!也许和传说中的潘安有点差距,但是看一眼也能让自己脸红到脖子根,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吴老夫妇见女儿和自己的意见这么的统一,那还等什么呢? 吴家大院掌灯结彩,锣鼓喧天,吴代荷小姐和张之秋公子的成婚大典正式拉开帷幕。话说这结婚找对象其实是个运气活,再严苛的丈母娘都不能保障小两口白头偕老,日子顺风顺水,其实有点像是买彩票,没有开奖之前你根本不知道和你同床共枕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常说人心隔肚皮,夫妻也不例外。 柳瑾瑜忙着替老乡张罗婚礼,也打心里替老乡高兴,能攀上这么一个老丈人,人生不是少奋斗多少年的事情,是根本不用奋斗了,也多多少少有些羡慕嫉妒恨。婚礼几天后,张三秋作为主人宴请这帮苦难的兄弟,这也是柳瑾瑜第一次见到吴代荷,那天酒至微醺,大伙也都借着酒劲嚷嚷着要见见嫂子,张三秋实在不想博大家的面子,就让娘子打扮妥当,被两个丫鬟搀扶着来到正厅。搀扶并不是因为吴代荷走不动道,这显着身份。跟现在领带上车下车总会有人挡着车门上缘一样,那个领导傻蛋啊,都精的跟猴一样,会碰着自己? 那天正是秋意正浓之时,正厅的大门也敞开着,多少有些凉意。吴代荷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一双绣花鞋撩动着五彩的长裙,长裙衬托着修长的双腿。粉色的上衣勾勒出曼妙的身材,吴代荷左手拿着一柄薄丝的小扇子,扇面上画着山水,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右手搭在丫鬟的手臂上给大家行礼。常言道嫂子比母,小叔子的儿。张帮人也都是饱读诗书之人,赶紧还礼,目不敢斜视。 就在柳瑾瑜抬头一瞬间,正好与吴代荷来了个对眼,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就算城里醉虹楼的头牌都没有她美,不是没有,也许相貌可以匹敌,但是气质,人常说胸有诗书气自华,其实这个说法柳瑾瑜是不信的。自己饱读诗书,学问也是一等一的高,可是就算因为额头上的胎记,平时和猪朋狗友喝花酒的时候也都是那个姑娘倒霉没抢到别人,才会和他在一起,还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可是今天,柳瑾瑜对气质这回事是真的信了。 吴代荷也看到了柳瑾瑜,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自打那以后,柳瑾瑜隔三差五的总会来吴府转转,不是找张三秋做学问,就是其他不打紧的事情。虽然每次都见不着张夫人,但是心里感觉距离近了,也就暖了。 为什么人世间真正的爱情总是千辛万苦,那是因为爱情是奢侈品,并不像婚姻那样实用。婚姻解决温饱问题,已经饿的肠胃痉挛的时候,还谈什么爱情,先吃饱了再说。 (本章完)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22章 黑白有情(二) 5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间几年过去了。吴员外在女儿成婚后的二个月便去世了,张公子变成了张员外,虽然吴夫人还在世,父为子纲,子为母纲这样的教条思想依然影响着吴家,没有因为家室和财产而有任何不同。除了大门前的匾额还写着“吴府”之外,其他的一切都名副其实的姓张了。 张员外也不打算参加科举了,科举无非也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已经直接跳过第一个步骤了,再说凭自己的学问考也考不上。温饱思,谁都是这样,不思,是因为你还没有达到温饱的标准,这是人性。 张员外开始频繁出入各大娱乐场所,凭着吴家雄厚的家底,他想享尽人间富贵。人间富贵是什么,对于男人来说,无非是金钱、女人、珍馐美味、能追求到的刺激,还有一帮愿意听你吹牛满足虚荣心的朋友;对于女人来说把“女人”换成“男人”,就是这些,别跟我说还有艺术。 这一切柳瑾瑜都看在眼里,吴家下人从开始的祥和平静变成现在的谨小慎微、战战兢兢,柳瑾瑜知道这一切都已经变了。好几次从外室听到内室吴代荷嘤嘤的哭声,张员外也不怎么待见柳瑾瑜了。柳瑾瑜心里清楚,其实只是时间问题,他愿意等。 “眼看着你起高楼,眼看着你宴宾客,眼看着你楼塌了!” 6 该来的总会来!只不过比柳瑾瑜想象的快。 虽然张员外一天总是见不着人影,柳瑾瑜还是隔三差五的跑来吴府,连下人都知道他的心思。柳瑾瑜才学出众,时不时的吩咐下人拿一张自己的画或者新作的诗词送进内室给吴代荷欣赏,吴大小姐有时会在诗画上写上一两句鉴赏之词送出来。每次拿回留有吴代荷笔墨的字画,柳瑾瑜都会拿在手里呆呆的看上半天,然后找工匠表装好了,锁进箱子,这几年下来,整整的装满了两个箱子。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柳瑾瑜都会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拿出字画,然后在油灯下痴痴的看上半天,心里揣摩着吴代荷写下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幸福映满书房。但是从那次宴会之后,柳瑾瑜再也没有见到过吴代荷。 终于有一天,张员外不在家,这是他本来就应该想到的事情,柳瑾瑜大步走进吴府,下人们也不问,来到大厅坐下,下人端上茶水,也不说话便退了出去,再也不来打扰。他们知道柳公子来找张员外,不过每次都是坐一个时辰,不等张员外回来就会自己走开。 一个时辰开到了,茶也凉了,他该走了。就在他准备起身的那一刻,内室的门帘被下人撩开了,一股香气扑面而来。柳瑾瑜顿时傻了,他多少次都在脑海里想象过她和吴小姐见面时的场景,怎么开口问候,怎么说话,怎么表达的滴水不漏,不越人伦又能表达自己的爱意。这一刻来了,柳瑾瑜脑袋嗡的一下空白了,机械的拱手施礼,然后慢慢抬头。 不是吴小姐,是她的贴身丫鬟,柳瑾瑜有点尴尬的点点头以示问候。丫鬟没有说话,柳瑾瑜不禁奇怪,再仔细一看,丫鬟两眼红肿,嘴角抽搐着。柳瑾瑜感觉她有话要说,等小丫鬟平静了一点,便追问到底怎么回事。小丫鬟也不说话,示意跟她走,便带领柳瑾瑜穿过内室,来到后花园。 原来内室直接连通的后花园,花园很大,正中间有一个人工开辟的小湖,湖面的荷叶开始泛黄,毕竟初冬了,将整个后园渲染的有些死气沉沉。靠墙的假山上爬山虎已经只剩下了土黄色的枝藤,像一根根没有血色的血管胡乱的爬在哪里,假山的石窟好似一双眼睛,恶狠狠的环视着这座庞大的人工园林。 丫鬟径直带着柳瑾瑜向园子深处走去,走完长廊,脚下的枯草已经能够没到膝盖。又走一段,拐过一个弯,一块巨大的假山石后面有了另一番天地。这里没有经过人工修正,至少很久都没有人打理了,花带已经和野生的灌木融为一体,一株月季的长刺勾住了小丫鬟的裙角,小丫鬟使劲一拽,一块布已经被月季撕了下来,挂在哪里。这块假山石有四五丈长短,二丈薄厚,一丈多高,应该原本就在这里的,后来的假山是按照它的位置修葺的。假山修的惟妙惟肖,和院墙中间有二丈多宽的空地,不到近处很难发现,自然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空间,从远处看还以为假山是挨着院墙修建的。 最里边有一个见方丈余的小亭子,被假山挡在里面,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口古井。柳瑾瑜正要开口问到底怎么回事,小丫鬟“哇”的一声大声哭了出来! 7 柳瑾瑜小心的打开箱子,取出一副画展开在桌子上,画的是一对鸳鸯戏水。 “代荷!当我看到你在这幅画上的题字时,我就知道,你心里一直有我。”柳瑾瑜看着画说道。 吴代荷站在柳瑾瑜身边,静静的看着画上的鸳鸯,平静的说:“你让丫鬟拿过这幅画的时候,我在枯井里孤孤单单,好不凄凉,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我那孤独的老母亲装疯卖傻,恨不得将那个挨千刀的活剥。” “这个世界上最难看透的是人心,你根本不用再为这件事自责!” “我要不是双眼被外表所迷惑,也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吴代荷有些内疚。 柳瑾瑜一把搂过吴代荷,一只手抚摸着她那长长的秀发“凡是早有定数,可能谁也改变不了。你母亲现在已经将吴员外的亲侄子接到家里,再过几天就要成亲了,我见过那小子,绝对是个老实人,肯定会把你娘当成亲娘一样服侍,给她养老送终的!所以,你也没有什么要牵挂的了。” “我们也该走了,不用留在这个世界上了。这个世界只有痛苦!” “嗯!只要我们能永远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 一阵清风吹过,书房桌子上的尘土随即被风吹动,露出了一幅画,画中一片绿意盎然的河滩,河面上两只鸳鸯正在欢快的嬉戏,一只在前面游水,另一只正在淘气的踏着水波,开心的嬉戏,前面的那只回头深情的望着,水波在它们之间荡漾开来 8 小丫鬟带柳瑾瑜来到古井边,交给他一块玉佩,自己哭着跑开了。柳瑾瑜端详着手中的玉佩,正在不知所以的时候,突然周围的空气变冷了,周边的草木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霜。 柳瑾瑜手里攥着玉佩,双臂抱在胸前想使自己暖和一点,虽然已是初冬,但是大中午的怎么会突然这么冷。他还在瞎琢磨,左看右看,眼前恍恍惚惚出现一个女子,长发披肩,粉红的上衣,绣花的长裙,只是光着脚,脚面上沾着湿湿的黄泥。 不用看脸柳瑾瑜知道这是吴小姐,除了她,谁还有这么曼妙的身材。 “你?” “是我!柳公子” 话音未落,吴小姐已经泣不成声。 9 终于成亲了,成了入赘的上门女婿,张三秋坐在床边,双脚泡在热气腾腾的洗脚盆里,正在端详着坐在桌边的吴代荷,从一个穷小子突然成了腰缠万贯的大官人,张三秋到现在都还以为在做梦。心中的窃喜时不时的流露在脸上。吴代荷看到丈夫满面春色,心情似乎很好的样子,也微微一笑。张三秋的确太漂亮了,她见过的男人不多,从小被限制在闺房内,从书上看到过不少才子佳人的佳话,现在自己竟然也碰到了。 新婚的甜蜜总是短暂的,不到一个月,吴代荷发现丈夫回来的越来越晚,有几次竟然天亮才进府门,回来也就是倒头就睡。也问过,总是说和同乡聚会。吴代荷也想过最坏的事情,可是凭着自家偌大的家业和张三秋一个上门女婿身份的事实,她也就只是想想而已。 只能说是吴小姐太低估了男人花心的本能了。几天之后,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又一次在历史上准确的预见了墨菲定律。那天张三秋回来的不算晚,不到二更天,只是喝醉了,满面红光,吐了之后躺下便睡着了。吴代荷支走了丫鬟下人,替丈夫脱衣服,神不知鬼不觉的摸了摸丈夫的荷包。按照一般情况,摸不出什么状况,荷包里有一方粉红色的小手帕,很薄的丝手帕,要不是特意去找,的确很难发现。但是就是被摸到了,而且看见了。 吴代荷终于知道了丈夫每天早出晚归的原因,尽管和她想的一样,但真正知道了,却还是难以接受。 10 张三秋怒了,吴代荷哭了。 男人总是用愤怒来掩饰自己的心虚,女人总是用哭泣来表达自己的心伤。 吴代荷是读过书的女人,在那个女人不怎么读书的时代,没有接触过复杂的社会,但是书里的道理总是明白的,男人三妻四妾稀松平常,算不上犯了多大的错误,只是自己心里总是过不去这道坎。 红烛灯芯燃烧的灰烬掉落到融化的蜡油里,蜡油有些浑浊,吴代荷眼睛死死的盯着火焰,她强迫自己接受这个现实。成亲快两个月了,张三秋穷了小半辈子,突然有钱了,他报复似的花天酒地,诗书已经放在书架上生了虫子,刺激过后心里总是空唠唠的。跟所有的罪犯一样,内心有个叫做内疚的东西时不时的钻出来挑逗一下良知。 有几天他的确是消停了,拿起书脑子里出现的却是薄纱粉裙,玉肌凝脂,花鼓艳舞。本能还是战胜了理智,以后更是变本加厉。 事情发生的那个晚上,醉山楼灯影婆娑,鼓乐喧天。身边的朋友早已不是原先的那帮穷哥们,不知道突然从哪里突然冒出了许多节度使的外甥,官老爷的公子,各个都是相见恨晚,恨不得同眠同榻。醉仙楼昨天来了一个小姑娘,刚坐船从南方来。南方的女人阴柔秀气,北方的男人第一次见到南方的女孩心里总会出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正是他们心中女人该有的样子吧! 小凤仙敬各位公子喝完酒,坐在了张三秋的身边。周遭都是淫荡的眼神和渴望的殷勤。其中一位自称节度使的外甥,虽然只是外甥,后面的舅舅级别却最高,又有消息说节度使没有后人。自然这个外甥就是这帮官宦子弟的小头目。哥哥弟弟、姐姐妹妹,酒桌文化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实质的变化,一直延续到现在。 外甥先是假装恭敬的敬了一杯酒,然后阴阳怪气的说:“听说张公子在吴府那是顶天立地,一言九鼎。以后咱这帮弟兄还得张公子提挈,一起发财!” “大官人真是抬举了,我一定跟在官人鞍前马后,牵马坠蹬。”张三秋虽然有些醉了,大小王还是分得清的。 官宦子弟一般打心底里看不起有钱人,在一起厮混只不过是为了银子。有钱人打心底里也看不起官宦子弟,在一起是因为特权。这两种相互看不起的人在一起容易出现的状况就是抢着埋单,抢着送东西,抢着送女人。 “听说张公子在家里有些惧内啊!”外甥看似在开玩笑,这句玩笑正戳中张三秋的心窝。上门女婿脑门上都贴着标签,四个字“低人一等”。张三秋压住怒火,没法发泄,杯中的酒像是有种特殊的功能,可以安慰一下受伤的心灵。一杯接一杯,究竟是烂醉如泥了。 马车在楼下等着了,外甥拉过老鸨子说了几句,拽起小凤仙和张三秋塞进了马车。 一个恶作剧,无聊的恶作剧。张三秋和小凤仙踏进房门的时候,吴代荷爆发了。哭着、喊着,下人们纷纷退让,雕花的紫檀木桌角成了杀死吴代荷的凶器。吴代荷死了,吴员外看到这场景,一口鲜血喷出来,也死了。下人们傻了,这个偌大的吴府就剩下张三秋一个男主人了。 张三秋醒了,吩咐下人紧锁大门,软禁老夫人。在金钱和淫威的双重作用下,吴府上上下下竟然能将杀人的事捂得严严实实。你不能怪下人没有正义感,正义感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正义换来的只是眼泪和不公正,正义就会缺席。 11 柳瑾瑜搬开井盖,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古井早已干枯,也不深,井底一副白骨。吴代荷看到自己已化为白骨的身体,不禁黯然泪下。柳瑾瑜呆呆的站着,思绪万千。多少红颜粉黛,美妙绝伦的皮囊,到底抵不过岁月的沧桑。 根据吴代荷的指引,柳瑾瑜找到了吴员外的尸骨,将他同自己的宝贝女儿葬在了一起,这都是在杀了张三秋之后的事情了。 丫鬟跑过来,气喘吁吁,告诉柳瑾瑜张员外回府了。顾不得盖上井盖,柳瑾瑜大步流星走过花园,穿过内室,大厅的墙上挂着一柄三尺宝剑。柳瑾瑜提剑除了大厅,正赶上张三秋歪歪斜斜的走过来,也不说话,手起剑落,干净利落。下人们在吃惊了几秒钟之后,关门的关门,抬尸的抬尸,有取水扫地的,有取镐挖坑的,几番忙乱之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到时剩柳瑾瑜还站在那里,英雄虽不惧千军万马,可是第一次杀人的柳瑾瑜还是稍微有些后怕。 带路的那个小丫鬟过来接过宝剑,擦拭干净,又重新挂到墙上。然后去了老夫人的院子,吴老夫人装疯卖傻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就这么结束了,柳瑾瑜踉跄着出了吴府,从怀里掏出玉佩,攥在手里,朝自己落脚的住处走去。 12 “一个是人,一个是鬼,你们怎么在一起的?”任清扬听完吴代荷的讲述,心里有些不忍。 “官府捉拿他,他也不想苟活人世” “我明白了,是不是你们今天捉拿一个鬼魂回去就可以交差,虽然时间已经过了。” “不知道。”吴代荷有些踌躇“不知道能不能通融,应该可以吧!毕竟当初饶过我们两个人就是他,他心地挺善良的。” 任清扬不知道她说的是谁,现在他心里只是充满了内疚和同情,自己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和活人接触的少,和鬼接触的多,他真的不想这样活下去了。“去他妈的命中注定!” 13 第一次来到冥界,和上一次去的地方明显不同。这里除了色调淡的出奇,其他几乎和人世间一模一样。 “这里这里似乎没有那么可怕啊!”任清扬回头对柳瑾瑜说,柳瑾瑜自从回到冥界,伤势已经基本痊愈了。 “你往上看!” 天空中很高的地方有一个色彩斑斓的倒影,颜色鲜亮,充满生机。而冥界更像是上面那个世界的影子,浑浊水面上的影子,暗淡、阴郁。两个世界在很远的天际合在一处。 “地球是圆的,这你知道吧!” 柳瑾瑜一愣“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我都见过,当然知道了!” “那上面的世界是不是人间?” “是啊!” “那你想啊,上面的世界是人间,地球是圆的,它应该在远处向上弯曲,怎么会和冥界看似有交点呢?”任清扬有点强迫症。 “”柳瑾瑜看了看吴代荷“这个问题很专业,说了你也许不会懂。你大学就上了一学期,还是算了吧!” “这你都知道!?” “在你灵魂被我捕捉到的那一刻,你所有的信息都会传输进我们的脑子。”柳瑾瑜往前走着,他觉得这个解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信息怎么传输的?” “嗯!”柳瑾瑜又愣了“你们有网络,我们也有,而且我们的网络比你们先进,就是这样了!” “这有点勉强吧!”任清扬斜眼看着柳瑾瑜,还是希望他能解释清楚。“那刚才说的弧线的问题呢?” 柳瑾瑜有些不耐烦了,也不理他,自顾自的往前走了。 任清扬回头看看吴代荷,吴代荷假装欣赏路边的风景,根本就不接茬。时不时的有穿者打扮和柳瑾瑜他们一样的人走过,有男有女,让人有来到一个大型cbd的错觉,只是每一对白领身后都跟着一个或者几个穿着和气质都各不相同的人,行色匆匆。有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有刚学会走路的娃娃,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在这黑色的大道上。 这时候任清扬才发现,路边的草丛里似乎有很多双眼睛,圆圆的很吓人。时不时因为路上的行人有些骚动。就在这时候,身后的呼喊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两个身材匀称一身职业装的帅小伙目不斜视的向前走着,身后跟着一个光膀子光头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浑身赘肉,肚子向前突出着,一身五颜六色的纹绣甚是扎眼。 “生前肯定是混黑社会的!”任清扬凭自己的经验判断。 “也不一定,纹绣本来是艺术,个人喜好问题。”吴代荷不太同意,“我哥身上就有,很漂亮的。” 话音未落,胖男人扭头就跑,身上的肥肉在和身体做着反方向的运动。两个勾魂人还没反应过来,胖男人已经跑远了。路边的草丛里发出低沉的怒吼声,两个勾魂人相互看了一眼,一个摊开双手表示很无奈的样子。一瞬间,草丛里窜出十几条黑影,奔向胖男人。 胖男人拼命的往回跑,转眼就要到黑漆漆的交界处了。那十几条黑影说时迟那时快已经赶上,瞬间胖男人被撕了个粉碎。一阵血光飞溅过后,十几条黑银也慢慢平静下来,转过头慢慢向他们走过来,到了眼前,任清扬才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大狗!很大的狗,浑身上下漆黑一片,倒不像它们存在于这个世界里,而像是这个世界在它们身上塌陷了,强壮的四肢肌肉有棱有角,犹如四根铁柱插入地面,而四肢托起的细小腰身和硕大的头颅,像是永远不会吃饱。嘴角还流淌着鲜血,眼睛煞白放着寒光,杀气腾腾。任清扬自认为胆子很大,的确他胆子很大,那是在人间,到了冥界,这恶狗才仅仅是开始。 “不用怕!”吴代荷拉了任清扬一把,示意他继续走“它们是地狱恶犬,这几只是看门的。” “哦!哪还有其他的了!” “有专门去人世间追杀鬼魂的,有专门维护冥界秩序的,很多种。” “看来我回不去了!”任清扬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本章完)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正文 第23章 冥界之旅 1 一座气势宏伟的大厦高耸入云,外面装饰的黑色玻璃将大厦里面和外面隔绝开来。走进大门,宽敞的大厅人来人往,几十个办事窗口有序的排着队,每个窗口旁边都有一道小门。办事人员统一服装,看起来干练整洁。每当一个鬼魂办完手续,办事人员会在鬼魂的手臂上盖上一个小戳,小门就会开启,从远处大概可以看到每到小门里的景象都不尽相同,有的门里阳光明媚,有的门里大雪飘飞,还有几次打开之后里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 有些鬼魂走向小门时满脸幸福的神色,没有丝毫犹豫,有的却迟迟不肯过去,看得出心里正在经受痛苦的煎熬。不管哪种情形,站到小门边上的一瞬间,都会化作一道亮光,被吸进门里,门紧接着关上,再打开,已经不是上一次的景象了。 任清扬左看看右瞧瞧,这个大厅像是有一种力量,原先的恐惧焦虑现在全没有了,只是好奇。 “别看了,你不用走流程,直接去见老大!”柳瑾瑜显得无可奈何的示意任清扬跟上。大厅靠里的中间有一块巨大的电子屏幕,上面一行一行的像文字的东西在不停变换着,不认识,更像是一种符号,都是一闪而过。 “这个有点意思,我只在电影上见过这么大的屏幕,好莱坞的战争片里有,指挥中心都会有一块巨大的显示屏。”任清扬有些兴奋。 吴代荷轻声的笑了,“这有什么稀奇的,这里的科技和人间是同步的,不!应该说大部分比人间先进!” 看着吴代荷很自豪的样子,任清扬翻了个白眼儿,“你知道哪些小门后面是什么吗?”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去过!” 他们已经饶过了巨大的电子屏幕,原来后面是一排电梯,有人出出进进,繁忙而显得平静。他们走向其中的一部,等里面的人出来,他们登上电梯。门刚一关闭,电梯四壁消失了,他们三个好像站在一个光亮的长方体气泡里,四周一片黑暗,没有一丝光反射进电梯。柳瑾瑜暗了其中一个键,上面的符号任清扬看不懂,只感觉巨大的加速度将身体向下拽,电梯在上行,任清扬心里想着。 这是一间现代化的办公室,白色基调,所谓现代化无非是高层、宽大、简约、白色,只不过巨大的玻璃窗外边并不是海景沙滩,而是接近黑白单调的景色,冥界就是这个样子吧,任清扬想。 柳瑾瑜小心的关好门,然后和吴代荷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任清扬倒是左右摇晃着脑袋,这边看看,那边看看。 “咳咳!”两声咳嗽声从宽大的办公桌后边响起,因为是从高大的转椅后面发出的,所以声音并不是直接传到任清扬的耳朵里,经过反射之后,声音听起来很大。柳瑾瑜和吴代荷更是把头埋进胸口,不敢弄出一丝动静。 转椅“呲呀呀”的慢慢转过来,任清扬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椅子转的很慢,就像是电影里的慢动作。为什么慢,无非是因为主角出场为了博得大家的眼球。任清扬心里想着,看着椅子慢慢转过来。 “你个老家伙!”当任清扬看到坐在椅子上的人时,脸上乐开了花。 2 白起“呵呵”的笑着,“知道你要来!” “你怎么?”没想到自己还认识这样的大佬,任清扬又惊又喜。 “我接手也没多久,一千来年。”白起示意任清扬坐下,一旁站着的柳瑾瑜和吴代荷大眼瞪小眼。 “怎么就?”任清扬实在搞不懂现在的状况,“你要是找我去人间找啊,这又是什么鬼?” “这次真是巧合,没有特意的成分。”白起显得一本正经,又转过脸对一旁的柳瑾瑜他们说:“没你们事儿了,你们可以休息了。” “那我们这算不算是最后一次......”柳瑾瑜犹豫了一下还是说话了。 “不算!”白起板起脸,显然对于他们没有完成工作有点生气,“不过也不惩罚你们了,你们按照原先的约定再执行一次任务就可以了。” 白起一直以来对于下属的工作要求都是很严格的,今天是看在任清扬的面子上绕过了柳瑾瑜。吴代荷连忙施礼表示感谢,拉着柳瑾瑜出去了。 白起从左手边的抽屉里拿出一根粗大的雪茄,很专业娴熟的点燃,一套流程下来,任清扬还在云里雾里。白起翘起二郎腿,抽了一口,又立即吐了出来。 “你以前说的都是骗我的了?” “有一部分吧!”白起倒是不以为然,继续享受这尼古丁带来的安逸,眼睛微闭,“有些的真的,嗯!大部分是真的!” “你跟司马靳的事情呢?” “大部分是真的!”白起慢慢睁开眼睛看了任清扬一眼,又慢慢闭上,“前面的仇恨是真的,后面的有些事情可能有点夸张,或者有点艺术处理了一下。” “我靠!”任清扬差点气的从椅子上蹦起来,“艺术处理,处理个毛啊!我好端端的人生被你们折腾这样!虽然最终还是要到你这里来,但我......” “你别急!别人来了回不去,你来了还能回去,着什么急呢!” “我还能回去!”任清扬在看到白起的时候心里就有一丝预感,可能自己不会这么简单的死掉。 “说过你这次来就是个意外。”白起嘴角微微上扬,“顺便带你旅旅游,参观参观!”雪茄被放到烟灰缸里,烟头并没有切掉,烟雾妖娆的徐徐上升,“刚开始我就不同意让你一个凡人参与进来,可是臭道士非得坚持,你要怪就怪他了。” “可臭道士到底是谁?”任清扬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天旋地转,周围上下的墙壁、地板顶棚变得透明,整个办公室悬浮在空中,头顶可以看到遥远的人间镜像,脚底下还是那片暗淡大地。 最先,他们漂浮在一座城市的上空,一座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白起指着最高的那座大厦得意的说:“我刚来的时候,冥界还是饿殍遍野,灵魂们都千方百计的想逃往人间,而稍有路子的冥界鬼差借机巧取豪夺,对外都知道是冥界之王控制着冥界,可其实是几个官吏在操纵着。” “那冥界之王呢?他这么就不管。” “几个绝世美女,几个小跟班就打法了!”白起不屑的说:“他天生是神,才懒得管这些低等生物呢!我来了之后,看到这里的灵魂们都还在过着原始的生活,住山洞,衣不附体、茹毛饮血,原始力量决定一切。” “现在不是吗?我说的是原始力量决定一切。这个和人间应该是一样的,毕竟他们都来自于哪里。这是本性,不会因为生存环境改变的。”任清扬一本正经的说:“这是个哲学问题,人或者灵魂都不可能平等的生存,在一个小范围内的平等假象也是因为在这个范围之外有一个更大的原始力量在起作用......” “哦!”白起有点扫兴,“起码现在可以正常的生活了,也许不是公平的,起码只要肯努力还是能活的很舒服的。” “你这里房价高吗?” “额!有点高,但是这个......”白起似乎有点为难。 任清扬强迫症又犯了,“是因为土地紧张吗?” “这个...这是因为......”白起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到:“这是统治的艺术!” “又是艺术?你怎么老提艺术!” “你知道吗,不管什么东西到了最高境界都会成为一种艺术。”白起看着脚下偌大的城市,继续说:“怎么才能让这些鬼魂听话,这是个艺术。嗯!是艺术。其实这跟养猫养狗是一个道理,你懂吗?”白起觉得任清扬应该懂,“你要让他们过的幸福,并不是一次把他们喂饱了,得慢慢喂,一顿饭一顿饭的喂,变着花样去养活,时常惩罚一下,这样他们才觉得幸福,才不会觉得生活只有眼前的苟且。” “你真是个老狐狸!” “好吧!我权当你在夸我了!”白起笑笑,“其实不是因为土地不够,冥界虽然表面看起来和人间互为镜像,其实要比地球大得多,可以无限开发。之所以限制,是因为这些鬼魂在冥界创造的价值不能全部为他们所用,而是大部分应该归冥界政府所有,也就是我所有。这样他们才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思考、甚至来反抗我。而我才有足够的资源去压制住他们。” 重新拿起雪茄,剪掉燃烧过的那一部分,重新点燃,吸了一口,白起继续说:“你觉得鬼魂工作多少年能够买起一所房子合适?” “我不知道!” “所以你不懂!”白起得意的看着任清扬,“房价不能低是有原因的,而且质量不能太好,因为他们没有寿命限制,一套房子让他们住到永远,那他们还有什么动力?如果一套房子的寿命是五十年,那么他们工作三四十年去买一套房子才是合理的,他就会为了房子老老实实的工作三四十年,而房子还要不停的涨价,这样他们的奋斗才会有意义,才会觉得自己的财富在增加,他们才能快乐的工作,才能有诗和远方。” 任清扬没有学过经济学,张大嘴巴,表示不理解。 “这么说吧!在冥界盖房子,土地其实是没有价值的,因为我拿来基本上是免费的,然后我叫人去开发,鬼魂们帮我盖房子,最后再高价卖给他们,这中间我可以拿到大部分利润;房价不停上涨,会让先买房子的鬼魂觉得自己是有钱鬼,没有买房子的鬼魂也有一个可以发财的梦。当然这前提就是房价要不停的涨,房子住个几十年就坏掉,工钱也不停的涨,其实,实质是不变的。哈哈” “其实我是从人间学来的。”白起很得意,“冥界比人间稍微复杂一点,还是因为鬼魂们没有时间限制。人间就好操作一点了,人总得死吧,在人寿命的基础上设计一个建设周期,然后通货膨胀,然后房价高涨,使得大家都觉得自己很有钱,其实一样,实质上什么都没变。” “哦!” “算了,你也听不懂,其实要不是你掺和我们这事,像你这样的穷二代,混的好也就是一辈子买套房子,而房子可能在你还没有过完这辈子就塌了。” “在你这儿先给我订一套!”任清扬翻了个白眼。 3 四周的景象发生了变化,前方一片荒野,茅草一堆堆不规则的生长着,天地一片黯淡,天空中人间的镜像也消失了。在荒野的边缘,天空五颜六色不断变化着,像是极光布满整个天际。在往远处,黑乎乎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是哪里?”任清扬被这壮丽的景色吸引住了。 “这就是冥界和地狱的通道,你看!”办公室已经漂浮在极光之中了。荒野和黑暗交界的地方,鬼魂们排成一队一队,慢慢的向前移动,消失在黑暗之中。 “其实我一直以为冥界和地狱是一回事!” “当然不是一回事儿了!地狱是为那些罪恶的灵魂准备的。” “不会吧!”任清扬有点不信,“我们常说‘人之初,性本善!’” “你被骗了,哈哈!”白起显得很开心,可以又一次嘲笑一下眼前这个毛头小伙子了,“小子,大部分灵魂诞生的时候是没有善恶的,善恶只是一个相对的判定。但是,有一小部分天生就是恶的,我叫他们为‘毁灭型灵魂’,他们不管在那种情况下就知道破坏。” “好吧!还是你懂得多!”任清扬无奈的摇摇头,指着那些走向黑暗的鬼魂,“他们还会回来吗?” “不会再回到冥界了!”白起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冥界通往地狱的通道是单行线,只能去,不能回。但有可能回到人间......” “啊!为什么!” “这才是臭道士让你参合进来的原因,因为地狱和人间之间有一个可以开启的通道,这个通道在地狱诞生之时就已经在哪儿了。” “你以前好像说过有这么一回事。”办公室四周的景象消失了,脚下的地板也不再是透明的。 白起起身走向窗边的小吧台,拿起杯子给自己到了一杯酒,“我知道你不喝酒!今天就看到这儿吧,有机会带你去看看冥界的大海和大海怪。” 重新坐下,白起喝了一口,沉默了一会儿说:“虽然我挺讨厌那个臭道士的,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很善良。” “他让我家破人亡!” “没有他,你也会家破人亡!”杯子里的酒被一口喝光。 4 两千多年前,会元准备好了一切,准备释放自己的男神。她把嬴政送上了设在咸阳郊外的那座高塔,然后静静等待遥远的宇宙深处那一股神秘的力量。根据律书所载,每两千多年在银河系意外的遥远宇宙深处会有七颗恒星和地球连成一条直线,一股看不见的射线此时刚好会穿过地球球心。这股射线的力量再加上合适的催化剂——混世子秦王嬴政,通过一个特殊的装置将这股力量照射到关押盘古的地狱深处,盘古的封印就可以解除。 “说起来似乎也挺简单,而且当初会元和陆压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就等着宇宙深处传来的这股原始力量。”白起此时已经放下酒杯,但是并没有坐回去,而是站在床边,欣赏着窗外毫无色彩的世界。 “可是这一切还是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对不对?” “后来就有了。”白起微微一笑,“你知道上一次他们并没有成功,而你知道为什么没有成功?” “你不是说过这是你和其他元神的功劳么!” “哈哈!”白起爽朗的一笑,“我吹牛的!” “我......”任清扬真想骂娘,“你就不能改改这个臭毛病吗?” “改不了,谁叫你当时不太尊敬我呢!”白起有点不好意思,“一点小小的虚荣心嘛!” “......” “这次没有半点假话!”白起的目光又重新回到外面黑色大路上慢慢行走的灵魂身上。 那天,会元早早带着嬴政和陆压来到高塔之上,站在顶端的平台上,地狱水晶的位置经过几次调试,已经可以丝毫不差的将这股宇宙力量折射到地狱深处。平台上就他们三个人,嬴政呆若木鸡,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情绪低落,又显得迷茫。陆压站在会元身后,看到会元面无表情,似乎很平静。秦国的军队在司马靳的带领下将高塔团团围住,固若金汤。 从远处的地平线隐约传来一阵阵的厮杀声还有来自地狱恶鬼的嚎叫声,那肯定是张良带领的军队已经和司马靳交上火了,可能还有项羽的军队,但这并不是陆压担心的。 微风带着烟雾夹杂着人肉烧焦的味道吹过,会元还是那样恬静美丽,发丝被风轻轻吹拂,身上的红色斗篷也在轻轻摆动,陆压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会元身上,今天的会元格外动人。陆压知道此时会元心中早已是惊涛骇浪,越是显得从容,越是能散发出那种渴望和期待的味道。 5 突然,会元的眉头微微颤动了一下。 陆压抬起头,看见一道强大的光柱正向地球奔来,不觉得心头一阵悸动并伴随着微微的疼痛,是到了结束这一切的时候了。多少万年过去了,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并没有感动眼前这个女人,她的灵魂,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为盘古而生。最开始也许只是因为要活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这个女人,可是到了后来他可以肯定,他爱她。 本来阴暗的天空渐渐变得明亮,远处厮杀的人们也被这异常的天象吸引,忘记了眼前的敌人,整个战场怪异的安静。天空从明亮到煞白,到人们睁不开眼睛,“这是最后的机会了!”陆压心里明白,失去还是怨恨,他选择怨恨,手起刀落,嬴政人头落地。这个凡人杀不死的混世子脑袋滚落一旁,一刹那,整个世界变成了一片白色,没有空间、没有色调,只是白茫茫的混沌。 陆压闭上双眼,双膝跪地,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死在自己的爱人手里,也是一种圆满。 异样的寂静,一声低吟的咆哮,是痛苦,是无可奈何,是无助,撕心裂肺。会元没有动手,陆压再次睁开眼睛,会元还站在那里,侧着身子,看不清表情,陆压也没有想要去解释,他知道现在所有的语言都是多余的。 天际恢复了往常的颜色,天地之间还是灰蒙蒙一片,厮杀声再度响起。微风并没有理解会元此时的痛苦,还是那样轻浮,吹过脸庞。一滴眼泪从会元的眼角慢慢滴落,陆压笑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会元流泪,他知道这滴泪水多多少少是因为自己,而不是完全和自己无关。 陆压为自己刚才的愚蠢行为感到有一点后悔,他抬起头想对会元说,自己会完全她的心愿,哪怕到时再也见不到她,但是他什么都没说,会元没有转身,头微微抬起一点,看了一眼远方,慢慢的消失在陆压的视野里。 从此以后,陆压再也没有见到过会元,仍旧做他的地狱之王。只是听说在遥远的地狱深处,时常会看到一个女人,身着红披风,漫步在地狱的荒原里。陆压知道那是会元,他想去见她,始终没有鼓起勇气。 6 “这么说,拯救地球的不是你了!”任清扬有点蔑视的一笑,“只是因为一个男人的嫉妒,这个也太荒诞了。” “荒诞!”白起最怕任清扬这样的毛头小子瞧不起自己,“这不是荒诞,你以为在当时有谁能阻止会元。指望那些创世元神吗!他们就是一群牲口,除了享乐快活,谁会去怜悯你们这些可怜的低等动物。” “你不是低等动物吗?” “我!”白起本来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 “可是我到底和这些事情有什么关系?”任清扬知道白起不知道答案,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他。 白起回到座位前耸耸肩,很时髦的告诉任清扬无可奉告。 7 就在三清神像下的供桌上,任清扬像睡着了一样的躺在那里,还有呼吸。白天建军负责打扫院落,翠儿收拾房间,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