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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成立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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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佩芳是最喜欢丁鹏能够与他们金家多多来往的,要是能够娶上他们金家的一个女儿,那就再好不过了。

    毕竟,以丁鹏如今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和财力,以及惊世骇俗的才华,哪一家不想要抢着做女婿呢。

    他如今简直就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

    吴佩芳已经开始盘算着,是不是也把她们吴家的女儿带过来,让丁鹏瞧瞧,看看相互之间能不能看对眼。

    富贵人家之间,最喜欢的便是抱团联姻。

    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有这一习惯。

    因为,相比起其他关系,联姻之后,彼此便是一家人,利益相关,便能够更加顺畅的资源互换,相互促进发展,这对于每个家族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正因为能够获取巨大利益,这才使得这一习惯,经久不衰,数千年来,在人间大行其道。

    吴佩芳是一个有大局观的女人,她非常看好丁鹏,觉得这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如果能够与之联姻,这对于她个人的利益,是大大的有好处的。

    以后不论是求其帮忙,还是什么的,也能方便一些。

    人嘛,难免会遇到困难,所以要多给自己留一些退路,结交一些优质的善缘,在关键时候,说不定便能用上了。

    丁鹏,显然就是一个大大的,优质的,结缘对象。

    于是,吴佩芳笑着说道:“你们年轻人去玩吧,梅丽,照顾好丁少爷。”

    金梅丽乖巧的点了点头,随后她拉着丁鹏的衣袖,带着他走入了内院的花园之中。

    金府内部非常大,不仅有一栋栋洋气的小楼,其中还建有一片片,成片的花园。

    这些小楼,金府的几个少爷,一人一栋,各不干涉。

    这主要是因为,不论是金家大少爷,还是二少爷,都已经结婚了,娶了媳妇,自然是要出去单过了。

    不过,因为金铨还在世,这几个儿子都要仰仗这位当总理的父亲的观照,在北洋政府里当差,因此,金家并没有分家,这两个儿子婚后,都各自占着一栋小楼,带着自己的媳妇,过着各自的小日子,互不干涉。

    而女儿则不同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

    金铨虽然思想没有这么封建,但是依旧存有一些旧思想的余留,总觉得,女儿以后是要嫁出去的。

    因此,他的几个女儿,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还有八妹,金梅丽,都住在一起,一栋小楼里。

    因为整个小楼有两层,其中房间众多,她们住起来,一人一间,倒也并不拥挤。

    而四小姐,金道之,已经嫁到了日本,此时还没有回国,因此金府内,也就没有她专门的房间了。

    金梅丽拉着丁鹏,来到了金府的后花园内。

    金府的花园,非常广大,犹如一片园林一般,地上铺满了小草,其间夹杂着鲜花,一颗颗苍翠欲滴的大树竖立在道路两旁,显得绿树成荫,到了夏日,真是一个乘凉的好去处。

    除了树草之外,丁鹏还看见一片片的花圃,里面有牡丹园,月季园,杜鹃园,兰圃,成片的纯种花圃,小巧精致,花卉也开的争相斗艳,非常漂亮。

    在一片花圃前,挂着几个秋千,几个女孩子正在相互嬉闹着,荡着秋千,银铃一般的悦耳笑声,回荡在四周,让人听了之后,心情瞬间变得舒畅了许多。

    “姐姐们,看我把谁带过来了!”金梅丽笑着说道,言语中,颇有一些炫耀得意的意味。

    几个女孩回头看来,当看见丁鹏之后,她们顿时一个个停止了嬉闹,变得淑女起来,原本喧闹的环境,也变得安静了许多。

    金梅丽带着丁鹏,来到了女孩们的身前,她指着身边的女孩们,一个个给丁鹏介绍着。

    这些女孩,有些丁鹏认识,在餐桌上见过面,比如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和六小姐,金润之。

    有些,在首映礼上见过,想来应该也是次长总长家的千金小姐,被金家的小姐们,邀请过来嬉戏玩乐的。

    丁鹏在里面,竟然还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白秀珠。

    此时的白秀珠,留着一头卷发,穿着一身洁白的丝绸衣服,绸衣很丝滑,纯白色的,十分华丽。

    而更为令人羡慕的,便是她浑身的肌肤,竟然和纯白的丝绸一样洁白无瑕,娇嫩欲滴,让人只需看一眼,便觉得惊艳无比,美艳动人。

    而且,她如今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浑身嫩出了水来,那一脸灵气的模样,非常招人喜

    欢。

    她唯一的缺点,便是脸上的笑容极少,带着一股子大家小姐的高傲脾气。

    金梅丽把她们介绍给丁鹏的时候,丁鹏显得非常绅士,一一跟她们打了招呼,表现的礼貌而又谦逊。

    相互简短的打了招呼之后,金梅丽说道:“姐姐们,最近你们不是常说,想要听丁大哥,给你们当面演唱那一首《暗香》吗?这不,我就把他拉过来了。”

    金梅丽看向丁鹏,第一个带头起哄道:“丁大哥,给我们唱一遍那首《暗香》吧?求求你了。”

    的确,这些时日,丁鹏的那首《暗香》彻底火了,传遍了大街小巷,因为这首歌的歌词,非常优美,犹如婉约派的诗词一般,因此在这些富贵小姐圈子里,也被传的火热。

    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因此,当这些千金小姐知道对面这个年轻小伙子,便是这首歌曲的原唱之后,立即也跟着起哄,有些撒娇的让丁鹏唱一遍。

    在这些女孩们娇滴滴的起哄声中,丁鹏实在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唱一首歌而已,他也不损失什么,倒也没什么。

    女孩们坐在草坪上,围在丁鹏的周围,而丁鹏则站在中心位置,开始演唱起来。

    既然是唱歌,怎么能够没有伴奏呢。

    一般的音乐人,唱歌,或者写歌的时候,都喜欢拿出一个吉他,然后扒拉曲子,自弹自唱,这样才更有感觉嘛。

    可惜,丁鹏不会任何乐器,他想着,以后要不要学一点普罗大众的乐器,比如吉他钢琴之类的,这样干唱,说实话,有些太单调了。

    不过,既然不会乐器,丁鹏也就懒得纠结了,直接开口清唱。

    他顶级的歌唱实力,不是盖的,一张口,便炸翻全场。

    那婉转的旋律,动人的声色,以及声音中所包含的情感,都令四周的女孩们动容,一个个听的如痴如醉,深陷在歌曲所营造的浪漫的氛围之中。

    三四分钟之后,当丁鹏唱完一曲,他发现四周的姑娘们还依旧沉浸其中,正在回味着刚刚那一个个美妙的音符。

    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四周的女孩们全都围了上来,对丁鹏刚刚完美的演唱实力,赞不绝口。

    一下子被这么多年轻女孩围着,丁鹏顿时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香气环绕的盘丝洞中,那浓郁的脂粉气让人都快要窒息了。

    在夸赞了丁鹏的演唱功底之后,女孩们又开始研究起了这首《暗香》的歌词。

    这首歌的歌词,每一句都像是一首诗一般,就算是单拎出来,也能感受到其深深的美好,以及背后蕴含的深意。

    比如,歌曲一开头,便是一句‘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这‘花瓣’,其实是一种象征,代表着一段美好的爱情,花瓣凋零,预示着一段美好爱情的结束,但是依旧留有余香,拥有一段值得回忆的甜蜜回忆。

    而第二句,‘香消在风起雨后无人来嗅’,表面上的意思,是经历了一番风雨之后,香气已经消失了,因此没有人再会理会,这预示着,时光流逝,没有人会再记得当初我们爱的是有多么的壮烈。

    这一段,写的是冷清秋与金燕西之间的爱情,他们曾经相爱的轰轰烈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浓郁的爱情,渐渐变淡,随后慢慢烟消云散了,两个人都已经不记得当初,他们爱的是有多轰轰烈烈。

    整首《暗香》的歌词,每一句,都像是一首婉约的诗句,非常优美而又精炼,而且每一句,除了表面的意思之外,还暗藏着深意。

    像这样的歌词,本身单拎出来,已经是一首非常优美的诗篇了。

    比这个年代,大多数的爱情诗,都要隽永深刻。

    这就也难怪,这些千金小姐们,会对丁鹏的这一首歌的歌词,痴迷不已。

    这些女孩,能够把金家的小姐们,请进金府做客,都不是一些胭脂俗粉,她们都是上过私塾,拥有着极高的文学素养的。

    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

    金家这几个女儿,不论是五小姐金敏之,还是六小姐金润之,以及八妹,金梅丽,都是有思想,有文化的好女孩,远非金家那些混账儿子可比。

    说来也奇怪,金家,几个儿子,一个个的都很混账,靠吃金铨的老本为生,一旦金铨倒台,一个个便急着分家,而且之后的日子,过的都很惨淡。

    但是,金家的四个女儿,却一个个都很聪明睿智,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这真是奇了怪了。

    女孩们对丁鹏的到来,表现的非常热情,她们提到,在她们心中,丁鹏所写的诗歌,《雨巷》排第一位,而这首《暗香》,排第二位。

    女孩们惊叹道:“丁大哥,您是怎么写出这么多优美浪漫的诗句的?能不能教教我们?”

    看

    着四周一双双水汪汪,满是希翼和渴求的眼睛,最终,丁鹏抵不过女孩们的温柔攻势,心软之下,便同意了。

    不过,丁鹏提出,“不如我们成立一个诗社吧?大家以后每周抽一点时间,来相互探讨诗文,交流写诗的心得,相互启发,说不定对于大家以后做诗,会有极大的好处呢?”

    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都是喜欢文学的,她们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无事可干,便只能窝在家里看书了,因此,她们的文学素养,都至少到了及格的程度,基本上都能够写出一些诗句出来。

    吟诗作对的,都不在话下,只是这质量,层次不齐,做不出像丁鹏所写的这几首诗,那么经典罢了。

    其实,丁鹏也是沾了穿越者的光,否则,他怎么可能在短短数月的时间内,写下这么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呢。

    四周的女孩并不知道这些,她们不知道,丁鹏的这些惊天动地的诗篇,其实都是他抄的,他不过是一个文抄公罢了。

    此时,女孩们全都认为,丁鹏才高八斗,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大诗人。

    她们对于丁鹏,既崇拜,又觉得他很神秘,很想要了解他。

    崇拜,自然是因为他的绝世才华。

    而神秘,是因为,她们很想知道,这么多情真意切,而又浪漫细腻的诗句,丁鹏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丁鹏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能写下这么多,感人至深,又发人深省的绝世篇章。

    她们只觉得,丁鹏就像是一层迷雾一般,神秘不可揣测,令她们想要进入其中,一探究竟。

    往往神秘,都来源于未知,如果什么都让她们知道了,女孩们便不会再有神秘感了。

    因此,丁鹏自然不会告诉她们,这些诗歌,其实并不是他写的,而是他抄的。

    丁鹏的提议,立即得到了四周女孩们的全票通过。

    她们一想到,能够与丁鹏一起探讨诗歌,便一个个兴奋的不得了,开心不已。

    毕竟,在如今的文坛,有哪一个诗人,有丁鹏这般的惊世才华,每发表一首诗歌,都惊才绝艳,震动文坛。

    细数起来,这短短数月,丁鹏不仅产量极高,写了诸多诗文和小说,而且每一本,似乎都是经典。

    丁鹏的国文知识,同样是满级,此时的他,学贯古今,对于各种国文经典,诗词歌赋,都信手拈来,讲的头头是道,四周女孩们听着听着,都听痴了。

    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她性格内向,酷爱读书,此时的她穿着一身有些保守的蓝色衣衫,把自己苗条的身段,紧紧裹在了里面,一丝不露。

    她长相清秀,一脸单纯文静,此时她静静的看着丁鹏,细细品味着丁鹏所讲述的各种丰富的文学知识,只觉得犹如醍醐灌顶一般,以前很多不明白的东西,都得到了解答。

    她呆呆的看着此时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丁鹏,心中暗道:“丁少爷真厉害,看起来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却懂得这么多的知识,学识渊博,仿佛无所不知,真是太优秀了。”

    她连连感叹道:“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有才华,有学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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