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二章 七伤与狼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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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医馆坐落在西城区最繁华的街道上,这里的诊疗费用是整个京城最昂贵的,达官贵人却趋之若鹜,门庭若市。在春秋医馆所在的这条街道上大大小小几十家医馆和药铺,俨然是整个京城,乃至整个中土大陆求医看病的梦想之地,绝大多数都在金衣门气堂的管辖之下,门口的招牌旁都挂着一串四盏灯笼,那就是金衣门气堂的标志,每天白花花的银子流进了春秋医馆的钱柜,那就是大小医馆药铺上缴给金衣门的保护费。
在街道的角落里有个不起眼的小药铺,没有招牌,也没有挂灯笼,进出药铺大多是身着褴褛的穷苦人,这就是岭南药商自己开的岭南药铺,售卖一些岭南产的药材。经过上次望海楼的赌局,温乾给岭南药商们争取下来的生意,大家共同出资租了这个临街商铺,面积小了些,至少大家不用东躲西藏了。
京城里很多穷苦人在大医馆看不起病,在大药铺也抓不起药的,很多穷人家的孩子就这样夭折了。自从岭南药铺开张,虽然只是卖些岭南产的草药,需要自己回家熬制,也总算有了救命的药材了,所以,京城里知道的穷人越来越多,来求医问药的穷人也越来越多,虾仔整天忙碌不已。近日来,狼七经常出现,不过他并不做声,站在门口时常向外张望,虾仔好奇地问过他,也不回应。
其实,虾仔还是很感激狼七,上次多亏狼七才挽救了榕妹的命,而且他对疗伤药材有种天然的感觉,直接有效。“狼兄弟,你怎么来了?我还要谢谢你呢,我们岭南产的白药,以前都是熬汤内服,主治小儿惊厥盗汗,从来不知道还能作为外伤药膏使用,你是怎么知道的?太神奇了!现在我们也把白药做成药膏,售卖给病人,很管用,成为京城里穷苦人治疗外伤最管用的药膏了,现在,连春秋医馆那些大医馆和药铺都到我们这里进货了,呵呵”
看狼七仍然眼睛盯着门外,没有搭理他,他也不以为意,笑笑说,“狼兄弟,榕妹的身体已经康复了,已经开始练拳了,听说他的哥哥就要进京了,到时候他们要请你吃饭答谢的,不要推辞哦”,狼七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哥哥?”
“是啊,叶榕是我们岭南佛山叶家的千金,来中原武林历练,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叶家能不来人吗?叶家这一代,只有一男一女,叶榕的哥哥叫叶隼,在岭南武林很有名气”,虾仔还在说着,狼七却一闪身出了药铺,不见了。虾仔怔了一下,摇了摇头,这个北方孩子。
狼七顺着街道旁边的商铺廊下低头走着,眼睛远远瞟着一个身影,只见一个灰衣人从春秋医馆出来,沿着大街匆匆而去,一阵风吹起了他右边的衣袖,空空荡荡的,好像右臂没有了,一把黑色铁胎大弓斜背身后。一股浓重的药膏味道传了过来,灰衣人脸色苍白,正是赌约之夜被温乾斩落一支手臂的商七伤,气堂商氏家族的嫡系子弟,擅长射箭,参与了截杀榕妹和温乾的行动。
狼七自从那夜之后,就在诺大的京城里寻觅商七伤的踪迹,因为晚上要保护白小天的安全,只能白天行动,给追踪增加了难度,正如野狼不喜欢白天行动一样。这段时间狼七仅仅依靠自己的摸索和奇妙的感觉,渗透进了洛水城的黑暗世界,那是一个普通人无法触及,也无法理解的世界,危险,肮脏,冷血,残酷,但却是狼七最熟悉的世界。
正是在这个世界的渗透,狼七终于找到了商七伤的踪迹。跟着商七伤七拐八绕,逐渐从繁华热闹的西城区转向南城区方向,最终走进了一个牲畜集贸市场,消失不见了,拥挤的集市上人头攒动,脏乱不堪,巨大的围栏里有很多马匹,骆驼和牛羊,腥臭的味道充斥其间,许多身穿北方服饰的人在用各种草原上的方言,高声招揽着生意,路边还有很多烤肉的小吃摊在烤制着羊排,烟气腾腾,还没到夜晚,已经有很多手拿酒囊的醉鬼躺卧路旁。
“长生天保佑你,草原上的雄鹰,我的达尔罕大哥”,狼七用草原上特有的方式和一位魁梧的汉子打着招呼,这里是洛水城里最大的牲畜市场,主要是来自北方草原的各民族在这里贩卖牛羊和马匹,也有骆驼队在这里招揽生意,组成驼队,来往中土和北方草原。狼七刚进京的时候,就曾经把自己的骆驼卖到这里,由于都是来自草原,虽然大家的族群不同,但是狼七也认识几个长期在这里做生意的草原人,这个叫达尔罕的汉子,就是其中一个精明的生意人。
经过简单的交谈,狼七就基本摸清楚了情况,明天将有一个驼队离开洛京,北上草原,其中有位客人出钱包了两头骆驼,随同驼队出发。看来商七伤要逃离洛京北上,也不知道这是金衣门的刻意安排,还是商七伤私自行动,狼七并没有惊动商七伤,返身离开。
黄昏时分,夏虫低鸣,岭南会馆的人们都陆续回来了,许戈照例给大家准备了简单的晚饭,狼七拉着马天尼到一旁,嘀咕了一会,又过去和一旁闷头猛吃的温铁锤说了一会话,然后,端着一碗菜进了榕妹的房间,狼七从来都是我行我素,不善言辞,也不拘俗例,大家都见怪不怪。
白小天和狼七走在夜晚的道路上,铁锤也跟了上来,狼七闷声说道,“小爷,我这两天有事要出趟城,白天小马跟着你,晚上铁锤会跟着你,应该不会有事,时间不会太长,也就天”,白小天奇怪地问道,“你有什么事情吗?给我说说,别乱来啊!需要我帮忙就说”。
狼七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你有一百文钱吗?”
白小天惊骇地站住了,回头看着狼七,“你要杀人?”,他太熟悉狼七的口头禅了,这段时间里,他和狼七相处一室,狼七奉他为狼神转世,绝对服从,对他的各种疑问,可谓知无不言,对他的所有指令,可谓坚决执行,狼七的所有故事他基本都已经了解,那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故事。别人看到的仅仅是一个来自草原的半大孩子,憨厚木呐,咪咪着小眼睛,人畜无害,其实,在白小天眼里,这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只有他凭借着狼神的身份才能控制着他不大开杀戒,否则,早就把京城掀翻了。
狼七的家族被屠杀殆尽之后,就在草原上游荡,暴虐嗜杀的性情更加肆无忌惮,所有人在他眼里只分成两类,一类是亲人,像他的族人,像岭南会馆的几个人,另一类人和肥羊无异,他本就依靠杀人为生,在茫茫草原戈壁上一颗人头只要一百文钱。
今天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白小天能不惊觉吗?狼七轻轻摇了摇头,年轻甚至还有些稚嫩的脸庞慢慢隐没在深深的夜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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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的角落里有个不起眼的小药铺,没有招牌,也没有挂灯笼,进出药铺大多是身着褴褛的穷苦人,这就是岭南药商自己开的岭南药铺,售卖一些岭南产的药材。经过上次望海楼的赌局,温乾给岭南药商们争取下来的生意,大家共同出资租了这个临街商铺,面积小了些,至少大家不用东躲西藏了。
京城里很多穷苦人在大医馆看不起病,在大药铺也抓不起药的,很多穷人家的孩子就这样夭折了。自从岭南药铺开张,虽然只是卖些岭南产的草药,需要自己回家熬制,也总算有了救命的药材了,所以,京城里知道的穷人越来越多,来求医问药的穷人也越来越多,虾仔整天忙碌不已。近日来,狼七经常出现,不过他并不做声,站在门口时常向外张望,虾仔好奇地问过他,也不回应。
其实,虾仔还是很感激狼七,上次多亏狼七才挽救了榕妹的命,而且他对疗伤药材有种天然的感觉,直接有效。“狼兄弟,你怎么来了?我还要谢谢你呢,我们岭南产的白药,以前都是熬汤内服,主治小儿惊厥盗汗,从来不知道还能作为外伤药膏使用,你是怎么知道的?太神奇了!现在我们也把白药做成药膏,售卖给病人,很管用,成为京城里穷苦人治疗外伤最管用的药膏了,现在,连春秋医馆那些大医馆和药铺都到我们这里进货了,呵呵”
看狼七仍然眼睛盯着门外,没有搭理他,他也不以为意,笑笑说,“狼兄弟,榕妹的身体已经康复了,已经开始练拳了,听说他的哥哥就要进京了,到时候他们要请你吃饭答谢的,不要推辞哦”,狼七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哥哥?”
“是啊,叶榕是我们岭南佛山叶家的千金,来中原武林历练,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叶家能不来人吗?叶家这一代,只有一男一女,叶榕的哥哥叫叶隼,在岭南武林很有名气”,虾仔还在说着,狼七却一闪身出了药铺,不见了。虾仔怔了一下,摇了摇头,这个北方孩子。
狼七顺着街道旁边的商铺廊下低头走着,眼睛远远瞟着一个身影,只见一个灰衣人从春秋医馆出来,沿着大街匆匆而去,一阵风吹起了他右边的衣袖,空空荡荡的,好像右臂没有了,一把黑色铁胎大弓斜背身后。一股浓重的药膏味道传了过来,灰衣人脸色苍白,正是赌约之夜被温乾斩落一支手臂的商七伤,气堂商氏家族的嫡系子弟,擅长射箭,参与了截杀榕妹和温乾的行动。
狼七自从那夜之后,就在诺大的京城里寻觅商七伤的踪迹,因为晚上要保护白小天的安全,只能白天行动,给追踪增加了难度,正如野狼不喜欢白天行动一样。这段时间狼七仅仅依靠自己的摸索和奇妙的感觉,渗透进了洛水城的黑暗世界,那是一个普通人无法触及,也无法理解的世界,危险,肮脏,冷血,残酷,但却是狼七最熟悉的世界。
正是在这个世界的渗透,狼七终于找到了商七伤的踪迹。跟着商七伤七拐八绕,逐渐从繁华热闹的西城区转向南城区方向,最终走进了一个牲畜集贸市场,消失不见了,拥挤的集市上人头攒动,脏乱不堪,巨大的围栏里有很多马匹,骆驼和牛羊,腥臭的味道充斥其间,许多身穿北方服饰的人在用各种草原上的方言,高声招揽着生意,路边还有很多烤肉的小吃摊在烤制着羊排,烟气腾腾,还没到夜晚,已经有很多手拿酒囊的醉鬼躺卧路旁。
“长生天保佑你,草原上的雄鹰,我的达尔罕大哥”,狼七用草原上特有的方式和一位魁梧的汉子打着招呼,这里是洛水城里最大的牲畜市场,主要是来自北方草原的各民族在这里贩卖牛羊和马匹,也有骆驼队在这里招揽生意,组成驼队,来往中土和北方草原。狼七刚进京的时候,就曾经把自己的骆驼卖到这里,由于都是来自草原,虽然大家的族群不同,但是狼七也认识几个长期在这里做生意的草原人,这个叫达尔罕的汉子,就是其中一个精明的生意人。
经过简单的交谈,狼七就基本摸清楚了情况,明天将有一个驼队离开洛京,北上草原,其中有位客人出钱包了两头骆驼,随同驼队出发。看来商七伤要逃离洛京北上,也不知道这是金衣门的刻意安排,还是商七伤私自行动,狼七并没有惊动商七伤,返身离开。
黄昏时分,夏虫低鸣,岭南会馆的人们都陆续回来了,许戈照例给大家准备了简单的晚饭,狼七拉着马天尼到一旁,嘀咕了一会,又过去和一旁闷头猛吃的温铁锤说了一会话,然后,端着一碗菜进了榕妹的房间,狼七从来都是我行我素,不善言辞,也不拘俗例,大家都见怪不怪。
白小天和狼七走在夜晚的道路上,铁锤也跟了上来,狼七闷声说道,“小爷,我这两天有事要出趟城,白天小马跟着你,晚上铁锤会跟着你,应该不会有事,时间不会太长,也就天”,白小天奇怪地问道,“你有什么事情吗?给我说说,别乱来啊!需要我帮忙就说”。
狼七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你有一百文钱吗?”
白小天惊骇地站住了,回头看着狼七,“你要杀人?”,他太熟悉狼七的口头禅了,这段时间里,他和狼七相处一室,狼七奉他为狼神转世,绝对服从,对他的各种疑问,可谓知无不言,对他的所有指令,可谓坚决执行,狼七的所有故事他基本都已经了解,那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故事。别人看到的仅仅是一个来自草原的半大孩子,憨厚木呐,咪咪着小眼睛,人畜无害,其实,在白小天眼里,这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只有他凭借着狼神的身份才能控制着他不大开杀戒,否则,早就把京城掀翻了。
狼七的家族被屠杀殆尽之后,就在草原上游荡,暴虐嗜杀的性情更加肆无忌惮,所有人在他眼里只分成两类,一类是亲人,像他的族人,像岭南会馆的几个人,另一类人和肥羊无异,他本就依靠杀人为生,在茫茫草原戈壁上一颗人头只要一百文钱。
今天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白小天能不惊觉吗?狼七轻轻摇了摇头,年轻甚至还有些稚嫩的脸庞慢慢隐没在深深的夜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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