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 第一章:穿入电视剧《大时代》 “现在拍的都是些什么电视剧啊,真难看” 丁鹏闲来无事,想要找些电视剧来打发时间,可是他翻来覆去找了半天,却一个满意的新片都没有找到。 现在的电视剧,都找一些小鲜肉小花瓶过来,用傻逼兮兮的剧情搪塞观众,剧情一点意思都没有。 “算了,还是老片好看,找点老片来看吧。” 他点开90年代老片选项,迎面第一个电视剧,就是大时代。 这个电视剧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对于剧情,了如指掌。 但是现在他还是忍不住点开了。 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因为里面的妹子一个个都太可爱了,各有特点。 不像现在的女演员,一张张蛇精脸,网红脸,千篇一律的,毫无特点,傻傻分不清。 小犹太,方家三姐妹,还有可怜的玲姐,龙大小姐,都这么可爱,结果最后大部分都死了,只剩下一个龙小姐。 真是可惜。 “反正没有新的好片子看,就再看一遍吧。” 丁鹏点开了大时代,顿时,一张张熟悉的脸蛋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李丽珍饰演的方婷,蓝洁瑛饰演的罗慧玲,尤其是周慧敏饰演的小犹太,百看不厌,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可爱。 就在丁鹏如痴如醉的沉浸在欣赏之中时,一个陌生的电子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你想要拥有穿越影视剧的能力吗” 谁 穿越影视剧的能力 难道可以穿越进大时代里 如果真是这样,他就愿意。 “恭喜你,你获得影视大穿越系统,可以穿越进各种电视剧电影中,系统开始绑定,当前绑定进度1250” 影视大穿越系统 可以穿越各种影视剧之中 我滴天啊 我这是获得了金手指了 丁鹏一脸惊喜。 他在中看过不少穿越小说,对于系统文尤为喜爱,如今他发现自己竟然成为了诸多幸运儿中的一员,他怎么可能不开心呢 系统耶。 而且还是他最想要的影视穿越系统。 这岂不是说,他可以穿越到大时代中,和梦寐以求的小犹太,方婷面对面的,见面了 nice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当绑定进度达到100时,熟悉的电子提示音再次响起: “绑定成功,检测到电视剧大时代,是否穿越” 这就可以穿越了 丁鹏不假思索,选择了穿越。 一阵天旋地转,当他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处人来人往的街道上。 街道非常繁华,也有些脏乱,遍地都是小摊小贩,店铺外打出的广告牌上,也大多写着繁体字。 听着四周飘扬而来的粤语音,丁鹏知道,他的确穿越到了香港,而且还是1984年的香港。 丁鹏就是广东人,对于粤语,相当熟悉,语言方面没有任何障碍。 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此时的女孩们,深受日韩风的影响,大多穿着萝卜裤c灯笼裤,或者长裙裤,运动套装似乎也很受欢迎。 这些服装,虽然在丁鹏看来,有些老土,但是却散发出一股别样的怀旧味道。 他喜欢这种别样的怀旧味道。 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已经有些饿了。 但是,要命的是,他没有钱。 虽然他是身穿,但是,系统把他的衣服,改变成了符合这个年代的穿着,白衬衫,西裤,皮鞋,衬衫别进西裤里,标准的香港小白领。 可是,他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有任何身份,自然也没有住房,口袋里空空如也,要命了。 他原本是想要直接找他的小犹太去的,但是此时,他却发现,自己连坐车的钱都没有。 怎么办 当然是赶紧赚钱了。 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 没钱,别说泡妞了,恐怕连生存都有问题。 那么,怎么赚钱呢 买彩票 开玩笑,他哪里知道中奖号码。 穿越前,他是一所广州外国语大学的英语系大四学生,平日里除了喜欢看小说看剧之外,别无爱好。 他看过的小说和影视剧,可以用汗 牛充栋来形容了。 至于其他的,他一概不知。 丁鹏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游荡,各种包子煎饺,勾的他口水直流。 突然,一面地标牌引起了他的注意。 柴湾。 这里竟然是柴湾。 看见这个地名,丁鹏突然眼睛一亮,他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 现在是84年,香港影视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年代。 此时的香港市民,下班之后,大多喜欢观看影视剧,和各种武侠小说打发时间。 金庸先生,便是在此时创办了明报,陆续刊登自己的武侠小说的。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是的,明报的所在地,正是在柴湾 他不是看了大量的小说吗 那他完全可以通过写小说,卖给明报赚钱嘛 84年之前的小说不能写,84年之后的总可以吧。 这样一来,他的第一桶金,不就来了嘛。 丁鹏呵呵一笑,突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他立即询问四周的行人,打听到了明报所在,离他不过700米左右。 穿过几条街道之后,他终于来到了一处办公楼,办公楼前一块牌子上写着大大的“明报”这两个字。 就是这里了。 他来到前台,对着一个容貌清秀,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小姐姐说道:“我要投稿,长篇小说。” 投稿 前台小姐姐连忙站起来,热情有礼的说道:“我们的编辑马上就要下班了,您可以把自己的稿件放在这里,并且留下联系方式,等明日上班的时候,我转交给编辑,如果过稿的话,编辑会通知您的。” shit 这也太倒霉了吧。 一来,编辑就要下班了 可是他没有时间等到明天啊。 因为他都不知道今晚该住在哪里。 而且,他实在有些饿了。 这时,一群人有说有笑的从楼上走了下来,这群人中,有男有女,男生大多戴着眼睛,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文气十足。 为首的,是一个面容慈祥,戴着眼睛的老者,看面相,约莫六十岁上下。 丁鹏看着这老者,神情一愣,这张脸,他太熟悉了,不正是明报的创办者,金庸先生吗 第二章:第一桶金,做小犹太和方家姐妹邻居 见对方路过他身旁,丁鹏连忙走上前去,对着金庸深深一鞠躬,恭敬说道:“金庸先生,我是您的书迷,丁鹏,您的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加上越女传,每一本我都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非常喜欢。” 这些话,金庸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他以为丁鹏是他的书迷,不由笑道:“谢谢你。” 作为当代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金庸为人处世的态度,是非常和蔼可亲的,丝毫没有架子。 丁鹏连忙又道:“金庸先生,我也是一个作者,最近写了一本小说,是关于现代人穿越到秦朝的故事,想要投稿,不知道行不行” “现代人穿越到秦朝” 金庸听后,不由眼睛一亮。 这个点子,似乎很新颖啊,他读书破万卷,至今也没有看过类似的小说。 有趣有趣。 金庸一下来了兴趣,他反正闲来无事,便笑道:“稿子在哪里给我看看。” 这样的好机会,丁鹏怎么可能错过。 他连忙来到前台,对着小姐姐说道:“有没有纸笔借我一些。” 小姐姐懵逼了。 要纸笔干嘛。 难道这位先生没有带稿子,所以想要在这里现写 这也太夸张了吧。 小姐姐在这里做了好几年前台,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草率的小说作者。 “有才的人,就是怪癖多。” 小姐姐拿了一叠白纸,和一根钢笔,递给了丁鹏。 在这个年代,人们用的,大多都是钢笔,或者圆珠笔,而不是像后世,清一色的水性笔。 “金庸先生,请给我十分钟时间,我马上写给您。” 说完,丁鹏便拿起一张白纸,就在前台处刷刷写了下来。 开篇三个字,便是寻秦记。 是的,丁鹏准备写的这本小说,就是在93年才面世的国内首部穿越历史武侠小说,寻秦记。 当年,在高中的时候,这本书便已经被他翻烂了,到现在,对于里面的剧情,他依旧记得一清二楚。 刷刷刷,丁鹏写的很快。 由于原著太过情色,他不可能照搬原著那么写。 不说别的,金庸先生也不会同意刊登。 于是,他省略了一些前戏,直接写主角项少龙是个香港特种兵,偶然之下,穿梭时光机器,来到了秦朝,首先遇见了桑娘,然后凭借着高超的格斗技巧,击败恶徒,名震乡野,被乌家堡堡主赏识,来到了赵国国都,与赵国权贵周旋,遇见赵雅雅夫人 写着写着,丁鹏完全沉浸在剧情之中,写完一张,便放在一边,继续写另一张。 金庸先生拿起那张写好的纸张,随意看了一眼,顿时,他便被里面新奇曲折的剧情,深深吸引住了。 看着看着,金庸不由一拍大腿,大声叫好道:“好,写的真不错,历史与虚构完美结合,既写出了现代人穿越秦朝所遇见的各种窘迫,又表现出了那个年代特有的风土人情,看来阁下对于秦朝的历史,颇有研究啊。” 众所周知,金庸先生最喜欢攻读历史书籍,对于历朝历代的事实,了解的相当详实透彻。 其他人听见金庸连连叫好,不由也凑了过来,大致看了一眼之后,也觉得剧情令人耳目一亮,非常新颖,夸赞连连。 作为一本休闲小说,最重要的,便是新颖创新。 写的都是让人耳熟能详的事情,读者看后也会审美疲劳,觉得没有什么意思。 金庸先生连续看了数张之后,不由轻拍丁鹏的肩膀,道:“不用写了,你的这本小说,过稿了” 过稿了,也就是说,他收下了。 “来,我们上楼去,具体谈一谈价钱方面的事宜。” 原本金庸先生和一众编辑约好了,准备一同聚餐的,此时也不得不推迟一下了。 交谈的内容很简单,作品大纲,具体完结字数,以及每千字,多少钱。 金庸先生的明报虽然非常出名,风靡香港以及大陆,但是他开出的稿费,却在同类型的报刊中,算低的了。 倪匡先生就曾吐槽过金庸,太过抠门,稿费太少,要求加稿费。 最终,金庸也没有同意倪匡先生的请求。 反倒是一些没有提过加稿酬的作者,金庸反而会适当加一些。 这便反应了金庸先生的性格,不能主动找他要,他自己会看情况给的。 他喜欢听话的孩子。 毕竟初来乍到,丁鹏也不敢讨价还价,因此对于稿费的事情,他让金庸全权做主,给多少都行。 他对于金庸先生的人品,还是非常信任的。 随后,丁鹏也提出了自己的难处。 他说自己是来香港投奔亲戚的,结果亲戚不知道搬去哪里了,他举目无亲,身上又没有钱吃饭,又没地方住,因此想要预支一些稿费。 金庸再次看了一眼丁鹏的作品寻情记,越看越是喜欢,他也看出了丁鹏此时的窘迫,便笑道:“原本对于像你这样第一次投稿的新作者,稿费是不能预支的,但是出门在外,谁没有一些难处呢,这样,你不是说没有住所吗我给你提供住所吃食,你就专心把这本小说写完,写完之后,我按照小说质量,一次性把稿费结给你,怎么样” 这实在是太好了,包吃包住啊,完全解决了丁鹏的燃眉之急,他自然不会拒绝,连连点头答应了。 金庸叫来一个人,负责安排丁鹏的吃住。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一直埋头写作,因为有现成的剧情,他写的速度很快,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便已经把100万字的寻秦记从头到尾,写完了。 原著虽然有160万字,但是丁鹏删掉了大量露骨内容,缩减到了100万。 金庸看后,大为震惊,既震惊丁鹏的创作速度,同时也震惊其小说的高质量。 虽然有100万字,但是剧情环环相扣,非常紧凑,毫不拖泥带水。 要知道,此时的小说,字数大多在十几万或者几十万之间,很少有超过百万字的,这和后世的网络小说,大为不同。 “小伙子,你很有天分,以后有新作,可以直接来找我。” 金庸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显然,金庸先生心里生出了爱才之心。 对于其稿费,他自然不会克扣,按照千字100的高价格,结给了丁鹏。 一共十万块港币。 十万港币,对于此时的香港来说,也不算很多。 此时,就算是在酒楼工作的服务员,一个月也能挣到两千多港币上下。 十万港币,相当于他们五年不到的工资。 但是丁鹏对于这笔钱,还是十分满意的。 毕竟,这是他第一桶金嘛。 一旦这本寻秦记火了,那么,他的稿费自然会水涨船高。 收好钱财,丁鹏告别了金庸。 他先是把大袋的港钞存入银行,留了数千块在身上,作为零用,随后,他便搭车赶往小犹太和方家所住的那所公屋。 算算时间,差不多三日之后,小犹太,玲姐,还有方家三姐妹,便会搬入那处公屋,他得提前踩点,在那里租上房子,成为她们未来的邻居 呵呵呵呵 第三章:与方芳、方婷、方敏的第一次见面 香港的公租房,是给社会上一些贫困人员租住的,也就是常说的,低收入家庭。 而且房源非常紧张,所有申请者都必须通过公屋轮候才能获得公屋配置。 但是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只要有钱,想要弄到一套公租房,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如今是84年,香港并没有回归,此时这里并没有任何民主,在权力方面,英国人是上等人,而香港人,便是下等人。 不少条件优越,环境优越的赚钱行业,都被英国政府批量批给英国人去做,因此,英国人在这里,赚的富得流油,而大多数香港人,还挣扎在温饱的边缘,挤在拥挤不堪,犹如牢笼般的密集小房子中,很多家庭都没有厕所,需要几户,甚至几十户人家共用。 当然,这里毕竟是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有钱的香港人,也有不少,比如靠地产崛起的李嘉诚等。 香港的公租房,主要集中在四个地方,分别是市区港岛和九龙岛,扩展市区东涌c沙田c马鞍山等地,新界包括天水围c上水c屯门等和离岛。 而小犹太c方家所租住的公屋,便是在清水湾一带。 从柴湾到清水湾,并不算近,因为中间需要过海。 幸好四周有公交车。 来到站台,他看了一下公交路线,其中一辆公交车,从柴湾,途经北角,观塘,将军澳,最后一站,便是清水湾。 丁鹏看了一下票价,售票5角,倒不算贵。 他在附近小吃摊上买了点小吃,换了一些零钱,便站在站台,边等车,边吃东西。 就在他随意看着四周时,突然,他看见了三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不会吧,这么巧” 如果他没有认错的话,这三个倩影,便是方家三姐妹,方芳c方婷和方敏。 此时,这三个女孩正小手拉着小手,亭亭玉立的站在一起,翘首望着前方,似乎正等待着什么人。 “对了,此时玲姐的工作,似乎正是开公交车的司机啊她们不会正是在等待玲姐吧” 想到玲姐,丁鹏心里便一阵唏嘘。 玲姐,全名罗慧玲蓝洁瑛扮演,是方家家长,方进新的未婚妻,可惜后来方进新被丁蟹打成了傻子,最后甚至被直接打死。 但是玲姐一直对其不离不弃,甚至把方进新与前妻的儿女视如己出,代为抚养长大,日子过的非常艰苦。 但是,可悲的是,她终究没有落得一个好结局。 后来,她因为目睹方家的三个女儿,相序被丁家迫害而死,致使自己精神失常,最终被丁蟹误杀。 这个丁蟹,真是他们丁姓之耻啊 他根本不配姓丁 看着那三个可爱的方家女儿,丁鹏暗道:“玲姐,请放心,这一世我丁鹏穿越过来了,一定会给你逆天改命,改变你悲苦的命运的” 其实,玲姐命运凄惨,那方家三女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三个女儿,最后都芳龄早逝,令人唏嘘。 丁鹏之所以穿越来大时代,便是为她们而来,此时怎么能不上去套套近乎,好好欣赏欣赏呢。 他整理了一下衣冠,觉得不无不妥之后,他这才缓缓向着三女走近,站在了她们的身旁。 他正思索着该用什么方式搭讪时,一段熟悉的电子提示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接触到了大时代影片主角,你因此激活任务,改变命运。” 改变命运:作为一个穿越者,怎么能不搞事情呢。改变影片角色的命运,便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 奖励的丰厚程度,与影片角色的戏份重要程度,和改变命运的程度有直接关系。 影片角色戏份越重,奖励便越丰厚。 角色命运改变的越完美,奖励便越丰厚。 改变命运 哈哈,这个任务,我喜欢 丁鹏之所以想要穿越到大时代,便是想要改变主角悲惨的命运,尤其是小犹太,方家三女,玲姐的命运。 这一下,简直是一举两得了。 “不知道所谓的丰厚奖励,到底都是些什么” “算了,还是先完成了任务之后,再说了。” 丁鹏看着身旁的方家三女,暗自回忆着她们各自的命运和性格。 方家大女儿,方芳吴咏红扮演,此时已经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姑娘了。 她性格倔强好强,自从父亲离世后,她便一直外出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供两 个妹妹上学,同时,在后来,又帮着应付丁家几个流氓的骚扰,最终命运凄惨,被丁家人派人从楼顶抛下摔死。 方芳的长相并不是丁鹏的菜,但是他还是很佩服这个女娃的勇气,在其他两个妹妹被吓的瑟瑟发抖时,是她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两个妹妹。 这一世,丁鹏绝对不会让她重蹈覆辙,被丁家人摔死的。 丁鹏移开视线,看向了方芳身旁另一个女孩,顿时,他眼睛一亮,有种被惊艳的感觉。 方婷李丽珍扮演。 如果说大时代是一副群芳图的话,那么方婷一定是群芳中,最亮眼的那一个。 不论是长相,身材,还是性格,方婷都无可挑剔,完全长在了丁鹏的审美之中。 尤其是此时的她,小荷才露尖尖角,满脸清纯,尤为勾人心魄。 方婷是方家二女儿,这个女娃似乎对霸道总裁毫无抵抗力,喜欢像丁孝蟹那样的强势男人。 纵观全剧,丁孝蟹绝对是全剧中,最有本事的一个男人了。 他有勇有谋,办事果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赤手空拳,靠着自己,养活了三个弟弟,并且成长为了黑社会团伙忠青社的头目,富甲一方。 同时,他还有情有义,对待方婷,非常用心。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剧情后期,丁孝蟹的形象,大为反转,成了一个十足的恶人。 方家三姐妹的死,与他都脱不了干系。 丁鹏看着方婷那张俏脸,心中盘算道:“想要改变方婷的命运,首先,丁孝蟹这个人,不能留” 不过,想要对付像丁孝蟹这样的黑社会老大,并不容易,以他目前的实力,简直是以卵击石。 但是,丁鹏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 至于具体细节,他准备晚上抽个时间,好好盘算盘算。 方婷的身旁,是方敏杨羚饰演。 方敏,长了一张可爱的娃娃脸,此时她不过十五岁而已,脸上稚气未脱。 她原本是一个天真烂漫,清纯可爱,性格乖巧听话的软妹子,但是后来却被丁益蟹侵犯了,因为受不了丁家人的恐吓与世俗人的眼光,最终选择跳楼自尽。 对于这个性格有些懦弱的妹子,丁鹏在看剧时,心里充满了保护欲。 这一次,他发誓,会好好保护她的,绝对不会让她重蹈覆辙,遭到同样的伤害 他会竭尽全力,改变这三个女孩的命运,让她们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第四章:与方家女孩们的第一次搭讪 丁鹏彬彬有礼的走上前去,对着方家三女问道:“请问,我想要去清水湾,是在这里坐公交吗” 随后他又补充道:“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香港,对这里不太熟悉。” 三个女孩都是善良之人,就算是最强势的方芳,也不过是抱怨她哥哥的不作为,倒也没有什么坏心思。 听说丁鹏是第一次来香港,方芳和方婷都很热情的笑道:“是的,我们就是去清水湾的,到时候你跟着我们一起上车就行了。” 至于方敏,她原本就胆小怯懦,看见陌生人,便会脸红,更不用说搭话了。 此时她静静的拉着两个姐姐的小手,偷眼看着丁鹏,眼神单纯如水。 这个时候的人,相对而言,没有后世那么冷漠,那么具有防备心,对待陌生人,姑娘们还是很热心的。 丁鹏微笑点头道:“谢谢你们。” 这礼貌的态度,引起了三个女孩的好感,方婷和方芳笑道:“不客气。” 这时,一辆大巴车奔驰而来,速度很快,丁鹏看见,有一些乘客甚至开始呕吐了。 三个女孩看见这辆大巴车,不由欢呼起来,蹦蹦跳跳的挥手道:“玲姐,玲姐。” 罗慧玲终于出场了。 大巴车骤然停车,车内的乘客抱怨道:“怎么开车的,开这么快,哎呀,受不了了,我要下车。” 乘客陆陆续续全部下车了,有些甚至蹲在地上呕吐。 唉,玲姐为了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供养方家两个女孩读书,她的车速,开的一直都很快。 这行为,并不可取,却也另有苦衷。 玲姐下了大巴车,此时的她戴着白色的遮阳帽,穿着一身白色的t恤衫,白色运动裤,造型有些时髦。 她容貌清秀,皮肤有些微黑,这是常年外出工作的结果。 但是她身材苗条,前身饱满,虽然已经三十一岁了,但是却犹如少女一般清纯开朗,别有一番滋味。 玲姐虽然名义上是方进新的未婚妻,但其实,到现在为止,她依旧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这么多年以来,她单身养育方家几个儿女,至今未婚。 “什么事啊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找我。”玲姐看着三个方家女孩,笑容满面的说道。 她们现在租住在条件恶劣的九龙区,离这里很远,三个女孩跑过来,肯定是有什么要紧事找她。 方婷挥舞着手中的一个信封,笑道:“玲姐,我们的公屋批下来了,是楼房,两室一厅,还带电梯的,还有独立卫生间” 此时的方婷同样穿着白色的t恤,她留着一头长发,容貌清纯绝美,让人看一眼,便会感到惊艳。 眼前这四个女孩,在容貌上,她是最美的。 至少在丁鹏看来,是这样。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快让我看看。”玲姐接过信封,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张批准公屋的文件,果然是真的。 她们申请这套公屋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是一直都没有批下来,她们原本以为没机会了,没想到,今天竟然批准了下来。 这下好了,她们终于可以摆脱现在住着的,那个没有厕所,房间狭小,连腿都迈不开的,犹如猪笼一般的破房间了。 四个女孩抱在一起,开心的像一个个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非常活泼。 此时的她们,就像是盛开的花儿一般,娇艳灿烂,看一眼,都让人愉悦。 丁鹏能够从她们一张张笑脸上,感受到她们内心的喜悦,他自己也替她们开心。 不过是一套简陋的两室一厅的公屋而已,便让她们开心成这样,人有的时候,真是很容易满足。 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这些年来,这些女孩过的,该是有多苦,多不容易。 丁鹏看着那张文件,暗叹一口气。 他感叹,自己晚来了一步,一个大好的机会,就这样从手中溜走了。 如果他能够提前弄到那十万港币的稿费,然后花点钱,帮助她们申请到公屋,这四个女孩,一定会对他感激不已的,到时候,一起约饭,请客,来往,便会变得非常容易。 进而,他便打入她们中间,和她们混熟了之后,便能够轻易给她们改变命运了。 不过,丁鹏也并不觉得可惜,因为,机会还有很多。 只要他做了她们的邻居,总有机会和她们搭上话,进而熟络起来。 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便是强大自身的实力,以便应付接下来,丁家那几个黑社会兔崽子的骚扰。 “刚好我这趟车的终点便是在清水湾,你们坐我的公交车,我们先去看看房子吧”玲姐说道。 三个女孩连连点头,相继上了车,细心的方婷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转过头来,对着丁鹏说道:“先生,上来吧,这就是去清水湾的车。” 丁鹏道了声谢谢,跟着几个女孩,上了公交车。 玲姐疑惑的看了一眼丁鹏,方敏挽着玲姐的胳膊,在她耳边小声解释了几句。 知道丁鹏是刚来香港的,玲姐友善的笑道:“小伙子,你是要去清水湾哪里我对附近很熟的,有不知道的,你可以问我。” 丁鹏笑道:“谢谢,我是去清水湾附近的公屋。” “哇,太巧了,我们也是去那里呢。” 玲姐换了一张路线牌,呼溜一声,公交车飞驰向前。 此时,车上除了他们几个以外,没有任何乘客。 三个女孩坐在一起,丁鹏则非常坦然的坐在了她们的旁边。 方芳似乎很活泼,很喜欢跟人打交道,她看着丁鹏,笑着问道:“你是住在清水湾的公屋吗还是在附近上班” 丁鹏想了想,回道:“应该说,我既住在那里,也在那里工作。我是一个小说作者,一般都会在屋子里创作。” 男人,要适时的显露出自己的优点长处,这样才能吸引到女孩的目光。 听说丁鹏竟然是一个作家,不仅是方芳,就连一旁的方婷和方敏,都一下子全都看向了丁鹏,似乎产生了一丝兴趣。 女人,永远喜欢有才华的男人,自古以来,从未变过。 “原来是一个文化人,大作家啊”方芳笑道。 为了照顾几个妹妹,方芳很小便出来打工了,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她而言,能够写小说的,都是有文化的人。 丁鹏谦逊一笑,“不是不是,我不过是一个靠写小说糊口的作者而已,并不是什么作家,我还不够格。” 谦逊的男人总是容易引起女孩的好感,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么的有才华。 方婷是大学生,听说对方竟然是写小说的,她不由好奇的问道:“你是写什么小说的哪个类型” 丁鹏面色平静,微微一笑道:“刚刚我给明报投了一本穿越历史武侠小说,叫做寻秦记,应该要不了几天,便能刊登了,如果姑娘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 第五章:电梯口偶遇 明报在香港,几乎是家喻户晓,就像是在中国网文界的知名度一样,算是同行业中的领头羊。 听说丁鹏在这样的知名报纸上刊登小说,姑娘们全都惊愕连连。 方婷甚至拍着胸脯保证,到时候一定要好好拜读一下他的大作。 从柴湾到清水湾,路途并不算近,哪怕是以玲姐的开车速度,至少也要将近两个小时才能达到。 眼见方家三姐妹全都呆呆的看着窗外风景,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为了活跃气氛,逗妹子们开心,丁鹏想到了一些后世经典好笑的段子,讲了起来。 果然,听了这些经过千锤百炼,幽默十足,却又是她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段子,方家三姐妹全都被逗的咯咯直笑,差点合不拢嘴了。 就连正在开车的玲姐,都抿嘴一笑,道:“不愧是大作家,说出来的话就是有意思。”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时间匆匆而过,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到了清水湾。 下车前,丁鹏对着她们道别道:“真是很高兴认识你们,让我渡过了一个愉悦的上午,如果每个香港人都像你们这么热情开朗,那我相信,我在这里,一定会待的很开心的。” 随后他挥手道:“再见,希望下次还能在人海茫茫中,遇见你们。” 丁鹏的赞美令女孩们非常开心,她们也热情的对着丁鹏挥着小手,道:“香港人大多数都是很热心善良的,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大作家。” 丁鹏微微一笑,再次说了一声“谢谢”,随后便直奔清水湾的公屋处走去。 看着丁鹏逐渐消失的背影,女孩们叽叽喳喳,都在谈论着刚刚认识的这位大作家,称其为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 玲姐联系了一个工友,替她顶半天班,随后她带着三个女孩,兴冲冲的向着即将属于她们的公屋奔去。 她们想要提前感受一下,她们的新家,究竟是怎样的 公屋处,便是专门管理香港公屋的地方。 丁鹏看了一下门牌,上面写着清水湾公屋处六个大字。 是了,就是这里。 这里,便是负责分配清水湾公屋的地方。 丁鹏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男声,“请进。” 丁鹏打开门,走了进去。 他发现整个办事处挤满了人,这些都是来申请公屋,或者询问公屋的。 此时的香港,公屋依旧是僧多粥少,能够轮到的,都是少数。 像玲姐这样,申请了七八年才轮到的,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丁鹏可等不了那么长时间,而且,他在这里,连身份证明都没有,根本不够资格申请到公屋。 但是,这难不倒他。 因为,此时的香港,是84年,并没有回归,依旧在英国人的统治之下。 此时的香港,黑社会横行,各种贪污受贿层出不穷,混乱不堪。 只有当97年,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横行霸道的黑社会才被迫逃离国外,那时的香港,才慢慢变的有秩序,恢复清明。 “先生,是有什么事吗”一张办公桌上,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丁鹏,他见对方衣冠楚楚,似乎是个有身份的人,不由客气的问道。 人靠衣装,不论哪个时代,如果衣着不够得体,都会受人轻视。 人的着装打扮,还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丁鹏直言道:“我想要申请一间公屋。” 那中年男人听说对方是来申请公屋的,不由表情变的冷淡了下来,“想要申请公屋,过来填表。” 申请住公屋的,大多都是一些底层人士,简称穷鬼。 对待穷鬼,他们这些公职人员,可没有多少兴趣,因为捞不到什么油水。 丁鹏不以为忤,他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那中年男人的办公桌上,笑道:“我刚来香港,很多资料都没有准备齐全,可不可以通融通融。” 那中年男人看见鼓鼓的信封,不由眼睛一亮,他拿起来,打开一看,见里面装着一叠叠的港币,细数下来,怕是有四五千港币了。 这可相当于他一两个月的工资了。 眼睛男收下了信封,立即换了一副面孔,笑脸相迎,他让丁鹏坐在他的对面,随后问道:“先生想要住什么样的公屋” 安排公屋这种事情,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个轮着来的,其实,这中间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插进去一个人,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 的香港,管理混乱,公职人员腐败不堪,暗中操作的事情,非常普遍。 丁鹏说道:“清水湾的公屋,还剩下哪些,可以给我看看吗” “可以可以,”眼镜男拿出一个册子,递给了丁鹏,册子封面写着公屋轮候册这几个大字,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清水湾所有公屋的租住情况,打钩的便是已经有人了,空白的,便是还没有安排出去。 丁鹏记得,方家四女,和小犹太,似乎是住在清水湾1号楼的六楼。 他翻开公屋轮候册,看见第一页,便是1号楼的租住情况。 在六楼,他赫然看见了方婷,以及小犹太的名字。 她们这两户都是刚刚安排下来的,三天之后,两户人家便会一前一后搬进来。 丁鹏指着她们中间的那户房子,说道:“我想要这一户,可以安排吗” 眼镜男看了一眼,道:“没问题,刚好这户房子还空着。” 知道丁鹏没有任何身份资料,眼镜男也不在意,这样的情况,他见的多了,大多都是从大陆,或者其他国家,刚刚偷渡来香港的。 唯一不同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似乎很有钱。 这里的人,只认钱不认人,只要给钱,什么事情都能办到。 给丁鹏办好了入住手续之后,眼睛男问道:“先生需不需要办一张身份证以后您在香港生活,没有身份证可是很不方便的。刚好我有路子,可以给你便宜点,办一张。”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丁鹏正为身份证的事情发愁呢,结果立即就有人送上门来。 他点了点头,问道:“办一张身份证,需要多少钱” 眼睛男考虑了一下,伸出四个指头,道:“至少得给个四千块,否则很难办下来。” 其实,这个时候的香港,私自办理身份证的行为非常猖獗,虽然需要给人一些小费,但是也用不了这么多。 丁鹏为了省事,便点头道:“行。” 眼镜男办事非常有效率,他带着丁鹏来到警察署,拍照填表一气呵成,不一会儿,一张崭新的身份证便拿在了他的手中,他也非常痛快的,把四千港币交给了眼镜男。 这一下,他丁鹏正式成为了一名香港公民。 收好身份证,和公屋批准书,丁鹏向着自己的新房子走去。 坐着电梯,刚到六楼电梯口时,迎面出现了四个倩影,正是方家三女和玲姐。 她们刚看完房间,正准备坐电梯回去,没想到竟是和丁鹏撞上了。 方婷捂着小嘴,脸上露出一脸惊奇,道:“大作家难道你也住在这里” 第六章:与方家姐妹和玲姐的第一次逛街 丁鹏也装出一脸惊喜的样子,点头道:“是啊,我住在六楼5号房,你们也住在这里吗” 方婷点头笑道:“好巧哦,我们住在4号房,就在你旁边。” 四个女人和丁鹏相视一笑,都觉得这缘分真是太奇妙了,刚刚还以为不过是萍水相逢,哪里知道紧接着,竟然就成邻居了,真是奇妙。 众人连连感叹,觉得他们真是太有缘分了。 所不同的是,四个女人是真的觉得意外,而丁鹏则是早就在意料之中。 因为住在这里,原本就是他早有预谋。 闲聊了几句之后,丁鹏突然感叹道:“我刚搬过来,什么行李都没有带,也不知道该买一些什么东西,在哪里买” 女孩们都知道他刚来香港,人生地不熟的,对四周一无所知。 方婷拉着玲姐,道:“玲姐,你经常路过这里,对这里的商场超市,应该最了解了,你跟这位大作家说说吧,在哪里买东西最实惠。” 玲姐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女人,她对着丁鹏详细的讲明了四周几个不错的市场超市所在,然而,丁鹏一直露出一脸茫然的样子,似乎对四周的地名方位,傻傻分不清。 玲姐叹了口气,道:“算了,我带着你一起去吧反正我已经请了半天的假期,刚好有空。” 她看向身边三个女孩,问道:“你们有事吗跟不跟着一起去逛逛” 女孩子,最喜欢干的事情,便是逛街,不论哪个年代,都一样。 这样的机会,她们怎么可能错过,三个女孩同时点头道:“我们没事啊,反正以后我们住在这里,也需要熟悉一下四周环境,刚好可以一起出去,在四周逛逛。” 就这样,四个女孩决定陪同丁鹏,一起出去逛街。 丁鹏心里暗叫一声“欧耶”,他的奸计终于得逞了。 其实,他是故意装糊涂的,为的,便是让眼前这四个女孩,带着他一起去逛街。 只有这样,他才能尽快和她们混一个脸熟,说上话,进而变得亲近熟悉,与她们打成一片,成为朋友。 这样,他才能帮助她们,改变命运,摆脱即将降临到她们头上的凄惨的命运。 说实话,丁鹏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东西,他邀请四个女人到他的新屋看看,给他一些建议。 所有的公屋,里面的设施都大同小异。 丁鹏的房子与玲姐她们的,都是一样的,同样的两室一厅,带一个小卫生间和小厨房。 方芳看了一眼房间,突然问道:“大作家,你没有带家人过来吗” 一般住公屋的,基本都是拖家带口的,单独一个人,是很难申请到公屋的。 丁鹏笑道:“别大作家大作家的叫我,怪不好意思的,我叫丁鹏,目不识丁的丁,大鹏展翅的鹏。” 这时她们才发现,她们还没有自我介绍过。 “我叫方芳,这是我三妹方婷,幺妹方敏,这位是我们的母亲,玲姐。”方芳介绍道。 这些丁鹏早就知道了,不过此时他装作第一次听说,连连打招呼道:“芳芳,婷婷,小敏,还有玲姐,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在这里没有家人,也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孤身一人,孑然一身来的香港。” 在这里,丁鹏的确没有家人,因为他的家人,都在另一个时空的地球上。 方芳以为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连忙道歉道:“不好意思,我” 丁鹏笑着摇头道:“没事的,这一切都过去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你们便是我的亲人,大家彼此相互照应,好不好” 这小嘴甜的。 玲姐首先开口,道:“好的,以后大家都是邻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记得叫我们,我们就住在隔壁。” 方芳c方婷和方敏也跟着连连点头。 她们四个女人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同样没有亲人,因此对丁鹏的遭遇,格外同情。 就这样,经过一番闲谈,丁鹏敏锐的感受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变的更亲近了一些。 只有丁鹏一个人住,那安排起来便容易许多。 玲姐看了一眼房间,说道:“你需要买一张床,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如果需要开火做饭的话,锅碗瓢盆,还有冰箱必不可少,如果想要看电视,也得买一个电视机,拖把扫帚我们那里有,到时候可以公用” 经过玲姐一番细算下来,需要买的东西,真是多啊。 这么多东西,一次性肯定是提不下的,于是,她们觉得应该挑重点买,比如丁鹏今晚就要住进来, 床铺必不可少,洗脸刷牙的用品,也都需要准备。 商量好了之后,五人便离开了屋子,坐电梯来到楼下,向着附近的百货市场走去。 此时的香港,街道繁华,人山人海,经济相对于其他地方,算是相当发达的了。 英国女王就曾说过,香港是她王冠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 换句话说,在英国所有的殖民地中,香港每年纳的税收,是最丰厚的。 这便是为什么,英国女王迟迟不愿意归还香港给中国。 直到97年,中国逐渐强大,迫于压力,她才不得不归还。 80年代的香港,就像是90年代的内地一般,整个社会一片繁荣,经济腾飞。 丁鹏不是一个抠抠搜搜的人,逛街的时候,他细心留意姑娘们的神情,见她们看见喜欢的东西,便主动买给她们。 女孩们当然不愿意收了,但是丁鹏的钱已经付了,再三推辞下,最终,四个女孩,每人只挑了最便宜的一样,当做新邻居送的礼物,至于其他的,不论丁鹏怎么好说歹说,她们始终不愿意收下。 丁鹏不是一个喜欢强人所难之人,原本他买这些,就是想要哄她们开心,既然她们执意拒绝,丁鹏也不再勉强了。 不过,看见路边有些不错的小吃,他会顺手买一些,大家一起边吃边逛街,时不时,丁鹏冒出几句笑话段子,逗的女孩们咯咯直笑,大家逛的很是开心。 就算是最内向的方敏,此时也蹦蹦跳跳的,活泼了许多。 看来,她已经开始习惯了丁鹏的存在,不再拘谨了。 买了床铺被褥以及洗漱用品之后,丁鹏付了钱,让老板送货上门,随后,他见姑娘们似乎脸有倦意,便提议道:“今天就逛到这里吧我需要的东西,也买的差不多了,肚子有些饿了,我请大家去吃饭吧” 第七章:教方婷,方敏写小说 玲姐和方家三妹也的确逛累了,肚子里虽然吃了一些街边小吃,但是这些小吃,还不足以让她们吃饱。 于是,她们也没有矫情,点头同意了。 大不了,以后有机会,再请回去嘛。 大家以后便是邻居了,相互请客吃饭,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丁鹏原本是想要带着她们去清水湾最好的大饭店里吃的,但是玲姐她们怎么可能同意呢。 玲姐指着旁边的一家大排档,道:“就在这里吃一点算了吧。” 玲姐性格执拗,不愿意占人便宜,是个勤俭持家的好女人。 丁鹏知道拗不过她,便只好同意了。 五个人坐在简陋的胶皮座椅上,丁鹏看了一眼菜单,一口气点了十几道菜,而且每道菜都不便宜,光海鲜,就有好几道。 玲姐连忙阻止道:“够了够了,我们只有五个人,哪里吃得了这么多东西。” 丁鹏笑道:“吃不完可以打包嘛。” 他把菜单递给小敏,道:“小敏,喜欢吃什么,自己点啊。” 玲姐夺过菜单,道:“够了,这些就已经太多了。” 现在天还未黑,时间尚早,人们大多还在上班忙碌,前来吃大排档的人不多,不一会儿,丰盛的饭菜便一一端上了桌。 看着这顿丰盛的晚餐,方芳c方婷和方敏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 这些年来,她们家中拮据,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靠着玲姐开公交车所挣的微薄工资养家,平日里生活非常清贫,粗茶淡饭的,连肉都很少吃。 这还是她们第一次,吃上这么丰盛的晚餐。 吃饭的时候,丁鹏又拿来一些汽水,给她们喝。 一边吃着美味的佳肴,一边喝汽水,不论是方芳c方婷,还是方敏,都吃的非常开心。 心情一好,话便变的多了起来。 方芳眼看着今日,丁鹏大手大脚的,花了不少钱,就连买床铺被褥,都要买百货市场内最贵最好的,她不由好奇道:“丁大哥,你平日里写小说,很挣钱吗” 丁鹏谦虚道:“还好吧,也不是很多,而且收入也不太稳定。” 方芳似乎对钱很敏感,这或许是因为从小穷怕了吧,她继续问道:“那每个月,能够挣多少呢” 玲姐眉头一皱,瞪了她一眼。 在玲姐看来,当面问别人的工资,这是一件很没有礼貌的事情。 丁鹏不以为意,笑道:“我们的工资,是按照小说的字数来算的,比如刚刚投给明报的那本寻秦记,金庸先生开出了千字一百的价格,我用一个月时间写完了这本书,赚了不过十万港币的稿费而已。” 十万港币 还而已 女孩们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一丝震惊。 方芳掰着指头算了一下,一脸惊愕的说道:“天啊,十万港币,这相当于我六七年的工资了,丁大哥,你真厉害,一个月,就相当于我起早贪黑,努力工作六七年了。” 方婷那张清纯娇美的小脸上,同样挂满了惊骇,她也没有想到,写小说竟是这么赚钱,思索片刻,她突然说道:“丁大哥,我想要跟你学习怎么写小说,不知道可不可以” 她如今已经十九岁了,长这么大,她一直花着家里的钱,从来没有赚过一分钱,家里的情况,她又不是不清楚,为了供她和小敏读书,二姐很早的时候,便辍学出去工作了,无时无刻,她都想要能够赚到钱,贴补家用,减轻家里人,尤其是玲姐身上的负担。 丁鹏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说道:“可以是可以的,写小说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只要把握住节奏,情节引人入胜,语句连贯通顺,便能够卖到钱。不过,这说起来容易,写起来可就不容易了,没有数年的火候,很难掌握,你有这个耐心吗” 方婷点了点头,道:“我平日里也喜欢看一些中外小说,在耐心上,我没有问题的。” 方婷性格文静,亭亭玉立,倒是很像书中的女主角。 能够教这样的漂亮妹子写作,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丁鹏自然不会拒绝。 考虑到对方还是学生,他回道:“你平日里需要上课,什么时候有时间呢” 这回答,已经变相的算是同意了。 方婷开心不已,连忙说道:“我上学的地方,离这里不远,每晚都可以回家,而且周末,我们休息,全天都有时间。” 看妹子这架势,是准备除了上学之外,一门心思扑在写作上了。 很 好,还是一个有事业心的妹子。 丁鹏微微一笑,道:“那就这样,每天晚上,或者周末,什么时候你有时间,便过来找我吧,反正我们住的这么近,也很方便。” 方婷笑靥如花,连连点头道:“嗯,谢谢丁大哥。” 一旁的小敏犹豫了一下,似乎有话想要说,但是话到了嘴边,她又胆怯的咽了回去。 丁鹏心思细腻,善于察言观色,注意到方敏的异样,他看着方敏,笑道:“小敏,你是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方敏抿着小嘴,露出一副害羞的模样,此时的她,不过十五岁而已,还是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脸上稚气未脱,带着一丝婴儿肥。 这幅可爱稚气的小模样,让人极有保护欲。 在丁鹏的鼓励下,方敏最终弱弱的小声说道:“丁大哥,我也想要学习写作,不知道可不可以” 和方婷一样,方敏本性善良,非常懂事,她年纪虽小,但是也想要替家里分担一些压力。 “真是一个好孩子,真懂事。” 丁鹏微微一笑,点头道:“当然,大家都是邻居,犹如亲人一般,理应相互照应,包括玲姐,芳芳在内,你们如果想要学习写作,都可以过来找我。” 玲姐和方芳同时笑道:“我们两个都是粗人,没什么文化,没念过几年书,哪里写的了小说,这都是你们文化人干的事情。” 丁鹏笑道:“社会也是一所大学,芳芳和玲姐,你们很早便在社会这所大学学习,懂得人情世故,世事艰难,怎么能说没有文化呢。” 这番体贴入微的话语,说的两人心里非常舒坦,玲姐罕见的笑道:“不愧是文化人,大作家,说出来的话,听着就是舒服,跟你聊天,真是太开心了。” 这些年,玲姐过的很苦,为了养育方家几个子女,她没日没夜的工作,操碎了心,原本美丽的脸蛋上罕有笑容,漂亮的双眼也满是忧郁。 不过今天,她却过的很开心 第八章:未来的谋划 吃饱喝足之后,还剩下不少食物,玲姐不愿意浪费,全都打包了。 原本她是准备给丁鹏拿回去吃的,但是他没有冰箱,如今天气炎热,正值夏日炎炎,带回去容易坏了,最后还是玲姐带走了。 考虑到丁鹏是个大男人,有些事情不太会做,吃完饭后,玲姐她们又陪着丁鹏回到了公屋,帮着他整理屋子。 床铺被褥,以及各种日常用品,都已经被搬上了楼,堆在门口。 众人先是一起抬床,放进一间卧室,随后女孩们开始铺床叠被,不一会儿,一张看起来松松软软,舒舒服服的大床便被整理了出来。 随后女孩们又帮着整理了一下日常用品,每一件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做完这些,姑娘们这才准备回去。 离别的时候,玲姐和方家三个闺女全都热情的朝着丁鹏挥了挥小手,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变的更加熟络了一些。 一回生,二回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经常这样玩在一起,要不了多久,丁鹏便能深入她们的生活,跟她们处成朋友。 到时候,便能轻易帮她们改变命运。 看着姑娘们离开时的倩影,丁鹏微微一笑,他有种预感,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过的非常美妙。 关上门,丁鹏先是洗漱了一下,洗去身上的汗臭,随后便躺在床上,开始盘算着以后的生活。 如今他花钱如流水,到现在,他身上还剩下八万港币左右。 看起来似乎还不少,但是他还需要买许多东西,比如大哥大c冰箱c电视机c车乃至空调等等电器。 这些东西可都不便宜。 大哥大,自然是为了方便通话用的,但是有时候,它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作为一个成功男人,手里有个大哥大,不是更有排面吗 电视机必须是彩电。 1971年,香港已经开始制作彩色电视节目了,到如今,彩电虽然依旧昂贵,但是一般中产阶级还是负担得起的。 空调也得装一个,香港属于亚热带气候,全年气温较高,尤其是如今的夏天,炎热又潮湿,没有空调,晚上住着很不舒适。 当然,现在的人们,大多吹着电风扇,能够买得起空调的,非富即贵,十分少见。 对了,电脑也得买一台。 虽然现在的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s系统,但是有局域网啊,也有商业内网,即通过卫星传输的商业网络。 丁鹏想要买一台电脑,倒不是完全为了装逼,因为,此时的电脑对他而言,也是有很多用处的。 比如,做文字处理,记录文件,制作文字信息表格,方便他查询资料。 同样,做股票分析也很需要它。 当然了,一些简单的游戏,也可以玩,比如超级玛丽,那个可以通过吃蘑菇变大,吐子弹的小胡子大叔。 除此之外,他还有必要买一辆车。 平日里出行,老是坐公交车多没有面子,买一辆豪车,带着美女去兜风,岂不是更优哉游哉 而想要拥有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钱,港币。 想要赚钱港币,他目前能够想到的方法,只有一个,那便是写小说。 好在,他穿越前是一个书痴,看过的书汗牛充栋,倒是不会沦落到江南才尽的地步。 因此,他如今第一目标,便是赚更多的钱,改善他的生活。 之后呢 当然是应付,到目前为止,他可能遇见的最大的对手,丁蟹一家。 丁蟹非常能打,下手也重,如果被他逮着,揍一顿,非死即伤,这家伙是个危险人物,必须防着。 好在,他如今被关在台湾监狱里,短时间内还不能出狱。 暂时没有威胁。 其次,便是丁家最有本事的那个大哥,丁孝蟹。 这家伙可是个狠角色。 当年,丁蟹打死了方进新,被捕入狱,留下了四个孩子,无人照料。 丁孝蟹作为丁蟹的长子,肩负起来照顾三个年幼弟弟的重任。 现实的无情和生活的艰辛,锻造出了他坚强狠毒的性格,更是令他步入黑社会,通过一番打打杀杀,坐上了忠青社老大的位置,手下有一大帮兄弟,赌坊c夜总会c毒品,黄赌毒多面开花,使得他在很短的时间内赚取了大量的金钱,富甲一方。 更离谱的是,在他的培养下,他三弟丁旺蟹竟然成了一个有名气的律师,四弟丁利蟹,成了一 名医生,都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了。 只有二弟丁益蟹,卑鄙无耻,好色成性,多次强暴方敏,导致方敏跳楼自杀了。 这家伙,丁鹏绝对不会放过,得找个机会,阉了他。 成了太监,这丁益蟹,至少不会把方敏害的那么惨了。 这样看起来,丁鹏最大的对手,是丁孝蟹和丁益蟹这两个混黑社会的,其他的人,倒是不足为惧。 黑社会在香港,已经至少有100年的历史了。 他们把持着地下最赚钱的买卖,包括走私军火c贩毒c洗钱c地下赌场,以及桃色夜总会。 这些行业,都是暴利,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赚取巨额金钱,这对于想要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人,具有致命吸引力。 香港警务处处长,heath就曾说过,300万港人中,就有60万人是黑帮组织成员,足见香港黑社会的猖獗了。 这些黑社会做事非常猖狂,他们曾经绑架了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成功勒索了10亿港币赎金,这可是10亿港币啊 一年之后,黑帮又绑架了香港第二富豪,新鸿基地产主席郭炳湘,最终成功获得赎金,6亿港币。 6亿港币啊 连这样的顶级富豪,他们都敢动手,试问,还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吗 85年的时候,香港尖沙嘴弥敦道忠信表行发生抢劫案,黑帮头子季炳雄带着几个小弟,抢劫了20多块名表,准备逃离,结果在路上撞见了警察,双方在街头枪战,最终却以警方不敌,劫匪成功逃脱而结束。 可见,这帮黑社会真是到了无法无天,甚至不惧警察的程度了。 因此,对付这帮人,仅仅靠报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丁鹏躺在床上,一直思索着破敌的办法。 到现在,他只想到了两个。 第一个,直捣黄龙,直接雇佣杀手,把丁孝蟹和丁益蟹给杀了,那么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第二个,以暴制暴。 香港的黑社会并非一团和气,而是各自占山为王,时常大打出手。 如果丁鹏能够利用智慧,挑拨丁孝蟹的忠青社,与其他黑帮的关系,使得他们矛盾爆发,相互之间狗咬狗,大打出手,进而削弱,乃至根除忠青社。 只要忠青社完了,丁孝蟹以及丁益蟹,便就成了待宰羔羊,离死期也就不远了。 两种办法,各有凶险。 丁鹏初来香港,对于这里的局势一无所知,如果冒然接触杀手,或者道上混的黑帮,很容易遭到反噬,那就得不偿失了。 丁鹏想了很久,渐渐有些累了,沉沉睡了过去 第九章:二姐,你是看上那个大作家了? 夜晚,玲姐和方家三女回家之后,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相互闲聊着。 就像男人聚在一起,大多总会谈到女人一样,她们四个聊着聊着,便聊到了刚刚认识的那个大作家,丁鹏的身上。 “也不知道这位大作家是怎么想的,一个月赚十万港币,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挤在简陋的公屋里呢”方婷疑惑道。 方芳很早就出门打工,对于如今香港的形势,更为了解,她一撇嘴,说道:“你以为住公屋很容易吗我们可是申请了七八年,才轮到我们的,然而他刚到香港,便申请到了公屋,你知道这说明什么吗” 方婷是大学生,常年在学校学习,对于社会上的黑暗,了解不多,思想更为单纯,她疑惑道:“说明什么” “说明,他肯定走了捷径,给公屋处的人,塞钱了,而且还塞了不少的钱。” 方芳混迹社会多年,对于这些暗箱操作,耳濡目染的,早就听过不少了。 “我想,他应该是刚来香港,只想先找一个住的地方,之后,等他结婚的时候,肯定会买房搬出去的。” 方婷点了点头,同意道:“以他的能力,应该很快便能赚到买房的钱,而且他长得不差,斯斯文文的,不论是找女朋友,还是老婆,应该都很容易。” 方芳噘着嘴,抱怨道:“是啊,一个优质男,谁要是能嫁给他,以后一定有福气了。不像我们,一直窝在这个小地方,吃不好,住不好,就连上个厕所,都还要跟别人抢,刚刚,楼上那个死三八一直蹲在厕所里,也不知道搞什么鬼,害的我等了好久,差点尿裤子里了” 方芳没有读过什么书,很小便出去打工,说话带着一股市井气。 相比之下,方婷和方敏,就要斯文文静许多了。 方婷看向方芳,突然用手肘碰了一下对方,漂亮的脸蛋上暧昧一笑,道:“二姐,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想要嫁给他,做一个住大房子,有车接送,佣人伺候的富太太” 方芳眼睛一亮,笑道:“当然想了,哪个女生不想嫁一个这样的好人家,你不想吗” “我”方婷抬头想了想,道:“我喜欢威猛霸气一点的男人,可以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保护我,易大哥虽然看起来还不错,但是太文弱了,斯斯文文的,没有什么男子气概。” 方婷喜欢像丁孝蟹那样,临危不乱,霸气十足的黑老大。 “小敏,你呢你对刚刚认识的那位大作家,印象怎么样”方婷问道。 小女生之间就是喜欢这样,闲聊各种八卦,尤其是八卦男人。 方敏双眼透着单纯,她腼腆一笑,说道:“我觉得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说话又温和又有礼貌,而且很懂得照顾人,跟他在一起,有种被保护的感觉。” “要是大哥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 方敏口中的大哥,指的自然就是方家长子,方展博了。 方展博也是一个可怜人。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亲,被丁蟹活活打死,从此家道中落。 玲姐一个女人,不知道该怎么照顾方家这四个小孩,便把年幼的方展博送到一个修电器的师傅家,学习技术。 但是她哪里想到,这个修电器的师傅,是个暴脾气,动辄鞭打方展博,把方展博打的死去活来。 原本就受了刺激的方展博,变的越发自闭了。 这么多年来,方展博很少回家,尤其是这几年,他甚至从未踏入过家门,玲姐和方家三女,都不知道他在哪里,究竟还是不是活在世上。 听见方展博这个名字,方芳便气不打一处来,她一脸气愤的抱怨道:“别提这个人了,直接当他死了算了。一个大男人,出去这么多年,一分钱都没有带回家过,我们过的这么辛苦,他也不闻不问,他这个做大哥的,有什么用” 玲姐走了过来,制止道:“好了,别说了,他毕竟是你大哥。” 方敏似乎有些想念她这个没见过几面的大哥,喃喃说道:“也不知道大哥现在过的怎么样,在干些什么” 方婷接话道:“我在学校看报纸的时候,上面说,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出海捕鱼,说是挺赚钱的,说不定我们的大哥正在做船员,出海捕鱼,已经存了不少钱呢。” 方芳对她这个大哥很有成见,满腹怨念,她嘴角一撇,冷冷说道:“做船员就做船员吧,最好一辈子住在船上,永远别回来,反正这个家,有他没他,没有什么两样” 说完,有些气恼的回房间睡觉去了,连东西都懒得收拾了。 玲姐叹息一 声,她看了一下时间,见已经很晚了,便对着方婷方敏说道:“都去睡吧,我们两天之后才搬家,有的是时间收拾这些东西。” 方婷和方敏对视一眼,乖巧的点了点头,回房间睡觉去了。 由于经济困难,她们四个人,龟缩在一个房间里,睡着两张上下铺。 夜渐渐深了,但是四个女孩却都睁着眼睛,呆呆的看着窗外,没有睡意 灿烂的阳光照射在丁鹏的脸上,有些刺眼,他眯着眼睛,逐渐醒了过来,此时,他发现已经日照三竿了。 活动了一下身体,随后起床洗漱,收拾好了之后,他去楼下的小吃店,买了一些豆浆包子回到屋子里吃。 边吃,他边想着今日的安排。 首先,得去买一个大哥大。 没有电话,以后想要联系个什么人,可不方便。 还有空调c电视c冰箱c洗衣机,这些家电,也得陆续买回来了。 吃完早餐后,他出去逛了一圈,在百货商场,查看了一下物价。 一台大哥大,一万多块港币。 至于其他的,如冰箱c彩电c洗衣机等,都是上千甚至数千不等。 而一台电脑的价格,最贵的达到了20万港币,他根本就买不起。 丁鹏买东西有个习惯,那就是不喜欢买便宜货,因为便宜没好货。 他一般选择价格适中的。 这些家用电器,如冰箱c彩电c洗衣机,空调,加上座机c衣服鞋子一些杂七杂八的,还带上一个大哥大,丁鹏一共用了差不多六万多港币。 这些东西,或许在富人看来,并不算什么,但是在公屋房内,已经算是高档货色,稀奇货了。 买完了这些,丁鹏身上竟是只剩下了一万港币,真是花钱如流水。 他得赶紧搞钱了 第十章:方婷上门 就目前来说,丁鹏搞钱的路子,并不多,什么股票c彩票之类的,他也不懂。 房地产,套现太慢了。 他目前唯一擅长的,便是写作。 写小说。 在这个年代,写小说能赚钱吗 当然能赚钱了,不论是金庸c古龙,倪匡,还是后来的黄易c温瑞安,抑或更后来的一大批网络小说作者,都赚的金钵满盆。 对于一个小说作者来说,稿费只是所有收入中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还有出书时,出版发行的分成,影视剧的改编等等。 这些都能捞到不少的金钱。 他今天出去买了一份明报,令他惊喜的是,他的寻秦记已经开始连载了。 不过因为篇幅限制,这一期的报纸仅仅只刊登了第一章的内容,穿越秦朝。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光是这一个穿越秦朝,便已经足够让他崭露头角,成为一名文坛新秀了。 作为一本公认的历史穿越小说鼻祖,寻秦记最出彩的创意,便是首次提出了,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的创意。 相信,当看惯了武侠小说套路的港民,在初次看到这样的剧情创意时,一定会大为惊骇,惊为天人,感叹作者的脑洞,从而被剧情深深吸引住。 丁鹏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他之所以把第一本小说投到明报,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名声。 明报在香港文坛,影响深远,这就类似于后世的,是能够造就大神的地方。 只要这本寻秦记在明报大获成功,俘获大批粉丝读者,那么,便会有无数出版社找到他,出高价买他的版权,给他出书赚钱。 同时,也会有无数报社c杂志,向他约稿,给出高价。 甚至,如今的香港影视业极其发达,正处在黄金时代,一些制片人看到了这本书的火爆,便会找到他,寻求影视改编,这又是一大笔收入。 可以说,只要这本寻秦记大爆,丁鹏便能名利双收,财源滚滚来,不愁赚不到钱。 他现在要做的,便是尽可能的多写出一些稿子,以应付之后无数的商机。 对于一个作家而言,作品永远是最重要的。 幸好他存货充足,不愁没有东西写。 写完寻秦记,不是还有大唐双龙传嘛,翻云覆雨大剑师传奇,这些都可以写。 光是黄易的小说,丁鹏便记得不下数十本。 除了中国的,外国的小说也有许多,比如自1997年起,风靡整个欧洲的哈利波特,和1996年首版的冰与火之歌。 这些小说,每一本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买好电话卡,激活了大哥大的电话号码,随后他便让百货商场的工人,把他买的电器,一一搬运回家,安装好了之后,他的整个屋子焕然一新,住起来更为舒适了。 有空调,有冰箱,有煤气灶,有抽油烟机,有微波炉,有彩电,有全自动洗衣机等等,卧室也安装了座机,手里又拿着大哥大,通讯方面,十分畅通。 出去吃了午餐回来,丁鹏便开始书写他的第二份稿件了。 他拿起笔,写道,大唐双龙传。 这本书,可以说是黄易先生的集大成之作。 内容之精彩,场面之宏大,情节之跌宕起伏,堪称引人入胜,封神之作。 全书一共四百多万字,字数上比寻秦记高出将近三倍。 在内容上,它也比寻秦记更为丰富,囊括了军事c历史c天文c医术c科学c宗教c宇宙奥秘c艺术美学等中国几千年文化智慧的精髓。 而更重要的是,它还提出了对生命哲学的反思。 堪称一本中国古典文化知识与武侠的完美融合。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纵观中国的武侠小说史,这都是一本榜上有名,出类拔萃的存在。 按照丁鹏的谋划,寻秦记是开胃小菜,是用来获取名声的。 而这本大唐双龙传,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真切切的,赚到大量金钱,名利双收 他不会像寻秦记那样,一次性放出去,卖给一家报社。 这本书,他决定分拆成几个部分,价高者得。 丁鹏手中钢笔刷刷刷的书写着, “第一章,相依为命。” “宇文化及卓立战舰指挥台之上,极目运河两岸” 接下来的两天,丁鹏都在全神贯注的创作着大唐双龙传。 当然,与其说是创作,倒不如说是默写。 不过,他不是神,自然不能原原本本的把整本大唐双龙传默写下来。 好在,他读书时有一个习惯,那便是越是经典的书,他读的遍数越多,甚至细微之处都不放过。 这导致他读书很慢,但是却读的很通透。 整本大唐双龙传,他虽然不能做到一字不差的默写下来,但是至少能够保证80以上,都还原了原著。 丁鹏写的很快,一瓶墨水用完了,他又再拿出一瓶,他早已经在市场上批发了一大箱的墨水c钢笔和稿纸。 这个年代,作家们还是习惯用手写字,只有到以后,电脑通了互联网,内存变大了,作者们才开始使用电脑码字。 一张张稿纸写满了文字,按照顺序摆放整齐,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写满了数百张稿纸。 而内容,也不过才写到第四卷,第八章,笼中之鸟。 这一日下午,烈日还未落山,门外突然响起“咚咚咚”的敲门声,随后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丁大哥,您在家吗我是方婷,住在您隔壁的方婷。” 方婷 她怎么来了。 按照时间,她应该要明日晚上才会搬过来吧 丁鹏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随后缓缓打开了木门。 方婷那张俏丽的脸蛋从铁制的防盗门外显露了出来,犹如鲜花一般美艳。 这张脸,不论丁鹏看多少次,依旧觉得美艳绝伦,令人心动。 方婷的美,不是那种艳俗的艳丽,而是美艳中透着一股清纯,这种清纯美艳的感觉,完全长在了丁鹏审美的点上,令他很难不动心。 试问整个大时代的群芳图,从长相上来说,最令他心动的,便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眼前的方婷,另一个,便是小犹太阮梅周慧敏饰演。 这类清纯秀丽的女孩,他毫无抵抗力 第十一章:方婷的震撼 丁鹏拉开防盗铁门,让方婷进来,方婷一进门,便感到一股凉爽之气扑面而来,包裹了她的全身,十分舒服。 “哇,丁大哥,你的房间好凉快啊。”方婷满脸惊喜的说道。 此时正值盛夏,屋外非常湿热。 丁鹏笑了笑,道:“刚装的空调。” 空调 方婷当然听说过空调了,不过在这个年代,空调价格昂贵,不是她们这些住公屋的人负担的起的。 她们家一直都是吹的风扇。 “不愧是大作家,都装上空调了。”方婷笑着调侃道。 她在四周转了转,发现屋子里多了不少电器,有冰箱c彩电c洗衣机c煤气灶c抽油烟机,甚至还有一个微波炉。 而且看款式,应该都是好牌子,都不便宜。 方婷家里也有冰箱,不过是杂牌,制冷效果非常差。 对了,这是什么 大哥大 方婷撇了撇嘴,心中暗道:“真有钱,连大哥大都买上了。” 丁鹏去厨房冰箱里拿了一瓶汽水出来,递给方婷,说道:“坐吧。” 方婷接过汽水,说了声“谢谢”,随后顺势坐在了身旁的沙发上。 沙发松软有弹性,坐在上面,方婷感觉无比的舒适。 “有钱人的生活,果然要比我们这些贫寒人家,要舒服惬意太多。”方婷感叹连连。 这套沙发,是丁鹏在百货市场购买的高档货,花了他大几千,空间非常宽敞,能够当床来睡。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房间客厅太小,放完沙发和茶几之后,便没有什么空间了。 茶几上散落着一些稿纸,方婷看了一眼,道:“丁大哥,你正在创作吗” 丁鹏笑着点了点头,:“这是这两天刚写的稿子。” “我可以看一眼吗”方婷满怀期待的看着丁鹏,问道。 丁鹏怎么可能拒绝呢,他笑着点了点头,把茶几上的稿子整理的一下,递给了方婷。 方婷接过稿子,细细的看着,嘴里还喃喃自语道:“大唐双龙传” 方婷认真的看着稿子,几乎是逐字逐句,而丁鹏则坐在一旁,不经意打量着方婷。 此时的方婷,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紧身的衣裤勾勒出她纤细曼妙的身姿。 她眉目如画,瑶鼻娇小笔直,双眸清澈柔媚,犹如一汪春水,白嫩的肌肤如同凝脂玉露,洁白无瑕,一张小脸精致的不像话,乌黑犹如绸缎一般的秀发披散在她的香肩上,整个人看起来犹如山谷中的幽兰一般,清新美丽,让人喜爱不已。 方婷看了几张稿纸之后,情不自禁的赞叹道:“丁大哥,你的文笔真好,语言简练,不过几个字,便把人物事件勾勒清楚了,非常传神。还有你的内容,也特别有意思,是写隋朝的,这个很少见。” 丁鹏点头道:“是的,隋末唐初,这个时间段,目前很少有人写到。创作嘛,越有新意,越容易吸引到读者,如果都是老生常谈的那几个朝代,读者看多了,都腻了,自然不会再产生兴趣。” “对了,婷婷,你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方婷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刚刚她被丁鹏屋子里的变化震撼到了,以至于都快忘了此行的目的。 她拿出三张报纸,指着一个栏目,满脸兴奋的说道:“丁大哥,这本书是你写的吗” 丁鹏仔细一看,不就是刚刊登出来的三章寻秦记的内容吗 他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一个月前,卖给明报的作品。” 听到了肯定的回答,方婷兴奋的凑了过来,激动道:“丁大哥,你知道你的这本小说,现在有多火吗我们学校的学生,还有老师,都在谈论你这本小说呢。他们称赞你真是一个奇才,竟然想出时间机器,穿越回秦朝这样的情节,这故事真是太新颖了,越看越让人想要知道,后面的剧情。” 丁鹏也有些意外,他没想到,不过放出来三章,便已经引起了关注。 不过,仔细一想,这似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毕竟,这本小说可是开创了一个流派啊,穿越小说的鼻祖。 后世的诸多网文,都是深受它的影响。 不说别的,那些历史穿越文,不都是用的这个调调吗 这本小说原本是在91年发布的,他整整提前了7年,在这个年代,他这样的创意,已经算是石破天惊,惊世骇俗了。 小说,图的就是一个新奇,这样读者看起来,才充满 期待,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会怎样发展。 两人坐在沙发上,又闲聊了一会儿写作的事情,两人约好了,等到明天她们搬过来,每晚,她便来他这里,学习写作。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方婷还要坐公交回去,她站起身,便准备告辞。 丁鹏自然不能让小姑娘家一个人回去,他拿上门钥匙,送她出门。 两人刚出门,迎面便是一股热气。 方婷不由笑道:“还是丁大哥屋里待着凉快,舒服。” 丁鹏微笑道:“那你常来我这里玩儿啊,我这里随时欢迎。” 走在路上,丁鹏问清了她们现在的住址,以及搬家的时间,他准备明日帮她们搬家。 “这会不会太殷勤了一些”他心里暗忖道。 不过随后他便打消了这个疑惑。 想要泡妹子,就是要多主动,多献殷勤,否则迟了,就被别人钓走了。 丁鹏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把地址对着司机说了一遍,让其务必送到目的地,随后他付了钱,让方婷坐了上去。 方婷一直在推辞,觉得出租车太贵了,想要坐公交,丁鹏把她拉上了车,说道:“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家在外面太危险了,我不放心,我让师傅直接送你到家门口,这样安全一些。” 关上了车门,他在窗前又补充了一句:“你是知道的,这点钱,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 挥了挥手,丁鹏目送着出租车离开,这才返回公屋。 临别时,他看见方婷在车内对着他挥舞着小手,绝美的脸庞上笑靥如花。 这个钱,花的值 回去时,他盘算着,等有钱了,得买一辆跑车,这样便可以直接送妹子回家,既可以在路上兜风,又可以谈心增进感情 第十二章:帮方婷一家搬家 第二天下午,丁鹏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下午3点了,是时候去给玲姐和方家三妹搬家了。 收拾了一下身边将近八百多张稿子,把它们按照卷数,分门别类放好,随后他用大哥大,联系好了货车,约定了时间,这才拿着钥匙,出门去了。 当然,大哥大是必定不会离手的。 这玩意儿,既然买了,便要物有所用,否则不是浪费钱吗 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一辆大货车奔驰而来,随后一个戴着太阳镜,皮肤晒的黝黑的中年大叔伸出头来,问道:“是你叫的车吗” 丁鹏点了点头。 双方谈好了价格,500港币,包含搬运上门。 坐着这辆大货车,一路来到方婷她们所住楼房的脚下。 丁鹏站在楼下,朝着方婷的房间喊道:“婷婷,婷婷,我来了。” 不一会儿,一张俏丽的脸蛋从楼上窗户探出,是方婷。 方婷笑着朝着丁鹏挥了挥小手,随后对着屋内说道:“丁大哥来了,他还雇了一辆大货车,来帮我们搬运东西。” “哎呀,大作家真的来了让我看看。” 方芳凑了过来,往下一望,一眼便看见了西装笔挺,斯斯文文的丁鹏。 她笑着连忙挥手打招呼,非常热情。 丁鹏微微一笑,也热情的挥手道:“芳芳,你好。” 这时,玲姐和小敏也凑了过来,玲姐看了一眼大货车,不由说道:“丁先生,又让你破费了,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快上来坐吧。” 方婷和方芳也热情的招呼道:“是啊,快上来吧。” 面对她们热情的邀请,丁鹏自然不会拒绝。 来到她们的房间,丁鹏发现,她们的东西已经基本上收好了,整个屋子空空如也,收拾的相当干净。 女孩们热情的给他端茶倒水,随后站在他身前,叽叽喳喳的说道: “丁大哥,听说你的小说已经刊登上去了,而且还反响不错哦。” “要不了多久,丁大哥应该就会在香港出名了,成为像金庸先生c古龙先生c倪匡先生那样的大作家。” “丁大哥真是太厉害了” 除了夸奖他的作品,方芳还一直询问着他家里的情况,如: 装了空调后睡觉是不是很凉快 彩电看电视是不是更清晰好看一些 用大哥大打电话是不是很方便 等等等等。 丁鹏微微一笑,道:“你们要是喜欢的话,平日里都可以去我那里吹空调,看电视,我随时欢迎。” “至于大哥大,其实也没花多少钱,也就一万多港币而已,等我以后出名了,赚到钱了,我每人送你们一部大哥大。” 方芳眼睛一亮,笑道:“是不是真的啊” 丁鹏点了点头,“当然,我可以保证。” 玲姐瞪了方芳一眼,随后对着丁鹏说道:“保证什么啊,就算以后你挣了钱,也不能这么乱花,你还单身一人,要留着以后娶媳妇用呢。” 众人嬉笑了一会儿之后,丁鹏扛起最重的床铺,匆匆下了楼,放进了大货车里。 方婷看着丁鹏离开的背影,对着身边的姐妹笑道:“丁大哥看起来文气绉绉的,没想到力气这么大。” 玲姐感慨道:“是个好孩子,又有才华,又能赚钱,还这么勤快,像这样的男孩子,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方芳c方婷和小敏同时同意的点了点头,她们对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大哥哥,印象非常好。 丁鹏在帮忙背重物,她们也没有闲着,同样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拖进货车里。 没多久,东西便全部搬进货车里了。 玲姐见丁鹏热的满头大汗,后背全湿了,连忙对三个女儿说道:“快给丁先生擦擦汗,要不是有他帮忙,我们四个女的,今天都不知道要搬到什么时候呢。” 方婷c方芳和小敏连忙从口袋里拿出各自的手绢,凑到丁鹏身前,给他擦汗。 丁鹏连忙说道:“不用了,不用了,别把你们的手绢弄脏了,反正我回去要洗澡的。” 女孩们没有听他的,而是仔细的给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 这毕竟是女孩们的一份心意,丁鹏便没有再拒绝。 手绢上带着一股特有的香味,清爽香甜,嗅之沁人心脾。 一边擦汗,方芳一边感叹道:“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这么多的活儿,一下就干完了。” 玲姐c方 婷和小敏都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这么多年以来,她们相依为命,互相依靠着生活,但是因为家里没有男人,很多事情做起来,非常不方便。 比如受欺负了,也没有人帮着出头。 遇到重的东西了,也没有人帮着搬抬。 如今有丁鹏帮忙,她们顿时感觉,像搬家这样的大工程,一下子变的轻松了许多。 众人坐上了车,一路向着清水湾的公屋驶去。 来到公屋之后,丁鹏又帮着她们,把重物一件件的搬入了她们的房间。 收拾好了之后,玲姐说道:“丁先生,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这一顿,我们来请。” 丁鹏笑道:“玲姐,你就叫我小丁吧,丁先生叫的,太正式,太见外了。” 玲姐这个人,就是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之前他请过客,因此这一顿,她想要请回来。 中国人,最注重的,便是礼尚往来。 于是,丁鹏便没有拒绝,而是说道:“你们先到我屋里看一会儿电视吧我想要先去洗个澡,然后再出去。” 丁鹏搬了很多东西,浑身臭汗。 相比之下,几个女孩并没有干什么活儿,身上倒是很干净。 于是,玲姐锁了里外两道门,众人一起去了丁鹏的屋子。 一进去,丁鹏便打开了空调和彩电,然后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些汽水c蛋糕,给女孩们当零食吃。 让她们随意之后,丁鹏拿着洗浴物品,进了浴室。 其实与其说是浴室,不如说是卫生间,因为厕所和浴室,连在一起,就一个小空间。 关上门之后,浴室内传来哗哗流水声,丁鹏开始洗澡了。 这时,屋子里慢慢凉快了下来,方芳感受着这凉丝丝的感觉,赞不绝口道:“吹空调就是舒服,待在屋子里,一点都不觉得热。” 方婷和方敏也同时点了点头,觉得扇空调更舒服。 玲姐叹气道:“空调有多贵,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便宜的也要三四千块钱,这都相当于我们两个月的工资了除此之外,用电也特别厉害,我这点工资,又要养家,又要供你们读书,哪里负担得起。” 方家三姐妹也知道玲姐的难处,都没有再说什么。 几个女孩躺在舒服松软的沙发上,一边吹着凉风,看着彩色电视,一边喝着汽水,吃着蛋糕,好不惬意 第十三章:替阮梅出头 洗完澡后,丁鹏便准备带着四个女孩,出去吃饭。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喧闹声。 他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你到底给不给茶钱啊。” “不给的话,东西就放在楼下,我们就不搬了” 丁鹏眼睛一亮,这两句台词,他实在是太熟悉了,不就是给小犹太搬家的那两个工人,所说出来的话吗 这预示着,小犹太今日也搬进来了 于是,丁鹏说道:“这外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么吵,我们去看看吧” 丁鹏等五人走出房门,在楼道上,他一眼便看见了苦着一张小脸,可怜巴巴的小犹太阮梅周慧敏饰演。 此时的阮梅留着一头长发,容貌清纯秀丽,身材苗条纤细,此时她死死捏着自己的钱包,唯恐里面的钱被人抢了去。 平日里抠抠搜搜的她,宁愿不要命,也要保住身上的钱。 称得上是要财不要命的主了。 那委屈巴巴的神态,让人有一种想要上去欺负一下她的冲动,可爱又可怜。 她的身旁跟着她的外婆,彩婆婆,一个老实本分,总是小心翼翼的老妪。 彩婆婆带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斯文瘦弱,不喜欢惹麻烦的她,连连对着自己的孙女说道:“算了,算了,就把钱给他们吧。” 在她们婆孙旁边,站着四个彪形大汉,其中一个胖子说道:“对了嘛,给茶钱,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快给钱,不给钱,东西就不帮你搬了” 小犹太委屈巴巴的说道:“我们事前不是说好了,三百块钱全包吗现在又要茶钱” 那胖子恶狠狠的瞪着小犹太,伸手指着她,态度恶劣的威胁道:“小姐,我可是知道你住哪里的” 他话还没有说完,丁鹏便已经看不下去了,他走上前来,指着那胖子,呵斥道:“说话就说话,指指点点干什么” “竟然还敢出言威胁,怎么,看她们两个,一个是女人,一个是老人,好欺负,是吗” 那胖子眉头一皱,斜眼瞟向丁鹏,恶狠狠说道:“关你什么事啊” 丁鹏一把把阮梅和彩婆婆护在身后,挺身而出道:“我丁鹏最讨厌欺负柔弱妇孺之人,只要被我看见了,便都关我的事” 胖子冷哼一声,不屑道:“我就欺负了,你敢把我怎么样” 丁鹏同样冷哼一声,他拿出腰间别着的大哥大,回头问阮梅道:“小姐,你应该知道这家搬家公司的电话号码吧给我,让我打过去,我倒要问问,他们公司有没有要收茶钱这回事” 在香港,收茶钱不过是员工私底下,想要捞点好处罢了,公司里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如果让公司知道了,这些员工,至少会被辞退,严重的,甚至还要赔偿公司的名誉损失。 胖子这下怕了。 他就是靠干这个吃饭的,而且马上就要开工资了,如果这个时候出了事情,他不仅会被开除,可能这个月的工资,都会被黑心的公司克扣。 那他这个月的苦力,岂不是白干了吗 更何况,对方手里拿着一个大哥大,一看就像是有权有势的人,似乎得罪不起啊。 那四个搬家公司的员工一商量,说道:“这样,每人给10块茶钱,一共四十块,我们便帮你把东西从楼下搬上来,怎么样” 阮梅躲在丁鹏身后,死死捏着自己的钱包,犹犹豫豫道:“四十块,太贵了” “那三十块二十块哎呀怕了你了,十块钱总要给吧”胖子一阵恼火。 阮梅似乎还是觉得十块钱太多了,弱弱说道:“一块两块的,倒是可以十块,太多了啊” 这抠抠搜搜的样子,不愧是整个大时代中,最佳管家婆。 方婷c方芳看见她这个样子,也是一阵无语,心里暗道:“这姑娘,也太抠了一点吧。” 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丁鹏倒觉得,这样的小犹太,抠的有些可爱。 他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四十块钱,递给胖子,说道:“来,你们搬货的,在这夏日炎炎的天气搬东西,的确辛苦,这点钱,就当是我给你们的茶钱了,拿去吧。” 随后,他又警告道:“不过一码归一码,以后你们不许再对她指指点点,大喊大叫了,知道吗” 此时的香港,是金钱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 胖子看见那四十块钱,顿时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哈腰道:“知道了,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见面了就喊一声姐。” 胖子歪头看向丁鹏背后 的阮梅,扬了扬手中的钱,笑道:“大姐,你男朋友可比你大方多了” 说完,四个搬运工分了钱,全都乐呵呵的下楼搬东西去了。 阮梅在丁鹏身后,弱弱的说道:“他不是我男朋友” 看见工人把楼下的东西搬进了丁鹏旁边的房间,玲姐在一旁对着阮梅笑道:“原来你住在这里,那大家以后都是邻居了,我叫罗慧玲,你可以叫我玲姐,这是我三个女儿,他叫丁鹏,就住在你旁边。” 丁鹏知道,阮梅今年20岁,比他小两岁,算是他的妹妹,于是,他点头打招呼,道:“你好,我叫丁鹏,你可以叫我丁大哥。” 阮梅一脸谢意的看向丁鹏,道:“刚刚谢谢你了,丁大哥。” 丁鹏潇洒一笑。 看见工人们把东西全部搬入了阮梅的房间里,离开了之后,丁鹏便准备带着玲姐四人去吃饭了。 临走前,他对着阮梅和彩婆婆邀请道:“你们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 彩婆婆不喜欢给人添麻烦,连连摆手道:“不用不用,你们去吃吧。” 阮梅则捏着钱包,露出一副犹豫。 看来,她害怕出去吃饭要花钱。 丁鹏怎么可能让她们花钱,连连说自己请客。 不过,最终,彩婆婆还是不愿意麻烦他们,拉着阮梅回屋子里,说是吃剩菜剩饭去了。 剩菜剩饭 听到这几个字眼,丁鹏突然心中一惊。 他想到了,阮梅最后是死于心脏病的。 这个病,是她们家的遗传,她的父母,姐妹,都是死于这个病,全部没有活过二十五岁。 心脏病怎么能吃剩菜剩饭呢,这不是会加剧她的病情吗 既然他穿越到了大时代,又获得了改变命运的任务,那么,他又怎么可能让阮梅病死呢。 他得想办法,给她治病 第十四章:倒掉小犹太的剩饭剩菜 丁鹏告别了小犹太,带着四个女孩吃饭去了。 他决定,吃完之后,再点几个菜打包,送给小犹太吃。 剩菜剩饭的,他是绝对不允许她再吃了。 阮梅和彩婆婆关上了屋门,彩婆婆夸奖道:“刚刚那个小伙子,真是一个大好人啊。” 阮梅点点头,“是啊,那么帮我,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热心帮我呢。他还替我付了那帮人茶钱,对我们太好了。不过,都说好了只给十块钱嘛,他偏要给四十块,给那么多,多浪费钱啊我都不知道该还他十块呢,还是要还他四十块。” 不愧是小犹太,一边感激丁鹏的义举,一边又心疼钱给多了。 有人或许会问,小犹太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叫阮梅为小犹太。 犹太人被称为是世界上最节俭的民族,小犹太是称其节俭的意思。 同时,在粤语中,称呼小气c抠门的女孩为悭妹,翻译成国语,便是小犹太。 丁鹏陪着玲姐c方家三妹走到大街上,随便找了一家大排档开吃。 依旧是熟悉的大排档,不过这一次,因为是玲姐付钱,丁鹏点的都是一些便宜菜。 吃菜聊天的时候,方婷夸赞道:“丁大哥,没想到你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遇到事情却这么厉害,把那四个贪财鬼训的一愣一愣的,不敢还嘴。” 方芳笑道:“以后有了丁大哥,我们再也不会被这些坏人欺负了。” 小敏在一旁连连点头,一脸崇拜的看着丁鹏,道:“是啊是啊,丁大哥太厉害了,不像我,见那四个人五大三粗的,吓的都不敢说话了。” 方芳一拍方敏的小脑袋,取笑道:“就你是个胆小鬼。” 饭菜来了之后,不论是玲姐c方芳,还是方婷,都热情的给他夹菜。 方敏由于性格内向,不敢主动套近乎,但是也时不时的偷眼看他,稚嫩的小脸上挂满了笑容。 丁鹏能够明显的感受到,她们对于自己的热情。 这种热情,跟之前初次见面时,客套的热情完全不同,而是发自内心的接纳了他,把他当成了她们中的一员,要好的朋友。 这或许是因为,今天他帮着干重活,让她们意识到,有个男人帮忙,生活会变得轻松便捷许多。 加上之后,他保护阮梅,让她们更加欣赏他的勇敢,正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 吃完饭后,众人全各自回家了。 今日,她们搬家收拾,累了一天了,浑身疲惫,想要早点回去休息。 至于学习写作的事情,明日便是周末,方婷和方敏都不上学,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学习。 丁鹏并没有跟着她们一起回去,他谎称自己临时有些事情,让她们先回家。 等到她们离开之后,他一边回想着阮梅爱吃的东西,一边让大排档的老板再给他炒几份菜,打包。 心脏病人,是有一些忌口的。 比如不能吃高脂肪和高胆固醇的东西,比如猪大肠,动物内脏等等。 因为这样会导致热量过剩,增加血管动脉粥样硬化的风险。 又比如少吃盐,口味以清淡为主。这是因为盐份,会增加血流量,加重心脏的负担等等。 把这些忌口对着老板说了一遍之后,老板无奈的只是炒了一些清淡的蔬菜,递给了丁鹏。 再打了一个鸡蛋汤,丁鹏提着大包的饭菜,返回了公屋。 来到六楼,方婷一家的灯已经熄灭了,想来,她们应该是累了一天,早早上床休息了。 来到阮梅门前,丁鹏敲了敲门。 随后,屋门打开,阮梅苗条纤细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阮梅属于那种脸蛋小巧精致,容貌清秀纯净的女孩。 柔柔弱弱,眉清目秀,又身材娇小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去抱抱她。 “丁大哥,有什么事吗”阮梅软糯糯的说道。 丁鹏扬了扬手中的饭菜,说道:“给你们打的饭菜,快开门。” 阮梅一边打开防盗铁门,一边嘀咕道:“我们有剩饭剩菜吃的” 丁鹏没有理她,进门之后,对着彩婆婆打了一声招呼,随后便把饭菜放在了桌上,对着她们婆孙俩说道:“快趁热吃吧。”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剩饭剩菜,毫不犹豫的倒入了一旁的垃圾袋中,“这些东西都馊了,怎么能吃呢,吃出一些病来了怎么行。” “哎呀,你怎么倒掉了,这些东西热一热,也是能吃的,”阮梅看着剩饭菜 被倒掉,有些心疼的说道。 丁鹏把垃圾袋包好,准备拿出去扔了,临走时,他故意说道:“这些东西真的不能吃,不仅会拉肚子,而且,还会加重人的病情,尤其是对患有什么心脏病c高血压c糖尿病之类的病人,吃了之后,病情会逐渐加重的” 听见会加重心脏病,小犹太心里咯噔了一下。 因为,她自己便有心脏病。 她一脸慌张的看着丁鹏,道:“你是医生吗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像阮梅这样社会最底层的女孩,对于这些生活卫生知识,所知有限,并不太清楚,心脏病病人,哪里能吃,哪些不能吃。 但是丁鹏则不同。 作为一个来自于知识大爆炸的现代人,这些知识,在百度上随便搜一下便能知道,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小的时候,当他第一次看大时代时,看见最后一集,阮梅病死于心脏病,他还心痛了很久。 甚至还专门去查看了这方面的知识,因此,他对于有关心脏病方面的知识,相当了解了。 此时听见阮梅询问,他随口胡诌道:“我有一个朋友,在大陆当医师,研究的就是心脏病c高血压方面的病情,他经常给我谈论这些,耳濡目染的,便知道了一些。” “医生朋友” 阮梅出生于最底层,能接触到的人,不是工厂工人,便是做手工的阿姨,自然没有医生方面的朋友,她有些好奇道:“你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有医生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层次的人,便能交到什么样的朋友,否则彼此便很难有共同话题。 这话虽然有些残酷,但是却是客观事实。 丁鹏笑道:“我啊不过是一个靠写小说赚钱的人。” 第十五章:完成【改变命运】任务,获得不可思议的奖励 原来是个作家。 阮梅顿时肃然起敬。 在她眼里,作家都是一些特别有文化的人,对于这类人,她有种天生的敬畏感。 “既然是文化人说的,那应该便没错了。” 阮梅对于丁鹏的话,深信不疑。 嘱咐她,以后不要再吃剩菜剩饭之后,丁鹏便提着垃圾,离开了。 彩婆婆连连称谢,把他送出了大门。 关上门之后,彩婆婆看着桌上丰盛的饭菜,不由感叹道:“这位丁先生真是热心,又是帮我们出头,现在又给我们送饭,等找个机会,我们要好好报答他,请他吃一次饭。” 阮梅想了想,道:“出去吃太贵了,要不明天我出去买点菜,做好了叫他来吃” 真是一个节省的女人,不论考虑任何事情,都是以节省为主。 彩婆婆觉得这也是一个好主意,连连点头。 打开饭盒,里面装了四五样素菜,而且都是清淡的。 吃着饭菜,阮梅心里一直回想着丁鹏的嘱咐,心中暗道:“我现在钱还没有赚够,千万不能发病啊,如果发病了,婆婆也老了,家里便没人赚钱了,那会过的很惨的,甚至会活活饿死,我不要这样。” 她嘴里念念叨叨的,念着之前丁鹏告诉她的忌讳,“心脏病人不能吃辛辣咸的东西,要少放盐,多清淡,多吃蔬菜,少吃动物内脏对了,尤其不能再吃剩饭剩菜和过期的东西了” 她连忙跑到厨房冰箱旁,把里面的东西整理了一下,所有过期的罐头c食物,统统扔掉了。 虽然扔的时候有些心疼,但是为了不要发病,她也只能如此了。 “以后再也不吃剩菜剩饭了,”她念念叨叨的,把心脏病人注意事项,念了一遍又一遍 丁鹏刚把这些剩菜剩饭扔进楼下的垃圾桶,突然,一道熟悉的电子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改变了阮梅的生活习惯,以后不再吃过期食物,剩菜剩饭,使得她心脏病发作时间大为延缓,间接改变了她的命运,你将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阮梅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c,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b,奖励命运能量1000点。” “恭喜你,由于你获得了命运能量,你因此激活了命运商城,在命运商城内,可以用命运能量购买各种物品。” 命运能量 命运商城 丁鹏暗自一笑,他终于获得了系统奖励了。 而这,不过是让阮梅放弃了吃剩菜剩饭和过期食物,便完成了。 阮梅的戏份评级为a,这不是妥妥的女主角吗 如果她要是大女主的话,评级会不会变更为s 丁鹏记得,阮梅在大时代中的戏份,不多也不少,算是主角之一了。 而他的完成度,仅仅评价为c,也就是说,他虽然改变了阮梅一部分命运,但是这对于她最终死于心脏病,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不知道他如果治好了阮梅的心脏病,系统会给他怎样的完成度评级呢 s 丁鹏点开命运商城面板,上面显示的,竟然是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的专业技能。 其中包括了医术c艺术c通讯电子c炒股c建筑c新能源c商贸c厨艺c农业等等等等,琳琅满目,不计其数,简直包罗万象,其中甚至还有武术 丁鹏点开武术界面,里面弹出了各种武功秘籍,有金钟罩铁布衫太祖长拳八卦掌截拳道佛山无影脚 丁鹏越看越是心惊,越看越是激动。 试问,如果他把这所有的技能全部掌握了,那他岂不是成了全才了 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 人才 只要他够有才,不论在哪里,岂不是都能混的风生水起,优哉游哉 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丁鹏仔细看了一眼,他发现,每一种专业技能的后面,都标注着售价,而想要购买它们的货币,就是命运能量。 如今他身上已经有了1000点命运能量,已经足够购买到一项甚至几项专业技能了。 不过,究竟该购买哪种专业技能,他还需要好好想想。 人,不可贪多,一切,都应该以实用为主。 丁鹏没有草率的做出决定,而是扔完垃圾之后,便返回了屋子里,躺在床上,细细思考了起来。 学技能,一定要先学迫切需要用到 的技能 在大时代的世界中,哪些能力是他迫切需要的呢 首先,便是要有一点武功。 方家三姐妹,随时都可能受到丁家那帮黑帮的祸害,到时候,丁鹏势必要挺身而出,保护她们,没有一点武功怎么能行 瞬间,他便把眼光停留在了金钟罩铁布衫的上面。 学了这些功夫,打架的时候,用来自保,或者保护她人,应该绰绰有余了。 除此之外,他还得学会一些炒股知识。 纵观整个大时代,围绕的,便是联交所恒生指数的跌停或者攀升。 什么是恒生指数 所谓恒生指数,指的便是由香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动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而最后,方展博,便是通过炒股的方式,使得丁家父子一败涂地,负债壹佰亿,最终被迫跳楼了。 整个大时代,就是一场股票商战的对决。 因此,他怎么能不学一点炒股知识呢。 经过一番抉择,丁鹏最终决定,先学金钟罩和铁布衫。 毕竟,此时的香港,黑社会泛滥,不学一点武功傍身,实在不安全。 说不定什么时候,丁家父子便找上门来,到时候发生冲突,如果他没有武功的话,怎么保护方家三个姐妹呢 至于炒股,以后总有机会学习的。 做事,要分清主次轻重,孰轻孰重,轻重缓急,自己心里得有数,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世事。 金钟罩秘籍,售价100点命运能量。 铁布衫秘籍,售价100点命运能量。 花费了200点命运能量,两本秘籍躺在了他的手中。 “是否学习金钟罩铁布衫秘籍” 丁鹏选择了是。 顿时,两本秘籍化为无数光点,融入到了他的身体之中,此时,熟悉的电子声音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学习了技能,你因此激活了自己的个人面板” 第十六章:【金钟罩·铁布衫】疯狂升级,刀枪不入 丁鹏点开自己的个人面板,上面显示道: 宿主:丁鹏 技能:铁布衫0级c金钟罩0级 命运能量:800点。 完了。 这个面板,倒是简洁明了。 随着这两本秘籍的融入,顿时,一股庞杂的信息犹如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海之中,这些信息,是关于这两门功夫的介绍,以及修炼方法。 吸收了所有信息之后,他明白了,这两门功夫的用途。 金钟罩铁布衫,是中国功夫中最有名气的护体硬气功。 传闻,练到最高深的境界,不仅可以承受拳打脚踢而丝毫无损,甚至普通的刀剑也伤不了他们,更甚者可达到罡气护体的程度,从而获得入水不溺c入火不焚c闭气不绝c不食不饥等常人难以想象的效果。 武林之中流传过一句俗语,便是力不打拳,拳不打功。 意思便是,一身蛮力的人打不过精通拳法的人,精通拳法的人却也奈何不了身怀横练功夫的人。 这里的功,也就是横练功夫,指的便是金钟罩和铁布衫。 足见这两样功夫的厉害了。 这两样功夫,不仅能够提升自身抗揍能力,还能强身健体,大幅度提升身体素质。 金钟罩和铁布衫,严格来说,属于两门不同的功夫。 一个是内功,一个是外功。 金钟罩便属于内功,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在秘籍中,掺杂了诸如安炉c立鼎c进气c火候等与炼丹术名词相同的术语,因此,金钟罩又被称为一种内丹功法。 而铁布衫属于外功,顾名思义,指的便是练成之后,全身如钢铁一般,能够抵挡外力的任何攻击。 这两种功法,是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的。 需要先练成金钟罩,使体内产生内气之后,再练铁布衫,这时候内气将散布在身体表面,使得躯体表面产生排坚抗锐等超常能力,刀枪不入,不惧踢打。 换句话说,这与“练剑不练功,到头一场空”是一个道理。 内功和外招,需要相互搭配修炼。 光练外招,无内气支撑,终究不过是一场空。 丁鹏见猎心喜,盘膝而坐,坐在床上,正准备根据秘籍内容,修炼金钟罩内功时,熟悉的电子声音徒然响起: “是否花费10点命运能量,提升金钟罩一个等级” 这命运能量真是万金油一样的宝贝啊,仿佛无所不能,不论在哪里都能用到它。 丁鹏自然选择是了。 瞬间,一股充满玄妙滋味的紫色能量汇入丁鹏的体内,随后,他便发现,自己的体内隐隐中,有一股气流贯穿全身,在各处经脉游走,他周身经脉变得更为畅通无阻。 面板上,他的金钟罩变更为了第一重。 他还没来得及欣喜,电子提示音紧跟其后: “是否花费10点命运能量,提升铁布衫一个等级” 光有金钟罩,没有任何意义,必须配合铁布衫才能凸显出其威力,丁鹏自然又选择了是。 瞬间,同样的一幕出现了。 随着一股充满玄妙滋味的紫色能量汇入他的体内,顿时,他感觉自己的表皮以及周身筋骨,似乎变得更为牢固严密了。 这时,他发现自己的面板出现了一丝变化: 宿主:丁鹏 技能:金钟罩铁布衫第一重。 命运能量:780点。 此时,根据提示,他如今遭受普通击打之后,运行体内真气,可以减免一半的痛楚和伤害。 普通击打,指的便是市井之流,拳头相向的击打,俗称野球拳。 为了测试一下效果,丁鹏握紧拳头,狠狠捶了自己的肚子一拳,瞬间,他感觉似乎也并没有那么疼了。 如果是在平时,他这一拳下去,又是捶在他身体最薄弱的肚子,他一定会疼的哇哇直叫。 看来挺有效果嘛。 尝到了甜头,丁鹏眼见着命运能量充足,便开始继续强化技能。 花费了100点命运能量,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二重。 此时,他体内内劲和护体气功渐渐成形,体内的真气也逐渐厚实起来,能够保护他的内脏不易受到伤害。 同时,他全身表皮和筋骨,也逐渐凝实,一般的普通击打,对于他而言,已经如同瘙痒一般,毫无痛觉了。 他再 次给自己的肚皮一拳,此时他毫无感觉,仿佛这一拳,并不是打在他的身上。 爽 以他现在的能力,与街头小痞子们群殴,只要他们不用钢管等武器,他来多少,便能打多少。 拳头打在他身上,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 继续强化。 花费200点命运能量,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三重。 此时,他不论是体内的护体气功还是表皮筋骨,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用铁棍之类的武器击打他,他的肌肉已经能够产生大量的抵抗力,变得毫无痛觉。 花费400点命运能量,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四重。 此时,用锋利的刀剑劈砍或者划过他的皮肤时,他的皮肤已经很难被划伤或砍伤,就算破皮了,里面的肌肉也不会受到任何损伤。 他竟然真的做到了刀枪不入了 而这还仅仅只是金钟罩铁布衫的第四重而已。 根据系统提示,这套功夫,修炼到最高等级,第十二重,便能成就金刚不坏之身,到时候,全身便将没有任何罩门弱点,不论刀劈剑斩,火烧水淹,不眠不食,还是吃下穿肠毒药,都能安然无恙,精神灿灿。 这感觉,有些玄幻啊。 不过,从古到今,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这套功夫练到如此境界,就算是绝世奇才达摩禅师,也不过修炼到第八重境界而已。 丁鹏算了算,想要把这套功夫练到十二重的最高境界,需要消耗海量的命运能量,数值超过百万,堪称恐怖。 这都是因为,越往后升级,所需要消耗的命运能量,呈几何倍数递增,累计起来,数值恐怖。 他都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够存到这么多的命运能量。 算了,不管这些了。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80点命运能量,也干不了什么了,便退出了商城,倒头便睡 第十七章:丁大哥,没想到你身上的肌肉这么精壮 夜晚,方家的屋子,电灯早已经关了,黑漆漆的,但是隐约中,传出阵阵女孩的声音。 是方婷和方敏,两人正在悄悄聊着女孩之间的私密话。 因为搬进新屋之后,屋子一下宽敞了起来,有了两个卧室。 于是,玲姐便在每个卧室放了一个上下铺,安排方婷和小敏住在一起,而她自己则和方芳住在一个房间。 方婷和小敏的房间,方婷睡在上面,小敏睡在下铺。 或许是因为明日是周末,她俩都不用上学,因而都没有太大的睡意。 发现对方也没有睡着,两人便躺在床上闲聊了起来。 两人聊的话题,自然是住在她们隔壁的大好人丁鹏了。 “没想到丁大哥看起来斯文瘦弱的,怼起人来,倒是挺厉害的。”方婷望着天花板,回忆着之前的那一幕,笑着说道。 方敏乖巧的点头道:“是啊,丁大哥太好了,有他住在我们旁边,我都觉得安全了不少,不怎么害怕了。” 方婷脑海中浮现着丁鹏的身影,那认真写稿的模样,的确很迷人。 认真做事的男人,会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非常吸引女孩。 方婷承认,她非常欣赏丁鹏的才华。 不过,一想到其瘦弱的身体,她不由叹息一声,道:“可惜,他的身体太单薄了。如果能更强壮一些就好了。” 方婷喜欢有肌肉,健壮一些的男生,这样跟其在一起,更有安全感。 年轻的女孩总是这样,喜欢强壮健康的男人,这就如同动物界中,雌性大多会选择力气更大c更为强壮的竞争优胜者交配一样。 瘦弱的雄性,很可能在与其他雄性竞争的时候,便被对方打跑甚至干掉了。 小敏喃喃说道:“丁大哥是作家,作家就是一直动脑子的,瘦弱一些很正常啊,那些名作家,像金庸先生,古龙先生,有哪一个是浑身长满肌肉的。” 方婷点点头,道:“说的也是。” 一个人的喜好是很难改变的,方婷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想要找一个强壮霸气一些的男朋友。 一提到丁鹏,小敏的脑海里便会浮现出她大哥的身影,对于这个很久未曾谋面的大哥,她很是想念,“大哥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知不知道我们搬家了。” 方婷没有方芳那般,这么讨厌这个大哥,也没有方敏这样,想念她这个大哥,她淡淡回道:“他如果想要回来,自然能够四处打听,找到我们的,他没有来,便是不想回来咯。” 似乎是不愿意提起这个不负责任的大哥,方婷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这一夜,玲姐也没有睡着,她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当年的那一幕。 那一年,方展博不过十一岁,已经被她送到修电器的师傅家做学徒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方展博突然跑回了家,说自己不想去学修电器了。 理由便是,那个师傅常常毒打他。 玲姐为了照顾方家三个女孩,整日里工作,累的精疲力尽,她实在没有时间照顾方展博。 而且,当时人的观念,棍棒下出孝子,对男孩,就应该要狠一点,这样他长大了,才能成才。 玲姐并没有念过很多书,此时也不过才十九岁,还是一个花季少女,哪里知道怎么教育孩子。 于是,她便很粗鲁的拉着方展博,又把他送回了师傅那里。 听着方展博被他师傅打的哇哇大叫,她的心里也很痛苦,但是才十九岁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一狠心,扭头走了。 这一个决定,是她一辈子的痛。 无数个夜晚,她都痛恨自己,当年为什么要固执的把方展博送回去,如果留在身边,或许这孩子便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直躲着她们,关系疏远,对她们不闻不问。 “我一定要找到他” 玲姐决定,明日便去警察局报失踪,让警察帮忙找到方展博。 不管这孩子如今有多恨她,她都要找到他,然后把他带回来,一家人团聚。 翌日清晨。 丁鹏刚刚睡醒,便听见门外响起一阵争吵声,声音非常大,甚至伴随着一些歇斯底里的哭泣声。 听声音,似乎是从玲姐那一家里传出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 丁鹏来不及穿衣服,随便扯了一件背心,套在身上,便走出去了。 来到方家门口,他看见方芳正跟玲姐c方婷争 吵着什么,随后气冲冲的抱着一大堆东西,来到楼梯口的垃圾桶,一股脑全部扔了进去。 玲姐看着直摇头。 丁鹏来到方婷身旁,问道:“怎么了好好的怎么吵起来了” 方婷叹息一声,道:“还不是为我那个大哥,二姐想把他的东西扔了,玲姐不肯,她们俩就吵起来咯。二姐也真是的,这点东西,又占不了多大空间,为什么要把它们扔掉。” 原来又是为了那个方展博而吵架啊。 方展博是方家长子,她们的大哥。 不过,对于这个大哥,众人的态度各不一样。 方芳非常讨厌这个大哥,恨不得把所有有关他的东西,全部扔掉。 玲姐却非常疼惜这个孩子,心有愧疚,愧疚当年不该扔下他不管,因此极力主张要找到他。 至于方婷,她对这个大哥说不上恨,或者讨厌。 方敏倒是挺想大哥,不过她平日里只知道老老实实,乖乖听话,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 方婷无意间看了丁鹏一眼,顿时,她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直直的看着丁鹏,俏丽的小脸上一脸的不可思议,“丁大哥,没想到你身上的肌肉这么精壮” 话刚说完,她便感觉自己有些失态,连忙害羞的捂住了自己的小嘴。 精壮 丁鹏低头一看,果然,此时的他穿着一身宽大的背心,浑身的肌肉全都露了出来,那坚实的肌肉,犹如钢铁铸造而成一般,看起来坚硬无比,棱廓分明。 此时的他,分明就是一个精壮男。 精壮有别于肉壮,没有那些肌肉猛男看起来恐怖至极的硕大肌肉,他们的身形,更为纤瘦,浑身的肌肉仿佛经过了浓缩一般,虽然看起来不大,但是很坚实,犹如灌肠一般,充满了爆发力。 此时的丁鹏,便处于这种状态。 他不仅有了胸肌,还有了八块精壮的腹肌。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昨晚练功,金钟罩铁布衫达到第四重之后,所产生的效果。 如今的他,不仅抗揍能力一流,身体素质也突飞猛进,肌肉力量剧增 “难怪我早上一起来,便感觉生龙活虎,精力充沛,仿佛浑身充满了力量” 丁鹏暗中呵呵一笑,对于满身精壮肌肉的自己,相当满意。 面对方婷的询问,他脸不红心不跳的回道:“我天天健身,所以练出来了一些肌肉,之前可能因为我一直穿着西装,因而你没有注意到。” 这个理由完全说的通。 像李连杰那样,精壮的男人,一穿上西装,看起来便很苗条,完全没有那些西方肌肉猛男的臃肿感。 肌肉不在于多,不在于大,而在于精 第十八章:带着玲姐,找到方展博 玲姐看了一眼方芳,以及被扔进垃圾桶内的东西,神色倔强的说道:“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把展博找回来,这个家,有他的一份,今天我就去警察署挂失踪。” 说完,她便准备下楼。 方展博在哪里,丁鹏自然知道。 既然玲姐这么千方百计想要把他找回来,丁鹏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玲姐,已经够可怜的了。 不到二十岁,便要养育四个孩子,而且这四个孩子,还不是她亲生的。 为了让她安心,丁鹏决定带她去见方展博。 他故意询问方婷,她大哥的照片,看了一眼之后,他惊呼道:“这就是你大哥吗这人我见过,我知道他在哪里” 正在等电梯的玲姐,听说丁鹏知道方展博在哪里,连忙跑了过来,拉着他的手,神情急切的问道:“他在哪里可不可以带我去见他”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玲姐这关切的模样,他一个大男人,都有些感动了。 点了点头,丁鹏回房间收拾了一下,穿好了衣服,这才带着玲姐,去找方展博。 方婷不放心玲姐,跟了上来。 两个女人在丁鹏的带领下,向着一处街道走去 此时的方展博,正和一个中年矮个少林足球里的大师兄,铁头功在一处街道旁摆摊,摊位的招牌上写着,修理各种家电电器。 毕竟跟着修电器的师傅学了好几年,方展博还是有所收获的,起码会修家电。 不过,或许是备受打击,他慵懒的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精神不振,正和中年矮个下着象棋。 他下棋也不认真,脑袋躺在膝盖上,竟像是睡着了。 中年矮个下了一步棋,见对方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不由摇头道:“你还是不是人啊,大清早的,坐着都能睡着” 他拍了拍方展博,道:“该你走了。” 中年矮个一边说着,一边向着四周望了望,看有没有生意。 顿时,他便看见有一男二女向他这里走来。 其中那两个女的,一个虽然满脸愁容,但是容貌清秀耐看,另一个女的更为年轻,还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姑娘,长得娟秀姣好,年轻漂亮,非常正点。 中年矮个连忙用手肘捅了一下身旁的方展博,笑着说道:“喂,快看,这个小妹妹好漂亮,好正点啊” 方展博懒得理会,随口说道:“之前那个扫大街的大妈,你都说正点了,真是的。” “喂喂喂,这个不一样啊,是真的漂亮” 见三人走了过来,停在他的身前,中年矮个还以为是生意来了,连忙站起身,笑着问道:“是想要修电器吗我们这里,不论是电视机,冰箱,还是其他的电器,都可以修” 三人没有理会他,而是同时看向了低着头,坐在板凳上睡觉的方展博。 满脸愁容的女人有着激动的看着方展博,带着哭腔的说道:“展博,真的是你吗” 方展博听到这个声音,浑身一颤,他抬起头,一眼便看见了那张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脸庞。 玲姐 是玲姐 方展博二话不说,拔腿就跑,仿佛是看见了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玲姐连忙拼命追了上去,嘴里连连说道:“展博,我知道是你,你别跑啊” 两人一追一逃,跑的速度都很快,甚至撞倒了路边的行人。 方婷和丁鹏也追上了上去,方婷嘴里也一直喊着:“哥,快回来,别跑了” 方展博和玲姐常年在社会上讨生活,干苦力,身体相对结实一些,方婷就不同了。 她是学生,刚刚又考取了大专,整天泡在书本里,身体上更为柔弱。 跑了一会儿之后,她便上气不接下气,跑不动了。 看见她气喘吁吁的蹲在地上,丁鹏来到她身前,背对着她,然后弯下腰,道:“上来吧,我背你。” 方婷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趴在了他的背上。 此时的丁鹏,力大无穷,方婷这小胳膊小腿的,简直如同没有重量一般,他健步如飞,瞬间便追上了玲姐和展博他们。 感受着丁鹏浑身充满极致爆发力的肌肉,方婷的俏脸变得红彤彤的,犹如熟透了的小苹果。 丁鹏一路追到了一处满是垃圾的天桥下,他看见方展博正躺在天桥下的一张破席子上,用手蒙着脑袋,犹如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一样,嘴里念叨着:“别想别想别想,睡觉睡觉睡觉” 玲姐看着如此颓废的方展博 ,心里又是痛心,又是自责。 她痛心,好好的一个孩子,正值青春年少,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却成了这幅颓废模样。 她自责,如果当年不是她的无知,把孩子强硬的送回他师父那里,这个孩子,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她又气又恨,冲上前去,拼命拉扯着展博,想要把他拉起来,嘴里不停喊着:“展博,快起来,你怎么可以在天桥底下睡觉,这么没出息” 展博一脸颓废样,有气无力的说道:“玲姐,你干什么啊,我要睡觉。” 玲姐一气之下,把破草席扔了出去,随后又开始砸烂四周的桌椅和锅碗瓢盆。 这里是方展博的家,他便住在这天桥地下,四周除了草席之外,还有一些锅碗瓢盆和桌椅,是他平日里的生活用品。 “我让你睡我让你睡” 砸着砸着,她坐在了地上,捂着脸,满脸痛苦的痛哭起来,哭的很是伤心。 她边哭边说道:“我已经很后悔当年送你去当学徒了,你不要这么对我,你想要让我做梦都不敢梦见你爸爸你不要这么对我,好不好啊。” “你起来,快起来。”玲姐使劲拉着方展博,但是她小胳膊小腿的,哪里拉得动人高马大的方展博呢。 还好方展博还有点良心,自己慢慢站了起来。 丁鹏知道玲姐是想要带他回去,事先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玲姐,婷婷走不动了,我们还是打车回去吧”丁鹏说道。 方展博看了丁鹏一眼,见对方背着方婷,还以为对方是方婷的男朋友,不由一撇嘴,道:“多大了,就开始谈恋爱了不读书了” 玲姐一拍他的头,道:“别乱说话,他是我们的新邻居,是个大作家,很有本事的一个人,这几天帮了我们不少忙,哪像你啊,老是让我们操心。” 玲姐拉着方展博上了出租,方婷见丁鹏还背着她,不由小脸通红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柔声道:“丁大哥,快放我下来。” 第十九章:开导方芳 众人坐着计程车,回到了公屋。 在楼下等电梯时,方展博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蹲在地上,又准备呼呼大睡。 玲姐看后,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连连说道:“站好了,是不是真的这么困啊” 相比之下,方婷似乎挺理解自己这位大哥的。 她并没有因为方展博的颓废,而看不起他,而是看着方展博那张黝黑的脸蛋,笑着说道:“大哥,这么多年不见,你长高了,也壮了,更黑了。” 方展博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亲妹妹,回了一句:“你也变了很多,比以前更三八了。” 这家伙,嘴是真的贱。 丁鹏其实很清楚方展博这么说话的原因。 他就是想要让大家都讨厌他,然后赶他出去。 他不想待在这里。 因为,他不想回忆过去,不愿意接受现实。 他内心很无力。 来到六楼,玲姐拉着方展博,来到自己屋子门前,敲门道:“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开门的是小敏。 她看见大哥回来,还是很开心的,连连打招呼道:“大哥。” 方展博根本不理会她们,而是直接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准备睡觉。 方芳顿时撅起了小嘴,一脸气愤。 她并不喜欢她这个大哥。 或者说,不喜欢看到她大哥这一副半死不活的颓废样子。 她气鼓鼓的冲进房间,拿着自己的手提包,便准备离家出走。 小敏连忙拉住她,道:“二姐。” 方芳停在了原地,嘴里威胁道:“我说过,这个家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玲姐心里已经够烦的了,她有气无力的对着方芳说道:“这个家,没有任何人想让你走,但是如果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他,毕竟是你亲哥哥” 方芳见玲姐根本不向着她,一怒之下,她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门。 方敏性格善良单纯,在她心里,只希望哥哥姐姐还有玲姐,一大家子人能够和和睦睦的相处,并不希望像现在这样,争争吵吵的,犹如仇人一般。 见方芳离家出走,她想要追上去,把二姐劝回来,不过刚走到门口,便被玲姐拦住了,“别理她,她没地方住,自己会回来的。” 说完,她对着方展博说道:“你看你,几天没洗澡了,快去洗澡。” 方展博不愿意洗,但是被玲姐硬生生拉进了厕所里。 方婷有些担心二姐在外面会出什么事情,毕竟现在外面很乱,黑社会横行,一个女孩子家的,很容易吃亏的。 她看了一眼身旁的丁鹏,求助道:“丁大哥,你可不可以帮忙保护我二姐,不要让她在外面受欺负。” 小敏也一脸恳求的看着丁鹏,小脸可怜巴巴的。 丁鹏点了点头,跟出去了。 来到楼下,他看见方芳坐在街道上,脸上满是气愤。 她看着人海茫茫的街道,也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 这时,一个男生坐在了她的身旁,是丁大哥。 方芳知道,对方过来,肯定是想要劝她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突然感到一阵委屈,道:“丁大哥,你是不是也觉得,刚刚我做的太过分了” 丁鹏摇了摇头,道:“没有,我倒觉得,你对你大哥有怨气,是再正常不过了。” “我听说,你在小的时候成绩很好,不过后来,因为家庭困难,而不得不在上小学的时候,便辍学出去打工,贴补家用。这对你,是不公平的。你大哥没有承担起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就这一点上,你对他有怨恨,是应该的。” 丁鹏的话语一下便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她不由满眼泪水,有些哽咽的说道:“我小学没有毕业,就不得不出去做女工,那些工厂老板,只想着赚更多的钱,根本不把我们这些工人当人看,一天到晚的干活,不让休息,累死累活的,挣到的钱也只能勉强糊口,有好几次,我累的都不想干了,但是,一看到两个妹妹正饿着肚子,玲姐又忙里忙外的,操碎了心,我便一咬牙,又坚持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大哥走了,如果我也不干活挣钱的话,光靠玲姐一个人的工资,根本养不活我们一家人” 丁鹏叹了一口气,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脑袋,道:“我知道的,这些年,你过的很不容易。” 想了一下,他说道:“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和你大哥住在一起,可以搬到我那里去住,我的屋子有两个卧室,我住了一间, 还空着一间呢。” “这”方芳愣了一下,最终还是摇头道:“丁大哥的好意,我心领了,其实我出来,只是看见玲姐一直向着大哥,而大哥又一直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看着实在生气,气愤之下,才跑出来的,现在跟丁大哥聊了一会儿之后,我心情也变好了很多,唉,毕竟是一家人,怎么能说分就分呢。”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道:“丁大哥,我们上去了。” 这样最好。 一家人,只有和和睦睦的,才能过的越来越幸福,越来越兴旺。 为了舒缓方芳的心情,丁鹏先带着她去附近吃了一些烧烤小吃,喝了几瓶汽水,见她满脸笑意,吃的心情舒畅之后,这才送她回家。 刚送到她家门前,迎面便看见玲姐使劲敲着厕所房门,喊道:“展博,你到底在搞什么鬼,洗个澡,都快洗了一个钟头了” 丁鹏离开时,方展博便已经被拉进厕所里洗澡去了,结果他安慰了方芳一通,又给她买了一些小吃,吃饱喝足之后,再回来,这小子竟然还待在厕所里洗澡。 这洗澡的时间也太长了吧,都快洗脱皮了吧 玲姐敲了一会儿厕所门,见一直无人回应,不由打开了门,结果看见,方展博把水打开了,但是并没有洗澡,而是坐在水池子旁,睡大觉呢。 一条腿还翘的老高,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 玲姐怒了,大吼道:“你现在究竟怎么搞的,老是这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你干嘛不洗澡呢” 方家三姐妹看着她们的大哥这个样子,都非常的痛心。 尤其是小敏,担心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方展博依旧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有气无力的回道:“我困了嘛,自然就不洗咯。” “你不洗,我来帮你洗”玲姐拿起浴头,朝着方展博身上喷去。 方展博不为所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淡淡说道:“你随便,洗吧,想怎么洗,就怎么洗。” 玲姐被气的快要背过气去,她一怒之下,关门回卧室里去了。 方展博浑身湿淋淋的,竟然若无其事的双手插在口袋里,来到客厅,直接躺在了地上,开始继续睡。 方婷和方芳,彻底无语了。 方婷终究看不得自己的大哥睡在地上,她让丁鹏帮忙,把方展博扶到沙发上睡。 如今的丁鹏力大无穷,方展博虽然人高马大的,但其实也没多少重量,丁鹏非常轻巧的便抱起方展博,把他放在了沙发上。 “小敏,我们去丁大哥家,学习写作去吧” 方婷拉着方敏,去了旁边丁鹏的屋子里,丁鹏开始教授她们写作。 方芳看着一直躺在沙发上,半死不活的方展博,很是生气,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她也去旁边丁鹏的屋子里玩去了。 今天是周末,她们全都休假一天 第二十章:陪方婷看望贱婆婆 打开空调,整个屋子顿时凉爽了起来。 三个女孩坐在沙发上,一脸惬意。 “还是丁大哥的屋子凉快,刚刚在家里,我都快被气炸了。”方芳躺在松软的沙发上,感慨道。 方婷连忙拉了一下她,道:“别说了。” 家丑不可外扬,方婷不希望方芳在别人屋子里,议论她们家的丑事。 丁鹏给女孩们拿了一些蛋糕c汽水,让她们随意吃,随后又搬来三张桌子,放在客厅的沙发旁,三张桌子上都放了纸笔,其中一张放有他的稿子。 方婷c方敏,还有他自己,一人一张桌子。 为了方便教学,他让方婷和方敏分别坐在他的两旁,这样他便能左右顾及,给她们及时讲解了。 写作这东西该怎么教呢 其实,万事万物,殊途同归,写作,其实与书法c作画等等,没有两样,多练,多写,熟能生巧。 而对于初学者,不知道该怎么写,就要先开始临摹。 就像书法作画,需要先临摹名家的字画一样,只有这样,你才知道,这字该怎么写才漂亮,这画中的花鸟虫鱼,该怎么画,才显得生动有趣。 写作也一样,先模仿名家的写法,怎么开头,故事怎么发展,人物什么性格,等等,模仿几本书之后,基本上也就会谋篇布局了,也就知道这小说,该怎么写了。 基础打牢了,然后便是创新。 创新不是瞎创新,而是当你掌握了足够的专业知识之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一些看法,然后弄出一些有自己个性的新东西出来,让人耳目一新。 讲解完了之后,丁鹏便开始让她们挑书,挑一本她们喜欢看的书。 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大多喜欢看爱的死去活来的爱情小说,方婷是这样,小敏也喜欢偷偷的看。 而现在文坛上,风靡香港的言情作家,非三个人莫属了。 分别是琼瑶阿姨,亦舒阿姨,和李碧华阿姨。 据说,亦舒和倪匡还是亲戚关系。 因此,丁鹏决定,先带着她们去图书馆看书,让她们挑选喜欢的言情小说。 当然,如果她们对别的题材也有兴趣,同样可以。 出了屋子,丁鹏带着方婷和方敏打了一辆计程车,去了香港图书馆。 丁鹏也邀请了方芳一同前往,但是她对这些文绉绉的东西兴趣缺缺,宁愿待在屋子里,一边吹空调,一边看彩电,身边还有蛋糕吃,优哉游哉的。 丁鹏没有勉强,让她在屋子里看家。 来到图书馆,他先让女孩们随意看自己感兴趣的书籍。 而他则带着钢笔稿纸,坐在专供读书记笔记的书桌上,继续开始创作大唐双龙传。 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存了不少稿子了。 一个上午,他们都泡在图书馆里。 丁鹏写累了,会时不时看两眼,坐在他身旁的两个女孩,他发现方敏看的很投入,她应该是真的喜欢看书写作。 相对而言,方婷就显得有些不耐烦了,看书的时候,时常走神。 “看来,方婷的兴趣爱好,不在这里啊。” 她想要写小说,可能完全就是想要赚钱,贴补家用。 不过,赚钱的方法有很多,没有必要为了赚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岂不是很痛苦 人生的意义,就是让生活变的轻松快乐,如果过的痛苦不堪,那又何必呢 到了饭点,丁鹏带着她们去附近的饭店大吃了一顿。 随后又打包了几道不错的菜肴,带了回去给方芳c玲姐,还有展博吃。 中午的时候,方婷突然说道:“丁大哥,我下午要去看望一个婆婆,可能不能学习了。” 看望一个婆婆 丁鹏脑子里顿时蹦出了一个名字,何贱,又名贱婆婆。 贱婆婆是方婷小的时候,家里的女佣,虽然是女佣,但是方婷却把她当成自己的婆婆一样看待,时常买一些水果去看望。 但是,同时,贱婆婆,还是丁蟹的母亲,丁蟹四个儿子的奶奶。 对于这个老人,丁鹏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可以说,后来方家的惨剧,与她有间接的关系。 如果不是她,丁家那四个儿子,也不会盯上方家。 而且,养出丁蟹和丁家四子这样的人渣,本身她就有极大的罪过。 丁鹏记得,方婷甚至差一点被丁家老二,丁益蟹强奸了。 这太危险了。 他不放心让方婷一个人去见贱婆婆。 见方婷执意要去,丁鹏说道:“现在外面太乱了,不如我陪着你一起去吧如果遇到什么危险,我也能保护你。” 方婷原本想说不用了,但是方芳在一旁说道:“三妹,丁大哥说的有道理,贱婆婆的那几个孙子,听说现在都是混黑社会的,还是要小心一些。” 小敏也点头道:“是啊,二姐,小心一点好。” 既然两个姐妹都这么说了,方婷也就没有坚持了。 丁鹏翻出一些碟片,递给方芳,让她和小敏在家放碟吃喝,随意一些。 他这套彩电,配有家庭影院,可以放碟看电影听音响,非常方便。 出了门,丁鹏方婷两人在街上打了一辆计程车,向着贱婆婆的养老院驶去。 到达目的地,丁鹏迎面便看见门庭招牌上写着:通善坛安老院,这六个大字。 这里,便是贱婆婆的所在了。 在路上,丁鹏随便在摊位上买了一些水果橙子,提在手上,作为见面礼。 这所安老院,算是一处善堂,里面都是一些出家人,穿着尼姑装扮。 两人询问了一下路过的师傅,知道贱婆婆现在正在佛堂烧香拜佛。 来到佛堂,两人看见,一个老妪正跪坐在一个蒲团上,不停磕头祈福,方婷眼尖,说道:“贱婆婆。” 此时的方婷,依旧穿着一身白衣衬衫,蓝色牛仔裤,头发也随意梳了一个辫子,打扮非常朴素。 但即使是这样,也依旧难以掩盖她那清秀绝美的容颜。 看向贱婆婆时,她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 显然,虽然丁蟹打死了她的爸爸,她心里依旧惦记着贱婆婆小时候对她们的好,并没有迁怒于贱婆婆。 孝顺这一点,是她身上最大的优点。 不过有一说一,方婷后来喜欢上了仇人的儿子,并且为了自己的爱情,与自己家里人反目,最后虽然悔改了,但是也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妹妹和姐姐,在丁鹏看来,就有些太自私了 第二十一章:来小犹太家吃饭 丁鹏c方婷陪着贱婆婆来到了安老院的晚趣园,整个晚趣园犹如花园一般,有花有草,鸟语花香,四周有许多用来坐的石凳长椅。 方婷扶着贱婆婆坐在了一张长凳上,一边给她剥着橘子,一边陪着聊着天。 而丁鹏,则像保镖一样,站在她的旁边。 贱婆婆看着丁鹏面生,不由问道:“婷婷,这位是你交的男朋友吗” 在她看来,方婷已经快要二十岁了,交一个男朋友很正常。 方婷看了丁鹏一眼,俏脸一红,害羞道:“婆婆说什么呢,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丁大哥。” 老年人有时候比年轻人还要八卦,她笑着喊了一声“丁先生”,随后便开始打听丁鹏的信息。 比如是干什么的,有没有结婚,住在哪里等等,俨然一副丈母娘打听女婿的架势。 听说丁鹏是一个作家,而且似乎还挺有钱的,她的脸上露出满意的模样,拉着婷婷的手,说:“好啊,太好了,看见你们一个个过的好,我这个老婆子,就放心了。” 随后,贱婆婆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伤感的说道:“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阿博了,他现在过的怎么样还是在电器铺做事吗算算时间,应该做师傅了吧,他从小就聪明,随他的爸爸,是个有本事的。” 方婷沉默不语,她不会说,她的哥哥,因为贱婆婆儿子的所作所为,已经成了一块烂泥了。 贱婆婆哭丧着脸,一脸愧疚的说道:“我现在就希望展博能够来看看我。他一直没有来,是不是还在记恨我们。我现在,只要能够远远的看他一眼,也是好的。” 丁鹏在一旁,心里冷笑道:“您还是别去看他们了,看了之后,从此方家就被灭门了。” 说起来,方家之所以会这么惨,都是因为贱婆婆对着她的四个孙子一阵埋怨,使得这几个混账孙子记恨了方家,从此开始报复。 算起来,是贱婆婆间接害死了方家。 方婷与贱婆婆感情深厚,见贱婆婆满脸失落,老泪纵横,一时心软,连忙拉着贱婆婆的手,安慰道:“放心好了,改天等他有空,我带他来见您啊。” 贱婆婆哭哭啼啼,感叹道:“我还能活到那一天吗” 方婷无言了。 她哥哥那种状态,对丁家恨之入骨,怎么可能会来见贱婆婆。 丁鹏在一旁冷眼旁观,很想上前说一句,“老婆婆,只要你不去骚扰方家的人,便是对她们方家最大的恩惠了” 不过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 方婷与贱婆婆这么多年的感情,可比他要深厚多了,如果他强行插嘴,很可能受到方婷的反感。 他预感到,与丁家几个兄弟,尤其是忠青社老大丁孝蟹和老二丁益蟹之间的冲突,越来越近了。 他得赶紧发展自己的实力,并且拿出应对的方法。 方婷和贱婆婆聊了一会儿家常之后,便和丁鹏坐着计程车,回到了公屋。 刚走到门口,小犹太从她的屋内走了出来,她笑着说道:“刚回来啊。” 丁鹏点了点头,问道:“有事吗” 小犹太身材苗条,容貌白皙清秀,加上她那一头柔顺的黑发,看起来清纯无比,犹如一朵莲花一般,纯洁无瑕,让人只想远观而不敢亵玩焉。 不愧有着玉女掌门人的称号,在容貌上,她几乎无可挑剔。 此时,她笑着说道:“吃饭了吗我刚刚去菜市场买了许多的菜,做了一桌子,一起吃啊” 小犹太一直惦记着丁鹏的人情,想要请他吃饭,还他的人情。 丁鹏摸了摸肚子,的确,他跟着方婷出去到现在,还没有吃晚饭呢。 他看向一旁的方婷,道:“要不我们大家一起吃吧” 话音刚落,小犹太不由苦着脸,抠抠搜搜的说道:“我只煮了三个人的饭,如果大家一起,我怕饭不够啊。” 不愧是小犹太,做什么事情都精打细算的。 丁鹏笑道:“没事,不够,我可以去楼下大排档去买嘛,大家在一起吃饭,才热闹。” 方婷看了一眼小犹太,对着丁鹏摇头道:“不了,你们吃吧,玲姐应该已经做好饭了。” 她跟小犹太又不熟,而且对方这么小气,她自然不会舔着脸去蹭饭。 作为一个容貌清秀美艳的大美女,方婷是有着她作为美女的高傲的。 她把方芳和小敏叫出来,三个女孩对着丁鹏告了一声别,便一起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了。 丁鹏也没有勉强,跟着小犹 太去了她的房间,和彩婆婆一起吃晚饭。 桌上的饭菜远没有小犹太口中说的那么丰富,也就是一些家常小菜,小炒肉,炒青菜,土豆丝,鸡蛋羹等等。 丁鹏进了房间之后,四周望了望。 这是小犹太搬家以来,他第一次进她的房间。 还别说,虽然屋子内的家具摆设有些老旧,但是收拾的非常整齐,井井有条的,看起来,她还真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小管家婆。 小犹太给丁鹏舀了一碗饭,道:“丁大哥,过来吃吧。” 丁鹏点了点头,坐在了她的身旁,挑了点菜,尝了一口。 咦,还不错耶。 没看出来,这小犹太真是一个贤妻良母,做出的饭菜,非常合他的胃口。 虽然菜材简单,但是味道很不错。 小犹太站起身,想要开电视看。 边吃饭,边看电视,已经是她养成多年的习惯了。 然而,她那个破电视,非常老旧,还是黑白的,打开之后,满是雪花,哪里看得清图像。 但是她却一边吃饭,一边看的津津有味。 丁鹏不由一皱眉,道:“这电视太旧了吧,而且画面都成这样了,闪的厉害,多坏眼睛,为什么不换一台好一点的彩电呢” 小犹太瞪大了一眼,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道:“彩电,那得花多少钱啊,这电视还能凑合着看啊。” 唉,真抠。 丁鹏吃了两口饭后,不由浑身热的冒汗,他看了一眼小犹太和彩婆婆,见两人同样满头是汗,尤其是小犹太,浑身的衣服都热的有些湿透了,后背上都是汗渍,他不由问道:“这么大热的天,为什么不开电扇呢你们家,不会连风扇都没有吧” 小犹太热的擦了一下小脸上的汗渍,道:“搬家的时候,带了风扇过来的,但是坏了,扇不了了” 第二十二章:小犹太的惊骇,吹空调的感觉真不错 “电扇坏了,为什么不修呢”丁鹏疑惑的问道。 这么热的天,连电扇都不吹,那岂不是要热死 香港是出了名的人多地少,整个公屋密密麻麻的,住的都是人,犹如一个个蜂巢一般,人员稠密,空气自然闷热,更何况又值盛夏,天气炎热,就算一直吹风扇,都感觉吹的是热风,并不十分凉爽。 然而小犹太一家竟然连风扇都吹不了,那还不被热中暑 小犹太似乎也确实热的不行了,不由松开了领口的一颗扣子,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她一边不停扇动着自己白嫩的小手,一边说道:“现在夏天不是已经过了一大半了嘛,最多再过一个月,夏天就结束了,电风扇也就用不上了,多浪费啊,不如等到明年夏天再修,岂不是正好” 我滴天啊。 这小犹太又抠到了新高度啊。 嫌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便放着破电扇不修,等到明年再修。 丁鹏彻底无语了。 小犹太觉得松一颗扣子还不凉快,不由拉起领口,用小手使劲扇着领口里面,突然,她意识到家里还有一个男人,连忙又按住了领口,捂得严严实实的,以免走光。 这小模样,让丁鹏看着想笑,觉得很可爱。 小犹太的另一张桌子上,堆满了还没有拼接好的衣架,这些就是她用来挣钱,养家糊口的工作,靠拼接好一根根衣架为生。 她整天整天的闷在屋子里,拼好一根根的衣架,做好一批之后,就交给发货的人,结算工资。 像这样的手工活,在现代也有,比如一些串链珠c编手链之类的零碎手工活,一般这种活计,技术含量极低,自然工价也低,拼接好一根衣架,可能只有一两分钱,完全靠量大挣钱。 做得多,才能赚的多。 以小犹太钻到钱眼里的秉性,她自然觉得钱赚的越多越好了,因此成天泡在屋子里,做着这些手工活,这几天,丁鹏来来去去的,很少看见她出门。 或许正因为如此,她很少在外面晒太阳,因此浑身的皮肤显得异常白皙娇嫩,肤色极好。 再加上她苗条纤细的身段,清纯的样貌,堪称一绝。 太热了,丁鹏在她家里,一刻都不想待了。 于是,他建议道:“不如我们把饭菜端到我家去吃吧我家里有空调,很凉快。” 有空调 小犹太瞪大了眼睛,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小模样。 在她眼里,能够用得起空调的,都是一些富贵人家,她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看见身边的人,安装过空调呢。 小犹太忍不住说道:“不会吧,你竟然花那么多钱,去安装空调,太浪费钱了吧。” 丁鹏懒得理会她这幅抠抠搜搜的模样,说道:“走吧,去我家去吃吧,就算你不热,你外婆也受不了啊,这么大年纪了,如果热中了暑,那可就不好了。” 说着,丁鹏扶起身旁的彩婆婆,道:“彩婆婆,走,去我家凉快一下吧。” 小犹太也担心自己的外婆会中暑,她虽然小气,但是对待长辈,还是很孝顺的。 因此,最终,她帮着丁鹏,把所有饭菜,全部搬进了丁鹏的家里。 一进入丁鹏屋子里,她顿时被屋内琳琅满目的电器家具唬的一愣一愣的。 好漂亮啊。 不论是客厅松软的沙发,晶莹剔透的茶几,还是厨房各种高档厨电,每一件东西看起来都好高级,好贵的样子。 尤其是客厅电视柜上的那座大彩电,足足有二十多英寸,里面的画面清晰无比,还是彩色的,看起来和现实中的事物,基本没有什么两样。 “哇,不愧是大彩电,里面的画面,太好看了,跟真的一样。” 小犹太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会儿看看彩电,一会儿又摸了摸松软的沙发,一会儿又伸手感受了一下空调蹦出来的冷气,转来转去的,很是欢快。 随着冷气不断流出,整个屋子变得凉快无比,与她那犹如火炉一般的屋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彩婆婆原本被热的头晕目眩,晕晕沉沉,此时也不由心情舒畅,有了精神。 她看着华丽松软的沙发,害怕弄脏了,迟迟不敢坐下,丁鹏连忙扶着她,坐了下去,道:“彩婆婆,不用客气,来我这里,就像进了自己家里一样,随便一些。” 随后,他叫住阮梅,也就是小犹太,让她去冰箱里拿些汽水出来,当饮料喝。 而他自己,则拿了一块布铺好茶几,把饭菜一样样的摆放在茶几上。 让阮梅也坐在沙发上,三个人坐在一起,开始愉快的吃饭。 阮梅一边吃饭,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电视,又一边坐在松软无比的大沙发上,整个人仿佛飘忽忽一般,舒爽无比。 和这样的生活相比,她原先住着的那个小屋子,简直犹如地狱一般。 有钱人的生活真好啊 阮梅不由感叹道。 随后,她便好奇的看着丁鹏,问道:“丁大哥,你是干什么的怎么这么有钱” 她拍了拍脑袋,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说道:“对了,我记得你说过,是什么” “小说作者,写小说的,”丁鹏补充道。 阮梅连连点头,“是的,是的,是写小说的作家,作家很赚钱的,是吗” 丁鹏微笑道:“还行吧,我刚来香港,在这里没什么名气,刚写了一本书,也不过才得了十万港币的稿费。不过,当我写出名了,应该就能赚到大钱了。” 这有些凡尔赛的话语,顿时惊的阮梅一愣一愣的,她那双乌黑闪亮,透着单纯的大眼睛,瞪的圆溜溜的,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小模样,惊愕的说道:“天啊,十万港币,这得需要拼接多少根衣架啊” 随后,小犹太便掰着自己的小指头,细数起来。 可惜,她文化不高,数学知识不咋地,平日里上千上万的,还数的明白,一旦数字大了起来,她便越数越蒙圈了。 阮梅身上,确实有她的弱点,那便是脑子里装的东西太少,知识不多,对这个世界,认识不够深刻。 但这也正是她可爱的地方。 单单纯纯的,无忧无虑,没有什么复杂的心思,犹如一汪清泉一般,纯粹干净。 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单纯无污染一些的女孩,在这样的女孩身边,自己的心灵也能得到净化 第二十三章:治疗阮梅的心脏病 “阮梅,等我发财了,我准备开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到时候我雇佣你做我的财务总监,帮我管理财务,怎么样”丁鹏笑着说道。 小气吝啬的女人,最适合干的职业,便是管理财务,俗称管家婆。 阮梅想了一下,问道:“那你给我多少工钱” 小妮子的,开口闭口都是钱。 丁鹏反问道:“你一个月,靠做衣架,能赚多少” 阮梅掰着指头算了一下,这个账,数目不大,她还是算的明白的。 手指摆弄了一下,她说道:“一个月,如果做的快的话,能赚两千多块呢。” 才两千块而已。 丁鹏直接说道:“你来帮我管理财务,我给你一个月五千工资。” “这还只是实习期,如果后期你熟练了,做的好的话,还有奖金,甚至把你升为管理层,入股公司,拿公司股份也可以,到时候一个月赚的钱,光分红恐怕就上万甚至上十万。” 作为后世人,丁鹏同样善于画大饼,这样的事情,他在现实中看得太多了,不由自主便用了出来。 阮梅思想单纯,她的确被丁鹏所画的大饼吸引住了,此时,她感觉头顶上飘荡着好多小钱钱,而这些小钱钱都是她的。 “咯咯咯”阮梅不由傻笑了起来。 “丁大哥,你可要说话算数啊,别到时候,等你赚了钱,便看不起我们这些穷人了,”阮梅看着丁鹏,软糯糯的说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当然不会了。” 在小钱钱的诱惑下,阮梅的心情变得很开心,两人有说有笑的,聊了起来。 时不时的,丁鹏便会讲出一些后世搞笑的段子,逗得阮梅咯咯直笑,开心不已。 “丁大哥,你真有本事,懂得这么多东西。” 看着丁鹏谈天说地,仿佛无所不知的样子,阮梅不由感慨道。 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丁鹏出生自信息大爆炸的二十一世纪,而相比之下,阮梅所在的八十年代,就要相对落后许多。 现代社会,每一年信息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恐怖。 光就以网络小说来说,如今每天的小说网站文字更新量,便达到了恐怖的15亿。 每天更新超过15亿的字数,这数字,吓人吗 而反观之下,八十年代的作家,能写多少字 就以路遥为例,他写一本平凡的世界,用了整整六年的时间,还是呕心沥血的去写,而这本书,总字数也不过100万字而已。 因为拼命去写,每天写字超过18个小时,以至于路遥英年早逝,不过四十来岁,便撒手人寰了。 更何况,阮梅还是出生于社会最底层,书都没有读过几年,知识储备非常贫瘠。 丁鹏随便聊一点科学文化知识,都能把她唬的一愣一愣的。 其实,丁鹏倒不是为了在她身上找优越感,欺负她没文化,而是想要让她相信自己,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人,知识丰富,进而,帮她改变命运。 就像现在这样。 丁鹏说道:“其实,我对于中医的望闻问切,也了解甚深,算是半个老中医了,不如我给你把把脉,看看你的健康状态如何” 丁鹏说这么多,其实就是为了能够给她把脉,然后引出她的心脏病。 想要彻底给小犹太逆天改命,便是尽快让她去医院,找世界上最好的大夫,治好她的心脏病。 他可不希望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最后年纪轻轻的,便因为心脏衰竭而亡。 小犹太也觉得有些新奇,便伸出自己白皙的手臂,放在了丁鹏的眼前。 丁鹏握着柔弱无骨的小手,把它平放在自己的腿上,随后他捏着小犹太的脉搏,装模作样的感受了起来。 嗯,心脏跳得的确很快。 丁鹏虽然不会中医里的把脉,但是却会听脉搏,感受着小犹太脉搏扑通扑通的直跳,快速而又无力。 小犹太的小手很白很细很滑,也很结实。 这或许是因为常年在屋子里干活导致的,没有晒太阳,因此白皙细嫩光滑,但是又因为常年干手工活,使得她的小手结实有力。 “怎么样看出来了什么吗”小犹太急切的问道,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瞪得大大的,很是可爱。 丁鹏故意皱着眉头,沉沉说道:“你心脏不太好啊,似乎有心脏病。” 此言一出,不仅小犹太自己,就连一旁的彩婆婆都满脸惊讶的看着他,心里暗道 :“这位丁先生,真是一名神医,稍微把一会儿脉搏,便知道阿梅得了心脏病。” 阮梅的心脏病,属于遗传,彩婆婆作为她的外婆,不可能不知道。 阮梅见对方真的诊断出了她的心脏病,顿时对他的话更加深信不疑了,心思单纯的她完全相信了,丁鹏就是一个医术极其高明的老中医。 这个疾病,困扰了她很久,她的母亲,家人,有很多都是死在这个病上,而且都没有活过,超过二十五岁。 阮梅今年刚好二十岁,离二十五岁已经不远了,她的心里一直很害怕。 她之所以拼命的赚钱,而且抠门小气,都是因为,担心自己病发之后,无人照料,又没有钱,那就只能活活等死了。 此时,眼见丁鹏医术神奇,她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连忙抓住丁鹏的胳膊,情绪激动的问道:“我这个病,还能不能医治如果不能治,我还能活多久” 丁鹏轻轻拍了拍她的小手,让她先冷静下来,情绪不要这么激动。 他看的出,小犹太对她自己的病,很在意。 年纪轻轻的,得了这种病,任谁心里都会不好受。 这或许便是为什么,她常年待在家里干活的原因吧。 她有病在身,根本无法剧烈运动,一些体力活,她根本干不了。 而她一个社会底层的女孩,没有学历,文化知识,不干体力活,又能找到什么其他的工作呢。 于是便只能待在家里,做一些手工。 “你这个病,属于先天心脏病,按照程度来说,还只是初期,最多中期,还没有到无药可治的地步,想要治疗,还是很有希望的。” 关于阮梅的心脏病,丁鹏还专门去查询过资料,这些天,他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尽早把她送入医院。 术业有专攻,病了,找专业医生,可以事半功倍。 丁鹏决定送她去整个香港,最好的医院,玛丽医院去治疗 第二十四章:与小犹太‘同居\’ 现在太晚了,丁鹏和小犹太约定,明天上午带着她去医院检查。 小犹太原本还有些担心,这样会不会耽误她明天的做工,但是当丁鹏把心脏病的严重性,以及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可能身体会逐渐虚弱,甚至只能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事实给她说了一遍,小犹太吓的连连同意了,明天就去检查身体。 吃完晚饭之后,小犹太非常贤惠的帮着他收拾碗筷,洗洗刷刷。 还别说,这女孩身上还是有许多优点的,比如勤快,听话,懂事,以及那一张,令无数男人魂牵梦绕的俏丽脸庞。 她的美属于那种百看不厌,越看越会被惊艳到的美,与现代的网红脸c蛇精脸截然不同,非常耐看。 这或许便是为什么,她会被广大粉丝奉为玉女掌门人的原因吧。 收拾干净之后,小犹太便准备带着彩婆婆离开了,不过丁鹏建议道:“阿梅,彩婆婆已经年纪大了,身体经不起折腾了,这么热的天,让她回去住你那个小房间,又没有电扇,迟早会热出病来,我刚刚看了一眼,彩婆婆已经开始头晕目眩,有了中暑的迹象了。” 经历了刚刚心脏病的事情,小犹太对于丁鹏的话,早就深信不疑了,如今知道自己的外婆可能要中暑,孝顺的她小脸上满是担忧,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慌神之间,不由拉着丁鹏的胳膊,问道:“丁大哥,那该怎么办呢” 这女孩,如今遇到麻烦,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找他帮忙。 很好。 丁鹏不慌不忙的说道:“让婆婆就住在我这里吧我这里有空调,婆婆自然不会中暑,而且我这里有两间卧室,我住了一间,另一间一直空着,刚好可以让婆婆搬过来住。” 阮梅见丁鹏这么热心,竟然让她的婆婆搬来睡空调房,她欣喜不已,连连对着丁鹏称谢,不过随后,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由犹犹豫豫道:“丁大哥,这你收多少钱啊” 这小犹太也真是的,跟她聊天,聊着聊着,就被她带到钱上去了。 “大家邻里邻居的,收什么钱啊,快去给你婆婆搬床吧。对了,你婆婆年纪大了,晚上在这里睡,还是需要身边有人照顾,我不太方便,不如你和婆婆一起搬过来吧,两个人睡在一起,也能照顾到她。” 丁鹏的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更何况,能够免费睡在空调房里,小犹太开心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拒绝呢。 于是,丁鹏帮着小犹太,把她们的小床搬到了自己旁边空着的那个房间。 小犹太的小床非常简陋,就是普通的折叠床,放下两张床后,整个房间还有不少空余。 这样的折叠床,睡着怎么可能舒服呢。 丁鹏想着,等明天给她们买一张松松软软的大床房。 晚上,丁鹏点着台灯,继续开始写作。 这段时间,他的寻情记刊登在明报上之后,因为其题材的新颖,引起了一阵轰动,民众纷纷要求明报,能够出一个副刊,多多连载这本小说。 对于这一要求,明报自然不会拒绝,毕竟,他们手上可是拥有百万字的存稿的。 随着副刊的发行,明报的销量再次急剧攀升,如今已经达到了十万份了。 这一现象,让金庸感受到了,在香港文坛,一颗新星似乎已经开始冉冉升起了。 在数天前,金庸先生拨通了丁鹏的电话,向丁鹏约稿。 其实,不仅是金庸先生,其他一些报刊杂质,也开始联系他,想要买他的稿子。 更有甚者,一些出版商也通过电话,开始跟他接触,隐隐中,似乎想要给他出书。 出的,自然就是这本目前反响不错的寻秦记了。 这些可都是大笔的收入,丁鹏目前比较缺钱,因此全都答应了。 对于金庸先生的约稿,他准备给他寄去一本中篇小说,破碎虚空。 据说,这本小说是黄易先生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小说最后一章,传鹰乘骑白马破空于悬崖边上的时候,引起不少黄迷一阵唏嘘落泪,这也是本书最震撼人心的地方。 因为,之后的玄幻小说,大多都是基于此而诞生的。 之前的小说,武功最高的,也不过是像炸弹一样,一掌拍出,天崩地裂,但是自从这一本小说诞生之后,武者便有了一个新的追求,那便是破碎虚空,成就武神。 全书总共不过二十万字,算是一本中篇小说。 在小说中,它并不算长,但是却语言精炼,堪称经典。 因此,这段时间,丁鹏一直在赶稿破碎虚空,至于大唐双龙传,他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 会,放出去。 毕竟,像这样的长篇巨著,他要压轴出世。 当夜色渐浓,到了午夜的时候,丁鹏终于把这本中篇小说,写完了。 关灯睡觉。 翌日清晨。 丁鹏迷迷糊糊清醒了过来,当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门时,他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而小犹太苗条的身影正在厨房忙碌着。 家里有个女人就是不一样,起床就能吃到香甜可口的饭菜了。 早餐很简单,鸡蛋面,面条上面,飘了一个煎蛋。 丁鹏吃了一口,感觉味道相当不错,这或许是因为,在面汤里,小犹太加入了一些昨日没有吃完的剩菜吧。 这些剩菜,都被冻在冰箱里,用来下面正好合适。 “你起床了,”小犹太听见了客厅的动静,走了出来,“我刚刚正准备去叫醒你呢,面糊了就不好吃了。” 此时,她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蓝色睡衣,衣服虽然老旧,但是配上她美美哒的容颜,以及纤细苗条的身材,依旧养眼。 吃完之后,他们准备出发去医院,刚到门口,旁边的方家也早就打开了房门,陆续有人出来。 今日是周一,方家三个女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都有事干。 丁鹏听见玲姐在屋内喊道:“都带好便当再走,一人一个饭盒。” 为了节约开支,四个女孩的午餐,都是玲姐提前做好之后,装在饭盒里让她们带走的。 自己做的饭菜,既便宜也卫生干净,一般人家都是这么做的。 方芳似乎有些焦急,道:“玲姐,快一点,我都要迟到了。” 玲姐说道:“不要紧的,到时候我把车开快一点就行了。” 这些女孩上班上学,都是搭乘的玲姐的公交车,倒是还挺方便 第二十五章:玛丽医院 方家女孩们一个个出门,当看见丁鹏和小犹太从一个屋子里走出来,女孩们面面相觑,满脸疑惑。 丁大哥不是在这里没有熟人吗 怎么隔壁的女孩,会一大早从他的屋子里出来 难道两人同居了 想到这个可能,女孩们有些难以置信。 毕竟,丁大哥和这个女孩,认识还不到几天呢。 这也太快了吧 方婷看到这一幕,不由撇了一下小嘴,一脸的不悦。 只有方芳最直爽,她看了丁鹏和阮梅一眼,直接问道:“丁大哥,你们在一起了” 丁鹏笑道:“想什么呢,阮梅家电扇坏了,她的外婆又年纪大了,很容易中暑,我便让她们搬到我家空置的那个房间,吹着空调睡,这样婆婆就不会中暑了。” 阮梅在一旁连连点头,道:“丁大哥人太好了,如果不是他,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原来是这样。 方芳笑道:“丁大哥真是一个热心肠。以后我们遇到麻烦,都找你哦。” 丁鹏连连点头,“以后你们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来找我。” 方敏和丁鹏也混熟了,说话也不像之前那么腼腆了,她也笑道:“有丁大哥在,真好。” 玲姐这时候也走了出来,她见丁鹏像是要出去,不由说道:“阿鹏,出门啊,去哪里啊如果顺路的话,一起坐我的公交啊” 玲姐还是很热心的,尤其对待他这个邻居,相当热情。 丁鹏笑着摇头道:“阮梅有些不舒服,我准备带她去玛丽医院检查一下。” 因为没有经过阮梅的同意,他自然不会把她有心脏病的事情说出去。 玲姐也没有多想,道:“那的确不顺利,你们去的时候小心点,我们就先走了。” 丁鹏连连点头。 看着她们离开,丁鹏望了一眼方家,他暗道:“方展博此时应该还在屋子里睡大觉,一脸颓废,既然有改变命运这个任务,我得找个机会,点拨一下他,让他尽快振作起来。” 丁鹏和阮梅下楼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去玛丽医院,而是先去明报找金庸。 他身上的钱都差不多快花完了,像玛丽医院这样的名牌医院,医疗费肯定很昂贵,他需要去找金老弄点钱应应急。 不过,这样的情况,以后应该不会出现了。 因为,他已经和出版商谈的差不多了,只等着寻情记第一卷在明报上连载完,他们便帮他出书。 出书所获得的收入,肯定要比稿费高出不少。 以后陆陆续续的,可以卖出影视版权,又是一大笔钱。 坐计程车来到柴湾,丁鹏带着阮梅进入了明报的大楼。 阮梅还是第一次进这样的地方,不由有些局促。 丁鹏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看着熟悉的前台小姐姐,他笑着打了一声招呼,道:“我找蔡主编。 之前,丁鹏便已经跟金老谈好了,金老让他直接来公司总部。 金老毕竟年事已高,不可能一直待在公司办公,因此他让丁鹏直接找蔡主编。 蔡主编,是此时明报的主编,就是负责收稿之类的工作。 蔡主编是一个戴着一副厚重眼睛的胖哥,他看了一眼破碎虚空的稿子之后,顿时惊为天人,他深深看了丁鹏一眼,笑道:“丁先生在文学方面,真是惊才绝艳,竟然想出了破碎虚空这样一种境界,尤其是最后,男主角竟然真的破碎虚空,到了另一个更高级的位面时空去了,真是想象大胆,无比瑰丽。像您这样的内容,至今还无人写过,非常新颖。” 蔡主编对丁鹏的稿子非常满意。 接下来便是谈稿费了。 金老特意嘱咐过他,要他多照顾一下这个冉冉升起的文坛新秀,于是给了丁鹏一个颇高的稿费,千字一百五。 这个价格,或许在别的杂质那里,并不算什么,但是在以稿费低廉著称的明报,这个价位,已经算很高了。 丁鹏急着用钱,自然不会拒绝,于是他又获得了3万港币。 看着眼前三万港币的支票,阮梅直接傻了眼。 第一次,她感受到了丁鹏恐怖的赚钱能力。 这些钱,她累死累活,至少要干将近两年的时间,才能赚到。 这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想到自己拼命干活,挣得却还没有别人一个零头多,她的心里便一阵失落。 “对了,丁大哥说,等他有钱了,便雇 佣我做他的财务,每个月五千块的薪水,真希望他能够快快挣够钱,开公司。” 阮梅现在对丁鹏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如今她只想紧紧抱住这根粗壮的大腿,混一口好饭吃。 玛丽医院和明报总部都在香港岛上,只不过一个在岛西,一个在岛东,距离并不近。 打了一辆进程车过去,花了差不多五十多块钱。 玛丽医院历史悠久,建于1933年,不过到1937年才正式落成启用,之所以取名玛丽,是以当时英皇佐治五世的皇后玛丽的名称命名的,在当时为远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医院。 而在经过了1980年的扩建之后,其中落成的k座医院高达137米,二十八层楼,是当时全亚洲最高的医院建筑物,也是全球第二高医院建筑物,足见这所医院资金之雄厚了。 有许多影视明星,以及商界巨鳄,都在此地治病,李嘉诚的医疗顾问,便是这家医院的。 论起医疗水平,在整个香港,它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而像这样的高水准医院,医疗费用自然要比一般的医院,收费更为昂贵,不是一般人消费的起的。 带着阮梅走进医院,她便被整座医院气派的装饰唬住了。 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进过这么大的医院呢。 她心里一阵忐忑不安,连忙拉着丁鹏的手,道:“丁大哥,我们走吧。” “为什么你的病都还没有让医生看呢。”丁鹏不解道。 阮梅皱着可爱的眉头,左右望了望,道:“这医院这么大,装修的这么豪华,在这里看病,肯定要花不少钱的,我哪里拿得出来啊。” 原来是担心钱的问题。 丁鹏微微一笑,轻抚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笑道:“不用你出钱,你的医药费,我出。” 阮梅认真的看着丁鹏,道:“丁大哥,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就算一个邻居再热心,也不会做到这种程度,阮梅有些怀疑丁鹏的动机了 第二十六章:因为我喜欢你,想娶你做老婆 丁鹏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因为你长得漂亮啊,娇娇柔柔的,我很喜欢,特别想要娶你做老婆。” 阮梅完全没有意料到丁鹏会这么回答她,她顿时小脸一红,害羞起来。 她扭扭捏捏的捂着小脸,羞涩一笑道:“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夸我漂亮。” 是吗 丁鹏凑到小犹太的小脸前,仔细的欣赏了一番,那张白白嫩嫩的小脸,清纯秀丽,只需看一眼,一天的心情都会变得很不错。 随后说道:“如果这样都不叫漂亮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美女了。” 小犹太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小脸红的像一个小苹果,头也埋的低低的,害羞不已。 拉着小犹太来到挂号处,挂了一个心脏内科的专家号。 毕竟,相对而言,专家似乎更有权威一些。 丁鹏看了一下牌子,他们前面还有十几个人,有得等了。 来到所挂科室的门诊门口,坐在过道旁的长凳上,两人便开始等待问诊。 他原本想要讲几个笑话,逗阮梅开心的,或者讲个故事,给她解闷,但是想想,还是算了。 毕竟,这里是医院,需要安静。 无所事事,丁鹏也没有什么心情写作,便转过头去,看着阮梅,欣赏着她的美好。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长时间的欣赏她。 还别说,看着看着,丁鹏的心情也变得越来越愉悦了。 漂亮的姑娘,就像是落在人间的仙花一般,娇艳欲滴,香气扑鼻,给男人带来无穷快乐。 小犹太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当她发现丁鹏一直在看着她时,她不由害羞的伸出小手,把丁鹏的脑袋转到了旁边,道:“别看了,一直看的。” 丁鹏有些无赖的笑道:“谁叫你长得这么好看呢。” 方展博就是一个无赖的男人,结果小犹太最后竟然喜欢上他了,可见,对于男人的无赖,她并不讨厌。 有时候,在追女孩方面,男人的确应该主动一些。 因为只有这样,你成功的几率才会越大。 在丁鹏看来,小犹太之所以会喜欢上方展博,有几个原因。 第一,她今年已经二十岁了,却一场恋爱都没有谈过,你说她内心渴不渴望爱情 对爱情的渴望,原本就是人之常情,人最基本的情感,如果得不到满足,整个生活便会过的索然无味,兴趣缺缺。 第二,小犹太的性格属于被动型,她喜欢被动接受男孩的追求,喜欢男孩主动接近她。 纵观整个剧情,哪一次不是方展博主动招惹的小犹太 结果慢慢慢慢的,小犹太习惯了他的骚扰,最后竟然喜欢上了他。 做人,最重要的,便是投其所好,知道别人想要什么,然后给她就是了。 作为长久以来,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丁鹏是绝对不会放走小犹太的。 甚至可以说,他之所以来到大时代的世界,有一大半是为了她。 这一次,他不想当观众,他只想当主角,而且还是和小犹太幸福走到一起的男主角。 人世间,哪里有拥有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更愉悦的事情 丁鹏想要拥有她。 既然知道她喜欢主动的男人,丁鹏自然不会做什么谦谦君子,他会主动出击,疯狂撩拨小犹太,最终让她离不开自己,爱上自己,进而嫁给自己。 看着眼前犹如一朵莲花一般美好的女孩,丁鹏承认,他心里诞生出了想要拥有她的欲望。 追求小犹太难吗 其实根本就不难。 她母胎单身到现在,对于爱情,无比向往,加上她对于生活要求不高,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就行了。 之所以她单身这么多年,丁鹏只能认为,是周围的人眼瞎,欣赏不到她的美好。 但是,人无完人,小犹太也有她的局限性。 比如,她文化不高,脑子空空如也,又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以至于性格抠抠搜搜的,一点也不大方。 如果把女孩归结为几大类型的话,小犹太只能算是小家碧玉,温柔小贤妻。 不过,丁鹏就喜欢小家碧玉,温柔小贤妻。 他对大女人毫无兴趣。 面对丁鹏的赞美,小犹太表面上装作不动声色,但是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 没有哪个女孩不希望得到别人的赞美。 逗了一 会儿小犹太,这时,护士出来喊道:“十八号,快进来。” 十八号,正好是小犹太的牌子。 丁鹏顿时拉着小犹太,带着她进了专家门诊室。 为了安全起见,丁鹏特意给她约的是一个女专家。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神,被其他男人检查来,检查去的,哪怕对方是一个医生。 专家是一个看起来约莫五十来岁的老阿姨,银发苍苍的,看来平日里消耗了不少脑力。 她戴着一副镜片厚重的眼镜,看见两人进来后,她接过病历单,看了一眼名字,念道:“阮梅” “我就是,”阮梅连忙回道。 丁鹏拉着她坐在了老阿姨的对面,老阿姨询问了一下阮梅的症状,以及平日里的生活情况,家庭病史,了解全面之后,她说道:“我初步判定,阮梅女士,你应该是先天性心脏病,来源于家族遗传,按照你目前的表现来看,并没有到晚期,还是有很大希望得到改善,不过想要完全治愈,有一定的难度。” 心脏病原本就是一种顽疾,很难被完全治愈。 有些严重的,甚至需要心脏移植。 不过,心脏移植可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会引起体内免疫力的排斥,导致患者的寿命大幅度降低。 一般做了心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大多也只能再活数年而已。 因此,只要心脏病不算太严重,一般医生不会建议器官移植,而是选择更为保险的外科手术介入治疗加上药物相结合的方法。 心脏病是一种很复杂的疾病,就算是心脏内科专家,也不能光凭问询,便能够全面了解阮梅的心脏病情况,她还需要去做一些检查。 大致包括心电图检查c超声心动图c心血管造影等。 丁鹏带着她,把这所有检查全部做了一遍之后,又带着结果送到了老阿姨的门诊室内。 老阿姨每一张图片都仔细看了一遍之后,说道:“情况不容乐观,阮梅女士,你的心脏病有些严重,不过好在,你及时过来救治,倒还有很大希望能够得到改善,如果再晚来个几年,你恐怕就难了” 根据情况,老阿姨建议,需要住院。 其实这也正常,一般来说,像心脏病这样的大病,除非非常轻微,只需要通过药物或者休息便能得到治愈,否则基本都需要住院。 丁鹏带着阮梅,去收费处,交了一个月的住院费,将近六千块港币,这还不包括治疗c餐食和药物费用。 这个价位,已经远超一般的公立医院了。 小犹太看到住个床位就要花这么多钱,心疼的要命。 丁鹏安慰道:“我赚钱的能力,你今天应该已经看见了,这点小钱,对于我来说,并不算什么” 第二十七章:找保姆 “你安心在这里住,我每天都会过来看望你的。” “还有彩婆婆,我也会把她照顾好的。” 安慰了一下小犹太,告诉她,让她安心在医院住下,所有的事情,他丁鹏都会安排好的。 随后,在小犹太依依不舍的眼神中,丁鹏离开了。 时间还早,他约了一个武侠杂志的主编,商谈投稿的事情。 因为寻秦记的大获成功,不少杂志和期刊的主编都看中了他的潜力,纷纷向他约稿,丁鹏经过一番精挑细选,终于选定了一家武侠杂志,这家武侠杂志,便是武侠世界。 作为香港最老牌的武侠杂志,武侠世界是香港武侠文学界颇具权威的一家大杂志,创刊于1959年,这是一家周刊杂志,但是容量却不小,16开的纸张,一共有128页 而且它的发行量,在整个香港文坛,是数一数二的,范围除港澳台以外还遍及亚太欧美等国。 许多著名的武侠大家如梁羽生c古龙c金庸等都是它的座上宾,堪称“名家荟萃,猛稿如云”。 值得一提的是,黄易的小说破碎虚空和翻云覆雨,分别在1986年和1987年,发表于武侠世界。 呵呵。 如果让这个世界的黄易先生看到破碎虚空寻秦记等作品之后,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会不会诞生出,自己是不是被外星人监视了的感觉 来到约好的咖啡馆,丁鹏看了一眼约定的座位,上面坐着一个戴着眼睛,斯斯文文的中年人。 想来,他便是这本杂志的主编了。 两人稍微寒暄了一下之后,丁鹏便开始谈入正题。 为了这一次见面,他抽空写了一个一万字的开头,和一个简略的大纲,此时他把这些递给了主编。 主编拿起稿纸,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包括大纲在内,都没有落下。 只见稿纸开头写着四个大字翻云覆雨。 这本小说,原本就刊登在武侠世界杂志中,丁鹏丝毫不担心,过不了稿子。 果然,主编看了一遍之后,赞叹道:“不错,开头第一章英雄末路,就相当精彩,文笔也属一流,一点不逊色寻秦记的水准,而且我看了一眼这本书的大纲,似乎字数也不在少数啊” 丁鹏初略估算了一下,道:“整本书,我分为了二十九卷,一共四十多万字左右。” 四十万字的小说,已经不短了,而且这本小说,讲述的是明朝初年的故事,同样拥有历史背景,宣传的时候,如果加上寻秦记作者新作等字样,销路一定很好。 主编同意买下这本书的首刊权。 不过,因为丁鹏只写了一万字的正文,主编不好估算具体的价格,因此他又要求丁鹏写到十万字的时候,再拿给他看看,到时候他一起估价。 这是害怕他放水啊。 毕竟,说到底,丁鹏也不过是写了一本寻秦记火的,而且寻秦记也刊登了没多少天,他算起来,也不过是一个文坛新人,没有什么信誉保障,主编这样决定,倒也情有可原。 似乎担心丁鹏把这本书投给别家,主编开出了千字500的保底价位,如果后面十万字的质量,依旧如开头一万字的话,价格还可以提升,如果整本书质量颇高,主编还承诺发至少一万块钱的奖金。 不比明报,武侠世界每周的内容刊载量,非常庞大,主编为了能够让丁鹏快点交稿,甚至还说,如果能够在一个月内完稿四十万字,还有奖金。 我滴乖乖,这武侠世界杂志社,就是比明报要大方啊。 难怪古龙先生的小说,有三十多本都刊登在这本杂志上。 有钱 又有一大笔收入入账,丁鹏自然开心不已。 回到家之后,他把小犹太住院治疗的消息告诉了彩婆婆,让她不要担心。 随后,他便开始奋战起来,书写翻云覆雨。 或许是写的太投入了,不知不觉间,他便写到了下午两点。 对了,彩婆婆应该还没有吃饭呢。 老年人,不挨饿,如果饿出病来,他的罪过就大了。 丁鹏连忙去楼下买了些饭菜,和彩婆婆吃了起来。 彩婆婆性格老实本分,本分到甚至有些胆小,她不敢在别人面前说出半个不字,不论什么,都说好。 这样的性格,有利有弊,和她这样的老人待着,基本不会发生什么争吵,因为她都会退让。 坏处就是,丁鹏无法及时知道她的想法,因为她饿了,也不会说出来, 而是憋在心里。 这样可不好。 丁鹏急着赶稿子,没有太多时间顾及彩婆婆,他想着,反正现在也赚了不少钱了,以后应该也不会愁没钱,不如雇佣一个保姆吧。 雇佣个保姆,平日里洗洗刷刷,做做饭,既可以照顾彩婆婆,又可能照顾他的生活。 一举两得。 作为一个有远见的人,一定要学会把自己的时间,用在自己擅长的事情上。 人的一生,就这么一点时间。 每天,不过二十四的小时,这二十四个小时,你都用来干什么了,这注定了你的未来。 丁鹏擅长的是写书,把时间花在这个方面,性价比是最高的,至于其他生活上琐碎的事情,可以找专人帮忙打理,这样合理又划算。 找什么样的保姆呢 如果是不熟悉的保姆,丁鹏还有些不放心。 最好是熟人。 丁鹏一下子想到了方芳。 方芳在工厂打工,累死累活的,挣来的工资,也不过两千块左右。 又脏又累,而且也没有什么前途,倒不如来给他做保姆,他一个月可以开三千块钱给她。 这样一来,岂不是双赢 方芳不用那么辛苦了,又能多挣一些钱,而丁鹏也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和彩婆婆无人照料的事情。 完美。 晚上的时候,看着玲姐和方家三个女孩都回来了,丁鹏主动上门,询问这件事情。 当然,他不可能直接说,让方芳当他的保姆,这样,未免有些太傲慢了。 于是,当他进门之后,问玲姐道:“玲姐,我最近接了一笔稿子邀约,有些忙,没有时间打理自己的生活,而且阮梅也住院了,彩婆婆无人照顾,因此想要找一个保姆过来干活,工资嘛,三千块钱左右,玲姐,你对这里的人比较熟,能不能帮忙物色一个合适的” 第二十八章:再次完成【改变命运】任务 丁鹏话音刚落,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是方展博。 此时他正躺在折叠床上,阴阳怪气的说道:“这么厉害啊,都请上保姆了,那你还住在这里干嘛体验生活啊还是想要在我们这些穷人面前臭显摆神经病,滚回你的地方,这里不欢迎你” 丁鹏眉头一皱,心里生出一丝怒火。 虽然他知道,方展博是因为他爹的惨遇,以至于消沉至此,但是这张嘴实在是太贱了,让人有种想要扇一巴掌的冲动。 不过不用他动手,已经有人开始教训这小子了。 首先是玲姐,她狠狠拍了一下方展博,训斥道:“说什么呢” 方芳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大哥,如今见他这样对待她们的恩人,好邻居,丁鹏,她不由更加生气了,直接暴跳如雷,站在身来,朝着方展博吼道:“你神经啊不说话会死吗如果想死,滚出去死” 一直向着他说话的方婷,此时也不由拉了一下方芳,让她不要说的这么难听,随后也对着方展博说道:“哥,丁大哥是我们的朋友,你不能这样说他,你不在的时候,都是他帮着我们搬家送东西,平日里也很照顾我们。” 方敏也有些不满道:“是啊,大哥,你不能这么说丁大哥。” 方展博没想到他不过说了对方几句,结果竟然招来整个家里人的不满,这一下他算是看出来了,在她们的心里,恐怕他这个家人,都比不上眼前这个外人。 也不知道是嫉妒,还是生气了,方展博懒懒散散的站了起来,扛起折叠床,嘴里说道:“怕了你们了,我搬到走廊上去睡。你们一个个的,这么维护他,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都喜欢上他了,想嫁给他了呢” 这没遮没拦的话,顿时激起了姑娘们的一致愤慨,玲姐拿起一旁的枕头,狠狠打了方展博后背一下,怒道:“说什么疯话呢” 方展博无所谓的撇了撇嘴,路过丁鹏身旁时,他还对着丁鹏做了一个鬼脸,一副无赖的模样。 随后,他便扛着折叠床,去了外面走道上,铺床睡觉了。 这家伙,整天躺在床上,不是睡就是吃,和猪没有什么两样了。 方展博离开后,女孩们连忙走了过来,招呼丁鹏坐了下来,随后一个个不是端茶就是倒水的,热情的不得了。 丁鹏感觉,她们已经把他当成她们的家人一样对待了。 众人坐下之后,玲姐一边想着,一边喃喃说道:“三千块的保姆,而且只是照顾你和彩婆婆的生活,这工作很简单,应该会有不少人愿意干的,等找个时间,我帮你问一问。” 丁鹏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 这时,他看见方芳似乎动了心思,不由问道:“丁大哥,你对你要找的保姆,有什么要求吗” 要求 丁鹏笑着说道:“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会做饭,平时注意一下老人,就行了。衣服之类的,都有洗衣机,直接扔进去洗就行了,我也不讲究。” “这样啊,”方芳想了一下,突然说道:“那你看我行不行” 玲姐在一旁,听见方芳毛遂自荐,不由疑惑道:“方芳,你不是有工作吗” 一提到她那个工作,她便一阵火大,抱怨道:“别提了,那个工作,我反正是干不下去了,又累又脏,而且天天加班,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又没有任何福利,工资也好几年了,一分钱都没有涨过,有时还拖欠工资,干它做什么。” 听见方芳说她这个工作这么差,玲姐顿时看向丁鹏,道:“要不就让方芳试试吧毕竟是自家人,用起来也放心一些。” 丁鹏原本就是想要用方芳,此时听了玲姐的话后,他想都没想,连连点头,“当然可以了,只是有点大材小用了。如果方芳不嫌弃的话,随时可以过来上班。”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大叠港币,递给方芳道:“这是五千港币,三千是你这个月的工资,至于另外两千,当做照顾家里的经费,平日里买菜做饭什么的,不够的话,你再找我要。” 一下子看见这么多钱,方芳倒是有些不知所措。 没办法,谁叫丁鹏就是这么大方呢。 还没有开工,工钱就已经提前结了。 “既然是丁大哥给的,你就拿着吧,”玲姐在一旁说道。 就这样,方芳成为了丁鹏家的保姆。 但是因为保姆这个词太过俗气了,丁鹏称呼方芳为他们家的女管家。 方芳对这个称呼非常喜欢,觉得一下子,她的职业就变得更为高级了,好听一些。 她表示,明天 就可以上班,给丁鹏做好早饭之后,她便去工厂辞职。 那个又脏又累的活儿,她早就不想干了。 回到自己屋子,丁鹏打开台灯,开始继续创作翻云覆雨。 这时,熟悉的电子提示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然响起: “恭喜你,由于阮梅接受了心脏病治疗,其心脏病治愈几率大幅度提升,直接改变了她的命运,你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阮梅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a,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1万点。” 一下子获得了1万点命运能量,丁鹏开心不已。 怎么花呢 是继续强化金钟罩铁布衫,还是激活新的技能 丁鹏还没有想好。 既然如此,他不敢浪费这么珍贵的,能够改变命运的命运能量,他决定当遇到困难,需要技能辅助的时候,再用来学习。 又写了一会儿小说,到了深夜的时候,丁鹏关了台灯,上床休息了。 一夜无话。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都在屋子里写小说,时不时的,也带些好吃的东西,去看望小犹太。 看着小犹太大口大口吃着他带来的东西,丁鹏心里一阵舒心。 他询问过医生,小犹太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了,不过依旧还需要调理很长一段时间。 这样就好。 一切都向着最美好的方向发展着。 等到小犹太完全痊愈了,丁鹏不仅可以收获一个健健康康的小犹太,还能获得一大笔命运能量,简直是双喜临门 第二十九章:又是二十几万港币入账 方芳早已经辞去了工作,成为了一名全职管家,负责照顾彩婆婆和丁鹏的一日三餐。 吹着空调,看着彩电,有活儿的时候干活,没活的时候躺在沙发上休息,方芳表示,这个工作,简直太爽了,犹如神仙般的日子。 不久前,丁鹏便已经把十万字的稿子写好了,交给了武侠世界的主编,主编震惊丁鹏的码字速度之余,同时也惊叹其整本书的质量。 这十万字,并不是粗制滥造的,有些地方,写的甚至比前一万字的内容,还要生动有趣。 让人只看了一眼,便生出想要看下去的冲动。 “丁先生,这样的码字速度,您还能保持吗”主编郑重的问道。 丁鹏笑道:“其实我脑子里装了不少的故事,只要钱给到位,相信这些故事会很快流淌而出。” 丁鹏就是这么一个俗人,他写小说,就为了一个字,钱。 主编也是第一次看见把话说的这么露骨的小说作家。 毫不遮掩。 既然对方是痛快人,主编便也不再拐弯抹角了,他说道:“最近我们用稿有些紧缺,急需一批优秀的作品,如果丁先生能够尽快,大量的投稿的话,价钱方面完全不是问题。但是我却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因为速度提升了,而使得故事的精彩程度下降了。” 说白一点,就是想要丁鹏保质保量的去写,既要写的快,又要写的精彩。 这样的要求,对于其他小说作家,似乎太过苛刻了,毕竟,灵感这东西,可不是说来便能来的。 不过,这对于丁鹏来说,却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 因为,他的小说,张口就来,约等于复制粘贴,要多快,便能多快。 这是其他小说作者,所不能达到的程度。 闲话谈完了,接下来便是正题了,谈钱。 考虑到丁鹏的高质量高速度的创作速度,主编没有食言,直接给丁鹏加价了,这本翻云覆雨,给出了千字800的超高价钱。 不过因为只有十万字稿子,主编只付给了他8万港币的稿费。 但与此同时,他还多给了丁鹏3万块钱,作为这一次高速度投稿的奖励,以及接下来,想要预约丁鹏新作的打算。 主编提出,下一本小说,也必须投在武侠世界上。 丁鹏自然没有意见,他的脑子里装的故事,多的是,想要多少,便有多少。 收下这11万港币,丁鹏的衣兜又开始鼓了起来。 有钱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这其实都只是一些小钱,一旦他出书了,或者拿下影视改编,那财源才是滚滚直来。 寻秦记已经在明报上刊登了三卷了,已经有出版社联系了他。 其中大部分是台湾的出版社。 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绝大多数网络小说,都是在台湾出版社出版的。 而此时的1984年,台湾出版社依旧兴旺,甚至有“八大书系”的称号。 分别指的是真善美c春秋c大美c四维c海光c清华新台c明祥新星和南琪这八个出版社。 其中,真善美是最老牌的武侠出版社,出版了众多的古龙小说,不过在1974年的时候,因为武侠风潮过去,出版社也关闭了。 联系丁鹏的是春秋出版社。 这一家出版社的来头同样不小。 它成立时间虽然晚于真善美出版社,但是发展规模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以说,春秋出版社的发行量冠绝当代武林。 包括武侠世界在内,都是由其负责在台湾发售的。 丁鹏之所以会选择这家出版社,一个,是因为其出价颇高,而且还给丁鹏抽成,让丁鹏颇为满意。 第二个,是因为它是由武侠世界的主编推荐给他的,金庸先生也从中做了引荐。 春秋出版社的发行人,是吕先生,一个斯斯文文,西装革履的读书人。 为了出版的事情,吕先生专程从台湾赶到了香港,与丁鹏约定了时间,相互聊了一下。 这一场聊天,两人聊了很长时间,在过程中,丁鹏用现代人的眼界,展望了未来武侠小说发展的契机,预言了未来小说的发展趋势,说得头头是道,旁征博引,顿时让吕先生惊为天人,敬佩不已。 其实,丁鹏的这些远见,不过是因为他来自二十一世界,照着重复了一遍小说发展历程而已,并不算什么。 不过,在吕先生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他只觉得眼前这年轻人,不仅会写小说,而且还非常有远见,有些看法,虽然标新立异,但是细细想来,却又极其有道理。 不用想也知道,最终,吕先生给出了高价,为丁鹏出书。 整个寻秦记,一百多万字,吕先生给出了一百万港币的版权费,并且,丁鹏还要抽成。 也就是说,每卖出一本正版书,丁鹏都能获得一点分红。 别看这点钱不多,但是积少成多,只要发行量够大,销路好,那也是一笔惊人的收入。 寻秦记一定会大卖,这毋庸置疑,因此,就这点抽成,积少成多之下,将非常恐怖,甚至远远超过这一百万港币的版权费。 寻秦记一共二十五卷,目前明报刚刊登完前三卷。 因此,吕先生也只给了这三卷的钱,一共12万。 顿时,丁鹏腰包里的港币,首次突破二十万,达到了二十三万。 这样美好的日子,当然得庆祝了。 因为离小犹太很近,他先买了一些好吃的,带到小犹太的病床上,和她庆祝了一番。 小犹太听说丁鹏又赚了二十几万港币,眼睛瞪的大大的,满是惊骇。 不过,她似乎也习惯了丁鹏的赚钱速度,惊骇了一会儿之后,便是替丁鹏开心。 此时,她只想快点治好病,然后出院,去帮丁鹏管理账务。 她甚至要求,丁鹏给她带一些财务方面的书,给她看。 小犹太的确没有什么文化,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聪明。 她之所以没有读书,不过是因为从小家里穷,没有条件罢了。 如果她真的想要学习的话,依旧是能够学成的。 走的时候,丁鹏答应她,给她带些财务方面的书,以及一本字典和纸笔。 她认识的字并不多,需要靠查字典的方式 而纸笔,是给她做笔记用的。 好记性,不如烂头笔,这话是没有说错的 第三十章:与方婷一家吃饭 回到公屋,丁鹏直奔方家,想要把自己获得二十多万港币稿费的事情,告诉她们。 刚到门口,他便听见一个男人的惨叫声。 想来,应该是方展博的。 门没有关,丁鹏进屋一看,便看见睡在客厅折叠床上的方展博鼻子出血了。 而此时,玲姐瞪了一眼一旁看过的方芳。 方芳手里拿着拖把,正在拖地,想来,便是她拖地的时候,故意用手肘撞了一下方展博的鼻子,使得其出血的。 整天看着一个大活人,而且还是方家唯一的男人,倒在床上呼呼大睡,难怪方芳会这么生气呢。 此时,不仅是她,方婷和方敏也手里拿着抹布,在柜子c桌子上洗洗擦擦,或者整理柜子上的物品,她们应该是在大扫除。 不愧是女人多的地方,就是热爱打扫,干净整洁。 方芳见玲姐和其他两个妹妹都瞪了她一眼,不由心生气愤,道:“怎么干活的不对,睡觉的就对了” 玲姐叹了口气,道:“我们又没有说你什么。” 随后又道:“好了,收拾桌子,我们吃饭了。还有你,展博,也起来吃。” 饭菜,玲姐已经做好了。 方展博却仿佛没有听见一般,继续呼呼大睡。 这一下,彻底惹恼了方芳。 她本来就是一个暴脾气,此时她直接掀了方展博的被子,一把抓起他的衣服,把他抓了起来,随后一脸气愤的说道:“今天我们要把话说清楚,你整天这样睡,也不工作,想干什么当大少爷啊你吃住都在家里,应该给家用的嘛,你每个月给了我们多少钱,啊” 方展博依旧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道:“是是是,应该的,应该给的” 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令方芳更加生气了,一上去便扇了方展博一巴掌。 玲姐连忙喝止。 而此时,方婷也看见了站在门外的丁鹏,不由说道:“丁大哥来了,怎么不进来呢” 玲姐回头也看见了丁鹏,连忙说道:“小鹏,吃饭了没有,一起吃饭吧。” 她看向方芳,道:“快去把彩婆婆叫过来,大家一起吃。” 有外人在场,方芳还算知道点分寸,没有再闹了,而是满脸气愤的走了出去,去丁鹏家叫彩婆婆去了。 路过丁鹏身边时,她甚至没有跟丁鹏打招呼,气鼓鼓的便离开了。 方展博擦了一下鼻子上的血迹,便准备搬着折叠床,出去睡。 玲姐一把拉住他,道:“吃饭,没听见啊” 方展博别人的话都不听,但是却很听玲姐的话。 既然玲姐都说吃饭了,他放下了折叠床,乖乖到餐桌上去了。 或许是因为丁鹏给了五千港币的原因,玲姐的伙食费充足,饭菜做的非常丰盛,大大小小,有七八个菜。 丁鹏笑道:“玲姐,我原本是准备请大家出去吃的,这” 方芳扶着彩婆婆走了进来,听了丁鹏的话,她故意说道:“出去吃多贵啊,而且丁大哥可是给了我五千港币的钱呢,不像某些人,只知道吃,知道睡,连一个子都没有往家里拿过” 方展博死猪不怕开水烫,虽然听出这话是在讽刺他,但是他却一点不在乎。 饭菜摆好之后,众人围在一起,开始吃了起来。 这已经不是丁鹏第一次和方家人在一起吃饭了。 自从方芳成了他的管家之后,每一顿的晚饭,他们都是凑在一起吃的。 原本方芳还担心丁鹏会不会不习惯,但是丁鹏却很开心的说道,非常喜欢这种,大家在一起吃饭的感觉。 于是,之后的每一顿晚饭,他们都在一起吃。 渐渐,他也知道了每个女孩各自的口味了。 比如小敏爱吃甜食,而方婷喜欢吃清淡的,方芳口味比较重,喜欢吃油炸,和味道重的菜。 丁鹏的左右坐着方婷和方敏,他习惯性的给方敏夹了一些白糖腌制的黄瓜,又给方婷夹了一些清淡的莲藕。 这些,都是她俩各自喜欢吃的。 方芳似乎还有些吃醋,撇着小嘴道:“给她们夹,却独独不给我夹” 丁鹏微微一笑,也给方芳夹了一些酸辣土豆丝。 大家吃饭的时候,玲姐不由问道:“小鹏,今天是有什么喜事吗想要请我们出去吃。” 丁鹏点了点头,道:“我的寻秦记获得了不错的反响,有出版社找我出书,给了我一笔订金,同时我的另一本书也要在武侠 世界连载了,主编也提前结了一笔稿费。” 哦,原来是赚钱了,这的确是应该祝贺。 玲姐举起杯子,道:“来,我们大家碰一杯,祝贺小鹏又赚了一笔稿费回来。” 玲姐没有问具体多少钱,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事情,除非对方愿意说,否则还是不要主动问为好。 方芳就没有想这么多,直接问道:“丁大哥,赚了多少稿费啊” 丁鹏微微一笑,伸出两根手指。 “两万啊,丁大哥真厉害,不过几天时间,都快赶上我大半年的工资了。” 丁鹏摇了摇头,道:“不对。” 不对 “难道是二十万” 丁鹏点了点头,道:“二十三万。” “二十三万” 这一下,不仅是方芳,玲姐c方婷和小敏,就连方展博都不由浑身一震,惊住了。 他虽然一直对丁鹏不太感冒,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赚钱能力,的确很强。 二十三万港币啊。 这得是她们多少年的工资了。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真的很大。 女孩们全都对着丁鹏竖起大拇指,道:“丁大哥太棒了,太厉害了” 丁鹏笑道:“这不过是小钱而已,等我的书出版了,那时候大头就来了。” 还有大头 连二十多万港币都是小钱 天啊,丁大哥真是太厉害了,厉害的有些超出她们的想象了。 女孩们看向丁鹏的时候,一双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都满是崇拜。 丁鹏想了一下,说道:“其实,我一直有一个想法,那便是自己成立一家公司,负责自己作品的出版发行,以及影视化改编等等,算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吧。到时候急需人才,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我公司入职,我一定给你们开一个令你们满意的工资。” 方婷笑着站了起来,举起杯子,道:“来,让我们给我们未来的大老板,丁大哥敬一杯酒。” 女孩们娇笑连连,全都站了起来,纷纷跟丁鹏碰杯庆贺 第三十一章:贱婆婆来了,与丁益蟹的冲突,不远了 玲姐也站了起来,庆祝丁鹏未来财源滚滚。 整个桌子,就只有方展博一直吊儿郎当的,无动于衷。 彩婆婆都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不过被丁鹏扶着又坐了下来。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尊老爱幼的品质,是深入骨髓的。 就在众人欢快的吃吃喝喝,展望美好未来的时候,“咚咚咚”,门外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谁啊” 方婷站了起来,打开了木门,隔着防盗门,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外。 是贱婆婆 贱婆婆拄着一根拐杖,看见方婷之后,她连连笑道:“终于找到你们了,我询问了好几天,听说你们搬家了,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来的。” “婆婆”方婷连忙打开了防盗门,扶着贱婆婆进门。 贱婆婆对着玲姐她们连连点头打招呼,笑着说道:“我是来看看阿博他们几兄妹的,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我太想念他们了。” 玲姐礼貌的笑了笑,对着方敏说道:“小敏,去给婆婆倒茶。” 小敏乖巧的哦了一声,去厨房泡茶去了。 贱婆婆还是第一次看见玲姐,不由问道:“这位是罗小姐吧” 玲姐点头道:“是啊,婆婆。” 贱婆婆又看了一眼一旁的丁鹏,不由笑道:“婷婷,你都把男朋友带回家见家长了是确定人选了吗什么时候办喜事啊” 方婷俏脸一红,道:“婆婆,说什么呢,我上次都说了,他是我的邻居,丁大哥” 贱婆婆笑了笑,以为方婷是害羞了,不敢承认,她也就不提了,而是看向玲姐,道:“你一个人,带大他们兄妹四人,你真伟大” 玲姐敷衍的笑道:“没有,我做的不好。” 随后,她把头转了过去,似乎不想看见贱婆婆一样。 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因为,玲姐一看见贱婆婆,便会想起她的儿子,丁蟹,那个杀死她未婚夫的家伙,试问,玲姐怎么可能会开心呢。 可以说,就是因为对方的儿子,才使得自己,以及方家四个子女,活的这么惨。 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儿子造成的。 贱婆婆也不知道是老了,还是糊涂了,根本不懂得察言观色,没有看出玲姐的不悦,她笑道:“哪里,你把他们抚养长大,已经很了不起了,辛苦你了。” 玲姐苦涩一笑。 贱婆婆可怜巴巴,继续说道:“原本我早就想过来看看你们了,但是又怕你们讨厌我” “别这么说,”玲姐劝慰道。 其他三个女孩,方芳面无表情的靠在柜子上,一言不发。 小敏端着泡好的茶,走了出来,递给了贱婆婆。 而方婷,则坐在婆婆的身边,安抚着她。 三个女孩,虽然心里都很痛恨丁蟹,却也并没有迁怒到贱婆婆,这份心胸,很让丁鹏敬佩。 接过小敏手中的茶水,贱婆婆笑道:“你是小敏吧都长这么大了哈哈。” 小敏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文静的站在贱婆婆身边,腼腆乖巧的笑道:“婆婆好。” “唉,”贱婆婆开心一笑,对于她而言,没有什么比几个女孩亲热的称呼,更让她暖心的了。 因为,她对于方家,心里一直都有愧疚。 是她的儿子,把方家的顶梁柱,打死了的。 方家之所以沦落至此,完全是因为她儿子的原因。 她心里又怎么能不愧疚呢。 她看了一眼方芳,笑道:“你应该是方芳吧长得亭亭玉立的,好漂亮啊。” 方芳勉强一笑,这笑容中,透着苦涩。 她有些恨贱婆婆,因为是她的儿子,夺走了自己父亲的生命。 但同时,她又知道,她不能怪贱婆婆,因为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 是她儿子做的恶事。 祸不及家人。 看完几个方家女儿之后,贱婆婆真正想要看到的,是方展博。 而此时,方展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躺在了折叠床上,用被子蒙着头,仿佛正在蒙头大睡。 贱婆婆看见了床上的方展博,不由喊道:“阿博。” 没有人理她。 方展博无动于衷,依旧躺在床上。 哀莫大于心死,眼前的方展博就是这样。 方婷走了过来,拍了拍方展博,道:“哥,贱婆婆在叫 你呢。” 玲姐也说道:“展博,别这么没礼貌” 贱婆婆拍了拍展博,笑着说道:“阿博,还记得婆婆吗” 展博依旧蒙着脸,“不记得。” 在几次逼迫下,方展博终于爆发了,他说道:“都说了不记得了,还喊我不想记起以前的事情,可是你们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记起来呢还有贱婆婆,我们家的事情,关你屁事,你来干什么” 方婷和贱婆婆比较亲,来往频繁,她维护道:“大哥,别这样,这些年,贱婆婆过的也很惨的。” “惨她还惨我流浪街头的时候,去过九龙城,和湾仔,你知道那里最大的日本料理是谁开的吗还有沿街的酒吧c夜总会,麻将馆,都是谁开的还有那里哪帮黑社会最凶啊我告诉你,都是忠青社,而他们的老大,叫做丁孝蟹” 方展博或许是有些话,憋在心里太久了,他哗啦啦的,说个没完。 这些话,每一句都刺痛了贱婆婆的心,最终她跪在了地上,想要给他们磕头请罪。 玲姐她们哪里受得起,连忙把婆婆扶了起来。 丁鹏看着这一幕,他太熟悉了。 这一下方展博虽然说痛快了,但是他们方家的麻烦也来了。 随后贱婆婆回去之后,训斥了她的那几个黑社会孙子一顿,丁益蟹的报复,便会随之而来。 丁鹏没有阻止事情的发展,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阻止不了。 他没有办法捆住贱婆婆,让她不要过来。 他也不能就在这里,把贱婆婆杀了。 这样不仅是丁家不会善罢甘休,就连玲姐她们,也不会放过他。 就算此时,丁鹏告诉贱婆婆,让她回去之后,不要乱说话,否则她的孙子会搞死方家所有的人。 说出来她会信吗 她当然不会信了。 因为,她就是一个老糊涂。 与丁益蟹的硬碰硬,已经迫在眉睫,不可避免了。 丁鹏得准备好作战计划了。 他如今身体素质一流,赤手空拳,打架方面,无可挑剔。 但是,现在毕竟是一个热武器时代,如果碰上手枪,他立马歇菜 第三十二章:学习【枪械】,改变方展博命运 丁鹏如今的金钟罩铁布衫,只能防御一般的刀剑伤害,但是如果碰见手枪,除非穿上防弹衣,否则难以抵挡。 他决定做两手准备。 首先是防御。 他决定花些钱,在黑市上购买一套合适的防弹衣。 至于防弹裤和防弹头盔,毕竟不是正面上战场,这样弄就有些太兴师动众了。 于是丁鹏只买了一件防弹衣。 防御装备有了,接下来便是进攻手段。 他决定学习一项技术:枪械。 他点开商城,枪械的售价同样是100点命运能量。 不过它的等级比金钟罩铁布衫要低,只有10级满级。 10级之后,他便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枪手,命中率100,指哪打哪。 枪械等级,每提升一级,便提升10的命中率,到10级,正好100。 易鹏看了一下,想要把枪械提升到8级,需要12710点命运能量。 而此时易鹏身上的命运能量只有10080,显然不够。 于是,他只是把枪械提升到了7级,也就是70的命中率。 花费了6310点命运能量。 此时他还剩余3770点命运能量。 70的命中率,应该也足够了。 要知道,这命中率,指的是打中靶心正中心那个位置,也就是十环。 这已经算是很准,很恐怖了。 当然,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只有一个70命中率,终究不太好看。 他决定好好积攒命运能量,尽早把命中率提升到100,例无虚发。 枪械学习了,他还得买一把手枪防身。 这个,也可以在黑市上买到。 贱婆婆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忏悔自己这一家人的过错,方家三个女儿心底都很善良,她们哭着,连连把贱婆婆扶了起来,说道:“婆婆,别这样。” 就算是恨丁家入骨的方芳,也连忙扶起贱婆婆。 她虽然恨方家,但是恨的是害死她爸爸的丁蟹,而不会迁怒到眼前这位老人家。 一家人哭哭戚戚的,都哭得很伤心。 丁鹏站在一旁,看着哭的死去活来的贱婆婆,内心豪无波澜。 眼前这位老人再忏悔有什么用,她的儿子搞死了方进新,孙子搞死了方家几乎全家,除了活了一个方展博。 但是,她却什么都管不了。 哭的再伤心又有什么用 养出四个杂种孙子,难道她一点责任都没有 为什么偏偏她的儿子和孙子,都是这种东西 最终,贱婆婆伤痛欲绝的回去了。 接下来,丁鹏已经可以猜到,贱婆婆回去数落了她几个孙子一顿,然后丁益蟹便要开始行动了,对付方家。 丁鹏回忆着剧情,想着丁益蟹是怎么报复方家的呢 对了,是半路上劫走了方展博。 这小子,被劫去吃吃苦头也是好的。 吃点苦头,才知道要上进嘛。 大不了,到时候他再把这小子救出来便是了。 三个女孩和玲姐都在伤心落泪,此时她们深深陷入悲伤之中。 方展博继续躺在床上,像死人一样睡着大觉。 其实,他的内心也是痛苦的。 毕竟,没有一个人在年纪轻轻的时候,想要蒙头大睡过一辈子。 丁鹏劝慰了一下三姐妹和玲姐之后,来到方展博的折叠床前,说道:“展博,听说你父亲是玩股票的,在70年代,是当时香港的股票大亨,号称股神,你有没有想过,父承子业,也进入股票界发展” 股票 方展博听到这个名词,眼睛不由亮了一下,不过随后又黯淡了下来,“玩股票,玩股票需要很多钱的,买进卖出的,一般人哪里玩的起,难道这个本金,你出啊” 丁鹏笑道:“如果你真的学到了一身炒股本事,我给你一笔钱,让人帮我炒股,也不是不可能。” 方展博拉下了蒙住脑袋的被子,露出了脑袋,眼睛深深看着丁鹏,一脸严肃的说道:“你是认真的” 丁鹏笑道:“当然,不过前提是,你得学到一身炒股本事才行。” “我听说附近有一个华人会交易所,正在招收服务生,你可以先在那里打一段时间的工,看看那里,股票是怎么运作的。常言道,虎父无犬子,你父亲是股神,相信你 的天赋应该也不奈,说不定没有多久,你便掌握了炒股的精髓,成为了一名跟你父亲一样,纵横股票界的股神呢。” “到了那时,我便给你一笔钱,让你运作。” 丁鹏的一番话,的确激励了方展博,他想了想,道:“我明天去看看,华人会嘛,我知道的。” 随后,他便继续躺在床上,似乎在睡觉。 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躺下睡觉时,眼神中已经有了些微的光芒。 这是生的希望,这是对未来憧憬的光芒。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只要眼神中还有光芒,便还有希望。 玲姐和方家三妹看到这一幕,原本满是泪水的双眸显出一丝惊愕。 她们也看见了方展博眼中的光芒。 她们没有想到,丁鹏随便说了两句话,似乎把一直颓废的方展博点醒了。 这也太神奇了吧 “丁大哥真有本事” 这是此时,她们心中一致的想法。 告别了玲姐c方婷和小敏,丁鹏和方芳扶着彩婆婆,回到了自己的屋里。 为了便于照顾彩婆婆,方芳和婆婆睡在一起。 第二天,当丁鹏起床的时候,他便听见方芳一脸欣喜的告诉他,方展博破天荒的一大早就出门了,而且还穿着正式,一身西装,似乎是准备去华人会交易所面试。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丁鹏也没有闲着,他联系了卖家,买了一套防弹衣,和一把自制手枪,以及一些子弹。 这些都是他用来防身用的。 这一起加起来,花了丁鹏将近五万港币。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在平静而又美好的时光中度过。 方展博面试成功,成为了一名华人会交易所的服务生,每天上班下班,非常有规律。 因为提前让方展博进入了华人会,开始学习股票知识,丁鹏再次获得了改变命运奖励。 不过,虽然方展博是全剧绝对主角,拥有s级别的戏份,但是这一改变,评价不高,只有d级,综合一来,也不过奖励了1000命运能量 第三十三章:方展博被抓了 丁鹏算算时间,丁益蟹的报复,应该也快到了。 为了能够让方展博及时通知到他,丁鹏给方展博买了一个哔哔机。 哔哔机,又叫b机,寻呼机,简单来说,是一种只能接收短信的移动设备。 在八十年代,手机并没有流行的时候,相互之间就靠b机联系。 这东西也不算贵,和大哥大不可同日而语。 方展博戴上它,如果遇到任何危险,都可以直接拨通按键,联系到他。 为什么不给方展博买大哥大呢 首先,大哥大太大了,拿在手里,又不方便,又太显眼,哪里有小巧的b机好用。 第二个,方展博也不会接受这么贵重的东西,就算他收了,玲姐也会让他送回来,相比较之下,b机就要便宜许多,玲姐倒不会说什么,只会感谢丁鹏的好意。 考虑到不仅方展博会遇到危险,婷婷和小敏,更是会遇到危险。 于是,他给包括玲姐在内,四个女孩都买了一个b机,在关键的时候,可以呼他。 所有事情全部安排妥当之后,丁鹏便开始专心干他自己的事情了。 先是翻云覆雨的创作,一共四十万字,他只交了十万字的稿子,还有三十万字,得尽快赶出来了。 创作之余,丁鹏还常常去医院看望小犹太,如今接受治疗的她,脸色越来越好了,而且她也变得开朗了许多,有说有笑的,十分可爱。 这或许是因为,她已经知道了,她的心脏病可以痊愈吧。 之前,她的心情一直郁郁,都是因为心里压着一座大山,觉得自己可能随时会心脏病发作而死。 但是现在,这种顾虑完全消失了。 心里没有了压力和负担,整个人自然变的轻松欢快了许多。 这一日,吕先生联系了他,给丁鹏寄了一份样本。 他的新书,寻秦记前三卷的样本。 这个时代,没有后世那么发达的美工,因此整个书的封面,自然不能和后世相比。 又过了几天,吕先生再次联系了他,这一次,吕先生的语言,明显变得激动不少。 他告诉丁鹏,寻秦记的前三卷,不论是在台湾,还是香港,都大卖,原本他只印了一万本,想要试试水,哪知道不过一两天的时间,便销售一空了。 吕先生连忙联系印刷厂,加班赶点的印出一本本新书,然而令他更是没有想到的是,人们对于这本书的热情,空前绝后,刚印完的新书,立即便又被抢购一空。 到目前为止,新书已经销售了将近五万本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成绩。 用后世的话说,这本书成了爆款。 不仅如此,随着后续印刷出来的新书投入市场,这个数字还会被不断刷新。 吕先生是商人,商人最看重的,便是赚钱。 此时,在他眼里,丁鹏就是一个香饽饽,一个名副其实的摇钱树,是可以给他带来大量收入的顶级作者,堪称衣食父母。 他像对待父母一般,恭敬的对待着丁鹏,不仅称呼上,改为了更为亲密的小鹏,而且又给他打来了一大笔钱。 将近五万块钱,算是预付给丁鹏的分红。 他似乎很了解丁鹏,这小子就喜欢钱。 丁鹏的确就吃他这一套,收下钱之后,丁鹏同样吕大哥吕大哥的直叫,喊得亲热不已。 这一天,丁鹏正在写稿,突然,他的b机响了,是方展博发给他的。 b机上显示了一串数字:505 505,有点像英语中的s,是呼救的意思。 这是他和方展博,以及玲姐,方家三妹约定好的数字,如果遇到危险,立即拨通这个“505”,他们相互之间便都明白了。 b机这东西,虽然便宜,但是用起来,也有它不方便的地方。 比如,想要发送文字,只能通过电话,打到寻呼台,然后寻呼台用人工服务的方式,把文字信息发送到对方的b机上。 如果真遇到危险,哪里有时间打电话呢。 好在,b机还有一种功能,便是直接发送数字给对方,这样的,因为不需要发送文字,是不用人工服务的,直接拨号,输入数字,发送,一k了。 这和后世的短信非常相似。 这样一来,如果遇到危险,输入数字,对方立即便知道,是出事了。 这才叫方便。 丁鹏知道剧情,只是不太能够确定,剧情发生的时间。 因为他的乱入,很多剧情都出现了一些时间偏差,出现了发生的时间不对,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的情况。 比如,此时的方展博应该和小犹太已经认识了,但是因为丁鹏的原因,他早早把小犹太送入了医院,以至于如今的方展博和小犹太之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更不用说有什么交集了。 完全就是两个陌生人,一些剧情,在他们二人之间消失了。 根据剧情,丁鹏能够推测,方展博被丁益蟹带走了。 而且还是带到了丁家四兄弟自己开的饭店,丽都酒店。 丁鹏事不宜迟,立即起身,穿好防弹衣,带好自制手枪,准备前去营救。 他刚到门口,便听见方家一阵鸡飞狗跳。 他来到门口一看,原来方展博不仅给他发了信息,还给玲姐发了信息。 此时,房间里,小敏还没有回来,但是方芳c方婷和玲姐都在家。 三人看到这个数字,被吓的一阵鸡飞狗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她们看见丁鹏出现在门口,立即像是遇见了救星一般,连忙围在了丁鹏身边,一个个小脸满是焦急的说道:“丁大哥小鹏,展博出事了。” 丁鹏让她们不要这么焦急,先把心放平静一些,随后说道:“我都知道了,展博应该是被丁益蟹抓去了,丁益蟹开了一家饭店,叫做丽都酒店,展博极有可能被带到那里去了。” 三个女孩听见丁鹏分析的头头是道,仿佛事先知道一般,不由疑惑道:“丁大哥小鹏,你怎么知道的” 丁鹏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道:“我猜的,不过八九不离十。” 考虑到是去和黑社会打交道,而且极有可能与丁孝蟹相遇,丁鹏并不想让她们前去,于是说道:“你们先在家等着,我去丽都酒店看看,如果有了消息,我随时联系你们。” 丁鹏有大哥大,可以随时打她们的座机 第三十四章:威猛的丁大哥 玲姐c方芳,还有方婷怎么放心让丁鹏一个人去冒险呢。 更何况,听说展博是被丁益蟹这个黑社会绑了去,更是担忧丁鹏的安全了。 三人首先想到的便是报警。 报警肯定是要报的。 自从在1974年建立了廉政公署,香港警察的办事态度,没有之前那么腐败了。 但是,凡事也不是绝对。 如果廉政公署真的那么给力,那为什么在八十年代,香港的黑社会会这么猖獗呢 报警之后,丁鹏准备一个人先去看看。 但是三个女孩说什么都不放心他,非要跟着一同前去。 她们声称,展博是她们的亲人,她们必须前去营救。 被她们执拗不过,丁鹏也只得带上她们。 不过这样一来,他便又要分心保护她们的安全了。 有的时候,女人多了,也是一种麻烦啊。 临走的时候,玲姐打电话给了林警官。 林警官是玲姐的朋友,两人认识很多年了。 林警官一直都对玲姐很有好感,但是玲姐一直都没有同意。 与此同时,丁鹏也用他的大哥大报了警,告诉警察,丽都酒店有黑社会绑架事件。 所有都准备好了之后,丁鹏带着众人,打了一个计程车,去了丽都酒店。 丽都酒店离他们的公屋,还有一定距离,打车就用了将近一百多块。 进入酒店之后,丁鹏不由分说,带着众人直接路过前台,向着楼上走。 他记得,方展博是被关在三楼。 前台小妹看见他们没有过来开房,而是直接闯入酒店,连连朝着他们叫唤:“先生,小姐,开房间请到这里来。” 丁鹏边走,边扔下一句话:“我们是来抓奸夫的” “抓小三” 这个问题,酒店里面时常发生,前台小妹不以为意,早就见怪不怪了。 毕竟,来酒店开房的,有几个是正经人。 前台小姐拨通了保安的电话,说是有人在捉奸。 这家酒店就是丁家开的,属于忠青社的产业。 因此,所谓的保安,其实就是忠青社的打手,俗称混混。 这些混混听说有人捉奸,顿时觉得有趣,连忙叫上一帮兄弟,拿着钢管,气势汹汹的看热闹去了。 当然,看热闹之余,他们还负责维持治安。 丁鹏带着众女来到三楼,迎面便看见一间豪华套间的门口,有两个西装革履的打手正在把门。 不用说了,就是这个房间了。 丁鹏一马当先,一个箭步便走上前去。 两个打手看见丁鹏走了过来,不由面露凶相,呵斥道:“干什么的” “站住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地方” 丁鹏充耳不闻,径直上前,双手已经紧紧捏紧了拳头。 两个打手见丁鹏根本不理会他们,依旧冲了过来,以为对方是闹事的,连忙掏出钢管,满脸凶恶的威胁道:“再过来我们就要打人了” 这个年头,不是每个黑社会的成员都有枪的,相互打斗时,依旧凭借的是钢管砍刀之类的东西。 毕竟,钢管砍刀随处可见,而枪支弹药,却很难弄到。 这其中有一个成本的问题。 别说钢管了,现在就算是面对刀枪,丁鹏都怡然不惧,因为他可是身具金钟罩铁布衫神功的。 两个打手见丁鹏冲到了他们身前,不再迟疑,挥舞着钢棍便向着丁鹏打来。 丁鹏任由他们击打,并未躲闪,而是抡起拳头,向着他们二人的脸部砸去。 砰砰 钢管狠狠打在丁鹏身上,却犹如打在铁板上一般,发出铿锵的声音。 与此同时,丁鹏的铁拳也同时砸在了那两个小混混的脸上,两个小混混惨叫一声,直接被揍的鼻青脸肿,鼻子处正在哗哗流血。 此时,他们全都倒在了地上,只觉得脑子嗡嗡作响,暂时失去了知觉。 其实,丁鹏并未尽全力,他怕两拳直接把这两个小混混打死了。 现在不比旧社会的上海滩,或者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法治社会,打架斗殴最多不过拘留几天,但是闹出了人命,那谁都收不了场的。 不过,即使是这样,丁鹏还是把这两个混混揍晕了过去。 一脚踹飞了大门,丁鹏浑身犹如金刚一般,直接闯了进去。 整个豪华套间非常大,进门之后,是一个大厅,此时大厅的沙发上,坐着一群小混混。 他们看见竟然有人胆敢在忠青社的地盘闹事,不由怒火中烧,叫嚣着向着丁鹏围攻而来。 玲姐c方芳和方婷在一旁看的一阵心惊肉跳,在惊惧之余,她们也深深体会到了丁鹏的暴力。 战斗力十足啊 面对众人的围攻,丁鹏怪叫一声,挥舞着拳头,全然不防御,而是一门心思的进攻。 每次一拳下去,便有一个小混混滚倒在地,或是痛苦的呻吟着,或是直接晕倒,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而反观这些小混混,虽然一个个叫嚣的厉害,言语神情嚣张,但是却根本无法对丁鹏造成任何伤害。 此时的丁鹏就犹如狼入羊群,仅凭一己之力,便把在场数十个小混混揍的毫无还手之力。 把这十几个混混揍趴下之后,丁鹏一马当先,再次向着套间里面闯了进去。 玲姐c方芳和方婷看着大厅里一地呻吟或者昏厥过去的小混混,全都惊的咽了一口口水。 她们在见识了丁鹏精壮的身体之后,知道这位丁大哥并不是如他长相那般,是个文弱书生,但是,她们也完全没有想到,这位丁大哥的战斗力,竟是这么生猛。 寻常的小混混,根本无法对他造成任何伤害,简直被他撵着打。 “丁大哥好威风啊,这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样子”方芳双眼闪耀着奇异的光芒,连连感叹道。 她原本以为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没有一个有用的,但是丁鹏的出现,刷新了她的认知。 她心里暗道:“原来一个男人也能如此完美,既能赚钱,又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帮助她们,帮她们解决问题,这样的男人,简直魅力十足,迷死人了,堪称绝世好男人。” 方婷的内心也产生了一丝悸动,看着丁鹏面对小混混的危险,怡然不惧,勇猛过人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跳开始急剧加速,她发现,自己似乎有点喜欢上这个能力超凡的男人了。 原本,她还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只会写书赚钱,是个书呆子。 但是现在看来,是她浅薄了。 事实证明,眼前这个男人,不仅会写小说,同样会揍人,面对万恶的黑社会,毫无惧色,勇猛无匹 第三十五章:一脚踹飞丁益蟹,丁孝蟹到场 方婷的那颗芳心,开始动心了。 女人都是水做的,此时方婷的那颗芳心,便犹如春水一般,柔情四溢。 她活了十九年,这还是第一次,她的内心产生这种感觉。 玲姐看到这一幕,心里同样感慨道:“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 如果只有她们自己过来的话,眼前这些混混,就不是她们能对付的,到时候便只能任由别人欺负,而毫无还手之力了。 此时,三个女人跟在丁鹏的身后,把他当成了她们的保护伞。 丁鹏暴力十足,看门就踹,见人就打,一路横冲直撞,所向披靡,他所到之处,留下一地的小混混。 终于,当他闯入最后一个厅室时,他看见丁益蟹正拿着一双筷子,正在给方展博的嘴里塞东西吃。 在他们的身前,有一个大圆桌,桌子上摆着各种美味佳肴,大盘小盘的,差不多有十几道菜的样子。 丁益蟹喂东西,喂的非常粗暴,而且还满脸凶狠的训斥方展博,让他把喂进去的东西全部吞下去,否则便是一顿毒打。 丁益蟹手中的筷子上带着血丝,显然,他喂东西时,因为太狠,把方展博的嘴都戳破了。 方展博被这么虐待,却毫无办法,因为他被三个打手死死按住了,坐在凳子上,动弹不得。 稍微有所反抗,便会遭到打手的毒打。 此时的方展博倒是很乖巧,老老实实坐在原地,不敢反抗。 丁益蟹一边用筷子粗暴的喂,一边训斥方展博道:“吃啊吞下去这一桌子菜都是为你准备的,为了报答你们方家在我们小的时候,照顾我们今天,如果你不把这一桌子菜吃完,你就别想出这个门” 就在他哈哈大笑,以虐待方展博为乐之时,大门突然被踹飞了,随后一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闯了进来。 这年轻人眼神淡定,面无表情。 丁鹏扫视了一眼,最终看向了方展博,道:“展博,我来救你来了” 丁益蟹正纳闷,这人是谁时,听见对方是来救方展博的,那也就是说,这人是与他作对了。 丁益蟹在忠青会,说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除了他大哥丁孝蟹之外,忠青会最大的大哥。 他脾气暴躁,对待敌人,他非常残忍。 见对方竟敢在他面前闹事,他狰狞一笑,对着身边的手下吩咐道:“抓住他把他也给我带过来” 丁益蟹还以为,丁鹏是被放进来的。 是吗 当然不是了。 丁鹏是硬生生,靠自己的本事,打进来的 外面那么多人都不能把他怎么样,更不用说眼前这几个了。 三拳两下,丁鹏直接把他们干翻在地,倒地不起了。 方展博看到这一幕,高兴的拍手叫好道:“打的好,打的好看见丁鹏走向自己,丁益蟹吓的连连后退,他拿起手中的大哥大,大声叫道:“你是谁小子,你死定了,我马上叫人过来收拾你” 说着,直接拨通了大哥大。 丁鹏并没有理会丁益蟹,而是带着方展博,准备离开。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出方展博,至于其他的,都不重要。 其实,他现在还不想跟丁家这群疯狗发生冲突,毕竟,他只有一条命,如果在这里弄丢了,他不知道现实世界中,他会怎样。 他没有复活甲,一切都不能太鲁莽。 不过他不想搭理别人,不代表别人不找他的麻烦。 丁益蟹见丁鹏带着方展博要走,不由挡在了门口,叫嚣道:“今天没有我的允许,你们谁都不准走” 随后,他朝着门外喊道:“人呢,都死哪里去了” 丁益蟹还在叫唤他门外的那群小弟呢。 丁鹏淡淡说道:“你的那群小弟,简直就是废物,已经被我全部收拾了,此时全都躺在地上。” 看着丁益蟹一眼,随后他又道:“我数三声,如果你还不滚开,我不介意让你也乖乖趴下。” 丁益蟹平日里作威作福惯了,哪里受得了被别人呵斥,他指着丁鹏,眼睛瞪得大大的,骂道:“你有本事动我一下试试” 丁鹏不喜欢找事,但是这并不代表,事情找上他的头上了,他会怕事。 既然这小子这么不识趣,丁鹏自然不会客气。 他一把抓住丁益蟹指向他的手指,使劲一扭,丁益蟹吃疼之下,直接跪在了地上。 随后丁鹏飞起一脚,直接把丁益蟹踹飞了出 去。 丁鹏的确不想这么快便与丁家对上,但是如果实在不可避免,那便斗一斗好了。 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你敢踹我”丁益蟹怒火中烧,想要站起身,与丁鹏拼命。 可惜,丁鹏这一脚可不轻,丁益蟹疼的哇哇大叫,竟是一时半会站不起来了。 而就在这时,一个气场十足,霸气凌人的年轻人,在几个小弟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这人身材魁梧,西装革履,肤色偏黑,眉宇之间,颇有威严,一副老大的作派。 看见这人的长相,丁鹏立即认出,这人便是丁孝蟹,如今丁家真正的掌门人。 丁家如今之所以能够如此风光,几乎全靠的他。 丁益蟹看见大哥,立即喊道:“大哥,这小子竟敢来我们这里闹事,还踹了我一脚,踹伤了我,你帮我好好教训这小子” 第三十六章:救出方展博,众女的夸赞 丁孝蟹一脸威严,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丁益蟹,走上前去,把他扶了起来,道:“怎么搞成这个样子,来几个人,把我弟弟扶到医院里去。” 跟在他身后的几个小弟立马跑了过来,扶起丁益蟹,准备带他离开。 丁益蟹却一脸不甘心,嚷嚷道:“大哥,我是让你把这小子教训一顿” 丁孝蟹拍了拍他的肩膀,微微一笑道:“大哥明白,你先去看病吧。” 随后对着那几个小弟吩咐道:“还不快扶我弟弟去医院” 那几个小弟似乎很怕丁孝蟹,连连点头道:“是的,大哥。” 丁益蟹被扶走之后,丁孝蟹看着玲姐,道:“玲姐,今天的事情,非常抱歉,我保证,以后我们再也不会骚扰你们方家了。” 不愧是丁孝蟹,做人做事,的确有大哥风范,和疯狗一样的丁益蟹,有着鲜明的对比。 他有勇有谋,哪怕现在占尽优势,依旧显得谦和有礼,犹如翩翩君子。 这为人处世的手段,甩了丁家其他人一大截。 不过,如果你因此相信他的话,那可就要吃大亏了。 众所周知,之后的方家,并没有像丁孝蟹说的那样,平安无事,反而时常被丁益蟹骚扰。 方婷就差一点被丁益蟹强奸了。 人的语言,是这个世界上最苍白不可信的,如果你把别人信誓旦旦说的话信以为真,那你可就太天真了。 丁孝蟹看了一眼丁鹏,笑道:“这位小兄弟很面生啊,我听说你仅凭一个人,就干翻了整个房间内所有的弟兄,身手不错嘛,要不要跟着我混” 丁鹏见对方说话客气,他便也客气的回道:“谢谢,我已经有工作了。” 丁孝蟹没有再多说什么,很潇洒的伸手指着门外,道:“你们可以走了。” 还别说,这个时候的丁孝蟹,做事还是很公道的,并没有为难他们。 但是一想到之后他的所作所为,以及亲手害死方婷的事情,丁孝蟹就不可原谅。 不论怎么洗,都改变不了他是个渣渣。 丁鹏扶着方展博,带着玲姐c方芳和方婷,准备离开,刚走到门口,丁孝蟹突然捡起地上一只白球鞋,拍去上面的灰尘,扔给了方展博,道:“展博,你的鞋。” 方展博捡起地上的鞋子,沉默不语。 当众人回到公屋的时候,一个警官正百无聊赖的站在门口,似乎正在等待着谁。 是李警官。 老李看见玲姐出现,不由眼睛一亮,连忙凑上前去,问道:“怎么样没事了吗” 玲姐面色冷淡,对着他勉强笑了一下,道:“没事了。” 打开门,众人进了屋,老李也跟了进来,他看了一眼丁鹏,觉得陌生,不由问了一声。 他和玲姐算是熟人,却是第一次看见丁鹏。 玲姐还没有说话,方芳抢先说道:“他是丁大哥,我们的邻居,就是他帮着我们去救的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方芳不由偷眼看了丁鹏一眼,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是帅呆了。 相比之下,呆头呆脑,遇到事情,只知道等在门口的老李,就要差了许多。 老李似乎也听出了方芳话里的意思,他连忙解释道:“你知道的,我住的离这里很远,我一听了玲姐的电话,便立即赶过来了。” 玲姐点了点头,笑道:“我知道的,谢谢你了,天色也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去吧,明天还要上班呢。” 老李点了点头,关切的问询了几句,随后又和众人打了招呼,这才离开。 等老李走了之后,方芳不由撇了一下小嘴,抱怨道:“叫他来有什么用,只知道傻站着,又帮不上什么忙。” 一想到她大哥,她不由说道:“怎么现在的男人都这么没用啊。” 话音刚落,她发现丁鹏还坐在屋内,连忙又补充了一句:“丁大哥不算,丁大哥是男人中,最有本事的” 丁鹏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没过多久,小敏也回来了。 此时天色已晚,大家都还没有吃晚饭。 不过玲姐和方芳已经开始做了。 没过多久,方芳扶着坐在楼道上散心的彩婆婆进屋,大家围坐在一起,开始吃饭。 在饭桌上,玲姐c方芳c方婷,还有小敏,都对丁鹏感谢连连,感谢他帮着她们救出了方展博。 丁鹏微微一笑,说道:“大家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这么客气的。” 因为 小敏不在场,方芳和方婷便全都一脸兴奋的,给小敏讲述着刚刚,丁鹏的英勇事迹。 那威猛无匹,入黑社会巢穴,犹如入无人之境的厉害模样,令小敏敬佩不已。 她性格有些懦弱,被欺负了,也不敢说,平日里小心翼翼,乖巧懂事,唯恐得罪别人。 像她这样的女孩,最敬佩的便是那些勇敢无畏的男孩。 不知道有多少次,她都幻想着,能够有一个白马王子,在她被人欺负的时候,横空出世,拯救她于危难之中。 眼前这位丁大哥,似乎就非常符合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 只不过,她性格有些自卑,自惭形秽,觉得像自己这样差劲的女孩,是配不上优秀的犹如天上星辰一般闪亮的丁大哥的。 因此,她把心里的这份喜欢,深深藏在了心里,并不愿意说出来。 小敏就是太内向了,内向到,虽然乖巧,但是你却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 就像现在,丁鹏并不知道,有一个小女生,正在偷偷喜欢着他,把他当做了自己幻想中的保护神。 方婷看向丁鹏时,满眼笑意,那笑容,充满了敬佩和喜欢,就犹如花儿一般,灿烂无比。 女孩在自己喜欢的男生面前,会变得异常甜美。 这个时候的她们,浑身都散发着香甜可口的味道,令人陶醉,回味无穷。 吃饱喝足之后,丁鹏帮着她们收拾碗筷,擦洗桌子,俨然这里已经是他的家里一般。 现在的他们,彼此之间相处,犹如亲人一般,变得亲密无间了。 丁鹏能够感受到,他已经完全融入这个大家庭中了。 洗完的时候,丁鹏开始回忆剧情,想着根据剧情走向,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对了,丁益蟹会缠上方婷,而且差点强暴了她。 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 虽说方婷这个演员,后来发展成的艳星,但是在丁鹏心中,此时的方婷,却是纯洁无瑕的。 至少在剧情中,她绝对是纯洁无瑕的。 他绝对不允许像丁益蟹这样的垃圾,欺负到方婷,哪怕碰一下小手,他都不允许 第三十七章:方展博的请求 在丁鹏心目中,他心里有两个女神,分别是小犹太和方婷。 其实玲姐c方芳,还有小敏,都长的不错,各有特点,但是相对于他的审美而言,他还是觉得,小犹太和方婷更好看一些。 两个女孩都是看起来,又清纯,又可爱的那种女孩。 不过在性格上,小犹太肯定要更讨喜可爱一些。 相比之下,方婷的性格有些生硬。 “方婷,还有小敏,你们以后上学,我来送你们,”丁鹏考虑了一番之后,说道:“我准备去买一辆车,这样大家以后出行,也能更方便一些。” 香港的黑社会,常常都是用钢管或者砍刀打架的,很少用枪械。 尤其是如今的80年代,已经和以前的香港不同了,如果只是小打小闹的,砍伤个把人,倒是没有谁会在意。 但是一旦用了枪械,出了人命,警方肯定会追查到底的。 毕竟,现在的香港警方,并不是吃素的。 因此,只要丁鹏护着她们,她们基本上不会有任何危险。 但是以防意外,他还是决定,尽早带着她们,搬离此地,去更为安全的中环半山区域居住。 为什么在香港,中环半山区域,最安全呢 因为,这里可是香港总督府所在,英国政府特派的总督就住在这里,治安方面,能不好吗 总督府的附近,有许多豪宅,这些都是香港富豪购置的,他们选择居住在这里,似乎也是看中了这里极好的治安。 想要搬去这里面住,可不容易,甚至可以说,就算你有钱,也不一定有机会,弄到里面的房子。 毕竟,香港作为亚洲四小龙之首,经济高度发达,富豪无数,想要在这里弄到一套房子的人,不在少数,可是房子是有限的,自然就有人有钱也没有门路花了。 对于此事,丁鹏有自己的一个想法。 如果一切进展顺利,想要在这里弄到一套房子,并不是难事。 或许是丁孝蟹伪装的太好了,信誓旦旦说,不会再找方家的麻烦了。 以至于玲姐她们全都相信了。 因而,当丁鹏提出,准备给她们搬家时,她们感谢之余,全都拒绝了。 因为,她们还是太单纯了,不知道丁益蟹这混账的手段,那可是什么坏事都做的出来的垃圾。 她们天真的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 知晓剧情的他,知道,其实事情才刚刚开始。 她们不同意搬家,自然也觉得,丁鹏不用送她们上学下学。 她们倒不是觉得多此一举,而是不想麻烦丁鹏。 这些时日以来,她们已经麻烦丁鹏很多事情了。 受了这么多恩惠,她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他了。 搬家的事情,还可以暂时缓一缓,毕竟,他还没有把新房弄到手。 但是开车接送方婷和小敏的事情,没有任何商量,丁鹏非常强硬的,要求这样。 方婷和小敏毕竟是女孩子,而丁益蟹那家伙,既然能绑架方展博,自然也可能对方婷和小敏不利,考虑到这一点,玲姐也觉得,如果能够由丁鹏保护她们上学c下学,自然是最好了。 至少安全方面,十分有保障。 谈好了之后,丁鹏准备明天就去买车。 他如今资金充足,过不了几天,又有一大笔钱将要到账,港币方面,根本不用担心。 而且,随着寻秦记的持续连载,他现在在文坛上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和他约稿的杂志报刊,数不胜数。 只要他肯写,便会有大把的人给他送来钞票。 这便是写出名气的好处。 名利名利,名声和利益,是相辅相成,相互挂钩的。 丁鹏对着女孩们说了一声“晚安”,便准备离开,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方展博突然拉住了他,道:“丁大哥,你可不可以教我打架这样以后再遇见那帮混蛋,我便不怕他们了。” 教方展博打架 丁鹏看了一眼对方那松垮的肌肉,摇头道:“我这样的功夫,都是从童子练起的,非经历一番痛苦折磨,不能功成,以你的性格,是不太可能练成的。” “而且,就算你能吃苦,练成之后,也是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你能等待这么长时间” 方展博或许是被今日的事情刺激到了,因此想要奋进。 不过,每个人的优势不 同,他上进的心是好的,但是方向错了。 丁鹏直接点明道:“你的优势,是炒股,在这方面,你很有天分,因此,如果你真想努力的话,股市才是你的出路。” 方展博完美继承了他父亲股神的炒股手段,天分极高,如果加以培养,一定能够成大器的。 丁鹏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一个疯疯癫癫,但是炒股能力一流的奇才。 叶天。 这家伙最著名的,便是那一套股票必胜法。 这股票必胜法的原话是: “贪心输钱赢,输血不输钱,人人去输血,杀人不刮风,下雨去离岛,离家喝牛奶,见人领遗产,出狱嫌钱腥,快乐无人格,出家无工钱,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矣” 对于这句话的含义,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 丁鹏是这么理解的: “把贪心丢掉就能赢钱;股市最惨的时候,你去输血,反而不会亏钱;人人都去买股票了,风险就来了,这个时候就去别的地方去玩去享受吧,不要买股票了;如果买了,便会亏的跳楼,家人只能领遗产了;在股市这个炼狱中,不要为了赚钱而赚钱,要抛弃掉普通人的性格,不再执着于钱,便能战无不胜。” 不过,在影视剧中,最后一集,方展博破解了这股票必胜法之后,说了这么一句话: 股市原意,乃让集资投资有其地,社会向荣,人皆有赚,惜人性贪婪,耗尽心思,巧取豪夺,乐土成炼狱,血雨醒风,杀戮不息。无数人荡产倾家输性命,胜者则丧良知人格,余于股坛数十载,未尝见一真正赢者,智者应知此乃一处永无赢家之战场,取胜唯一法“及早离去”。 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股票必胜法,叶天的原意,是让方展博见好就收,尽早离开。 最后,方展博也做到了。 当他报仇之后,便没有再炒股了。 方展博想要奋进,丁鹏的脑子里立即冒出了一个念头: 第三十八章:女孩们的美梦 丁鹏暗忖道:“不如按照原由剧情,把方展博带到叶天那里,让叶天教授方展博炒股。” 叶天虽然疯了,但是一身炒股的本领还是不错的,毕竟曾经是跟着股神方进新干过的。 叶天疯了,但是时不时的,也有好转的时候。 他是怎么疯的呢 据说,是因为他的儿子和孙子,因为一场火灾,全部被烧死了。 加上他炒股失败,破产了。 双重打击之下,令他的精神崩溃,成了一个时好时坏的疯子。 丁鹏思索片刻,对着方展博说道:“我认识一个人,名叫叶天,曾经是你父亲的助手,帮助你父亲操盘过不少股票,他的炒股能力,虽然不及你的父亲,但是肯定比一般人要强很多,如果你能跟他学习一段时间,说不定你的炒股能力,会突飞猛进的。” 方展博听后,眼睛顿时亮了。 说实话,相比起打打杀杀的,他更喜欢炒股。 这就仿佛是深深镌刻在他血液里的东西一样。 只要听到有关炒股的知识,他便感到兴奋,感到满足,而相对而言,对于其他的事情,他不关心,也不想关心。 他就是一个天生的炒股料子。 其实,每个人生下来之后,各有特长,找到自己擅长的,然后矢志不渝的做下去,便能获得成功。 可惜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 方展博拉着丁鹏的衣袖,恨不得今天,就去见见这位跟着他父亲炒股的叶天。 不过,今日太晚了,加上叶天住的位置,可是很偏僻的,附近还有不少骨灰坛子,坟冢之类的,怪吓人的。 他准备明日买了车之后,开车带着方展博去见叶天。 叶天的住所,丁鹏知道,就在之前方进新炒股的那家联交所里。 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如今这家联交所早就被废弃了,满地杂草。 叶天破产,没有地方住,便一直寄居在这家破败的联交所里。 方婷把丁鹏送出了屋子时,她看了一眼脸上有了起色的大哥,不由对着丁鹏说道:“谢谢你,丁大哥,这些时日,你帮了我们太多了,如果没有你,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丁鹏微微一笑,道:“我们是一家人,不是吗” 丁鹏曾经在和方家四女吃饭的时候说过,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于是,她们便说,难道我们不是你的亲人吗 就这样,丁鹏和方家人,成了一家人。 此时听丁鹏提起此事,方婷笑道:“是的,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丁鹏很自然的揉了一下方婷的小脑袋,笑道:“我走了,早点休息。” 方婷乖巧的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直到目送着丁鹏进了他的屋子,方婷这才关上门,回房间里休息去了 夜晚,她做了一个美梦。 在梦中,她穿上了一身漂亮的婚纱,正要出嫁了。 而她的白马王子,正是她魂牵梦绕,心心念念的丁鹏大哥。 两人小手握着大手,一脸甜蜜,在所有亲朋好友的庆贺和祝福下,拥吻在一起,那火热的嘴唇,热情似火,仿佛要把她吞下一般 可惜,梦醒了,原来这不过是一场满是春色的美梦。 方婷叹息一声,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无法睡眠。 这声叹息,仿佛是失落,这不过是一场梦。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该有多好。 其实,今日,做梦的不止有她。 方芳和小敏也做梦了。 不过每个人的美梦不同罢了。 小敏梦见,当她被坏人欺负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天而降,打跑了坏人,然后紧紧抱住了她,把她带出了险境。 这个从天而降的身影,自然是她的丁鹏大哥了。 而在方芳的美梦里,同样是丁鹏,不过此时,丁鹏已经功成名就,成了举世瞩目的名人,而方芳则非常幸运,被他选中,成为了他的伴侣。 看着四周女人们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方芳只觉得心里好爽,有种出人头地,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感觉。 女孩,都希望自己能被一个高不可攀,她配不上的男人喜欢着,追求着,因为这样,她们觉得,特别有面子。 整个方家,也只有玲姐没有做美梦。 早已经过了女人最纯情年纪的她,此时满脑子想的,都是生活琐事,柴米油盐,至于那些爱情,她觉得, 早已经离她远去了。 她至今都是一个没有被爱情滋润过的女人,因为没有尝到过甜蜜的滋味,所以也说不上有多向往。 其实,除了她们之外,还有一个女孩,也在做梦。 那就是离这里,隔着一道海的,玛丽医院里的小犹太。 小犹太的美梦比较单纯,不过是在梦里,她的丁鹏大哥又来看望她了。 给她带来了好多好吃的,好玩的,给她讲着最近经历的新鲜事,以及各种搞笑有趣的故事段子。 想着想着,小犹太不由在梦里咯咯直笑了起来。 她的确变开朗了许多。 以前,她总是愁眉苦脸的,但是现在的她,虽然依旧柔弱,但是脸上的笑容却多了许多。 她只觉得,自从认识了丁大哥,她的生活,便充满了阳光,充满了希望。 这段时间,是她有生以来,最开心快乐的一段时光。 她真想一辈子都这样幸福的过下去 女人不能熬夜,所有女孩们大多都早睡了,只有丁鹏这个糙爷们,此时还在劳作着。 他依旧在赶稿子。 翻云覆雨已经写的差不多了,再过几天,应该就可以收尾了。 写完这一本书之后,丁鹏不准备再写武侠了,他准备用英文写一本小说,那便是曾经风靡整个欧美的长篇巨著,哈利波特。 前世,他便是英语系的,英语水平还过得去,至少用英文写小说,没有任何问题。 大不了,有不会拼写的单词,查字典嘛。 这本哈利波特,便是他敲开中环半山区域住宅的,敲门砖。 不久前,香港文坛要举办一次宴会,吕先生作为台湾出版界的巨鳄,自然也接受到了邀请。 吕先生非常热情的询问他,是否愿意陪同他一同前往。 这个大好机会,丁鹏怎么可能错过,自然是要去的。 有时候,闭门写书,还比不上多交一个高能量的朋友。 能够参加这种宴会的,都是文坛巨子,或者文化界巨鳄,其中一些英国方面的出版商,也会参加。 这正好是丁鹏打入欧美文化界的一个契机 第三十九章:买车,来到叶天住所 翌日清晨,今天正好是周末,除了玲姐需要上班之外,方家的其他三个女孩,都休息在家。 玲姐是开公家车的,休息按照轮休机制,并不存在周末一说,休息时间并不固定,可以随意和交班的人调换。 今天她就正好上班。 吃完早餐之后,丁鹏便邀请她们出去散散心,顺便把车买下来。 方芳还是第一次参与购买这么贵重的物品,兴奋连连。 方婷和小敏左右无事,便跟着丁鹏,一起去看看。 她们似乎特别喜欢跟在丁鹏的身边,只要放假休息了,她们有事没事的,便会找丁鹏玩儿。 来到车行,卖车小姐姐非常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并且询问他们想要买什么样的车。 都说术业有专攻,丁鹏不懂这些,便让卖车小姐姐详细跟他讲解一下,车辆的价位。 一番了解之后,丁鹏知道了。 这个年代的香港车,粗略可以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价格稍微便宜一些,普罗大众开的日本车。 档次稍微高一点的,便是德国车。 最炫酷的,自然是保时捷c法拉利这样的豪车了。 别看现在丁鹏身上已经有二十几万港币了,貌似不少,但是在这个亿万富翁遍地的香港,这些钱,根本不算什么。 别说法兰利之类的豪车了,就算是德国车,他想要买下来,都够呛。 本着经济实惠的原则,他挑选了一辆十几万左右的日本车,一套弄下来,差不多花了他将近二十万。 好在翻云覆雨后续的稿费,和寻秦记出书的分红明天就要到账了,他还不至于捉襟见肘。 车买了,他还得去考一个驾照。 这个倒没有多大问题,因为在前世,他早就考过了,什么倒车入库,侧方移位,定点停车之类的,都非常熟悉。 因此,在这里,他根本就不用去驾校学车,直接可以去考了。 反正是出来闲逛,他们又直接去了车辆管理所,一咨询,明日便有一场考试,他连忙报名了。 能够越快拿到驾照,当然是越好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丁鹏都是找的代驾接送方婷和方敏上学。 为了防止她们遇险,他甚至下车之后,还亲自送她们到了学校门口,直到她们进去了,这才离开。 方婷的同学都是大专生,十九岁的大姑娘了,她们看到方婷每天都被一个男生接送,不由对着她暧昧一笑,缠着她,询问丁鹏的来历。 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方婷故意一笑,道:“要你们管。” 这一下,算是做实了丁鹏的身份了。 学校里纷纷传闻,方婷已经名花有主了。 这一消息,顿时令学院的男生哀嚎一片,痛惜不已,感觉自己下手晚了一步。 毕竟,以方婷的颜值,不论在哪里,都算得上是校花级别的美女了。 不久之后,丁鹏终于把驾照考了下来。 而他的车牌照,也发下来了,上面写着:ak288 牌照还算吉利。 可惜他钱不够,否则买一个ak888的牌照用用,那才有面子。 这天晚上,众人吃过晚饭之后,丁鹏拍了拍方展博的肩膀,说道:“展博,我带你去个地方。” 方展博知道丁鹏是什么意思,应该是带他去见那个传闻中,能够教授他股票知识的叶天了。 他开心不已。 “玲姐c方婷c方芳c小敏,我们走了,”丁鹏说道。 丁鹏每天晚上都在她们一起吃饭,关系好的犹如一家人一样。 玲姐和方家三妹连忙让丁鹏在路上小心,把他和展博送出了门。 打开车灯,丁鹏开始上路。 一路上兜兜转转的,最终竟是开到了荒郊野外,四周到处都是树林。 如果不是方展博知道丁鹏的为人,他都以为对方是故意带他到偏僻处,要宰钱呢。 终于,在一处沥青路上,丁鹏停车了,四周依旧是一片树林,下车之后,行走间,能够清晰的听见四周的蛐蛐声。 在路上,有一个木制的标牌,上面写着:通华园三个大字。 这个牌子有些模糊不清,木质也开始腐烂,似乎已经挂在这里很长时间,无人打理了。 这地方,怎么看,都像是另类的兰若寺。 到处都是破败感。 两人没走多远,前 面出现了一座小桥。 方展博走着走着,越来越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不由问道:“丁大哥,那叶天就住在这里这也太偏僻了点吧” 丁鹏笑道:“快了,马上就到了,注意啊,过了桥之后,走在路中间,不要看两旁。” 方展博从来都不是一个循规蹈矩之人,他不由问道:“两边是什么东西这么神秘” 丁鹏笑着解释道:“都是一些骨灰盒而已,里面装的,有些是叶天同事的骨灰,有些是他儿子孙子的骨灰。” 什么,骨灰 这一下可把方展博吓了一大跳。 这黑漆漆的夜晚,又是在荒郊野岭,走夜路原本就够吓人的了,现在竟然还有骨灰,方展博脸都吓白了。 他不由问道:“这叶天也太倒霉了吧身边人死了这么多,他们都是怎么死的” 丁鹏无所不知,说道:“那些同事,都是股灾的时候,跳楼自杀的,至于叶天的儿子孙子,是在一场大火中丧生的,正因为如此,他精神上受了很大的刺激,变得有些神经兮兮的,你到时候可不要表现的太意外了。” 神经兮兮的,那就是神经病了 我的天啊,这丁大哥究竟给我找了一个什么人啊 让一个神经病教他炒股,这也太太不靠谱了吧 方展博心里顿时打起了退堂鼓。 他想要回去。 可是,丁鹏却不管他,径直往前走。 在这黑漆漆的荒郊野岭,丁鹏不相信,方展博敢一个人回去。 果然,不一会儿,方展博便跟了上来。 四周太阴森森的了,还是和丁大哥待在一起,更为安心。 走了没几步,前面出现了一个破败的大房子。 房子的空间很大,但是杂草丛生,四周堆满了各种垃圾。 “我的天啊,这地方也太破败了吧,这地方能住人”方展博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了。 这么一个破败的房子,像极了传说中的鬼屋,仿佛被荒废了许多,怎么可能会有人住在这里 咦,这是什么,股票交易所 方展博看见这破败房子的门栏上,挂着一个牌照,上面写着:股票交易所。 原来这里,是一处废弃了的股票交易所啊 第四十章:人,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世界 这所荒废的股票交易所,大门是敞开的,他们连门都不用叫。 丁鹏带着方展博直接走了进去,只见里面破破烂烂的,都是一些木箱和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些老旧的电话,不过从上面生锈的程度来看,这些电话应该都早已报废了。 在屋内墙壁上,贴满了各种纸张,上面记录的似乎是一些股票数值。 方展博懵了,他看着四周这一切,不知道为什么,丁鹏要带他来这里。 丁鹏只知道叶天住在这里,但是却并不知道他住在这房子里的哪里。 屋子里黑漆漆的,丁鹏只得高声道:“叶前辈在家吗” “叶前辈” 他刚喊了几声,突然,他感觉身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低沉说道:“你找我干什么” 丁鹏心里咯噔一声,被吓了一大跳。 好在,这时,屋内的电灯亮了。 随后,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这是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白色衬衣,戴着一副大大的眼镜,表情有些疯魔的中年男人,这男人留着一头西瓜头,颏下有一撇山羊胡须,看起来有些搞笑。 是的,这幅长相,不是叶天还会是谁。 “叶前辈,他叫方展博,是方进新的儿子,听说您曾经是他父亲的助手,因此我带他前来,想要跟你学习炒股。”丁鹏开门见山道。 “方进新的儿子”听到这里,叶天的眼睛瞬间一亮。 他连忙跑到方展博身前,一把紧紧抓住方展博的手臂,神情激动的说道:“你真的是股神方进新的儿子” 叶天下手很重,方展博的手臂上都被抓出一个印子。 方展博吃疼之下,连忙把他推开,随后道:“是啊,我是方进新的儿子。” 得到肯定的回答,叶天像疯子一样,仰天哈哈大笑道:“好啊,太好了当年,我便是同你父亲在这里,创造出了千七奇迹,辉煌一时,没想到如今,他的儿子也来到了这里,想要学习炒股,这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叶天对于方进新崇拜不已,而且还很感恩于他。 因为,当年,正是方进新把他叶天带入股行,从此平步青云,过上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富贵生活。 虽然最终这一切都随着方进新的昏迷,他的破产,而化为了泡影,但是他心里,依旧是很尊敬感恩方进新的。 自然,对于丁鹏的请求,他不会拒绝,甚至不愿意耽误工夫,直接开始教授了。 “阿博,我一定会好好教你怎么赚钱,怎么炒股今天,我便教你第一招,也是最重要的一招,那便是一个人要成功,就一定要寻找自己的世界只有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才能够把自己的潜能c天分,发挥到最高的境界” 说到这里,叶天激动的跳到了一张桌子上,眼神坚毅的看着方展博,铿锵有力的说道:“你问问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明天就要死,你会干哪一行,在什么地方用完你的最后一天” “你找到自己的世界没有” 方展博面露狂喜,仿佛开窍了一般,他惊喜道:“我喜欢股票我五岁的时候,我爸爸就给我股票玩儿了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以前不论做什么工作,都傻乎乎的,没精打采的,都不投入啊原来我是没有找到自己的世界” 找到自己世界的方展博一个箭步,便同样跳到了一张桌子上,他大喊道:“我喜欢股票,我要炒股票” 此时的方展博,精神十足,哪里还有之前那般颓废的感觉。 或许真是这样吧。 人必须要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才会做的投入,有所成就。 叶天的话,终究还是唤醒了方展博,此时的方展博犹如血脉觉醒一般,浑身充满着朝气。 随后,叶天便开始教授方展博股票知识。 丁鹏觉得有趣,也想要跟着学习学习,叶天没有反对。 听着听着,突然,丁鹏的脑海中响起一道电子提示音: “恭喜你,由于你听了股票之神,叶天所教授的股票知识,你茅塞顿开,习得技能股票知识。” 此时,丁鹏发现,他的个人面板上,多出了一个股票知识的技能。 太好了,其实这个技能在商城里面有的,不过却需要花费命运能量兑换,这下好了,他没有花费宝贵的命运能量,直接习得了。 又听了一会儿,他脑海中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听了股票之神,叶天传授的股票知识,你的股票知识技能等级1,当前等级为1级。” 此时,他感觉自己对于股票相关知识,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又听了一段时间,他的技能再次升级 就这样,他们一直学到深夜,叶天见天色太晚了,便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们先回去休息,等到有时间了,再到我这里来。” 今天这一天,不仅方展博收获满满,丁鹏也有意外之喜。 他原本以为需要花费命运能量才能习得的技能,就这样被连续升级。 仅仅听了这么一段时间,他的股票知识已经达到3级了。 真爽。 两人眉开眼笑,心情舒畅的离开了这处破旧的股票交易所。 离开时,叶天突然叫住了方展博,随后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递给了他,“炒股,怎么能没有本金呢,这笔钱,我送给你,希望你能够用好这笔钱,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进而成为上亿,上十亿,乃至上百亿的富豪” 方展博数了一下支票上的数额,一个零,两个零 我的天啊,一千万支票啊 方展博开心不已。 在回去的路上,方展博嘚瑟的在丁鹏面前挥了挥支票,道:“我现在可是比你还有钱了,一千万啊” 丁鹏哑然失笑,直接说道:“你的师父,叶天,早就已经在多年以前破产了,你觉得这张支票,还能兑现吗” 这句话顿时犹如一瓢冷水,把方展博兴奋的心情浇灭了。 是啊,他的师父早就破产了,如今只能寄居在破败的废弃房屋里,这张支票,简直就是空头支票,有什么用 方展博叹息一声,把它撕了,扔出了车外 第四十一章:婷婷,我觉得你跟丁大哥很合适 把方展博送回公屋的时候,是玲姐开的门。 “你们去哪里了这么晚” 丁鹏没有隐瞒,直接说道,带着展博去拜了一个师父,学习股票知识。 玲姐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让他们以后早点回来。 夜晚,玲姐c方家三女听见客厅里叮叮当当直响,还以为闹贼了,全都爬了起来查看,结果她们看见,方展博在客厅里修椅子。 这些椅子是玲姐她们从原来的家里搬过来的,年久失修,已经很老旧了,坐下的时候晃来晃去的,很不牢靠。 方展博正在给它们钉上钉子,让它们坐起来更牢靠一些。 “展博,怎么这么晚了还不睡”玲姐不由问道。 方芳c方婷和方敏也一脸疑惑。 随着方展博在交易所当服务生,有了工作,方芳和他之间的关系变好了很多。 其实,方芳并非存心与他作对,只不过看他一直蒙头大睡,心烦而已。 方展博笑道:“玲姐,今天丁大哥带着我去拜访了一位高人,他的炒股能力,真是一流,听了他一番话,我感觉浑身都是力量,兴奋的睡不着觉啊。” “玲姐,我想起了你经常教导我的一句话,那就是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争气,玲姐请放心,我以后一定会争气的” 玲姐看着如此积极乐观的方展博,开心不已,一直愁眉不展的脸蛋上,终于有了笑容。 她如今最担心的,便是这个大儿子,现在见他开始积极向上了,她由衷的开心。 他的三个妹妹同样面露微笑,这才是她们想要的生活,一家人和和美美,快快乐乐的。 方展博钉了一会儿椅子,突然抬起头,看向玲姐,道:“玲姐,你这么年轻,怎么不找一个男人嫁了呢有个老公养你,你就能过的更轻松一些,不用这么累了。” 玲姐笑了笑,她已经单身了这么多年,早就已经习惯了,也没觉得什么。 方展博继续说道:“不过你别嫁给那个老李,他虽然追了你很多年,可是人看起来呆呆傻傻的,太没用了,嫁给他,不好的。” 玲姐笑道:“你啊,真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方展博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道:“对了,我倒觉得有一个人很不错,如果玲姐能够嫁给他,一定能幸福的。” 方芳c方婷和方敏一脸好奇的看着方展博,问道:“谁啊” “丁大哥啊”方展博道:“丁大哥那么有本事,又能打,还能赚那么多钱,如果玲姐跟了他,岂不是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过上富家太太的生活了这辈子,也就算是苦尽甘来了。” 玲姐摇了摇头,道:“神经病,人家小丁才二十几岁而已,比我小那么多,他怎么可能看上我要我说,方婷长得这么漂亮,郎才女貌的,倒是跟他更为合适。” 的确,玲姐和丁鹏年龄相差有些大,都说女大三,抱金砖,但是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三岁了,在这个年代人们的心里,并不合适。 方展博点了点头,算了一下,觉得年龄的确差太多了。 他看了一眼方婷,道:“的确,婷婷这么漂亮,一看就是富太太的命,嫁给丁大哥,倒也合适。” 方婷的性格,外柔内刚,她面对亲人的调侃,也不脸红,只是莞尔一笑。 她知道自己的美貌,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夸过她漂亮了,她自己心里怎么可能没数呢。 这也是她心里最自信的一个点。 虽然人们常说,不可以貌取人,但是古往今来,其实都是一个看脸的时代。 女人就不用说了,一张漂亮的脸蛋,人生便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 其实男人何尝不是如此 像卫玠c潘安这类美男子,每次走出来,便能引起女人们的围观轰动,可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女都是一样的。 看大家都在夸方婷漂亮,方芳有些不服气了,她噘着小嘴,道:“谁说丁大哥和三妹最般配了,难道我不漂亮吗我只是平日里不打扮罢了,如果打扮起来,不一定会输给三妹。” 实话实话,方芳的肤色有些健康,没有方婷白皙滑嫩,因此整体看起来,在姿色上,还真是逊色一筹。 不过大家都是亲人,不可能这么说话,而是连连笑道:“是了是了,我们的芳芳也很漂亮,也是有机会的。” 一家人相视而笑,第一次,他们彼此之间,有了一种美好的感觉。 日子似乎越过越好了,而这一切,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那位好邻居,丁大哥的功劳 方展博在客厅折叠床上躺了一会儿,怎么都睡不着觉,他索性不休息了,拿了玲姐钱包里几十块钱,打出租车,去了他们原来的方家,那栋豪宅别墅。 此时,这栋豪宅早已经易主,成了别人的家了。 方展博看着这栋房子,心中暗暗发誓,等自己成功了,依靠炒股赚到钱了,便把这栋房子再买回来。 人,最重要的,便是要争气 一大清早,丁鹏还在酣睡。 昨晚他终于把翻云覆雨的稿子写完了,一直熬到快天亮了,于是他赶紧躺下休息。 然而,迷迷糊糊中,他听见门外的敲门声,随后方展博的声音从门缝里传了进来:“丁大哥,吃早餐了,新鲜的呢。” 丁鹏伸了一个懒腰,睡眼惺忪的穿上睡衣,站了起来,来到门口,开门一看,便看见方展博手里端着一大碗粥。 隐约中,丁鹏嗅到了粥内的鱼鲜味。 方展博把粥端了进来,说道:“丁大哥,我昨晚睡不着,便去河里钓鱼,没想到真钓到了几条,我便连夜拿着它们熬了一些粥,新鲜的,你快喝吧。” 此时的方展博同样一脸黑眼圈,一副熬夜的模样,与自己很像。 丁鹏说了声谢谢,正准备和他一起分享时,展博却说道:“我今天还要去交易所上班呢,恐怕要迟到了,丁大哥,你慢慢吃,我先走了。” 说着,便急匆匆的离开了。 看到这一幕,丁鹏像是想到了什么。 他清楚的记得,方展博因为睡眠不足,在公交车上睡着了,以至于坐到终点站广角去了。 在那里,他遇见了龙大小姐。 说起来,这一对演员,在现实中还真是夫妻呢。 丁鹏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撮合一下他们。 毕竟,他已经抢了方展博的小犹太了,这龙大小姐,就留给方展博了。 人不能太自私,自己幸福了,也要让别人幸福,是不是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四十二章:龙纪文出场 丁鹏吃完方展博送来的鱼粥之后,便等在门口。 如今他已经拿到驾照了,自然每天由他送方婷和方敏上学了。 坐在丁鹏的车上,每天车接车送的,不用自己走路,方婷和方敏都很开心。 而且,这个年龄段的女孩,青春年少,最是虚荣心强的时候,特别爱面子。 每天被车接车送的,她们觉得在方便之余,也挺有面子的。 尤其是方婷,当丁鹏把她送到学院的时候,有几个玩的要好的朋友,手里抱着几本书,凑了过来,对着方婷说道:“婷婷,真羡慕你啊,有这么一个贴心的男朋友,每天都车接车送的,不像我们,都只能搭公交。” 看见别人对她投来羡慕的眼光,方婷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小得意,又有些甜蜜。 有时候她常常想,如果丁大哥真的是她的男朋友,那该有多好。 丁大哥,不论是人品,样貌,还是性格,以及学识,都令她非常满意。 这么多年来,他是第一个,令她心动的男生。 丁鹏上车之后,朝着方婷挥了挥大手,方婷也挥了挥自己的小手,两人就这样默默的挥手该别,随后丁鹏开车离开,方婷看着汽车远去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这才回头,进入学校上课。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凌噎。 不知道为什么,方婷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一句柳三变的词。 “也不知道丁大哥有没有明白我的心意” 方婷那双漂亮的眼睛,怔怔的看着前方,一阵出神 送完两姐妹上学之后,丁鹏又马不停蹄,驾车来到广角一所咖啡屋,和武侠世界主编约见。 这一次,丁鹏一次性把所有翻云覆雨的稿子给了主编,编辑高兴之余,把尾款全部结给了他。 一共25万港币。 多给了丁鹏一万,是因为,主编再次向他约稿。 翻云覆雨已经在武侠世界上连载了,反响相当不错,因为题材新颖,杂志的销量有明显的提升。 再加上丁鹏恐怖的交稿速度,令主编相当满意看重。 此时的作家,因为都是用手写的,因而大多速度都不快,一周的时间,能够有一万字的更新量,都算不错了。 主编们都要像伺候大爷一样,天天催稿,这帮小说作者们,才会慢吞吞的把稿子陆续交出来,误稿,甚至直接放鸽子的事情,时有发生,令编辑们头痛不已。 因此,主编最喜欢的,就是像丁鹏这样,高产而且高效的小说作者,有多少,他们便需要多少。 辞别了武侠世界的主编,随后,丁鹏发现,他的账户上,又有一大笔钱入账。 是吕先生打给他的。 因为两人隔得有些远,吕先生如今还在台湾,因此金钱交易,都是直接通过转账完成的。 寻秦记已经在明报上连载到了尾声,读者反响相当不错,甚至有人称,他丁鹏是续金庸古龙之后,新派武侠的又一开创者,开创出了穿越武侠小说。 因此,当实体书出来的时候,遭到了众多读者的疯抢。 目前,他的这本书已经出版了二十一卷了,只剩下最后四卷。 而因为卖的太好,吕先生不仅把全额版权费给了丁鹏,还给了他一大笔分红。 88万的出版费,加上10万的分红,丁鹏从吕先生那里,一共获得了将近98万港币的收入。 这样算下来,他账户上的钱首次突破百万大关。 细算下来,是126万港币。 有钱了。 接下来,他准备尽快把哈利波特第一卷写出来。 哈利波特这本书,不仅在英国c美国等国家,销量惊人,在中国,同样获得了喜人的成绩,创下了建国以来,单本图书出版的奇迹。 因此,这本书,不仅可以在国外发行,在国内,同样受欢迎。 当然,因为这本书原本就是一个英国人写的,文化背景也是英国,还是适合现在欧美国家发行,等有了名气之后,再在国内刊登,这样才能把这本书的销量,提升到最大化。 回到公屋的时候,他在楼道上听到了争吵声。 似乎是从方家里传出来的。 “小姐,我都跟你说了,我就是住在这里嘛”是方展博的声音。 “那你睡在哪里”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折叠床,早收晚搭”方展博的声音。 “那怎么这张全家福里,只有四个女人,没有你啊” “你要证据是不是,来看看,这是我的内裤,男装的,我的袜子,男装的,我的鞋,男装的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就是住在这里嘛,怎么可能跑到北角,把你掀下计程车呢,小姐” 听到这里,丁鹏大致知道事情的原委了。 这一对欢喜冤家,终究还是聚在了一起,而且相聚的理由还完全相似,又是抢计程车。 果然,当丁鹏来到方家门口时,他看见方展博正和一个女人分辨着什么。 这女人留着一头妹妹头,容貌清秀,耳边带着一对价值不菲的耳环吊坠,肩膀上挎着一个v包包,全身名牌,一副富家小姐的模样。 仅仅只是看长相,丁鹏便知道,对方就是龙纪文,因为贪污潜逃台湾的探长,龙成邦的女儿。 两人阴差阳错的,终究还是产生了交集,可谓是无巧不成书。 龙纪文的结局并不太好,她虽然活了下来,但是依旧和方展博分手了。 因此,想要给她改变命运,丁鹏早有想法,那便是把她和方展博撮合在一起。 这一世,因为没有小犹太的插足,方展博便只有这一个女人好选,两人不在一起,天理难容。 丁鹏决定成人之美。 在方展博的狡辩下,龙纪文以为自己认错了人,那天把她推下计程车的人,可能不是眼前这个黑脸大个,她连连道歉道:“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随后灰溜溜的离开了。 还别说,这女孩,单纯的有些可爱。 丁鹏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心里盘算着,该怎样撮合她和方展博。 还是先顺其自然吧。 这两人是一对欢喜冤家,自然而然会走到一起的,到时候他再从中推波助澜,帮他们一把,自然好事成双。 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丁鹏开始继续写稿,哈利波特之魔法石 第四十三章:方婷遇到麻烦 丁鹏与吕先生约好的那一场晚宴,将在这周的周末开始。 时间紧迫,因此这些天,丁鹏决定抓紧时间,赶出一部分哈利波特之魔法石的稿子。 丁鹏写的很投入,不知不觉间,桌上的闹钟叮叮当当的响了。 这声音太过突然,把他吓了一大跳。 他看了一下时间,差不多下午四点了。 方婷和小敏都是下午五点放学,他要去接她们去了。 拿起纸笔,丁鹏穿上衣服,随后又把纸笔塞进衣兜里,这才下楼开车,直奔小敏的学校。 从距离来说,方敏的初中离的比方婷的大专院校要近。 方敏今年15岁,刚好读初三,明年就要升高中或者中专了。 来到小敏的初中,他看了一下时间,下午四点半,还有半个小时才能放学。 他便坐在车上,等了一会儿。 趁着这个时间,他拿出还未写完的稿子,继续开始写了起来。 这便是他为什么要把纸笔带过来的原因,因为经常要等孩子放学,正好可以用写稿打发等待的时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学校门口人声鼎沸,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个脸上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孩子,有说有笑的走了出来。 不一会儿,他便看见小敏笑盈盈的从校门走了出来,朝着他挥了挥小手,随后便迈着小步,一路小跑过来。 “丁大哥,”小敏甜甜的喊道,声音甜美无比,犹如一汪没有被污染的清泉,沁人心脾。 此时的小敏,脸上还带着少女特有的稚气,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般,浑身散发着纯美的气息。 很难想象,在不久之后,这样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会被丁益蟹这个混蛋糟蹋。 丁鹏捏紧了拳头,他发誓,一定会拼尽全力,护她们周全。 不为别的,就为了她们把自己当成了她们的亲人,她们家中的一员。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与她们,几乎每天聚餐,听着她们讲述着自己一天的经历,丁鹏的内心同样感到温馨不已。 把门打开,让小敏坐在了自己身旁,随后丁鹏一边开车,一边询问着她这一天,在学校的情况。 此时的丁鹏,就像是一个老父亲一样,关心着自己女儿的生活,比如在学校有没有被欺负啊,与同桌之间相处愉不愉快啊,有没有交到要好的朋友之类的。 反而,对于小敏的学业,他并没有多提。 因为,对于他而言,学习好不好不重要,只要她能够在学校里,过的开心,过的愉快,就行了。 两人有说有笑的,一路向着方婷的大专学院驰去 今天,方婷放学很早。 她和两个要好的女同学走在一起,同时走到了校门口。 这两个女孩很懂事的暧昧一笑,说道:“今天你的男朋友是不是又要来接你啊” “那我们就先走了。” 方婷甜甜一笑,对着两个朋友挥手道:“拜拜。” 临走时,两个女孩突然回头道:“那一份aer,很重要的,记得做好一点啊” 方婷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两个女孩微微一笑,离开了。 此时方婷的手里正拿着那份aer,准备今晚把它弄好。 今天,方婷穿着一身白衬衫,浅色西裤,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皮带,看起来非常干练。 但是,谁叫她那张脸蛋太过俏丽,以至于她整个人看起来,干练之余,还带着一丝妩媚。 方婷俏生生站在学院门口,等着她的丁大哥来接她。 一想到马上就要和丁大哥见面了,方婷那张清纯美艳的俏脸上,洋溢起了灿烂的笑容。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不过才一天不见丁鹏,便已经开始想念了。 就在这时,一辆德国轿车缓缓驶来,停在方婷身前,随后,两个西装革履,带着墨镜的年轻人双手插在裤兜里,吊儿郎当的从车后座走了出来,说道:“方小姐,我们益哥正等着你呢。” 益哥,不就是丁益蟹吗 方婷秀眉一皱,那张漂亮的不像话,完全没有死角的俏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是的,她很厌恶丁益蟹,根本不想跟这种人有任何交集。 她转过身去,便准备返回学校。 然而,丁益蟹从轿车里走了下来,一把拦住了方婷,他那双色眼在方婷的身上来回打量,心中暗道:“这小丫头,多年不见,竟是变 得这么水灵了,前凸后翘的。” 他不由咽了一口口水,身上有了反应,欲望之火汹汹燃起,他看着方婷,色色一笑道:“方婷,我们多年不见,想要约你出来吃顿饭,叙叙旧情啊” 方婷很讨厌对方打量她的眼神,那眼神,仿佛一匹色狼一般,要把她一口吞下。 她转过身去,冷冷回道:“我没空。” 丁益蟹是混黑社会的,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岂会因为方婷的拒绝而放弃。 此时的他,直接像一块狗屁膏药,把脸贴近了方婷,深深嗅了一口,大赞好香,随后笑道:“喝杯咖啡总有时间吧” 这样公然调戏,令方婷十分恼怒,但是她知道对方是不好惹的,便只得用手中的aer挡住对方那张色脸,拒绝道:“我不喝。” 方婷实在长的太美了,拒绝的声音也十分动听,丁益蟹只觉得对方越看越漂亮,心中的欲火越烧越旺,他不由直接用胸膛挡住了方婷,动手动脚道:“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喝杯咖啡都不肯吗” 这时,一个戴着眼镜的学长跑了过来,对着丁益蟹呵斥道:“喂你干什么” 这位学长暗恋方婷许久了,一直不敢说出口,如今见对方似乎被人纠缠,他立即挺身而出,想要英雄救美。 然而他话音刚落,两个小混混便已然跑了过来,随后对着这学长一顿拳打脚踢。 可怜学长,还没有来得及英雄救美,便就被揍成了狗熊。 这学长终究太文弱了,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连连哀嚎求饶。 但是因为他们的老大没有喊停,这帮小混混不敢停手,继续拳打脚踢。 这一下可把方婷急坏了,她小脸上满是焦急,连连说道:“你们快住手啊,为什么还打人呢” 丁益蟹露出一副趾高气昂,十分嚣张的样子,淡淡说道:“你如果不答应我,去跟我喝一杯咖啡,我便让他们一直打,直到把这四眼仔打残废为止。” 第四十四章:一脚把丁益蟹踹成太监 方婷一脸焦急,眼见那学长被打的鼻青脸肿,她只得说道:“好了,我答应你。” 丁益蟹微微坏笑一声,一挥手,那两个小混混立即住手了,随后丁益蟹打开车门,道:“这里的咖啡厅档次太低了,来吧,上车吧,我带你去一个好去处。” 这段时间,丁鹏一直苦口婆心的对着方家三姐妹讲,要她们小心丁家那几个畜生,耳濡目染之下,她们渐渐也开始防备这几个人。 此时见丁益蟹要带她走,她心里咯噔一声,想起来平日里丁大哥的提醒,立即说道:“要喝咖啡,就去附近的咖啡厅里喝,要不,我就走了。” 说罢,她转身便想离开。 到嘴的肥肉,丁益蟹怎么可能放过。 他一把夺过方婷双手抱着的aer,在上面撕下一页,呵呵一笑道:“这东西是什么你一直抱的这么紧,是不是很重要如果我把它撕了会怎么样” 方婷伸手想要去抢,但是她一个柔弱女孩,哪里抢得过地痞流氓一般的丁益蟹。 抢了一会儿,她不仅没有抢到,反而被丁益蟹频频调戏,故意把手举的老高,让方婷根本够不着。 方婷不再抢了,她看了一眼四周,指着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厅,道:“要喝,就去那里喝,要么,就别喝了。” 方婷的态度非常坚决。 丁益蟹见此,不由笑道:“好好好,就到那里去喝。” 说着,一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这原本是一个很绅士的动作,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由他做出来,看起来那么的恶心。 方婷在走的时候,默默按了一下腰间的哔哔机,输入了三个数字,505 丁鹏在车上,和方敏有说有笑的,时不时的给她讲一两个笑话,逗得她连连捂着小嘴偷笑。 那模样,有些腼腆,又有些可爱。 这时,他腰间的哔哔机响了,是方婷发给他的。 505 糟糕 丁鹏心里咯噔一声,他知道方婷有危险了。 一踩油门,丁鹏加快速度,向着方婷就读的那所大专奔去。 方敏见丁鹏加速,便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连忙询问。 丁鹏也没有隐瞒,直接照实说了出来。 三姐妹之间的感情非常要好,听说方婷出事了,善良的小敏那张满是稚气的小脸上满是担忧。 不过,她看了一眼身旁的丁鹏,慌乱的心顿时安稳了下来,暗道:“有丁大哥在,三姐应该不会有事的。” 咖啡馆里。 丁益蟹拉了一下身旁的椅子,让方婷坐在自己身边。 方婷板着一张小脸,直接坐在了他的对面。 丁益蟹不以为意,坏坏一笑,自己把椅子搬到了方婷的身边。 方婷秀眉一皱,连忙又坐到了旁边的椅子上。 丁益蟹死皮赖脸的又跟了过去,又坐到了方婷的旁边。 连续换了几次座位,丁益蟹拿起aer,道:“这么不听话呢,再不听话,我就把这东西撕了。” 说着,便从里面撕下了一张纸。 “喂,别动我的东西”方婷无奈,只得任由丁益蟹坐在了自己的身旁。 丁益蟹看着方婷那张靓丽的脸蛋,心里不由直痒痒,他吊儿郎当的攀着方婷椅子的靠背,凑到方婷身前,照着方婷的身上深深一吸,露出一脸舒爽的表情,“真香啊,婷婷,没想到几年不见,你便长这么大了,还这么有味道,哥哥我好喜欢啊” 说着,便开始动手动脚起来。 方婷连忙护住前身,拒绝道:“你要干什么走开啊” 丁益蟹咽了一下口水,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欲火,直接抓起方婷的两个小手,扑了上去。 他把方婷按在地上,一边解着腰间皮带,一边说道:“婷婷,你以后就跟我吧,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快活过一生” 方婷被吓坏了,拼命挣扎着,但是奈何她力气太小,根本无法挣脱分毫。 眼看着方婷身上的衣服被撕扯的破破烂烂的,丁益蟹的皮带也已经被褪下来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打斗声。 是丁鹏赶了过来。 他冲入咖啡馆,看见一间包间外站着两个小混混,顿时明白了过来。 谁喝咖啡吃东西还要让人把门的,显然,里面正在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依稀中,他听见方婷无助的叫喊声。 一股怒火从丁鹏心里蹭 蹭升起,他不由分说,直接闯了过去。 “小子,你干什么,我们老大在里面,你不准进去”守门的几个小喽啰上前阻止丁鹏,丁鹏二话不说,直接飞起一脚,把这两个小混混直接踹飞了,一个个像炮弹一样砸进了门里。 顿时,房门被砸成了稀烂,而这两个小混混也滚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丁鹏走了进去,果然看见丁益蟹正压着方婷,准备欲行不轨。 丁鹏大吼一声,一个箭步上前,随后像提小鸡崽子一样,抓起丁益蟹,上去就是照脸一拳。 丁益蟹顿时被打的满鼻子飙血,脑子嗡嗡作响。 随后,丁鹏把他仍在了地上,一脚狠狠踹向了他的胯裆处,顿时,一声蛋蛋碎裂的声音,丁益蟹的胯裆处鲜血横流,丁益蟹凄厉的惨叫一声,剧烈的疼痛让他直接昏迷了过去。 丁鹏还准备再上去踩几脚,一旁的方婷见势不妙,连忙来到丁鹏身前,一双小手紧紧环抱住丁鹏,劝慰道:“丁大哥,冷静啊,你这样会杀了他的” 方婷紧紧抱住丁鹏,唯恐他再次动手。 丁益蟹虽然混蛋,但是毕竟是一条人命,如果丁鹏在这里把他打死了,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方婷温软的身体,令丁鹏瞬间冷静了下来,心中的怒火也渐渐平息。 这一次算是彻底解决了一大隐患,把这小子直接踢成了太监。 这样一来,以后这家伙,便不能再祸害她人了。 但是与此同时,也算是彻底得罪了丁家,以后他们肯定是要报复的。 事情已经做了,丁鹏也不会后悔,他见方婷的白衬衣被撕成细碎,大片雪白娇嫩的肌肤露在外面,连忙脱下自己身上的西装,把方婷的上身包裹住。 丁鹏原本准备对着丁益蟹放几句狠话,但是如今这家伙已经晕死过去了,也就没有必要了。 丁鹏拉着方婷的小手,准备带着她离开这里,然而,没走两步,方婷便差点摔倒。 原来,她的脚在刚刚的挣扎中,被扭到了,疼的要命,根本无法行走 第四十五章:接连获得奖励,【命运能量】暴增 丁鹏没有多言,直接一把抱起方婷,一个公主抱,带着她迅速离开了。 方婷看了一眼丁鹏,此时,她只觉得她的丁大哥犹如天神一般,魅力十足。 这种魅力,她根本无法抗拒。 她环着丁鹏的脖子,突然把自己的小脸埋进了他结实的胸膛处,此时,她只觉得内心从未有过的安定,安全感十足。 之前被差点强暴所带来的伤痛,此时也渐渐被安抚平静下来。 丁鹏见方婷紧紧搂着自己,还把小脸埋进他的胸膛,他以为对方是被吓坏了,连忙安慰道:“没事的,婷婷,有我在,以后不会再有任何人,能够伤害你” 方婷点了点头,脸上既然带着一丝幸福的笑意。 是的,她很开心,之前所有的不愉快,都因为丁鹏的这句话,而全部化解掉了。 女人就是这样,感性动物,只要有人真心关心她,爱护她,她便会感觉很幸福。 来到自己车前时,方敏看着方婷的样子,不由焦急道:“丁大哥,我姐这是怎么了” 丁鹏没有多言,他把方婷放在了后座,让小敏去陪陪她,随后便开车,返回了公屋。 在回去的路上,丁鹏的脑海中,那个熟悉的电子声音再次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阻止了丁益蟹侵犯方婷,改变了方婷被侵犯的命运,你因此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由于丁鹏的乱入,很多原有的剧情,在细节上,都发生了改变。 比如,今日,因为丁鹏的提醒,使得方婷选择在附近咖啡厅与丁益蟹相会,这也使得没有人能够阻止丁益蟹的恶行。 如果不是丁鹏及时出现,很可能方婷真的会被丁益蟹侵犯,因此算起来,是丁鹏改变了方婷的命运。 “方婷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40000点。” 四万点命运能量入账。 然而这还没有完,电子提示音继续滚动着: “恭喜你,由于你把丁益蟹踢成了太监,间接改变了方敏被丁益蟹侵犯的命运,你因此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在原剧情中,方敏是被丁益蟹侵犯了的,而且不止被侵犯了一次,而是很多次。 方敏性格内向,被欺负了,也不知道说出来,只是闷着,最后自己心里无法承受,跳楼自杀了。 但是现在,随着丁益蟹提前变成太监,方敏被侵犯的危险,立即便解除了,因此丁鹏又获得了一份奖励。 真是爽歪歪。 “方敏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b,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10000点。” 又是一万点命运能量入账。 这一下,他的实力又能得到强化了。 目前为止,他特别想要强化的,便是他的金钟罩铁布衫。 这门功夫太厉害了,不仅令他刀枪不入,皮糙肉厚,同时,也极大提升了他的身体素质,尤其是力量方面,如今他感觉自己一拳下去,如果使出全力的话,或许能打死一头牛。 如果继续提升下去,他一拳的威力,真是难以想象了。 尤其是金钟罩铁布衫练到满级的时候,直接水火不侵了,连喝毒药都没事,身体已经趋于完美,没有丝毫破绽。 那岂不是说,以后他什么攻击都不怕了 常言道,未虑胜,先虑败。 相比起灭敌,能够保住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敌人杀不死,以后还有机会,但是小命没了,那一切可全都完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对于他而言,防御比攻击更为重要一些。 来到公屋楼下,由于上楼到房间,这中间还有一段剧烈,方婷腿脚不方便,于是丁鹏再次公主抱,抱起方婷,带着她径直回到了方家。 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玲姐。 她正纳闷,怎么今天两姐妹这么晚还没有回来呢,结果便看见丁鹏抱着方婷站在门口。 她见方婷披着丁鹏的衣服,里面似乎破破碎碎的,手臂上也有发青的捏痕,顿时预感到了不妙,连连让他们进来,并且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得知是丁益蟹想要强暴方婷,玲姐便气的牙直痒痒,嘴里骂道:“这帮畜生,他爸爸是混账,没想到他的儿子更坏,竟然对婷婷做出这种事情这一家人,真是没有一个好东西” 不过,当得知丁鹏一脚踹碎了丁益蟹的蛋蛋,玲姐愕然之余,不由又担心起了丁鹏的安全。 方展博曾经告诉过她,丁家这一家子,如今是黑社会,据说势力很大,而且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如今丁鹏下手这么重,丁家人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少不了要对他打击报复。 此时,她有些后悔,当时应该听丁鹏的话,搬去更安全的地方居住的。 这样远离丁家的人,也就不会惹出这些麻烦了。 玲姐毕竟只是女流之辈,遇见这种事情,她毫无办法,只得问丁鹏道:“小鹏,这件事情,该怎么办” 方芳也被吓坏了。 别看她平日里在家里很横,但是也不过是一个纸老虎,如今发生了这种事情,她不由六神无主,说道:“丁家那几个混蛋,可都是黑社会的,我们哪里惹得起,我看,我们还是赶紧搬走吧。” 她也意识到了,再住在这里,恐怕就不安全了。 她们应该已经被丁家的人盯上了。 今天他们想要害的是方婷,可能明天就要对方敏,或者她自己动手了,这如何能不让她紧张。 要知道,现在可是八四年的香港,香港黑社会依旧猖狂,不说别的,就连刘德华这样的大明星,都被这帮黑社会用枪指着,逼着拍戏,刘嘉玲更是在回家的路上,直接被带走,羞辱了一番,还被拍了照片,足见,这帮家伙有多嚣张了。 玲姐c方芳c小敏c还有方婷,说到底都不过是柔弱女性,哪里有本事与他们对抗,而方展博此时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一晚上都没有回家了。 就算他回来,又哪里指望的上 之前他不是照样被对方掳去,屁都不敢放一个 如今,她们心里只有一个人,能够依靠了。 就是眼前这个,本领高强,仿佛无所不能的丁大哥 第四十六章:丁大哥,你不要走,好不好? 不论是玲姐,还是方婷,方芳c或者方敏,全都看着丁鹏,想要他帮忙拿主意。 俨然,她们已经把他当成了她们的主心骨了。 这种被女人仰视依赖的感觉,很不错,丁鹏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这世间,还有什么,比获得女人的认可,尤其是美女的认可,更让男性觉得有面子的事情吗 此时,丁鹏的心里便感到一阵舒爽。 该怎么办呢 首先,肯定是要搬家。 如今住的这个公屋,白天还算安全,但是到了晚上,便成了那帮黑社会的天下了。 难保他们不趁着夜色,上门闹事。 丁鹏把丁益蟹的蛋蛋踢碎了,这个仇,对方是绝对会报复的。 丁鹏倒不害怕自己的安全,他有金钟罩铁布衫,同样身上还穿有防弹衣,裤兜里也有手枪,大不了对方私闯民宅,他把他们全都杀了了事。 毕竟,他这属于正当防卫,合理合法。 但是方家的女孩怎么办 他可不希望她们受到殃及,而受伤。 看来,得尽快安排她们住进中环半山的别墅里面去。 这样,她们的安全,便有了保障。 在此之前,他准备带着她们,去酒店开房。 先在酒店凑合一段时间,等他弄到了别墅,再搬过去也不迟。 丁鹏的提议,得到了玲姐c方家三妹的同意。 她们原本还担心钱的问题,丁鹏随意说道:“我刚刚收到了一笔稿费,一共有一百多万,要不了多久,后续的钱也会陆续到来,钱方面,完全不用担心。” 这一下,众女才安下心来。 她们心里暗道:“丁大哥不知不觉,已经薪资过百万了。” 由于天色太晚了,这个时候出去,极有可能被丁家派遣的暗中盯梢的黑社会偷袭。 毕竟,此时的香港,夜晚十二点之后,便是由这帮黑社会掌控着。 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丁鹏不担心自己,但是他担心女孩们会受伤。 众人商量之后,决定先在公屋内待上一晚,明日一早,他们便一起搬到安全保障更高的大酒店内居住。 当然,以中环半山附近的酒店为主。 在这里的酒店,治安方面完全有保障。 别看这些黑社会嚣张,但是他们大多也都是底层人士,横行在市井之中,像中环半山这样的富豪之所,他们一般难以踏入。 “晚安,”丁鹏告别了一声,便准备回到自己的屋子。 这时,方婷突然说道:“丁大哥,你不要走,好不好,我太害怕了,你可以睡在我的旁边吗” 额 这个要求,似乎并不过分。 他看了一眼方婷,此时的方婷,已经换了一身居家的衣服,浑身不再破破烂烂,她抱着双腿,坐在沙发上,表情楚楚可怜,眼角处还有泪痕。 之前那一幕的确把她吓坏了。 她都不敢想象,如果丁大哥没有及时出现,她会成什么样子。 恐怕已经被丁益蟹这个畜生糟蹋了吧。 一想到这里,她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一阵后怕。 如果真是那样,那她就真的完了。 方敏便是因为被丁益蟹侵犯之后,不堪四周街坊邻居的议论,最终跳楼自杀了。 可见此时的人们,依旧保守,对于女孩发生这么事情,不仅不会同情女孩,反而会四处宣扬,中伤女孩。 人言可畏。 有时候,这些闲言闲语,对于内心不够坚强的人,是致命的。 方婷后怕不已,此时她唯一信赖的,便是她的丁大哥。 只有丁大哥在她身边,她才会感受到一丝安全感,不担心自己会被再次伤害。 玲姐c方芳,还有小敏,也全都说道:“是啊,丁大哥小鹏,你今天就住在我们家吧,这样我们睡的也踏实一些。” 没有丁鹏这个威猛男人镇场子,女孩们根本睡不安稳。 她们手无缚鸡之力,遇上这些黑社会,便犹如待宰羔羊一般,只能任由对方欺负了。 见女孩们全都苦苦挽留他,无奈之下,最终他还是答应了。 她们说的对,今晚并不安全,有他在一旁保护,也能避免她们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屋子是两室一厅,除了现在他们待的客厅之外,里 面还有两个房间,摆放着两张上下铺。 如果把彩婆婆留在外面,也不安全,因此她也要占一个房间。 最终,玲姐让彩婆婆跟着她睡,而丁鹏则睡在方婷的房间里。 这样安排,十分妥当。 当丁鹏被方婷和方敏,带到房间里的,他心里原本还有一丝期待。 要和方婷住在一起,这想想就有些开心,是怎么回事 此时的方婷李丽珍扮演在她的颜值最高峰,容貌秀美,那张纯天然的俏脸,怎么看怎么喜欢。 而不像是现在的一些网红,脸上摸着厚厚的胭脂水粉,还要搞什么美颜瘦脸一类的,看起来一个个像妖怪一般,哪里有半点美感,活像一群胭脂俗粉。 太俗气了。 相比之下,还是方婷这张纯净无暇,没有动过任何手脚的俏脸,看着更为舒服养眼。 男人都喜欢美人,这是天性,没有什么不对的。 如果有能力,哪个男人不想娶一个美美哒,看起来养眼的美貌老婆呢 进入方婷的房间,顿时,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这是一种有着特殊香味的女儿香,带着浓郁的青春气息,一嗅之下,便令人一阵心跳加速。 他喜欢这个地方。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方婷的房间,他不由随意看了一眼。 房间不大,除了放着一张上下铺之外,便只能容下一张书桌了。 书桌上堆满了各种书籍资料,以及笔筒,这应该是方婷和方敏平日里学习的地方。 墙壁上贴满了粉红色的墙纸,被褥也是粉红色的,处处透着少女浪漫的气息。 他看了一眼下铺,他记得,方婷睡在下铺,而上铺,是方敏。 看着只能容下一个人的狭窄床铺,丁鹏暗道:“这两个人怎么睡啊太窄了点吧,难道要搂在一起睡吗这似乎不太好吧” 丁鹏是个正人君子,风度翩翩,不会做趁人之危,占人便宜的事情。 他不是这样的人呵呵真的吗 第四十七章:【金钟罩·铁布衫】连续升级,子弹都无法致死 丁鹏看了一眼小床上的粉红色被褥,他暗道:“我要不要把自己的被褥带过来如果和她盖在一起,似乎也不太好” 就在丁鹏想入非非的时候,方婷突然来了一句:“丁大哥,我去帮你搬折叠床。” 搞了半天,原来是他想多了。 方婷是让他睡方展博的那张折叠床,睡在她的旁边,而不是直接跟她同床共枕。 这才合情合理嘛。 方婷毕竟是一个小姑娘,和丁鹏都没有确定关系,怎么可能会让丁鹏跟她同睡在一张床上。 丁鹏身强力壮的,怎么可能让小姑娘们帮他干活,他一个人便把屋内的书桌搬到了客厅,这样一来,便可以放下一张折叠床了。 那书桌上堆满了书籍,笨重无比,方婷和方敏见丁鹏不费吹灰之力便把这么笨重的书桌搬了起来,不由满脸惊讶道:“丁大哥,你的力气好大啊。” 丁鹏微微一笑。 铺好了床,众人各自去洗了个澡,换了身睡衣,便准备睡觉了。 刚洗完澡的方婷,犹如出水芙蓉,更有一番风味。 那湿漉漉的秀发,披散在香肩上,看起来更加诱人。 她和方敏穿着同一款式的睡衣,粉粉嫩嫩的,宽松之余,也更显青春气息。 折腾了一天,加上受到了惊吓,方婷身心俱疲。 丁鹏也知道她累了,便早早关了灯,让她好好休息。 “丁大哥,我睡了,”是小敏的声音。 “丁大哥,我也睡了,”是方婷的声音。 丁鹏笑着点了点头,道:“你们安心睡吧,一切有我呢。” 这句豪情盖世的话语,顿时让两个女孩安心不已,心里有种踏实的感觉。 真好。 渐渐,屋子里响起两个女孩均匀的呼吸声,看来她们也累了,倒头便睡了。 丁鹏并没有睡。 他开始整理今日的收获,提升自己的能力。 首先,他准备把自己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上去。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身体不行,干什么都不会成功。 如今他的金钟罩铁布衫达到了第四重,想要提升到第五重,需要消耗7200命运能量。 支付之后,一股磅礴的紫色能量涌入他的体内,等到他完全吸收之后,顿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更加趋于完美了。 此时,他的内力已经产生了海量的武道内劲,能够反震敌人,敌人攻击的力道越强,受到反震的伤害越重。 这就好比他穿上了一身反甲,敌人攻击他,反而会受到伤害。 与此同时,他抗击打能力再次提升,刀枪已经几乎不可能破开他的皮肤,他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皮糙肉厚了。 他剩余的命运能量还挺多的,于是继续开始强化。 耗费了14400命运能量,吸收之后,他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六重。 此时的他,身体厚度再次提升,在内劲的保护下,他的躯体对于子弹等热武器都有了一定的防护能力,除非射中他的罩门c双眼c双耳c口c胯裆等重要穴道,否则不能致死。 厉害了。 丁鹏感觉,吸收了这么多能量之后,他的体质已经产生了质的飞跃,堪称脱胎换骨,竟然对热武器都有一定的抵抗力了,虽然不能免伤,但是不会致死。 这就足够了。 以后再与那帮黑社会搏斗,只要护住那几处要害,他便无惧子弹了。 丁鹏不由摸了摸自己的皮肤,赞叹道:“真硬” 丁鹏还没有停止,因为他的命运能量还足够再强化一次。 这一次强化,需要消耗28800点命运能量,加在一起,今日一共消耗了50400点命运能量。 随着这股比之前浓郁一倍的紫色能量被丁鹏吸收,丁鹏的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了第七重。 此时,丁鹏浑身的气功内劲再次壮大,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有气功内劲护住周身穴道,哪怕胯裆c口鼻被子弹攻击,同样不会受到致命伤害。 与此同时,没有任何肌肉防护的头部,也在气功内劲的保护下,具有了抵挡子弹的能力,并且受到刀剑等武器攻击时,能够反震伤害。 并且,浑身在内劲的作用下,犹如液体水流,可以无限弯曲发软,可以施展出类似缩骨功的技能。 周身上下的致命点,只剩下了双目c双耳及五寸罩门。 换句话说,就是能够对他造成致命伤害 的部位,进一步缩小了。 一下子从第四重,提升到了第七重,离传说中的十二重圆满,越来越近了。 此时,只要保护住一些罩门,就算是手枪子弹,虽然依旧能击伤他,却没有办法对他致死。 很好。 这一下子,就算遇见了那帮黑社会,他们都带了手枪,丁鹏也丝毫不惧了。 只要小心一些,他的小命是可以保住的。 随着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第七重,他浑身的力量再次暴涨,他感觉,现在一拳下去,恐怕一头老虎都承受不了了。 看了一眼命运能量,还剩下4370点,他没有随便动用,而是存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早知道金钟罩铁布衫这么给力,他便不应该再学什么枪械之类的,直接把它提升到满级,多好。 到那时,他应该能够真正做到,就算被子弹射击,也同样完好无损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超人。 方婷的房间里没有空调,只有一个电扇在不停摇晃扇动。 此时正值夏季,加上丁鹏练功之时,浑身发热,此时他只觉得浑身滚烫,燥热难忍。 于是,他直接把上衣脱了,扔在了地上。 借着窗外的月光,此时丁鹏发现,他浑身的肌肉线条,越发的清晰健美了,那一块块犹如铁疙瘩一般的精壮肌肉,预示着如今,他恐怖的力量。 “丁大哥,很热吗” 方婷柔软甜腻的声音传入丁鹏的耳朵里。 他回头一看,发现这妹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醒了,正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当看见丁鹏露在外面的健壮肌肉时,方婷微微一怔,不由咽了一口口水。 喜欢健壮霸气,有男人气概的方婷,对于这身精壮的肌肉,毫无抵抗之力。 她喜欢很n的男人。 虽然,一个男人是不是很n,肌肉并不能代表一切。 但是你不可否认,健壮的男性,给与女人的视觉冲击力,是巨大的。 这就好比,在动物的世界,雌性都会寻找更为健壮健康的雄性交配一样,健壮,是男性魅力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组成部分。 更为雄壮的男性,更容易吸引女性的关注和兴趣 第四十八章:丁家上门报复的人来了 面对方婷的询问,丁鹏点头道:“是有点热,不过这都是因为我刚刚在练功的原因,只要不练功了,应该就能凉快下来。” “练功”方婷疑惑道。 她没有想到,丁大哥竟然还会武术。 丁鹏没有隐瞒,直接说道:“这是一门硬气功,练成之后,可以刀枪不入,如今我已经练到了第七重,寻常刀剑,已经根本伤害不了我了,而且,就算是子弹,也无法射到我的心脏” 他浑身内力充沛,在内功的守护下,能够大大延缓子弹入体后的速度,因此就算他心脏处被子弹射中,子弹也仅仅停留在他的肌肉之中,无法伤害他的内脏。 肌肉受损,同样很痛苦,但是至少不会致命。 这便是这门硬气功的优点所在。 听说丁鹏竟然夸赞自己刀枪不入,方婷有些不太相信。 因为,在她的认知中,哪有血肉之躯,能够抵挡得住锋利的刀剑的。 丁鹏见她不信,为了在她心中树立无敌的形象,缓解她内心的紧张压力,让她更加信赖自己,丁鹏决定,在她面前,演示一番。 起床,开灯,丁鹏去了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和一把切水果的水果刀,进了房间。 因为今天下午的事情,不仅方婷没睡,小敏也没有太大的睡意,她也醒了过来,躺在床上,看着丁鹏,“丁大哥,你拿刀进来做什么” 丁鹏微微一笑,突然握紧菜刀,在自己结实的胸膛上狠狠砍了下去。 铿锵 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过后,或许是用力过猛,菜刀的刀刃直接被砍的卷毛了。 两个女孩看到这神奇的一幕,全都满脸惊愕,水汪汪的大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神中满是不可思议。 天啊,丁大哥的皮,也太厚了吧。 竟然把锋利的菜刀,都弄卷毛了 两个女孩都被惊的坐了起来。 丁鹏微微一笑,再次握住水果刀,然后照着自己的心脏处,狠狠捅刺。 同样的一幕再次出现,锋利的水果刀,竟然也被捅弯了。 两个女孩的小嘴张成了“一”型,只觉得眼前这一幕,实在是太梦幻了。 这样的事情,她们只在武侠小说中看到过,没有想到,在现实中,竟然真的存在这样的事情。 这一下,两个女孩彻底不淡定了。 方婷直接爬了起来,来到丁鹏身前,在他的身上摸了又摸,感受着这犹如钢铁一般坚实的肌肉。 其实,丁鹏的肌肉并非犹如铁疙瘩一般,完全是僵死的,这完全是他体内气功的作用。 当他散去护在他周身的气功之后,他的肌肉又恢复了正常,变为了血肉之躯。 换句话说,并不是他的皮肤发生了什么变异,这完全是因为有气功的作用。 小敏也好奇的爬下了床,来到丁鹏的身前,有些害羞,又有些好奇的用自己白嫩的手指戳了戳丁鹏的胸膛,一按之下,的确感受到了丁鹏的硬度。 丁大哥真厉害 简直犹如铜墙铁壁一般。 有这样一个犹如超人一般的男人保护着,她们还有必要害怕那帮可恶的黑社会吗 想到这里,两个女孩不由更加安心了。 丁鹏揉了揉两个女孩的小脑袋,笑道:“这下你们放心了吧就那帮小痞子,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来一个,我干一个,来一双,我干一双,根本不用担心,你们赶紧安心睡觉吧。我听说,女生不能熬夜,否则会变老的。” 哪个女生不爱美,关键是,长久以来,这个社会,对于女人的要求,容貌远大于她的能力,这也导致,女人对于自己的容颜,更为在意了。 听说熬夜晚睡会变老,方婷首先跳入被窝,闭上了眼睛。 她长相靓丽,是个美女,因此对于自己的美貌,格外在意。 小敏也很清秀可爱,出于本能,她朝着丁鹏吐了吐舌头,也一把窜到了上铺,躺下睡觉了。 此时的小敏,并没有经历原剧情中,受到侵犯的那一幕,因此,此时的她依旧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很有活力。 一想到原剧情中,方敏被侵害时,像发疯了一样,每晚爬起床,躲在窗台,拿着一本英语书,不停念着英文,想要以此化解内心的痛苦,丁鹏便一阵难受。 可惜,最终,她依旧没有战胜外界的闲言闲语,跳楼自尽了。 唉 这样看来,他今日把丁益蟹踢成了太监,简直是大快人心,做的太对了 看着两个女孩乖乖的躺下了,一股疲倦袭来,丁鹏也困了,他躺在了折叠床上,也渐渐睡去 迷迷糊糊中,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隐约中,他听见外面闹哄哄一片,有不少人正在叫喊“救命啊,救命” 随后便是男子凶恶蛮横的声音:“吵什么吵,再吵便烧死你们全家” 丁鹏一个机灵,醒了过来。 方婷和小敏也听到了这个声音,那动辄喊打喊杀的,不正是黑社会的行径吗 两个女孩顿时被吓了一大跳。 方婷还好一些,她性格外柔内刚,此时还稳得住,相比之下,方敏就脆弱多了,她直接被吓坏了,直接爬下了床,缩在了丁鹏的身旁,寻求保护。 此时,她满脸惊恐的看着丁鹏,道:“丁大哥,他们来了,怎么办啊” 丁鹏紧紧抱住了她,轻抚她的小脑袋,安慰道:“没事的,小敏,有丁大哥在,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到你” 丁鹏坚定的话语,以及坚实有力的胸膛,令小敏得到了暂时的安慰,心情稍微安定了一些,不再像刚刚那般,那么慌乱。 丁鹏把小敏交给方婷,道:“你抱住她,安慰一下,我出去看看。” 方婷点了点头,她一把搂住小敏瘦弱的身子,一边安慰小敏,一边对丁鹏说道:“小心一点。” 丁鹏微微一笑,一脸自信道:“放心好了,那帮垃圾,还不能把我怎么样” 他刚准备走出卧室房间,房门突然被冲开,三个人影冲了进来,是玲姐和方芳,方芳搀扶着彩婆婆。 此时方芳同样满脸惊恐,黑社会的可怕,她在工厂里打工时,听到太多了 第四十九章: 硬抗砍刀劈砍,众人的惊愕 丁鹏安慰道:“没事的,有我呢,我出去看看。” 丁鹏径直走到了门口,此时,他能够听见,门外闹哄哄的,满是黑社会的叫嚣声,以及楼层居民惊恐的喊叫声。 玲姐c方芳c还有方婷小敏,全都躲在丁鹏的身后,想要看看外面的情况。 木门打开,透过防盗门,丁鹏看见,一群小混混正拿着油桶,在各家各户门口泼煤油,扬言要把他们全部烧死。 当然,丁鹏知道,这不过是他们吓唬人而已。 现在可是八十年代的香港,如果他们真的敢这么做,警方首先不会放过他们。 但是,经过这么一闹,他们肯定不能再住在这里了。 因为,四周的邻居一定会纷纷抱怨他们,给他们招惹麻烦。 越是发达的地方,人性越是冷漠,平日里大家相安无事倒还好,但是一旦给别人带来了麻烦,别人肯定不乐意的。 这也说不上谁对谁错。 丁鹏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这帮家伙在他的地盘上这么闹事。 如果他没有能力,兴许为了安全,可能会暂时忍耐一下,怂一下。 但是现在,他可是把金钟罩铁布衫练到第七重的伟男人,眼前这些小混混,在他眼里,犹如爬虫,如果他任由爬虫欺负,那他也太逊了。 不自量力是莽撞,但是如果有能力教训敌人,而不出手,那就是蠢货了。 于是,丁鹏直接拉开防盗门,大吼一声道:“你们干什么” 有认识丁鹏的,连连指着他,叫唤道:“就是他,就是这小子把益哥踢成太监的,快干他” 这帮小混混原本就是冲着丁鹏来的,只是因为不知道他具体住在哪个房间,于是便直接拿起煤油,挨家挨户的倒煤油,此时见目标出现了,他们哪里还顾得上别人,连忙扔下了油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便朝着丁鹏砍去。 他们的老大可是已经发话了,要把眼前这小子,砍成残废。 不仅胯裆要砍断,手脚也要砍了,让其比益哥,还要悲惨。 “敢动我们益哥,小子,去死吧” 小混混们面露凶恶,挥舞着手中大砍刀,全都向着丁鹏劈砍而去。 四周的邻居看到这一幕,连忙捂住身旁孩子的眼睛,随后连连摇头。 在他们看来,丁鹏得罪谁不好,竟然招惹上了黑社会的人,真是蠢。 谁不知道,丁家那几个黑社会,心狠手辣,不能招惹。 这下好了吧,要被乱刀砍死了,唉 在这帮邻居们看来,丁鹏今日必死无疑。 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真的了。 他如今就连子弹伤害,都能抵挡一部分,眼前这些砍刀,又岂能伤害得了他分毫 面对乱刀劈砍,丁鹏不仅不躲不闪,他反而抡起拳头,向着对方狠狠捶去。 “死到临头竟然还敢反抗,倒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有几个小混混对丁鹏顿时敬佩不已。 在道上混的,最看重的,便是一个人的勇气。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讲的便是这一个道理。 对于勇猛的人,小混混们最是敬佩。 但是敬佩归敬佩,今日他们可是收到了老大下的死命令,一定要搞残这个人,他们又岂会收手。 “小子,下辈子,再做一个好汉” 乒乒乓乓 这是砍刀劈砍在丁鹏身上,所发出的金属碰撞声。 “怎么回事” “怎么会这样” 小混混劈砍之后,他们想象中鲜血横流的景象并没有出现,反而是他们的砍刀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口。 砍人时,力气使的大的,缺口越大,力气小的,缺口便小一些。 而反观眼前这人,浑身竟然犹如钢铁一般,竟是丝毫未损,连一道伤痕都没有留下。 这怎么可能 小混混们全都愣住了,眼前这一幕,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 丁鹏怪叫一声,挥舞的铁拳已然出手。 “啊” “妈呀” 惨叫声此起彼伏,在丁鹏的铁拳之下,这帮小混混根本没有一合之敌,一个个像地鼠一样,被丁鹏捶的满脸飙血,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了。 这一次,因为他动了真怒,他下手稍微狠了一些,这些小混混一个个被揍的够呛,没有几个月,是下不了病床的。 看着犹如猛虎入羊群的丁鹏,四周的邻居全都看愣住了,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思议。 “我的天啊,这小伙子,也太生猛了吧”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邻居们对视一眼,议论纷纷。 如今武打片在香港盛行,对于功夫,他们是很熟悉的。 此时的丁鹏,就犹如影片中的李小龙c成龙,或者李连杰,功夫了得,天下无敌。 不过须臾之间,丁鹏便把所有前来闹事的小混混们,全部干翻在地。 这些都是马仔,真正的老大,丁孝蟹并没有出现。 其实这也正常。 像这样的事情,哪里有让老大冲锋陷阵的道理。 丁鹏没有理会倒在地上的小混混们,相信要不了多久,他们便会被自己帮会中的兄弟带回去治疗。 有了今天这一幕,这帮人也就知道,丁鹏不是吃素的,应该有所忌惮了。 关上了防盗门和木门,丁鹏说道:“好了,事情解决了,大家睡觉吧。” 经过这么一闹,她们哪里还有心情睡。 如果不是天色未亮,她们都想要立即搬离这里。 一个人睡,她们是不敢的,于是,众人全部凑在了方婷和小敏的房间,只有这样,她们才会感到一阵安心。 因为这个房间,有一尊保护神,那便是她们的丁大哥。 上铺,方芳和方敏挤在一起,下铺,彩婆婆c玲姐和方婷挤在一起,床铺虽小,但是她们毕竟是女生,身材苗条纤细,体重很轻,倒也能睡下。 不过,因为刚刚那一幕太过惊险刺激,尤其是丁鹏硬抗砍刀劈砍的那一幕,震撼人心,至今还留在她们的脑海中,经久不散。 方婷和方敏知道丁鹏的厉害,但是其他人就不知道了。 方芳和玲姐不由好奇的询问起来。 丁鹏还未说话,方婷便一脸骄傲的说道:“丁大哥会功夫,这门功夫是硬气功,练成之后,不仅刀枪不入,就连子弹,都无法致死。” 女人就是这样,喜欢到处炫耀自己喜欢男生的本事,仿佛与有荣焉。 第五十章:搬家 翌日清晨。 整个楼层的人都出来,拿着拖把,清理着门口的煤油。 此时,走廊上躺了一地的小混混,已经不知所踪,不过他们泼的煤油,却浸满了整个走廊,以及每家每户的屋子里。 大家一边拖地,一边抱怨道:“还好这些人没有点火,否则我们整个楼层的人,此时恐怕已经全部是死人了” 有人接话道:“是啊,太吓人了” 又有人抱怨道:“是啊,你们家都是大人,跑的快,但是我们家,有老有小的,真要是出了什么事,恐怕就死在屋子里面了” “方太太,你们还是搬走吧” “你们搬走吧” 邻居们纷纷想要让方家一家子尽快搬走,以免再次被那帮黑社会迫害殃及。 此时,你便能看出人生百态。 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平日里相安无事倒也罢了,一旦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一个个的,是完全不会讲任何情面的。 这其实也是人之常情。 丁鹏原本便准备带着她们搬走,此时见众人闲言闲语的,他站了出来,说道:“大家放心,我们今天就搬出去了,以后不会再住在这里了。” 听说方家真的要搬走,众人大舒了一口气。 像他们这些平民老百姓,最喜欢的便是过的安安稳稳,最怕惹上黑社会的人了。 顿时,大家的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没有人再抱怨了。 反而有些邻居随口关心道:“方太太,你们准备搬到哪里去啊有住的地方吗” 丁鹏淡淡说道:“我们在中环半山买了一栋别墅,准备搬进去住。” 方婷点头附和道:“是啊,听说那里治安不错,应该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了。” 众人一听,不再多言了。 中环半山那个地方,寸土寸金,那里的别墅,价钱如何,他们虽然不清楚,但是也知道是一笔相当庞大的数字,大到像他们这样的人,一辈子,甚至十辈子,都没有办法赚到。 有些人对着他们投来羡慕的眼神,但是更多的人,则是一脸的不信。 住公屋的人,搬去别墅,还是中环半山的别墅 想想都觉得可笑,牛逼吹大了 有些老太婆顿时翻起了白眼。 丁鹏懒得再废话,他对着玲姐c方家三姐妹说道:“你们的东西,只拎贵重的,像其他一些东西,就不要带了,在路上麻烦。” 他们毕竟是去住酒店,东西自然越少越好。 简单收拾了一下,众人各提着一个小包,去了楼下。 当他们离开之后,邻居大妈们开始嘴碎道:“还住别墅,我看他们今天恐怕要睡大街了” “应该不会吧,我听说昨天那个能打的小伙子,很有钱的,家里装了空调彩电微波炉,什么都有,手里常常拿着一个大哥大,最近又买了一辆车,停在楼下,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啊” “是啊,那小伙子天天在方家里鬼混,也不知道和方家那几个女的究竟是什么关系,不清不楚的,丢死人了” 大妈就是嘴碎,人前客客气气的,但是人后,就这样,口无遮拦,怎么难听怎么说,仿佛只有把别人说的不堪入目,她们心里才好受一些。 丁鹏众人来到楼下,这时,他发现,他的车早就已经被砸成了稀巴烂,而在一旁,一帮小混混正一脸凶恶的看着他们。 这些人显然是盯梢来的,就是想要防止他们逃跑。 小混混们原本想要凑过来威胁他们,但是当看见丁鹏把拳头捏的咯嘣响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的,又后退了。 丁鹏的威猛,他们早就已经通过昨日那帮兄弟的口中,听说过了。 据说这人刀枪不入,极有可能练有武功。 因此,这帮小混混也不敢轻举妄动。 一个混混突然站了出来,对着丁鹏说道:“我们忠青社的大哥想要见你,跟我们走吧” 忠青社的老大,那不就是丁孝蟹嘛。 他想要见我,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不过,丁益蟹已经被踢成了太监,这么大的仇恨,相当于结下了死仇,哪里是那么容易化解的,光见面有什么用 谈得了吗 谈不了。 既然谈不了,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丁鹏懒得搭理他们,直接报警了。 理由,便是眼前这帮人,砸了他的车子。 不一会儿,警车呜呜而 来。 那帮黑社会吓的作鸟兽散。 丁鹏报警,就是为了吓走这帮人。 跟警察反应了情况之后,警察让他去警察署做一个笔录。 丁鹏点头同意了,不过说等安排好了住处,便去做笔录。 做笔录这种事情,只需当天前去就行,倒是没有时间限制,因此警察没有说什么。 趁着警察在场,丁鹏打了一辆计程车,带着方家众女,奔向事先打听好的一家酒店而去。 这家酒店名叫: 玫瑰酒店。 玫瑰酒店,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坐落在中环半山,位置很不错。 当丁鹏开车,带着她们来到酒店时,一番讨论,最终订下了一间套房。 这间套房,里面面积很大,三室两厅,还带有一个厨卫,一个阳台。 里面家具也很齐全,什么床c床头柜c妆台c妆镜c衣柜c衣帽架等,或者餐椅c餐边柜c橱柜c酒柜等,以及电视柜c茶几c沙发c展示柜等等等等,应有尽有,装修的也很华贵。 像这样的一套房间,价格自然不便宜,一晚上需要八千八百八十八块钱,这还是因为是淡季,所以打了折扣的价钱。 太贵了。 以丁鹏如今的财力,竟然只够在这里住一百多天。 如果算上吃喝,这天数还要降低一筹。 真是应了那句话,赚的越多,花的越快。 反正也住不了几天,丁鹏索性把它租了下来。 不过,酒店方面也提示,如果按月租的话,还有优惠。 想了一下,丁鹏便租了一个月,一共花费了15万港币。 倒是真的便宜了不少。 每人领了一张房卡,众人便立即进了屋子,关门闭户的开始居住了。 住这样的酒店,最大的好处,便是安全。 只要闭门不出,那帮黑社会根本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因为是特殊时期,丁鹏让方婷和方敏都请了假,暂时不用上学了。 而玲姐也给她的交通公司请了一个月的休假。 现在只剩下方展博了。 第五十一章:丁蟹出狱 方展博这小子应该是被龙纪文缠住了,以至于一天了,都没有回来休息。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众人正念叨着他,丁鹏的大哥大便响了,是方展博打来的电话。 一番询问之后,果然,他被龙纪文带到了山顶,因为车没油了,两个人在山顶上待了一个晚上,这个时间才下山。 丁鹏之前给他哔哔机上拨了一个数字,代表家里出事了。 他心急之下,一下山,便找附近的电话亭,到了这个电话。 此时手机并没有被研发出来,人们常常在电话亭里打电话。 三言两语的,在电话里也说不清楚,丁鹏直接告诉方展博一个地址,让他立即赶过来,不要回家了。 方展博不比丁鹏,不会武功,如果回公屋,难免被那帮黑社会抓去。 方展博倒也听话,听了丁鹏的吩咐,没过多久,便赶到了玫瑰酒店。 丁鹏在楼下等着他,随后带着他,进了房间,顺便给他在前台要了一张房卡。 回到套房,丁鹏便把方婷被丁益蟹侵犯,丁鹏及时出手,不过踢爆了丁益蟹蛋蛋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方展博还是很爱护自己的妹妹的,听完之后,大骂丁益蟹是畜生,对于踢爆他蛋蛋的事情,大骂罪有应得,并且连连感谢丁鹏,救了他的妹妹。 在这一点上,方展博还算是有担当的,至少不害怕得罪那帮黑社会。 如果换作一些胆小的,可能会没出息的指责丁鹏为什么要下如此重手,得罪那帮黑社会呢。 直接赶走丁益蟹,不就完了吗 为了保证方展博的安全,他交易所服务生的工作,必须得先暂停了。 在酒店订了些酒菜,直接送入房间,他们的吃食方面,完全不用担心。 丁鹏让他们先安心在这里住下,至于之后的事情,先从长计议。 整个套间只有三间卧室,不过每个卧室内,都摆放的是一张差不多两米二的大床,足够睡下三个人。 最终,众人决定,方芳c方婷和方敏挤在一间房里,玲姐和彩婆婆睡一起,而丁鹏和方展博两人,睡一起。 反正也住不了多久,大家将就一下就行了。 随后,丁鹏又去车行买了一辆车回来,牌照什么的,补办一张就行了。 紧接着又去警察署做了笔录。 砸碎了他的车,这笔钱,他是一定要追回来的,必须要这帮人赔偿。 人是一种贱骨头的动物,喜欢得寸进尺,如果这次放过了他们,不让他们赔偿,下一次,他们便会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做完这些之后,丁鹏开始考虑,该怎样应对丁家的事情。 如今双方结为了死仇,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那便是弄死他们全家。 不过,最好不要自己动手。 而是让别人去做。 常言道,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作为一个君子,要善于借力,借他人之手,办成自己之事。 对了,丁鹏突然想到,算算日子,丁蟹应该要从台湾监狱里放出来了。 到时候,他便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要去找当年那些害过他的人的麻烦,其中就包括当年抓过他,打过他的大探长,龙成邦。 而龙成邦的女儿,龙纪文会去找大毒枭,周济生帮忙。 所谓强龙压不了地头蛇,丁蟹父子差点在这里丧命。 如果丁鹏出面干预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假借周济生之手,把这一对父子干掉呢 这肯定是可行的,不过需要经过一番周密的安排,才能完成。 丁鹏回忆着剧情,突然心里生出了一个妙计。 如果此计成功,丁蟹c丁孝蟹父子必死无疑。 这两人如果死了,那么其他几个,便没有什么威胁了,很容易对付。 对,就这么干 丁鹏顿时变得胸有成竹起来。 不过,在对付他们之前,他得把方家几位的生活安排好。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他都闭门不出,待在屋子里写稿。 终于,在周末宴会的时候,他把哈利波特之魔法石第一卷的内容,写完了。 该去参加这次晚宴了。 原本他是准备独自前往的,但是方婷还有方敏想要去见识一下,尤其是方敏,在丁鹏的教导下,写作能力突飞猛进,她如今已经能够写出一些比较精彩的原创故事了。 性格内向的 人,心思细腻的人,最适合搞创作,写作,相比之下,小敏的性格就很适合。 既然她想要在文学方面有所发展,那么带她去见识一下,参加一下像这样的文学交流会,倒是有些好处。 最终,考虑到举办的地方,就在中环半山的帝国酒店,离他们并不远,也很安全,丁鹏最终同意,带着她们二人前往,见识一下 台北监狱门口。 丁蟹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今日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 原来,早在一个月前,他便应该刑满释放了,不过因为在监狱里和其他囚犯斗殴,他又被多关了一个月的禁闭。 此时,天刚下起了毛毛雨。 丁蟹举起雨伞,慢慢走了出来,刚到门口,两个人便高呼道:“老爹” 丁蟹抬头一看,是自己的两个宝贝儿子,丁旺蟹,和丁利蟹。 他立即开怀大笑,表情激动道:“是我两个宝贝儿子,是我两个宝贝儿子” 丁蟹一把抱住两个儿子,笑道:“别哭,最艰苦的十四年都已经熬过来了,以后都是好日子” 丁旺蟹说道:“老爸,我们接你回家,我们在台湾买了一套大房子,专门接你去住的” “好,好”丁蟹开心不已,不过,他见丁益蟹和丁孝蟹没有来,不由问道:“老大老二呢他们没来吗” 丁旺蟹和丁利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得含糊道:“老爸,我们先回去再说吧。” 丁蟹一脸不开心,“有什么事不能说的,这两个孩子,有什么事情比他们老爸被关了十四年,放出来还要紧吗” 两个儿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面面相觑,吞吞吐吐。 丁蟹一脸不耐烦,道:“唉,算了算了,这个鬼地方,我一刻都不想待,我们回去吧” 第五十二章:丁蟹报仇 回到一栋大别墅中。 丁蟹看着眼前别墅中奢华的装饰,惊叹连连。 这环境,可比他在台北所住的监狱,要好太多了。 丁利蟹和丁旺蟹笑道:“爸爸,还满意吗” 丁蟹大笑道:“相当满意,爸爸我也算是苦尽甘来了,哈哈哈” 丁蟹左摸摸,右看看,一会儿拿起展示柜中的古董看看,一会儿又摸了摸墙壁上的字画,大笑连连。 他虽然是个大老粗,不懂这些,但是听说这些都是儿子们千辛万苦,花高价买给他的,他便觉得开心。 这说明这些兔崽子,都把他这个老爸,放在心里了。 整个别墅,除了古董字画之外,还有一套全新的hifi音响。 这一套家庭影院,就算是在香港,都算是高档货了。 足见,这丁家几兄弟,这些年来,在香港应该赚了不少钱。 “怎么样,老爸,喜不喜欢” 带着丁蟹转了一圈,把整个别墅参观了一遍之后,丁家两兄弟问道。 丁蟹哈哈大笑,非常满意。 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连连问道:“你们的大哥二哥究竟到哪里去了刚刚你们吞吞吐吐的,说是在外面不方便,现在四周都没有其他人,总可以说了吧” 丁旺蟹和丁利蟹相互对视了一眼,最终,丁旺蟹说道:“二哥出事了,被人踢爆了命根子,如今还在医院里躺着呢,大哥正在照顾他。” “什么” 丁蟹嗖了一声,便站了起来。 他瞪着眼睛,大骂道:“是哪个王八蛋,竟敢踢爆我儿子的命根子,哼,要是让我知道,我也把他的命根子打爆” 随后,他拉住丁旺蟹的衣服,表情凶恶的问道:“怎么样,凶手抓到了吗” 丁旺蟹摇头道:“那人跑了,躲到中环半山里面去了,那里是英国人的地盘,像我们这样的小混混,是没办法轻易混进去的。就算能混进去,想要在那里抓人,很困难,搞不好就得罪了总督府的人,那时候可就麻烦了。” 此时的香港并没有回归,在这里,英国人依旧是人上人,国人一般不敢招惹,否则会很麻烦。 丁蟹向来无法无天,他大骂道:“你们这帮没出息的,竟然还怕英国人,英国人很了不起吗难道英国人就不用遵守法律,可以随便踢爆别人的蛋蛋你们解决不了,不会报警吗” 丁旺蟹叹了一口气,道:“爸,你知道二哥是因为什么,被人踢爆了蛋蛋吗” “因为什么”丁蟹皱眉道。 “因为二哥想要强暴方家的三女儿,方婷,结果被她的男朋友撞见,被她男朋友给踢爆了。” 丁鹏经常来接送方婷,因此学校里的人都以为,两人是恋人关系,丁家几个人打听丁鹏来历的时候,学校里的人也是这么回答他们的,因此导致丁家几兄弟以为,丁鹏和方婷,就是恋人关系。 给自己女朋友出头,这才说的通嘛。 原来是强暴对方女朋友,然后被对方打爆了。 丁蟹不由摇头道:“这个老二,也真是的,喜欢女人,就去追求嘛,干嘛用强暴呢,这是违法的嘛,这下好了,以后没得玩儿了唉,这一切都是爸爸的错,在你们小的时候,一直逃亡在外,没有时间教导你们做人,以至于走上了歪路,干出这样的事情出来,唉” 说着,他便准备收拾行李,道:“走,我们去香港,看看老二怎么样了” 他其实也没有什么行李,提前从监狱中带出来的包袱,便准备上路,不过刚走了两步,两个儿子便拉住了他,“爸,你现在还不能去香港,你如今可是还被通缉着呢。” 是的,丁蟹在香港杀了方进新,理应坐牢,但是被他逃到了台湾,躲过了这么多年。 可能有人会问,丁蟹不是在台湾做了十四年的牢吗 怎么到香港还要坐牢 这一码归一码,丁蟹在台湾坐牢十四年,是因为他逃亡到台湾之后,又杀人了,之后他还专门去死者家里看望对方,把对方的奶奶气的半死。 因此,他如果再会香港,又要被抓,那时候,数罪并罚,他便只能一辈子在牢狱中渡过了。 这便是他们几个儿子,不想让丁蟹回香港的原因。 丁蟹叹了口气,也知道回香港不安全,他便点头道:“也好,那我们就一家子,都住在台湾,在这里好好生活,至于老二的事情,是他先招惹别人在先,也怪不了别人,如果对方一直躲在英国人那里,我们也没办法,就先算了,等以后时间久了,对方放 松警惕了,再想办法。” 丁蟹是很护短的,虽然是他儿子有错在先,但是对方出手太重,他也是一定要报复回去的。 “对了,你们住在哪里带我去看看,”丁蟹问道。 丁旺蟹和丁利蟹对视了一眼,道:“爸,我们的生意事业都在香港,离不开那里,不过,一有时间,我们会坐飞机过来陪你的。” “什么让我一个人住在这里”丁蟹恼火了。 在两个儿子的劝说下,他最终还是有些愤愤不平,不想让儿子们离开他。 在机场,送走了两个儿子之后,丁蟹哈哈一笑道:“你们不让我去香港,我自己不会去吗” 他决定,先把台湾这栋别墅卖了,换一些钱,自己买机票去香港。 不过,在去之前,他决定先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他是知道的,自己的两个仇人,一个是大毒枭周济生,一个是大探长龙成邦,如今都逃到了台湾。 丁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这两个人曾经暗害过他,他是一定要报复回去的 别墅以极低的价钱卖了出去,他买了一辆车,随后拿出周济生和龙成邦的照片,看了又看,最终指着龙成邦的照片说道:“就你了,先去找你,谁叫你当年在牢狱里叫人打我呢,把我打的好惨” 就在丁蟹在台湾报仇的时候,在香港,丁鹏一家子过的倒是很安逸。 方婷和方敏不用上学了,便陪着丁鹏,跟着他学习写作,有时候忙的时候,丁鹏也让她们帮忙自己抄写稿子。 三个人配合默契之后,丁鹏突然有了一个想法,那便是自己一直写,手很酸,很痛,长此以往,会的职业病,手指腱鞘炎的,于是,他便让方婷和方敏充当他的笔,他一边说出剧情,然后让两个女孩帮着他写出来。 这样一来,丁鹏的码字速度果然提升了不少 第五十三章:学识渊博的丁大哥 看着一左一右,两个可爱的女孩帮着他誊写稿子,丁鹏心里顿时有种红袖添香的美妙之感。 随着三人之间合作的越来越默契,他们的稿子写的也越来越顺畅。 因为两个女孩都学过不少英文,到了最后,连哈利波特,丁鹏都可以一边复述,一边让她俩帮着写下来了。 毕竟,此时的香港,是英国人的天下,英文算是除了粤语之外的,第二大语言了。 不少港民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 这一日,是周末,丁鹏带着方婷和小敏,参加了这一次的香港文学交流会,因为有大出版商吕先生的引荐,丁鹏在这场宴会上,认识了不少大文豪,以及出版界c文艺界等各界的精英。 这段时间以来,寻秦记不仅在香港爆火,在台湾,和内地,同样反响热烈,渐渐,他丁鹏在小说界,也有了一席之地。 在宴会上交际的时候,别人或许不认识他,但是一听说他是寻秦记的作者,顿时眼睛一亮,变得热情起来。 如今,寻秦记已经成了他的一块金字招牌,与这些权贵名人打交道的凭证。 在宴会上,丁鹏结识了几个英国出版商,因为丁鹏一口流利的英文,赢得了他们的好感,他们也愿意跟丁鹏多聊两句。 丁鹏没有崇洋媚外的劣根性,他之所以选择接触他们,不过是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 毕竟经历了工业革命,和大航海,大掠夺时代,如今的欧美,因为掠夺了大量资源,他们的富豪人数,远比国人要多。 既然如此,何不赚一赚他们的钱呢 与其让英国人把这笔钱赚了,丁鹏觉得,还是让他自己来吧。 愉快的交谈了一番之后,丁鹏便拿出了自己哈利波特之魔法石的手稿,交给了这两个英国出版商。 两人拿起来看了一会儿,起初,他们还觉得没什么,以为这是写给儿童们看的读物。 但是随着剧情的深入,他们渐渐竟是沉迷其中,被里面那个光怪陆离的魔法世界所吸引。 “有点意思。” 这两个出版商对视了一眼,随后用一口伦敦腔说道:“丁先生似乎深入研究过我们的魔法文化,这本书带着浓重的英伦腔,而且还富含各种魔法文化,非常有趣。” 丁鹏随口胡诌道:“我一直对于英国文化,非常感兴趣,不论是蒸汽朋克,还是魔法文明,我都深入了解过,查了不少资料,甚至可以说,我比一般的英国人,都要更为了解英国文明。” 两个出版商笑了笑,一脸高傲道:“是的,我们国家的魔法传说,相当有意思。” 丁鹏深入了解他们英国文化的行为,得到了两个出版商的好感,而且,他们对于这本小说的质量,还算满意,便承诺,可以帮着他出版一千册,试一试,如果销量不错,再行加印。 至于价钱嘛,他们要看了销量,以及读者反响之后,再详谈。 能够参加这样的交流会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丁鹏也不担心他们耍花样,而且,他只给了对方一部分稿子而已,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撤销。 因此,他非常愉快的答应了。 接下来,丁鹏靠着后世的一些知识,和他们大谈特谈欧洲文明,有些地方,甚至比他们这两个本土的英国人,都要了解的详尽,这一下给了两人,丁鹏学识渊博的好印象。 两人顿时与丁鹏聊的更热烈了。 直到宴会结束,他们才结束了交谈,非常绅士的道别。 离别时,他们相约,以后有空再叙。 吕先生看到这一幕,不由拍着丁鹏的肩膀,笑道:“丁先生真是厉害,这两个英国商人,是出了名的难搞,一个个眼高于顶,自命不凡,除了要好的朋友,他们很少搭理别人,没想到今日却跟丁先生谈了一晚上,丁先生的交际魅力,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丁鹏谦虚一笑道:“哪里,不过是因为我最近正好研究了一下欧洲,尤其是英国文化而已。” 这一次的宴会,丁鹏收获巨大。 他不仅把自己的小说,哈利波特之魔法石推了出去,更关键的是,他从这两个英国出版商的口风里,获得了获取中环半山别墅的资格。 原来,这两个出版商与香港总督很熟,他们答应帮丁鹏问询关于购买别墅的事情。 看着他们二人那笃定的样子,丁鹏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很靠谱,八九不离十了。 回到酒店之后,方婷和小敏满脸兴奋的对着方芳c玲姐等人讲述了这一次宴会的经历。 参加这次宴会 的,除了文豪巨子c出版商之外,还有不少香港明星,作为点缀,方婷所讲的,都是关于她们见到明星真人的趣事。 与此同时,她们还一脸崇拜的,把丁鹏与英国商人交谈的事情,讲了一遍。 在这个年代的香港,港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崇洋媚外的,觉得西方国家更为先进发达,能够跟他们交谈,已经算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了。 听说丁鹏竟然和英国富商谈笑风生,不论是玲姐,还是方芳,亦或是方婷和方敏,都对他投来了崇拜的目光,觉得他实在是太有本事了,仿佛什么事情,都很优秀,无所不能。 到了晚上,丁鹏和方婷,还有小敏,正凑在一起,誊写小说的时候,方展博终于回来了。 此时,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大哥大,正在和人笑着聊天,从大哥大里传出的,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这大哥大,可不是丁鹏给他买了,而是有人送给他的。 这个人,就是龙纪文。 两人自从经历了一起在山顶,共度一晚的事情之后,龙纪文便天天来找他完。 为了沟通方便,龙纪文甚至给方展博买了一个大哥大。 这样,龙纪文每天,便能够用大哥大,和方展博聊天了。 不过,就算这样,方展博有时候接电话时,还很不耐烦。 方展博这小子,真是有一套,这软饭吃的,还挺硬气。 为了防止被丁家那帮黑社会抓去,方展博一直没有去交易所工作,闲着无聊的他,便天天陪着龙纪文到处疯。 当然,他们也不敢去别的地方,都是在治安最好的地方玩,远远避开了忠青社的地盘 第五十四章:给小犹太送玫瑰花 丁孝蟹的忠青社看起来很厉害,但是还没有到在香港一手遮天的地步,最多也就能在自己的地盘晃荡,而且还是在深夜十二点之后。 白天,警察署可不是吃素的。 日子一下子又宁静了起来。 这些时日,随着寻秦记的畅销,向他约稿的人,也越来越多,在写哈利波特之余,他也让方婷和方敏帮着他写一些武侠小说,如破碎虚空大唐双龙传等。 两个女孩在抄写之余,也对丁鹏丰富的知识敬佩不已,她们难以想象,这些瑰丽离奇的故事情节,丁鹏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 而且,还懂那么多,她们听都没有听说过的知识。 “丁鹏大哥的脑袋里装了好多东西啊,太厉害了”她们时常这样感叹。 随着与丁鹏的不断相处,相互深入的了解,方婷和小敏,对于他的敬佩崇拜之情非但没有任何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写作之余,丁鹏每天也会去玛丽医院看望小犹太。 这一日,丁鹏买了些排骨和冬瓜,自己亲手给小犹太熬了一个排骨冬瓜汤,这一道汤,是他的拿手菜,也是他最喜欢吃的。 做好了之后,他装入保温盒里,然后开车向着玛丽医院驶去。 中环半山区域,离玛丽医院很近,两者都在香港岛上,丁鹏驱车不过行驶了不到一个小时,便到了医院门口。 在路上,路过一家花店的时候,他特意买了一大束鲜红的玫瑰花,准备送给小犹太。 女孩,都喜欢花花草草的,买一些鲜活鲜艳的鲜花,摆放在屋子里,她看了,也能开心一些。 丁鹏给小犹太安排的病床,是一个单间,整个房间,她一个人住。 这是丁鹏特意安排的,为的,便是能够让她住的舒服,不受别人的打扰,安心养病,这样,她才能快快好起来。 因为她的心脏病还没有到晚期,医院并没有给她做心脏移植手术,而是通过以药物为基础,介入治疗相结合的方法,这样的方法,更为稳妥。 唯一的缺点是,治疗周期稍微长一些。 来到小犹太的病房,一进门,丁鹏便看见小犹太正在织着什么。 此时的小犹太,虽然浑身穿着纯白色的病号服,但是依旧不减她纯洁秀美的气质。 尤其是此时,她长发飘飘,留着一头齐肩长发,再配上她那张小巧俏丽的脸蛋,别提有多清纯漂亮。 见丁鹏进来,她连忙偷偷把编织的东西藏进了被窝里。 丁鹏拿着鲜花和饭盒,走了进来,笑道:“阿梅,你在藏什么呢让我看看。” 小犹太红着脸,俏皮的说道:“没有藏什么。” 她看见丁鹏带了一束鲜红的玫瑰花进来,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顿时一亮,连忙爬了起来,眉开眼笑道:“哇,还给我买了一束鲜花啊,好漂亮” 丁鹏把花递到了她的手中,笑道:“喜不喜欢我特意买给你的。” 小犹太连连点头,可可爱爱的说道:“喜欢。” 她抱着鲜花,放在鼻子边嗅了又嗅,道:“真香。” 丁鹏打开保温盒,道:“这是我亲手给你煮的排骨冬瓜汤,很补的,你稍微喝一点吧。” “来,把花给我,我帮你插到花瓶里。” 阮梅把玫瑰花递给了丁鹏,又接过保温盒,拿起瓢子,喝了起来。 听说是丁鹏亲手给她做的,她喝的非常认真。 插好花之后,丁鹏坐在了她的旁边,看着阮梅那张俏丽小巧的脸蛋,忍不住想要上去亲一口。 阮梅的美,属于那种纤细苗条,软萌软萌的美,看见她之后,就忍不住想要去欺负一下她。 丁鹏伸手帮着她整理了一下披肩的秀发,那一头长发,非常丝滑,乌黑发亮的,既好看,手感也很不错。 丁鹏忍不住,多摸了几下。 这些时日以来,丁鹏每天都会过来陪伴她,虽然仅仅只是一小会儿,但是也让阮梅很是感动。 渐渐,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潜移默化中,变的越来越亲密了。 像丁鹏做出这样有些亲密暧昧的动作,阮梅却并不以为意,从来没有拒绝躲闪过。 也不知道她是真的不在意呢,还是假装装作不在意。 丁鹏揭开她身上的被子,发现被子里藏着一个刚织到一半的毛衣,他不由问道:“小犹太,你在织毛衣啊,给谁织的” 丁鹏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自己。 自己帮助她这么多,她织一件毛衣送给他,感谢他这 些时日以来的照顾,也算合情合理。 哪里知道阮梅秀丽小巧的脸蛋上得意一笑,道:“这是我给隔壁病房里的一个病人织的,100块钱一件呢” 丁鹏差点栽倒在地。 敢情自己是自作多情了。 小犹太,不愧是小犹太,不论什么事情,都改变不了她想要赚钱的本性。 就算住进了医院,也一直想着赚钱。 她还振振有词的说道:“我这段时间不能上班,一直花你的钱,多不好意思啊,就想着赚一些钱还给你。” 还钱 丁鹏笑了。 他没有告诉她,这件病房,每天的房租费,都超过了500块。 她赚的那一点钱,恐怕连房租费都付不起。 当然,这些话,他永远都不会跟小犹太讲,因为他不想让她有心理负担,觉得欠了他很多钱一样。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听说丁鹏又赚了一百多万港币,小犹太真心替他高兴,道:“丁大哥,你真有本事。” 丁鹏笑着轻抚了一下她的小脑袋,道:“所以,我们不缺钱,治病的这点钱,对于我而言,犹如九牛一毛,根本不值一提。以后,如果你觉得闷,想织点毛衣打发时间,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为了赚钱,就没有必要这么辛苦了,毕竟,对于你来说,多休息,少操心,这样你才能快快好起来,早日出院,这医药费,不就能省下来了吗” 阮梅一想,也对。 如果为了赚钱,把自己身体搞垮了,那真是得不偿失,这笔账划不来。 “好了,你好好休息,我走了,明天我再来看你。” 丁鹏站起身,便准备离开。 这时,阮梅突然爬了起来,一把拉住丁鹏的大手,可怜兮兮的说道:“丁大哥,我在这里好闷啊,都没有人跟我说话,你能不能多陪陪我” 第五十五章:和小犹太谈恋爱 阮梅的小手白嫩纤细,拉着丁鹏的大手时,有一种异样的滑腻感。 看着阮梅此时可怜兮兮的样子,丁鹏叹了一口气,又坐了回去。 “既然你睡不着,那我讲故事给你听吧” 丁鹏穿越前,就是一个书痴,什么类型的书都看过,什么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在人间大卫考伯菲尔等名著,或者故事会今古传奇等杂志,堪称雅俗共赏,毫不挑剔。 因此,他的脑袋里装了不少的故事。 而且,因为阮梅读书不多的原因,丁鹏脑子里装的故事,她应该绝大多数都没有听说过。 阮梅听说有故事可以听,连连点头,随后她趴在丁鹏的身旁,小手撑着小巴,看着丁鹏,模样乖巧的等待着听故事。 “你喜欢听哪个类型的故事,爱情故事还是恐怖故事,鬼故事或者其他类型的”丁鹏问道。 小犹太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下,随后说道:“鬼故事太吓人了,我又胆小,我怕听了之后,等你离开了,我都不敢起来上厕所。还是听爱情故事吧,我从小到大,还没有谈过一场恋爱呢,听听别人的爱情故事,学习一下,也是好的。” 丁鹏轻笑道:“谈恋爱这种事情,只有自己亲自体验,才会感觉到有趣,听别人的故事,有什么意思” 小犹太苦着小脸,神情低落道:“我也想尝尝谈恋爱的滋味,不过或许是我长的太难看了吧,从小到大,都没有男孩追求过我。” 这也叫难看 此时,丁鹏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画面,那就是平平无奇的丁鹏古天乐扮演,圆月弯刀主角。 “让我来看看,我们家的阮梅究竟长的是不是很难看。” 丁鹏托起小犹太的下巴,仔细端详了一下,小犹太的小巴有些自然尖,摸起来圆润光滑,手感非常不错。 或许是因为常年待在家里的原因,她的皮肤非常白皙嫩滑,摸起来,就像是软玉一般,细腻柔软。 丁鹏凑近,在阮梅的脸上看了又看,看的阮梅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她红着小脸,有些不自信的问道:“丁大哥,是不是很难看啊” 丁鹏笑道:“如果你长的都叫难看的话,那这世界上,就没有美女了” “至少在我看来,你的长相,还有身材,都是我喜欢的” 女孩最在意自己的容貌了,听见丁大哥夸自己漂亮,小犹太不由害羞的低下了头,开心不已。 不过随后,或许是担心丁鹏是故意安慰她,她又问道:“真的吗,丁大哥” 丁鹏很确定的重重点了点头。 看着小犹太那张单纯中带着些羞涩的小脸,不知道为什么,丁鹏鬼使神差的说道:“其实长这么大,我也没有好好谈过一次恋爱,不如我们两个凑一对,试一试,看看这谈恋爱的滋味,究竟怎么样,好不好” “啊,这”小犹太顿时慌乱了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因为,这一切发生的,实在是太突然了。 看着小犹太那可爱又可怜巴巴的小脸,丁鹏就忍不住想要上去亲一口,他把脸凑近小犹太,有些痞气的连连问道:“怎么样我们两个来试试,谈一谈,这可比听爱情故事有意思多了,怎么样” 小犹太害羞的连连后退,都快要缩到被子里去了。 此时,她那张俏脸变得通红,就像是一个熟透了的小苹果一样。 见小犹太一直躲闪,没有回答,丁鹏故意说道:“怎么,你是不是对我没有兴趣,讨厌我啊或者不想跟我谈恋爱” 小犹太连连摇头,道:“怎么会呢,像丁大哥这么优秀,又这么体贴,懂得照顾人的男人,我怎么会不喜欢呢,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丁大哥,你真的喜欢我这样的女孩吗不是骗我的吧我又蠢,又小气,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你这么优秀,怎么会看上我呢” 小犹太还是有些不太自信,总觉得像她这样差劲的女孩,根本配不上像丁鹏这样,有本事,又有能力的男人。 丁鹏没有多言,他直接一把把阮梅拉入自己的怀中,然后有些霸道,又有些用力的紧紧抱住了她。 丁鹏怎么可能不喜欢她呢。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都呆呆的看着大时代中的她,幻想着,自己能不能有这个机会,能够拥有她。 可惜,她不过是电视剧中的人物罢了,虚无缥缈,他又怎么可能有这个机会,拥有她呢。 但是谁能想到,上天竟然真的给了他这个机会,让他拥有了穿越进入影视世界的能力。 如今,在他眼前的,可是真真实实的阮梅,他不仅能够感受 到她那苗条纤细,又滑嫩白皙的身体,也能嗅到她身上散发而出的诱人的淡淡处子幽香,这一切,可都是货真价实的 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就在自己面前,如果说不想拥有,那他就真的是个大傻子了 作为一个做事果断,人狠话不多的男人,丁鹏直接用行动表示了,自己对她的好感。 丁鹏抱得很紧,也很投入,对方柔弱纤细的腰肢,让他内心砰砰直跳,舒爽无比。 好爽 实在是太爽了 我的女神,就在我的怀里,天底下,还有比这种感觉,还要舒爽的吗 阮梅没有挣扎,而是脸上带着一丝羞怯,又带着一丝喜悦的任由丁鹏紧紧抱着她,渐渐,她闭上眼睛,把自己的小脑袋埋进了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一脸享受。 也不知道两人抱了多久,这才渐渐分开。 丁鹏双手扶着她的香肩,笑着问道:“怎么样阿梅,你这算是同意了” 阮梅害羞的点了点头。 她对丁鹏的印象不错,很有好感,而且对方这些日子以来,对她很是照顾,让她非常感动。 再加上,她如今已经二十岁了,正是无比渴望爱情的时候,算得上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了。 “试试就试试吧,”她心里如此想道。 丁鹏没有想到,追求女神的过程,竟是这般简单,一下子便追到手了。 看着怀里满脸娇媚的阮梅,丁鹏就一阵心痒痒。 他想亲亲抱抱举高高了。 当然,他不会硬来,而是对着阮梅引导道:“阿梅,如今我们两个便算是正式开始谈恋爱了,是不是” 阮梅点了点头,小脸犹如红苹果。 “既然谈恋爱了,就应该做点热恋中的男女,应该做的事情,是不是” 第五十六章:和小犹太的第一次 阮梅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随后说道:“我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没有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丁大哥,你能教教我吗” 丁鹏微微一笑,道:“非常乐意。” 像这样的事情,他非常乐意教她,而且还是一对一,手把手的教。 丁鹏教的非常有耐心,也非常仔细,他说道:“作为一对合格的恋人,首先第一步要学会的,便是接吻。” “接吻” 阮梅当然知道这指的是什么了。 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看过猪跑吗 她虽然从来没有接过吻,但是她看过电视啊。 电视剧上,男女情到浓时,那激吻的样子,她又怎么可能会忘记。 听到接吻这个字样,她的脑海里不受控制的,便浮现出一对男女,热情拥抱在一起,情意绵绵,亲的死去活来的样子。 好害羞啊 又好像有一丝期待。 阮梅俏脸通红,害羞的偷笑了起来。 丁鹏双手抓起阮梅滑腻的小手,两人十指并扣,那滑腻而又柔软的感觉,令丁鹏感到一阵快感。 他体内的荷尔蒙开始狂飙,飞速攀升,心里扑通通直跳,一股兴奋感充盈他的全身。 看了阮梅那张俏脸一眼,尤其是那火红的,犹如大雪中一点朱红的红唇,丁鹏不由咽了一口口水。 阮梅的嘴唇,小巧润泽而又火红,配上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堪称一绝。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感受一下,吻上这小巧润泽的嘴唇,究竟是怎样一番滋味了。 “阿梅,我现在开始教你情侣之间应该学习的第一项技能,接吻,准备好了吗”易鹏非常耐心又温柔的问道。 阮梅害羞的点了点头,表情腼腆而又可爱,清纯的面庞上带着笑容。 显然,她也想要尝试一下,这种感觉。 “那我来了” 丁鹏不是一个婆婆妈妈的人,他松开阮梅的小手,双手捧着她的小脑袋,随后撅起自己的大嘴,狠狠一口亲了上去。 好软。 好甜。 好舒服。 简直是一种美妙的享受。 事实证明,亲吻是会上瘾的。 亲完一口,让他又想再亲一口。 “阿梅,学会了吗可能一遍你还学不会,那我再教你几遍” 啵啵啵 易鹏教的非常耐心,教了一遍又一遍,一点都不嫌麻烦。 或许是想要加深她的印象,当阮梅说学会了时,丁鹏又不厌其烦的教了她几遍,让她巩固一下。 渐渐,在亲吻的过程中,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越来越有感觉,情意浓浓。 当两人都情到浓时,两人不知不觉间热烈的拥抱在了一起,随后躺在了床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终于停了下来,阮梅躺在丁鹏的怀里,俏脸微红,脸上挂着喜悦而又满足的笑容。 丁鹏同样满是爱意的看着她,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阿梅,该教的,今天我已经全部教了你一遍,以后我们便按照这个来,等以后我们结婚了,同样如此,好不好” 阮梅羞涩的点了点头。 “你放心好了,现在你已经是我的人了,我是不会委屈了你的,等把丁家那帮黑社会收拾了之后,我们便结婚。” 丁鹏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既然享受了对方的温软和温柔,他便一定会负责任。 他不是一个提起裤子不认人的坏蛋。 “今天你也累了,好好休息吧,明天我给你带一点木瓜汤过来,让你补补身体。”丁鹏非常体贴的说道,语气温柔而深情。 他站起身,捡起地上的衣服裤子,穿了起来,紧接着,他也把阮梅的衣服裤子捡起,放在了她的旁边。 之前他们实在是太投入了,以至于衣服裤子,都乱扔,扔了一地。 穿上衣服裤子,随后又给阮梅盖好被子,在她的额头上再次亲吻了一下,轻柔道:“我走了。” 阮梅乖巧的点了点头,随后关心道:“小心一点。” 如今两人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阮梅对待丁鹏的态度,也变了许多。 变的更加温柔,更加关心他了,俨然一副小妻子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丁鹏高兴的吹起了口哨。 他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竟是可以得到玉女掌门人的一切。 人生有什么,能比梦想成真更令人愉快的事情 穿越前,他无数个夜晚,都躺在床上,看着大时代中阮梅可爱而又清纯的倩影,一直念念不忘。 这种看得见却摸不着的感觉,实在是太令人难受了。 好在,如今一切都改变了。 他得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的女人。 此时,他的脑海中,依旧回荡着,之前那美妙的画面。 那火热而又激情满满的感觉,令他这颗原本沉寂多年的心,又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他感觉,人生真是太美好了。 他希望这种美好,一直持续下去,永远不要停止 回到酒店的时候,他发现方婷竟然还没睡,而是拿起他写的稿子,一个人在书桌上看着。 “婷婷,还没睡呢”他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排毒的时间,这个点还不睡,对女孩的肤色,可是很伤的。 方婷见丁鹏回来了,不由笑道:“丁大哥,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 丁鹏半真半假的回道:“我去看望阮梅的时候,她一个人在病床上,情绪有些不太稳定,于是我便留下来,给她讲了一会儿故事,讲着讲着,终于把她哄睡了,但是没想到却到了这个点了。” “哦,原来是为了阮小姐啊,”不知道为什么,方婷听到这个回答,不自觉的便感到一阵不舒服,心里酸溜溜的,有些吃味。 她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丁大哥,你觉得我和阮梅姐,哪个更漂亮一点” 女人就是喜欢相互攀比容貌身材,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今天的方婷,似乎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梳了一个小辫子,整个人看起来清秀白净,乖巧清纯,再加上她那苗条纤细的身段,整个人看起来,犹如学校中的初恋女神,令人心动。 在整个大时代中,丁鹏只喜欢两个女人的颜值,一个是小犹太,另一个,便是她了 第五十七章:医院里遇渣男 丁鹏看着方婷那张清纯的俏脸,相比起阮梅那巴掌大的小脸,方婷的脸蛋,要显得更为圆润一些。 方婷长了一张娃娃脸,而阮梅的是瓜子脸。 两人相比较之下,阮梅的脸蛋更加可爱小巧精致,而方婷的,就要显得差一点。 不过,方婷身材很好,前凸后翘的,如果换上一些性感的装束,会显得更为风情万种,清纯中透着一股妩媚,这种感觉,是最诱人的,迷死男人不偿命。 后来方婷的扮演者成为了一名艳星,而且还是身价最贵的艳星,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少在丁鹏看来,香港一众艳星中,属她看起来更为清纯靓丽,更加舒服。 不会觉得恶心。 仔细看了一会儿方婷的俏脸,丁鹏突然来到她的身前,把她编织在一起的头发散开,披在她的香肩上,这样一来,方婷整个人长发飘飘的,更加显得妩媚动人。 丁鹏没有正面回答方婷的话,而是说道:“以我的审美的话,婷婷,你适合留长发,就像现在这个样子,长发飘飘的,非常漂亮,让人看一眼就会心动。” 扎辫子的方婷,有些缺失了一些女人味。 而方婷相比起阮梅,在女人味上,要更胜一筹。 说完,丁鹏便去自己的卧室拿了一身换洗的衣服,进浴室洗澡去了。 他下身湿湿黏黏的,有些不太舒服,需要好好洗一个热水澡。 方婷回忆着刚刚丁鹏对她的称赞,不由笑出了声。 让人看一眼就会心动,这个评价可是很高的,变相夸赞她漂亮。 方婷知道自己长的不错,但是这句话出自丁鹏的嘴里,意义就不一样了。 女孩,更希望得到自己在意,自己喜欢的人的称赞。 方婷听到了自己想要听的回答,她不由笑靥如花,满脸喜悦的回房睡觉去了。 第二天,丁鹏准备再次前往看望小犹太,他一个上午,都在屋子里熬木瓜汤,准备带给小犹太喝。 龙纪文又来找方展博玩儿,这些时日,她常常跑到他们的酒店来蹭饭吃,然后就是缠着方展博,让他带着自己出去玩。 哪怕丁鹏这个外人都能够看出来,龙纪文对方展博这个黑胖小子动心了。 不愧是男主角,混成这个样子,竟然还有美人贴上来倒追,这魅力值指数,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当丁鹏熬好了木瓜汤,装进保温盒里,准备带到玛丽医院去时,方婷突然说道:“丁大哥,我也想要去看望阮梅姐,不知道可不可以” 呃 方婷也要去吗 看着对方的表情,丁鹏心中有种预感,方婷似乎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玲姐也在酒店里待烦了,她也跟着说道:“比如我们一起去看望阮梅吧,毕竟大家都是邻居街坊,以后说不定还住在一起,更应该相互多关心关心。” 玲姐都发话了,那还说什么呢,一起去吧。 到了最后,龙纪文也来凑热闹,她和方展博都闲来无事,便也要跟着丁鹏他们去看望这个,没有见过几面,彼此根本不熟的陌生人。 丁鹏的车空间并不大,他旁边坐着方婷,后座坐着方芳c小敏和玲姐,已经很拥挤了。 于是,方展博便坐在龙纪文的车上,两辆车一前一后,向着玛丽医院驶去。 作为大探长龙成邦的女儿,龙纪文是很有钱的,出行都是豪车,身上也全是名牌,富贵气十足。 刚进入医院,丁鹏正准备带着众人去小犹太的病房,这时,一旁的龙纪文突然像发疯了一样,冲到一个男人的面前,抓起对方的衣服,一脸气愤的喊道:“骗子,你偷我的钱,快点还给我” 这男人衣冠楚楚,容貌英俊,卖相不错,在他的身旁,跟着一个年轻女人,女人的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他们应该是来给孩子做检查的。 男人看起来斯斯文文,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有些心虚,又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谁偷你的钱了,话可不能乱说啊” 见男人要走,龙纪文不依不饶,抓起对方的衣服,推搡道:“你拿走了我一百万港币,快还给我” 说着,她直接上手狂抓那男人的脸,把那男人的脸抓了三道爪印。 男人愤怒之下,直接把龙纪文扔在了地上,扬起手掌,似乎准备狠狠扇她。 然而,他的手刚要落下,却不知道被谁死死抓住了,定格在了半空。 是丁鹏。 他的一只手在半空截住了那人的巴掌,这才使得龙纪文没有被扇耳光。 丁鹏是个讲道理的人。 看到眼前这一幕,他便已经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眼前这个男人,曾经和龙纪文在台湾念书,因为知道对方是龙成邦的女儿,家里有钱有势,于是便百般讨好,追求她。 当时的龙纪文孤单寂寞,有个人追她,对她好,她便以为是爱情,同意了。 然而谁曾想到,眼前这个男人之所以和她交往,不过是为了她的钱,趁着一个机会,他偷走了龙纪文一百万港币之后,便偷偷回了香港,找了一个老婆,在这里结婚了。 说到底,眼前这男人,就是一个吃软饭,还小偷小摸的贱男人。 对于这样的贱男人,丁鹏是不会客气的。 他抓起对方的胳膊,使劲一扭,对方的胳膊顿时脱臼,那男人疼的哇哇大叫。 丁鹏随意把他仍在了地上,淡淡说道:“滚,以后不许你出现在这位龙小姐的面前,否则我见你一次,便打一次” 那男人没说什么,但是他的老婆却不依不饶道:“好啊,你们打人,香港是法治社会,是不允许随便打人的,我要报警” 女人报了警,不一会儿警察来了,把丁鹏c龙纪文一起带走了。 方婷c小敏c方芳,还有方展博,担心丁鹏的安全,也跟着去了警察署。 在警察署,一番审问之后,方展博知道了,原来龙纪文,是大探长龙成邦的女儿。 当年他爸爸方进新出事,其中也有龙成邦的责任的。 顿时,方展博对龙纪文产生了隔阂。 做完笔录,众人离开警察署的时候,方展博对龙纪文冷眼相对,言语中带刺,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龙纪文不明白,明明刚刚好好的,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不由气的想要去寻死。 说起来,她也是个可怜人。 从小没有人疼,没有人爱的,非常缺爱,而一路上,遇到的男人,也都是为了她的钱,没有好好待过她,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了方展博,两人在一起相处的很是愉快,龙纪文以为,她找到了真爱,结果转眼之间,爱人便对她冷嘲热讽,冷眼相对,这让她一下子情绪失控,陷入了崩塌状态 第五十八章:直接抱走抠门的小犹太 方展博和龙纪文大吵了一架,然后龙纪文便走了,回她的台北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丁鹏盘算着,丁蟹的报复,应该快要得手了。 在回玛丽医院的路上,丁鹏一直回忆着剧情。 应该要不了几天,丁蟹便会把龙成邦抓住,百般折磨,从龙成邦的嘴里,撬出一大笔钱来,作为这十四年,他浪费青春的损失。 丁蟹这个人,疯疯癫癫的,很难用常理来揣测,他抓了龙成邦之后,仅仅只是折磨了一下,龙成邦给了他钱之后,他就真的放了龙成邦。 非常讲信义。 然而,他却亲手打死了自己相识多年的好兄弟,方进新。 而且口口声声说方进新对他不好,变坏了。 真是可笑。 放了龙成邦之后,丁蟹的下一个目标,便是周济生。 不过周济生可和龙成邦不一样。 这帮从香港逃到台湾的犯罪分子,只有周济生在台湾混的开,手下小弟众多,很少有人敢招惹。 丁孝蟹的一个小弟,就是因为在周济生面前拔枪,不一会儿便被对方派人暗杀了。 可见其在台湾势力的恐怖。 而相比之下,龙成邦就逊色太多了。 不过是一个富家翁而已,除了有钱,一无是处。 听说丁蟹要对付自己,周济生直接派人暗杀丁蟹。 丁蟹也是命大,被人打中胸膛,竟然没死。 后来他和自己的儿子丁孝蟹被围攻,又是丁孝蟹主动出来,对着周济生跪地求情,周济生生了恻隐之心,到了晚年,不愿意再多造杀孽,竟然真的放过了他们父子。 这两父子的运气,真是逆天了。 丁鹏自然不能让他们这么轻易逃脱,他决定趟一下这一趟浑水,看能不能在暗中,偷偷干掉这两父子,把责任推到周济生的身上。 以周济生的嚣张,就算丁蟹父子死了,他应该也能摆平的。 这便是接下来,丁鹏的计划。 来到病房,丁鹏又看见了他可爱的小犹太,此时的小犹太气色好多了,整个人犹如一股清纯的清风,在她的身边,整个人都变得轻松愉快多了。 这时,小犹太一脸喜悦的告诉他,医院的医生跟她说了,她的恢复情况非常好,明日就可以出院了,平日里只需吃一些护心的药物,然后注意好作息饮食,就可以了。 太好了。 小犹太终于健健康康的了。 丁鹏太开心了。 这么开心的事情,自然要好好庆贺一番,于是,丁鹏扶着她的香肩,大嘴直接吻了上去。 啵啵啵 丁鹏吻的非常热烈,非常投入,整个臂膀紧紧抱着小犹太,仿佛要把她柔软的身体揉进他的身体里一般。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小犹太有些透不过气来,连忙推开丁鹏,大口大口的换气。 考虑到对方大病初愈,又心脏不太好,丁鹏便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 来日方长,想要亲热,还有大把的好青春。 丁鹏抱着小犹太,看着她那张俊俏,巴掌大的小脸,他便忍不住上去亲了一口。 把她的小手放在鼻子上轻嗅,那股滑腻又带着幽香的感觉,令人陶醉。 一边把玩着她的白嫩小手,丁鹏一边询问着今日,她的身体状况。 有没有不舒服,有没有乖乖吃饭,有没有多喝热水,有没有 情侣之间表达爱意,除了身体上的接触腻歪之外,便是嘘寒问暖,关心对方生活了。 面对丁鹏火一般的热情,小犹太一边害羞,一边享受着。 此时的她,笑靥如花,就像一朵盛开的花儿一般,娇艳可爱,灿烂阳光。 把玩了一下白嫩小手,又把玩了一下她白嫩的香肩,紧接着是白皙的颈脖,软滑的锁骨 此时的小犹太,犹如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被丁鹏仔细的把玩欣赏着,当他从头到尾全都欣赏了一遍之后,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离开时,他是看着小犹太把保温盒里的木瓜汤喝完了的。 女人,就是水做的,理应多喝一些有营养的汤,补补身体。 第二天,他便直接来到医院,给她办理出院后续。 小犹太在缴费处看着自己的账单,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这也太贵了吧。 住了两个多月而已嘛,住院费竟然高达四十万港币,这 小犹太感觉自己有些头晕。 她原本以为,这段时间的住院费,最多几千块钱呢。 她还想着出院之后,多干一些活儿,好把住院费还给丁鹏。 但是,眼前这大大的四十万港币,却晃花了她的眼睛。 太多了,多到,她就算拼死拼活打工,恐怕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 她辛苦了这么些年,也不过才攒了几万块钱而已。 不行,这账单肯定有问题,一定是医院里的人乱搞,故意开花账。 小犹太抠门的脾气又发作了,她一项一项的看着收费单子,突然指着一个地方,说道:“这个输液费,有问题啊,我明明只输了半瓶嘛,剩下的半瓶,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是还回去了的,你们怎么能收一瓶的钱呢” 收费小姐一脸无奈的说道:“对不起,小姐,这是我们医院的规定,一直都是这样。” “一直都是这样,那就是不合理啊”小犹太又看了一会儿,随后又指着几处收费,道:“这些费用,什么清洁费,我的衣服后来都是自己洗的嘛,你们这也要收钱还有这里,这些费用我都不记得,你们这是不是胡乱开的账单啊” 收费小姐一阵头大,她不明白,住的起豪华单间病床的小犹太,为什么一直抠这些小费用呢,就算给她免了,也没有几个钱啊。 丁鹏有些看不下去了。 他拉着小犹太的小手,说道:“好了好了,走了,一些小钱而已,算得了什么。” 眼见小犹太不依不饶,硬是想要把这些钱省下来,无奈之下,丁鹏只得一把抱住她,把她直接抱走了。 小犹太身材苗条纤细,非常轻便,加上丁鹏自从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之后,力量大增,抱起小犹太,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丁鹏直接公主抱,把她抱进了车里,然后开车返回了玫瑰酒店。 在酒店内,他举办了一个庆贺仪式,庆祝小犹太痊愈归来 第五十九章:枪械满级,龙纪文的求助 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 双喜临门。 哪双喜呢 首先,自然是小犹太出院,大病初愈了。 而第二个,便是他又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奖励。 随着小犹太的出院,系统判定,她的心脏病复发几率已经大大缩小,几乎为零了。 因此直接默认为痊愈。 换句话说,他逆天改命,直接改变了小犹太的命运。 原本,她最终的结局,是心脏病发作,死了的。 “恭喜你,由于阮梅痊愈,你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阮梅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s,奖励命运能量10万点。” 又有10万命运能量入账了。 考虑到接下来,他可能要去台湾,浑水摸鱼,干掉丁蟹和丁孝蟹,因此枪械这个技能,得提升一下。 他如今有70的命中率,已经很高的,但是这还不够。 机会只有一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决定把这项技能,顶到最高级,也就是100。 恰好,命运能量是足够的。 花费了整整88970点命运能量,丁鹏的枪械终于提升到了10级。 也就是满级。 此时,他百发百中,比神枪手还要厉害,堪比机器人的命中率。 很多人可能会说,命中率高怎么了,我打靶子,也能打到十环啊。 但是你想过没有,这里指的命中率,可是活物啊 是会动的,而不是死靶。 此时的丁鹏,百发百中,能够在敌人移动的时候,命中目标,这难道还不算厉害吗 简直逆天了。 此时,他口袋里的命运能量,还剩下15400点。 枪械学完了,接下来,如果再获得命运能量,他决定把金钟罩铁布衫,堆到满级。 到了那时,天下之大,他大可去的。 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为了保证小犹太的安全,他在套间旁边,又开了一个套间,专门给小犹太住。 原本,他想的是,这样一来,他们之间幽会,也能更方便一些。 但是,孝顺的她,要求把彩婆婆也接过来,她自己照顾。 这毕竟是她的亲外婆,丁鹏自然不会阻止,这样一来,他的计划,有所阻碍。 好在,毕竟是套间,套间里房间众多,而且隔音不错,丁鹏如果真想和小犹太幽会,随便挑一个房间,也能办事。 就这样,大家愉快的住在了一起,日子过的越发的舒畅了。 如果说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方婷经常闹情绪,或许是因为看见丁鹏与小犹太走的太近,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吧。 一切都在按照好的方向发展,随着寻秦记在明报上连载完毕,丁鹏的名气彻底打响了,有不少评论家在报刊杂志上纷纷赞誉丁鹏,称他为续金庸c古龙之后,新派武侠小说的又一创造者。 他们纷纷预言,丁鹏如果保持这种势头,势必会把有些低迷的武侠,推到另一个高峰。 文坛上,有不少作家看好他。 名气大了,利益自然也随之而来。 他的寻秦记在全国各地发行,售卖情况非常不错,仅仅在台湾一地,便获得了一百万册的超高销量。 在香港和内地,销售也在节节攀升,名列各大畅销书前茅。 这一下可乐坏了吕先生,作为出版商,书卖的好,他赚的自然就更多了。 而与此同时,丁鹏也收获了一大笔分红,这使得他的资产再次翻了好几倍,达到了五百万港币。 这个数字,或许与那些动辄上亿的大富豪无法相提并论,但是在整个香港,也算是跻身高收入的行列,俨然成为了一名成功人士。 这还仅仅只是寻秦记一项,他的其他小说,如翻云覆雨破碎虚空,以及大唐双龙传,同样收获喜人。 尤其是大唐双龙传,他采用了拍卖叫价的方式,让各大报刊杂志竞标,价高者得。 而且,他不是一起打包卖出去,而是一卷一卷的卖。 这使得开头第一卷,他便收获了一笔巨额稿费,达到了10万港币。 大唐双龙传字数不少,达到了600多万字。 就算放在如今的网络小说中,这也算是一本长篇巨著了。 六百 万字中,分为六十三卷,平均下来,一卷有十万字左右。 也就是说,这本书的价格,变为了千字1000块港币,这价格,已经很高了。 之所以拍到如此价格,一个是他如今在香港小说界如日中天的名气,另一个,便是这本小说,精彩绝伦的情节结构。 看过这本书的人,好评如潮。 丁鹏发展的越来越好,自己也越来越有钱,渐渐,他已经不用再为金钱发愁了,开始频频赠送小犹太,以及方婷c方敏,还有方芳和玲姐金银首饰,名牌包包等奢侈品。 哪有女孩不喜欢这些忽闪忽闪,布灵布灵的东西,包括小犹太,方婷在内,虽然一个个嘴上说太贵了,太浪费钱了,但是收下之后,她们却时常戴在身上,拿出来显摆。 这一日,龙纪文突然从台湾打来电话,她的爸爸,龙成邦,被丁蟹抓走了。 该来的,终于来了。 在电话里,龙纪文哭的歇斯底里,十分无助,此时的她心慌意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女人在无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便是找自己的爱人求助,因此,龙纪文第一时间便给方展博打了电话。 方展博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丁蟹的恐怖,他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就是这个人,在他的面前,把他的父亲活活打死了。 那一身武艺,简直犹如猛虎下山,无人能敌。 怎么办 方展博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高大结实的身影。 丁鹏 是的,像丁蟹这样的变态狂人,恐怕只有像丁大哥这样的猛男,才能制服得了。 毕竟,丁大哥可是身怀绝世武功,能够硬抗砍刀劈砍的真猛男。 当方展博征求丁鹏意见时,丁鹏故意思索了片刻,随后说道:“丁蟹这个人,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每每听你们提及时,都是一脸恐惧,可见,这人是有些本事的,至少能打,想要对付他,我们这些人中,恐怕也只有我有胜算。” “这样,展博,我们两个一起去台湾,先保证你女朋友的安全,然后再商议,究竟该怎样救出你女朋友的父亲,怎么样” 第六十章:去台湾前,与小犹太告别 方展博也没有别的办法,便同意了。 两人商量着,明日一早便去买台湾的航班,争取尽早到达。 夜晚,万籁俱静,整个套房里的人们都睡着了。 这时,一个身影偷偷溜出了房间,来到了小犹太的房门前。 “小犹太,小犹太,是我啊。” 是丁鹏的声音。 为了以免吵醒彩婆婆,丁鹏敲门的声音非常小,轻轻的。 不一会儿,小犹太房门里的灯亮了起来。 紧接着,房门缓缓打开,小犹太清纯可爱的小脸蛋从门内探了出来。 她听声音便能听出来,门外是丁鹏,她这才毫不犹豫的开了门。 “干什么吗”小犹太轻声说道。 她旁边那个房间,睡的便是彩婆婆,为了以免吵醒老人家,她同样轻声细语。 丁鹏微微一笑,在她的俏脸上香了一口,随后直接挤进了门里,把门轻轻关上了。 顿时,两人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了。 看着眼前穿着真丝睡衣,身材纤细苗条,皮肤白皙娇嫩的小犹太,丁鹏忍不住直接紧紧抱住了她。 “老婆,好想你啊。”丁鹏抱着小犹太,在她的俏脸上亲了又亲,随后又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香气扑鼻,带着一股特别的芳香,令人沉醉。 “好香啊” 面对丁鹏火一般的热情,小犹太表面上虽然一直在拒绝躲闪,嘴里喊着“不要啊”“别这样”,但是心里却一点不讨厌,反而甜蜜的笑了起来。 就像男人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就会忍不住想要上去欺负一下,女人也是一样,不过她们是喜欢被自己喜欢的男人欺负。 丁鹏抱着小犹太,两人躺在了床上,床是席梦思的,非常柔软,但是丁鹏却感觉,这份柔软,远远不及小犹太全身娇嫩的肌肤。 这是怎样美味的肌肤啊。 白皙c细嫩,还带着阵阵芳香,犹如人间美味,让丁鹏只看一眼,便忍不住亲吻揉捏把玩。 丁鹏整理了一下她那头乌黑的秀发,让她那张俏丽的小脸完全暴露在他的视线之中,他托起小犹太的下巴,左右上下欣赏着,随后忍不住说道:“老婆,你真美。” 小犹太害羞的笑着,此时,她和丁鹏一样,情意浓浓,心里开心无比,只觉得这日子,仿佛发甜了一般,甜滋滋的。 “阿梅,我明天要去一趟台湾,办一点事情,如果顺利的话,以后我们便不用像这样,躲在酒店里面了。”丁鹏一边亲吻着阮梅的俏脸,一边把玩着她那双白皙娇嫩的小手,一边说道。 阮梅看起来纯纯呆呆的,其实并不笨,她是知道丁鹏踢爆了丁益蟹蛋蛋的事情,如今听说事情会解决,她立即警觉了起来。 “你要去跟那帮黑社会交涉吗”阮梅有些紧张的问道。 对于像她这样的乖乖女,黑社会什么的,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了,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非常危险。 看见丁鹏点了点头,阮梅满脸担忧道:“不要啊,听说那帮人很凶的,动不动就杀人,很危险的,你不要去啊。” 丁鹏叹了口气,微微一笑道:“那我也总不能一直做缩头乌龟啊,既然惹上了事情,就要想办法去解决,一直躲在酒店里,算怎么回事嘛。” 丁鹏的沉着淡定,以及面对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成熟,深深吸引着小犹太,此时,她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非常有男人的担当,敢于直面生活中遇见的问题,让人非常有信赖感,值得托付终生。 虽然如此,但是她依旧很担心丁鹏的安全,害怕他有一个闪失,从此以后,便见不到他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小犹太感觉,自己的生活,似乎已经离不开他了。 她已经喜欢事事由他拿主意,自己只需乖乖听话就好了。 说实在了,他们两个也算是绝配了。 一个有主见,有自己的想法,喜欢事事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而另一个,乖巧听话,心思单纯,没有什么太多想法,喜欢事事由别人主宰安排。 丁鹏抚摸了一下小犹太滑腻的香肩,突然叹了一口气,道:“唉,一想到要去台湾,与那帮黑社会决一生死,我便感觉心里压力巨大,阿梅,你帮我减减压,释放一下心里的压力,好不好” 小犹太连连点头,一脸认真的问道:“该怎么帮你减压,你告诉我,我帮你。” 丁鹏突然坏坏一笑,一翻身,把小犹太娇柔的身躯压在了下面,随后他扯上被子,两人纠缠 在了一起。 小犹太没想到丁鹏解压,释放压力的方式,竟然是这样的,出于本能,以及害羞,她原本是想要拒绝的。 但是一想到眼前这个男人,马上就要与那帮坏蛋拼生拼死,生死相搏,或许可能就此回不来了,她顿时心有不忍,叹息一声,不再反抗了。 反而,她还非常体贴的迎合起来。 她能力有限,帮不了他什么,只能在这方面,尽量迎合他,让他开心开心,尽情释放压力。 一个热情似火,一个百般迎合,不一会儿,空气中便弥漫着甜蜜欢愉的味道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阮梅气喘吁吁的,败下阵来。 在体力方面,阮梅和他根本没有可比性。 要知道,丁鹏可是练了金钟罩铁布衫的猛男,精力远比一般男人要旺盛的多。 丁鹏怜香惜玉,知道对方身体娇柔,加上又有心脏病,不适合剧烈运动,便见好就收,没有再索取了。 他心满意足的再次搂着小犹太,两人情意绵绵,相互之间诉说着无尽的情话。 看了一下时间,已经不早了,丁鹏说道:“走,我们去洗个澡吧,洗完了好休息。” 啊 洗澡 小犹太还没有来得及拒绝,便被丁鹏抱进了浴室之中 释放了压力之后的丁鹏,心情舒畅,他看着小犹太乖乖睡下了之后,这才离开她的房间,悄悄返回他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刚一进门,他正准备蹑手蹑脚的进房间,突然,客厅的灯开了,随后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丁大哥,这么晚了,你去哪了” 丁鹏抬头一看,是一张俊俏的娃娃脸。 此时,方婷正亭亭玉立的站在他的面前,一脸审视的看着他 第六十一章:方婷有些抑郁了 这小丫头片子的,怎么每次偷偷摸摸出门,都被她逮住了 莫非,这小丫头时时刻刻,都在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此时的方婷,虽然依旧俊俏,但是脸上却有些严肃,似乎不太开心的样子。 她穿了一身贴身的睡衣,把她美好的轮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小荷已露尖尖角,女人味十足。 面对方婷的询问,丁鹏也没有隐瞒,直接说道:“我去跟阮梅告别去了,毕竟明日要去台湾嘛。” 这么晚去找阮小姐 方婷撅起小嘴,更加不高兴了。 她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缓缓来到丁鹏身前,在他的身上挑出了一根乌黑秀丽的长发。 显然,这根长发不可能是丁鹏自己的。 方婷冰雪聪明,立即猜出,这根头发,应该是小犹太身上的。 她突然又凑到丁鹏身上,小鼻子嗅了嗅,突然说道:“丁大哥,你身上有股好重的香味啊,似乎是女人身上的香水味。” 此时,丁鹏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飘过一句歌词,香水有毒里的“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 男人身上有女人的香水味,这表明什么 至少证明,两人肯定有肢体的接触。 丁鹏随意说道:“应该是阿梅的吧,我跟她道别,特意拥抱了一下。” 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前不久,我跟她刚好确定了关系,正在拍拖呢。” 这种事情,根本不用隐瞒,丁鹏大大方方的说了出来。 在方婷一脸愕然的表情中,丁鹏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好了,太晚了,快去休息吧,漂亮女孩熬夜,可对身体不太好。” 当丁鹏回到房间的时候,方婷怔怔的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 她叹息一声,心中一片黯淡。 “丁大哥已经有女朋友了吗” “是阮小姐” “好不甘心啊” “如果我能够主动一点,丁大哥或许已经是我的了。” 方婷对于自己的美貌,一直都很有自信。 她认为,丁鹏之所以会选择阮梅的原因,是因为阮梅会来事,而她有些被动,以至于被捷足先登了。 再次叹息一声,方婷没精打采的返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翌日。 一大早,丁鹏便已然起床,洗漱完毕之后,便准备跟着方展博去台湾。 在离开的时候,阮梅依依不舍,一直拉着他的大手,不想让他去冒险。 丁鹏再次大义凛然,说道:“这件事情必须得解决了。不论是丁蟹,还是丁家其他那四个畜生,这一次,我一定要想办法,一并收拾了,这样,你便不用住在酒店里了,而是可以自由自在的四处游玩,还有方婷小敏她们,可以正常去学习,不用担心受怕了,这些时日,因为我的失误,使得她们连学都没有上,我心里很是惭愧。” 看着如此有担当的丁鹏,不论是阮梅,还是方婷c小敏c方芳,还有玲姐,全都敬佩不已,她们觉得,这才是一个男人真正的样子,敢于面对困难,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逃避。 此时,在她们的心中,丁鹏的形象,变得更为高大伟岸了。 “丁大哥,你别这么说,你得罪丁家这帮人,完全是因为我,说到底,还是因我而起,”方婷说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知道了他已经恋爱的消息,今日的方婷,显得有些憔悴,没精打采的,眼睛四周也有一些黑眼圈,似乎昨晚并没有休息好。 “婷婷,多注意身体,你看你,都有黑眼圈了,”丁鹏关切道。 方婷笑了笑,不过似乎兴致不高。 香港离台湾并不算远,坐飞机的话,不过一两个小时,便能到了,因此他们倒是不用着急,随时去机场都可以。 “好了,我们走了,早点解决问题,以后玲姐也能正常上班,方芳也能正常出去买菜做饭,方婷和小敏能够正常上学,展博可以正常去交易所上班,只要解决了丁家那帮人渣,我们的生活便能全都迈入正轨。” 丁鹏对着众人挥了挥手,随后和方展博离开了。 原本,小犹太c方婷,还有小敏,都很担心他的安全,想要跟着他一同前去台湾。 不过,她们都是柔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去了又能干什么呢 给他释放压力吗 毕竟接下来面对的是那帮杀人如麻,用枪扫射的亡命之徒,太过危险了,别说是女生,就算是男的,也可能随时会送命,因此丁 鹏拒绝了。 他可不想看着她们被误伤甚至误杀。 那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送别丁鹏之后,所有人都回屋了,只有方婷还愣愣的站在原地。 此时的她,像是丢了魂一样,整个人恍恍惚惚的,似乎对什么东西都不感兴趣了。 小敏心细,发现了三姐的异样,她连忙拉着玲姐和方芳,问道:“玲姐,二姐,三姐她怎么了像丢了魂一样” 玲姐是过来人,哪里看不出其中原由。 她叹息一声,道:“应该是为了小鹏吧。知道阮小姐和小鹏走在了一起,正在拍拖,她心里难受。” 小敏像是明白了一点什么,道:“原来是这样。” 一旁的方芳也叹气道:“别说是她了,就是我,听到这个消息,同样心里难受。真是没看出来,阮小姐平日里唯唯诺诺的一个女孩,闷闷的,似乎无趣的很,结果她竟然不声不响的,把丁大哥这么好的男人追到手了,真是人不可貌相。” 玲姐拉着她,道:“好了,别说了,都回去。像小鹏这么优秀的男人,哪个女孩子见了,都会喜欢的,我常常叫你们快点下手,你们就是不听,现在被别人抢走了吧,后悔吧你们” 方芳依旧嘴硬,道:“切,只是拍拖而已,又不是结婚,大家都有机会。说不定丁大哥和阮小姐谈着谈着,便因为不合适,分手了呢。” 玲姐瞪了她一眼,数落道:“你啊,就长了一张乌鸦嘴。” 女孩们返回了各自的套房里,小敏看着躺在床上,默默发呆的方婷,不要坐在了她的身旁,问道:“三姐,你真的很喜欢丁大哥吗” 方婷不假思索,点了点头,“起初见到他的时候,只是觉得他很优秀,很能赚钱,但是随着这些时日的接触,我发现他就像一个宝藏一样,越是靠近,便越觉得他十分厉害,无比优秀,仿佛无所不能。就像今天,他明明知道那帮黑社会有多危险,可能随时都会丧命,但是他依然去了,想要把问题彻底解决了,这份勇气,这份成熟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在是太有魅力了。像这样令人心动的男人,我活了这十几年,也就只见过他一人而已” 第六十二章:想要救出你爸爸,我有两个方案 丁鹏和方展博来到了台湾,刚到出口,便看见龙纪文面容憔悴的朝着他们招手。 此时的龙纪文眼睛红肿,皮肤黯淡,看来,父亲被丁蟹带走,生死未卜,令她很是担心。 真是一个孝顺的女儿。 龙成邦一共有二十三的子女,到了最后,守候在他身旁,替他操心的,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这不由让丁鹏想起了历史中的一个人,赵武灵王。 这位战功彪炳的赵王,胡服骑射,大肆改革,使得原本势弱的赵国,瞬间崛起,成了战国七雄中实力强劲的大帝国,他一生南征百战,无往不胜,甚至灭掉了强大的中山国,然而他临终前,却异常凄惨,是被活活饿死的。 他的妻儿众多,此时都一门心思争权夺利,根本无人理会他。 他的境遇,比龙成邦还要凄惨。 人心叵测,大多数人能够同富贵,却不能同患难。 在附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之后,三人坐在一起,龙纪文把情况大致说了一遍,随后立即焦急的询问方展博,究竟该怎么办 这么大的事情,女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找自己最信赖的人求助。 方展博哪里有什么主意,直接看向了丁鹏。 丁鹏胸有成竹,说道:“丁蟹抓你父亲,应该是为了求财,以及泄愤,你父亲为了保命,肯定会把钱交给他的,因此以我推测,你父亲应该不会有危险。当然,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应该尽早救出你的父亲。” “我有两条方案,两个方案齐头并进,我相信要不了三天,你父亲必定能够获救。” 丁鹏的话语说的斩金截铁,仿佛信心满满,这股情绪顿时感染了两人,尤其是龙纪文,她原本忐忑的内心安定了不少。 对于六神无主的人,就是要用这种确定肯定的语气对他们说话,这样他们才会受到鼓舞,精神振作起来。 “丁大哥,是哪两个方案啊”龙纪文可怜巴巴的看着丁鹏,眼神中全是哀求。 遇见这样的事情,她心神恍惚,脑子里一点办法都没有,而眼前这年轻人,竟然只是大致了解了一下过程,便想出了两个点子,真不愧是方家姐妹,以及展博口中,无所不能的丁大哥,真是太厉害了。 丁鹏不慌不忙,缓缓说道:“据我了解,跟你父亲一起逃到台湾的那批人中,只有一个人,目前依旧混的非常风光,手下小弟无数,能量巨大,如果能够求得他的帮忙,你父亲应该很快便能被找到。” 龙纪文并非蠢女人,只是因为救父心切,以至于她有些乱了方寸,此时听了丁鹏的话语,她眼睛一亮,顿时说道:“丁大哥的意思,是找周叔叔帮忙” 丁鹏点头道:“聪明,就是周济生,目前你父亲出事,只有他才帮得上忙” 龙纪文点头道:“我马上便去求周叔叔帮忙。” 第一个方案得到了同意,丁鹏继续说着第二个方案:“我记得,丁蟹之所以在台湾坐了十四年的牢,是因为把一个人打残废了,成了植物人,那人好像叫做大头,住在新竹牛家村,丁蟹出狱之后,以他的秉性,他是一定会上门看望大头的,只要我们事先埋伏在那里,便一定能够抓住他” 这 龙纪文听的都快要呆住了。 这丁大哥也太神通广大了吧,这样的事情,竟然都知道。 她不由一脸疑惑的问道:“丁大哥,这些细节,您是怎么知道的” 丁鹏呵呵一笑,“这些东西,并不是什么秘密,随便查一下,就能查出来。当听说你父亲被丁蟹抓走之后,我特意去打听了一下丁蟹的消息,无意中知道了大头的事情,然后又去查了一下对方的地址,便知道了。” 丁鹏说的轻松,但是听在龙纪文和方展博的耳朵里,却已经惊为天人了。 尤其是龙纪文,她发现,丁鹏这个局外人,竟然知道的,都比她这个当事人,要多的多。 不过她也有一个疑问,那便是丁鹏怎么确定,丁蟹就一定会去找这个大头呢 丁鹏当然确定了,因为根据剧情,结果就是这样。 剧情中,丁蟹绑走了龙成邦之后,一路开车来到新竹,兜兜转转的,花了好几天的功夫,才找到大头的住所,然后想要给大头的妈妈赔偿一大笔钱。 大头妈妈原本还很高兴,以为他是自己儿子的朋友,但是当听说他是把自己儿子害成这样的凶手后,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钱扔了,赶丁蟹走。 丁蟹还骂对方是老顽固呢,自己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甚至直接把大头妈妈摔在了地上,大头已经四五十岁的人了,他的妈妈,年纪至少也有七 十多岁,就这么被丁蟹粗暴的摔在地上,没有被摔死就是幸运的了。 所以有句话说,丁蟹报恩,要人命。 后来,他去给玲姐报恩,直接把玲姐害死了,想想都觉得可笑。 丁鹏自然不能告诉他们,剧情就是如此,他想了一下,说道:“这是我的一个推测,是我分析了丁蟹这个人的性格之后,所做出的判断。不瞒二位,我曾经系统学习过心理学,知道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受性格支配的,以丁蟹这个人的性格,他是一定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的。”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所以我才说,让两个方案齐头并进,一方面让周济生帮忙,四处寻找丁蟹踪迹,而我们则守在大头的住所,等着丁蟹来自投罗网。两手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龙纪文和方展博对视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这件事情,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按照丁鹏安排的去做了。 就这样,龙纪文当天便去拜访了周济生,请求他的帮忙。 周济生叹了口气,说道:“这人老了,就喜欢念旧,尤其不愿意看见自己的老朋友一个个的离自己而去,如果有人敢动我的老朋友,我是会拼命的侄女放心,你爸爸与我几十年交情,我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呢,三天之内,我必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龙纪文连连称谢,还给周济生磕了一个响头。 当天,周济生便召集自己的手下,下达追杀令,全台湾追杀丁蟹。 周济生的小弟遍布整个台湾各地,丁蟹无所遁形 第六十三章:与丁蟹的第一次正面交锋 根据剧情,丁蟹还要在台湾游玩一段时间之后,才会去找大头,因此时间上是完全足够的。 三人仅仅带着一些钱财之后,便坐车赶往了新竹。 新竹牛家村,是一个小渔村,当三人来到村子的时候,随处可见用簸箕晒在外面的干鱼片。 一股浓郁的鱼腥味弥漫在整个村子中间。 丁鹏不喜欢吃鱼,因此对于这股味道,非常不适。 丁鹏他们只知道大头在牛家村,但是具体住在哪里,却不得而知,因此他们决定找附近的村民询问。 看见路边五个小孩正在玩着弹珠,他们在地上挖了几个小洞,谁弹过了所有小洞,弹珠便是谁的,五个小孩在那里玩的不亦乐乎。 看到这一幕,丁鹏不由感慨了起来。 这个年代的科技,虽然没有2020年发达,但是孩子们一起玩闹,非常幸福。 但是再看看2020年的孩子,要么就是整天憋在屋子里打网络游戏,要么便是被各种补课c兴趣班压的喘不过气来。 有时候想想,时代真的进步了吗 怎么感觉,人们越活,似乎越不幸福了呢 “小孩,你们知道大头住在哪里吗”丁鹏问道。 五个小孩牙齿都没有长全,他们笑着摇头道:“没有听说过。” 也是,大头瘫痪在床十四年,这些小孩恐怕还没有出生呢。 这时,一个青年骑着一辆自行车路过,他问道:“你们找谁啊” 听说是找大头的,青年连连点头道:“找大头啊,他就住在前面,他阿妈就坐在外面晒太阳呢。” 终于找到了。 这个村子并不富裕,大多都是简陋的平房,来到大头家时,他家的屋子更加简陋了,显然,这些年,随着大头的瘫痪,一家人过的都很拮据。 可笑丁蟹,自己做了错事,结果却怪到了老天爷身上,痛骂老天爷不开眼。 呵呵,如果老天爷真的开眼的话,恐怕第一个要弄死的,就是他丁蟹了。 大头的妈妈,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此时正躺在一张破旧的靠椅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睡着午觉。 在她的身旁,放着一根拐杖,可见她的腿脚,似乎不太好。 丁鹏叫醒了阿婆,询问了一番,确信丁蟹还没有上门之后,他便让三人轮流守候在这里,等待着丁蟹自投罗网。 丁蟹是整个大时代世界的武力值天花板,非常能打,但是相比起七重金钟罩铁布衫的丁鹏来说,就完全不够看了。 至少,丁蟹做不到硬抗砍刀,甚至不能抵御子弹伤害。 对了,这家伙被周济生的人暗杀,打中了胸膛,结果竟然没死,这是不是说,他也练过金钟罩铁布衫呢 而且似乎等级不低。 当然,这并不重要,因为丁鹏身上是有手枪的,丁蟹再厉害,在他百分百的手枪命中率之下,也得歇菜。 不过,丁鹏并不准备在这里杀了他。 一个,这是个法治社会,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自己动手。 另一个,他这一次来,不仅想要丁蟹的命,还想要丁孝蟹的命,丁孝蟹知道了周济生对他爸爸下了追杀令之后,一定会从香港赶往台湾,想要保护他的爸爸,到时候,正好可以把这两父子,一网打尽。 省得有漏网之鱼。 接下来的几天,三人都守候在这里,等着等着,丁蟹却迟迟不来,方展博和龙纪文都有些不耐烦了。 只有丁鹏,最沉得住气,他在等待的时候,依旧没有休息,而是拿出纸笔,继续写稿。 他写的不是稿子,而是港币,好多好多的港币。 他的钱已经存了不少了,等到解决了丁蟹和丁孝蟹之后,他便准备回香港,开一个出版公司,专门负责出版他写的书,到时候,把方婷c方芳c小敏,玲姐,还有他可爱的小犹太一起拉上,加入他的公司,成为合伙人。 相信在他远远不断的爆款小说的支持下,这家出版公司,一定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甚至逐渐开拓领域,慢慢踏入其他领域,如影视圈c金融圈等等,到时候,便可以让方展博来帮忙了。 终于,在等了四天之后,一个戴着墨镜,穿着花格子衬衣的男人走了过来,这人皮肤有些黝黑,面容像极了秋官郑少秋,不是丁蟹,还会是谁 龙纪文认出了丁蟹,刚准备上前理论,丁鹏一把拉住了她。 “稍安勿躁,这丁蟹就是一个疯子,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你父亲被关在哪里,如果冒然出 去,就算抓住了他,对他严刑拷问,如果他要是嘴硬不说,那就麻烦了。我们还是不要打草惊蛇,先跟着他,直到看见了你父亲,我们再动手也不迟。” 以丁蟹的牛脾气,就算是杀了他,他恐怕也不会说出龙成邦的下落的。 到时候如果长时间找不到龙成邦,龙成邦可能会被活活饿死,或者渴死。 龙纪文虽然救父心切,但是也知道其中厉害,丁鹏分析的有道理,她深吸一口气,忍住了想要上前的冲动,停在了原地。 接下来,三人便是在一旁,观看着丁蟹的表演。 丁蟹这个疯子,一边露出关切大头的模样,一边承认,大头就是他打的,这气的阿婆扬起手中拐棍,便照着丁蟹打去,丁蟹不耐烦之下,直接一手一拍,把阿婆拍滚在了地上,爬不起来了。 丁蟹骂骂咧咧的走了。 “这个畜生” “这个疯子” 方展博和龙纪文同时骂道。 丁鹏竖起手指,让两人静声,随后三人悄悄跟了上去。 此时的丁蟹,情绪激动,大骂道:“这个老天爷啊,真是不开眼,像我们这种不是大奸大恶的人,却要被关在牢房里十几年,而一些人渣,杀人放火,却反而富贵” 他走到一处马路上,马路上停了一辆白色轿车,他一脸愤怒的走到轿车旁,打开后备箱,一把拉住了里面关着的龙成邦。 此时的龙成邦,浑身臭气熏天,裤裆里全是屎尿,整个人显得憔悴无比。 没办法,丁蟹一直把他关在轿车的后备箱里,屎尿都拉在裤子里,能不臭吗 看见丁蟹骂骂咧咧的,龙成邦也已经受不了了,他说道:“你到底想要怎样,疯狗” 丁蟹一脸正气,道:“你这个人渣,没有资格对我说话,我想怎么整你都可以,我整死你,你也活该” 丁蟹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龙成邦在香港时,是大探长,管理香港治安,在他的治理下,香港腐败不堪,贪污受贿成了惯相,黑白颠倒,不知道有多少冤魂死在他的手上,龙成邦的确死有余辜。 “今天我便把你扔下山,让你死无全尸”丁蟹抓起臭烘烘的龙成邦,一边捂着鼻子,一边准备拖到悬崖边上。 就在这时,一声枪响声,丁蟹的一条腿中枪了。 他惨叫一声,一脸痛苦的半跪在了地上 第六十四章:丁蟹之死 “谁那么缺德啊,竟然用枪打我!” 丁蟹捂着脚上的伤口,大喊大叫道。 这时,一个枪口抵在了他的脑门上。 “别动,再动我就一枪打死你。” 是丁鹏,此时他正手握手枪,枪口死死抵在丁蟹的脑门上,威胁道。 紧接着,龙纪文和方展博跑了过来。 “爸爸,你没事吧,”龙纪文一脸关切的跑到了龙成邦的身前,她也不嫌弃龙成邦身上所散发而出的恶臭,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 此时的龙成邦狼狈不堪,犹如丧家之犬,哪里有之前香港大探长的威风。 丁鹏狠狠踹了丁蟹一脚,这一脚势大力沉,哪怕以丁蟹如此抗揍的身体,此时也被踹翻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丁鹏一下扑上去,把丁蟹按在了地上,随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把这家伙牢牢的绑住了。 考虑到这家伙逆天的气运,丁鹏绑的非常结实,差点把丁蟹绑成了一个大粽子。 丁蟹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叫唤道:“喂,你凭什么绑我,我又没有做错事,真的做错事的,是这个人,这个人才是大坏蛋,不是我啊!” 丁鹏没有理会这个疯狗,当然,他也没有一枪杀了丁蟹,因为,想要杀丁蟹的人,多了去了,何必自己动手呢? 丁鹏有一套完整的计划,按照计划,不论是丁蟹,还是丁孝蟹,都会死在这里,但是,不是死在他的手中。 有人会帮他料理这帮畜生的。 “走,”丁鹏淡淡说了一声,随后拉着犹如粽子一般的丁蟹,来到了他们的车旁。 他也把丁蟹装进了后备箱里,随后带着大家,一同返回龙成邦的住所。 说实话,龙成邦这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死有余辜,不过,他毕竟是龙纪文的爸爸,至少看在方展博的面子上,丁鹏也不会动他。 更何况,这家伙老了之后,倒是有所悔改和醒悟。 龙成邦是个老顽固,死要面子,丁鹏救了他,他却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倒是他的女儿,龙纪文,一路上都在称赞丁鹏。 “丁大哥,展博常常说你料事如神,非常聪明,今日一看,果真如此,没想到丁蟹真的去了大头的家里,而且我们也顺利的救出了我父亲,这一切都是您的功劳,您真是太厉害了!” 龙纪文用了‘您’这个字,表示尊重。 方展博也连连附和道:“丁大哥文武双全,不论什么事情,只要交给他去办,就没有掉链子,办不成的事情!” 经过这一次追捕丁蟹,不论是方展博,还是龙纪文,都对丁鹏心服口服,佩服的五体投地。 丁鹏在他们心目中的威信,越来越大了。 其实不光是他俩,就连一旁听完了来龙去脉的龙成邦,都对丁鹏另眼相看,惊为天人。 仅仅通过只言片语,便能推断出丁蟹的一举一动,这小子,真是不简单。 而且,随着女儿把丁鹏的事迹,慢慢告诉他,龙成邦不由对丁鹏越发敬佩了。 丰富的人生阅历告诉他,眼前这个年轻人,一身本事远超常人,未来必成大器。 龙成邦不由深深看了丁鹏一眼,这眼神中,饱和着欣赏和佩服。 如果不是知道女儿已经有了男朋友,他真想把这两人撮合在一起。 这样一来,他女儿的未来,一定不会差。 回到了府宅中,众人一进门,便发现周济生坐在一张轮椅上,正带着一大帮人,等候着龙成邦归来。 知道龙成邦被救出来了之后,周济生欣喜若狂,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想要给自己的老朋友压压惊,洗洗尘。 然而,他的热情和笑脸,换来的却是龙成邦的冷眼相对。 龙成邦最爱面子了,如今见这么多人看着他如此狼狈的模样,他会高兴才怪了。 面对老朋友的关心,他不仅不领情,反而冷眼说道:“家里怎么来了这么多人,都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吗?看我死了没有?” 说完,他冷哼一声,一脸的不愉快。 一上来,两个老朋友之间便闹出了不愉快。 话不投机,两人也就没有什么好聊的了,周济生叫身旁的华姐推着轮椅,带他离开这里。 离开时,龙成邦突然转身,对着周济生说道:“周瘸子,你不要得意,小心你自己吧。丁蟹已经说了,整完我,他接着就要找你报仇的!现在他被绑在这里,自己动不了手了,但是他还有四个儿子,尤其是他的大儿子,据说 在香港混的不错,你可要小心了!” 这番话,其实是丁鹏让龙成邦说的,为的,便是想要假借周济生的手,弄死丁蟹。 在回来的路上,丁鹏给龙成邦做了一番分析,把丁蟹疯狗一样的性格,以及四个孝顺儿子的事情,都对着龙成邦说了一遍,他提醒龙成邦,丁蟹这人,就是一条疯狗,如果今日放了他,他日后还会来找你报仇的,而且他还有四个儿子,就算他不行了,他也会让他那四个孝顺儿子,帮他报仇。 龙成邦一想,丁蟹被关了十四年,十四年前的事情,结果丁蟹根本没有淡忘,反而依旧过来找他寻仇,可见,这人是十分记仇的,可能会记一辈子的仇,如果今日就这么让他走了,以后恐怕还有麻烦。 龙成邦这样的人,最是惜命了,他这一次被丁蟹整的这么惨,怎么可能还想重蹈覆辙,再被对方整一次呢。 因此,经过丁鹏的一番‘点拨’之后,他心里立即对丁蟹起了杀心。 杀人是犯法的,他自己惜命,不愿意动手,于是便也想着,借周济生的手,除掉这个祸害。 因而,便有了刚刚那一番话。 周济生听了之后,果然面色大变,他看了被捆绑起来的丁蟹一眼,眼睛里凶光毕露。 他丢了一个眼神,身边的小弟自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立即拔出腰间的手枪,准备枪毙了丁蟹。 这时,周济生皱着眉头,说道:“不要在这里动手,这里毕竟是我老朋友的地方,弄脏了可不好,出去办事吧。” 他身旁的几个小弟连连点头,随后带着丁蟹出去了。 丁蟹再笨,此时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拼命挣扎着,叫喊道:“你们想干什么,我不是坏人,我没有做错事啊,你们不能这样” 那几个小弟一脸冷漠,粗暴的提着他,带出了门,没过多久,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枪声,枪声密密麻麻,这么多枪,丁蟹就算气运再逆天,此时也应该在劫难逃了 第六十五章:追杀丁孝蟹 丁蟹的气运,太过逆天,丁鹏有些不放心,因此跟了过去。 就在小弟们对着丁蟹连续开枪的时候,丁鹏也暗中掏出了自己的手枪,对着丁蟹的脑袋来了几下,顿时,丁蟹的脑袋直接开花。 这一下,这丁蟹总是活不成了吧? 他的确有气运在身,但是也没有逆天到不死不灭的程度,最后大结局时,他跳楼摔死了,可见,他也不过就是一个肉体凡胎而已。 既然是肉体凡胎,脑袋都被打爆了,焉有复活的道理? 此时,他应该死的不能再死了吧。 随着丁蟹的身死,丁鹏获得了一系列的奖励,奖励应接不暇。 首先便是丁蟹自己,因为丁鹏的一番操作,使得对方的死亡时间大大提前了,连对方施展气运能力,大肆买马炒股赚钱的机会都没有了,直接就给死翘翘了。 “恭喜你,由于丁蟹提前死亡,你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丁蟹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s,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a,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4万点。” 毕竟,丁蟹的结局就是死,丁鹏只是让他死亡时间大大提前而已,改变的程度并不算大,因此评价不高。 但即使是这样,依旧有4万【命运能量】入账,奖励非常不错。 “恭喜你,由于丁蟹的死亡,玲姐的命运得到彻底的改变,你因此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玲姐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s,奖励【命运能量】10万点。” 玲姐就是被丁蟹害死的,随着丁蟹的死亡,玲姐一下子彻底逆天改命了,没有生命危险了。 因此,她的命运改变完成度很高,达到了ss。 这还没完,奖励还在继续。 “恭喜你,由于丁蟹的死亡,华姐的命运得到了改变,你因此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是的,还有华姐。 这是为什么呢? 或许有人不太清楚,这里解释一下。 华姐就是周济生的老婆,一直陪在周济生的身边。 按照剧情,丁蟹不甘心之下,便绑架了华姐,想要以此威胁周济生,周济生在救华姐的过程中,受了枪伤,华姐目睹这一切之后,心脏病发作,身亡了。 如今因为丁蟹的死,这一切都将不会发生,自然,华姐便不会这么快,便死于心脏病了。 “华姐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c,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b+,奖励【命运能量】4千点。” 才奖励了四千点【命运能量】,不过丁鹏也不嫌弃,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如此一来,丁鹏的【命运能量】总数,便达到了159400点。 如此丰厚,他的【金钟罩·铁布衫】,又可以升级了。 一代命运之子,丁蟹,就这样死了。 周济生担心他的四个儿子找他报仇,因此发出追杀令,让手下小弟追杀这四人。 不过,他如今的势力仅仅只能在台湾称雄,没有办法影响到香港,因此,他暂时没办法对丁益蟹c丁旺蟹和丁利蟹动手。 但是,丁孝蟹可是还在台湾的。 因此,他下达的这条追杀令,针对的,就是丁孝蟹! 他的小弟骑着摩托车,四处打听丁孝蟹的住所。 丁孝蟹是外地人,很容易便能找到,不一会儿,周济生的小弟便回来禀告,丁孝蟹找到了。 他躲在一处偏僻的民房里。 周济生不再迟疑,直接吩咐小弟,叫上十几车的人,一起去灭了丁孝蟹。 丁孝蟹这个人,同样是一个狠人,剧情中,他也是被周济生包围住了,陷入死地,但是他硬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让周济生放了他。 因此,丁鹏同样不放心,害怕历史重演,周济生一时心软,再次放了丁孝蟹。 丁孝蟹是不能留的。 不仅是他,丁家四个小子,一个都不能留,都应该斩尽杀绝,这样一来,所谓的《大时代》,就彻底圆满了。 不行,他得跟过去看看。 适当的时候,他也需要放一放冷枪,暗中秒杀了丁孝蟹才行。 于是,丁鹏提出,想要跟着周济生一起去对付丁孝蟹。 周济生对丁鹏是有好感的。 他笑道:“你就是侄女口中,那个本领过人的丁鹏吧?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这一次龙成邦能够被救出来,你居功甚伟。不错不错,年轻人,有勇有谋,是个有本事的!” 周济生一脸欣赏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同意让他一同前去。 十几俩白色轿车,里面坐满了人,这些人都是周济生的小弟,一个个手里握着枪械,看起来非常牛逼哄哄的样子。 这或许便是周济生的底牌吧。 正是有这么一群荷枪实弹的小弟,才让他在台湾混的如此风光,不比本地的台湾帮差。 一辆辆白色轿车呼啸而过,向着前方驶去,没过多久,他们便全部停在了一处偏僻的民房外。 里面,有丁孝蟹,和他的几个小弟。 众人围住了民房,随后一个戴着黑眼镜,手拿冲锋枪的小弟喊道:“丁孝蟹,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识相的,便自己出来,这样,济哥还能宽宏大量,给你们留一条全尸!” 民房内一阵人心惶惶,被这么多条枪指着,任谁都会心慌。 只要丁孝蟹,自始至终,脸上都没有一丝惧色。 他面无表情,想了一下,突然对着身边的小弟说道:“都把枪给我!” “干什么老大?没有枪,我们根本干不过外面这一大帮啊!”一个小弟疑惑道。 丁孝蟹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脑袋,骂道:“猪脑子,就算给你们枪,你们干得过外面那么多人人?现在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认了,我去外面看看,看能不能求他们,放过我们一马。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要我们还能活着,今日这个仇,便不愁报不回来!” 说吧,丁孝蟹收走了手下们所有的枪,走出了民房 在大哥气质上,丁孝蟹是无可挑剔的 第六十六章:丁家的末路 丁孝蟹身旁几个小弟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大哥出去送死,也跟着丁孝蟹一起出去了。 丁孝蟹叹了口气,拍了拍他们的肩膀,道:“好兄弟!” “如果今日我们能躲过此劫,我丁孝蟹是不会亏待你们的!” 丁孝蟹面容冷静,他打开了大门,双手举起手中的手枪,面对门外十几人用枪口对着他,他依旧丝毫不慌张,把手中的枪械全部仍在了地上,他高举着双手,说道:“我要见济哥。” 他话音刚落,一声枪声突然凭空响起,随后丁孝蟹的额头中央,出现了一个弹孔,鲜血和一些乳白色的粘稠液体混杂在一起,缓缓流出,紧接着,丁孝蟹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他浑身抽搐了片刻之后,终于身体僵硬,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此时,他的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死不瞑目。 这一枪,自然是丁鹏在暗中放的,为的,便是不让丁孝蟹整出什么幺蛾子出来。 这下好了,这家伙终于可以永远闭嘴了。 丁孝蟹的小弟见大哥被打死了,心里又惊又怒,他们本能的想要捡起地上的手枪,济哥那十几个小弟可不是吃素的,一阵子弹扫射,这几个小弟顿时全部被打成了筛子,死的不能再死了。 随着丁孝蟹的身死,一大笔奖励再次降临到了丁鹏的头上。 “恭喜你,由于丁孝蟹提前死亡,你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丁孝蟹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到了后期,直接隐形了),角色命运改变完成度评级为a,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1万点。” 紧接着,又一条奖励消息袭来: “恭喜你,由于丁孝蟹的死亡,方婷的命运得到彻底改变,你因此获得【改变命运】奖励,方婷在《大时代》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a+,奖励【命运能量】4万点。” 方婷是丁孝蟹派遣小弟,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的,随着丁孝蟹的死亡,他自然无法再派遣小弟干这种事情了,因此间接的,方婷的命运得到了改变。 不过,因为丁家四子,并没有死绝,至少丁益蟹还活着,他身边依旧有小弟,因此方婷依旧处于危险之中,所以命运改变完成度评级并没有到最高,只有s。 如此一来,丁鹏获得的命运能量,一下子突破到了二十万。 丁鹏看着丁孝蟹的尸体,微微一笑,这一次前来台湾的目标,全都完成了。 而且,因为周济生小弟们的扫射,没有人知道,丁孝蟹是丁鹏打死的。 这一笔账,直接记在了周济生的身上。 丁益蟹c丁旺蟹和丁利蟹,知道自己的大哥和父亲死在了周济生的手里,而且对方还对他们下了追杀令之后,气愤不已,连夜悄悄来到台湾,想要暗杀周济生。 可惜,周济生可不是吃素的,他在台湾耳目众多,丁益蟹又是冒冒失失之徒,根本无法跟他们的大哥相比,于是,他们三人一到台湾,便被周济生的小弟发现了。 三人还没有来得及报仇,便已经被周济生手下的小弟用枪扫死了。 至此,丁家一共五口,全部死翘翘了。 恶人终于有了恶报,正义来的非常及时,从此之后,丁鹏他们,不用再担心被这帮垃圾报复了,他们终于可以在香港自由活动了,哪里都可以去。 而随着丁家五口全部死亡,他们的忠青社自然人走茶凉,手下的小弟全部跑光了,去投奔到其他的大哥手里混生活去了。 这个世界,离开谁,都能够照常运转,香港像忠青社这样的团伙,多如牛毛,每天不知道灭亡多少家,又兴起多少家,它的灭亡,根本没有任何人留意,仿佛它,以及丁家五口,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样。 小弟都跑了,这一下,又是一大笔奖励到达。 首先是丁家这三个家伙提前死亡,他们三人戏份不多,只有b的评价,完成度为a,综合评价为b+,每人奖励4000【命运能量】,一共便是12000【命运能量】奖励。 除此之外,真正的大头,便是方芳和方婷,不再受到威胁了。 方芳和方婷一样,都是被丁孝蟹和丁益蟹,派遣手下小弟,把她们姐妹俩,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的,如今随着忠青社的彻底完蛋,这帮小弟自然不会再找她们的麻烦了,她们彻底安全了。 这一下,丁鹏又获得了一大笔【命运能量】奖励。 方芳戏份为b,命运改变完成度为 ss,综合评价a+,奖励4万【命运能量】。 加上方婷的6万【命运能量】尾款,这使得丁鹏的【命运能量】总数达到了321400点,突破到了三十万。 任务完成之后,丁鹏没有任何停留,直接从台湾飞回了香港。 这倒并不是说他不喜欢台湾,而是因为,在香港,有他的爱人。 他已经急不可耐的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小犹太,以及方家众女了。 回到香港之后,他马不停蹄回到酒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们,众女欢呼雀跃,开心不已。 这段时间,她们一直宅在酒店里,哪里都不敢去,唯恐被丁家那帮人渣逮住报复,都快要憋坏了,这下好了,她们终于可以出门透透气了。 女孩子都喜欢逛街,这是她们减压的一大妙招,丁鹏善解人意,大呼道:“今天我陪你们去逛街,你们想买什么,随便拿,我来付账!” 丁鹏如今财大气粗了,账面上存了好几百万港币,而且陆续还会有更多的港币入账,他根本不怕没钱花。 开着车,众人欢天喜地,在香港各处游玩购物。 这还是丁鹏第一次这么全面,近距离的观察香港,之前因为要完成任务,以及写稿赚钱,他都还没有好好在整个香港逛过一次呢。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他好好看一看,84年的香港,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第六十七章:陪着女孩们逛街 此时的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自由港和国际大都市,与纽约和伦敦合称为“纽伦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被誉为‘东方明珠’。 丁鹏开着车,一边和可爱的小犹太c以及方婷c小敏c方芳c玲姐谈笑,一边欣赏着沿街繁华的景象。 此时的香港街道上,高楼大厦已经鳞次栉比了,而且时不时的,有双层巴士在街道上路过。 丁鹏记得,双层巴士,在内地,要到九十年代,甚至二十世纪初,才开始逐渐普遍起来。 穿越前,丁鹏在武汉坐过双层巴士,感觉和一层巴士也没有什么两样,不过是空间大了一倍,同时可以坐更多的乘客。 同时,沿街上,鳞次栉比的住宅楼,大多都在15层以上,而反观这个时期的内地,这个时候几乎看不见10层以上的高楼。 丁鹏依稀记得,父母在他面前提过,在他们那个年代,几乎都是平房,听说香港有十几层高的楼房,都觉得不可思议,认为这么高的楼,不会塌吗? 当然,到了二十一世纪,内地发展迅猛,楼层越来越高,像上百层的高楼,都已经不止一栋了。 他记得的,就有上海环球金融中心c深圳平安中心,上海中心c天津117等等。 不过在84年,整个中国,只有香港才有这么多的摩天大楼。 而且,在街道上,遍地都是计程车,公交车线路也很完善,地铁也通了,交通出行非常方便发达。 此时的香港,就像是九十年代,乃至二十世纪的内地,各方面都在腾飞发展,沿街的路人都脚步矫健,来去匆匆,忙活着赚钱营生。 带着众女来到香港最大的购物中心,丁鹏陪着她们到处闲逛,女人平日里娇娇滴滴的,走一回路都会说脚痛,需要背背,但是到了逛街的时候,她们却一个个仿佛女汉子一般,脚步如飞,仿佛不论逛多久,都不会累一般。 丁鹏首先带着她们去了服装店。 新年新气象,丁家灭门了,就像是过年了一般,当然要穿上一身华丽的新衣服,庆祝这个大好日子了。 丁鹏拉着小犹太,首先给她挑选衣服。 小犹太哪里都很美,小巧可爱,然而丁鹏最喜欢的,还是她那完美的锁骨,曲线非常漂亮,如果居家的时候,能够常常露在外面,让他欣赏,那将是又一大乐趣。 于是,丁鹏给他挑了一件相对保守的衣服之后,又给她挑了一件性感的。 保守的衣服,当然是她出门的时候,在外面穿的。 自己的爱人,在外面,当然得裹得严严实实的,不能便宜了其他男人。 丁鹏是个非常保守的人,不允许小犹太在外面,穿任何露肩露背,乃至露腿的衣服。 而性感的衣服,当然是让她居家的时候穿的,家里嘛,就要穿的漂亮一点,这样当她在自己身边穿梭的时候,才能更加赏心悦目,养眼不是? 小犹太看了一眼那件超短裙,露肩又露背的性感衣服,不由苦着小脸说道:“这不好吧,太露了啊” 丁鹏凑到她的耳边,亲了一口她的小耳朵,随后小声说道:“这是在家里时,穿给我看的衣服,不许穿出去,知道吗?” 小犹太俏脸一红,乖巧的点头道:“哦,好吧。” 在性格上,小犹太绝对算是温顺乖巧的好女孩,娶这么一个乖巧听话的妻子回家,这日子,过起来,一定相当的爽快。 小犹太已经把自己当成他的人了,而且两人已经有了实质的关系,在他面前展示自己,小犹太倒是并不拒绝。 只要他喜欢,小犹太在家里穿什么都行。 女为悦己者容嘛。 说到底,女人打扮自己,不就是给自己的爱人看的嘛。 小犹太习惯性的翻看了一下衣服的价钱,当她看见牌子上写着一长串数字之后,不由心跳加速,仔细的数了起来:“个c十c百c千天啊,这件衣服这么贵,要一万多块啊!” 小犹太吓的手都快抖了起来,她连连拉着丁鹏,说道:“太贵了,别买了,这么多钱,都够在地摊上买几百件衣服了” 唉,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犹太抠抠搜搜的毛病,又来了。 丁鹏倒没有嫌弃她,而是很耐心的抱住她,对着她解释道:“阿梅,你以后会嫁给我的,是吗?” 小犹太眼睛圆溜溜的,她红着小脸,连连点头,“我已经什么都给你了,你还问,” 她的意思,自己的第一次已经给了丁鹏了,在她心里,丁鹏早已经是她的丈夫了。 丁鹏微微一笑,抱紧了她,一边嗅着她的发香,一边说道:“等你嫁给了我,你以后便是丁太太了,少不了要跟着我出席各种活动宴会,甚至参加其他太太们的聚会,如果这时候你穿的太寒酸,不体面,别人便会以为,是我虐待你,对你不好,进而,别人便会以为我人品不好,不跟我交朋友,做生意,这样,我们以后开的公司,很可能会就此倒闭,我会混的相当狼狈郁闷,你想要我变成这样吗?” 小犹太被吓住了,连连摇头道:“不不不,我不想你这样,我希望你一辈子都开开心心,顺顺利利的,不要出任何事情。” 小犹太的这番话,几乎是脱口而出,完全发自内心,丁鹏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她对于自己的浓浓爱意。 她或许因为文化不高,见识有限,但是,在她小小的世界里,丁鹏便是她的一切,是她一辈子将要伺候终生的男人。 这个年代的女孩,没有后世那么现实,还是很单纯,很具有奉献精神的。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能够娶到这样一个女孩,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幸运了。 丁鹏在她额头上深深一吻,道:“所以,不要在乎这衣服贵,越贵越好,越贵,别人便会知道,我对你很好,一个省的给自己妻子花钱的男人,人品自然不会差,这样,别人便会认可我,交我这个朋友,以后我的事业,才能发展的越来越好,懂吗?” 小犹太心思不多,没有什么主见,此时完全唯丁鹏的话是从,听了他的解释,她连连点头道:“我懂了。” “那这衣服,是不是应该买下?”丁鹏再次问道。 小犹太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就这样,在丁鹏的忽悠下,小犹太开心的收下了这件礼物。 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喜欢自己的爱人送自己礼物的,此时她小心翼翼的把这几件衣服包好,唯恐弄坏了它们 第六十八章:吃大餐 除了给小犹太买衣服之外,丁鹏也没有厚此薄彼,他对方家四女也很大方,让她们任意选择喜欢的东西。 玲姐c小敏还有些矜持,但是方芳却很自觉,直接挑了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穿在了身上。 丁鹏见方婷站在一旁,兴趣缺缺,没精打采的样子,不由走了过来,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说道:“婷婷,过来选衣服啊,你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我买给你。” 方婷眼睛一转,突然说道:“我喜欢你给阮小姐选的那两样。” 这样啊。 既然她喜欢,丁鹏怎么可能吝啬呢,直接买给了她。 方婷去更衣室换上那件保守的粉色连衣裙,在丁鹏身旁转了一圈,问道:“丁大哥,怎么样?喜欢吗?” 方婷原本长相就很清纯秀丽,加上长发飘飘,配上这一身粉色的连衣裙,整个人犹如一个小公主一般,光艳夺目。 如果说阮梅的长相,是清纯可爱的话,那么方婷长的就要更艳丽一些,稍微打扮一下,美丽动人。 丁鹏看着犹如鲜花一般旋转的方婷,一边欣赏,一边满意的点头道:“不错,很漂亮。” “那和阮小姐比呢?”方婷意味深长的看着丁鹏,问道。 呃 怎么又问这种问题。 这方婷是怎么了,怎么老是和阮梅比来比去的呢? 丁鹏想了一下,实话实说道:“各有千秋,你们两个一个清纯,一个艳丽,都很不错。” “那你更喜欢哪一个?是清纯点的,还是艳丽点的?”方婷继续追问道。 这 说实话,她们这两种类型,都是丁鹏喜欢的。 如果硬要排序,当然是小犹太第一,方婷第二。 “你们两个,都是我喜欢的类型,一个可爱,一个艳丽,都很好。” 这时候,玲姐c小敏和方芳也都各自换了一身新衣服,站在了丁鹏的身前。 玲姐选的是一身白色t恤配上蓝色牛仔裤。 这身打扮只能说比较中性,并不能凸显出她的美。 在丁鹏看来,玲姐在学生时代,穿着一身学生装的时候,是最好看的。 后来的她,衣服有些老气,显得整个人年龄都大了好几岁。 玲姐天生有种忧郁感,不说话时,眼神黯淡无光,十分颓然,笑起来,也带着一股淡淡的忧伤。 在一众女孩中,她算是女人味最出色的。 方敏年纪还小,脸上有些婴儿肥,不过羞羞怯怯的,倒是挺可爱的。 她性格乖巧听话,配上一身小女孩的打扮,倒是别有一种童稚的感觉。 相比之下,方芳的长相没有其他女孩那么有特点,但是也算不错了。 她挑了一身休闲装穿在身上,有些大姐大的感觉。 带着女孩们逛完了街,众人也有些累了,丁鹏便建议,带着大家去吃饭。 众人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当然要去最豪华的饭店吃一顿了。 一进入饭店,那金碧辉煌的感觉,顿时令阮梅一惊,她拉着丁鹏的衣袖,弱弱的说道:“阿鹏,这里的东西,应该很贵的吧?我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吧?我看街上有许多大排档,哪里菜品就很不错,我们” 小犹太又开始心疼钱了。 没办法,以前苦日子过惯了,见不得丁鹏大手大脚的花钱。 丁鹏不愁赚不到钱,除了小说之外,他还知晓剧情,可以去股市炒股嘛。 比如1987年的股灾,他可以一直买跌,到时候一定可以疯狂大赚一笔。 当年,丁蟹父子便是抓住这一机会,获利超过十六亿港币。 十六亿啊,这可比他勤勤恳恳的写小说,获利更多。 不过,如今只是84年末尾,还有三年,才能到这场股灾,这三年,他只能通过别的方法赚钱了。 见小犹太抠抠搜搜,一直轻轻拉着他的衣袖,想要离开这里,丁鹏不由有些霸道的搂住她,说道:“好了,你老公我有的是钱,这点小场面算什么,等到咱们赚了大钱,身价上十亿,上百亿了,我带你去周游世界,每个国家最好的饭店都吃一遍,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对了,还有玲姐c婷婷c小敏c芳芳,大家都一起去!” 丁鹏不由分说,搂着小犹太直接上了楼,订了一间最豪华的包间。 丁鹏最喜欢搂着小犹太的细腰了,小犹太的身材,无可挑剔,纤细苗条,浑身没有一丝赘肉,尤其是 酥酥软软的小蛮腰,滑腻柔软,搂起来,手感非常不错。 小犹太很听丁鹏的话,什么事情都凭他做主,见丁鹏坚持要在这里吃饭,她便没有再说什么,委屈巴巴的上了楼。 众人来到包间,坐下之后,小犹太看了一眼菜单上的价格,每一道菜都在千元以上,她只觉得眼睛犯晕,凑到丁鹏身前,道:“好贵啊,太不划算了,我们还是回去吧,我去市场上买一些好菜,我做给你们吃啊。” 丁鹏叹了口气,一把把阮梅拉入自己的怀里,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腿上,随后他在其耳边说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不要看价钱好不好?喜欢什么,就点什么,快点点菜吧。” 小犹太拿着菜单,看了半天,最后点了一个栗米肉粒饭,整个菜品中最便宜的一道菜。 丁鹏知道不能让她点菜,直接拿过菜单,对着一旁的服务生说道:“来六套澳洲龙虾餐,一个佛跳墙,一个炒松茸,一个钻石草莓拼盘” 丁鹏一口气点了十几道菜,见差不多了,这才关上菜单,道:“玲姐,你们还想吃什么,自己点吧,对了,再给我们拿一瓶82年的拉菲,谢谢。” 玲姐她们见丁鹏点的够多的了,她们这几个,不一定吃的了,便连连摇头道:“够了够了,这些已经太多了。” 服务生知道来了大主顾,连忙热情的回道:“好的,先生,小姐们,祝你们用餐愉快。” 说完,便很有礼貌的一鞠躬,去报菜单去了。 “不是啊,我要的是栗米肉粒饭嘛”阮梅苦着小脸,想要把服务生叫回来。 丁鹏抱紧了她,道:“吃什么肉粒饭啊,你看看你,小胳膊小腿的,太瘦了,摸起来像排骨一样,多硬啊。吃一点有营养的东西不好吗?这样对你的身体健康也有好处啊!” 小犹太知道丁鹏是为她好,想要让她多吃些好的,补补身体,她不由对着丁鹏娇笑道:“丁大哥,你对我真好” 第六十九章:丁鹏的预言,股票会暴跌 众人美美的吃了一顿之后,丁鹏把她们送回了酒店。 前一段时间,那几个英国出版商找到了他,说《哈利波特之魔法石》在英国销量不错,首印的一千册书已经售卖完了,现在他们正在赶紧加印呢。 这一次联系丁鹏,一个,是付给他稿费,另一个,便是想要预订接下来的几卷内容。 此时的英国依旧财大气粗,付给丁鹏的是英镑,换算成港币,有将近50万港币。 这只是第一卷的版权费,至于图书销量的分红,另议。 紧接着,中环半山别墅的事情,他们也已经有了着落,经过他们询问总督府,有五套别墅出售,不过价钱都在千万以上,以目前丁鹏的财力,还应付不了。 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如果所料没错的话,接下来,陈万贤和陈滔滔就要登场了,知晓剧情的丁鹏,能够轻而易举的搞死陈万贤,让他想要玩弄股市的想法,彻底破产。 并且,从中获利。 对目前来说,哪里有炒股来钱更快的事情呢。 更何况,他还知晓事情的发展脉络,完全就是稳赢。 丁鹏看了一下自己的账户,上面还有九百万港币,这些,都是他近来的稿费。 除了《哈利波特之魔法石》之外,他的《大唐双龙传》的第二卷,和第三卷,也以高价售出,这使得他再次大赚一笔。 有了这九百万港币,用来炒股,肯定能大赚一笔,买房的钱,肯定是有着落了。 一天之后,方展博也带着龙纪文,从台湾回到了香港。 相比起台湾,他还是觉得香港待着,更舒服一些。 如今没有了丁家那帮畜生的威胁,方展博开始继续投身股行,来到华人行交易所当跑腿的小弟,一边做事,一边学习股票知识。 每晚,丁鹏也会带着他去叶天那里,学习股票知识,渐渐,不仅是他,就连丁鹏自己,在股票方面,都有了一些突破。 这一日,方展博突然一脸激动的来到丁鹏身前,想要跟他借钱,并且告诉他一个消息,“我们华人行的操盘手都说,有一支股票近来涨势非常好,如果买进,稳赚。” “哪只股票?”丁鹏漫不经心的问道。 “美利都!”方展博一脸兴奋的说道。 随后还对着丁鹏解释,这支股票目前的情况。 听到这三个字,丁鹏心里本能的咯噔一声。 美利都,不就是陈万贤所有的公司吗? 如今的陈万贤,是香港股市的大鳄,手里有七家上市公司,是这七家公司的董事。 他所拥有的财力,是如今的丁鹏,根本无法比拟的。 不过,丁鹏胜在先知先觉,知道剧情,因此,他可以很直接的推断出对方的一举一动。 丁鹏回忆着剧情,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所谓的美利都涨势很好,不过是陈万贤在幕后操盘,故意操纵出来的假象。 为的,便是想要做空这支股票,让所有股民血本无归,而他独得其利。 这家伙原本就是一个卑鄙小人,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不足为奇。 因此,买这支股票,谁买谁输。 丁鹏当然不可能把结果直接告诉方展博,他故作沉思了一下,然后让方展博默写下这一支股票这几日涨停的情况。 以他如今的股票知识,当然不可能从这些数据中,预测出这一支股票的走向,不过谁叫他是穿越者呢,早就洞悉了结果。 他故作认真的看了这一下这一连串的数据,随后高深莫测的说道:“展博,这支股票有问题啊,像是有人在背后操纵一样,如果我所料没错的话,明日,这支股票会暴跌!” “暴跌?怎么可能!”方展博对自己信心满满,根本不相信丁鹏的话语。 丁鹏知道对方非常固执,认定的事情,从来不愿意改变,于是,他说道:“不如这样,我们把这件事情告诉师父,让师父帮忙分析一下。” 这个主意不错。 当晚,丁鹏便带着方展博,再次来到了叶天所在的那个废弃股票交易所,把美利都的事情,告诉了叶天。 叶天带着一副老花眼镜,表情严肃,他拿起粉笔,在墙上黑板上写下了这些日子以来,美利都的涨幅情况,他看了又看之后,点头道:“小鹏说的没错,这支股票的确有问题。”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支股票,应该是陈万贤的!” 陈万贤? 那是谁? 方展博并不认识这个人。 叶天没有隐瞒,把陈万贤的来历,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方展博。 原来,陈万贤曾经和方展博的父亲,方进新在一个交易所内做事,陈万贤是当时的主席,方进新只是二把手,副主席。 后来,龙成邦c周济生等三人,找上方进新,想要让其帮他们炒股赚钱,最终的结果却是方进新一败涂地,甚至被丁蟹打死了,而陈万贤老谋深算,借刀杀人,隔岸观火,干掉方进新这个绊脚石之后,自己却过上了太平安康的日子,成了七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在香港股票界混的风生水起。 如今的陈万贤,已经成为买办资本大鳄,通过欺压中小股民,赚的富得流油。 最终,叶天给出的建议就是,明日静观其变,看一看陈万贤想要耍什么花招。 师父都这么说了,方展博自然不会再固执了,他决定,先不买这支股票,看一看情况。 第二天上午,丁鹏便开车送方展博去了交易所,并且说自己也想去见识一下。 果然,一进入交易所,整个交易所内,穿着红背心的操盘手,全都沸腾了,纷纷高喊,“美利都暴跌了!” 方展博大惊,他没有想到,丁鹏的预言,真的成真了! 方展博看向丁鹏,问道:“丁大哥,你也太厉害了吧,现在你连股票都玩的这么溜了吗?” 方展博一直很敬佩丁鹏,不过在一个方面,他一直觉得自己胜过对方,那便是炒股。 但是经过刚刚那一幕,他开始怀疑了。 恐怕就算是在炒股方面,丁大哥也远胜于他吧。 方展博并没有灰心丧气,反而虚心的向丁鹏请教道:“丁大哥,你是怎么看出来,这支股票有问题,会暴跌的?” 第七十章:丁鹏的神预测,方展博的震惊 丁鹏微微一笑,缓缓说道:“这是因为美利都的大庄家,也就是那个陈万贤,是个恶庄,他想要把这支股票私有化,从而把所有小股东统统踢出局,然后他再低价收买,叫所有小股东血本无归。” “最卑鄙的就是,在这支股票没有宣布之前,他故意放出一些假消息,要发红股,发高息之类的,让所有人都觉得这支股票涨势很好,买了就是赚,使得大家都以高价抢着买他这支股票,你说他该不该死?” 方展博在股票方面,聪慧过人,一点就通,他想明白之后,笑道:“这大庄家这一招,好毒啊!这是想要吸所有小股民的血啊!” 丁鹏点了点,道:“玩股票的大庄家,都是这样的,否则,他们怎么能在短时间内,赚那么多钱呢!”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美利都这支顾股票,一直暴跌,从原先的两块多,一直跌到了一块三,今日注定有不少小股民要被放血,输的很惨了。 常言道,股票反着买,别墅靠大海,如果大家都觉得这支股票涨势喜人,一定赚钱,那么你就应该想一想的,这会不会是有人在从中捣鬼,故意制造的假象。 不论是什么行业,从事的人多了,自然就贱了。 比如最开始做自媒体的人,一个个都赚了不少钱,可是随着做自媒体的人越来越多,这个行业便出现颓势,大批的人便会死在了里面。 以前搞自媒体的,月收入过万的大有人在,但是现在呢,大多数小自媒体人,收入都不过一两千而已,有的甚至还在亏钱。 他们不知道的是,自媒体的热度早就已经过去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业的收入,只会越来越低。 再比如现在的网文,每个网站都在宣传,这个作者月收入过万,那个作者月收入多少,好像这个行业很赚钱,但是实际情况呢? 2019年,中国网络作者,达到了惊人的1936万人,而其中能够签约的,不过才77万。 其实这77万人,是很有水分的,因为一些不正规的文学网站,什么文都签约,但是就是不给你钱,或者千字1块,两块,甚至几毛钱的糊弄你。 这个数字表示,有75的网络作者,花大量时间写出来的东西,一毛钱都赚不到。 这个年代,时间就是金钱,有这么多作者,耗费大量时间,却一分钱回报都没有,试问,天底下,有哪个行业,有写网文这么惨的。 更不用说,就算签约了,还有至少一两个月的免费期,这段时间,也没有什么收入。 就算熬过这一两个月的免费期,上架了,如果成绩不好,一样扑街。 丁鹏便知道,签约作者中,就算上架了,有很大一部分人,也只能拿到数百,乃至一两千块的稿费。 能够达到五六千的,并不多,八千以上的更少,过万的,真的是寥寥无几。 网文这行业,最好做兼职,写着玩儿,千万不要靠它赚钱养活,否则,你会死的很惨。 所有行业里,这个行业,性价比非常低。 随着疫情等原因,有不少人加入网络写手的大家庭,这势必会令这个行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雪上加霜。 就在美利都股票一跌再跌的时候,陈滔滔的团队登场了,一共五个人,四男一女,全部穿着操盘手的红色背心。 他们坐在了最好的位置。 方展博疑惑道:“这些人是哪里的,怎么以前没有见过,看起来好有气势,像是大公司出来的。” 方展博的眼力,还是不错的,丁鹏解释道:“他们是美国通宝银行的,据说他们的副总裁,是一名华人,名叫陈滔滔,是美国华尔街职位最高的华人青年,能力相当强,他们此次前来,应该是来抄底的。” 抄底,股票专业术语,意思就是,当股票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度下跌,跌到最低点时买入,这样会让股价在短时间内出现反弹。 “这五个人能力也很不错,去年,他们便给通宝银行赚了5亿美金。” 五亿美金! 方展博心里咯噔一声。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一般人,够花几辈子的了。 方展博不由深深看了这五人一眼,对他们五人充满了兴趣。 就在丁鹏解释的时候,美利都的股价再次下跌,跌到了125 又跌了005 紧接着,又跌了,一直跌到了11 这时候,小股民们纷纷出货,害怕这支股票的股价一直跌,跌破到一块钱以下了。 那样,他 们就真的血本无归了。 这时候,陈万贤开始出手了,他想要把股票顶上去,连连对着操盘手说道:“给我买进,把这支股票的股价给我顶上去!” 他一出手直接买进数百万股,股价一跃之下,便来到了115。 如果股价持续上涨,那么陈万贤将会打捞一笔,把小股民的血汗钱全部收入囊中。 顿时,就连交易所内的操盘手都看不过去了,纷纷大骂陈万贤是混蛋。 方展博却动了心思,道:“丁大哥,显然陈万贤想要把股价顶上去,如果我们这时候买进,是不是也可以赚一笔钱?” 理论上,方展博分析的很对。 但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丁鹏淡淡说道:“放心好了,陈滔滔是不会让陈万贤把股价顶上去的,他一定会大量抛售美利都的股票,如果我所料没错的话,股价最后还会下跌,最终收盘的时候,停在105!。” 果然,就在陈万贤开始大肆买进美利都股票的时候,那五个人开始有了动作,频频开始抛售手中的股票,最终,陈万贤并没有把股价顶上去,停在了105 和丁鹏预测的一模一样。 “真是神了!”方展博看着丁鹏,满脸写满了惊愕,他一脸震撼道:“丁大哥,你怎么连这也能算到?你是怎么做到的?可不可能教教我?” 方展博对别的事情,一定兴趣都没有,唯独股票,他乐此不疲。 在见识了丁鹏的神预测之后,他已经对丁鹏佩服的五体投地,急切的想要从其身上学到东西。 丁鹏哪里有什么神预测的能力,他不过是早就知晓剧情罢了。 他想了一下,解释道: 第七十一章:大赚一笔的机会来临了 “你不知道,是因为你不了解这个陈滔滔的背景,如果你知道了,便就能猜到,对方必定要狙击陈万贤。”丁鹏说道。 方展博好奇道:“陈滔滔有什么背景?难道他与陈万贤有什么仇怨?” 丁鹏点头道:“你猜的没错,他们两人之间,的确有些私怨。” “那陈滔滔,实际上是陈万贤的私生子。” 什么! 方展博一脸惊愕,他没有想到,最有潜力的华尔街精英陈滔滔,竟然是陈万贤的儿子,假如他们二人联手的话,这香港股市,岂不是任由他们二人操控了。 可惜,世事难料,他听见丁鹏继续说道: “当年,陈万贤把陈滔滔的母亲玩腻了之后,便一脚蹬了,害的他们母子二人,只得背井离乡,在美国艰难度日。而且,在他母亲死的时候,陈万贤根本不予理会,还骂陈滔滔是野种,这一次,陈滔滔来香港,就是为了报仇的!” 原来是这样。 方展博有些气愤道:“这陈万贤也真是一个混账,卑鄙小人,原本他可以和自己的儿子联手赚钱的,结果两人却成了仇人,真是恶人有恶报啊!上天都不想要让陈万贤好过。” 随后,他感悟总结道:“看来,炒股,不仅要注意到每只股票的涨跌,还要关心股票之外的人和事,唉,玩股票果然没有那么简单,这其中有大学问啊!” 晚上,当两人开车来到叶天的住所之后,便把今日交易所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叶天。 叶天听后,点头道:“果然是陈万贤在其中捣鬼,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展博,当年我帮你爸爸打赢了陈万贤,今日,我要帮你再赢他一次!” 丁鹏看着一脸严肃的叶天,便知道股神训练班,要开课了。 果然,叶天递给方展博一根粉笔,说道:“展博,你把今日美利都所有的股价,全部默写一遍!” 方展博干别的不行,但是只要事关股票,他便显得非常聪明。 他来到黑板上,竟是真的把美利都每个时间段股价全部默写出来了。 这记性,可比丁鹏好多了。 就在方展博默写的时候,叶天在黑板上,继续写下了另外几只股票的名字,分别是大国都c万兴置业c万创 随后,他说道:“展博,把这几只股票,今日的股价,全部默写出来!” 方展博疑惑道:“默写这几只干什么?” 叶天看着方展博,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瓜子,道:“你啊,我教了你那么多股票知识,竟然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看不出来,阿鹏,你来说说,我为什么要写下这几只股票?” 听完今日丁鹏对美利都股价的神预测之后,叶天不由对丁鹏另眼相看,此时他也想要考考丁鹏,看看其水平究竟如何。 丁鹏早就知道原因,此时不假思索的说道:“这六支股票,全是陈万贤名下的股票,他是这七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可以同时操控这七支股票的股价!” 叶天眼睛一亮,一拍大腿,赞道:“说的好!” 他对着方展博数落道:“你看看你,还是股神方进新的儿子,竟然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看不出来,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等回去后,你好好把我这些时日以来,教授你的股票知识,好好温习一遍,知道吗?” 方展博低着头,老老实实的‘哦’了一声。 随后,叶天便自己开始抄写今日,这几只股票的股价,写完之后,他分析道:“你们看出来了没有?这便是陈万贤玩的花招,通过控制其他几只股票的股价,故意压低美利都的股价,如果我所料没错的话,明日,美利都将不再是主角了,明日的主角应该是” 叶天冥思苦想,通过这一系列的数据,分析着明日股票的形势,最终,他突然眉开眼笑,似乎若有所悟。 他拿起粉笔,在万兴置业的下面,写道: “16——165——17——17——175——19——20” 方展博看着叶天写的数据,不由笑道:“师父,你写错了,今日万兴置业只到16就收盘了,哪里涨到20了。” 丁鹏眼睛一亮,道:“这不是今日万兴置业的股价,而是明日的!” 叶天哈哈大笑道:“不错,还是阿鹏有眼光,这的确是我估测的,万兴置业明日的股价变化!以我对陈万贤的了解,明日他一定会这么玩儿!” 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叶天与陈万贤早就是老对手了。 也只有老对手,相互之间才会更加了解对方。 丁鹏心里突然一阵激动,他发现,自己似乎找到了一个发财的契机。 按照剧情,叶天估测的股价变化,是绝对准确的,也就是说,如果丁鹏明日把全部身价用来买这支股票的话,那么,他将大赚一笔! 这样的好机会,他怎么可能错过! 他身上全部家当,还有900万港币,他决定保险起见,拿出700万港币,用来明日炒股。 而剩下的200万港币,先存在身上,以防万一。 丁鹏一直信奉的一个原则,便是不要把全部身家压在一件事情上,凡事都要给自己留一点后路。 常言道,过犹不及,不论是做事,还是做人,都应该留有一线,给自己留有喘息的机会,不可一下子用出全力。 今日又学到了一番股票知识,此时天色已晚,夜已深,明日还要去交易所炒股,方展博和丁鹏告别了叶天,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在车上,方展博决定,把自己的全部家当,全部压在万兴置业上,不够的,他决定向龙纪文借一点。 作为龙成邦的女儿,龙纪文身上不说多的,一两百万还是拿的出来的。 随后,他问道:“丁大哥,明日你下不下场?” 丁鹏没有隐瞒,笑道:“这么好的机会,当然得下场了,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我决定拿出七百万港币,全部买万兴置业!” 方展博哈哈一笑,两人相互击掌,预祝明日马到成功,财源滚滚。 “我方展博要发财,我方展博要成为亿万富翁!” “我方展博要发财,我方展博要成为亿万富翁!” “我方展博要发财,我方展博要成为亿万富翁!” 在车上,方展博精神饱满,神神叨叨的念叨着这几句话。 回到酒店,丁鹏并没有第一时间休息,因为他还有事情要做。 之前随着丁家五口的覆灭,他获得了海量的【命运能量】,他决定,使用这些宝贵的【命运能量】,提升自己的实力 第七十二章:【金钟罩·铁布衫】第十重,购买股票 提升哪方面的实力呢? 对于他而言,目前来说,还是以提升自己的防御能力,不论遇到任何事情,首先保住自己的小命为重。 至于其他的能力,目前而言,似乎并不急需。 他完全可以把多余的【命运能量】存起来,等到以后遇见困难了,再学习新的能力去解决,这才是最好的安排。 如今他的【金钟罩·铁布衫】已经练到了第七重。 而想要升级到第八重,需要28800点【命运能量】,这对于他而言,小意思。 花费了28800点【命运能量】之后,随着这些紫色的,蕴含着神奇力量的能量融入丁鹏的躯体内,瞬间,他的躯体开始出现了显著的变化。 首先,便是他的躯体变得更加完美了,而且曲线更加雄伟壮观,力量十足,他的力量也有了显著的提升。 当然,这不是重点。 他所获得的最大收获便是,体内的真气已经充盈他的全身,他全身的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身破绽只剩下了三寸罩门,要害范围进一步缩小,同时,不论对方的攻击力是弱是强,他都能够发动强烈的反震力,中者非死即伤。 而且,对于子弹的防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此时的丁鹏,只觉得全身上下,精力旺盛,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命运能量】还很充足,丁鹏开始继续升级。 【金钟罩·铁布衫】,从第八重提升到第九重,需要57600点【命运能量】,吸收之后,丁鹏的防御能力再次得到强化。 此时的他,力量再次暴涨,掷叶飞花,都可能重创敌人,像极了传说中的内家高手。 如今,他想要伤敌,根本不需要携带什么枪支了,直接摘一片叶子,都能当飞镖使用,地上任意一枚石子,皆是暗器。 而像传说中的神兵利器,如倚天剑c屠龙刀等宝物,也无法伤害他分毫。 除此之外,他身上的罩门再一次缩小,只剩下了一寸半的罩门。 面对对方子弹扫射时,他的生存能力再次提升。 继续强化。 强化到第十重,需要115200点【命运能量】,此时,这股紫色的,蕴含神奇力量的能量,比之前还要壮大数倍,简直犹如江水一般,涌入他的躯体之内,他差不多用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把整个能量消化吸收干净。 达到了第十重,丁鹏的各方面身体素质再次获得了提升。 此时,他随意吐出一口口水,或者浓痰,都能如飞镖一般,杀伤敌人,一拳下去,可以开山裂石,无可阻挡。 而且,他全身的内力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雄浑无比,永远不会枯竭。 而他全身的破绽,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了一寸罩门! 只要他用手护住这一寸之地,那么,他便是金刚不坏之身! 想要进一步把【金钟罩·铁布衫】提升到第十一重,需要230400点【命运能量】,然而,他如今的口袋中,只剩下了219800点【命运能量】,显然不够。 看来,今日的强化,只能止步于此了。 还剩下二十多万【命运能量】,可以先存起来,等着以后需要的时候再用。 时辰也不早了,明日还要去炒股赚钱,丁鹏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翌日一大早,在告别了可爱的小犹太之后,丁鹏和方展博先去银行取完钱,便直奔华人会交易所。 丁鹏准备了七百万港币,而方展博,在龙纪文那里,借到了五十万港币。 龙纪文虽然有钱,但是大多都买了车子房子,以及一些不动产,身上的流动资金并不多。 这五十万港币,已经是她身上全部存款了。 两人一进入交易所,只见里面人山人海,都是穿红背心的操作员。 此时这些操作员要么在频繁接电话,要么在举手示意,买卖股票,气氛热闹非凡。 两人看着频繁变更的股价,并没有立即动手,因为,昨日,叶天已经帮他们完整的分析过来今日股市的行情。 叶天告诉他们,今日一开盘,陈万贤一定会炒高美利都的股价,让众人都以为,美利都便是今日的主角。 但是,这不过是烟雾弹罢了。 以他对陈万贤的了解,陈万贤一定会更换主角,而今日的主角,便是万兴置业! 叶天告诉他们,一开始,陈万贤一定会压制万兴置业的股价,让其一跌再跌,跌到15,然后再大手笔买进! 因此,丁鹏和方展博都在等机会,等到万兴置业的股价,跌到最低点的时候,然后再大肆买进。 随后,在股价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再大肆抛售。 这样一来,他们不就大赚特赚了嘛。 说白了,炒股,就是低买高卖,赚里面的差价,和做生意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说起来容易,其中却也暗藏玄机。 比如,你怎么知道,这支股票,什么时候到最高点,什么时候到最低点呢? 如果知道,那你就是股神。 昨日,经过一番分析,叶天预估,明日,万兴置业的股价,在一开始会持续下跌,一直跌到15,然后便是疯狂上涨,直到涨到最高点2块。 因此,只要在股价到达1,5的时候,疯狂买进,然后当股价到2块的时候,便疯狂售出,便能够赚到其中0,5的差价了。 05,看起来似乎数值不大,但是如果把买的股票数算进去的话,这个数字便不小了。 以如今的万兴置业为例。 此时,想要买进或者出售股票,是按‘手’算的。 一手,等于1000股。(港股,一手有100股,500股,1000股等等,而在《大时代》里,一手指的是1000股。) 而在香港股市,购买股票,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也就是最低买一手。 而万兴置业一手股票的价格,为5000港币。 以丁鹏所带的700万港币,可以买进1400手。 如果万兴置业股价上涨了05,那么,此时,丁鹏便赚了70万港币。 一天便赚了70万港币,这个回报率,已经很高了。 丁鹏和方展博密切关注着交易所黑板上股票的股价变动,当万兴置业一跌再跌,跌到了15的时候,丁鹏和方展博立即联系身穿红色背心的交易员,他们要买进万兴置业的股票。 丁鹏买进1400手,方展博买进100手 第七十三章:一日之间,狂赚200万港币 他们所找的交易员,是一个戴着眼睛的老头,名叫明叔。 在华人会交易所,只有明叔对方展博比较不错,经常教授他一些股票交易知识,因此方展博想要买进股票,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明叔。 众所周知,买卖股票,交易员是可以收取佣金的,抽取佣金的比例,大约在3。 也就是说,假如丁鹏炒股,赚了100块,需要付给明叔3块钱的佣金。 丁鹏买的是934手,这样算起来,如果丁鹏真的赚了200多万港币的话,便需要付给明叔6万港币的抽佣。 当然,这笔钱,不是明叔一个人得的,而是交易所占大头,他只能分到极少的一部分。 像他这样,交易所的交易员,工资采取的是底薪加提成,这佣金便属于他提成的部分。 就像是一般销售员一样,销售出的产品越多,提成便越多。 交易员也是这样,经手的股票越多,他的提成便越多。 像这样的好事,方展博自然要关照自己亲近的人了。 明叔推了推老花眼镜,深深看了丁鹏一眼,笑道:“展博,你什么时候交了一个这么有钱的朋友?” 这个年代,能够随随便便拿出七百多万港币的人,并不多。 他是知道方展博的情况的,妥妥的社会最底层。 这小子竟然能够结交到这么有钱的朋友,他非常意外。 当然,他更意外的是,连方展博这小子,也要买67手,这可是整整50万港币啊,他哪里来的钱? 丁鹏微微一笑,默不作声。 而方展博直接扶着明叔的双肩,焦急的说道:“明叔,没时间了,快给我们进货吧,万兴置业,我要67手,丁大哥要934手!” 见方展博如此焦急,明叔没有再说废话,连忙拿起电话,给他们二人买了股票。 接下来,完全按照叶天所预测的形势发展着。 万兴置业的股价,从15,一路高涨,倒是下午,快要收盘的时候,股价升到了2块钱。 方展博和丁鹏对视一眼,不再迟疑,方展博拉着明叔,说道:“明叔,我和丁大哥的股票,全部抛售掉!” 明叔一边帮他们抛售股票,一边笑道:“你们两个今天运气真好,竟然赶上了万兴置业股价狂升,这一下应该赚了不少钱吧。” 方展博呵呵一笑,满脸兴奋,因为仅仅只是今日,他便狂赚了16万港币! 这可比老老实实打工赚钱,赚的多得多了! 难怪如今的香港,炒股成风,果然,这一行,有时候是能够获取暴利的! 回到酒店的时候,丁鹏一把抱住清纯可爱的小犹太,亲了又亲,随后说道:“阿梅,你知道我今天赚了多少钱吗?” 小犹太有些害羞的摇了摇头,瞪着天真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他,模样小巧可爱。 丁鹏笑道:“整整200多万港币!” “这么多!”小犹太的樱桃小嘴长成了‘一’形,有些难以置信。 这赚钱,也太容易了吧。 可是为什么我赚钱的时候,就那么辛苦呢? 想到以前做手工的时候,做成一个才一两分钱,小犹太便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丁大哥真是太有本事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不仅他赚了钱,展博也赚了十几万,众人一商量,便去附近的饭店大吃了一顿,又在歌厅里包了一个包间,众人在一起欢歌笑语,唱起了歌。 这还是小犹太c玲姐c方婷c小敏c以及方芳第一次来歌厅,她们的心里有些好奇。 像歌厅c夜总会c麻将馆这种娱乐场所,都是一些帮会看场子的地方,非常混乱,像她们这些柔弱女子,哪里敢来这种地方,不怕吃亏吗? 不过这一次,就不同了。 她们身边有丁大哥。 以丁鹏的武力值,干翻整个帮会都没有丝毫问题,自然没有人敢欺负她们了。 而且,歌厅,相比起夜总会,还是要好一些,点了些水酒,丁鹏一边喝酒,一边搂着小犹太唱歌,玩的好不快活。 其他几个女孩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玩的也很嗨,气氛热烈而又融洽。 当然,也有几个不长眼睛的小混混,见他们这一行人,女孩偏多,又一个个如花似玉的,便出言调戏,甚至想要动手动脚,结果,这些小喽啰毫无例外,全部被丁鹏凑成了猪头,打的他妈妈都不认识了。 有一个小混混似乎还有些关系,连连叫了本 地一个帮会老大过来了,这老大带了一帮小弟,便想要找丁鹏的麻烦。 丁鹏二话没说,直接一拳把地面砸出了一个大坑,这霸道无比的开山裂石之力,差点把这老大吓的尿了裤子,连连称呼误会,对着丁鹏赔礼道歉,丁鹏这才作罢。 至此,香港帮会之中,都盛传着一个人的名字,丁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武功盖世,能够把地面捶出一个大坑的猛男! 像这么一个牛逼的有些过分的猛男,谁敢招惹? 是嫌自己活的不耐烦了吗? 当然,丁鹏也不会为难他们。 在他的世界里,他只想赚钱c泡妞c享受生活,只要这帮家伙不招惹他,跟他井水不犯河水,他才懒得理会这帮小喽啰。 众人一直玩到夜深,这才陆续回家。 到了酒店,丁鹏搂着小犹太,进了她的房间,随后笑道:“阿梅,前不久我给你买的那件粉色的小衣服c小短裤呢?穿出来,我想要欣赏一下。” 之前逛街时,丁鹏给她买了两套衣服,一套保守的,一套性感的。 显然,他所说的小短裤,小衣服,指的便是那套性感的。 小犹太有些扭扭捏捏,嘴里小声说道:“不要吧” 丁鹏不由分说,笑道:“我数三声,如果你自己不换,我便帮着你换,一,二c三,好,来,我帮你换!” 丁鹏故意数的很快,一二三,一口气数完了,中间一点停顿都没有。 他的心思,毫不掩饰,就是想要帮小犹太换衣服。 小犹太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丁鹏拉入了衣柜间,然后他霸道,不容置疑的给她换起来衣服 换了一身漂亮性感的粉色套装,此时的阮梅,清纯之余,还带有了一丝性感妩媚。 他把她拉到自己身前,道:“转一圈,让我看看怎么样。” 阮梅有些害羞的转了一圈,美好的身材展露在丁鹏的眼里,一览无遗。 他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仔细的欣赏把玩着,欣赏到精彩出,他不由会心一笑,赞不绝口 第七十四章:真是一个小妖精 第二天,丁鹏是和小犹太同时走出房间的,足见,昨晚,两人玩的相当尽兴,不知不觉间,玩了一个晚上。 早上起来的时候,丁鹏特意给小犹太选择了一套深蓝色的连衣裙,深蓝色的衣服,尤其显皮肤,此时的小犹太,在衣服颜色的衬托下,皮肤洁白滑嫩,锁骨柔美,非常好看。 随着昨日赚的两百万港币,加上陆续汇过来的稿费c出版分红,丁鹏身上的钱已经足够买下一套别墅。 人活一世,总是自己的屋子住着更方便一点,酒店这种地方,人多嘴杂的,还是有诸多不方便。 因此,今日,丁鹏带着众人,去挑选别墅。 方展博对于这些不太感兴趣,他整个人全部沉浸在股票的世界中,因此他告别了众人,直接去华人行交易所,炒股去了。 今日,丁鹏没有准备去交易所炒股,因为这些小打小闹的,他已经不太感兴趣了。 他准备玩一手大的。 知道剧情的他,很清楚,接下来,陈滔滔便要狙击陈万贤了,以报复当年陈万贤抛妻弃子,以及妻子死了,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的残忍行径。 陈滔滔这个人,能够在如今年轻的时候,爬上美国三大银行之一,通宝银行的副总裁,足见其能力。 丁鹏很想收下让,让其帮他理财炒股。 在理财炒股方面,陈滔滔绝对是一把好手。 后来,方展博便是与陈滔滔联手,拿下了五蟹集团。 方展博称呼陈滔滔为他的诸葛亮。 现在,丁鹏身边也很需要一个像他这样的诸葛亮。 不过,想要把陈滔滔拉拢过来,为他所用,是很有难度的。 毕竟,对方可是通宝银行的副总裁,而他丁鹏算什么? 不过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罢了。 别人还不一定看得上呢。 因此,这件事情,不可硬来,而要智取。 而他智取的方法,很简单,便是帮助陈滔滔,干掉陈万贤。 干掉陈万贤的方法,实在是太简单了,知道剧情的他,完全可以依葫芦画瓢,就按照电视剧中的剧情,便能够玩死陈万贤。 只不过,他需要资金。 而且不是一笔小数目,他需要整整10亿港币。 这笔钱他没有,但是他可以想办法弄到。 之前,他曾经救过龙成邦,而且获得过周济生的赏识,他已经让方展博联系了龙纪文,三人明日出发,去台湾借钱。 方展博不感兴趣,不代表其他人对于别墅没兴趣,听说是去买她们今后住的别墅,不论是小犹太c方芳c方婷c还是小敏,玲姐,都想要去看看,参与挑选。 毕竟,这以后是她们的家嘛。 一共有三栋别墅出售,相互之间的价格都差不多,在800万港币到1000万港币之间,丁鹏带着她们把三栋别墅全部逛了一遍,货比三家嘛。 在逛了三栋别墅之后,女孩们都对这三栋别墅的布置和面积,相当满意。 这三栋别墅都相当宽敞,而且其中有私人游泳池,会客间,草坪,等等,住在里面,一定会非常舒适。 女孩们相互商量着,最终选了一套折中,售价999万港币的一栋中型别墅。 像一些极尽奢华的别墅,里面带人工湖c凉亭c假山之类的别墅,以他们目前的财力,还买不起。 不过,凭丁鹏的能力,住进这样的奢华别墅,应该要不了多长时间,便能够达成。 这栋中型别墅里面房间众多,足够他们每人一间房间了。 而且分为三层,环境私密,隔音极好,像做一些羞羞的事情,根本不用担心会被人打扰,而影响兴致。 丁鹏是个注重隐私的人,最喜欢这样环境清幽,而又隐秘私密的环境了。 别墅里带有车库,停车也很方便。 里面的家具都是现成的,完全可以拎包入住。 见女孩们都很满意,丁鹏直接付了钱,当天便把过户手续办好了。 至此,他们在香港,终于有了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别墅。 回到酒店之后,女孩们欢天喜地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然后坐丁鹏的车,返回到了别墅里。 接下来,便是分房的问题了。 女孩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最终,丁鹏住在第二层最中间,两旁住的,分别是小犹太和方婷,紧接着便是方芳c小敏。 彩婆婆年纪大了,不适合上下楼梯,因此她住在 了一楼,玲姐为了照顾她,住在了彩婆婆的旁边。 至于方展博,等他回来了,让他自己挑选便是。 当天,女孩们欢快的搬进了自己的屋子里,开始收拾房间,把墙壁上贴上自己喜欢的壁纸,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布置着。 丁鹏不喜欢收拾屋子,便让小犹太过来帮忙。 别看小犹太小胳膊小腿的,收拾起屋子来,手脚非常麻利,加上她办事细心,不一会儿便把丁鹏的屋子收拾的整整齐齐,而且打扫的干干净净,几乎一尘不染。 为了奖励她,丁鹏抱起她,在她可爱的脸蛋上亲了又亲,到了最后,直接用舔的了,把小犹太吓的连连求饶。 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住进别墅之后,方婷特意换了一身衣服,而且精心打扮了一番,她原本长相就很妩媚,而且身材饱满圆润,如今穿上一套性感衣服,显得风情万种,十分勾人。 妩媚之中,隐隐透着一股风尘气。 方婷特意来到丁鹏的身旁,转了一圈,问道:“丁大哥,我这一身衣服,漂亮吗?” 方婷原本就天生丽质,打扮之后,越发显得精致,虽然没有小犹太那般清纯贤惠,但是妩媚艳丽,别有一番风味。 她和小犹太,一个火辣,一个清纯,各有各的美好。 丁鹏点了点头,不过,他看着对方露出的大片雪白的肌肤,不由提醒道:“漂亮是挺漂亮的,不过,是不是太露了一些?你现在还是学生,可不能穿成这样去上学啊。” 方婷妩媚一笑,道:“这套衣服,我只会在家里穿,在外面,我是不会穿成这样的。” 说完,方婷挺了挺身姿,在丁鹏面前旋了一圈之后,这才心满意足的回房间里去了。 丁鹏舔了舔嘴唇,暗道:“真是一个小妖精。” 丁鹏伸了一个懒腰,正准备开始写作,这时,他大哥大响了,接通之后,里面传来方展博的声音:“丁大哥,刚刚师父联系我了,叫我们马上到他那里去,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跟我们说” 第七十五章:丁鹏再次神预测,方展博的惊叹 方展博的师父,就是叶天,也是他们共同的老师。 听说叶天找他们,丁鹏立即停笔,收好稿纸,随后开车到华人行,接上了方展博之后,两人一起,向着叶天的住所,那处废弃的交易所驶去。 来到叶天的住所时,两人看见叶天的大腿处满是鲜血,而他的手上,正拿着一根带血的圆珠笔。 显然,他的大腿,是被他自己戳伤的。 叶天的精神状态很差,时常疯疯癫癫的,而且这些天来,他犯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丁鹏已经预感到,他已经快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师父,你怎么了,怎么搞成这样?”方展博连忙跑了过去,扶起了叶天,让其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紧接着,丁鹏从车上拿出一个小药箱,里面有消毒水和纱布,他二人一个帮着叶天消毒,清理伤口,一个帮他包扎。 处理好了之后,叶天的脸色这才好了一些。 叶天抓起丁鹏和方展博的手,说道:“我已经快不行了,虽然我现在很清醒,但是我能够感觉到,自己已经到了回光返照的时候,这个时间一过,我可能会疯的更厉害,甚至永远都不会再清醒过来了,一辈子需要住在精神病院里!” 方展博也看出了叶天的异样,他有些紧张的说道:“师父,你别这么说,千万不要自己吓唬自己啊。” 叶天表情严肃道:“我没有骗你们,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最清楚了。或许下一秒,下一分钟,我便会发疯,因此,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今日,我便要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关于股票的知识,全部传授给你们!” 方展博一脸担忧,还准备说些什么,叶天立即打断了他,道:“不要再说了,时间已经不够了,今日,你们,尤其是展博你,一定要把我所有关于股票的学问,全部学会了,全部深深印在你的脑子里!这样,我就算是疯了,也对得起当年,你爹对我的知遇之恩!” 叶天开始对着方展博和丁鹏,讲授最后一堂课了。 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股票’二字,随后问道:“你们告诉我,股票是什么?” 方展博想了一下,回道:“投资。” “错!” “投机” “错!” “赌博” “错错错!” 叶天有些失望,他突然看向丁鹏,问道:“你呢?告诉我,股票是什么?” 丁鹏当然知道答案,他缓缓说道:“股票,是一场人的游戏!” 叶天眼睛一亮,称赞道:“说得好!不错,股票,就是一场人的游戏!” 随后,他解释道:“股票是死的,它不会跟你斗,不会跟你赌,你们炒股,面临的对手是人,正因为是人在玩,所以股票才会千变万化。不过,不论它怎么变化,还是能够从中总结出规律!” 讲到这里,叶天突然停了下来,继续问道:“你们告诉我,当今股票界,有几条金融巨鳄?” 这是常识,方展博天天待在交易所,自然不可能不知道。 他回道:“老狐狸陈万贤,鳄鱼林应文,狙击手何言雄,魔术手曾昌,和狂人王冠辉!” 叶天笑道:“说得好!接下来,我便教你们,当你们遇见这些金融大鳄的时候,应该怎么样跟他们炒股,并且获得胜利!” 时间缓缓流逝,在叶天的讲解中,丁鹏的股票知识连续升级,如今已经达到了7级。 股票知识的满级为10级,如今他早已经突破到及格线了。 当然,与陈滔滔这样的高端人才相比,他这点微末伎俩,就不够看了。 叶天把鳄鱼林应文,狙击手何言雄,魔术手曾昌,和狂人王冠辉全部分析了一遍之后,接下来,他开始分析陈万贤。 可惜的是,就在这个时候,叶天突然又神志不清起来,嘴里念念叨叨道:“三江之中,风浪不息,铁索连舟,如履平地”。 说完,他便双眼无神的怔怔的看着前方,一动不动了。 回去的时候,方展博嘴里一直念叨着这几句话,“三江之中,风浪不息,铁索连舟,如履平地,这一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丁大哥,你知道吗?” 在见识了丁鹏预测股价的能力之后,方展博已经把其当成了股神接班人,凡事都喜欢询问他的意见。 还别说,这一次,他又问对人了,丁鹏还真的知道这句话的含义。 或者说,只要看过《大时代》电视剧的人,应该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丁鹏再次充当神 棍预言家,一边故作思索,一边缓缓说道:“这一句话,应该描绘的,是三国中的一个片段,当年,曹操集结几十万大军于赤壁,号称百万,南下攻打孙权,想要一举灭了东吴” 丁鹏把这一段‘火烧连环船’,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方展博赞道:“不愧是大作家,懂得就是多,像这些复杂难懂的历史知识,张口就来,不假思索,真是太厉害了!” 随后,他思索道:“这句话的意思,是把船用铁索连在一起,就像踏在平地中一般,那么,它指的是” 方展博紧皱着眉头,他感觉自己似乎捕捉到了点什么,但是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丁鹏笑道:“这句话,就是一个隐喻,暗指陈万贤就像当年的曹操一样,把自己手中的力量,全部绑在了一起,想要在大起大落,犹如风浪一般的股市之中,如履平地!换句话说,陈万贤手里的六支股票,其实都是相互绑在一起的,只要从中选择一支股票,打爆它,那么,陈万贤便一定会调用部署在其它五只股票的资金来救援,这样其他五只股票便会跟着一起崩盘!” 其实,在金融界,的确有这么一种说法,把由一只股票暴跌引发与它相关的其它股票的连环暴跌,称之为‘火烧连环船’。 ‘火烧连环船’,在股票界,的确是真实存在的。 丁鹏继续说道:“因此,陈万贤玩了一手联线控股,如果你现在去交易所观看,你应该会发现,在同一时段,陈万贤手中那六支股票的股价,极大可能会保持一致,或者说,陈万贤想把它们做到一致!” 为了验证丁鹏的说法,两人再次来到了华人会交易所,此时已经是下午,距离收盘还有一段时间。 方展博看了一眼黑板上的股价,果然,陈万贤手中的大都会c美利都c万兴置业等五支股票,全部停在了17,只有一支万通商贸,股价高达24。 丁鹏预言道:“展博,如果我所料没错,等一下,这支万通商贸,股价将会持续下跌,一直跌到17!” 丁鹏话音刚落,四周便传来“万通商贸股价大跌”的声音。 到收盘的时候,万通商贸果然跌到了17,和丁鹏预测的一模一样。 方展博惊叹道:“丁大哥,你说的对,这陈万贤果然玩了一手联线控股!” 第七十六章:主动的方婷 丁鹏知晓剧情,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笑着对方展博说道:“展博,你现在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台湾,向周济生他们借十亿港币了吧?” 方展博在股票方面非常聪慧,他若有所悟,道:“丁大哥,你是想要收购陈万贤手中的股票?” 丁鹏微微一笑,没有隐瞒,直接把自己的意图告诉了他,道:“不错,不过我不仅想要收购陈万贤手中的股票,我还要成为他公司的主席,然后查他的账目,找出他贪污的证据,举报给廉政署,让他蹲监狱!” “展博,听说陈万贤与你父亲是老对手,如果他被抓,你应该会很开心吧?” 方展博连连点头,道:“陈万贤那个老狐狸,这些年不知道坑害了多少中小股民,如果能够让他蹲监狱,一定会大快人心的!” 知道了丁鹏的意图之后,方展博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去台湾,借到那十亿港币,随后在交易所里,令陈万贤一败涂地。 说实话,对于丁鹏而言,打败陈万贤倒是次要的,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陈滔滔。 陈滔滔的金融实力,毋庸置疑,如果能够让其帮忙理财,丁鹏的财富一定会步步高升的。 其实,陈滔滔此次来香港,就没有准备回去了。 他早就有心思,想要离开银行,自己开一家金融公司。 至于该怎样挖到陈滔滔,丁鹏心中自有妙计。 第二天一大早,丁鹏c方展博和龙纪文便来到了香港机场,坐飞机飞到了台北,约见了龙纪文的几个叔叔,她老爸的好友,以及大毒枭周济生。 说实话,不过十亿港币而已,看起来似乎挺多的,但是对于龙纪文的那几个叔叔,以及她老爸的好友来说,凑一凑就有了。 当年,他们跟着龙成邦,可是在香港搜刮了不少好处的,一个个富得流油。 不过这其中却有一个问题,那便是怎么把台币,换成港币,然后合理合法的运送到香港。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大能量,手段通天之人,才能办到。 而在丁鹏所认识的人中,能够办成这件事情的人,只有周济生了。 在龙纪文的牵线搭桥下,丁鹏和方展博很快便见到了她口中那几个叔叔,这些叔叔都是龙成邦的好友,关系匪浅,而且一个个都很有钱。 听说丁鹏想要借十亿港币,利息按照最高价算,这些人不由动了心。 有钱不赚是王八蛋,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有龙纪文做保,他们也不会担心事后,丁鹏会赖账。 很快,钱的事情便谈妥了。 不过,想要把钱从台湾,运到香港,需要一个人的帮忙,那便是周济生。 于是,龙纪文再次牵线搭桥,约见了周济生。 周济生听说是丁鹏找他帮忙,而且还是他很喜欢的小侄女请求,他一口便答应了。 众人约在晚上八点,在一家豪华餐厅见面。 在餐桌上,丁鹏等人大肆夸奖周济生当年的威风,称呼他为‘在香港能够镇得住香港,在台湾又镇得住台湾,不论在哪里都是大哥’。 人老了,就喜欢听恭维话,众人的吹捧,听的周济生哈哈大笑,非常受用。 而且,丁鹏也不是白让周济生帮忙,他承诺,事成之后,会给周济生一大笔辛苦费,这笔钱,最够在台湾买下一栋豪华的别墅。 周济生虽然有钱,但是话又说回来,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最终,周济生非常痛快的答应了帮忙。 就在丁鹏和方展博借到了十亿港币的同时,陈滔滔也千方百计的想要扳倒陈万贤。 他如今也在为资金的事情发愁。 按照剧情,他也联系了周济生,想要让这位大毒枭帮忙。 不过,随着丁鹏的介入,注定了,陈滔滔不可能如愿。 与陈万贤的博弈,如果没有丁鹏的帮忙,陈滔滔几乎没有赢的希望。 这十亿港币,分两次运送到了香港,在周日下午,他们收到了最后一笔款子,至此,十亿港币全部到账。 明日便是周一,股市开盘的时候,丁鹏决定就在这一天,彻底击垮陈万贤,把他送入监狱! 夜晚,丁鹏正在屋子里,教方婷写小说。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方婷突然对写小说产生的极大的热情,这些天,天天缠着他,让他教她写作。 见小姑娘这么好学,丁鹏不忍心打击她的积极性,便同意了。 此时的方婷,长发飘飘,穿着一身清凉的衣衫,看起 来妩媚至极。 她的脸蛋清秀中,带着一股清纯,不过,此时的她,穿着性感,清纯中,带着一股妖艳,让人看了之后,心中一阵痒痒。 只觉得,怪好看的。 丁鹏手把手的教她写作,两人挨的很近,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方婷时常凑到他的身前,看似不经意的与他肌肤相触,那股滑腻娇柔的触感,令丁鹏一阵心猿意马。 他毕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哪里经受得住这般亲密的接触,顿时心中一阵澎湃。 更何况,他还能够清晰的嗅到,从方婷身上飘荡而来的阵阵幽香,这香味,似乎带有一种天生的魔力,让他嗅到之后,一阵心旷神怡,热血沸腾。 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有了小犹太,他都快要憋不住了。 哪个男人,能够经受得了,像方婷这般,秀丽可人的美人的诱惑呢。 在此看了一眼她那张娇美的俏脸,丁鹏只觉得对方长得,真是美艳不可方物。 在《大时代》中,只有两个女人令他心动不已,不能自持,一个是他拥有了的,可爱的小犹太,一个便是眼前这个,清纯中带着妩媚的艳丽女人,方婷。 再这样下去,丁鹏害怕自己会忍不住犯错误,他深吸一口气,令有些燥热的身体冷静下来,随后说道:“好累啊,天色也晚了,婷婷,今天就到这里吧?” 方婷半点都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她俏丽的脸蛋上妩媚一笑,道:“丁大哥,你累了吗?正好,我刚刚跟一个同学,学了一点按摩手法,据说对于解除疲劳,很有效的,丁大哥,不如我帮你按按吧?” 第七十七章:带着小犹太、方婷等众人,前去炒股 方婷竟然还会按摩? 丁鹏的确感到有些疲乏,于是点头笑道:“好啊,今天我要好好见识一下,方大小姐的手艺如何。” 他伸了一个懒腰,趴在了床上,等待着方婷给他揉背,然而,方婷来到他身旁,坐在了他的旁边,她伸手把丁鹏的脑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柔声说道:“丁大哥,我先来给你按一按太阳穴。” 说着,她伸出自己白嫩的小手,轻柔的按压着丁鹏两边的太阳穴。 那手法像模像样的,力道用的也恰到好处,揉着揉着,丁鹏竟是沉沉睡去了 一觉醒来,丁鹏习惯性的蹭了蹭自己的枕头,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了。 不过,蹭着蹭着,他突然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这枕头,怎么这么滑腻柔软,像是少女娇嫩的肌肤呢? 而且闻起来,带着一股特有的幽香,这股香味,他感觉有些熟悉,像是方婷身上的。 丁鹏睡眼惺忪的捏了捏这滑腻的枕头,只觉得手感相当不错。 “啊呀” 一声少女的惊呼声惊醒了他,丁鹏睁开眼睛一看,原来他揉捏的哪里是什么枕头,而是方婷圆润的大腿。 这时他才记起来,昨日因为按摩,按的太舒服,他直接睡过去了,也就是说,他枕着方婷的美腿,足足睡了一晚上? 他连忙起身,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着方婷说道:“对不起,婷婷,没有捏疼你吧?我睡的迷迷糊糊的,还以为枕的是我的枕头呢。” 方婷妩媚一笑,并不在意,不过当她想要站起来时,却发现美腿麻的厉害,一不小心,差点摔倒在地。 幸好丁鹏眼疾手快,立即抱住了她,这才让她不至于摔跤。 任谁的大腿被人当枕头,枕了一晚上,都会麻的厉害,站不起来的,方婷的反应,非常正常。 方婷抬头看着丁鹏,有些娇羞的说道:“腿有些太麻了。” 丁鹏连忙扶着她坐在了床上,一边给她的大腿推宫活血,一边问道:“婷婷,昨天你怎么不叫醒我呢?让我枕着你的腿睡了一晚上,不麻才怪了呢。” 方婷笑道:“我看你睡的那么香,便不忍心叫醒你了。丁大哥,你这些天这么累,又是写书,又是炒股的,辛苦你了。” 丁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笑道:“辛苦什么,只要能够看见你们一个个过上好日子,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再辛苦我都愿意。” 今天是周一,是交易所开盘的日子,他必须尽快赶去华人会交易所,因为今天,是他干掉陈万贤的大日子! 给方婷揉了一会儿腿,见她的一双圆润美腿终于不再麻了,可以行走了之后,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好好休息,随后便准备离开。 他叫上方展博,带着十亿港币,前去华人会交易所。 刚到门口,方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丁大哥,可不可以带上我?我也想去见识一下。” “丁大哥,你之前不是说,自己成立公司了之后,便雇佣我做你的私人秘书吗?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已经可以帮你干活了。” 丁鹏之前的确说过,想要雇佣方婷做他的私人秘书,帮助他打理繁琐的事务。 这是因为,在他认识的所有人中,方婷是学历最高,各方面能力最强的。 别看她长了一张娇柔妩媚的脸蛋,但是她可不仅仅只是一个漂亮的花瓶,她其实是有能力的。 她做事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精通英语,学的又是新闻专业,各方面能力是足够胜任做他的私人秘书的。 就算有些欠缺,那还可以学嘛。 丁鹏这个人,喜欢任人唯亲,因为亲近的人,彼此更熟悉,也更知根知底。 至少,方婷,是值得信任的。 丁鹏想了一下,点头道:“好吧,就带着你去见识一下,也好为以后,你做我的私人秘书,做好准备。” 见丁鹏准备带着方婷去,小犹太不干了,她缠着丁鹏,娇声道:“阿鹏,我也要去,你也曾经说过,要我做你的财务总监,帮你管账的!” 看着小犹太似乎有些吃醋,奶凶奶凶的,丁鹏不由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一把搂住她的细腰,笑道:“好好好,也带你去,你可是我以后企业的管家婆,老板娘啊,账目不由你管,我都还不放心呢。” 小犹太抠抠搜搜的,的确适合管账,不过以她如今的能力,显然还无法胜任。 毕竟,财务总监,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不是性格抠抠搜搜就行了的。 至少需要经过专业 的财务知识培训,合格之后,才能胜任。 丁鹏决定找个时间,给阮梅报一个财务培训班,突击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为她以后想要管账,做好准备。 丁鹏这个人,虽然任人唯亲,但是如果这个人的能力,不足以胜任这个职位,那么,就算再亲,他也不会用的。 他可不想自己的事业,断送在无用的亲人手中。 因为大家都知道,今天这一天,对于丁鹏来说,很重要,是他能否开办公司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此大家都想要亲眼见证这一刻。 不仅是方婷c小犹太,方芳c小敏,也想去看看。 小敏甚至已经想好了,等她毕业之后,便到丁鹏的公司来做事,帮助她的丁大哥。 既然大家都这么热心,想要与他分享成功的喜悦,丁鹏何乐而不为,于是,他便索性带上大家一起,前去交易所,让她们看看,自己是怎样干净利落的干掉当今香港的金融大鳄,陈万贤的! 当丁鹏一行人来到交易所时,此时,整个交易所中的交易员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他们全都穿着红色背心,背心上写着编号。 这些交易员要么频频接电话,要么走到黑板上抛售股票,或者买进股票,非常繁忙。 陈万贤非常罕见的,已经提前到了交易所,他身上也穿着一件红色背心,上面编号001。 四周的交易员们见到他之后,纷纷议论道:“像陈万贤这样的金融大鳄都亲自上场了,今日的股市,恐怕将会有一番腥风血雨!” 他们议论间,又有一波人进来了。 是陈滔滔。 他身上同样穿着红色背心,上面编号888,显然,他也准备亲自上场炒股。 001,和888,是交易所中,最贵重的两个数字,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第七十八章:股市开盘,陈万贤与陈滔滔的激烈交锋 陈滔滔团队的到来,顿时引起整个交易所的再次震动。 交易员们纷纷议论道:“美国通宝银行也来了,这一下就有意思了。” “两虎相争,也不知道最后谁会笑到最后。” “今天的股市,应该会有一番精彩的搏杀,将会很刺激!” 就在交易员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又有一群人登场了,这一群有些意思,女孩居多,而且都是生面孔,唯一的两个男性,一个只是有些眼熟,似乎来过他们交易所,另一个他们就很熟悉了,前几天还在他们这里做事的服务生,方展博。 只不过,此时的方展博身上同样穿着红色马甲,上面标注的号码是:0002 这个数字,虽然没有陈万贤和陈滔滔那般显眼,但是也算号码中,很靠前的了。 号码的排序,预示着实力的强弱,显然,新进来的这一群人,资金实力,应该同样很雄厚! 大家应该猜到了,这群新进来的,女孩居多的团队,正是丁鹏一行人。 面对四周众人好奇的目光,丁鹏微微一笑,面色淡然,不慌不忙,非常沉稳。 他带着女孩们同样坐在了第一排,夹在陈万贤和陈滔滔的中间。 交易所的第一排,只有一些大银行,或者资本大鳄才有资格坐在上面,一般的中小股民,以及交易员,最多只能坐在第二排以后。 丁鹏他们能够坐在这里,便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实力。 明叔凑了过来,笑看着方展博,套近乎道:“展博,你这是发达了?” 方展博笑道:“我是过来帮忙的,我们这里的老板,是丁大哥。” 就在两人说话间,铃声响起,股市正式开盘了! 此时,丁鹏背靠在靠椅上,闭上了眼睛,仿佛正在休息。 他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因为他一出手,陈万贤便必死无疑。 他在等。 等陈滔滔输的一败涂地的时候,这时,他才会上场。 在此之前,他会一直看戏。 方婷c小犹太,还有小敏玲姐她们,都是第一次来交易所,看着四周紧张兮兮的人们,她们又好奇,又有些害怕。 因为在来之前,她们可是听说过了的,每当股票开盘时,便会有输的惨不忍睹的股民从这里跳下去,以死来一了百了。 股票这东西,可是会随时玩出人命的。 开盘之后,陈万贤一直盯着陈滔滔,在他看来,自己目前唯一的敌人,便是这位通宝银行的副总裁,同时也是他的私生子。 至于丁鹏,他以前听都没有听说过,自然以为对方不过是一个小角色,顶多可能有一些资本罢了。 股票这个东西,可不是越有钱,便越厉害的,陈万贤纵横股票界这么多年,除了当年的股神方进新之外,他还没有怕过谁。 此时的陈滔滔有些疲惫,因为昨晚他研究陈万贤,研究了一个晚上,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找出陈万贤的弱点。 他嘴里喃喃说道:“陈万贤不可能有那么多资金,能够同时操控六支股票,这其中一定有一支股票,是他的死穴,只不过,究竟是哪一只呢?” 他以手扶额,脑子疯狂转动着,最终,他依旧还是没有看出来,只得暗自说道:“看来,只能一个个的试了,一共只有六支股票而已,都试一遍,应该就能找出他的死穴了!” 想到这里,他便立即站了起来,来到黑板上,在陈万贤大都会的下面,写下了一个888。 陈万贤冷笑一声,站了起来,问道:“你想要多少?” 陈滔滔装出面色平静的样子,道:“我要一百万股!” 陈万贤立即对身旁的交易员说道:“好,给他!” 那个交易员立即给了陈滔滔大都会一百万股,此时大都会的股价,从18,跌到了175 陈万贤是大都会这支股票的大庄家,大庄家出货,股票自然会下跌。 陈滔滔想了一下,再次在大都会这支股票的名下写下888,说道:“我再要100万股!” 陈万贤笑道:“很好,有胆识,给他一百万股!” 随后又叫嚣道:“还要不要?你想要多少,我都给你!” 顿时,大都会的股价跌到了17。 陈滔滔大亏。 一下就亏了二十万港币。 炒股票,有的时候就像赌博,而且输赢数额非常大,往往只有数秒钟的时间,便亏损或者赚盈数十万,乃至上百上 千万! 陈滔滔还想要继续要,不过看着陈万贤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他最终还是不敢冒险,停了下来。 这便是陈万贤惯用的伎俩,明明内心紧张的要死,表面上却能装出若无其事,甚至得意洋洋的模样。 用一个词形容,便是唬人。 因为没有借到钱,加上自家的银行也不给他资金,陈滔滔如今手头上的钱,已经不足以冒险了。 陈滔滔回到了座位上,暗道:“大都会这支股票应该不是,看样子,对方应该还有不少存货。” 陈滔滔内心非常紧张,因为他输不起,如果今天输了,他便只能灰溜溜的回美国了,母亲的仇,他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报了。 他拿出一根烟,点燃之后,吸了起来。 吸烟,能够缓解男人内心的压力。 陈滔滔吸完一根烟之后,心情放松了许多,他扫了一眼黑板,对着身旁的助手说道:“我要美利都,五十万股!” 美利都,同样是陈万贤麾下的股票。 不过这一次,他不敢一百万股,一百万股的买了,只要了五十万股。 看来,他的资金,非常紧张。 陈万贤哈哈一笑,说道:“我给你,我再给你一百万股,你敢不敢要!” 陈滔滔把心一横,道:“我要了,我不仅要了这一百万股,我还要再要你的两百万股!” 这一下可就厉害了,如果输了,亏的可不止二十万港币了。 陈滔滔在赌,他赌陈万贤已经没货了。 但是哪里知道,陈万贤面不改色,笑道:“好,我给你,你有本事就不要停,一直要下去,不论你要再多,我都给你!来啊,继续啊!” 面对陈万贤有些咄咄逼人的嚣张口吻,陈滔滔沉默了。 不过两个回合,他便已经亏损超过四十万港币了,如果再买下去,他只会亏的更厉害。 四周的交易员一脸兴奋的看着两人争斗,原本大家以为,陈滔滔背后有美国三大银行之一的通宝银行支持,想要继续买下去,应该不是问题,但是他们哪里知道,此时的陈滔滔竟然怂了。 一阵嘘声,众人对于陈滔滔有些失望 第七十九章:收下陈滔滔,玩死陈万贤 方展博在一旁看的一阵心急。 他早就从丁鹏那里获知,陈万贤不过就是在唬人。 只要陈滔滔一直买下去,陈万贤很快便会没货了。 他很想上去提醒陈滔滔,但是他忍住了。 孰亲孰疏,他还是分得清的,陈滔滔与他非亲非故,他没有必要去帮助对方。 “丁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出手啊?”方展博焦急的问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稍安勿躁,之前不是说好了吗?等到陈滔滔撑不住了,我们再动手干掉那个陈万贤!” 丁鹏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是为了陈滔滔了。 如果他仅仅只是想要赢了陈万贤,现在就已经可以出手了。 陈滔滔一脸不甘心,继续试了几只股票,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他要多少,陈万贤便给他多少,渐渐,他身上的财力,已经消耗殆尽了。 他一阵失魂落魄的躺在靠椅上,嘴里喃喃自语道:“不可能啊,怎么六支股票,每一只都不是呢?” 陈滔滔输的已经快要跳楼了。 他满脸沮丧,双手使劲搓着自己的脸,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陈万贤见陈滔滔如此模样,得意的站了起来,哈哈大笑道:“臭小子,跟我玩,你还不够资格!你知不知道,你要完了,你买了我那么多股票,恐怕已经输的连裤衩都没有了吧!哈哈哈哈” “我还有很多货,你想要多少,我便给你多少,来买啊,继续买啊!” 陈万贤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表情嚣张至极,让人看一眼便想要去打。 陈滔滔没有还嘴,因为他的确和陈万贤说的那样,已经输的光溜溜的了,除了滚回美国,他什么都做不了。 瞬间,他感觉到了一丝无力。 “就这样完了吗?” 陈滔滔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内心已经几近崩溃。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他身旁传来:“我能帮你赢了陈万贤,甚至能够帮你,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蹲监狱,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你愿不愿意答应?” 陈滔滔闻声看去,是一个同样穿着红色马甲,长相白净,斯斯文文的读书人。 这人,自然就是丁鹏。 打败陈万贤? 哪里有这么容易。 陈滔滔顿时觉得对方在拿他开玩笑。 不过,当他看清对方身上红色马甲的编号之后,不由一愣。 0002 这个编号,同样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拥有的。 这至少说明,对方的财力,非常雄厚。 这就由不得他不重视了。 “你真的能帮我打败陈万贤?”陈滔滔深深看着丁鹏,问道。 打败陈万贤,一直都是陈滔滔的心愿,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都愿意试一试。 丁鹏点头道:“不错,我已经研究陈万贤这只老狐狸多年了,颇有心得,今日这局面,我有办法让其输的一塌糊涂,甚至滚出董事局,怎么样,需不需要我帮忙?” 陈滔滔死马当作活马医,如果对方真的能够打败陈万贤,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于是,他问道:“你有什么条件?” 丁鹏笑道:“我很欣赏你,想要雇佣你,作为我的财务顾问,金融顾问,平日里帮我理财炒股,当然了,只要你肯来,我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我不仅给你高薪,还可以分你一部分分红。” “换句话说便是,只要你能让我赚的越多,你自己便能得到越多,怎么样?” 原来是欣赏他,想要把他挖过去。 陈滔滔对于自己的才华,还是很有自信的,在他这个年龄,坐上通宝银行副总裁的位置,至今只有他一人。 他考虑了一下,道:“可以,只要你能够帮我打败陈万贤,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便辞去银行的职务,专心跟着你干,帮你赚钱!” “不过,我也有个要求,那便是如果我干的不满意的话,三年之后,我可以离开。” 陈滔滔不可能一辈子替别人打工,他也是有自己的抱负的。 丁鹏不假思索,点头道:“可以。” 三年之后,他应该早已经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富豪了,赚够了钱,可以带着美人四处度假休息了,谁还会一直钻在钱眼里,不停赚钱,成为金钱的奴隶呢。 相比起赚钱,丁鹏更喜欢享受生活。 他拼命赚钱,不过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享受生活罢了。 见陈滔滔同意了,丁鹏不由微微一笑,对着一旁的陈万贤说道:“刚刚你也听到了,我答应陈滔滔,帮他干掉你,接下来,我会让你在股市一败涂地,输个精光!” 陈万贤冷笑一声,依旧趾高气昂的说道:“小子,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一根葱,竟敢跟我这么说话,我玩股票的时候,你恐怕还在喝奶呢!想让我一败涂地,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是吗?”丁鹏淡淡一笑,不以为意,他不喜欢光耍嘴皮子,对付敌人,还是要用真本事。 他看着陈万贤,缓缓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玩的什么把戏吗?你利用联线控股的方法,把自己手上的六支股票,相互绑在了一起,看起来似乎很强大,但其实,每一只股票都是空心的,六支股票,都是你的死穴,只要我专攻你任意一只股票,你便玩完了!” 陈万贤原本得意的正在点烟,然而听了丁鹏这番话之后,他吓的差点点火烧了自己的嘴巴。 陈万贤惊呆了,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把戏,竟然被对方完全猜中了! 不过,他毕竟是混迹股市多年的老狐狸,怎么可能这么快认怂呢,他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笑道:“你有种,就试试看,看看到底是谁死!小心你跟陈滔滔一样,输的一败涂地,想要跳楼啊!输不死你!” “来啊,有本事你来啊!” 陈万贤到了这个时候,依旧还在唬人,这心理素质,的确不是常人能及的。 丁鹏哈哈一笑,根本不被对方的语言威胁所动,他看了一眼座位上的小犹太,说道:“阿梅,你来帮我随便选一只陈万贤的股票,就是这六支股票,你随便选一只自己喜欢的,或者看着顺眼的。” 阮梅又不懂股票,也不知道该怎么选,她看了一眼,最终觉得美利都这个名字,似乎很好听,便一脸弱弱的指着那只股,说道:“就它吧?” 陈万贤眯着眼睛看着丁鹏,傲然说道:“美利都,你要多少?” 丁鹏想了一下,淡淡说道:“就先要五千万股玩玩儿吧!” 五千万股! 陈万贤惊呆了。 不仅是他,四周所有的交易员也全都传来一阵惊叹声 第八十章:陈万贤的末路 一上来就要五千万股,易鹏的豪气令四周的交易员们纷纷拍手叫好。 陈万贤卑鄙的性格,哪怕是交易所的交易员们,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只要能够整陈万贤,他们都会在一旁摇旗呐喊助威。 陈万贤当然拿不出这么多股票,因为他的这六支股票,全部都是空心的。 不过,他依旧故作镇定,笑道:“你小子,好大的口气,竟然张口闭口就是五千万股,你拿的出来这么多钱吗?我看你就是来交易所捣乱的!” 既然还怀疑上他的财力了。 丁鹏二话不说,亮出了自己十亿港币的证明。 看着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十亿港币金额,陈万贤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对方的财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丁鹏淡淡说道:“我不仅要卖光你所有美利都的股票,你其他五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我也统统都要买了!” 说着,他便让小犹太c方婷等女孩,没有女孩站在一个股票面前,把陈万贤其余五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吞下了。 至此,陈万贤这个大庄家,一败涂地。 陈万贤气的一直低着头,再也没有之前那么嚣张了。 眼见着丁鹏一点点把他名下股票全部买进,陈万贤再也绷不住了,吓的腿脚发软,差点跌倒在地。 他知道,自己大势已去了。 看到陈万贤这幅模样,四周的交易员都知道,曾经的金融大鳄陈万贤倒了,顿时,交易员们全都欢呼了起来。 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陈万贤坏事做尽,肆无忌惮的坑害股民,眼前这些常年与股票打交道的交易员都看不下去了。 这些交易员们的欢呼声,便预示着,陈万贤早已经人心已失。 丁鹏笑了,方展博笑了,小犹太c方婷c方敏等女孩,虽然不知道究竟怎么了,但是也知道,丁鹏赢了,她们也围在丁鹏身旁,欢呼起来。 看着那一张张娇美的笑脸,丁鹏哈哈大笑了起来。 人生最得意之事,莫如在自己最辉煌的时候,身边有一群最亲近之人,与之分享。 丁鹏知道,她们都是真心替他高兴,为他骄傲的。 看着四周的交易员们全部围在丁鹏身边,纷纷拍着马屁,称呼他为‘股神’时,女孩们会心一笑,心里觉得十分骄傲。 她们的丁大哥越风光,越成功,她们便越开心。 如今,收购了陈万贤所有股票之后,丁鹏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万邦集团的主席。 万邦集团,下设有美利都c大都会等六家上市公司,算是陈万贤的总公司。 原本陈万贤是万邦集团的主席,不过如今风水轮流转,随着他收购了陈万贤所有股票,丁鹏一跃之下,成为了万邦集团的新主席。 接下来,他便要开始查账了,查出陈万贤所有贪污的罪状,然后上报廉政局。 不过,这些都是明日要做的事情,今天,股市收盘,已经下午五点了,是下班休息的时候。 丁鹏叫上大家,订了一家酒店,一起吃喝庆祝。 这一次,他大赚特赚,赚了很大一笔钱,估值将近十亿。 也就是说,他相当于把原本借来的十亿港币,翻了一番。 当然,这些如今还是股票,还没有套现,不过,丁鹏是知道的,未来的三年,香港的股市一片大好,连连攀升,他手上捏着这么多股票,未来只会疯狂升值,是不会跌的。 一直到1987年,香港将经历史无前例的股灾,那时候,这些股票,倒是必须立即放出去。 疯狂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丁鹏便带着方展博去了万邦集团,开始查账。 此时,方婷穿着一套干练的女士西装,跟在丁鹏身旁,正式成为了他的私人助理。 除了他之外,他身边还跟着陈滔滔,以及他团队的一些人。 这些人,都跟着陈滔滔,投靠了丁鹏。 至于阮梅,因为她知识有限,来了也帮不上什么忙,此时正报了一个财务班,准备突袭学习财务知识,以图未来能够跟上丁鹏的脚步,在他的事业上,有所帮助。 陈滔滔的团队办事效率很高,方婷的能力也不差,众人忙活了两天之后,便把陈万贤所有贪污受贿的事情,全部调查清楚了,有理有据,毫无遗漏。 他们之所以这么顺利,全是因为丁鹏是如今万邦集团的主席,拥有绝对的权利查账。 其他的股东,根本不敢,也不能阻止他。 调查清楚之后 ,丁鹏一边派人上报给廉政局,一边通知万邦集团所有股东,包括陈万贤在内,明日开一个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必须参加。 一想到明日便要制裁陈万贤,陈滔滔的心里便不由一阵暗爽。 时至今日,他依旧还记得陈万贤骂他是野种,在他母亲弥留之际,不肯来看他母亲最后一面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一阵暗恨。 第二天,股东大会如期举行。 在大会上,丁鹏面无表情,淡然说道:“我这次召开这个股东大会,是因为前几天,我查了一下集团前五年的财务报告和账本,结果发现了很多问题,有些账,大有问题!” 说到这里,丁鹏看向了陈万贤,意有所指。 陈万贤还不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依旧神色嚣张的说道:“年轻人,说话小心一点,这种事情,可不能乱说,要讲证据的!” 丁鹏懒得跟他打嘴炮,直接摆出了证据,他对着身旁的方婷说道:“婷婷,告诉他,他的哪些账目不清楚。” 此时的方她闺女,有别于之前,她身穿一套黑色正装,看起来英姿飒爽,干练无比。 不过在干练之中,又有一股女人特有的柔媚。 如今,她的身体已经发育的非常成熟,玲珑有致,线条非常诱人。 方婷非常干练的对着陈万贤说道:“陈万贤先生,在1983年,也就是一年前,你拿了万邦集团五千万港币去投资房地产,建造高楼大厦,结果后来亏了股东两千万港币,而投资的这家房地产公司,我们查到,竟然是你外甥开的,这你怎么交待?” 按照金融投行的规矩,这种事情,是应该避亲避嫌的,而陈万贤明目张胆的这么搞,完全属于违规操作,算是有意给自己捞钱。 陈万贤死鸭子嘴硬,抵赖道:“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我统统都不知道!” 第八十一章:《大时代》终章 方婷没有理会抵赖的陈万贤,继续说道:“还有同一年的十月,你拿着万邦的钱,通过你表弟的儿子,在屯门买了一块地,按照估值,你应该是赚了两千万的,但是你竟然用了一半的价钱,把这块地又卖给了你的堂兄,是不是?” 陈万贤依旧抵赖道:“我都说了,我不知道,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方婷依旧不理睬他,继续说道:“还有一笔账就更离谱了,你拿了万邦集团两千万港币去海南岛买沙子,结果却说,因为海关的问题,这笔钱白白损失了,而好巧的,这件沙厂,又是你侄子开的!” 陈滔滔冷冷看着陈万贤,问道:“这件事情,你又怎么解释?” 陈万贤依旧嚣张道:“你是什么人,也配跟我这么说话!怎么,审犯人啊!” 丁鹏笑道:“陈万贤,你已经不是集团主席了,竟然还这么嚣张,也罢,我也懒得跟你多费口舌,你不是问我凭什么审问你吗?那我就让有权审问你的人,来审问你!” 丁鹏对着身旁的方婷小声说道:“婷婷,去把廉政署的人带进来吧。” 廉政署接到丁鹏的举报,以及搜集的相关证据后,已经正式对陈万贤发出了通缉令,准备请陈万贤去局子里‘喝茶’。 此时,廉政局的人,正守候在门外呢。 方婷乖巧的点了点头,她朝着丁鹏娇媚一笑,随后起身去了门外。 没想到工作中的方婷,办事这么干练,一点也不怯场,这一点,倒是令丁鹏另眼相看。 随后,陈万贤便被逮捕了。 丁鹏知道,因为经济犯罪,陈万贤将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直到1988年,才被放出来。 陈万贤走了,如今的万邦集团,便成了丁鹏的天下了。 不过,他虽然是这个集团的主席,但是对于下属的股东,一点都不了解,而且,他对于管理金融公司,也没有太多的经验。 好在,他身边有陈滔滔这样的人才,加上方展博的帮助,相信这家金融集团会很快走上正轨的。 有了钱之后,丁鹏把叶天送到了美国最好的精神治疗中心,接受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治疗,希望对这个帮助过他们的股票天才,能够有所用处。 如果能够治好叶天,丁鹏和方展博,都会很高兴的。 当然,丁鹏也能获得一笔改变命运的奖励。 丁鹏是真心欣赏叶天,就算没有奖励,他都会想方设法救他。 可惜,叶天的精神病,已经很严重了,至于能不能治好,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丁鹏的事业都在稳固发展着。 在陈滔滔和方展博的帮助下,丁鹏赚了一大笔钱。 与此同时,他的小说也越来越有名气,陆续,他推出了《权力的游戏》《遮天》《斗破》《神墓》《吞噬星空》等小说,当然,也少不了硬科幻巨著,《三体》。 他写作的类型,涉及了都市c武侠,科幻,仙侠c玄幻c游戏c悬疑等诸多方面,甚至连西方的西幻,他都写出了《哈利波特》《权力的游戏》等经典巨著。 渐渐,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最后享誉国际。 凭借着《三体》,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一奖项,直接把丁鹏的名声,推到了极致。 人们纷纷称呼他为,小说界的万花筒,意指他什么类型的小说,都能够完美驾驭。 书写的差不多了,他又开始涉足影视圈,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公司,投资拍电影。 《少林足球》《唐伯虎点秋香》《武状元苏乞儿》《九品芝麻官》《国产凌凌漆》《大话西游》等一系列的作品,奠定了丁鹏在影视界的地位。 渐渐,他成为了一个涉猎影视界c金融界c小说界的跨界人才,而且每一方面做的都极其成功。 后来,他还开始写歌词编曲,写出了诸如《征服》《同桌的你》《窗外》《大海》等众多优秀歌曲,一个个传唱度都很惊人。 一时间,丁鹏又成为了一名歌坛鬼才。 尤其是那一首《征服》,让无数少女恨不得跪在他的脚下唱征服。 “就这样被你征服” 到了后来,丁鹏甚至创作出了《青花瓷》《兰亭序》《东风破》《七里香》等特点鲜明的歌曲,一时间好评如潮,奠定了他歌坛霸主的地位。 因为才情实在太过逼人,丁鹏收获了全球无数女粉丝的芳心,他也因此被评选为当代最受女性欢迎的大才子,大富豪。 他所赚的钱,数以百亿计。 有了 这么多钱,丁鹏便不再醉心‘创作’了,他开始带着小犹太c方婷c小敏c方芳c玲姐等人,周游世界,玩遍全球。 不论是国内的好山好水,还是国外的风景美盛,他们都逛了一个遍,众人在一起逍遥快活,日子过的幸福而又美满。 经过丁鹏不屑的努力,主要是钱给到位了,叶天终于在数百名著名心理学医生的共同治疗下,恢复了健康,不再像以前那样疯疯癫癫了。 因此,丁鹏获得了一笔改变命运的奖励。 叶天的戏份只有b,但是改变程度,却达到了sss,最高评价。 毕竟,治疗他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光是为了治好他,丁鹏便花了至少数十亿美金。 综合评定为s,丁鹏又获得了10万【命运能量】。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87年,在这次股灾中,所有人都买升,只有丁鹏一个人买跌,这使得他大赚特赚,狂赚400亿港币。 他的财富彻底超过了香港三大富豪,郭英中,韦家诚和贺新。 丁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香港首富,乃至世界首富。 时间就在与小犹太c方婷c小敏c玲姐等人的玩乐中,缓缓流逝。 丁鹏没有多大的志向,他来到《大时代》的世界,就是想要来看一看清纯可爱的小犹太,以及美艳动人的方婷。 如今这两人,一左一右,都陪在了他的身边,日子就在这幸福而又快乐的时光中缓缓渡过。 一转眼,八十年过去了。 在送走了玲姐c小犹太c方婷c方敏c方芳之后,丁鹏也逐渐衰老,到了弥留之际。 丽人已逝,再留在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丁鹏叹息一声,闭上了眼睛 仿佛黄粱一梦一般,当丁鹏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发现自己依旧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而电脑中正播放着的《大时代》,出现了‘全剧终’的字样。 他知道,自己这一趟《大时代》之旅,彻底结束了 第八十二章:第二个影视世界,金粉世家 人生的岁月,犹如流水一般逝去。 此时的丁鹏,脑海里依旧还浮现着小犹太和方婷的倩影。 回味着与她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便不由会心一笑,感觉十分满足。 人生在世,还有什么,比与自己心爱的女孩,一起共度一生,更快乐的事情吗? 丁鹏没有什么宏伟志向,他活在这世间,想要过的日子,不过是爱着,拥有者自己喜欢的女人,一辈子恩恩爱爱过一生。 至于什么王图霸业,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一次的《大时代》之行,丁鹏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跟小犹太和方婷做呢。 现在想想,只觉得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 人在欢乐之中时,就会这样,只觉得时间流逝的,比平时快了好几倍。 而人在悲伤中时,只觉得度日如年,时间仿佛凝固静止了。 “不知道能不能再次穿入《大时代》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丁鹏再次点开了《大时代》,选择从头开始播放。 可惜,这一次,没有成功。 系统提示他,每一个电视剧,仅仅只能穿越一次。 好失望 丁鹏叹息一声,闭上了眼睛,默默跟着内心中的小犹太和方婷告别。 丽人已逝,活人还得继续生活。 丁鹏在床上睡了一觉,然后在楼下小吃店买了些吃食,恢复了一下体力之后,他开始选择下一个穿越目标。 翻动着一个个影视剧,最终鼠标停留在了一个地方。 《金粉世家》。 鸳鸯蝴蝶派最有名的作家,张恨水先生创作的小说。 凭借着这本小说,他赚了整整八千块的稿费,要知道,他所租住的七进豪宅,每月的月租,也不过才40块钱,足见这八千块之多了。 在那个年代,张恨水先生就犹如如今阅文的唐家三少c辰东等网文大神,仅仅依靠写书,便赚的盆满钵满。 在当时,张恨水先生绝对算得上富裕了。 而他的产量也很大,一生创作了100多部长篇和中篇小说。 言归正传,《金粉世家》这部电视剧,最大的看点,便是两个女人。 冷清秋(董洁饰演),和白秀珠(刘亦菲)。 至于为什么最大的看点,是这两个女人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丁鹏是男人,而男人天生爱美人。 呵呵。 此时冷清秋的扮演者,依旧是清纯玉女,纯洁无污染,还没有后来那些糟耙事。 至于白秀珠的扮演者,至今名声极好,依旧是人人称颂的‘神仙姐姐’。 相比起来,还是白秀珠更有味道。 不过,这两个女孩,在影片中的性格,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乖巧听话,逆来顺受的‘好女人’,都很有个性。 冷清秋看起来清纯温柔漂亮,但实则她性格中有些许的傲慢c冷艳,有种文人的清高,需要哄着,捧着,才能得到她的芳心。 不过她的优点也很明显,个性独立,有主见,坚强,做事果断,不拖泥带水。 而且除了热爱文学之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嫁人之后,也恪守妇道,在家相夫教子。 算是一个合格的媳妇了。 如果不是金燕西是个公子哥,喜新厌旧,冷清秋绝对会成为一个好的贤内助。 而白秀珠正好与她相反。 因为出生于豪门权贵之家,白秀珠从小养尊处优,性格有些刁蛮任性,脾气很大,有时候像林妹妹一样,受一点委屈便哭哭啼啼的。 同时,她从小在美国长大,受西方思想影响,绝对不允许自己成为男人的玩物。 因此,当发现金燕西与其他女人勾勾搭搭,不清不楚的时候,她立即对金燕西恶语相向,甚至不再理他。 而相比之下,冷清秋发现金燕西在外面有女人之后,选择的是默默隐忍,觉得以夫为纲,做女人就应该忍受这些。 说起来,两个女人虽然各有缺点毛病,但是都不是坏人。 冷清秋就不用说了,虽然有些冷傲,但是绝对是一个贤妻良母。 而白秀珠,看似刁蛮任性,但是也是很讲道理的。 在影视剧中,金燕西开车撞了一个牵驴的农民,白秀珠立即拿出身上所有的钱,让农民去疗伤,害怕农民没有钱治伤,同时也 为金燕西撞到农民而感到内疚。 同时,当得知冷清秋与金燕西结婚之后,她也不过是以泪洗面,却从来没有想过报复冷清秋。 而且,白秀珠没有继续再插足金燕西的婚姻,而是选择了离开。 后来,当她与金燕西相遇之后,是金燕西一再讨好她,令她生出想要报复他的念头。 换句话说,白秀珠从来不想做第三者,哪怕对方是她曾经爱的死去活来的燕西哥哥。 白秀珠,冷清秋。 这两类女孩,与小犹太和方婷的个性,大为不同,相对而言,更加保守,与她们谈情说爱,说不定会很有意思。 丁鹏想了一下,便选择下一个穿越的影视剧,为《金粉世家》。 在穿越前,丁鹏决定先做一些准备。 因为这一次所穿越的年代,有些不同。 而对手的实力,也十足的强大。 《金粉世家》所发生在的年代,为民国9年,也就是1920年。 地点在北京。 此时的北京,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之下,大总统,为徐世昌。 这个年代,属于军阀混战的年代,外国列强纷纷在全国各地占有殖民地,作威作福。 而小日本,大约在十一年后,才会炸死张作霖,发动‘九一八事变’,开启全面侵华战争。 此时的民国,各地军阀混战,又要遭受外国人的欺压,人民过的相当凄苦。 不过,相对来说,北京作为北洋军阀的首府,还算稳定。 这里没有租界,外国人极少,不像上海滩那般混乱,租界遍地,相对来说,还是很有秩序的。 正因为民生稳定,张恨水先生才能依靠写作,赚取大量钱财。 而这一次,丁鹏面对的对手,将史无前例的强大。 如果他想要与白秀珠,或者冷清秋谈恋爱的话,势必将会与一个人发生冲突,那便是本剧的男主,金燕西。 金燕西,北洋政府总理,金铨的小儿子,家财万贯,而且权势滔天 第八十三章:民国首富 此时为民国初年,官制早已经与清朝大为不同了。 最高领导人,是大总统,由国会选出。 大总统之下,便是内阁总理,负责管理国家的行政工作。 内阁总理之下,又设置各部门,什么财政部c教育部等等,由总长和次长充当主要官员。 金铨为北洋政府总理,算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而白秀珠的哥哥,白雄起,此时还是金铨的门生,在金铨手下做事,官职次长。 不过后来,他通过一系列操作,成功扳倒金铨,成为了北洋政府总理。 总理的儿子,这身份吓不吓人? 更何况,金燕西样貌英俊潇洒,行为放荡不羁,油嘴滑舌,十分会哄人,而且为了女人,甘愿豁出一切,是个天生的情种。 丁鹏想要与之抗衡,倒是很有难度。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优势。 那便是知晓剧情,知晓每个角色的性格特征,而且还有一个正处在知识爆炸阶段的现实世界。 他完全可以在目前的现实世界,做好准备之后,再选择穿入《金粉世家》的世界。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限制,现实世界中的东西,是无法带入影视世界的,只有他脑子里装的知识除外。 与之相同,他在《大时代》世界赚取的400亿港币,也无法带入现实世界,这使得他在现实中一跃成为亿万富豪的想法落空了。 不过,有一个绝佳的好消息,那便是影视世界里的某些东西,是可以互通的。 比如这400亿港币,可以换算成民国时期的银元,带入《金粉世家》的世界里。 也就是说,他穿入《金粉世家》之后,钱方面,完全不用担心。 这简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众所周知,泡妞最是花钱了,有了钱,如果还肯花点心思,天底下,哪样的妞泡不到手? 有了这400亿港币,丁鹏便可以在《金粉世家》的世界混的风生水起。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必胜。 泡妞同样如此。 想要泡妞,首先便是要了解妞的喜好和性格特点。 冷清秋,听名字便知道,这是一个很文艺,容易伤感的妹子。 这样的妹子,最是单纯,也最是容易沉浸在优美的诗句和情话之中。 于是,丁鹏开始查阅1920年之后的所有浪漫而且闻名的诗歌。 比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又比如戴望舒的《雨巷》等等,都是浪漫到极致的诗句。 同时,丁鹏也准备走老路,在《金粉世家》的世界里,做一个民国大文豪,开启抄书生涯。 所抄的书,自然需要是1920年以后的,同时也不能太过超前,比如写一些穿越玄幻小说。 这个年代的人们,尤其是北平这个地方,盛行的是鸳鸯蝴蝶派,写的大多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 丁鹏想了一下,在网上下载了一些这方面的书,然后开始疯狂补课。 当把所有准备工作做好了之后,丁鹏点开播放《金粉世界》。 顿时,熟悉的音乐在他耳边响起: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丁鹏的眼前浮现,冷清秋(董洁)c白秀珠(刘亦菲)c小怜(徐露)c金梅丽(舒畅)c王玉芬(三少奶奶,刘佳佳) 这些面容,或清纯,或艳丽,或妩媚,或多情,或稚嫩,各有千秋,群芳争艳。 这时,系统的声音终于响起:“检测到电视剧《金粉世家》,是否穿越?” 丁鹏不假思索,选择了穿越。 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当丁鹏再次睁开眼时,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大变样了。 只见此时他正站在一条老旧的街道上,街上人来人往,倒是还挺热闹的。 大街上,到处都是拉着黄包车的车夫,他们浑身黝黑,披散着破旧的短裆,或者直接赤着上身,拉车上,他们全身大汗淋漓,十分辛苦。 那一张张黝黑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对生活的热情,更多的是一种麻木。 街角上,时常能够看见摆着小摊的老夫子,他们穿着一身书生装,文质彬彬,犹如教书先生。 这些人,大多靠着给别人代写书信为生。 毕竟,在这个年代,文盲的比例是很高的,大多数平民都不怎么识字。 时不时的,丁鹏也能看见,一群妇女坐在大街上,甚至直接坐在地上,一边相互拉着家常,一边缝缝补补,干着家务。 她们的身旁放着一些竹篮子,篮子里都是些针线布片,或是补衣服,或是做鞋垫 当然,也有一些衣冠楚楚,犹如财主一般的公子哥,小少爷,一边提着鸟笼逗鸟,一边大摇大摆的走着,看见街上有什么好吃的糕点,他也会吩咐身旁的下人,帮着买一些,喂给他吃。 街道不是很干净,而且沿街的小摊鳞次栉比,一个挨着一个,非常拥挤,有包子铺,馒头铺,杂货铺,理发铺,小茶馆,补鞋摊等等。 摆不起摊位的,则把货物背在身上,沿街叫卖。 丁鹏便看见一个赤着脚的小孩,浑身晒的黑漆漆的,身上挂满了草鞋,正在沿街叫卖草鞋。 还有摆放了一个板凳,正在给顾客挖耳朵的手艺人,这应该称呼为采耳师傅? 此时出现在丁鹏眼前的,犹如一副民国时期的《清明上河图》,令丁鹏惊叹之余,也连连哀叹。 他惊叹,第一次看见真实的民国人们的生活画卷,如此鲜活,如此清晰。 他哀叹,哪怕是在北平,平民的日子似乎都很不好过,一个个面无生气,一副被生活压弯了腰的凄惨模样。 贫穷就是原罪,如果没钱,不论在哪个年代,生活质量都会很差。 幸好,丁鹏不缺钱。 在系统提供的虚拟背包中,他能够清楚的看到他如今的财富总额。 民国的货币,用的是银元,上面印有大总统袁世凯的头像,因此又被称为‘袁大头’。 这中货币发行于1914年,一共发行了75亿枚,是当时民国时期主要的流通货币。 1920年,一枚银元相当于70元港币,因此丁鹏的财富总额,相当于57亿银元。 这几乎比银元发行总量的一半还要多不少。 而且因为是系统直接兑换的,用出时,不会出现通货膨胀,银元贬值等现象。 此时的丁鹏,当之无愧的,是整个民国首富 第八十四章:近水楼台先得月 丁鹏如今很有钱。 不过,在这个时代,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名望,这样,那些军阀大帅们,才不敢随便动你,有所忌惮。 甚至还会百般拉拢你。 因此,抄书成为一名享誉全国,乃至享誉世界文坛的民国大文豪,还是很有必要的。 更不用说,冷清秋酷爱读书,喜爱诗词,如果有这方面的才华,也能更好的接近她。 至于白秀珠,就有些难搞了。 她如今一颗心都在金燕西的身上,想要把她抢过来,必须得好好筹谋一番。 而且,她那个哥哥,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纵观全剧,白雄起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而且,他还娶了一个好妻子。 他的老婆,白太太,是一个日本人,是他在德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这个妻子可不简单。 每当白雄起和她意见不合时,这个女人都很尊重自己丈夫的想法,不会像金鹏振和玉芬那样,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吵大闹,搞得鸡飞狗跳,剑拔弩张的。 她曾经对白秀珠说过一番话,那便是“男人需要的是自尊,需要别人处处尊重他。” 她掌握了御夫之道的关键。 而当白秀珠抱怨她哥哥对金家忘恩负义,所以金家不让燕西和她来往时,这位贤惠的白太太是这样回答白秀珠的,“不管我们白家和金家的关系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那是政界大事,我们都无法过问,更无权干涉,对你而言,关键是燕西少爷他对你的感情是否真挚,他爱你到底有多深。” 白太太说话一针见血,告诉白秀珠,金燕西之所以不理她,不是因为政治上的事情,而是因为,金燕西不爱她了。 纵观全剧,白太太是一个运筹帷幄,做事果决精干的贤惠妻子。 正是在她的辅助下,白雄起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在政坛上混的风生水起,最终从次长,到总长,再到副总理,最后直接取代金铨,成为北洋政府总理。 其升迁速度之快,简直如坐火箭一般。 这么精明的一家人,也只有白秀珠,被众人呵护之下,显得有些天真浪漫,把感情看的很重。 白秀珠最大的优点,便是对感情的忠贞,她从小与金燕西青梅竹马,一直到金燕西结婚,她都坚定不渝的爱着金燕西一个人,并没有喜欢上别的其他任何人。 金燕西结婚时,她甚至想要自杀,足见,对于感情,她有多认真。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白秀珠除了性格有些大小姐脾气,其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金燕西也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竟然错失了这样一个好女孩。 因为暂时与白秀珠还搭不上什么关系,丁鹏首先把目光,投向了冷清秋。 相比起白秀珠,追求冷清秋,相对更容易一些。 因为有珠玉在前。 他完全可以复制金燕西的方法,用这一套俘获冷清秋的芳心。 金燕西用的是什么方法? 大致总结起来,有三招。 第一招,近水楼台先得月。 众所周知,想要找女朋友,当然要去女生多的地方。 女生多,机会便大嘛。 后世,像一些女多男少的学校,如卫校c幼师学校等,都是女生极多,男生极少的宝地,在这里的男生,犹如熊猫一样,机会众多,你见过他们缺过女友吗? 当然,踏入社会之后就另当别论了。 一般的小护士,都会被更有出息,更有前途的医生勾搭走,此乃后话。 所以,你想要干什么,收获什么,就要去机会更多的地方,这样才会更有机会收获结果。 金燕西为了追求冷清秋,便特意买下冷清秋旁边的一间屋子,这样一来,时常在冷清秋身边晃荡,不是很容易便与冷清秋混熟嘛。 想要追求女人,首先要多跟她接触,时常晃荡在她身边,这样才有更多机会表现自己,令她爱上自己嘛。 这一点,丁鹏完全可以借鉴。 他身上不缺钱。 完全可以提前租下,甚至买下那间屋子。 当然,还是买下为好,这样一来,这房子便是他的了,金燕西这小子就算打起了主意,也只能干瞪眼。 冷清秋住在哪里? 住在冷府。 冷府在哪里? 在西楼门同胡子园,16号。 丁鹏记得,西楼门的门口,有一家小酒馆,门口挂着一面酒招子,上面写 着‘家传老酒’四个大字。 这地方十分显眼,非常好找,他随便叫一个车夫,便能把他拉过去。 不过在过去之前,他得先换上一身高贵一些的衣衫。 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缺狗眼看人低的人,一套体面的衣衫,能够让丁鹏少受些气,多收获一些方便。 他来到附近一家好点的衣庄,挑了一套昂贵的西装,穿在了身上,随后他还给自己配了一块怀表,打好了领带,顿时,一个斯文秀气的富家公子出现在了镜子里。 他又去理发店理了一个,这个时代流行的偏分头,打上发胶。 这些,都是一些纨绔子弟的标配。 收拾妥当之后,丁鹏这才在路上随便叫了一辆黄包车,让车夫把他拉到西楼门同胡子园,15号,王府。 为什么是15号王府,而不是16号的冷府呢? 因为这两个宅子是挨在一起的,丁鹏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与冷清秋成为邻居,自然要买的,是旁边16号的王府了。 车夫在这一带拉车拉惯了,自然熟悉地形,他见丁鹏衣冠楚楚,知道是个贵客,不敢得罪,脸上堆满笑容,弓着腰,卑躬屈膝的扶着丁鹏上了车,这才拉起黄包车,健步如飞的向着目的地奔去。 惯常拉车的,身上都有一身腱子肉,他飞奔之中,丁鹏能够感受到四周有阵阵微风呼啸而过。 在繁华而又拥挤的街道上穿梭,兜兜转转的,也不知道走了过久,前方终于出现了一家熟悉的小酒馆,以及酒馆旁,一个大大的‘西楼门’牌楼。 对了,就是在这附近。 终于,黄包车停在了一处石砌的府院旁。 这处府院略显寒酸,不比高门大户,不过四周都有围墙,看起来里面的面积不小,在当代,已经算是一处不错的别墅了。 府门上标着‘王府’的字样 第八十五章:写诗,投稿 “少爷,到了,”车夫谦卑的说道。 丁鹏问了车钱,一共2枚铜元。 这个时候的物价,虽然大多以银元为主,不过一个银元的面值可是很大的,下面还有不少小钱。 兑换比例为,一个银元,等于10角钱,等于100分钱。 而1角钱,等于30枚铜元,等于300枚铜钱,也就是300文。 不过,到了1920年之后,因为物价上涨的关系,铜钱已经弃用了,铜元成了主要流通货币。 这就相当于,在现代社会,已经很少看见一分钱了,最小面额的,也是一角钱。 参考物价,这个时期,高技术工人的月工资,大约10银元上下。 工头,大约20银元左右。 四口之家,每月12银元足以维持生活。 月收入超过50银元,便属于中产阶级。 丁鹏身上有57亿银元,你可以想象一下,丁鹏富成了什么样子。 而这个年代,优待文人,鲁迅先生一个月的工资,有300银元,妥妥的高收入阶层。 更不用说那些大学里的教授校长了。 一个个富得流油。 正是不愁吃穿,这些文人才有闲工夫写一些伤春悲秋,浪漫的诗篇嘛。 而与之对比,底层人的生活,非常拮据。 一个车夫,一个月能挣到5个银元就不错了,勉强能够活命而已。 丁鹏掏出一枚银元,车夫找了他一大把铜元。 丁鹏想了一下,拿出两枚铜元,递给车夫道:“赏你的。” 车夫喜出望外,连连躬身称谢,嘴里说着吉祥话:“谢大少爷赏钱,祝大少爷财源滚滚,娇妻美妾,享之不尽” 丁鹏哈哈大笑一声,回道:“借您吉言了。” 下车之后,丁鹏整理了一下衣冠,随后敲门道:“有人在吗?” 大门打开,一个仆人伸出头来,问道:“这位少爷,您有何事?” 果然,人靠衣装,衣服穿的好,别人的态度也会更客气一些。 鲁迅先生就曾说过,穿一身体面的衣服,可以免受下等人的欺负。(鲁迅先生表示,我的确说过这样的话。) 丁鹏微微一笑,道:“我瞧着这屋子不错,想要买下来,价钱方面好商量。” 想要买屋子? 这样的大事,这老仆自然做不了主,他让丁鹏在门外稍等,然后进屋禀告王先生去了。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青布长衫的中年人走了出来,他见丁鹏衣冠楚楚,仿佛留过洋的洋学生,不由问道:“是少爷想要买我的屋子?” 丁鹏点了点头,道:“价格好商量。” 王先生上下打量了一番丁鹏,不由问道:“少爷是想要租呢,还是直接买下来呢?” “直接买下来,租的,多麻烦。”丁鹏回道。 王先生考虑了一下,问道:“少爷能出多少钱?” 丁鹏伸出三根手指,道:“三千银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先生愿意卖吗?如果不愿意,我便去看看别家。” 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很高了,要知道,按照现在的物价,在北平,租住一套四合院,每月也不过二十个银元而已。 而他这屋子,哪里能跟四合院相比呢,连四分之一都不到。 王先生对于这个价格,还是很满意的,他想了一下,最终很痛快的答应了。 当然,对方想要搬走,需要时间,最快也要两日之后。 丁鹏也无所谓等几天,大不了,他先在附近的旅店住几天嘛。 拿出价值三千银元的纸币,丁鹏递给了对方,换来了一张房契。 这个年代,因为还处在动荡之中,身份证明还没有普及,要到蒋介石率领北伐军,从广州一路打到北平,占领了这里,建立国民政府之后,才开始大力推行户籍c身份证明的普及。 收好了房契之后,丁鹏离开了王府,在附近找了一处不错的旅店住下。 他现在根本不缺钱,因此没必要省钱,一切都以高质量的生活为主。 在街上买了一些不错的小吃,带回房间,丁鹏一边吃喝,一边盘算着接下来的行动。 穿越前,他已经都考虑过一遍,这一次,不过是重新梳理一下。 首先,他要开始发表文章了。 他必须尽快写出爆款文章,迅速在文坛上收获名声,进而成为民国大文豪。 其次,他得去一个地方,谋得一份差事。 这个地方,便是仁德女中。 冷清秋便是这里的学生。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丁鹏除了要和她做邻居,还要和她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有大量的时间相处。 这样日子久了,不就机会多多,感情越加浓烈吗? 他准备去应聘仁德女中的老师,教授国文,也就是语文。 丁鹏毕竟没有金燕西那样牛逼的老爹,但是他有钱啊,完全可以捐赠学校一大笔钱,从而获得老师资格。 当然,为了以保万全,他决定把自己的语文水平点满。 之前在《大时代》的世界,他获得了大量的【命运能量】,如今他身上,还剩余319800点没有使用。 这些剩余的【命运能量】,就是专门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的,此时正好排上了用场。 花100【命运能量】,买了一本【语文知识】技能。 随后他一路点满,点到了10级满级。 此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国学大师了,学贯古今,诗词歌赋,文言文,白话文,样样精通,词汇量堪比一本活字典。 同时,他文采斐然,就算不抄书,也能写出一手不错的文章来。 这一共消耗了他10万【命运能量】。 【语文知识】点满之后,对于他好处多多,他不仅变得出口成章,而且,就算抄书,也抄的更加顺滑了。 看了一下时间,此时还是上午,他决定下午去拜访仁德女中,而这中间的时间,他决定先写出一些诗歌出来,寄给报刊杂志,获取名声。 如今,整个中国,最出名,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刊,是《申报》和《新闻报》。 这两份报纸都有文艺副刊,可以刊载一些小说或者文学作品,如诗歌散文等。 当然时论也很受欢迎。 丁鹏想要享誉文坛,自然要把优秀的作品,寄给名气最大,发行量最高的报刊了,这样出名不是更容易不是 第八十六章:两首诗 像冷清秋这样的文艺女青年,最喜欢的,便是那些缠绵悱恻的情诗,情意绵绵之中,又不落俗套,便是情诗中的佳作。 像这样的佳作,在穿越前,丁鹏便查了不少。 其中最有名的,是刘半农的那一首《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啊! 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月光恋爱着海洋, 海洋恋爱着月光。 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 教我如何不想她? 说实话,这样一首诗,在丁鹏看来,后世许多情歌都比它更为生动有文采。 “啊”啊“啊”的,尴不尴尬? 但是,这个年代的诗歌就是这样的。 虽然在丁鹏看来,显得有些儿戏,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佳作了。 而且还是流传广泛,得到文坛大家们一致赞誉的佳作。 这一首诗,是刘半农先生1920年9月4日所作,发表于10月之后,如今正是1920年3月,丁鹏如果要抄的话,还是可以的。 毕竟超前了将近6个月嘛。 这首诗,刘半农还没有做出来。 这首诗抄不抄呢? 丁鹏纠结了一下,还是决定抄了。 虽然这首诗,在丁鹏看来,似乎并不怎么样,但是谁叫它后来那么红呢。 后来,著名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先生,还给它谱了曲子,成为一首广为流传的歌曲。 既然它这么成功,现在又没有被创作出来,丁鹏自然毫不客气,实行‘拿来主义’,把这首新诗借来一用。 这首诗,从形式结构来看,有些像《诗经》里面的一些诗,大段大段的重复,排比,比兴,所谓‘赋比兴’嘛,倒是有这方面的风格。 而其最大的特点,便是纯白话文。 众所周知,清朝时期,国人写文章,大多用的是文言文,到了民国,文人们渐渐觉得文言文晦涩难懂,交流起来十分不方便,不利于社会发展,于是,在1915年,也就是民国4年,在上海创办了《新青年》,开始发起新文化运动。 新文化运动,其中一条便是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这首诗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创作而出的,算是一首新诗,用的也全是白话文,而且,最关键的是,里面首次用了“她”这个字,十分大胆。 要知道,在这首诗之前,无论男女,都用的是‘他’,而正是刘半农先生,首次用‘她’代指女性! 这也意味着,他对女性地位的认可。 正因为有如此教育意义,这首诗才广为流传,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先进女性的广泛认可。 丁鹏微微一笑,把这首诗默写了下来。 从此,这一成就,将会是属于他的了。 他将成为,第一个,为广大女性发声的女性之友,进步诗人。 随后,丁鹏并没有停着,他开始思索,写另一首诗。 之前提过,在中国,最有名气,发行量最高的两份报纸,是《申报》和《新闻报》。 想要尽快在文坛崭露头角,自然最好的方法,便是在这两份报纸上,各发表一首诗了。 这样,即使没有看过《申报》的读者,通过《新闻报》,也能认识他嘛。 反之亦然。 写哪一首诗呢? 千挑万选,丁鹏选了一首,他最喜欢,认为最浪漫的一首诗,《雨巷》。 《雨巷》的作者,戴望舒,民国有名的大才子,诗人,同时也是一个情种。 他三番两次为了爱情而自杀,也算是前无古人了。 或许正是对爱情的执着,才使得他写下了《雨巷》这样的诗篇: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据说,这首诗是他写给施绛年的。 当时,看见施绛年之后,戴望舒惊为天人,为对方的美貌所惊艳,立即对其展开了追求,一追就是八年。 但是施绛年一直都在拒绝,最后,戴望舒自 杀,吓坏了她,为了搪塞对方,施绛年勉强答应了结婚,不过却故意找了一个借口,让戴望舒去法国留学。 而就在戴望舒留学的时候,施绛年有了自己的男朋友。 这个年代,文化人一般都是很有钱的,更何况戴望舒还是这么有才,这么出名的大诗人。 才华和金钱,戴望舒都不缺,按理说,这么好的条件,哪个女人不喜欢? 为何施绛年会拒绝呢? 有人说,是因为戴望舒太丑了。 因为童年生过一场天花的原因,他满脸疤疤癞癞,十分丑陋,这对于看中颜值的施绛年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于是拒绝了他。 还有人说,是因为戴望舒忧郁而又敏感的性格,令施绛年受不了。 反正这件事情,施绛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她累次拒绝戴望舒,结果戴望舒却一直强逼对方,甚至以死来威胁,这哥们追女孩的手段,说实话,有些不地道。 强扭的瓜不甜,为何要这么苦苦相逼呢? 丁鹏不太喜欢戴望舒追爱的方式,不过他写的诗,是真不错。 这一首《雨巷》,至少在丁鹏看来,在文学成就上,以及情感的丰沛上,都要远远超过《教我如何不想她》。 如果把这首《雨巷》送给冷清秋,对方一定会对他的才华感到痴迷吧。 女人的喜好,其实和时代主旋律有关。 比如当代,注重经济发展,因此女孩们都喜欢有钱人,成功人士,哪怕是大叔,甚至老者,她们都毫不在乎。 而1920年,这个民国时期,注重的是文学思想,一些浪漫的诗人,小说家,大知识分子,更为受这个时期女性的青睐。 所谓爱情,其实也是受社会风气影响的。 女孩都喜欢踏在主旋律上,成功的男人。 这样,有利于她们能够过上好日子,不至于怀孕时,还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 两首诗写好之后,丁鹏去楼下,买了邮票和信封,在信封写上事先早就查好了的地址,然后分别寄给了《申报》和《新闻报》。 有这两首诗打底,丁鹏在文坛上,势必会卷起一阵风浪。 除此之外,他还准备写一本才子佳人的小说,在贵族小姐们的圈子里,收割一波人气。 发表的期刊他都想好了,便是《半月》杂志。 《半月》杂志,是鸳鸯蝴蝶派主流刊物,大多数这个流派的作品,都刊登在此。 戴望舒早年,便写过一些才子佳人的小说,投到了这个刊物上连载 第八十七章:投稿,创作鸳鸯蝴蝶派小说 可别小看鸳鸯蝴蝶派的这些才子佳人小说哦,它们在当时,影响力可是很大的,尤其在富家小姐中,相互传看,非常受欢迎。 就连李鸿章的小女儿,都痴迷于这些才子佳人的小说,废寝忘食的观看。 其流行程度,相当于如今的网文。 说实话,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定义,就是消遣娱乐小说,与如今的网文,简直如出一辙。 当时鸳鸯蝴蝶派的作者,什么类型的小说火,便大量跟风,写什么题材的小说,这一点上,与现在的网文,同样一模一样。 可以说,如今的网文,就是现代版的鸳鸯蝴蝶派。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天下没有新鲜事,曾经风靡一时的东西,兜兜转转的,又会在某个时间段,火起来。 所不同的是,在民国时代,动乱不堪,大多数平民都是文盲,而且疲于生计,哪里有闲心看什么小说,这些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受众,都是当时有钱有闲的中产阶级,或者高收入阶层。 尤其以深居闺中的富家小姐为主。 白秀珠便属于其中之一。 白家可是很有钱的,妥妥的上层阶级,再加上她有一个官至总长的哥哥,白秀珠平日里哪里需要为了生计发愁,她除了吃吃喝喝,买衣服打扮,谈情说爱,便是窝在家里看小说。 因为金燕西的冷落,她平日里窝在家里看小说的时间居多。 而当时,只有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深受这些富家小姐的喜爱。 如果丁鹏能够写一本火书,自己的大名自然会在这些富家小姐中间流传,说不定就传到白秀珠的耳朵里,混一个耳熟,这对于他接下来的计划,大有裨益。 1920年之后,最火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是哪一本小说? 当然非《啼笑因缘》莫属了,这本小说,发表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具体点说,便是1930年3月,连载于《新闻报》的文艺副刊,《快活林》。 这本小说,故事背景就是军阀时期,最初在报纸上连载时,造成了万人空巷的局面,读者反应极其强烈。 上到达官贵人,民国官员,下到黎民百姓,都对这本小说好评不断,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出版小说之后,销量惊人,就连平日里不看书的,都纷纷订阅,拿来阅读,兴趣浓浓。 而且,紧接着,便被改编成了戏曲c电影c话剧等多种文艺样式,其中仅戏曲就有几十种,而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和大华电影片社甚至为了争夺拍摄权打了一年的官司。 这本小说,刊载在《新闻报》的第一天起,就已经火了,受到无数读者欢迎。 属于热的非常快,而且非常持久的一本神书! 在所有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中,没有一本小说,销量能够超过它的! 就算是《金粉世家》小说都比不上它,足见其有多么受欢迎了。 如果丁鹏写下这本小说,他在富贵小姐们心目中的声望,一定会大增。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改动。 首先,里面的大反派,是北洋军阀刘将军。 在北洋军阀统治下,写这样背景的小说,实在是不合适,嫌命长,他决定把这个角色改动一下,改成一个贪财好色的腐败官员。 而发生地点也模糊化,不要直写北平,而是用化名。 这样一来,问题便迎刃而解。 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两点。 他想了一下,没有立即动身去仁德女中。 这倒不是他反悔了,不想去了,而是觉得,可以稍微等一等。 等到他的诗篇在《新闻报》和《申报》上刊载之后,引起轰动之时,再去。 那时候,他起码也混出了一点名气,如果去应聘仁德女中的老师,应该会变得非常顺利。 甚至不用捐钱。 这就好比一些大学,请一些影视明星c小说家去当荣誉院长一样(张铁林c金庸先生),就是想要借对方的名气,提升自己学院的知名度。 如果丁鹏在文坛上混出了名气,仁德女中的校长,甚至巴不得他去当他们学校的老师呢。 这说出去多有面子,还可以顺带提升他们女中的知名度。 毕竟,读女中,也是一大笔收入,招收学生越多,学校赚的便越多嘛。 于是,丁鹏没有直接去仁德女中,而是又坐了回来,开始创作《啼笑因缘》。 这本小说,在穿越前,他特意看了好几遍,如今随着【语文知识】 达到顶级,他写起来,简直犹如喝水一般容易,流畅无比,只见他提笔写道: “第一回,豪语感风尘倾囊买醉,哀音动弦索满座悲秋。” “约莫是四月的下旬,樊家树住在一个很精致的上房里。那屋子是朱漆漆的,一带走廊,四根红柱落地;走廊外,是一个很大的院子,凭空架上了一架紫藤花,那花像绒球一般,一串一串,在嫩黄的叶丛里下垂着” 整本《啼笑因缘》,一共三十多万字,不算长,也不算短。 按照网文来说,很短,但是以当时鸳鸯蝴蝶派的文风,这小说,已经算是长篇了。 接下来的两天,丁鹏都在创作这本小说。 这时,楼下客栈的伙计敲门,递给他两封信件,丁鹏一看封面,是《申报》和《新闻报》寄给他的。 有回信,那必然说明,他的诗作,被选中刊载了。 这个年代,一般落选的作品,编辑会直接扔进垃圾桶里,不会给你任何回信。 丁鹏拆开一封一看,是《申报》的,恭喜他,同意刊登他的《雨巷》,并且主编还盛赞他的诗文,才气逼人,不同凡响。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纸币,加起来,足足有10块银元。 丁鹏微微一笑,把它收了起来。 紧接着,他又拆开了《新闻报》的信封,里面几乎一模一样,一封夸赞他的书信,以及10块银元。 看来,这个年代,一首刊载的诗文,能够换取10个银元的稿费。 这应该是他现在还没有什么名气,因此价格才这么低的吧。 他看了一眼刊载时间,是明日。 不知道明日,当这两首诗文刊载出来之后,会引起读者怎样的反应呢? 丁鹏微微一笑,继续埋头写着《啼笑因缘》。 此时,他已经有2万字的存稿了 第八十八章:拜访冷府 两日的时间已到,刚刚王府的人打电话过来,通知了他,他们已经搬走了,丁鹏终于可以挪窝,成为冷清秋的邻居了。 下楼,在路边拦了一辆黄包车,丁鹏径直来到了王府。 此时,王先生正守候在门口,见丁鹏过来,他立即热情的迎了上去。 这间屋子,他一共卖了三千大洋,占尽了便宜,心情自然不错。 王先生满脸堆着笑容,道:“少爷,屋子已经收拾好了,您进入检查一下,有什么不满意的,没打扫干净的,您说一声,我立即叫下人帮忙打扫。” 在王先生的带领下,易鹏在整个府上转了一圈。 整个府院,一共有一个会客用的大厅,一个主卧,两间厢房,以及中间两处小花园,一座小假山。 一处小花园,栽了一颗大枣树,到了八月份,等枣子红了,倒是可以打枣吃。 而另一处小花园里,稀稀落落的,栽种了一些小花小草。 那小草,应该是兰花,不过现在还没有到开的时节。 看的出来,这位王先生不是一个有雅兴的主,以至于好好的花园,直接荒废掉了。 除此之外,门墙边上,爬满了爬山虎,郁郁葱葱的,倒是让见惯了钢铁横流大高楼的丁鹏,感觉到了一丝亲切。 整体看去,绿化方面弄的不错。 此时,是一个大晴天,阳光照射在丁鹏的脸上,非常温暖,也非常舒服。 像这样的独栋宅院,在丁鹏那个时代,简直想都不敢想。 “很好了,王先生,谢谢你。” 送走了王先生之后,丁鹏站在自己的宅院里,盘算着接下来的安排。 按理说,买下府邸之后,接下来,便应该开始置办家用了,像被褥c家具c厨具等等,他都还没有置办呢。 不把这些弄好,今晚他连睡的地方都没有。 不过,丁鹏却似乎并不着急。 因为,他决定先去拜访旁边的冷府,适时让对方帮帮忙,然后他再回礼,这样一来二往的,不就拉近了关系,处出感情来了吗? 这便是金燕西追求冷清秋的第二招,频繁送礼物,拉近关系。 当时,金燕西搬到这里,成了冷清秋的邻居之后,他便以乔迁之名,给冷家频繁送礼物。 而且礼物越送越频繁,越送价值越高,到了最后,甚至送了冷清秋一条珍珠项链,花了一千五百块大洋。 当然,他并不是只付出,不收回礼。 当冷家想要回赠他东西时,他看中了冷清秋写的字,便要冷清秋在他的扇子上题字,作为回礼。 冷清秋题完字后,金燕西如获至宝,赞不绝口。 得到如此夸赞,冷清秋自然开心不已,看金燕西也就更顺眼了。 人都喜欢听夸赞自己的话,亲近喜欢自己的人,哪怕以冷清秋的清高,也同样不例外。 两人这样一来二往的,便慢慢处出了感情。 感情这东西,是需要用心慢慢经营的,这样才会逐渐升温,最终抱得美人归。 尤其是像冷清秋这样,有些冷僻清高的女孩,对于感情,尤为被动,更需要男方主动火热的去追求她。 一旦把她追到手,后面的日子便有福了。 因为,冷清秋这样的女孩,外冷内热,有些闷骚,一旦拿下,你便会发现,私底下的她,热情似火,妙趣无穷,相当不错。 堪称爽歪歪。 说实话,相比起外热内冷的女孩,丁鹏更喜欢像冷清秋这样的,外冷内热的女孩,因为这样的女孩,感情更为单纯,也更为投入。 她一旦接受了你,便会对你一心一意,全身心的付出。 丁鹏叫了一辆黄包车,去附近买了一大盒江南的点心,随后又坐车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他算着时间,感觉冷清秋应该放学回家了,他这才整理了一下衣衫,提着点心盒子,准备登门拜访。 按照南方的规矩,新搬来的居客,需要给附近邻居送一些糕点,算是示好,以便以后大家邻里邻居的,和睦相处。 因此丁鹏这样的举动,合情合理,并不失礼。 来到冷府门前,丁鹏轻轻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一个老妈子开门,探出头来,她见丁鹏衣冠楚楚的,不由问道:“这位少爷,是有什么事吗?” 丁鹏微微一笑,摇了摇点心盒子,道:“我是刚搬到隔壁的住户,听王先生说,冷夫人是南方人,我便准备了一些南方的小点心,想要送给冷夫人品尝品 尝,顺便拜访一下。当然,如果夫人不方便的话,我便不打扰了。” 老妈子做不了主,便说道:“我先去给夫人通传一声。” 老妈子进去说了一声,随后出来道:“我们家夫人让少爷进来。” 老妈子带着丁鹏来到了大厅,厅上,一个老妇人正神情端庄的坐在上座,细细品茶。 作为一个书香门第,虽然没落了,但是老妇人的排面气质,还是做的很到位的。 见丁鹏进来,老妇人和善一笑,道:“公子请坐。” 显然,这老妇人,便是冷清秋的母亲,冷夫人。 冷夫人穿着一身素色的连体布衣,脸上不施粉黛,看起来很是朴素。 但是她气质典雅,脸上一直带着和善的笑容,颇有几分书香女子的气度。 冷夫人对着那老妈子吩咐道:“吴妈,给这位少爷沏一壶茶来。” 丁鹏说了声谢谢,然后把手中的点心盒子放在桌上,笑道:“听闻夫人是南方人,所以晚辈特意准备了一些南方小点心,也不知道合不合夫人胃口。” “少爷有心了,”冷夫人让吴妈把点心盒子提了下去。 随后,两人便寒暄了起来。 所聊的,无非是丁鹏是哪里人,做什么的之类的。 丁鹏早就准备好了说辞,他称,自己刚从德国留学回来,是个海归,平日里写写诗文,给报社投稿,赚取一些稿酬。 冷夫人出生于书香门第,对于诗词,尤其感兴趣,听闻对方还是个诗人,不由来了些兴致,问道:“少爷写了些什么诗文,可否给我瞧瞧。” 丁鹏立即拿出《新闻报》和《申报》寄给他的回信,恭敬的递给了冷夫人,道:“这是晚辈前几日写的两首诗文,有幸将要登载在《新闻报》和《申报》上,还请夫人指点。” 第八十九章:初见冷清秋 作为书香女子,冷夫人不可能不知道《新闻报》和《申报》,她听闻对方竟然能够在这样一流的刊物上登载诗文,不由对丁鹏另眼相看。 原本,丁鹏文质彬彬的,就颇得她的好感,如今见对方如此有才华,不由更加欣赏了。 人与人之间交往,第一印象尤为重要,如果能够在第一次便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那么之后的交际,也会变得更为顺畅。 显然,丁鹏便给冷夫人,留了一个好的印象。 她看了一眼丁鹏写的两首诗,突然拿起《雨巷》,轻轻念了起来: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不论什么时候,爱情这个主题,一直长盛不衰,是人类最强烈的情感之一。 冷夫人虽然早就过了情情爱爱的年龄,但是内心依旧保留有一份热忱,此时念起这首情诗,她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自己与丈夫,恩恩爱爱的画面。 当时的他们,也如诗里描绘的一般,在雨中邂逅,从此一见钟情。 当时的他们,多快乐,多幸福啊。 可惜,爱人已逝,只留下她一人,孤苦无依的抚养女儿。 冷夫人不由叹息一声,道:“这首诗写的太好了,感情丰沛,我很喜欢。” 言语间,丁鹏能够感受到,冷夫人对他,印象不错,比之前热情多了。 冷夫人听闻丁鹏父母不在这个世上(的确不在这个世界里),而他在北平也没有任何亲人,也是孤单单一人来的北平,不由生出同病相怜之意。 她和女儿冷清秋,何尝不是如此。 自从丈夫死后,丈夫那边的亲戚,便不再理会她们母女了,逐渐疏远,她的弟弟,宋世卿见她们母女孤苦,便把二人接到了北平居住。 说起来,她们的情况,和丁鹏,几乎没有什么两样,除了一个弟弟之外,她在北平,同样没有一个亲人。 冷夫人原本便对丁鹏印象不错,如今见对方身世孤苦,不由心生怜意,热情的说道:“丁少爷刚搬来这里,或许对北平的环境生活,不太习惯,如果需要置办什么东西,或者缺些什么的,尽管开口,我在这里毕竟住了好几年了,对这附近,倒是熟悉。” 丁鹏心中一喜,知道这是一个与对方混熟的机会,连忙顺杆往上爬,说道:“冷夫人,晚辈的确有些事情,想要询问询问。因为我刚来北平,刚买的宅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像被褥之类的,都还没有置办,也不知道这些东西,该在哪里买,货更好一些,而且,我平日里忙着写文,这几日又要去应聘一个老师的工作,没有时间打理家务,因此想要雇佣一两个下人丫鬟之类的,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雇佣,冷夫人,您知道吗?” 冷夫人点头道:“放心好了,这些事情,我让吴妈帮你置办了,吴妈是我从江南带过来的人,干活最是利索,这些事情,她最擅长了。” 丁鹏露出大喜过望,如释重负的样子,连连对着冷夫人感谢道:“太感谢冷夫人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果然如此,出门在外,能够遇见像冷夫人这样和善又愿意帮忙的好人,真是晚辈的运气。” 说着,丁鹏从口袋里掏出价值五千银元的纸币,递给冷夫人,道:“冷夫人,这是置办物品,雇佣下人的钱,如果不够的话,您直说,我再给您。” 冷夫人见丁鹏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吓了一大跳,她从中拿了十银元,道:“这些已经足够置办所有事情的了,甚至可能还有多余的,其他的,你收着吧。” 丁鹏见对方执意不要多余的钱,便也没有勉强,把余钱收了起来。 从这一点上,便能看出冷夫人的品行,是个不贪小便宜,正直的人。 也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教出冷清秋这样,温婉大方又独立坚强的女儿。 丁鹏这一下,其实就是想要在冷夫人面前,展露一下自己的经济实力。 之前他拿出诗文,是想要展露一下自己的才华。 这样一来,他便在冷夫人的心中,建立起来一个极好的印象,一个有才华,家庭背景简单,同样十分富裕的有为青年。 这样的青年,不正是每个有待嫁女儿的母亲,想要寻找的最佳女婿人选吗? 条件实在太好了! 冷夫人真是越看丁鹏,越是喜欢。 听说对方准备在北平找一份教师的工作,冷夫人不由问道:“丁少 爷想要去哪个学校应聘?” 丁鹏没有隐瞒,道:“我之前出去逛了一下,挑了一个离这里最近的学校,仁德女中。因为离这里近嘛,以后下课回家,也能方便一些。” 仁德女中? 这不就是她女儿现在念的学校吗? 这真是太有缘分了。 冷夫人笑道:“真是巧了,我有个女儿,正好就在仁德女中上学。” 随后,她加来吴妈,吩咐道:“吴妈,快把小姐叫出来,我们的邻居,以后可能是她的老师呢。” 学生给老师行礼打招呼,是基本的礼仪,在这一点上,冷夫人是很懂礼数的。 其实,冷府并不大,比丁鹏所买的王府,面积还要更小一些。 厅堂的旁边,便是冷清秋的住房,因此丁鹏和冷夫人交谈的话语,她都听的一清二楚。 在听了对方所写的诗句之后,她也很好奇,能够写下这么一首浪漫诗句的诗人,究竟长的是怎么一个样子。 而听闻对方很可能要去她的女中教书之后,她的好奇心更浓了。 听了吴妈的带话,她立即起身,来到了厅堂,随后一眼便看见了丁鹏。 丁鹏长相斯文,白白净净的,而且身体很精壮挺拔,是一个精气神俱佳的精神小伙儿。 加上他穿着一身华丽笔挺的西装,更显身材,看起来文质彬彬,非常潇洒。 冷清秋在偷眼打量丁鹏,丁鹏同样也在打量着冷清秋。 此时的冷清秋,身形苗条纤细,脸蛋清秀纯洁,非常漂亮。 不过或许是性格的原因,她见丁鹏在瞧她,不由害羞的低下了头,脸上不苟言笑,没有什么笑容,显得有些冷漠疏远 第九十章:诗文张口就来,冷清秋和冷夫人的敬佩 冷清秋穿着一身素淡的灰蓝色短衫,竖领,右衽c捻襟c直身c平袖c无开禊。 衣服上没有任何花样和装饰,只以五粒素面纽扣连接。 这一身衣服,上衣下裙,正是这个年代,女子中学的学生校服。 还别说,这个年代女生的校服,可比后世的那一些校服,强了不知道多少。 冷清秋梳了两个辫子,加上她清纯的脸蛋,白皙的肌肤,以及纤细的身段,整个人看起来,纯洁无瑕,冷艳脱俗。 冷夫人拉着冷清秋的小手,对着丁鹏介绍道:“这是我的闺女,冷清秋,正好就在仁德女中上学。” 丁鹏连忙站起身,非常绅士的笑道:“冷小姐好,冷小姐在仁德女中读了几年书?应该对里面的环境很熟悉吧?” 冷清秋礼貌的点了点头,回道:“读了两年了,今年读完,就要毕业了。” 此时的冷清秋刚好十七岁,浑身满是青春的气息,娇嫩美好,犹如一朵即将盛开的鲜花。 在这个年龄,女孩一般都要嫁人了,冷夫人也已经开始给她物色好人家了。 毕竟,她们这个家庭,还是很传统的,女人唯一的出路,便是嫁人,然后相夫教子,夫唱妇和的过一辈子。 冷清秋的声音非常好听,羞涩之中又带着女儿家的温婉,犹如涓涓细流,沁人心脾。 听了她的回答,丁鹏立即顺杆往上爬道:“两年了,那应该对学校环境很熟悉了,我刚来北平,对仁德女中也一无所知,冷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否给我简单介绍一下,比如学校的历史,环境,师生情况?” 冷夫人笑道:“没有什么不方便的,我这个闺女,下学之后,也不过躲在房里,看一些闲书,打发时间罢了,倒不如跟着老师您,多学学诗文。” 冷清秋也看见了桌子上的两张回信,她拿了起来,逐字逐句的读着,果然,是《新闻报》和《申报》的回信,而且里面的编辑,还大为夸赞这两首诗,文笔斐然,才气逼人。 真有这么好? 冷清秋刚刚只在隔壁听了一个大概,觉得还不错,但是并没有听完整,此时她拿起两篇诗稿,阅读了起来。 看着看着,她整个人便入迷了。 她的父亲是个饱读诗书的书生,自幼便教授她诗词,因此也养成了她酷爱诗词歌赋的好品味。 此时读着这两首诗,尤其是那一首《雨巷》,浪漫隽永,情真意切,的确非同凡响。 不愧是将要刊载在《新闻报》和《申报》上的诗句,的确写的好! 冷清秋爱屋及乌之下,不由对丁鹏产生了一丝好感,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不过,她所聊得,大多也是关于诗词方面的知识。 丁鹏的【语文知识】,可是已经点到了满级的,这点小场面,怎么可能难得倒他。 面对冷清秋的询问,丁鹏开始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从诗歌的起源《诗经》,一直谈到最近盛行的新诗,内容包罗万象,条理分明,各种典故张口便来,仿佛根本无需思索。 冷清秋和冷夫人哪里懂得这么多诗歌典故,只觉得对方果然学识渊博,是个极有内涵,饱读诗书的博学之士。 不论是冷清秋,还是冷夫人,都是书香门第所出,对于文学,具有天生的喜爱,听了丁鹏这一番底蕴深厚的谈话之后,两人都对其越加敬佩了。 这个年代的女人,尤其欣赏和敬佩知识渊博的男人,就像现在,女人们喜欢有钱成功的男人一样。 见两人聊的很投机,冷夫人拉着冷清秋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旁边,让两人多聊聊。 随后,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不由说道:“丁少爷,你家里连被褥都还没有置办,是吗?如今天色也有些晚了,让吴妈去集市,给你打点这些,恐怕要推到明日了,这样,我家里还有几床备用的被褥,如果丁少爷不嫌弃的话,不如先拿一床回去,今晚凑合着盖一晚上,等明日,再换上新的。” 这感情好。 丁鹏立即起身,对着冷夫人躬身一礼,谢道:“真是麻烦冷夫人了,说来惭愧,我一直都生活在国外校园中,这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很多东西都不会准备,只能厚着脸皮,接受夫人的馈赠了。” 冷夫人笑道:“不过是一点小事而已,丁少爷莫要客气,对了,你吃晚饭了吗?不如今晚就凑合着,在这里吃了再走吧?” 丁鹏没想到冷夫人竟然这么热心,这应该是之前他那一系列铺垫,以至于对方对他印象极好,所以才会如此关照他吧。 这样的机会,丁鹏怎么可 能错过,他连忙再次起身称谢,随后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了过去,道:“这是今晚的饭钱,和棉被钱,还请冷夫人不要嫌弃。” 冷夫人自然不会收了,她故作生气道:“我们虽然小门小户的,但是饭还是吃的起的,棉被也不缺,丁少爷莫要如此。” 丁鹏连忙赔笑道:“冷夫人说哪里话呢,这是晚辈的一点心意,既然冷夫人不愿意收,晚辈只得收起来了,那等改个时间,晚辈准备一桌子酒菜,请宋先生,还有冷夫人c冷小姐,去我那里坐坐。” 冷夫人笑了笑,没有拒绝。 丁鹏知道冷夫人不会收下这十块钱,但是这番话,他却一定要说。 对方毕竟是请他吃饭,如果他心安理得的就吃了,而没有任何表示,那未免显得他有些太不礼貌了。 他准备找个时间,挑选一些礼物,送给冷夫人和冷小姐,作为今日晚饭的谢礼。 这样一来二往的,两家频繁走动送礼,这感情不就慢慢处出来了嘛。 到时候,冷清秋这朵清纯美丽的小花,还不乖乖落入他的手中。 都说,两人相恋,是一种缘分。 其实,这种缘分,是可以主动制造出来的。 冷家并不富裕,所准备的吃食,也不过是一些家常小菜,但是丁鹏却吃的赞不绝口,这令一旁的吴妈很是开心。 这一桌子菜,都是她做的。 因为冷夫人没有收入,整个冷家,只有吴妈一个下人,所有家务,都是她一个人做的。 好在冷府没有几个人,宋世卿,也就是冷夫人的弟弟,在外面有自己的家室,并不住在这里,也不经常过来,吴妈只需要照顾冷夫人和冷小姐两人,倒也并不累。 在吃饭时,冷清秋时不时询问一些诗词问题,丁鹏全都对答如流,讲解细致,不仅解惑,还令冷清秋收获了许多在学校从未听闻过的知识。 晚饭过后,丁鹏没有过多逗留,而是立即告辞回去了。 冷府毕竟没有男丁,加上天也快黑了,他一个男子在这里逗留太久,容易招人非议 第九十一章:安装电话,购买汽车 吴妈陪同着丁鹏一起来到了如今的丁府。 她帮着丁鹏铺好了床,随后笑着说道:“丁少爷,您好好歇息。” 丁鹏在身上一摸,摸出一块大洋,递给吴妈,道:“辛苦了,吴妈,还有今晚的晚饭,做的太好吃了,这枚银元,吴妈拿去花吧。” 吴妈毕竟是冷府的身边人,又是冷夫人特意从江南带过来的,最是亲近,犹如亲人一般,像这样的下人,往往一两句话,便能左右主人的心意,得罪不得。 于是,丁鹏便给对方一些小恩小惠,算是拉拢一下她,让她回去之后,在冷夫人和冷小姐面前,美言几句,说他几句好话,加深对他的好印象。 吴妈一个下人,一年上头都存不了几块银元,此时见丁鹏如此大方,头一天便赏了一块银元,真是又惊又喜,她故意推辞了一番,在丁鹏硬塞之下,她终究还是欢天喜地的把这块银元收下了。 不论哪个时代,钱都是好东西,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用一些小钱收买人心,对于丁鹏而言,是一件最廉价而又最高效的手段。 躺在铺好的床上,那松松软软的被子,睡起来相当舒适。 他抚摸了一下被褥,心里想着,这被子,冷清秋是否盖过 当吴妈回去之后,对着冷清秋和冷夫人,盛赞丁鹏有礼貌,有才华,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青年才俊。 冷夫人难得附和道:“是的,我也觉得这位丁少爷不错,年纪轻轻,文学底蕴竟是如此渊博,假以时日,兴许能够在文坛上闯出一番天地。” 冷清秋虽然一向沉默,但是在家人面前,她却显得话多了一些,此时,她也说道:“这位丁少爷的确有别于其他那些纨绔子弟,是个有真本事的,如果他能够成为我们班的老师就好了。我在学校这两年,也有不少国人老师教授我们,但是在我看来,却是没有一个老师比得上他那般博学的,就连欧阳老师也比不上他。” 冷清秋口中的欧阳老师,便是欧阳于坚。 欧阳于坚,现在是仁德女中的老师,教授的正是冷清秋这个班的国文。 同样,他才华横溢,也是一个诗人。 当然,他还有一个隐藏身份,那便是北洋政府总理金铨的私生子,不过这要到影片后期,答案才会揭晓,他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 在见到丁鹏之前,冷清秋一直觉得欧阳老师最有才华,是她们学校写诗最好的诗人。 但是自从今日与丁鹏交谈一番之后,她开始发现,在丁鹏惊世才华的面前,欧阳老师似乎也不过如此。 她想着,如果丁鹏老师能够教授她国文的话,她一定能学到不少文学知识。 经过今日这一次碰面,冷府三人,似乎都对丁鹏的印象,非常不错。 第二日,吴妈一大清早做完了家务,便忙活着,出去给丁鹏置办各种家用,如被褥,厨具,日常用品等,顺带着,她还去了一趟附近牙婆的家里,买了一个丫鬟和一个妇人回来。 那丫鬟,是用来伺候丁鹏日常起居,以及打扫收拾屋子的,至于妇人,则是厨娘。 至此,丁鹏的家里,开始热闹了起来。 在吴妈的帮衬下,她和小丫鬟一起,把整个屋子里里外外都收拾擦洗了一遍,顿时,整个屋子看起来,比之前漂亮干净了许多。 住在里面,丁鹏感觉舒服了不少。 屋子收拾干净了,丁鹏开始想着置办一些东西。 首先便是电话,安装一个电话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别人联系他,他联系别人,也能更方便一些。 不过,这个年代,电话技术并不发达,所出售的电话机,都还是拨号盘式电话。 拨号盘式的电话,发明于1891年,年代并不长,在如今1920年,都算是稀有货,并不普及。 只有一些有钱人,上流社会,才用得起这个东西。 这种电话,使用起来没有手机方便,拨号盘上有0到9,十个拨号孔,需要把手指放入相应孔里,转动拨号盘到节制点,才算是拨号成功。 每次拨号间隔相隔时间不能太长,否则打出去的电话号码便会不全,非常麻烦。 买了一架拨号盘式电话,接通线路之后,丁鹏考虑着,是不是应该买一辆车呢。 这样出行也能更方便一些。 反正他身上不差钱,想要买什么,都不困难。 如今的车辆,同样是稀缺货,并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的。 这个年代,以鲁迅300块大洋的高收入,他出行时,也只是坐黄包车。 而胡适,当时是海归博士,每月能从中国公学拿到400块大洋的薪水,但是他也只舍得包下一辆黄包车。 更不用说其他月收入不到30大洋的普通老百姓了,他们哪里买得起车,连坐黄包车都嫌贵。 因此,这个年代,能够买得起轿车的,都是特别有权,或者特别有钱之人。 民国时期,因为技术落后,中国没有国产车,穿梭在北平街头的车辆,全部都是进口车。 而这个年代,能够生产汽车的,其实也就那八个国家,美国c法国c英国c德国c苏联c加拿大c捷克c比利时。 苏联c捷克c加拿大c比利时的汽车产能太低,满足本国需求尚不能够,根本不可能出口到中国来。 因此,在汽车市场,丁鹏看到售卖的车辆,基本只有美国的福特c林肯c雪佛兰c斯蒂庞克,以及法国的雪铁龙c德国的奔驰c英国的劳斯莱斯等等。 其中,美国福特和雪佛兰的方向盘在左侧,而法国雪铁龙和莱纳脱牌汽车的方向盘,在右侧,连方向盘的位置,都有左右差别,足见如今汽车生产,其实还不太正规统一。 在所有汽车牌子中,销量最大,口碑最好的,是福特牌轿车。 经过一番挑选,丁鹏看中了一辆售价30万大洋的黑色福特轿车,款式,比电视中,金燕西的轿车,还要气派许多。 开着这辆黑色轿车走在路上,丁鹏能够感觉到,四周的路人全都频频看向他,满脸好奇。 他们似乎很想知道,能够开得起如此名贵汽车的少爷,是哪一家的 第九十二章:宋世卿前来拜访 丁鹏把自己的黑色轿车停在了门口,随后,他找来几个泥瓦工,把一堵围墙开了一道门,做成了一个车库,这样,轿车便可以停在屋内了。 毕竟是价格极其昂贵的大家伙,如果就这么放在外面,太不安全了,难免被有心人偷走。 还是停在屋子里更保险。 冷夫人和吴妈听到外面的动静,不由走了出现,想要看看出了什么事情。 当看见那辆黑色轿车之后,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惊讶。 住在旁边的丁少爷竟然买了一辆轿车回来,天啊。 这东西,可是极其高档的东西,如今并没有多少人用得起。 “丁少爷,这是你新买的?”冷夫人问道。 丁鹏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是啊,花了我三十万大洋呢。这不,因为没地方停,我便想着把这堵墙打通了,造一个车库。是不是闹的动静有点大,吵到你们了?” 冷夫人和吴妈听说这东西,竟然值三十万大洋,不由全都吓得倒吸了一口气。 像冷夫人这样的小门小户,经手过的最大的数额,也不过数百大洋罢了,三十万,这对于她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一笔无法想象的财富。 她们知道丁鹏似乎出生富贵,家境优越,但是也没有想到,竟然如此有钱! 愣了好一会儿,两人才回过神来,她们笑着说了一声“没事的,只要晚上不要弄出这样的动静就好了,”随后,她们再次看了一眼那辆黑色轿车,回屋子里去了。 丁鹏让小丫鬟盯着那些泥瓦匠干活,而他则回到了书房里,拿出刚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不论是《申报》还是《新闻报》,上面除了各种时事新闻之外,还有大量的文学作品。 这些文学作品,包括鸳鸯蝴蝶派连载小说,诗文,短篇小说等等。 有些写的精彩的作品,下面还会有名人名家,对其的点评。 因此,想要验证丁鹏所写的那两首诗,是否火了,只需要等到明日,看一看评论板块中,有没有名家点评他的作品便知道了。 这也是一个新作者,新诗人,成名的最佳途径。 议论的人越多,便代表着,这个作品越成功。 一切等明日了。 丁鹏放下报纸,考虑着在屋子里,再添一些东西。 比如,冷清秋似乎对百合花情有独钟,在剧中,金燕西新买了几束开的不错的百合花,便把冷清秋引了过来,想要赏玩。 既然如此,他何不多买一些名贵的,开的艳丽的鲜花回来,栽种在花园里,把这处荒废了的花园打理起来呢? 说干就干。 丁鹏打听了一下整个北平,最好的花店,随后便开车驰去。 或许有人会问,丁鹏办了驾照了吗? 挂了牌照吗? 怎么买回来就开了? 民国时期,的确有驾照一说,不过,那是八年以后的事情了。 因为汽车的昂贵,在民国初年,能够买得起的人,非富即贵,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达官贵人,而是非常有钱,非常有权的大资本家和高官。 这也导致路上的车辆很少,零零星星的,加上时局不稳,便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需要办理什么驾照,以及交通法则之类的东西。 直到1928年,也就是民国17年,这一年,蒋介石的北伐军攻占了北平,同年颁布了《交通守则》,上面明确规定,若须在北平市内驾驶汽车,须持有驾驶执照,无执照者罚银十元。没有驾驶照就上路,罚你十块大洋c有驾照没带,罚你4块大洋。 也就是从这一时刻起,需要办理汽车驾照。 而如今的北平,还没有这一规定,而且北洋政府也根本不关心这些。 所以,丁鹏不需要办理任何证件,便可以随意在街上行驶。 没有任何意外,当丁鹏开着轿车,在大街上驶过时,再次引来了一众群众的注目。 停在一家花店门口,这里便是北平最大的花店,里面花品种类最是齐全。 花店老板看见丁鹏是开着轿车来的,知道对方身份不凡,十分尊贵,立即笑脸迎出了大门,问道:“少爷是来买花的吗?” 买东西的,最希望老板热情,如果遇上给脸色的生意人,那真是比吃个苍蝇还令人难受,购买的欲望一下子就没了。 眼前这老板很热情,丁鹏很喜欢,他微微一笑,点头道:“不错,我想买一些漂亮好看,香气扑鼻,好养活一些的鲜花,养 在我家的花园里。” 花店老板立即把丁鹏迎入花店,随后认真的给他介绍了起来。 各种品种鲜花的优劣点,花店老板事无巨细,都跟丁鹏说了一遍,令丁鹏大开眼见。 没想到小小的鲜花,竟然还暗藏这么多有趣的知识。 最终,他除了挑选了许多百合花之外,还选了一些月季c太阳花c蓝雪花c菊花等花卉。 这些花卉,五颜六色的,种在一起,犹如百花齐放,观赏性极强。 更关键的是,这些花种,都十分好养活。 把这些花卉带回了府里,他请了几个花匠,把这些花卉全部移植在了花园中。 顿时,他的两个小花园变得花团锦簇,艳丽无比。 远远看去,煞是好看。 而且,空气中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一嗅之下,非常提神。 小丫鬟看着满院子的鲜花,开心的拍起小手来。 看着一园子的鲜花,丁鹏也十分开心,他索性把书桌搬了出来,就对着这一园子的鲜花,开始创作《啼笑因缘》。 写了有一会儿,突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小丫鬟连忙跑过去开门,见对方是一个身穿绛色长衫,有些谢顶,手里拿着一顶草帽,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犹如一个教书先生的中年人。 “您好,请问您找那位?”小丫鬟有礼貌的问道。 那中年人满脸堆满笑容,有些文绉绉的说道:“鄙人宋世卿,乃是隔壁家的娘舅,前来拜访丁少爷。” 说着,他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递给小丫鬟,“这是鄙人的名片。” 小丫鬟接过纸片,也看不太懂,便笑道:“请您稍等,我去叫我们家少爷。” 说着,便把大门关了,径直来到了丁鹏的书房,在门口说道:“少爷少爷,有一个叫宋世卿的人,说过来拜访您。” 第九十三章:对丁鹏赞不绝口的宋世卿 宋世卿前来拜访丁鹏,自然是因为他听自己的姐姐提起,丁鹏购买了一辆,价值三万大洋的轿车的缘故。 他原本就是一个喜欢攀附权贵之人,听说丁鹏如此豪气,他自然猜到,这位丁少爷,应该家财万贯,是一个十足的土豪,像这样的有钱人,正是他挤破脑袋,都想要攀附的对象,他岂能错过。 这不,他立马便上门拜访了。 丁鹏听闻是宋世卿来了,立即站起身,满脸热情的迎了上去,见对方被晾在门外,他连连说道:“是宋先生,怎么能让宋先生在门口候着呢,快快有请!” 打开大门,丁鹏看见了宋世卿,连连笑道:“宋先生大驾光临,晚辈太高兴了,昨日,我便还跟冷夫人说,想要拜访您呢,没想到倒是劳驾您先来了,里面有请。” 宋世卿见丁鹏如此热情,一点有钱人的架子都没有,不由大喜过望,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他连忙介绍自己道:“兄弟宋世卿,听闻丁少爷搬了过来住,我们十分欢迎,所以特意前来拜访。” 丁鹏立即扶着宋世卿的后背,有请道:“客气了,宋先生,快快有请。” 两人进了屋,宋世卿看着屋内鲜花齐放,不由赞道:“丁少爷好雅兴啊。” 丁鹏笑道:“这些是刚刚我去花店买的,还不错吧?” 他指着最大的那几株百合花,笑道:“为了买下它们,我花了不少钱呢,尤其是这几株百合,一株是嘉兰百合,一株是小飞碟,最后一株,是香水百合,像这么大的,花了我整整数千银元!” 嘉兰百合,花色深红,看上去犹如燃烧的火焰,因此又被称为火焰百合。 它是百合花中,最名贵的品种之一。 而香水百合,又被称为百合女王,花瓣开的非常有气势,犹如女王君凌天下,而且它花香浓郁,仿佛空气中洒了香水一般,因此被称为‘香水百合’。 这三个品种的百合花,原本就很名贵,加上丁鹏移植的这三株,体型硕大,价格更加昂贵了。 听闻连买几株花,便花了一千大洋,宋世卿惊愕连连,心里暗道:“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比的。” 顿时,他走在丁鹏身旁,越发谦卑了,腰杆都不由弯了一些。 路过车库时,他一眼便看见了那辆黑色轿车,他不由眼睛一亮,心里再次感叹连连。 他常年在外奔波,也见过不少世面,哪里会不知道,轿车的名贵。 这玩儿,可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 整个北平,拥有私家车的,不超过三千人! 坐在新买的沙发上,丁鹏让阿梅看茶。 阿梅,便是他新买的那个小丫鬟。 果盘c糕点,茶水,一一摆放在了宋世卿的面前。 看着这些卖相极为漂亮的点心果品,宋世卿不由嘴馋之下,拿起一块吃了起来,边吃,嘴里赞不绝口道:“啊呀,这是长兴铺家的糕点吧?真好吃!听说这一家的糕点,非常昂贵,只有一些达官贵人们才吃的起,果然,贵有它贵的道理!” 丁鹏笑道:“我这里还买了许多,等下我让阿梅给宋先生打包一盒子,带回去尝尝。” 宋世卿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嘛。” “应该的,应该的,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孤身一人来北平,身边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以后还需要宋先生,还有冷夫人多多关照呢,”丁鹏谦逊的说道。 “哪里哪里,”宋世卿哈哈一笑,只觉得眼前这少爷待人和气,一点架子都没有,相处起来,真是太舒服了。 更可贵的,便是对方出手大方,随便送他一点东西,都是他这辈子可能都买不起的。 两人又交谈了一番,宋世卿也算读过一些墨水,又在戒毒所当差,勉强能够做一些诗文,他听说丁鹏竟然能够在《新闻报》《申报》这样,在全国数一数二的大报纸上刊登诗文,不由大为赞扬。 就这样相互吹捧了一番之后,丁鹏觉得实在索然无味,便笑着送客了。 不过,在送走宋世卿时,他特意让阿梅准备了许多好东西,作为回礼,送给了宋世卿。 宋世卿见此,心里乐开了花,只觉得今日这一趟,来的实在是太值了。 此时,他只觉得丁鹏浑身上下,哪里都好,怎么看都顺眼,甚至生出了一见如故的感觉。 如果不是因为两人只是第一次见面,宋世卿甚至恨不得跟对方结交拜把子了。 回到冷府之后,宋世卿和冷夫人坐在满是藤蔓的园子里,开口闭口便说着丁鹏的好话, 对其大为赞扬,赞不绝口。 此时,冷清秋刚放学回家,经过园子时,听到她舅舅一直夸着丁鹏,并且说他二人一见如故,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她不由揶揄道:“舅舅,你才跟他见过一面而已,怎么就成了知己好友了?” 宋世卿似乎没有听出冷清秋话中的嘲笑语气,他一边扇着手中的扇子,一边得意的笑道:“你们妇道人家懂得什么,男人之间交往就是这样的。如果相谈甚欢,非常投机,哪怕只是见了一面,也能立即成为掏心掏肺的知己好友,如果话不投机,就算见再多面又有什么用?说不定还成仇人了呢。” 宋世卿拿出丁鹏送的东西,大包小包的,里面有名贵的瓜果,也有价格不菲的糕点,他每拿出一样,便特意解释这物品的来历,以及价格的高昂,当全部拿完之后,他得意一笑道:“这些东西,算起来,少说也要好几百块大洋才能买到,你们说,如果不是丁少爷把我当成知己好友,他会送我这么多好东西吗?” 冷清秋和冷夫人相视一笑,她们知道这个舅舅的脾气,最是容易得意,尾巴翘起来,两人都抿嘴笑着,也没有戳穿。 最后,宋世卿说道:“清秋,你也回来了,我们一起走吧。” 冷清秋疑惑道:“去哪?” 宋世卿回道:“去丁少爷家里啊,丁少爷准备了一大桌子酒菜,想要好好招待我们呢。” 离开前,丁鹏和他有约,让他晚上务必去丁鹏府上用餐,最好带上冷夫人和冷小姐一起,说是感谢昨晚冷夫人的款待。 这理由合情合理,再加上,宋世卿尝到了甜头,正是想要经常与丁鹏亲近亲近,好混一些油水花花呢 第九十四章:宴请冷清秋一家 冷清秋是个宅女,平日里下学之后,都是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喜欢宅在家看书,此时听说要去串门,她有些抵触的说道:“他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请我们吃饭?我不去。” 徐世卿得意一笑道:“这你还不明白啊,他请我们吃饭,自然是因为,今日与我交谈甚欢,想要与我再次攀谈一番。再说了,昨日你们不是请他吃了一顿晚饭嘛,他如今请回来,有什么不对的?走走走,大家一起去,别让别人看笑话,以为你不懂礼数。” “什么礼不礼数的,说白了,就是舅舅看他们家有钱,想要去攀附嘛,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要去,舅舅自己去,我们才不去呢,”冷清秋嘴上不饶人,对亲人说话,也是直来去的,一点弯儿都不绕。 宋世卿听了,有些不高兴的看向冷夫人,道:“你看看,这侄女,心高气傲的,喝了几年洋墨水,现在连舅舅都不放在眼里了。” 宋世卿说到底,是长辈,冷夫人有些过意不去,连连解释道:“她一个小孩子,不懂事,你不要跟她计较。” 宋世卿今日结交了丁鹏这么一个有钱人,正高兴着呢,脑子里一直想着怎么攀附他,跟着他吃香喝辣过上好日子呢,哪里有心情跟自己这个心高气傲的侄女置气呢。 而且,今日中午那番交谈,对方一直打听着自己这个侄女的事情,看样子,似乎是看上自己这个侄女了,也是,自己这个侄女,虽然性格傲了一些,但是这长相容貌,哪怕放在整个北平,也算是一流的,难怪引得这位富贵公子动了心思呢。 宋世卿是非常愿意撮合这件事情的。 毕竟,对方有钱,还有才华,配上他们家侄女清秋,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听说对方家庭简单,父母都不在了,这以后他侄女嫁过去,便直接成当家少奶奶了,也不用受婆家的气,自己当家做主,多好啊。 在宋世卿看来,这门婚事,真是打着灯笼没处找,过了这村,可能便没这店了。 以对方如此条件,找什么样的大家小姐找不到,别到时候被别人抢了去,他这个便宜姑舅爷便做不成了,那岂不是亏大了。 宋世卿有意撮合自己侄女与丁鹏的事情,他眼珠子一转,突然说道:“今日我去丁少爷府上时,看见他们家花园里,中了不少花卉呢,其中有三株百合花,开的尤其艳丽,听丁少爷解释,这三株百合花,都大有来历,一朵浑身火红,犹如火焰一般,一朵富贵逼人,浑身散发着香气,而最后那一朵,花色呈五彩,五颜六色的花瓣,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百合花呢!” 宋世卿对自己这个侄女最了解了,知道她喜欢花卉,尤其独爱百合花,因此才故意说了这番话。 果然,冷清秋听说竟然有这么多她没见过的百合花,不由心动不已,想要去看看。 宋世卿顺势说道:“走吧,别让丁少爷久等了,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串门这种事情,邻里邻居的,也属正常,更何况还有宋世卿这个男人在场,也不怕被别人说闲话,最终,冷夫人c冷清秋,还有吴妈,都跟着宋世卿,来到了丁府。 丁鹏早就候在了门口,见众人过来,他立即热情的迎了上去,请宋世卿等四人,进屋吃席。 进了府门之后,冷清秋一眼便看见了花园中,开的灿烂无比的鲜花,其中有三朵百合花,尤为亮眼。 舅舅果然没有骗她,这里的百合花,的确与平常所见不同,像是什么稀罕的品种。 就在她欣赏这些鲜花,瞧的有些痴迷的时候,丁鹏突然来到她身旁,笑道:“原来冷小姐喜欢花卉啊,喜欢哪一朵,告诉我,我送给你啊?” 冷清秋的确喜欢这些鲜花,不过却也不会像她舅舅那样,心安理得接受别人的馈赠。 她摇头道:“我不要。” 随后便拉着她母亲的衣袖,进了屋子里。 看着有些孤傲的冷清秋,丁鹏笑了笑,不以为意。 她知道,对方就是这个脾气,有些被动,又有些死要面子。 这样的女孩,有好处,也有不足。 好处便是,这样的女孩,大多都很居家,不乱跑,放在家里非常安全,不用担心她会出去鬼混。 当然,这个年代,对女人的贞操,管理非常严格,也没有哪个女人,敢出去鬼混,除非她不想嫁出去了。 而不足便是,这样的女孩,性格有些寡淡,不活泼,需要自己耐心挑逗,才能慢慢调配出情趣。 被动的女孩,大多如此,身上背着一层厚重坚硬的壳,不容易亲近。 不过,只要打开了她们身上厚重的保护壳, 里面便全都是鲜美可口的果肉了,水滑润泽,甘之如饴,美味无穷。 众人来到大厅,里面早已经摆好了一桌丰盛的宴席。 桌子上,大碟小盘的,菜品非常丰盛,有北平著名的烤鸭c烤肉,以及家常菜,韭黄炒肉丝c 红烧肉c炒腰花c什锦蛋c鸭掌汤泡肚c鱼翅c祖庵豆腐c银丝牛肉c酱爆鸡c炒豆腐脑等等等等,大大小小,差不多有二三十道菜品。 可别小看这些家常菜,它们可全都是丁鹏在北平‘八大居’,这八所最有名气的馆子订做的,一样样的,都是他们的招牌菜,不仅贵,而且味道极好。 不论是卖相,还是味道,堪称一绝,真真正正达到了色香味俱全。 宋世卿看着眼前这丰盛的菜品,这一道道精美的美味佳肴,不由咽了一口口水,食欲大动。 像这么好的菜肴,他还是第一次吃呢。 除此之外,桌面上还有一些名贵白酒,以及洋酒。 这个年代,尤其是像北平这样的大城市,人们一度以吃西餐,喝洋酒为时尚,觉得这样更有品味,更有格调,算是一种崇洋媚外吧。 不少民国官员宴饮宾客时,都喜欢改为西式酒楼中举办,觉得这样才能显示档次,高人一等,这也算是一种民族悲哀吧。 丁鹏本着入乡随俗,便也准备了一些洋酒,如葡萄酒c伏特加等。 宋世卿还是第一次喝红酒,不由立即肃然起敬,惊叹连连 第九十五章:丁鹏被骂了 这一顿饭众人吃的都很尽兴,或许是因为菜品味道不错,不论是冷夫人,还是冷清秋,都比往常多吃了一些。 因为她们二人不饮酒,因此很快便吃完了,只有宋世卿,喜欢小酌几杯,因此吃的很慢,丁鹏只好在一旁陪酒,时不时的,跟他倒几句诗文,闲聊几句人生。 丁鹏见冷清秋和冷夫人无聊,便说着,让她们在屋子里转转,或者去书房挑几本闲书看看。 冷清秋正呆着无聊呢,听说书房有书看,立即来了兴致。 丁鹏微笑着,带着她去了自己的书房。 因为刚搬进来没几天,书房内的书籍不多,大多是他在书摊上挑的一些国文名著。 冷清秋翻了一会儿,突然看见书桌上的稿纸,不由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是您写的诗文吗?” 丁鹏笑道:“是最近写的一本小说,叫做《啼笑因缘》,写好了,准备寄出去投稿,不过现在还没写完呢,只写了不到八万字而已。” 小说? 冷清秋酷爱文学,听说是对方写的小说,顿时来了兴趣,说道:“我可以看看吗?” 丁鹏微笑着点头道:“当然可以,这里面的东西,冷小姐可以随便看,没有任何秘密。” 于是,冷清秋便拿起稿子,从第一页细细看了起来,她越看越是入迷。 看着冷清秋那张清纯俏丽,而又一脸认真的小脸蛋,他真想上去捏两下,试试手感。 丁鹏原本准备出去,去陪宋世卿喝酒的。 作为主人,怎么能丢下客人,让其自己喝酒呢。 但是随后想了想,还是算了。 相比起陪他那个糟老头子,还是看着冷美人看书,更加有趣。 于是,丁鹏索性躺在一张躺椅上,细细的打量起冷清秋来。 此时的冷清秋,或许是居家的原因,衣荣又有所不同。 她穿了一身梅子青短衫,和竹青色的长裙,在配上白袜黑鞋,看起来清秀无比,端庄大方。 此时的她,配上那张俏丽的脸庞,白皙水嫩的肌肤,整个人看起来,犹如书香小姐,文气十足。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终于,冷清秋把整个稿子全都翻了一遍,她眼神一阵出神,仿佛还沉浸在书中男主角与女主错综复杂,而又浪漫唯美的爱恋之中。 “这书,写的真好,让人看一眼,便停不下来,好想知道男女主最后的结局,究竟有没有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呢?” 冷清秋想了一会儿,突然,她发现似乎有人一直瞧着她看,她不由一回头,刚好撞见了丁鹏那双痴迷的眼神。 性格内向害羞的她,立即避开眼神,红着脸问道:“您一直盯着我做什么?” 丁鹏很想说:“因为你好看啊,就像花园里那些鲜花一般,香气扑鼻,秀丽夺目。” 不过,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追女孩,不能一上来便这样,可能会吓坏女孩的。 尤其是像冷清秋这样,有些保守,有些传统的女孩。 想要追求她,最好还是循序渐进,慢慢接触,慢慢靠近,等到彼此熟悉,并且她对自己生出情愫之后,再一举拿下。 现在,明显还不到火候。 他不能心急。 于是,他顾左右而言他它,没有回答冷清秋的问题,而是问道:“怎么样,看完了吗?” 冷清秋点了点头。 “写的怎么样?是不是不太好?”丁鹏故意谦逊道。 中国文化,要求男人含蓄谦逊,千万不能自夸,否则很容易给他人留一个自吹自擂自大的坏印象。 因此,国人说话,大多都喜欢自谦自贬。 冷清秋是个直性子,她连连摇头道:“不是,写的很好,特别好看,我现在就已经开始期待,后面的剧情了,你可以跟我讲讲最后,他们的结局吗?” 女孩大多都喜欢看言情小说,冷清秋也不例外。 丁鹏微笑道:“如果一下便知道了故事结局,多没劲啊,不如我每日写几章,送给冷小姐观看,如何?” 冷清秋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道:“好的。” 两人说话间,冷夫人和宋世卿走了过来,冷夫人对着自己的女儿招了招手,道:“清秋,你怎么去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以为你自己回去了呢?” 冷清秋还没来得及说话,丁鹏便开口解释道:“冷小姐刚刚在看我写的一本小说,叫做《啼笑因缘》,我准备投给报社,所以特意请冷小姐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 不妥,写的不好的地方。” 原来是这样。 冷夫人笑道:“天色晚了,明日再看吧,丁少爷,我们就回去了。” “好的好的,”丁鹏连连点头,随后热情的把他们三人送出了门,看着他们回了冷府之后,丁鹏这才关门。 接下来的几日,两家来往频繁,不仅相互请客吃饭,宋世卿还时不时登门拜访,一时间,两家的关系变得越发熟络了。 与此同时,随着丁鹏的那两首诗刊载在《新闻报》和《申报》上,他的名字,彻底火了。 而火的原因,有些令他意外。 不是因为那首《雨巷》,而是因为《教我如何不想她》。 原来在丁鹏看来,他首次用出‘她’这个词,应该会受到各界女士们的称颂,然而事情恰好相反,有不少文艺女青年,纷纷发文,大骂丁鹏歧视女性,区别对待她们女性。 当然,也有不少有见识的文人,纷纷力挺他,声称丁鹏‘她’这个词造的好,把女性从男人身上摘除,这才是尊重女性的表现。 一时间,文坛大佬们相互发文骂战,就‘她’这个词的对错与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而因为这一事情,丁鹏一时间享誉文坛,变得家喻户晓,大大的出名了。 就连一些不看报纸的,都知道丁鹏的名字。 丁鹏见势头不对,这样骂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他写了一篇长文,表达自己造这个字的初衷,是尊重女性,表达女性独立自主的地位,并且承认了自己考虑不周的错误。 文章寄出之后,立即便被《新闻报》刊载了。 这一波造作,的确让一些误会他的女文青们安静了下来,但是还是有个别不理智的女拳,依旧发文骂他,不过因为人数不多,渐渐被一片赞誉声压下去了。 什么话,只要说清楚了,解释清楚了,就行了。 因为这一波谦虚认错的表现,丁鹏给众人留下了一个谦逊有礼,就算被骂了,也彬彬有礼,不失风度的好印象 第九十六章:成为冷清秋的老师 丁鹏彻底火了。 整个《新闻报》和《申报》,都在谈论他的这两首诗作。 尤其是那一首《雨巷》,被文坛名家们评价颇高,称赞其是一首情真意切,浪漫悱恻的爱情美诗。 同时,《教我如何不想她》,获得了极高的文坛议论,使得丁鹏再次收割了一波人气。 两首诗之后,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名诗坛新星,备受瞩目。 渐渐的,也有人开始打听他的来历了。 这一日,丁鹏选了一些花卉,送到了冷府,说是见冷小姐喜欢花卉,所以特意送一些过来,让其赏玩。 冷清秋见了这些花卉之后,开心不已,或许是与丁鹏相处多了,她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拘束了,显得放开了许多。 丁鹏把装着百合花的花盘搬到了冷府的花园里,冷清秋痴痴的看着花盘里的鲜花,情不自禁的赞赏道:“真漂亮。” 喜欢就好。 冷夫人感谢了丁鹏一番,随后说道:“我听清秋说,丁少爷写的那两首诗,如今传遍了整个仁德女中,好多人都在议论着呢,丁少爷,看来要不了多久,您便要成为享誉全国的大诗人了!” 丁鹏谦虚了两句,说道:“冷夫人太抬举晚辈了。” 冷清秋一脸欣赏的看着丁鹏,在一旁附和道:“我们学校的同学,都在读着您的诗作呢,今日,连老师都把您的《雨巷》特意拿出来,在课堂上讲解,对您夸赞不已呢。” “是吗?那真是荣幸之至,”丁鹏说道,此时他心中暗忖道:“看来,我这两首诗是真的红了,连女中的师生都知道了。” 趁着这波人气,丁鹏准备正式去应聘仁德女中的老师一职。 并且,他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啼笑因缘】,也要开始准备连载了。 至于连载在哪里。 他原先是准备投给鸳鸯蝴蝶派的杂志《半月》的,但是自从他的诗文在《新闻报》和《申报》走红之后,这两家报社的编辑,便纷纷向他约稿。 因为有电话的原因,他们相互联系起来,非常方便。 两家报社,都办有副刊,尤其是《新闻报》的文艺副刊,《快活林》,同样是鸳鸯蝴蝶派名家的乐园,张恨水先生的许多小说,最开始都刊载在《快活林》中。 依托庞大的阅读人数,能够登上《快活林》的小说,无一例外,都很容易走红。 其实,这和如今这个流量取胜的时代,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只不过,以前是报纸,现在是网络罢了。 考虑到《新闻报》在这方面做的不错,最终,丁鹏决定,把他的《啼笑因缘》,投给《快活林》。 寄出了首稿之后,丁鹏便坐车动身,去了仁德女中。 如今他名气有了,可以把去仁德女中教书的事情,办了。 民国时期,因为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使得许多女性希望获得知识,成为新时代的进步女青年,于是,一些女子中学应运而生,如北平培育中学女子班c东北地区女子中学,上海允中女子中学等等,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的。 这个年代,封建思想依旧根深蒂固,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同席’,女子想要上学,只能去女子中学,而不能与男学生一起,在正常的学校一同学习。 不过,这个年代,上得起女子中学的学生,家境都不会太差,冷清秋家庭虽然是小门小户,但是与真正的贫民还是有差距的,毕竟,她们家里,可是用得起佣人的,算是一个小康之家。 只不过因为她父亲早亡,家里失去了顶梁柱,这才显得有些衰败。 毕竟,这个年代,还是个男权社会,如果家里男人死了,女人是很难单独谋生的。 后世,正是因为女子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了,这才慢慢不依靠男人,开始独立自主,成为一个个新时代的女性。 说白了,人要获得有尊严,最起码,要经济独立,自己能够养活自己。 爱情这东西,是变幻不定了,别看有些情侣,相爱的时候,爱的死去活来的,或许下一刻,他们便彼此厌倦,然后便分手了。 如果这时,女子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那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只能再找一个男人,养活自己。 这便是数千年以来,女人的生活。 她们的一生,便是出生,长大,嫁人,然后伺候男人,相夫教子。 运气不好的,被人抛弃了,便只能再找下家,让男人继续养活自己。 指望男人养活自己一辈子, 女人就必须要看男人脸色,必然会受气,这个千古不变的事实。 仁德女中算是北平内,比较大,教育质量比较高的学院了。 当丁鹏来到校长办公室时,发现整个办公室非常广大,里面布置精美,有古董,有巨大的花瓶,有各种古玩玉器,以及一个堆满各种书籍的书架,各种盆栽也不在少数,丁鹏一眼看去,便有四五盆之多。 更不用说巨大的办公桌,以及松软的靠椅了。 仁德女中的校长,是一个戴着眼睛的中年人,穿着一身灰色西装,看起来有些古板严肃。 丁鹏没有任何拐弯抹角,直接说明了来意,并且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包括自己新进创作的两首新诗。 听说丁鹏便是这两首新诗的作者,校长原本严肃的脸蛋上,显露出了一丝意外。 这两首诗,这些时日以来,可是在读书人中间,传的沸沸扬扬,几乎人人称颂。 没想到竟是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看起来最多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创作的,真是不简单啊! 顿时,校长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他伸手说道:“丁先生,快请坐。” 随后,他让人给丁鹏端了一杯茶过来。 这态度,明显比之前热情了不少。 果然,成功人士,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得到区别对待。 黄渤就曾说过,当他成功前,总是会莫名其妙被人训斥嘲笑,处处碰壁,而当他成功之后,抬头看去,处处都是笑脸。 正是因为如此,人们一个个才拼尽全力想要成功吧。 只要成功了,便能收获名利,便能少受委屈,便能过上富裕优越的生活,便能娶到一个貌美如花的贤妻,或者嫁给帅气潇洒有本事的丈夫。 出人头地好处多多,这就难怪人人争着抢着,想要成功了。 丁鹏坐下之后,两人简略交谈了一番,当听说丁鹏留过洋,会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校长简直如获至宝。 这个年代,能够洞洋文的,都是极少数,这简直是每个学校的稀缺资源,各大院校都争着抢着想要的人才啊。 校长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人才,很快便欣然接收了丁鹏,让他明日便可以来办理入职,而且薪资待遇从优。 丁鹏之所以应聘仁德女中的教授,不过是为了冷清秋而已,对于薪资什么的,倒是并不太在意,他想了一下,说道:“我的邻居,冷太太,她有个女儿,叫冷清秋,在你们学院,我来应聘时,她妈妈想要让我多教教她国人,因此,校长,我请求您,把我分去冷清秋的班级,教授她们国人,可以吗?” 这要求,并不困难,校长想都没想,便点头答应了。 至此,丁鹏受聘,成为了仁德女中的老师,冷清秋的国文老师 第九十七章:在仁德女中上课的第一天 回去的时候,丁鹏接到了《新闻报》主编的电话,通知他,他的稿子通过了。 因为质量不错,主编已经批准,从明日起,便开始连载他的小说, 而稿酬也不低,算起来,整本书,他能收获2000银元左右。 这对于一个刚写小说的人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主编之所以给丁鹏开出如此高的价格,首先,是因为这本书,内容够好,他十分看好。 还有一个,如今因为那两首诗的缘故,丁鹏如今的名气很大,风头正劲,如果打着他的名号,发出这本书,相信一定会吸引不少读者前来观看的,这对于报纸的销量,大有裨益。 销量越高,利益便越大,办报纸的,怎么可能跟利益过不去呢。 丁鹏用这笔钱,在绸缎庄里,买了几匹不错的料子,带回去,送给了冷夫人。 他的理由是,之前冷夫人给了他一床被褥,这是回礼。 这些年来,冷府的日子,过的都很拮据,因为冷夫人没有收入嘛。 再加上她这个弟弟,是在一个清水衙门当差,而且也有家室要供养,自然没有多余的钱给她,这以至于,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做新衣服了。 这个世界上,哪个女人不爱美。 更何况,就算是她不穿新衣裳,她女儿每年总要做几套新衣服吧。 不然,每年都穿着同样的旧衣服,是会被学校其他同学耻笑的。 这些布料,算是解了她们冷家的燃眉之急了。 当然,冷夫人不可能一上来便收下这些布料,推辞了一番之后,丁鹏硬把这些布料搬到了冷府,冷夫人这才没有再拒绝,连连称谢,并且邀请丁鹏去她府上吃饭。 在吃饭的时候,丁鹏宣布,自己已经被仁德女中录取了,明日便可以去学校报到了。 冷夫人连连祝贺丁鹏,冷清秋则依旧冷着一张脸,让人猜不出,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这女人,很是慢热,想要走进她的心里,势必需要花费一番功夫。 好在,来日方长,如今他不仅成了她的邻居,还成了她的老师,几乎每天都能泡在一起,不愁她能够翻出自己的手掌心。 翌日,丁鹏故意开车,等在了门口,见冷清秋出来,他笑道:“冷小姐,我们同路,不如坐我的车,一起走吧?” 冷清秋犹豫了一下。 她是个喜欢低调的性子,觉得坐车到学校,太过招摇了,难免会受到学校师生们的议论,这样不好。 她就想要安安静静的生活,不喜欢出风头,因此她拒绝了丁鹏的好意,自己走去学校。 丁鹏也没有强求,开车自己走了。 他并没有下车,陪着冷清秋一起上学。 毕竟,这个年代,男女之间有大防,是不能表现的太过亲密的。 否则,会对女生的名誉,造成极大的损毁。 严重的,可能会被传不检点,以后嫁不出去。 冷清秋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名誉,看的很重。 如果丁鹏硬要上去,会令她非常不耐,甚至厌恶的。 追女孩,还是要掌握基本的分寸,不能太过鲁莽,任凭自己的性子,胡乱搞。 丁鹏想着,如果能够把冷清秋追到手,这应该算是彻底改变了冷清秋的命运吧,而且她从此便不会遭受那么多苦难,被金家的那些少奶奶,姨太太们排挤,挤兑,而每天生活的水深火热,极不幸福了。 这样一来,丁鹏一定能够获得极其丰厚的奖励的。 不论从哪个角度上讲,丁鹏都必须拿下她。 丁鹏来到仁德女中,看着四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学生妹们,那一张张满是朝气的笑脸,冷他的心情瞬间变得极其愉悦。 天底下,没有比看着朝气蓬勃的女学生,更令人高兴的了。 她们内心的喜悦阳光,是可以感染到人的,令人只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美好了。 来到校长办公室,校长安排了一个代课老师,带着丁鹏去熟悉教室。 今日的第一堂课,便是国文课。 这个代课老师,有些年轻,穿着一身绛色长衫,手里拿着两本书,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不过,当两人走出校长办公室之后,他便立即十分热情的与丁鹏攀谈了起来,问东问西的,似乎对丁鹏很感兴趣。 “丁老师,听说你是《雨巷》和《教我如何不想她》的作者?是真的吗?” 当得到丁鹏的肯定回答后 ,他连连惊叹道:“天啊,丁老师,你真是太有才华了,你能来我们学校教书,一下子便拔高了我们学校国文水平” 丁鹏谦虚一笑,没有作答。 他不喜欢说太多废话。 来到教室门口时,他听见教室内,女孩们都在议论纷纷: “你们听说了吗?我们班要来一个新的国文老师呢!” “听说,这个老师大有来头,是个大诗人,最近传的人尽皆知的《雨巷》,便是他写的。” “是的是的,我也听说了,听说这老师极有才华,我真是很期待,不知道这位浪漫诗人,究竟长成什么样子?是不是跟他的诗一样,温柔浪漫多情” “我也好像知道,这么有才华的老师,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看来,姑娘们都很期待看到他本人啊! 丁鹏整理了一下衣冠,随后在代课老师的带领下,进了教室。 “同学们,欧阳于坚老师,因故被调到了其他班级,现在学校给你们请了一位新老师,今后他给你们上国文课。” “这位国文老师可不简单,他前不久在报纸上发表了两首诗,引起了全国轰动,你们以后可要好好跟着这位有才华的老师,学习诗文,知道吗?说不定,你们还能成为女诗人呢。” 代课老师刚说完,女孩们全都哄笑起来。 当看见丁鹏走进来时,女孩们连连鼓掌,教室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看来,女学生们对他十分热情,十分欢迎啊。 这样的环境,是丁鹏最喜欢的,如此愉悦的环境,上课也变得轻松有趣多了。 他微微一笑,对着教室内的女孩们说道:“同学们好啊,我叫丁鹏,你们可以称呼我为丁老师” 第九十八章:冷清秋问问题 女孩们全都坐在椅子上,一边鼓掌,一边乖巧的喊道:“丁老师好。” 这个年代的女学生,还是挺有素养的,放眼看去,一个小太妹都没有,都是规规矩矩,过来上课的。 那一张张清纯的脸蛋,犹如没有被污染的清泉一般,纯洁干净,只需看一眼,整个心神都被净化了。 他数了一下,整个教室,有八排,每一排,六个人,算起来,一共有四十八个女学生。 这些女学生,全都穿着素淡的灰蓝色短衫,黑色的长裙,大多头上梳着两条长辫子,或者一头长发,只有两个,留着短发,似乎是妹妹头。 放眼看去,在颜值上,还是冷清秋最为出挑,一脸清纯的样子,令人看一眼,便觉得有所好感。 每个学生,都用着老式的木头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一个长方形的木制盒子,盒子里放着毛笔和墨水。 在民国初年,人们大多都用的是毛笔写字,只有留洋回来的人士,才会用钢笔。 直到民国后期,钢笔才大面积普及,人们这才改为用钢笔写字。 丁鹏一眼便看见了坐在教室靠右边窗户的冷清秋,此时她也正呆呆的看着自己。 发现丁鹏对着她微微一笑,冷清秋有些害羞的低下了头,回避了眼神。 丁鹏知道她性子内向,也不在意,他站在讲台中央,身穿一身黑色西服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潇洒帅气。 他看向全班学生,热情的微笑道:“同学们好,好了,为了更好的认识你们每个人,现在老师开始点名了。” 拿起名册,丁鹏说道:“陆小曼。” “到。” “陈曼华。” “到。” “刘亦平。” “到。” 这个年代的名字,也很有讲究。 一般读书人,有文化的家庭,给子女取名字,都是三个字的。 如果只有两个字,便说明这孩子大半出生在贫民家庭,家里可能连一个识字的人都没有。 丁鹏一路点名,四十八个女学生的名字,都是三个字的,没有一个是贫民出生。 毕竟,能够上女校的,家里的条件不会太差。 “冷清秋。” 点到冷清秋时,她缓缓站了起来,说了一声“到。” 丁鹏笑道:“多情自古伤离别,最那堪冷落清秋节,冷清秋,这个名字,取的好有诗意。” 冷清秋知道丁鹏才华横溢,满腹诗书,因此对方能够一下点出她名字的出处,一点也不意外,她清秀的眼眸看了丁鹏一眼,随后便默默的坐下来。 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乖乖女,冷清秋有些沉默寡言。 对方不搭理自己,丁鹏也不在意,他对着全班女生说道:“同学们,我是第一次做代课老师,讲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同学们多多担待。” 女孩们见丁鹏这么和气好说话,不由渐渐胆子大了起来,坐在冷清秋前面的一个女生看着丁鹏,笑道:“老师,听说《雨巷》是您写的,是真的吗?” 丁鹏点了点头,道:“不错,这首诗,是我刚回国,游历江南的时候,有一天在一处小巷子里,遇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之后,写下来的。” 年轻少女们,最喜欢打听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听说丁鹏是写的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们顿时来了兴趣,连连问道:“老师,后来呢?” “后来?你们是不是想问,后来,我跟这位丁香花一般,结着愁怨的姑娘,有没有发生点什么?”丁鹏笑道。 女孩们连连点头,一脸期待的看着丁鹏,想要听听后来有没有发生什么浪漫的事情。 丁鹏摇头道:“很可惜,让你们失望了,我与那姑娘,也不过匆匆一瞥,我至今连她叫什么,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仅仅只是擦肩而过,以后应该不会再见到了。” “好了,看你们对于诗文这么感兴趣,今日我便给你们讲讲,中国诗文吧。” “中国的诗歌,产生于文字发明之前,是人们在劳动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而我国第一本诗歌总集,便是《诗经》” 丁鹏直接开始侃侃而谈,把诗歌的发展历程,简略的讲解了一遍,整个过程,他一气呵成,仿佛这么多的知识,早就镌刻在他的脑海之中一般。 四周的四十六个女学生,全都听呆了,她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老师,不用对照课本,便能一口气讲这么多,这么丰富的知识内容的。 此时,她们心里纷纷暗 道: “这位老师的学识,也太渊博了吧!” “天啊,好有才华啊,不愧是能够写出《雨巷》这么优秀的大诗人!” 丁鹏的学识,得到了在场所有女学生们的认可,她们都觉得,这个新来的老师,果然不同凡响。 冷清秋酷爱诗词,此时她认真的听讲着,时不时,还把自己不懂的地方,做起了笔记,学的非常认真。 而相比之下,其他的女学生,则像听故事一样,双手托腮,听着丁鹏精彩的演讲。 此时的女校,说实在的,并不算太正规,大多没有晋升空间。 话句话说,这里的女学生,毕业之后,便差不多嫁人了,因此她们并没有什么考试压力。 她们的父母,之所以把她们送过来上学,不过是希望在她们嫁人前,能够认得几个字,习得一些诗文,提升一下自身的文化素养,不至于被夫家嫌弃罢了。 这个年代,女人的最终归宿,终究逃不过嫁人这一条途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的出路了。 正因为如此,女校的教学任务,非常轻松,校长根本连考核一下丁鹏的才学都不用,便直接让他上岗了。 下课铃声响起,今日这一堂课,便算是结束了。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丁鹏拿起稿纸,开始写着《啼笑因缘》的稿子。 既然是女中的老师,便需要坐班,有上下班时间,而他们老师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中午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非常轻松。 丁鹏正写着,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老师,我可以进来吗?我有些问题,想要问一问。” 是冷清秋的声音 第九十九章:丁鹏的小说,引起白秀珠的兴趣 冷清秋是真真正正想来女中学习的,对知识非常渴望,今日,在听了丁鹏所讲述的诗歌的发展史之后,她感慨良多,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她趁着午休的时间,过来请教丁鹏。 冷清秋的问题,对于【语文知识】达到顶级的丁鹏而言,都是一些小儿科的问题,他很轻松便全部解决了。 听着丁鹏详细的解答,冷清秋恍然大悟,顿时,之前一直没有弄明白的地方,她全部想明白了,豁然开朗。 “谢谢老师,”冷清秋真诚的说道。 对于丁鹏的才学,她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觉得对方的文学素养,的确渊博,仿佛无所不知。 丁鹏微微一笑,他突然拿起冷清秋的本子,赞扬道:“冷小姐的字,写的可真漂亮啊,不像我的,简直一塌糊涂,有时间,冷姑娘可否教教我,怎么写好一手毛笔字?” 作为一个现代人,丁鹏写字,大多都是打键盘完成,已经很少用手写了,一手钢笔字本就写的稀烂,更不用说毛笔字了。 听丁鹏对自己的字,大为赞赏,冷清秋心里很是开心。 谁会不喜欢得到别人的赞赏呢。 更何况,这赞赏,看起来合情合理,并没有丝毫夸大。 因为,冷清秋的字,娟秀无比,的确相当漂亮。 教老师写字,而且还是教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老师,这令冷清秋有些新奇,在丁鹏强烈的要求下,她勉强答应了。 冷清秋就是这样,保守而又被动,你必须主动出击,主动主动再主动,她才会慢慢接受你。 一旦让她爱上了你,对于她而言,便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多好。 丁鹏搬了一个椅子,让冷清秋坐在自己身旁,随后两人开始练字。 她让丁鹏写一两个字让她瞧瞧。 没有任何例外,在看了丁鹏犹如狗爬一般的毛笔字之后,冷清秋一阵头大,她不由皱眉道:“老师,难道您在国外读书,不用写字吗?” 丁鹏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钢笔,说道:“我们在国外,都是用的这个。” “这是钢笔吧?我听说,一些留过洋的学生回来,都喜欢用这个,”冷清秋满眼好奇的看着丁鹏手中的钢笔,说道。 丁鹏把钢笔递给冷清秋,道:“你也试试,看看这笔用起来怎么样?” 冷清秋正是少女时期,最是天真浪漫的时候,对于所有新鲜事物最是好奇,她拿起钢笔,满脸新奇的在白纸上划来划去,因为从来都没有用过,她握笔的姿势,和握毛笔一样。 丁鹏笑着帮她纠正了握笔的姿势,又教她一笔一划的,写着钢笔字。 就这样,时间在两人一个教钢笔字,一个教毛笔字中缓缓渡过,这中间,两人都闹过不少笑话,逗得两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气氛轻松而又愉悦。 愉悦的时光,总是过的特别快,转眼,午休的时间便已经过了,下午的课程要开始了。 好在,女中的教学安排,比较轻松,而且没有考试压力,远比后世的高中生要轻松太多。 不睡午觉,对二人而言,没有太大的影响。 送走冷清秋时,两人约定,以后在午休的时候,相互教对方练字,并且,如果她有任何疑问,也可以顺便问他。 冷清秋没有拒绝,点头答应了。 看着冷清秋离去的倩影,丁鹏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不少,变得有些熟悉了。 就像亲戚之间,需要经常走动,否则会生疏一样,所有感情,都是处着处着,慢慢深厚起来的。 丁鹏能够感受得到,冷清秋跟他相处时,明显变得放松了不少。 这可是一个好兆头。 长此以往,两人必定会变得更加熟悉。 果然,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中,两人相处的越来越融洽,冷清秋也越来越放得开了,脸上经常挂着笑容,时不时的,还对着丁鹏说两句玩笑话。 与此同时,在两人相互学习之中,丁鹏的毛笔字,冷清秋的钢笔字,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而且,在丁鹏详细的解惑下,冷清秋的诗文素养,也在逐渐提升,以前不太明白的地方,她现在基本全都弄懂了。 正是因为对诗文了解的越深刻,冷清秋对丁鹏的敬佩之情,与日俱增。 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丁鹏的知识,是有多渊博,远超她学校的所有老师。 渐渐,不知不觉间,冷清秋对丁鹏,生出了一丝崇拜之情。 在与冷清秋相处, 越来越顺利的同时,丁鹏的《啼笑因缘》,也在《快活林》上彻底大火了。 与诗文不同,小说,尤其是言情小说的受众,更为广泛,而且,因为小说中的故事情节,缠绵悱恻,荡气回肠,此时,他的《啼笑因缘》,以及他的大名,在一些有闲阶级的深闺小姐中,疯传着。 这一日,金家三太太王玉芬,打电话给白秀珠,约对方到家里来打麻将。 白秀珠欣然同意了,因为,到了金家,她便能看见她一直魂牵梦绕的金燕西哥哥了。 可惜,当她过来之后,才发现,金燕西早就出门,不知道到哪里去野去了,王玉芬叫她过来,纯粹是缺一个打牌的。 打了几圈牌之后,白秀珠觉得索然无味,打的没精打采的。 她原本就不是很喜欢打牌之类的消遣,相比之下,她更喜欢窝在房间里看书。 她看见金家八妹金梅丽一直抱着两张报纸,像是在反复看着什么,不由笑道:“梅丽妹妹,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此时的白秀珠(刘亦菲饰演),不过十八岁而已,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粉粉嫩嫩的,就像一个青涩的瓷娃娃一样。 她眉目如画,非常清秀,在颜值上,甚至隐隐高过冷清秋。 更不用说她那纤细的身段,白到发光的娇嫩肌肤,简直犹如脂玉一般,光滑细嫩。 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完美,柔柔软软的,令人喜爱。 而金梅丽如今不过才十五岁而已,是金家八个子女中,最小的,俗称八妹。 八妹(舒畅饰演)长相可爱,一张娃娃脸,非常清纯,那双乌黑的眼眸,透着满眼的纯真和懵懂。 听见白秀珠询问,金梅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在看一本连载小说,叫《啼笑因缘》,最近我有不少同学都在谈论这本小说,说里面写的太好看了,因此特意找来看看。” “小说啊?”相比起打牌,白秀珠对于缠绵悱恻,情意满满的小说,更为感兴趣,她不由问道:“是什么小说,给我讲讲呗。” 金梅丽挑了一段自己喜欢的,给白秀珠念了一段。 听着里面那一个个浪漫多情的词汇,尤其是男女主见面时的浪漫场景,令白秀珠一阵浮想联翩,此时,她脑海中,浮现的是金燕西的身影,仿佛,她是女主,而金燕西是男主,两人双手紧握,深情款款的看着彼此 “写的真好,好妹妹,可不可以给我看看?”白秀珠对这本小说产生了兴趣 第一百章:这个作家,好有才华 白秀珠找了一个人替她打牌,随后迫不及待的凑到了八妹的身前,两人一起看报纸。 或许是觉得四周搓麻将的声音太过庸俗,又有些吵闹,白秀珠提出,两人去花园里,一边赏花荡秋千,一边欣赏佳作。 作为北洋政府下的顶级豪门,金府内部非常豪华,深宅大院,不仅有各种名贵的西洋沙发c古董字画等等,还有大片的花园c草地c假山,犹如园林一般,此时白秀珠和八妹金梅丽小手牵着小手,来到了金府后花园中。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明媚,灿烂的阳光透过树缝,照射在草地上,留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后花园中一片翠绿,地上铺着一层层的绿草,四周种满各种高大的树木,更不用说各种藤蔓c鲜花点缀其中,咋一看去,犹如置身森林之中,就连四周的空气都变得甜美许多。 两个女孩在这片清新的园林之中玩闹了一会儿之后,便来到一处秋千处,两人并排坐在一起,一边荡着秋千,一边看着报纸上的小说,《啼笑因缘》。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男主,是一个书生,青年才俊,而三个女主,则身份各不相同。 一个,是江湖卖艺的女子,沈凤喜。 一个,是部长千金,何丽娜。 最后一个,是能文能武的完美女侠,关秀姑。 白秀珠的身份,与其中的何丽娜,有些相似,两人都出生名门,家庭豪富,家中也有一个做高官的亲人,因此白秀珠更为感同身受,每次看到何丽娜出场时,看的尤为仔细。 男主与何丽娜初遇时,相互之间并没有产生感情,反而彼此有些厌恶。 男主厌恶何丽娜生活放荡奢华,每天游走在各种交际场所,一年光买衣服,都要花数万大洋。 而何丽娜,从小深受西方文化影响,浪漫纵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大胆追求,不管不顾,而男主身上的传统而又保守的气息,令她不爽。 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后来,何丽娜竟然爱上了男主。 至于原因,书中有一段很经典的解释: “一个人的性情都是这样,常和老实的人在一处,见了活泼些的,便觉聪明可喜。但是常和活泼的人在一处,见了忠实些的,又觉得温存可亲了。” 何丽娜的身边,追求者不少,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好色之徒,游手好闲的富家公子,庸俗无趣的很,她早就厌倦了,而当勤俭自律的男主,闯入她的视线时,她渐渐被对方身上少见的气质吸引住了,以至于慢慢爱上了,最终无可自拔。 白秀珠看到这里,小说便戛然而止,她叹息一声,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青草地,默默不语。 她发现,她也有些喜欢男主的气质。 因为男主的品性,与她所见过的纨绔少爷,大不相同,是个真正有本事的,相比之下,她的金燕西哥哥,更像是一个绣花枕头,外貌英俊潇洒,可是没有一点事业心,整天游手好闲,飞鹰走狗,不干正事。 恍神中,她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上,有像男主这样的青年才俊存在吗?年轻有为,专注事业,才识过人” 突然,一道闪光打在她的脸上,吓了她一大跳,她抬头一看,原来是她一直想念的金燕西哥哥。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此时正手里拿着一个相机,刚刚给她们拍了一张照片。 此时的相机,技术与后世无法相比,有很强烈的闪光,非常刺眼。 金燕西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在卖相上,他远胜丁鹏。 八妹见是七哥,不由意外道:“七哥,你怎么在这里?” 白秀珠则满脸都是惊喜,笑的非常灿烂,此时的她,一颗真心都放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爱的死去活来的。 她喜悦道:“吓了我一跳,你什么时候来的?” 金燕西抱着相机,随口道:“刚来的。一来便看见你们两个情同姐妹,笑嘻嘻的,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八妹把报纸上的文章递给了金燕西,说道:“我们在聊这个小说呢,《啼笑因缘》,最近最火的小说。” 金燕西拿起报纸,随意看了一眼,嘴里念道:“丁鹏?这个名字很陌生啊,是最近刚出来的小说家吗?” 说到丁鹏,八妹立即来了精深,说道:“七哥,你竟然不知道他吗?最近关于他的讨论,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有不少文坛名家,都曾经点评过他呢。” “ 哦?这么有名?他都写过什么小说?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金燕西好奇道。 白秀珠也露出一脸好奇。 她平日里,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听歌,或者去电影院看电影,很少关注时政,自然也不会买报纸了。 因此对于丁鹏这个人,她也是第一次才听说。 八妹见两人都没有听说过丁鹏,不由把那首《雨巷》从头到尾,念了一遍: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c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金燕西点了点头,道:“倒是有几分婉约派的气质,写的很好。” 他虽然是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但是毕竟出自总理家庭,耳濡目染之下,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他不会写诗,但是品鉴一番,还是不成问题的。 白秀珠那双秀美的眼眸一阵失神,随后点头道:“的确写的很好,很美,很感人,也很浪漫。对了,八妹,他还写过什么,你可以推荐给我看看吗?这么有才华的作家,我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过?” 八妹笑道:“他是前一段时间刚出来的,一共也只写了两首诗,和这本小说,不过数量虽少,却每一个都是顶尖的,听说,他是刚留洋回国的洋学生呢,不过才二十岁左右,妥妥的青年才俊” 这些消息,以金总理八女儿的身份,想要打听到,简直轻而易举,八妹豆蔻年华,正处在追星的年龄,尤其崇拜才华横溢的人,当第一次听了丁鹏做的诗,写的小说之后,她惊为天人,特意去《新闻报》,打听了对方的一切信息。 金燕西明显对这些文坛的事,兴趣缺缺,他笑道:“你们先在这里玩儿,我去把照片洗出来,看把你们两个美人拍的怎么样,好不好看。” 白秀珠好不容易见到自己的心上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让对方溜走,她连忙跟了上去,道:“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想看看,你把我拍成什么样子了,如果不好看,我便立即把它撕了,不准传出去。” 白秀珠明明是想要金燕西多陪陪他,却找了这么一个蹩脚的理由。 金燕西无所谓,一耸肩,道:“走吧。” 或许男人就是这样,摆在眼前的,不懂得珍惜,却一门心思,看着别人锅里的。 白秀珠对他的好感,他金燕西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他已经渐渐有些厌烦这个娇生惯养的娇娇女了,根本提不起任何兴趣。 两人走在路上,白秀珠问道:“最近几天去哪里了?我都有好几天没有看见你了。” 第一百零一章:美人落泪的白秀珠 面对白秀珠的质问,金燕西笑着解释道:“哎呀,最近为了父亲的事情,我们全家人都特别的紧张,一直在外面打探各种消息呢,就连我,都被拉去应酬。” 金家这些时日,的确出了一件大事。 那便是北洋政府总统被一些政敌弹劾,称在他的统治下,整个北平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想要逼迫总统下台。 金铨作为总理,与总统休戚相关,一旦总统出了事,那么,他们金家便会跟着倒台,失去权势。 这对于一个依托金铨生存的豪门,简直犹如灭顶之灾。 整个金家,几乎所有人都是靠着金铨混日子的,如果金铨倒了,一个个,都要受到连累。 不过,以金燕西纨绔子弟的性子,他哪里懂得这些,根本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还在一旁笑道:“其实,我对这些事情,根本不在意的,你想想,我父亲已经这么大年纪了,早就到了该退休享轻福的时候,他老人家忙了这么大半辈子,不是该好好歇歇吗?对不对?” 相比起金燕西的糊涂,白秀珠可明事理的多了,她说道:“你才不懂呢。听我哥哥说,有权就是有钱,没有权了,就没有任何人理你了,你说是不是?一旦你父亲真的退了,你们金家,肯定会受到极大损害的。” 还别说,在世事的洞察上,白秀珠的确比金燕西成熟多了。 金燕西就是一个情场浪子,一个被宠坏了的大家少爷,除了会谈情说爱,风流倜傥之外,其实不过是一个花架子,对于世事,一点都不懂。 还是一个幼稚的,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浪漫天真少爷。 相比之下,白秀珠对于这个世界的运作,看的更为通透。 她这个外人都能看得明白,金铨这个总理的位置,对于金家有多么重要,然而金燕西却毫无察觉,金家的没落,几乎是注定的。 白秀珠话音刚落,金燕西便一脸不屑的说道:“这不过是俗人之见,我才不会这么想呢。” 此时的金燕西,早就被惯坏了,一脸清高模样,真真是视金钱如粪土。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他之所以能够过上如今这般富贵的生活,便是因为他拥有这些‘粪土’。 金钱,权势,重不重要? 当然重要了,如果不重要,为什么会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千古名句呢。 人们忙忙碌碌的,不就是为了钱与权吗? 没有钱,你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无法存活,更不用说,活的有尊严了。 此时的金燕西,并没有过过苦日子,因此不知道世事险恶,权势金钱的重要性,等到金家破败,他开始缺衣少食的时候,他便渐渐明白了金钱的好处,从而为了获取金钱权势,开始百般讨好白秀珠,想要从白秀珠身上,获得晋升的机会。 毕竟,当时白秀珠的哥哥,已经接替了金铨,成为了北洋政府的总理。 人是会变得,此时的金燕西,恐怕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后来会变成,他口中厌恶的那个俗人。 白秀珠毕竟是豪门千金,从小被身边的人宠着长大的,听见金燕西说她是‘俗人’,她立即不高兴了,板着脸孔,把小脸朝向了别处。 此时的白秀珠,满脸粉嫩,肩膀如削,白嫩的脖颈处戴着一条珍珠项链,耳垂处吊着一对珍珠耳坠,眉目如画,樱桃小嘴,远远看去,哪怕是正生气着,也丝毫不减她的芳华。 金燕西见惯了白秀珠发小姐脾气,他已经有些腻味,甚至厌恶了,见对方又生气了,他不在意的说道:“哟,生气了啊,生气的话,我就走了。” 紧接着,他真的头也不回,就这么离开了,一点要哄白秀珠的意思都没有。 白秀珠见对方真的就这么走了,气的满脸通红,她一跺脚,眼睛有些湿润的回家去了。 在路过客厅的时候,金家三少奶奶王玉芬见对方哭哭啼啼的,连忙起身问道:“妹妹,怎么了?” 白秀珠回了一声“没什么”,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金家。 王玉芬长相妖艳妩媚,此时她穿着一身露腿旗袍,完美的勾勒出她成熟有韵味的身体,在所有金家儿媳中,她的颜值,算是数一数二的。 看见白秀珠这个样子,她哪里不知道,肯定是金燕西又招惹了这位千金大小姐,惹得这位大小姐不开心了,她不由头痛道:“这孩子” 王玉芬与白家是亲戚,因此她极力想要撮合白秀珠与金燕西的婚事,想要以此巴结上白雄起这个权贵,得到白家的关照。 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便是金燕西与白秀 珠之间发生什么矛盾,此时她眼珠子乱转,正盘算着,该用什么法子,让两人尽快合好如初。 白秀珠一脸气鼓鼓的回家了,一回家,她便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不许任何人进来。 四周的丫鬟们,知道她生气之时,最喜欢乱发脾气了,此时哪里敢上前招惹,全都小心翼翼的伺候在门外,不敢出声。 白秀珠的性子,有些像林妹妹,遇到任何不开心的事情,都喜欢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 就像此时,她也一头埋进了被子,抽泣了起来。 美人落泪,最是令人动容,更不用说,还是像她这般,娇柔秀丽的大美人。 如果丁鹏在她身旁,一定会上前,紧紧搂住她,好好安抚一下她,并且逗她开心,让她尽快好起来。 哭了一会儿之后,她也哭累了,便想着,看一会儿书,让自己的心情好起来。 此时,她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刚刚看了一眼的《啼笑因缘》。 她在金家八妹那里,只是看了一个大概,并没有仔细细读,于是,她对着门外的丫鬟们吩咐道:“去给我把近期的《新闻报》全部找来,我有用处。” 她知道门外有丫鬟伺候着,一直守候在门外。 果然,她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丫鬟的应和声:“小姐请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 随便,门外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显然,丫鬟下楼拿报纸去了 第一百零二章:与邱惜珍聊剧本 白秀珠窝在床上,一遍遍的看着《啼笑因缘》,这一次,因为看的仔细,里面那些优美的话语,深深印刻在了她的脑海之中,也写进了她的心里。 太美了。 实在是太美。 不论是文字语言,还是恋人爱恋的剧情,都写的缠绵悱恻,浪漫至死。 “也不知道作者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是不是也是像男主那样,对女孩体贴入微,用情至深的浪漫公子呢?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这般满是情意的小说吧。”白秀珠一边看着报纸上优美的文字,一边心里暗暗想道。 “如果燕西哥哥也能像男主那样,对我体贴入微,不要惹我生气就好了” 《啼笑因缘》的内容,虽然描绘的是一个男人,与是三个女人的爱恨纠葛,但是这并不是说,男主是渣男,相反,男主的品性,各方面,都还是不错的。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第一个女人,背叛了男主,第三个女人,暗恋着男主,真真正正和男主在一起的,是第二个女人,总长之女,身份与白秀珠不谋而合。 随着《啼笑因缘》的火热连载,丁鹏彻底享誉文坛了。 如今整个北平的大街小巷之中,都能够听见有闲阶级,泡在茶馆中,一边饮茶,一边谈论这本书的剧情,俨然,这本小说,彻底火了。 有些说书人找到了商机,连连开始说书《啼笑因缘》,这使得这本书的故事,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影响巨大。 敏锐的出版商电影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连连联系丁鹏,想要购买他手中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 这个年代,虽然战乱纷争,但是对于文化作品的基本保护,还是有的。 如果没有获得影视改编权,电影人是没有办法把它搬上大银幕的,否则便是侵权,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的。 丁鹏脑子一转,突然想着,他已经这么有钱了,干嘛还要把自己作品的版权卖出去呢? 他为什么不自己开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自己的小说? 开一家影视公司,拍摄他小说的电影呢? 这个年代,还没有电视剧一说,拍摄的,都是电影。 而且,全部是黑白电影。 有史以来,第一部彩色电影,是美国导演,马摩里安于1935年拍摄的《虚荣城市》。 而我国第一部彩色电影,是1948年拍摄于上海的戏曲片《生死恨》。 如今,彩色技术,并不成熟。 但是不论怎样,相比起小说,电影的受众,肯定更大,就算是不识字的平民,看不懂书籍,但是却看得懂电影故事。 受众越大,自然影响力便越大,这是出名的大好时机。 易鹏眼珠子一转,决定在这里,开办出版公司和影视公司。 丁鹏不会拍电影,但是他可以雇佣专业的电影人士,帮他完成嘛,这有何难? 如今中国的电影市场,相当贫瘠,所拍摄的电影,大多都是戏剧相结合的,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故事性电影,他正好开创这个先河。 说干便干。 丁鹏首先去商务部,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以及影视公司。 名字,也非常土气,丁鹏出版社,和丁鹏影视公司。 他首先雇佣了一些出版发行的人员,帮着他开始印刷他的小说,【啼笑因缘】。 随后,他又在整个北平,一连开了数十家书店,专门售卖【啼笑因缘】,以及其他中外书籍。 为了提高书籍利用率,他甚至率先弄出了会员制度,只要在书店办会员,便可以租书。 会员分各种等级,等级越高,收费越低,一次性能借的书籍的本书越多。 反正他不差钱,弄起来,根本不担心亏损。 紧接着,便是把他的影视公司办起来了。 此时,中国的影视技术还不太成熟,但是已经有一批优秀的电影人正在积极探索了。 他决定,把中国优秀的电影人汇聚起来,好好拍一部系列电影,电影名字,便是【啼笑因缘】。 这个年代,想要汇聚人才,其实很容易,只要钱给到位就行了。 他首先联系了一些国内知名的电影团队,雇佣他们来帮着自己拍片。 在丰厚的酬劳下,没有任何一个团队拒绝丁鹏的邀请。 摄影c导演c场记c美工c灯光c道具等等人员全都邀请到位之后,此时,他只差演员了。 此时,还没有什么 专业的影视学校,所以,丁鹏决定办一场海选,海选演员角色。 他自然没有这个时间,一一面试演员,于是,他雇佣了一个导演,几个副导演,让他们先过目,然后把他们满意的角色召集起来,让他自己最后过一次目,挑选出真正适合的角色。 确定下来之后,当天,丁鹏便在《新闻报》和《申报》等报纸上,刊登了海选广告。 这一日,丁鹏正在书房创作他的新诗,和新书,突然,导演给他打来一个电话,一个电影明星对他的电影相当感兴趣,想要参演,对方知道丁鹏是【啼笑因缘】的作者,以及幕后大老板之后,表示,想要约见丁鹏,和他聊一聊戏。 那导演还说,这位电影明星正当红,长得非常漂亮,号召力很强,如果由其参演,能够很快打开知名度,对于他们电影宣传,大大的有力。 漂亮的电影明星? 丁鹏心中暗道:“如果对方名气的确很大的话,对于我电影的推广,的确会很有用处,将大大提升电影票房以及我的知名度。” 这是一笔双赢的好事,丁鹏自然不会拒绝,他约对方明日上午,到他的府上见面。 与此同时,他向学校请了一日的假期。 第二日,丁鹏正在书房写书,门外传来小丫鬟的声音:“少爷,有位小姐拜访,说是跟您已经约好了时间。” 来了吗? 丁鹏正写到兴头上,他随意点头道:“让她进来吧,直接来我的书房。” 说完,他便又沉浸在了自己小说的世界中。 也不知道写了多久,他突然嗅到一股浓郁的香水味,这味道甘甜清新,非常提神。 他一抬头,便看见一个妙龄女子,站在自己的面前。 这妙龄女子,打扮时髦,穿了一身紧致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圆润的身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 她长相妩媚妖娆,一头长卷发,脸上似乎经过了一番打扮,显得非常精致白皙,耳畔吊着一对珍珠吊坠,显得有些华贵。 看见对方的长相,丁鹏一眼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电影明星,邱惜珍 第一百零三章:怎样在北洋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 别看邱惜珍一副交际花的模样,实际上,她的家室,并不差。 她的父亲,与金铨,也就是北洋政府总理,是同事,为教育部的总长。 如果能够与她处好关系,对于丁鹏而言,还是好处多多的。 说不定,他能以此为跳板,在教育部谋得一个职位呢。 此时为北洋政府执政时期,官吏制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任官c简任官c荐任官和委任官。 特任官官职最大,委任官官衔最小。 其中,特任官为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c各省督军c巡阅使,直接由大总统特别任命。 而特任官之下,又分为九等。 分别是,第一等c第二等为简任官;第三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等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等级的不同,直接影响官员的职权大小,以及俸禄收入。 就拿这个时期,整个教育部为例。 此时的教育部,一共有官吏七十三人。 分别是,一名教育总长,也就是邱惜珍的父亲,邱总长。 教育总长,直接由大总统任命,为特任官,算是整个国家特等大员。 教育总长之下,又设有一名教育次长,系简任官,在一等和二等之间。 次长之下,还有参事4人,秘书1人,司长3人,这一共是8人,为三等荐任官。 下面便是教育部各科佥事,一共14人,为四等荐任官。 这里要提到的是,鲁迅先生曾经在北洋政府的教育部,任佥事一职。 之所以北洋政府会启用鲁迅,便是因为看重对方的声望。 只要是在当时有名望之人,北洋政府都会择优录取,选为各部门官吏,为的,便是稳住人心,维护自己的统治。 因此,只要丁鹏写出一些高质量的东西,类似《老人与海》那样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那么,他的名望便可能达到当代文人的巅峰,成为民国第一大文豪,至此,北洋政府恐怕会找上门来,求着他去政府入职,给他一个教育部佥事,甚至司长的职务。 或许有人会问,一个偌大的国家,怎么整个教育部,只有七十几个官吏呢? 这是因为此时的中国,处于军阀混战的时期,各地方把持在军阀大帅的手中,各自为政,北洋政府,能够统治的地方,其实也不过只有直隶等少数省份,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官吏。 北洋政府一共设立了十二个部门,算起来,所有官员,不过数千人而已,算是非常寒酸了。 邱惜珍虽然是教育部总长的女儿,却和白秀珠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同,她的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妖艳,平日里,也喜欢混迹在各种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算是一个极其活跃的交际花了。 当然,和一般的交际花不同,因为身份高贵,她只是热爱交际,却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否则,她那个做教育总长的老爹,第一个不会放过她。 邱惜珍穿了一身性感的旗袍,把自己的身体,完美的勾勒了出来,加上她浑身珠光宝气的,打扮的十分妖艳动人。 加上她眉目含情,眼神中满是妖娆之气,的确很容易勾起男人的欲望。 正因为如此,追求她的公子哥,几乎从城南排到了城北。 说来也奇怪,在电视剧中,邱惜珍对金燕西是颇感兴趣的,甚至可谓是金燕西的红颜知己,经常陪伴在其身边。 白秀珠正因为如此,嫉妒之下,还跟金燕西翻过脸。 后来,金燕西迷上了冷清秋,而冷清秋看出了邱惜珍的一些小心思,让金燕西不要与之来往,这样,两人才逐渐没有了来往。 你看看,这金燕西是不是有很大的魅力? 几乎所有漂亮女孩,冷清秋c白秀珠c邱惜珍,甚至小怜,都对他很有好感。 只不过,金燕西一个都没有珍惜,最终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丁鹏与金燕西不同,他可是最怜香惜玉的了。 既然金燕西不懂得珍惜,那便统统让给他,让他来怜爱好了。 之前提到过,丁鹏这个人,对于什么权势霸业丝毫不感兴趣,他之所以穿越诸多影视剧中,不过是想要与各种绝色女人,好好谈谈恋爱,交流交流罢了。 这个世界上,有的男人热爱金钱,有的男人贪恋权势,而丁鹏,独爱美人。 在他看来,这世间,只有千姿万色的美人,才能吸引到他的目光。 当然,不是什么美人,他都喜欢的,他也有着自己的 喜好。 就像人们吃菜,口味不同一样。 眼前这位邱小姐,妩媚艳丽,风情万种,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风尘气,说实话,还是很吸引人的眼球的。 与白莲花一般的冷清秋不同,邱惜珍浓烈似火,作风大胆,对于她喜欢的人,她会主动搭讪,甚至展开追求。 说起来,她的作派,更像是如今,新时代的女性。 敢爱敢恨,非常主动。 这不,当她听说了丁鹏的大名之后,立即慕名而来,想要见识一下,这个如今在文坛上,传的沸沸扬扬的民国大才子。 “是邱小姐吧?快请坐。” 丁鹏站起身来,非常绅士的让邱惜珍坐在他的对面。 邱惜珍妩媚一笑,说了一声谢谢,随后妖娆的坐了下来。 她的声音甜腻无比,嗲声嗲气的,很有女人的味道。 邱惜珍看见了丁鹏手中的稿纸,她好奇道:“丁先生正在创作吗?是在写诗,还是在写小说?” 丁鹏诗文双绝的名声,已经名声在外,就连她这个常年混迹各种交际场所的人,也已经听过了他的大名。 丁鹏微微一笑,道:“我正在写一本小说,准备发表到报刊上。” “能不能给我瞧瞧?”邱惜珍好奇的问道。 她是教育总长的女儿,虽然也是一个不爱读书,只爱化妆打扮的花瓶,但是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小说,她自然看得懂。 这原本便不是什么秘密,丁鹏把稿纸递给了对方。 邱惜珍拿起来一看,只见稿纸的开头写着《边城》这两个字。 是的,丁鹏决定把沈从文先生的名著,《边城》抄下来,发表到国内权威的文坛期刊上。 像《啼笑因缘》这类的小说,只能提升他在民间的知名度,真正想要成为民国大文豪,他终究还是要征服那些‘趣味高雅’的大知识分子,而这本《边城》,便是他的敲门砖 第一百零四章:给邱惜珍试戏 纵观民国所有文学作品,其中知名度最高,享誉文坛,备受所有文坛名宿们好评的作品,并不多,其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鲁迅先生的《呐喊》,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以及老舍的《四世同堂》。 这三本小说,堪称民国小说界最经典的名著。 其中,《边城》,发表于1934年,从篇幅上,应该只能算是一本中篇小说。 不过,它篇幅虽然不长,但是影响力,却极其深远。 就连现在的语文课本上,还有《边城》的节选呢。 后世,在评选20世界中国小说100强的时候,《边城》名列第二,足见其在文坛上的地位了。 这本小说最大的特点,便是非常纯净,其中描绘的,也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粹的感情,不涉及其他领域,这样的作品,老少皆宜,受众极广,任何阶层阅读,都不会有任何影响。 正是因为如此,它才能在文坛上长盛不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 只要这本《边城》一出,丁鹏必定能够名震文坛,彻底奠定他在文坛上的地位。 丁鹏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稿子,都给邱惜珍阅读,他仅仅只抽取了其中一张而已。 拿起稿纸,邱惜珍看了起来。 顿时,那干净,而又感情至深的文字,便深深吸引了她。 哪怕以她这个文学的门外汉,也能够看出,这本小说,文笔非常精彩。 “不愧是如今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写出来的东西,果然不凡,这一次,看来丁少爷又要名震文坛了,小女子在这里,可要提前恭喜丁少爷了。” 丁鹏谦虚一笑,道:“邱小姐过奖了。” “对了,邱小姐此次前来,不知道所为何事?” 邱惜珍过来,第一个目的,便是想要看一看,这个如今被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她看清楚了,对方是一个皮肤白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年轻少爷。 如此有才华的少爷,真是难得一见。 更令她惊讶的是,对方在如此年龄,便已经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 经过跟那个导演的交谈,她知道了,丁鹏不仅是一个诗人,小说家,还是一个财主,企业家,自己创办了两家公司,以及数家书店。 这可和她平日里接触到的纨绔子弟,大为不同。 看着如此勤奋的丁鹏,不知道为什么,邱惜珍的心中,生出了敬佩的意味。 除了想要见一见丁鹏本尊之外,她第二个目的,当然是想要获取这部电影的女主角了。 这本书如今有多红,她深切的知道,几乎大街小巷的人们,都在谈论这本小说。 如果她能够成为这部影片的女主,等到电影上映之后,她一定会收获更大的名声的。 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大明星,一直是邱惜珍的梦想,从未改变过。 “邱小姐想要哪个角色?”知道了对方的意图之后,丁鹏看着邱惜珍那张妩媚的脸蛋,问道。 邱惜珍突然站了起来,她走到丁鹏身前,笑着问道:“丁大作家,您觉得我适合演哪个角色?” 见丁鹏看向她,她故意在丁鹏身前转了一圈,完美的展示着自己傲人的资本。 还别说,邱惜珍的确有做电影巨星的潜质。 她容貌妖艳,非常上镜,加上她完美的身材,前凸后翘的,非常勾人。 相信有她的加入,一定会吸引不少男性观众,前去买电影票观影的。 不过,光有好的身材,漂亮的脸蛋还不行,演戏嘛,还得看演技和气质。 邱惜珍浑身上下,所散发的气质,的确与书中的女主,总长之女,非常相似。 因为,她的父亲,恰好就是一位总长。 总长之女的生活,她根本不用演,只需自然流露便行了。 于是,丁鹏说道:“我觉得书中的总长之女,何丽娜,与邱小姐的气质,非常相符,不知道邱小姐对于这个角色,感不感兴趣?” 何丽娜吗? 邱惜珍有些撩人的用自己的白嫩小手拍了一下丁鹏的胸膛,娇声道:“我当初看这本小说时,一眼看中的角色,就是这个何丽娜,她实在是和我的生活环境太相似的!只不过,她有些行为,我不太喜欢,比如为了男主,她竟然这么委屈自己,这一点和我不太相似。” “哦,那如果邱小姐是何丽娜的话,你会怎么做?”丁鹏来了兴趣,反问道。 一提到电影,邱惜珍的眼中闪烁着一 股夺目的光芒,丁鹏看得出来,她似乎真的很喜欢拍电影。 只听见她说道:“如果我是何丽娜,我不会像她那么笨,为了迎合男主而改变自己,我会放弃男主,去追寻真正欣赏我,喜爱我的人。我的爱人,不仅要欣赏和喜欢我的优点,还必须要完全接受我的缺点。” 丁鹏心中有些意外,他没有想到,一个交际花,竟然能够说出这番话来。 其实,纵观整个电视剧,邱惜珍虽然艳名在外,但是她几乎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有过亲密接触,哪怕是金燕西,都没有。 两人之间,最多只有一些言语的暧昧,而没有任何实质。 换句话说,邱惜珍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还不好说。 或许,她并没有传闻中,那般不堪。 “既然邱小姐喜欢这个角色,那么我们来试试戏吧?让我瞧一瞧,邱小姐究竟适不适合饰演这个角色。” 作为本剧的制片人,丁鹏自然想要把这部电影拍好,所以,试戏这个环节,自然必不可少。 邱惜珍也知道这个规矩,不由她疑惑道:“在这里试戏吗?” 丁鹏点了点头,道:“您在书里挑一段,在我面前演一下,让我看你演的怎么样,如果能够吸引到我,我便录取你。” 丁鹏虽然不是导演出生,但是毕竟在后世看过那么多的电影影视剧,而且,在读大学期间,出于兴趣,他还与几个同学拍摄过一些短片,短视频,发到网上,对于拍电影的一些基本知识,他还是懂得的。 丁鹏坐在座位上,看着邱惜珍,让她在自己的面前表演。 邱惜珍似乎觉得这样现场试戏有些有趣,她顿时来了兴趣,拿起《啼笑因缘》的书本,认真挑选起来 第一百零五章:丁鹏的演技,震惊邱惜珍 邱惜珍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段挑了出来,说道:“我喜欢这一段。” 丁鹏走到她的身边,低头一看,不出所料,对方果然选的是这一段。 整个书本中,女主何丽娜与男主最浪漫的一幕,双方最精彩的一幕对手戏。 也是整个书中,最甜蜜的一段。 女孩都喜欢浪漫,果然如此。 既然是对手戏,邱惜珍自然无法一个人完成,她提出,让丁鹏饰演男主,与她演上一段试试。 “让我饰演男主?” 丁鹏犹豫了一下,最终点头同意了。 其实,在大学里,他便一直有一个影视梦,要不然他也不会和学校几个小伙伴弄出一些短视频,放在网上了。 尤其是当看了周星驰先生的《喜剧之王》之后,他更是对表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学校暑期,他还专门去横店做了一个多月的群演呢。 在横店做群演非常简单。 他去的时候,横店有两个演员工会,一个老工会,一个新公会。 只需要去新公会办一张演员证,差不多10块钱的样子,他便可以接戏拍戏了。 那个时候,跑一天戏,大约可以赚到一百来块钱左右。 可惜,群演的镜头太少了,几乎就是站桩,走来走去的,充当背景板,根本没有人会让你表演,一点机会都没有。 现在影视专业院校这么多,大多副导演都愿意要影视学生,怎么会看得上野路子,毫无基础的群演呢。 在横店混了一个多月,丁鹏没有获得任何机会。 如今表演的机会就在眼前,丁鹏自然不想错过。 其实,他想的更多。 电影的受众,无疑上最大的,如果他能够登上电影荧幕,出现在全国所有人的面前,相信,他就算不想出名都难了。 到时候,他的名字,必然传遍全国每一处大街小巷。 出名了,便有了号召力,这对于他以后的事业,是大有裨益的。 丁鹏查看了一下【商城】,里面便售卖【表演】这门技术。 【表演】,一共分为十个等级,满级10级,点满之后,大约需要消耗10万点【命运能量】。 达到十级后,丁鹏便拥有无敌的表演能力,能够随时随地,把一个影视角色演到极致。 仿佛角色就是他,他就是这个角色,达到了角色和自己完全统一的表演至高境界。 如此一来,戏中的一切,就仿佛是他自己的生活一样。 演戏时,于他而言,不再是演戏了,而仿佛就是在日常生活一样,没有丝毫紧张,不需要刻意表演修饰,一切都是自然流露,观众看了,仿佛这一切,都是真的一样,非常真实,能够瞬间被代入进去,打动人心。 这便是表演的最高境界。 丁鹏如今身上,还剩下二十多万的【命运能量】,想要把【表演】能力提升到最高等级,轻而易举。 他考虑了一下,最终把自己的【表演】能力,点满了。 看着【命运能量】一点点消耗,丁鹏心中一阵肉疼,他角色,自己应该想点办法,多弄一些【命运能量】回来了。 怎么赚取【命运能量】呢? 途径只有一个,改变影视剧中角色的命运。 而且还必须是正向改变,也就是好人过的更好了,坏人得到应有惩罚之类的。 而角色戏份越重,改变程度越大,获得的奖励便越丰厚。 纵观全剧,《金粉世家》中,戏份最重的,自然是金燕西c冷清秋和白秀珠三人了。 金燕西,全剧第一渣男,正是因为他,使得冷清秋婚后吃尽了苦头,把金家人整的死去活来,加上他冷漠的对待,冷清秋最终心灰意冷,带着孩子离开了金家,独自抚养孩子。 她一个柔弱女子,不仅要依靠自己,养活自己,还要抚养孩子,其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了。 这个年代的单亲妈妈,过的日子,可比后世要艰难多了。 不仅工作机会极少,还有战乱,简直相当于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因此,想要改变冷清秋的命运,其实也不难,丁鹏他自己把她娶了,不就行了嘛。 以他的财力,能够让冷清秋过上人上人的富太太日子,以后根本不用为生活发愁。 而且,以他的文学素养,与她之间,也没有任何隔阂,夫妻生活会过的非常和谐。 这不就是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吗 ? 把她从水深火热的地狱之中,救了出来,过上了天堂一般的生活。 如此一来,丁鹏获得的奖励,肯定不菲。 还有白秀珠。 她因为受了金燕西的情伤,最终黯然出国,去国外留学去了。 依稀中,他记得,白秀珠最后嫁给了一个外国人。 这是丁鹏绝对不能容忍的。 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了防止她出国,便宜外国人,丁鹏觉得,她还是跟着自己好了。 丁鹏穿越影视剧,其实就是为了她而来的,神仙姐姐,他不能放过了。 他甚至可以不要冷清秋,也不能不要白秀珠。 他要在这个世界,好好跟她谈谈恋爱。 人生短暂,不过几十年而已,他要好好享受这一次的影视之旅,在《金粉世家》的世界里,好好与神仙姐姐一起,享受这美妙的人生。 丁鹏与邱惜珍相对而立,两人对了台词之后,便开始试戏了。 丁鹏施展出10级的【表演】能力,他瞬间入戏,整个人的气质大变,完全化身成了男主角,樊家树。 此时,丁鹏的眼眸中,深情款款,满是情意。 邱惜珍看到这一幕,心里震惊无比,因为,此时的丁鹏,浑身上下,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与她想象中的男主,樊家树,完美契合在了一起,仿佛就是男主本人一般。 丁鹏伸出双手,抓住邱惜珍的白嫩小手,两人十指相扣,靠在一起,彼此贴的很近。 丁鹏能够清晰的嗅到对方身上散发而出的浓郁的香水味。 “丽娜,你知道吗?当我第一眼看见你时,便喜欢上你了,你那秀美的脸庞,时常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经久不绝,令我每晚都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此时的丁鹏,仿佛就是男主本人,不停在邱惜珍的耳边,诉说着各种情话,邱惜珍听着这些浪漫美好的言语,看着满是深情的丁鹏,整个人差点沦陷了 第一百零六章:导演的称赞,挑选角色 此时,丁鹏的样子,和邱惜珍心目中,男主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 太像了。 完全就是男主本人了! 那深情款款的模样,让邱惜珍有些痴迷。 她渐渐,也慢慢代入角色,把自己当成了女主,何丽娜。 两人按照书中的描述,甜蜜的互动着,谈情说爱。 等到情到了浓烈之时,两人自然而然的,和书中描述一样,拥吻在了一起。 而且越吻越激烈,越吻越投入,越吻越有感觉和那种缠绵的氛围感。 如果此时,有导演在一旁的话,一定会拍手叫好,高呼精彩。 这一幕,是整个书中最高潮的部分,如今完美的被丁鹏和邱惜珍演绎了出来,毫无突兀感。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剧情走完,丁鹏瞬间出戏,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有些不妥,连忙停止了亲吻,也松开了搂着邱惜珍软腰的大手。 他有些抱歉的看着邱惜珍,道:“不好意思,邱小姐,刚刚我表演的太投入了,以至于” 邱惜珍一点都没有觉得被冒犯了,她反而感觉有些意犹未尽,还没有演痛快。 此时的她,满面桃花,红彤彤的,就像是成熟的红苹果一样,她只觉得全身一阵燥热,像是着了火一样,久久不能平静。 她用手抚着自己起起伏伏的胸脯,小声的喘着气息,让自己从刚刚那热血喷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等到她平静之后,她一脸惊叹的看着丁鹏,道:“丁少爷,没想到你这么会演戏啊,您是专门学过表演吗?” 邱惜珍在国外留学时,也上过一些表演课,在她看来,丁鹏的演技,碾压她所有的同班同 学。 丁鹏摇头道:“没有学过,不过表演嘛,只要情绪够投入就行了。这本书就是我写的,里面的主人公,我很熟悉,因此可能更容易投入其中吧。” 这样啊。 邱惜珍有些崇拜的看着丁鹏,道:“丁少爷,你也太厉害了吧,没有学过表演,竟然演的这么好,我看,这男主角不用找别人了,丁少爷自己来演吧。” 丁鹏谦逊一笑,道:“真的吗?我演的真的可以吗?” 邱惜珍连连点头道:“是的,丁少爷,你演的太好了,整个情绪把握的很好,我整个人都沉醉进去了,甚至生出一种错觉,感觉自己面前站着的,就是男主本人呢。” 邱惜珍舔了舔嘴唇,娇媚一笑道。 作为热爱表演的她来说,她平日里最崇拜的,便是擅长演戏,能够在表演上碾压她的男人。 而这一切,眼前这个男人,都做到了,而且还是超额完成。 那演戏时,精湛的表现,到了现在,她依旧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瞬间,邱惜珍对丁鹏产生了一丝好感,觉得对方魅力十足,简直帅呆了。 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跟丁鹏演对手戏了。 邱惜珍叫来了导演,然后两人在导演面前,又把刚才那一幕,从头到尾,完整的演了一遍。 导演瞪大了眼睛,差点看傻眼了。 这也太有感觉了吧! 整个画面,不要太美好。 如此投入,如此浓烈的感情戏,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 瞬间,他心里生出一种感觉,如果这部戏的男女主,真的由眼前这二人饰演的话,说不定会爆火! 完美的剧本,精湛绝伦的演绎,像这样的电影作品,它不火谁火? 当丁鹏和邱惜珍分开了之后,导演在一旁拍手叫好道:“好,演的太好了!两位的情绪都非常到位,尤其是丁先生,我都觉得,仿佛是书中的男主活了过来一样!” 得到了导演和其他剧组成员的高度评价后,最终,这部剧的男女主,确定了下来,就是丁鹏和邱惜珍。 其他的角色,导演也早就选好了,让丁鹏前去看一看。 丁鹏让邱惜珍和导演坐上他的豪华车,他开车向着他们租界的剧场而去。 为了拍好这部电影,丁鹏专门租界了一个巨大的剧场,搭建了一个室内棚,这里便算是他们影视公司的大本营了。 因为公司刚刚草创,所以一切从简,等到公司走入正规,他们肯定要搬去别的地方的。 至少要换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 坐在车上,邱惜珍看着这辆豪华轿车,心中不由暗道:“这位丁公子似乎很有钱啊!” 其实,刚到丁府的时候,她便已经发现了,对方的财力。 别看丁府外表看起来一般,但是里面,被丁鹏请人装饰了一下之后,变得华贵无比。 不论是沙发c家具c吊灯c窗帘等等,全都翻新了,不过因为屋子的局限性,里面空间有限,没有办法弄出旋转楼梯之类的东西。 与真正的豪宅,还是有很大差距。 在见识了丁鹏的豪车之后,邱惜珍心中有个疑问,“如此有钱的丁少爷,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平民宅院里呢?” 能够开影视公司,又能够弄出出版公司,加上开得起这么华贵的轿车,邱惜珍不会认为丁鹏是缺钱。 那么,原因便只有一个,眼前这位丁少爷,是一位十分低调的人,大隐隐于市,选择隐居在这有些偏僻的平民宅院中,清静写书。 邱惜珍看着正在认真开车的丁鹏,此时,她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仿佛是一阵迷雾一般,让人完全捉摸不透,又满是好奇想要更进一步,了解他。 一个谜一般,魅力十足的男人。 来到剧场,内景已经差不多搭建好了。 或许是因为丁鹏开出的报酬够高,前来面试的人有不少,质量嘛,都还可以。 毕竟,这都是导演精心挑选过的嘛。 整部剧,其实都是围绕一个男人,三个女人发展的。 这三位女演员的质量,便尤为重要了。 其他的,比如本剧最大反派,那个抢了男主女人的官员,只需要找一个面相凶恶,五大三粗,看起来像坏人的演员来扮演就行了。 三个女主,一个娇媚的卖艺女子,一个刁蛮的总长千金,还有一个,是武力值极高,只身杀入敌营,干掉了官员的侠女。 总长千金已经有了,邱惜珍完全符合。 而卖艺女子,丁鹏选中了一个满脸清纯,似乎只有十七八岁的漂亮妹子。 她那副天真浪漫的模样,非常适合扮演这位卖艺女子。 当然,为了验证对方演技,丁鹏让她跟自己演了一场对手戏,结果双方感觉都还不错 第一百零七章:辅导冷清秋学习 角色选定了,接下来便是拍摄了。 拍摄一部电影,需要消耗大量时间,这与他仁德女中的教学任务,有些冲突,于是,他向学校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期。 校长自然应允了。 此时,丁鹏在仁德女中的地位,可是不得了。 自从他出版了《啼笑因缘》一书之后,收获了大量的名气,间接的,也提升了仁德女中的名气。 校长已经在学校门口,拉了一道红色的横幅,上面写着,恭喜学校国文老师,丁鹏再出新书,《啼笑因缘》。 附近不少人听闻这个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天才作家,丁鹏,竟然是仁德女中的国文教师,纷纷过来联系学院,想要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学校,得到丁鹏先生的指点。 如今,丁鹏对于校长而言,就是一个金字招牌,吸金招牌,他才不会傻的得罪丁鹏呢。 对于丁鹏的要求,他无有不从,只要丁鹏不离开学校,挂个名就行了。 因为丁鹏顶级的表演能力,影片的拍摄,相当顺利。 这一日,丁鹏收工,开着轿车返回丁府时,在路上遇见了冷清秋,此时她正和她的好友,小梅小手牵着小手,走在回去的路上。 丁鹏把车停在了她们的身旁,按了一声喇叭。 “丁老师!”阿梅看见丁鹏之后,眼睛一亮,热情的打着招呼。 冷清秋在一旁,也有些意外的看向丁鹏。 “放学了吗?你们都住在哪里?我送你们回去吧?”丁鹏把车门打开,邀请道。 冷清秋正准备拒绝,一旁的小梅却满眼羡慕的看了豪华的轿车一样,随后直接拉着冷清秋上车了。 坐在车上,小梅满眼好奇的问东问西,什么“丁老师,这辆轿车是您买的吗?我听说轿车很贵的!”“丁老师,你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去学校教书,这么辛苦呢?”“丁老师,您” 小梅似乎有交际牛逼症,一上来便噼里啪啦的,非常主动的与丁鹏交谈,热情的不行,似乎一点也不怯场。 而冷清秋则和她完全相反,一直默默坐在小梅身旁,一言不发。 冷清秋,就是这么一个清冷的女子。 非常慢热。 似乎慢热的人,都喜欢与热情的人,交朋友。 这样,算是一种阴阳互补吧。 还别说,老祖宗留下来的一些东西,其实非常玄妙,比如这阴阳互补的理论知识,可以解释很多现象。 对于小梅的问题,丁鹏也没有任何掩饰,一一回答了。 听闻这些全是丁鹏自己花钱买的,小梅可爱的吐了吐舌头,心中暗道:“没想到我们学校最有才华的国文老师,竟然这么有钱,也不知道以后谁有这个福气,能够嫁给这么优秀的男人。” 她叹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自己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一个月之后,她便要嫁人了。 之前提到过,这个时代的女性,唯一的出路,便是嫁人。 一般女中的学生,没有任何升学压力,读完之后,便会直接嫁人。 她们之所以上女校,也不过是想要让她们懂得一些文化知识,嫁一个好人家罢了。 “丁老师,这些天您为什么没有去学校教书了?”小梅问道。 这个问题,也是冷清秋想要问的。 这些天来,她一直都没有看见过丁鹏,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自己的生活中,像是少了一点什么似的。 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神秘无比的青年才俊,冷清秋心里不可能没有好感。 丁鹏笑着解释道:“最近我成立了一个影视公司,正准备把我刚写的小说,《啼笑因缘》拍成电影呢,等到拍完了,我请你们去电影院看我的这部电影啊?” 什么! 丁老师竟然在拍电影! 小梅和冷清秋的眼眸,同时一亮,都生出了一些兴趣。 在这个年代,电影是一件有些新鲜的东西,更不用说自己拍电影了。 女生大多都对少见未知的事情,特别感兴趣,这就难怪两人流露出浓郁的兴趣了。 当听说丁鹏自己饰演男主角时,两人差点惊呼出来,小梅立即表示,想要去现场看丁鹏拍电影。 这个要求,也并不过分,丁鹏想了一下,便答应了。 三人约定,等到休假的时候,便带着她们二人,去他的片场见识一下。 女子中学的学习任务,没有后世的高中那么繁重,一周有三天的休息时间 ,而且每天,也最多只上八个小时的课程,其中还包括体育课c自习课等。 说白了,上课任务非常轻松,有大量的休息课余时间。 明日就是休假日,三人约定了一个地方,然后丁鹏去接她们。 冷清秋原本有些害羞,犹豫去不去,小梅在一旁拉着冷清秋的小手说道:“清秋,你陪着我一起去吧,如果我一个人,我不太敢去” 其实,冷清秋对于拍电影,也十分感兴趣,如今见小梅求她,她便顺势做出一副勉强答应的样子,点头道:“好吧。” 小梅感动的搂住冷清秋的细腰,在她的俏脸上亲了一口,脸贴脸道:“清秋,你真好。” 小梅住的地方,离他们并不远,在同一个牌坊里。 把她送回家了之后,丁鹏带着冷清秋,向着冷府驶去。 路上,丁鹏主动开启话题,问道:“清秋,这些天都学了些什么?有没有什么不懂的?” 冷清秋知道对方知识渊博,而她又是一个爱学习的性子,连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把自己这些天积攒下来的问题,一一说了出来。 丁鹏点了一下,笑道:“问题有些多啊,看来冷小姐这些时日,还是很努力的嘛,这样,我反正也没有事了,便到你家里,给你辅导一下吧?” 冷清秋那张清纯的脸蛋上,罕见的有了笑容,连连点头道:“好呀。” 她最喜欢让丁鹏辅导她了,因为丁鹏的知识太渊博了,学贯古今,国文上的所有知识,仿佛他无所不知一样,这么些时日以来,一直萦绕在她心里的问题,丁鹏很轻易,便给她解释清楚了,比其他的国文老师,厉害的不止一星半点 第一百零八章:在冷清秋面前装逼 来到冷府之后,丁鹏看见宋世卿和冷夫人,正坐在一处小花园里聊天。 说是小花园,其实不过是一个小花坛,头上布置了一些花架,花架上爬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小花。 而在花架底下,放着一排排艳丽的百合花,这些百合花,价格昂贵,与四周廉价的环境格格不入。 自然,这些名贵花种,不是冷府这样的小门小户买的起的,其实都是丁鹏送给冷清秋的。 这些时日以来,丁鹏隔三差五的送给冷府一些东西,包括绸缎c饰品c花卉c笔墨纸砚c各种书籍等等。 丁鹏的《啼笑因缘》出版之后,他第一时间送了冷清秋一本,此时还放在她的闺房里,她闲暇之时,时常翻看。 当然,丁鹏也没有亏待过宋世卿,每一次,宋世卿拜访他,他都好吃好喝好招待,而且送雪茄,送美酒,毫不吝啬。 这些东西,其实加起来也花不了多少大洋,但是在宋世卿看来,却意义不同。 他只觉得丁鹏非常大方热情,对他很不错,每次去拜访丁鹏,他都能获得一些意外的礼物。 对于喜欢贪小便宜的宋世卿来说,丁鹏在他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大大的好人。 此时见丁鹏到了府上,他立马笑着迎了上去,热情说道:“丁少爷,您来了,快快请坐。” 当得知丁鹏的来意之后,他立即又把丁鹏迎入书房,并且吩咐书房内的冷清秋道:“丁少爷能够来辅导你,是你天大的造化,你可要认真学习,不能辜负了丁少爷的一片苦心,知道吗?” 冷清秋有些敷衍的回道:“知道了,舅舅,好了你快出去吧!” 把宋世卿赶出房间之后,冷清秋拿出书本,开始听丁鹏的讲解。 两人并排而坐,离的很近,当丁鹏凑过来,查看冷清秋的问题时,能够清晰的嗅到对方身上飘荡而出的淡淡幽香。 这股香味,与邱惜珍身上浓郁的香水味不同,更为淡雅自然,仿佛是天生的女儿香。 丁鹏看了一眼问题,脑子里立即闪现出大量的解答内容。 这便是顶级【国文知识】的妙处,任何关于国文的问题,都难不倒丁鹏,他只需看一眼,便像是经过电脑搜索引擎一般,答案立即浮现了出来。 接下来,他便开始侃侃而谈,给冷清秋解答着问题。 听着丁鹏旁征博引,娓娓道来的模样,冷清秋心中佩服之情递增。 她只觉得对方真了不起,自己不论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问题,到了他那里,仿佛是小儿科一样,瞬间便解答出来了。 太厉害了。 不愧是丁老师,这知识储备,令冷清秋望尘莫及,崇拜不已。 她一边认真的听,一边在本子上坐着笔记,把丁鹏的解答精髓原原本本的记录在自己的本子上,这样她便可以时常温习了。 这端正的学习态度,令人动容。 此时,丁鹏不由暗想:“假如冷清秋生活在现代,以她这刻苦学习的样子,不说清华北大,恐怕一个一本大学,应该是跑不了的了。” “对了,以冷清秋的能力,我完全可以招纳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嘛。” 以后,丁鹏的产业,只会越来越大,身边急需一个人帮助,而冷清秋,简直就是一个最佳辅助。 有她帮助自己,自己身上的负担,一定会减轻许多。 看着冷清秋做笔记的样子,简直是一种享受。 因为两人坐的很近,丁鹏能够真切的看清对方的一切,那张俏丽小巧的脸蛋,完全暴露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冷清秋的脸蛋,并不妖艳,胜在清纯,犹如小家碧玉一般,欣赏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她和邱惜珍,算是两种极端。 一个衣着大胆,浑身有种说不出的风尘气,妩媚勾人,但是略显放荡。 而眼前的冷清秋,则衣着保守,把自己苗条的身段捂得严严实实的,一丝肌肤都没有露出来。 不过,通过她白嫩的小手,以及细腻的脖颈,还是能够看出,她那一身雪白的肌肤的。 这样的女人,初看起来,没有邱惜珍那么火辣,吸引人的眼球,但是却胜在耐看,经得起细细品味。 此时的冷清秋,是她的颜值巅峰时期,一张小脸上,写满了清纯无暇,纯净圣洁,如一朵爱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真美,”丁鹏欣赏了一番这张完美无瑕的脸蛋之后,忍不住感叹道。 冷清秋抬头看着丁鹏,水汪 汪的眼眸中闪烁出一丝疑惑,“什么真美?” 丁鹏微微一笑,随口说道:“我是说,你的字真美,这一手字,完全可以与那些书法名家相提并论了。” 对待女孩子,就是要不停的夸她,这样,才能哄的她心花怒放,俘获她的芳心。 冷清秋依旧板着脸孔,不过细心的丁鹏还是能够看出,她上扬的嘴唇,她笑了。 她的笑容并不明显,而是偷偷的憋着笑的那种,暗自窃喜。 但是,丁鹏依旧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喜悦。 丁鹏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他拿出一个扇子,打开扇面,说道:“冷姑娘,你的字这么好看,可不可以帮我在扇子上题一首诗?” 这不是什么难事,冷清秋点头答应了。 自己的字,得到了丁鹏的认可,还要她帮着题字,这令冷清秋心里十分开心。 “老师,您想要题哪首诗呢?”冷清秋看着丁鹏,问道。 题哪首诗呢? 呵呵。 这么好的装逼机会,当然要题一首精彩绝伦的千古名诗,震慑住冷清秋,令她完全倾倒在我的才华之下了! 看着冷清秋那张俏丽的脸蛋,丁鹏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首诗来。 这首诗,是民国大诗人,徐志摩的一首诗,名字叫做《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这是徐志摩非常出名的一首诗,虽然不应景,但是却写的十分优美。 最关键的是,这首诗十分有名,曾经入选民国十大情诗之一,而且,这首诗发表于民国后期,如今徐志摩还没有写出来,丁鹏可以放心剽窃 第一百零九章:送冷清秋项链 当丁鹏缓缓把这首诗念完之后,他发现,冷清秋双眼愣愣的看着他,美丽清澈的眼眸中泛起一丝雾气,似乎已经沉浸在了这首美妙诗文所营造的美好氛围中。 这首诗,其实并非是一首简单的爱情诗,其中暗含哲理,表达了作者对爱与美的消逝的感叹,也透露出对这些美好情愫的眷顾之情。 全诗共分为两段十行,上下节格律对称,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意溢于言外。 冷清秋酷爱诗文,此时听了这样一首极品好诗之后,她立即惊为天人,傻傻的看着丁鹏,完全被对方的惊世才华惊艳到了。 这首诗写的太棒了! “老师,这首诗是您新写的吗?”冷清秋问道。 易鹏点了点头,“准确的说,是我刚刚写的,刚刚我看了你一眼,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突然就冒出了这一首诗,怎么样?这首诗还行吗?” 看了我一眼,就写下了这么好的一首诗? 真的假的? 冷清秋看向丁鹏的眼眸中,闪烁出一丝怀疑。 不过,不论怎么说,这都是一首极好的诗,冷清秋很是喜欢,她拿起毛笔,在扇面上写下了一手漂亮秀气的小楷,写完之后,她还拿起扇子,又把这首诗欣赏了一遍。 真是越看越上头。 冷清秋的文学素养并不差,她很快便看懂了这首诗的内核,正因为如此,她才更加的喜爱这首诗,以及爱屋及乌之下,越发欣赏丁鹏的才华。 这是一首后劲十足的好诗,所谓好诗,都是经得起反复阅读欣赏的,而且随着欣赏次数的增多,会越发觉得这首诗的美妙。 “丁老师,您真是太厉害了!”冷清秋由衷的赞叹道。 此时,冷清秋对丁鹏的才华,彻底拜服了。 佩服的五体投地。 冷清秋把写好的扇子,递给了丁鹏。 丁鹏拿在手中,反复欣赏着扇子上秀气的小楷,赞叹不已。 “妙,真妙,实在是太妙了!这一手字,娟秀无比,宛如温婉丽人,秀丽无比,就如冷姑娘一般,秀丽漂亮,招人喜爱。” 丁鹏如此直白的夸赞她,令腼腆的她直接羞红了脸。 那娇羞的小模样,犹如娇嫩的鲜花一般,惹人怜爱。 丁鹏微笑着,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大红色的,装饰的很漂亮的盒子,递给了冷清秋,道:“冷姑娘,给。” “这是什么?” 冷清秋一脸疑惑的问道。 丁鹏直接把盒子塞进了她的小手中,笑道:“你打开看了不就知道了。” 冷清秋拿起盒子,打开一看,只见里面珠光宝气的,竟是是一条晶莹剔透的钻石项链。 这条项链闪闪发光,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看起来似乎十分名贵。 “这”冷清秋一脸疑惑的看着丁鹏,不解道:“这是项链?您送我项链做什么?” 丁鹏笑道:“你刚刚不是帮我在扇子上题了字嘛,这是给你的回礼,也可以称为给你的报酬。” 接着,他解释道:“这条项链,是我在北平最好的珠宝行买的,据说用的是非洲的钻石,十分珍贵,我瞧着喜欢,便想着买回来送给你。” 冷清秋一听说这条项链如此名贵,吓的连忙就要还给丁鹏。 丁鹏却没有理她,而是直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的径直离开了冷府。 冷清秋拿着那条华丽的项链,有些不知所措。 说实话,这条项链卖相很好,闪闪发亮的,冷清秋瞧着,有些喜欢。 她虽然是一个生活朴素的女孩,但是也毕竟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还未出阁的少女,天性便喜欢这些闪闪发光,戴在身上,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的饰品。 这是天性。 不过,让她平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她心里过意不去,于是,她拿着项链,来到了冷夫人的面前,把事情的脉络,对着冷夫人说了一遍。 冷夫人一听,也觉得不妥,不由问道: “这丁少爷也真是的,怎么突然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清秋,你跟我说实话,你与这位丁少爷之间,有没有什么?” 冷清秋羞红了脸,有些生气的回道:“他是我的国文老师,我能跟他有些什么,他说送我这个,是为了感谢我帮他,在他的扇子上题字了。” 感谢题字,可是这礼物送的也太贵重了。 而且,还是送一个未出阁少女一条项链。 这背后的意味, 令人不得不怀疑。 冷夫人想了一下,道:“等你舅舅回来了,我找他商量商量,把这条项链,送回去。这便宜,我们可不能随便占了。” 冷清秋也是这么想的,连连点头。 宋世卿把丁鹏送回去之后,便又返回了冷府,当听了自己姐姐的话语之后,他大喜道:“这是好事啊,为什么要还回去?” “冷少爷不是都说了吗?这是送给我们家清秋的礼物,感谢她帮忙题字,这是对方心甘情愿要送的,为什么不收?” 宋世卿打量了一下这条项链,他拿着盒子,去了一趟珠宝行,打听了一下这条项链的价钱,等到他再次回到冷府时,他喜出望外,大喜道:“你们知不知道,这条项链值多少个大洋?” 冷清秋和冷夫人同时看着他,同时摇了摇头。 “整整一万块大洋啊!天啊,当我听了这个价钱之后,差点没有吓晕过去,这位丁少爷,真是豪气,真是太豪气了!哈哈哈哈” 宋世卿笑的差点合不拢嘴,仿佛这条项链,是送给他的一样。 听说这么一条项链,竟然价值一万大洋,这一下可吓坏了她们母女俩。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已经是超级富豪了,是她们这些小门小户中人,不敢想象的。 冷夫人惊愕的双唇打颤,惊呼道:“丁少爷这是什么意思?怎么突然送清秋这么贵重的东西?” 一旁的宋世卿笑道:“这还能有什么意思,我们家清秋长得如花似玉,八成丁少爷是看上了我们家清秋呗。” 冷清秋俏脸一红,有些嗔怪的瞪了自己的舅舅一眼,噘着小嘴说道:“舅舅,你说什么浑话呢,我和丁老师之间,可没什么” 第一百一十章:冷清秋的考虑 宋世卿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一脸不以为然道:“你啊,还是个孩子,哪里知道这些。你问问你母亲,丁少爷送你这么名贵的项链,是为了什么?当然是因为,他看上你了嘛!” 不等冷清秋回答,他摇头晃脑的,笑着继续说道:“丁少爷能够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足见他对你,真是一片真心啊,他如此人物,能够看上你,真是你天大的造化,你可一定要好好珍惜啊!” 如今的丁鹏,名气很大,尤其是那一本【啼笑因缘】一出,简直风靡整个中国。 宋世卿经常外出办事,哪里不知道这些。 加上丁鹏每次豪气的出手,在宋世卿看来,丁鹏就是一个又年轻,又有才华,而且多金的完美侄女婿的人选。 这么完美的青年才俊,能够看上他的侄女,简直是他侄女撞了大运,过了这村便没了这店的大好事。 冷清秋性格清冷有傲气,见自己的舅舅这么说,顿时激起了她的逆反心理,她一撇嘴,有些骄傲的说道:“舅舅,你就会在这里瞎想,也许人家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单纯的感谢我呢。再说了,就算他看上了我,我还不一定看得上他呢。” 说到这里时,冷清秋的脸上带着一丝小傲娇。 宋世卿一皱眉头,把手中的折扇收紧,质问道:“像丁少爷这样的青年才俊,就算打着灯笼都不一定找的到,他能看上你,算是我们高攀了,连这样的人物你都看不上,那你以后准备找个什么样的人嫁了?” 此时的冷清秋穿着一身梅子青短衫,梳着两个辫子,她一边玩着自己的辫子,一边说道:“不找,我谁都不找,我以后就跟我母亲过一辈子。” 女儿家,对于嫁人这一事,还是很紧张的。 毕竟,在这个年代,嫁人对于女人来说,相当于第二次投胎。 如果嫁的好,皆大欢喜,以后便能过上好日子。 但是一旦所托非人,嫁的不好,那可就是一辈子的苦楚了。 此时的冷清秋,很是恐婚,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有出嫁的那一日。 宋世卿听了冷清秋这番有些孩子气的话语之后,不由冷哼一声,笑道:“陪你妈?让你妈养你一辈子啊?难道你希望你妈一辈子跟着你,住在这个贫瘠的小宅子里,过一辈子的苦日子吗?” 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依我看,你要是真的为了你母亲好,就找个有钱人嫁了,比如像丁少爷这样的人,这样一来,我和你妈,也能沾一沾你的光,过上荣华富贵的好日子,不至于整日生活拮据,过这样的苦日子!” “我和你母亲都老了,活着的日子不多,如果能够安享晚年,这比什么都强!” 宋世卿这番话,的确把话说到了点子上。 她们如今的冷府,早已经今非昔比,随着家里男人的离世,这个宅院里,早已经失去了经济来源,一切都是靠的宋世卿的接济。 但是宋世卿也有自己的家庭,日常开销不少,加上他又是在清水衙门里当差,一个算账先生而已,一年上头的,根本赚不了几块大洋。 或许正是因为苦日子过久了,当他在见识了丁鹏的豪气之后,才会这么卑躬屈膝的,想要百般巴结丁鹏,蹭一些好处。 当听闻丁鹏似乎对他的侄女有兴趣之后,他大喜过望,只想着依靠自己这个漂亮的侄女,能够从丁鹏的身上捞到一些好处。 因此,对于丁鹏和他侄女的事情,他简直举双手赞成,甚至极力想要撮合这二人。 在他看来,一旦他这个漂亮侄女真的嫁入丁府之后,他以后的好日子,便来了。 也就不用每日辛苦当差,处处受气,看人脸色了。 可以直接回家享清福。 冷清秋的脸上,第一次闪烁出一阵挣扎。 家里的情况,她又不傻,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她知道,自己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不可能一直赖在自己母亲身边。 看着母亲头上的一根根白发,她也知道,自己的母亲年龄在慢慢变大,以后还等着她孝敬呢。 而不论怎么看,丁鹏都是一个最理想的结婚对象。 丁鹏,年轻多金,又有才华,长相斯文,像这样的夫婿,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多了,甚至可以说,非常罕见。 说句实话,冷清秋对丁鹏,并不讨厌,甚至很是欣赏对方的才华。 不过,因为对方没有对她表达过好感,她也不太清楚,对方对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难道对方真的看上她了? 所以送给她这样一条名贵的 项链? 冷清秋看着手中的项链,陷入了沉默。 宋世卿没有再理会冷清秋,而是话锋一转,对着一旁的冷夫人说道:“姐姐,我们家侄女今年已经快十八岁了,还有几个月,便高中毕业了,毕业之后,她的婚事便要安排上了,眼前看来,有哪一户人家,比丁少爷更合适的?丁少爷家庭简单,父母都不在了,侄女嫁过去,便可以自己当家,不用受任何委屈。而且,对方年轻多金,又有才华,如今更是享誉文坛,像这样的青年才俊,整个北平城,能够找到几个?难得他对我们家清秋有心,这可是天大的喜事,不能错过啊!” 冷夫人不经意间点了点头,有些同意自己这个弟弟的话。 的确,就像她弟弟说的那样,丁鹏的条件,不论哪方面,都非常出色,又和他们是邻居,有钱的同时,也不是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人间可是正儿八经的诗人啊,而且听自己女儿说,对方还在北平,开了几家公司。 这样的人才,能够看上她们家清秋,的确是她们冷家高攀了。 不过,她不是一个专横跋扈的母亲,对于女儿的婚姻大事,一手包办,她非常尊重自己女儿的选择。 她看向冷清秋,拉着冷清秋的小手,说道:“清秋,你是怎么打算的?” 冷清秋原本并没有想过婚嫁之事,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年龄已经大了,早就到了适婚年龄,身边的不少同学,也陆续退学,回去嫁人了。 懂事的她知道,自己一旦毕业,等待她的唯一一条路,便是嫁人。 相当于其他人,住在她旁边的丁鹏,的确是最佳人选。 对方才华横溢,如果能够嫁给他,说不定还能锦瑟和鸣,跟他日夜探讨文学呢 第一百一十一章:带着冷清秋去拍戏 此时的冷清秋,在她这个舅舅的怂恿下,有些意动了。 不过,她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对于自己的未来,她不可能这么快做出决定。 她还是准备再看一看。 于是,她没有理会宋世卿,只是对着冷夫人说道:“母亲,我有些累了,想回房睡了。” 冷夫人从来不会逼迫孩子,她是十分尊重冷清秋自己的意思的,于是点头道:“累了就去睡吧。” 看着冷清秋走了,宋世卿摇了摇头,叹息道:“这孩子,真是一个死脑筋,这么好的一个夫婿,竟然还挑三拣四的,如果换成其他女孩,恐怕早就欢天喜地的想要出嫁了,真是” 冷夫人看了宋世卿一眼,没有多话。 因为,她靠着宋世卿生活,如果没有这位弟弟帮衬,她们母女的日子,只会更加难过。 没有经济来源,便会理不直气不壮,这也是为什么,她一直沉默的原因。 好在,她这个弟弟,只是有些贪财,品性上,倒也不坏,他只是发了几句牢骚之后,便摇着扇子离开了。 翌日清晨,丁鹏洗漱了一番之后,便西装革履,衣着笔挺潇洒的站在了冷府的门口。 他敲了敲门,是吴妈来开的门。 听说丁鹏是来找冷清秋的,吴妈露出一个‘我懂’的笑容,热情的把丁鹏迎入了冷府。 如果丁鹏真的能够和冷清秋结为连理的话,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吴妈也会得到不少好处。 丁府的富裕,只要是有眼睛的,都能够看见。 吴妈见惯了丁鹏大手大脚的花钱,她知道,对方十分富裕。 能够与这样富裕的人家结亲,就连她这个下人,都乐意成人之美。 因为,这对于她,是有好处的。 在大堂等了没多久,冷清秋纤细苗条的身影,便出现在了大堂门口。 今日的她,特意打扮了一番,换上了一件崭新的白色短衫和蓝色长裙。 这些布料,还是丁鹏送的呢,都是上好的料子。 因此,穿在冷清秋身上,显得格外漂亮。 或许是因为文静不出门的原因,又因为正值花季,正是女孩最纤细苗条水嫩的时候,冷清秋的肌肤,白嫩光滑的仿佛在发光。 那双小巧白嫩的小手,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牵住她。 “走吧,丁老师,”冷清秋对着丁鹏微微一笑,说道。 看得出来,她今天的心情不错,原本有些清冷的脸蛋上露出了笑容。 看样子,她应该很期待这一次的电影之行吧。 觉得很惊奇。 丁鹏没有废话,跟冷夫人打了一声招呼,便带着冷清秋,开车奔向她的闺蜜,小梅那里。 看着两人开车离开,冷夫人和吴妈都站在门口遥望。 当两人消失在远处时,吴妈在一旁笑道:“夫人,丁公子跟我们家小姐,看起来犹如一对璧人,真是好般配啊。” 冷夫人点了点头,“丁公子也在我们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了,人的确不错,非常随和,待人也很热情,经常送东送西的,这些时日,没有少收他的礼物。再加上他家室简单,只有孤身一人,清秋如果真的能嫁过去,我是放一百个心的,至少不会受婆家欺负。只是不知道他们两个人的意思,清秋一直都没有表态,丁公子也一直没有上门提亲,也不知道他们心里到底是怎么打算的?” 吴妈在一旁笑道:“正因为如此,才应该让他们两个,经常出去逛逛,增进一下感情啊,说不定两个人处着处着,便处出感情出来了,立即就上门提亲了呢。” 冷夫人点头道:“你说的也没错。现在毕竟不是旧时代了,讲究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现在都提倡自由恋爱,他们两个都是读书人,有自己的想法,未来的路该怎么走,让他们两个年轻人,自己决定吧。我这个老太婆子,也不可能一辈子陪在她的身边,未来的路,终究要她一个人过下去” 冷夫人不是不学无术的愚昧妇人,相反,她也读过不少诗书,还是比较明事理的。 接上了小梅之后,三人一路向着丁鹏的影棚驶去。 当两个女孩进入丁鹏搭建的室内影棚之中时,里面的环境,令她们震撼不无。 因为不差钱的原因,丁鹏拍摄这部影片,力求真实完美,因此室内影棚的搭建,都完全朝着真实比例而去的,所有布景,全部精益求精,冷清秋和小妹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一个真实而又陌生的小世界之中。 丁鹏非常体贴,带着她们二人在 影城内逛了一圈。 四周的工作人员都知道,丁鹏是幕后大老板,因此看见他过来之后,全都肃然起敬,笑脸相迎,连连打着招呼,丁鹏也完全没有老板的架子,对待所有员工,都十分友善和气。 整个摄影棚内的气氛,非常和谐。 丁鹏成熟而又有魅力的表现,被两个女孩看在眼里,立即赢得了她们的好感。 尤其是冷清秋,只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完美了,仿佛无所不能,什么事情,在他的手里,都能够轻松被完成一般。 有些腼腆的她,可做不到这一点。 正因为做不到,她才越发敬佩甚至崇拜丁鹏。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们也见识到了丁鹏的惊人演技。 那完全投入的神情,在镜头之下从容不迫,自然真实的表演,再次看的冷清秋和小妹目瞪口呆。 “丁老师也太厉害了吧,不仅会写诗,竟然还这么会演戏,如果不是知道这是在拍戏,我都以为他就是男主呢!” 小梅一脸崇拜的看着丁鹏,情不自禁的感叹道。 《啼笑因缘》如今在中国,直接爆火,她和冷清秋,都看过了原著,对于里面的情节,耳熟能详。 正因为如此,她们才知道,丁鹏的演技,简直出神入化,完全与她们心目中的男主形象,一模一样。 太神奇了。 在中途,丁鹏突然来到两人身旁,问道:“怎么样?看起来还不错吧?” 两个女孩连连点头,眼前这一切,都太新鲜刺激了,她们二人,都觉得十分有趣。 “你们想不想也来参演一把,体验一下演戏的快乐?我这里刚好缺两个特约演员,戏份非常简单,不过一两句台词而已,清秋,还有小梅,要不要试试?” 丁鹏看着冷清秋,问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丁鹏的建议 “什么?让我们也去演戏?” 两个女孩相互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退却和跃跃欲试,两种矛盾的神情。 她们在片场已经看了一段时间了,只觉得这拍戏,真是太有趣了。 如果能够让她们上场去演,她们当然兴奋了,跃跃欲试。 可是,来自于女孩的腼腆和不自信,又让她们有些退却,害怕演砸了,那就太丢脸了。 丁鹏在一旁鼓励道:“没事,都是一些小角色,并不需要什么技巧,你们可以试一试,不行就算了呗,这有什么的。” 在丁鹏的劝慰下,两人女孩终究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欲望,点头同意试一试。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个由容易,逐渐增加难度的过程,不能一上来,便给她们安排一个,以她们的能力,无法胜任的角色。 因此,他给两人安排了一个极其容易的角色,两个丫鬟。 她们的任务,其实和群演无异,只需要端茶倒水,喊几声‘老爷’‘少爷’之类的话语便行了。 这些简单的事情,对于她们而言,毫无难度,她们自然能够胜任。 由于冷清秋的长相,丁鹏特意让摄影师,给了她几个特写,把她美丽的脸庞,拍了下来。 看着摄影机内,自己的脸蛋出现在屏幕上,冷清秋忍不住瞧了又瞧,脸上写满了兴奋,心里乐开了花,只觉得这实在是太好玩了。 冷清秋的性格,有些内向,平日里都是窝在屋子里看书,显得有些寡淡无聊。 而她的日子也的确是如此,活的一点光彩都没有,平静的犹如死水。 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喜欢犹如死水一般的生活。 她也希望自己能够活的更有趣一些,更多姿多彩一些。 只不过,她的个性,以及家庭的教育,使得她只能待在屋子里,这么无聊而又寂寞的过下去。 但是今日,她体会到了不一样的人生。 她竟然演戏了,而且还上了镜头。 这真是令她难以想象,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好玩儿。 看着冷清秋清秀的脸庞上,满是笑容,丁鹏也被感染到了,跟着笑着起来。 笑容是能够感染到他人的,更何况,还是冷清秋脸上,这发自内心的笑容。 接下来的几天,冷清秋一直跟着丁鹏在片场厮混。 渐渐,她也开始慢慢习惯演戏,开始能够扮演一些有台词,有性格的人物了。 明日,她便要去学校上课了。 丁鹏来到她身旁,说道:“清秋,你觉得在这里好玩吗?” 冷清秋点了点头,道:“挺好玩的,很有趣。” “我有一个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丁鹏看着冷清秋,此时的冷清秋,脸上已经没有了之前犹如寒霜一般的冷脸了,变得爱笑了起来,比如现在,她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看着丁鹏,你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她内心的开心和喜悦。 这些时日,她在片场玩的似乎很开心。 女人心情好了,便会显得越漂亮。 现在的冷清秋,看起来便比之前,漂亮可爱多了。 那满脸的胶原蛋白,滑嫩的似乎能够掐出水来。 丁鹏继续说道:“你应该要不了多久便毕业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的事情?” 以后的事情吗? 冷清秋一脸茫然的看着丁鹏,不清楚对方究竟想要说什么。 丁鹏也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你也看见了,我管理这么大一个公司,身边急需一些信得过的人,清秋,你的品性,我是最清楚的,大家知根知底,我也十分信赖你,因此,我想要聘请你做我的助理,负责辅助我,处理一些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当然了,既然是聘用你,自然会给你酬劳,这样,我包你三餐,每月先给你十块大洋的工资,等到你业务能力提升了,能够真的帮到我之后,我再根据你的工作能力,提升你的工资报酬,怎么样,答应吗?” 聘用我? 冷清秋还是第一次,听说老板雇佣女职员的,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年代,并不多见。 当然,也并非没有这样的事情。 毕竟,这个年代,推行新型社会,女子已经开始在一些岗位,获得了一些工作。 不过,这只是极少数的事情,并不普遍。 以冷清秋有些保守的性格,她是想拒绝的。 不过,当她听说,每个月还有报酬时,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她 咽了回去。 能够工作赚钱,这对于她而言,简直是一件她梦寐以求的大好事啊。 她每日做梦都想要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赚一些钱财回来,贴补家用,这样,便不用听她舅舅的一些闲言闲语了。 虽然丁鹏送了她一条昂贵的项链,但是这条项链,她一直存放在身边,只等着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还回去的。 她可没有把这么贵重的东西,当成是自己的。 丁鹏的建议,令冷清秋有些心动,不过,她也有她的疑惑,她不由看着丁鹏,问道:“你为什么要请我当你的助理?” 丁鹏早就想好了理由,此时他随口说道:“因为你读过书,识字,脑袋也很聪明,能力足够,完全可以胜任我的助理,平日里帮着我处理一些财务,或者管理上面的事情。更主要的是,我相信你的品性,我知道,你是个善良诚实漂亮的好姑娘,不会在工作中糊弄我。” 丁鹏的夸赞令冷清秋心里很是开心,而对方回答的话语,也天衣无缝,无可反驳。 这个世界,能够识字读书的并不多,而知根知底的,就更少了,丁鹏能够看上她,想要聘请她做助理,似乎十分合情合理。 冷清秋还是有些犹豫,道:“可是我还没有毕业,至少还要去学校上数个月的课呢。” “学校里的那点知识,我都可以教给你了,何必多此一举,去学校呢?”丁鹏耐心的说道:“这样多好,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赚钱,一边,我教授你一些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甚至,空闲的时候,你也可以自学看书,有不懂的,可以随时来问我,我一定抽时间给你解答,这不比在学校浪费时间,更有趣,效率更高吗?” 第一百一十三章:邱惜珍和冷清秋第一次见面 冷清秋一想,有些心动了。 像这样,又能赚钱,又能做事,还能抽空补充一下文化知识,这的确比待在学校里更好。 又能学习知识,与此同时,又能把钱赚了,简直一举两得。 最终,冷清秋同意了,做几天丁鹏的助理,试一试。 很好。 丁鹏微微一笑,心里乐开了花。 这样一来,两人便几乎是朝夕相处了,这对于感情的培养,实在是太有利了。 常言道,近水楼台先得月,现在,他便直接站在了楼台上了。 这样要是还不成功,那他真是白活了。 当晚,当他们收工之后,丁鹏送冷清秋回去时,冷清秋把丁鹏的提议,告诉了她。 冷夫人一听,竟然有十块大洋的收入,不由愣住了。 她十分尊重自己女儿的决定,于是问道:“你是怎么想的呢?” 冷清秋回道:“我答应了他。女儿也跟着他去剧场工作了几天,觉得还挺好的,丁老师文学素养很高,他答应我,可以在闲暇之余,教我国文,这样,我便可以一遍学习国文,一遍工作赚钱了。” 冷夫人一听,觉得这似乎的确不错。 她询问了一下冷清秋的具体工作内容。 当听说,丁鹏竟然自己开办的一家影视公司,正在拍摄他的小说《啼笑因缘》,冷夫人心中大震。 她知道丁鹏很有本事,但是没想到对方年纪轻轻的,竟是这么年轻有为。 不仅写小说一流,同时,还会开公司赚钱。 这样有事业心,有能力的年轻小伙,实在是太完美了。 此时,连她都觉得,如果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他的话,简直就是她女儿的福气。 既然自己的女儿喜欢,她自然不会反对,同意了这件事情,不过,她还是千叮嘱,万嘱咐,在外面工作时,要小心一些。 冷清秋点头道:“母亲,女儿又不是小孩子了,晓得的。” 就这样,冷清秋在她十七岁时,获得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成为了丁鹏的助理。 既然冷清秋都成了他的助理了,丁鹏自然也没有兴趣去仁德女中教书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带着冷清秋一起,去学校办理了辞职手续。 同时,他也给冷清秋办理了退学。 仁德女中的校长听闻丁鹏要走,有些慌了神。 这些时日,他正是靠着丁鹏的名气,给学校带来了极大的名气,如今,仁德女中在北平,乃至全国的知名度,都得到大大的提升,与此同时,招收的学员,也与日俱增,他甚至都开始盘算着,扩建学校,办理分校了。 有生源,便说明,能够收到更多的学费,这也代表着,他赚的钱,越多,他能不在意吗? 他自然是不想丁鹏离开了。 双方一协商,校长给了丁鹏一个荣誉教师的身份,让他挂名在仁德女中,但是没有任何教学任务,丁鹏想不想来上课,都可以。 同时,他还给丁鹏保留薪酬,每月提升到十块大洋的工资。 这点工资,丁鹏自然是看不上的,而且,挂一个名而已,倒也对他没有什么影响,最终,丁鹏点头同意了。 校长的办事效率很高,根本没有花多少时间,便给冷清秋办理了退学。 等到他们走出仁德女中时,他们两人,一个再也没有教学任务,一个再也没有上学任务,都成了自由人,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冷清秋是有能力的,她性格沉默寡言,是个办事细心的好手。 在这个世界上,越是话少的人,办事效率越高,越能把事情做好做漂亮。 反而是一些喜欢夸夸其谈的人,因为花了太多心思在嘴巴上,行动力反而很低。 当然,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缺点,都有自己的作用。 喜欢夸夸其谈的人,能够迅速活跃气氛,让整个交流过程,变得生动有趣,他们往往适合去做,需要与人打交道的工作。 而沉默寡言的人,他们在交际之中,会显得很笨拙吃力,显得寡淡无趣,但是他们在自己敢兴趣的能力中,又是绝对的巨人,适合做技术宅。 人生在世,你要么技术厉害,要么擅长交际,善于与人打交道,讨人喜欢,你只要拥有这两种能力的任何一种,便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立足。 如果你既社恐,又没有技术,那在这个世界上,真的就很难混了。 说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自己不擅长, 找到自己擅长的地方,去努力,避开自己不擅长的,这样,你的人生会过的轻松而又有趣。 冷清秋就是一个标准的贤内助。 她长得漂亮,清纯可爱,而且身材纤细苗条,勾人眼球,适合娶回家做老婆。 同时,她严谨细心认真的性子,又非常适合帮着你打点事务,不是标准的贤内助,是什么? 当两人回到片场的时候,邱惜珍正好在片场。 如今有她的戏份。 丁鹏十分大方,把冷清秋介绍给了她,告诉她,冷清秋是他新请的助理。 请的助理? 邱惜珍一双美目打量着冷清秋,冷清秋也一脸冷静的打量着邱惜珍。 两个女人,都出于本能,认真的打量着对方。 两人的姿色,各有特点。 邱惜珍打扮时髦,非常大胆,常常把自己妩媚的身材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与之相反的便是冷清秋,她衣着十分保守,哪怕是胳膊,都不愿意露出来,是个十足的乖乖女,一脸清纯。 一个像夜场女子,一个像闺中淑女,气质不同,魅力自然各异。 对于丁鹏而言,他自然更倾向于冷清秋。 毕竟,保守一些女孩,谁不爱呢? “你好,我叫邱惜珍,是这部戏的女主之一。”邱惜珍对着冷清秋妩媚一笑,非常老到的打着招呼。 作为一个交际花,她最擅长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活跃气氛。 这是她的长处。 冷清秋有些腼腆,她眼神不知觉的下移,点头笑道:“你好,我叫冷清秋,是丁老师的学生,和助理。” 学生? 邱惜珍对着丁鹏飞了一个媚眼,有些暧昧的说道:“原来是丁老师的学生啊,难怪一下子就成了丁老师的助理呢,这关系,不简单哦” 第一百一十四章:《边城》一出,谁与争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丁鹏便是每日与冷清秋泡在一起,白天一起来剧场拍戏,闲暇之余,他则写一写他的中篇小说,《边城》,或者是指点冷清秋学习中的一些疑难问题。 日子过的悠闲而富有乐趣。 有时候,邱惜珍也会过来搅一搅局,在拍戏的时候,表现的十分主动热情,尤其是拍吻戏的时候,丁鹏感觉,两个人并不是在浪漫的拥吻,而是他单方面被对方强吻,那烈焰红唇的,真是热情似火。 导演在一旁拍到这一幕之后,连连拍手叫好道:“好,邱小姐的表情太棒了,完全把一个女人,见到自己心上人的那份激动热烈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邱小姐的演技,真是比之前进步了不少啊!” 易鹏来到摄像机旁,看了一下他们刚刚的表现,果然很不错。 两个人感情充沛,表现的十分热烈,和真实的情侣几乎一模一样。 等到收工,丁鹏送冷清秋回去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到,这小妮子对他十分冷淡,似乎正在生气。 看样子,刚刚拍戏时,他与邱惜珍亲密的样子,刺激到了她,令她不开心了。 果然,当丁鹏在车上逗她的时候,她冷冷瞟了丁鹏一眼,随后没好气的说道:“丁老师,您和刚刚那位邱小姐,是什么关系?” 丁鹏摇了摇头,疑惑道:“什么关系?就是一起拍戏的搭档呗,她是女主,我演男主,就这样。” “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冷清秋表情严肃道:“既然只是普通的搭档,你们刚刚的行为,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你不觉得,你们两个太亲密了吗?” 亲密? 丁鹏故作不知,反问道:“亲密?怎么亲密了?我和她就是普通的搭档啊。” “普通搭档?普通搭档,有像你们这样,两个人抱在一起那样的吗?”冷清秋原本要说,他们两个人抱在一起,一直亲吻,可是这样的话,在她看来,太过羞羞,她难以启齿,只能用‘那样的’代替了。 此时的冷清秋,不过才十七岁而已,是个刚刚长成的黄花大姑娘,文静而又保守。 在她看来,像丁鹏刚刚和邱惜珍的那一幕,只能由情侣之间才能做,既然是普通搭档,就不能如此。 丁鹏笑道:“你在想什么呢,我刚刚那是在和她拍戏呢,你不会以为我跟她有什么吧?没有的事情。刚刚那一出吻戏,在我写的书中,都有记载,可不是我乱加上去的,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表现出男女主重逢之后的喜悦。你可以想一想,加入你与你未来的丈夫离别多日,突然见面了,你们会不会相互想念,进而相拥在一起,喜极而泣,相互亲吻?” 丁鹏的话语,有理有据,说得十分有道理,冷清秋也无从反驳。 这本来就是拍戏,男女主有些吻戏,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最终,她无可反驳,只得用傲娇的声音说道:“我又没有嫁人,我怎么知道这些。” 说完,她便把自己的小脸别到了一旁。 这小模样,有点傲娇的意味了。 差不多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丁鹏断断续续,写完了《边城》全书,一共十万字左右。 别看这本书字数不多,相对于如今的网文来说,犹如九牛一毛,但是,它真正厉害的,是语言精炼,几乎句句都是经典,金句频出,生动而又犀利的刻画出了各个主人翁的个性,尤其是单纯的翠翠,刻画的尤为出彩。 那纯粹的感情,让人读了之后,心生向往,整个心灵都得到了净化。 可惜,丁鹏是个很世俗的大俗人,他虽然觉得《边城》这本小说写的很好,很美,却又觉得不太真实,有些过于美化生活了。 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人生不过如此,没有那么多爱的死去活来的事情,作为一个成年人,爱情只是其一部分而已,相比较于爱的轰轰烈烈,平平淡淡,才是最舒服的。 这或许便是文学作品的特征吧,美好而又不真实。 这本书在文坛上的成就极高,丁鹏写完之后,直接把它寄给了目前最权威的文学期刊,《文学旬刊》。 不同于一般的期刊,这本期刊既然取名叫《文学旬刊》,便能够看出,它所刊载作品的特征了。 必须要有文学性。 像鸳鸯蝴蝶派那些情情爱爱的,描写曲折离奇故事情节的‘俗物’,这种期刊是绝对看不上的。 它刊载的,都是一些具有文学价值,具有高级趣味的文学作品。 而《边城》恰好就属于其列。 如果他的《边城》能够刊载在 这本期刊上,他在文坛上的高度,必然会更上一层楼,甚至获得一些文学大家,如鲁迅先生c胡适c钱钟书等人的青睐。 这对于提升他的社会地位和名望,是有极大好处的。 像《啼笑因缘》这样的作品,就像是如今娱乐园的爱豆一样,虽然有流量,但是不被一些专业歌手所承认。 在专业歌手们看来,爱豆似乎低他们一等,都是一些没有什么技艺的人。 而当丁鹏写出《边城》这样的佳作之后,在一众文学大佬们的推荐下,他可能一下就从流量爱豆,跻身为专业歌手的行列,这档次排面,自然就不一样了。 这里是借着‘爱豆’和‘专业歌手’打个比喻。 果然,当丁鹏所写的《边城》刊载在了《文学旬刊》上面之后,整个文坛再次剧震。 无数作者大师们,纷纷在报纸上写下长篇大论,热议丁鹏的这本《边城》,称赞其描绘了一个近似于桃花源一般的,令人神往的纯净世界。 这个年代,侵华日军并没有到来,因此,整个北平的人们,过的还是相对比较平和的,并没有那么多残忍而又残酷的事情发生。 因此,文人们还是很喜欢读一读,像他这本书所描述的‘桃花源’的。 由于《边城》不论是文字描绘,还是故事情节,都十分出圈,没多久,这本书再次走红,传遍了大街小巷。 在文人大家们的议论中,他彻底巩固了自己文坛的地位 第一百一十六章:丁先生,这本书是你写的? 晚上,丁鹏带着冷清秋和邱惜珍,一起上了轿车。 冷清秋打量了一眼邱惜珍,不由冷着脸,问一旁的丁鹏道:“丁老师,您带邱姑娘去哪里?” 丁鹏笑着解释道:“邱小姐的父亲,是教育部的总长,她父亲有事找我,我便想着,先把你送回去之后,再去拜访她的父亲。” 教育总长的女儿? 那可是富家千金了。 冷清秋打量了一眼邱惜珍,只觉得对方庸俗不堪,哪里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模样。 她想了一下,道:“既然你有事情,就先去办你的事情好了,我可以自己坐车回去的。” “这怎么能行,如今天色晚了,你一个女孩家的,独自在外多危险啊,我可是答应过冷夫人,要好好照顾你,保证你的安全的。你老老实实在车里坐着,我送你回去。” 丁鹏少有的,用有些霸道总裁的口吻说道。 言语间,不容置疑。 这与平日不同,平日里,他对冷清秋说话,向来温和体贴。 听了丁鹏的吩咐之后,冷清秋没有再说什么,而是非常乖巧的坐在了车上,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把冷清秋送回了冷府之后,丁鹏带着邱惜珍,向着邱府而去。 在路上,他询问邱惜珍,要不要买一些礼物给邱总长,毕竟,这么晚拜访长辈,空手似乎不太好。 按照国人礼节,上门拜访,都是需要送礼的。 邱惜珍摇头道:“不用这么客气,我父亲不过是叫你过去,说说话而已。” 真有这么简单? 怎么可能呢。 对方可是教育部的总长,算是北洋政府高层了,平日里日理万机,有许多事务要处理,怎么可能无缘无故请他去家里一聚呢。 对方,肯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谈。 丁鹏倒是挺淡定了。 他如今,实力雄厚,什么场面没有见过? 用陈卓璇,陈姐的话说,这些,都是小场面。 拜访长辈,没有礼物还是不行的。 丁鹏旁敲侧击的询问了邱惜珍,她父亲的爱好。 最终得到了结论是,她的父亲,喜欢喝酒。 这容易,他开车去了北平最豪华的酒庄,买了十几瓶最贵的酒,其中包括白酒c以及洋酒。 这一共花了他将近一百多块大洋。 带着这些名贵的美酒,丁鹏和邱惜珍再次向着邱府而去。 到了邱府之后,丁鹏发现,邱家的财力,似乎远超他的想象。 不论是宏伟的朱红大门,还是里面奢华的装饰,无处不彰显着邱府的富贵。 这一下,丁鹏知道了,邱惜珍之所以想做电影明显,纯粹就是兴趣。 以她家的财力,她完全可以躺在府上,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 在邱惜珍的带领下,他坐在了大厅的沙发上。 大厅内的装饰非常华丽,以红木为主,看起来非常喜庆。 厅堂内满是各种吊灯c台灯,把黑夜照射的,如同白昼,非常敞亮。 邱惜珍让一个丫鬟去通知她父亲,丁鹏到了。 随后,她拉着丁鹏,坐在了松软的沙发上。 坐下之后,她故意翘起了美腿。 由于她今日穿的,是性感的旗袍,腿部开边,这样一翘之下,她修长而又圆润的美腿便彻底暴露在了丁鹏的视线之中。 幸好丁鹏是个正人君子,他只是看了一眼,便礼貌的抬起头,不再去看那下面的雪白了。 他不太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比如坐在他身旁的邱惜珍。 尤其是她身上所洒的香水,味道太浓太冲,不是他的口味。 他喜欢清纯素雅一些的姑娘,比如冷清秋,比如白秀珠。 不一会儿,那丫鬟回来禀告,“老爷让这位先生直接去书房。” 邱惜珍点了点头,“知道了,下去吧。” 打发走了丫鬟,邱惜珍挽住丁鹏的胳膊,笑道:“走,我带着你去见我父亲。” 邱惜珍待人非常热情,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面对他时,她时常主动贴过来,要么挽起他的胳膊,要么凑到他的身旁,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对自己有什么想法呢。 有好几次,丁鹏便触及到了那两处柔软的地方,令他有些尴尬。 毕竟,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嘛。 不过,话说回来,这女人的身材,真是一绝,相当成熟浑圆。 不同于冷清秋和白秀珠的单薄瘦弱,她的身材,更加有肉饱满。 两人进了书房之后,丁鹏看见,里面坐着一个戴着眼睛,看起来约莫四十来岁,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 这中年男人嘴上留着一撮小胡子,看起来有些严肃,似乎又有些古板。 这气质,与轻浮的邱惜珍,截然不同。 丁鹏真不知道,这样的严父,怎么会教出这样轻浮的女儿的。 这个中年男人,便是邱惜珍的父亲,邱总长。 邱总长见自己的女儿挽着对方的胳膊,身体都挨在了一起,他不由眉头一皱,瞪了邱惜珍一眼,道:“你这像什么样子?” 其实,丁鹏早就抽了好几次了,想要摆脱这女人的纠缠,但是谁知道不仅没有甩开她,她反而贴的更近更紧了。 似乎故意在她父亲面前暴露这一幕一般。 丁鹏无可奈何之下,不可能把这女人直接一巴掌甩出去,因此只得任其所为了。 听了她父亲的呵斥,邱惜珍这才松开手,她拉了一个椅子过来,和丁鹏坐在了一起。 邱总长再次皱眉,道:“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丁先生聊,女儿,你先到外面玩一会儿。” 邱惜珍一撇嘴,站起身来,扭着腰肢离开了。 那一身旗袍,在如此姿势之下,的确透着某种风情。 邱总长的手里,正拿着一本书,他把书合上,把封面露在丁鹏眼前,丁鹏看见,上面写着两个大字,《边城》。 对方,竟然在看他的书。 “听说这本书是丁先生写的?”邱总长问道。 丁鹏点了点头,“这本小说,其实是我今年游历湘西的时候,根据当地人所讲述的一个故事,改编而成,的算是真人真事,但是又不全是,我稍微做了一些艺术加工。” 丁鹏如今口齿伶俐,谎话张口就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北平动荡,难民的处理办法 丁鹏把这本书的灵感来源,原原本本给邱总长讲述了一遍,条理清晰,有条不紊。 其实,这番话,他参考了沈从文的创作访谈录,把沈从文的原话,经过自己加工之后,说给了邱总长听。 邱总长听后,对丁鹏赞叹不已,他热情的站起身来,拍了拍丁鹏的肩膀,说道:“丁先生真是年轻有为,才华横机,竟然在如此年龄,便写出这样一本阅历丰富,内涵深刻的大作,真是不简单啊,不简单。” 邱总长能够坐上教育部总长的位置,自然不简单,他的文化修养,是很高的,曾经也出国留过洋,学过不少先进思想,见过世面,正因为如此,当他看了丁鹏所写的这本【边城】之后,他才大为震惊。 不过二十岁而已,竟然拥有如此犀利的文字驾驭能力,这份实力和才华,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不服不行啊。 太有才华了。 邱总长说了几句赞扬的话之后,突然提到:“听说丁先生曾经在一所女子中学教书,后来却又辞职了,是为什么?” 丁鹏微微一笑,回道:“因为我发现,国内的电影似乎拍的并不多,便想着成立了一个电影制片厂,想要把我写的小说,【啼笑因缘】,搬上大银幕,拍出电影。” 这些,邱总长从他女儿那里,早已经知道了。 他还知道,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不仅书写的好,具有极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同时,还是一个演戏的好手。 他女儿在他面前不止一次夸赞对方的演技,说是与国外的那些影帝不逊多让。 中国影视业发展,相比起国外,严重滞后,这其实是与科技水平相关的。 因此,国外的影帝,在中国影视圈内,拥有者极高的荣誉。 这就相当于nba与cba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一样。 自己的女儿能够把对方拿来与国外的影帝相提并论,足见对方的演技,应该是十分惊艳的。 邱总长虽然不懂这些,但是他相信自己女儿的眼光,她都这么说了,肯定事实如此。 这就由不得让邱总长对对方再次另眼相看了。 一个具有文学大师水准,并且演技极好的二十岁的年轻人,而且,对方似乎还挺有财力的,竟然随便就能开办一家影视公司,筹拍电影。 要知道,拍电影可是很耗费钱财的,动辄便是上万大洋,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足见,对方似乎家境十分殷实。 这样的有为青年,正是他想要提拔和拉拢的。 别看他一个教育部总长,仿佛官职很大。 但是前面已经说了,此时的北洋政府,控制的面积很小,不过直隶这一块地方。 整个政府官员,加在一起,也不过过千而已,更不用说,全国到处都是军阀混战,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个北洋政府便倒台了。 因此,官员们人人自危,都想要尽可能多的壮大自身实力,拉拢一些有权有钱的富贵人士。 丁鹏看起来便很不错,年纪轻轻,在文坛上有如此成就,完全值得拉拢和培养。 而且,他的女儿曾经特意找他聊过,想要自己这个父亲,多关照关照对方。 这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他的女儿,似乎对这年轻小子,有些兴趣。 其实,这也很正常。 丁鹏才华横溢,年纪轻轻,身上又多金,财力足够,这样的有为青年,哪个女人不喜欢呢。 条件太好了。 说实话,哪怕以邱总长挑剔的眼光,也觉得这位叫丁鹏的年轻人,非常适合做他的女婿。 既然女儿喜欢,而且对方条件的确不错,邱总长便生出了提拔拉拢之意。 说不定对方最后真的成了他的女婿呢? 是不是? 就算没有成功,对方也是一个不错的,未来可能有所成就的年轻人,这个时候结交于他,可是没有任何坏处的。 说不定什么时候,便需要对方帮忙呢。 邱总长老于世故,懂得四处结交,广撒交际网的道理,在这一点上,邱惜珍也算是遗传到了。 邱惜珍的交际能力,说不定便是跟她这位总长父亲学的。 “丁先生,有没有兴趣来我们教育部工作?我这边,正好差一个语言文字科的佥事,负责编写教材,推广语言文化的工作,工作十分轻松,前期,你可以安心拍你的电影,只有需要你的时候,通知你过来一下,就行了,相当于挂了一个名,来去自如,怎么样,丁先生愿意吗?” 又是一个挂名的工作。 不过,这个挂名,对于丁鹏来说,好处多多。 这就相当于他成为北洋政府的官吏,虽然只是最小的四等荐任官,但是大小也是个官啊! 想了一下之后,丁鹏同意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邱总长也是一个饱读诗书之人,他似乎有考究丁鹏学问的意图,纵谈古今,聊到了不少朝代的书籍。 这些对于丁鹏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他的【国文知识】,可是满级啊。 顿时,他也开始旁征博引,谈古论今,对于无数经典,如数家珍,聊着聊着,邱总长心里突然生出了班门弄斧的感觉,觉得自己在对方面前,完全就是一个才疏学浅的菜鸟而已。 果然,能够写出《边城》以及《啼笑因缘》这样的书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学问呢。 对方果然是一个有真本事,才华横溢,饱读诗书之人。 邱总长突然觉得,自己招揽对方的这个决定,简直太明智了。 就算他女儿没有求他,看在对方如此才华之下,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提拔对方的。 有能力的人,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吃得香的。 两人聊了好一会儿之后,邱惜珍突然闯了进来,道:“爸,你们两个还要聊到什么时候?明日我们还要戏要拍呢,现在天色这么晚了,可别误了丁少爷回去的时间。” 邱总长一看时间,果然不早了,他又勉励了丁鹏一番之后,让丁鹏回去了。 邱惜珍把丁鹏送出了门,她笑着说道:“怎么样,我之前对你说,有一个好消息,是不是好消息?” 看着邱惜珍有些得意,又有些邀功的娇憨模样,丁鹏笑了笑,点头道:“的确是一个好消息。” “那你怎么感谢我?”邱惜珍直勾勾的看着丁鹏,问道。 感谢? 丁鹏想了一下,道:“明日收工之后,我带你去附近的首饰店,让你任意选择一条喜欢的首饰,怎么样?” 他知道,女孩就喜欢那些闪闪发光,布灵布灵的首饰品。 果然,听说丁鹏要送她首饰,她开心不已,点头道:“算你还有点良心。” 丁鹏告别了邱惜珍之后,便开车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这一趟,让他弄了一个教育部佥事的官职,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不过,这个官职还是太小了。 回到府邸,写了一会儿《老人与海》之后,丁鹏觉得天色已晚,便睡了。 接下来的几日,丁鹏不是写书,便是拍戏,日子过的非常充实。 所有一切都向着最好的方向发展着。 随着《边城》传播到全国各地,丁鹏在国内文坛上的地位,与日俱增,甚至有些文化颁奖大会,都频频开始邀请他参加,授予了他最佳新锐作家的称号。 渐渐,他成了新生代,年轻一代,最出名的作家。 名气大了,各种社交活动的邀请,便跟着多了起来。 不过,丁鹏全部退掉了。 他现在一门心思,想要尽快把他的电影,弄出来,然后尽快上映。 丁鹏的发展越来越好,越来越顺遂,但是北平的局势,却开始动荡起来。 由于附近军阀混战,老百姓流离失所,渐渐,便有不少难民聚集在北平城外,想要入城避难。 在这些难民看来,一片祥和的北平城,犹如一处世外桃源,是一个绝佳的避难之所,只要能够进入,便能够有一口饭吃。 北平城虽然不小,但是一下子涌入这么多难民,整个治安管理,变得十分吃力,混乱不堪,为了防止混乱,最终北洋政府决定,把这些人拦在门外,不让他们进城。 每日,都会有不少难民饿死,或者冻死在了外面。 这一下子,让反对派找到了由头,连连弹劾大总统施展暴政,不善待百姓,想要凭此让大总统下台。 一时之间,大总统焦头烂额,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批难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让他们进来,他们吃什么? 喝什么? 在哪里住? 安置他们,每天都是一大笔开销,这谁承受得了。 因此,关于难民的处理问题,一拖再拖,整个北平城的局势,动荡不堪。 大总统为此,召开了内部会议,想要把这个责任,推给下属,保全自己。 而这个人,自然便是政府二把手,金铨,这个总理了。 金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不由大为恼怒,愤愤不平。 不过,他也知道,如果这件事情一直处理不了,他这个总理引咎辞职,几乎是必然的。 他一气之下,搬去 了香山别墅去居住,深居简出,关门闭户,开始静修起来。 一时间,整个金府人心惶惶,各房各户焦虑不安。 金铨,就是金家如今唯一的一颗大树,如果他倒了,金家也就跟着玩蛋了。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金府各房,都一清二楚。 当然,金燕西这个纨绔子弟,并不知道这些,如今他每日,依旧在四处游荡。 清晨,冷清秋出来的时候,手上带着一个大包袱,里面似乎整的都是一些馒头。 “清秋,你带这些馒头做什么?剧组里不是订的有吃的吗?大鱼大肉的,想吃什么,自己点就行了,这可比馒头好吃多了。”丁鹏有些不解的问道。 冷清秋回道:“这不是给我吃的,是给城外那些难民带去的。” 难民? 丁鹏这些时日,一直在忙着他的事情,出行也是在车上,因此很少关心时事,听闻对方提到难民,他不由问道:“什么难民?” 冷清秋回道:“我也是昨天听母亲说的,她说,现在外面特别乱,到处的军阀大帅正在相互混战,百姓流离失所,最近,便有一批难民来到了咱们北平城外,听说他们很可怜,有不少被活活饿死,我便想着,给他们送一些馒头去。” 不愧是他看上的姑娘,这心底,真是善良。 丁鹏一回忆,想起来了,的确有这么一回事。 因为处理不了这些难民,金铨还因此引咎辞职,丢掉了他的总理之位呢。 当然,这不是他关心的。 他关心的是,这批难民最后的结果。 “清秋,走,我带你去看看情况,”丁鹏叫冷清秋上车,随后他们向着城门处驶去。 来到城门的时候,他发现整个北平城的城门已经被封锁了,有不少官兵在此驻守,不让城外的难民入内。 这些官兵的态度非常恶劣,不管门外的难民如何哭喊,他们始终无动于衷,甚至还大笑着辱骂回去。 丁鹏如今大小也是政府的官员了,教育部的佥事,因此当他带着冷清秋来到城楼上时,四周的官员并没有为难他,而是让他看完了就快走。 当然,丁鹏给这些人每人塞了几块大洋,这才是他们放行的根本原因。 北洋政府非常腐败,官吏同样如此,只要给足了好处,什么事情,他们都愿意干的。 站在城楼上,丁鹏看见城外的这群难民,一个个枯瘦如柴,衣衫褴褛的,样子非常可怕。 有些,甚至像是骷髅一样,浑身已经看不到肉了。 只剩下一具骨头架子。 冷清秋看着他们的惨样,不由怜爱之心大作,偷偷抹起了眼泪,哭了起来。 她把手中的包袱扔下城去,那些难民看见是馒头,一个个犹如饿狼一般,相互争抢着。 有些力气大的,甚至对着四周的其他难民拳打脚踢,就为了抢夺一个馒头。 “丁大哥,他们也太可怜了吧,你这么有钱,可不可以帮帮他们?”冷清秋拉着丁鹏的胳膊,楚楚可怜的看着他。 说实话,看着这些同胞落难,他也心里不好受。 不过,光是施舍他们食物,根本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最好的办法,便是利用他们的能力,让他们赚钱养活自己 第一百一十八章:接收难民,大总统的夸奖 丁鹏手上有钱。 可以说,当今世界首富,都不一定有他手中的钱财多。 有许多事情,他可以做。 比如,办工厂。 建设大型工厂,需要大量人员,厂子建成之后,又需要大量招工,这样一来,不是一下解决了这些难民的去向吗? 而且,说直白一点,他还能因此博得一份名望,一个救国救难的好名声。 名声的重要性,相信只要混过社会的,都应该知道。 如果名声坏了,你这个人很可能陷入社死状态,无人搭理,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民国有工厂吗? 答应是,当然有了。 早在清朝末期,一些进步人士开启洋务运动的时候,便已经开办了大量的工厂。 这些工厂,包括了制衣厂c食品厂c冶炼厂等等,其中也有少量的兵工厂。 民国时期的兵工厂大多继承的是清朝时期的官方军工厂,比如汉阳造,和沈阳造等,可以生产一些步枪机枪,也能制造小口径的迫击炮等小炮,至于重炮,没有能力制造。 哪怕是到了抗战时期,全国一共也才造了98门身管炮,也算是够悲催了。 至于飞机坦克之类的大型装备,就更是想都不用想了。 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并不是因为技术不到位,或者人员不够,而是因为钢材的产量完全跟不上。 据说,当时抗战时期,全国钢材的年产量,也没有超过10万吨,这一点钢材,真是干不了什么事情。 哪怕是枪炮之类的,因为没有自主研发的能力,也大多是仿造的别人的。 丁鹏想着,开办工厂,不如就按照这个路子走。 表面上开一些纺织厂c制衣厂之类的,顺带也弄点冶炼厂c炼钢厂,说不定等到抗日的时候,这些钢材能够发挥出大用呢。 反正丁鹏不缺钱,不如给同胞们存下一些钢材,留着大用。 丁鹏是个说干便干的性子。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冷清秋,没有任何隐瞒,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开办工厂?” 冷清秋毕竟读过不少书籍,她稍微一想,便明白了丁鹏的意图。 开办工厂,处处都需要工人,这不正好招聘这些难民,过来给他干活嘛。 这样,既解决了难民们的安置问题,同时,也能让他们各尽其力,不至于好吃懒做。 长久算下来,简直是双赢。 丁鹏做了好事,同时,也不至于亏本。 冷清秋觉得丁鹏的这个法子,非常不错。 可是,想要开办工厂,是一件非常耗钱的事情,不论是买地皮,建造工厂,以及购买各种设备,都需要消耗海量的钱财,冷清秋不由疑惑的看着丁鹏,问道:“丁大哥,你有这么多钱吗?” 冷清秋问的直白,丁鹏回答的也很直白,“我有,再多我都能拿出来。” “清秋,我不怕告诉你,我所掌握的财富,是你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 说到这里,丁鹏便点到为止了,没有继续讨论下去。 此时,他想的,便是怎么让政府批下地皮,让他在北平郊区大肆开办工厂,接收这些难民。 这势必是一个大工程,单靠他和清秋两个人,无法管理全部,他需要招聘到专业人士来帮助他。 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才来办。 在穿越前,丁鹏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此时全国所有人才,倒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些人的名字,他此时还记在脑海之中,只要按照上面的名字,找到这些人才,想要办成这些事情,应该并不算太困难。 至于申请地皮的事情,他就更不会担心了。 因为,只要他对北洋政府,说明了自己的意图,对方不仅不会刁难他,甚至可能会大开绿灯,给他各种优惠政策。 为什么? 因为他帮着大总统,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啊! 大总统如今每天都被反对派弹劾,让他下台,烦的焦头烂额,最终甚至不得不把金铨交出来抵罪,为什么? 不就是为的这些难民的事情嘛。 此时的北洋政府,资金相当匮乏,不说别的,就拿教育部来说,已经有不少公立教师,数月,乃至数年,收不到工资了。 如果丁鹏能够帮着解决这些难民的问题,大总统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给他穿小 鞋? 说不定,大总统一高兴,还重重的提拔他呢。 这简直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啊。 如此一来,他不仅解决了这些难民的实际问题,还收获了一大批名声名望,还与北洋政府大好了关系,这不是一箭三雕,是什么? 如今才1920年,孙中山先生,派遣黄埔军校校长蒋介石北伐,还需要有六年的时间。 这六年的时间,他还需要生活在北洋政府的统治下,因此与北洋政府搞好关系,对他大大的有利。 丁鹏去剧场拍戏的时候,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邱惜珍,想要让她代为传话,把自己想要在北平郊区,开办工厂,接纳难民的事情,告诉邱总长。 邱总长作为教育部总长,官职很大,自然可以联系到相关人员。 这样办起事来,便会容易许多。 邱惜珍听闻丁鹏要办工厂,她当场愣住了。 开工厂啊,这可不是一点小钱能够办成的事情。 而且,看对方的样子,似乎是想要全部接受那些难民。 北平城外的难民,并不少,最少也有一两万人。 这得办起多大的厂子,才能容纳下这么多人啊! 和冷清秋的顾虑一样,邱惜珍脱口而出道:“丁大哥,这可是需要花费很多很多钱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多,是一笔无比庞大的金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邱惜珍也和冷清秋一样,改口叫他丁大哥了,而不是叫丁少爷。 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相处,彼此之间熟悉多了,不再那么陌生了吧。 又是一个问他钱够不够的人。 不过这也正常,任谁听了丁鹏的想法,都会生出这样的疑问。 因为,想要一次性开办容纳数万人的工厂,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光这些人每日的吃喝,恐怕便已经高达数千大洋了。 更不用说,之后的事情。 丁鹏微微一笑,道:“放心好了,邱小姐,这点钱,我还是拿得出来的。” 这点钱? 邱惜珍深深看了丁鹏一眼。 她知道对方出生富裕,但是也没有想到,竟是富裕成这个样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她知道,丁鹏不是一个喜欢说大话的人,他每次说话,都非常实在诚实,这也是她欣赏他的原因。 既然他说只是小意思,那么,看来,这一大笔钱,在他这里,真的只是一点小意思。 天啊,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富裕啊? 邱惜珍非常想要询问对方,身价到底有多少,怎么看起来如此豪横。 当然,她不会愚蠢的真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既然丁鹏都说不差钱了,邱惜珍自然不会多问,她和丁鹏把今日的戏份拍完之后,丁鹏便开车,带着她一起去了教育部,找她的父亲。 有她带路,想要见到这位教育总长,还是很容易的。 果然,不一会儿,丁鹏便被带入了教育总长的办公室。 邱总长深深看了丁鹏一眼,眼神中满是异样的味道,他开门见山的问道:“听我闺女说,丁先生想要开办工厂,安置那些难民?” 丁鹏点了点头,“不错,我正好有意,在北平郊区买下一大片地皮,开办一些食品厂c塑料厂c胶厂c石材厂等工厂,急需用人,而那些难民,便是最廉价的劳动力,正好可以被我利用起来。这样一来,我也算是帮着大总统解决了这些难民的问题,大总统应该不会难为我吧?” 邱总长笑道:“大总统何止不会难为你,如果你真能帮着接收了这些难民,大总统说不定会大大的奖赏你!连带着,我这个介绍人,说不定也能沾上一些光彩。” “不过,万事谨慎,你得让我先相信,你有这个财力才是。” 想要看看他的财力? 丁鹏想了一下,拿出了自己存在中国银行的一部分财产。 中国银行,是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时,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先生下令创建的,行使的是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国银行的前身,是大清户部银行,后来改名大清银行。 换句话说,中国银行,是目前中华民国最权威的银行之一。 邱总长看了一眼账户上的金额,差点吓出声来。 这上面,有足足千万大洋。 当然,这一点大洋,不过是丁鹏财产的冰山一角而已。 丁鹏也不担心邱总长见财起意,心生歹念。 因为,如今他的【金钟罩·铁布衫】可是已经练到了第十重。 此时,他不仅中弹不死,同时还能反震敌人。 如果邱总长真的胆敢于他为敌,对他下杀手的话,他会让对 方知道,最后死的,究竟是谁。 丁鹏不想惹事,他来这里,不过是想要和冷清秋和白秀珠谈谈情,说说爱。 不过,如果对方真的想要惹事,他也不怕谁。 以他如今的实力,他想要打造出一支强师,成为一方军阀,不过分分钟的事情。 他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不感兴趣。 这里,是影视的世界,他来这里,是来享受美好生活的,并不想打打杀杀。 说直白一点,这里,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他想要做一个甜蜜的美梦,而不想要做一个满是血腥,千人屠,万人杀的噩梦。 “邱总长,这些钱财,足够开办那些工厂了吗?” “其实,如果不够的话,我还有一笔钱,不过现在还在国外,需要经过一番周转,才能运到国内。” 丁鹏看着邱总长那张满是震惊的脸蛋,淡淡说道。 “够了,够了,丁先生的财力,真是令邱某人大开眼界,邱某人有一些好奇,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邱总长客气了,您想要问什么,晚辈无有不说,”丁鹏回道,态度非常客气。 丁鹏这个人,像是一枚钱币一样,外圆内方,在面对外人时,他是不愿意轻易得罪对方的,礼貌方面还算不错。 邱总长问道:“不知道丁先生在国外,是做什么生意的?怎么会” 这个问题,原本是不应该问的。 不过,邱总长实在是太好奇了,他完全想不到,如今年纪轻轻之人,怎么会有这么一大笔钱。 丁鹏随口胡诌道:“我们家在国外有些产业,不过因为父母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而我又不喜欢国外的生活,于是便变卖了国外的产业,想要回国发展,因为听说北平很太平,便来了这里。” 原来是这样。 邱总长没有再说什么,他告诉丁鹏,他会帮着办成此事的。 他让丁鹏先回去,等通知。 丁鹏点了点头,礼貌的说了声谢谢,随后便走出了教育部总长的办公室,离开了。 回到府邸之后,丁鹏便已经开始盘算着办厂子的事情了。 他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被批准下来。 果然,翌日,邱总长便亲自打电话过来,声称大总统听闻他想要办厂收纳那些难民,非常高兴,当天便把北平郊外一大块地,划给了丁鹏。 而且还是免费的。 不过,丁鹏只有十年的使用时间。 十年之后,将要收回。 十年? 呵呵。 丁鹏笑了。 他是知道的,这个北洋政府能够撑过十年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他记得,六年之后,这个北洋政府便完蛋了。 被蒋介石的北伐军杀的溃不成军。 因此,这一条限制,在丁鹏看来,根本不算什么。 等于没有限制。 有了地了,接下来,他便开始张罗起办厂的事情。 首先,便是开办工厂。 他找来一大批专业的人士,有条不维的制定好图纸,然后雇佣城外的难民,进来工作干活。 这相当于建筑工人。 为了安全起见,丁鹏找了许多有经验的建筑工,带着这些难民一起干活,保证安全。 这些难民听说找他们干活,每天都有饭吃,一日三餐,而且还不定时有鱼肉,干满一个月,还有工钱,这样的好事,他们求之不得了,一个个争着抢着,要给丁鹏干活 第一百一十九章:与冷清秋的初吻,大总统重用丁鹏 在专业人士的带领下,工厂有条不紊的建设着,而那数万难民,也被分配在了各个岗位上工作,帮忙建设工厂。 当然,在建设工厂之前,丁鹏先让他们建造宿舍,这些宿舍便是以后他们的住所了。 丁鹏完全按照富士康等大型电子厂的规划建设的,一栋栋宿舍楼拔地而起。 以目前的技术,宿舍楼建到五六层,便已经算是到头了。 不能再建设的更高了。 当然,这些宿舍楼才刚刚慢慢建设起来,想要投入使用,至少也还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丁鹏大量采购了室外帐篷,给他们搭建简易帐篷,作为他们的临时居住地。 除此之外,还有他们的衣食住行,丁鹏全部包了。 这需要一大笔钱,不过钱财对于丁鹏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丁鹏这么大手笔的花钱,间接的,甚至拉动了北平的经济。 因为丁鹏收留难民的善举,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各界人士纷纷称赞他为‘北平头号大善人’。 丁鹏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得得到一条大善人的称赞。 因为这一次的举动,丁鹏狠狠刷了一波声望,名誉和名声得到了急剧的提升。 冷清秋看着一个个吃饱了饭,满脸笑容干着活的难民们,她由衷的开心不已。 她转头看着丁鹏,甜甜笑道:“丁大哥,这一次真是谢谢你了,如果不是有你,他们以后都不知道会怎么样,会不会饿死” 此时的冷清秋,满眼都是怜悯和善意,她同情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难民,看见他们能够吃饱饭,穿暖,她由衷的开心。 丁鹏看着冷清秋那张满是善良的俏丽脸蛋,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她似乎又变美了。 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温柔善良的光辉。 这样的女孩,谁人不爱呢。 丁鹏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由笑着说道:“我这一次之所以救他们,可都是因为你哦,如果不是你求我,要我救救他们,我可能不会花这么多钱,去干这些事情的。” “你应该知道,为了收留他们,我花了多少钱,这些钱,说不定就打水漂了。” “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你准备怎么感谢我呢?” 丁鹏这番话,是故意说给冷清秋听的,目的,自然是想要让对方感激他了。 果然,纯洁善良的冷清秋满眼认真的看着丁鹏,说道:“丁大哥,这一次你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不过我家里,也是小门小户的,也没有多少钱,还不起你,不过,我是不会赖账的,丁大哥,你想要我怎么报答你?只要你提出来,我绝对答应你!” “哦,真的吗?”丁鹏笑道。 冷清秋一脸认真的点了点头,她的眼神中,无比真诚。 那俏丽的脸蛋,加上温柔真诚的表情,令人动容。 不知道为什么,丁鹏突然脱口而出道:“如果你真想报答我的话,就让我亲你一口,怎么样?” 丁鹏并没有说什么以身相许之类的话语。 因为,在他看来,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到那个份上。 不过,先亲一口,过一过嘴瘾,应该是可以的。 亲一口? 冷清秋听到这个字眼,俏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就像一个红苹果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去咬上一口。 她低着头,不知道正在想着些什么。 丁鹏还以为她不同意呢,哪知道,冷清秋突然抬起她那张白里透红的俏脸,闭上了眼睛。 那一副害羞的模样,仿佛是在说,来吧,亲我吧。 冷清秋露出了一副豁出去的样子,模样俏丽而又可爱。 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令人很难不喜欢。 既然福利摆在面前,丁鹏没有拒绝的道理。 都说,想要占有一个女人的心,首先便是要占有她的都懂得。 懂得都懂。 因此,为了加速,早日抱得美人归,丁鹏决定首先打破两人之间的距离,让他们两人,提前预热一下感情。 丁鹏看着逼着眼睛的冷清秋,不由轻轻伸手捧起她的脸颊,然后深深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下去。 真软。 而且,冷清秋皮肤白皙娇嫩,手感相当不错。 这一吻,也不知道吻了多长时间,丁鹏吻着吻着,有些依依不舍,于是一直都没有离开的打算。 冷清秋原本以为对方吻一下便 行了,哪里知道,这一吻的时间,这么长呢。 顿时,她那张犹如红苹果一般的俏脸,变得更加通红了。 那微热的感觉,传到了丁鹏的大手之上,他清楚的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羞怯和不抗拒。 对方似乎并没有抗拒他的耍赖,既然这样,丁鹏便得寸进尺,继续吻了下来。 吻着吻着,他的一双大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握着了对方的小手。 冷清秋的小手,柔弱无骨,捏在手里,非常舒服,那柔软的肌肤,揉在手中,令人心情激荡,舒爽无比。 都说女孩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风景,如今看来,果然如此c 在丁鹏心里,他已经想不出,还有比冷清秋更美好的事物了。 真是太美好了。 两人搂在一起,双手交叉而握,相拥相吻,吻的非常热烈而又投入。 当然,是丁鹏吻的很投入,很主动。 冷清秋性子羞怯,她非常被动娇柔。 而正是这份娇柔的感觉,令丁鹏更加兴奋,他吻的更加热烈痴迷了。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终于,两人都有些疲倦了。 丁鹏也害怕把对方亲坏了,便收了大嘴。 此时,他看见对方的嘴唇,已经被他吻出了一个大大的印子。 丁鹏虽然松开了大嘴,但是却并没有松开大手。 他一直握着对方的柔弱小手,拉着她向前走,“我们坐车回去吧。” 冷清秋没有拒绝,她任由丁鹏牵着她的小手,跟着他一同回到了轿车之中。 随后,轿车便一路向着丁府而去。 到了丁府,丁鹏原本是应该送她回家的,但是此时不过才下午,天色尚早,于是他邀请道:“清秋,不如去我家坐坐,看看我家的藏书?” 冷清秋犹豫了一下,她正思虑着,要不要答应时,丁鹏已然牵着她的小手,进了丁府。 看见丁府有人开门,冷清秋立即把自己的小手抽了出来。 在外人面前,她不习惯做这么亲密的动作。 两人一前一后走入书房之后,丁鹏吩咐下人,没事不要进来打扰他读书,随后,他便关上了房门。 关好房门后,丁鹏再次顺手牵住对方的小手,拉着她坐在了椅子上,两人并排而坐。 书房上正放着丁鹏还没有写完的英文版,《老人与海》。 冷清秋有些好奇的拿起稿纸,看着上面歪歪扭扭,奇怪的符号,问道:“丁大哥,这些是不是外国人用的文字?” 冷清秋虽然不懂外文,但是她冰雪聪明,一下便猜出了对方的来历。 丁鹏点头道,“是的,这些都是英文,英国人用的文字,不过现在,却成了国际上的通用文字,每个国家都通用。” 文字这种东西,便是谁强,便用谁的文字。 比如,明朝时期,因为国力强大,包括日本,韩国在内,都以用中文为荣。 如今不少日文中,都依旧还带着汉子。 “这些,是我马上要投到国外去的稿子,因此便用英文写了,中文的,我还没有准备呢。” 冷清秋一脸可惜道:“丁大哥,你写的书,我几乎全都看完了,写的太好了,也不知道这一本书是讲什么的,这些英文,我是看不懂的。” 想要知道《老人与海》的中文? 这简单啊,他直接写出来,给她看便是了。 不过,他突然想到,对方的字迹,尤其是钢笔字,可是比自己写的要好很多,一个个犹如小楷一般,十分漂亮。 不如,让她帮我写书? 就像在《大时代》中,他让方婷和方敏给他抄书一样。 说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想念方婷和方敏了。 尤其是方婷,她的身影,似乎已经深深印刻在了他的心里,时常浮现在他的眼前。 他想要重温当时,红袖添香的滋味。 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冷清秋。 冷清秋左右无事,很开心的答应了。 于是,丁鹏便一边把《老人与海》的故事,从头到尾讲一遍,而冷清秋负责抄录。 冷清秋性子老实认真,做起事来,一丝不苟的,非常严肃。 丁鹏在一旁,看着她认真抄录文字的小模样,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要上去‘欺负’一下她了。 两人坐的很近,丁鹏能够清晰的嗅到对方身上飘荡而来的幽香,也能够清晰的看到,对方白皙而又娇嫩的肌肤。 或许是不做家务,也不晒太阳的原因,冷清秋的皮肤极好,水嫩光滑,白皙如玉,看起来便很有‘食欲’。 时间便这样,在欣赏美人之中,慢慢 渡过。 接下来的几天,冷清秋一直陪同在丁鹏身旁,除了出去查看一遍工厂的建造进度之外,两人一直都泡在书房中,寸步不离。 冷夫人看到这一幕,也没有多说什么。 她相信自己的女儿,也尊重自己女儿所有的决定。 而宋世卿就更不用说了,他恨不得马上撮合自己的侄女与丁鹏在一起,看见两人如今形影不离,似乎亲密无间的样子,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他感觉,自己的好日子,似乎已经在向他招手一般。 随着两人在一起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丁鹏表现的也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有侵略性。 之前,他还只是一直握着对方的小手不撒手,到了后来,他直接搂住了对方的细腰。 在冷清秋挣扎了几次之后,她便也妥协了。 因为,她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才华横溢的有为青年了。 在她心里,对方学识渊博,谈吐有趣,简直就是一个最佳的伴侣。 只不过因为对方一直没有捅破这一层纸,她也不好主动提出来,因此只得这么暧昧下去了。 “清秋,嫁给我吧?好不好?” 终于,在两人情意绵绵,到了一定火候之后,丁鹏把自己想要说出的话,说了出来。 他已经能够确定,冷清秋已经对他有意思了。 因为,在他频繁的挑逗下,对方渐渐不再抗拒了,有时候还会害羞的笑了起来。 这笑容,其实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丁鹏也不是一个喜欢婆婆妈妈的人。 因为之前冷清秋一直表现的比较拘谨,丁鹏没有冒然出手。 而此时,当他搂着对方的细腰,而对方只是羞涩一笑时,他知道,机会来了。 机会稍纵即逝,丁鹏不可能让其溜走,于是,他直接说出了那番话。 说完之后,丁鹏知道,对方性格腼腆,不可能立即回应他,于是,他主动的凑了上去,把她搂入怀中,开始亲吻她的嘴唇。 如果对方要拒绝的话,便不会任由他亲吻。 而如果她不抗拒的话,便是说明,她答应了他。 冷清秋起初并没有抗拒,但是吻着吻着,她突然使劲的推开了丁鹏,羞红着脸,说道:“给我点时间,让我考虑考虑。” 看来,今天他的求婚,的确有些太突然了,以至于有些吓坏了她。 像她这样保守而又腼腆的女孩,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心里一定要有准备。 而对于婚姻,显然,她还没有准备好。 丁鹏也没有勉强,看着冷清秋离开时的纤细身影,丁鹏决定,慢慢等待。 等到她什么时候心里做好了准备,愿意嫁给他的时候,他便立即去冷府下聘礼,八抬大轿迎娶她过门。 冷清秋,是他喜欢的女孩。 叮叮叮 叮叮叮 电话铃声响起,似乎有人正在找他。 丁鹏接通了电话,原来是邱总长打给他的。 电话里,邱总长说,大总统要接见他,表彰他最近,收纳难民的善举。 说完这些之后,邱总长故意提到,因为这一次,丁鹏帮了大总统一个大忙,大总统准备大大的重用提拔他,他极有可能会升官,而且还是越级升迁! 升官? 丁鹏微微一笑,这其实早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想着,一旦他的地位提升了,说不定马上,便能接触到金铨以及白雄起这样的人了 第一百二十章:金铨大寿,与金燕西的第一次见面 因为丁鹏的善举,城门外的难民问题得到了解决。 并且,随着工厂的建造,间接的带动了北平的经济。 修建工厂,是需要消耗各种人力物力的,需要购买各种物资,还要供这些工人吃饭,如此一来,北平的经济开始大幅度提升,不少人从中获利。 如此一来,那些弹劾大总统的反对派,一个个沉默了下来。 这一场危机,便因为丁鹏的举动,而得到了平息。 你说,大总统能不高兴吗? 他实在是太高兴了。 在亲自面前丁鹏的时候,他大大夸耀了丁鹏一番,称呼其为他手下‘第一福将’。 大总统也不是一个吝啬之人,有功必赏。 然而如今国库空虚,他没有办法在金钱上补偿丁鹏,便只能尽可能的提拔其官职了。 一上来,他便提拔丁鹏,为教育部的次长。 之前有提到过,北洋政府统治下的官职,分为九等。 而教育部次长,为第二等,仅仅在教育部总长之下。 总长,为特任官,相当于一品官了,再上去,便只有副总理,总理两个官位了。 再上去,便是大总统。 足见,这个教育部次长的官职,有多大,相当于二品大员了。 不过,教育部是个清水衙门,捞不到多少钱财,远远没有财政部等部门吃香。 但即使如此,丁鹏也很开心了。 他从一个四等荐任官,一跃成为二品大员,这升迁速度,令人骇然。 不是因为他刚好解决了大总统的燃眉之急,一下巩固了对方的统治,对方又岂会给他如此殊荣。 丁鹏躬身感谢了大总统一番,随后说了一些“誓死效忠大总统”之类的屁话之后,他便被安排赴任去了。 教育部次长,这个职位,非同小可,不能像以前那样,成为划水怪了。 邱总长特意给丁鹏安排了一个装饰豪华的办公室,让他每日在这里办公。 当然,上班的时间也很宽松,朝九晚五,而且还可以请假,休假,有邱总长罩着他,他这个工作,注定会变得十分轻松。 丁鹏并不是一个贪恋权势之人,他之所以想要捞着这个官职,不过是想要打入这些官僚内部,进而好接近白秀珠的圈子罢了。 以他如今教育部次长的身份,已经可以参加白雄起,或者金铨举办的聚会了。 到时候,他肯定会与白秀珠产生交集。 就在丁鹏盘算着,机会什么时候来临时,电话铃声再次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接通了电话,他发现,这一次联系他的,不再是邱总长了,而是金铨金总理。 是金总理亲自给他打来的电话。 目的,只有一个,邀请丁鹏参加他五日之后的寿宴。 五日之后,便是金铨的六十大寿。 对这个年代的人而言,做寿是一件非常盛大的事情,尤其还是六十大寿,还是金铨这个总理的六十大寿。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参加的。 金铨突然邀请他前去,按照丁鹏的推测,一个,对方是感激他解决了难民的问题,使得他这个总理的位置,不用在引咎辞职了,得以保全,这样的大恩大德,金铨自然对他感激不已了。 另一个,便是对方看中了丁鹏的能力。 能够瞬间解决令人头痛的,这么多的难民问题,足见丁鹏,不论是在财力上,还是在脑力上,都十分出众,加上如今大总统对其连升几级,直接提拔他成了教育部的次长,这份殊荣,完全值得金铨结交。 总结起来,金铨邀请他参加寿宴,一个,是感谢他,一个,是想要结交拉拢他。 这也算是金铨的惯用手段了。 其实,在这次事件中,他已经感受到了一丝危机。 就在他总理之位快要不保的时候,他的学生,白雄起,根本没有想要帮助他的意思,而且隐隐中,有想要踩着他上位的意图。 金铨久经官场,不可能没有看出这一点来。 因为危机意识,他急需要拉拢一些新兴势力,与白雄起抗衡。 丁鹏一下子入了他的法眼。 常言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当金铨开始了解丁鹏的背景,以及近期所做的事情之后,他直接被吓了一大跳。 据说,这个年轻人来北平不过数月时间,便已经折腾出了不少东西出来。 又是 出书,又是拍电影,如今竟然还大兴土木,办起了工厂。 最要命的是,不论每一样,这个年轻人都做的相当不错。 所写的书,本本都是大卖,而且还得到了各界文坛大佬的赞扬和推荐。 俨然,对方已经是当代一名知名作家了。 然而,这个年轻人似乎还不满足,又折腾起了电影。 据说,是要拍一部,能够媲美国外影片的大制作电影。 似乎不久之后,这部影片就要上映了,至于拍的怎么样,金铨不得而知。 不过,在他这个年纪,能够写书,又能拍电影,还能投资办厂,这能力,已经强悍的有些过分了。 堪称当代第一奇才,并不为过。 在他看来,丁鹏绝对是未来,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前途不可限量。 因此,正好趁着这个大好时机,他想要好好结交一下这位后起之秀。 对于金铨的邀请,丁鹏自然不会拒绝了。 一个总理的六十大寿,可以想象,到时候肯定权贵云集,像白雄起这样的人物,一定会前去的。 自然,白秀珠也会过去。 这个第一次,他可以正面看见白秀珠的机会。 之前,他一直都没有机会接触到白秀珠。 因为,作为一个大家小姐,又是一个偏安静的宅女,白秀珠很少出门,就算出门,也必定是坐的专用轿车,丁鹏与她没有任何交集的可能,怎么可能见得到这位传闻中的‘神仙姐姐’呢。 常言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都说这位神仙姐姐的颜值,可以锤爆,丁鹏想要确定一下,白秀珠是不是和传闻中那般漂亮诱人。 不过,寿宴在五日之后举行,还早着呢。 丁鹏一边忙着工地上的事情,一边督促着做影视后期,一边派人四处购买名贵物品,作为此次前去祝寿的贺礼。 一天到晚的,丁鹏发现,他每天要完成的事情,似乎越来越多了。 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可不是来忙碌的。 他是来享受生活的。 享受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然后四处游山玩水,过着周游世界的日子的。 这样一直忙碌,可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一想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获得巨额的【命运能量】奖励,他便欣慰了。 美人和【命运能量】,便是他来这个世界,最想要获得的东西,缺一不可,否则,他的穿越之旅,便不再完美了。 《啼笑因缘》的电影已经拍完了,只等着后期做完,便可以上映了。 这个过程,大约还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日子虽然忙碌,好在他身边还有冷清秋陪在身旁,可以时不时调戏一下,解一解闷,找找乐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丁鹏发现,两人工作时的配合,越来越默契了。 往往丁鹏一个眼神,冷清秋便知道他想要什么。 这样的一个贤内助,简直不要太好。 而且,她似乎是一个工作狂,忙碌的时候,从来不会喊累,甚至还常常嫌弃手上的活儿不够多。 忙碌一天之后,丁鹏常常问她,这样活着累不累时,冷清秋都会满脸笑容的说道:“冷清秋是不会累的,这样每一天过的,多充实啊。” 这小妞,绝逼是个事业批。 传闻中的工作女狂人,身体像是铁打的,小小的身体,在工作中,能够迸发出大大的热情。 也正是她的协助,让丁鹏手头上的工作,变得轻松起来。 吃午饭的时候,两人进了私人办公室,锁上门之后,丁鹏一把搂住她,让冷清秋坐在自己的大腿上,让她喂饭给自己吃。 冷清秋已经习以为常了,直接乖巧的给丁鹏喂饭。 之所以她会如此熟练,是因为这些天一来,丁鹏都是这样,搂着她,一边吃着她喂的饭菜,一边把玩着她的秀发,她的小手,她的柔腰 乐此不疲。 冷清秋的身躯,满是青春气息,鲜嫩可口,非常柔软。 有这样一个身材纤细的大美人,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给自己喂饭吃,真是一种享受。 人生惬意,不过如此了。 虽然现在冷清秋依旧没有答应他,要嫁给他,不过,在丁鹏看来,这和嫁给他,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因为该玩的,他都已经玩遍了,只差临门一脚了。 就这样,又过了五天,终于,金铨的六十大寿来临了。 礼物,他早已经准备好了,是一个巨大的珊瑚礁雕塑,上面镶嵌了许多钻石,看起来珠光宝气的,非常华丽闪耀。 因为珊瑚外形像一座大山,其寓意,便是寿 比南山的意思。 当日,丁鹏西装革履的,便去参加这次寿宴去了。 寿宴,在金府一处别院中举行,这处别院相当于一处别墅,不仅面积广大,里面的装饰也极其豪华。 整个别墅设计上,有些像教堂,分为两层,底层空间极大,能够同时容纳不少人参加。 当丁鹏进门时,便看见四道红色的横幅,吊坠在楼上,看起来非常显眼。 这四道横幅,分别写着“寿德同辉”“寿如彭祖”“花甲重新”“耆英望重”四句话。 这些,都是一些祝词,与他的‘寿比南山’之意一样。 除此之外,楼上楼下的,都点燃了蜡烛,看起来灯壁辉煌,很是华贵。 大厅内已经来了不少人,这些人,一个个衣冠楚楚,看起来都颇有身份。 其中,他还看见了几个熟人,比如邱总长,和邱惜珍小姐。 邱惜珍举着酒杯,正和一帮年轻人谈笑。 她似乎有些漫不经心,谈笑声,双眼却一直在四周扫视,仿佛是在寻找着什么人。 当她的视线落在了丁鹏身上时,丁鹏明显感觉到,她的眼眸一亮。 随后,她便笑着对丁鹏招了招手,道:“丁大哥,快过来,我给你介绍几个朋友认识认识。” 说起来,邱惜珍一直对他不错,而且非常热情主动,是一个活跃气氛的好手。 在内心里,他是不讨厌她的,甚至还挺喜欢她的个性。 丁鹏微微一笑,走了过来,“邱小姐也来了,邱总长呢?” “我爸正在和金总理寒暄呢,别管他,来,丁大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这些朋友。” 随后,邱惜珍便把自己身边的朋友,介绍给丁鹏认识了。 这些人,无疑都是纨绔子弟,要么是总长的儿子或者亲戚,要么便是银行家,或者富豪的子女亲属,全都背景深厚。 其实这也正常,能够参加这样级别宴会的人,怎么可能有白丁呢。 这群人中,还有一个大主角,金燕西。 金燕西容貌英俊,神情潇洒,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神高傲中,又带着一丝亲和。 这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模样。 原本,这些纨绔子弟只是审视的打量了丁鹏一眼,并没有多热情。 不过,当听了邱惜珍的介绍,丁鹏便是那个名誉天下,写出《啼笑因缘》《边城》等书的大作家,同时也是大慈善家,收留了数万难民,开办了巨型工厂,并且投资拍了电影,最近在北平传的沸沸扬扬,声名鹊起的大才子时,这帮纨绔子弟顿时肃然起敬,纷纷伸手,想要与丁鹏握手结交。 对于这些肤浅的纨绔子弟,丁鹏是没有太大的兴趣的。 不过,看在邱惜珍的面子上,他还是一一和他们握手,寒暄了几句。 当来到金燕西身旁时,金燕西满脸灿烂的笑容,他非常热情的握着丁鹏的大手,说道:“丁大作家,我最近可听了不少关于你的传闻,我那个八妹,每天都像是找了魔一样,每天都在翻看你的作品,我觉得,你写的书,有些她甚至会背下来了!” “丁少爷看起来和我一般大小,却已经做出了这么多辉煌的事情,真是让我汗颜啊。” 金燕西的情商还是很在线的,说话得体,风度翩翩,在气度上,他无可挑剔。 可惜,这个金大少爷,从小被下人们惯着长大,不知道世间疾苦,最后会沦落到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地步,也算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第一百二十一章:金家八小姐,金梅丽的崇拜 丁鹏看着金燕西,心中盘算道:“我拥有一个【改变命运】的金手指,只要改变角色的命运,便能够获得相应的【命运能量】,而且,这种改变,还必须是正能量的,不能是负面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原本角色是个好人,那么想要改变他的命运,最好的方法,便是直接让他走上歪名邪道,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这样不就完全改变了他的命运吗? 但是系统提示,这样是不行的。 在这里,改变命运的原则是,好人得到好报,坏人得到怀报。 在坏人作恶前弄死他,让他不能作恶,这便是改变。 在好人遇到麻烦之前,便帮他把麻烦解决了,这也是改变。 金燕西,在《金粉世家》中,应该算是一个反面角色了。 他有可恶的地方,比如当他娶了冷清秋之后,依旧每天出去花天酒地的,哪怕是后来,金府着火了,他第一个想到的,也不是冷清秋会不会被烧死,而是去保护他的那些金银财宝。 这一点上,简直冷酷到了极点,有些可恶。 那么,改变他命运的方法,便出来了,让他无法迎娶冷清秋。 这样一来,冷清秋也就不会在金府过的那么心酸痛苦,少受许多折磨。 金燕西自然也无法伤害爱着他的妻子,冷清秋了。 换句话说,只要丁鹏拿下冷清秋,与冷清秋成亲,他不仅改变了冷清秋的命运,同时,也改变了金燕西的命运。 以此类推,如果丁鹏能够也把白秀珠拿下,那么,他在改变白秀珠命运的同时,也变相的,再次改变了金燕西的命运。 金燕西便不会在以后纠缠白秀珠,幻想着,和白秀珠重归于好了。 命运这东西,非常玄妙,往往是相互连接串联在一起的。 牵一发而动全局。 当然,根据奖励系统,只有改变一些戏份多的角色,才能获得足够多的【命运能量】,像一些小丫鬟等群演,根本算不上有任何戏份,就算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金少爷好,金少爷的大名,在下也是如雷贯耳,如今一见,果然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丁鹏伸手,与金燕西礼貌的握了握手,随后顺口称赞了对方几句。 “哪里哪里,”金燕西微微一笑,显得很是谦逊有礼。 简单的社交过后,金燕西似乎对于丁鹏的事迹,相当感兴趣,这一群纨绔子弟一直围在丁鹏身旁,问东问西的。 丁鹏显得很有风度耐心,面对他们的询问,他不缓不急,不卑不亢,一一解答,态度谦逊而又风度翩翩,这般不怯场的表现,再次获得了这群富二代的好感,只觉得对方高深莫测,是个真正有本事的人。 尤其是当听丁鹏侃侃而谈,旁征博引之时,这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虽然听不太明白,却依旧感觉对方很厉害的样子。 有一些富家小姐,已经双眼冒着星星,像一个个小迷妹一样,围在丁鹏身旁,对他崇拜不已。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以丁鹏这段时间弄出来的动静,不论是哪一件,都是令人刮目相看的。 二十岁的教育部次长,备受文坛巨佬们称赞的著名作家,以及拍摄电影的制片人,还有最后一个,收纳了数万难民,大兴土木,建造巨型工厂的大商人,大企业家。 这所有的一切,全部聚集在年纪轻轻,少年成名的丁鹏身上,试问,天下有几个少女,能够抵抗这样的魅力和诱惑? 任何一个成就,单拿出来,恐怕都能让这些少女痴迷,更不用说,这所有成就,集中在他一人身上了。 渐渐,丁鹏发现,围在他身边的富家千金似乎越来越多,这些少女们频频向他释放秋波,表达着对他的兴趣。 金燕西看到这一切,不由对着丁鹏笑道:“丁先生,如今这些女孩们,可都在谈论你哦,似乎对你很感兴趣,你看一看,有没有喜欢的,我可以介绍给您认识哦。” 金燕西别的不行,交际能力还是一流的,他一出生,便是京城权贵子弟,这些年来,混迹在富二代的圈子里,交际广泛,在场的年轻小姐们,他几乎全都认识。 丁鹏微笑道:“金少爷说笑了。” 两人谈论间,突然,两个倩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少女对着金燕西说道:“七哥,我找了你半天,原来你在这里呢。” 丁鹏抬头看去,不由神色一愣。 原来是她们俩。 此时,在不远处,正有两个女孩,手挽着手,非常亲密的走了过来。 这两人的面孔,丁鹏实在是太熟悉了。 在电视上,他都不知道刷了多少遍了。 说话的那个,头上扎着两个麻花辫子,容貌俏丽,有些婴儿肥,脸上时时挂着灿烂的笑容,她正是金梅丽(舒畅扮演)。 此时的金梅丽年纪应该很小。 她是金铨和二姨太所生,是金铨最小的一个女儿,也是最得宠的。 正因为如此,她虽然是庶出,但是从小养尊处优,吃穿用度,与嫡出的小姐一样。 或许是在良好的教育下,使得她性格善良可爱,美丽动人,深的金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喜爱,堪称团宠。 而在金梅丽身旁,与她小手挽着小手的,正是丁鹏日思夜想的,神仙姐姐,白秀珠(刘亦菲饰演)。 此时的白秀珠,正是这位神仙姐姐颜值的巅峰时期。 看见白秀珠的第一眼,丁鹏只觉得对方实在是太白了,白白嫩嫩的,仿佛浑身在发光一般。 而且,她身材非常苗条纤细,浑身仿佛没有一丝赘肉。 身材苗条,皮肤白皙娇嫩,这已经是一个大美人的标配了。 而她清秀绝美的脸庞,以及乌黑亮丽的发丝,更加增添了她的美艳。 白秀珠属于面相十分精致耐看的清秀姑娘,今天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脖子上珠光宝气,整个人看起来亭亭玉立的,仙气十足,宛若仙子下凡。 这般窈窕淑女,谁人不爱呢。 不过,此时,这个美人的心思,似乎根本不在丁鹏身上。 她不过微微扫了丁鹏一眼,目光便定格在了他的身旁,金燕西的身上。 顿时,她喜笑颜开,说道:“燕西,你在这呢。” 金燕西微微一笑,礼貌的点头道:“白小姐好。” 似乎是真的对白秀珠腻味了,金燕西找了一个由头,离开了人群,不知道又要到哪里去。 白秀珠见对方见到她之后,态度冷淡,而且直接就走了,不由气的板起了脸孔,眼睛中有雾气升腾,像是要落泪了。 那小嘴噘着,高傲又委屈的模样,倒是挺让人怜爱的。 唉,只能说金燕西这个人,太不懂得珍惜了。 大凡他珍惜白秀珠,他以后的日子,也不会过成那样。 这或许便是人的通病吧,拥有了便不懂得珍惜,总是想要去追寻自己没有的东西。 不过这样倒好,至少让他丁鹏有了可乘之机,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的,慢慢俘获这位神仙姐姐的芳心。 他穿越来《金粉世家》,为的便是冷清秋和白秀珠。 如今冷清秋基本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了,接下来,他要开始攻略白秀珠了。 之前,因为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到她,因此哪怕他有万千计划,却无计可施。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美人就在眼前,而且,随着他地位的提升,相信,他们两人碰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多。 对于金燕西的离去,八妹金梅丽倒没有太在意,此时,她一门心思都放在了丁鹏的身上。 “您便是写出《啼笑因缘》和《边城》的丁先生啊?”金梅丽看着丁鹏,眼眸之中闪烁着一丝亮光。 像她这样的千金小姐,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根本不用干活。 因此,她们除了必要的社交之外,便喜欢看一些文学作品。 比如,李鸿章的女儿,便是张恨水的书迷,张恨水先生的作品,只要一出新书,她便会第一个抢着购买。 购买力,相当于如今的粉丝迷妹们。 金梅丽和白秀珠都是千金小姐,因为此时人们娱乐方式单调匮乏,她们的爱好,也是看一些小说,打发时间。 而最近,她们枕头边上放着的,恰好便是丁鹏所出的《啼笑因缘》和《边城》。 尤其是《边城》中所描绘的,翠翠的纯真恋情,尤为打动金梅丽。 她如今不过十四五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脑子里总是喜欢幻想一些缠绵悱恻,而又浪漫的爱情故事。 丁鹏所写的那些或纯真,或曲折的爱情故事,恰好就写出了她心中所想,梦中所作的美好爱情幻想。 说起来,金梅丽算是丁鹏的迷妹了。 看见丁鹏非常绅士的点头,金梅丽有些害羞,又有些兴奋的说道:“丁先生,您写的那些小说,实在是太精彩了,我都不知道翻了多少遍呢,丁先生,可不可以冒昧的问您一句,您最近要出新书了吗?” 丁鹏最近没有写这些爱情小说,他摇头道:“最近在创作一本励志类的小说,全英文的,准备投到国外去,看能不能拿一拿国外文学方面的奖项,提升一下我国文学的知名度。” “当然,我最近正好 拍完了《啼笑因缘》的电影,正在做后期制作,如果金小姐有兴趣的话,一个月之后,应该便可以在各大影院看见了。” 丁鹏拍电影的事情,她也听说过了,听闻一个月之后,电影便可以上映了,她连连点头道:“好的,丁先生,等电影出来了,我一定邀请我的那些小姐妹,去电影院,给您捧场。” 这个妹妹,还是很乖巧的,不仅容貌可爱秀丽,性格也极为亲和,说话间,总是满脸笑容,让人看一眼,便心情愉悦。 丁鹏笑道:“金小姐太客气了,如果金小姐真的喜欢的话,到时候,我送几十张电影票给你。” 丁鹏温和谦逊的态度,赢得了金梅丽的好感,她不由和丁鹏闲聊了起来,所聊的,也不过是一些话本小说,以及文学知识。 这方面,丁鹏简直就是行家,他一番侃侃而谈,旁征博引,令金梅丽更加崇拜了,每每称赞道:“丁先生真是太有才华了,难怪能够写出像《啼笑因缘》《边城》这般精彩的小说。” 一旁的白秀珠也注意到了丁鹏。 当她听说自己所看的《啼笑因缘》和《边城》,便是对方所写的,她不由好奇的认真打量了一眼丁鹏。 她见对方年纪轻轻,风度翩翩,竟然已经取得了这么多的荣誉和成就,也不由对其另眼相看,心里敬佩不已。 就在丁鹏与金梅丽闲聊,聊着聊着,便聊到了电影上面。 对于这个年代的国人来说,电影还是一个很新奇的事情,人们所看的片子,要么是戏剧电影,要么是国外的电影,像国内自己拍摄的故事电影,还是极少的,几乎没有。 因此,金梅丽十分好奇,一直问东问西的,打听丁鹏拍电影时的趣事。 丁鹏非常耐心,无有不言,到了最后,他提出道:“金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不如当我拍下一部电影的时候,邀请你去体验一下?” 去拍电影? 金梅丽笑了笑,摇头道:“电影上的,都是一些大美人,我不行。” 她突然看了身旁的白秀珠一眼,说道:“白姐姐长的天仙一般的人儿,拍电影,再好不过了,到时候放映出来,一定很好看。” 白秀珠听了,连连摇头道:“我才不去拍什么电影呢,那是下等女人,不要脸的女人干的事情,哪个小姐会去抛头露面,去干这种事情!” 不愧是从小被娇惯长大的小公主,白秀珠说话,真是直来直往,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其实她说的也没错,在这个年代,电影明星,相当于戏子,地位远远无法与后世相比,虽然不至于属于卑贱行当,但是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一般大家小姐,谁会去做这种事情。 那是会被人耻笑的。 金梅丽满脸尴尬的看了丁鹏一眼,她以为丁鹏可能会生气,然而,她却看见丁鹏只有微微一笑,似乎并不在意。 瞬间,对方的形象在她心里,再次变得高大起来。 一个十分有涵养,性格极好的,青年才俊 第一百二十二章:丁鹏的搞笑段子,白秀珠笑了 白秀珠虽然不想去拍戏,但是对于丁鹏的文学素养,以及刚出的那几本书,她还是十分喜爱的。 不论是丁鹏写的小说,还是诗词,最近都放在她的枕边,她时时观看。 里面有些经典的情话,以及缠绵悱恻的场景,她看的几乎都可以背下来了。 看着丁鹏这幅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模样,白秀珠心中暗道:“要是燕西哥哥有这位丁公子,一半的涵养,该多好。那样,他便不会每日这么气我,惹我不开心了。” 想到这里,白秀珠的脑海中,又开始浮现这些时日以来,金燕西对她的冷落。 之前,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几乎形影不离,玩在一起,不过,随着年龄的长大,金燕西对她也越来越冷漠了,尤其是近几年,几乎从来没有主动找过她,都是她上杆子的上门找他玩儿。 但就算是这样,对方依旧对她爱答不理的,说话也总是心不在焉,漫不经心,还时常不耐烦,惹她生气。 想到这一幕幕,白秀珠不由委屈的小声抽泣了起来,眼泪犹如一颗颗玉珠一般,掉落了下来。 美人落泪,不过如此了。 金梅丽注意到了白秀珠的异样,她不由问道:“白姐姐,你怎么了?” 白秀珠叹息一声,用手中的手绢擦干了泪水,一脸平静的说道:“没什么,刚刚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吹进我眼睛里去了” 白秀珠毕竟已经算是一个小大人了,特别要面子的她,当然不可能在这样的场合哭泣了,她忍住了泪水,暂时压住了内力悲伤的心情。 不过,泪水虽然压住了,但是她的心却是伤的,此时,她那张绝美的脸庞上,写满了忧伤,一点笑容都没有。 看到这一幕,丁鹏不由在一旁说道:“金小姐,我知道一个有趣的故事,想不想听?” “故事?还是有趣的故事?”金梅丽小孩心性,最喜欢听故事了,她连连点头道:“好呀好呀。” 丁鹏穿越前,除了喜欢看书看碟之外,也喜欢看一些综艺节目。 而其中他最喜欢的综艺,便是脱口秀,以及相声,搞笑段子。 此时,他张口便来,说出了一个个后世堪称经典的搞笑段子,或者故事,这些故事,都十分有趣搞笑,逗的金梅丽拍手叫好,咯咯直笑。 女孩,就喜欢能够逗她们开心的东西了。 白秀珠也不例外,那些故事段子,实在是太搞笑了,她不由用手绢捂着小嘴,咯咯偷笑了起来。 此时,她脸上哪里还有之前那般阴霾惆怅,完全就是一副青春靓丽的欢快模样。 显然,丁鹏的笑话非常有效,成功转移了白秀珠的注意力,让她此时此刻,忘切了那些悲伤事,沉浸在幽默风趣之中。 “丁先生不仅才华横溢,没想到竟然还这么风趣幽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白秀珠心中暗道。 她性格其实有些内向,心里什么想法,都喜欢先憋在心里,自己生闷气,这一点,与冷清秋倒是有些相似之处。 不仅是她,四周,包括金梅丽在内,所有围在他身旁的女孩们,都被丁鹏的幽默言语逗的咯咯直笑着,她们看向丁鹏时,眼神中流露出的喜爱光芒变的越发强烈了。 此时,丁鹏俨然是在场所有女孩心目中,最靓的那个仔。 台上,金铨见人员来的差不多了,便在台上说了几句场面话,随后,寿宴开始。 整个大厅的中央,堆满了各色各样的食物,有蛋糕甜品,有正菜,也有点心,食物色香味俱全,而且数量充足,人们拿着小盘子,一边夹着食物,一边相互谈笑着,气氛融洽而又愉悦。 金梅丽太喜欢丁鹏的那些搞笑段子了,此时她拉着白秀珠,一直黏在丁鹏的身旁,就算是去取食物,三个人也是同时走在一起。 白秀珠也很喜欢听这些有趣的故事,听完之后,她整个人心情都变得愉快舒服了。 之前的那些不愉快,仿佛已经被她抛出脑后了。 三人来到自助餐前,随便挑选了几样食物,便一同坐在了四周的餐桌上,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静静的听着丁鹏的段子。 说实话,丁鹏还是第一次看见民国的人举办的寿宴,整个宴席的风格,与西方的自助餐,或者派对,简直惊人的相似。 自己选择食物,四周仆人们端着各种酒盘,上面放着各种红酒白酒,任由客人拿取挑选。 这和吃自助餐,没有什么两样。 女孩都喜欢吃甜食,金梅丽和白秀珠都挑了一小块蛋糕,和一小碗莲子羹,这便是她们一顿的饭量了。 难怪她们一个个纤细苗条的,身材管理的这么好,敢情,平日里吃的,犹如小猫一般。 丁鹏则不同了,他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用减肥,更何况,因为他的【金钟罩·铁布衫】达到了十级,他身体变得极为精壮,相应的,每日消耗的能量,自然不少。 这都需要通过大量的进食,来补充能量。 因此,他的餐盘里,大鱼大肉的,堆了不少。 不过,他吃的很优雅,而且一边细嚼慢咽,一边和身旁这两个女孩娓娓道来,讲述着各种奇人异事,搞笑事情,每一个都不重样。 这些精彩的故事,她们哪里听过,只觉得又有趣,又新鲜。 渐渐,两人女孩似乎听上瘾了,全都用小手撑着自己的小脑袋,呆呆的看着他,整个人沉浸在了美妙有趣的故事之中 这时,一群人的身影缓缓向他们这里走来。 丁鹏看去,发现为首的,是一个老者,一个中年人。 这老者,看起来六十来岁,戴着一副眼镜,面目威仪,一副久居上位的气势,他的胸前别着一块怀表,看来也是一个珍惜时间之人。 这幅面孔,丁鹏自然知道是谁,他便是当今北洋政府的总理,金铨。 在金铨的身旁跟着的,是一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收拾的干净精干的中年人,这中年人满眼精明,一看就是一个有心机,有手段的狠角色。 丁鹏也知道他的身份,如今的北洋政府,财务部总长,即将升迁为副总理的,白家族长,白雄起。 在两人四周,跟着一群北洋政府高官,其中教育部总长邱总长赫然在列。 金铨看了一眼金梅丽,笑道:“我的乖女儿,你也在这里呢。” 金梅丽见是父亲,连忙乖巧的站了起来,跑到金铨面前卖乖道:“父亲大人,女儿梅丽,祝愿父亲一直笑口常开,永享天伦之乐。” 金铨哈哈大笑,他伸手摸了摸金梅丽的小脑袋,有些宠溺的说道:“好好好,还是我的小女儿最乖巧懂事了。” 说完之后,他突然抬头看向丁鹏,笑道:“你便是最近大总统新任命的教育部次长,丁次长吧?” 丁鹏连忙起身,躬身一礼,笑道:“总理大人客气了,称呼我小丁便可以了。” 金铨见丁鹏少年得志,竟然不骄不躁,一点傲气都没有,处事相当谦逊低调,他不由更加看中这个年轻人了。 一个年轻人,身居如此地位,还能保持这份谦逊心性,是很不容易的。 丁鹏给金铨敬了一杯酒,说了几乎祝寿的话语之后,金铨说道:“丁先生,等一下,你来我书房一趟,我有些话,想要找你聊一聊。” 能够跟金铨搭上关系,对于丁鹏来说,还是有些好处的,他自然不会不知趣的,傻乎乎拒绝。 他连忙答应了。 白雄起看着跟着金铨一同离开,向着书房走去的丁鹏,眼神闪烁,不知道正在盘算着什么。 他原本就是一个心机深沉,不显山不露水的阴谋家。 他突然回头看了白秀珠一眼,不由问道:“秀珠,我刚刚看见你,和这位丁先生有说有笑的,你们之前认识?” 白秀珠摇了摇头,“丁先生,我和他今天刚见第一面,不过他这个人,十分有趣,不仅博学多才,十分有才华,而且,风趣幽默,会讲各种精彩的故事,哥,你是不知道的,那些故事,太意思了,我听的笑个不停,你想不想听,我给你讲一个吧?” 白雄起是一个阴谋家,兼工作狂,他只对权势地位感兴趣,至于听故事,呵呵,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的快乐,便是争权夺利,走上最高位。 因此,他打断了白秀珠,笑道:“我还有事,妹妹,你和金小姐一起好好玩吧。” 说完,他和金梅丽打了一个招呼,便离开了。 离开时,他突然有种感觉,他的这个妹妹,似乎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了。 究竟是哪里不一样呢? 他想了一下,突然想到了。 他的妹妹,笑了,而且笑的十分灿烂。 这可不是他平日里所见到的妹妹的状态。 因为父母早亡,他从小便和这个宝贝妹妹相依为命,可以说,亦哥亦父。 他宠这个妹妹,宠到不行,生怕自己这个亲妹妹,受任何一点点委屈。 他是知道的,他这个妹妹,原本性子便有些抑郁体质,闷闷的,不是太阳光。 最近几年,他妹妹的脾气,变的更加忧郁了,动不动便发小姐脾气,闷在屋子里砸东西,已经很少看见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灿烂了。 或者说,最近几年,他妹妹很少有笑脸了。 作为一个心疼妹妹的大哥,他最希望 看到的,便是自己的妹妹,能够一辈子过的无忧无虑,开开心心的。 他不希望自己的妹妹,过的不开心。 “丁鹏,这个年轻人,有点意思啊,竟然能够把我的妹妹哄的这么开心。听说,他还十分有本事,帮着大总统解决了难民的事情,像这样有权有钱,又有才华的年轻人,真是少见,相比之下,金燕西那小子,可就完全被比下去了!” 白雄起虽然是个事业狂,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自己妹妹的事情不上心。 关于金燕西冷落他妹妹的事情,他早就有耳闻了,只不过因为自己的妹妹痴情于他,而他的爹,又是他的上司,他的恩师,金铨,这才使得他只得忍下去了。 但是,随着今日见到了丁鹏,白雄起的心里,生出了一个别样的心思。 他有种感觉,相比起金燕西,这个丁鹏,似乎更适合他妹妹一些。 但是,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真相时,他不会轻易下结论。 他决定回去之后,好好查一查这个丁鹏的底细,看一看,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政府当官多年,人脉极广,耳目遍布整个北平城,他想要调查一个人,容易至极。 分分钟,便能把对方的老底掀开。 就在白雄起盘算着,调查丁鹏的时候,此时,丁鹏正坐在金铨的书房里,两人正在热切的交谈着。 金铨不是一个喜欢卖关子的人,他首先感谢了丁鹏一番。 如果不是丁鹏帮助解决了难民,他金铨这个总理,恐怕马上就要被撤职了。 感谢之余,金铨还有拉拢丁鹏的意思。 不过,因为还不知道丁鹏具体才能如此,因此金铨才安排了这一次的面对面交谈,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丁鹏的各方面素质,到底如何。 一番交谈之后,金铨心里满意的点了点头。 在他看来,丁鹏这个年轻人,虽然看起来年龄不大,但是心智却很成熟,不卑不亢。 而且,才华横溢,是个真真正正,有真才实学的有为青年,越比他那个混账儿子,金燕西,要好太多了。 此时,他心里不由感叹道:“我儿燕西,与他同龄,但是两人,不论是学识,还是眼光气度,根本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燕西在他面前,就犹如野鸡与凤凰一般的区别,真是羡慕他的父母,能够养出这么优秀的一个儿子啊!” 不知怎么的,金铨突然悲从中来,感慨不已。 他想到自己的几个儿子,一个个的,都不成器,没有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便气的牙痒痒。 他老谋深算,怎么会不知道,一旦他倒台了,整个金家,恐怕就要跟着散掉了。 作为一个有些封建的家族家长,金铨自然不希望金家在他身后倒塌,因此,他才想着,拉拢一些有才之士,作为外援 第一百二十三章:留在金府吃晚饭,金家人众生相 金铨和丁鹏聊了一会儿之后,金铨突然说道:“我与丁次长一见如故,聊的十分投机,如果丁次长不嫌烦的话,可以时常来我这里,大家在一起谈古论今,倒也是一番趣事。” 丁鹏谦逊说道:“金总理德高望重,纵横官场这么多年,经验丰富,能力出众,如果能够时常听闻金总理的教诲,尤其是为官之道,在下求之不得呢,怎么可能会嫌弃呢,这是在下的荣幸。” 金铨呵呵一笑,面容十分慈善,他说道:“年纪轻轻,不骄不躁,真是一个可造之材。不过,你毕竟初入官场,很多事情,可能会不太熟悉,难免会走许多弯路,而我在这方面倒是有许多经验,可以教授给你,让你在官场上,少走一些弯路。” 丁鹏又不傻,他当然知道,金铨对他说出这番话的意图。 这是在向他抛出橄榄枝,想要收他为弟子的打算! 金铨其实已经收过一个弟子,那便是白秀珠的哥哥,白雄起。 此时,他见丁鹏能力出众,而且似乎背后的势力,也很雄厚,毕竟,不是什么人,能够轻易之间,便开办巨型工厂,招收上万工人的。 这其中需要消耗的钱财,别人不知道,他这个历经世事的北洋政府总理,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那需要消耗的钱财,恐怕数以千万计了。 如果说丁鹏背后没有财阀支持,打死金铨,他都不会相信。 他其实在听说了丁鹏的事迹之后,专门派人去查了一下丁鹏的底细。 结果只知道,对方是数月之前来的北平,至于他钱财的来源,根本追查不到,仿佛这巨额财富,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正因为如此,金铨才更加看重丁鹏。 在听了金铨那番话语之后,丁鹏立即起身,躬身说道:“金总理能够教诲学生,学生真是感激不尽,无以为报,还请恩师受学生一拜。” 丁鹏躬身一礼,直接给金铨行了一个拜师礼。 金铨说,想要传授他为官之道的秘诀,这不就是想要收他为徒嘛。 如果这个时候,他还装糊涂,就有些不知抬举了。 毕竟,现在的北平,依旧在北洋政府的统治之下,而金铨作为总理,是整个北洋政府的二把手,权势滔天,丁鹏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得罪他。 金铨见丁鹏直接拜他为师,他不由哈哈大笑一声,喝了丁鹏端过来的拜师茶,他扶起丁鹏,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正式收丁鹏为他的第二个弟子。 成了他金铨的徒弟,金铨对待丁鹏的态度,顿时不一样了。 他首先带着丁鹏出去,把此次前来给他祝寿的北洋政府各部门官员,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并且告诉这些官员,今日,他已经收丁鹏为他的关门弟子了。 有了这一层关系,这些权贵对待丁鹏的态度,瞬间便的热情起来,一个个端起酒杯,与丁鹏攀谈碰杯结交。 一时间,几乎北洋政府,各个部门的总长次长,他都认了一个遍。 这对于丁鹏以后办事,是有极大好处的。 常言道,朝中有人好办事,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因为混了一个脸熟,加上他与金铨的这一层关系,以后,丁鹏再办什么事情,这些总长次长便会看在金铨的面子上,给丁鹏大开绿灯。 能够一下收割这么多的人脉,丁鹏自然是高兴的。 寿宴结束之后,金铨在送走了这些各界客人之后,再次挽留丁鹏,让他留在家里吃晚饭。 金铨实在是太热情了,连连拉着他,无奈之下,丁鹏只得同意了。 因为饭点还没有到,加上金铨还有其他的交际应酬,于是,他便叫来大儿子金凤举,让其作陪。 金凤举长相斯文英俊,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西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像是个白面书生。 不过,丁鹏可是知道他的底细的。 金凤举表面上看起来斯文正经,实际上,他却是个留恋烟花之地的风流浪子,每日浪迹在舞厅,和歌女们搂搂抱抱,调笑谈情,有时候还会找几个歌女,一起风流快活,日子过的逍遥无比。 游手好闲的他,虽然因为金铨的原因,他得以在衙门里任职,但是一直都没有干正经事,因此根本得不到上级的重视,这么多年,一直停留在原地,根本毫无升迁的希望。 当然,他也根本不在乎这些。 对于什么升官,他毫无兴趣,他唯一感兴趣的,便是女人,而且还必须是长的漂亮,玩的很开,很过瘾的女人。 他与老婆吴佩 芳结婚之后,甚至背地里,偷偷养了一个欢场歌女,作为外室,整天和这个歌女鬼混在一起,流连忘返,常常夜不归宿,每每都说,自己的老婆太过寡淡,哪里有这个歌女好,不仅善解人意,同时还很会伺候人。 更离谱的是,因为歌女,他差点跟老婆翻脸,闹离婚。 所以说,这位金凤举同志,就是一个好色成瘾,庸碌无为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本事,一门心思,都花在女人身上,最后还被他那个歌女,耍的团团转。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大恶劣行为,那便是对小怜心怀不轨。 小怜是谁? 是他夫人,也就是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的陪嫁丫鬟。 当年吴佩芳嫁给这位金家大少爷时,同时陪嫁了几个丫鬟,这小怜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是所有陪嫁丫鬟中,长的最漂亮的一个。 众所周知,在封建旧社会,大户人家嫁女儿,都会陪嫁过去几个贴身丫鬟,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 毕竟,自己身边的老人,用起来也习惯一些,不是? 当时,小怜陪嫁过来时,不过才十一二岁,还只是一个小姑娘,没有长开,看不出什么姿色。 不过,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加上金府这位大少奶奶的优待,小怜渐渐出落的亭亭玉立的,长成了一个大美人,肤白貌美,窈窕多姿的,与那些富贵人家的大小姐,都不逊多让。 好色成性的金凤举,看见小怜出落的如此水灵,哪里还忍得住,而且,这个小美人,还是他妻子的贴身丫鬟,每日都能够在屋子里看见,这更是撩拨的他心痒痒了。 于是,他便想要效仿贾琏,娶一个通房姨太太,把小怜娶过门。 此时,虽然是民国,实际上,一夫多妻的现象,依旧非常普遍,大凡有权有势的男人,哪一个没有三妻四妾的。 著名的花花太岁,范哈儿,也就是哈儿司令的原型,四川大军阀,他一生娶了四十几个老婆,真可谓是妻妾成群了,更不用说其他那些没有名分的歌女c女婢了。 因此在金凤举看来,这件事情,应该顺理成章,不会有任何难度。 自己老婆的丫鬟嘛,不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吗? 可惜,他小看了他的这位夫人。 他的妻子,吴佩芳,可不是一个软弱到,任由他人欺凌的女人。 吴佩芳情商极高,为人处世很有当家主母的风范和威仪,深受金铨和金老夫人的喜爱,正因为如此,她很受金家人的尊敬。 她心思细腻,当发现自己的丈夫似乎对小怜生出了什么想法之后,她立即警觉了起来,千方百计的想要把小怜送走。 毕竟,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和别的女人,分享她的丈夫,对于她丈夫想要纳妾的事情,她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同意的。 她也不愿意为了这个事情,跟她的丈夫翻脸,便只好想着,把小怜送走,这样一来,她的丈夫便不会再生出纳妾的歪心思了。 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了。 吴佩芳会这么想,完全是因为她不懂男人。 如果一个男人想要花心,岂是把丫鬟送走,便能阻止他的? 天底下这么多女人,这个丫鬟走了,他难道不会去找别的女人吗? 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后来,金凤举在外面花天酒地,左拥右抱,又包养舞厅歌女,便印证了这一说法。 那便是只要男人想花心,怎么阻止都阻止不了。 你以为有些男人老实,不花心,是因为他不想吗? 是因为他实力不够,花心不了啊! 一个穷鬼,哪个女人能够看得上。 都说人是一种高级动物,那么前提便是,他也是一种动物,既然是动物,身上便或多或少,有动物的特征。 看过动物世界吗? 里面雄性求偶的时候,要么比拼跳舞,要么比拼筑巢,要么比拼谁的力量大,谁更强壮,谁更健康,或者谁储存的食物更多,这样,雌性才会愿意与之结合交配,繁殖下一代。 这和现实社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其实,没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男人们才奋力拼搏,想要做出一些成就出来,吸引异性,从而繁殖属于他的后代。 人生,很复杂,但是如果简化起来,不过两件事情,一个,觅食,一个,繁殖。 如此而已。 毕竟是金家大少爷,金凤举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为人处世,还是不错的,跟任何人都能谈笑风生,情商很高。 此时,得了父亲金铨的吩咐,他立即开始热情的招待丁鹏,把他带到客厅,吩咐下人给他端茶倒水,照顾的十分周到。 此时,客厅内,聚集了不少人,有一桌上 ,四个女人还在搓着麻将。 金凤举见此,立即对着四周的人说道:“都过来一下,我给你们介绍一个人。” 金凤举毕竟是金家大少爷,他吩咐的话,还是有点分量的,不一会儿,客厅内,不论是闲聊的,还是打牌的,都停了下来,看着金凤举。 金凤举指着丁鹏介绍道:“这位,便是父亲新收的学生,名叫丁鹏。” 听说是金铨新收的学生,四周众人顿时来了兴趣,一个个全都好奇的打量着丁鹏,脸上也挂起了友善的笑容。 金凤举随后又介绍道:“这位丁少爷可不简单,最近在文坛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啼笑因缘》,还有《边城》,可都是他写的。” 话音刚落,四周便传来一阵惊叹声,他们纷纷称赞道:“原来还是一个大作家啊!” 金凤举非常捧场,他笑道:“丁少爷何止是一位享誉文坛的大作家,他还是如今教育部的次长,得到了总统大人的亲自接见!而且,他还是一位企业家,前不久,刚刚收纳了数万难民,在北郊建造了一处规模宏大的工厂,准备投入生产呢” 金凤举一件件说着丁鹏的得意之事,四周众人听说丁鹏年纪轻轻的,不过二十岁,竟然做出了这么一番惊天动地的成就,全都惊愕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没办法,谁叫如今的丁鹏,实在是太优秀了呢。 每一件事,都办的非常精彩,远超同龄人。 在众人惊叹声中,金凤举也把四周的人,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这些人,里面有金家的几位小姐少爷,其中八妹金梅丽,他是认识的。 除此之外,还有二少爷,金鹤荪,三少爷金鹏振,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 以及大少奶奶吴佩芳,和三少奶奶王玉芬。 白秀珠竟然也在这里,此时她正陪着王玉芬她们在牌桌上打麻将呢。 至于其他的金家人,比如四小姐金道之,她早早便嫁出去了,和丈夫在日本生活,并没有回来给她父亲祝寿。 而七少爷,就是金燕西,此时,这个风流浪子,正和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不知道到哪里逍遥快活去了。 简短介绍完了之后,金凤举陪着丁鹏寒暄了几句,说了一些无聊的话,随后便有仆人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像是有什么事情。 果然,他有些抱歉的起身道:“丁少爷,不好意思,我有些事情要出去一趟,您在这里随意,应该要不了多久,父亲便要回来了,到时候便会开晚饭。” 丁鹏也站了起来,笑道:“金大少爷有事尽管去忙,不用管我。” 客气了两句,金凤举便走了。 这时,一个可爱的身影凑了过来,是金家八妹,金梅丽。 她坐到丁鹏身旁的沙发上,手里拿着几本书,她有些婴儿肥的小脸上灿烂一笑,随后有些好奇的说道:“丁少爷,您真的拜我父亲为师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送给丁鹏一个丫鬟 看见丁鹏点了点头,承认已经拜她的父亲为师,金梅丽开心不已,她内心欢欣雀跃道:“太好了,这样一来,丁大哥岂不是会经常来我家里,这样,我便可以经常看见他,让他给我讲故事,讲笑话了” 金梅丽也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千金小姐。 其实,这个年代的千金小姐,大多很少外出交际,都是养在深宅大院之中,很少与外人有交际。 金梅丽平日里,除了在花园荡秋千以外,便是看书,或者与几个要好的姐妹闲聊。 不过,她的姐妹,各有各的事情,不可能时时陪在她的身边,因此,她的生活,虽然十分富足,却也时常感到有些无聊。 这便是为什么她这么期待丁鹏能够时常来她家的原因。 她想要听丁鹏的那些故事笑话解闷。 金梅丽很开心,她缠在丁鹏的身旁,想要听他讲故事。 丁鹏左右无事,便挑了几个后世著名的故事,给金梅丽讲了起来,每一个故事,剧情都曲折离奇,听的金梅丽一阵神往,整个人都陷了进去,只觉得这些故事,都太有趣了。 就在两人嬉嬉笑笑的玩闹时,三个少妇向着他们这里走来,坐在了丁鹏的对面。 这三个妇人,一个穿着一身华丽的旗袍,脖子上戴着一串名贵的珍珠,手腕上也戴着一对玉器镯子,耳尖垂着珍珠耳坠,整个人看起来珠光宝气的,富贵逼人。 丁鹏知道,她便是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一个情商很高,与金家上上下下,相处的极好的一个厉害女人。 她上得厅堂,同时也能出来交际应酬,是个很有才干的女子。 金老太太就曾当面夸奖她,说道:“佩芳是很识大体的,撑起门户来,将来在我以上。” 吴佩芳虽然出生富贵,但是懂得进退,懂得处事方寸。 在电视剧中,当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胡作非为时,她为了顾全体面,虽然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一直忍着心中不忿,并不会像泼妇那样,随便大吵大闹,把事情弄大。 同时,她做事也非常果决。 听说金凤举在外面养了一个姨太太,想要弄进门来时,她立即撂下狠话,要和他离婚。 这便是吴佩芳的手段,她知道,这个年代的富家子弟,没有哪一个不花心的,但是花心也得有个底线,她的底线便是,在外面玩可以,不要带到家里来,这样,大家面子上都好看。 在她的强势下,金凤举最终还是没有迎娶姨太太。 可以说,在整个金家,只有她吴佩芳,过的如鱼得水,不论是妯娌,还是公婆,都对她称赞有加。 相比之下,她的丈夫,金凤举,就要显得逊色太多了。 吴佩芳的身旁,坐着一个容貌更为年轻,衣着有些朴实的少妇,她的长相十分清秀,带着一些俏皮可爱,此时她满脸笑容的看着丁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兴趣,似乎是听说了丁鹏的事迹之后,对丁鹏有些崇拜。 丁鹏看清对方的那张脸之后,立即便认出了她,金家二少奶奶,程家小姐,程慧厂。 毕竟,丁鹏穿越前,把《金粉世家》这部电视剧,从头到尾,看了不下于数十遍,对于里面每个人物的样貌,早就已经看的滚瓜烂熟了。 程慧厂这个人,与吴佩芳相比,在为人处世上,就要差很多了。 她算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与她丈夫相处时,说一不二,如果丈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有哪一点不和她的意愿,她便会骂上两句,而她的丈夫,还不敢反抗,为了哄这位漂亮可爱的老婆大人开心,所有的东西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为何会如此呢? 首先,程慧厂漂亮。 那是真漂亮,漂亮中带着俏皮可爱,像一只美丽的小猫一样,是一只有爪子,会挠人的小猫。 其次,她家世不凡。 程家,在北平,也算是有权有势的家族了,虽然不仅身居总理的金铨这般富贵,但是也相差无几。 娘家强势,这便是程慧厂的底气。 加上她所嫁的丈夫,金家二少爷金鹤荪,是个十足的废物,不仅胆小如鼠,还贼眉鼠眼,一直跟在金凤举的身边,跟着他这个大哥,出入烟花之地,贪花好色,也不是一个什么好货。 而且,他比金凤举还不如。 金凤举至少为人处世风度翩翩,善于交际,但是他这个金家二少爷,却是真真正正,一点本事都没有,完全就是他大哥金凤举身边的一个小跟班,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窝囊无比。 这或许便是 为什么,他的老婆,程慧厂也会对他呼来喝去的原因吧。 程慧厂心里,压根就瞧不起她的这个丈夫。 而在程慧厂的旁边,坐着一个打扮艳丽,穿着一身粉红色旗袍的少妇。 这人,是三个女人中,打扮最妖艳,也是长的最艳丽漂亮的一个。 她是金家三少奶奶,王玉芬。 王玉芬虽然长相漂亮娇艳,非常有女人味道,酥媚入骨,像个祸国殃民的妖精。 不过,她的性格,算是三个金家少奶奶里,最愚蠢的了。 如果用一种花来形容她,那么一定是喇叭花,这便是暗示,她这个人,嘴非常碎,喜欢到处搬弄是非,诉说家长里短,打小报告。 可以说,后来金家发生的那些矛盾,几乎都是她嘴碎,挑起来的。 她是一个十分令人讨厌的人。 而且,她还十分贪小便宜,但是又害怕惹祸上身,胆小怕事之余,又唯利是图。 虽然她长的娇媚,但是骨子里却很卑贱。 此时,这三个女人同时坐在了丁鹏对面的沙发上,全都笑着看着他,似乎是准备与他聊点什么。 吴佩芳首先开口,她是金家大少奶奶,又得到金老太太的喜爱,在金家,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除了金老太太之外,金家第二个管事的。 这个时代的人,讲究男主外,女主内,因此这家里面的事情,都是女人当家做主,男人一般不会插手。 男人的任务,便是去外面挣钱养家。 “听闻丁少爷不过才二十岁,便已经做到了次长的位置,真是年轻有为啊!”吴佩芳一上来便开始大肆夸赞丁鹏,把丁鹏这些时日,在北平做出的功绩,一件件的说了出来,说完之后,三个少奶奶同时面露惊奇,对丁鹏赞不绝口。 有本事的人,不论在哪里,都最受人欢迎,更不用说,丁鹏的优秀,已经远超常人,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这就难怪,这三个女人,会对丁鹏另眼相看,专门过来,想要与之结交卖好了。 丁鹏非常谦逊的说道:“哪里哪里,几位夫人真是过奖了。” 她们三个似乎对丁鹏的事情,十分好奇,不太明白,丁鹏如此年轻,怎么会做出如此成就,甚至还吸引的她们的公公,亲自收其为弟子。 于是,她们问东问西的,打听着丁鹏的事情。 丁鹏倒也大方,知无不言,回答的天衣无缝。 吴佩芳和王玉芬这两人过来,其实就是想要与丁鹏结交一下,对于丁鹏的才华,她们没有什么兴趣。 因为,她们二人虽然是大家闺秀,但是不怎么喜欢读书,平日里除了相互算计,想要多弄点好处之外,便是约朋友打麻将,打发时间。 而程慧厂则不同,她算是新时代的女子,平日里喜欢读书识字,丁鹏的作品,她是从头看到了尾的,一字不拿下,她对于丁鹏的才华,十分崇拜,因此,她过来,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与丁鹏讨教一下学问,诗词歌赋的。 对于程慧厂提出的一些国文疑问,丁鹏知无不言,侃侃而谈,谈古论今,那丰富渊博的知识,令程慧厂激动不已,只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厉害了。 看着丁鹏那温文尔雅,又才华横溢的模样,程慧厂像极了后世的迷妹一般,对丁鹏崇拜到了极点。 愉快的交谈了一番之后,当吴佩芳听说丁鹏是初次来北平,身边连一个体己的亲人或者仆人都没有,她突然眼珠子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顿时关切道:“丁少爷平日里这么繁忙,操劳大事,哪里有多余的精力照顾自己,因此,身边得有一个懂事听话,又乖巧伶俐的人伺候,正好,我这里有个丫头,干活非常麻利,而且还读过诗书,性格温婉机灵,她不仅会做各种家务,而且还懂得算账管家,丁少爷要不要看看这丫头?看看喜不喜欢?” 丫鬟? 说实话,丁鹏家里,的确缺一个管家的人。 他之前买的那个丫鬟,大字不识一个,常常把他的稿子弄乱。 而且,她似乎也不善于管家,把家里弄的也乱糟糟的,住的很不舒服。 而金家,是老牌大户人家,他们家里出来的丫鬟,都是经过了严格培训的,各方面的能力,都不是其他的丫鬟能比的,如果能够弄一个有能力的丫鬟回去打理家务,他也就能住的更加舒心一些。 想通了这点之后,他没有拒绝,而是笑着客气道:“我家里的确缺一个有本事,能打理好家务的仆人,只是听刚刚大少奶奶说,这丫鬟是您房里的,这我怎么好意思,让您忍痛割爱呢” 吴佩芳咯咯娇笑一声,说道:“其实,我房里的丫鬟多出来了一个,就算不给丁少爷,我也会想法子,把她送给别人的,丁少爷不妨看看这丫头,如果满意的话,丁少爷今日便可以带走。” 说着, 吴佩芳一招手,让一个伺候在一旁的小丫头走了过来,她在丫头耳边嘀咕了两句,那丫头连连点头,道:“好的,大少奶奶,我这就去把她叫过来。” 随后,小丫头便迈着小步,跑入了内院。 没过多久,一个俏丽的少女身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她乖巧的站在原地,笑道:“大少奶奶,您叫我,是有什么吩咐吗?” 声音清脆悦耳,十分温柔。 丁鹏循声看去,不由愣住了。 因为,眼前这少女,他认识,算是《金粉世家》中,一个不小的配角了。 这少女,容貌清秀漂亮,气质温柔如兰,柔软的犹如一汪春水,没有任何攻击性。 这样的女孩,仅仅只是看一眼,都会令男人心动。 她身材苗条纤细,穿着一身粉红色的布衫,白色的裤子,成熟的身体把布衫前方撑的鼓鼓的,前凸后翘,身材完美到了极点。 是她,小怜。 如果说,冷清秋是冰山美人,白秀珠,是千金大小姐的话,那么,小怜,便是整个剧中,最温柔,最耐看的那个女人了。 她是大少奶奶吴佩芳的贴身丫鬟,跟着吴佩芳嫁入了总理府。 正因为出生卑微,令她小小年龄,便看透了总理府内的世态人情。 因此,她在总理府,一直谨小慎微的活着,磨炼出了一个温柔善良,同时又人情练达的性子。 这样的人做自己府上的管事丫鬟,简直最合适不过了。 因为知道剧情,丁鹏知道,小怜绝对是一个好女孩,在性格上,她温柔无比,善解人意,远比冷清秋,和白秀珠,更为优秀,相处起来,也会更为舒服。 丁鹏没有想到,吴佩芳竟然要把自己的贴身丫鬟给他。 贴身丫鬟,不比一般的丫鬟,基本上算是大户人家小姐身边,最亲近的人了,一般她们都不会舍得给别人的。 其实,前面也提到了,吴佩芳之所以想要把小怜打发走,也是另有原因的。 这原因便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怜出落的越发水灵漂亮了,都说女大十八变,指的便是这个。 因为小怜变的越来越漂亮,身材发育的越来越诱人,这立即引起了金凤举的色心。 金凤举原本就是一个贪花好色之徒,平日里就喜欢寻花问柳,留恋在烟花之地,每日与妓女歌姬为舞,他见了如此漂亮的小怜,哪里忍受得住。 好几次,他都故意支开其他人,然后当面撩拨小怜,用金钱利诱,想要引诱小怜,让其乖乖由他玩弄。 可惜,小怜是一个有品格的好女孩,不论金凤举怎么诱惑,小怜都不为所动。 而这些事情,全都落入了吴佩芳的眼里,她不可能让自己的丈夫纳妾,于是便想着把小怜打发走。 今日,当她看见了才华横溢,又家室富贵的丁鹏之后,顿时动了心思 第一百二十五章:吴佩芳的劝说,小怜的妥协 吴佩芳心中暗道:“原本以那丫头的身份,最多嫁给一个仆人为妻,但是这样就有些太委屈她了,毕竟,这丫头可是一直待在我身边,教她读书写字,当自家妹妹一样养着的,如果说没有感情,那怎么可能。” 吴佩芳对小怜有主仆情义,她不想让对方委屈,嫁给仆人,然而想要让她嫁到好人家去,以她卑贱的身份,也不会有那户富贵人家看得上,这样挑来选去的,终于,让她在今日遇见了丁鹏。 丁鹏的家势无疑是极为出众的,不仅富裕多金,而且他本人,还年轻有为,才华横溢,如果小怜争点气,花一点心思,说不定还能把对方迷住,博得一个名分呢。 当然,这一切都要看她自己的手段和造化了。 丁鹏的条件,无疑令吴佩芳非常满意,因此她这才动了心思,想要把小怜送给对方。 吴佩芳对着小怜招了招手,让她走到自己的身前来。 小怜不疑有他,很听话的站了过去。 顿时,对方的身材样貌,近距离的展示在了丁鹏的眼前。 吴佩芳让小怜过来,可能便是存了一个心思,想要让丁鹏近距离的好好看看。 吴佩芳笑着抓起小怜的双手,在她身上瞧了一眼,随后故意对着身旁的姐妹们笑道:“你们瞧瞧,真是女大十八变,如果我这个贴身丫鬟,竟是已经出落的这么水灵了,赶明儿,得赶快给她找个婆家了。” 说完,吴佩芳用手绢轻掩小嘴,咯咯笑了起来。 四周其他少奶奶们也跟着起哄道:“是啊,小怜一直养在家里,我们平日里倒没有怎么发现,此时经姐姐这么一提醒,果然,这小丫头竟是已经出落的如此标致了,这小脸,真是嫩的能掐出水来” 小怜的容貌身材,在一群丫鬟中,的确很出挑,这些少奶奶们的夸赞,也大多都是真心的,大家都觉得,这丫头知书达理,当个下人有些可惜了。 小怜被四周的人夸的一阵脸红,她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她的女主人,已经想要把她打发出去,送人了。 还很天真浪漫的她,还以为四周的少奶奶们是纯粹夸赞她漂亮,她害羞的低下了头,小脸上满是腼腆的笑容。 “大少奶奶,您叫小怜过来,是有什么事吗?”小怜声音温柔无比,软糯糯的,非常好听。 吴佩芳拿起自己还没有绣完的一个绣帕,递了过去,说道:“这绣帕我还没有绣完,绣的实在是太累了,你帮我把它绣完吧。” 小怜接过绣帕,连连点头道:“好咧,大少奶奶,我现在就去赶工,在今日之内应该就可以绣完了。” 吴佩芳笑道:“你啊,就是太老实了,干活永远不知道偷懒,这姑娘,真是太实诚了!以后要是谁娶了你,那真是赚大了!” 小怜还只是一个小姑娘,听见大少奶奶张口闭口嫁人的,说的她羞的脸都快要红了。 “好了,下去吧,”见小怜有些难为情,吴佩芳呵呵一笑,放她走了。 等到小怜离开之后,吴佩芳看着丁鹏,立即说道:“怎么样?丁少爷,我这个贴身丫鬟,看着还中意吧?她从小便被卖到了我家,跟着我一起嫁到金家,知根知底,很本分实诚的一个小姑娘,到现在,还是完璧呢!这些年,我对待她,就犹如自己的妹妹一般,教她写字读书,也是懂得一些文墨的,跟那些粗鄙的粗实丫鬟不能比,府里面的人都说,她是丫鬟命,小姐的气质呢。” 吴佩芳把小怜的种种好处,从头到尾,一点不拿的全都说了出来,她说话很有分寸,句句都说到了点子上,令人听了之后,很难不动心。 丁鹏屋子里,的确需要一个机灵的丫鬟管家。 而小怜,不论是才学,还是品性,都是非常过关的,如果把她招纳到府上,这对于他的生活,是有很大帮助的。 至少能够让他没有后顾之忧,每日都能把府上的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 丁鹏是很愿意收下小怜的,不过,他不能确定,对方愿不愿意到他府上做事。 他是知道的,这小怜看起来似乎柔柔弱弱的,其实心里很有主见,因为自己婚姻的事情,她甚至闹过出家。 于是,他把自己的忧虑,对着吴佩芳说了出来。 吴佩芳连连笑道:“丁少爷多虑了,小怜是从小卖到我家的丫鬟,她这辈子,生是我家的人,死了也是我家的鬼,哪里轮到她做主了,您放心好了,只要您看着喜欢,这点事情,我还是能够做主的。” 说着,她便起身,去了内院。 到了内院,她把小怜叫到了身边,说道:“小怜,我知道,我家那位不是个 东西,经常来骚扰你,是不是?” 吴佩芳所说的那个不是东西的,自然指的是她的丈夫,金凤举。 小怜点了点头,承认了。 这些时日,金家大少爷经常过来骚扰她,就在前些天,他故意把吴佩芳支开,让吴佩芳出门,回了一趟娘家。 随后,他便趁着这一机会,把小怜骗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对其动手动脚,还甜言蜜语的说,小怜和他老婆,是两朵鲜花,而他自己,甘愿当她二人的绿叶,好好伺候她们二人,让她们二人活的滋润。 言语说的十分肉麻。 小怜被吓的夺门而出,逃跑了。 或许是因为读过许多书的原因,小怜不比一般的丫鬟,心里很有主见,她想要嫁的,是真正有才华的男人,而不是像这位金大少爷一般,除了满脑子女人之外,半点本事都没有的米虫。 说实话,累次被金凤举骚扰之后,小怜也有些受不了了,每日都活的很窒息。 她曾经想过让金燕西帮帮她,可惜,金燕西不过把她当成一般的仆人看待,对她的事情,根本不怎么上心,洞悉人心的她,立马知道,这位金家七少爷,是根本指望不上的。 她心里也很绝望,不知道多少次,她都偷偷躲在被子里,暗自哭泣。 她心里很清楚,虽然少奶奶们,小姐们,都对她不错,时常称赞她像个大家小姐,但是,这不过是说说而已,在她们心里,她就是一个仆人而已,根本不可能是什么小姐。 小怜感觉很无助。 听见大少奶奶问询,她也不愿意再藏着掖着了,直接点头承认了,算是做实了金凤举的浪荡行为。 不过,她还算聪明,只是点了点头,却绝口不提金凤举到底做了什么。 吴佩芳继续说道:“你也是知道的,我不可能让大少爷收了你做通房丫头的,你自己应该也不会同意,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给你找个体面的人家,把你嫁出去,毕竟,你现在也大了,早就到了出嫁的年龄,是不是?” 小怜心里一咯噔,暗道:“难道大少奶奶要给她找个婆家,把她嫁出去?” 随着年龄的增大,小怜也清楚,自己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 不过,她毕竟看了那么多的书籍,见识远非一般丫鬟可比,当这件事情真的降临到了她的头上,还是令她有些慌乱,有些不太情愿。 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把自己嫁出去,她是绝对不愿意的。 小怜心里一阵发慌,她听见大少奶奶继续说道:“依照你的条件,应该嫁给一个佣人,可是,我又觉得,整个府上的佣人,谁都配不上你。我想给你找个身家好一点的,可是又害怕人家放不下阶级观念” 此时的中国,新旧思想观念交融,出现了像“五四运动”等朝气蓬勃的进步思想,同时,老旧思想观念依旧根深蒂固。 如今结婚,依旧讲究门当户对。 小怜不过是个卑贱的奴婢,按照她的身份,只能配上佣人,一般好人家,是看不上她的出身的。 吴佩芳继续说道:“因此,你的婚事,有些麻烦。不过,眼下倒是有一个机会。你刚刚出去的时候,应该也看见了,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少爷吧?” 小怜点了点头,金府内厅很少招待外人,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年轻而又陌生的少爷,由不得人不注意。 “那少爷,便是如今街头巷尾,传的沸沸扬扬的大作家,大企业家,丁鹏丁少爷,他写过几本书,什么《啼笑因缘》,还有《边城》,据说很有名气,是不是?” 吴佩芳平日里,除了打麻将,便是绣绣花,养养鸟,不怎么喜欢看书,因此对于文坛的事情,她并不太清楚,这些都是她刚刚打听到的。 但是小怜则不同,她一直和八妹金梅丽玩在一起,八妹经常借书给她看,前不久,八妹便把《啼笑因缘》和《边城》的书,借给她看了,尤其是《边城》,那细腻而又纯美的笔调,当时看的她惊为天人,感动不已。 当看到二滩为翠翠每天夜里唱情歌的时候,她都热泪盈眶,感动不已。 “没想到这本书,竟然是刚刚那位少爷写的!”小怜回忆着刚刚那少爷的长相,只觉得对方斯斯文文的,好年轻,皮肤好白。 如此年轻,便写出这么好的书,真是难得。 小怜爱屋及乌之下,对丁鹏的印象,非常不错。 随后,她又听吴佩芳介绍,丁鹏收纳难民,开办工厂的事情,她再次被震惊到了,只觉得这少爷真是本领通天,而且还很善良,想着收容那些可怜的难民。 一个善良,有才华,很富有,本领通天的少爷。 这便是此时,小怜心中浮现出的,丁鹏的形象。 吴佩芳聊了半天丁鹏的光辉事迹之后,开始讲到了正题上,“大少爷这个样子,相信你也受不了 ,如果万一他脑子糊涂了,把你怎么样了,你说,让我该怎么对待你,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给你找个好人家,送你离开金家。也是巧了,刚刚我便给你找了一个极好的人家,你知道是谁吗?” 小怜冰雪聪明,结合大少奶奶之前所说的话,她立即猜到了,“是刚刚那位丁少爷吗?” 吴佩芳笑道:“不错,就是丁少爷,丁少爷刚来北平,身边无亲无故,正缺一个体己的佣人,帮他管理府上的事情,我一听,便立即推荐了你,刚刚,我叫你过去,便是让丁少爷看看你,你知道后来结果怎么样了?丁少爷见了你之后,对你相当满意,最难得的是,他还让我过来,询问你的意思,你看看,像这么体贴下人的少爷,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了,如果你过去,凭着你的本事,你一定会很受宠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能过上少奶奶一般的生活呢!” 小怜听完之后,沉默了。 说来说去,其实就是想要把她打发走。 一时间,小怜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可怜人一般,只觉得自己犹如浮萍,天下之大,根本没有属于她的家。 她像是一件货物一样,被人卖来卖去的,一点自由都没有。 吴佩芳见小怜不说话了,似乎一副不太乐意的样子,她不由心里来气,有些厌烦。 说到底,小怜在她心里,不过是一个仆人罢了,一个仆人,就要有做仆人的样子,不能不听话。 不过,小怜毕竟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是她的贴身丫鬟,从娘家陪嫁过来的,说到底,还是有几分情分,于是,她按捺下心中的不耐烦,劝说道:“小怜,这些年来,你应该也看见了,我从来都没有把你当过外人,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我都会第一时间分给你一些,就在去年,我好不容易弄来的那几瓶香水,多贵重啊,我还是送了你一瓶,是不是?你说,我待自己的亲妹妹,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小怜连忙点头道:“大少奶奶对小怜的好,小怜一直都记在心里呢。只想着来世有机会,做牛做马报答大少奶奶的恩情。” 吴佩芳淡淡说道:“我也不指望你怎么报答我,如今大少爷对你动了心思,我是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了,而你又不比别人,你的事情,我不能不管,于是,我挑来选去的,终于给你找了这么好的一户人家,丁少爷现在,可是整个北平城的大红人啊,不过二十岁,便已经是次长的,未来升官发财,都不过是时间问题,你能够去伺候他,简直是你天大的福分” 第一百二十六章:带着小怜回家 在听了吴佩芳的劝说之后,小怜的心终于松动了。 她也知道,自己身份卑贱,在金府,根本没有任何话语权,如今因为大少爷的事情,大少奶奶更是不会收留她了。 她从小便被卖为奴婢,除了给人为奴为婢之外,她也没有如何生存能力,家里面,呵呵,她家里穷的叮当响,几个弟弟妹妹,都等着她每月的一点工钱过活,如果她不听大少奶奶的吩咐,说不定,她便会丢了这个饭碗,从此,全家人挨冻受饿,那些弟弟妹妹,能不能活下来,都不好说。 而且,她是被她父母,完完全全卖给吴佩芳的,有卖身契在身,只要吴佩芳对她不满,对方完完全全可以把她转手又卖给别人,北洋政府是不会管这些闲事的。 小怜叹息一声,心中暗道:“反正我也没有别的去处,不如就去这位丁少爷的府上做活吧,能够写下《边城》和《啼笑因缘》这么好的书的大才子,人应该不会差。” 想通了这些,小怜最终点头答应了。 吴佩芳大喜过望,连忙让小怜回去收拾衣物,只等着丁鹏离开金府时,便让他把小怜带走。 吴佩芳之所以这么做,其实是有她的小心思的。 她处事圆滑,每次做任何事情,心里早就打好了算盘。 她这样做,有两点原因,最为主要。 首先,当然是把小怜送走了。 小怜青春靓丽,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少女气息,非常招男人喜欢,以她丈夫的秉性,如果把她留在身边,迟早要出事。 这是她绝对不允许看到的。 就算没有丁鹏的出现,她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小怜送走,远离她的丈夫。 其次,便是她想要与丁鹏示好。 她之前已经听别人说了丁鹏的事迹,尤其是,她的公公,也就是金铨,能够保住总理的位置,多亏了这个年轻人,帮着解决了难民的事情。 并且,这位年轻人,还得到了大总统亲自接见,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啊! 再加上这年轻人如此有才华,不论是办企业,还是在文艺圈,都很有名望,如此优秀的一个年轻人,完全值得好好结交一番,说不定什么时候,便需要他的帮助。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纯粹的友谊,交朋友的准则,也不过是为了互助互利,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活的更好。 显然,丁鹏就是一个有能力,与之结交之后,可能获利的完美对象,为了能够与这样优秀的年轻人结交,别说小怜了,再大的代价,她都是愿意付出的。 这一下好了,不仅把小怜送走了,断了她丈夫的坏心思,而且,还和丁鹏搭上了关系,这以后如果想要他帮忙,便有了理由了。 这番操作,简直完美! 吴佩芳心里乐开了花,只觉得自己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天快黑的时候,金铨访友回来,他拉着丁鹏,一同赴席,和金家其他人一同,吃了一顿家宴。 整个家宴,除了他这一个外人之外,全是金家的人。 金铨这番行为,拉拢之意,早已经溢于言表了。 他把自己的子女一一介绍给了丁鹏。 大少爷金凤举,二少爷金鹤荪,三少爷金鹏振,七少爷金燕西,八妹金梅丽,他之前都已经见过了。 而四小姐金道之早已经外嫁到了日本,没有回来。 整个席面上,只有五小姐金敏之,和六小姐,金润之,他是第一次见到。 五小姐金敏之,妥妥的学霸,满腹经纶才华,她长相清秀文静,性格也很安静,纵观全剧,几乎很少有她的出镜机会,甚至连小怜这个丫鬟的戏份,都比她要高。 但是这不能掩盖她的优秀。 在剧中,没有她的感情线。 或许是性格的原因,她除了读书做学问之外,便是整天宅在家里,很少与人接触,是个有些内向的女孩。 很少与人接触,自然就不可能认识金家之外的男孩了,以至于到了她这个年龄,她却是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 她在剧中的结局,并不算好。 最后,当金家落败之后,她孤身远赴国外,漂泊异乡,一直都没有回来,据说,在国外生活的并不好。 看着有个内向的五小姐,丁鹏盘算着,有没有必要改变一下她的命运? 之前提到过,改变命运,便是让好人得到一个完美的,好的结局。 金敏之的结局不太好,是有很大发挥空间的,如果能够让她留在国内,有亲人陪伴,过的幸福快乐,这对于她而言,算是 完全逆天改命了,相信评价不会太低,甚至可能获得最高评价。 唯一可惜的是,她的戏份不多,可能最多评价为c,最终获得的奖励,应该会很少。 有没有必要出手呢? 最终,丁鹏还是决定,在必要的时候,帮她一把,给她逆转命运。 毕竟,这妹子,性格还不错,文静又好学,是个好苗子。 五小姐金敏之的身旁,坐着的便是六小姐,金润之。 金润之的长相,算是整个金家四姐妹中,最出众的。 在丁鹏看来,就算是八妹(舒畅)都不及她。 金润之(米杨扮演)的长相,算是除了几位主角之外,最出众的,有不少观众也纷纷表示,很喜欢她的颜值。 她的长相,算是标准的白富美该有的容颜,只需看她的脸,你便能够感受到她温婉的性格。 她的剧中,非常阳光美好,嘴角永远扬起灿烂的笑容,这和白秀珠动不动便板着一张小脸,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笑容上,她与八妹金梅丽又所有不同。 金梅丽的笑容,透着一股孩子气,纯真美好,却无法打动男人的心。 而金润之则不同,她的笑,温柔婉约,让男人看一眼,便会产生心动的感觉。 不过,在剧中,她可是有男友的,那便是浩然(乔振宇扮演),妥妥的帅哥一枚。 她最终的结局,也非常美满,她和男友浩然两人不仅花前月下,相处的非常和谐,而且,两人都是年轻热血的有志青年,一起去南方,投身革命了,成为了一对令人羡慕的鸳鸯。 她的结局,已经非常好了,根本无需改变。 因此,丁鹏不准备与这位六小姐有过多接触,他不准备打扰她,而是让她按照剧情,顺利发展下去。 四小姐,金道之没有出现,不过她的人生,可就不那么顺利了。 丁鹏知晓剧情,在剧情中,四小姐早早便嫁为人妻,跟着丈夫一直生活在日本,还生了一个乖巧的女儿。 不过,她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她的老公,不是什么本分的人,在外面胡搞瞎搞的,不仅经常到娱乐场所玩女人,还暗自养了一个小三。 后来,在日本混不下去了之后,她的老公便想着和她回国,然后靠着她父亲,金铨的权势上位,慢慢往上爬。 可恨的是,他还把日本的女人带回了国,不仅继续胡搞瞎搞,还想要把日本女人纳为妾室。 最终,金铨倒台,金道之失去了娘家的庇护,她无奈之下,在悲愤中,无力抵抗,接受了这个日本小三,带着这女人,拜见了公婆,亲自把其迎入门,可以说是受了奇耻大辱,受尽了委屈。 这样一个悲剧女人,她的命运,倒是值得改变的。 丁鹏一边吃着席面,心里一边盘算着。 整个金家,几个儿子是没救了,一个个都是烂泥扶不上墙,丁鹏也懒得理会。 而几个女儿中,六小姐和八小姐过的,还算幸福,只有五小姐,和四小姐,生活的并不幸福,需要改变命运。 当然,整个金府,最需要改变命运的,不是别人,而是小怜这个丫鬟。 小怜的命运,在剧中,可是很惨的。 小怜,因为长相甜美,在家中,备受大少爷金凤举的骚扰调戏,还因此受到了大少奶奶吴佩芳的猜忌,想要把她送走。 而在一次意外中,她遇见了柳次长家的公子,柳春江。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柳春江便对着小怜表明了心意,想要娶其为妻。 小怜感动对方的真心,答应了。 可惜,这一场婚姻,因为门第的原因,终究不会有结果。 因为小怜出生卑微,是奴婢身份,柳春江的父亲,柳次长听说之后,棒打鸳鸯,严词拒绝,不允许这桩婚事。 因为父母的阻挠,两人的婚事化为了泡影。 柳春江倒也有些骨气,想要带着小怜私奔,不过三次私奔,都被柳次长抓了回来。 最终,柳次长同意让他们结婚。 本以为这是一个喜剧结尾,但是谁能想到,在结婚当日,柳次长暗中偷龙转凤,把小怜换成了林次长家的千金小姐,林佳妮。 柳春江最终与林佳妮结婚了。 小怜看到这一幕,心灰意冷,出家当了尼姑。 柳春江看到已经出家的小怜,心痛之下,也口吐鲜血,被活活气死了。 这样一对原本应该幸福的鸳鸯,就这样活生生成了一对亡命鸳鸯。 说到底,以柳春江的家庭,以及他对自己父亲的孝顺,这一场爱恋,在一开始便是错的。 如果小怜没有遇上柳春江,两人没有彼此相恋,小怜的结局,或许不会有这么悲惨。 这便是丁鹏接受了吴佩芳的提议,收下小怜的真正原因。 小怜在剧中的戏份并不少,如果能够给她改变命运,那么,丁鹏将会获得一大笔的奖励。 就算抛开奖励不提,小怜这个人,温婉可人,丁鹏是很喜欢的。 她不仅善于做各种家务,什么纺织刺绣浆洗剪切,收收捡捡的,样样精通,而且,她还能够烧一手美味的好茶饭。 因为读书识字的原因,管理府上的大小事务,甚至管账,都绰绰有余。 这么一个全能的人,如果收到身边,不是可以帮着他管理许多事情? 像小怜这样,性格温婉,长相漂亮,看起来十分养眼,而且还能力出众,能够打理诸多事情,这样的女孩,谁不喜欢? 反正她跟着柳春江,只会一辈子受苦,倒不如让丁鹏从中截胡,把她带到自己府上去,这样一来,她便不会再受这番苦楚了,死去活来的,何必呢。 吃完饭之后,金铨亲自送他到门口,并且让他经常来金家作客,金家随时欢迎他,丁鹏客气了一番,这才准备开车回家了。 当他来到自己的轿车旁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倩影早已经等在了原地。 是小怜。 或许是第一次与陌生的男人见面,而且这个人,还是她未来的男主人,小怜表现的有些紧张,瘦弱苗条的身体紧缩着,一直低着头,表现的很是拘谨。 丁鹏微微一笑,亲自开门,让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随后他开车,向着自己的府邸驶去。 在路上,他主动开始搭话。 他知道,小怜是读过不少书的,便故意提到了自己的《啼笑因缘》和《边城》。 果然,提到这些小说,小怜来了兴趣,听的很认真。 丁鹏除了聊一些小说之外,还顺便科普了一下国文知识,是不是,他也会穿插几个有趣的小故事,和搞笑段子。 这个年代,人们的娱乐生活非常匮乏,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 更何况,小怜不过是一个下人,整日里都被关在金府内,日夜不停的被使唤着,做着各种家务,唯一的娱乐,可能就是看看小姐们的闲书。 因此,当听了这些有趣搞笑的故事段子之后,她被逗的咯咯直笑,只觉得这些故事段子,真有意思。 她一路被丁鹏逗的,捂着小嘴,咯咯直笑着,突然,车停了,这时她听见丁鹏说道:“小怜,我们到了。” 这时,小怜才发现,她已经到了府上了。 她一边下车,一边心中暗道:“时间过的好快,不知不觉的,竟然就到了。这个丁少爷,看起来十分和善有趣,应该不是一个难伺候的主子,以后我的日子,应该过的不会太差吧”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丁鹏已经到了她的车门前,亲自给她打开了车门,随后温和的说道:“小怜,下来吧,这里便是你以后的新家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与小怜的日常 说实话,如今这个府邸,丁鹏已经有些看不上了。 太小了,住起来,并不是特别舒服。 他今日去了一趟金府,里面金碧辉煌的,堪比《红楼梦》里面的大观园,他觉着,这样的深宅大院,住起来应该才会更舒心。 他并不缺钱,甚至比金府富裕成千上万倍,完全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住在这小门小户之中。 他住在这里,其实不过是为了靠近冷清秋罢了。 如今,冷清秋与他的关系,与日俱增,距离结婚,其实不过只有一步之遥了,也就没有必要再住在这小地方了。 他想着,找一处类似金府这样的深宅大院,买下来,然后带着冷家,一起搬过去住。 人多,住起来也热闹嘛。 带着小怜回到了丁府内,他先给她安排了住处,棉被等东西准备好了之后,他便让其先整理收拾一番,今晚便先休息,等到明日,再开始教她做活。 说完,丁鹏便回到了他的书房内,他摊开稿纸,开始继续写《老人与海》。 差不多几日之后,这本书便能够写完了,到时候,他寄出去,看能不能在国外获得一波名声。 最好,能够收割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就在他认真书写的时候,突然,他嗅到了一股特有的香味,向着他飘来。 这股香味,幽香诱人,与冷清秋c邱惜珍身上的味道,有所不同,但是又有所相似。 此时,他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强化,这也使得他的耳鼻比之前,都要灵敏许多。 一些特殊的味道,根本无法逃过他的鼻子。 他抬头一看,一个倩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是小怜。 原来,这股幽香,是从她身上传来的。 此时的小怜,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前身围着围裙,一副女仆打扮。 她的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放着一碗香气扑鼻的鲜汤,旁边,还有一小碟精致的点心。 “少爷,累了吧,这是我刚给您煮的鲜鸡汤,还有一些小点子,吃点,垫垫肚子吧?”小怜语言温柔的说道。 她整个人看起来,就非常和善温柔,称得上温柔如水了,纯净的让人喜欢。 丁鹏让她把盘子放下,他端起鸡汤,喝了一口,嗯~,味道很不错,非常鲜美。 这一口鸡汤,远比后世,他所喝到的鸡汤,要美味太多了。 后世,因为鸡肉都是打了激素,人工催熟出来的,价格虽然便宜,却带着一股子难闻的腥臊味,这样的鸡肉,熬出来的汤,喝起来腥气的让人想吐,肉质也干瘪的很,味同爵蜡。 而他身前这一碗鸡汤则不然,不仅肉质细滑柔嫩,吃起来口感极好,这汤水,也非常鲜美可口,喝一口,那香味绕梁三日,徘徊在嘴中,极为美好。 这都是因为,此时的肉鸡,都是散养的,也没有打什么激素,不仅营养价值高,而且口感,也远非后世可比。 社会在进步,但是很难说,这种进步,到底是好是坏。 不愧是小怜,刚来府上,她便自己找活干了,根本不用他亲自安排,她便已经开始给他准备夜宵了。 这份机灵劲儿,很难不让人喜欢。 “小怜,太棒了,你做的鸡汤,非常好喝,这样,以后厨房里的事情,便由你安排吧。” 此时,整个丁府,并没有什么人,除了丁鹏之外,便只要一个丫鬟了。 现在加上小怜,也不过只有三个人,打理三个人的饭菜,小怜一个人,是可以胜任的。 他让另外那个小丫鬟给她打下手。 丁鹏这个人,有功必赏,小怜今日表现的不错,理应得到奖励。 他看了一眼小怜,此时的她,与之前见到的打扮,有所不同。 她留着一头长发,不过头发被她盘了起来,盘在了脑后。 她眉目清秀,面容柔美,身材苗条纤细,是个小家碧玉型的温软小美女。 不过,她穿的这身衣服拖了后腿。 那淡蓝色的布衣,穿在她的身上,显得有些寡淡,如果能够让她穿一身粉红的旗袍,那看起来,应该别有一番味道。 心里盘算了一番之后,丁鹏决定,奖励她几套漂亮衣服。 把她打扮漂亮了,丁鹏看起来,秀色可餐,心情也会变得好很多。 因此,这份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带着小怜,开车去北平最大的衣装,给 小怜挑衣服。 他按照自己的品味,给小怜挑了十几套华丽的旗袍,让她一一换上。 第一套,是一件粉红色,带着一些花纹的旗袍,颜色非常艳丽。 小怜穿上之后,来到了丁鹏身前。 丁鹏看了一眼,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小怜,这套衣服,太适合你了!” 他让小怜在自己面前转了一圈,小怜的身材本就苗条,穿上了旗袍之后,显得更加妖娆多姿,加上她清秀的容貌,白皙如雪的皮肤,在艳丽华贵的衣服衬托下,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家小姐模样。 就连衣庄的老板都连连赞叹,这姑娘太美了。 都说人靠衣装,小怜原本姿色就极为出众,如今在衣服的完美衬托下,变的更加好看了。 这样一个大美人,在自己身边走来走去,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丁鹏想想,都觉得心情舒爽。 这个钱,花的太值了! 除了买下这些旗袍之外,他还带着她,去附近首饰店,给她买了一些金银首饰,脂粉店,给她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还有外国香水。 把这些全都置办妥当之后,两人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搬进车里,丁鹏便开车返回了。 在车上,小怜看着这些华贵的礼物,有些心疼钱,她在一旁说道:“少爷,这些东西太贵了,您还一次性买这么多,这实在是太破费了。” 丁鹏笑道:“一点都不破费,这个钱,花的非常值得。你想想,你以后便是我府上的人了,要时常伺候在我的身边,如果你打扮漂亮了,我看着不是会更舒心不是?我心情一高兴,这一天的日子,也就能过的更愉悦,这可比什么都重要!” 丁鹏的这番歪理,说的小怜一愣一愣的。 回到府上之后,丁鹏督促小怜赶紧换上衣服,戴上他送的金银首饰,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犹如脱胎换骨一般,漂亮的不像话。 不知道她身份的,还以为她是丁府的小姐或者少奶奶呢。 看着眼前的小怜,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对方读过诗书,便让她在书房伺候着。 “小怜,过来,我教你写钢笔字,”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招了招手。 丁鹏懒得自己写书,如果有人在一旁,他念一句,便帮他写一句,那再好不过。 他便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的事情。 小怜是他府上的人,又读过诗书,识字也会写字,只需要教会她钢笔字,她便能够帮他写稿,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丁鹏让小怜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他的身旁,随后丁鹏便开始手把手的,教小怜写钢笔字。 小怜第一次写钢笔字,有些不太习惯,字也的歪七八扭,十分丑陋,就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丁鹏笑道:“没事的,初学者,都是这样的,慢慢就好了。来,我先教你正确的握笔方式。” 他伸手,摆弄着小怜握着笔的手指,让其正确的握住了钢笔之后,他说道:“这便是正确的握笔姿势,你以后便按照这个姿势握笔,知道吗?” 小怜点了点头,她十分机灵,也勤奋好学,学东西非常快。 而且,她似乎也喜欢写一些新鲜东西,比如这钢笔字,不用丁鹏督促,她自己便已经学的非常勤奋。 教完了她正确的写字姿势之后,丁鹏又引导她,写了几个字,随后,他便给了她一张字帖,让她临摹着写,在他的身旁练钢笔字。 接下来,两人,一个写书,一个练钢笔字,各有各的事情做。 练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小怜便去后厨,做饭去了。 做饭的材料,她之前已经吩咐小丫鬟准备好了,蔬菜肉类都已经洗好切好了,小怜只需烹饪一番便行了。 吃午饭的时候,冷清秋过来了。 她是来邀请丁鹏去她家吃饭的。 这些时日,丁鹏的午饭和晚饭,基本都是去冷府蹭饭吃。 不过,今日,丁鹏迟迟都没有来,冷清秋便上门,看看情况。 一进门,她便看见了打扮漂亮的小怜,冷清秋神色一愣,不由问道:“这位姑娘瞧着有些面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 也难怪冷清秋把小怜错当成了小姐,因为,小怜从上到下,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或者长相,都不像是下人,倒像是一个知书达理,温婉尔雅的大家小姐。 小怜还没有开口,一旁的丁鹏便解释道:“她叫小怜,是金府送过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的,小怜,这位是隔壁府上的冷小姐,也是我的助理,帮我打理一些事情。” “清秋,吃饭了没有?小怜的手艺非常好,要不一起吃一点?” 冷清秋摇头道:“我母亲已经做好了午饭,她让我来看看, 你吃了饭没有,既然你已经开始吃了,那我便回去了。” 丁鹏没有挽留,而是说道:“行,等我吃完了,便去找你,一起去工厂转一圈。” 冷清秋点了点头,随后转身回去了。 吃完饭后,丁鹏来到冷府,叫出冷清秋,带着她一同去了一趟北郊,巡查工厂的进度,随后,两人又去制片厂,看了一下电影剪辑的程度,同时,也巡视了一下他名下的所有企业,书店等等。 冷清秋作为丁鹏的助理,每日的职责,便是陪着他巡视自己名下产业,然后做好账目。 这样忙了一圈之后,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了。 丁鹏送冷清秋回了冷府,而他自己,也回到自己府上,刚进门,他便嗅到了一阵香味,是饭香。 他知道,小怜已经准备好了茶饭,只等着他回来吃了。 这个贤惠的丫头,真是不错。 果然,当他进门之后,便看见小怜俏丽的身影早已经守候在了门内。 “爷是先洗澡,还是先吃饭?”小怜柔声问道。 丁鹏满身风尘,有些不爽利,便说道:“先洗澡吧,刚刚出去干活,身上出了点汗,怪不爽利的。” 小怜连忙去准备温水,备好之后,她帮着丁鹏脱去了外衣,这才关上门,守候在了门外。 这一套服务,堪称周到。 自己脱了内衣,丁鹏跳进了澡桶之中,舒舒服服的泡起了热水澡。 “爷,如果水不热了,您提醒我一声,我给您加热水,”小怜娇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这个年代就这点不好,洗澡不方便,没有后世,洗淋浴花洒痛快。 而且去过北平的人,应该最清楚,北平到了冬日,那气温可是很冷的。 如今虽然不是冬日,却也是十月初秋,这个时候,昼夜温差有点大,夜晚已经有些凉意了,因此洗澡水冷的也比平日里更快一些,需要时常加热水。 泡了一会儿之后,丁鹏便感觉,水有些冷了,这样洗起来,实在是太不舒服,他连忙吩咐道:“小怜,快给我加一点热水。” 小怜在门外应和一声,随后提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 她避开双眼,不去看丁鹏,快速的给丁鹏的桶里加了热水,随后小脸通红的问道:“爷,水热了吗?” 丁鹏感受了一下,点头道:“好了,你出去吧。” “嗯,”小怜提着水桶,快速退了出去。 之前,她在金府伺候大少奶奶吴佩芳的时候,也时常伺候吴佩芳洗澡,给她加热水。 不过,伺候男人洗澡,还是她第一次。 她难免有些不习惯和羞怯,此时,她的整张小脸已经滚烫了。 虽然她避开了双眼,什么都没有看见,但是如此近距离的和丁鹏接触,还是令她紧张的小心脏扑通通直跳。 洗完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之后,小怜又伺候着丁鹏,给他穿上了外衣,给他整理衣冠。 整个过程,根本不用丁鹏自己动手,小怜便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一清二楚。 看着穿戴整齐的自己,丁鹏夸赞道:“小怜,有你之后,这日子过的,就是不一样,舒心多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给小怜写诗,小怜的震惊和欣喜 小怜心灵手脚,手脚又勤快,有了她在府上之后,丁鹏觉得,整个府上都被打理的井井有条,干净卫生,让人看一眼,心里说不出的开心。 看着小怜那张,经过了一番精心打扮,看起来秀丽无比的俏脸,丁鹏的心里开始盘算了起来:“按理说,我如今已经把小怜收入了府上,这样一来,应该算是改变了她的命运吧?怎么奖励却迟迟未来呢?” “出现这种状况,只能说明一点,那便是还没有真正改变她的命运。” “难道说,想要彻底阻隔她与柳春江的孽缘,便需要直接收了她?” “如果把她彻底变成我的人,那样一来,她和柳春江,便算是彻底没戏了,这样,应该算是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吧?” 说实话,小怜性子温婉,柔美,同样,长的还十分亮眼,尤其当她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之后,颜值极高,与古装的蒋勤勤有的一拼,要说丁鹏见了不喜欢,那是骗人的。 丁鹏穿越到这个世界,就是来享受生活的,顺便刷一刷【命运能量】,增强自身实力。 这么好的一个俏丫鬟,而且还就在自己身边,如果不要,真是说不过去。 最重要的是,收了她,还能获得大量的奖励,这何乐而不为呢? 人生短暂,不过寥寥几十个秋,一晃便过去了,还是应该珍惜年轻时光,及时行乐,愉快的生活,否则,时不我待,一切便都成了枉然。 以他如今这副精壮绝伦的体魄,以及富可敌国的财力,能够让她过上极为幸福的生活,她跟着自己,也算是一个好归宿了。 想通了这些,丁鹏看着小怜时,便多了一份心思。 他不是一个喜欢强人所难之人,因此,他不会用自己的特权,强迫小怜,跟着他。 其实,以他如今的地位,想要强行收了小怜,简直轻而易举。 她不过是一个卑贱的仆人,根本毫无反抗的权利。 但是,丁鹏不会这么做。 强扭的瓜不甜,丁鹏喜欢大家你情我愿的在一起,这样才会幸福和谐。 至于用什么方法俘获美人的芳心呢? 这个,得从对方的需求和喜好入手。 小怜是什么性格,有些什么喜好? 小怜性子温婉,但是外柔内刚,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因此,想要用花言巧语哄骗她,是绝对行不通的。 以为靠几句甜言蜜语,便能把她哄到手,这绝无可能。 她出生贫寒,从小便居人篱下,被父母卖给别人做丫鬟,看透了人情冷暖,加上她还读过不少诗书,在见识上,更是非寻常丫头可比。 有阅历,同样又有知识,这样相辅相成之下,再加上她聪明的性子,她对于这世界认识的非常通透,这在与她聊天时,丁鹏已经发现了。 一个外表温柔,内心理智的女孩,这便是丁鹏对小怜性格评价。 想要让这样的女孩动心,除非是在她为难无助的时候,给她雪中送炭,给她帮助,否则,她是很难动心的。 其实,想要俘获小怜的芳心,是有前车之鉴的,那便是参考柳春江。 在剧中,在柳春江一步步的追求下,他是活的了小怜的芳心的。 虽然他们两人之间是一场孽缘,最终以柳春江吐血身亡,小怜出家的悲惨结局结束,但是不可否让,在此之间,他们彼此之间是相爱的。 小怜为什么会爱上柳春江呢? 其实,她和柳春江之间的爱情,与冷清秋和金燕西之间的爱情,非常相似。 都是灰姑娘遇上了出身高门的权贵之子的故事。 类似于现代的一些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文章。 概括起来,其实就是高富帅爱上贫民女的故事。 成功男,有权有势,年少多金,而后爱上了穷逼的女主,百般追求女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也侧面表明,女孩,都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十分有本事,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有权有势,给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 这一点,丁鹏全部都有。 他年少多金,能够让小怜过上公主一般的生活。 其次,柳春江是很有才华的,他与酒囊饭袋一般的金凤举,截然不同。 柳春江是留学英国的医学学士,在医学方面,颇有造诣。 同时,他文质彬彬,浑身书卷气,读过不少书籍。 这与酷爱读书的小怜,兴趣爱好极为相似。 这也是他们两人,彼此吸引的 一个很重要的一个点。 综上所述,小怜,喜欢有才华,有本事,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 而这一点,丁鹏完全符合。 因此,想要俘获她的芳心,对于丁鹏而言,其实不过是时间问题。 再加上她如今已经是他身边的丫鬟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彼此之间,经常相处在一起,孤男寡女的,又都是年轻人,正是对爱情无比渴望的年龄,难免会擦出一些爱的火花出来。 因此,丁鹏胸有成竹,他并不着急。 在小怜的伺候下,丁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了之后,他便叫着小怜一起,去屋内吃晚饭。 晚饭非常丰盛,看的丁鹏食指大动,胃口大开,他坐下,正准备大吃一顿时,却发现小怜站在一旁,一动不动。 他对着小怜招了招手,道:“小怜,怎么不过来吃饭?” 小怜笑着回道:“少爷,您是主人,我是仆人,哪里有仆人跟着老爷一起吃饭的道理,如果让少奶奶知道了,她非打死我不可。” 小怜口中的少奶奶,指的便是她之前的主人,吴佩芳。 在金府,门规森严,仆人是绝对不允许跟主人同桌吃饭的,尊卑有别的思想,在这个旧社会,依旧很严重。 丁鹏才不管这些,他站起身,拉起小怜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随后他说道:“在这里,我说了算,你也是我府上的人,她虽然是金府的大少奶奶,难道还管到我这里来了?在我这里,与金府不同,没有什么主人仆人之类的分别。更何况,小怜,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仆人看待,在我心里,你更像是我的一个朋友,陪我一同读书写字,照顾我生活的朋友!以后,仆人主人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不然我就不高兴了,知道吗?” 丁鹏的态度,让小怜意外之余,还有些感动,心里觉得一阵暖意。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丁鹏竟然是把她当朋友一般看待的,根本没有把她当做下人。 这样的话语,她活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心中不由暗道:“丁少爷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有权有势,年轻有为的,年纪轻轻,干出了那么多大事,没想到性格,竟是这么温和和善,一点权贵者的架子都没有!” 顿时,她对丁鹏的好感度,蹭蹭的直往上涨,心里感动不已。 “谢谢丁少爷,”小怜坐在丁鹏身旁,柔声说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叫什么丁少爷,多生分,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了,你就叫我丁大哥吧。” “来,吃菜。” 丁鹏给小怜的碗里,夹了一块麻婆豆腐,这道菜,是小怜最喜欢吃的。 因为看了无数遍《金粉世家》的原因,他对于里面每个人物,都非常了解。 而且,因为是旁观者的原因,他甚至比里面的人物自己,都更加了解他们自己。 小怜的所有喜好,比如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丁鹏都一清二楚。 他连续给小怜夹了几道菜,都是小怜最喜欢吃的,夹玩之后,他笑道:“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便随便夹了一些” 小怜连连点头道:“这些都是我最喜欢吃的,谢谢丁少丁大哥。”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了起来。 因为丁鹏对小怜十分了解,他每每说出的话,都常常击中小怜内心,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到了最后,小怜只觉得,跟这位丁大哥相处,实在是太愉快了,越聊越是投机。 两人从吃食,一直聊到了诗文上,小怜看过所有关于丁鹏的诗文,她说道:“丁大哥,你所写的诗文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雨巷》,写的太美了,真是难以想象,丁大哥平日里,究竟是怎么写出这些美好的诗篇的?” 丁鹏笑道:“写诗,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有时候,一个瞬间,便有了灵感,便能绘制出一篇好诗,如果没有灵感,那便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就像现在,在看见我们家小怜之后,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首新诗,是写你的,小怜,要不要听听?” “写我的?”小怜柔美的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看着丁鹏,有些难以相信,对方仅仅看了她一眼,便有了灵感。 而且,还会写我的。 小怜心里顿时生出了浓厚的兴趣,她很想知道,这首写她的,究竟是怎样的一首诗。 于是,她俏丽的脸蛋上,带着有些好奇,又有些急切的神情看着丁鹏,问道:“丁大哥,我想听,快念念吧。” 丁鹏胸有成竹,清了一下嗓子,娓娓道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 这是一首著名的现代诗,既然是现代诗,自然,在这民国时期,还没有被写出来。 听着这一首优美的情诗,小怜俏丽的脸蛋不由自主变的红彤彤的,带着一丝娇羞。 这首诗太美了,美的小怜内心砰砰直跳,只觉得,这首诗,比那首《雨巷》不逊多让。 丁大哥真是太有才华了! 这么美妙的诗篇,他竟仿佛是张口便来! 这才华,真是无人能及了。 难怪八小姐,还有白家的那位小姐,都在谈论他,称赞他的才华,对他所写的诗文赞不绝口呢,丁大哥的确才华横溢,才高八斗。 而且,他刚刚说,这首诗是写我的?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难道,是他刚刚看见我低头吃饭的样子,觉得很美,很温柔,所以他才来了灵感,写了这么一句诗吗? 这是称赞我温柔啊。 想到这里,小怜原本如红苹果一般的俏脸,变得更加通红了。 她有些羞怯,又有些欣喜。 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别人夸赞她漂亮的。 更何况,还是这么高级的夸赞,直接写成了一首美妙的诗歌! ‘像一朵水莲不胜凉风的娇羞’,这句话,是在夸赞我像水莲一般,纯洁无瑕吗? 不胜凉风的娇羞,哎呀,这个丁大哥,写这么肉麻的诗句,真是 此时的小怜,完全沉浸在丁鹏所营造的浪漫美妙的诗篇的氛围中,无法自拔。 她一会儿羞涩,一会儿欢喜,俏丽的脸蛋上,表情非常丰富。 她喃喃自语的念着这首诗,越念越是喜欢这首诗,或许,是因为,这首诗是专门写她的吧。 也不知道在内心默念了多少遍,小怜此时也无心吃饭了,她有些央求的看着丁鹏,说道:“丁大哥,我想要把这首诗抄下来,拿回去慢慢看,可不可以?” 丁鹏点了点头,说道:“先吃完饭吧,等吃完了饭,你跟我去书房,我给你纸笔。” 小怜开心的直点头。 她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各种浪漫的诗文。 这一点,她和冷清秋,和白秀珠,都有惊人的相似。 不比后世,这个年代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窝在家里看书,这便是为什么,张恨水先生的小说,销量会那么好的原因,都被那些大家小姐买去了。 两人吃完了饭菜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随后,丁鹏便带着小怜,去了他的书房。 书房内有香炉,里面不仅暖和,还香气扑鼻,环境非常雅致。 丁鹏让小怜坐在了他的身边,一边给她纸笔,让她抄写诗句,一边说道:“小怜,我准备去请几个老妈子过来,帮着做家务,你以后便不需要自己干活了,吩咐她们去做便行了,你以后的任务,便是在书房,陪着我写作。你是读过诗书的,去干那些粗活,实在是太屈才了,不如在书房,帮着我写书。” 小怜不疑有他,点头道:“好的,丁大哥。” 其实,相比起那些粗活,她更喜欢读书写诗,她其实算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 第一百二十九章:一首《暗香》,技惊四座,震惊全场 在文学素养上,小怜自然无法与冷清秋相比,不过,她却也有一颗喜欢文学的心。 既然她这么好学,丁鹏自然不会吝惜,他除了自己写书之外,有空,也会教教小怜一些国文知识,补充她的知识缺憾的同时,也会手把手,教她做诗。 因为她性子温婉柔美,因此丁鹏教授她的,大多是婉约派的诗歌,比如李清照词人的。 小怜很喜欢这些感情细腻,温情而又有趣的婉约派诗歌,因此她学的很认真。 在教授的同时,丁鹏还会与她交流对于这首诗歌的看法,两人讨论间,彼此渐渐熟悉起来。 这便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一日,当丁鹏去教育部坐班的时候,他听见部门的人都在相互之间嘀嘀咕咕,谈论着什么。 他心思一动,暗道:“难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便是在北洋政府为官的好处,能够时常接触到北洋政府的秘密消息。 这可比四处打听的小道消息,要可靠许多。 丁鹏不由凑了过去,询问同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身形白胖的中年人没有遮遮掩掩,而是小声在丁鹏耳边说道:“丁次长,这一次恐怕要出大事了!” “据说,南方那边传来消息,他们不日将要打过来了!” 南方? 丁鹏当然知道这指的是什么。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广州国民政府。 此时,南北对峙,南方,便是广州国民政府,而北方,便是北洋政府。 它的来历,也有一番波折。 大约在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就任总统,不过随后,他便辞职了,袁世凯继任为临时大总统。 此时,中华民国政府,可以称之为北洋政府。 这个时期的北洋政府,实质上,已经统领了全国。 后来,随着袁世凯的死去,整个中国陷入了军阀混战的时期,南方各个省份逐渐脱离了北洋政府的统治,在广州成立了广州军政府,并且迎接孙中山先生担任领导人。 这便是广州国民政府的由来。 广州国民政府实力雄厚,孙中山先生数次提出想要北伐,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北伐的构想,并没有得到实施,直到1924年,广东革命政府,才决定出师北伐。 此时,不过1920年,还有四年的时间,北伐军才会开动,而真正打到北平,那已经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因此,这个消息,应该并不是真的。 很可能,是广州政府,故意放出的消息,吓唬吓唬北洋政府。 结果,北洋政府的大总统听风就是雨的,真的被吓唬住了。 丁鹏笑了笑,并没有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了。 他每日的生活,继续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每日,他早上来教育部上半天班,到了中午之后,便带着冷清秋巡视他名下的产业,比如工厂c书店等等,到了晚上,他便让小怜陪在他的身边,两个人一边写作,一边探讨文章国学,日子过的充实而又愉悦。 在彼此相互交流和探讨中,丁鹏能够感受到,小怜对于他,逐渐生出了好感,尤其是对他的才华,佩服的五体投地。 一个女人,如果打心眼里佩服,或者崇拜一个男人的才华或者能力,那么,只要这个男人主动一些,是有极大可能拿下她,俘获她的芳心的。 就像现在,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小怜逐渐开始对他敞开心扉,谈论着她的经历和人生,时不时,也会询问一些,她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惑。 而此时,丁鹏都表现的非常耐心,不仅认真倾听,而且还想尽办法,帮她解决问题。 就算问题暂时难以解决,他也会鼓励对方,赞赏对方,肯定对方,毫不吝啬赞美之词。 渐渐,小怜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这个才华横溢,而又待人体贴入微的丁大哥了。 两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之间的感情,与日俱增。 当小怜把她埋藏心底的一些秘密,分享给丁鹏的时候,丁鹏知道,这个女孩,彻底信任了他,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根据小怜的诉说,丁鹏对于她的出生家庭,也大致有了一些了解。 她出生贫民之家,家里非常贫穷,而且,似乎越是贫穷的家庭,越是能生,她的家里,光是兄弟姐妹,就有八个之多。 因为实在养活不了这么多孩子,她的父母这才把她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这几乎是每个穷困家庭都会干的事情,在这个年代,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 因此,小怜也从来都没有怨恨过父母,反而每次有了什么吃的用的,都会悄悄带回家,送给她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们吃,用。 在性格上,小怜无可挑剔,绝对是一个温婉,而又心底善良的好姑娘。 这样的好姑娘,一定要好好珍惜,丁鹏决定,如果有一天,他得到了她,一定要好好对待她,让她过上,犹如公主一般的生活。 他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条件。 数十天之后,丁鹏的电影终于要上映了。 为了能够获得更多人的关注,他几乎把整个北平,所有的电影院全都包了下来,全天上映他的新电影,《啼笑因缘》。 为了让电影更加好看,他在其中穿插了许多优美动人的曲子,作为背景曲子。 同时,他还亲自给这部电影,写了一首主题曲。 主题曲的名字,叫做《暗香》。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让心在灿烂中死去 让爱在灰烬里重生 烈火烧过青草痕 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香消在风起雨后 无人来嗅 如果爱告诉我走下去 我会拼到爱尽头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 爱会在灰烬里重生 难忘缠绵细语时 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让心在灿烂中死去 让爱在灰烬里重生 烈火烧过青草痕 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这首歌曲,是由陈涛填词,三宝作曲,沙宝亮演唱的一首金曲,曾经获得了第4届华语音乐传媒大奖十大华语歌曲奖。 相信,只要看过《金粉世家》的观众,都会对这一首歌曲,记忆犹新。 这的确是一首,既浪漫,又有才华,还好听的歌曲。 不论是歌词,还是作曲,还是演唱,都非常完美,让人听后,令人动容。 这首歌曲,忧郁中,有透着一股特有的古典韵味。 当丁鹏拿出这首歌曲,并不要脸的自称,这是他所写的的时候,不论是导演,演员,还是邱惜珍c冷清秋,都被他这首歌曲,所展示出来的才华,深深惊艳了。 尤其是冷清秋和邱惜珍,她们连连感叹道:“天啊,丁大哥,你竟然还会写歌作曲!” “这个世界上,还有丁大哥,你不会干的事情吗?” “丁大哥,你也太厉害了吧!简直无所不能,而且干什么,都出类拔萃啊!优秀的有些太过分了吧!” 四周所有人全都满脸崇敬的看着丁鹏,心里对丁鹏早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他们只觉得,丁鹏简直不像是人,而像是神,无所不能的神。 否则,怎么解释,他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鼓捣出这么多优秀的作品,又是写诗,又是写小说,又是拍电影,还能够完全诠释角色,现在,竟然还能写歌谱曲了,天啊,这个该死的男人,怎么能这么有才华! 这该死的魅力! 女人,都爱有才华的男人。 没看见,当年周董,虽然样貌平平无奇,却赢得蔡依林c侯佩岑等一众美女的青睐吗? 他靠的是什么? 就是在音乐上面,无人能及的才华。 只要在某个领域,获得远超众人的实力,便不愁吸引不到美人的注意和青睐。 而此时,丁鹏所展现出来的才华,简直远超周董,这就难怪,四周的女演员,或者女工作人员,全都双眼冒着小星星的看着丁鹏,眼神中,流露出深深崇拜和敬佩之意。 不仅是她们,丁鹏身旁的冷清秋和邱惜珍,同样怔怔看着丁鹏,深深陷在丁鹏无与伦比的才华之中,无可自拔。 然而,这还没完! 既然是一首歌,就必须要找人把它唱出来。 而能够完美诠释这首歌的人,丁鹏觉得,还只能是他自己。 毕竟,如今只是民国时期,不论是唱法上,还是技巧上,这个年代的歌手,都无法很好诠释这首歌。 丁鹏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既然是他的第一部电影作品,他便想要把它做到完美。 因此,他想要自己,把这首歌曲,完美的诠释出来。 丁鹏的唱歌技能并不怎么高级,就连基本的声乐知识,什么气声转换,胸腔发声,等等,都一无所知,他如今的水平,差不多是ktv水准。 这个水准,显然根本不够撑起这样的一首歌。 不过,这对于丁鹏而言,不算什么难题。 唱歌,是一门技术,既然是技术,便可以升级,便可以用【命运能量】升级。 他差不多花费了将近5万【命运能量】,终于把【唱歌】这门技术,点到了满级,10级。 至此,他的歌唱水准,达到了整个世界的最高水准,什么海豚音,高音,直逼维塔斯,不论是抒情歌曲,还是说唱,或者摇滚,等等,他都信手拈来,全都可以完美驾驭。 好了,接下来便是演唱时间了。 因为听原唱听了无数遍,因此,对于这首歌曲的理解,或者唱法,他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丁鹏拿起歌词,不需要任何伴奏,在众人面前,清唱了起来,那温柔忧郁又带着一些浪漫的唱腔,弥漫在了四周,经久不绝。 顿时,四周众人再次陷入了震惊之中。 天啊,丁大哥,竟然还会唱歌! 而且,唱的,竟然如此之好! 那充沛的感情,令人听了之后,感动至深。 有些群众,听着听着,全身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老天爷,这歌唱的也太好听了吧! 音乐这东西,是没有国界的,只要是人,只要是好的,优美的歌曲,不论是哪国人,不论是什么颜色的皮肤,都能够欣赏,不会产生隔阂。 音乐,是一种可以跨越种族,跨越时代,跨越历史长河的一种东西。 只要能够直击心灵,令人共情,便是好的歌曲。 显然,这一首《暗香》,不论是词曲,还是丁鹏的演唱,都完美的挑不出一丝瑕疵。 一旁的邱惜珍和冷清秋,水灵灵的双眼都快要看痴了。 这究竟是怎样一个神仙人物,怎么能够厉害成了这样! 显然,她们发现,他,竟然连唱歌,都能唱的这么好听,这么深入人心,这么打动人心。 即使没有伴奏,她们依旧沉浸在丁鹏美妙的歌喉之中,无法自拔。 听丁鹏唱歌,简直就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在众人震惊之后,导演立即拍板,就用这首歌曲,作为他们电影的宣传曲和主题曲。 于是,当天,他便约来了各种伴奏人员,然后第二天,便开始录制这首《暗香》了。 丁鹏的歌喉,早已经达到了这个世界的最顶级,因此,在录制的时候,他全程零瑕疵,一点失误都没有,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感情的转折,他都唱的极其到位。 之所以中途重录了两次,完全不是他的原因,而是请来的伴奏,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整个录歌的过程,不过半个小时时间,竟然就完美完成了。 就连录歌的制作人,都吃惊的看着丁鹏,赞扬道:“先生,您的歌喉,简直堪称完美,我听了这么多年的演唱会,歌碟,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如你这般,这么完美的嗓音!” “只不过,您的唱法有些奇特,但是这一点不影响整首歌曲的出色!” 丁鹏所用的唱法,的确和这个年代,大不相同,颇为现代,这也是因为,这首《暗香》,是2004年出品的,唱法非常现代。 在众人赞扬和崇拜的眼神中,丁鹏离开了录音棚。 离开的时候,他询问了一下,大约两日之后,电影便可以上映了,他非常期待,到时候,观众们的反应,是否如想象中,那般热烈 第一百三十章:小怜遇到麻烦,丁鹏挺身而出 当丁鹏开着他的轿车,回到府上的时候,他隐约中听到了一阵哭泣声。 自从他身体得到强化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比如视力,又比如听力。 现在,一些细微的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了。 “听这声音,有些像是小怜的哭泣声,难道,她是受了什么委屈吗?” 丁鹏心里暗忖间,顺着哭声而去,终于,在柴房的一个脚落里,他看见了身子蜷缩在一起,躲在角落里的小怜。 的确,哭泣声就是她发出来的。 看着此时,柔弱不堪的小怜,丁鹏心里,不由怜爱之心大作,他走了过去,把她扶了起来,让她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随后丁鹏拉着一把椅子,坐在了她的身旁,轻声问道:“怎么了,小怜?” 丁鹏见小怜满脸泪痕,梨花带雨的,他连忙从小怜的衣兜里,拿出一条手绢,小心的擦拭着小怜脸上的泪痕。 “小怜,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是不是?既然是好朋友,有什么事,你就告诉我,说不定我能够帮助你呢?” 小怜看着丁鹏体贴入微的模样,心里感动不已,最终她还是把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她之所以哭泣,是为了家里的事情。 由于这些年,军阀混战,物价上涨飞快,但是百姓的收入,却根本丝毫未上涨,反而因为年成不好,收入反而下降,以至于每个家庭,都过的十分艰难。 更不用说,像小怜这样,原本便贫困的家庭了。 她的家里,如今已经揭不开锅了,然后她的父母,又准备把其余的几个孩子,卖掉,换取一些口粮。 小怜,正是为她的那些弟弟妹妹们哭泣呢。 因为从小被卖到富贵人家做丫鬟,她懂得,这其中的艰辛。 不仅每日都要干繁重的粗活,同时,时不时,还会被脾气不好的主人家打骂,有时候,还会被打的浑身青紫,而又不敢反抗。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保护她,因此反抗,不仅是徒劳的,反而可能会招致更凶残的毒打。 她是长大之后,被吴佩芳看中,收为贴身丫鬟,这才日子过的好一些了。 小怜最开始,并不是被卖到吴家的,这其中转手了几户人家,她被卖来卖去的,个中滋味,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正因为深切体会过了其中的痛苦,当她听闻自己的弟弟妹妹们也要被卖的时候,她才会痛苦不堪,担忧自己弟弟妹妹们的处境。 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件事情,在小怜看来,是天大的事情,但是在丁鹏这里,这根本就不是个事! 不就是缺钱嘛,他有啊! 他的钱,多的都快要数不清了! 于是,他轻轻刮了一下小怜小巧的琼鼻,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呢,竟然让我的小怜,哭成这样,弄了半天,竟然是这样一件小事,不就是需要钱嘛,你是知道的,我可不缺钱,走,我们一起去你家看看!” 他拉起小怜白嫩的小手,便准备带着她去拜访她的家人,顺便,帮她把这件事情解决了。 不就是缺钱嘛,多大点事! 小怜是一个遇到事情,不喜欢麻烦别人,喜欢自己抗的女孩。 这一次,如果丁鹏帮了她,会让她心里觉得,欠了丁鹏一份天大的人情。 她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她宁愿自己吃点亏,自己来抗。 于是,她拉住丁鹏的大手,满脸犹豫的说道:“丁大哥,这样不好吧,太麻烦您了” 此时的丁鹏,有点霸道总裁的味道了,他见小怜犹豫,立即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好了,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已经是我丁府的人了,而且你刚刚也叫我为丁大哥,既然你承认我是你的大哥,那么,你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我帮你解决这些麻烦,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除非,你瞧不起我这个大哥,不认我这个大哥了!” 小怜连连摇头,道:“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会瞧不起丁大哥呢,丁大哥人这么好,又这么优秀,在小怜心里,丁大哥是这个世界上,对小怜最好的人了,是一个大大的好人!” 丁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笑道:“既然这样,你的事情,我来解决!” 这一次,小怜没有拒绝了,她低着头,嘴角扬起了笑意。 这是第一次,有人挺身而出,帮她解决难题。 女生,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有时候,你对她的一点好,她都会铭记于心,感动不已。 更何况,小怜还是一个可怜的女生,一个从小到大,没有被善待过的好女孩。 正因为如此,当丁鹏为她挺身而出的时候,她才会如此感动,眼泪不争气的又哗哗流了下来。 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流的,是幸福的眼泪。 她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被人保护的感觉。 她任由丁鹏牵着她的小手,走出门去。 她乖乖跟在丁鹏的身旁,非常温顺。 走了几步之后,丁鹏突然回头仔细看了一眼小怜,看的小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她不由低着头,有些害羞的说道:“丁大哥,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丁鹏托起小怜白嫩的下巴,左右瞧了一下,随后说道:“不行,小怜,你不能这么出去,你瞧瞧你自己,梨花带水的,满脸泪痕,都把整个脸的妆容都哭花了,像一只小花猫!” 啊! 小怜连忙从怀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瞧了一眼,果然,她脸上的妆容,因为泪痕,而变花了。 这样出去,的确不太合适。 “来,我们先把你的这张俏丽好看的脸庞,清洗一下。” 丁鹏让小怜坐在原地,不要乱动,然后他自己亲手去打了一盆温热水回来,开始给小怜擦脸。 这样的事情,平日里都是小怜自己做的,她不过是一个丫鬟罢了,怎么能够被丁少爷,这样的大人物,伺候洗脸呢。 她吓的连忙站了起来,连连说道;“丁少爷,使不得,我不过是一个小丫鬟而已,怎么能让爷来帮我洗脸呢,这太不和规矩了。” 小怜从小便被卖给富贵人家做丫鬟,早就被调教的非常守规矩,她深知,什么是奴婢的本分。 丁少爷是她的主人,只有奴婢伺候主人的道理,怎么可能让主人反过来,伺候奴婢呢,这完全不和规矩。 没办法,小怜从小受到封建尊卑思想的毒害,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 于是,丁鹏用有些霸道的口吻说道:“什么是规矩?在我这里,我说什么,便是什么,规矩由我来定!更何况,刚刚不是都说了吗?我是你的丁大哥,作为大哥,给自己喜欢的妹妹洗一把脸,怎么了?不可以吗?” 丁鹏让小怜坐在椅子上,柔声说道:“好了,今日你哭了这么久,应该哭累了吧,今日,你便安心在这里坐着,所有事情,由我来帮你完成!” 说着,丁鹏把毛巾沾水,然后开始小心擦拭着小怜的那张俏脸。 小怜的这张脸,非常柔美,让人看一眼,便会喜欢上。 这股柔美,不仅是她的面容,还有她整个人,流露出来的气质。 人如其面,正因为性格柔美,她才会长出这么一张柔美的脸庞。 她的脸蛋,属于那种越看,越耐看的类型,丁鹏小心擦拭的时候,只觉得她的脸庞,肌肤娇嫩如雪,满脸胶原蛋白,非常滑嫩有弹性。 少女时期,是一个女人一生中,颜值最高的时候,此时的她们,满脸胶原蛋白,而且身体富含水分,相当水灵。 给小怜清洗好了面容之后,丁鹏准备给小怜画妆。 不过,他并不会这门技术。 作为一个生活有些粗糙的糙爷们,丁鹏一生,从来没有用过任何化妆品,甚至连香皂都很少用。 他每日洗澡,都是直接冲的温热水。 因此,对于化妆,他自然不可能会。 他连化妆品的类型都认不全。 不过,这同样难不倒他。 画妆,也是一门技术,比如现代,就比较流行美甲和画妆,丁鹏有一次,因为好奇,还去学过呢。 第一堂课,便是在本子上练习描眉。 因为实在太枯燥,又没有什么兴趣,描了不到半天的眉毛之后,丁鹏便没有再去了。 不过,此时不一样了,因为他有【改变命运】系统,和系统商城。 想要提升某方面的能力,直接消耗【命运能量】,硬生生把技能等级顶上去便是了。 【化妆技术】,算是一个小门类,因此需要消耗的【命运能量】并不多,不过5万【命运能量】,便能够提升到最顶级。 消耗了5万【命运能量】之后,丁鹏的【化妆技术】,直接硬生生被推到了第10级,满级。 此时,他已然成为了这个世界,最顶级的化妆师。 不论是现代装,古装,甚至二次元,各种妆容,他都能够轻易驾驭。 不过,此时,他的背包之中,只剩下不过1万多一点的【命运能量】了。 【命运能量】消耗的速度,似乎有些太快了。 他得想办法,赶紧完成任务,补充一波【命运能量】,不然,当需要用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了,那可就不好了 。 带着小怜来到了她的闺房,他让其把所有胭脂水粉全部拿了出来,然后他开始给她上妆。 原来,对于这些瓶瓶罐罐的胭脂水粉,丁鹏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是自从【化妆技术】达到顶级之后,他一眼便看出了它们的名字,以及各种功效,和各种搭配使用的方法和效果。 小怜原本还担心,丁鹏会不会把她的脸化毁了,但是,通过镜子,当她看见丁鹏娴熟的给她上妆时,她不由惊呆了。 这手法,这技术,简直看的人眼花缭乱,如果不是对这些胭脂水粉有着极高的认识和理解,不可能这么娴熟的运用它们的。 作为经常化妆打扮,爱美的小女生,小怜一眼便能看出丁鹏化妆的火候,非常高深,至少比她高深许多。 经过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不由再次惊呆了。 太美了。 原本,她就算是素颜,便已经是一个美人胚子了。 但是,经过了丁鹏这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的颜值,再次提升了好几成,变得更加清秀俏丽了。 因为喜欢小清新的原因,丁鹏给小怜化的是淡妆。 他不喜欢浓妆的女人,觉得这样俗气。 哪怕是最专业的化妆师,也有各自的喜好的,丁鹏,便喜欢画清雅一些的淡妆。 丁鹏再次托起小怜的下巴,仔细欣赏了一下她的如花容颜,当觉得完美之后,他这才把胭脂水粉全部收了起来。 化妆完成了,不过这还没有完。 接下来,便是选择穿衣。 丁鹏挑了一件自己最喜欢的粉红色镶边的旗袍,递给了小怜,让她换上。 小怜非常乖巧的照办了。 等到她出来的时候,一个粉嫩而又清秀柔美的少女,出现在了丁鹏的眼前。 美! 太美了! 丁鹏不由脱口而出道:“小怜,你实在是太美了,整个人,像一个小公主一般,纯洁无瑕,而又柔美温顺。” 小怜被丁鹏夸的俏脸通红,有些羞涩,不过,她嘴角上扬,显然心里非常开心。 丁鹏的夸赞,是发自内心,有感而发的,非常真挚,并不是虚假的夸赞,这一点,小怜看得出来,正因为如此,她才会这么开心。 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喜欢别人由衷的夸赞她们漂亮。 虽然人们常说,不要物化女性,但是,你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女孩而言,容颜身段真的很重要。 对女孩而言,有一个漂亮的脸蛋和纤细苗条的身材,便能够拥有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这一点,相信不会有人反对。 最著名的例子,便是我们的四千年美人,鞠婧祎美眉。 因为一张完美到,令男人惊叹的容颜,鞠婧祎美眉,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一直处于当红明星的地位。 看着小怜此时俏丽的模样,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拉起小怜娇嫩的小手,一同出门,坐上了车,然后径直向着她的家里奔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痛打恶霸,给小怜的父母出头 此时的北平,被分为北平市区,和四周的八个郊区。 而北平市区,也被分为六个内区,和五个外区。 相比起郊区,北平市区,自然更为繁华,尤其是内六区,为整个北平市区的中心位置,里面住着的,都是一些达官贵人,非富即贵,一般人不能随便经过,四周都有卫兵把守,在治安上,自然是最好的。 而丁鹏所住的丁府,在内二区。 住在这里的,都是一些小康之家,一栋栋的独栋庭院,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然而,到了郊区,这景象,就变得截然不同了。 可以说,北平市区和郊区,就犹如人间的两个世界,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出了北平城门,便是围绕在四周的八个郊区,这些地方,都是一些贫民百姓住的地方,清一色的低矮瓦房,甚至土坯房,有些地方,甚至有人连土坯房都没有,而是直接住在用竹竿撑起的棚屋,俗称滚地龙。 什么是滚地龙? 或者说,滚地龙这样的房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丁鹏以前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却知道了。 因为,当丁鹏开车路过郊区的时候,便看见了四周,这样的屋子。 其实,这棚屋,就是用几根竹竿完成半圆插入土地里,其上再覆盖一张草席,这棚屋,便算是建好了。 相当,极其的简陋! 这种棚屋非常简陋矮小,一面敞着是进出口,只能供一个人弯腰进入。 因此,里面也不可能有灶台之类的东西。 里面除了能够放下几张床铺之外,便不能容下任何东西了。 这就相当于,一个落脚的地方,只能用来休息。 类似于帐篷。 而住在里面的百姓,想要做饭之类的,便需要在外面,自己临时搭建的灶台上做饭吃。 我滴天啊! 这也太穷了一点吧!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丁鹏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世间,竟然还有这么穷困的人们。 不过,更令他惊奇的是,一路走来,他竟然看见了许多这样的棚屋,这些棚屋一个挨着一个的,简直就像是一个贫民窟,里面住着的,都是一些无家可归的,犹如难民一般的人们。 这些人,大多都是这些年来,逃难于此的难民,没有住的地方,便只能住在这简陋的地方。 而为了生活,他们大多都是在城里,做着各种苦力活儿。 小怜的父母,虽然不是住在棚屋之中,但是也好不了多少,就是一间非常简陋的土屋,用泥土堆砌而成的黄土屋。 在来的路上,丁鹏在城里的店铺中,买了一些糕点c布料之类的实用东西,作为这次登门的礼物。 中国人嘛,拜访别人家,上门做客的时候,必须要带点礼物上门,不然不是太不礼貌了嘛。 当他华贵的轿车停在土屋旁的时候,住在这附近的人们全都被惊动了,小怜家附近的邻居,全都满脸新奇的走了出来,满眼羡慕的看着丁鹏的轿车,一个个像好奇宝宝一样,围在四周看稀奇。 “爹,妈,我回来看你们了,”小怜温柔的声音从车内传了出来,不一会儿,从土屋里走出了一群人来。 其中,有两个满脸沧桑,佝偻着背的农夫农妇,以及七个孩子。 这七个孩子,一男六女,最大的,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与小怜相差无几,年龄最小的,是一个男孩,看起来,应该不过五六岁而已。 看到这些孩子,丁鹏一下便明白了,为何小怜家里穷成这样,却生了这么多孩子,不就是封建思想,想要生儿子嘛。 八个孩子,前面七个,全部是女儿,最后一个,终于生了一个儿子,这一对夫妻这才停止了折腾,不再生了。 这便是这个年代的悲哀,穷人家里已经够穷了,却还不停的生孩子,这不是更加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嘛。 这一对中年夫妻看起来应该也不过三十来岁,但是满脸沧桑,一脸苦相,看起来苍老无比,像是已经五十岁了,满脸的暮气,毫无生气。 当这两人看见了小怜时,一时之间,竟是没有认出来。 没办法,谁叫此时的小怜,衣着华贵,像是一个大家小姐一般,哪里有半点丫鬟仆人的样子。 他们有些畏畏缩缩的看着小怜和丁鹏,有些拘谨,以为他们两个,是哪里来的公子小姐呢。 当小怜拉着她母亲满是老茧的双手,说着体己的话时,这对夫妻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这个打扮的漂漂亮亮,犹如仙子一般的美人,竟然真的是他们的女儿。 她母亲激动之下,立即抱着小怜,脸上老泪纵横。 她的父亲在一旁一边抽着旱烟,脸上也露出激动之色。 显然,他们也很想念自己的这个女儿。 毕竟,这是他们的亲生骨肉嘛。 当小怜把丁鹏介绍给他们,说这是她如今的男主人时,夫妻俩立即紧张的手足无措,满脸恭敬而又热情的把丁鹏迎入了屋子内。 丁鹏一进屋,便把自己买的糕点,分给四周的孩子们吃,这些孩子,都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又香甜的糕点呢,一个个开心激动不已,甚至开心的蹦蹦跳跳起来。 看见孩子们高兴,丁鹏自己也很高兴。 不过是一些并不值什么钱的糕点而已,竟然能够令他们高兴成这样。 果然,越是贫穷的人,想要的,便越是简单。 小怜家里没有什么可以招待丁鹏的,那些黑乎乎的东西,丁鹏也实在是没有胃口,吃不下去。 当然,他此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来吃喝的,而是帮忙小怜家里,解决困难。 经过了解,小怜的父母,想要把二妹,也就是小怜的妹妹,卖给一个大户人家,抵欠的租子钱。 没办法,由于今年的光景不好,他们家种的地,收成有限,交了租子之后,不仅没有任何剩余,甚至还欠地主一大笔租子钱。 前几天,地主家还过来催缴租子钱呢,因为实在给不了钱,那个收租子的人,见二妹长得还不错,便说用二妹抵挡租子钱。 小怜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加上又的确欠了人家租子钱,而且那收租子的人,十分凶恶,声称如果不同意,便要打人,被逼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同意了。 差不多就是今日晚上,对方便要过来要人了。 就在夫妻两个,讲述着事情的原委时,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吊儿郎当的叫喊声,“李栓子,快把你们家二妹带出来,我们急着带她去见我们家少爷!” 小怜的父亲,李栓子,听了这声音之后,吓的浑身一哆嗦,显然,他应该平日里没有少被这个声音的主人欺负,以至于对其产生了恐惧的心理,一听见对方的话语,本能的便感到一阵恐怖。 丁鹏心里冷笑一声,暗道:“我倒要看看,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竟然敢欺负到小怜父母的头上了!” 于是,丁鹏淡淡说道:“你们先进来,我有话对你们说!” “还说什么!之前不是已经说好了吗?用你家二闺女,抵这一次的租子钱,怎么,难道李栓子你皮痒了,想要反悔?” 砰的一声,大门被踹开了。 随后,三个壮硕的大汉神情嚣张的走了进来,那一个个趾高气昂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有多牛逼呢。 这三人扫视了一眼众人,最终目光不约而同的盯在了小怜的身上,顿时,他们看的眼睛都要发直了。 “妈的,这是谁家的姑娘,长的也太俊俏了吧!” 这三个恶汉直勾勾的看着小怜,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神情。 当然,他们也不敢造次,因为,小怜的衣着太过华丽,整个人犹如千金大小姐一般,他们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因此不敢轻易得罪。 如果对方是哪家的尊贵小姐,他们冒然得罪了,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于是,一个满是络腮胡子的恶汉眼珠子一转,一把抓起小怜父亲的衣衫,有些粗鲁的喝问道:“这位小姐是谁?” 小怜的父亲被对方像小鸡一般提着,一双腿不停的打着哆嗦,显得十分拘谨畏缩。 小怜一家子,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包括她的父亲在内,都是勤勤恳恳,做事过日子的老实人,因此有些畏惧像这恶汉一般的恶霸。 听见这恶汉的喝问声,小怜父亲吓的立即说道:“她是我的大闺女。” 李栓子的大闺女? 我滴天啊,这草窝里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只金凤凰出来了! 三人恶汉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兴奋。 李栓子一家是什么底细,他们再清楚不过,一家子老实可欺,可以任由欺辱的窝囊废。 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有把这家人,放在眼里,觉得这家子,软弱可欺,可以随意揉捏。 原本,他们看中了这家的二妹,一个不过十五岁左右的黄花闺女,想着借口租子钱,把她弄过来,但是现在,当他们看见了小怜之后,对二妹哪里还有半点兴致,心里只想要小怜。 络腮胡子恶汉哈哈大笑一声,道:“李栓子,大爷我改变主意了,就用你这个大闺女抵债吧。” 说着,他便伸手,准备去小怜拉过来。 小怜吓的连忙躲 在了丁鹏的身后。 这恶汉有些精虫上脑了,他见一个男人挡在自己的身前,以为也是李栓子的什么亲戚,他立即满脸凶恶的威胁道:“臭小子,快滚开,别坏老子的好事!” 说着,他便伸手向着丁鹏推去,想要把丁鹏一把推开。 丁鹏冷笑一声,他一把抓起对方的手臂,然后使劲一扭,顿时,对方的手臂,直接被他折断了。 这恶汉疼的满头冷汗,疼的哇哇大叫起来。 “朗朗乾坤,竟敢干出抢夺民女的勾当出来,你们这帮人,真是该死!” 丁鹏把小怜护在身后,大义凛然的对着这三个恶汉说道。 “小子,你是什么人,竟然打伤我们,我们可是这里的地主,王老爷家的仆人!” 一个恶汉一脸威胁的说道。 搞了半天,这三个人,原来是一个破小地主家的狗腿子啊! 竟然还想要靠着一个小地主家的威势,威胁他? 真是可笑至极。 丁鹏淡淡说道:“你们可又知道,我是谁?三个跳梁小丑,竟然敢欺辱到我小怜的家里来了,欺负我家小怜的家人,便如同欺辱我,胆敢欺辱我丁鹏的,都不会有好结果!” 丁鹏没有手下留情,他犹如猛虎入羊群,挥舞着拳头,一拳一个,把这三个人揍的鼻青脸肿,倒在了地上,爬不起来了。 一旁的李栓子,也就是小怜的父亲,吓的浑身发抖,他连连拉着丁鹏的手,说道:“使不得,使不得,这王家,是我们这里的一霸,家里很有权势,我们这里的人,都不敢得罪他们,听说,他们家还有一个官老爷呢!民不与官斗,可千万得罪他们不起。如果惹到了他们,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是没有好结果的。” 唉,小怜的父亲,老实是很老实,就是有些太怕事了。 其实,这也怨不得他。 像他这样,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平日里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欺压惯了,就算曾经有过血性,也被慢慢磨平了,剩下的,只有妥协。 小怜的父亲,便是一个对命运妥协了的老实人。 丁鹏却不怕这些,不说别的,他如今可是金总理的学生,而且,他这么有钱,这么有能力,这么有名望,在北平,除了大总统之外,谁人敢招惹他? 他又谁人不敢找惹? 能够养出这么三个狗仗人势,欺压良善的人。足见,这个什么王家,应该也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人,丁鹏可是丝毫都不怕。 他把这三人揍趴下之后,直接报了警。 当巡捕房的人过来的时候,了解到丁鹏就是最近,风靡整个北平城,被各界人士,纷纷讨论的丁鹏,丁次长的时候,这些巡捕房的人,全都肃然起敬,一个个恭敬的不得了。 了解了事实的原委之后,巡捕房的人立即把这三个恶汉逮捕了,带到巡捕房里进行审问 第一百三十二章:收留小怜一家,小怜的感激 丁鹏使了一些大洋,打点巡捕房的人,他让巡捕房的人,把这件事情,一定要好好弄明白,严惩恶人。 丁鹏的意思,不言而喻,就是想要重判这三个垃圾。 巡捕房的人,都是人精,哪里不明白丁鹏的意思,他们收了钱,当然会替丁鹏把事情料理好。 更何况,一番严刑拷打之后,他们审问出,这三个恶霸,不过是一个乡绅的走狗,根本没有任何背景。 这样的人,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可以欺负一下老实可欺的平民老百姓,但是在巡捕房这些人眼里,却是连屁都不是。 他们自然无所顾忌了,直接一番拷打,让他们三人,签字画押,认下了罪状,罪名便是欺男霸女,强抢民女。 这个罪名,可是重罪,做实了之后,这三个人,这辈子,恐怕就要在监狱里渡过了。 丁鹏对于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再次掏了些钱财,与巡捕房上上下下的人,交了一个朋友。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还是如今这个无比黑暗的旧社会,民国时期,人们都是认钱不认人的,见丁鹏如此大方,又是教育部的次长,这些巡捕房的人,顿时变的无比热情,探长更是亲自把丁鹏送出了门,并且说道:“丁次长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们去办便是了。” 丁鹏笑道:“如今,我只希望这三个恶徒,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 探长连连点头道:“丁次长放心好了,这三个人,永远不会再来骚扰你,和你的那些朋友了!” 丁鹏点了点头,与探长道别之后,便开车返回到了小怜的家里,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们。 小怜的父母听说一直压在他们心里的大石解开了,不由开心不已,他们跪在丁鹏身前,对着丁鹏千恩万谢,连连磕头,感激着丁鹏救他们于水火。 如果不是丁鹏,他们的二女儿,便可能保不住了。 今日是二女儿,以后这帮人还不知道要怎么迫害他们呢。 小怜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老实人,根本无力抵抗这些恶霸的欺压。 解决了恶霸之后,他们又担心欠下的租子的事情,不知道该拿什么抵债。 这件事情,在他们心里,可能是天大的事情,不过在丁鹏眼里,却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事。 他早就在巡捕房中打听过了,这个王家,不过是这一带的一个小乡绅,只能在这些平民百姓面前逞逞威风,但是在丁鹏面前,却连屁都不算。 当听说了丁鹏的身份之后,丁鹏还没有去找他,这个乡绅,便屁颠屁颠的自己找了过来,对着丁鹏卑躬屈膝的,百般讨好,并且说,租子的钱免了,而且还告诉小怜父母,以后他再也不收他们家租子了。 开玩笑,他也不敢收了。 自从知道丁鹏的来历之后,他差点被吓傻了过去。 如今丁鹏这个名字,整个北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这位,可是被大总统亲自接见的人,总统身边的大红人,年纪轻轻,便被大总统破格提拔为了教育部的次长,这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哪里是他这个小小的乡绅,敢招惹得罪的。 这不,他听闻了消息之后,便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想要讨好丁鹏。 看着在自己面前,趾高气昂的王员外,见了丁鹏之后,就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小怜的父母,以及四周的那些孩子,全都看傻了眼。 这时,他们才意识到,眼前这个衣着笔挺,斯斯文文的年轻人,似乎身份不凡。 当他们询问小怜,丁鹏的来历之时,小怜也没有隐瞒,把丁鹏这些时日以来,所获得的成就,一一说了一遍,顿时,小怜的父母全都吓的大气都不敢出了。 他们不知道什么文学之类的,却知道次长这个职位,这可是一个大官啊! 难怪王家的人,见了丁鹏,会如此谦卑呢,原来是因为,丁鹏的来头,实在是太大了。 送走了王家的人之后,原本困扰小怜父母心头的大事,就这样被轻易的解决了。 小怜的父母又是对着丁鹏一阵千恩万谢。 看着破败的房屋,丁鹏感叹一声,突然说道:“伯父伯母,不如你们搬去我哪里住吧,正好,我准备重新买一个府邸,正好需要不少人手,伯父伯母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去我那里当差,平日里修修花草,打理一下家务什么的,每个月,我给你们一起10块大洋,这不比在这里受苦种田强吗?” 10块大洋! 小怜的父母,在田地里劳作一年上头,也不过赚数十块大洋 ,在他们眼里,十块大洋,已经是一个大数目了,而且还是每月给十块大洋。 小怜父母根本都不敢想。 其实,这个决定,应该算是互利互惠。 因为,正如丁鹏所说,他的确准备买一个像金府那样的大宅院,到时候,屋子大了,自然需要人打理。 而今日,他也看出来了,小怜的父母都是老实人,他们又是小怜的父母,与其招一些不熟悉的仆人,倒不如就用他们,至少也更为可靠一些。 对于丁鹏的建议,小怜有些心动。 看着父母这么受苦受累,说实话,她心里也不好受。 更何况,她的父母,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没有什么文化,又老实巴交的人,如果继续住在这里,说不定又会被什么人欺负了,那她的这些妹妹们,可就危险了。 就算只是替她的这些妹妹们考虑,她也觉得,举家搬到丁鹏的住所,给丁鹏做事,会更加好一些。 丁家的富裕程度,她是早就见识过的。 而且,这个新主人,还是一个脾气非常好,非常容易说话,把仆人们当人看的好主子。 只是,如此一来,便太麻烦丁鹏了。 她便因此,欠下了丁鹏一个天大的人情,她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丁鹏了。 这些时日以来,丁鹏帮助她,关心她的事情,做的实在是太多了。 最终,在丁鹏的说服下,小怜的家人,决定搬到丁鹏那里住,帮着丁鹏,打理府上的事情。 丁鹏分两批,开车带着他们来到了自己的府上。 在路上,不论是小怜的父母,还是她的那些弟弟妹妹们,都是第一次坐轿车,心里感到欣喜之余,也很是紧张,生怕把轿车内的东西碰坏了,一个个正襟危坐,老实的不得了。 为了让他们放松,不要紧张,丁鹏一边给他们吃糖果,一边讲出一个个笑话,逗笑他们。 气氛渐渐变得轻松愉快起来,当把他们全部送到了丁府之后,丁鹏和小怜一起,忙里忙外的,安排着他们的住所,以及吃饭洗澡的事情。 在回来的路上,丁鹏在路边店子里,买了一些童装,以及大人穿的衣服,给他们换洗。 被褥什么的,也给他们买齐全了。 此时,整个丁府并不大,里面不过只有一个主卧,三个厢房,其中,丁鹏住在主卧,小怜住了一间,如果让她和妹妹们挤一挤,人员还是安排的过来的。 晚上,丁鹏置办了一大桌子,丰收的晚膳,这些,是他在北平最著名的饭店里订的,直接送货上门,简单方便。 看着这一大桌子的美味佳肴,里面的每一个菜品都极致无比,色香味俱全,都是他们没有吃过的,小怜的家人看的直流口水。 除了他们之外,丁鹏把冷清秋一家也请了过来,众人算是小聚了一下。 当冷清秋一家从小怜的口中,听说了她的家人的遭遇之后,都非常同情,同时,对于丁鹏见义勇为的举动,高度赞扬。 尤其是冷夫人,一直夸赞丁鹏是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智勇双全的大好男儿。 冷清秋也对丁鹏另眼相看,佩服不已,觉得这件事情,他做的很对。 众人开开心心吃了一顿丰盛而又热闹的晚宴之后,便各自回家了。 丁鹏让小怜的家人收拾了一下,也让小怜安排他们休息了。 而丁鹏自己,则回到了书房,开始写他的小说。 他的《老人与海》,早在数天前,便已经写完了,而且,他已经发表在了国外最著名的文学杂志上,正在等待着反应如何。 而国文版本,他也早就已经安排人印刷,准备过几日,便在各个图书店上架。 此时,他开始写的,是另一部小说,《雷雨》。 只要是上过学的,应该没有人不知道《雷雨》这本小说,在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中,也提到过它。 足见它的名气,有多大了。 《雷雨》这本小说,是曹禺在1929年构思酝酿,然后在1933年创作完成的。 此时不过才1920年,自然,这本小说不可能面世,他可以大胆抄袭。 《雷雨》这本小说,虽然是用话剧的形式写出来的,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其带来的文学价值。 这本书一经发表,便立即一炮而红,震动整个文坛,成为了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品,位列民国时期,十大名著的第九位,而第十位,正好是他早前已经写过的,《啼笑因缘》。 这两本书都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雅俗共赏,非常适合搬上大银幕。 在知识分子,和民间,都享有庞大的读者群。 一些贫下中农,或许因为没有文化,看不了这本书,但是,他们却可以听说书人,把里面的故事讲 出来。 这两本书的评书,可是备受广大老百姓的欢迎的,甚至到了万人空巷,众人争相议论的程度,红极一时。 同时,《雷雨》还被改编为沪剧c黄梅戏c京剧c评弹c芭蕾舞c现代舞c音乐剧和歌剧等多种艺术形式,还是被翻译成各国语言文字最多的中国话剧。 足见它的厉害了。 可以说,在这个年代,《雷雨》一出,谁与争锋! 《雷雨》虽然是一个戏剧,但是字数却并不少,足足有13万字之多。 想要把它完完整整写下来,至少要耗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吧。 毕竟,他近来太忙了,又要巡视工厂,又要管理各种店铺,还要去教育部上班,只有晚上这一段时间,他才有时间写作。 就在他借着台灯的灯光,静静写着《雷雨》开篇的时候,写着写着,突然,一股熟悉的幽香钻入他的鼻孔。 他微微一笑,知道她来了。 果然,丁鹏抬头一看,便看见了小怜那张娇柔善良的漂亮脸蛋。 此时,她正端了一些茶点过来,给丁鹏宵夜呢。 “你的家人,都收拾完了?”丁鹏关切的问道。 小怜点了点头,道:“我已经让他们睡下了,睡觉的时候,他们还让我过来好好感谢丁大哥您呢,说睡的床铺又软又暖和。” 丁鹏微微一笑,道:“他们喜欢就好。” “既然伯父伯母们都睡了,小怜,你便过来,陪着我看书写作吧。” 丁鹏拉着小怜柔弱无骨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 最近,有她陪在一旁,丁鹏写作,也更加有精神了。 刚刚因为她没有陪在身边,令丁鹏有些不太习惯,写作的效率都减慢了不少。 古人常说,读书写字,身边需要有个美人陪伴,红袖添香,这样读起来,才有乐趣,如今一看,似乎果然如此。 丁鹏让小怜挑一本书,陪在他的身边,他们二人,一个写作,一个看书,非常和谐。 就在丁鹏提笔,准备开始继续写的时候,一旁的小怜突然转过头来,满脸感激的说道:“丁大哥,今天的事情,真是太谢谢您了,如果不是有您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丁鹏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说道,“不过是一点小事罢了,举手之劳而已,小怜,你不用放在心上。” 小怜一脸认真的说道:“丁大哥,或许对于您来说,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但在在小怜心里,这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如果不是有丁大哥帮助,我们家,恐怕要被别人欺负死。” 小怜从小便被卖了出去,因此一直以来,几乎从未回过家里,与家人很少联系,根本不知道他们过的这么辛苦。 如今之所以能够联系上,是因为丁鹏前几日,特意批准她回去省亲的。 这一趟,也让小怜知道了她家里的状况。 因为她只是一个女婢,无权无势的,回到丁府之后,无能为力,只能偷偷哭泣了,没有想到,被丁鹏发现之后,他便立即挺身而出,帮助自己。 此时,在小怜心里,丁鹏简直就是她的盖世英雄,脚踏着五彩祥云,来到她的身边,百般呵护着她 第一百三十三章:电影上映,众人的震惊,白秀珠的好奇 当人心情愉悦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转眼,便到了晚上十点,该休息了。 丁鹏是现代人,懂得养生的知识,晚上过了十一点之后,便是肾脏排毒的时候了,这个时候,是一定要休息的,否则对身体不太好。 虽然这个躯体,就算是报废了,对他的现实生活,没有丝毫影响,但是,却会影响他在这个世界中的寿命。 穿越不易,丁鹏还是想要尽可能的珍惜在《金粉世家》中的这段时光,能够在这个世界多待几年,便多待几年。 因此,身体健康,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很重要的。 就算他不为自己考虑,小怜作为一个娇艳的少女,也不能让她熬夜啊。 女人熬夜,是很容易老的。 “小怜,今天就到这里吧,”丁鹏笑着对一旁俏丽的小怜说道,随后站起身,开始整理自己的稿件。 小怜也站了起来,她偷偷看了丁鹏一眼,欲言又止,终于,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她突然鼓起勇气,站在丁鹏的身前,轻柔的说道:“丁大哥,今日真是多亏了您,您帮了我这么多,我却没有什么能够报答您的,丁大哥,您有需要我做的事情吗?只要我能够办到的,我一定完成。” 想要报答我? 丁鹏看了一眼身旁的小怜,此时的她,与自己近在咫尺,两人离的非常近。 她那俊俏的小脸,以及浑身柔弱无骨,纤细苗条的身段,都仿佛具有惊人的魔力一般,吸引着丁鹏的眼球。 看着柔情似水,身材纤细娇弱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丁鹏的内心瞬间涌动出一股强烈的冲动,他很想一把搂住她,然后狠狠的,放肆的亲吻她,爱怜她。 这便是柔弱女孩对男生的致命吸引力,那温柔而又娇弱的样子,让男人看了,便会忍不住想要上去欺负一下。 丁鹏是个年轻男人,不过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贪图欢乐的年龄,他哪里能够抵挡住小怜这温柔娇弱的攻势,瞬间,他便心动了。 血气翻涌之下,他浑身荷尔蒙飙升,情不自禁的,他朝着小怜说道:“其实,我现在真的有一件事情,想要你帮我做了,就是不知道你听了之后,会不会答应。” 小怜最不喜欢欠人人情了,她无时无刻不想要报答丁鹏,还了这一大笔人情债,这样,她才能安心安睡。 此时见丁鹏需要她,她立即说道:“什么事情,丁大哥,您尽管说,我一定好好完成!” 看着小怜一脸急切的样子,丁鹏突然微微一笑,道:“小怜,你的小脸好美,从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便喜欢上了,我想要亲一口你的小脸,不知道你同不同意?小怜,我绝对没有强迫你的意思,如果你不愿意,从此之后,我便不会再提出像这样的无理要求了” 强扭的瓜不甜,丁鹏不是一个喜欢强迫别人的人,如果小怜自己没有这个心思,他是不会僭越的。 就在丁鹏解释的时候,小怜的脸上,先是满脸羞怯,变得通红,随后,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她突然闭上了眼睛,然后把自己的小脸伸向了丁鹏,那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女孩都已经同意,主动送上门来了,丁鹏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假正经。 他一把搂住小怜柔软的细腰,然后深深在她的俏脸上,亲了下去。 小怜的脸蛋,细滑娇嫩,上面还有一股淡淡的胭脂味儿。 这不由让丁鹏想起了,红楼梦中,贾宝玉吃袭人脸上的胭脂的事情。 味道相当不错。 亲了一会儿之后,丁鹏似乎觉得这样似乎还不太过瘾,便不由转换了阵地,开始逐渐下移,亲在了那殷红的樱桃小嘴之上。 小怜的小嘴柔软,而又富有弹性,滑滑的,非常润泽,亲起来非常舒服。 面对丁鹏的得寸进尺,小怜并没有拒绝,反而还主动迎合了上去。 显然,她对丁鹏,也极有好感。 丁鹏喜欢小怜吗? 当然喜欢了。 他喜欢小怜漂亮的外表,同时,他也爱着她温柔,柔情似水的内心。 外在内在,他都爱。 两人亲到情到浓时,丁鹏突然停了下来,他看着小怜水汪汪,满是情意的双眼,道:“小怜,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小怜不加犹豫,小脑袋点了点,轻柔的嗯了一声。 丁鹏所表现出来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哪个女人能够抵抗的住。 他年轻多金,又才华横溢,性格还是体贴温柔型的,对待她,更是呵护有加。 更重要的是,当她深陷绝望的时候,是丁鹏,挺身而出,挽救了她的家庭。 这样的男人,她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不爱呢。 她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她让丁鹏亲吻她,便已经表明了她的心意。 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丁鹏,对他,极有好感。 而这时,一个熟悉的电子声音在丁鹏的脑海中响起: “恭喜你,由于你此时成功俘获了小怜的芳心,如今她已经彻底喜欢上你了,也因此,你直接改变了她的命运,她与柳春江,不会再有任何可能了,这段孽缘,已然终结!因此,你将获得【改变命运】奖励,奖励正在结算中” 小怜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女孩,一旦她认定了某个人,便会一辈子,追随这个人,不离不弃。 此时,她的整个芳心,已经彻底放在了丁鹏的身上,就算遇见了柳春江,她也不会对其有任何感觉。 看着怀里,一脸娇羞的小怜,丁鹏心里非常满足。 或许有人会说,丁鹏是个彻头彻底的渣男,既然想要小怜,怎么前面又开始打起了冷清秋和白秀珠的主意。 首先,这里要说明的是,这里,不是现实世界,这里,就相当于梦境。 类似于游戏的世界。 他来到这电影世界,就是来泡自己喜欢的妞,放松心神,享受生活的。 这就好比是在《和平精英》的世界,捡枪击杀敌人,最后吃鸡一样。 你能指责那些玩家,在《和平精英》的世界,胡乱杀人吗? 当然不能。 这就是玩游戏的魅力,可以随便击杀敌人,无所顾忌。 能够满足人们,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愿望。 丁鹏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在他看来,人生一世,不过寥寥,理应及时行乐。 在现实无法实现的愿望,他在这影视的世界中,无所顾忌的完成,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在梦境中,幻想与各种明星美眉们谈恋爱,也不可以吗? “阮梅在《金粉世家》中戏份评级为a,角色命运改变的完成度评级为ss,综合考量之后,你获得奖励评级为s,奖励【命运能量】10万点。” 奖励还不错,这一下,令丁鹏的【命运能量】,一下又提升到了119800点。 宽裕了起来。 因为他俘获了小怜的芳心,算是彻底改变了小怜的命运,她之后的那些糟心事,不如被柳家的人冷嘲热讽,被金家的人欺辱,甚至最后出家当了尼姑,这些事情,都不会再发生了。 正因为如此,她的命运改变程度,才会评价极高,达到了ss级别。 太好了,这简直是一箭双雕。 如今,他不仅俘获了美人心,同时,还获得了巨额的奖励,真是一举两得。 天色已晚,小怜挣脱了丁鹏的怀抱,逃出了书房。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模样,像是一只害羞小鹿一般,可爱极了。 丁鹏微微一笑,只觉得人生一下子,又变得精彩有趣起来了。 伸了一个懒腰,丁鹏回到自己房间里,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第二日,今天,是《啼笑因缘》上映的大喜日子,一大早,小怜便守候在了门口,把丁鹏叫了起来,伺候他洗漱穿戴。 一番整理之后,他便出门了。 今日有一个首映礼,他必须要参加。 出门的时候,丁鹏嘱咐小怜,安置好她的家人,丁府上的大大小小,一切事情,全都让她定夺,看着办。 随后,他给了对方一万块大洋,作为平日里府上开销,不够了,再找他要。 以他对小怜的了解,以及他如今与小怜的亲密关系,他绝对信任小怜,让她管家,最好不过了。 小怜哪里见过这么多的大洋,吓的小嘴张成了一个“一”型。 丁鹏笑了笑,搂着她的细腰,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一口,随后说道:“晚上等我回来。” 说完,丁鹏便出门了。 小怜俏脸通红,她一直看着丁鹏消失在门口,这才关上了门,开始打点府上的事情。 她是读过书了,明晓事理,同时,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磨炼了她虽然看似温柔,但是内心无比坚定的性子,因此打理一个府宅,她驾轻就熟,非常轻松。 不一会儿,整个丁府便开始顺畅的运作了起来。 她原本是想要自己打扫府院的,不过她的父母,以及一群弟弟妹妹们,闲来无事,便帮着打扫了起来。 这些都是一些轻松活,并不累,比她父母在田地里种田,轻松多了。 而且,她也知道,自己的父母,是闲不住的性子,于是,她便也由着他们去了 就在丁鹏的府邸开始变的越来越干净整洁的时候,此时的丁鹏,正在北平最大的电影院内,出席一场盛大的首映礼,自然,是他的新片,《啼笑因缘》的首映礼。 为了打响名声,对于这次首映礼,丁鹏布置的非常盛大,甚至还邀请了金铨参加致辞。 《啼笑因缘》不同于一般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它其中是有许多进步的思想意义的,是一部好片子,内容非常积极,不然也不会被后世那么多的戏剧人,电影人改编上映了。 正因为影片富有教育意义,金铨才毫不避嫌,过来致辞。 毕竟,如果是一些低俗烂俗的电影,他为了自己的官声,是绝对不会过来的。 金铨都出席的开幕式,自然引起北平各界人士的重视,一个个全都蜂拥而至,前来观礼。 各大报小报的记者,也一个个前来凑热闹,报道此事。 可以说,丁鹏举办的这一场首映式,空前绝后,相当盛大。 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片子上映,有他这么大的排场和动静。 在宣传方面,他做的相当到位。 其中,他还当场献唱,把这部影片的主题曲,《暗香》又唱了一遍。 这一次可不比之前,他可是请了国内最顶级的奏乐团队配乐,有乐曲陪衬,他这一首《暗香》,听起来比他清唱,显得更为震撼悦耳。 这一次出席的,除了金铨之外,还有他的几个儿女,八妹金梅丽的小手上,还挽着一个绝代佳人,白秀珠,加上主演邱惜珍,还有小配角,冷清秋,以及金燕西身旁,几个纨绔子弟,可以说,该来的,几乎全都来了。 当众人听见丁鹏唱歌,也唱的这么好听悦耳的时候,这些纨绔子弟,以及白秀珠c金梅丽,小脸上全是震撼。 金梅丽更是满脸兴奋的拍着小手,蹦蹦跳跳的叫唤道:“丁大哥,太棒了,唱的太好听了!” 白秀珠也一直瞧着丁鹏,只觉得这个年轻人,真是优秀的太过分了。 不仅有才华,如今,竟然连唱歌,都这么好听。 四周的年轻女孩们,一个个像极了后世的迷妹,全都大声叫喊着丁鹏的名字,眼睛里冒着崇拜的小星星。 追星这种事情,并不是从后世才兴起的,在这个年代,同样有追星一族。 据他所知,在红楼梦中,大观园里的那些大家小姐,也有追星的,喜欢一些唱戏的戏子,甚至不惜想要与之私奔。 可见,天下没有什么新鲜事,现代发生的事情,其实在古代,早就已经发生过。 这千百年来,人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虽然有着巨大的变化,但是人性,其实相差无几,没有多大改变,就连喜好,也是大同小异。 当影片上映之后,众人看着丁鹏在里面出色的表演,脸上再次露出震惊的神色。 金家的几个小姐相互之间嘀嘀咕咕的,频频向着丁鹏这里看了过来,隐约间,丁鹏听见,她们似乎都是在夸赞丁鹏,惊叹丁鹏的绝世才华。 白秀珠在一旁耳濡目染的,听着小姐妹们频频谈论丁鹏的热情劲儿,不知不觉间,她也对这个如迷雾一般神奇的年轻人,产生了浓郁的好奇和兴趣 第一百三十四章 金燕西的威胁,买豪宅 首映礼进行的相当顺利,看过电影的人,都对丁鹏的精湛演技,表示震惊,全都被惊艳到了。 而且,整个影片的质量相当不错,故事情节也是有笑有泪,有温馨感人的地方,同时也有调皮搞笑的地方,在场观影的人员几乎全都表示,这部影片太好看了,影片质量甚至超过了许多欧美剧,在国内,名列前茅。 丁鹏能够看得出来,在场观众是真的喜欢这部电影,因为他看见,有不少观众的眼眸还是湿润的,似乎依旧沉浸在美妙的故事之中。 结束了首映礼之后,接下来,便是这部影片,全面面向北平,乃至全国的观众了。 此时是1920年,与《上海滩》剧情中的时间相当,许文强也是在1920年到了上海滩。 因此,此时的中国电影院,其实并不少,北平,上海滩,都有许多。 他已经花钱买下了整个北平,所有的院线,接下来,便是等待结果了。 等待观众们的反应。 对于票房大卖,丁鹏还是有些信心的。 毕竟,他可是满级的演技,加上高规格的配制,以及目前国内还未出现的叙事电影,不论哪一样,都注定了,这部影片的不凡。 当丁鹏亲自感谢金铨,送这位金总理离开的时候,一旁的八妹金梅丽凑了过来,小脸上满是激动的说道:“丁大哥,你太厉害了,这演技,与我看书时,印象中的男主角,几乎一模一样,你演的真是神了,而且,这首主题曲,也很好听,我看见上面写着,作词作曲也是你一个人完成的,这这这简直震惊到我失语!” 金梅丽或许是太激动了,说着说着,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她的确,是被丁鹏所展现出来的惊世才华深深震撼住了,震惊到了失语的程度。 其实,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是这个反应,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被丁鹏惊艳的表现震慑住了。 迷妹的尖叫声响彻整个会场,经久不绝。 就连一向高傲的白秀珠,都不由在一旁说了一句,“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国产片了,歌也写的极好,浪漫中,又带着一些忧郁,听后,令人回味无穷,真好听。” 丁鹏对着白秀珠微微一笑,“谢谢白小姐的夸奖。” 在回去的路上,冷清秋坐在轿车上,拉着丁鹏的衣袖,央求道:“丁大哥,你能把刚刚那首歌,再唱一遍吗?” 看着冷清秋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俏丽的脸蛋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矜持和骄傲,丁鹏便知道,这一首《暗香》的歌词,戳到了这位有些敏感,有些文艺的文艺女孩,冷清秋。 冷清秋酷爱诗词,尤其喜欢一些浪漫多情的婉约派诗词。 这一首《暗香》,婉转动情,正好符合她的胃口。 再加上丁鹏的完美演绎,她很难不会爱上这首歌。 优美的歌词,再配上丁鹏完美的唱功,这首歌,几近完美,让人听了之后,不由自主的便沉沦其中。 既然冷大小姐想要听,丁鹏自然不会拒绝。 他张口清唱了起来,由于他10级,最顶级的,一开口,便开口脆,极其抓人,仅仅只是听了第一句,冷清秋便已经双眼迷离,有些动情,深陷在了婉转动听的歌声之中。 一曲过后,冷清秋听的意犹未尽,她那张清纯的小脸上,洋溢着一丝感性的神情。 这幅动情了的表情,相当迷人,犹如一汪清泉,让人一往情深。 此时的她,犹如一朵纯洁无瑕,而又深情款款的雪莲花,正鲜伸展出了花朵,开的很是娇艳。 丁鹏忍不住停下了车,随后伸手抚摸着她那张清秀娇嫩的小脸,把她拉到了自己的身前。 紧接着,丁鹏便一口亲吻了上去。 此时的冷清秋正是动情的时候,她深陷在丁鹏温柔而又多情的歌声中,无可自拔,面对丁鹏的热情,她没有拒绝,反而隐隐有迎合的意味。 丁鹏索性便把她拉到了身前,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腿上,然后深深的和她拥吻在了一起。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当两人心满意足,分开的时候,冷清秋小声说了一句,“这首歌,写的真美,真好,丁大哥,你也唱的好,哪怕我听了这么多遍,此时依旧有些意犹未尽。” 意犹未尽吗? 丁鹏笑道:“以后,只要你需要,我随时把这首歌唱给你听,直到你听腻为止,好不好?” 冷清秋在丁鹏怀里娇羞的点了点头,小嘴里说道:“谢谢你,丁大哥,你对我真好。” “我对你好,不是应该的吗?” 丁鹏笑着说道。 两人分开了之后,丁鹏继续开车,过了一会儿,一旁的冷清秋突然说道:“丁大哥,有件事情,也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 “什么事情?只要是关于你的事情,我都想要听,都想要知道,”丁鹏回道。 冷清秋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今日,在首映礼上,有一个年轻公子一直目不转睛的打量我,他还趁着你上台唱歌的时候,过来询问我的名字呢,这个人,似乎是金府的公子” 金府的公子,难道是金燕西? 对了,怎么把这一茬忘了,在书中,金燕西可是对冷清秋一见钟情的! 而正好,这一次的首映礼上,金燕西带着他的那帮纨绔子弟,也到了现场。 严格说起来,这算是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了,难道仅仅只是见了一次面,这位金燕西少爷,就又对冷清秋一见钟情了? 这个真的很难说,毕竟,感情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兜兜转转的,一见面,便动心了。 丁鹏当然不可能让金燕西有机可乘,于是,他问道:“这位少爷,今日是不是穿了一身白色的西服,带着一个金丝边的眼镜,看起来风度翩翩,十分潇洒的样子?” 冷清秋回忆了一下,点了点头,道:“是的,今天他的确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而且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我听见四周的人叫他七爷,或者七少爷来者。” 这已经非常确定了,就是金燕西! 他果然,对冷清秋一见钟情了。 其实,这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毕竟,在电视剧中的开篇,便是这位七少爷开车路遇冷清秋,从而一见钟情的。 虽然因为丁鹏的原因,他与冷清秋相遇的时间,大大滞后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历史,总是在不断重演着。 历史虽然重演了,但是丁鹏是有自信的,以他如今与冷清秋的关系,金燕西早已经没有了任何机会。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得趁早拿下冷清秋了。 不能再拖了,恐有变故。 丁鹏问道:“他叫金燕西,是金总理的儿子,排行老七,因此人们叫他七少爷,他问你姓名,你是怎么回答他的?” 冷清秋看了丁鹏一眼,说道:“我没有理他。后来,你唱完歌,走了过来,他便走开了。” 这样啊。 看样子,他应该知道,自己与冷清秋关系亲密,经常在一起,但是即使这样,这位七少爷还是上来搭讪冷清秋,某非是不死心,想要挖我的墙角? 在电视剧中,这位七少爷的品性,并不怎么样。 前期,在追求冷清秋的时候,还算不错,但是,当他得到了冷清秋之后,便态度大变样。 结婚一个月之后,金燕西便逐渐对冷清秋失去了兴趣,他开始在外面与戏子作乐,痴迷于跳舞场子,与美艳放荡的舞女跳着各种亲密的舞蹈,一直到很晚,才会回家,甚至整天夜不归宿。 以至于让新婚不久的冷清秋,日夜独守空房,一个人渡过漫漫长夜。 因为花钱如流水,随着金铨的死亡,金家倒台,他依旧每日醉生梦死,大手大脚的花钱,每日只有把钱花完了,才会回家取钱。 冷清秋性子安静,是个不争不抢,不哭不闹的人,她根本管不住金燕西,对于这一切,她都选择了默默承受。 当金燕西把家里的钱全部花完了之后,他便又舔着脸去讨好白秀珠,想要傍上白秀珠这颗大树,获取钱财,继续逍遥快活。 可惜,最后他发现,白秀珠其实是在戏耍他。 早在白秀珠伤透了心之后,她便出国德国,并且在德国,遇到了一个爱着她的男人。 最后的结局便是,白秀珠去了德国,与那个爱她的男人,结婚了。 金燕西人财两空,曾经喜欢他的两个女人,都远离他而去了。 这,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丁鹏再次把冷清秋拉到了自己的怀里,随后一边抚摸她的白嫩俏脸,一边嘱咐道:“以后,如果你再次遇见了他,你便这么回答他,你就说,你是丁鹏的爱人。” “记住了吗?” 丁鹏的爱人。 冷清秋偷偷看了丁鹏一眼,随后乖巧的点了点头。 此时的她,一颗心早就放在了丁鹏的身上,因此对于丁鹏的话,百依百顺,非常乖巧。 见冷清秋如此懂事,丁鹏再次吻了上去,奖励她一个深深的香吻。 把冷清秋送回去了之后,丁鹏回到府上,心中暗忖道,他应该加快进度,得尽快把冷清秋娶过门了。 其实,他心里早已经有 了计划。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便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府邸了。 他想要购买一处更为宽敞的府邸。 此时,他所住的地方,环境有些太狭小了,人少的时候,倒是可以将就一下,但是现在,随着小怜的家人到来,整个宅子,已经显得有些不够用了。 而想要购买合适的宅子,最好的方法,便是询问在此地居住过多年的富贵之人。 不同层次的人之间,是互有圈子的,而哪些好的宅院出售,只有富贵之人,才相互之间最清楚。 丁鹏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金家的大少爷,金凤举。 别看这个人不务正业,但是对于一些小道消息,却是打听的非常清楚的,哪家富豪缺钱,想要出售宅院,应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 于是,找了一个机会,他便去金府拜访了。 金家的老太太,整日里只喜欢吃斋念佛,已经不怎么管家里的事情了,因此,此时,金家的大小事情,都是由大少奶奶,吴佩芳出面应付的。 因此,当丁鹏登门拜访的时候,招待他的,便是这位看起来知书达理,美丽大方的金家大少奶奶。 吴佩芳非常热情又热心,当她听说丁鹏想要询问金凤举,买宅子的事情时,她立即吩咐身边的丫鬟,赶快把大少爷叫回来。 因为丁鹏最近混的如日中天,吴佩芳一直想要巴结上这位冉冉升起的新星,唯恐没有机会,这个难得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放过,她连连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一定帮忙办妥此事,给丁鹏寻到一处环境优美,又价格便宜的宅子。 丁鹏不在乎钱财,因此说道:“钱财方面,倒是无所谓,关键要宅子好,里面一切东西,都要齐全,住起来宽敞舒服。” 吴佩芳连连点头,保证一定办到。 他们两个闲聊的时候,或许是声音有些大,惊动了屋子内的其他人。 不一会儿,便有一个可爱的小脑袋伸了出来,是八小姐,金梅丽。 今日的金梅丽,穿着一身漂亮的淡白色绸衣,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她看见是丁鹏上门了,不由高兴的连忙凑了过来,有些嗔怪的说道:“丁大哥,你来了也不叫我一声,是不是不想看见我了?” 说实在的,金梅丽天真浪漫,非常可爱,这样一个开心果,谁人不喜欢呢。 于是,丁鹏笑道:“怎么会呢,我这里有点正事,办完了之后,我便准备找可爱的金梅丽小姐玩的呢。” “真的吗?呵呵,那正好,我恰巧有一件事情需要丁大哥过来帮忙,丁大哥,快点跟我来,”金梅丽的小手拉着丁鹏的衣衫,想要把丁鹏带去某个地方。 丁鹏被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纠缠的没办法,只得跟吴佩芳说了一声,如果金大少爷回来了,提醒他一声 第一百三十五章 成立诗社 吴佩芳是最喜欢丁鹏能够与他们金家多多来往的,要是能够娶上他们金家的一个女儿,那就再好不过了。 毕竟,以丁鹏如今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和财力,以及惊世骇俗的才华,哪一家不想要抢着做女婿呢。 他如今简直就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 吴佩芳已经开始盘算着,是不是也把她们吴家的女儿带过来,让丁鹏瞧瞧,看看相互之间能不能看对眼。 富贵人家之间,最喜欢的便是抱团联姻。 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有这一习惯。 因为,相比起其他关系,联姻之后,彼此便是一家人,利益相关,便能够更加顺畅的资源互换,相互促进发展,这对于每个家族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正因为能够获取巨大利益,这才使得这一习惯,经久不衰,数千年来,在人间大行其道。 吴佩芳是一个有大局观的女人,她非常看好丁鹏,觉得这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如果能够与之联姻,这对于她个人的利益,是大大的有好处的。 以后不论是求其帮忙,还是什么的,也能方便一些。 人嘛,难免会遇到困难,所以要多给自己留一些退路,结交一些优质的善缘,在关键时候,说不定便能用上了。 丁鹏,显然就是一个大大的,优质的,结缘对象。 于是,吴佩芳笑着说道:“你们年轻人去玩吧,梅丽,照顾好丁少爷。” 金梅丽乖巧的点了点头,随后她拉着丁鹏的衣袖,带着他走入了内院的花园之中。 金府内部非常大,不仅有一栋栋洋气的小楼,其中还建有一片片,成片的花园。 这些小楼,金府的几个少爷,一人一栋,各不干涉。 这主要是因为,不论是金家大少爷,还是二少爷,都已经结婚了,娶了媳妇,自然是要出去单过了。 不过,因为金铨还在世,这几个儿子都要仰仗这位当总理的父亲的观照,在北洋政府里当差,因此,金家并没有分家,这两个儿子婚后,都各自占着一栋小楼,带着自己的媳妇,过着各自的小日子,互不干涉。 而女儿则不同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 金铨虽然思想没有这么封建,但是依旧存有一些旧思想的余留,总觉得,女儿以后是要嫁出去的。 因此,他的几个女儿,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还有八妹,金梅丽,都住在一起,一栋小楼里。 因为整个小楼有两层,其中房间众多,她们住起来,一人一间,倒也并不拥挤。 而四小姐,金道之,已经嫁到了日本,此时还没有回国,因此金府内,也就没有她专门的房间了。 金梅丽拉着丁鹏,来到了金府的后花园内。 金府的花园,非常广大,犹如一片园林一般,地上铺满了小草,其间夹杂着鲜花,一颗颗苍翠欲滴的大树竖立在道路两旁,显得绿树成荫,到了夏日,真是一个乘凉的好去处。 除了树草之外,丁鹏还看见一片片的花圃,里面有牡丹园,月季园,杜鹃园,兰圃,成片的纯种花圃,小巧精致,花卉也开的争相斗艳,非常漂亮。 在一片花圃前,挂着几个秋千,几个女孩子正在相互嬉闹着,荡着秋千,银铃一般的悦耳笑声,回荡在四周,让人听了之后,心情瞬间变得舒畅了许多。 “姐姐们,看我把谁带过来了!”金梅丽笑着说道,言语中,颇有一些炫耀得意的意味。 几个女孩回头看来,当看见丁鹏之后,她们顿时一个个停止了嬉闹,变得淑女起来,原本喧闹的环境,也变得安静了许多。 金梅丽带着丁鹏,来到了女孩们的身前,她指着身边的女孩们,一个个给丁鹏介绍着。 这些女孩,有些丁鹏认识,在餐桌上见过面,比如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和六小姐,金润之。 有些,在首映礼上见过,想来应该也是次长总长家的千金小姐,被金家的小姐们,邀请过来嬉戏玩乐的。 丁鹏在里面,竟然还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白秀珠。 此时的白秀珠,留着一头卷发,穿着一身洁白的丝绸衣服,绸衣很丝滑,纯白色的,十分华丽。 而更为令人羡慕的,便是她浑身的肌肤,竟然和纯白的丝绸一样洁白无瑕,娇嫩欲滴,让人只需看一眼,便觉得惊艳无比,美艳动人。 而且,她如今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浑身嫩出了水来,那一脸灵气的模样,非常招人喜 欢。 她唯一的缺点,便是脸上的笑容极少,带着一股子大家小姐的高傲脾气。 金梅丽把她们介绍给丁鹏的时候,丁鹏显得非常绅士,一一跟她们打了招呼,表现的礼貌而又谦逊。 相互简短的打了招呼之后,金梅丽说道:“姐姐们,最近你们不是常说,想要听丁大哥,给你们当面演唱那一首《暗香》吗?这不,我就把他拉过来了。” 金梅丽看向丁鹏,第一个带头起哄道:“丁大哥,给我们唱一遍那首《暗香》吧?求求你了。” 的确,这些时日,丁鹏的那首《暗香》彻底火了,传遍了大街小巷,因为这首歌的歌词,非常优美,犹如婉约派的诗词一般,因此在这些富贵小姐圈子里,也被传的火热。 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因此,当这些千金小姐知道对面这个年轻小伙子,便是这首歌曲的原唱之后,立即也跟着起哄,有些撒娇的让丁鹏唱一遍。 在这些女孩们娇滴滴的起哄声中,丁鹏实在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唱一首歌而已,他也不损失什么,倒也没什么。 女孩们坐在草坪上,围在丁鹏的周围,而丁鹏则站在中心位置,开始演唱起来。 既然是唱歌,怎么能够没有伴奏呢。 一般的音乐人,唱歌,或者写歌的时候,都喜欢拿出一个吉他,然后扒拉曲子,自弹自唱,这样才更有感觉嘛。 可惜,丁鹏不会任何乐器,他想着,以后要不要学一点普罗大众的乐器,比如吉他钢琴之类的,这样干唱,说实话,有些太单调了。 不过,既然不会乐器,丁鹏也就懒得纠结了,直接开口清唱。 他顶级的歌唱实力,不是盖的,一张口,便炸翻全场。 那婉转的旋律,动人的声色,以及声音中所包含的情感,都令四周的女孩们动容,一个个听的如痴如醉,深陷在歌曲所营造的浪漫的氛围之中。 三四分钟之后,当丁鹏唱完一曲,他发现四周的姑娘们还依旧沉浸其中,正在回味着刚刚那一个个美妙的音符。 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四周的女孩们全都围了上来,对丁鹏刚刚完美的演唱实力,赞不绝口。 一下子被这么多年轻女孩围着,丁鹏顿时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香气环绕的盘丝洞中,那浓郁的脂粉气让人都快要窒息了。 在夸赞了丁鹏的演唱功底之后,女孩们又开始研究起了这首《暗香》的歌词。 这首歌的歌词,每一句都像是一首诗一般,就算是单拎出来,也能感受到其深深的美好,以及背后蕴含的深意。 比如,歌曲一开头,便是一句‘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这‘花瓣’,其实是一种象征,代表着一段美好的爱情,花瓣凋零,预示着一段美好爱情的结束,但是依旧留有余香,拥有一段值得回忆的甜蜜回忆。 而第二句,‘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表面上的意思,是经历了一番风雨之后,香气已经消失了,因此没有人再会理会,这预示着,时光流逝,没有人会再记得当初我们爱的是有多么的壮烈。 这一段,写的是冷清秋与金燕西之间的爱情,他们曾经相爱的轰轰烈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浓郁的爱情,渐渐变淡,随后慢慢烟消云散了,两个人都已经不记得当初,他们爱的是有多轰轰烈烈。 整首《暗香》的歌词,每一句,都像是一首婉约的诗句,非常优美而又精炼,而且每一句,除了表面的意思之外,还暗藏着深意。 像这样的歌词,本身单拎出来,已经是一首非常优美的诗篇了。 比这个年代,大多数的爱情诗,都要隽永深刻。 这就也难怪,这些千金小姐们,会对丁鹏的这一首歌的歌词,痴迷不已。 这些女孩,能够把金家的小姐们,请进金府做客,都不是一些胭脂俗粉,她们都是上过私塾,拥有着极高的文学素养的。 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 金家这几个女儿,不论是五小姐金敏之,还是六小姐金润之,以及八妹,金梅丽,都是有思想,有文化的好女孩,远非金家那些混账儿子可比。 说来也奇怪,金家,几个儿子,一个个的都很混账,靠吃金铨的老本为生,一旦金铨倒台,一个个便急着分家,而且之后的日子,过的都很惨淡。 但是,金家的四个女儿,却一个个都很聪明睿智,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这真是奇了怪了。 女孩们对丁鹏的到来,表现的非常热情,她们提到,在她们心中,丁鹏所写的诗歌,《雨巷》排第一位,而这首《暗香》,排第二位。 女孩们惊叹道:“丁大哥,您是怎么写出这么多优美浪漫的诗句的?能不能教教我们?” 看 着四周一双双水汪汪,满是希翼和渴求的眼睛,最终,丁鹏抵不过女孩们的温柔攻势,心软之下,便同意了。 不过,丁鹏提出,“不如我们成立一个诗社吧?大家以后每周抽一点时间,来相互探讨诗文,交流写诗的心得,相互启发,说不定对于大家以后做诗,会有极大的好处呢?” 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都是喜欢文学的,她们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无事可干,便只能窝在家里看书了,因此,她们的文学素养,都至少到了及格的程度,基本上都能够写出一些诗句出来。 吟诗作对的,都不在话下,只是这质量,层次不齐,做不出像丁鹏所写的这几首诗,那么经典罢了。 其实,丁鹏也是沾了穿越者的光,否则,他怎么可能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写下这么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呢。 四周的女孩并不知道这些,她们不知道,丁鹏的这些惊天动地的诗篇,其实都是他抄的,他不过是一个文抄公罢了。 此时,女孩们全都认为,丁鹏才高八斗,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大诗人。 她们对于丁鹏,既崇拜,又觉得他很神秘,很想要了解他。 崇拜,自然是因为他的绝世才华。 而神秘,是因为,她们很想知道,这么多情真意切,而又浪漫细腻的诗句,丁鹏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丁鹏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能写下这么多,感人至深,又发人深省的绝世篇章。 她们只觉得,丁鹏就像是一层迷雾一般,神秘不可揣测,令她们想要进入其中,一探究竟。 往往神秘,都来源于未知,如果什么都让她们知道了,女孩们便不会再有神秘感了。 因此,丁鹏自然不会告诉她们,这些诗歌,其实并不是他写的,而是他抄的。 丁鹏的提议,立即得到了四周女孩们的全票通过。 她们一想到,能够与丁鹏一起探讨诗歌,便一个个兴奋的不得了,开心不已。 毕竟,在如今的文坛,有哪一个诗人,有丁鹏这般的惊世才华,每发表一首诗歌,都惊才绝艳,震动文坛。 细数起来,这短短数月,丁鹏不仅产量极高,写了诸多诗文和小说,而且每一本,似乎都是经典。 丁鹏的国文知识,同样是满级,此时的他,学贯古今,对于各种国文经典,诗词歌赋,都信手拈来,讲的头头是道,四周女孩们听着听着,都听痴了。 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她性格内向,酷爱读书,此时的她穿着一身有些保守的蓝色衣衫,把自己苗条的身段,紧紧裹在了里面,一丝不露。 她长相清秀,一脸单纯文静,此时她静静的看着丁鹏,细细品味着丁鹏所讲述的各种丰富的文学知识,只觉得犹如醍醐灌顶一般,以前很多不明白的东西,都得到了解答。 她呆呆的看着此时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丁鹏,心中暗道:“丁少爷真厉害,看起来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却懂得这么多的知识,学识渊博,仿佛无所不知,真是太优秀了。” 她连连感叹道:“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有才华,有学识的男人”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丁鹏现场做诗,震惊全场 围在丁鹏四周的千金小姐中,有几个是在影视剧中露过脸的,是有戏份的。 比如沉默内向的金敏之,她性格文静,一直呆呆的看着丁鹏,默默无言。 不过,通过她的眼神,还是能够看出,她对于丁鹏才华横溢的崇拜和欣赏。 在她看来,丁鹏是她所见过的所有大家少爷中,最有学识,最有内涵,并且表现的谦逊有礼,一点都不狂妄的绝佳男人。 像这样既有本事,又有修养的男人,非常少见,至少金敏之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魅力的一个男生。 她原本就因为喜欢宅在家里,而鲜有交际,大多都是和一些富家小姐在公园内玩耍,认识的年轻的男人,非常少,仅仅只有她的那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然而,她的这两个哥哥,还有她的那个弟弟,浑身都是纨绔子弟的脾气,整日里混迹在烟花之地,吊儿郎当的,不干正事,这些她都是知道的,而丁鹏的表现,与她的这些哥哥弟弟,截然相反,这就难怪她会对丁鹏另眼相看,心里生出了一些好感。 一想到能够与这么优秀的丁少爷,一起成立诗社,相互讨论诗歌,她便由衷的欣喜。 她心里暗道:“有了诗社,以后便不会过的那么沉闷了” 金敏之一旁坐着的,是金家六小姐,金润之。 金润之比金敏之,甚至八妹金梅丽,都要漂亮。 她脸蛋生的非常漂亮,眉眼之间,有些像韩国的一个明星,孙艺珍。 她穿着一身清爽的白色连衣裙,留着一头长发,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淑女。 更可贵的是,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温柔而又灿烂的笑容,整个人非常大方,不像金敏之,有些认生,看着丁鹏时,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欣赏。 像丁鹏这么有才华的男人,很难有女生不欣赏的,读过不少诗书的金润之,自然也不例外。 此时的她,还没有遇到她未来的真命天子,自然也就没有避嫌这一说了。 除了金家这些娇艳的花朵之外,还有一个,便是本剧的女主之一,白秀珠。 她原本只是觉得丁鹏很有才华,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多惊才绝艳的诗篇和小说,觉得对方很是神奇。 而如今,当她亲耳听到对方在自己的面前侃侃而谈,口若悬河之后,她这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对方的学识,真是渊博至极。 “一个懂得很多东西,很有内涵,很有才华的有为青年!” 这便是此时,丁鹏在白秀珠心中,所留下的印象。 她对丁鹏的印象非常好,以至于令她有兴趣,继续关注和想要了解这个年轻少爷。 既然是成立诗社,自然需要做诗了,丁鹏提出,让她们每人做一首诗,然后他当面点评,给她们一些意见。 周围的女孩们几乎都看过丁鹏的小说以及诗篇,因此她们对着丁鹏起哄道:“老师,给我们开一个头,打一个样,做一首诗吧?然后我们再照着样本,做诗。” 让他做一首诗? 这不是小意思嘛。 此时,丁鹏的脑子里,早就存储了大量的文学经典。 就算没有这么文学经典,以他如今满级的,也能够现场即兴赋诗一首,只不过没有那些流传千古的名作出彩罢了。 丁鹏并不怯场,他胸有成竹,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他的才华,他让姑娘们给他现场出题,他按照姑娘们的出题,现场赋诗一首。 这可就是真真正正考验真功夫的时候,做不得半点虚假,姑娘们连连对着丁鹏拍手鼓掌,对他的勇气,表示欣赏。 姑娘们一番讨论之后,异口同声的说道:“丁老师,就以我们面前的这些鲜花为题,做一首诗歌吧。” 她们的四周,便是一片片的花圃,此时,众人仿佛置身在一片花的海洋之中一般,景色浪漫而又鲜美。 这时,一个有些大胆的姑娘说道:“老师,我喜欢听一些浪漫的,缠绵悱恻的情诗,您能不能以鲜花为题,做一首情诗呢?” 听着这姑娘的话语之后,四周的女孩们全都捂着小嘴,咯咯笑了起来。 在这个年代,像这么直接,这么大大方方的把情情爱爱说出口,而且还是出自一个女生之口,是非常罕见的。 在场的女孩们,有许多都小脸通红,捂着小嘴偷偷乐着。 她们对于爱情,懵懵懂懂,既害羞,又有些向往。 看着这些娇羞的女孩们,那一张张的小脸,犹如开的鲜艳的花朵一般,娇艳欲滴,非常可爱。 他 甚至感觉到,四周弥漫着一股甜美的荷尔蒙气息,清香宜人,非常好闻。 以鲜花为题的情歌? 丁鹏略微一想,脑子里立即显出了一首优美的诗句,他微微一笑,道:“有了,我给大家念一遍,如果写的不好,还请各位小姐们见谅。” 丁鹏言语间,非常客气礼貌,这并非是他虚伪,而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礼貌。 女孩们听说丁鹏这么快便做出了一首诗歌,而且还是一首命题的情诗,全都流露出不可思议的模样。 对比她们自己,她们想要写出一首诗歌,没有数个时辰,根本不可能想的出来。 而现在,距离她们出题,提要求,不过才过去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一分钟的时间,便能做出一首诗歌,这位丁少爷,真是才华横溢的有些太离谱了。 姑娘们全都瞪大了自己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丁鹏,准备欣赏他仅仅用一分钟的时间,所做出来的诗篇。 丁鹏清了清喉咙,随后朗声读道: “你是鲜花,你是亲爱的孩子,” “从你的吻中我认出了你,” “没有一朵鲜花的嘴唇如此温柔,” “没有一朵鲜花的泪水燃烧得如此炽热。” 这是一首赞美心上人的情诗,把自己的心上人,比喻为鲜花,把鲜花的花瓣,比喻为心上人柔软而又温柔的嘴唇,把鲜花上的露珠,比喻为心上人所流下的滚烫而又炽热的泪水。 四周的女孩们听了这首优美而又动人的情诗之后,全都双眼变得水汪汪的,有些动容。 她们不由不约而同的抿了抿自己鲜红的嘴唇,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不仅才华横溢,连撩拨女孩的本事,似乎也是一流的。 那个最大胆的女生,甚至对着丁鹏抛了一个媚眼,娇声说道:“老师,没想到您是这样的人,真是好会哦!” 四周的女孩们纷纷起哄,拖长了声音,道:“哦——” 女孩们口中所说的‘好会’,自然指的是,丁鹏赞美女孩,俘获女孩芳心的本事。 如此浪漫而又多情的诗句,丁鹏张口就来,这哪个女孩子能够顶得住。 更何况,四周的这些女孩,都是富贵人家的小姐,都是读过书,热爱文艺的,否则,她们也不会与金梅丽,金润之和金敏之她们,玩到一块。 正因为如此,丁鹏这出口成诗,而且句句柔情而又浪漫的语句,对她们有着极大的杀伤力,女孩们看向丁鹏的眼神,一个个都变得温柔多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随后,女孩们全都齐声鼓掌,对丁鹏的诗句赞不绝口。 白秀珠也是第一次,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出口成章,三步成诗。 这个年代,文人格外受欢迎,像丁鹏这样,拥有惊世才华的,更是犹如大熊猫一般,格外稀少,深受女孩们的青睐。 丁鹏做完了,接下来便是女孩们各自做诗了。 她们的水准,自然没办法与丁鹏相提并论,写一首完整的诗歌,对于她们而言,相当困难。 丁鹏表现的非常耐心,一个个指导着她们,在他丰富的国文知识的衬托下,女孩们进步明显,很快便做出了令她们自己喜欢的诗句。 时间缓缓流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吴佩芳的身影,出现在了花园中,她笑着对丁鹏说道:“丁少爷,凤举他回来了,正在书房等着您呢。” 丁鹏道了一声谢谢,随后他告别了女孩们,跟着吴佩芳离开了。 看着丁鹏离去的身影,女孩们有些依依不舍,虽然他们之间仅仅只是见了一面,但是丁鹏惊才绝艳的才华,还是给她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心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她们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简直太完美了。 随着丁鹏的离开,她们也就失去了学习诗歌的热情,而是围着八妹金梅丽,打听着关于丁鹏的一切。 比如她是怎么认识丁鹏的,为什么能够邀请他过来,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能够邀请丁鹏过来,给她们讲解诗文。 说实在的,金梅丽对于丁鹏的了解,也很有限,大多都是从她的那些哥哥们,以及她父亲,金铨的口中得来的。 不过,就算是这些信息,一个个听起来,也足够令人惊叹了。 当听说丁鹏竟然如此优秀,在短短数月时间里,干了这么多的大事,女孩们对于丁鹏的崇拜,越发浓郁了。 白秀珠在一旁,听了女孩们的谈论,同样面露震撼,她也没有想到,丁鹏竟然这么优秀,除了拍电影,唱歌,写书写诗之外,竟然还是教育部的次长,还开办了众多的企业,建造大型工厂等等。 金敏之情不自禁的感叹道:“这个男生,年纪轻轻的,怎么可以这么优秀!” 金润之也在一旁附和道:“的确,这个男生,所作所为,早已经远远超过了同龄人了,就算是与历史中那些名人相比,他都是拔尖的存在!” 看来,金润之对丁鹏的评价,也很高。 丁鹏并不知道这些。 他不知道,自己离开之后,女孩们口中谈论的话题,竟然全部都是关于他的。 这些妹子们,对于丁鹏,越来越感兴趣,只想着能够更多的了解他,那架势,就像是如今王一博的女粉,疯狂考古王一博的历史一样。 此时的丁鹏,已经来到了书房,而金凤举,则坐在了他的对面。 或许是刚从衙门里下班回来,金凤举浑身穿着黑色西装,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像是一个斯文败类。 当听说丁鹏想要购买一栋豪宅时,金凤举想了一会儿,突然一拍大腿,道:“真是巧了,最近我们部门里,刚好有一个人,想要出售自己的祖屋,这人曾经是八旗子弟,手头上有祖上传下来的一套祖屋,堪比王府,不过最近他似乎缺钱,因此想要售卖这栋祖屋,怎么样,丁鹏少爷要不要前去看看?” 果然,办什么事情,就要找什么人。 金凤举虽然在衙门里,干不了什么正经事,但是他的交际能力,可以一流的,就喜欢打听各家的事情,这件事情,问到他,算是问对人了。 这不,马上便想到了一处空屋。 丁鹏连忙道谢,并且从身上摸出一百块大洋,递给对方,作为报酬。 丁鹏知道,这位大少爷最喜欢留恋烟花之地,最近似乎又泡上了一个妓女,正是需要大把花钱的时候。 果然,金凤举看见丁鹏手上的这一百块大洋,眼睛一亮,只觉得这位丁少爷,正是够意思。 他面子上故意推辞了一番,随后便十分爽利的手下了。 手下了钱财之后,金凤举亲热的拍着丁鹏的肩膀,说道:“丁少爷,您放心,如果这处府邸看不上,我再给你打听打听其他的宅子,我金凤举拍着胸腹保证,一定帮你找到,你满意的府邸为止!” 果然,找人办事,好处一定要给到位,这样对方办起事来,才能更积极一些。 金凤举还说,他会帮丁鹏讲价钱,保证让丁鹏以最低的价格,买到府邸。 随后,他拿起电话,打给了那个八旗子弟,一番交谈之后,金凤举笑着挂了电话,然后来到丁鹏身前,在丁鹏耳边小声说道:“谈妥了,对方正在春香楼,他邀请我们,去他那里详谈。” 春香楼,这名字一听便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方,八成便是青楼。 青天白日的,这位八旗少爷,竟然还留恋在青楼之中,可见,他缺钱,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 难怪金凤举会这么高兴,又小声在他耳边说话。 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留恋青楼之人,不过,他是背着他的老婆,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偷偷去的青楼,自然说话要小心一些 第一百三十七章 春香楼,姑娘们都在看丁鹏的电影 丁鹏熟悉剧情,他知道,金凤举在外面勾搭的女人,名字叫做晚香。 这晚香,似乎就是春香楼里的姑娘,也就是妓女。 晚香这个女人,可不简单,算是一个活脱脱的绿茶婊。 她一面在金凤举面前装纯情,装无辜,谎称做这个,是因为家中有什么年迈多病的老人,被逼无奈,需要钱用,这才不得不出来卖身。 这一下便勾起了金凤举的同情之心。 按理说,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风月老手,大家少爷,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识过,没有赏玩过,怎么就中了晚香的道了呢? 这主要有两点。 第一,晚香装的好,那一副在金凤举面前,永远柔柔弱弱的样子,就差跪在金凤举身前,百般迎合伺候他了。 如此小女人的柔弱作派,一下子便激起了金凤举作为大老爷们的保护欲,觉得在眼前这个女人面前,大发雄威,非常有面子,非常爽。 是的,晚香这个女人,弄懂了金凤举的爽点。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那就是晚香长得极其漂亮,而且前凸后翘的,苗条的同时,也十分有料,自身条件太好了,金凤举仅仅只是看了晚香一眼,便被她的皮相深深吸引住了,无可自拔,色心大起,当天便和这位晚香在房内欢好了。 晚香把金凤举引上钩之后,便开始伙同窑子里的老鸨,一起变着花样的要钱,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家里老人重病,快死了,急需钱财治病,等等。 金凤举深陷在晚香清纯而又妩媚的风情中,哪里管得了这么多,立即慷慨解囊,每次都满足了。 到了最后,他甚至出了极高的价钱,帮着晚香赎了身,然后在外面买了一处宅子,把这个晚香豢养了起来,作为自己的外室。 在此期间,金凤举对待这个外室,真可以说是极好的,极尽讨好,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把自己的老婆倒是完全冷落了。 可是,哪里知道,就在他去外地出差的短短三个月里,晚香便按捺不住,和四周一个野男人厮混上了,成日里混在一起。 这男人是个穷鬼,但是谁让晚香自己喜欢呢,两人一商量,便决定先弄一大笔钱,然后一起私奔。 走的时候,晚香几乎把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偷走了,包括金凤举保存在她这里的小金库,到了最后,当金凤举出差回来的时候,落得了一个人去楼空,钱财两尽的地步。 这也算是这位金大少爷咎由自取吧。 丁鹏算算时间,此时,这位金家大少爷,应该才刚刚与晚香勾搭上,你侬我侬的,难怪刚刚听说约见的地方是在春香楼,他的脸上会露出,难以掩饰的笑容呢。 他是觉得,自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会他的情人去了。 这原本就是金家的私事,丁鹏自然不会咸吃萝卜淡操心,去理会这些糟耙粑事情,说不定还会惹上一身腥呢,何必呢。 金家要落败,金家子弟要坠落,岂是他能够阻止的。 于是,丁鹏跟着金凤举,出了金府的大门。 在出了门口时,吴佩芳,也就是金凤举的老婆,问道:“咦,你刚回来就又要走?” 金凤举说道:“我出去是有正事,我约了一个朋友,他手上有房子要出售,我正准备带着丁少爷,一起去看房子,谈价钱呢。你不信,可以问丁少爷。” 金凤举说的也没有错,于是丁鹏点头道:“是的,我们是去看房子的,真是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吴佩芳笑着说道,随后她看向金凤举,嘱咐道:“早去早回啊,别在外面逗留太久了。” 随后,她又抱怨了一句,“最近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总是早出晚归的,你那个清水衙门,有这么忙碌吗?怎么平日里,没有见你这么忙过?” 金凤举这些时日,为什么早出晚归,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因为,他去妓院,与那个晚香姑娘厮混在一起了嘛。 金凤举尴尬一笑,随口说了一句,“你这个妇道人家,懂得什么!” 说完,他便带着丁鹏,头也不回的走了。 说实话,吴佩芳算是一个标准的美女,身材饱满,容貌秀美,这样的老婆不陪,却竟是在外面玩弄那些肮脏的野花,这金凤举,真是没有品味。 说到底,应该是因为他们两个,很早便成婚了,在一起多年,早就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新鲜感了吧。 以至于如今,金凤举对待他这个貌美老婆,会如此冷淡漠视。 如果放在现代,他要是敢这么对待他老婆, 女人肯定早就离婚,跟别人跑了,现代女人有多娇贵,相信诸位绅士应该感同身受。 因为男多女少,以至于让这些女人,被宠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一个个的,不可一世。 不过,在这个民国初年,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严重,除非被逼到了绝境,否则像吴佩芳这样的女人,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婚的。 她离了,娘家人也会觉得脸面尽失,而不会接纳她。 这便是为什么,不论是金家大少奶奶,还是金家三少奶奶,当她们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胡搞瞎搞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没有选择离婚,而是隐忍了下来。 在她们看来,这些事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而且错的,不在男方,而是勾引她们男人的那些贱女人。 丁鹏还是第一次进入民国的青楼,说实话,他对于里面的样貌,倒是有些新鲜。 此时的金凤举,穿着一身西服,西装革履的,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西装口袋里,还挂着一块怀表,看起来,像极了一个斯文败类。 而丁鹏和他的装扮,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便是两人西装的颜色。 丁鹏穿的,是一身黑色西装,而金凤举的,是灰色的。 两人坐着丁鹏的车,在金凤举的指路下,一路向着北平一处繁华地段而去。 在路上,金凤举看着丁鹏车内的豪华装饰,有些地方,甚至用的是纯金,金凤举不由赞叹不已,觉得对方不愧是转眼间便能办起一座万人工厂的大亨,果然豪横。 来到春香楼,此时,因为还是白日,出来接客的姑娘不多,整个楼里,显得有些冷清。 在门口,丁鹏发现,这座春香楼,占地非常广大,四周都是红色漆木的柱子,显得很是古朴。 楼宇之间,挂着许多大红灯笼,这些应该是用来,晚上照明用的。 相信,到了晚上,当这些灯笼全都被一一点亮的时候,整个楼内的景象,将会变得十分好看。 两人刚进楼,便看见四周星星两两的,有些穿着旗袍的姑娘,被一些嫖客,搂抱着,进进出出。 这些嫖客,有些是已经完事了的,有些,则是刚进来,正准备潇洒的。 行走之间,这些男人自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就这么走路,而是手掌在旗袍的岔口处,不断游走。 这便是旗袍的妩媚之处,它完美的把女人的身材勾勒了出来,引起男人的无限遐想,同时,还在大腿处开了一道岔口,若隐若现的,更为妩媚勾人。 正因为如此好处,民国的烟花之女,大多都是穿着一身艳丽的旗袍接客。 除了旗袍之外,这些女人的手中,也会拿着一些其他的物品,无比手绢,又比如折扇,这些小饰品,都能够提升她们的魅力。 金凤举看着来往的女孩们,不由满脸微笑着,眼神不停在这些露出来的白嫩大腿间扫来扫去,对着丁鹏评头论足着,显然,他应该是这里的常客了,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 到了春香楼的金凤举,和在金府时的金凤举,完全就像是两个人。 在金家,他衣冠楚楚,待人彬彬有礼,十分绅士。 不过当他进了这春香楼之后,那色眯眯的样子,给人一种放飞自我的感觉。 从他的眼神中丁鹏能够感受到,他特别喜欢这里。 相比之下,丁鹏便显得冷淡许多了。 他虽然也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的,是那些自尊自爱,如冷清秋白秀珠小怜这样的好女孩,而对于这些浪荡货色,他根本懒得搭理。 这就好比是,一个吃惯了鲍鱼海参的人,让他突然去吃萝卜白菜,他便不会再有胃口一样。 “凤举兄,你们来了!” 一个热情的男人声音从前方传来,随后,丁鹏看见,一个同样穿着灰色西服,还打着领带的年轻男人,兴冲冲的走了过来,他长得有些老气,留着一头披肩长发,颇有些像现代的一些玩摇滚玩乐队的人。 “这位应该便是丁少爷吧?久仰大名!” 这男人热情的握住了丁鹏的手,热情的握了握手,随后连忙把两人请入了他刚定下的一处包间。 包间内布置的非常雅致,有花瓶,有盆景,有各种红木家具,看起来华贵异常。 在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已经摆放了一席丰盛的酒菜,这些酒菜做的十分精美,犹如艺术品一般,看来,这价格,应该不菲。 缺钱,竟然还来这么贵的地方玩耍,足见这人平日里,该是有多么大手大脚。 像这么花钱,就算家财万贯,恐怕也花不了多久,便会破产。 在桌子旁,已经坐着了一个穿着旗袍,浓妆艳抹的女人,这女人有些姿色,身材也很丰腴,应该是这男人点的相好的。 男人坐在了 那女人身旁,一边搂着那女人,把玩着女人的脸蛋,一边让金凤举和丁鹏二人坐下。 随后,他自我介绍了一番,他叫宋子文,是金凤举的同事,同样在财政部当差。 财政部可是个肥沃的差事,能够在这么优厚的地方当差,可见,这宋子文,应该还是有些人脉的。 宋子文看了一眼四周,突然拍着桌子,喊道:“人呢?” 这时,门外传来一个龟公的应和声:“来了来了来了” 紧接着,一个有些秃顶,佝偻着背,大约四五十来岁的瘦弱男人走了进来,他对着宋子文点头哈腰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说道:“宋二爷,您有什么吩咐?” 宋子文说道:“我来了两个兄弟,快去给他们找两个姑娘过来陪酒!” 话音刚落,他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拍自己的脑袋,对着金凤举说道:“对了,我怎么忘了这一茬,金兄在这里是有个熟客的,叫什么来着,对了,晚香姑娘!” 他对着龟公说道:“去把晚香姑娘叫来,就说她的情哥哥,金公子来看她了。” 说到这里时,宋子文朝着金凤举,暧昧一笑。 金凤举哈哈一笑,对着龟公说道:“晚香今日在吗?如果在的话,便把她叫过来吧。” 龟公立即点头道:“在的,在的,她这些天,一直都巴巴等着金公子您呢,我这就去叫她。” 宋子文看向丁鹏,说道:“兄弟,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告诉我,我对这里非常熟悉,这里不错的姑娘,我几乎都认识,说出来,我给你推荐推荐。” 喜欢什么口味的? 丁鹏摇了摇头道:“我已经有爱人了,对于这些青楼女子,不感兴趣。” 金凤举在一旁插话道:“真是一个好男人!” 他对着宋子文介绍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他便是今日,在整个京城,传的沸沸扬扬的,大才子,大善人,丁鹏,丁大作家!他写的《啼笑因缘》,你应该看过吧,最近在各大影院热映,听说反应很强烈的。” 宋子文大惊失色,他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丁鹏,惊叹道:“原来你便是丁大才子!你的电影,我看过了,我刚刚还纳闷,感觉您有些眼熟嗯,不就是《啼笑因缘》里,那个男主角嘛!啊呀,丁少爷,你那演技,真是绝了,你写的歌也很好听,这些天,我的凤娟一直在我枕头边上哼着这首歌呢!” 凤娟,便是他身旁的这个女人,他在这里的老相好。 一旁的凤娟听说他便是丁鹏,同样惊骇不已,吃惊程度,不下于宋子文,她有些激动的站起身来,说道:“丁先生,我太喜欢您演的《啼笑因缘》了,我身边的姐妹,有空的时候,都去看了您的这部电影” 第一百三十八章 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如今,《啼笑因缘》这部片子,早已经大爆了,每天电影院中,前去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整个电影院。 以至于就算每日连播这部影片,依旧供不应求,有许多市民,想要看,却又看不着。 甚至一度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票价被一吵再吵,到了5块大洋,乃至10块大洋的高价了。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被人们疯抢。 足见这部电影的火爆程度了。 丁鹏一时之间,享誉整个北平,乃至全国,成了全国首屈一指,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 丁鹏的知名度,算是彻底打响了。 与此同时,在收获知名度的时候,他还赚了一大笔钱。 将近十几万大洋。 这笔钱,相对于他建工厂的钱,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依旧是一笔大的吓死人的巨款。 连凤娟这个青楼女子,都带着她的姐妹,前去观看这部影片,你便可以猜到,这部影片的火热程度了。 丁鹏谦逊了几句,随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上面。 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购买的房子的。 宋子文让龟公离开了,随后说道:“丁少爷,不要急嘛,我们先在这里好好玩玩,等玩舒服了,我再带着你们前去参观一下我的府邸,也不迟,我可以保证,我那栋府邸,非常广大,曾经是一个王爷手中的产业,后来因为我祖上有功,帮着这位王爷挡了一剑,死了,那王爷感恩之下,便把这府邸赏赐给了我们,这房子,可曾经是一座王府哦!” 还真的是王府啊。 清朝时候的王府,这宅院有多大,不言而喻。 肯定是深宅大院了。 住在这样的院子里,生活的才能更舒服一些嘛。 丁鹏来到这个影视剧的世界,可不是来受苦的,而是来想要享受生活的。 把他不曾享受过的东西,好好的享受一遍,否则,他来干嘛? 找虐吗? 人生一世,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的更快乐一些吗? 享受生活,享受自己喜欢的,想要的东西? 龟公离开了之后,不一会儿,又返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姑娘。 随着这姑娘的出现,丁鹏身旁的两个男人,全都看直了眼睛。 尤其是金凤举,一直直勾勾盯着对方,仿佛眼睛都挪不开了。 看着金凤举这个眼神,丁鹏不用看,便能够猜出来,这个姑娘是谁。 八九不离十,便是晚香,金凤举的相好。 果然,丁鹏一抬头,便看见了这姑娘的那张俏脸,的确是晚香。 此时的晚香,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旗袍,把她成熟而又完美的身段,衬托的美好而又魅惑。 她梳了一个极为清纯的头型,发鬓上还插着一朵粉红色的鲜花,看起来娇艳欲滴。 或许是妆容的原因,晚香让人看第一眼时,便觉得她是一个容貌清纯,非常干净腼腆的女孩。 不过,丁鹏却是知道的,这不过是她的表象罢了。 说起来,她算是绿茶婊的典范了。 一边勾搭金凤举,在他面前装清纯,装可怜,背后,她都不知道和多少男人勾搭过来。 可怜这个金凤举啊,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抛弃了一心一意对待他的妻子,吴佩芳。 吴佩芳虽然有些世故精明,但是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嫁给他的这些年,可从来都是本本分分的,没有给他戴过任何一顶绿帽子。 放着家里这么好的一个大家闺秀不好好疼爱,反而把眼前这个破烂货当成宝贝,这金凤举,也算是一个有眼无珠男人的代表了。 不过,有一说一,晚香的容貌,的确出众,不然,也不会引得两个男人,金凤举和宋子文,全都失态了,眼巴巴的就瞧着她一人。 宋子文在一旁叹息道:“晚香姑娘真是漂亮,不论看多少次,似乎都不会腻,凤举,你有福咯!” 宋子文知道对方是金凤举的相好,因此他站起身来,笑道:“金公子,我把这里,就留给你了。” 他搂着凤娟,来到丁鹏身旁,道:“丁少爷,走,我带着你去我那处宅院瞧一瞧,如果您瞧得上,我们再谈论价钱也不迟” 第一百三十九章 修缮新府邸 丁鹏开车,带着宋子文和他的相好,凤娟姑娘,一起向着那处府邸奔去。 兜兜转转了一圈之后,众人停留在了一处有些破败的大宅院的朱门旁。 丁鹏跟着宋子文进去转了一圈,的确,宅子,是好宅子,里面空间极大,花草树木,假山等等,应有尽有。 府邸坐北朝南,门口除了朱红大门之外,还有一对石狮子辟邪。 整个府邸,分为两个部分,前面的正殿,和后面的后寝。 正殿共有七间,四周护以石栏,这都是平日里,接待客人,应付交际之后的。 后寝,相当于‘后宫’,是用来居住的地方,里面包括了五重大的居室,居室四周又有配楼各九间,园林假山以及池塘,该有的,应有尽有。 在面积上,甚至远远超过了金府。 这样一处宅院,的确相当广阔,完全称得上是深宅大院了,置身其中,仿佛自成一世,与世隔绝了一般。 环境相当幽静,住在其中,心情也会变得宁静起来。 转了一圈之后,丁鹏对于这处府邸,还是非常满意的。 如果非要挑出一点缺点,那便是这府邸略显陈旧,似乎已经空闲了很长时间了,里面蛛网密布,显得有些破败。 不过这不算什么大问题,只要请到足够的工人,精心修缮一下便可以了。 不过是需要多消耗一点钱财罢了,根本不算什么。 既然对于这处房产,丁鹏是满意的,接下来,便只剩下谈价钱了。 宋子文看在金凤举的面子上,也没有给出高价。 毕竟,他是知道丁鹏的来头的。 年纪轻轻,不过二十岁,便已经是教育部次长了,还受到了总统的亲自接见,如今又在文坛和影坛上,站稳了脚跟,成了各个领域的精英。 精英都有点太保守了,应该说,丁鹏是这些领域的绝对天才。 加上其收留数万难民,大兴土木,建造工厂的行为,这所有的一切,都预示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不简单。 像这样的人才,不论在哪里,都是各个阶层人巴结,想要讨好的对象。 宋子文也不例外。 他想要给丁鹏卖一个好,搭上关系,这样以后,说不定便能用上。 成年人嘛,相互交际应酬,不就是为了相互帮衬,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因此,宋子文开价1万大洋。 1万大洋,便能够购买到这么一栋气势恢宏的大宅院,这价钱,已经算不错了。 并不贵。 丁鹏马上便答应了。 他把宋子文送回了春香楼,和金凤举告别了一声,便离开了。 宋子文和金凤举原本还想要挽留他,让他也在楼里找一个姑娘,和他们一起玩耍。 丁鹏微微一笑,拒绝了。 回到了丁府之后,丁鹏立即把他买了一个新宅子的消息,告诉了小怜,他让小怜明日陪着他一起,去雇佣一些工人,修缮那处府邸,然后购买一些合适的家具等物品,充实其中。 这处府邸,以后应该便是他的常居之地了,自然要好好打理一番。 一想到能够住在这么宽敞的房子里,丁鹏心里便感觉一阵喜悦。 说实话,相比起喧闹,他喜欢寂静的环境。 试想一下,在幽静的环境中,他坐在花园里,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写书作词,身旁还跟着一个清纯漂亮的丽人,一起卿卿我我,人生之事,不过如此了。 接下来的几日,丁鹏带着小怜,都在忙活修缮那处府邸的事情。 渐渐,府内的杂草被清除一空,破旧的瓦砾,也被修缮一新,同时褪色的柱子,也全都涂上了新漆。 加上一些沙发地毯盆景花篮吊钟 丁鹏甚至还买了一架钢琴,准备有空的时候练习一下。 说实话,完全依靠提高技术,实在是有些太浪费了。 丁鹏决定,一些比较容易习得的技能,比如,他完全可以在这个世界,雇佣人过来,手把手的教他,根本没有必要耗费,去购买提升这门技术。 正因如此,他除了购买钢琴之外,还顺带着,买了许多其他的乐器,方便的时候,一起练习了。 反正现在他新买的这处府邸,相当广大,完全足够用来放置东西,不用担心,购买的物品,没有地方放置。 当把整个府邸全都修缮一新之后,置身其中,不论是丁鹏,还是他一旁的小怜,都感觉到了一阵震撼。 此时的府宅,哪里还有之前的破败,完全就是一座奢华的古代王府一般。 小楼的地面上,全都铺着一层红地毯,走在上面,松松软软的,非常舒服。 丁鹏带着小怜转了一圈,小怜惊叹道:“丁大哥,这府宅,比金府气派多了,像是皇宫一般,真是好看!” 丁鹏揉了揉小怜的小脑袋,笑道:“你喜欢就好,这里以后,便是我们的家了,我现在把这个家交给你,以后府内的大小事务,便由你全权处理了,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知道吗?” 说话间,丁鹏已然搂住了小怜纤细的腰肢,小怜的小蛮腰,又酥又软,摸起来,手感相当不错。 小怜似乎对于丁鹏的搂抱,早就见怪不怪了,她没有拒绝,而是俏丽的脸蛋上微微一红,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帮着丁鹏,管理这处院子。 常言道,男主外,女主内,丁鹏对于府内的这些小事,不太感兴趣,因此,他决定把这处府邸,全权交给小怜打理。 小怜性情温婉贤惠,是一个贤妻良母,对于丁鹏的吩咐,她几乎从未拒绝过,善良而又柔美的脸庞上,总是洋溢着温柔的笑容。 这笑容,犹如一朵美丽的白莲花一般,温柔美丽,惹人怜爱。 情不自禁之下,丁鹏把她搂进怀里,随后捧着她的小脸,狠狠亲吻了起来。 小怜的芳心之中,早就有了丁鹏这个人了,而且随着这些时日的相处,她对于丁鹏的依赖和喜爱,与日俱增,因此,对于丁鹏任何举动,她都表现的极为顺从。 两人情到浓处,丁鹏不由抱起小怜,带着她进了早已经布置妥当的主卧房 第一百四十章 给小怜写情诗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在正值青春的年纪,没有一段风流韵事,那这一生,真是白活了。 尤其是在这犹如虚幻的影视世界中,就更加不能辜负青春了。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幸福,更加美满,更加的爽! 而人只有在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爽。 这就仿佛是,只有在你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产生愉悦感一样。 而小怜,便是丁鹏喜欢吃,想要吃的一道美味佳肴。 两人不知道在卧房中缠绵了多久,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屋外已经是深夜了。 他们索性便在这处府邸里住下了。 先歇息一晚,等到明日,再行搬家。 其实,这处府邸已经大致布置好了,卧房中,棉被什么的,都是齐全的,可以直接入住。 此时,两人相拥在一起,彼此紧紧挨着,只觉得心情愉悦,非常幸福美满。 丁鹏的确感觉到很满足,因为,此时,他的怀里,正躺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孩。 他喜欢小怜,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除了,喜欢小怜娇嫩的肌肤,纤细苗条的身体,俏丽柔美的容颜之外,还喜欢她温柔多情,贤妻良母的性格。 她和冷清秋一样,都是性格保守,喜欢宅在家里的好女孩,唯一的区别,便是,冷清秋性格颇为冷僻,脸上很少有笑容,给人距离感,不熟悉的,便会觉得她有些冷傲。 实际上,不过是因为,她比较慢热而已。 而小怜则不同,她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倒是没有文艺女青年的冷僻性格,她的小脸上,总是挂着柔美的笑容,如冬日暖阳,只需看一眼,便会觉得温暖人心。 这也是丁鹏喜欢她的原因。 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乔迁大会 写情诗,对于丁鹏来说,简直容易到了极点,他几乎张口便开,一边轻抚着小怜俏丽的脸蛋,一边把玩着她娇嫩的肌肤和柔顺的发丝,一边看着她,欣赏着她的美貌,一边缓缓说道:“ 假如你我不曾相逢, 那么这一生,我将永远体会不到欢愉的滋味。 假如我与你失之交臂, 那么这一生,我将悔恨终生,永远不会快乐。 你的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我心海,擦过飓风。 在我贫瘠的心灵土地上, 留下一抹永无难忘的风景。 与你每一次的离别,哪怕仅仅只有一瞬, 便足以让我这颗深情的心,憔悴不堪。 你眼中的每一次秋水微澜, 便足以让我心潮澎湃,情不自已。 此生能够与你彼此相爱, 这辈子便无憾了。 ” 当丁鹏念到最后的时候,小怜的眼眶中,已经饱含着热泪,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对方的心中,竟然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她动情之下,不由环住丁鹏的脖子,自己凑了上来,深情的亲吻着丁鹏的嘴唇。 小怜的身子柔软,而又有温度,那柔弱痴情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要紧紧抱住她。 丁鹏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他狠狠抱住小怜,仿佛想要把她柔软的娇躯,狠狠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一般。 翌日清晨,两人在一起,相互洗漱完毕之后,丁鹏便带着小怜,开车返回了丁府旧宅,也就是冷府的旁边。 随后,丁鹏便雇佣了几个短工,帮着他们搬运行礼。 他们开始搬家了。 冷夫人听说丁鹏要搬走,心里还有些舍不得,不过她也知道,如今丁鹏一家子,人口多了起来,像这样的小宅子,根本住不下了。 搬走也是迟早的事情。 离开时,丁鹏邀请冷家人一起搬到他那里去住,说他那里非常安静舒适广大。 冷夫人自然不会同意了。 如今,她的女儿,冷清秋,虽然和眼前这个男人,走的很近,但是两个人毕竟没有结婚,她这么冒然搬到对方那里去住,这算什么? 这也太不符合情理了。 如果她真的这样做了,她以后女儿嫁过去,也会低人一头。 这绝对不是冷夫人愿意看到的。 丁鹏也没有勉强,因为冷夫人的拒绝,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 不过,他还有后招。 紧接着,他便又说道:“冷夫人,这一次我搬到新的住所,准备举办一个庆贺乔迁之喜的庆典,到时候还请冷夫人,带着冷小姐,大驾光临。” 这是买下新府邸之时,丁鹏早就已经相好了的庆典。 原本,他新进乔迁,举办一个庆贺乔迁的盛会,理所应当,再正常不过了。 而且,举办盛会是虚,他其实另有目的。 首先,他举办这场盛会,便能够邀请冷夫人,带着冷清秋,以及宋世卿,一起观赏他的新居,相信见识了他新居的豪华之后,不论是宋世卿,还是冷清秋,或者冷夫人,一定会大受震撼的,这也算是侧面的在他们面前,尤其是冷夫人和宋世卿面前,彰显他的财力。 虽然冷夫人是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对于富贵,看的并不重,但是,谁不想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富贵人家,一辈子衣食无忧,过着少奶奶一般的舒服日子呢? 兴许到了最后,连她都巴不得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丁鹏了。 这是他第一个目的,加速他与冷清秋之间的进展。 虽然他们二人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但是到现在为止,冷清秋依旧没有答应他的婚事。 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二人还差一点契机,而这个契机,或许便会在这次乔迁盛会上发生。 而他第二个目的,便是会邀请所有他认识的各界人士,包括金铨以及金府的人,一同参观他的府邸,参加这一次的盛会。 这么做的目的,自然也是向他们,进一步展示自己的实力了,以及增进与他们的关系。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丁鹏很有钱,但是究竟有钱到何种程度,他们并没有一个太直观的感受,这一次,他便让这些达官贵人们,好好见识一下,他丁鹏的实力。 庆贺乔迁之喜这样的邀请,冷夫人自然不会拒绝,她欣然答应了,并且表示,到时候一定参加。 丁鹏做事相当周到,他提议道:“到时候我过来接你们吧。我们乡里乡亲的,都不是外人。” 说完,丁鹏对着冷夫人恭敬的躬身一礼,随后上车,带着小怜,以及其他人,返回了自己全新的府邸,丁公馆。 早在之前,他已经给自己的府邸,挂上了一块气派的匾额,上面写着三个大字,丁公馆。 民国时期的有钱人,一般称呼自己的府邸,为公馆,如金公馆,白公馆等等。 而丁鹏的,自然便是丁公馆。 忙活了大半天,当把所有东西全部搬迁到新公馆之中后,经过一番整理,一个全新的丁公馆便诞生了。 此时,整个府邸内,早已经焕然一新,所有设施完备。 丁鹏见小怜忙的满头香汗,浑身也有些湿透了,他心疼之下,便让新雇佣的那些佣人去忙活,而他则牵着小怜的小手,带着她去洗鸳鸯浴,洗去全身的尘土和汗味。 洗浴的地方,是一块非常宽大的私人澡堂子,里面早已经加好了温度适当的温热水,其中还泡有花瓣和香精,闻起来非常香甜。 两人置身在如温泉一般的池子之中,一边相拥着,相互清洗,一边愉悦的聊着天。 小怜虽然不是拜金的女人,但是,哪有女人不希望自己能够过的舒适,过的愉悦,生活条件环境优越呢? 对于如今犹如仙境一般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小怜实在是太喜欢了。 这些日子,是她一个小小的女仆,一辈子都难以想象的。 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过上这样的富贵生活,对于这一切,她非常感恩,她知道,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男人,丁鹏,给她的。 因此,她对于这个男人,既崇拜,又感激。 两人在浴池中又缠绵腻歪了一阵,也不知道洗了多久,皮肤都有些快洗脱皮了,这时,两人才爬出浴室,穿上衣服,走出了浴室。 嗅着身上香喷喷的味道,小怜的心情顿时变得非常爽利,只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而丁鹏,则搂着小怜的小蛮腰,嗅着她身上的香味,也同样觉得,非常爽利,心情大好,觉得这样的日子,无比美好。 没有人会拒绝这样优越享乐的日子。 两人出去之后,又监督着雇佣的仆人们,把花园,以及荷塘全部收拾清楚了,这才给他们结了工钱,打发他们走了。 看着偌大的公馆,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提议道:“小怜,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要再雇佣一些长期的仆人过来,帮着我们打理这偌大的府院?” 毕竟,这么大的院子,却只有小怜一家帮着打理,似乎有些不太够。 小怜一家,除了她,和她的父母之外,便是她的六个妹妹,和一个不过才六岁的弟弟。 而她的妹妹太小了,平日里帮着洗洗擦擦的,倒也可以帮一把子手,但是一些重活,比如砍柴背挑等等,她们却是绝对干不了的。 而她的父母,虽然是干惯了农活的人,身上有把子力气,但是毕竟才两个人,不说别的,过几日,他便要在这里举办庆典大会,到时候会邀请各大权贵人士参加,人数至少数百人,这么大的盛会,这几个人,肯定是不够使唤的。 至少,也得再找数十个,乃至几十个仆人过来。 两人一商量,小怜建议道:“丁大哥,这件事情,您其实可以去找金府的大少奶奶帮忙,她是北平大户人家出生,对这方面比较了解,如果让她帮忙,找到的仆人,一定都是知根知底的良仆。” 这人,是有好坏之分的,有卑劣的主人,也自然会有卑劣的仆人。 甚至有些仆人,为了钱财,而对主人家谋财害命的,这样的事情,累见不鲜,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因此,一般大户人家雇佣仆人,都会经过一番挑选,先了解一番这仆人的背景,发现没有不妥之处,这才会雇佣到家里来。 而最开始,因为对这些新雇佣的仆人,并不是太信任,因此会先把他们放在一些无关痛痒的岗位上,先观察观察,发现有不错的,便一步步提拔,让其担当更关键的位置。 其实,当一个人家大业大之后,管理家庭,就犹如管理一个企业一般,也是大有学问的。 而这个学问,一般是由女主人掌管的。 男主外,女主内,这个年代,大多如此,比如金铨一家,所有的家务事,都是由金老夫人打理的。 只不过,后来她年纪大了,喜欢清净,只想着吃斋念佛的,多活几年,因此金府上的大大小小的时候,便全都交给了金家大少奶奶,吴佩芳帮着打理。 在附近一家名贵酒楼订了一桌子的酒菜,送到了府上,随后丁鹏便叫来小怜的家人,大家一起围坐在一起,一边谈笑,一边享受着眼前的美味佳肴。 小怜的父母看着如今这 荣华富贵的日子,只觉得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菜肴,也没有睡过那么柔软的床铺,更是没有洗过这么香气扑鼻的温水浴。 这一切,对于他们而言,都太过梦幻了。 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最是懂得感恩,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丁鹏给他们的,因此,小怜的父母小声在小怜的耳边嘀咕道,让小怜以后一定要尽心尽力的侍候丁鹏,绝对不能辜负了丁鹏的这份恩情。 小怜最是孝顺,她连连点头,说道:“父亲,母亲,女儿晓得的。” 一顿美妙的晚餐过后,丁鹏让小怜去书房帮忙,然后吩咐她的父母,把桌子收拾干净之后,便可以去休息了。 今日的事情,便算是结束了。 小怜的父母连连点头,对丁鹏,他们一直都相当恭敬。 丁鹏喜欢听话的人,更何况还是这么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的老实人,因此,丁鹏也没有亏待他们,不论是吃穿用度,都给他们最好的,完全当着亲家一般对待。 回到书房,丁鹏把小怜拉到自己的怀里,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腿上,随后两人便开始书写稿件。 随着《啼笑因缘》的大热,有不少观众表示,想要看到更多这样优秀的电影,呼声很高。 就连总统,都亲自给他打了电话,声称他的几个孩子,尤其是几个女人,特别喜欢看他拍的电影,想要他多拍一些,这样的优质电影。 总统之所以给他打这个电话,自然不可能是仅仅为了他的几个孩子,而是因为,这其中,还蕴含有另一层意思。 一部好的电影,可以让人们暂时忘却眼前的痛苦,对于稳定民心,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是有很大促进作用的。 精神文明建设,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同样至关重要。 因此,总统之所以让丁鹏多拍一些这样的电影,目的,便是为了稳定已经有些浮躁的民心了。 南方的威胁,一直虎视眈眈的,令不少北洋政府的官员,以及北平的人们,人心惶惶,总统急需用各方策略,稳定民心,而丁鹏的电影,便是其中之一。 一部优秀作品所提供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不可估量的。 既然总统都催促他了,丁鹏自然开始准备新作了。 他挑选的新作,便是民国十大名着之一的,《京华烟云》。 这本书,是由着名作家,林语堂先生,在1938年开始创作的小说,在文坛上具有极高的地位。 他不仅具有很高的文学性,同时还很有故事性,讲述了北平曾家姚家牛家,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时期,一直到抗日战争,三十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 其中,还安插了不少历史事件,比如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二战爆发等等,几乎是全景式的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 当然,他不可能完全照抄这本小说,因为里面有不少情节,有些超越了时间。 比如,三一八惨案,便发生在1926年,也就是六年之后。 而五四运动,是1919年的事情,倒是可以写进去。 为了能够不得罪北洋政府,他准备对这本书进行精简,弱化北洋军阀的丑恶嘴脸,把更多的笔力,集中在三个大家族的历史变迁之中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东窗事发,扇耳光事件 有小怜在一旁陪着,丁鹏写起书来,心情变得更加愉悦舒畅。 而人心情舒畅的时候,做事的效率,也会随之提高。 这便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原因。 此时便是如此,有小怜这个温软的美人陪伴,丁鹏写书,效率极高。 有时候写累了,他便让小怜代笔,他念一句,小怜便写一句。 颇有点夫唱妇和的味道了。 第二日,丁鹏便再次拜访金府,准备找吴佩芳,让她帮忙寻找几个仆人,帮着打理接下来,准备举办乔迁宴会的事情。 来到金府,开门的是一个胖乎乎,满脸谄媚笑容的中年胖子。 丁鹏认识他,他便是金燕西的随从,金荣。 同样,也是金府的管家。 金荣,姓金,这性命,应该是主人家赏赐他的,可见,金荣的身份,应该类似于家养奴,数代都是伺候金家人的奴仆,用这个年代的话语,便是家生子。 一般富贵人家,雇佣仆人,最担心的,便是招来一些不三不四的恶奴,不仅不干活,反而还存心打起了主人家的主意,反噬其主,偷取主人家的财货或者女人。 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一般富贵人家,都喜欢用一些背景干净靠谱的奴仆,这样才安全。 而家生子,是府上奴仆所生的子女,从小便在府中长大,背景自然是极干净的,因此,他们也是富贵人家最喜欢用,而且还是重用的奴仆。 相较于其他奴仆,对家生子更为信任。 因此,金荣相较于其他金府的仆人,地位要更高一些,算是仆人中的一个小头目。 当然,就算他地位再高,也终究不过是一个家生子,地位自然无法于主人家相提并论。 因此,当看见丁鹏之后,金荣那张胖脸上,立即堆满了讨好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给丁鹏请安。 丁鹏笑了笑,说道:“金管家,金家大少爷在家吗?我有些事情,想要找他询问。” 丁鹏的确是来找吴佩芳帮忙的,不过,吴佩芳毕竟是一个少妇,而且还是金府的大少奶奶,他总不可能直接说,是来找大少奶奶的吧? 这多不像话啊。 因此,他才会说,想要找金家大少爷帮忙。 金荣连连点头道:“今日大少爷休息,正在花园里晒太阳呢,我带您去见大少爷。” 丁鹏的身份,金荣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人物,是他得罪不起,而且时刻想要巴结的对象,因此对待丁鹏,他自然会更上心一些。 说穿了,人世间,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 当你强大的时候,人们便会重视你,甚至巴结你,而当你弱小的时候,便会轻视你,忽视你,甚至欺压你。 为什么每一本书上,都教你怎么强大自身呢? 因为只有自身强大了,你才能够活的像一个人,才能够真真正正,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上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没看见这世上,有那么多苦命的人吗? 深圳电子厂里,那么多两班倒的工人,每日工作12个小时,换取一点生活费用。 在工作时,还会经常受到一些工头的欺压。 有些年轻夫妻俩一起进厂打工的,没过多久,老婆便被什么线长主管撬走了,这样的事情,还少吗? 有些脾气硬的,可能会上前去教训那些情敌,不少情杀的案子,便是这么来的。 而一些脾气软的,可能也就算了,离婚,或者离开这家电子厂,去其他的电子厂,继续打工。 这就是卑微的打工人的生活。 能怪谁呢? 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不够强大。 而落后,就会挨打,就会吃亏。 对于现代的男人来说,便是找不到老婆。 失去了繁衍后代的资格。 世界,往往就是这么残酷,优胜劣汰,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活在人们假象的美好之后,而没有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罢了。 丁鹏跟着金荣,一路到了花园之中,走在林荫小道上,他突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争吵声。 或许是因为具有增强体质的作用,他发现自己,不论是视力,还是听力,都比以前要敏锐许多。 原本,他还有些近视,但是自从练了这套功夫之后,一番洗精伐髓,他的视力恢复了正常,完全不用佩戴眼镜了,而且听力,也比之前强了不止一倍。 因此,虽然隔着一定的距离,但是,他依旧能够听清 这一阵的争吵声。 听声音,争吵的,是一男一女,似乎是金凤举和他妻子,吴佩芳的事情。 他听见吴佩芳质问道:“你昨天晚上,还有前天晚上,都干什么去了?” 金凤举随口说道:“我去朋友家打牌。” “去谁家打牌?都有谁啊?”吴佩芳继续追问道。 听声音,金凤举似乎有些不耐烦,他说道:“哟,你今天盘问的够严的,怎么找,我还不能在外面过夜了?” “不能,就是不能在外面过夜!”吴佩芳语气坚定的说道。 金凤举似乎也有些来气,冷笑道:“你也天天在外面过夜打牌,怎么,我就不能在外面过夜?” “别人都行,就你不行!”吴佩芳说道。 丁鹏隐隐听出,吴佩芳的声音里,暗藏怒意,似乎她很生气。 听到这里,丁鹏不由暗忖道:“莫非金凤举和那个青楼女子,叫做晚香的,事发了?被吴佩芳发现了?” 也是,也只有遇上这样的事情,吴佩芳才会这么质问她的丈夫。 这个年代,不过是民国时期,封建守旧的一些思想,依旧相当严重,究其原因,是因为此时的女性,根本没有任何谋生的途径,需要依附男人生活。 如此一来,她们自然矮了一截,会受到男人的钳制了。 现代的女性,为什么一个个都那么飒,说白了,就是因为她们经济自由,不用靠讨好男人生活,能够凭着自己的喜好心愿,去生活而已。 不论在哪个年代,只有把自己的命运捏在自己手中的人,才能活的真正潇洒,而指望别人,依靠别人生活的,便犹如奴隶一般,只能任由别人驱使。 常言道,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其实,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如果一个男人,傻傻天真的完全相信女人的鬼话,也是可悲的。 男人花心,你以为女人就不会吗? 其实,不过是性别有区别而已,但是实质上,都一样,都是人,既然是人,便有共通的人性。 果然,当他来到花园中心的时候,便发现金凤举正躺在一个躺椅之上,正逍遥的晒着太阳,而在他一旁,站着一个穿着粉红色旗袍的女人,吴佩芳。 此时,吴佩芳的手中,正捏着一沓照片,一脸怒意。 金凤举丝毫没有把自己这个夫人放在眼里,因为在他心里,自己这个夫人,吃他的,穿他的,一切都要依靠他,因此对方根本不敢怎么样。 看见吴佩芳有些指责他的意思,他不由有些不高兴了,微怒道:“为什么我不可以?” 吴佩芳用这些照片指着金凤举的鼻子,骂道:“因为你品行不好,作风不正,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 说到气愤处,吴佩芳直接拿起照片,全部狠狠砸在了金凤举的脸上。 在这一点上,她显然要比金家四小姐,金道之要做的更好。 同样是发现自己的老公在外面找小三,吴佩芳敢于当面指责训斥自己的老公,而金道之,则是选择了隐忍,最后甚至接纳了自己丈夫的小老婆,还把这个小老婆带到了金府娘家,承认了这个小老婆的地位。 在这一点上,金道之,的确太卑微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两人的底气。 吴佩芳家里,原本就是北平权贵之家,她的父亲,也是北洋政府的总长,她身后是有娘家人给她撑腰的。 而金道之则不同。 那时候,金铨已经离世,金府也败落了,金家那几个儿子,混的一个比一个差,根本无力给自己的这个妹妹出头,因此,金道之无奈之下,只能接纳了这个小老婆。 所以,面对同样的事情,对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结果,究其原因,还是要看各自身后的底气。 吴佩芳有底气,因此她不怕与金凤举硬刚。 而金凤举仗着自己的父亲是总理,自己又在肥缺,财政部当差,脾气也硬气的很,他‘嚯’的一声,从躺椅上站了起来,指着吴佩芳的秀鼻,怒道:“你干什么你!反了天了!” 在金凤举的眼里,自己的老婆,就应该对自己百依百顺,就算自己在外面吃喝嫖赌,也不能有半点怨言。 吴佩芳也不是吃素的,她顿时撒起泼来,争锋相对道:“怎么着,你还想打我吗?” 金凤举怒火中烧,觉得自己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挑衅,他不由扬起自己的手掌,狠狠扇了过去。 啪! 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吴佩芳的脸上,显出了一个红红的掌印。 她被扇懵了。 长这么大,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人扇巴掌,更可气的是,此时的她,还怀着孩子。 趁着女人怀着孩子的时候,出去瞎搞,似乎是这个 年代的男人的惯性。 吴佩芳尖叫一声,眼神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她的男人,做错了事,竟然反过来扇她的耳光! 一股怨气上了头,吴佩芳哭喊道:“我不跟你过了,我再也不跟你过了!” 金凤举正在气头上,嘴里也怒道:“不过就不过!” 看着两个主子闹的不可开交,金荣吓的连忙跑了过去,一边喊着吴妈,一边上去劝解。 金凤举看见丁鹏也在这里,不由觉得颜面大失,他怒哼了一声,抓起椅背上的西装,怒气冲冲的走了。 那样子,仿佛受委屈的,变成他了。 丁鹏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像这样的事情,是金府的家事,不是他这个外人能够掺和的,像这样的事情,他最好少掺和,最好此时应该离开避嫌。 正当他准备离开时,一群女人向着这里赶了过来,其中有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和八妹,金梅丽。 这三个女孩,小手牵着小手,急匆匆的向着他这里赶了过来。 显然,她们应该是听所了什么,过来劝解吴佩芳的。 三个女孩看见丁鹏在这里,不由小脸上都露出了一丝意外,八小姐金梅丽与丁鹏最熟悉,而且她年纪最小,有社交牛逼症,此时看见丁鹏,她顿时问道:“丁大哥,你什么时候来我们这里的?既然来了这里,怎么没有去找我们玩?” 离上一次诗社,已经过去了一个礼拜的时间。 这一个礼拜的时间,丁鹏一直忙着他自己的事情,以至于都没有登门拜访过金府。 之前他可是和这三位金府的小姐有过约定,成立了一个诗社,这些小姐们还等着丁鹏继续给她们讲课呢。 哪里知道,那一次之后,她们便见不着人了。 原本,八妹金梅丽以为,丁鹏是个大忙人,有很多事情要忙活,所以没有时间来找她们,此时,看见丁鹏在她们府上,金梅丽不由有些不高兴,觉得对方根本没有重视她们的诗社。 丁鹏连忙解释道:“我来府上,是有事情想要找你大哥帮忙。” 紧接着,他便把自己准备筹办迁居盛会,以及需要大量仆人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听说丁鹏迁居到了新的地方,金梅丽顿时来了兴趣,想要过去见识一下。 丁鹏笑道:“放心好了,这一次的迁居盛会,怎么能够少了你们金府的人呢,不仅是你,你的父亲,我都会邀请前来,到时候大家好好聚一聚,我准备请一个戏班子,大家上午听戏唱曲,晚上便开一个歌舞晚会,怎么样?” 这个年代的上层年轻人,都喜欢举办各种舞会,年轻男女们,通过舞会,相互跳舞了解,是一个不错的社交,认识新朋友的活动。 不少的姻缘以及风流韵事,都是在这样的场所,产生的。 金梅丽听说丁鹏也邀请了她们,顿时一个个眉开眼笑,放过了丁鹏,不再埋怨他了。 这时,一旁的金润之提醒道:“梅丽,我们还是先去看看嫂子吧?” 随后,她看向丁鹏,笑着说道:“丁大哥,您知识渊博,懂得很多,不如也跟着我们去劝劝嫂子,开导开导她吧?” 第一百四十三章 金燕西与白秀珠矛盾升级 这是人家的家事,丁鹏一个外人,怎么好掺和。 他刚想要拒绝,却听见金梅丽又说道:“你不是想要雇佣仆人吗?我们家的事情,都是我大嫂帮着打理的,这些事情,你去问她,可比去问我大哥,要有用的多了!” 丁鹏犹豫了一下,乔迁盛会的事情,迫在眉睫,他还是想要尽快雇佣好仆人,赶紧把盛会的事情,提前布置好。 就在他犹豫间,金梅丽已经拉着丁鹏的胳膊,把他硬拖着往里走,丁鹏顺势便也任由她拉着,四人一起来到了吴佩芳的身旁。 此时的吴佩芳,一个人坐在花园的椅子上,脸上满是泪痕,哭的有些伤心。 不过,她可不是一般的女人,绝对不是感情用事,因为这么一点事情便会想不开的女人。 正好相反,她非常精明,懂得怎么谋取自己的利益。 她如今之所以这么伤心,是因为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趁着她怀孕的时候,在外面鬼混,有了其他的女人。 她以前知道自己的丈夫,不是个东西,成天打着小怜的主意,因此,她觉得,只要把小怜打发走,她丈夫的那些花花心思,便不会再有了。 这只能说她太天真了。 男人的心思,自古以来,懂得都懂。 大自然赋予了他们想要繁衍后代的本能,这种本能驱使着他们,只要遇见不错的异性,便会动一些花花心思。 丁鹏被金梅丽拉着,来到了吴佩芳的身前,正准备好好劝慰她,哪知道吴佩芳的脸色极差,一直捂着自己的脑袋,说自己头晕犯恶心,满脸虚弱。 一旁的金梅丽金润之和金敏之顿时紧张了起来,害怕吴佩芳是出了什么问题。 只有丁鹏,面色平静,一副万事了然于心的模样。 他当然知道吴佩芳为什么脸色差了。 吴佩芳怀有身孕,加上之前被自己的丈夫这么一气,一下子动了胎气罢了。 只是因为怀孕的时间很短,不过才一个多月而已,金府上上下下的人,包括吴佩芳自己在内,都还不知道。 因此,丁鹏故作疑惑道:“咦?梅丽,你大嫂似乎是有喜了。” 有喜了? 不论是金梅丽,还是金敏之,金润之,都看向了丁鹏,一双双美目之中满是疑惑,“丁大哥,您能确定吗?” 丁鹏说道:“不太确定,不过看你大嫂的表现,似乎像是害喜了,我懂得一些中医的诊断之术,让我给你大嫂把把脉,看一看?” 金家的三位小姐正是六神无主的时候,听说丁鹏懂得这些,她们连忙把丁鹏拉到吴佩芳的身前,让其给她把脉诊断。 丁鹏让吴佩芳伸出一个胳膊,然后捏住了对方的脉搏,装模作样的把着脉,不一会儿,他便点头道:“不错,是喜脉,吴夫人有喜了,看胎儿,似乎有一两个月的样子。” 吴佩芳露出一脸的意外,她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身体之所以会不舒服,是因为有喜了。 见她们似乎不太确定,丁鹏建议道:“不如去请附近有名的大夫进来,给夫人诊断一下,便就确定了吗?” 这是个好主意。 六小姐金润之连忙叫来金荣,让其去外面叫一个大夫进来。 随后,金润之对着丁鹏甜甜一笑,好奇的问道:“丁少爷,没想到您竟然还会医术?” 金润之长相甜美,有些像韩国甜妹孙艺珍,此时,她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白色短衫,黑色的裙子,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非常热情而又甜美。 丁鹏笑着点了点头,道:“略懂一点中医而已。” 实际上,丁鹏哪里懂得什么医术,他不过是因为熟悉剧情罢了。 一旁的金梅丽感叹道:“这世上,还有丁大哥您不会的事情吗?我感觉,您简直神了,仿佛世间的所有事情,您都知道一般,我现在早就见怪不怪了!” 金润之金敏之,还有吴佩芳,全都笑着同意的点了点头,道:“是啊,丁少爷厉害惯了,我们早就麻木了。” 就在他们几个人谈笑的时候,金荣带着一个白发苍苍,穿着一身西服,提着一个皮包的老者走了进来。 这老者戴着一副眼镜,手中所提皮包上,还有一个大大的红十字标记,看来是医务人员无疑了。 他给吴佩芳诊断了一番之后,笑道:“不错,是喜脉,恭喜夫人,贺喜夫人,您怀孕了。” 医生都这么说了,吴佩芳自然不会有任何怀疑,等到这老者开了几服安胎的药之后,吴佩芳重赏了这老者,然后让金荣 送老医生回去,并且去医馆,帮着抓药。 金梅丽一想到自己的大哥,竟然在大嫂怀孕的时候,出去鬼混,她心里便气不打一处来,连连嚷嚷着,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 金铨最宠爱这个小女儿,几乎对其百依百顺,只要金梅丽前去告状,她大哥金凤举,少不了会受到一番严厉的责骂,甚至被禁足在家里。 就在她准备去告状的时候,吴佩芳连忙拉住了她,小声说道:“小姑子,别去了,刚刚你们也是看见了,你大哥的态度,都上手打我了,如果我还去告状,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说到底,这个年代,还是一个男权的世界,女人靠依附男人生存,如果她真的和金凤举闹的不可开交,最后弄到离婚的程度,受伤最重的,还是她。 吴佩芳并不想要把事情弄大了。 或许现代人不太理解,但是那个年代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嫁人之后,都会选择忍气吞声,百般容忍自己的丈夫。 哪怕是受过新学教育的金敏之,金润之,虽然不耻她们大哥的行为,却也无能为力。 大环境如此,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最终,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但是,丁鹏知道,事情根本还没有完。 吴佩芳选择了隐忍,由着金凤举去了,只要他不把外边的女人带回家,弄到台面上来,让她难看,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了。 金凤举也明白这一点,因此给晚香赎身之后,便在外面买了一个宅子,安置晚香,养做外室。 他对待晚香是很不错的。 他给晚香买下了一座不小的宅子,门外挂着金匾,里面一应伺候的人,非常齐全,什么丫鬟,老妈子,门房,管家,应有尽有。 晚香犹如一只金丝雀一般,每日只需要享福,什么都不用做。 他原本以为,这样一来,他便可以两头兼顾,日子过的逍遥快活了。 可是,他不会想到,晚香在得到了这些之后,还想要得到更多,比如金府众人的认可,于是,她千方百计的想要去金府,把自己的身份公之于众,给自己挣得一个名分。 这一下可把吴佩芳气的不轻,她是大家闺秀,最看重的,便是脸面。 对于自己的丈夫在外面鬼混,她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因为这个年代,只要是有钱的公子哥,就没有不在外面逍遥快活的,她早就习以为常,倒也见怪不怪。 不说别的,金铨这个金府的大家长,自己便有三个女人,他所有的子女,都是出自于这三个女人。 上梁不正下梁歪,公公都是这样,更不用说金铨那几个儿子了。 可惜,晚香的所作所为,触碰了吴佩芳的底线,她的底线,就是外面的野女人,不能到自己的家里来,眼不见心不烦。 可惜,最后,晚香找到了金府,这一下,可就彻底让吴佩芳暴怒了。 之后夫妻俩,还有一番大战。 当然,这是别人家的事情,丁鹏并不关心,也懒得理会,他就是一个旁观者,不过在一旁做一个看客罢了。 知道自己有喜了,吴佩芳的心情,一下子变好了许多,她听说丁鹏过来找她,是为了仆人的事情,连连笑着说道:“这都是小事情,我对于京城的牙婆,最是熟悉了,到时候给你挑数十个干净的仆人过来,任由你使唤。” 吴佩芳掌管金家府内事务多年,经验丰富,这点事情,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 吴佩芳的办事效率很高,她让丁鹏在府上稍等片刻,随后她便叫来一个信得过的老妈子,帮着办理这件事情去了。 这老妈子,是吴佩芳的身边人,对于仆人丫鬟的事情,最是清楚不过了。 左右无事,金梅丽拉着丁鹏的衣袖,说道:“丁大哥,来,教我们姐妹几个,继续做诗吧?” 看着金润之和金敏之,还有可爱的金梅丽满眼渴望的看着他,丁鹏不忍拒绝,便答应了。 反正还需要等待一些时间,便用这些时间,满足她们,教授她们一些诗文好了。 “对了,丁少爷,我写了一些文章,不知道丁少爷能不能帮我看看?”有些内向的金敏之突然开口道。 或许是因为见面次数的增多,彼此有些熟悉了,因此金敏之没有之前那么拘谨,敢于对着丁鹏说话了。 丁鹏自然不会拒绝,点头道:“好啊,能够欣赏五小姐的大作,是我的荣幸。” 金敏之的那些稿纸,都放在了自己的书房里,于是她便提出,众人去她的书房,探讨诗文。 丁鹏和金梅丽金润之都没有拒绝,便一起向着她的书房走去。 在路过一处别院时,突然,院子里传来了一阵摔瓶子的声音。 又发生什么事情了? 四人疑惑之下,便凑了过去,瞧了一瞧。 原来是白秀珠,此时,她正抓起身边的一个花瓶,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小脸梨花带水的,哭戚戚的朝着一旁的金燕西怒气冲天的哭诉着。 隐约中,丁鹏似乎听见了,什么信件。 此时,在白秀珠的身旁,还有三少奶奶,王玉芬,和二姨太。 二姨太,就是金铨的小老婆。 他们的身前是一张牌桌,刚刚他们应该正在一起打牌。 富贵人家的女眷,平日里的消遣,便是一边打牌,一边家长里短的,说一些闲话,打发时间。 这几乎都是贵妇的日常生活。 今日,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王玉芬好不容易叫来了金燕西和白秀珠,凑了一桌,准备一边打牌,一边撮合金燕西和白秀珠之间的感情。 众所周知,王玉芬这个人,是个十足的长舌妇,最喜欢到处搬弄是非,而她最热心的事情,便是极力撮合金燕西和白秀珠。 甚至可以说,最后,白秀珠会报复金燕西,都离不开王玉芬从中的挑拨和搅合。 在电视剧中,冷清秋嫁给金燕西之后,也是她不遗余力的找冷清秋的茬,动不动便冷嘲热讽的,故意奚落欺负冷清秋,使得冷清秋在金府的日子,过的非常抑郁。 王玉芬,算是这个电视剧中,一个反派角色了。 不过,瑕不掩瑜,这位三少奶奶,也不是没有优点的,她最出众的地方,便是她的姿色。 看过电视剧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位三少奶奶,长得非常年轻漂亮,而且很有韵味,常常穿着一身粉色玫瑰旗袍,看起来妖艳可人。 她的日子,说实话,其实也不好过。 她的丈夫,金家三少爷,竟然有龙阳之癖,喜欢男人,甚至包养了一个男戏子,为了给这个男戏子捧场,天天泡在戏院里,观看这位男戏子唱戏,还时常打赏。 最后东窗事发之后,可见这位三少奶奶心里的阴影了。 她这么漂亮有韵味的一个大美女,最后竟然输给了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也不知道当她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心里究竟是作何感想的? 恐怕连死的心情都有了吧? 眼看着白秀珠不停拿起身边的花瓶狠狠砸在地上,砸的满地陶瓷碎片,四周的人,顿时全都吓傻了,王玉芬,还有二姨太,连忙上来劝解。 白秀珠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这大小姐脾气,非常厉害。 或许是因为从小家境优越,被宠坏了,以至于有些任性,遇见不痛快的事情,心急之下,便会拿身边的下人,或者花瓶等东西撒气 第一百四十四章 安慰白秀珠 白秀珠会和金燕西闹翻,几乎是迟早的事情。 此时的金燕西,早就已经对这个大家小姐,相当厌烦了。 白秀珠满脸气愤的拿起身旁的茶杯,把里面的茶水直接泼向了金燕西,金燕西猝不及防之下,被泼了一脸茶水。 瞬间,金燕西脸色大变,原本一直笑嘻嘻的俊脸,瞬间变得极为可怕。 他也是一个被从小宠到大的大家少爷,哪里受过这样的奚落,此时的他,心中早就怒火中烧了。 可惜,白秀珠就不是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姑娘,她依旧不依不饶的对着金燕西吼道:“既然你这么看不上我,那以后,我们便不要见面了!还有,这些年,你给我写了那么多的信件,等一下,我便全部拿来,一并退还给你,你也把我写给你的信件,全部交还给我,省的落下把柄,这样彼此落得个干净!” 白秀珠说的是气话,她嘴上说要和金燕西掰扯干净,实际上呢,长情的她,怎么可能瞬间便割舍下,这么多年以来的感情呢。 她的心里,依旧爱着金燕西,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至少有了数年。 甚至,在她很小的时候,她便已经喜欢上了这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能说会道的金家七少爷。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白秀珠的心里,她早就已经把自己当成了金家的媳妇,金燕西的未婚妻。 可惜,这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金燕西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 他一脸冷漠的看着白秀珠,淡淡说道:“那些信,都是一些没用的,如果你不想要了,可以直接把它们烧了。” 什么! 白秀珠听到这句话,脑子里犹如降下了晴天霹雳,她气的浑身发抖。 都是些没用的! 他竟然把这些她珍藏多年,奉若珍宝的信件,看作是没用的东西! 白秀珠感觉,自己的内心仿佛被一把尖刀狠狠戳了进去,淌出哗啦啦的鲜血。 她的心在流血。 这些信件,在她的眼里,仿佛就是两人爱情的见证,记录了他们一路走来,恩恩爱爱的每一个瞬间。 然而,金燕西的一句话,仿佛把这所有的一切,全部否定掉了。 否定了两人的关系,否定了两人之间,这么多年以来的情意。 白秀珠伤透欲绝。 她拿起身边的一个花瓶,便狠狠向着金燕西砸去。 还好金燕西躲得快,避开了,花瓶狠狠砸在了地上,碎了一地。 金燕西大叫道:“你疯了!” 眼看着两人似乎要打起来了,三嫂王玉芬和二姨太连忙跑了上来,挡在了两人身前。 王玉芬劝解道:“你们两个,冷静一点嘛,多大的事情,闹成这样。燕西,你也是的,秀珠有些小孩子脾气,你也不知道让让她。” 白秀珠愤愤不平,她用手指着金燕西,气愤道:“我小孩子脾气?他才不是个东西呢!” 此时的白秀珠,只觉得这么多年的感情,仿佛是喂了狗一般。 她实在是太伤心了,以至于失去了理智,都快要发疯了。 金燕西眉头一皱,板着脸孔,瞪着白秀珠,脸色有些可怕的说道:“你这是什么态度?” 眼看着两人的眼中都有了真火,王玉芬知道,这一次,两人似乎是来真的,闹的很厉害,她连忙说道:“都是一些小事,不至于啊,不至于” 白秀珠此时脑子一片混乱,哪里听得了这些,她原本就是一个任性的‘小公主’,此时正在气头上的她,有些口不择言道:“滚,你给我滚!” 金燕西冷着脸孔,说道:“这里是我们金家,真正要滚的,应该是你才对吧?”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白秀珠,她抓起身旁的一个花盆,再次向着金燕西扔了过去。 金燕西及时躲开了之后,怒道:“真是一个疯婆子!”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金燕西冷冷说道:“好,我走!” 金燕西冷着一张吓人的脸,走开了。 白秀珠见到金燕西离开,她不由在后面嚷嚷道:“你不许走,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还没有说明白呢!” 可惜,金燕西早已经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林荫小道上,离开了金府,不知道去哪里找乐子去了。 金燕西可不是一个安分的人。 他平日里便喜欢跟一些狐朋狗友,去娱乐场所吃喝玩乐,在电视剧中,他娶了冷清秋之后,稍有不满意,便去外面找情 人,养了一对姐妹花,叫什么白莲花和白玉花,这两个,都是戏子。 是的,这两个戏子,就叫白莲花和白玉花。 丁鹏有时候想着,白莲花这个词的由来,莫不是出自于《金粉世家》? 金燕西左拥右抱,捧场这两个戏子姐妹花,被套去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以至于到了最后,直接破产了。 金家的破败,就是这么简单。 金铨一倒,金燕西无人管束,不过短短数年时间,便把万贯家财,挥霍一空了。 此时,他满脸怒气,也不知道是去捧场哪一个戏子,去消消火气去了。 白秀珠其实只是在气头上,她是不想金燕西走的,她想要和金燕西,把话说清楚,她想要让对方,知道她的心意。 可是,显然,对方对她,似乎并不上心,根本不给她任何诉说的机会。 “这个混蛋!”白秀珠被气哭了,梨花带雨的,哭的很惨。 王玉芬连忙拉着白秀珠,去了自己的房间内,好好安慰了起来。 丁鹏身旁的金家三姐妹有些看不过去了,尤其是五小姐和六小姐,嘴里说道:“这个燕西,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走,我们去把他拦住,问问他,他和白小姐之间,究竟怎么了?” 反正大家也没有什么要紧事,既然如此,丁鹏也就跟着她们,把准备外出的金燕西,拦了下来。 众人坐在了沙发上,六小姐金润之问道:“燕西,你们究竟怎么了,闹的这么凶?” 金燕西说道:“她那个脾气,你们也不是不知道,就喜欢乱发脾气,谁知道她怎么了!” 白秀珠的脾气,金家这几位小姐,也是知道的,她们也不太喜欢她。 不过,白秀珠脾气再坏,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肯定是有人招惹了她,她才会这样的。 而能够惹得白秀珠发这么大脾气的,肯定是与她们这个弟弟的事情。 金燕西似乎一直都没有看出来,白秀珠喜欢他,或者说,他看出来了,并没有多在意。 但是金府其他人,可都是看的明明白白的。 白秀珠也不是一个喜欢遮遮掩掩的人,她对金燕西的情意,金府上上下下,全都看在眼里,金润之,金敏之,都知道。 或许只有年纪最小的金梅丽,还懵懵懂懂的,并不知道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情。 金润之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你们两个现在的关系,究竟到什么程度了?好像你们两个,并没有什么婚约吧?” “婚约?我和她之间,怎么可能会有婚约啊?都怪你们,老是拿这些事开玩笑,说我和她青梅竹马,很般配之类的,搞的这件事情变得像真的似的。” 见金燕西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一旁的金敏之看不下去了,她说道:“你也不要说这些屈心的话了,前些年你还天天和她一起玩呢,好像要结婚似的,就连母亲都怀疑你们之间,有些什么了,也就是最近这一年,你才疏远她的,这可否是事实?” 金燕西不承认道:“开什么玩笑啊,你不是知道吗?我们打小认识,感情还不错,但是从来没有谈婚论嫁,也没有正式求婚,许诺什么呀?不过是,老在一起,随便玩玩儿罢了。” 这一番话,使得金敏之和金润之听不下去了,金敏之有些责怪的说道:“亏你说出这无头无尾的话,我问你,什么叫随便玩玩?这种大事,能叫随便玩玩?” 金燕西沉默不语了。 其实,在小的时候,他是很喜欢跟白秀珠一起玩的,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彼此太熟悉了,他只觉得,跟她在一起,十分的乏味,没有新鲜感了,也没有什么乐趣。 更何况白秀珠和他一样,都是从小被宠到大的,脾气都很高傲,喜欢被人哄着,而不喜欢去体贴理解别人,这样久而久之,金燕西便渐渐不喜欢她了,开始疏远她。 相比起在外面,那些对他曲意迎逢,百依百顺,体贴备至,善解人意的戏子,在他看来,白秀珠太过蛮不讲理,脾气太坏,太没劲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的日子,过的太顺,以至于不懂得分别好坏,错把那些戏子当成了宝贝,而把白秀珠这么一个有着真性情,真心对待他的美人,弃之如敝履。 金润之最后说道:“既然你们已经闹成这样,你也对她无心,以后,你们便不要来往了,以免让她再误会下去!” 金燕西无所谓道:“行啊,反正都是她一直过来,缠着我,我都没有想过去找她。” “好了,没什么事,我便先走了,今日我还有一个约会呢。” 金燕西站了起来,自顾自的离开了。 金敏之看着他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嘴里嘀咕道:“肯定又是跟他那些狐朋狗友去玩乐去了,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对于自己的事业却一点都不上心,唉 ,要是他能够有半点像丁少爷这样的事业心,就好了。” 金润之连连点头附和着,这么一看,她这个弟弟,与丁少爷相比,的确像是草鸡遇见了凤凰,有着天壤之别。 “走,我们去看看秀珠妹子吧?她毕竟是来我们家做客的,她哭成这样,我们还是应该去安慰安慰她。” 金润之和金敏之原本也想要让丁鹏一起去,不过,此时的白秀珠,在王玉芬的卧房里,这样的私人场所,不是他这样一个外男,可以进进出出的,会被人传闲话。 她们也没有勉强。 金敏之想了一下,说道:“丁少爷,不如我们先带着你去院子里的书房坐坐?里面有许多藏书,如果您感兴趣,可以拿那些闲书解闷。” 丁鹏正有些百无聊奈,有一本书打发时间,总比无所事事的坐着强,因此他欣然同意了。 来到书房,里面果然藏了不少书籍,这些都是金府的藏书,金润之让丁鹏在这里看一会儿书,等到她们劝完了秀珠妹子,再过来跟他探讨文学。 丁鹏点了点头。 看着姑娘们离开,丁鹏来到书架上,一眼扫了过去,发现里面都是一些经典着作,他随意挑了一本小说,翻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门外传来一阵女孩的声音。 随后,他便看见,金家三个姐妹,带着白秀珠,走了进来。 此时的白秀珠,似乎心情很差,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那娇弱的神情,配上她如画般白嫩的脸颊,看起来,有一种强烈的柔弱美感。 女孩们围坐在丁鹏身边,随后金润之说道:“丁少爷,我听八妹说,您很会讲笑话,给我们也讲一个呗?让我们的秀珠妹子,开心开心。” 讲笑话? 呵呵,这可是他最拿手的。 此时,随着他与金府的这几位小姐的逐渐接触,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疏远了。 看的出来,这些女孩们,在他面前,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拘谨约束了,表现的越来越随便。 丁鹏就喜欢轻松愉悦的交际环境,如果大家都紧绷着,担惊受怕的,多没有意思啊。 “六小姐,还有五小姐,你们以后也不要叫我什么丁少爷了,直接叫我丁大哥,或者小丁吧?”丁鹏说道。 小丁? 这几个女孩,都是大家闺秀,自然不可能叫出这么失礼的名字,不过丁大哥却是可以的。 或许是觉得叫‘丁少爷’太过正式疏远了,于是,女孩们渐渐称呼他为‘丁大哥’。 丁鹏想了一下,挑了一个后世爆笑的段子故事,讲了出来。 丁鹏是一个老讲故事的人了,在《大时代》里,他便给方婷方芳方敏,还有小犹太讲过故事,可以说是经验丰富,他知道,哪些故事,女孩们尤其喜欢,而哪些故事,女孩们并不太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