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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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亮的很早,因为昨天的事情,所以今天的早点摊压根就没有开张。秦歌早早的起来洗了洗漱,拿上自己昨天收拾的背包,就直接向着门外走去,不是他想不辞而别,而是他怕两位老人再受到情绪上的激动。

    但是刚刚走出店门,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店门口,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兔崽子,怎么,想不辞而别”老万今天显得非常精神,而且貌似新换了一套衣服,整个人显得年轻了好几岁。

    “哪儿能啊只是怕您两位再受到刺激,所以我在桌上留了一封信。”秦歌有些尴尬的说道。

    “你说你这孩子,留下来多好,大娘也没有儿子了,到时候就住在大娘这里,娶个媳妇,生了孩子,普普通通的过一生多好。”大娘对着秦歌说道,话语里分外的不舍。不过也难怪,秦歌自从来了这家店之后,里里外外的活儿他全部都包了,时不时还和两位老人聊天解闷,毕竟他在学校当时学到的,就是如何当好人民的儿子。

    秦歌不敢说话,因为面前大娘的这语重心长的话语,让他这个从小失去了母爱的人,有些分外留恋。他不敢说话,他生怕自己忍不住就答应了,他想回家,回到自己的根。

    “得了,你别劝他了,这小子跟我们老大一样,也是一个认死理的人,既然决定了,那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老万咧嘴阻止了老伴的话,然后对着沉默的秦歌说道,“你这兔崽子,没有忘记昨天你给我说的话吧”

    “没有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的”秦歌坚定的对着老万说道。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劝你了。20年前,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亲自送的我老大走了。今天,依旧是这个地方,我也要亲自送着你走。不过小兔崽子,你记住了,好好的活着。”老万郑重的说道,接着将自己背后的那个背包拿了下来,递给了秦歌,“这是你大娘给你路上准备的,拿着,别饿死在路上了。”

    秦歌连忙摆手,“万老,这是干什么之前不是说好了吗我在这里工作只需要管我吃住就可以了,其他的我一概不能要的。”

    “老万”老万瞪了他一眼,“我又不是那该死的土财主,你也不是给我打长工的,还什么只管吃住,不管其他的。给你你就拿上,甭那么多屁话,小心我把你腿打断,让你今天走都走不了。”

    “这”秦歌有些无言,自己之前的纪律肯定是不能拿的,但是如果不拿的话,铁定今天没好事,所以他有些两难。

    “磨磨唧唧的”老万说着,直接把背包挂在了秦歌的脖子上,“现在可以滚了。”

    “老万,你好好说话会死呀。”大娘有些郁闷的说道,“小秦这都要走了,还摆着你那个驴脾气。”

    秦歌笑着对大娘说道,“大娘没事的,万老的脾气我是知道的,而且他也是为了我好,所以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嗯嗯,你知道就好。”大娘笑着说道。

    “大娘,时间也不早了,那我现在就走了,要不然到时候赶不上那一班客船了。”秦歌看了看天色,对着大娘说道。

    “嗯嗯,路上小心。”大娘赶紧说道。

    秦歌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老万,微笑着对着两人鞠了一躬,接着转身向着远处的主路走去。走了好长一大截,身后才传出了老万的声音。

    “好好活着”

    秦歌也没有回头,而是继续走着,伸出右手到头顶摇了摇,然后紧紧握住,伸出了一个大拇指。就这样,直接走出了这条大街,消失在了街头。

    “这小兔崽子,唉”老万长叹了一口气,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倔强。

    “你说你,小秦都要走了,你还是一脸倔脾气,最起码好好的对待人家,留一个好印象呀。”大娘一脸嫌弃的说道。

    “你懂什么妇道人家,我如果真的像你那样,好言好语的和他说话,如果他不走了怎么办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有个念想,他就像刚刚飞出山谷的雏鹰一样,正是自由翱翔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把他困住,那他还会是鹰吗老大之前不也是这样,虽然飞到半路上折了,但是也不悔人间走上这么一遭。”老万白了大娘一眼,辩解道。

    “好好好,都是你有理,我就是一个妇道人家,我懂什么那你今天就别吃饭了,好好的给我饿着一天。”大娘没好气的说道。

    “别,我这嘴没个把门的,就乱说。你可是我们家的擎天之柱,大掌柜的。”老万赶紧摆手说道。

    “哼。”

    老万转身看了看身后的老店,自顾自的说道,“老伴,我们要不然找一个合适的买家,把这家店给卖了吧,我们两个也老了,马上就干不动了,现在也没有人帮我

    们干,不如就卖了吧。然后拿着我们两个的老本,四处转一转,最好死在半路上。”

    “去哪”大娘丝毫没有因为老万有卖店的决定而生气,而是直接对着他问道。

    “我看申华市那地方就不错,要不然我们就选择那儿吧。”老万微笑着说道。

    “好啊,忙碌了这一辈子,你这老不死的总算是想起来带我出去转转了。申华市的确不错,到时候我们第一站就去那里吧。”大娘也笑着说道。

    两人在说笑声中,慢慢的走进了店铺。

    不过这一幕,秦歌已经看不到了,他现在正在加速的前往港口方向

    这个城市的民用港区和驻扎在这里的大舰队使用的港区是不同的。两个处于不同的方向。军用港口是直接面对着大海,已求更快速的能通往任何地方。而民用的则是有很多讲究,一是交通,二是规模,所以一般比较靠近市区。

    而等秦歌到达港口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迅速的在售票处买了通往申华市的船票后,便成功的登上了客船。

    因为到申华市需要两天,所以秦歌上船的时候买的是普通票,毕竟身上剩余的钱并不支持头等舱的花销。而且他现在就在盘算着,是不是去了申华市之后,就得马上找一份兼职了。

    走上了客船甲板,秦歌并没有立刻去找他的铺位,而是站在客船旁边的护栏上看着清晨忙碌的港口。随手将老万递给自己的背包打开,发现里面装着大娘做好的早点和两沓厚厚的钱以及一封信。秦歌轻笑了一下,没有理会那两沓厚厚的钱,而是直接打开了那封信。

    “小兔崽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你已经登上去申华市的客船了。老汉我这一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就是送我儿子去当指挥官,但是这件事情同样是我这一辈子最自豪的事情。在这成千上万人当中,我的儿子是最勇敢的那一个,他做了很多人想做但却不敢做的事情,所以他是我的骄傲。

    而今天,我又做了同样的事情,我不求你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我只希望你能够好好的活着,只有活下去,人才有未来,如果死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还有包里的那些钱并不是我们心疼你才给你的,而是你这段时间来帮助我们工作应得的,所以你不必内心感觉到愧疚。最后,那些早点你一定要亲自吃完,那是你大娘连夜起来做的。

    老万“

    收起手上的信件,秦歌将背包中的早餐拿了出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慢慢的,眼泪掉了下来,混合在早餐之中,一口一口的被秦歌吃了下去。那温暖的感觉让秦歌觉得,这个味道他会深深的铭记一辈子。

    随着时间到达,客船一声长鸣,缓缓的离开了停靠的码头,而随着客船渐行渐远,身后的城市也渐渐的变得模糊起来了。

    “再见了,明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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