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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死如事生 恻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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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赏和疼爱既然不可求,便伪装成不需要。

    蓝新颜沉寂了几个月,又故态复萌,经常夜不归宿。袁秋华从不过问,男人嘛,没尝过滋味,尚可自持,一旦知味就上瘾,戒都戒不掉,他身强体壮,有需求也正常,憋久了,还会憋出毛病来,但问题是她不做他的垃圾桶,也不是他的痰盂。她一如既往,买菜做饭,洗衣打扫,照顾他的衣食起居,除了没肌肤之亲,形似分居状态。

    为节省开支,或追求身心自由,城市流行一种合租关系,主动放弃免费的集体宿舍,搬出来同性合租,或异性合租。尤其是异性合租,有保持纯粹友谊的,也有恋爱同居的,还有组成临时夫妻的。表面看上去,和寻常夫妻没什么区别,没经济纠纷,没亲戚纠葛,没感情纠缠,俩人不吵架,也不打闹,显得更和睦友好。

    吃在一起,不住一屋,只谈工作,不谈感情,貌似比合租更纯粹,关系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纯粹得不能再纯粹了。工作之余,袁秋华看书,写作,偶尔参加文朋诗友的聚会。

    但蓝新颜却不这么看,假如我没猜错,她不走,也是舍不得离开我。

    可袁秋华却没多想。当年太年轻,顾及不到那么多,也不忍心决绝地走开,想等他找到能照顾他的人,再走也不迟。因为独在异乡为异客,她尝过孤苦伶仃的哀痛,也懂得心灵孤独的悲苦,宽容和帮助不是相欠和交换,而是明白人世之艰难,那些冷嘲热讽,辱骂嘲笑,误会冤枉,一直被欺负的屈辱,不愿他再多尝,再多吃,那些弯路,错误,跌撞,磕碰,不想他重复,因为她经历过伤害,不想他也经历,更不会伤害他,仅此罢了。因为她明白痛苦的滋味,知道独自一个人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挣扎时,心灵所承受的煎熬,所以发现他人的困境,能感同身受,有恻隐之心,愿意多搭一把手,多尽一份力。但她只考虑到他需要照顾,没识别到,所谓照顾,请个保姆,问题就解决了,没必要自己亲自代劳。

    忘掉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惟有不见面,不联系,不打扰,只剩下思念。用了心,动了情,明知此生不可能,但一眼万年,永生难忘,只能埋藏在心底,成为不能诉说的秘密,触碰不得的伤疤。如若你懂,我便心安。懂你如我,让你放心。

    袁秋华的怜悯,在蓝新颜心里发酵,衍生了说不清楚的情绪。情人节那天,他订下玫瑰花,让花店送到她手上,花中夹张电影票,还有表白卡片:九十九朵玫瑰送给你,代表我爱你久久的心,也代表了我们之间久久的爱情。

    蓝新颜看着她,收到花,那一刻,神态欣喜,瞳孔闪闪发光,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稍后,她开心得像个小孩子,眼里流光溢彩,抱着花在办公室转圈,昂首,挺胸,踮脚,扬臂,跳起天鹅舞。

    可当蓝新颜拿着巧克力,爆米花,出现在袁秋华面前。她一下子魔怔住,顾盼的眼神,立即由明亮变晦淡,神情也由兴奋变沮丧。她垂下眼睑,不看他。她腮帮一会儿鼓,一会儿瘪,左右交替。

    蓝新颜知道她在作决定,他心神惶乱,脑里万马奔腾,每一只马蹄都踏死一个神经细胞,让他傻出了新高度,呆到天然萌,蠢到新境界,感觉无地自容。他自认为是一个很懂人心的人,特别是懂得女人的心,惟独在袁秋华面前屡屡碰壁。他不甘心,越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越征服不了,就越要征服。

    有多绝望,就有多热烈。一个热情似火,一个冷面隐忍,双方都很受伤。

    过了半晌,袁秋华叹口气,喃喃说:怎么会?我忽然有点不舒服,要回去休息。你自己去看吧。

    蓝新颜给一个女人打电话:我请你看电影?来不来?过时不候,不来拉倒,爱咋咋的,大爷不伺候!

    袁秋华将鲜花塞他怀里,转身就跑。

    蓝新颜气嘟嘟地说:狗子坐轿——不识抬举!

    袁秋华躲在墙角偷看。十几分钟后,从出租车下来一个浓妆艳抹,穿超短皮衣,皮裙的发廓女。她挽着新颜的胳膊,进了电影院。

    甩甩手,回家去。袁秋华走在步行街上,人群挨挨擦擦,依然繁华喧闹,有说不出的孤凄。她自动与荣华疏远,离群索居,潜心向学,一直坚持着箪食瓢饮,从不羡慕别人吃喝玩乐,有滋有味的生活。看书写作,在大多数底层人的观念里,不仅乏味枯燥,且搞得神经兮兮,是理想主义者,是完美主义者,确实影响到正常生活,有害无益呢。在少数的高素质人群里,读书是必不可少的习惯,写作则是心灵交流的途径。天生的敏感与自觉,理解与慈悲,是搭载心灵交流的桥梁。世间所有的技艺,无不囊括精神寄托,在到达暗话,我喜欢你,我想吻你,我更想睡你。

    袁秋华缩身,低头,双手格挡他的手,提膝一顶他的脚,拼命挣扎。

    蓝新颜头弯过来,作势要亲个嘴:掀风起浪。你这小妖精,怎么想通了?

    袁秋华提足,用高跟鞋的细尖鞋跟,跺在他脚背上,推开他:请你放尊重点!猜你醉卧街头,我来收拾。

    蓝新颜一肚子的不甘心,嚷嚷:让你失望,甚至反感,还管我死活干嘛?

    袁秋华说:好汉作事,一人当,蓝哥喽,这样自虐,何必呢?就算你横在街头,谁能要我负责?确实很丢人的,一个字“羞”。

    蓝新颜哈哈大笑:无敌啊!嘿,无奈!哎,拿你没办法啊!

    袁秋华看似服气的玩笑话,实则是她一种谦逊和尊重的态度。蓝新颜知道的,说不定就是她想让他看到的而已。她不想让他知道的,他一定看不见。

    蓝新颜对袁秋华是赏识。她真可谓百变魔女,多面娇娃,可以一袭白裙,长发飘飘,轻声细语,浅笑如菊,仪态万方,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窗外,像一瓶蕴味十足的陈年佳酿,柔顺绵弱到让人如痴如醉,娴静,斯文,优雅,这种渗透着内敛与不张扬的传统美德,纯洁而真挚的情感魅力,仿佛让人置身于宁静的深山湖泊,让蓝新颜感到温馨又舒心。

    她也可以一套职业西装,盘发淡妆,严厉肃杀,精明干练,谈判桌上唇枪舌剑,出其不意的鬼点子,犹如惊涛骇浪,令人心灵震撼,不让须眉,还可以驾驶露肩束腰包臀短裙,妖娆妩媚,活力四射,如同鱼儿浅游,赏心悦目,热情奔放,调皮捣蛋,则如同夏日里冰镇的饮料,畅饮后有一种通体的舒畅。

    淑女内秀和妖精外形兼而有之,这样的奇女子,怎能不让他神魂颠倒?至于家世背景,经济条件,家庭状态就无关紧要了。她的才情,聪慧,拼搏,赢得他的敬重与信任,像优质的潜力股,假以时日,必定一鸣惊人,牛市冲天!

    同时他也明白,一旦青云直上,她还会看得上自己吗?

    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甲男配乙女,乙男配丙女,男人娶女人眼角向下,女人嫁男人眼角向上。一流的女人,不是条件不好,而是条件太好,让男人望而却步。更何况,条件好的女人,也是不愿下嫁,不甘心找一个不如自己的男人,草率地把人生打发了。

    坊间流传一句话,宁娶打工妹,不娶拜金女,不娶女强人。至于原因,打工妹会把男人当男人看,当老公敬,当英雄崇拜,有尊严,有地位,有面子。在女强人面前,男人一点优越感都不显,处处超越男人,事事比男人要强,让男人在她面前,如何挺直腰杆?绝大多数男人,都愿意娶娇妻,只因为她温柔乖巧,顺从听话,需要保护,依赖自己。

    但他甘愿作扶梯,一直守在她的身边,默默呵护她,不让她受欺负,受委屈。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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