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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青莲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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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一大早,吃过早点,除了纪丽丽在家,林清芳和纪向红,都陪着范志成去小别墅去看房,顺便帮着搬家。

    路上,纪向红特意叫范志成坐在了副驾位置,俩人商量着小说里的细节,纪向红除了开始提出了两点疑问后,全程都在听范志成给他‘科普’。

    当车到了别墅区入口处时,纪向红彻底服气了,他眼里的毛病都不是毛病,小说中很多手法c习惯等等,都是有依据的,并不是范志成胡编乱造。

    就在纪向红还想着‘虚心请教’些那个年代英国的,苏格兰场的一些侦探手段时,他哑然c呆望着前方的小别墅,原来已经到家了。

    纪向红之所以有点发呆,是又被震了一下,想想从陪林清芳接范志成回国后,这个孩子给了他多少的震撼?

    绿树掩映下,范志成家的小别墅是那么的独树一帜,屋顶都在发着光,林清芳眯着眼睛望去,别墅的外部墙体都没有什么变化,但别墅的尖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由轻型铝合金龙骨为架,辅以全玻璃的透明穹顶,阳光照射在上面,闪闪发光。

    既有被震撼的情绪,又心有责怪,林清芳嗔怒的瞪了范志成一眼,这孩子就是不知道低调,这么一弄,好看是好看了,但太扎眼了。

    梁经理等在了外面,和大家寒暄,并不时道歉,误了十多天的工期,但范志成并无责怪,以目前这个世界的条件,很多地方,梁经理要摸索着装修,因为范志成提供的装修图纸,实在够特别的。

    别墅墙体外,除了正门,三侧都种植上了爬墙虎,现在还看不出效果,一进大门,从一楼到三楼,彻底的打破了林清芳和纪向红,对房子的认知,原来房间还可以这么装修。

    一楼厨房位置与餐厅间被打通,成了开放式厨房餐厅一体,外围由小吧台隔开,客厅中间的纯布艺沙发和茶几样式,最吸引人眼球的要数电视柜,也应该叫电视墙。

    客厅内铺着厚重大花的地毯,壁纸以及整体色彩,都是罕见的银灰色,有些清冷,但难掩高贵c奢华之气。

    一楼内只留有一间卧室,风格极致精巧,连接着半封闭式的书房,看装修风格,应该是留给中老年人居住的,林清芳和纪向红一看,绝对是给他俩的房间,与开放式厨房相连的一间房间,被范志成改成了一个微型的健身室,里面除了一些哑铃,就是很显眼的拳击沙袋,还有裹着真皮的木桩,另外,房间的一侧,整体镶满了玻璃,这里也是范志成的舞蹈室。

    上到二楼,两间风格迥异的卧室,都很奢华,其中一间明显的女生风格,仿似公主的小宫殿,整体看着到还没什么,但里面一些小物件,却极尽想象,实用而时尚。

    另一间卧室,看起来,更像是高档宾馆的客房,但该有的一应俱全。再有就是一个独特的巨大书房,书架已经摆满了空间,虽然多,但不乱,书桌很特别,凹形,这有点叫人看不懂。

    等上到三楼时,林清芳两人的眼睛就不够用了,处处都突显别致。

    因为透明穹顶,三楼的光线极好,并且有电动开光,可以关闭穹顶,现在三楼内只有一张小床,一张小书桌,虽然还显得空旷,但俩人也能看出,这里应该是范志成的音乐工作室。

    以林清芳与纪向红几十年的人生阅历,都不禁惊叹,这样的设计实在太别致了,但就一点,太奢华了,这点他们有点不适应。

    范志成对这个小别墅的改装还算满意,有限的空间内,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他是很注重生活质量的,但限于目前他的年龄,还有经济能力,只能做到这一地步。

    这套小别墅的装修,如果放到上一世,肯定会引得不少人吐槽,就是类似于宜家那种的小样板间而已,没什么稀奇的地方,但放在这一世,绝对的时尚c超前。

    林清芳与梁经理结算完,开始和纪向红帮着范志成搬家,林清芳雇佣搬家公司,从单位把钢琴搬运回来,这边纪向红开车带着范志成,从莲花区搬运衣物等行礼c杂物。

    收拾利落,晚上回家吃饭,四口人坐在饭桌上,范志成提议全家搬到小别墅居住,这样大家都方便,纪向红说等等看。

    最后范志成只能说自己过去住,他有很多理由,锻炼c弹琴等等,纪家确实不方便,林清芳虽然不舍得儿子,却也只能如此。

    范志成心里有数,不怕纪向红不答应,家里的条件太限制林清芳了,也是,范志成和纪向红聊天中,就不时提起,他夸张的说,以后他可能什么都可能缺,就不会缺钱,如果纪向红始终坚持着,是不是以后就永远不会花他的钱了?这叫纪向红慢慢去想吧,估计会有看开的那天。

    其实纪向红不想搬家,他还有另一层顾虑,身为警察,哪有不为家人安全着想的道理?住在这个系统内部小区里,相对要安全的多,但纪向红也有点多虑了,以他的职位,根本很少上一线,安全性要大得多,没必要如此谨慎。

    晚上纪向红又开车送了范志成一趟,把家里他的用品送到了小别墅,是的,范志成当天就住了过去,林清芳满眼的怨念。

    范志成躺在三楼的小床上,以他的心性都恨不得打几个滚,高喊两声,他终于自由了。

    晚上,将所有的灯熄灭,仰望天空上的星星,范志成说不出的惬意。

    生活一如既往,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没用林清芳帮忙,纪向红直接找到了,他们厅里下属的法制出版社,当时社长和编辑看过后,惊为天人,知道是纪向红儿子所写,那是好一番恭维,并告诉纪向红,一个月内出版发行。

    纪向红没有关注范志成写书所用的笔名,在他看来很一般,他却不知道,为了笔名,范志成费劲了心思。

    英文版的笔名,直接使用的他英文名字,但中文版的笔名,就不能乱起了,用他本名?太普通,也不能太后现代了,就像猫腻?这世界的人得疯狂吐槽他,辰东?说不出来有点怪怪的,这两个他上一世最喜欢的两个作者笔名不用,难道用莫言,这个不行,他虽然上一世百无禁忌,但对莫言还是有份尊重的,挠破脑袋,翻了好几天的《诗经》,他最后决定模仿李太白的名号,青莲居士改成了青莲剑仙。

    这个世界是没有李白的,只有诗仙刘慧,作品几乎与李白的等同,所以这个世界没有青莲居士的名号,但范志成为什么使用青莲剑仙呢,这不得不说,他受上一世王者荣耀的影响很大,在他的计划里,他以后会把王者荣耀和英雄联盟给柔和在一起,不为了赚钱,只为了那一点游戏情怀。

    看到范志成的笔名,所有人都不以为然,现在的社会上正流行仙侠热,叫什么剑仙的人一堆,范志成也看过,这部作品叫《蜀山》,两个不同的世界,但剑仙都出在蜀山,两个世界的文化仿似有着莫名的牵连。

    范志成看过,情节无外乎邪不胜正,其中的仙侠文化,可以看出在这个世界刚刚起步,还没有什么筑基c金丹c元婴,范志成现在没工夫,不然真的让他们看一看,什么叫仙侠。

    不管是出于恶作剧,还是显摆的心理,范志成以后会拿出1c2部作品,让这个世界的人见识见识,但目前还没有安排。

    学校里见到林素哲,林素哲高兴的告诉范志成,她过几天就会搬到南湖公园的小别墅居住,俩人相约一起晨练,一起上学,范志成由着她。

    当有一天,林素哲搬到了小别墅,俩人晨练在南湖公园见面时,范志成哑然失笑,他和林素哲真的很有些缘分,他回国第二天晨练,碰上的,穿着黑色布莱迪套装,大长腿的女孩,竟是林素哲。

    林素哲在结束晨练后,非要去范志成家里参观,由于时间宽裕,范志成将林素哲带到了家里。

    林素哲知道范志成一个人住在这里的,不然借她俩胆也不敢来。

    进了范志成家里,林素哲的眼睛就不够看了,什么都喜欢,在健身室,冲着沙袋‘通通’的打了两拳,好似没过瘾的来到二楼,看到空空的书架,林素哲决定周末带范志成去买书,当上到三楼时,林素哲满眼冒星星,当听范志成讲诉,他晚上看着星星入睡时,眼里无尽的羡慕嫉妒恨。

    如个小疯子一样,林素哲在范志成家里好一顿玩耍,临走时,眸光闪烁,不知道她在打着什么主意。

    林素哲和一个保姆单独的住在这里,林素哲称呼保姆为刘姨,这个刘姨是个外地的乡下女人,40多岁,已经跟了林家近10年了,离过婚,不能生育,老家又没有什么亲人,所以,她与林家仿佛是一家人,对林素哲视如己出。

    注:我埋下了很多影视c歌曲的线索,还会继续铺垫,进入大学,是个巨大的转折点,主角的生活中会发生很大的变故,另外,主角的名字和林素哲,大家没有什么联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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