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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蛇之许仙》正文 0010 金鳞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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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公甫带着许仙所写的小说来到了临安城唯一一家书斋。

    此书斋名为‘金鳞书斋’,是临安府内为数不多的书斋之一,坐落在钱塘县境内。按道理来说,宋代对学子是极其优待的,相比较于文人,武将的地位就远远不如了。

    但是想要办书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要办书斋,你就必须有名家字画,可以是当代名人之作,也可以是古人的著作。所以,想要办一个书斋也要有这方面的门路与底蕴。

    而大多创办书斋的,都是世家子弟,极少有私人创办的,哪怕是私人创办,大多也都是集资的,独资的基本没有。

    李公甫带着小说找到‘金鳞书斋’的掌柜。

    书斋掌柜名唤孙哲,今年三十有二。‘墨笔文轩’便是由他所创。书斋内的字画大多都是当代名人文笔,也有一些古董。

    只是字画一旦与古董挂钩,那么相对的,也就会变成非卖品,用来太高书斋的地位,毕竟古董字画就那么些,卖一副少一副。因此大多都是当做镇店之宝供着,只有极少的情况才会拿出去售卖。

    李公甫来到书斋,是孙哲亲自接待的,李公甫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县捕头,这些店家多少都要给点面子,毕竟他也算是保护他们平安的人。

    “今天李捕头怎么有空来我这书斋了,快请坐?”孙哲笑呵呵的问道,然后示意下人准备茶水。

    “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来的确是有要是相求。”。

    孙哲继续笑着,问道“李捕头请说。只要我能做到的,您且放心说来。”

    “到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小舅子,最近写了一本……小说,嗯,没错,是叫小说,想要找你来投稿,你且给看看。”说完,李公甫从一叠纸中抽出前面几张递给孙哲。

    虽然许仙将整本小说全数给了李公甫,但是李公甫也没蠢到整本交给孙哲,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哦?你小舅子?莫不是哪位昨日在应星楼写下绝对,有着钱塘第一才子之称的许仙,许公子?”

    “钱塘第一才子?啊,应该是吧,如果没有第二个叫许仙的,便是他了。”李公甫一开始还有些懵,然后回想起刚才来时路上的情形,他此时才明白,为什么刚才在来的路上,四周百姓对他指指点点,感情是因为自家小舅子得了‘钱塘第一才子’的名号。

    作为姐夫,小舅子得到如此殊荣,脸上也有光,不禁又沾沾自喜起来。

    “了不得,了不得啊。李捕头且慢坐,我先看看许公子的书稿。”说着,二话不说接过了李公甫递过来的书稿,然后仔细的阅读起来。

    事实上,在古代,写这种东西的都是被文人所不齿的,毕竟文人认为自己有底线,但是许仙却不在乎,他所在乎的是一家子的生计,如果能让家里人过得好,让他做什么都什么。

    比如君子远庖厨什么的,在许仙看来就是扯淡,你要是连饭都吃不上了,难道还要顾及自己的底线么?当然,许仙也并不是那种认为所有底线都可以不要就一定是好的,有底线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在放弃一些底线就可以改变家里经济或者是环境的,为什么还要死守那不必要的底线呢?

    如果一味死守那些不必要的底线,只会让人成为一个迂腐的人,不管任何朝代,这种人都占据文人的大部分,而许仙并不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李公甫交给孙哲的书稿只是小说的第一章部分,所以他没花多少时间便全部读下来了。

    当他看完手上的书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尽然有一种沉迷进去的感觉,同时也对这个故事的后续发展有所期待。

    而读过太多文章,传记的他,很清楚的明白,这部被称之为小说的作品,必然会大卖。

    “故事,我已经看完了,我只能说,许公子不负‘钱塘第一才子’之名,所写的故事的确引人入胜,我想,只要经过一些推广,便能获得不错的效益,因此,我决定与他合作。至于利润,则五五分。”

    李公甫并没有替续许仙答应下来,因为他看过全文,到现在对故事还记忆犹新,所以很清楚自己那小舅子弄出来的这部小说有什么样的魔力,同样也清楚这东西有多大的价值,因此,他觉得还是让小舅子自己来做决定为好。

    “这样吧,这件事情,先这样,至于如何,我还得问过他才行,如果可以,明日,我让他自己来这里与你细说。”李公甫没拒绝也没答应,只是先将事情暂且压下,然后交给许仙自己决定。

    孙哲想了想,这本书是许仙所学,李公甫自然无法全权代理,然后欣然同意。

    随后俩人客套了几句,李公甫便离开了。

    而当夜,孙哲彻夜未眠。

    李公甫赶回家,便将在‘金鳞书斋’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给了许仙,许仙略微思索了一会儿,便说道“这事多谢姐夫出面,明日我亲自去一趟。”

    “嗯,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我观那孙哲面相平和,并非什么大奸大恶之人,这桩生意觉得可以,但是这书毕竟是你所写,自然不好随便乱拿主意,因此回来告知与你,要怎么做,全凭你个人之意,只希望你能开心快乐便可,其他的,姐夫与你家姐自会担待,你不可多想。”

    李公甫是一个聪明圆滑之人,不然他也做不到年纪轻轻就成为一府的捕头之一,所以在他知道许仙要卖书的时候,就知道许仙为什么会这做了。心中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希望小舅子自己能够开心,至于其他的,他这个做姐夫的会一力扛起,虽然提到了姐姐许娇容,但是作为丈夫,自然不会给妻子过多的压力。

    之后两人攀谈了一番,李公甫便将书斋的地址告诉给了许仙,便离去了。

    一夜无话,第二日上午。

    许仙与姐姐说了一声,便出门,去了一趟‘金鳞书斋’。

    书斋外饰不算繁华,毕竟要配得上书斋的文雅,所以并没有什么奢华的配饰,而是以黑白二色为主,给人一种古朴大气的感觉。

    店门上方的牌匾,出自名家之手,虽然不知是谁所写,但是这龙飞凤舞一般的字,普通人可是写不出来的,更何况,在这字之中,许仙还感觉到了三分意境,这可是十分难得的。

    进了店,小厮二话不说便迎了上来。

    “不知客官需要点什么?店内文房四宝,书法字画一应俱全。”

    “我叫许仙,我来找你们掌柜的,不知道可在?如果在的话,劳烦通告一声。”许仙拱了拱手,温文尔雅的说道。

    “您是许公子?您快请,店家昨天就吩咐了,如果您来了,就让您进内堂,您随我来。”小厮在听到许仙自报家门之后,对许仙的态度立即变得更为恭敬了几分。

    这个年代,读书人的地位本就超然,更何况许仙还是读书人之中的名人,所以就更不一般了。

    进了内堂,小厮让许仙先坐着,然后端上好茶供着,便离去去寻孙哲。

    这小厮跟着孙哲几年了,颇为机灵,知道许仙在自家掌柜心中分量,所以丝毫不敢怠慢。

    许仙便安坐在内堂,桌子上的‘凉水’他纹丝未动,主要是许仙喝不惯。

    凉水,是大宋人民对茶的称呼,与其说是称呼而不如说是一种类别吧。

    凉水是一个总称,在大宋时期,很多东西都被称之为凉水,比如我们现在经常喝的可乐雪碧等等饮料,在大宋时期都被称之为凉水。

    而宋代的茶,也叫凉水。口感什么的自然比不上现代,这主要原因是因为,宋人沿袭于唐人的习惯,会往茶水里添加各种东西以增添口感,但是反而将最重要的茶叶原本该有的味道盖住了。

    而且那味道实在古怪,许仙表示自己喝不来。

    他还是喜欢后世的清茶,虽微微有点苦涩,但是却回味甘甜,十分清爽。所以,许仙也有打算从事制茶的工作。不过说这些都还为时尚早,现在连银子都还没着落呢。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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